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二稿修改意见

2024-11-14

论文二稿修改意见(精选5篇)

1.论文二稿修改意见 篇一

从《商业部长买鞋上当记》浅谈记者的新闻敏感

(200901151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中文系 贵州 都匀 邮编 558000)摘要:新闻敏感,一直以来都是新闻共工作者谈论得最多的话题,谈论的角度也不尽相同。本文着重通过对部分获中国新闻奖的新闻作品的分析,从而解释新闻敏感的含义和新闻敏感的重要性,以及怎样去培养和提高记者的新闻敏感。

关键词:新闻敏感 记者 培养 提高

1990年8月的一天,新华社记者陈芸被安排去国家商业部采访。已经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中国,商业无处不有。但是,当时的商业界,几乎没有什么新闻发布会,更不会有现成的新闻稿让人去抄,所以要发现一条真正地好新闻,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陈芸当时负责商业新闻的采访,到商业部,她经常是挨着办公室转悠,到这个司去转转,到那个司局和人聊聊。在同司局人聊天的过程中,无意间听说商业部长胡平在武汉逛商场时,花了49·5元买了双皮鞋,穿了不到一天后跟就掉了一块。

这件事当时司局的人只是把它当做笑话说给她听,但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作者凭着敏锐的新闻敏感,捕捉到这中间的独特之处,这无异于“大水冲到龙王庙”、“太岁头上动土”。商业部长竟然也深受劣质产品其害,这一定是一条好新闻、大新闻。于是作者展开了围绕这件事的采访,最后成就了一篇新闻中的精品——《商业部长买鞋上当记》。

这篇新闻成稿后仅有560字,是一篇反映问题的通讯稿,1990年9月11日新华社播发出来后紧接着就被30多家省级以上报纸采用,许多报纸甚至配发了评论。同时获得了首届“中国新闻奖”通讯二等奖和“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好新闻”二等奖。一时之间,商业部长买鞋也上当,成为街坊领居街谈巷议的热点。当时在全国上下引起了强力的反响,可谓“一稿激起千层浪”,给当时商业界敲响了商品质量保证的警钟。

这算是一篇闲聊聊出的精品新闻。这条新闻对现在来说虽然已经是真真正正的明日黄花,但是在这条新闻的发现、成稿播发整个过程中,记者所表现出来的

新闻精神,特别是新闻敏感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新闻敏感的鉴定

什么是新闻敏感?对此向来就有诸多的解释。西方新闻界直接定义为“新闻鼻”,“新闻眼”。《新闻学大辞典》则定义为“ 新闻敏感是记者编辑发现和判断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的能力。”国内也有学者这样定义:“新闻敏感是记者对社会现象的观察能力,对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反应,对新闻线索的辨别能力,以及对新闻事实的分析能力。”还有人认为:“新闻敏感是新闻记者的悟性!是新闻记者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的综合体现!是新闻记者发现和判断客观事实是否具有新闻价值的能力”。

不管是哪一种定义,新闻敏感首先是记者对客观事实的一种直觉,是客观事实在记者意识中引起的直接感官反应,然后再结合相应的新闻价值判断,最后辨别出哪些事实具有新闻价值。所以,笔者认为完整意义上的新闻敏感是:记者发现和判断事实所具有的新闻价值的大小的新闻心理素质。

二、新闻敏感是一种职业能力

新闻敏感,是记者感官对事实职业性的反应,同时也是记者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意识: 第一、政治敏感。买到一双假鞋,这原本没有什么意外,发生在商业部长身上,只是感觉新鲜而已——商业部长竟然也会上这样的当,这有些让人想笑。记者正是抓住了这点,商业部长都“难逃此劫”,那么一般的消费者呢?这是商业界产品问题的一个缩影,这样的问题不曝光,人民群众、广大消费将受到更大的伤害,这已经不是一个小小的劣质产品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是改革开放最活跃的时候,如果劣质产品泛滥成灾,受伤害的不仅仅只是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而会影响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正常实施,影响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信誉,最后甚至影响我国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

新闻工作是政治性非常强的工作。新闻媒介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是党和政府的宣传工具。新闻工作者不是政治家,但是需要具有政治家的头脑。新闻敏感首先取决于政治敏感。新闻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准确理解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自己所了解的人和事进行分析透,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清现实社会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是非界限。把自己的所见所闻的事实放到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大背景之中来,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透过现实看到未来, 透过具体小事看到其重大的社会意义,分析识别出新闻事件的政治意义。

第二、社会责任感。对伪劣产品的曝光揭露,是每一个消费者权利和义务,更是记者的社会责任。为民立言,为社会立言,能够针砭时弊,扬善惩恶,伸张

正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关心党和国家的利益,关心群众的疾苦,对党、国家和人民负责是记者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也是记者获取新闻线索的强烈动机。虽然责任感、动机本身并不能去捕捉新闻, 但是它却影响着记者对新闻事实的捕捉,它促使记者去努力发现新闻,寻找新闻。一名记者只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才会对国家强弱、人民贫富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 才会随时关注党的方针、政策、路线, 才会对周围群众关心的一切事物保持高度的敏感。

在新闻工作中,这种责任感更不能缺少,特别是在报道放映社会负面现象的新闻中,没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无法完成的。正是凭着这样的责任感,记者在胡平买鞋也上当的这一“笑料”中看出,市场上的伪劣商品是何等猖獗,对消费者来说,简直是危机四伏,防不胜防。

第三、服务意识。作为记者,除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之外,还应该具备一种服务意识,服务于新闻事业,服务于记者这个职业,服务于广大的社会公众,服务于世界,服务于人类本有的良心,一切为了这个职业而服务。视新闻事业为生命,为了做好新闻工作而孜孜不倦的努力工作着。

新闻工作原本就是一种非常辛苦的职业。很多时候,为了一条重要的新闻,为了求证一个信息的准确性,为了呈现事实的本来面目,给公众一个真实具体的报道,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记者必须要深入到非常艰辛的地方,比如交通不便的偏远山村,有时甚至深入危险的**地区和战区,要将自己的个人的安危放在次要地位。为了完成一条新闻的采写,记者还要面对诸多的压力和困难。首先是采访对象的不配合,其次是社会压力。《商业部长买鞋上当记》在开始采访时,胡平几次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当时,商业部主办的《中国商报》的记者目睹了胡平买鞋上当的整个过程都没有得报。但是陈芸在被拒绝一个星期后又折回去,最后陈芸的真心、诚心、事业心打动了胡平,获得这条重磅新闻。

有人调查某大报百余名40岁以上的记者、编辑,发现70%的人存在着高血脂倾向,近3/4的人有脂肪肝倾向,亚健康同时也是记者的一个标签。这些付出没有坚定的服务意识,没有为此而可以牺牲一切的服务意识,是不可能做好这个工作的,更不可能将这个工作做得完美或者精益求精。在这方面,国内外新闻界的许许多多前辈为我们树立起了学习的榜样,比如我国的邹韬奋,王韬,范长江,穆青等前辈,以及现在张泉灵;国外的比如日本的本多胜一,抗战时期行走在中国大地上的美国记者斯诺等等。

第四、好奇心。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投资4万亿扩大内需、保增长,其中很大一部分投资于铁路交通建设,而湘桂铁路的扩能改造工程业作为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安乡标段是进度最快的标段。7月,广西电视台记者阳华等人前往该标段进行工程进度的采访。原本是去做一篇工程进度的动态消息,但是到达安乡后记者了解到,安乡是 3

该项工程桂林永福县境内经过的最偏远的地方。这引起记者的疑问,为什么最偏远的标段却是进度最快的呢?于是围绕这个疑问展开了采访,挖掘出了一条真实具体的反映了扩内需与保民生双赢的新闻——《亿万工程启示:超支600万“绕”出双赢》,并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好奇心,并不是人人有之,但是作为一名记者就必须具有一定的好奇心,因为新闻敏感原本就属于新闻工作者特有的一种好奇心理。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好奇心区别于一般的猎奇心理。他是记者对所见的事实、所闻的信息所发出的疑问,并产生兴趣和欲知的心理。只有具有较强的好奇心,记者才能对周围的世界、对自己所触及的事实发出更多的疑问,才能发现和报道出那些受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新鲜性、显著性、接近性的新闻来。

三、新闻敏感的重要性和意义

2009年7月1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伊丽娜到新疆采访,当时新疆发生了“7.5”事件。中午记者在吃饭时,听说楼下酒店有两对新人正在举行婚礼,一对是汉人,一对是少数民族。出于职业敏感,记者就打开录音机到了现场。婚礼过程中有人提议,把婚礼现场中间的屏风撤掉,两家的婚礼一起办!提议得到了婚礼主办方和参加婚礼的各族群众的的一致赞同。结果婚礼办的非常圆满,婚礼现场出现了各民族团结友好、和谐共处的喜人景象。记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一好题材,觉得这才是新疆民族关系的真实反映。于是对婚礼现场进行了采访,并连夜整理录音做成节目——《一场特殊的婚礼》,通过海事卫星发到台里,赶在13号早晨的《新闻和报纸摘要》以及维语新闻节目中独家播出。

新闻敏感决定着记者对事实的分析鉴别能力,它是新闻工作者综合业务能力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记者的生命。它能使新闻工作者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迅速及时发现新闻线索,并做出准确判断,从而挖掘出新闻素材,捕捉到有价值的新闻。如果没有新闻敏感,商业部长买鞋上当终归是一个笑话,一场婚礼也没有什么新鲜的,除了“新郎”、“新娘”。

四、如何培养提高新闻敏感

记者不是生来就是记者,新闻敏感也不是天生的就有之,它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培养来获得。

(一)、高楼百尺平地起,佳作无数理论先——新闻敏感的理论基础源于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把握

新闻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它要求记者必须比其它行业 的工作人员更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因此,新闻工作者应主动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充分把握其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并且恰当的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采访写作实践;记者应当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及时了解领导机关的主要工作部署, 熟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省、市以及地区的中心工作, 以及哪些是新工作、新任务、新目标、新观点、新提法, 以便及时、准确地预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闻报道的走势。这样才能胸怀全局、高屋见瓴,从微观思维走向宏观思维, 把纷繁复杂的客观事物放在时代背景之下, 放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大局之下,从新闻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等多种要素去判断,迅速而准确地判断出哪些采访线索和材料是否重要, 哪些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引起其注意、与受众接近与否, 受众是否感兴趣,哪些更具有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是否值得传播, 进而能抓出分出一般的、重要的和重大的新闻。

(二)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树立全局意识,做到胸中怀大局、有全局

《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这篇新闻史上广受赞誉的不朽之作,一发表就引起了“轰动效应”,曾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席播音员齐越在播送新闻时泣不成声,焦裕禄也成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榜样。直到今天,人们仍在传颂着焦裕禄,传承着他的精神,他的精神人在激励着、鼓励着人们。然而这篇不朽之作的成功之处主要在于记者能够胸怀全局。

胸中有全局, 眼力自然强。胸中有全局, 是记者具有新闻敏感, 搞好报道的重要前提。要做好新闻,新闻工作者必须及时了解、研究党和政府各项决策,明确宣传方向, 明确一定时期以内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实际工作中的中心与非中心工作,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等。胸中有了全局, 记者才能恰当地估量每个具体事物在全局中的地位和意义。面对每一典型的事例,都必须要有大局意识,需要从受众、从实际等角度去衡量这个典型在全局中的地位,衡量它的时代意义。

据穆青在《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的采访体会中介绍,在采访之前,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洞悉国内国际形势和全国宣传动向。他们衡量了焦裕禄的形象在当时的时代意义,刚刚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的全国人民需要他那种顽强的意志力和乐观的革命主义精神。而时至今天,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中,仍让需要焦裕禄那样的精神。

记者只有树立起全局观念,站在全局的高度,才能高屋建瓴。明确报道的思想、宣传动向, 知道当前应该宣传什么, 应该着重抓什么样的新闻;将全局的需

要和实际情况、典型事例相结合起来,从全局着眼、从实际出发,分析判断出哪些新闻事实更具有典型性。胸中有了全局, 手中有了典型的事实素材, 记者的新闻敏感也就自然随之而来,有时代意义的新闻典型也就不难发现和寻找。

(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不断学习、扩大知识储备是提高新闻敏感的基础

从心理学角度讲, 新闻敏感是对事物的一种“直觉”。但是"直觉只有与丰富的知识以及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相遇,才能擦出新闻敏感的‘火花”’。积累贫乏的记者, 即使外界的信息再强烈、再珍贵, 其思维空间也是狭隘的, 不易产生联想, 更难以产生创新思维。穆青关于新闻敏感的论述中有这样一段话:“记者的新闻敏感,归根结底„„在于思想解放,更多地关心社会,关心人民,才能发掘很多新闻题材。当然,这不是一两天新的东西,记者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为自己充电才能不断扩展其知识的深度、广度,才能顺利应对新的事物,才能不断地发现新的事实信息,才能在新闻报道中为受众传达尽可能多的信息。”

2009年11月11号下午,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的胡锦涛主席到马六甲海峡访问。整个访问活动过程不足一个小时,记者的现场采访时间仅有30多分钟。通常情况下,国家领导人的出访活动都是很严肃的,报道不出什么新鲜事来,但是《人民日报》记者吴绮敏却做到了。把这次访问报道成一篇2009年人民日报最受读者喜爱的新闻作品之一——《倾听历史的诉说——胡锦涛主席访问马六甲海峡侧记》。采编过程中,记者在深入研究中央方针、政策、丰富积累历史资料的基础之上,深刻挖掘马六甲海峡见证和平友谊的历史渊源。作品中,作者言古溯今,展示了中国人民和马来西亚人民源远流长的友谊画卷,展示了中国自古以来所秉持的睦邻友好理念的光芒,展示了中国和平发展带动周边繁荣的景象。

新闻工作者接触的事物广泛, 反映的事物众多, 可以说世间万物, 无所不包。有人形象的说“记者既是杂家,同时又要是专家”。要达到这一要求,记者就必须不断学习,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向实践学习,向各阶层人士学习,向经验丰富的同行学习,还有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饱学之士等,以及自己通过研读书籍自学相应的知识。

(四)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于纷繁复杂中抓新闻

新闻工作者除了必备的、丰富的知识储备之外,还应该学习掌握科学的思维方式,为新闻敏感插上翅膀,能想常人所想,想常人未想。对一个事实现象能比常人想的更深更远更透彻,能够透过一般现象发现其本质,能够多角度多方位对同一个事实现象进行思考。在掌握科学思维方法的基础之上拨云见日,窥一斑见

全豹,发现自己真正需要的,并受众也喜闻乐见的新闻。

新闻敏感和思维方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新闻敏感是记者对事实信息进行分析思考的结果。发现新闻、采访新闻的过程原本就是一个发问的过程,而发问的过程是记者围绕着采访对象而展开的一个思维过程。如果我们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很封闭, 很狭隘,就不可能适应事物的复杂性, 多样性, 多变性, 就不可能在更广阔的空间中, 在事物的错综复杂的联系中发现更具有新闻价值的新闻。我们应该掌握和运用好一些基本的思维方法,如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逆向思维和顺向思维,发散思维和聚拢思维等,而且恰当的将不同思维方法结合运用。如果没有一定的逻辑思维和逆向思维,阳华等记者就不会发出“为什么最偏远的地方却是进度最快的标段”疑问,《亿万工程启示:超支600万“绕”出双赢》这样的好新闻就不会出现在银屏上。同样的,如果记者陈芸没有发散思维等思维方法,也不可能从一个商业部长的一双劣质皮鞋中联想到看到当时商业界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性。

(五)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夯实的文学功底让典型事实变成精品新闻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是诗圣杜甫对诗仙李白的称赞,由此看出李白诗歌功力的深厚。虽然新闻作品不一定都要达到惊风雨泣鬼神的地步,但是好的新闻作品一定要让受众能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能够尽可能的向受众传达出一个充满动态的新闻事实画面。要达到这一效果,要求记者必须拥有夯实的文学功底,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各种写作技巧和方法。

《商业部长买鞋上当记》全文仅有560个字,记者用最简练的笔墨,不加烘托,不加修饰,但是却能将这个新闻事件真实地呈现在读者手中的面前。整篇作品中只用了简单的白描手法,即真正的新闻笔法。语言朴实无华,没有什么空话、大话、套话、不实的话、多余的话。结构上是按事件的顺序编排的,自然紧奏而完整,情节描写细腻,读起来活灵活现,生动有力。

同样的,焦裕禄的形象之所以能深深刻在我们心里,焦裕禄的精神能深深感动我们并鼓励着我们,原因在于穆青老人用其特有的散文式的新闻笔法为我们记录了和描写了他,将他展现在我们面前。发现一条好的新闻线索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向受众传播一条好新闻,还要决定于记者怎么样把它呈现出来。只有对新闻的敏锐加上精湛的文字功夫,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新闻敏感。

6、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深入社会实践方能唤起新闻敏感

新闻敏感是记者针对相应的事实信息分析思考出来的结果,它不是记者头脑里固有的“灵感” , 而是源出炽烈的社会生活。要想培养新闻敏感, 捕捉最有价值的新闻, 必须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不管是条件相对优越的城市,还是贫困落后的偏远山村;不管是和谐稳定的国家,还是动荡不安的战乱地区;不管

是安全保障良好的城市平安社区,还是危机四伏、困难重重的重灾区,只要工作需要记者都必须积极深入。只有不断地深入社会实践之中去,不断地接触新鲜的、显著的新闻素材,记者才有丰富的材料,才有可以进行比较判断的对象。

新闻工作者是党和人民的喉舌, 要宣传党的主张、替人民说话,就必须深入社会生活中,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只有深入到社会生活中,才能感受到人民群众的疾苦, 发现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只有亲自去感受, 去了解,身临其境, 激情满怀, 才能激发出新闻敏感,写出具有新鲜性、显著性、接近性、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新闻来。新闻界的老前辈原新华社社长穆青老人在这方面为是我们竖起了学习的榜样。1982 年, 年过花甲的穆青同志到河南省周口地区扶沟县采访。在将近一个月的采访过程中, 穆青同志吃住在农民家里, 在缺吃少穿的扶沟县发现了扶沟县的希望——牛。写出轰动全国的新闻时评《谁有远见谁养牛》, 一时间人们嘴上说的是这句话(谁有远见谁养牛), 墙上刷的标语也是这句话, 后来有位中央领导同志给扶沟县题词是这句话。更可贵的是, 在以后的十余年中, 穆老先生从百忙中还抽出时间回访扶沟等地, 继续调查研究, 出主意想办法, 引导当地养牛业由原始的使用走向商品化, 周口地区人民从此改变了生活的命运。

新闻敏感不是天生的,但又是每一个记者都必须具有的基本素养。它决定着一名新闻工作者能否发现新闻,能否发现有质量的新闻,能否发现具有影响力甚至是具有“轰动性”的新闻。它可以通过记者在后天的专业学习中得来,也可以在记者工作当中不断地学习培养提高而来。

参考文献:

【1】刘海贵 董广安《新闻传播精品导读——通讯卷》分卷主编 [G]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7 【2】中国新闻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新闻奖作品选(2009年度。第二十届)》[G] 新华出版社 【3】 姚里军,新闻写作技术与艺术//[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4】程秋平,吴伟东.培养新闻敏感的途径[N]//《黑河学刊》2002年第1期

【4】刘嘉.从心理学解读“新闻敏感”[N]//中国知网

指导老师 :胡永彩

2.论文二稿修改意见 篇二

1“草案”第3条第3款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 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问题:“本地市场”批向性不明确, 应当指明是仅供应该屠宰场所在的乡镇辖区范围内的市场, 还是指所在的某一村范围内的市场, 城区的不包括在内。

2“草案”第7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 (场、点) 应当对畜禽屠宰活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问题:在“ (场、点) ”后应加“法定代表人”。畜禽定点屠宰厂 (场、点) 是企业法人, 无行为能力, 不能负质量安全责任, 更不能是第一责任人。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任的应当是屠宰厂 (场、点) 的法定代表人。

3“草案”第13条

畜禽定点屠宰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 (一) 项: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问题:应当加入一项前置规定:建立畜禽定点屠宰厂 (场、点) 实行事前建设预报告制, 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建设畜禽屠宰场点时, 要提前向兽医和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提交初步设计方案, 由审批人员到现场指导。审批人主要是查看建设者所选择的场址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所设计的屠宰场区各功能区布局图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规定, 排水、排污、排烟等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征得审批人员的基本同意后, 才可投资建设。如果先建后报, 很有可能因地理位置选择或建设布局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规定, 而不能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造成投资的浪费。近几年在审批动物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工作实践中, 先建后报的情况在基层经常发生。事前没有征得审批人员的初步认可, 就找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建设, 等养殖场建起来后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 大多是因为场址所建的地理位置或者是场区布局不符合条件, 没有审批。像这种情况, 如果不审批通过, 养殖场已经建起来了, 人力、物力、资金全投了;如果通过, 动物防疫条件又不符合规定, 审批人员左右为难。

第 (四) 项: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以及畜禽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问题:这一项还应当要求配套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驻场检疫监督室”等设施。

在该条最后应加入一款说明, 对已取得畜禽屠宰资格的屠宰场点, 如第13条所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如何处理。

4“草案”第15条

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应当具备与其屠宰规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相适应的条件。问题:这里“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当明确, 有利于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者和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操作。

5“草案”第19条第2款

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 (场、点) 采用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屠宰方式。问题:动物福利要求的屠宰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应当明确, 便于管理者操作, 或往这个方向发展。

6“草案”第20条第2款

畜禽定点屠宰厂 (场) 应当建立畜禽进厂查验登记制度, 查验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 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记录查验结果。问题:让屠宰厂 (场) 人员查验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规定与《动物防疫法》第43条和农业部颁发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2条“官方兽医应当查验进场动物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相冲突, 企业没有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的执法权力, 是违法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只能由驻场官方兽医查验, 屠宰厂 (场) 方查验无效, 也没有必要。

7“草案”第21条禁止屠宰

第 (四) 项: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第 (五) 项: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问题:这些规定在畜禽屠宰前都需要对畜禽活体进行仪器检测才能检测出来。那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内容是什么, 都需要尽快明确。检测重金属和生物毒素是需要精确度很高的检测设备的, 中等以下规模的屠宰场配备这样的检测设备是一项很大的投资, 对县级屠宰场建设标准是否要求过高, 值得商榷。这里应当明确哪一级屠宰场需要检测重金属或生物毒素, 哪一级屠宰场不需要, 或者是鼓励建设, 不是强制性的。

8“草案”第27条规定

要求屠宰场对有毒有害物质等进行检验。问题:能够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设备要求条件很高, 一般屠宰场点很难达到检测要求, 超出了现实发展水平。对后续官方兽医确认工作程序又增加了困难和风险度。同上, 也应该明确哪一级屠宰场需要达到这样的标准, 分等级实施。

9“草案”第29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应当结合日常监管、抽样监测, 查验畜禽定点屠宰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记录, 必要时采取采样、抽检或者复检等措施, 对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过程和结果予以确认。确认合格的, 出具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证书;确认不合格的, 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场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问题:只有官方兽医确认合格的动物产品才可以出具检验证书, 那就是说明该产品已完全合格了, 也就意味着此产品无兽药残留, 无微生物, 生物毒素、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完全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了。那么, 官方兽医只凭在日常监管、抽样监测, 必要时采取采样、抽检或者复检等措施来确认质量安全, 标准要求这么高的畜禽产品是合格的, 没有任何问题, 这是很难为官方兽医的, 打死官方兽医也做不到。除非官方兽医事必躬亲, 每一头、每一只都亲自通过高精确度的仪器检验后, 他才敢下此结论——该批产品是合格的。要不然, 他没有这个把握判定是合格的。如果按照平时的日常监管和抽样检测就下断言, 一旦出现问题, 官方兽医就要负连带责任。这条对官方兽医责任要求太高, 太苛刻, 官方兽医责任风险很大, 不公平, 也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上了一把枷锁。话说回来, 如果是这样规定, 万一出现问题, 责任主体是谁, 官方兽医和屠宰场方又负什么样的责任。不仅增加了官方兽医的工作量, 也与《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官方兽医职责相悖。还有, “确认合格的, 出具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证书”, 又由谁来出具检验证书。如果由官方兽医确认, 屠宰场方出具检验证书, 程序不对。由官方兽医出具检验证书, 与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重复出证, 也于第28条规定的前后矛盾。

1 0“草案”第32条

发现畜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通知销售者和消费者, 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畜禽产品, 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问题:这里应当规定对屠宰厂 (场) 方或法定代表人进行追责, 对受到损失、伤害的进行补偿。

1 1“草案”第42~49条

相应地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停业整顿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问题:这样简单的处理, 会出现一个问题。目前, 在县级或地级, 一般只设有一座屠宰场所, 如果因为上述原因给予停业整顿或吊销屠宰证, 当地仅有的一座屠宰场不能进行畜禽屠宰, 那么势必影响到当地百姓的吃肉问题。办法是:在处罚执行期间, 是否可以先由地方政府指定某个单位或者个人代管这个屠宰厂 (场) , 保证这个期间的肉品市场供应。在确定屠宰场负责人施行行业禁入后, 对不合格的屠宰场进行拍卖或出售, 由合格的经营者继续对屠宰场进行改造经营, 而不能一关了之。如果另建屠宰场, 又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在现实执法中很难实施上述的处罚措施, 应在条文中明确处理方法。

以上是本人的初浅认识, 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摘要:作者站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角度, 谈一下在畜禽屠宰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以及在《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草案) 》征求意见稿中个人的解读和想法, 以期能更好地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草案) 》,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中具有更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论文二稿修改意见 篇三

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意见

2009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北京市工商局成立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局,石景山工商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工商局的具体要求,结合石景山区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成立专门的推进机构

第一条由于示范区建设从工商业务上涉及登记注册、企业私营个体监管、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管、食品监管等业务管理部门,从地域管辖上涉及苹果园工商所和古城工商所,为了更好地促进示范区建设,特设立由上述单位参加的专门的推进机构。

第二条定期召开推进机构内部协调工作会,通报各自工作的进度、政策的调整以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由各业务科组成工商法规顾问团,定期为示范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二、确立纳入示范区管理的企业范围

第四条凡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以下简称石景山园)范围内,即北一区、北二区及南区内的各类企业,适用本措施。

第五条凡从外省市、本事其他区县及石景山区内其他地区迁入石景山园的各类企业,适用本措施。

第六条本措施第三条和第四条涉及到各类企业包括:

1.依法应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但企业自主选择在示范区石景山园注册的内资企业;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3.经示范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4.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

5.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登记但企业自主选择在示范区石景山园的外商投资企业;

6.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住所在示范区石景山园内的企业。

三、建设市场准入的高速公路

(一)名称登记

第七条本措施适用企业申报名称中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预先核准,由石景山工商分局分局登记注册科名称组负责远程申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后在《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总局印章。

第八条国家工商总局授予本措施适用企业使用“中国”字样和不含行政区划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由

石景山分局登记注册科负责,并发放加盖示范区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外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九条本措施适用企业申请在名称中使用“中关村”作为字号或使用“中关村”与其他字词组合作为字号,应先取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准后,方可到石景山分局登记注册科办理名称登记注册。

第十条本措施适用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三个以上大类的,可以在名称中不使用行业用语表述,石景山分局登记注册科按照企业申请的主营业务确定行业,并对核准名称实行全行业保护。

(二)受理审核

第十一条石景山分局登记注册科实行“三定”举措保证示范区企业登记注册。定窗口:在登记大厅明显位置设置“示范区企业登记注册窗口”;定人员: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受理、审核整个流程;定岗位:做好技术保障确保登记注册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石景山分局登记注册科实行“三提前”措施服务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重点企业个性化服务办法》,对于示范区内持有CRD绿卡的重点企业实施“提前介入、提前受理、提前发照”。

第十三条示范区内内资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的,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登记,并标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示范区内外资企业营范围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登记,并标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石景山工商分局鼓励在园区内设立集中办公区,设立集中办公区的条件及管理办法,详见《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企业集中办公区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示范区内从事非专项许可经营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集中办公区作为住所进行注册登记,企业在集中办公区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三)登记创新措施

第十六条示范区内股权激励试点的高新技术企业、市

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转制企业以科技成果出资,在登记注册科进行登记。

按照示范区分局会同法制处、注册处等部门制定的股权激励登记程序,为示范区内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及院所转制企业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 按照示范区分局会同法制处、注册处等部门制定的债权转股权登记程序,为示范区内的公司制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按照示范区分局会同法制处、注册处等部门制定的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办法,为示范区内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中国公民可作为示范区内中外合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责任人股东予以登记。

四、探索示范区企业管理的方式方法

第xx条

五、实施商标战略推进

第xx条为示范区企业搭建商标权质押贷款平台,做好与银行沟通工作,为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政策咨询,引导企业利用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带动企业发展,利用商标质押等方式实现企业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

第xx条为示范区企业建立商标事务处理快速通道,提供商标注册咨询,推荐商标代理组织,帮助企业加速完成商标注册、变更、转让、争议等商标相关事宜,保护商标权益人合法权益,推动示范区自主品牌建设。积极引导企业海外注册,使一批有代表性企业走出国门,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第xx条为示范区企业搭建闲置商标交易平台,盘活闲置商标,建立“知本”转化为“资本”通道,实行有价转换。

第xx条示范区企业拥有商标培育、著名商标推荐优先权,对示范区企业积极做好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的商标培育工作,建立“一帮一”服务机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对发展较好的企业,引导其提高争创意识,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

六、做好合同管理,促进示范区企业发展

第xx条

七、督促示范区企业做好食品管理工作。

4.论文的修改意见 篇四

一、摘要部分和综述部分建议集中缩减,要有分析

将文章中主要观点、主要方法、主要理论论述、主要创新部分加以介绍和分析。

在研究方法这段论述中,要分清楚,文化产业不是一个自古以来就有的概念,你的论述中含有这样的意思,一定要改过来。所谓“表现不明显”非常错误。那时根本没有文化产业,何来表现不明显?

综述不是简单地把别人的意见和看法介绍出来,而是要加以整理分析。

二、文章写得过“大”,要调整,建议文章整个框架推倒重来

第一章概述比重严重失调,要精炼缩减

调查章节很翔实,但不足在于跟你后面要讲到的问题没关系。调查资料的引用和分析一定要和文化产业开发创意相关联。建议借鉴关于旅游资源的理论分析,从中找到与山江苗寨相关联,对旅游能产生价值影响的部分来加以分析论证。

绪论部分要讲述问题由来。为什么研究山江苗寨?重要动机是什么?当下关于山江苗寨,或者关于传统民族村落文化产业研究有什么价值和问题。对这些问题,你将提出什么。这是你的问题由来。

第一部分要简单概述山江苗寨资源,分析这些资源的价值(将你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合并)。

第二部分是你的重点。主要把山江苗寨作为传统村落进行文化产业开发的主要成就加以梳理、归纳,总结,提出有复制推广意义的规律性的东西。这部分你还要加强学习,要大量阅读关于传统村落旅游的价值分析文章,经验分析文章,以及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认真思考,写出有独创意义的东西出来。

第三部分要对山江苗寨文产不足部分进行分析,结合当下国家大力发展乡村游的精神,针对性的提出我国乡村游的对策性建议。原来第三部分中关于动力分析这章问题也很大。基本上没讲清楚动力问题。资源不是动力、经济仅仅只是宏观动力,不能成为山江苗寨的具体动力。所谓动力,就是山江苗寨为什么要搞文化产业,造成这种态势的驱动力是什么,有哪些?

产业模式这一节基本没有内容,十分空洞。发展战略也没有实质性内容。特别是你把战略定位理解成整合资源是错误的,修改。

三、建议写作方向思考

1、苗族本身就具有歌舞表达的天性,这是构成传达激情的要素之一;

2、苗族还具有很多传统工艺美术和其他技艺,这些技艺也同样具有传播热情。

3、山江不仅是一个苗族村落,更重要的这里还是苗族集镇,是经济交易的地方。经济要素发展比较好,这种经济思维促使把文化转化成生产力的热情和想法。

5.论文二稿修改意见 篇五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二、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和拆解设备、设施;

(三)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废弃物存储和处理设备、设施;

(四)有与报废汽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拆解操作规范。”

同时,删去第七条第二款。

三、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删去第二款、第三款,将第四款中的“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修改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

四、将第九条中的“经济贸易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修改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删去第十条第一款。

六、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收购的报废汽车,应当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

删去第二款,将第三款中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修改为“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

七、删去第十二条。

八、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将第一款修改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或者按照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交售给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九、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四条,删去第二款中的“‘五大总成’”和第三款。

十、将第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十一、删去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十二、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十九条,并将其中的“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

十三、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条,并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四、删去第二十六条。

十五、将第四条中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修改为“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将第十六条中的“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修改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

删去第六条中的“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删去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中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

关于《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与主要思路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称现行办法)自2001年6月16日施行以来,对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快速进入家庭消费时代,保有量、报废量大幅增长,报废汽车回收领域面临的各方面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许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有关许可条件已经不完全符合实际;二是回收拆解过程中,固体废物、废油液等污染环境的情况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三是现行办法有关拆解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只能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冶炼的规定,在当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汽车保有量、报废量的大幅增长,资源浪费越来越明显,不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此外,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价格改革等的进一步深化,现行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法制办就商务部报送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多次征求各地方、有关部门以及部分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到一些地方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并于2010年7月上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会同商务部对送审稿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一)删去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聚焦于调整规范回收拆解行为。现行办法是2001年出台的。2003年、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继实施后,对机动车强制报废、禁止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道路安全制度作了专门规定,现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事实上已不再适用。据此,删去这些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四条)。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许可制度。主要内容:一是优化报废汽车资格许可条件,取消关于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人员数量等不完全符合实际的许可条件,增加了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废弃物存储处理设备设施等更有针对性的要求;二是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实行先照后证制度,并相应删去法律责任部分有关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涉及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性规定;三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征得公安部同意,删去了对回收企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

(三)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对回收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回收行业的整体环保水平偏低,粗放式拆解较为普遍,一些企业甚至随意处置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为了有效加强监管,经商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建议增加环保部门作为联合审批部门,在许可条件中增加环保相关要求,并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为了避免增加企业负担,环保部门的联合审批只作为主管部门之间的内部程序,对外仍由商务部门一个窗口对外。(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条)

(四)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允许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2001年制定现行办法时,为了防止利用旧件拼装汽车,规定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作为废金属强制回炉。办法施行十多年来,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购车成本不断下降,生产、销售拼装车问题有所缓解,而且该问题应当主要依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来解决,而不应简单将具有再制造利用价值的旧件全部作为废金属强制冶炼销毁。循环经济促进法就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作了规定,再制造是指对废旧零部件进行专业化修复,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以大量节约资源和能源。为了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并借鉴多数发达国家做法,征求意见稿允许将“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以实现物尽其用。考虑到这是一项较大的制度调整,需要根据实践发展进行探索和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交售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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