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职称聘用申请书(精选7篇)
1.护师职称聘用申请书 篇一
职称竞聘
我叫曲晓玲,护理本科学历,2005年10月到本院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脊柱外科从事护理工作,2009年取得护师资格。
此次竞聘护师初级职称,我认为自己有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能力优势。我接受过正规的护理教育,拥有较为扎实的护理基础知识,参加工作以来,我熟练掌握了脊柱外科护理技巧,一直尽职尽责的履行着外科护士职责,并且在日常工作中,时常负责学生带教工作,较强的工作能力受到领导及学生的高度肯定;
第二、经验优势。到本院以后,我一直在脊柱外科从事护理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学习、不断积累,至今已拥有六年的脊柱外科护理经历。丰富的脊柱外科护理经验为我本次竞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性格优势。我思维敏锐,心理素质良好,工作认真负责,善于与人沟通,凡是我经手的工作,都会尽心竭力地去做,力求完美。同时,我个人也十分渴望能够尽自己的力量,在工作中承担更多的责任,为病人做一些实事。
如果能竞聘成功,我将在科护士长的领导下和在主管护师的业务指导下,兢兢业业地做好临床护理等业务技术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脊柱外科护理工作谈谈我的想法:
第一、认真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到脊柱外科护理工作中,根据本院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努力提高护理质量,不断完善脊柱外科的护理工作;
第二、贯彻执行医院工作安排和科室工作计划,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在护士长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及护理科研;
第三、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护理质量,增长护理经验,以身作则,建立和谐护患关系,在实习生和年轻护士面前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无论能否竞聘成功,我都会用全身心地投入到护理工作中,尽心竭力为我院护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自己的贡献。
2.护师职称聘用申请书 篇二
培训目标
1、具有全面的专科护理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临床新进展、新业务。
2、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的疑难问题。
3、具有一定的带教临床实习生的工作能力和护理管理能力。
4、参加院护理部组织的、科内业务学习,每年完成Ⅱ类学分≥15分。
5、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学习、进修,并参加全国、省市的各种学习班及学术会议,增加业务技术和工作能力。每年完成Ⅰ类学分≥5分。
6、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开展护理科研的能力和撰写护理论文的能力。
7、学习一门外语,了解国内外护理现状和发展趋势。
8、具备一些边缘学科的知识,如经济学、统计学、法律学、管理学、心理学等。
9、具备一定的现代化护理管理能力。
10、每年订阅护理杂志1份以上,了解国内外医疗发展和护理发展的新动态。培训方法
1、参与临床护理工作。
2、承担临床护理管理工作,如承担护士长、护理组长、专科护士、护理总带教等工作。
3、参与临床护理带教工作,如实习护生、轮转护士、进修护士临床带教工作。
4、参与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与研究工作。
5、参加院内外、国家级护理继续教育学习和各种形式的护理学术活动。考核方法
1、完成护理部组织的护理理论考试每年≥1次,操作技能考试≥1次,成绩达标。
2、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各种护理技能竞赛。
3、承担院内外、科室内教学工作
4、能组织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
5、每年完成1~2篇护理论文在国内公开杂志发表或参与一项科研课题工作。
6、能胜任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或专科护理工作。
3.职称聘用制度 篇三
一、职称资格的取得
(一)根据本人工作岗位的工作需要和特点参加国家相关专业等级考试(评审)取证;
(二)没有参加国家考、评取证的员工依据工作业绩达到公司内部职称评审标准的,根据公司内部职称评审标准评定职称等级。
二、聘任 公司将按各部门岗位需求对取得相应岗位职称资格的公司员工将采取聘任制度上岗工作,受聘后按职称补贴办法每月核发职称津贴。
三、聘期
(一)公司对各岗位职称每半年评审聘任(解聘)一次,评审时间在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的第一周;
(二)聘任上岗的员工在聘期内如出现“非过失性”重大工作失误,公司可随时解聘;
四、聘任到期时员工提交履职报告,公司将根据员工聘期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决定续聘、解聘或者是降级聘用
五、聘任程序
(一)首次聘任由公司根据取得职称资格员工的工作情况(业绩+态度)直接聘任后发文公布,财务部根据聘任文件计发职称补贴;
(二)以后每次聘任到期,各受聘员工须提前一周提交聘期履职报告由公司评审后决定下一期的聘任情况。
(三)初职由部门评审结果报批公司,中职由公司评审,高职由公司提请董事会评审。
六、各岗位职称类别参考
(一)经营部:销售工程师
(二)总工办、设计所: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
(三)质量管理部
(四)安全监察部:
(五)工程部:(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电气工程师等
(六)财务部:(注册)会计师
4.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聘用协议 篇四
甲方:地址:
联系人:电话:乙方:电话:地址:身份证:账号:市支行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职称证书(证书编号:)申办资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期限为 壹 年。
二、乙方义务
1、乙方的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同意甲方用于申办资质证书。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须将其职称证书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及职称评审表扫描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给甲方保管至协议期结束。
2、乙方提供的资料仅供申办资质使用,不对申办资质企业所做项目负技术责任且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造价纠纷、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申办资质的企业承担。
3、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因考试或者面试等需要用到职称证书原件的,在不影响申办资质的前提下,由甲方协调所申办资质的企业给予支持,乙方在用证完毕后当尽快将证件快递回甲方转交申办资质的企业保管。
4、申办资质的企业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义务
1、履约期间甲方支付乙方岗位津贴¥元(大写:整),该费用不包含任何保险及税费。支付方法:乙方将职称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给予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岗位津贴,(收到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如申办资质时核对原件由于乙方原因(如证书有不真实、不能在资质申办企业所在地购买社保或相关资料不能录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系统等原因)导致申办资质时无法正常使用,则乙方将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全额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退会全部证书给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上述证件原件的安全并仅用于资质申办审查用途。
四、其他义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申办资质的企业为办理资质维护、有关资质主管部门审核需要的相关事项、办理资质审核需要暂时使用乙方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提供,乙方必须按时将所需证件原件提供到申办资质的企业。
五、相关续约约定
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协议。如任何乙方不同意续约,甲方负责期满后两周内协助将乙方资料退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系统。
六、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2、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收岗位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履约期内,资质申办企业须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原件,如果由于资质申办企业的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丢失,吊销或破损,甲方会要求资质申办企业向乙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2、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格证书用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由此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3、若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则资质申办企业无权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资料,若因此影响到乙方提供的证件不能在其他单位正常使用,甲方须负责消除对乙方的影响,若不能消除则资质申办企业应向乙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
4、若乙方提供虚假证书造成资质申办企业在使用过程中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5.护师职称聘用申请书 篇五
第一条 适用范围
㈠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医药人员)。
㈡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本办法适用于医、药、护、技4类。
第二条 基本申报条件
㈡学历资历条件
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⑴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7年。
⑵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⑶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年。
⑷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1年。
⑸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⑹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在我市15个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县)医疗机构(三级医院除外)以及在我市各区县乡镇、村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7年。
⒉主任医(药、护、技)师
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㈢外语、医古文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截止申报当年申报职务所需任职年限内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应不少于25学分。
㈥执业资格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护士资格。
㈦论文条件
论文论著符合本评审条件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破格申报条件
㈠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对在实际工作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5年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⒈具备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之一。
⒉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7位、二等奖前6位、三等奖前5位主要完成人;获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
⒊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本学科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项专利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
⒋两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计划负责人。
㈡主任医(药、护、技)师
对在实际工作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专或中专毕业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5年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4位主要完成人;获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
⒉两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计划负责人。
⒊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本学科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
⒋在本学科、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对本学科(专业)有重大贡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国家级中医师带徒导师或重庆市名中医。
第四条 评审条件
㈠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⒈任现职期间的知识、能力与业绩
⑴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用于实践中。
⑵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本专业常见病,急危重症和较疑难疾病能作出正确诊断和独立处理,能承担院内会诊,医疗技术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⑶达到拟晋升职务规定的临床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包括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手术病人,复杂疑难病例比例等),具体要求见附表。
⑷主持或协助主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⒉任现职期内的科研、教学成果
⑴科研项目和成果
掌握科研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①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奖;获得区县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科研计划或项目负责人;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厅局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区县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②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不作要求。
⑵教学成果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临床药学不少于5次;护理8学时);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⒊任现职期间的论文论著
①教学医院:有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有2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等学术文章(其中1篇须为论著或综述或经验交流),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有2篇以上的业务文章,其中1篇须为质量较好的经验交流、综述和个案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㈡主任医(药、护、技)师
⒈任现职期间的知识、能力与业绩
⑴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能用于实践与科学研究。
⑵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精湛的技术,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抢救、治疗危重病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重大技术问题,能承担院内外疑难复杂疾病会诊,医疗技术水平达到省市先进水平。
⑶达到拟晋升职务规定的临床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包括门诊人次,收治病人数,手术台次,复杂疑难病例比例等),具体指标见附表。
⑷主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单位、本地区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⒉任现职期内的科研、教学成果
⑴科研项目和成果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的设计、组织和总结能力。
①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科研计划或项目负责人;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厅局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
②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不作要求。
⑵教学成果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临床药学不少于10次;护理12学时);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⒊任现职期间的论文论著
①教学医院:有5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或有3篇以上的学术文章在SCI刊物上发表或有学术论文在SCIENCE或NATURE杂志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护师职称聘用申请书 篇六
(2013年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通[2007]87号文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毕地教【2011】121号文件)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09年制定并实施的原《毕节地区威宁县哲觉镇哲觉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竞聘)实施方案》做了修改,制定本了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本实施方案初拟后,经考评小组、行政办公会、教职工全体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人事局备案后,组织实施。竞聘工作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即计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申报推荐和聘任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绩效优先原则
注重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择优聘任。做到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保证教师职称推荐、聘任工作的质量。
3、适当倾斜原则
注重偏远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酌情向在边远学校任教或支教的教师倾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竞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本校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正式借调人员)均可参加,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竞聘某一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应取得该专业技术岗位及以上等级的职称资格。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属教材关考试“五不能”对象者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5.现聘任期内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符合上级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现聘任期内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1.成立工作组织:①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务会人员为成员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竞聘工作;②成立竞聘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聘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审查、竞聘量化打分等具体工作。委员会由单位教职工全体大会推荐产生。③成立竞聘监督委员会或设立竞聘监督员,负责岗位竞聘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不参加竞聘的人员中产生2—3人。
2.符合条件的人员书面申请: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在指定时间内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申请(写清楚参与竞聘哪一级岗位)并附职称资格证书及各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未交或不按时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各种所需证件材料过时不补。
3.评审委员会依据竞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参加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4.评审委员会根据《哲觉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岗位竞聘细则》对教师个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并逐一量化打分。
5.复核审查:对上一环节中各种证件材料的认可性和量分进行复核,对有争议的由评审委员会集体现场商议表决确定后统计个人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拟聘。
6.公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书面公示,时间3—5天。
7.聘任备案。公示结束后,经教育局审核、人事局备案后,由校长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四、竞聘办法及竞聘细则
(一)工作业绩
1.工作量:此项得分即每学期绩效核算中的教学工作量积分加非教学工作量积分。取评比时限内各学期此项得分的平均数。
2.教学质量:按照学期统考成绩,根据以下积分办法进行排名,全镇第一名至十五名分别记20、19、18„„.6分,第十五名之后统一记3分。上多个课头的,取最好一科和最差一科得分的平均数。完全上术科(非统考统评科目)的教师只要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统一记14分。
同级同科排名积分=平均分×0.7+及格率分子×0.2+优秀率分子×0.1+学生数×0.1 3.中途接班:刚刚接课的这一学期与上一学期的名次相比,每上升一个名次记1分,名次保持的记2分,名次保持加分与进步名次加分不累计,取较高的一项加分,但此项得分与该学科教学质量名次分(上述第2项该学科得分)之和不超22分;与上学期的名次相比,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该学科教学质量名次分(第2项该学科得分)减去被扣分后如果低于3分的就直接记3分。接课后的第二学期不予加减分。
4.课头分:每学期任教统考统评的每一个课头记1分,一学期内此项分最多不超5分。(建议按照课型进行积分)
(二)工作能力
1.优质课:获市(及以上)、县、乡镇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6、5分; 5、4、3分; 3、2、1分;校级只是第一名记0.5分。必须是层层选拔推荐参加评比的方能记分。逐级组织开展的同一次优质课按最高层次奖对应记分。其余层次奖证不参与累计记分。被市、县教育综合信息平台采用的优质教学资源(录像课)按同级别优质课一等奖记分。
2.示范课:每承担一次市、县、乡镇级示范课且效果良好的分别记3、2、1分。示范课的效果由组织此次活动的领导小组认定并颁发证书,凭组织活动的文件和证书计分。
3.课题实验:最近6个学期内未参与记分的,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正式行文批准立项而未结题的实验课题,省、市、县级分别给负责人记4、3、2分,其余参与教师不记分。如结题且获奖的负责人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记12、11、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记10、9、8分;市级(地级)一、二、三等奖记8、7、6分,县级一、二、三等奖记5、4、3分;课题参与教师按以上规定减2分执行。
4.优秀教学成果:①小学素质教育测试学科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三名(以教育局核算排名为准)的记8分(如第①条计分,接下来的第②条就不再计分);②教学质量奖(小考奖):评比时限内获得县教育局小考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同一年内任毕业班几个统考科目的只取最好的一个学科进行加分。③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教师本人参加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大赛获县级一等奖、地级二等奖以上(含)的(文本类、课件、课堂片段、录实、录像课、电影课除外)记5分。同一次逐级推荐参加的不累计记分,只取最高一项计分。
5.教学教研论文:聘期内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或获省级论文评选一等奖的每篇记3分;公开发表于市级刊物或省级评选二等奖或市级评选一等奖的每篇记2分;发表于县级刊物或省级评选三等奖、市级评选二等奖、县级评选一等奖的每篇记1分。论文记分限2篇。论文认定参照《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毕地教【2011】121号文件)执行。
6.表彰:获市级及以上的表彰记5分,县级记3分,镇级记1分(以证书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受表彰的荣誉称号认定参照《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毕地教【2011】121号文件)执行。
7.指导学生:辅导学生个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或《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毕地教【2011】121号文件)文件中认可的其它竞赛中获奖的。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镇级一等奖记0.5分。辅导集体(3人以上的团队)获奖的按以上规定加1分执行。同一次逐级推荐参加的不累计记分,只取最高一项计分。须提供组织文件,学生获奖证书,教师获奖证书。
8、业务常规按照“绩效竞聘方案”中的条款进行积分。
(三)出勤
1.加分: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统计。2.扣分:学期统计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1分,病假每节扣0.05分。病事假每天按3节算,集会、升旗等均按1节算。学期统计缺旷超过(含)10节,事假超过(含)30天,病假超过(含)一学期的(除双休日)不准参与评聘。
3.上级规定的几种特假和产假不扣分。
(四)德
1.近三年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从教行为有关规定、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影响、不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的一律不准参与评聘。
2.近三年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从教行为有关规定、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影响、不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被中心校记不良记录的一次扣3分,被记严重不良记录的一次扣5分,此项累计计入总分。
3.每学期末的民主测评中,在师德师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及成效、从教行为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测评满意度在70%以下的,每次扣5分。
4.在岗位聘用等工作中无理取闹、故意滋事、行为过激、辱骂、诽谤、威胁工作组人员的经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可以将滋事人的岗位等级聘用在最低等级甚至取消竞聘资格,报教育局调离原所在学校。
(五)其他规定
1.教龄:以参加工作时间(提供分配文件)为准,每年记0.2分,按累计分计入总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2.任现职年限:以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见现任职称资格证书)为准,每年记0.25分,此项最多不超过5分。3.近三年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校长、副校长、教务(副)主任、总务(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的每个学期记0.8分;大队辅导员、工会主席、教代会主席、班主任每学期记0.6分;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营养餐会计、出纳、食宿管理员每学期记0.4分;班主任每期记1分;其他经学校明确分工参与非教学工作的每学期记0.2分,此项累计计入总分。如有身兼几职的只选择其最高一项记分。
4.在新的聘期内(此次聘用起三年内)退休的,若近三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且未受过任何处分的,优先聘用到已取得职称资格证的最高职称岗位上。
5.评比时限以申请竞聘同一岗位等级人员中有可比性的共同时间段(一学年至三学年)为准,具体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
6、五、几点说明
1.本方案解释权属哲觉镇中心学校。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哲觉中心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参照相关文件相关条款予以解决。
2.证件记分不累计,每个证书只记分一次;
3.凡是学校推荐和评选的材料必须是经校务委员会公开评选,在教职工会上宣布、公示的方为有效证件;
7.护师职称聘用申请书 篇七
关于职工技能职称晋级聘用的暂行规定
车间各队组: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车间实际情况,现对我车间职工工种确定,及技能职称的考核聘用工作规定如下:
1、对目前还没有取得从事工种工作岗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证的职工,一律要求离岗培训,直至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允许上岗。
2、车间鼓励和支持职工主动多学知识、增长技能,努力成长为一岗多能,一专多能的学习型复合人才;同时也对那些尽心尽职,干一行钻一行爱一行,常年从事艰苦、技能性强及边远重要工作岗位的职工同志,在车间、队组奖金绩效分配中根据情况给予适度的倾斜照顾。
3、车间对目前从事本工种及本岗位工作的职工同志,在取得本工种岗位更高一级任职资格证以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队组同意,车间原则上一律予以批准聘用。
4、队内技师、高级技师人数超过队内人数10%以上的,车间不再新增聘用。对已超过的队组,将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考核评比,(考核办法另行规定下发)对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
5、对新调入或分配入我车间的职工或学生,工种暂时确定为四岗工种,由队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时,队长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实际工作表现,在同级岗位之间或由高级工种岗位向低级工种岗位,对职工进行正常调整,但职工必须持有该岗位操作证。
6、对五岗以下,通过学习培训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由低岗位工种向高岗位工种进行申请调整的,由队长根据本队实际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来确定。如同意,队长对其进行必要的理论和实践考核,考核合格后,报车间,予以聘用上岗。
7、对六岗(重介分选工、浮选工)职工的聘用,本人取得任职资格证后,队长根据实际岗位工作需要,向车间提出需要申请,由车间组织理论及实践操作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聘用上岗。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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