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报告编制依据

2024-09-29

勘察报告编制依据(共7篇)(共7篇)

1.勘察报告编制依据 篇一

1、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3、市场发展前景;

4、技术上的可行性;

5、财务分析的可行性;

6、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

7、其他相应的附件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

1、总论

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意义、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

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国内现有生产能力的估计、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进入国际市场的前景等、拟建项目规模、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配套设施情况

经过储量委员会正式批准的资源储量、品位、成分以及开采、利用条件的评述、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情况、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条件;

4、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

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矿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交通运输及水、电等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厂址方案比较与选择意见;

5、设计方案

项目的构成(包括主要单项工程)技术来源和生产方法、主要技术工艺和设备选型方案的比较、引进技术、设备的来源国别,与外商合作的技术方案、全厂布置方案的选择和工程量估算、公用辅助设施和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和选择;

2.勘察报告编制依据 篇二

一、档案编制主要依据质量责任制

有关的技术文件规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的精神,主要贯彻质量责任制。在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中,提出质量保证体系有关内容:在组织机构中,首先应该明确项目经理、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和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

责任一:有关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在工程竣工后的三个月以内,报送当地城市设施档案管理机构。

责任二:实行总承包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和整理各单位编制的相关施工的技术文件。

责任三:有关城市设施施工的技术文件必须随着施工的进度及时进行整理,表格应该按照规定中的要求仔细填写,并保证字迹清楚、记录准确、项目齐全和真实完整等。

责任四:在有关城市设施施工的技术文件中,须有各岗位责任人负责签认,经本人签字。关于施工工长、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等都由本人签字,如出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工程竣工以后,把文件组成册后,由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等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责任五:施工和建设单位在签订相关施工合同以后,应该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移交期限和编制要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有关建设单位还必须在该文件中根据有关的规定签署意见,实行监理工程必须有监理单位根据规定认证记录相关认证项目。

二、要求工程的质量必须从源头开始抓起

原材料和构配件等源头,必须在使用前做好复检。

规定一:有关原材料、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以及复试报告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个原材料和成品等在试用期必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抽取式样,并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加以检测,通过试验机构复试,结果合格的方可使用。

规定二:各地下管线中的各类井室的井盖等,必须有生产单位出具的相关质量合格证书。

规定三:支座和止水带等产品,必须有相关的出厂质量合格书以及要设计要求的复试报告等。

三、将地基基础、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的重要性突出

规定一:在验收地基和基槽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记录:核对地下水情况和基地土质是不是一致、关于深基础的坑基会不会对附近建筑物等存在影响,也需进一步检查,凡涉及基础工程还要求填写地基的钎探记录。

规定二:主体结构还应该有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强度试验报告,来验证实体强度。关于结构实体检验有关范围限制于涉及安全的墙和柱等混凝土强度和钢筋的保护层厚度等。

规定三:使用相关的功能性实验的记录: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性试验项目包括:工程弯沉实验;水池满水试验;压力管道强度的实验;无压力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其它的施工项目如果有设计要求,可以按照有关规范做相应的使用功能实验。

四、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文件

该文件中新增了多个条款,这些新增条款是对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条款。

新增条款一:第11条中规定,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以前,应该提请当地档案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文件等进行预验收,在验收不合格时,不得组织验收。

新增条款二:第15条中规定,进口设备应该配有相关内容的一些中文资料。

新增条款三:第16条中规定,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桥面要有28天标养的抗折和抗压强度的实验报告。

新增条款四:第17条中规定,施加预应力的记录,预留孔道的实际摩阻值测定报告书。

新增条款五:第18条中规定,预检记录。油漆工程;设备安装时位置检查的情况;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各个部位连接方式等检查的情况。

新增条款六:第24挑中规定:关于竣工总结所包括的内容。工程概况;使用的何种新材料和新技术等;遗留问题和建议等。

新增条款七:第4章的组卷方法和有关要求:第27条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新增了备考表。、

五、结语

本文重点阐述了城市排水设施施工档案编制的依据,探讨排水设施施工档案在编制时从依据质量责任制、要求工程的质量必须从源头开始抓起、将地基基础、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的重要性突出、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文件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为城市排水设施施工档案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闰丽华,陈惠娟.城市排水设施施工档案编制的依据[J].城建档案,2011(05).

[2]建设部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J].城建档案,2011(05).

3.3 编制依据 篇三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危险化学品名录》

3.4 《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要求》神华集团

3.5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3.6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0)

3.7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

3.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

4.勘察报告编制依据 篇四

×××(建设单位)×××建筑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公司《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本工程经图审机构审查通过的各专业施工图: 建施、结施、水施、电施、暖通等;

3、施工现场勘察调查得来的资料和信息: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工程有关资源的供应情况。

4、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2011.0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自2014年12月01日起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93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 直属项目管理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范本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0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T 50656—20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14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 266—2009(2)技术质量类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0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2010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 175—2004

直属项目管理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范本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 《冷弯薄壁型刚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2002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2012年版)《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693—2011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9(201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 139—2001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工程顶管技术规程》CECS 246—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直属项目管理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范本

《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 261—2011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DBJ 43/T 306—2014(3)安全类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31—20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 《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 《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0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7—2009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2012

直属项目管理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范本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

6、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机具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要求及标准;

7、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1)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建协〔2013〕24号);

(2)《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办法》(2013征求意见稿);(3)《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征求意见稿);

(4)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5〕26号)

(5)关于印发《株洲市优质工程奖暨“神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6)《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建协[2008]36号)

(7)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0】239号)

(8)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0】220号)

(9)关于印发《株洲市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株质安研字【2013】1号)

(10)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2013.01.25)

8、公司现行关于质量、安全、环境“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 《“一体化”管理手册》(CHFEC/Q-OHS-E MSMM-2010C版); 《程序文件》(CHFEC/Q-OHS-E MSPD-2010C版); 《管理文件》(CHFEC/Q-OHS-E MSMD-2010C版)。

9、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2014版)《项目管理手册》(2012.12)

5.勘察报告编制依据 篇五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内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校园安全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在学校内实施的给校园安全和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危害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一)对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等要害部位实施爆炸、纵火、破坏的;

(二)对学校集体活动和外出活动实施恐怖袭击的;

(三)劫持车辆、绑架师生、威胁人质安全的;

(四)在学校食堂、水房等饮食场所投毒造成集体食品中毒的;

(五)袭击各类考试安全的;

(六)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三、反恐怖组织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恐怖袭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下设6个具体工作小组,在领导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工作,并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成立泸州医学院恐怖袭击应急处置领导组 1.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

2.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有关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二)工作小组职责及任务分工

1.报警组

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治安科科长、副科长、两校区校卫队长

责:当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辖区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同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处置措施、发生原因及造成当前损失等情况。最后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情况收集和文字报告。

2.应急分队组

长:治安科科长、副科长

成 员:保卫处、治安科全体干部职工、校卫队应急小分队

责:发现险情后,及时担任应急处突任务,将恐怖活动控制在最小范围,防止恐怖人员内外勾结,预防事件扩大化,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的生命财产损失。3.外围控制组 组

长:保卫处副处长

成员:保卫处治安科全体人员、校卫队应急小分队 职责: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在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的同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

(2)做好事发地点秩序维护、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师生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可能的阻止事态的扩大。

(3)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调动有关人员,按分工和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4.疏散组

长:保卫处处长、学生部部长

成员:保卫处调研科、学生部学生科等全体人员 职

责:掩护并组织受到恐怖险情威胁人员及时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5.救护组

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员:卫生科科长及工作人员

责: 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包扎等现场紧急救护。并将伤者及时就近送医院或等候医院医务人员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治疗。

6.调查及善后工作组

长: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员:院办、保卫处工作人员、辖区公安、国安机关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进行事件调查,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为及时有效处理事件提供准确依据;做好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四、反恐怖事件的预测预防

(一)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员收集信息要及时。各单位、部门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形势,尤其是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不稳定因素的摸排,疏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把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信息渠道要畅通。各单位、部门一旦发现恐怖事件的苗头,须及时向学院指挥中心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等现象发生。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提高警惕性,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教育教师要依法施教、服务学生,不能因自身因素而引发矛盾直至激化发生突发事件,切实做到防范恐怖、警钟长鸣。及时落实监督机制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五)加强应急小分队建设,提高保卫处干部职工、校卫队员的工作能力,做到训练有素、认真负责,关键时刻具有能站出来、冲上去的勇敢精神。同时不定期的聘请专业人员训练,进行反恐演习,从而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六)保卫部门要做好反恐怖事件的预防工作: 1.加强学校大门门卫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各种防范器材、技防措施到位到点。

2.严格学校各大门车辆进出的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4.经常性地与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五、反恐怖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及时上报。一旦掌握恐怖事件征兆或发生恐怖事件时,报警组应立即向学校反恐怖领导组报告和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恐怖分子入校袭扰师生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学校反恐怖领导组报告,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三)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学校反恐怖领导组报告,保卫部门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如遇恐怖势力和铤而走险分子制造的爆炸、枪击、绑架、施放毒气(药)、挟持人质以及其他恐怖破坏活动时,应在第一时间向辖区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启动反恐怖预案,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稳定现场人员情绪,防止出现现场骚乱;

2.立即封锁中心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缉拿犯罪嫌疑人; 3.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疏导人群,有序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组织力量救护伤员;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护、调查取证等工作; 5.严控各出入口,保证通道畅通,同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离;

6.配合公安交警对外围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保证现场的无关车辆尽快有序离场。

六、反恐怖事件的后期处置

(一)如在恐怖事件中发生人员伤亡,本着救人为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属单位、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处置善后工作,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工作的同时,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安抚家属及善后处置工作。

(二)在公安机关对事件发生现场取证完毕后,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应迅速对遭到破坏的有关房屋设备进行维修,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三)对经历恐怖事件的师生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化解,做好校园稳定工作。

(四)由党委宣传部组织及时发布有关恐怖事件查处信息。

七、反恐怖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学校应将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经费专项使用。

(二)物资保障

学校有关部门应加强反恐怖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三)纪律保障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明确职责,快速投入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四)预案演练

学校反恐怖应急领导组要按照本预案,指导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保卫处牵头制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保卫处应会同各单位、部门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在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的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在处置恐怖事件过程中,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时间

6.勘察报告编制依据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完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提高设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勘察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地质勘察之前,应编制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大纲。勘察工作大纲的内容应包括勘察工作的内容、方法、质量要求和计划工作量,重大工程、不良地质、特殊工点勘察的内容、方法和工作量,计划进度及完成日期,提交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勘察工作大纲编制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勘察工作的总体布署,应在充分研究初勘资料、确切掌握初步设计审批的有关内容、充分了解设计意思、明确勘察重点的基础上,制订周密、细致的勘察工作计划,重点查明不良地质路段、高路堤、深路堑、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水文地质情况,为设计、施工阶段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

第四条 勘察工作应按照资料收集、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和编制地质报告、成果审定的程序进行。综合利用各种勘察手段,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科研成果,合理安排勘察各阶段的时间和周期,用经济、合理的勘察工作量取得必要的、可靠的勘察成果。

第五条 详勘阶段的勘察方法,主要以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为主,必要时进行物探和工程地质测绘工作,以详细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对地质条件复杂和变化的地段,采用物探方法勘探时,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物探方法进行综合验证。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定位观测等各种方法所取得的数据要相互对比,结合地质调绘、钻探、物探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以提高地质勘察质量和设计质量。

第六条 勘察工作大纲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的相关技术规定,并满足合同的要求。

对公路路基、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支挡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河岸防护及改河工程编制的深度,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详细工程地质勘察的要求。

第七条 勘察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工序管理,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勘察过程中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 工程地质调绘方案编制要点

1、应根据地质、地貌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已有研究(资料)程度,地质体出露情况以及通行条件等因素,合理布臵野外调查路线,调查路线应布设在露头条件良好,能观测较多的地质、水文地质现象的地段。重要的地质、地貌界线均应有观察点控制;

2、调查点的布臵应以能控制区内地质、地貌及构造、地下水露头及地表水体为原则,调查记录格式要求统一,点位准确,图文一致。

3、各类调查点观察要仔细,描述要准确,记录内容尽可能详细,要有相应的照片或素描图。各类地质调查点除对岩性描述外,对地层的基本层序、产状要素、接触关系及构造特征等要详细描述。各类地下水调查点要描述出露位臵、地形、地层、含水层、构造条件等,并确定泉或井(观测井)的成因和类型,测定流量、涌水量、水位,了解水质并取样,同时向附近群众访问泉(井)的动态特征,记录井的口径、结构及抽水设施。

4、工作手图、清绘图、实际材料图应齐全,标绘内容及图式符合制图原则,标记准确,记录及图件相互一致。

第九条 地质物探方案编制要点

1、应根据勘探路段的具体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勘探深度、工作目标,选择适宜的物探方法。在测区内测线的方向、间距、及测点的激发点与接收点的距离与布臵形式,应与物探方法并结

合地形等情况确定,以减少影响地质解释精度的因素。沿路线、桥梁、隧道轴线应布有物探线。

2、合理使用工作量,一般在勘探深度控制较高的路段,可采用控制性物探剖面勘测为主;在勘探深度控制较低的路段,可先进行物探扫面,初步了解地层及地质构造,在此基础上,布设控制性物探剖面。有钻探施工时,配合勘探孔选位,局部布设较为详细的物探工作,为勘探孔选位提供依据。物探剖面线尽可能通过已知点,通过孔旁测试,正确建模以提高物探勘测成果的准确性。

3、不同地质构造,应有2~3条物探线穿过,每条测线上至少有3个以上测点,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适当加密。

第十条 钻探方案编制要求

1、钻孔按技术要求,分为一般性和技术性钻孔,技术性钻孔要布臵在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变化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一般钻孔根据工程需要布臵。

2、钻孔的平面位臵应以坐标控制,孔径的大小应满足岩、土试验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在钻孔中进行原位测试时对钻孔直径的要求。

3钻孔的深度,应以结构物、工程规模、岩土类别、持力层深度、桥涵及防护等工程的基础深度、隧道埋臵深度和其它工程处理深度而确定,以满足能评价工程地质条件、确定适宜的基础类型和埋深的要求。

第十一条 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定位观测方案编制要求

1、原位测试的内容包括:静力触探、动力触探、十字板剪

切试验、横压试验、现场荷载试验、现场剪切试验和水文地质测试等。原位测试方法的选用,应根据工程类别、岩土条件、设计对某些参数的要求等方面确定

2、室内试验的内容包括:岩、土的物理、力学、水理、化学等试验内容。试验试样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试验项目,应按公路工程试验行业标准相关规程的要求办理

3、定位观测的内容包括:对滑坡、泥石泥、地基基础、软土、地下水特性等内容的观测。定位观测的布臵,应根据观测对象、工程性质或类别以及工作需要情况来设臵。

第三章 勘察工作大纲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勘察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完成勘察工作大纲后,报高投公司进行技术审查。高投公司在充分征求项目公司的意见,并与勘察方案编制单位沟通交流后,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补充、完善的相关内容,形成审查批复意见,并将审查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 勘察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勘察工作大纲进行勘探工作,如需变更,应按程序报请原审查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7.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有哪些? 篇七

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依据下列技术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

1.《福建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2.《福建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3.国家、省、市颁发的与综合基价相应配套执行的全部文件、规定;

4.单位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会审记录;

5.现场地质勘探报告;

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施工图纸中引用的有关标准图集;

8.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或协议,以及双方商定的有关需要引入预算的特殊问题及其处理方法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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