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厂人员奖励规定(共1篇)
1.返厂人员奖励规定 篇一
关于老员工返厂福利工资核算的规定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员工薪资待遇的逐步提升,每年均有部分
老员工返厂工作,为了感谢各位老员工长期以来对公司的信任以及他们为公司所作的贡献,公司对老员工返厂福利工资的核算作出如下规定:
一、离职1个月以内返厂的员工,公司视为请假。
二、离职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返厂的员工,公司免实习期,工龄工
资、男工补贴按离厂时的标准进行核算,进厂日期以此次进厂日期为准。
例如:张三,离厂时的工龄工资为100元,此次进厂日期是2011年
10月1日,下次增涨福利工资的时间则为2014年的10月。
三、离职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返厂的员工,公司免实习期,工龄工
资、男工补贴均按最低标准进行核算。增涨福利工资的标准与上相同。
四、离职达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员工,实习期为2天,其它标准与
新员工相同。
五、离职一年以上返厂的员工福利工资标准与新员工相同。
六、以上规定只适用于:
1、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的员工;
2、在公司工
作连续满3个月后离职的员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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