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精选4篇)
1.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篇一
充分发挥党校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阵地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坚持和强化党校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阵地作用,把廉政教育作为各类主体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逐步建立健全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廉政教育培训体系,并积极通过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方法,把握好了三个“关系”,做好了三个“结合”,切实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一、把握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做到重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廉政意识是基于个体特定的观念形成的,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于观念系统的核心,它们与廉政意识是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示范和导向作用。所以,我们在每个培训班次均设置了廉政教育的专题,以此凸显廉政教育、培养学员廉政意识,同时,不是孤立地看待廉政教育,而是将其与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性锻炼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等相结合,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武装学员的头脑,使其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锤炼道德操守,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警惕性和鉴别力,使廉政意识有了深厚的根植土壤,从根本上增强抵御腐朽思想的“免疫力”。
二、把握好专题学习与贯穿始终的关系,做到深入性与长效性相结合。在培训班次组织学员进行廉政教育的专题学习是有必要的,能够使学员接受到深入、系统的廉政教育。但是,专题学习毕竟是有限的阶段性学习,为了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效,我们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各主体班次的始终,把理论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纪律教育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反腐制度渗透到各个培训班次教育培训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去,做到重点抓与经常抓相结合,使学员在“和风细雨”的潜移默化中党性受到锤炼,思想受到震撼,精神受到洗礼,形成稳定的价值取向,进而长期持久地影响行为。
三、把握好学习与成果转化的关系,做到过程性与结果性相结合。学习是一个观念重构的过程,学习的目的是要学以促变。通过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廉政教育的形式、要求及效果评价等,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首先,根据时代发展和学员思想实际,借鉴、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使廉政教育既严肃又活泼,有效解决了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的问题。一是改进传统的教育方法,深化和强化教育效果。比如,在沿用市纪委领导做廉政教育讲座、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规章和领导讲话等这些传统教育方法的同时,通过组织专题座谈会、撰写体会文章等后续性的延伸活动,引导学员联系本人思想实际,深入开展自我剖析,深化教学效果。二是积极拓展现场教学等直观的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将先进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比如,把参观革命遗址和英雄事迹等,与参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对比结合,增强学员的法纪观念,提高其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再如,组织学员旁听案件庭审、现场剖析,通过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其次,积极促进学员的变化与成长,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与指导。在培训中找准理论和实际的结合点,引导学员自我反思,反思其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党章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算好“廉政账”。通过把学习与思考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促进学员观念、态度的转变和提高,思想境界的提升。同时,引导学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各种矛盾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解读工作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廉洁从政的新办法,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纪律教育是廉政教育重点内容之一,在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基础上,严格要求学员在遵守校纪校规和学习纪律上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折扣,并把遵守学员守则和纪律规定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以此培养学员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自律意识,将党风廉政教育内化为学员遵纪守法的具体行动。
2.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篇二
——贯彻党校工作条例汇报材料
党校是培养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与行政学校、民族干部学校合办,为三块牌子,一套机构。
党校教育事业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密不可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是执政党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党校教育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县委党校肩负着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教育全县在职干部的重任,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具有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特别是《党校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党校始终牢记使命,把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在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在推进全县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发挥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
2008年以来,县委党校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渠道的作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2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干部1902人次,开展宣讲教
育15期(次),受教育干部达2750人次。
(一)组织实施办好专题培训班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县委党校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充分发挥理论教育优势,积极组织4名教师深入9个乡镇,对十七大精神进行宣讲,同时,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部署,先后举办了全县科级、股所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通过深入基层举办专题讲座和集中培训,把全县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二)认真抓好常规主体班
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先后举办了综治维稳、党务干部、基层团干部、中青年干部、文秘人员、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妇女、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国土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合理设置培训专题130余个,为全县各级各类干部学习搭建了平台,使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成为推动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载体。
(三)探索拓展对外培训
利用党校办学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对行业、系统、部门的培训,与县文化局、卫生局、扶贫办、县农行等联合办班,党校采取“送学上门”的办法,把培训班办在机关、企业。同时,配合机关党委、教育局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分别对其所辖单位入党积极份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培训。全县干部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以县委党校为基础、乡(镇)党校为补充、部门培训为辅的工作新格局。
二、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
党校姓党是党校教育的第一原则。县委党校严格坚持党校办学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到一切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政治路线、党的政纪律,认真落实“党校讲坛有纪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员的课堂纪律意识,加强党校学员的党性修养和锻炼。在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的专题设置、讲课内容都坚持集体讨论,反复斟酌、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关和政治关。校领导及时传达中央及上级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围绕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开展教学创造条件。坚持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党校作报告制度,校领导亲自参与授课,每期培训开班均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开班动员,牢牢把握党校教学的方向。2年来,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党校作报告、授课、开班动员讲话达30余人次。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党校教师是“执政者之师”,其素质高低,能力大小,尤其是党性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党校职能的发挥。县委党校从以下方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学校根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细致做好“三定”方案,圆满完成了内设机构的更名、挂牌和职能调整。二是从党校姓党的高度,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邀请州委党校、州社科联、文出师专的专家教授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党校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讲授和培训;委派教师到省、州党
校学习;校内开展听课评课活动,有效促进了队伍和谐发展。
四、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不足
多年来,县委党校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办学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党校教育方针,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在党的理论武装、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建设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县委对党校工作的重视,是党校发挥好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县委始终坚持县委办党校,县委管党校的原则,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切实帮助和解决党校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县委党校校长由县委副书记兼任、乡(镇)党校校长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制度,配齐配强党校领导班子,把党校教育工作作为县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实,把党校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和全县党的建设全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特别是《党校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委常委会对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校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健全和完善了党校的领导体制和办学格局、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了对党校工作的投入。从2009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5万元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党校在教学、科研、干部教育培训、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的需要。二是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是发挥党校职能的关键。县委党校始终把党校姓党、忠诚于党的原则贯穿于党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一切按照党的原则、制度、规矩办事,真正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紧密联系、团结、教育全体教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言行上与党保持一致,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表率,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部门密切配合、关心支持,是发挥党校职能的重要条件。党校工作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上级党校的关心、指导和帮助,离不开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县干教委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在县干教委的统一领导下,年初统一培训计划,以党校为培训阵地,分部门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培训工作格局,营造了党校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干部培训工作的新发展。
在看到成绩与进步的同时,新形势下县委党校工作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校作为培训党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主阵地,党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与中央和县委提出的大规模培训轮训干部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党校学员层次较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较强,培训工作要保证学有所获,对党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党校的教学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委党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培训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培训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的需求结合得不够紧,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四是党校要充分
3.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篇三
随着信息技术和传媒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覆盖领域的迅猛扩张,信息量呈爆炸式增长,给党政办公系统信息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党政信息为决策服务的时效性受到了挑战。党政办公系统只有为领导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才能保障决策的正确,反之就要影响或误导决策。从现实情况看,一个地方发生了重大突发事件,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等媒体短时间内就会作出快速反应,并迅速公之于众。而党政信息系统由于信息报送体制和传输技术上的原因,再加上一些领导干部思维方式和思想作风上的障碍,以及受传统做法和习惯的影响,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到上级决策机关,而是在媒体披露后才报送,给党委和政府决策造成很大被动。
二是党政信息为决策服务的真实性受到了挑战。信息的价值在于信息的真实,党政办公系统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的信息更不允许存在失真的问题,这是党政信息的政治属性所决定的。但由于目前信息渠道的多元化,信息传播人对信息的获取能力、知识背景、观察和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以及对信息价值的识别能力、评判取向不一致,反映到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上很难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有的就是明显的虚假信息或不全面的信息。怎样为决策机关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这是摆在党政信息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这些新的情况,决定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针对新的形势,高度重视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党政信息工作,强化党政信息的主渠道作用。
第一,要切实提高党政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是下级党委、政府最基本的政治责任和工作原则。只有第一时间上报信息,才能使上级决策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作出正确决策。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及时报送作为党政信息工作的基本准则,不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办法代替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送信息,不能向媒体、向社会发布后再向上级报送信息,不能以慎重、完全搞清情况或层层请示、层层把关为由造成信息迟报,更不能怕影响政绩,报轻不报重,报少不报多,谎报、瞒报。特别是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后果的调查了解需要一个过程,如果等完全搞清楚了再上报,必然会贻误时间,影响上级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和作出决策,必须随着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不间断地组织续报。
第二,要强化党委、政府信息部门的权威性和信息调度能力。在信息社会,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党委和政府信息工作,确保党政信息工作能够从容应对信息化浪潮的挑战,牢牢掌握信息工作的主动权。关键是要加强党政信息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党政信息机构的权威管理职能,增强信息调度能力,改变信息随意报道、多家抢报、层层捂报等调度失控、渠道不畅、运转不灵的局面。
第三,要强化对各种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信息的掌控和挖掘。各种媒体特别是互联网蕴藏着巨大的信息资源,虽然有大量垃圾信息、有害信息,但不乏有重要意义和决策价值的信息,如: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来自各个层面、各个群体的社情民意等。党委和政府的信息部门要对传媒给予高度关注,对各种苗头、动向、倾向要明察秋毫,对重要建议、意见要及时掌握,不断提高对各类信息的鉴别力,强化对各种渠道信息的挖掘和提炼能力。第四,要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和信息综合。党政办公部门为决策搞好服务,必须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特别是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更不能浮在上面,满足于下面来什么报什么。要走出办公室,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意收集和掌握更多有用的活情况,注意发现各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提出的创新思路和取得的有突破意义的工作成果,既反映亮点,也要关注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党委和政府报送有价值的调研信息。要切实提高信息综合能力。当前党委、政府有些信息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对大量基础性的、反映现象和个别问题的信息缺乏深层次综合开发,大多停留在对原始信息的简单报送上,整理、加工不够。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在信息综合加工方面下更大的功夫。第五,要高度重视网上宣传工作。互联网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各级党委信息部门必须强化网络意识,加强党政网站建设,高度重视网
上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党委、政府在信息资源方面的主渠道优势,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网站的重要媒体作用,积极、主动、客观地开展网上宣传,把网络打造成党委、政府宣传工作的主阵地。要通过信息发布、视频播放、互动交流、组织网评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披露信息、解疑释惑工作,搞好舆论引导,打好宣传工作主动仗,切实营造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凝心聚力的舆论环境。
4.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篇四
执政能力中的作用
王宏翼
【内容提要】:提高依宪执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依宪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党校是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素质的熔炉,在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应当发挥出在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能力中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党校教育 领导干部 依宪执政
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法律的基础核心,是人民意志最根本、最集中的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特点和内容决定了是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领导干部提高依宪执政能力的重要意义
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下,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而依法执政的核心是依宪执政。所以,依宪执政能力就成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而国家政权中的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主要由执政党的领导干部来行使,这就决定了依宪执政能力建设的重点必然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个体能力的提高,构成了党的整体依宪执政能力的基础。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取得成就,就必须有一大批坚持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的领导干部。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依宪执政能力是提高党依宪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同时,必须看到,在群众的眼里,身边党员干部就代表党的形象,如果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宪政意识淡薄,不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用人治代替法治,那就很难让群众相信党会尊重宪法和法律,带领全国走向宪政之路和法治社会,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党政意识和依宪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宪法的精神和要求体现在各项实际工作中,带领全社会共同遵守宪法和法律,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治国家才有最牢固的基础。
二、充分发挥党校教育在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能力中的作用 党校是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素质的熔炉,在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各级党校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能力方面的作用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1、在教育培训党的执政骨干,不断提高他们的依宪执政能力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
党校是干部教育的主渠道,在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将宪法的学习设置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让领导干部更全面的认识宪法,更深入地理解宪法,更深刻地领会宪法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让他们更好、更自觉地带头遵守宪法,增强宪政意识,并将党政的精神自觉地用到实际工作,提高依宪执政的能力。
2、在建设政治文明,推进法治进程,提高党的依宪执政能力建设中发挥重要阵地作用。
党校作为研究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要阵地,为各级领导干部在依宪执政过程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实践平台。各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将会遇到宪政理论和转型社会的实际工作的种种冲突和矛盾,如:如何将高度概括的宪法条文与社会工作实际相结合?如何正确处理宪法规范和党的政策的关系?如何用宪法武器和地方保护主义和不正当利益诉求做斗争?如何用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新领域和新问题?等等。在遇到上述情况时,领导干部可通过党校这个重要阵地进行再学习,可以通过党校这个平台互相交流先进经验,在自身学习提高和互相交流学习中提高依宪执政的能力。
3、在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宪政的理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新中国建国至今,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1982年宪法又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四次修改,全部过程中,党校的理论研究都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集中表现,作为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当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人民意志的内容发生改变时,当然也必须作出改变。但是,宪法的改变怎样才能继续巩固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怎样才能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怎样才能和平整合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矛盾?怎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主义的民主和人权?怎样才能维护宪法的权威稳定,又能让宪法与时俱,更好地符合社会的经济的发展实际?等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以往的实践证明,党校的理论研究力量不但可以满足党的干部教育的需要,而且,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建设,在以宪法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中显示出一贯的强大理论研究力量。显示出理论建设主力军的作用,相应的研究成果,将会在新的层次上在指导领导干部按照宪政的要求去工作,提高依宪执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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