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单位合作协议书(11篇)
1.联盟单位合作协议书 篇一
特约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原则,为更好的拓展市场及宣传知名度,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以互惠互利长期发展为目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承诺
甲乙双方保证合作期间全面履行此合作协议,不从事、参与有碍于此协议的执行的任何活动。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可为乙方客户开设“瑜伽、动感单车”项目进行体验。
2.甲方在乙方售楼处及其它场所为乙方客户体验健身单车体验卡。
3.甲乙双方可依托现有的资源、平台优势进行广告宣传,扩大双方在市场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4.乙方客户在甲方办理会员卡是(不含其它商品)甲方可根据档期活动给出最优惠政策,保证乙方客户合理
化消费。
5.甲方可在甲方独立的宣传网址可针对甲乙双方特约联盟关系,进行网络宣传扩大甲乙双方的市场品牌效
益。
6.甲乙双方在举行重大市场活动或宣传时,甲乙双方可根据活动协商所支持方案。
7.乙方在乙方场所为甲方进行广成
2.联盟单位合作协议书 篇二
这是继2014年3月东风入股PSA集团成为并列第一大股东、双方签署全球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2015年4月双方签署《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联合开发“共用模块化平台 (CMP) ”项目协议》以来的又一重要成果, 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
协同共识不断增多, 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东风与PSA全球战略联盟合作两年来, 协同共识不断增多, 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业务项目日益增多。目前, 双方已经在商品技术协同、国际业务协同、制造和供应链协同、管理交流、提升神龙公司能力等5大领域, 开展了20个合作与协同项目。
此次签署的“e CMP”项目, 具有轻量化、模块化、智能化、国际化设计的显著优势与特色, 是CMP平台项目的成果延伸与合作深化, 是全球共用模块化平台CMP的电动版, 已完成预研究。该项目由东风汽车集团、PSA集团和神龙公司三方联合开发, 共享知识产权。在项目管理与开发团队建设上, 将吸收国际领先技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集成协同多方优势资源, 将开发成为东风与PSA, 以及神龙公司电动车发展的战略性平台。该项目研发投入5.5亿元人民币, 覆盖主流细分市场, 规划的10多款车型, 其中包括东风标致和东风雪铁龙的第二代纯电动车, ;性能指标国际一流水平, 续航里程达到二代电动车最佳水平, 首款产品将于2019年投放。
“CMP”项目, 规划覆盖B级和C级乘用车市场, 设计开发性能定位在投产五年内的国际先进水平, 即安全性能达到NCAP (新车碰撞测试) C-NCAP (中国新车评价规程) 五星级;油耗和排放水平全球领先;兼容智能驾驶;模块共用性高;具有灵活搭载的多样性与优异的经济性;预计2018—2020年可面向全球陆续投放近10款基本车型、延展投放数10款车型系列。该项目研发投入2亿欧元, 由东风汽车集团、PSA集团主导设计、神龙公司参与, 是集成各方优势资源、共同精心打造的战略性共用模块化平台, 并将在三方的制造工厂实现工业化投放, 共享知识产权。协议签署以来, 项目进展良好, 第一台原型车2016年2月交付, 预计2018年将率先在欧洲市场投放首款车型产品, 2019年将在中国市场投放首款全新车型产品。
东风与PSA人力资源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标志着双方的战略合作, 开启新领域, 跃上新台阶, 将从商务技术合作, 延伸到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交流融合等重要领域。双方在立足具体项目人才开发的同时, 将更加注重面向未来事业发展的人才开发工作。内容包括, 将更好发挥双方各自在管理和技术上的独特优势, 开展学习交流与专题研讨活动, 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在实施推进合作项目协同中, 开展最佳实践交流等, 不断增进相互了解, 促进跨文化交流互鉴。
此外, 5月10日, PSA集团与神龙公司还举行了新一代1.8THP高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联合开发项目签约仪式。
5月11日, 神龙公司发布面向2020年的中期事业“5A+计划”。战略定位由“成就拥车梦想”转变为“为客户出行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效汽车企业”。战略目标为:质量水平在2018年进入行业前三、2020年追求第一;销售收入在2020年超过1000亿;截止2020年累计提升30%, 追求可持续的盈利性发展。企业愿景为:成为最让人信赖的汽车企业。战略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您所需, 为您而变。
这一系列重大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 必将有力助推神龙公司中期事业“5A+计划”的实现。
东风汽车公司董事长竺延风说, 过去一年来, 东风与PSA不断加强沟通、深入讨论, 这次两个重大项目的签约、神龙公司“5A+计划”的发布就是双方团队高度契合与合作的成果。未来东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战略联盟项目, 更好地推动双方事业的发展。
战略联盟推动PSA奇迹复兴
2015年, PSA集团全球销量增长1.2%, 销售整车297.3万辆, 其中PSA在中国市场上的销量超过73万辆, 仅次于欧洲市场。
2015年, PSA集团净利润12.2亿欧元, 实现2012年以来首次盈利, 整车部门利润率、现金流等多项财务指标提前实现目标, 将两年前濒临破产的阴霾一扫而空。法国媒体惊呼, 标致雪铁龙实现奇迹复兴!
PSA集团总裁唐唯实表示, “与东风汽车集团的合作为标致雪铁龙走出困境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动力。东风汽车集团的注资为标致雪铁龙争取了宝贵时间, 使我们能有时间实施复兴计划。”
“与中国伙伴的合作有利于我们保持技术领先。通过和东风分享技术, PSA可以更好地削减研发投资和生产成本, 在产品层面增强竞争力有利于PSA在中国增加盈利, 进而更快地研发和引进新技术, 推动自身和合作伙伴在中国市场拥有更好的位置。我们和东风的战略合作没有限制, 我们有信心共同努力一起走得更远。”唐唯实说。
2016年, PSA集团对中国市场销量增长预期定在5%, 欧洲是2%, 拉美和俄罗斯则分别预计下滑约10%和15%,
2016年4月5日, PSA集团发布“加速超越”规划, 具体目标:2016年至2018年, 汽车部门平均经常性营业利润率达到4%, 并于2021年达到6%;2015年到2018年, 集团营业额增长10%;到2021年增长15% (按2015年汇率计算) 。
东风与PSA战略联盟之路
2014年3月, 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签订《关于增资入股的总协议》, 东风汽车集团与法国政府和标致家族并列成为PSA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同时, 双方还签订《全球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深化在工业和商业领域的全球合作。
2014年7月28日, 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进一步落实全球战略联盟协议, 正式成立全球战略联盟委员会并召开首次会议, 生效了委员会具体运行机制, 任命了联盟委员会常设办公室负责人。9月12日, 双方的战略联盟办公室在巴黎开始联合办公。
2014年7月, 神龙汽车公司第四工厂落户成都, 建成后将生产东风、东风雪铁龙、东风标致三个品牌车型, 将有效缓解产能不足、优化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打通东风集团内部乘用车产能合作, 形成制造领域的产能协同。
2014年10月30日, 神龙汽车公司与PSA集团正式签订总经销 (中国) 标致及雪铁龙进口车合作协议。根据协议, 从2015年1月1日起, 神龙汽车公司将成为PSA集团标致品牌和雪铁龙品牌乘用车在中国的独家进口总经销商。
2014年12月16日, 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国际公司在新加坡正式注册成立。新成立的国际公司由东风汽车集团和PSA集团各出资50%组建, 纳入神龙汽车公司一体化管理, 主要负责标致雪铁龙 (不含DS品牌) 和部分东风品牌乘用车在东南亚区域的销售和服务业务。
2015年3月2日, 东风汽车集团入股PSA集团后的首款战略结晶——东风风神L60在神龙汽车公司武汉一厂下线。东风风神L60由东风汽车集团、PSA集团、神龙汽车公司三方共同开发, 三方共同拥有知识产权, 神龙汽车公司生产, 在东风风神营销渠道销售。3月25日, 东风风神L60在武汉上市。
2015年4月19日, 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联合开发“全球模块化平台 (CMP) ”和设立“共同研发中心 (DPCT) ”项目成功签约, 开启了全球战略联盟新的发展进程。
东风公司“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 东风公司的战略定位是:致力于成为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汽车产品和服务的卓越企业。战略愿景是:永续发展的百年东风, 面向世界的国际化东风, 在开放中自主发展的东风。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 产销规模高质量跨越560万辆;自主品牌实力显著提高, 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产品海外销量在中国品牌海外销量中居领先水平;新能源销量目标30万辆以上, 核心技术和资源掌控能力显著提升。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 东风公司将坚持五大发展方针——创新驱动、开放合作、主动主导、做强做优、共赢发展。实施五项重点战略举措: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业务整合与协同、加速新业务发展、推动优势资源利用、打造集团层面新的竞争力, 力争在新业务、传统业务、核心能力方面取得突破。
具体来说, “十三五”时期, 东风公司将在六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一、新能源汽车。在研发和产业化上取得突破, 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占有率达到15%—18%, 争取与东风公司的地位相符合。
二、汽车金融。在汽车金融业务布局和规模上取得突破, 在现有的汽车信贷业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成为产融结合的“大金融业务”。
三、自主研发能力。东风的技术战略是“绿能+智能”, 在自主研发能力上取得快速突破, 到2020年自主研发综合能力国内领先, 2025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营销能力。在营销模式、网络布局、营销体系能力上实现突破, 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布局、品牌力强化、水平事业与金融体系支撑。
五、国际化能力。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在海外资源利用、海外基础建设和国际化体系能力建设上取得突破, 从一般性出口销售走向海外技术和资源并购、技术和产品海外输出。
六、智能互联。在智能制造和智能汽车研究布局上取得突破, 发展自主智能装备产品和技术, 建设东风智能制造体系, 构建东风未来发展的核心能力;以安全为核心, 集成智能化控制和信息技术, 分阶段开展东风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究。
未来五年, 东风还将在在体制机制创新、集团管控优化、人才体系提升和企业文化强化上进行努力, 构建东风战略支撑体系, 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完成。
3.中国营销创新联盟理事单位 篇三
东方船影视(中国)传播机构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323号临江商务中心20层
020-34052101 / 34052102
科特勒咨询集团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708
0755-82024280
红岁集团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文化创意园二期A座二层
0755-83997047
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68区留仙三路1号安通达工业区4栋联建大厦
0755-2974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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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市中山三路33号中华国际中心B座190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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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先陈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兴福路61号0760-87880610 / 236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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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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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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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悅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92号大院12号楼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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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80号和平三街29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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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5号东山广场东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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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宜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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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岭南MBA中心303A室
020-84114251 / 8411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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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8号东鹏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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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1号长江大厦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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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福来(北京)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辰时代大厦4层
010-64892356 / 64894792
北京派力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602室
电话:010-658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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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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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807
010-85650360
4.联盟商家合作协议书(推荐) 篇四
立约商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商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竹荪鹅是以白鹅和竹荪为主要原料,以其它蔬菜、菌类和调料为辅的汤锅形式,这种吃法原是苗族同胞的传统美食,在苗族地区流传甚广。苗颖竹荪鹅以特色文化为本位,倡导绿色、健康消费,为挖掘和发扬民族特色的饮食文化做着不断地完善和努力!
为提高全福清市民健康意识,以减少亚健康人群为宗旨,倡导全民健康合理饮食,吃出文化,吃出健康,苗颖竹荪鹅福清分店特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建立强大商业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双赢关系,实现资源共享。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共识,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本自协议鉴定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的特约合作商户。
二、甲乙双方于节庆假日做活动时,双方都可以在对方显著位置摆放活动海报。
三、甲方的会员持竹荪鹅会员卡,到乙方消费时,出示甲方会员卡可享受折优惠。
四、乙方顾客在甲方消费鹅锅满时, 可享受30元现金抵用,午间时段和晚间时段消费
鹅锅分别满时和时,可享受50元现金抵用。
五、甲乙双方提供会员卡样板,便于双方辨认。
六、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好广告工具等设施,双方在有效期内可更换广告内容(内容双方确定)。
七、甲乙双方有权利变更每个周期的优惠方式的内容,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八、甲乙双方负责人均有义务监督下属人员例行工作的合作内容之责任事项。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如
认为协议有修改之必要,可协商修改。协议届满时如乙方有续约的意向,可向甲方提出,甲方保留同意与否的权利。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其他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5.异业联盟合作协议书 篇五
乙方:
为了促进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互利共赢。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署如下合作意向:
一、甲乙双方义务及权利
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有义务在甲方经营场所明显区域为乙陈列广告宣传的位置;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适当的宣传和铺垫,并为客户解释乙方优惠活动和规则;
3、乙方店会员到甲方店内可以免费体验一周,乙方店会员在甲方办理健身卡给予8、8折优惠并送健身大礼包(本优惠折扣只适于平时,甲方店内有优惠活动时无法给予优惠折扣,可提供健身大礼包);
4、乙方店内工作人员到甲方办理健身卡给予8、5折优惠(本优惠适用平时甲方店无活动时),办理年卡时甲方赠送乙方工作人员时间优惠:员工一个月、经理店长三个月、股东老板五个月;
5、乙方店举办大型活动时甲方可提供次卡、周卡和月卡,具体事宜活动提前协商。
6、乙方内部员工可以凭有效证件在甲方每人每月免费健身5次。
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有义务在乙方经营场所明显区域提供为甲方陈列广告宣传的位置;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适当的宣传和铺垫,并为客户解释乙方优惠活动和规则;
3、乙方视甲方的会员客户在乙方店内任何消费享受乙方本店会员折扣(需出示甲方会员卡作为凭证);
4、甲方店会员在乙方店内享受免费每月包场两次,时间年月日起。
二、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不得向对方客户进行强行推销,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客怨事件,均须由发生客怨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和赔偿相关损失。
2、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经常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沟通和调整,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三、保密事项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获知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四、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者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对非本协议各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
五、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六、协议终止: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1、协议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后,可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
3、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终止后,有关客户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同时双方应在30天内销毁所有使用的对方服务标识。
七、附责
1、如本合同中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补充本合同或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需要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过、商谈、修订条款后加签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健身会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XX健身会商家联盟合作协议(附件)
甲方:XXX健身会
6.中国345网络联盟合作协议书 篇六
市场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聊城市E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0635-2160599
地址: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南路新苑大厦14F 邮箱:邮箱:zhiyao8868@126.com
甲乙双方经过相互考察认证,就E通345地方网络联盟项目市场运营,以平等互助、共同发展为目标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1.双方合作及方式:
1.1甲乙双方以乙方出技术、服务、运营及操作支持,提供项目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运营环境、技术环境,并竭力协助甲方进行项目操作;甲方负责该项目在甲方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宣传推广和运营,该区域所有收益均归甲方所有,双方共同合作,互利共赢。
1.2甲方为该项目在中国___________省_________县/区的独家代理和运营商,合作期内,该项目在该区域的所有地方性业务收益均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一部分承诺给第三方合作。
1.3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器、网站、运营方案、管理、培训等各方面的支持。甲方需要按照协议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第一年_______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的合作费用为第一年的80%,即________元。
1.4合作费用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约同时预付30%即_________元,乙方开始为甲方设计制作门户网站、商城网站、和导航网站,注册域名、绑定服务器。需要3——7天时间完成。
1.5乙方收到网站后及后台,应在24小时内继续向乙方支付全额的30%即_________元,乙方手袋款项后在24小时内把项目的所有运营资料、操作教程发送给甲方并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远程培训。剩余的40%款项即_______元,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日30日内,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补齐即可。在此时间期间,甲方也可以通过协助乙方推荐新的合作伙伴获得的奖励来补交余额。甲方每单独推荐一位地市级合作伙伴,可获得奖励1000元,推荐一位县级合作伙伴奖励600元;协助乙方推荐一位地市级合作伙伴,奖励400元,推荐一位县级合作伙伴,奖励300元。(注:该奖励额度不能兑换现金,只能作为业务的消费款使用)。
2.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2.1.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该项目在所在区域所有权、独家运营权和100%收益权。
2.甲方拥有项目中的地方门户网站、商城及导航网站的所有权、运营权、管理权并享有所有收益。
3.甲方拥有E通公司研发、生产、及代理的所有产品在该地区的独家经营权。1
2.1.2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该项目在该地区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相应民事及经济责任。
2.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有责任保护双方共同的合作机密、技术机密和业务机密资料,如果造成严重机密文件泄露,改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但是甲方有权利在经营过程中要求乙方无偿进行协助和指导。
4.甲方不得在合作的网站上级利用任何与乙方合作的名誉进行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的任何内容或者进行任何法律禁止的交易和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独立承担。
2.2已方的权利和责任:
2.2.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该项目的总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2.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以使双方最大限度的进行盈利。
2.2.2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对甲方免费提供价值_____________元的独立综合性网上商城网站一个;网站的空间为1G,域名由甲方选定,建议使用格式。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提供价值_____________元的独立导航网站一个,网站的空间为1G,域名由甲方选定,建议使用格式。
3.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提供价值_____________元的1G空间独立门户网站一个。
4.乙方负责甲方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支持和运营指导。
5.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工作人员1——3名。
6.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各种帮助问题,应该尽快的进行解答和协助。
7.乙方应尽最大限度的力量帮助甲方经营项目并最大限度合法盈利。
8.合作期间,乙方将免费向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大量的免费网站、商城的服务器空间及建站程序。
9.合作期间,乙方将以全国最低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客户所需要的服务器、域名完整网站建设、及各种软硬件服务。
10.甲方也不得在合作的任何网站发布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否则甲方完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双方的利益约定:
1.合作的过程中,所有地方性的收益及甲方独立销售、业务的所有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独立完成的全国性业务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3.甲乙双方对于某些需要共同合作的项目及业务,所得的收益双方另行约定,共同分配。
4.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在协议的期限内完成向乙方需要支付的款项,乙方有权利终止协议,特殊情路况下,另行商议处理。
2.如果乙方未能在责任范围内对甲方进行服务,对于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双方如果由于泄漏对方机密资料对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进行赔付责任。
4.双方相互赔偿的责任金额最大限度以不超过一年的合作费用为准。
5.无需承担责任的条件:
1.如果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停电、国家网络整顿、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暂时受限不可访问或者网速为题造成的不可访问,属于免责范围。
2.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等等自然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双方均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3.合作过程中,如果遇到暴力袭击、外星生物入侵、战争等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各种损失,双方均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出现火灾、小地震、办公地址迁移、合作公司迁徙、倒闭、电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属于第三方责任范围,在不能够追究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双方不必承担责任,但是双方均应尽力对项目的正常经营进行恢复。
6.协议的生效和失效:
1.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甲方按照协议完成付款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即自201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201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进行协议是否续约,续约时如果有新的合作内容出现,以新的约定为准。
4.甲方拥有协议的优先续约权。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的电子文件、传真文件具备同等效力。
7.本协议任何内容经单方修改后无效。
8.本协议的附加部分及手写部分,同样有效。
7.附加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章)乙方:(章)代表人:代表人:
7.校企联盟合作创新的研究综述 篇七
一、校企合作关系与模式
企业和大学拥有各自的优势,企业在产品市场方面优势明显,看重技术成果的商业价值;而大学着重强调通过知识转化提升创新能力。企业和大学组织文化或价值观念上的差异影响校企合作行为。
Tomataky&Baurman(1997)的研究表明具有支持合作型文化的大学研究人员在产学合作中对产学合作绩效有着更大的贡献。一些企业在产学合作中常常试图建立起一种长期的伙伴关系,并持续性地进行合作研究项目。通常合作关系维持得越长,双方在各种资源上承担的相应义务越多,双方在研究目标上更容易达成一致,双方产生冲突的频率和强度会越低(Bonaeeorsi and Pieealugadu,1994;Geisler,1995;Santoro and Chakrabarti,2002)。校企合作模式作为校企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的反映,实质上表达了校企合作关系构建中的合作结构和合作利益分配方式,是校企合作关系的制度安排。朱桂龙(2003)将校企合作、创新与网络组织的含义整合,提出校企合作创新网络组织模式。郭秀丽(2002)对一些校企合作的案例分析认为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积极性很高,高校提供的技术成果也很好,但合作的过程却是非常艰难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校企合作创新中各方的利益关系始终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王培根(2007)认为校企合作技术创新有多种合作模式及其运作方式,企业与高校构成了技术创新的主渠道,在技术创新合作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大学是科研成果产生的发源地,是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的源头,而企业是将科技创新成果推向市场的有效载。罗琳,邬明建,李清泉(2008)对校企合作的研究认为可通过构建以大学-产业治理为轴线两端的市场治理与层级治理机制来协调大学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在这之间还可以有如合作研究项目、大学科技园等许多混合治理形式。苏敬勤(1999)利用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校企合作中的沟通成本、谈判成本和履约成本等交易成本进行分析后,将我国各种校企合作的方式归结为内部化、外部化和半内部化等三种理论模式,并探讨内部化和外部化的条件和措施。李健(2009)在校企合作的组织形式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以看作一种具备中国特色的新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更具有战略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能更有效地配置合作各方的资源。
二、知识共享的相关研究
校企合作知识共享是一个将企业的技术应用知识和大学科学研究基础知识进行传递、传播、分享和转化,从而促进企业和大学共同发展的知识管理过程。大学可以依据知识管理理论,运用知识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依据从企业中获取的应用知识来推动大学多层面改革,增强大学的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能力,同时通过有效发挥这些大学科学研究基础知识的成果,来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Wu Sheng&Cathy S Lin(2006)等的研究表明为实现知识增值,企业必须通过知识共享来获得竞争优势,知识只有在共享的基础上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其效用。Mary C Jones(2006)通过研究校企知识共享认为知识共享过程中存在很多文化障碍,克服知识共享的文化障碍对校企合作的实施有重大的意义。Sui Li ping(2005)等认为基于数字化特征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更多的依靠产学合作中的知识创新,而不再是劳动力和资金财富,知识是产学合作十分重要的因素并成为第一资源。刘力(2001)分析了校企合作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的关系,认为通过整合校企合作创新过程,应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核心技术系统,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朱爱辉(2007)论述了校企合作的实质是形成知识流动的网络;认为合作中各方的知识产权冲突是影响知识流动的重要因素。张可军,廖建桥,文鹏(2009)的研究表明,知识共享作为个体层面的学习向组织层面的学习转化的关键环节,对于研究如何构建学习型组织具有重要意义。
三、校企合作的知识转移
从知识的视角来研究产学合作问题,国外已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实证研究方面。典型的观点主要有: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证实,企业无法生产所有新理论、新见解、新技术、新技能,然而学术知识的使用有益于技术变革、创新和发展(Griliches,1979;1986);(Nelson,1986);(Jaffe,1989);(Mansfield,1991,1998);(Henderson etal,1998);(Zucker et al,1998);(Adams,2002);(Zucker,et al,2007)。大学和科研机构擅长于科学前沿性知识的研究,而企业需要将研究成果产生商业价值,两者存在一些差距(Motohashi,2005)。大学向企业提供的科学前沿知识主要适用产品或工艺创新的早期阶段,在技术和市场方面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Jensen et al,2003)。大学科技成果的转让和大学获取正式知识产权的企图,都对科研工作的性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Shane,2004)。科研工作导致增加大学专利申请,并形成创造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和开发知识产权获取财务收益(Henderson,1998;Mowery and Ziedonis,2002)。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合作的支持形式多样,且各大学和各国家采取的合作方式存在差异。如英国政府启动了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大学掌握并开发其知识产权(Chapple and Lockett,2005)。一方面,企业对商业化的过度关注将破坏科学的公共性,通过将私有规范强加于公共行为从而削弱研究机构的开发和科研工作(Nelson,2004);另一方面,大学成为经济的参与者促进经济的发展(Etzkowitz and Leydesdorff,2000)。一些学者试图通过研究专利申请对研究者论文发表活动的影响来估量与企业合作对学术行为的影响(Agrawal and Henderson,2002;Azoulay,2007;Calderini,2007;Fabrizio and DiMinin,2008)。Zucker et al(1998)研究了生物技术公司的构成,认为大学被认为是企业创新最重要的外部知识源和技术源,分析表明美国大学研究者的工作有助于建立生物技术公司。绝大多数企业的创新都离不开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试验设备、人力资本,即企业的创新高度依赖公共科学的发展(Cohen,Nelson,Walsh,2002;Mansfield,1998)。从利益分配机制的角度,产学研合作是将知识要素与商业要素直接结合,通过价值传导中的利益分配机制,统一了企业、高校研究所和国家等三方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利益矛盾(祖廷勋、罗光宏、陈天仁等,2005;嵇忆虹、吴伟、朱庆华,1999)。国内关于产学合作的动机、机制、模式、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研究的学者主要有姜照华(1996、丁厚德(1998)、苏敬勤(1999)、刘力(2001),(郭晓川,2001)谢开勇(2004)、连燕华,马晓光(2001)胡恩华(2001)、胡恩华和郭秀丽(2002)、刘德智(2001)、王毅和吴贵生(2001)、余培果等(2001)、别敦荣等(2002)、刘亚敏(2002)、康全礼和田恩舜(2002)、黄胜杰和张毅,2002)、余雅风和郑晓齐(2002)、鲁若愚(2002)、陈翔峰(2005)、唐玮(2007),郭斌(2007)、陈劲(2009)等。
从知识的视角对产学合作进行系统地分析,国内的相关文献非常地少。主要有:企业与大学是完全不同的系统组织,他们的行为特性和目标亦不相同,校企合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相比,校企合作过程存在诸多特殊性(余雅风,2002)。企业和大学拥有的创新资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或相互依赖性,大学知识扩散的需要与企业技术创新知识源的需要,构成了合作的供需市场。在各类合作中,校企合作最能体现要素的互补优势、规模优势和重组优势(鲁若愚,2002)。唐玮(2007)从知识联盟的视角来研究大学和企业知识转移的过程及政府在知识转移过程中的作用。
四、校企合作阻碍因素研究
高校和企业作为不同形式的组织,各自持有可互补的优势资源。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高校是提供科学知识等公共产品的非盈利组织,在市场上没有直接利害冲突。但目前校企合作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阻力。Dasgupta and David(1994)研究认为大学的主要目的是新知识的创造和教育活动,而企业则致力于掌握可赢得竞争优势的有价值的知识。此外,大学在与企业的合作中也成为越来越主动的管理者,寻求创造有价值的知识产权(IP)来推动技术转让。因此,越来越多的校企合作需要评估和修订,从而产生了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的更正式的合同交易。现有的关于校企联盟的文献研究中,虽已涉及校企合作障碍的问题,但几乎没有涉及障碍产生的本质及减少障碍的因素研究(Hall,2001)。校企合作障碍的核心是规范公共知识和私人知识的不同管理制度(Dasgupta and David,1994)。组织成长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可靠的公共知识,从而导致政府支持科研工作,已积累有用的知识发展经济(Geuna,2003)。制度的规范决定了科研工作者开展工作的方式,事实上,有许多科学家并不是追求高薪水而从事科研工作,反而,为了在科研机构工作而愿意接受较低的薪水,这表明大学的内在目标及社会目标对科学家存在较大的激励(Stern,2004)。缺乏合作障碍研究影响了有效政策的制定,因此,合作障碍的研究有助于建立并支持校企联盟的政策。
目前影响我国校企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的障碍因素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二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于高校,由于高校教师缺乏对市场和合作的认识,造成了合作困难;另一方面来自政府,由于宏观管理体制和政策环境不健全,直接制约着校企合作发展,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不规范是造成目前现状的根本原因;二是高校与企业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中介机构不健全,使得高校不能很好地了解企业需求,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的需求也不足(土明友等,2002。合作伙伴间脆弱的意向性结盟,校企合作常受种种冲突的困扰。从研究课题或研究成果公开的时间和形式方面来看,研究人员希望公开信息以获取领先地位,而企业则希望保密或占有该信息。出现这种冲突的原因在于学者希望知识公开,以便其研究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而企业则希望通过知识保密控制竞争对手的资源。此外,大学研究人员很可能选择同行认为比较前沿、有价值的研究课题,而企业则可能选择对开发新产品和新的客户服务有价值的课题(Nelson,2004)。土笑君,朱强(2001)提出风险承担不够合理是目前制约产学研联合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问题。周竺等((2004)分析了校企合作的实质是形成知识流动的网络,认为校企合作中各方的知识产权冲突是影响知识流动的重要因素,我国应通过科技立法协调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冲突。李朝阳(2005)对影响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主要交易障碍进行了分析,认为产权制度安排是影响产学研合作创新效率的关键性问题。魏非(2003)将产学研合作的障碍因素分为利益因素、技术因素、组织管理因素、人际因素和其他因素。吕海萍(2004)通过对浙江省产学研合作障碍的实证研究,指出利益分配、技术成熟度及缺乏有效的合作管理机制是二个主要的合作障碍。
五、校企合作研究的趋势
随着校企合作创新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以下几个方面是未来校企合作创新研究的趋势。
(一)规范的数理和实证分析
现有的研究大多局限在文字的定性描述方面,而且大多是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很少利用严谨的数理分析和较为规范的案例分析和计量检验等实证分析的来研究问题。已有研究存在“重复研究”和“大而全”等现象,且数据的收集范围窄,加之研究方法上的落后,造成了现有的大部分研究缺乏对所研究问题的严谨的符合学术规范的研究。
(二)校企合作研究的方法创新
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校企合作创新研究,大多采用了传统的文字性的描述方法,但对校企合作创新的内在机理、校企合作创新模式的原理以及各种解决校企合作创新中问题的应用条件等内在逻辑和规律性的探讨,不能仅从文字性描述的角度来研究。因此,校企合作创新的研究应该借鉴国际主流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研究范式,通过规范的数理分析和实证分析。
(三)与交叉学科研究方法的整合
校企联盟创新的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和社会学等多种学科;仅从某一个学科的角度来研究,与学科内部的多种方法的应用有关联。因此,对校企联盟创新的研究,一方面,综合关联学科,加强学科研究方法的交叉和融合,另一方面,综合单一学科的多种研究方法,加强主流研究方法在校企联盟创新研究中的运用。
摘要:校企合作创新已经成为大学和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一,但目前校企合作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存在企业急需的科研成果和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的大量成果不能转化的问题。本文对已有的有关校企合作创新的研究进行整理,并提出校企合作创新研究的趋势。
8.联盟商家合作协议 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 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互利共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如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责任:
做好乙方的宣传工作,协助乙方在终端顾客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根据乙方为甲方介绍的顾客数量,甲方保证每月为乙方增加 会员顾客。甲方为乙方每月免费提供“XXXX”的服务卡,价值xx元,张。公司下属店面最显眼处张贴联盟宣传海报。
二、乙方责任:
做好甲方的宣传工作,协助甲方在终端顾客中良好的社会形象。
根据甲方提供的“XXXX”服务卡,乙方保证向甲方每月提供有效体验 名。
根据乙方所写消费卡的金额,以消费卡金额 %的折扣价出售给甲方。
乙方在显眼处张贴联盟合作宣传海报。
三、甲乙双方合作模式:
凡到乙方消费的顾客,达到规定的消费金额,乙方就赠送顾客”xXX“价值xx元养生体验卡一张。
凭甲方VIP卡,可享受XXXX8折,特价项目和产品除外。凭乙方VIP卡,可享受酒店9折,特价菜,包席和酒水除外。(根据双方的合作而定制模式)
四、合同续约: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
本合同具体有效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根据合作效果,可再协商续约。
五、解除合同制度:
1.甲乙双方连续两月没有达到合同中所签定的效果,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除合同方,说明原因。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良因素导致经营不善倒闭的,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合作对方的名誉及社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情况严重的将赔偿受损失方。
六、合同制度: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着共同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合同纠纷:
本着合同签署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任何纠纷,可友好协商解决。
合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经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在甲方所在行政区内,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八、附加协议:
甲方:
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 法人委托代表:
(签章)
法人委托代表:
(签章)帐号户名:
帐号户名: 公司电话:
公司注册地址:
9.销售联盟合作协议 篇九
1、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1 “泊藏”是指
公司所运营的北京泊藏珠宝城。
1.2 “泊藏商品”指以北京泊藏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名义陈列并供出售的商品和服务,链接其他公司的除外。
1.3 “联盟会员”指同意参加联盟合作,遵守本协议约定,完成联盟会员在线注册并具备履行联盟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网站经营者或其他实体或个人或“联盟广告代理商”。
1.4 “联盟合作”指联盟会员同意在其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网站上设置至泊藏的链接,以方便客户对泊藏的访问以及在泊藏商场购买商品或服务;泊藏同意联盟会员在其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网站上设置上述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时,就泊藏商品的销售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
1.5 “联盟网站”指联盟会员与泊藏建立联盟合作关系的,拥有和/或具有合法经营权、代理权的任何网站,但泊藏已合作的网站应事先经泊藏同意。
1.6 “联盟广告代理商”,联盟会员的一种,拥有自己的平台和会员,在成为联盟会员后,将泊藏的推广链接下放给他们合作的会员网站进行推广,但泊藏已合作的网站应事先经泊藏同意。
1.7 “佣金”指联盟会员在联盟合作项下就泊藏商品的销售所应得到的,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和支付的费用提成。
1.8 “客户”指购买泊藏商品和/或接受泊藏服务的任何个人和/或组织。
1.9 “企业客户”指以集团购物方式在泊藏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客户,且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单位或公司,单次消费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或年采购10万元以上,并在泊藏“用户级别”中显示为“企业客户”的客户。
1.10 “校园客户” 是指在泊藏注册成为泊藏校园用户的学生及教职工。
1.11 “校园代理”是指已经通过泊藏校园代理审核的校园注册用户,且通过“高校代理----代理垫付”以及“高校代理---自己支付”方式在泊藏购买相关商品和服务。
2、注册
2.1注册流程
按泊藏引导进行注册
将自动生成的验证文档上传至网站根目录进行验证/联盟管理员手工验证
联盟管理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泊藏提供的链接进行推广
2.2禁止条件
泊藏企业客户和校园客户不得申请成为联盟会员。
禁止提供虚假、不完备信息。
含有以下下列内容的网站不能作为合作推广对象:
* 宣扬色情、暴力、基于种族、性、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或年龄的歧视;
*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 域名与泊藏相类似例如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 侵犯任何第三方(含泊藏)知识产权、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如出现以上情况,泊藏有权自行决定取消联盟会员资格、扣发佣金并追究其其他责任。
3、泊藏的权利和义务 3.1 泊藏有权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成为联盟会员的申请,并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提供任何泊藏认为必要的资料、证书、证明等文件。
3.2泊藏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联盟合作的具体方式,有权随时合理修改并完善本协议约定条款,并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联盟会员应配合泊藏的检查和监督。
3.3 泊藏上显示的所有图片、文字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泊藏或其合作伙伴所有。
3.4 泊藏有权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品类)。联盟会员同意仅将销售数据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3.5泊藏享有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销售泊藏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泊藏无义务相应或接受联盟会员就上述收益提出的任何主张。
3.6泊藏将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泊藏的链接。
4.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4.1联盟会员声明与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泊藏所不时要求的作为泊藏联盟会员的资格。联盟会员应按照泊藏的要求,就上述声明与保证提供相关证照及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ICP经营许可证等)。
4.2联盟会员应向泊藏提交联盟网站书面申请,以便泊藏审核该网站是否适宜进行合作。联盟会员必须按照泊藏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的相关信息。如因联盟会员提供的任何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联盟会员违反上述就联盟网站内容的保证而造成泊藏任何损失,联盟会员应予以全额赔偿。
4.3联盟会员应按照泊藏的要求提供实施联盟合作的计划,供泊藏审查。经泊藏认可后,方可实施。
4.4联盟会员应按照泊藏要求并以经泊藏认可的方式和联盟网站上设置至泊藏的链接。该等链接应置放于经双方确认的联盟网站的显著位置并须随时更新。联盟会员应保证上述链接的外观、感受和功能性符合泊藏的要求,未经泊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篡改、复制、许可第三方使用。
4.5泊藏授权联盟会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泊藏的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包括所含知识产权)。联盟会员确认上述图形和/或文本标志属于泊藏所有,并应确保对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的合理使用,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可能对泊藏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可能就跟泊藏合作双方之间关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等图形和/或文本标志。
4.6联盟会员应确保将泊藏通过联盟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务与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与泊藏商品和/或服务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务明确区分,不致造成混淆并误导消费者,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泊藏的正常经营行为。
4.7 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就联盟会员与泊藏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联盟会员违反此项规定,泊藏有权正式通知联盟会员,要求联盟会员在泊藏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否则,泊藏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若因此给泊藏造成任何损失,泊藏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承担赔偿责任。
4.8 联盟会员不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包括但不限于“泊藏”“泊藏”“泊藏网”“泊藏优惠券” “360buy”“jd”等关键词来推广。不得做这些关键词的SEO网站优化,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但不限于“jd”“360buy”“jingdong”“jdsc”“jingdongshangcheng”或与这几个词近似的域名,或者网站框架内容模仿泊藏网站内容等各种仿泊藏钓鱼网站,来推广泊藏的商品和服务。同时禁止联盟网站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团购,代购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泊藏有权立即终止联盟会员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联盟会员返还其已收到的佣金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佣金销售提成,及承担10万元违约金。
4.9联盟会员在合作期间,不得人为恶意下小额订单(为了赚取固定费用的佣金,所下的的订单金额小于佣金金额),一经发现存在这种现象或每个自然月100元以下订单总数超过当月订单总数的5%(图书音像类订单除外),泊藏销售联盟将立刻取消其合作资格,并有权利取消其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费用。
4.10未经泊藏事先书面许可,联盟会员在合作期间,不得向佣金类联盟或者网站(即通过佣金网站的链接购物,网站向会员发放一定的现金、代金券和积分等形式)推荐和合作,一经发现泊藏销售联盟立刻取消其联盟合作资格,并有权利取消其所有未发放的佣金费用。
4.11联盟会员应确保在没有得到泊藏销售联盟书面或邮件允许的前提下,其公司旗下所有网站/平台等载体上不得发布或发放泊藏销售联盟任何形式的优惠券信息,联盟会员有义务对此类信息进行阻止并向泊藏销售联盟举报,泊藏销售联盟可根据后果严重性决定是否扣除或减少联盟会员当月服务费用。
4.12联盟会员应仅在经泊藏认可的载体进行投放,不得擅自制作任何性质的链接放于其他载体进行投放,尤其不得制作木马程序等进行投放。
4.13无论何种原因,联盟会员已经或将要或有可能给泊藏造成损失、损害的,联盟会员应向泊藏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责任。
5.联盟合作网站佣金、收益结算和奖励机制 5.1 佣金的计算
5.1.1 泊藏同意按照联盟合作产生的有效交易向联盟会员计算并支付佣金。
5.1.2佣金的金额按照泊藏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及有效交易发生的净销售额(即商品总金额扣除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优惠金额、运费金额)计算。
只有因客户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联盟会员销售提成的依据。“有效购买行为、”“有效交易”须同时满足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要求的行为:
(1)客户通过联盟网站上设立的至泊藏的链接访问泊藏;
(2)客户在上述访问期间购买了泊藏商品;
(3)商品买卖关系完成,泊藏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规定的有效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4)同时关于佣金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a、使用优惠券/礼品卡的订单,优惠券/礼品卡部分不予以返点;
b、退货的订单不参加佣金;
c、企业用户不参加佣金(企业用户,依据泊藏审核机制确定:必须是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单位或公司,单次消费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或年采购10万元以上);
d、高校代理订单不参加佣金(高校代理订单包括“高校代理-代理垫付”以及“高校代理-自己支付”两种类型的订单,是泊藏对于校园用户开设的特色服务。)
e、系统自动拆分订单导致订单佣金发生变化,泊藏不受理此类投诉,请以拆分后的订单佣金为准。
f、运费不计算在有效订单金额之内;
g、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订单不支付佣金;
h、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产生的符合有效订单条件的订单不参加佣金,泊藏销售联盟亦不需向联盟会员支付任何费用,但协议终止/解除前发生的有效订单泊藏销售联盟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费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泊藏将不予计算并支付佣金:
(1)客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通过联盟网站链接点击进入泊藏 1天后,或者客户中途曾关机或访问其他网站。
(2)(1中所示)中所示1天有效期内客户购买行为发生前最后一次点击进入泊藏为其它联盟用户广告链接。
(3)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泊藏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4)联盟会员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顾客客户对泊藏与联盟会员及联盟网站之间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混淆的(例如,联盟会员试图影响泊藏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如搜索、定购、浏览等)。
i、团购和手机充值、游戏充值订单以及机票,彩票,电影票等虚拟产品订单不予以返点;
j、如因业务发展,新增品类或活动有可能不参与返点,具体以甲方网站要求公布为准,乙方应实时关注网站要求。
k、经销商的订单不参加返点(“经销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将从甲方或第三方处采购的商品转手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组织及个人;或以自身名义代任何第三方在甲方处购买商品并赚取差价的组织及个人。)
5.1.5.1.3 联盟会员的佣金销售提成将按下列方式计算:
就联盟会员通过销售联盟合作为泊藏带来的净销售额,联盟合作伙伴会员可享受的佣金销售提成比例如下:佣金比率:独立区分自营品类及第三方商家(pop商家)品类,按照产品类型区分返点比例,具体规则如下:
泊藏联盟自营商品的返佣比例:
产品类目 返点
图书音像 4.00% 电子书刊 4.00% 数字音乐 4.00%
家居、家具、家装、厨具 2.00% 个护化妆 3.00% 礼品箱包 3.50% 钟表 2.00% 运动健康 3.00% 酒类 2.00%
食品饮料、保健食品 2.50% 玩具乐器 2.00% 母婴 1.50% 奢侈品 2.00% 汽车用品 2.00% 电脑办公 1.00% 数码 1.00% 手机 1.00% 家用电器 2.00% 泊藏礼品卡 0.00%
备注:补贴奖励:泊藏联盟pop商家将独立运作,pop商家在泊藏联盟做推广的,将由pop商家自行设置佣金比例,产生订单业绩由pop商家支付佣金。(系统待完善,开放时会另行公告通知)对于未做联盟推广的pop商家的品类,具体补贴规则将以联盟公告形式显示。注:商品分类与泊藏首页的商品分类表保持一致;如有调整,将以联盟公告形式显示; 如果佣金结算规则发生变化,请以联盟公告中的最新通知为准;如果网站主存在任何问题,请与 cps@jd.com 联系;
5.2 佣金销售提成的支付
5.2.1每月25-31日为联盟会员申请结算日,申请结算上个自然月联盟会员的佣金。申请时可以选择提供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泊藏联盟会按照国家规定代扣劳务税后发放佣金。申请之后通过泊藏审核,并且泊藏收到联盟会员提供的正规发票后(不能提供发票的会员请忽略此步骤),15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向联盟会员支付款项。
5.2.2 如若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不足100 元,泊藏将于应付联盟会员的佣金累积至100元以上时支付。若联盟会员在每个月的25-31日之间没有申请结算,则当期结算款项累积至下个结算期,非结算日不能申请结算。
5.2.3支持佣金支付的银行13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请务必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银行信息并保持更新,避免因信息错误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支付延期或失败。
6.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6.1 本协议自联盟会员接受并成功注册时生效。
6.2 泊藏可以不时地合理变更联盟合作方式及本协议的条款;该等变更自泊藏作出之日起即对双方产生效力;如联盟会员不能接受上述变更,联盟会员唯一的救济方式即为(经提前通知泊藏后)终止本协议并停止全部推广。联盟会员如继续执行推广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更。
6.3 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6.4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尽快对本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佣金进行清算。联盟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佣金。泊藏可以在协议终止后90天内保留应付佣金以确保支付金额的正确性,联盟会员必须在协议终止后满90天后的30日内与泊藏进行未付的佣金的清算,逾期未清算的,则视为联盟会员放弃未清算佣金的债权,泊藏不再承担任何清算与支付责任。
6.5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应自行到甲方网站注册联盟账户成为联盟用户,如甲方网站对联盟用户有其他要求(以下称“甲方网站要求”)的,乙方亦应同时遵守,如该要求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7.保密责任
7.1联盟会员应对其自泊藏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泊藏和泊藏产品和/或服务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客户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泊藏书面同意,联盟会员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7.2 通过联盟合作购买泊藏商品的顾客即为泊藏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除非法律强制或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泊藏披露客户信息。
8.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损失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非违约方本应获得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泊藏在本协议项下的累计总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泊藏应付和已付联盟会员的佣金总和。
8.2联盟会员违反保密协议的,应向泊藏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泊藏实际损失的,联盟会员应予以赔偿。
9.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10.联盟单位合作协议书 篇十
校企合作是高校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合作,可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需要;校企合作也是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校企合作为学生的教育提供了便利,跨学科课程体系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此外,校企合作也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途径,通过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的共享,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企业实际生产力,加上人力资源能力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形成。
1 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的内涵
根据校企合作的实际状况,本文将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定义为:指高校和企业为了实现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双重优化和协调发展而形成的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实现联盟效益的整体优化。在校企合作战略联盟下,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起密切的战略伙伴关系,将高校和企业传统的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向合作转变为长期、紧密、系统的合作,通过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利益均沾、“互惠双赢”的目的。
2 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模式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机制是指在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下,系统内各要素、各子系统等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和方式。基于此,本文构建了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模型,如图1所示。
校企合作的前提就是高校和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作协议,校企合作系统以此建立。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系统是复杂子系统,存在诸多保障合作顺利开展的子系统。支持子系统为校企合作提供资金、技术、人员和信息支持,促进校企合作中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合作子系统是校企合作系统的重点,涉及实质性合作行为。校企合作既包括人才培养合作,又包括技术研究开发合作,高校和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需要对合作内容和方式进行具体的规定。风险管理子系统、激励惩罚子系统和利益分配子系统是合作子系统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校企合作具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技术研究开发更具有高风险性,通过风险识别和控制措施,对合作中的风险进行全过程管理;校企合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搭便车行为”,一定的激励惩罚措施,能够有效约束双方行为,保障各自的利益;以合作双方的投入和贡献程度为基础的利益分配能够保障校企合作的公平和对等,保障双方的权益。影响校企合作系统运行的不仅包括内部因素,外部环境对合作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中重要的就是政府因素。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政府的行为直接影响合作双方的利益,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对合作项目给予一定的优惠和鼓励措施,降低合作风险,规制高校和企业的行为,保障合作的顺利实施。
3 构建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机制的基本对策
3.1 强化反馈控制的意识
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机制中,高校和企业必须培养和强化反馈控制意识,对反馈控制的理论和方法有正确、充分地认识。只有在头脑中拥有反馈控制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才能自觉主动地运用反馈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合作过程中,高校和企业应有意识地锻炼反馈意识,培养对信息的敏感度,将反馈控制的应用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良好的意识是信息搜集、筛选和处理的关键,也是保障反馈控制机制顺利运行的关键。
3.2 严格实施控制机制
在校企合作中,进行控制实质上就是高校和企业通过检查和监督合作系统的运行情况、实际成效是否与目标计划相符合,及时发现偏差,纠正偏差,保证目标、计划的实施。
确定控制标准(目标)是控制机制的起点。控制标准是高校和企业将合作协议转化为合作目标的具体体现。在校企合作中,明确控制标准,才能合理确定合作范围和程度,合作双方明确资源投入的力度。
衡量成效(评价)是控制机制的另一重要环节。通过将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的实际合作成果与标准进行比较,才能对合作成效作出客观评价,为实现长效合作提供科学的依据。评价的过程,认识问题和发现问题的有机过程。
控制机制的最终目的就是纠正偏差,实现系统的正常运转。纠正偏差的前提是要对产生偏差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有些问题的发生属于合作双方主观因素,有些则属于客观原因。在查明偏差原因的基础上,就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地控制。
完整的校企合作反馈控制过程,就是通过对合作系统的调节和控制,不断调整合作目标与实际状况的偏差。正是通过这样一个不间断的循环控制过程,才会使偏差不断减少,使合作能够长期有效持续下去。
3.3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可以促进反馈控制机制的顺利运转和升级。完善的校企合作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3.3.1 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是通过人—机(计算机等)结合收集信息,并根据系统的输出进行评价、预测和控制,最后再通过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实现管理的计算机模拟系统。该系统可以为校企合作系统的运行和控制提供基础信息,为其决策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支持。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主要包括系统的可行性研究、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的实施与评价这四个主要的步骤。
3.3.2 决策支持系统
决策支持系统主要是将决策支持系统引入到校企合作中。决策支持系统运用管理方面的软件,将数据进行加工,查找数据间的关系,通过计算进行决策的模拟。决策支持系统中友好的人机界面和图形输出功能,不仅能提供所需环境信息,而且具有一定推理判断能力,对信息进行快速加工和响应,并对数据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
3.3.3 信息统计系统
校企合作系统要求对数据进行搜集、加工,建立一定的数据体系,这是进行后续评价的基础。构建统计系统所需的数据包括科研成果鉴定信息、合作方问卷调查、合作资源利用情况等指标。由于校企合作涉及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等内容,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
4 结论
校企合作战略联盟是培养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以及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模式。在校企合作战略联盟下,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起密切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利益均沾。合作反馈控制模式则是通过信息反馈渠道,各方不断调整子系统,促进合作的顺利实施。控制模式则是以反馈控制意识、实施和信息系统等要素的不断完善为基础而构建的。总之,要实现产学研战略联盟的高效运转,必须在各方分工合作、联合协同、分担风险、共享收益基础上,形成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关系。
摘要:校企合作是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必然要求。本文在对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构建了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模式,高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起密切的战略伙伴关系,通过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利益均沾“、互惠双赢”的目的。校企合作战略联盟系统是复杂反馈系统,通过反馈机制,不断调整系统,促进合作的顺利实施。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机制需要强化控制意识、控制机制实施和构建信息系统三方面开展。
关键词: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反馈控制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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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凤祥.构建校企合作战略伙伴关系,探索高职教育的产业学院办学模式[J].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9,(12):23.
[3]崔旭,邢莉.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制约因素研究——基于政府、企业、高校三方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0,(6):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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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殷晶晶,胡永红.高等院校构建校企合作联盟的路径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1,(10):25-26.
11.深度广告联盟合作协议 篇十一
深度广告联盟(shendu.cc)所提供的合作项目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深度广告联盟所有。您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选择“同意以下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表示您与深度广告联盟网站签订本合作协议(下称“本合作协议”)并接受所有相关条款的约束,以及表示您成为深度广告联盟的成员(“联盟成员”)。
二、合作内容及费用说明
深度广告联盟成员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获得相关产品代码。联盟成员在其网站页面中嵌入其从系统中获得的产品代码后,该网站的访问者可以获得深度广告联盟提供的产品及/或相关服务。
深度广告联盟根据各种产品的不同计费方式统计带有联盟成员特征代码的产品流量,并按此流量向深度广告联盟成员支付相应合作费用。其各类产品收益模式及分成比例请登录后仔细阅读相关说明,合作费用支付以深度广告联盟(http://)网站上发布的标准为准,除非深度广告联盟与联盟成员间有另行约定并就此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深度广告联盟有权根据联盟策略随时更改产品的收益模式、分成比例及结算策略,您在此同意始终遵守。
关于违规及作弊
加深度广告联盟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合作协议,如发现任何违规或作弊行为,深度广告联盟将停止付费并取消其联盟成员资格,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盟代码能且只能投放在联盟成员提交的域名下,否则被视为违规投
放。若要在多个网站或域名下投放联盟代码,须在注册成功后,在“会员管理中心”中登记所有投放深度广告联盟代码的域名。违规或作弊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任何形式的分拆代码:
联盟成员注册成功并经审核通过后,需要将从联盟获取的代码完整拷贝到相应页面,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代码分拆;
2.通过人工及程序制造的无效点击提高流量:
1)当用户访问成员网站或鼠标经过联盟产品时,自动弹出联盟产品窗口;
2)通过代理服务器点击,互换点击等一切不产生任何效益的虚假无效点击;
3)其他无效点击形式;
3.一切非正常投放的产品形式,一切以文字诱导或强制用户点击的行为:
1)非正当投放方式:
* 在无实质内容的页面全部投放深度广告联盟代码;
*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制造产品点击;
2)利用文字诱导、强制用户点击或下载:
如这样的描述:“点击此处,可成为本站VIP用户免费获得更多资源”
三、联盟成员的注册规则
1.联盟成员的用户名的管理:
A、联盟成员的用户名的注册及使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
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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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联盟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盗用、冒充他人用户名;
D、如联盟成员违反上述规定,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深度广告联盟有权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相关合法权益。
2.联盟成员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您一旦注册成功并经深度广告联盟审核通过,成为深度广告联盟的合法成员,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联盟成员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且联盟成员对以其用户名在深度广告联盟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联盟成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谨防被盗或泄露;如因保管不善导致帐号和密码被盗或泄露,联盟成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果联盟成员在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联盟成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可以立即通告深度广告联盟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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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四、隐私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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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权力机关要求;
3)
联盟成员授权(包括,如果联盟成员要求深度广告联盟提供特定服务时,深度广告联盟则需要把联盟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提供给与此相关联的第三方如邮政服务单位)。
五、暂停与终止合作
深度广告联盟将根据联盟成员合作效果保留暂停或终止合作的权利。任何经深度广告联盟确认已违反了合作协议的联盟成员,深度广告联盟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其暂停或终止合作的处理,对屡犯者将立即给予暂停合作或终止合作的处理。
深度广告联盟保留其单方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的权利。但若深度广告联盟单方决定终止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通知做出的形式依据本
合作协议第七条的规定。
六、风险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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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通知
所有发给联盟成员的通知都将通过网站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传送。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知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八、协议条款和资费标准的修改
深度广告联盟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合作协议条款的内容和合作资费标准,且该修改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侵害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必要前提。深度广告联盟合作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深度广告联盟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合作协议。您可随时造访http://查阅最新版合作协议。联盟成员若不同意合作协议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退出深度广告联盟;若深度广告联盟没有收到联盟成员书面通知,明确表示其退出深度广告联盟的,则视为该联盟成员选择继续享用深度广告联盟服务,已接受该协议条款的变动并受变动后协议条款的约束。
九、法律适用
本合作协议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联盟成员和
深度广告联盟一致同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当本合作协议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或重新修订,而其它条款则依旧对深度广告联盟及联盟成员产生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与本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如协商未果,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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