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委托合同书(精选12篇)
1.展览委托合同书 篇一
展 览 工 程 合 同 书
委托单位:北京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北京)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内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合作,保证施工
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在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皮村的展位搭建工程项目。
2.工程项目制作详细内容以本合同附件:工程报价表(附件一)、设计效果图(附件二)、施工图(附件三)为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施工前期工作
图纸定稿:
1.甲方展位设计效果图(附件二)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该设计效果图由乙方原创,如该
设计效果图侵害第三方利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应于2011-11-08之前确定最后设计施工明细方案;施工
图纸(附件三)经确认后,双方均不得再自行修改,否则修改方将负担给对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
3.遇不可抗力因素,方案必须修改时,修改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负担因修改产生的费用。
三、付款办法:
1.按双方最后确认的图纸为准,总计工程款人民币82万元。
2.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即日,将合同第一期款项50℅¥41万元 支付给乙方;会议结
束后3天之内,甲方将合同第二期款项50℅¥20万元支付给乙方。
四、施工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按质按量完成;必须严格执行馆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现场增加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现金方式即时支付给乙方;如有甲方提
供的安装构件,甲方必须于乙方进场施工第一天将构件运到施工安装现场。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及证件。
4.乙方应在年租用给甲方的展具,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毁坏或丢失,甲方必须按价赔偿。
5.乙方保证甲方工程的质量及结构的安全性,如发生非人为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不
可抗力除外。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施工,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同时承担由自
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2.甲、乙双方及有关人员在现场施工的同时依制工程制作明细单的内容,结合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或要修改的地方甲方应出具书面材料
说明,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能提供乙方准确的设计要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及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则从逾期当日起,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施工上继续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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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
5.在质量验收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
八、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即时生效。
2.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后,传真有效。
4.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九、甲方:乙方:签约代表: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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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展览委托合同书 篇二
在建筑工程领域, 业主与承包商两大主体, 从追求各自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 更多的是对立而非合作的关系。然而工程的高质量、短工期、低成本完成离不开业主与承包商的有效合作, 而只有激励机制才能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 为双方的合作打下基础。激励机制的有效应用离不开合同, 业主正是通过各种激励合同来激励承包商, 使其在满足业主利益的同时, 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得到提高, 从而达到合作双赢的效果。
在众多合同形式中, 学者们普遍认为成本加激励费 (cost-plus-incentive-fee, CPIF) 合同是对承包商进行激励的较好选择, 它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而且决定了利益、风险的分配和激励的效果[1]。Kamal[2]从风险分担的角度就CPIF合同对承包商的激励效果进行了研究;陈偲苑[3]将工程成本、工期、质量三者作为CPIF合同的激励因素, 建立业主与承包商的主从递阶决策模型, 研究了对承包商的激励;T.C.Berends[4]讨论了CPIF合同中的最大激励费和激励系数, 建立了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机制。
当然, 也有很多学者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建筑工程领域的激励问题进行了研究。朱冰[5]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在建设期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问题;李丽君[6]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工程成本的控制问题。然而少有学者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具体的工程激励合同进行分析研究。基于此, 本文将用委托代理理论来研究CPIF合同, 着重解决CPIF合同中的激励系数以及最大激励费问题。
2 CPIF合同
CPIF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 其模式下合同价格由成本、酬金、激励费三部分组成。成本部分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税金等, 业主需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用于项目的实际费用予以实报实销。酬金和激励费构成了承包商的利润, 其中酬金部分是固定的, 它在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随实际项目费用的增减而变动, 激励费部分则要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一般是在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等达到的前提下, 当项目实际费用低于项目目标费用时, 将激励费与项目实际费用挂钩, 按照事先合同中约定的分享比例, 业主和承包商分享节约费用。同时, 合同设置一个对承包商激励费的封顶值, 而当实际费用超出项目目标费用时, 业主承担超支风险, 承包商的利润只有固定酬金。CPIF合同价格的表达为:
式中, C为承包商最终获得的工程费用;Ca为实际成本支出;f1为固定酬金部分;Cb为预算成本;α为承包商分享的项目费用节约百分比系数, 即激励系数。其中f1+α (Cb-Ca) 是承包商的利润 (f) 部分, 若假设合同中约定激励费部分的最大值为f2max=α (Cb-Ca) , 那么CPIF合同中承包商的利润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关系为:
CPIF合同下承包商的利润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一个成本加激励费合同有效力的关键因素就是Cb的设置既有挑战性也要有现实性[3]。然而, Cb作为预算成本, 随各个项目内容的不同而完全不同, 难以也无需统一化, 而α与f2max作为合同中的两大参数, 合理地确定其数值, 既能保证业主的合理利益, 也能确保合同的激励效果。
3 委托代理模型
3.1 模型的建立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 在工程建设方面没有私人信息的业主是委托人, 拥有私人信息的承包商是代理人。在CPIF合同下, 假设工程成本的差值 (Cb-Ca) 是由承包商的努力 (e) 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 (θ) 共同决定的, 即Cb-Ca=e+θ。这里e是指承包商在追求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所付出的努力,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承包商不可能一直努力或一直不努力, 因此假定e为一维连续变量;θ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当时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地理气候条件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综合制约给工程成本带来的不确定性, 假设θ服从均值为0, 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另外, 在当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情况下, 假设业主是风险中性的, 承包商是风险规避的;假设承包商努力成本C (e) 可以等价于货币成本, 且C (e) =me2/2, 其中m>0, 表示承包商努力对成本影响, m越大则同样努力对成本影响就越大, 这个函数既满足成本递增的条件, 同时也反映了边际成本递增的规律。
记业主的收益为v, 那么在CPIF合同下有v=R-[Ca+f1+α (Cb-Ca) ], 其中R是工程完工后对业主的价值;记承包商的收益为w, 那么在CPIF合同下有w=C-C (e) -Ca=Ca+f1+α (Cb-Ca) -me2/2-Ca, 即承包商的收益是合同支付扣除努力成本以及工程实体的实际成本。对于风险中性的业主而言, 其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益:
对于风险规避的承包商而言, 假设其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特征, 即u=-exp (-ρw) , 其中ρ是绝对风险规避度量, 那么承包商的确定等价性收入TCE为[7]:
承包商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Eu等价于最大化 (4) 式中的确定等价性收入。在委托代理理论中, 作为委托人的业主选择激励合同的目的是最大化自身的期望收益, 作为代理人的承包商在接受合同时面临参与约束与激励约束:参与约束 (IR) 要求其期望效用不小于保留收入水平 (假设其值为) , 激励约束 (IC) 使得承包商选择能使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的努力水平。
因此在CPIF合同下业主与承包商的委托代理模型可表示为:
3.2 模型求解
因为承包商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Eu等价于最大化 (4) 式中的确定等价性收入, 在式 (4) 中对e求导可得IC的结果为:e=α/m;对于IR, 业主的支付只要使得承包商的期望收益不小于其保留收入即可, 没有必要支付承包商更多, 因此式 (5) 取等号。将e=α/m与取等号的IR代入目标函数Ev, 那么目标函数可表示为:
式 (7) 对α求一阶导数并令其等于0, 即可得在CPIF合同下使业主期望效用最大化的最优激励系数, 将α与e的值代入Eu可得CPIF合同下业主的期望收益最大值为:
若业主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不进行任何激励, 即在CPIF合同中α=0, 此时CPIF合同的表达式退化为C=Ca+f1, 此时对承包商而言, 付出努力其收入不会增加, 但是会有努力成本, 承包商的期望效用降低, 因此承包商没有任何理由再去努力, 此时e=0。记业主的期望效用为E′v, 则有:
那么业主采用CPIF合同的激励成果可表示为:
对业主而言, 采用激励合同的目的是在工期、质量满足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降低投资, 由式 (10) 可知, 相对于不采用任何激励手段, 业主采用CPIF合同的激励成果相当于节约了投资, 那么在CPIF合同下业主能给承包商的最大激励费不会超过ΔEv, 否则业主宁愿不采用任何激励手段, 由此得激励费的上限值以及承包商能得到最大激励费时实际成本边界值为:
根据以上在CPIF合同下, 对业主与承包商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结果, CPIF合同中承包商的利润f1+α (Cb-Ca) 与实际成本Ca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3.3 模型结果分析
由可知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m值越大) ,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ρ越大) , 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越大 (σ2越大) , 承包商从项目费用节约中分享的百分比就应越低。从式 (11) 可以看出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m值越大) , 其能获得的最大激励费越小。对式 (11) 求坠f2max/坠σ2=ρ (1-mρσ2) / (1+mρσ2) 3, 那么若1-mρσ2>0, 则f2max是σ2的递增函数;若1-mρσ2<0, 则f2max是σ2递减函数。在式 (11) 中, ρ与σ2的数学性质一样, 即1-mρσ2>0时,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最大激励费设置该越大;1-mρσ2<0时,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最大激励费设置该越小。对于承包商能得到最大激励费时的实际成本边界值, 由式 (12) 中后半部分求坠知, 此边界值是m的递增函数, 是ρ与σ2的递减函数, 意味着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边界值越大, 与预算成本差值越小, 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越容易;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此边界值越小, 与预算成本差值越大, 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越困难。对以上分析结果进行总结, 见表1。
4 结论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带有激励性质的CPIF合同, 其目的是与承包商共同分享工程节约成本, 以此来激励承包商满足业主节约投资的目的, 同时实现自身利润的增加, 使双方从经济利益对立的关系通过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 而CPIF合同中的激励系数α与最大激励费f2max两大参数的合理确定将直接影响着激励效果。本文从委托代理的角度出发, 得到了CPIF合同中α与f2max的计算式, 并分析了承包商努力对其成本的影响 (m) 、承包商的风险规避程度 (ρ) 以及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 (σ2) 三者如何影响α、f2max以及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时实际成本边界值, 其中σ2的值根据工程的不同而不同, m与ρ的值则是根据承包商的不同而不同, 因此业主在设计CPIF合同中相关参数时, 不但要考虑工程本身的情况, 还需要考虑承包商的情况, 从而保证激励合同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摘要:在建筑工程领域, 合理有效的激励能使业主与承包商建立合作关系, 共同促进项目的成功。成本加激励费 (cost-plus-incentive-fee, CPIF) 合同是一种激励合同, 如何确定其中各参数的取值将直接影响激励效果。本文通过建立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确定了CPIF合同中激励系数与最大激励费两大参数的取值, 构建了合同中承包商利润与其实际成本的具体关系图, 并分析了不同的工程以及不同的承包商是如何影响合同中参数取值的, 认为业主设计CPIF合同时不但要考虑工程因素, 还需要考虑承包商的因素。
关键词:激励,CPIF合同,委托代理,最大激励费
参考文献
[1]赵振宇, 谢铁军, 刘睿.工程项目成本加成合同激励模型研究[C].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决策科学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学术年会, 2005.
[2]Kamal M Al-Subhi Al-Harbi.Sharing Fractions in Cost-plus-incentive-fee Contrac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1998, 16 (2) :73-80.
[3]陈偲苑,张巍.建设工程最优激励合同机制的设计[J].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6, 32 (1) :171-173.
[4]T C Berends.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ontracting:Experiences and Structuring[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00, 18 (3) :165-171.
[5]朱冰, 李启明.信息不对称下工程建设期道德风险模型分析[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5, 27 (4) :102-105.
[6]李丽君, 黄小原.委托代理理论方法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2, 23 (10) :937-939.
3.展览委托合同书 篇三
一、损害赔偿的界定
以《德国民法典》代表的大陆法系中,将合同中存在的损害赔偿分为两类: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其中,实际损失是指受损害一方信赖合同能够适当履行,并能够得到履行利益的情况下,因提前支出的用于基础性投入的费用或财产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又称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是指如果合同若按照约定履行后,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本应当得到的经济利益,所以又称为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是使受害方恢复到未缔约前的状态,而可得利益的赔偿是为了使当事人达到合同如约适当履行后本应达到的经济利益。
我国合同法在损失范围的界定上,实际上是采用大陆法系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概念。笔者认为,虽然我国《合同法》第 410 条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未有规定。但在委托合同任意解除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时,法院判决只赔偿“直接损失”值得推敲。因为按照《合同法》第 97 条之原意,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是解除权人享有的权利,而对于《合同法》第 410 条的规定,解除合同是双方都享有的权利,但因解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解除人对被解除人赔偿损失。两者的损失赔偿应属不同。
合同在本质上是双方利益的交换。当事人双方之所以接受合同并都期望对方如约履行,如果一方发现自己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大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赔偿的数额,那么这样的“合法规定”应该有促使滥用权利之嫌。
二、比较法考察
在德国,只有无偿的委托合同。自委托人而言,解除委托合同难说可以对受托人造成损害,自然无须赔偿。而自受托人而言,因为不能从合同中获得利益,若要求其解除合同后还要赔偿委托人的损失也没有什么道理。只有在其因为解除时机不当而造成损害的时候才需要赔偿。与我国有偿委托相对的合同类型,在德国被认定为承揽、雇佣等有偿事务处理合同。按德国民法典第 675 条的规定,要解除有偿事务处理合同,就需要依据雇佣或承揽的规定。在雇佣的场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16条,须存在重大原因才可即时通知终止。而在承揽的场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49 条,定作人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但是承揽人有权请求约定的赔偿,实际上就是定作人赔偿合同的履行利益。
三、分析与借鉴
各国多对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损害赔偿问题都进行了类型化。而我国采用了民商合一体制,委托合同作为一个“兜底性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包含实在太广,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其他受托行为都可统一于传统民法典的委任契约之下。这时如果仍然只是统一的规定其损害赔偿范围,难免顾此失彼,挂一漏万。因此,也应对我国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进行类型化的区分。
笔者同意将委托合同进行区分的思路,应按照委托合同的有偿、无偿的不同,对损害赔偿进行不同的类型化。
(一)无偿委托与损害赔偿
大陆法系国家多数,如德国、瑞士、法国等,均将“不利时期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害”作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只有德国仅规定了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却没有规定委托人解除合同时对受托人的赔偿义务。原因在于除了德国是无偿的委托,其他国家的委托虽然原则上是无偿的,但也存在有偿委托。在有偿委托的情形,不可能只存在委托人受损害的情形。
德国法这种将赔偿限于受托人的“因不利时期解除而造成的损害”应该说是合理的,因为在委托的无偿情形,委托合同的履行完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受托人却无合同利益,所以无论委托人在何时解除,对受托人都难生损害。“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与不利之时期,乃是基于保护无偿合同拘束力的合理信赖。”对德国法的规定,我国未来立法可以予以借鉴。
(二)有偿委托与损害赔偿
在有偿委托的场合,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类型化,兹具体分析如下:
1、任意解除应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解除权基于正当事由而发生的解除,另一种是没有正当事由的解除。前一种解除是真正的解除,解除权的行使是合法行为;后一种解除只有解除之名。如果没有正当事由,而于相对人不利时期为解除基于双方信任为基础的委任,没有理由宽容,应当参照其他类型的恶意违约,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应注意的,此种情况下如被解除人按照《合同法》第 110 条之规定要求接触人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从而维持合同效力,是否应当准许?笔者认为,参照违约赔偿不等于就是违约,行使任意解除权从性质上来说,具有违约的特征,但又与违约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上,委托合同以信赖为基础,强行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对于委托合同实际上已无意义,而通过对受损害方履行利益的赔偿,一方的损失也已经能够得到弥补,另一方也得到了惩罚。在此,当事人不能选择强制履行的救济,只能被动接受“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结果。
2、在委托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不取决于其他法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履行的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可按照履行利益的损失确定,较为适宜。
3、在委托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取决于其他法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履行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一般限于信赖利益,较为适当。
4.展览展台搭建合同 篇四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次设计施工等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的展位搭建工程。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施工地点:
4、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5、撤展时间: 年 月 日
二、施工前期工作:
1.展位搭建物料,桁架、背景喷绘布等。
三、施工期间工作
1、施工内容:金属展材及木结构展台制作及搭建。
2、施工形式:场外施工,场内组装及调试。
四、质量验收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及材料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验,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乙方施工质量应结构牢固,保证正常的使用安全。
五、工程预付款及尾款
1、工程款数:按双方最后确认的图纸为准,总计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以乙方支付工程款60%定金 元整(),布展之前甲方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工程款40% 元整()。
3、清场押金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接受委托后,双方应做好如下协调工作:
1.展览期间,乙方指派一名负责人全程到场,以维护展位的安全及展示效果。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设计方案的确认;
2、甲方负责工程进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3、甲方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方案的搭建及甲方确认后的具体实施;
2、乙方为甲方负责展台搭建、展会期间的维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违约:
因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工程费的100%。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为合同仲裁。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理人签名盖章即时生效。
2、乙方收到全部工程款额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委托单位(甲方):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日委托单位(乙方):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5.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浙江航天恒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参加的相关展览展示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项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收甲方检查监督以达到甲方参展目的。
2、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 展位:甲方指定(限北京市范围内)展位尺寸:12米*11米 可安装高度:3.5米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拟定并认可的为标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详见设计方案)
4、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安装时间为: 展览时间为: 撤展时间为: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XXXX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全部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后XX日内支付人民币服务费用总额的50%)、余款人民币(服务费用总额的50%)在展会结束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2、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资料于 XXXX前传递给乙方。
3、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齐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报建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特装摊位的布展和消防规定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工程进度,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进行检查和监督。若甲方临时性增加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6、展览展示期间,乙方应负责展示平台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
7、乙方应确保展览施工安装及展示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8、展览期间乙方应每天在开展前安排电工、木工及影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照明电路及展览道具的维护和影音设备的调试工作,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现场协助甲方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及时提供展示所需的相关资料,所导致的展览工程工期延误及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安装和展示并提供现场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务费用,且应承担相应后果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服务费用两倍的违约金.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6.2012展览招商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扩大“2012**********”项目的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届展会合作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2012*************
2、展览时间:2012年11月8日-13日
3、展览地点:******************
二、合作内容
1、“***************”展位招展代理;
2、“***************”商业赞助、合作代理。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乙方招展工作所需的合法文件和真实资料;
2、负责提供展会相关招展材料给予乙方;
3、对乙方制定的招商计划和内容进行指导、审核及确认;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相应的招展计划,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及执行;
2、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相关事宜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承诺的相关事宜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招展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擅用组委会名义及相关资料对外开展与本次合作无关的事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影响;
五、合作方式(不含税、票)
对在合作中引进资金,实行评估奖励,具体如下:
方式一:所有费用经组委会账户结算
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甲乙双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
1、2号馆:RMB10000;
3、4号馆RMB80000)(国际标展:
1、2号馆:USD3400;
3、4号馆USD2900)的5:5比例进行费用分配;
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 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甲乙双方按实际金额的7:3比例提成奖励。
方式二:乙方独立设立账户,所有费用不经组委会账户
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
1、2号馆:RMB10000;
3、4号馆RMB80000)(国际标展:
1、2号馆:USD3400;
3、4号馆USD2900)的50%与甲方结算,其余招展费用归乙方所有;
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 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按实际金额的30%比例提成奖励,其余费用归甲方所有。
六、费用结算
1、乙方应在项目开展前七天(自然日)向甲方支付展位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
2、乙方需在项目开展前一天支付剩余款项。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所有协议的变更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或签署补充协议,所有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即成为本协议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2、合作期限内,双方须遵守商业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及相关活动的策划和执行方案、组织架构及岗位分工、各类招商函件、价格及折扣体系等)向同类竞争单位进行泄露。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因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
签章:
代表人:
7.展览展示工程施工合同 篇七
甲方:签约时间:乙方:签约地点:
为规范安全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的展台设计和搭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会场布置进行施工搭建。
进场搭建日期:2010年月日
施工地点: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户外广场完工日期:2010年月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其他行为的协调工作。
3、指派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
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买卖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
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大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五、本合同形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委托代理人:
8.委托资金委托合同 篇八
附1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受托人:
委托人:
编号:佛农商 委贷字 年第 号
一1一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甲方:(受托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发放委托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并愿遵守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委托贷款内容
1、借款人:
2、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以下第 项的规定确定。(1)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及贷款用途自行确定。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项的规定确定。(1)贷款利率:按月利率 ‰ 执行。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贷款期限、法定利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浮动的规定自行确定。
5、贷款用途: 第二条 委托资金
1.乙方自愿将上述合法的、自有的资金委托给甲方,用于向 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委托人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委托贷款的资金必须等于或大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贷款金额,否则本合同无效。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授权范围从《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不得将上述资金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乙方提供发放委托贷款所需的资金。乙方必须将上述资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存甲方,交存的资金不计算存款利息。
4.乙方提供贷款资金,保证该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业务,并承担资金来源及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年费率为 ‰。
手续费的计算方法为:手续费=贷款金额×年费率×贷款期限(年)。
2、手续费在贷款的发放日收取,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1年收取。
一2一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3、乙方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
缴纳税款的代扣代缴方法为:甲方在代收借款人偿付本合同项下利息的同时,从利息中扣除甲方代扣的营业税等税费后的余额按时划转至委托人账户
4、委托贷款业务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贷款款项的发放 发放贷款款项时,甲方依照其会计规范及乙方的授权从乙方存款账户将等于贷款金额的款项划入甲方账户后向借款人出账放款。
第五条 代收利息与还款
甲方以委托收款方式办理委托贷款利息的代收,并在收到利息之日将收妥的利息款项(扣除税费)划入乙方存款账户。
在被拒付和逾期收到款项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及时将拒付、逾期情况通知乙方。
第六条 拒付与追索
委托贷款业务到期代收时如被拒付,乙方可委托甲方以甲方的身份对借款人行使追索权,是否行使追索权以及追索方式由甲方决定,有关追索的金额、追索的程序按照甲方自营贷款业务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行使追索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于发生之日由乙方直接支付或直接自乙方存款账户扣收。如因乙方末能及时支付以上相关费用影响甲方行驶追索权,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对贷款资金使用不承担监管责任,不对由于借款人挪用或因市场风险等任何原因导致的贷款损失承担责任;
3、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和划入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
4、制定、调整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条件;
5、贷款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根据乙方要求,采取诉讼等追收措施。
6、对借款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和延缓执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中甲方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对乙方的违约。
7、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乙方的授权和核准,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2、仅负有该项贷款的代为发放、协助收回的义务;
3、根据本合同的贷款用途及时发放贷款款项;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确定贷款对象(借款人);
2、核准甲方划付乙方存款账户资金发放贷款款项;
3、贷款发生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其催收和诉讼;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3一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足额地提供贷款资金,并保证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并承担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2、支付手续费、税费和在贷款发生纠纷的同时支付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旅差费等的一切追索费用。
3、在确定借款人、贷款利率和调查、审核结果等情况真实、有效后,核准甲方发放贷款款项;
4、承担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等的贷款风险;
5、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6、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九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全部的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从事其目前从事的业务或工作。
2、乙方委托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资金来源合法、可自主支配,在法律法规上、民事行为上不具任何与本业务相抵触的约束和限制。
3、乙方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构成对乙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对乙方执行。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乙方谨此承诺,其将以善意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若未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其不会作出任何行为(包括其应作为而不作为,或其不应作为而作为)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6、乙方谨此承诺,尊重和配合甲方为避免本合同项下受托权利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甲方应尽其认为合理的告知义务。
7、乙方谨此承诺,若其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人代表等事项,其将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8、乙方同意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乙方在此声明,对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内容已明知,认可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9、甲方已经充分、清楚地向乙方阐明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乙方亦充分、清楚地理解委托贷款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10、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
3、。
第十一条 强制执行公证(在“□“内打“√”)□各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一4一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及 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年 月 日于佛山市禅城区
9.委托生产合同书 篇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签订本合同;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委托方(甲方),被委托方(乙方),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
一、责任与义务
甲方利用自有化妆品、洗涤用品网络优势销售,乙方利用工厂和生产技术的优势为甲方生产。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化妆品包装材料,若包装材料及宣传资料的文字描述有违反国家规定现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单方承担,所涉及的罚款、赔偿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
2.甲方提供原料、配方供乙方生产或甲方提供内容物由乙方分装的,由此产生的内容物质量由甲方自行解决。
3.乙方为甲方生产产品的内容物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若含有违禁物或有损害人身安全的物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单方承担(分装除外)。因生产过程中净含量不达标、微生物超标、包装不匹配等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单方承担。
二、代加工内容
订单方式提供,加工清单见附件。加工清单需签字、盖章。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2、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如甲方提供半成品由乙方分装的,须提供半成品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证件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内容物质量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6、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7、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8、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证件用于其他任何不在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上。
四、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的质量要求。收货数量按包材的实际生产数量为基准(允许在正负10%的范围内)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公开展示、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五、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标准。1.甲方在乙方交货之日起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
2.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乙方如对不合格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甲方通知5天内提出书面异议或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甲方意见。双方对异议应进行协商解决。
3.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品,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2018年03月17日至2019年03月16日 ,合同期届满,双方再协商续签事宜。
九、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经营地址:
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10.印刷委托合同书 篇十
甲方:郑州九合传盛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自愿委托甲方承印如下印刷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品尺寸:
成品数量:成品单价:总金额:元整
大写万仟佰拾元;乙方预付定金元整
二、纸张要求;;有无样张
三、印刷和印后工序要求;
1.2.3.四、方向甲方提供印刷所需要的资料有:
五、交货时间:;式:;费:
六、交货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郑州管城区视创电脑设计工作室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七、乙方印刷定金转给甲方后,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本文仅作为印刷咨询邀约存档,不受任何法律条款约束;本合同一旦生效,乙方因故要变更内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50%的该稿费。定金之外的余款在提货时一次性结清。
八、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按时交稿,如有质量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方承担全部全部责任;单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其他连带责任和损失。
11.委托合同书免费 篇十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 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策划内容
1、项目名称:2、策划范围清单:策划成果为参照参考模板 形式。
注:1、甲方提出调整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超过一个月的,在原有策划费的基础上增加20%的修改费,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视为新的策划项目,按新策划单收费。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建设方向性变动,应增收策划调整费80%,且需重新走策划订单流程。
3、现场策划服务周期为1天/所学校,往返不得超过3天,每增加一所学校可顺延1天,服务最终成功形式为策划方案。不包含解读、宣讲类服务,逾期收取 480元/天 基准策划师成本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策划方案的时间:
策划期限为 个工作日(起算时间为:现场策划返程后,自收到全部策划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策划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分公司内部策划收费标准单项收费,则总的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 );
备注:如需开策划发票,则需加收6%的税金。
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总策划费,即(人民币大写) (¥ );乙方即发送策划源文件。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付款方式及时付款。
2、甲方在策划师返程三个工作日内收集策划所需全部资料,因资料不全而导致策划工作无法顺利进展应另行约定策划出稿时间。
3、乙方策划师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与客户沟通确定的策划意向为作为策划服务的核心依据,非乙方策划师理解失误等造成的问题不做更改。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策划意向的,按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4、甲方应及时审稿,签字之修改意见应于收稿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审核未通过的策划方案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逾期未通知或通知内容不明确,视为确认乙方策划。
4、在甲方未取得方案的归属权以前,甲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未通过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策划依据及需求,及时提交阶段策划成果,在策划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修正调整方案。
6、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甲方若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的审核时间不计入策划时间,乙方的方案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7、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和对设计中产生的疑问进行协调解决。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前期所付策划费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策划方案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策划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须另行支付费用。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3、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工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诉请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扫描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现金户名:彭国红
12.展览合同样本(写写帮推荐) 篇十二
项目:
甲方:
乙方:签定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安装地点:
3、安装时间:年 月 日
二、工程说明
1、工程说明:根据双方确认的效果图、施工图施工。
2、工程要求:严格按照效果图、施工图施工以及大会承建商列出的相关安全规定。
三、工程总价
本工程合同价格为:元(人民币大写: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两日内,甲方支付乙方50%工程款计人民币整, ¥.002、展览撤展完毕2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人民币元整, ¥.00。
五、项目检查与验收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审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项目验收以双方审定的方案为依据,依据是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平面图,效果图,电量图和施工图。
3、施工完毕后甲方须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单,若甲方因负责人不在或没时间验收工
程而直接使用制作工程,则默认为该制作工程验收合格且按时交付。
4、如甲方认为没有按时交付应当提交展馆收取的加班费收据,由乙方承担,如不能
提交则视为按时交付。(因有增加、改变制作部分则由甲方承担加班费用)
六、变更
1、双方既定的方案不得擅自单方面修改。
2、对于既定方案的必要修改和改进,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通过协商确定。
3、对于既定的必要修改和改进,乙方经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协商有权决定是否追加费
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追加补充协议。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
1)甲方须安排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施工情况,并进行验收确
认。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工程所在酒店的平面图和布展要求。
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布展证及相关出入证。
4)甲方有责任会同乙方工作人员对乙方承建的全部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检查结
果进行双方确认。
5)甲方提供美工及制作好的所有喷画(乙方不负责平面设计)。
2、乙方:
1)乙方负责按照双方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布展施工,并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工并交
付甲方。
2)乙方对于如下情况不承担责任:
A.未在本合同以及布置的合同书中列及的项目。
B.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
C.因展馆和主办单位自身所发生的供电、结构、技术及法律等原因所发生的问题的。
D.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将展台交付甲方使用的。
3)乙方负责效果图及施工内所有的物料制作及安装、运输、撤场(包括物料的租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因不可抗拒的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规定)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和乙方不负责任,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证明,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2、如在安装前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失误(车辆驾驶不当,包装不妥等)所造成的破损,乙方应承担相应重做责任。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如未按时付款,视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终止双方协议。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乙方可获得的利润,该利润双方预计为20%。逾期五天以上付款甲方需另支付工程总款1%/日的滞纳金或者支付总款50%的违约金,由乙方选择。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或者扫描合同有效)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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