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文化

2024-06-26

青岛城市文化(共8篇)

1.青岛城市文化 篇一

奥帆之都 魅力青岛物流***

青岛的历史悠久,青岛地区昔称胶澳。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咽喉部位,濒临黄海,环绕胶州湾,山海形胜,腹地广阔。而到现代,青岛凭借其天然的地理位置,在我国的港口城市中名列前茅。作为物流工程的学生,青岛由于其发达的物流产业,让我很感兴趣并且向往。因此,决定收集青岛的相关资料,完成自己的作业。

青岛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胜地。城市主体功能是:以港口为主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海洋科研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区域性金融、贸易、信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综合化工、轻纺工业基地;旅游、度假、避暑、文化娱乐中心。

在青岛的城市发展规划中确定了城市发展的总目标是:力争到本世纪末,把青岛建设成为山东和沿黄地区最大的对外经贸、金融、信息中心和对外交通枢纽,初步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雏形。在此基础上,再经过l0 年左右的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以港口贸易为主要特色的经济繁荣、科教发达、环境优美、文明富裕、功能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城市发展的分目标是:

(1)•经济目标:发展成为环渤海地区和东北亚经济圈中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贸易口岸之一;辐射能力较强的资金流、信息流、物资流集散中心;实力雄厚的海洋科学城;综合经济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格局。

(2)生活目标: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形成社区服务网络和高效、安全、便捷的交通、通讯系统;建立充足的城市生活供应基地;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空间。

(3)环境目标:逐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降低环境污染;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格局、建筑风貌和文物古迹;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

(4)社会事业目标: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充足的城市就业岗位,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设计率;加强科、教、文、卫、体建设;建立市、分区、社区三级文化、医疗、体育设施网络;不断改善科研、教育设施条件;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载体。

青岛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规划以胶州湾东岸为主城,西岸为辅城,环胶州湾沿线为发展组团,形成“两点一环”的发展态势。

主城和辅城规划为城市相对集中发展的区域,环胶州湾的六个发展组团规划为城市适度分散发展的区域,形成“相对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城市组织结构关系。

主城以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中心城区(城阳、流亭)、崂山区中心城区(高科技工业园区)和环崂山的沙子口、王哥庄、惜福镇、夏庄为主组成。规划主体功能为全市的行政、文化、科教、旅游、居住中心;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集散

中心;集约化现代工业和高科技产业区。

辅城以黄岛区中心城区为主组成。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4平方公里,实际居住人口60 万人,人均建设用地90平方米。规划主体功能为居住、港口贸易、大型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实验和旅游度假。辅城根据用地性质组合规划为五个功能区,即行政商务中心区、国际商贸仓储加工区、综合旅游区、重化工区和临港工业区。

环胶州湾发展组团以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营海、红石崖六个组团为主组成。规划主体功能为居住、海洋产业、大型机械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和仓储业。

我们知道,城市空间的每一次扩展,都对城市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在我收集有关青岛城市发展的资料时,最常见到的一个词语就是“拥湾发展”。按照我自己的理解,大概解释一下“拥湾发展”的意思:

从地图上看,青岛市以胶州湾东岸为主城,西岸为辅城,主城和辅城环绕胶州湾。“拥湾发展”的战略,是以胶州湾为依托,以主城和辅城为支撑,把环胶州湾地区打造成城市核心圈层。然后依托不同的交通线重点发展交通线上的某些片区。即:

依托济青高速、胶济铁路,形成中心城区——胶州——平度——济南发展轴,重点发展胶州市、平度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潍坊、淄博、济南相协调。

依托蓝烟铁路、青威高速、烟青一级公路,形成中心城区——即墨——莱西——烟威发展轴,重点发展即墨市、莱西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烟台、威海市相协调。

依托同三高速、204国道,形成中心城区——胶南——日照发展轴,重点发展胶南市,并与半岛城市群的日照市相协调。

从我个人的理解来说,这种发展方式可以对城市发展面貌进行深刻重塑,对城市资源进行高效的整合,增强城市竞争力。围绕胶州湾建设发展城市组团,将使青岛独特的滨海城市风格和人文特色沿胶州湾延续和放大,形成环湾型城市景观,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集聚产业高端要素的能力,对青岛在新一轮城市竞争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将发挥重要作用。

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发展方式:交通带动经济。主城的发展带动辅城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环胶州湾地区的发展。而环胶州湾地区又用不同的交通线带动片区发展,形成环状发展,进而带动整个青岛城市发展。

从地理上看,青岛市海域面积1.2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863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730公里。显而易见,青岛是一个港口城市,这就决定了它可以发展成对外经贸、金融、信息中心和对外交通枢纽。所以,我认为青岛的交通应该分为对内交通和对外交通。对我而言对内交通主要是城市公共交通,对外交通则多针对城市以外,即针对国内其他城市和针对国外的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

上面曾经说过,青岛市内城市总体布局结构规划以胶州湾东岸为主城,西岸为辅城,环胶州湾沿线为发展组团,形成“两点一环”的发展态势。主城与辅城之间包围着胶州湾,胶州湾也在某种意义上隔断了主城和辅城,但是又以胶州湾大桥为主城辅城之间的连接点。

青岛城市主干路网的规划布局形态为“纵横干线联两环”,即以主城和辅城南北向、东西向的快速路和主干路构成的纵横干线,联接环胶州湾快速路和环崂山主干路。主城城市快速路结构为“三纵五横”,辅城为“二纵三横”,通过跨胶州湾的“一环、一桥、一隧”将主城和辅城相连接,形成胶州湾东西两岸既相对独立又彼此相通的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城市快速路主要服务于中长距离、跨分区交通、城市外部相联系交通以及疏港交通,采用封闭式全立交的道路系统。城市主干路主要服务于相邻分区之间的交通以及进出快速路系统的集散交通,与快速路一起构成城市道路网的主骨架。城市次干路是城市道路网主骨架的联络线,主要承担分区内部的客货流量。城市支路主要承担工业区、居住区等区街的内部交通。

机动车流量与路网通行能力之间的失衡是造成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虽然规划中显示的内容很完善,但是事实上从网上得到的资料来看青岛的交通系统依然不尽如人意。所以“十二五”时期,青岛市将实施包括重庆路高架路、福州路打通工程在内的42个重点建设项目,缓解岛城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并初步形成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的路网体系。

青岛的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客运量占市民出行量的30%以上,已经形成结构较为合理的公共交通网络。可以说,青岛市公交乘车的方便程度及乘车环境已走在全国的前列。与此同时,作为成为城市公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客运出租发展迅猛,基本满足了旅游、外事接待和居民出行需要。另外,轨道交通正稳步进行。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与城市性质和职能相匹配的、相协调的,以人性化、生态化、集约化为特征的安全、清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呈现在世人面前。

我们知道,对外交通一般以海洋,铁路,公路和航空为主,而青岛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海运将是它的重中之重。

青岛的对外交通系统规划由海港、机场、铁路、公路和管道五种交通运输方式组成,形成以港口为主体的高效、现代化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

中心港区规划以前湾港区、大港区、黄岛油港区为主体,以沧口水道北港区、小港区及其它地方港区和专业港为辅助,形成多功能的中心港。规划以胶济铁路、胶黄铁路、专用道路、管道组成港口的综合集疏运系统。

机场规划扩建流亭机场,配套建设机场设施,逐步形成以城市快速路、快速轨道交通和准快速公共交通为主的集疏运系统。

管道运输规划加强现有输油管道的维护管理,抓紧组织山西煤炭至黄岛前湾港的输煤管道及天然气输运管道的可行性研究。

我曾经看到过有学者提出一个说法,如果说20世纪是海港的世纪,那么,21世纪就是空港的世纪。空港已不仅仅是传统认识中的城市的对外交通配套设施,更是一种新兴产业,就像20世纪的海港一样,是21世纪城市发展的重要的动力因素。

由于青岛的地理位置,青岛市港口规模和吞吐能力的不断增长,更多的情况下,大家都更注意青岛海运的发展而忽略了其他交通方式的重要性。但是我认为,各种交通方式都有他独有的优缺点,青岛应该以建设半岛国际枢纽机场为契机,创造城市新的发展动力要素,而不只是坚持与发展航运。与此同时,以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加快青岛港的结构和功能升级。强化青岛港由目的港向国际中转枢纽港即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转化的力度。充分发挥青岛港的航运枢纽功能,使青岛成为国际航运中心。

青岛,作为一个历史悠久,地理资源良好,具有独特魅力的城市,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未

来会更好。

2.青岛城市文化 篇二

心随帆动彰显中国魅力

2008年8月和9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到位于中国东部著名滨海城市——青岛浮山湾畔的奥林匹克帆船中心。来自62个国家和地区的运动员、技术官员和1800名赛会志愿者云集于此。值得全世界中华儿女高兴的是,中国运动员在此实现了中国帆船项目奥运金牌零的突破,这个凝聚了青岛城投集团智慧和心血,被国际帆联誉为“亚洲一流、世界领先”的奥运建设项目,为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帆船比赛在中国的顺利成功举办,立下了汗马功劳。

记者在青岛市采访时得知:青岛国际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座落于青岛市东部新区浮山湾畔,毗邻五四广场和东海路,依山面海风景优美,著名风景点“燕岛秋潮”就位于中心内燕儿岛山的东南角,中心占地面积约45公顷,其中场馆区30公顷,赛后开发区15公顷,共有7个建筑单体,分别为奥运分村、运动员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媒体中心、后勤保障中心、接待中心和注册中心。

青岛城投集团总经理张镇安告诉记者:现在有个提法,叫“后奥运经济”。奥帆赛、残奥帆赛结束后,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由青岛城投集团作为奥帆中心的投资者,按照“注重赛后利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力争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方针,全面接管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并负责奥帆中心的后续利用和发展,从而进一步放大青岛“帆船之都”的品牌效应,而这一方针无疑是对“后奥运经济”的最好诠释。

为充分发展“后奥运经济”,青岛城投集团将比赛时期间的奥运景观、雕塑、冠军路、颁奖台照原样保留下来,对燕儿岛山、纪念墙码头、外防波堤等景观功能进行调整,完善冠军大道、旗阵广场、奥运主题公园、奥帆展厅、奥帆赛观赛大坝等奥运文化遗产,建设四季酒店、渔人码头等旅游休闲设施,充分挖掘奥帆中心区域内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功能;同时,整合奥帆中心区域周边海信广场、百丽广场、地下商业街等高档购物区,形成了一个商业设施齐备,购物、娱乐、餐饮功能完善,具有一流休闲设施、居住环境和独特吸引力的综合型旅游区。此外,还提出奥运海上游的概念,通过打造全海景大型实景演出,对沿海一线海上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经营,进一步拉动青岛海上旅游产业的发展。

开发建设中,青岛城投集团着重考虑游客需求,最大程度传承奥运精神,向人们展现了原汁原味的奥帆文化风情。硬件设施上,秉承“绿色、科技、人文”理念,做到与现有设施配套统一;策划定位上,力求立意高远、定位清晰,打造青岛旅游的亮丽名片。除了开设奥运博物馆,在次防波堤上设置1 2米高的奥运五环标志,在燕岛山下摆设体育雕塑群,还积极争取举办“青岛海洋文化节”“国际帆船周”等以海洋和帆船为主题的节庆活动,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帆船运动;承办“沃尔沃”全球帆船赛、“克利伯”帆船赛和全运会OP级帆船赛等国际、国内知名赛事;邀请国内知名院校进行有特色的舢板比赛,充分利用海洋和港池资源推广普及帆船运动,使青岛一年四季“碧海蓝天”下白帆点点,与“红瓦绿树”交相辉映,打造青岛全新、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实现将奥帆中心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水上运动中心、国际体育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市民游客休闲健身娱乐的重要场所和中国北方休闲旅游度假示范区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和彰显了青岛城市特色和魅力。

开拓创新建设美丽青岛

作为政府投资与资产运营的受托主体,青岛城投集团按照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手段,以城市建设与改造为依托,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主要负责青岛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 市政设施建设与营运和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等。当下,除青岛奥帆中心赛后利用外,城投集团还在进行云南路及中岛片区改造、四方滨海新区开发、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建设、重点工程安置用房、青岛第一国际学校、妇幼保健中心迁建和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代建、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投资开发。

记者通过采访得知:青岛城投集团正在建设的四方滨海新区项目位于胶州湾东海岸,对应海岸线2190米,占地约3000亩。根据青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集团去年6月1日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取得了四方滨海新区项目投资和建设的主导权。作为集团启动的重点工程之一,城投集团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划,抓紧启动,迅速推进,全力打造生活岸线、经济岸线、生态岸线、旅游岸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要将其建成一个个性突出、特色鲜明、独具魅力、国际一流的现代滨海新区,形成青岛新的地标性区域,创建青岛城市发展品牌,并以该项目为切入点,承担起四方区老企业搬迁和旧城改造任务。而云南路片区和中岛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是2007年青岛市政府要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其中,云南路片区占地面积约11公顷,有居民约5000户,另外中岛片区占地约23公顷,整个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是青岛有史以来涉及居民最多、拆迁面积最大的旧城改造项目。该区大多是始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危陋简易房,是青岛市困难群体最多、拆迁难度最大的旧城区之一。这里靠近海边,具有区位优势,但居住密集,拆迁前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不到26平方米。为顺利完成拆迁安置,青岛城投集团积极融资,经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获得国家开发银行20亿元的政策性贷款,此改造工程自开工以来,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坚持质量、安全、进度齐抓并进,施工现场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秩序化、数字化管理,目前各楼座施工进展顺利,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该区域内约5万市民(其中下岗失业人员9000多人,残障人员1300多名,低保户、低收入家庭2000多户)的居住条件,彰显青岛市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力度。同时,除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云南路片区改造还将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打造一个青岛西部新的商业休闲区,使老城区焕发出新的发展活力。

目前,青岛城投集团还正在全力承接青岛市政府交办的海湾大桥接线、隧道接线、青黄高速青岛段双埠以南改建和快速路三期等重要道路建设工程,海泊河、娄山河、团岛等污水处理厂和小涧西垃圾处理场升级换代,以及城市公交车的更新换代等重大投资项目。

3.青岛民俗馆:城市民俗文化圣地 篇三

演绎时空穿梭

青岛民俗馆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兴隆路1号,毗邻享有盛名的海云庵,是一处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俗风情的综合性民俗展馆。青岛民俗馆以四方为发源地衍生出的城市民俗文化为主线,着力彰显老城区丰富的历史文脉和文化资源,包含了不同年代的民俗风情和风貌。青岛民俗馆共分“序厅”、“民俗风情”、“港口风情”和“城市风情”四大展区,在向世人展示浓郁地方民俗文化的同时,演绎着地方民俗特色并勾勒凸显青岛历史文化中的城市特色。

新时期,“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为青岛指明了发展方向,作为最具青岛历史片区的四方区,正在积极改善老城区面貌,力争成为青岛中央文化区,并将建设成为宜商宜居宜创业充满活力的滨海新区,而拥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海云庵民俗文化街区和中华百艺坊便成为“重点关照的排头兵”。海云庵糖球会是青岛一项极具特色的传统民俗活动,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从最初的民间庙会,逐步发展成为胶东地区人气最旺的民俗节会之一,并以其浓厚的民俗底蕴和特有的民俗文化,每年吸引游客上百万人次,2005年被命名为“中国十大民俗节”,200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今的海云庵已经极具浓郁民俗特色,青岛市借此将海云庵街区打造成民俗文化核心区,海云庵广场周边区域将设置中华百艺坊、民俗馆、海云文化街等民俗文化设施。

为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海云庵糖球会开幕当日,青岛民俗馆开馆迎客。来自五湖四海的宾客在逛糖球会的同时,纷纷涌进民俗馆一探究竟,馆内鲜明的民俗特色、丰富的老物件老场景、先进的配套设施、独具匠心的展厅布置引来宾客的啧啧称赞,据青岛民俗馆李再良馆长介绍,糖球会期间民俗馆平均每天参观的客流高达五六千,为控制客流量,民俗馆工作人员采取了分批入馆的措施,以保证馆内参观的安全有序。借助糖球会的浩大声势,青岛民俗馆一时名声大噪,现在,青岛民俗馆参观人数相比糖球会期间有所下降,但是每到周末都会有大批市民前来参观,其中不乏家长带孩子来参观学习,青岛民俗馆渐渐成为市民“学民俗、看民俗、体验民俗”的重要场所。

青岛民俗馆在设计上采用了诸多先进手段,多媒体查询,让参观者轻轻点击触摸屏即可查询自己想了解的民俗文化;来到海云庵微缩景观面前,可通过趣味扫描,用激光束对准热闹的“海云庵集市”任何一个摊位,耳边即传来久远的青岛方言买卖还价声,屏幕上显示交谈的文字内容,此情此景让人有穿越时空、身临其境的感觉,久久沉醉于对老青岛的遐想中……

民俗文化“盛宴”

走进民俗馆的大门,迎面墙上就是一部“青岛大事记”,刻画出青岛市近现代化的一步步脚印。馆内展示柜台亮起的背景灯将展品映衬得古色古香,陈列着大量建国前的民俗文物,从海云庵的老庙会、老街景,到老字号的瑞蚨祥绸布店、宏仁堂药店,还有清末民初市民家中的陈设以及平时穿戴的衣着首饰、舶来的西装、传统的旗袍、大花轿、集市、石磨等,不一而足,近千件民俗文物让前来观看的市民大饱眼福。其中有一个更为珍贵和特殊的展品,它就是一辆机车车头的仿制模型,车头上标着“解放2102八一号”字样,它是1952年四方机车车辆工厂成功制造出的中国第一台“解放”型蒸汽机车的模型,该机车原件停放在城阳棘洪滩。

展品中绝大多数为向全市市民征集的珍藏老照片、老物件以及一些生活日常用品,其中有老风箱、老家电等极具生活气息的老物件,还有各个年代的各类证件、票据等,忠实地记录着当年的历史,留下了曾经过往的岁月。展馆工作人员将这些珍贵的老物件按照年代等进行布展,营造了一个个不同时代的场景,让市民全方位感受当时青岛人真实生活场景,回放青岛城市的民俗历史,轻轻敲开市民心底那份老青岛的怀旧情怀。“很多东西正是因为当时觉得普通,所以保留得很少,现在也就显得弥足珍贵,这些都是祖辈们留下的一笔难得的精神财富。”一些观看的市民如是说。

透过对实物的探究、观察,用自己的方式和角度,揣摩历史,品味历史一一打量着老物件,不觉醉于往昔,徜徉未来。如此的文化风情,极大丰富了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亦或带着孩子,为孩子讲解青岛曾经留下的历史,增强孩子的历史文化教育,培养他们对于祖辈们走过的历史了解的兴趣,以让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薪火相承,精彩永续。

看民俗、赏民俗的同时,市民还可以自己亲自动手,互动体验,与手工艺大师们一起尝试制作陶艺、剪纸等民俗工艺品,拾起渐渐被遗忘的传统手工艺绝活,也可以学习、探究古玩字画,体验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活动和市井风情,感受和体味那道独特古朴的民俗氛围。民俗馆分明就是一席崇高饕餮的盛宴,一次古香古色的融汇。

旅游新景点

青岛,是一座充满魅力的滨海城市,奥运的春风为青岛增添了几许国际色彩。浩渺的大海赋予了青岛包容的博大胸怀和至善至美的人文情怀,而民俗馆更像一朵飘着古韵的奇葩,为青岛旅游增添了浓厚的文化底蕴。

文化是旅游的“根”和“魂”,旅游是文化的“形”和“体”。充满时尚色调的青岛,亦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今天的青岛民俗馆,使用了新的时代元素,市民可通过多媒体查询、微缩景观、还原市井风情以及设置民俗互动体验类活动等形式,充分了解青岛城市民俗文化发展历程,不仅为今年市民群众增加了一个游览、游玩的好去处,还将通过组织举办快乐体验、漫画展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休闲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的新景点。依附着久负盛名的海云庵和民俗街,“吃着糖葫芦,逛着民俗展”,今后这样的生活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踏入民俗馆,就仿佛回到了那些记忆深处的遥远年代,竟是如此地难以忘怀,以至会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去慢慢沉思,勾勒那段属于过往的历史典故、时代趣闻,投身于古典主义的意境。整日里忙碌着工作的上班族们,利用周末时间到民俗馆里走一走,看一看,回归光阴的朴实,找寻历史的古韵,还原心灵深处的那份平静,也将别有一番滋味和收获。

4.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篇四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8日 【大 中 小】

目 录

1.总则...1

1.1编制防汛预案的目的...1

1.2编制防汛预案的依据...1

1.3防汛预案的适用范围...2

1.4编制防汛预案的原则...2

2.城市概况...4

2.1自然地理...4

2.2社会经济...4

2.3工业企业...5

2.4城市自然特征...5

2.5汛期特征及历史洪涝灾害...7

2.6城市防汛体系...10

2.7城市防汛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5

3.城市防汛预案...21

3.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21

3.2应急联动机制...34

3.3预防与预警机制...34

3.4预案启动...37

3.5应急响应...37

3.6灾后处置...39

3.7附则...391.总则

1.1编制防汛预案的目的

为了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汛期洪水,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的制定将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指挥决策、防汛调度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也为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提供依据,从而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维护城市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的稳定。

1.2编制防汛预案的依据

1.《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水库大坝安全条例》

10.《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指导纲要》

11.《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 50-92

12.《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

1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14.《青岛市城市防洪治涝规划》(1997年)

15.《青岛市2006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3 防汛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四方、市南、市北、李沧四区及崂山高科园发生的汛期水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汛期水灾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编制防汛预案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因洪涝灾害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助措施,不断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防汛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协调各部门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应对突发重大汛情,提高城市的紧急救助能力和管理体系。

2.实用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

防汛预案是各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制定各决策的依据,对防汛过程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必须加强防汛预案的可操作性,全力保护国家财产与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防汛预案的编制充分研究了青岛市的地形特点与灾害特点,具有很大的针对性。

3.加强领导,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城市城防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防洪法》的规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市区的防汛、防洪和救灾工作,随时发布抗洪救灾指令、通告、公告、决定等。各防汛有关部门根据防汛预案各司其职,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4.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在预案的制定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防汛预案实行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在实施工程措施的同时也考虑滞洪、洪水潮位预报、水土保持、灾害保险等非工程措施。在抢险救灾方案上,力求措施得力、协调统一、团结一致。

5.依靠群众,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的原则

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特别是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青岛市位于东经119°30’~121°00’,北纬35°35’~37°09’之间,在山东半岛南端,东南濒临黄海,西北连接内陆,中间环抱胶州湾。其东北与烟台相邻,西面与潍坊接壤,西南与日照相连。青岛市行政区划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所辖胶南、胶州、即墨、莱西、平度五个县级市,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为1102平方公里,所辖郊区面积为9552平方公里。

2.2 社会经济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解放后,改属山东省省辖市。1981年,被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1984年4月,被列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1986年10月15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实行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2月,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青岛市资源丰富,人口众多,是重要的商港和国际贸易基地,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唯一合作伙伴城市,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名城和海洋名城。

2005年底,全市共有740.9万人,其中,市区265.43万人,五市475.47万人,人口密度达695人/平方公里。近几年,不少外来就读的大学生毕业后落户青岛,一些外地人被青岛的优美环境吸引购房安家。青岛市还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人才,城市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

2005年青岛市GDP总量列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苏州、天津、重庆、杭州、无锡之后,居第十位。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695.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74.64亿元,第二产业1399.75亿元,第三产业1121.11亿元。

2.3 工业企业

青岛市的大工业框架初步建立, 200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59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063.3亿元。全市共有4户企业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10户企业超50亿元、52户企业超过10亿元、101户企业超过5亿元,627户企业超过1亿元。

2.4 城市自然特征

2.4.1气象和水文特征

1.气候基本特征

青岛市属季风气候区,冬半年(11月至翌年4月),处于中纬度西风带东亚大槽控制之下,受冷空气和气旋活动的频繁侵袭常有大风降温天气出现;夏半年(5~10月),为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势力范围,4~7月南方来的暖温气流常导致本市海雾连绵,7~8月为本市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一半以上。

2.降雨

年平均降水量全市660.6mm,市区662.1mm;

年最大降雨量为1272.2mm;

年最小降雨量为308.3mm;

降雨量大多集中在7~9月,约占全年的70%,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

3.径流

1径流量

根据1956~1989年代表系列资料分析,青岛市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0.18亿m3折合径流深189.4mm。4年一遇的中等旱年份径流量8.375亿m3,20年一遇的干旱年份2.321亿m3。

2径流的地域分布

青岛市河川径流主要由降水补给。由于降水的不均匀,年径流在地域分布上也不均匀,总的分布趋势基本同降水一致。但由于河川径流受下垫面的影响,径流深的地域分布的不均匀性比降水量分布的不均匀性更明显,其分布趋势是从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

3径流的年内分配

河川径流以降水补给为主,其年内变化十分剧烈。汛期洪水暴涨暴落,易形成水灾,枯水期径流很小,甚至断流。汛期径流一般占全年径流量的76.3%,最大月径流量一般出现在7、8月份,占多年平均的56.9%,枯水期仅占23.7%。

2.4.2河流水系特征

受海洋气候影响,青岛气候温和,雨量集中,河网比较发达,全市河网密度为0.28公里/平方公里。河流水系主要受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的影响,其水文动态变化随季节起伏很大,为季风区雨源型,多为独立入海的季节性山溪性小河。

青岛市区河流主要分三片入海。其一,胶州湾东岸河流,西入胶州湾;其二,黄海北岸河流,南入黄海,其三,黄岛区河流东入胶州湾。各河流均为季节河。

市区几条大的河流集中在胶州湾东岸,其中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等,是青岛市内的主要河流水系。

2.4.3地形、地貌特征

青岛为海滨丘陵城市,地势东高西低,南北两侧隆起,中间低陷,其中,山地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5.5%,丘陵占25.1%,平原占37.7%,洼地占21.7%。全市海岸分为岬湾相间的山基岩岸、山地港湾泥质粉砂岸及基岩砂砾质海岸等3种基本类型。浅海海底则有水下浅滩、现代沁下三角州及海冲蚀平原等。

全市大体有3个山系。东南是崂山山脉,山势陡峻,主峰海拔1132.7米。从崂顶向北绵延至青岛市区。北部为大泽山(海拔736.7米,平度境内诸山及莱西部分山峰均属之)。南部为大珠山(海拔486.4米)、小珠山(海拔724.9米)、铁橛山(595.1米)等组成的胶南山群。市区的山岭有浮山(海拔384米)、贮水山(海拔180.6米)、太平山(海拔150米)、青岛山(海拔128.5米)、信号山(海拔99米)、伏龙山(海拔86米)。

2.5 汛期特征及历史洪涝灾害

2.5.1汛期特征

“汛”就是水盛的样子,“汛期”就是河流水盛的时期,春季河流涨水叫“桃汛”,夏季涨水叫“伏汛”,秋季涨水叫“秋汛”,冰冻期因冰凌壅塞河道而抬高水位叫“凌汛”。我国以伏秋两汛为最大,通常所谓的汛期,往往是指伏秋大汛而言。河流径流的变化,主要取决于河流的补给条件,我国河流的补给来源有雨水、冰雪融水、地下水等,而以雨水补给为主要,有的河流冰雪融水能够形成桃汛,但是一般不会成灾。“凌汛”是北方河流春季解冻时,在特殊地理环境下的一种现象。

汛期不等于水灾,但是水灾一般都在汛期。长江以南的河流,在初夏就能够形成水灾。在中东部地区,在雨量集中的七八月份,容易引发洪灾。

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时期。主要的地质灾害有海水入侵、不稳定斜坡(岩体崩塌)、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

青岛的主要汛期是每年的6至9月。在这段时间里暴雨几率较大,容易造成洪涝灾害。这4个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1%-75%。青岛地区平均每年有2-3次暴雨发生,主要集中在夏季。

青岛地处海滨,其汛期往往也是台风、大暴雨、巨浪及天文大潮的发生时期。这些因素组合、迭加使灾害为综合性,成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其损失往往巨大。

2.5.2历史灾害

青岛历史上曾遭受多次洪涝灾害,其历史记录如下:

康熙十年(1661年):

大雨,海溢,漂损庐社,禾稼尽淹。《胶州志》卷二

1911年夏:

年降水量1272.7毫米,不少村庄被洪水淹没,铁路路基损坏。

1921年8月:

暴雨山洪爆发,冲毁铁路路基,一列车跌入河中胶州线停车三日,损失惨重。

1925年10月:

雨势倾盆,山洪暴发,堤坎崖崩,李坟区九水一带,尽成泽国,三十一个村遭淹,69人死亡,760多间房屋冲毁,36000亩农田被洪水淹没。

1939年8月30日:

台风在青直接登陆,暴雨成灾,总降水量130毫米以上,大风40.3米/秒。公私损失颇巨,灾情极为惨重,住宅浸水3833间,房屋倒塌1092间,死亡17人,毁桥梁26座,道路94处,沉毁损失船只143艘,堤岸毁崩42处,淹田3119亩,毁果木17235亩。

1960年6月26日至27日:

狂风暴雨,适逢大潮,部分水库堤塘决口,冲毁鱼池400亩,损失淡水鱼苗2000万尾,淹没毁损沿岸养殖场3000余亩。

1961年9月7日:

特大暴雨袭击,雨量达214毫米,李村为235毫米,一小时最大雨量达105毫米,创青岛时降水量最高记录,1956间房屋倒塌,30人死亡,34人受伤,50万平方米马路冲毁,23处桥涵被毁,冲走石油105吨,煤炭190吨。

1975年7月19日:

青岛风雨交加,造成高压电路严重毁坏,毁变压器6台,第四发电厂、娄山电厂停机,第一发电厂在海泊河口,院内进水,停炉两台。

1990年8月:

青岛市四方区,马莲沟河山洪暴发,万向节厂被淹,损失150万元。

2001年8月1日:

受8号台风低压环流的影响,青岛局部地区造成特大暴雨。据省水文水资源局统计,青岛降雨量达100~300毫米,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降雨,市区局部造成积水。最大降雨量是青岛市北九水水文站,高达400毫米。

2.6 城市防汛体系

青岛市建制百余年来,为抵御洪涝侵袭修筑了大量的防汛设施。防汛设施包括水库、塘坝,敷设雨水管渠266公里,河道铺砌60.42公里。

青岛市市区内的河流,汇水面积较小,河流流径短且中上游坡度大,汇流快,水量集中,洪峰形成快,消解也快。到了下游,地势平坦,坡度小,水流速度减慢,再加上入海口海潮顶托以及泥砂淤积等因素影响,使河道行洪能力降低,表现为典型的上切下淤型地貌,各流域河流情况如下:

2.6.1海泊河流域

海泊河流域位于市北、四方两个区,是青岛市老工业区和军民区。海泊河流域汇水面积27平方公里,流域河道总长度17.9公里。包括四方区、市北区大部(小港一带除外),人口密度较大,常住人口60余万人。流域内河道密布,主要有海泊河、仲家洼河、小村庄河、四方河、昌乐河,因海泊河河道是主干道,故称海泊河水系。

1.海泊河

海泊河发源于浮山西北麓的洪山坡,向西流经东、西吴家村前,折向西北流经市区入胶州湾,出海口在八号码头的北侧,西环海公路海泊河大桥处。海泊河汇水面积27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6.8公里。沿海泊河两岸有青岛发电厂、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国棉厂、公园、学校、医院、住宅区、商业区,系城市的工业、经济、文化、商业发达的区域,是四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泊河的排洪和环境功能,对于青岛的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仲家洼河

仲家洼河是流入海泊河中游的重要支流,发源于芝泉山东北部,该河道流经太平镇、仲家洼一带。仲家洼河汇水面积2.07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2.4公里。

3.小村庄河

该河发源于小村庄水库,在杭州路立交桥中部流入海泊河主河,该河是四方区的主要河道。小村庄河汇水面积2.64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2.1公里。

4.四方河

该河是四方区的主要河道,发源于四方北岭,在海泊河下游近入海口处流入海泊河。四方河汇水面积3.425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3.2公里。

5.昌乐河

昌乐河是流入海泊河的最大支流,它发源于太平山北侧,在海泊河下游接近入海口处流入海泊河。昌乐河汇水面积7.26平方公里,河道总长度3.4公里。

2.6.2李村河流域

1.李村河

李村河源于石门山南侧卧龙沟,流经毕家上流、姜家下河、王家下河、李村,在阎家山张村河与之汇流,至胜利桥大村河与之交汇,穿过胶济铁路桥,下穿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汇入胶州湾。李村河干流长度约17公里。流域跨越李沧区、崂山区、市北区和四方区,每年7—9月雨季时,是市区内一条主要的泄洪河道。冬春季节枯水,河床底仅有浅状水流。

2.大村河

大村河发源于卧狼齿山西侧,流经上、下王埠、东、西大村、西流庄、晓翁村沿沧口飞机场西墙在胜利桥东侧汇入李村河,桃源水库以下主河道全长7.4公里,流域面积17平方公里。

3.张村河

张村河源于崂山区北宅雾露顶和东南的莲花北山诸山涧之水。流经洪园、沟崖,至北龙口,经南龙口,入中韩镇,经牟家、枯桃、张村、汇老鸦岭南侧及午山北流之水汇流,经西矗入河东,向西北至阎家山汇入李村河。上游为山岭地带,下游为冲积平原。干流全长20.14公里,流域面积66.6平方公里,除汛期外,冬春季基本无水,系季节河。

4.水清沟河

水清沟河发源于嘉定山(海拔114米)之北与双山(海拔134米)之西及孤山(海拔111米)范围内。干流流经清江路、南昌路、萍乡路、四流南路、大沙路、开平路、开封路和唐河路,最终汇入李村河。河道全长5.56公里,总流域面积7平方公里,是北岭山、嘉定山北坡,南昌路、周口路以西,四流南路一带的主要排水防汛泄洪道。

2.6.3板桥坊河流域

板桥坊河流域是李沧区重要的水系,流域面积5.28平方公里,范围位于楼山以南,虎山以西,牛毛山以北,西至环胶州湾公路,是市区一条主要的防洪治涝河道。流域内四流中路以西为工业仓储区,如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国棉八厂,青岛铝制品厂和填海造地的仓储区。四流中路以东大部为自然村庄和少量工厂企业等,如板桥坊村,小枣园村,东小村,营子村等,和青岛泡花碱厂。板桥坊河上游2.06公里处有一自然的蓄水塘坝,坝长15米,水塘水面面积1.0万平方米,蓄水量1.0~1.5万立方米。板桥坊河河道全长约4公里,沿途穿过小白干路涵洞,永平路桥、四汉中路桥、胶济铁路桥、安顺路桥及规划的环胶州湾快速路等桥涵,沿途有蓄水库塘6座。

2.6.4楼山河流域

楼山河流域是青岛市主要排水系统之一,包括楼山后河、楼山河、刘家宋哥庄河三大支流。这三大支流构成楼山河系。流域全长14.82公里,流域面积29.73平方公里。

1.楼山后河

发源于丹山、围子山,流经湾头村、东南渠、楼山后村、中国一汽汽车集团青岛汽车厂、青岛钢铁集团公司、青岛石油化工厂等入胶州湾。全长6.64公里(含后海岸滩改造段)、沿途汇大小支流10余条,经过桥梁6座,汇水面积26.5平方公里。

2.楼山河

源于虎头石,流经南岭、坊子街,红星化工集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青岛汽车厂、油漆厂、外贸轻工仓库、皮革厂、原红旗化工厂、化纤材料厂等,入楼山后河,全长5.05公里,沿途穿过桥梁4座,支沟3条,流域面积4.54平方公里。

3.刘家宋哥庄河

源于牛王庙山和湾头货场,流经人造板厂、崂山水泥厂、刘家村、钢丝绳厂、楼山车站、原料公司国有土地储蓄地、耐火材料厂、原红旗化工厂入楼山后河。全长3.13公里,河道沿途穿越小桥5座,涵洞4座,汇集支沟3条,流域面积4.13平方公里。

2.6.5白沙河流域

白沙河发源于崂山最高峰巨峰之阴的天乙泉,全长42公里。流经北宅的北九水、卧龙、孙家、大崂、乌衣巷东、西后楼等村入胶州湾。流域面积203平方公里。为崂山境内最长的河流。上游河床多为岩石、粗砂、砾石组成,一般常有水,中游有崂山水库,下游河床是细砂,河道较顺直,冬春断流,地下水丰富,水质优良。1975年8月14日青岛水文站在此河上游东乌衣巷测洪峰流量每秒为555立方米,结冰期约60天。

1958年小风口山和张普山之间筑坝,建设崂山水库。之后白沙河泄洪即受崂山水库调度影响。

2.6.6浮山湾河流域

云霄路河、福州路河及麦岛河是青岛东部地区的主要排洪河道,各河道均发源于青岛东部浮山。河道汇水面积小,长度短,干流坡度大,洪峰历时短,为山区季节性河道。

1.云霄路河

云霄路河发源于浮山,流经田家村,穿过宁夏路进入浮山二小区,经过二十五中进入云霄路,全长2.4公里,汇水面积3.7平方公里,上游以田家村水库为界,是自然冲沟。下游是暗渠。

2.福州路河

福州路河发源于浮山,流经辛家庄五小区和东部开发区,全长2.71公里,汇水面积10.65平方公里。上游宁夏路北为山地冲沟,下游已覆盖成暗渠。

3.麦岛河

麦岛河发源于浮山,流经纺织工学院、徐家麦岛,全长2公里,汇水面积1.63平方公里,上游山东纺织工学院以上为自然冲沟,以下已覆盖成暗渠。

2.6.7崂山水库状况

崂山水库位于城阳区夏庄镇白沙河中游,坝址以上主河长24公里,流域面积99.6平方公里。

水库主要工程由大坝、自溃坝、泄洪闸、泄洪渠道、取水塔、放水洞等组成。总库容量6044万立方米。

大坝为粘土斜墙坝,坝顶高程为56米,最大坝高26米,坝长672.15米,顶宽6米,坝底最大宽度为171米。自溃坝长50米,坝基为WES型钢筋混凝土溢流堰,堰顶高程52米,堰底高程50.80米,坝身为粘土斜墙防渗的砂壳坝,顶部设三个引冲槽。

崂山水库溢洪道由5孔闸及8孔敝开式溢流堰组成,闸孔净宽10米,安装五扇10×6米的钢闸和五组2×25吨的卷扬机;溢流堰对称分布于闸门两侧,总净宽68米,堰顶高程54米。

水库防汛标准为百年一遇设计,千年一遇校核。遇超千年一遇汛期洪水启用自溃坝,水库设计泄量五十年一遇洪水泄量621立方米/秒,坝前水位54.89米,百年一遇洪水泄量1152立方米/秒,坝前水位55.02米,千年洪水泄量1740立方米/秒,二千年洪水泄量2474立方米/秒,(其中溢流坝688立方米/秒,闸1786立方米/秒)。

2.7 城市防汛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青岛市城市防汛体系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已初具规模,但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仍不相适应,一旦遇到较大洪水、大暴雨,就会造成许多危害。防汛设施缺口大,部分河道、沟渠未经整修疏浚,淤积严重,影响排洪;沿河、沿海构筑物未修筑加固,隐患仍存;在河道内建设违法建筑、倾倒垃圾、废弃物削弱了行洪断面,造成堵塞;部分河道被覆盖,洪水不能及时汇入和清淤,降低泄洪能力。各流域河流防汛隐患及防御措施如下:

1.海泊河流域

海泊河流域上游为丘陵区,河道陡峻,下游为沿海滩地及人工填海地,坡度平缓,沿主河床形成上切、下淤的变化规律,沿干河的支流昌乐河、四方河、仲家洼河地势低洼,很容易发生水灾,特别在受海潮顶托的情况下,险情愈加严重。虽然98年对海泊河进行了治理,但由于维护不够,河底冲刷严重。一些市民向河道中乱扔乱倒垃圾,使得河水污染严重,污染物层积河底导致部分河段淤积,河床抬高,影响行洪。此外,为了蓄水,形成水面,海泊河上修建了大量的橡胶坝,这些橡胶坝在汛期洪水来临时如不能及时坍坝放水后果将不堪设想。

由于海泊河流域处于人口密度大的老工业区和军民区,防汛任务尤为艰巨。对这一地区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继续对该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补。通过治理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减少河底冲刷。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完善流域排水设施,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将河道控制宽度以内的单位限期搬迁,并要求临岸单位做好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2.李村河流域

李村河是青岛市区内一条主要的泄洪河道,经过2001年的综合治理,河道上游(308国道~毕家水库)沿线护岸总体完好,河道平整,但局部河段狭窄,河底垃圾杂物较多,河道过水能力低,不能满足行洪要求。李村河的下游,308国道以下的河段两岸护岸残缺不全,两岸受房屋、建筑物的束缚,多处河道宽度偏狭窄。河床淤积严重,河道内垃圾随处可见,桥孔多数被堵塞,对河道泄洪影响较大。此外,李村河河道上乱采、乱挖现象严重,违章建筑、违章倾倒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造成了现有河道极不规则,防汛标准低下,河道横向冲刷严重。

同时,由于河道缺乏统一管理,周遍排污系统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河道,造成了水环境的急剧恶化,也进一步加重了河道的淤积,李村河中下游大部分的涵洞,均不满足河道规划的要求。

大村河作为李村河的一条主要支流,也存在着同样的防汛隐患。由于大村河长期缺乏系统的管理,周边村庄、厂企乱排污水,乱倒垃圾,河内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河道淤积严重,垃圾杂物很多,河床逐年抬高;此外大村河河道防洪工程设施不完善。河道交叉构筑物多,护岸破损不全,结构简陋,年久失修,人为挤占河道使行洪期间断面不足,不能完全满足20年一遇的行洪要求,汛期潜伏着严重的洪灾危险。

李村河流域的其它支流也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目前李村河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规划整治,大村河的治理工程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规划施工期内防汛的主要措施为:

一、在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将河道控制宽度以内的单位限期搬迁,对影响河道汛期行洪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二、清除河道内现有的垃圾杂物,砌筑两岸河堤,保证河道行洪要求;

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施工现场防汛的各项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围挡墙、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四、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

五、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

六、河道临岸单位做好汛期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3.板桥坊河流域

2005年对板桥坊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后的河道满足二十年一遇设计洪水要求,河道上游雨水暗渠满足十年一遇设计洪水要求。对于板桥坊河流域防汛措施为: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临岸单位做好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4.楼山河流域

楼山河流域各河流目前尚未进行治理。由于河道沿岸居民和工厂随意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杂物,这些垃圾杂物自河道上游随洪水冲击而下,加上入海口处水流受海潮顶托等原因,造成下游河床淤积日趋严重,水灾多发,成为典型脏乱差地区。楼山河流域各河流均属季节性洪水河道,汛期峰高流急,汇流时间短,由于多年人为挤占河道,河道无法满足行洪要求。此外,河道两岸大部分被当地工厂和居民占用,堤防工程存在险工,许多地方没有堤岸,汛期存在严重的洪灾隐患。

楼山后河受青岛钢厂洗尘水污染,下游淤积严重。由于多年河床未及时清淤,造成河道淤积严重。因此,每逢汛期到来,排水不畅,水患时有发生,其中受害最为严重的是外贸轻工库楼山后库,暴雨时库内物质被水浸泡和污染。2002年对青岛钢铁集团段进行了清淤治理,但其它河段淤积污染状况依然未见改观。

刘家宋哥庄河因受青岛钢厂洗尘废水、燃料公司储煤场煤尘、红旗化工废水、废渣,耐火材料厂废水污染,河道淤积严重,因沿线桥涵较多,且河内含有大量黄磷废渣,清淤极为困难。(由于沿线穿过厂区村庄较多,清淤亦难协调)。因河道淤积严重,且该流域地势平坦,处低洼处的刘家村常水患严重,所谓大雨大淹,小雨小淹,当地群众呼声极为强烈。受灾严重时水深达0.8米,军民家中全部进水。

楼山河流域急需规划治理。在规划治理期间防汛的主要措施为:清除河道内现有的垃圾杂物,保证楼山河、刘家宋哥庄河、楼山后河中上游满足通过2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要求,楼山河下游即刘家宋哥庄河与楼山后河交到环胶公路桥5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要求。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临岸单位做好防护工程、灾害评估及物资调度规划。

5.白沙河流域

白沙河现存主要问题是河床不整、坡岸缺损。自崂山水库主坝至308国道为白沙河的上游。其中溢洪道及海漫部分已砌筑完整;夏庄下游部分土堤较完整。工程措施主要是整修河床,修复局部堤口。自308国道至安顺路桥为中游部分。主河道自赵村开始,弯折增加,积水湾、河心洲较多,芦苇丛生,两侧护岸缺口较大,至安顺路两侧堤防高度不够,淤积严重。工程措施主要是清理主河槽,补修险工,安顺路处河道堤防加高。

下游自安顺路桥至河口段。主河道自安顺路以下逐渐变小,至港东漫水桥成“瓶颈”,每遇较大降雨,即成水患;另顺河底挖沙造成河滩、岸壁毁坏,两侧堤防极不规则,无清运便道,淤积,杂草丛生。工程措施主要是拓宽河道、筑固堤防,修补河床及清淤。

另外,临岸单位应依据规划做好防护工程及灾害评估、物资调度规划,以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浮山湾河流域

浮山湾河流域各河流大部分情况良好,主要防汛工程措施为: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有关部门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法规,完善流域排水设施,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公德,明确市民行为规范,不允许向河道内乱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卫生;定时清理暗渠,确保山洪暴发时暗渠排水畅通无阻。

7.崂山水库

崂山水库的特点是流域面积小,汇流速度快。水库防汛原则仍按千年一遇洪水为校核洪水标准控制。汛期水位53.50米,汛中允许超蓄水位和汛后水位54.00米,应严格按崂山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执行,即按正常洪水、非常洪水、超标洪水进行控制。

3.城市防汛预案

3.1 城市防汛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由市城市城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统一领导指挥。市城防办设主任一名,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四名,分别由市政府市长助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市城防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建委,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任负责人。

市城防办成员单位有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市经贸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市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市建委重点工程协调处、市建设集团公司、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市房产置业集团公司、市市政集团公司、青岛供电公司、中国网通青岛市分公司、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

3.1.2城市防汛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2.建立由城市防汛指挥中心、城市防汛通讯网、城市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5.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汛救灾的意识。

3.1.3城市防汛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3.2.3.1 总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市城防办领导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和防汛宣传工作。

3.参加市城防办召开的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实施防汛责任到人,并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5.及时掌握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市城防办汇报防汛动态。

6.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市城防办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7.根据本单位或系统职能,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参加防汛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在防汛应急行动中,向市城防办提出合理建议。

3.1.3.2 具体职责

1.市规划局

1负责对防汛实施协助指导,审核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确保工程项目不影响城市防汛。

2规划放地之前,认真对建设单位做好防汛工作有关法规宣传,依法批复建设规划;对因施工造成原有河道沟渠堵塞、排水设施毁坏、水系紊乱的单位、部门,根据情节予以查处。

2.市市政公用局

1做好市管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排水畅通;指导各区做好区管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

2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管理和垃圾清运责任,制定应急情况下工作预案,特别是崂山水库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城市生产生活的稳定。

3组织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坚持雨中上岗巡逻,做到需要时抢得上,过得硬。落实好防汛物料、器械、工具。

3.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1做好危病房屋的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各区落实危房安全度汛的责任和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配合所在区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2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3督促各区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器械。

4.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

1负责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在风雨来临前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

2指导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倒伏的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3负责灾后市区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

4指导监督本系统单位做好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器械的组织落实工作。

5.市经贸委员会

1指导检查系统内各单位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时,不造成周围排水设施堵塞、水系紊乱及次生灾害发生。

2指导系统内单位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器械,制定应急情况下工作预案。

3加强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监控,负责市内四区重要抢险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协调崂山区解决灾区重要抢险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市公安局

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及汛期的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3做好交通疏导,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7.市交通委

1组织、指导和督查所辖范围内的城市防汛工作,作好城市防汛工作。

2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机械、物料,加强巡路工作,并对一些滑坡等危险路段、桥梁和毁坏还未修复的路段安排专人查看。协助公安局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及时抢修水毁公路设施,确保汛期的交通畅通。

3在汛期,养护人员将留守岗位,加强巡路工作,及时清除路面的障碍物。一些抢险需要的木桩、沙袋等物料必须准备就绪,抢险车辆也全部加满油待命。同时提醒司机在行车时要注意安全,如果发现路面上有倒塌的树木、指示牌等障碍物及时向养护部门报告。

4组织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机械、物料,及时进行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青岛气象局

1负责汛前向市城防办提供当年气象情况资料。

2汛期要及时、准确向市城防办及有关单位,重点防汛部位提供气象信息,重要气象情况力争提前通报。

9.市教育局

1负责各级学校的防汛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制定紧急预案,保持教育秩序稳定。

2做好校舍的修缮和管理工作,提高市区各级学校整体防汛能力,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3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停课情况,明确实行停课的洪水级别,停课时间及日期。

4组织落实好抢险队伍、物资、器械的准备工作。

10.市南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1.市北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2.四方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3.李沧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4.崂山区人民政府

1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居委会、各行业、驻区各单位、各部门城市防汛抗洪的宣传、组织、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海岸、护坡、堤坝、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的养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海岸护坡牢固,河道排水通畅,积水不成灾,城市不受淹。

3对辖区内的危房和低洼地方情况进行一次仔细检查,组织对危房和高空悬挂物的加固,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物资转移安置方案。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或挪走。

5检查辖区内船只的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防火等保安措施同时提醒市民及游人远离岸边及停止所有水上活动。

6落实好防汛物资、器械,组织落实抢险队伍,遇超标准洪水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确保不死人。

7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城市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和救济工作。

15.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1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场地防汛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

2组织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械。

3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对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对在建工地擅自施工或不转移人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单位的责任。

16.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市区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晾晒衣架、阳台花盆、屋顶堆物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责令设置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2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机关负责对河道、沟渠、排水系统乱填、乱占以及违章建筑的单位、个人予以处罚处理,督促其恢复排水泄洪设施功能。

3落实好防汛物料、器械、工具。

17.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

1组织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开发项目的防汛工作预案。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开发项目范围内防汛设施的正常使用。

2组织房地产开发单位落实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好抢险物资、器械。

18.市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

1负责组织本部门各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奥运场馆的防汛安全。

2负责本辖区内尚未交付的海岸护坡、堤坝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类设施正常运转。

3制定奥运场馆应急情况下的工作预案,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

4做好抢险队伍、物资、器械的组织落实工作。

19.市重点工程协调处

1监督检查各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器械储备落实工作。

2监督检查各重点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做好排水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在新排水设施未建成以前,坚决杜绝因施工毁坏原有排水设施、堵塞河道而造成水系紊乱和次生灾害发生。

20.市建设集团公司

1制定本系统在建项目,特别是高空作业项目的防汛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做好防汛抢险,确保汛期施工现场排水畅通,不造成次生灾害。

2监督所属单位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落实工作。

3指导检查所属单位备足、备齐防汛物料、器械、机具。

21.城建集团

1制定应急工作预案,逐处落实本部门开发项目防汛责任。做好在建工程设施的防汛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

2落实防汛抢险的队伍、物资、器械。

22.市房产置业集团

1组织、指导和督查所属企业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2组织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的队伍、机械和物料,在市城防办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城市防汛抢险救灾。

23.市市政集团

1组织指导和督查集团所属企业作好城市防汛工作,逐处落实在建项目的防汛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2组织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的队伍、机械、物料,在市城防办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4.青岛供电公司

1制定汛应急工作预案,对发电厂发出做好保厂用电的各项措施要求,并做好事故预想。确保对城市防汛各有关部门、防汛重点部位的用电供应。

2对城市防汛各级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城区河道及各重点部位照明用电及闸门起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尽量保证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

3在洪水到来前,抓紧做好所属输变电设施的防汛措施,重点做好防雨工作。沿海、江河沿岸及地势低洼的变电所要做好防水淹和排水的预案和准备。输电线路要防止山体滑坡和崩塌、倒(塔)杆,加强巡查和监视,做到心中有数,并在洪水到来前,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积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组织对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努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5.中国网通青岛市分公司

1做好城市防汛各级指挥机构、有关部门以及各重点部位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2确保各防汛重点部位和各成员单位通信线路的养护,确保紧急情况下通信畅通。

3做好防汛抢险通讯、联络的保障工作,对雨情、水情、灾情等气象电报和重要的防汛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传递和送达。

26.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

1做好城市防汛各级指挥机构、有关部门以及各重点部位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2确保各防汛重点部位和各成员单位通信线路的养护,确保紧急情况下通信畅通。

3做好防汛抢险通讯、联络的保障工作,对雨情、水情、灾情等气象电报和重要的防汛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传递和送达。

3.2 应急联动机制

1.市城防办在需要时可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等或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2.由于各类应急时间发生的地点不一,而该设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处理应急事件中应以管理该设施的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各种支援。并根据应急事件的程度相应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他们的支援和协助配合,同时上报市城防办。

3.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3.1预防预警信息

3.3.1.1 气象信息

1.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将结果报市城防办。

2.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城防办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市气象局可联合水文部门加大测验频率,及时报告测验结果。

3.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所在区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区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城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市城防办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2.水库工程信息

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大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密度,按照上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所在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发出预警并处置险情,同时迅速向市城防办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和通信联络方式。

3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3.2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的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完善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的方案。

4.预案准备。市城防办负责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制定系统内切实可行的详细的防汛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市城防办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

3.3.3预警行动检查

市城防办负责预警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防汛值班、防汛人员、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方案的准备情况等。

2.检查可采用电话查询、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3.3.4预警支持系统

1.公众通信网

主要指公众通信网为市城防办及各成员单位提供通信服务。市城防办领导和各成员工作的电话、手机,构成一个较全面的应急预案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预案实施中通讯的保持和及时。

2.新闻媒体网络

报刊、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

3.4 预案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3.5 应急响应

1.本预案启动后,市城防办立即召开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各项任务。市城防办领导和各城防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上岗到位。

2.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将结果报市城防办。

3.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各区政府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要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对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居民、物资的转移工作。

5.市林业局负责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对风雨中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6.市市政公用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国网通青岛分公司等部门分别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8.市教育局落实好市内各大中小院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学校的停课事宜。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9.各区政府立即召开防汛动员会,组织专门的防汛队伍对辖区内的海岸、护坡、堤坝、水库、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等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抢修。同时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

10.其它防汛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3.6 灾后处置

1.市城防办接到上报的灾情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2.市城防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防汛的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3.各区政府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

4.市教育局组织好各大中小学校的校舍修缮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5.其它防汛成员单位在完成防汛职责后恢复日常的工作。

3.7 附则

1.名词术语定义

标准内洪水:根据不同河段的具体情况,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3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0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300m3/s时,属标准内洪水。

超标准洪水: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4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4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400m3/s时,属超标准洪水。

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城防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市城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批准。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市城防办负责解释。

5.预案实施时间

5.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篇五

   发文单位: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 时效:有效

2005年8月30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级市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受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生态环境改善和文物古迹保护。

第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统筹安排建设规模,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房屋拆迁应当按照批准的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进行。

第六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行政代管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管理人,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被拆迁房屋设定他项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应当与被拆迁人依法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配合做好房屋拆迁有关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七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八条 建设项目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储备项目以及其他搬迁项目涉及房屋拆迁的,建设单位凭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提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发出通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核查拟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租赁情况,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房屋拆迁计划确定后,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列入计划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分割、分立承租名义手续,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建设单位在暂停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暂停期限顺延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暂停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暂停期限终止。

第十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用于房屋补偿的房源证明;

(六)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存储证明。

属政府确定的土地储备项目以及其他搬迁项目的,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政府有关批准文件和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资料。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拆迁房屋的单位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在拟拆迁区域公示规划方案、拆迁补偿方案,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

第十一条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拆迁范围;

(二)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包括房屋使用性质、产权归属、面积等);

(三)被拆迁人情况和公示方案的反馈意见;

(四)拆迁方式;

(五)拆迁补偿方式;

(六)实施房屋补偿的方案;

(七)实施货币补偿的方案;

(八)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的期限;

(九)被拆迁人搬迁腾房的期限;

(十)拆除房屋的期限;

(十一)补偿房屋的交付期限。

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布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搬迁腾房期限、临时过渡期限等。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流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方案、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资质证书、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等,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 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暂停期限延长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内,就补偿方式、房屋补偿的面积和地点、货币补偿金额、搬迁腾房期限、临时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公有出租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第十七条 拆迁期间,拆迁人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不得拆除影响其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严禁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和欺骗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者搬迁。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通知储存拆迁补偿资金的金融机构向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开具拆迁补偿金专项存款凭证。

拆迁人实施拆迁计划的拆迁补偿资金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储存,由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并监督使用。

第十九条 被拆迁房屋产权不明确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意见,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补偿金或者补偿房屋的提存。

第二十条 对拆迁当事人之间有关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的建设项目转让的,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建设项目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协议中项目转让人的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将转让有关事项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拆迁涉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和统计资料报告制度,定期将拆迁统计情况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加强对拆迁档案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并按照规定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拆迁补偿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和补偿房屋的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计租表但建设合法的房屋和计租表上只载明使用面积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或者以房地产测绘机构实测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除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以外,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六条 拆迁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的性质,实行就地或者异地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实行就地房屋补偿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补偿房屋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实行就地房屋补偿。

拆迁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该住宅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时,应当考虑被拆迁人就地房屋补偿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

(三)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

(四)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及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大于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四项的规定。

实际用于补偿的房屋超出应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补偿房屋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支付房款。补偿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

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被拆迁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支付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款的,由被拆迁人另行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异地房屋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计算方法,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结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计入拆迁补偿金。

拆迁补偿金由拆迁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

第二十九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异地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与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方法计算的拆迁补偿金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金与异地补偿房屋价款存在差价的,双方应当互相结算差价款。

补偿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

第三十条 拆迁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选择房屋补偿且被拆迁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由房屋承租人向被拆迁人支付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购买被拆迁房屋所应当支付的价款,拆迁人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原房屋承租人进行房屋补偿,补偿房屋的产权归原房屋承租人。

(二)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被拆迁人同意的,由拆迁人将按照本条例规定计算的拆迁补偿金扣除房屋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购买被拆迁房屋所应当支付的价款,余款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扣除款支付给被拆迁人。

(三)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补偿。补偿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再行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四)私有出租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要求实行货币补偿但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补偿。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人、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符合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有关规定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补偿房屋的销售价格支付房款。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面积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金;实行异地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与拆迁补偿金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金与异地补偿房屋价款存在差价的,双方应当互相结算差价款。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补偿房屋的产权保持不变。

拆迁出租的国有直管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拆迁住宅、非住宅兼用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异地补偿房屋价款,以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三十四条 拆迁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被拆迁人或者原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交付补偿房屋。

用于补偿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产权清晰且无权利限制。拆迁人应当协助被拆迁人或者原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在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腾房后三日内,向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出具相关证明,由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凭该证明和拆迁补偿金专项存款凭证到金融机构领取拆迁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拆迁依法实施行政代管的房屋,由拆迁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拆迁补偿金或者补偿的房屋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拆迁补偿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

第三十七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拆除。

拆除在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临时建筑时规定不予补偿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拆迁公共设施、非营利的公益事业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营利的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和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搬迁腾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搬迁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需要在外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或者提供周转房。拆迁人不能按照规定交付补偿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付临时过渡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或者住宅、非住宅兼用的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拆迁人应当支付经营性补助费。

第四章 拆迁评估

第四十条 对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拆迁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异地补偿房屋价款的评估,由取得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名录,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房屋拆迁评估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共同选定评估机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共同选定的,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抽签确定。

拆迁人应当与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订立拆迁评估委托合同,并自拆迁评估委托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房屋拆迁评估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参照邻近、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被评估房屋的状况进行。

统计部门应当至少每两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房屋交易价格信息。

房屋拆迁评估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自评估结束后的五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布评估结果,并送达被拆迁人。

第四十四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也可以另行委托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重新评估。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的差异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重新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的差异超出允许范围的,由市房屋拆迁评估专家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重新评估和鉴定费用由未被采用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及其委托人共同承担。

拆迁评估专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选定,组成专家库,拆迁评估专家鉴定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鉴定小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拆迁人在拆迁期间,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恢复原状;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停止拆迁建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房屋拆迁评估中,违反房屋拆迁评估的有关规定,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房屋拆迁评估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在出具证明文件时有重大过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 拒绝、阻碍房屋拆迁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依照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第五十二条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的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其他区(市)的有关费用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6.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 篇六

(2015-08-21 14: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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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线网方案

青岛市轨道交通2020年线网全长约470.4km,由11条轨道交通线路组成:主要包括1号线(41.6km)、2号线一期+东延(泰山路—世园会段,34.4km)、3号线(24.8km)、4号线一期(人民会堂—沙子口段,26.6km)、6号线一期(朝阳山—中韩园区段,33.1km)、7号线一期+北延(兴国路—北安段,27.9km)、8号线(60.9km)、9号线一期(红岛—惜福镇段,35.9km)、11号线一期(苗岭路—王村新城段,58.4km)、12号线(56.5km)、13号线(70.3km)。

二、远景年线网方案

青岛市轨道交通远景年线网共规划16条线路,总规模约807km。

1号线:线路起自黄岛区峨眉山路,沿线主要经过黄岛现状城区、薛家岛、团岛、青岛火车站、中山路商圈、台东、海泊桥、小村庄、水清沟、青岛北站、沧口公园等区域,止于李沧区兴国路站,线路长约41.6公里。

2号线:线路起自黄岛区柳花泊,沿线主要经过黄岛辛安、黄岛码头、青岛港、台东、市政府、青岛大学、汽车东站、李村商圈等区域,止于李沧区世园会,线路长约61.3公里。

3号线:线路起自市南区青岛火车站,沿线主要经过青岛站、市南沿海一线、湛山、市政府、浮山所、错埠岭、李村商圈等区域,止于李沧区青岛北站,线路长约24.8公里。

4号线:线路起自市南区人民会堂,沿线主要经过辽宁路商圈、内蒙古路汽车站、海泊桥、浮山后居住片区、汽车东站、崂山科技城、沙子口等区域,止于崂山区大河东,线路长约30.2公里。

5号线:线路起自欢乐滨海城,沿线主要经过湖岛、嘉定山、青岛理工大学、浮山所、青岛大学等区域,止于市南区麦岛,线路长约14.3公里。

6号线:线路起自青连铁路黄岛站,沿线主要经过原胶南市区、朝阳山、黄岛现状城区、中德生态园、中韩园区等区域,止于王台镇,线路长约56.3公里。

7号线:线路起自市南区奥帆中心,沿线主要经过浮山后居住片区、沧口机场、十梅庵片区、汽车北站、流亭机场、城阳现状城区、即墨中心城区,止于即墨北安,线路长约48.5公里。

8号线:线路起自铁路胶州北站,沿线主要经过胶东国际机场、胶东镇、大沽河、河套、红岛火车站、红岛街道、青岛北站、嘉定山等区域,止于市南区五四广场,线路长约60.9公里。支线从线路正线河套站分出,至胶州中心城区,支线长约18.5公里。

9号线:线路起自城阳区红岛街道,沿线主要经过高新区、上马街道、城阳现状中心区、惜福镇、土寨等区域,止于崂山区王哥庄街道,线路长约51.5km。

10号线:线路起自城阳区河套街道,沿线主要经过红岛火车站、高新区、流亭机场、夏庄,止于城阳区惜福镇,线路长约38.7公里。

11号线:线路起自崂山区国信体育馆,沿线主要经过崂山金家岭金融商务区、崂山科技城、中国海洋大学、世园会、北九水、蓝色硅谷核心区、青岛国际博览中心、即墨王村新城等区域,止于即墨市田横镇,线路长约70公里。

12号线:线路起自黄岛区金沙滩景区,沿线主要经过安子居住片区、青岛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德生态园、胶州产业新区、红岛火车站、河套等区域,止于城阳上马街道,线路长约56.5公里。

13号线:线路起自黄岛区嘉陵江路,沿线主要经过唐岛湾中心区、海上嘉年华、灵山湾、原胶南市区、古镇口、董家口港城等区域,止于董家口火车站,线路长约70.3公里。

14号线:线路起自胶州北站,向北进入平度中心城区,线路长约45.2公里。

15号线:线路起自崂山区石老人景区,沿线主要经过崂山金家岭金融商务区、李沧东部新区、城阳东部、即墨东部新区等区域,止于即墨汽车产业城,线路长约48.5公里。

7.青岛城市规划与空间结构转型 篇七

1 青岛城市规划史与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

青岛第一个城市规划为1900年,德国人经过对胶州湾东、西海岸的港湾分析,最终确立了在东岸“建港建城”并举的城市建设原则,占地550 km2,居住区实行欧华分区,具有典型的殖民地空间结构特征。1910年,市区向东和向西澳发展,形成了南北狭长的带状城市的空间结构,城市人口由10万迅速增多。1939年,日本人制定了“青岛特别市地方规划”,这一规划将青岛市区连同胶州湾一带作为整体全面考虑,拟建成华北的“门户”,形成了带状工业走廊和“南宿北工”的初步城市空间形态。解放后,青岛也有过数次规划,分别为1957年的青岛市初步规划,1978年的城市总体规划,1989年总体规划补充纲要编制等(见表1)。

青岛市自从城市建置以来的历次规划与实施,为逐步形成青岛市的城市风貌,建立青岛市的城市空间格局,确立青岛在中国现代城市中的重要地位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2 青岛城市规划发展和城市空间结构的转型

2.1 城市总体规划: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空间格局

《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规划以胶州湾东岸为主城,西岸为辅城,环胶州湾沿线为发展组团,形成“两点一环”的发展态势,最终结束了沿胶济线发展的态势,南北狭长的带状空间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变。通过实施城市中心区的转移和区划调整等措施,初步确立了青岛、黄岛、红岛的“品字形”空间布局结构和沿滨海“一线摆开”的城市发展框架,极大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

《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空间发展战略:形成“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海陆一体、指状辐射”的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空间格局。延续既成的青岛、黄岛、红岛三点布局,形成中心城区,依托滨海公路沿海岸带一线展开,突出对海岸带东西两翼地区的保护,构建生态型滨海城市大框架。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沿3条区域城镇发展轴呈指状辐射,实现山东半岛区域的协调发展,形成由中心城区向外指状辐射、点轴分布的网络状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2.2 规划东部新区:实现城市中心的转移和城市空间结构的重组

1992年,青岛市提出了规划东部新区,开发东部新区的战略决策,规划确定了“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思路,旨在建设一个“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多样、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市级政治、经贸和文化中心。通过“以土地为本”战略,把主要目标定位为建设市级政治中心、金融中心、旅游和文化中心以及高级住宅别墅区等,合理地规划布置功能项目,实现了老城区向新城区的延伸,实现了城市空间结构的重大转型。

2.3 历史环境中新旧建筑的多元共生

青岛东部新区的成功规划与建设,促进了老城人口向东部的迁移,从而为保护南部老城区自然风貌和建筑特色创造了条件。2000年开始的青岛东西快速路的建设,也加强了青岛市区东西交通联系。与此同时,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以突出青岛市以近现代城市文化为特色,重点保护具有较高近现代文化价值的城市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积极保护开发利用人文景观和文物古迹,形成“一城、九区、八十八个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2000年,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规划编制完成,旨在加强滨海岸线的保护、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及海岸线的开发建设制定了强制性的措施,创造独特而优美的海岸线城市景观风貌。

2.4 增强公众参与力度, 促进城市与空间结构的转型

在“入世”和“承办2008奥运帆船比赛”的形势下,青岛率先实行规划全程公示,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评审和市规委审议、政府审批“三位一体”的规划决策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法定图则、修建性详细规划“五位一体”的规划成果体系;实现了规划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在内的规划集中统一管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科学、民主、公平、法制的规划管理体系。

2.5突显奥运,积淀内涵,实现城市跨越式发展

青岛把握“迎奥”契机,承办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项目,规划遵循“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最大程度地发挥奥运的拉动作用,快速提升城市地位,以实现城市影响力的飞跃和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彰显青岛“山、海、岛、城”有机交融的城市特色,抓住奥运契机,打造帆船之都、影视之城、音乐之岛,努力将青岛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特色城市。

3城市规划与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未来发展构想

对于城市空间结构的未来发展构想,青岛提出“构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构想———《青岛市滨海公路沿线城市组团概念规划》,城市空间的未来发展要以快速交通网、区域绿化和生态网络为支撑,形成“一湾、两翼、三极”为主要特征的大青岛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一湾”是指环胶州湾城市圈。包括青岛和黄岛两岛的现有建成区及城阳区、胶州市、胶南市的近湾地区。该区域区位优势突出,陆海空交通发达,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搞好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和接受中心城市的辐射奠定了基础,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积聚和城市化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两翼”,东翼是指以前海景区、崂山景区、仰口—鳌山卫—田横岛旅游度假区构成的东部旅游岸线,西翼是指以薛家岛旅游度假区、琅琊台风景名胜区等构成的西部海滨旅游度假区。“三极”即城阳—即墨—莱西发展极、胶州—平度发展极、黄岛—胶南发展极。

《青岛市滨海公路沿线城市组团概念规划》规划建设的滨海公路总长约282.1 km,东北端与青威公路相连,西北端与204国道相连。全市形成以快速路和主干路为骨架,以次干路、支路为道路网基础的高效道路交通系统。2020年,道路网总长度为3 932 km,路网密度为7.3 km/km2。“城市组团规划”沿滨海公路自西往东依次规划的琅琊组团、胶南组团、红岛组团、鳌山组团、田横组团这五大组团,则将使青岛的面目得到进一步改变另外,按照“半岛都市群”的发展战略,以青岛为中心和龙头,建设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带动辅射的半岛经济圈。在这一系列大的环境和规划下,青岛将成为更有活力,更有吸引力和更有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摘要:通过回顾青岛市城市规划史,对青岛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以及城市空间结构进行了分析,探析了青岛市城市空间结构的未来发展构想,以期把青岛建成更有活力,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发展,城市空间结构

参考文献

8.青岛,一座充满爱的城市 篇八

爱心微塵遍布每个角落

爱因爱感动,心为心感恩,“微塵”传情让寒窗学子和爱心市民心手相牵。今年8月,青岛红十字微塵基金办公室爱意融融,由青岛早报与青岛红十字微塵基金联合举办的微塵助学见面会在此举行,20名寒窗学子在开学前夕拿到爱心市民的捐款,可以高兴地上大学,一个月前为筹集学费的忐忑心情也变为如今的喜悦和感恩。

经过简短的介绍和交流,助学金发放仪式举行,与会的寒窗学子每人收到5000元助学金,不少学生领到助学金后激动得热泪盈眶。“一个月前,妈妈还在为我的学费发愁,现在她终于不用愁了!”自幼丧父的平度女孩李文文抹着眼泪表示。“千言万语也无法说出我心中的感谢,今后我和其他受助学生一定会努力学习,尽最大努力回报社会。”同样来自平度的“自强女孩”刘芳在发言中向爱心市民承诺,她的真情流露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赢得多次热烈的掌声。由于父亲患上癌症,10年来刘芳和母亲没买过一件新衣裳,如今成功考上心仪的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又让她失去追梦的勇气,在早报和微塵基金的帮助下,她的大学学费终于凑齐了。受助的贫困学子不少人因激动数度哽咽,多次泪洒现场,但他们表示这不是难过的泪水,这是激动的泪水。“如此优秀又懂事的学生没学上,我会很难过。”捐出7000元救助贫困学生的爱心市民韩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曾经是一名下岗工人,非常理解困难学生的心情,如今她自己经营店铺经济条件变好,所以希望尽己所能全力去做公益。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语言已无力形容。不管在仪式现场,还是从孩子们的表情,我们都能够感受到爱心所带来的温暖。那是微塵基金和诸多青岛的爱心市民一同营造的良好氛围。微塵基金献爱心的精神遍布青岛的各个方面,他们总是及时地出现在最需要帮助的人面前,给予温暖,给予关怀。

今年中秋,别样温暖。“没想到,我中秋节能吃上月饼了,感谢大家的关心。”中秋节前夕,崂山区北宅街道上葛社区的79岁老人陈森英在家里收到了红十字会和爱心市民一起送来的“早报微塵爱心月饼”。青岛市红十字微塵基金、微塵车友会以及爱心市民李秀云为北宅上葛社区的6户困难家庭送去爱心月饼。“这6户家庭中有两户是单亲家庭,两户夫妻双方都有病。”社区负责人介绍。爱心市民李秀云还特地给两家有孩子的家庭带来了一些笔记本等文具。“这些人是最需要大家关心的,这盒月饼也可能是他们这个中秋节惟一的享受。”李秀云感慨地说。

今年中秋,有1500份爱心月饼陆续发放到青岛各区市的红十字会,并分发给困难家庭。其中,有一部分“微塵”月饼寄给北川陈家坝小学的师生。不久后,青岛市红十字会收到一个来自北川的小纸箱,里面装满了孩子们亲手制作的感谢卡片或信件,收件人的姓名全都是“微塵”。北川陈家坝小学阳义军老师在回信中说,他们和陈家坝中学一起收到了爱心月饼,很感谢青岛的“微塵”们能坚持3年给他们寄来月饼,孩子们见到月饼都非常高兴。这些卡片和信件都是孩子们在收到月饼的当晚写的,委托老师转交给送他们月饼的人。“由于这些月饼是青岛所有爱心市民和企业捐赠的,孩子们的这些感谢就留在微塵基金的办公室里作为岛城微塵大爱的一种荣誉。”微塵基金工作人员表示。

微塵,是一段记录城市文明的断章,不仅是被它所帮助过的朋友,还有数以百计千计被它所感染的人。它代表着青岛市民的点点爱心,展示着青岛这座城市的公益之美。青岛用这样含蓄的词汇传递着青岛市民的大爱。微塵这个名字诞生在这个美丽的城市,诞生在普通的百姓身边,它是让青岛市民都为之骄傲的爱心品牌。

微塵,“平凡”的诞生

最初看到“微塵”这个名字,是媒体报道青岛有这样一位普通的市民,她数次向灾区大额捐款,却不愿留下姓名,在百般询问后,留下了“微塵”这个名字。2004年底印度洋突发海啸灾难,一对中年夫妇走进了青岛市红十字会,他们说是要替朋友为印度洋海啸灾区的灾民捐款5万元,当工作人员问其姓名以便开具收据时,他们同样留下了“微塵”这个化名。在青岛市红十字会记录中,微塵在非典时期捐款2万元、新疆喀什地震捐款5万元……对于普通的个人捐款者来说,这些数目不算小,而这对中年夫妇“微塵”却说:“人都应该有一颗同情心,自己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做的事也很微小,就像一粒微不足道的塵埃。我们只想平静地做些该做的事。”

经过媒体的多次报道,“微塵到底是谁?”成为了青岛市民的热门话题,于是,青岛开始了寻找微塵的行动。许多市民通过媒体和网络表达了对微塵的敬意和祝福。一位市民表示,虽然“微塵”名字看似不起眼,却做着一件极富大爱的事。有网友也表示,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有公益心的人,捐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的爱心。她值得尊敬,她不图名、不图利,只想以自己的方式做善事,那么市民就该尊重她的生活方式,也希望微塵这两个字成为青岛公益事业的一个符号。

自此,在青岛微塵以想象不到的力量凝聚起越来越多的爱心,很多市民在捐款后,也留下了“微塵”、“小小微塵”、“微粒”等名字。“微塵”已经超越了一个名字的称谓,它是一个不留姓名无私援助公益事业的群体,一种诠释爱心的精神符号,一个青岛公益事业的固定品牌。有了许许多多的“微塵”,青岛市红十字会的募捐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2004年底印度洋海啸,青岛市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款434笔,不露姓名的个人捐款占50%,以“微塵”、“小小微塵”、“微粒”个人捐款的占1/10。

“微塵”的精神感动着青岛的人们,青岛泛亚商标事务所和青岛雷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免费代理了“微塵”标识的工商注册和网络实名注册。2005年6月,“微塵”标志、徽章及相关资料被青岛市档案局永久收藏。这是建国以来该馆第一次整体收藏一项公益活动的资料,市档案局追踪收藏着之后出现的一切有关微塵的资料,不断记录这个城市的文明足迹。

文明城市爱心涌动

微塵义举、微塵精神正是青岛城市公益形象的有力载体。在微塵精神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青岛市民投入到捐款、捐物、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和各种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中,青岛市无偿献血多次受到省卫生厅等部门的表彰,受表彰人数居全省首位;青岛市连续多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登记和实现捐献也走在全国前列……作为“微塵”这一公益品牌的发现者、培育者,青岛市红十字会积极引导“微塵”精神文化,为推动青岛公益事业发展、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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