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2024-10-18

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精选9篇)

1.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一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由中央另行发文明确。

第四条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市(地)、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

第五条 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二)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三)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已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再实行参照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2.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是什么意思?

关于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法》提及,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国家职能的依必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比如:“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是指 具备法律赋予的职能、省财政全额拨款、经中组部、人事部审核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就是本次招考的备注括号了的。它是事业单位,考上也不是 公务员。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判定公务员身份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具有行政编制、有国家财政供养、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毫无疑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具有行政编制的,不是公务员。

二、参公身份与公务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与公务员的主要区别:不是行政编制不是公务员,到了退休后按事业退休人员处理。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事业编制待遇国家怎么规定的?

三、通过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省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定是公务员吗?

不是。这两种考试兼招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前者称之为公务员,后者称之为机关工作人员。

国考招的事业编制有:国务院各监管委员会、专利局、统计系统各城调大队、海事局系统、各所、各监管站、各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国考上现在做的比较规范,大家 在近年的国考职位表上都可以清楚的看到职位性质的分类,“中央部委”、“党的机构”、“各垂直系统”这些都是公务员,“社会团体”(各协会)、“国务院系 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监管委员会)、“其他单位”(海事系统及机关辅助职位)都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同样,在省级招考中,各中心、站、协会、省垂管基层分局、大队等都是事业单位,不同是有些是参公事业,有些是普通事业。

可见,参加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统一招考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一定都是公务员。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可以转为公务员吗?

参公事业编或普通事业编的朋友迫切希望自己通过“过渡”等方式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行政编制)。普通事业编或参照事业编成为行政编制的渠道只有两种,一种 是参加公开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招考且进入的单位是党务、行政或司法机关等真正具有行政编的单位;另一种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遵照事业单位人员 调任公务员的正常程序,即提拨至副处以上岗位(还有一种不太正规的,地级市或县里提拔至区局副局以上、市局副“处”以上、乡镇副职以上等副科以上领导岗 位)。还有一种途径就是通过参加公选和遴选考试,考取其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职位。

五、工资待遇和发展

参公单位一般也是事业单位,但这个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也就是说和公务员一样,这类单位在我们的观念中它就是行政单位。除参公事业单位外,根据经费来源的不同,又分为三种,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后三种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真正的事业单位,其实从待遇和发展来说,我认为很难比较,其实在任何单位工作都要看自己的能力、关系和环境的,这些又是随时变化的,很能说准哪个好。不过如你善于交际、善于言表,我建议到行政单位;如果你对技术比较钻研,对业务比较爱好,建议到事业单位。

在工资方面,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在党政机关中,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严格区分,即使工作岗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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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及职位表汇总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人数查询方法

3.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下列属于领导职务的有()。

A.县长、副县长

B.调研员、副调研员

C.巡视员、副巡视员

D.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自己得分:2.0

2.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A.监管

B.规划

C.协调

D.宣传

自己得分:2.0

3.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务层次()。

A.可以高于所在机关的机构规格

B.可以高于所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

C.不得高于所在机关或者所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

D.可以高于所在机关或者所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

自己得分:2.0

4.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自己得分:2.0

5.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复核,由()管辖。

A.本级党委、人民政府

B.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C.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D.原处理机关

自己得分:0.0

6.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

A.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B.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C.适当领取兼职报酬

D.领取50%兼职报酬

自己得分:2.0

7.县、自治县机关设置非领导职数比例()。

A.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80%

B.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0%

C.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60%

D.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自己得分:2.0

8.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个月以上的培训。

A.1

B.2

C.3

D.4

自己得分:2.0

9.以广西远程学习中心、广西教育培训网为主平台,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的网络资源,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务员()体系。

A.远程学习

B.教育培训

C.网络培训

D.自主学习

自己得分:2.0

10.新录用公务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初任培训的,经()批准可推迟参加培训时间。

A.本单位人事部门

B.本单位主管领导

C.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D.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自己得分:2.0

11.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处分。

A.减轻

B.从轻

C.免予

D.给予

自己得分:2.0

12.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

A.职务

B.级别

C.福利待遇

D.工资档次

自己得分:2.0

13.对获得()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A.记三等功

B.记二等功

C.记一等功

D.荣誉称号

自己得分:2.0

14.机关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在职培训

自己得分:2.0

15.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天。

A.10

B.12

C.15

D.18

自己得分:2.0

16.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制度。

A.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

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

C.分类管理

D.职位管理

自己得分:2.0

17.下面()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A.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B.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C.保持“政治中立”

D.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自己得分:2.0

18.下列哪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厅人事处

D.某市公务员局

自己得分:2.0

19.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A.工作年限满三十五年

B.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C.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D.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自己得分:2.0

20.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以上三项

自己得分:2.0

二.判断题(每小题2.0分,共30分)

1.公务员录用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2.公务员录用面试时,招录机关可以把考生的基本情况提供给面试考官。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3.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小组必须由从事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4.公务员录用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5.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6.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7.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8.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需本人对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9.调任应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可以聘任为公务员。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1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调任。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1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以辞去公职。

B.错误

自己得分:2.0

13.办理调任手续后不需要进行公务员登记。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14.公务员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应予免职。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15.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A.正确

B.错误

自己得分:2.0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0分,共30分)

1.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程序办理。

A.进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B.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起范围内酝酿

C.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D.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自己得分:3.0

2.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

A.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B.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C.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D.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自己得分:3.0

3.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和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A.在编制内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B.超职数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C.超机构规格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D.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自己得分:3.0

4.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程序为()。

A.本人对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B.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C.任免机关审批

D.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自己得分:3.0

5.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指在机关中直接履行()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A.监管

B.处罚

C.稽查

自己得分:3.0

6.设区的市机关可以设置的非领导职务包括()。

A.巡视员、副巡视员

B.调研员、副调研员

C.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D.科员、办事员

自己得分:3.0

7.下列属于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的有()。

A.厅长

B.副巡视员

C.处长

D.科长

自己得分:3.0

8.公务员申诉书应当载明内容的有()。

A.申诉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住址及其他基本情况

B.被申诉机关的名称

C.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

D.提出申诉的日期

自己得分:0.0

9.公务员具有()情形,应予任职。

A.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B.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C.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D.转任、挂职锻炼的自己得分:3.0

10.公务员有()情形,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4.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四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财金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财金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财金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15题

3、不定项选择5题

(二)专业知识—财金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15题

3、不定项选择5题

三、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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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个选项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 A:GDP B:NNP C:GNP D:NI 答:(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 B: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NP C: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NP D: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I 答:(BCD)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 本文由广西中公教育整理提供,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B: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NP C: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NP D: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I 答:(BCD)

五、考查知识点

(一)经济学基本原理

1、供给与需求

掌握需求理论、供给理论、均衡价格理论、弹性理论。

2、企业理论

掌握生产理论、生产函数、成本与利润。

3、市场失灵

掌握公共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

4、宏观经济学及宏观经济政策

掌握国民收入核算与方法、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总需求分析、总需求-总供给模型、通货膨胀与失业、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与工具。

掌握评价宏观经济形势的基本变量,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5、经济增长理论

掌握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周期。

6、本届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

盘活存量、自贸区、长效机制、负面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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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基础知识

1、货币供求

掌握货币需求、货币供给相关知识。

掌握基础货币、货币乘数、原始存款、派生存款相关知识;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

2、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

掌握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掌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

3、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掌握货币政策的目标、工具、传导机制和中介指标。掌握通货膨胀的成因、社会效应和有关对策。掌握金融监管的原则、目标和手段。掌握《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4、财政与税收

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主要规定。

5、外汇管理与金融全球化

掌握外汇与汇率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理论;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概念;汇率风险的概念和类型。

掌握引起汇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

掌握当前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和我国外汇市场的基本情况;掌握外汇管理的概念、类型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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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国际资本流动的定义、原因和类型;资本流动的作用和政府干预资本流动的手段;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的职责。

(三)国际金融危机

1、国际金融危机成因;国际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2、结构性金融衍生品的特征;结构性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趋势及利弊。

3、国际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新变化。

4、美国退出QE与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动荡。

(四)证券基础知识

1、证券及证券市场概述

掌握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资本市场的概念、内涵、外延;如何正确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的监管思路及展望;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监测、预警与防范;如何将资本市场放到整个宏观经济中去发挥作用;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及“新三板”市场的区别;债券市场。

掌握证券与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掌握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机构投资者的种类;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定。

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区别。掌握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关系。掌握证券交易市场的分类、定义、特征和职能。

掌握证券公司的功能和主要业务种类;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目标与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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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能、业务范围与管理体制;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为规范。

2、证券产品—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掌握股票、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性质、特征和类型。掌握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的特征和区别。

掌握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参与主体、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定义与区别;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

掌握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概念与职责以及与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掌握基金资产净值的含义;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及基本方法;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3、证券交易

掌握证券交易的含义、种类和方式。

掌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概念和职能;证券的清算与交收的主要内容。

掌握股票价格指数的概念和功能,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掌握主要国际证券市场及其股价指数。

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自营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内容。

掌握回购交易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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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券市场监管体系

掌握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原则、目标和手段;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和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主要类型、职责;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的主要内容。

5、证券市场对外开放

掌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发行、上市条件。

掌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概况。“沪港通”的主要内容。

(五)期货基础知识

1、期货市场概述

掌握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远期交易的关系;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和功能。掌握期货交易所的性质与职能。掌握期货结算基本制度。

掌握期货中介机构的职能、性质和作用。

2、期货合约与期货品种

掌握期货合约的概念、主要设计原理。掌握期货品种的分类;国内国际主要期货品种。

3、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 掌握期货交易制度及交易流程。

4、套期保值

掌握套期保值概念、原理与操作原则;套期保值者的特点与作用。掌握套期保值的种类及适用对象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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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

掌握期货投机定义;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以及股票投机的区别;期货投机套利的作用、原则与方法。

掌握期现套利的概念及其应用。

6、金融期货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种类及应用;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股指期货期现套利的种类及应用。

国债期货相关知识。

7、期权与期权交易

掌握期权的含义及特点;期权的分类及各类期权的概念;期货期权合约的主要内容;权利金、执行价格;期货期权与期货的关系。

8、期货市场监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内容。

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

2018年10月

5.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和《关于2013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4号),现将201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青岛市地税局所属分局机关公务员,下同)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乡镇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其它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生);

(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

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公安、监狱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

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

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招募的“社区工作者”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

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要求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也可在资格审查前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改报青岛市招考的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部门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市“社区

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上网公布。根据报考职位的录用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办翻译职位要按规定进行外语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笔试和口译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2013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职位专业测试公告》。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五抽签”和“一换号”的办法进行即考生、考官、监督员、考生代表和计分员分别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组别、监督考场、考官组对应的考场号和计分考场;考生考场号在面试当天随机换号。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职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检察院、法院招考司法警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

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等额组织现场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在体能测评范围内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6.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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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简章 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交流群:71593289

3月8日辽宁中公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及大纲解读新闻发布会

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13年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省计划招录7483人,其中招录公务员628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1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年龄、身体及政审条件(详见相关公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四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辽宁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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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1年以前(含2011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3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根据2008年以来历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10—2012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全省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工商局农村税务、工商所(分局),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3年3月11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辽宁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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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3年全省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2012/11/21150.html

中公教育课程商城:http://kecheng.offcn.com

备考专用图书教材:http://lnoffcn.taobao.com

公务员考试论坛:http://club.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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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七

一、首先一定要用360浏览器,如果按通知文件的用IE浏览器那就无法完成操作。

二、点击进入“辅导材料”

三、同时按住“ctrl”和“f”键或者在浏览器页面点击“查看”—“在当前页查找”。多按几次,有时候按一次还出不来。原来的浏览页面时没有的查看栏,成功后最后为:

四、进入考试,或者进入了考试了再打开这个页面也可以。

五、遇到不懂的题目,看看题干的内容,如公务员兼职报酬问题,在查找栏输入“兼职报酬”,辅导材料会自动查到到改材料对应的位置,按“下一个”查看更多。对应字体还可以选高亮,在查找栏右边。这样要查找的内容有颜色,容易一眼看出。

六、有时候由于使用360浏览器,这样培训网系统会自动对抗,关闭你的考试页面,出现“页面过期,请从新登陆”。其实你可能只考了十几分钟。

七、这个不要紧,其实,这个培训考试有一个好处,那就你可以随时关闭页面(即你可以随时退出),考试时间自动停止,你再次登陆就以上一次使用了多少时间,剩下多少就还有多少,所以你可以继续完成上一次的考试。如你上次进入考试考了30分钟,退出了,再次进入,那就还有150分钟(总180分)。

八、把杀毒软件关掉。

九、亲,赶紧去考吧,如果你是从事人工管理,这次网络培训其实很管用,你可以认真看,认真学。这其实是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都有可能用到了,不要为了考试而考试哦。亲,千万不要告诉区公务员局或者人社厅、考试培训中心的朋友和同志,否认明年他们会向《超验骇客》一样完成自我进化,到时候我们就没那么轻松考试了。

8.关于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 篇八

县编办并县人事局:

根据衡东县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衡东县社会福利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东编字(1989)22号文件精神,我办于1989年成立。为民政局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全额财政拔款。

我办根据2009年7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县民政局的坚强领导下,和市福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诚信原则,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辉煌历程。发行福彩24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衡东销售福彩接近亿元,为县本级筹集福彩公益金千万元。为我县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民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我办现有人员3名,都为事业单位编制,由财政全额负担工资福利。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2006】27号)文件中规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应具备的条件,现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请予批示。

附件:

1、《关于设立衡东县社会福利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东编字(1989)22号文件复印件;

2、《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申报表;

4、我办人员的基本情况表。

衡东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委员会办公室

9.温州市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名单 篇九

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先导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06‟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27号)以及•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4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

(一)凡经省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详见附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原则上从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之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参照管理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再评、聘职称,参照机关公务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

二、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管理

(二)参照管理单位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应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过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选确定后,提出录用申请,填写•大连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办理录用手续;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录用申请,办理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期间,招录单位要加强对新录用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安排参加培训,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满,应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办理转正和登记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新录用工作人员任职定级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确定非领导职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身份管理

(五)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要在单位编制和职数限额内,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核、审批。今后,凡经考试录用、调任、从机关转任、公开选拔、军转干部安置等方式到参照管理单位的新进人员,须进行身份登记。其中,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的,须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身份登记。

(六)参照管理单位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之间交流的人员,须重新进行身份登记,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1份),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本意见印发前已交流的人员,未履行相应身份登记的,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登记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1份)进行报批;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申请后报批。登记审批后,将上述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确认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依据。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出、辞职、辞退、开除、退休、死亡等原因离开参照管理单位的,不再具有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应在登记数据库中予以注销。

四、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管理

(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任,按照公务员转任、调任规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工作的,按照人员来源,分为转任或调任。对已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的,可以按照公务员转任的方式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任职:

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已满的人员;

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

5.按照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参照管理单位中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机关任职。

(九)从主城区外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跨地区转任到主城区内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具备转任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备案管理

(十)参照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人员编制规定的领导职数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实施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处级以下(含处级,下同)工作人员任职职数(职位)实行任职前沟通、任职后备案制度。各单位在任免、调动本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时,应将任免、调动的人员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学历、任职年限)、职数等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任职职数(职位)有相应的空缺后,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任职。职务任免后,参照管理单位应按照逐级备案的原则,到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职务备案。

(十一)及时做好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备案材料呈报工作。职务备案应呈报的材料包括相关工作人员的档案、主管部门已备案的任免文件(一式3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人员任职情况表(含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单位编制文件复印件、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表或通知单等。

(十二)严格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备案审核程序。职务备案实行网上和书面备案制度,参照管理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职务备案的同时,应将书面职务任免材料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规范处(科)级职务竞争上岗管理

(十三)参照管理单位在进行处(科)级职务竞争上岗前,应到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职务职数空缺情况审核,确保在职数空缺的前提下进行补缺竞争。竞争上岗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参加竞争上岗工作人员须具备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参照管理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应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区市县属参照管理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应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十四)参照管理单位应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实行平时记实考核制度,对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参照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合理设定考核指标,量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抓好平时考核,加强年度考核,注重考核结果使用,不断完善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八、规范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

(十五)参照管理单位要依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及相关要求,坚持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技能为重点,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各类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具体的业务培训方案,合理调度和安排人员培训,落实上级调训任务。人员较多、专业性较强、业务培训量较大、培训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应建立行业培训科目名录和标准,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十六)参照管理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大连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的意见‣要求,引导和鼓励本单位人员开展在线学习,建立人员培训电子档案,实行培训登记管理。按照•大连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对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进行学分登记备案。个人培训结果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转正定职相结合。各参照管理单位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九、加强参照管理单位指导和监督

(十七)参照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应指导参照管理单位做好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调(转)任、职务任免与升降、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确保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加强对参照管理单位组织人事业务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参照管理单位组织人事工作管理水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参照管理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任免、工资福利等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参照管理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十、其它规定

(十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转任方式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的上级机关任职的,须在转任期满1年后晋升新的职务。

(十九)参照管理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十)参照管理单位的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党校、行政学院等“双轨制”参照管理单位,其工勤人员原则上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制度。本意见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公务员法及其部分配套法规政策目录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务员法及其部分配套法规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年9号)及其相关附件

3.•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7号)

4.•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5.•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6.•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7.•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

8.•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7号)9.•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10.•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

11.•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

12.•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

1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

14.•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2006‟27号)15.•关于认真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审核报批工作的通知‣(辽人„2007‟168号)

16.•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大组发„2008‟15号)

17.转发•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大组„2010‟19号)

18.•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2010‟51号)

19.•关于转发†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47号)

20.•关于规范市直行政机关处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备案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113号)

主题词:公务员管理 参公单位 规范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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