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2024-09-09

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精选9篇)

1.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一

社区201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社区全面启动2013年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工作。

为方便辖区居民就近缴费,减轻居民群众负担,做到往年已交的居民不漏交,社区工作人员提前在社区门口张贴通知辖区居民时间和地点,利用社区的《北翟营报》做好宣传工作。在收缴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履行社区服务宗旨,本着进一步把国家的这项惠民利民政策、造福社区居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做好、做实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计生办三名工作人员起早贪黑、不辞辛苦,加班加点工作,突出抓好资金收付、票据开具、人员信息录入等规范运作,同时还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讲清、讲透,使广大居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社区居委会主任康立广要求,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当作现阶段中心工作,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同时社区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康立广,成员康民素、徐风平、安命,加强指导和督察。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定目标,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20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圆满完成。

2.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二

一、居民保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重参保、轻档案, 档案管理意识薄弱。

居民保是一项惠民工程, 各地政府将之列入绩效考评范畴, 各级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对居民保的参保率十分重视, 想方设法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 但是对居民保档案管理工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有的乡镇干部档案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造成未及时收集整理参保人员的参保材料, 归档程序也不规范, 有的业务档案没有及时上交县居民保中心, 档案工作存在“散”、“乱”现象。

2. 业务档案量大, 经办机构人员不足。

自2011年启动新农保至今, 周宁县城乡居民已参保人数7.4万人, 形成大量的业务档案材料, 而县级经办机构9人中, 专职从事档案工作仅1人, 各乡镇也只设一至两名经办人员, 各村仅有一名村协理员。

3. 经费投入不足, 档案收集、整理水平受制约。

县、乡 (镇) 两级档案基础设施不完善。周宁县9个乡镇中无一乡镇建立完善的档案室, 有的乡镇用废旧纸箱存放档案, 或者干脆将业务档案直接放在地上, 造成档案混乱、甚至丢失, 特别春季多雨季节, 易出现纸质材料的霉变现象。另外, 村协理员居民保工作量大, 补贴却仅为100元每月, 影响了他们档案工作的积极性。

4. 经办队伍不稳定, 业务水平待提高。

目前乡镇没有档案机构和专门的档案人员。如周宁县城居保经办人员 (除县经办机构人员外) 多为身兼数职人员, 有的还是志愿者, 且经办人员队伍不够稳定, 严重影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其次, 收集、整理业务档案能力有待提高。如在填写参保表中, 有的经办人员忘写日期、露标缴费档次, 没填经办人姓名, 乡 (镇) 、村 (居) 委会申报意见盖章不清晰等问题都会导致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的不规范。

5. 业务档案传递环节多, 收集整理耗时长。

居民保业务档案在收集的过程中, 经过的中间环节较多, 从参保群众——村委会——乡 (镇) 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居民保中心, 任何一个环节出错, 都会影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其次, 农村居民外出务工者居多, 人员流动性大, 居民保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收集难度加大。再次, 较多村民文化程度不高, 需要经办人员代写参保表, 加大了经办人员的工作量, 降低了工作效率, 导致群众办理居民保业务等待时间变长。

二、居民保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的措施

1、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居民保档案工作是推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鉴证, 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是参保人参保、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也影响到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 充分提高对居民保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意识,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把居民保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 指定分管领导, 做到“有领导管事”。如周宁县、乡 (镇) 两级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做到一手抓参保工作, 一手抓档案工作。

2. 健全机构, 完善网络。

居民保业务档案数量大, 环节多, 归档难, 必须建立健全村——乡 (镇) ——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 明确各级责任, 健全各级机构, 确保“有队伍做事”。2011年以来, 周宁县政府每年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 要求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力量, 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名, 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 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 加大投入, 保证运转。

要将居民保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确保经费投入, 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 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 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做到“有经费办事”。如周宁县居民保中心专门安排一间库房, 配置了密集柜、除湿机、电脑、档案盒、灭火器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 达到防火、防潮湿、防尘、防虫等“十防”要求, 改善了硬件条件, 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计算机、复印一体机、打印纸、铁皮柜 (存放业务档案材料) 、档案盒, 为部分村还配备了传真机, 并将居民保经办过程中需要的业务表格及时、充足的送至各乡镇。另外, 周宁县在兑现村协理员每月100元工资的基础上, 每完成一个居民的参保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给予村协理员2元的补助, 一定程度上提高协理员工作积极性。

4. 创新方法, 提升水平。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 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取长补短, 开阔视野, 做到“有能力办成事”。自2011年以来, 周宁县经办机构举办新农保、居民保动员会、政策业务培训会、座谈会20余场次。在县委组织部开设的“周宁县 (社区) 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保参保和档案工作做了专题讲座, 通过学习培训, 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周宁县经办机构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 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 进一步提高了周宁县居民保业务档案整理的规范水平。同时, 大胆探索, 力求创新, 经过仔细研究, 摸索出参保人员登记表的全新填写方式: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一个公式, 然后在参保人员登记表中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就可从数据库中提取参保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 并直接显示在参保登记表的对应的栏目中, 这样大大缩短了办理居民保业务时间, 减轻经办人的工作量, 提高了工作效率, 也使业务档案材料更加清晰、规范。

5. 健全机制, 及时归档。

当前居民保业务档案工作量大, 堆积的材料若未及时整理归档, 可能会发生霉变或丢失, 为此, 县乡 (镇) 两级必须完善机制, 及时规范整理业务档案材料, 做到“能及时办好事”。如周宁县利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要求村协理员每月及时上报参保人员材料至乡 (镇) 劳动保障事务所, 经乡 (镇) 经办人员审核、录入系统后于次月上旬上交业务档案材料至县居民保中心, 县经办机构及时将乡镇上交的业务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 凡图像和字迹模糊、印章不清晰、残缺不全、衔接无序、潮湿霉变等不适合归档保存的业务材料, 立即退给经手人整改或者补办, 直至达到便于保存要求。最后要严格按组卷的要求及时进行组卷、立卷, 并制定详细的索引目录、归档范围, 再分门别类编号入库、入柜、入架, 确保居民保档案工作有序推进。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三

10月24日县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居民组为单位动员,以镇村干部和民政办、计划生育办、派出所集中服务和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抓组织宣传、抓动员试点、抓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新农保政策深得民心,氛围隆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1、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险峰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推进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镇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组建业务办公室,抽调业务精干6名年轻同志为业务骨干,负责业务学习培训,方案制定,工作推动等相关工作。

2、明确职责。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镇包村干部为该村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村户籍人口资料及身份证的办理工作;镇计生办、民政办、残联等单位负责做好计划生育优惠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衔接工作。

3、制定方案。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及办公室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联系掌握11个村新农保的进度和质量。并认真学习县动员会精神和县相关文件精神,并充分听取了相关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制定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村及相关单位,并明确了基本100%完成参保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积极氛围。

1、全面宣传。我镇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标准等,镇电视台开设专栏,每日滚动宣传新农保相关政策;发放致群众一封信6000份,对外出农户集中地泉州等地,将材料带到流动支部,通过党员开展宣传推介和示范带动;开辟专门的,公示栏,定期公示新农保政策解答和进展。

2、层层动员。镇于11月2日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体镇干、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徐镇长作了专门的动员报告,石咀等村进行了表态发言。各村在11月5日前,全面召开了动员会议。11月6日,全面完成了农行商户代理点工作和新农合的摸底核对工作。

3、系统学习。开展了全面的学习培训和辅导,由分管领导带领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培训,由保障所首先掌握好相关政策,首先培训业务骨干,安装了专门的电话0556-2340266,通过镇干培训、村干培训,再到各村、各组的培训,层层推动学习,我们镇、村、组上的干部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让他们成为新农合的宣讲人,带头人,在全镇上下努力营造积极、浓厚的氛围。

(三)强化试点动员,实现整体推进。

1、抓试点。在镇召开动员会前,我们明确在石咀村河边组开展试点,由镇包点干部戴良峰、分管领导及保障所与村里通知一块到组召开试点动员会议,现场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摸索好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并在11月2日全镇动员会上进行经验推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镇明确各村以组为单位开好动员会,收集好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好业务。

2、抓整体推进。11月10日,我镇在此召开新农合、新农保推进大会。会上,镇领导小组通报了各村两项工作的进度,在此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业务辅导和经验推介座谈,邀请镇派出所储诚云所长就6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份证的办理及相关户口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工作安排。

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四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今年8月,丘北县被列入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力组织,于8月22日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后,在全县各乡镇、村民委(社区)全面铺开。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468646人,其中:城镇居民31628人,农村居民437018人;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650人,其中:16-59周岁1600人,60周岁以上2050人。应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25538人,其中:16-59周岁169138人,60周岁以上56400人。

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3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29万元,省财政补助775万元。截止12月5日,全县16-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101461人,其中:新农保100523人,城镇居民938人,共收缴保费1201万元(新农保缴费1172万元,城镇居民缴费29万元);60周岁以上共完成参保登记40805人;共发放36831人养老金1012万元。新农保已入账962万元,城保入账28万元。

二、主要做法

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主要采取”854”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参保率。

(一)坚持”八个到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和12个乡(镇)长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个乡(镇)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工作措施到位。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议,就全县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研究制定了《丘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以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

8月22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2个乡(镇)于8月28日前已全部召开了动员会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签订了责任书,把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宣传发动到位。积极筹措资金印制了《致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一封公开信》20万份、《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5000份、思想汇报专题《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日历画》10万份,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制作固定政策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知识宣传,组织宣传分队,利用乡(镇)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和群众面对面算

账、讲政策,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部漏人的要求认真开展宣传,确保城乡居民人手一份宣传材料,使群众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100%;让全县城乡居民知政策、懂政策,自觉参与试点工作,踊跃参保。通过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业务培训到位。一方面对国家和省、州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学习,同时,还针对相关业务政策、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标准、办理流程、经办管理规程等专题进行了培训,并对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另一方面对全县100余名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经办人员尽快熟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流程和业务操作规范,为实现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

5.人员落实到位。县机构编制委员

会及时成立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核定了15名事业单位编制。目前,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抽调了6名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在编制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了不少于5人的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试点办具体开展工作。

6.经费保障到位。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和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范文写作采购了18台电脑及部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100个档案柜、1万个档案袋,并分发到各乡(镇),专门用于两项制度试点经办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政府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规定,作好全县参保对象的经费补贴和代缴补助资金需求测算,确保足额安排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7.职责明确到位。为保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和正常开展,县委、县人民政府明确了以文件形式明确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查组工作职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职责,并印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和收款人员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8.工作督查到位。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四个工作督查组,由县人大、政协实职副处级领导担任组长,从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抽调了12人组成督查组成员,加强对12个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

人的责任。

(二)建立”五项制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丘北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了定期通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联络协调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从9月5日起,实行十天一报制度,即每月6日、16日、26日下午17:00前,各乡(镇)将两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试点办,由县试点办汇总后报政府办督办股以文件形式印发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组成员及相关领导,让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效沟通协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和《关于将收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时存入专用账户的紧急通知》,加强票据、收款人员和基金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养老钱”的安全,避免出现收款人员违反规定私自截留、挪用、私存和贪污养老保险费现象。

3.建立联络协调制度。明确专人定期与各乡(镇)联系,收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政策业务解答。同时,加强与残联、财政、民政、公安、经办银行的联系,研究解决资金保障、低保人员参保、重度残疾人参保、户籍资料办理、银行开户等问题,形成了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丘北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局面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单独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惩挂钩,做到目标明确,奖惩明确。

5.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和《关于确定丘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归类整理和装订内容的通知》,将参保居民的档案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管理、社会保险征缴、社会保险待遇三大类定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四个类别,切实做到参保居民的档案有据可查、规范管理。

(三)做好”四个结合”,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新农保是个新鲜事物,让人民群众接受需要一定的过程。为认真完成参保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个结合”。

1.村内征收与外出征收相结合。针对农村外出人口多、工作难度大的现实,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办法,对在家的参保人群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外出流动人口组织外出征收,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率。

2.”白加黑”和”五加二”相结合。针对农忙季节,群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性,县、乡、村干部白天深入田间地头与老百姓边劳作边宣传政策,夜晚逐村逐户宣传政策和征收保费,有效地解决了群众与工作人员时间错位的难题。另一方面,针对周一至周五忙于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实际,县、乡、村干部正常上班时间做好中心工作,周末加班加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3.典型带动和家庭联动形结合。各乡(镇)立足经济实力好的家庭和个人,鼓励他们多交保费,调动周围群众缴费热情,同时立足家庭小单元,实现家庭联动,发动60周岁的”直接受益人”和在家人群对子女和外出打工人员取得联系,动员其参保,并借收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之机兑现养老金和收取保险金,收效明显。腻脚乡的阿落白、鲁底、腻革龙等村行动快,效果好,已经全面超额完成任务。

4.工作落实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一是做好”出入口”补贴。在”出口”补贴方面,由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入口”补贴方面,在国家和省州财政补贴以外,对新农保参保人选择200-500元4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还给予5-20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200-1000元9个缴费档次的,县财政给予5-45元不等的缴费补贴;对在职的村民委(社区)干部按其缴费档次给予50%的缴费补贴,保证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能够顺

利参保。二是完善工作经费补贴。县财政将县级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安排了试点工作启动经费100万元,用于县级和乡(镇)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安排试点工作所需的表、证、卡、册费用和宣传经费,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办理一名新参保对象缴费的,由县级财政给予1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双龙营、腻脚等乡(镇)在县级补助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办理1人参保,给予元的补助。同时,下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每月每人给予200元不等的油价补助,有效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县大多贫困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家庭适龄参保人数较多,缴费项目多(新农合、新农保、学生学费等),缴费难度大。

(二)部份乡镇业务人员配备不足,业务量大,难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部份乡镇领导不够重视,进度缓慢。

(四)户籍管理不够完善: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二代换证不全;户籍注销不彻底,存在生者无户、死者不销的现象。

(五)工作量大,时间长远,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解

和理解不够透彻,导致不闻不问或消极对待。

(七)部份乡镇不按要求定期上报票据核销,收缴的保险费不按时入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到四个完善,四个提高,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坐实、做好。

(一)完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适龄参保对象的宣传,特别是加大对45周岁以下人员的宣传力度,帮助城乡居民算经济账、算明白账,对4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逐步排查,提高参保率。

完善经办,进一步提高经办能力。逐步探索个人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度,进一步理顺业务经办程序。着力提

升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完善经办几个的工作职能、业务流程和办事规程等。

(二)完善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配齐必要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城乡一体化。

5.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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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全覆盖是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之一,从2014年至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年提高5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社办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我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匹配资金463万元已全部到位,从1月1日起,为7.7万享受待遇人员予以补发。

鉴于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全覆盖,盟社保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努力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结合我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已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任务下达给各旗县,并列入2014年的目标化管理。各地区的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这项民生工程,大部分地区的党委政府已把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的头等大事来抓。目前,各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正在有效的推进,重点抓了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宣传促扩面,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深入城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政策的影响力,动员和吸引城乡居民参保。二是抓服务促征缴,加大基层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人员、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经办服务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和建立高素质的经办服务队伍,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和经办服务能力,吸引城乡居民来积极参保,促进保费征缴。三是抓调研促实施,准确掌握和了解各地区城乡居民的参保意愿、所思所想、所期所望,因地制宜的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上确保参保人员的利益,满足参保对象的合理要求,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顺利扩面。四是抓信息化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利用自治区、盟、旗三级网络信息化平台,努力推进信息系统上线工作,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电子化、信息化,以信息化推动业务经办规范化,以业务经办规范化促进信息化,努力实现信息网络四级的覆盖目标,从信息化层面上促进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6.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六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人社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强化民生保障,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原则努力开展工作,截止12月底,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共有34.96万人,实际参保率达了95.6%;

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2434.3万元(基金征缴2580万元、向上争资9854.3万元);

全县共22.87人缴费,征缴基金2580万元,其中为2294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代缴资金22.94万元,为移民、残疾、计生等六类群体共6922名人员代缴资金69.22万元;

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人员79200人,累计发放资金9987.1万元;

共终止多领、重复享受待遇人员502人,追回多发待遇16.25万元;

各项补助代发金额231.1共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代发金额8.2万元,乡村教师代发金额108.9万元,乡村医生代发金额113.1万元,电影放映员0.9万元。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城乡居保政策深入人心

今年元月份,我局就已对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召开了会议进行了部署,印制了300多套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画册以及10万多份《茶陵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春节期间还安排时间在犀城广场和县电视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宣传;工作人员3月份深入到部分乡镇集市墟场,发放宣传单,向广大老百姓耐心地宣传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9月份启动手机年审,印制宣传单8万余份,通过多举措宣传,真正做到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

(二)不断创新征缴方式,大力推行手机缴费

从开始的村组集中收缴,到推行自主到银行网点缴费,再到去年开通手机缴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工作在不断进步,不断创新。秉承“让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路”工作理念,今年我局在自主缴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手机缴费,印制了8万多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指南》进行广泛宣传,并将手机缴费工作纳入各乡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积极探索待遇人员年审的新技术新手段,全面推行手机年审

城乡居保以往的年审方式都是由乡镇社保专干组织各村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进行集中年审,由于手段原始,极易弄虚作假、又很难防范,容易造成基金的流失,而且对高龄人员、行动困难人员也带来很大的不便。为防止基金流失、方便待遇人员年审,今年我局积极与省居保中心联系,系统开通了待遇人员手机年审功能。从9月开始我局对全县近8万名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进行手机年审。截止11月底,已基本完成待遇人员的年审工作。

(四)加大死亡申报力度,进一步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规范死亡申报程序。制定了标准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申报表》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死亡退款申报表》,表中明确要求申报的责任人和见证人以及死亡家属签名,规定村社区协管员每月必须按样表上报,并印刷成册分发至全县各村社区。二是县乡经办机构分别联合纪检部门对死亡申报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出台了死亡申报奖励政策。今年7月份,县政府下发了茶政办发[20xx]106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村(社区)城乡居保协管员每上报1名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可奖励20元。

(五)加大死亡冒领的稽核力度,尽可能减少基金的流失

为了追回死亡冒领的养老金,我局针对已核查出的死亡冒领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一是对死亡人员亲属逐个下发稽核通知,要求限期将冒领的养老金退回到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二是对逾期没有退返的冒领人员,我局联合经办的银行农行对死亡人员账户进行稽核金额批扣;三是对死亡人员正在领取待遇的配偶暂停待遇发放。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确保领待人员每月能按时领取到养老金。尤其是针对无卡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和农业银行进行信息修改或销户处理后再开老卡。

(二)加强内部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要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内部管理,保证广大城乡居保参保对象能方便快捷办理各项业务。

7.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督办检查,严格考核结帐,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了全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填补了我场农村养老保险这块的空白。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2011年,全场16至59岁参保登记3283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68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108.61万元,参保率达81.72%;60岁以上登记、审批569人,并全部发放了基础养老金,发放金额18.77万元,综合参保率达84.44%;做到了应发尽发。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农场成立了由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场长、***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主任***;组纪宣办主任***等十个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推进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明确由农场人社服务社保中心具体牵头负责,抓好落实。同时,负责业务学习培训,方案制定,工作督办和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等相关工作。各村(居、场)和财政所、派出所、农行等相关单位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形成了全镇上下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工作专班和场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市动员会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相关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制定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农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以蒋农办发

[2011]10号文件印发各村(居、场)及相关单位,并明确要求参保率必须达到80%以上,待遇发放率必须达到100%。

三是明确职责,强化考核。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农场又出台制定了《**农场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督导工作的通知》并以蒋农办发[2011]20号文件印发各村(居、场)及相关单位,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村(居、场)和场直有关单位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场包村干部为该村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场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村户籍人口资料及身份证的办理工作;场计生办、民政办等单位负责做好计划生育优惠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衔接工作。

2、强化宣传动员,营造积极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我场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标准等,场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下到村、组宣传新农保相关政策;各村(居、场)通过广播、标语、横幅、专栏定期公示新农保政策解答和进展,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全镇共挂宣传横幅20条,举办专栏20期,制作宣传标语500条,发放政策解读15800份,为工作的整体推进打下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二是层层组织动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场近二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群众参保的主动性,让干部吃透政策,场党委通过召开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专班业务培训会、党员群众座谈会,广泛深入的宣讲政策和参保流程,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农场按属地管理原则还在全场16个村(居、场)设立业务受理点,确保群众参保及时、方便、快捷。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了全面的学习培训和辅导,由农场人社中心带领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培训,首先让工作专班掌握好相关政策,再培训业务骨干和驻村机关干部,设立了专门的业务咨询电话,通过专班培训、机关干部、村干培训,再到各村、各组的协办员培训,层层推动学习,全场村、组基层干部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让其成为新农保的宣讲人,带头人,在全场上下努力营造积极、浓厚的氛围。

3、强化试点动员,实现整体推进。

一是试点先行。在场召开动员会前,我们明确在土门大队开展试点,由专班人员、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起到队召开试点动员会议,现场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摸索好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并在全场动员会上进行经验推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农场明确各村以组为单位开好动员会,收集好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好业务。同时,我们鼓励农村村组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抓住血缘关系这个家庭关键点、家庭“掌柜”这个出钱关键人、家庭“明白人”这个关键突破口,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

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是整体推进。动员会上,场领导小组通报了各单位两项工作的进度,在此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业务辅导和经验推介座谈,邀派出所、农行等相关单位就6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份证的办理及相关户口难点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工作安排。同时,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农场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督办会议,通过采取专班人员下村巡回督办,驻村机关干部一天一督办,在场机关大院悬排督办等形式通报进度,以强大的压力确保全场16个村(居、场)的参保任务按时完成。

4、狠抓规范管理,工作运行有序。

一是规范业务经办管理。我们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

二是规范基金管理。在收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筹集参保费统一汇入农行,再由经办人定时打入筹资专用账户,确保基金安全。

三是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对于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我们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以村为单位进行存档,做到一村一盒,对全场参保人员的资料进行整理,逐份档案与发放名单和缴费明细表对照,确保不漏一人。并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询。

** 农场

8.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八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保障目标,根据人社部发[2011]78号文件精神,xx区于2011年11月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工作全面铺开,成效显著,但由于开展时间短,各种情况错综复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需认真研究,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为全面掌握xx区试点情况,区农保办近期组织开展了深入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区委区政府将2011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定为“2011年xx区十大实事”之一。区人社局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我区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了xx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的征求意见稿。2011年5月,区人社局设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股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10月22日上午,周口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展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xx区实施动员大会。2012年4月份已经完全达到网络信息化办公,六月份将全部的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登记上网,完全实现了网络化业务办理。现在已经每月确保按照信息化为领取人发放养老金。截止目前,我区共参保50696人,其中60岁以

上17313人,60岁以下33383人。共收缴保费4217100元,共支出养老金15283779.59元。首次实现了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夙愿。

从调研的情况看,广大居民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比较满意,特别是领到养老金的老人对党的这项惠民政策充满感激之情,认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继新农保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利民、惠民政策,对保障城镇居民的养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实现老有所养的具体体现。

二、存在问题

(一)我区全面启动该工作时,在上级要求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的环境下,我区结合有关文件和实际情况,定于我区在2011年7月—12月31日到达60周岁的人员,在保险实施当年不用缴纳2011保费,可以到龄直接领取养老金待遇。但在我局后来实际操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操作系统中,此批人群不能通过审核,需缴纳2011年保费才能通过审核。关于此问题,我们已经积极联系省、市领导,尽快解决此问题。

(二)社区、村缺乏专职或兼职保险协办员。我局和乡办保障所在最基层工作上一直很被动,通知参保人员信息不通畅。

(三)工作手段和工作经费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由于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没有形成社区、办事处、区农保经办中心的联网互动,多数社区依靠手工完成养老保险相关的表、册、卡,基层经办人员工作负担重。就业、社会保障等业务逐步下移至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基层经办人员工作和精神负担重。

(四)保障水平低,政策激励性不强。目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现行城乡居民能领到的基础养老金每月只有60元,对农村居民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对城镇居民养老的保障作用不大,跟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经济增速较快和物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待遇标准相对较低,造成了对部分中青年人吸引力不强,参保意愿不高。

三、几点建议

(一)尽快设立协办员岗位,来解决我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层工作的通畅和稳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政府性社会保障工作,是需要地方政府统一调配部署相关部门人员,财政经费给予保证才能完成的一项惠民工程。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上,我们经办部门更需要乡、办及社区村委的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国务院、省、市各级政策文件明确要求,每社区、村要配置一名保险协办员,专职或兼职来为辖区居民办理保险业务。我局希望区政府尽快设立协办员岗位,来解决我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层工作的通畅和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社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采取区、乡办、社区三级联动的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选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对政策有全面、准确的了解。尤其要重点做好针对外出务工经商的中青年城镇居民的政策宣传工

作,消除他们对政策的误解,调动他们的参保积极性。要把提升经办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作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执行力、业务经办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快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社区、办事处和区农保经办中心的信息互动共享,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安排各种社保缴费时间,减轻群众缴费负担和基层经办人员工作压力。充实基层工作人员,适当增加此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合理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四)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反映我区在试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保障水平低、制度衔接不畅等问题,把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及时报告给上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符合实际。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供给能力,建立缴费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使参保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9.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圆满结束 篇九

报数据工作

各村、居委会:

关于201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上报数据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按以下工作进行:

一、上报对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上报数据的对象是:应参保缴费、60周岁以上(1951年6月30日之前出生)漏报人员、特殊群体和死亡数据的信息。

二、上报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上报数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参保居民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性质、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特殊群体(五保户、城乡计生家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信息。

(二)参保缴费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性质、缴费档次等信息。

(三)参保漏报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户籍性质、银行账号等信息。

(四)死亡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死亡时间信息。

(五)档案管理:各村、居委会把参保登记表统一上报镇保障所,不允许遗漏登记表信息。

三、上报问题

(一)数据质量:要求各村、居委会按月上报信息数据,必须抓住上报信息的正确率,不允许出现笔误或虚报信息。如各村、居委会出现错误率,按全错误率计算,返还各村、居委会进行重新上报信息数据,并纳入月考核评比。

(二)死亡数据:各村、居委会按月上报死亡信息数据,必须做到死亡人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三)重复享受:各村、居委会按照《涡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文件,进行参保范围的控制,不允许出现享受社保、吃国家财政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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