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2024-11-10

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精选10篇)

1.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篇一

一、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的组织实施程序

科技部条财司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中, 对财务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课题结束后, 课题承担单位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专项经费1000万元 (含1000万元) 以下, 在提交财务验收申请的同时提交课题相应的审计报告, 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在提交财务验收报告后, 接受科技部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结题财务审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进驻被验收单位, 提出财务验收意见, 并反馈给课题承担单位;需要整改的课题, 课题承担单位应于接到验收意见后15日内完成。如图1所示:

此处, 要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指课题承担单位在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表的基础上, 接受科技部指定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验收是以批复的项目预算文件和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经费预算为依据, 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可见, 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财务验收是财务审计最终指向。

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存在的问题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财务验收涵盖面广、内容众多, 在验收操作环节, 专家组一般参照六个方面的指标, 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意见表》中有详细列示 (见表1) 。

根据考核指标, 结合考核内容, 财务验收最终形成三种结果, 分别为:通过验收、存在问题需要整改和不通过验收。严格执行预算, 经费使用合理的, 通过验收;经费使用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但经整改后能够达到验收标准的, 按存在问题需要整改处理;存在违反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通过财务验收行为的, 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在具体验收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项目负责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的意识淡薄

不少课题负责人认为课题是自己争取的, 使用权、自主权也应该在自己手上, 这种错误观念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科研经费使用的不规范。在经费报销过程中出现了个人招待费、家庭电话费、私家车运行费等消费类和生活用品类的票据, 这些支出将直接影响课题的检查验收。同时还存在一种思想, 认为经费使用是否合理、规范不是自己负责, 只要财务部门认可就万事大吉。对此,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项目负责人不仅是科研经费的使用者, 更是责任者, 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单位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很明显,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的使用者、管理者和责任者, 只有加强项目负责人对经费规范使用的意识, 才能在源头上改善经费的管理, 从而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 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资料不完整

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中, 最常见问题就是资料不完整, 缺少附件。缺失的附件主要包括: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设备明细账 (单价5万元以上) 、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复印件, 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等原始凭证。相关附件是证明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的重要凭据, 财务验收专家无法在缺少附件的情况下对经济活动做出正确、合理的判断。

(三) 会计核算不规范, 专项经费未单独核算

专项经费的单独核算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主要原则, 同时也是对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基本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未设置专门的项目或会计科目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因此无法在账务中区分项目的资金活动与单位的其他经济活动, 未能实现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八项不得通过验收行为的第二项, 即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四) 经费开支范围、标准随意与支出未执行预算书

专项经费开支范围中的各项支出必须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 同时, 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开支标准, 如出国人员费用、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 超标准支出不予确认。但有些项目却出现了课题经费支出与研究项目不相关, 开支标准过高等不合理问题。课题开支范围未履行预算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集中体现在: (1) 劳务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 劳务费的支付对象为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 (如在校研究生) 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以劳务费名义发放课题组人员费用的情况比较普遍。 (2) 设备购置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仪器设备。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购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未按合同书约定增添设备, 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设备, 或者列支实验室维护改造费;在国家严格控制设备购置的规定下, 超预算增添设备, 并且未履行报批手续等。

(五) 预算调整未履行规定程序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 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验收过程中, 支出科目在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未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的项目, 势必直接影响到财务验收。

(六) 自筹经费配套不到位

自筹配套经费是项目经费的重要资金来源, 其到位及使用情况是关系项目能否全面完成的关键。在财务验收过程中, 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项目承担单位没有以自有货币资金或者其他货币资金作为自筹经费, 而是归纳、统计出单位财务账目中和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作为筹资的一种形式, 这同样视为自筹经费配套不足。根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是财务验收不通过的行为之一。

(七) 课题承担单位无法监管课题合作单位的经费使用

项目研究是一个整体, 包含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共同劳动, 经费执行同样如此。项目合作方经费使用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经费的执行效果。在项目研发过程中, 一些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但项目合作单位出现了一些不合规的情况, 如未单独核算、未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费用、预算调整不履行规定的程序等, 这些都将直接影响整个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的顺利通过。

(八) 结余资金与应付未付资金概念混淆

结余经费在项目验收工作结束后, 按原渠道上缴科技部。财务验收认定的应付未付资金和预计支出, 不属于净结余经费, 可以留在研究单位继续使用。常见属于应付未付和预计支出的内容包括:购买设备或材料但尚未支付的货款或质保金, 测试化验加工结果已被采用但尚未支付的费用, 项目验收的相关支出, 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专著、文章的出版费等。一些项目承担单位甚至承担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常常混淆结余资金和应付未付款, 将课题结存的应付未付款误认为专项经费的结余资金, 带来的严重后果是本应留在课题继续按计划使用的费用, 却要按规定原渠道上缴科技部。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完善措施

(一) 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十一五”期间, 为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和科技部相继出台和完善了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和制度。其中有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计划)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 加强与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学习, 提高科研管理的水平和经费使用的效益, 确保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 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预算执行

(1) 掌握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按预算书和项目进度执行预算, 专项经费的支出应执行国家经费管理办法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 严格履行预算规定的调整程序。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 一般不予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 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课题间预算调整, 应当报科技部审核, 财政部批准;课题合作单位之间预算调整, 应当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 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 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 或超过10%但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 在超过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 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准。

(三) 完善科研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

(1) 建立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根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结合项目承担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科学和切合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 例如经费审批权限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2) 加强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课题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应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单独项目统一管理, 设置规范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采取项目负责人和经手人双签、财务人员审核的模式, 课题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项目批复的预算执行, 相关会计资料保存完善。

(四) 强化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项目经费监督体系, 重视对项目的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督和控制体系, 做到对项目经费的全过程管理。强化项目中期检查实效, 中期检查中不仅要重视项目完成的科研成果, 也要重视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和支出科目预决算完成情况。加强对合作单位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 考虑通过按执行进度分期拨款、强化项目事中检查、严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重大经济事项一支笔制度等。建立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的目标, 对其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五) 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合同约定核拨课题合作单位经费, 不能截留、挪用专项经费。同时必须提供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作为财务验收报告的附件。课题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经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根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申请预算,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 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 提高课题预算的行效率。课题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 不得转移结余经费, 由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教[2006]160号。

[2]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财教[2006]219号。

2.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篇二

1,重大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重大引进项目中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开发研究所取得的突破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2,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如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示范点等.3,产学研联合开展研究开发情况.4,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课题设置,关键技术选择等的科学性和先进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6,对产品(服务)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和影响.7,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和执行情况.8,产业化前景和市场前景.9,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10,项目实施过程由于受市场变化及技术发展等原因影响造成拖延等情况的必要说明.

3.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篇三

一、项目概述的内容应包括:

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来源及立项依据,承担人,研究目的、用途,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方案、方法和技术路线的选择等。

二、项目研究进程与合同指标的完成情况

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过程的描述,对应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规定的具体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效益指标及工作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三、项目创新点和取得的突破

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和取得的成果突破等。

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包括财政拨款资金,配套经费,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及支出情况,特别是对财政拨款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说明。

五、项目人员组成及分工

项目组成人员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分工及主要承担并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六、项目取得的成效

项目研究对学科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新兴产业培育及社会进步、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意义;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研究产生的变化。

4.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篇四

一、项目计划

20-年我市辖区计划新建、改建农桥27座,计划总投资416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208万元,市级财政补助41.6万元,区乡财政配套166.4万元。

二、验收情况

经验收,20-年我市辖区实际新建、改建27座农桥,均能按时完工。实际完成投资474.83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208万元,市级财政补助95万元,区乡财政配套171.83万元。与计划投资相比,增加了58.83万元。

1、农桥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程序管理。严格做到“七定”,即定点、定位、定建设内容(新建、改建)、定建设规模(结构、长度、宽度)、定投资规模、定建设时间、定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委托招投标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进入正常、规范的招投标管理程序,确定20-年辖区农桥建设中标单位。聘请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施工过程。明确各单位职责,要求图纸设计单位要依据详实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和建设地点实际情况进行缜密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图施工,对隐蔽工程、重要结构件的预制等等,必须经过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必须对每一座农桥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尤其是桥梁开工、主要结构件浇铸、各种建材测试检验等等,都要求出具和留存法定手续。为保质保量完成农桥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农桥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辖区政府及时下达农桥建设任务的文件,明确了各镇(园区)的建设任务和资金配套的额度,确保了20-年度农桥项目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根据《市农业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要求,依据施工合同,依据监理开工令、支付令,按照工程进度预拨工程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还预留了部分资金作为工程保证金,在保证期结束后无重大建设质量问题时再拨付到位。

3、项目档案管理规范,资产移交及时。明确分工,确保档案及时完成归档。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做好竣工决算、竣工审计和财务结算等工作,及时与各镇(园区)签定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做好财产移交工作。

三、优势与问题

我市辖区农桥建设工作,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配合规范运作,重抓质量,群众满意。依靠专业的工程专家、监管单位进行规划和管理,经过严格公开招投标产生的施工队伍能良好完成施工任务。财政按进度足额拨付工程款,也为桥梁建设按时保质完工提供了有力保障。

5.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篇五

一、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课题单位未按要求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手续。根据434号文,“对于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及出版文件费等科目发生增减的,由承担单位自行审批后在中期检查或验收环节确认;涉及承担单位变更、合作单位增减等重大事项的,应报科技部审批”。但是,在实际验收时发现,部分单位不了解以上规定,在课题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调整的科目,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科目经费出现超支,允许调整的科目未按要求进行内部审批,或出现向预算外单位转拨经费等重大事项未履行报批手续等,导致相关支出不予认可而确认为课题结余资金,甚至因相关问题较为严重无法通过财务验收。

二是审计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主要反映课题执行期内各预算科目及各合作单位的支出情况,并对课题应付未付和预计支出进行反映。课题结题审计报告是开展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报告的质量直接影响财务验收的质量。但是,在实际验收时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或不了解政策,或违反审计独立原则,对单位未单独核算、随意转拨经费等重大问题未予披露,或出现明显的数据错误,审计报告文字部分与附表数据不一致,或对审计基准日把握不准,未以任务截止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报告等。以上情况导致课题需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使得财务验收滞后于技术验收,加大了财务验收阶段的工作量,影响了课题验收的总体进度。同时,如果审计报告对课题重大问题不予披露,有可能造成验收环节无法发现该问题而使课题正常通过验收,使有问题的课题蒙混过关,降低了财务验收的科学性。

三是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开支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发生。课题经费支出中涉及现金发放的科目属经费支出的高风险点,也是验收时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支出情况,除在审计环节进行审核和反映外,在验收环节还需单位提交有关会计凭证及财务附件,包括领取签收单或银行转账单等进行进一步审核。但是,在实际验收时发现,部分单位发放劳务费或咨询费无人员签字或代签代领,或签收人员信息不全,或无发放期间,或无法判断劳务或咨询与课题的相关性等,导致在财务验收阶段需进行整改或将相关经费确认为课题结余。

四是增减合作单位,预算外转拨专项经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合作单位增减或合作单位之间经费分配变动,应报科技部审批。但是,在实际验收时发现,部分单位随意增减合作单位,或层层转拨专项经费,或将专项经费转拨子公司等,使得经费使用脱离监管。

五是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的支出规模仍占一定比重。相关科技计划的经费管理办法对各预算科目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预算能否调整等均有明确规定。如劳务费只能发放给参与课题的研究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燃料动力费仅支持专用仪器设备发生的水电燃料等,材料费不支持日常的办公用品等;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科目不允许超支等。但是,在实际验收时发现,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经费,在课题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无关人员出国费、课题组成员领取咨询费、列支日常水电费及办公用品等;超标准列支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设备费、劳务费、咨询费或出国费超支等情况。在验收时,将要求课题单位对有关的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部分经费予以纠正,并核定为课题结余经费。

六是财务附件不全或提交资料不及时。根据有关要求,课题单位应当在课题结束一个月内办理结账手续。财务验收时,任务截止日后的每笔支出均需要单位提交会计凭证和附件,由验收专家对每一笔支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一般仅支持与验收相关的后续支出。但部分单位结题不结账,长期挂账报销费用,验收时,不及时或不按要求提交财务附件,或迟迟不申请验收,不提交验收资料等,影响了财务验收工作进度,增大了课题不合理支出规模。对任务截止日后发生的不合理支出将核定为课题结余经费。

二、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工作的改进建议

第一,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很多情况下,验收时出现的问题是由于课题预算编制质量差造成的。部分单位在申请立项时,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单位支撑条件,虚列预算,或直接由科研人员编制预算无财务人员配合,不了解经费管理政策等,使课题预算编制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了后期的预算执行。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超预算、超范围的很多事项根源在于预算编制不符合实际。“十一五”以来,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放宽了预算调整的审批,但部分单位仍无法符合要求,使课题验收时确认的结余经费较大。建议课题单位在立项环节编制课题预算时,财务和科研部门相互配合,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提高课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第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审计质量。科技经费审计与年报审计不同,政策性和针对性较强,对报告格式、披露内容、审计基准日等有明确要求。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并情况很多,人员流动较大,对政策的熟悉程度、执业质量参差不齐,使得同批次的结题课题审计质量水平不一,影响了财务验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建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相对稳定的队伍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对审计人员定期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或出台专门的科技经费审计指引,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提高结题审计报告质量。

第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自“十一五”以来,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改革措施较多,力度较大,发布的有关文件对相关问题的规定也较为细致。但是,部分单位特别是企业,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不熟悉、不了解,没有享受到相关优惠,如税收抵扣未申报、课题人员绩效奖励未发放等。很多企业的课题任务完成很好,但由于不了解经费管理政策,导致很多经费开支不符合财政要求,造成一些经费需要回缴。建议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织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使好政策落到实处,惠及科研工作者,同时,也减少科研人员对经费管理政策的误解,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课题经费管理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也是管理层、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及业务部门共同的事情。科研经费管好的单位,一般是单位管理层较为重视,科研财务各部门配合较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较为有效。科技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就要求课题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结题各阶段落实法人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是有效降低科研经费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保证。建议课题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6.新津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篇六

1,专任教师队伍(.12)

教授(共人)

副教授(共人)博士(共人)

2,科研,教学(.1-2003.12)

2.1科研获奖:(共项)

序号

科研成果名称

获奖级别和等级

获奖时间

2.2专利授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共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授权时间

2.3教学成果获奖:(共项)

序号

教学成果名称

获奖级别和等级

获奖时间

2.4出版专著,教材:(共项)

序号

专著,教材的名称

出版社和出版时间

作者

2.5承担科研项目:(共项)

序号

科研项目名称

科研项目来源

科研到款(万元)

2.6发表学术论文:(共篇,其中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共篇)

序号

论文题目

作者

刊物名,卷期,年月

收录情况

3,人才培养(2001.1-2003.12)

3.1招收博士生名单:(共人)

3.2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共人)

3.3获优秀论文:

序号

优秀论文级别

论文作者

获奖时间

4,国际,国内学术交流(2001.1-2003.12)

4.1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序号

学术会议名称

学术会议级别

举办时间,地点

4.2赴境外参加重要学术会议

序号

学术会议名称

参加会议人员

参加时间

4.3承担国际合作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合作方国家,地区

4.4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共人)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人员名单

接受国外访问学者人员名单

注:以上栏目不够均可加页

7.信息科技项目总结报告 篇七

X XXX 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XXX 系统)

提报单位:XXX

目录 1 总体说明

.........................................................4 4

1.1

项目概述.....................................................4

1.2

项目目标.....................................................4

1.3

项目起止时间.................................................4

1.4

费用.........................................................4

1.5

业务影响范围.................................................4

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项目基本信息

.....................................................4 4

2.1

系统名称.....................................................4

2.2

业务功能.....................................................4

2.3

操作系统.....................................................4

2.4

数据库.......................................................5

2.5

中间件.......................................................5

2.6

应用支撑平台.................................................5

2.7

应用架构.....................................................5

2.7.1 部署架构说明.............................................5

2.7.2 应用流程.................................................5

2.8

技术架构.....................................................5

2.9

备份方案.....................................................5

2.10

运行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5

2.11

灾难恢复计划................................................6信息安全策略和措施

...............................................6 6网络方案

.........................................................6 6外包情况

.........................................................6 6

5.1

参与本项目的外包机构情况.....................................6

5.2

外包服务内容.................................................6

5.3

外包风险评估.................................................6

5.4

外包服务评价.................................................6风险评估

.........................................................6 6应急预案

.........................................................6 6

7.1 应急处理组织结构.............................................6

7.2 应急场景.....................................................6

7.3 应急处置流程、步骤...........................................6

7.4 应急联系方式与报告路线........................................7开发工作评价

.....................................................7 7

8.1

对产品质量的评价.............................................7

8.2

对技术方法的评价.............................................7

8.3

出错原因的分析...............................................7经验与教训

.......................................................8 8产品效益分析

....................................................8 8总体说明

1.1 项目概述

为有效解决各农商行在业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业务电子化建设滞后,客户收汇主要依赖电话、传真、跑柜台等手工方式,时效性差、成本高”等问题而组织专人研发的短信通知系统。

1.2 项目目标

一是实现了个人客户签约、企业信息的采集导入、企业联系人签约维护功能;

二是实现客户账户绑定及报表与查询等功能;

三是实现报文解析入库及短信发送功能。

1.3 项目起止时间

本项目自 2015 年 2 月 至 2015 年 4 月,完成了立项、实施和上线工作。

1.4 费用

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1.5 业务影响范围

无。

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XXX项目基本信息

2.1 系统名称

短信通知系统

2.2 业务功能

系统主要实现了个人客户签约、企业信息维护、账户绑定及企业联系人签约、报表与查询等功能,同时,鉴于 SWIFT 系统对网络环境的要求,该系统提供短信猫及短信平台等多种短信接口方式。

2.3 操作系统

Red Hat Linux ES6.2

2.4 数据库

DB2 9.1。

2.5 中间件

weblogic 11g 10.3.6.0

2.6 应用支撑平台

采用省联社统一推广的 EOS 开发平台开发。

2.7 应用架构

2.7.1 部署架构说明

系统平台采用的 B/S 架构是基于 J2EE 体系的 Web2.0 开发技术路线进行系统设计的,系统数据直接解析报文后存储至业务数据库,在通过短信猫或短信平台发送通知短信。

2.7.2 应用流程

Swift 系统接收报文后会 copy 一份至交互目录,短信通知系统定时到交互目录获取报文,解析后入库保存,并调用短信发送程序发送通知短信。企业信息、短信签约则通过前台页面完成。

2.8 技术架构

采用 EOS 开发。

2.9 备份方案

系统支持 2 种备份方式:

自动备份:每日备份,备份内容包括数据库及系统应用程序。备份的结果文件存放于部署的工作目录(WorkDir/backup)下,备份的结果文件保存近一个月的结果文件。

手动备份:系统后台支持手动备份,随时可对系统进行备份存档。备份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2.10 运行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

运行管理主要由国际业务部负责,负责程序的安全运行。

2.11 灾难恢复计划

系每日统数据库及应用每日进行备份,应用系统出现故障,可直接恢复。信息安全策略和措施

按照规范 2.0 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网络方案

无。外包情况

无。

5.1 参与本项目的外包机构情况

无。

5.2 外包服务内容

无。

5.3 外包风险评估

无。

5.4 外包服务评价

无。风险评估

风险较小,无后续风险。应急预案

7.1 应急处理组织结构

市联社科技部。

7.2 应急场景

突然系统异常,导致业务中断。

数据库服务器和 web 应用服务器崩溃

7.3 应急处置流程、步骤

对于因系统异常造成业务中断、要求尽可能短时间内回复的紧急问题,使用热线服务进行反馈,工程师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通过沟通确认、排查原因后恢复系统,最后从根本上查找问题原因以及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并予以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跟踪。

7.4 应急联系方式与报告路线

电话指导包含以下五方面:

技术咨询

主要针对涉及系统的实现原理、日常维护等技术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

软件功能咨询

主要针对系统对业务处理方法、业务处理原理及流程等在软件功能上反映的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辅助业务人员完成系统的运行操作。

故障定位

主要针对涉及操作问题、环境问题(指与应用软件相关的支撑平台问题,包括数据库、操作系统、硬件设备及网络)、软件问题(指业务需求范围内因操作软件失误而引发的问题)或其它问题,经技术支持人员处理后而无法排除故障的,提供故障定位和咨询,并协助技术支持人员分析故障原因。

故障解决

对于软件提供的操作问题、业务需求范围内因操作软件失误而引发的问题引起的故障,经过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提供及时的处理和解决方案。开发工作评价

8.1 对产品质量的评价

该产品系统功能满足需求提出部们的要求,系统处理效率也达到要求。

8.2 对技术方法的评价

采用省联社引进的先进、稳定的 EOS 开发平台开发。

8.3 出错原因的分析

项目开始时,部分需求不是很明确,经过与业务部门多次确认后才确定需求。经验与教训

研发人员少,部分工作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建议省联社放宽科技人才招聘条件,多引进科技人才尤其是研发人才。产品效益分析

自上线以来,成功签约客户 368 户,发送短信 577 条,涉及金额 2670 万美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业务客户短信通知功能。该系统在收到 SWIFT 系统报文1 小时之内即可通知到客户,极大的提高了客户收汇的时效性,切实提高我社客户服务水平。

提报单位(公章):

8.科技项目验收材料 篇八

流程:

准备材料---汇总编辑一一 初审一一 修改定稿 一一 提交验收申请或验收资料 一一 公司审查 一一 审定 一一 制版印刷一一 确定会议有关事项 一一邀请专家 一一 召开会议 一一(验收、评审、鉴定)一一 上级部门审核证书 一

一 证书编号 一一 返回项目实施单位 一一单位资料入库 一一单位 科技成果或专利申报。

一、科研项目简介

1.项目概述

2.研究的适用性

3.研究过程

4.研究成果

5.解决问题

二.工作报告

1.开展该项目工作的背景

2.研究的原因和必要性

3.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4.研究过程简要介绍各阶段的工作内容、遇到的困难及采取的措施、攻克的技术难题、出差调研等)

5.研究成果(创新点)

6.结论

7.对下步工作的建议

三.研究报告

1.概述(研究背景、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2.发展现状(应用现状)

3.应用特点(创新点)

4.发展策略及建议

5.总结

四.技术报告:

1.前言(项目概述)

2.项目背景及意义

3.技术现状分析

4.项目研究(研究内容、系统结构、技术方案及论证、功能及特点)

5.项目的创新与特色(成果分析)

6.结论

五.测试报告:

1.前言(项目简介);

2.功能、性能特点;

3.测试情况

4.结论

六.用户使用报告:

1、使用单位;

2、使用时间

3、使用情况

4、对项目的总体评价及建议

5、结论

七.试运行报告:

1.前言

2.试运行情况

3.运行效果、运行数据

4.结论

八、经济效益报告

1.项目研究的必要性

2.项目投资和服务的对象

3.项目的经济效益

4.项目的社会效益

9.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流程 篇九

一 结题验收通知

接上级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所需材料。准备验收所需材料(表格部分从濮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1)验收申请书;

(2)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项目所获成果、专利有关证明(证书、样机、样品等);

(6)研发的新产品图片及说明;

(7)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8)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等;

(9)验收汇报PPT。最终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书;

(2)结题验收报告;

(3)附件材料装订成书,包含标题2中(2)—(8)项内容;以上资料送至项目验收单位,等待现场验收通知。

(4)项目备查账簿(结合财务审核出具)。现场验收

接通知,确认验收时间,准备验收会议相关内容。

(1)观看验收项目PPT;

(2)若有要求,看现场设备;

(2)财务专家,审查项目备查簿,主要审查记账凭证及发票。

(3)验收结论:通过。

10.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武科计〔2011〕150号)等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批准立项、并获得市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后,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

第三条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是以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成效、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四条科技项目验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验收工作的有关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过程通过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项目验收过程中市科技局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一)计划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验收的综合管理,其职责是组织协调申请验收项目的集中受理与材料审查;会同项目管理处室确定验收专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或委托中介机构、独立评审员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二)项目管理处室的职责是配合计划管理部门审查验收材料,提出验收专家组成建议。

(三)项目验收受理及事务性工作委托局直属单位或中介机构承办。

第七条 验收组成员由技术、企业行业、经济(财务)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一般7人以内。专家成员由计划管理部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八条项目验收专家职责是:技术领域的专家主要负责对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财务专家主要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项目验收组成员对被验收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对被审查的技术资料,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公开。项目承担单位对研究内容有保密要求的,可向组织验收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有必要的,组织验收部门应当与验收专家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保密期限和内容。

第九条项目验收实行回避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不能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任务书确定的总经费、市财政局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三)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四)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 验收可采取鉴定、评审、结题等方式,由市科技局根据项目的类型和特点组织实施。

鉴定验收:按照成果鉴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评审验收:包括会议验收和通信评议。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通信评议验收是指通过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结题验收:指由市科技局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

专项计划原则上采取会议评审验收方式;科技攻关计划原则上采取鉴定验收方式;政策引导类计划根据项目类型和特点确定验收方式。

第十二条 被验收单位应当提供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指标要求的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对所有提供验收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四章项目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六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不能如期验收的应事先向科技局提交书面报告,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并在项目管理系统上登记后可延期验收,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

对因项目责任人调整、关键技术方案变更或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或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项目需要终止或撤消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计划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终止或撤消的书面报告,市科技局计划管理部门经过咨询专家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处理的项目每半年汇总一次,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后下发项目撤消或终止通知。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申请报市科技局集中受理,计划管理部门会同项目管理部门依据项目任务书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申请签署意见后进行登记编号,批准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方式和验收工作安排通知被验收单位。验收申请的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并取得科技成果,如需鉴定,按成果鉴定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通过鉴定的,可视为通过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视同为成果评价,经认定后可直接进行成果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项目验收(结题)申请表;

(二)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执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四)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五)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六)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包括用户报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有关经济指标证明等)。

第五章项目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一)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到位且使用合理的项目,通过验收。

基本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技术指标是指项目实现的技术指标与合同任务指标有较小差距,且涉及安全、卫生、食品和药品等特殊行业项目的技术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验收:

1、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与合同规定有较大差距,完成任务书任务不到80%的;

2、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科技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在接受书面异议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材料经审核后上传到项目管理系统。计划管理部门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发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的全套资料须收集整理完整,交送市科技局项目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市科技局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接收了项目的档案资料后,将项目归档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 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可在六个月内再行申请项目验收,仍不能通过验收的按项目终止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提供验收资料或数据不真实、自筹经费未落实、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而没有通过验收而终止的项目,以及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或经项目管理部门通知后仍不申请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前三位)和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对三年内有两个项目未按时验收或因项目责任人调整、关键技术方案变更等因素而撤消或终止的项目,项目承担人(前三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后两年不得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十三条 市科技局对项目验收情况应及时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对项目完成率进行不定期通报。

市科技局每年初对上计划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汇总,作为上科技计划和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管理水平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市科技局提供配套经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按省、国家规定的办法验收。验收材料提交到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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