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2024-12-24

物品损坏赔偿制度(共10篇)

1.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篇一

博源中专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全体师生必须遵照勤俭办学的方针,对所使用设备、物品严格管理,损坏公物必须赔偿。为了培养广大师生员工“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得习惯,教育并防止发生损坏公物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着谁使用(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现对学校公物和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如下:

(1)办公室的电脑桌、椅、沙发、衣架、柜子、玻璃、门等,由使用的部门(个人)负责管理。教职工因工作调出应及时和后勤保管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学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给教职工宿舍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3)学生宿舍的床(包括床板)、柜子、桌橙、灯、玻璃、墙壁、地面、窗帘、门、窗等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4)教室的桌凳、灯、开关、玻璃、门窗以及墙壁、黑板由使用该教室的班级负责。

(5)计算机房和实训室技能训练设备和设施由使用专业部门负责管理。

(6)食堂中的餐桌、炊具和机械设备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

二、学校公共财产受到非自然损坏,都必须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赔偿。

(1)公物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得,教室内、宿舍内及各班级负责得责任区(包干区)得公物损坏,由班级先负责赔偿,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2)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现金赔偿款由管理者开具赔偿缴款单,到学校会计室交纳赔偿款;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好,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得,原则上在两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3)赔偿款应在三天内交清,逾期不交者从重处理。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得,应当天缴清赔偿款,当天确有困难得,应有适当物品作抵押(或找本校师生担保)。逾期不缴者担保人承担赔偿。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

①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②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③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三、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四、损坏公物要主动向班主任或责任部门报告,要勇于承担责任。

五、学期结束后,没有公物损坏或损坏极少得班级、办公室,学校将给予一定得奖励。

六、后勤处要对各班损坏公物得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得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七、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项设施的非自然损坏。

2.餐厅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篇二

餐厅所有物品是保证餐厅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餐厅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餐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有相应的员工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 5.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务损坏者;

二、各员工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上级领导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餐厅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其中,餐厅公共财产由上级领导负责;餐厅及宿舍公共部分由上级领导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包干到人,落实到位,并纳入各项考核,宿舍和餐厅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关、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知情不报者,上级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一经举报核实,除赔偿外,还需按餐厅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上级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落实到位。

六、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七、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由财务开具收据;

3.小学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篇三

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为培养学生“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的习惯,杜绝损坏公物现象发生,保证学校公物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责任制。

1、每学期开学时,学校总务处将各班的门窗、玻璃、桌凳、电扇、电脑等学校财物配置完备,并对班级财物登记造表,班主任签字确认,实行责任管理。

2、每学期末,总务处、政教处将清查班级财物,并作详细登记交学校审核后存档,学校公物保管的完好情况将作为班主任考核优秀的一个重要条件。

3、班级公物人为损坏,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处安排人员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若非人为损坏,可以直接报后勤找人修理。

4、各教室的桌凳由学校统一调配,编列号码,学生个人负有保管桌凳的责任。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桌椅,对违纪或故意涂污墙壁、损坏公物等现象,应加倍赔偿并给予批评。

6、班主任要安排专人负责教室灯、风扇、电脑等电源开关,节约用电。放学后关锁门窗。

7、学校财物每学期清查一次,班级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班主任承担。

8、班级损坏公物后,如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和班级的责任。

4.当幼儿损坏物品时 篇四

当幼儿损坏物品时

一次自由活动时,我班幼儿原浩城将“娃娃家”里新添的布娃娃拆的七零八落,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胆怯怯的说“我想知道她为什么会哭会笑?”哦,原来如此。我没有批评指责他,反而满足了他的好奇心,同他一起把布娃娃的肚子扒开,取出里面的`哨子,帮他揭开了其中的奥妙所在......原浩城笑了,其他围观的幼儿也都会心的笑了。

好奇是幼儿的天性,正因为幼儿对世界上的一切都感到那么新鲜,所以总想探出个究竟,不是摸摸拆拆,就是闻闻尝尝,损坏物品也是常见的事。此时,成人一定不能简单的以训斥了之,也不要强行的制止,因为这种探索中可能会有牛顿、爱迪生的智慧,也可能是幼儿未来科学思想的开端与起源。对于幼儿的损物行为,成人要耐下心来弄清原由,以便因势利导,辨症施治。另外要鼓励幼儿动脑筋想办法把损坏的物品重新修好,这样既满足了幼儿的好奇心,又使其探索精神得到发展。同时,在“损”与“修”的过程中,还能提高幼儿的观察力、记忆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独立思考、解决困难的能力,对幼儿的创新能力也是一种有效的锻炼。(作者:谭红春)

5.房屋损坏赔偿协议书 篇五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损坏赔偿协议书(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损坏赔偿协议书1

甲方:XX公司

乙方:XXX(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

于XX年XX月XX日在甲方经营的XX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XX公司(盖章)乙方:

日期:XX年XX月XX日

房屋损坏赔偿协议书2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驾驶xx车于xx年6月7日10时左右经乃琼镇达扎寺旁与xx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xx轻微擦伤。

此事故经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医药费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此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今后因此事故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或交警部门无关。

3、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房屋损坏赔偿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解决乙方位于 房屋墙角裂缝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按照乙方所选取工程队测算,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整),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恢复室内外装潢。

二、上述费用由甲方自签订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先支付总费用的50%,待房屋维修全面结束后再支付剩余50%赔偿费用。

三、上述费用在乙方维修施工完毕后,工程量价款无论增加或减少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价款。不能因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价款而增加或减少甲方义务。

四、本次房屋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维修后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6.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篇六

之家长:

您子女现在在学校弄坏了学校学生床铺,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望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10月28日前到学校确认,与学校商讨赔偿办法,特此通知。

雍里乡大洞小学

2011年10月26日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之家长:

您子女现在在学校弄坏了学校学生床铺,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望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10月28日前到学校确认,与学校商讨赔偿办法,特此通知。

雍里乡大洞小学

2011年10月26日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通知单

之家长:

您子女现在在学校弄坏了学校学生床铺,根据学校制度的有关规定,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望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10月28日前到学校确认,与学校商讨赔偿办法,特此通知。

雍里乡大洞小学

7.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篇七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8.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篇八

现在有一份50000元的原料被一位员工做坏了,公司要求他赔偿7500元,他拒签名不接受,公司又不让步,所以这事一直僵持着,事故员工无心工作,其它员工对这事又高度关注着,Hr很担心这事处理不好会影响以后的管理工作。

请问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才好呢?

方案一:

任何员工也不想自己的工资被扣,即使自己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一定损失,如果被扣了工资也会不爽的,所以,让别人从自己口袋里往外甘愿掏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让别人又高兴又掏钱,其难度可想而知。那么,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就算了吗?公司就自认倒霉吗?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更是没有哪家公司愿意的?所以,依法依规制订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管理办法就显得十分必要。针对本案员工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而且员工拒不签名赔偿一事,简要进行如下分析:

查看相关规定

先看《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出现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再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那么,用人单位能扣除员工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的正当理由:(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显然,本案适用于以上情形中的第(5)项,即本案公司的具体规定“如果是失误操作导致材料报废时,操作工要承担原料15%的赔偿”。

规定出台合法性

从表面上看,本案公司的这一条规定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既然有此规定,相信是经过职代会(或者工会)批准、公示的,而且当事员工也是培训签字的。

也就是说,从内容上、程序上该规定都无不妥,那是不是就可以照章执行下去呢,也不竞然,看下面的分析。

是否考核可行性

操作工承担报废原料15%的赔偿,如果是原料价格较低,或者说即使赔偿不会超出操作工月工资的20%,可能操作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更不会拒绝签字,试想,如果价格非常高的原料,照此赔偿,谁还敢去操作?谁赔得起。

是否可以按照损失额度递增而赔偿率减小的方式,或者与此相关的责任人按照不同责任大小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这样操作起来也容易,大家也能够理解和接受。

操作失误仅仅是操作工一个人的责任吗?失误无疑有许多原因导致,精力不集中、疲倦、节省步骤等,难道其上级、品检等没有责任吗?所以,管理制度不是简单规定,需要考虑可行性,否则,如果执行不下去,还不只是一纸空文。

每月扣直到扣足不可取

有人可能会想到,7500元的赔偿肯定超过该操作工月工资的20%,那么,可以制订每月扣工资的20%,直到扣足7500元为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员工出错应当当月处理,不应本月出错、今后多月都处理。因为今后那些月份,员工没有出这个错,就不应当扣除工资。虽然没有看到哪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制订这样的各个扣的规定,但从公平与合理的法理上来看,是说不过去的。

可以辞退处理

其实,该员工的行为可以使用劳动合同法39条第3款的规定,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来进行辞退处理,当然,同样可以扣除其当月工资的20%来补偿公司的损失。当然,应当查看公司有否这样的规定,否则也不便按此处理。

那么,不足损失15%的部分可以由操作失误的其他相关责任人来分摊,或者公司主动减少赔偿损失。不签名可召开职代会

本案说到员工“拒绝签名”赔偿损失,在平时管理中,即使是很小的错误受到处罚,员工也经常不配合签名,这与管理人员的劝导不足有关,也与员工个人的认识有关。

那么,公司明文规定的合理合法的制度就不执行了吗,撇开本案不说,遇到类似情形,可以召开职代会或者工会代表会议或者起类似作用的监察小组会议等,大家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书面决议,当事员工不签名同样可以执行,也是合法的。

当然,公司以上组织什么都没有,更无相应书面的管理规定,那么,只能与员工进行协商,恩威并施,能达成一致意见当然最好,如果无法一致而惹出仲裁或诉讼,只能听从裁决或判决。

即使仲裁公司也难胜

如果公司硬性一次性或分批次扣除该员工的工资,从而达到累计7500元,如果员工不服而仲裁或诉讼,考虑到同情弱者、法律公平公正性,不管是仲裁或者法院,多半都不会支持公司的制度或处罚行为,而会从中协商处理,也就是让公司少处罚一些。

至于扣除多少工资,应当不会超出员工工资的20%,或者变通劝员工再扣一个月工资的20%,这都不能放在桌面上讲的,只是为了协调此事而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也不能写进卷宗的。当然,如果员工就不同意扣那么多,即使被辞退也不同意,那么,公司还只能勉强同意。

法制建设虽然越来越健全,但中国还远没有达到只讲法的程度,相反,情与理在法律面前,往往还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要越过它们,凡事以法律、制度为准绳,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包括大家的心理接受能力、个人随承受能力、法律与制度的日益健全等

方案二:

如同学生的你也曾做过错题一般,人毕竟不是电脑,身体和情绪的微小变化都会影响到具体工作结果,因而差错是无法避免的;当差错造成企业的损失尤其是较大损失时,企业该如何处置?

谁的问题?

除了故意的为之,所有类似的问题过错方有二个:一是企业,企业负有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的义务,业务能力提升了,则失手的机会自然减少;二是上帝,因为制造出不完美的人类 谁来担责?

当然是过错方,作为企业,因为你的培训不到位,当然要承担责任;而员工,你得为上帝承担不完美的责任,你的一生就是为此而不断地修练 责任承担的比例?

企业除了培训的义务外,更有社会责任的重担,这些事故都是企业成长中的代价,较大的损失绝大多数还是企业买单,如果企业觉得有点冤,可以从流程上反思、从管理上下手。

对员工的处罚既有法律的上限,也有合理的限度,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相对于较大的损失,员工的赔偿只能是杯水车薪。

所以建议企业扣除部分可以从绩效和奖金入手,但每一个被扣钱的员工心情肯定不舒服,也有因此因为员工的故意造成更大损失的案例。

企业可以借此事加强对全体员工责任心的教育,也要完善流程,从根本上防止这样的事再次发生。处理一个员工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是核心。所以对于这样的过失行为,处罚应以警示教育为主、小额赔偿为辅。

如何操作员工承担损失的流程?

从律师或专家的角度,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及劳动合同中约定是处理此事的最佳办法?但问题是有无必要让员工承担这么多的钱?再者如果员工承担了高额赔偿会达到企业的预期效果? 说实话,作为一个惯于为企业说话的HR,不赞成对员工承担较高的赔偿额,一则员工承担的赔偿费用对企业的损失只是杯水车薪,补偿的意义不大;二则员工的薪酬有限,以员工的工资承担7,500元,你得扣几个月?要是员工中途离职了,这钱找谁去要?

如果员工失误操作,企业要求员工承担较多的赔偿额,只能说是惰性的行为,无能的表现。

前二天在与政府部门沟通时我直言:黄浦江发生踩踏事故,可以取消户外活动;因为有学校在春游时发生交通事故,就把春游取消了,因为你们可以这样做;哪么企业发生工伤了,是不是关了车间?发生火灾了,是不是封了工厂?这是管理的惰性,企业不能以员工承担损失的行为为自己的管理问题买单。

案3 企业对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实行记分制度,按100元为1分,要求员工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不超1,000元为宜,以本案为例,员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50,000元,除员工承担的赔偿额1,000元(可在员工的绩效或奖金中分2月予以扣除,体现惩诫作用)外,则这次事故员工的负分为490分,记录在档案中,员工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消除负分:

※对该生产工艺改进致此类失误率大幅下降

※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其他有益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建议

如此员工的赔偿额有限,但通过企业的积极正面引导,员工会因自己的失误产生愧疚感,从而加深了对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回报意愿。

一种来自内心的压力将催发员工的动力,常常来自员工的一个好建议、好办法即可带来不菲的效益。确实这个办法肯定比简单的赔偿复杂得多,但我们的管理就是针对企业的问题不断思考出更好的解决之道。

员工如同企业的孩子,哪个孩子在前进的路上会不摔倒?哪个家长因为孩子的一点无意过错而痛打一顿?如此他们将畏于前进,选择原地踏步,选择做不犯错的事。孩子没有进步,企业没有创新。

9.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篇九

一、总则

(一)为加强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三)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接受中铁八局公安分处、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和业务指导,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日常事务以及对项目经理部所属作业区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五)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部门、作业区或工区(工点)。(六 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防火组织

(一)按照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网络”组织。

(二)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龙头,从严管理,严格考核,实现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的目标,实现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级的逐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成防火及危险物品安全专项管理体系。

(三)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班组建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并将人员名单报项目经理部。

(四)义务消防队组织

1、项目部义务消防队 队 长:项目部经理 副队长:党支部书记

成 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工班长、安全员及全体员工

2、各工班义务消防小组 组 长:工班长 副组长:安全员 组 员:工班全体员工三、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和中铁八局二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研究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将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管理及经济责任制,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公司、项目部、工班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3、定期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消除火灾、爆炸隐患。

4、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遵守消防法规和岗位防火、防爆意识及灭火技能。

5、负责组建和领导项目经理部的义务消防组织。

6、制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爆炸事故。

7、总结推广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惩处违章人员。

8、对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处理。

(二)作业队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领导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

3、经常组织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积极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标识记录。

4、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领导查明原因;

5、完成项目经理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交办事宜。

(三)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本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每周一次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天班前、班后一小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查明情况报告上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3、负责本工班范围内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管理,发现损坏、丢失及时查明情况报告防火负责人;

4、发现火灾,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协助查明原因。

四、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和任务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规和消防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学习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和措施。

(二)认真执行项目经理部、本岗位的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本岗位其它员工群众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勇于批评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其它不安全行为。

(三)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四)积极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五)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和报警。火灾消防队到场后,迅速向灭火指挥员提供火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维护秩序,勇敢灭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五、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根据中铁八局公安(2004)224号文件《关于印发中铁八局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各作业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队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班组防火小组负责本区段、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项目经理部经理是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经理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负责,与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工班长是所属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负责。

(三)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使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定期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部署的消防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规定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6、对本项目经理部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四)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方案;

3、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具体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4、认真执行上级和项目经理部消防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组织实施火灾隐患的整改;

5、负责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保管等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帐,项目经理部防火档案,总结消防工作,按时上报消防工作报表和信息。

(五)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消防安全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上级和项目经理部的消防工作部署,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

2、负责组织制定本队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预案,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本队用火、用电、易燃物品的防火安全管理和日常防火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

4、负责本队施工区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工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督促检查各工班落实岗位防火制度情况;

6、负责本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

7、定期组织工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整改火险隐患。

(六)工班消防安全工作由工班长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组织本工班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和进行消防演练工作;

2、负责检查工班遵守防火安全制度情况,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工班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灭一切火险隐患;

4、做好班前、班后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

5、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项目经理部防火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做好所辖施工区域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间距。

(二)坚持三级防火管理巡查制度,做到班前有部署,班后有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并向有关部门报警。

(三)因工作需要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向部门防火责任人提出书面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作业中应带消防灭火器材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四)从事电、氧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做好必要的防护。

(五)配电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吸烟和将火种带入,对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做到勤检查、保养,保证数量齐全、状态良好。熟知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练操作所配的消防器材。

(六)施工工地,应按规定的消防器材配置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民工住所电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禁止使用明火、电炉。施工现场废旧物品严禁乱推乱放,以确保道路畅通。员工、民工应熟知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能熟练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爆破安全管理,确保该工程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GB 6722-2003和上级《关于加强施工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完工后,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二、炸药库的环境管理规定。

(一)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配置相应的避雷、防火、防盗设施和温度、湿度计。照明、通信和防雷设施应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二)库房周围10米以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围墙或铁刺网高度不小于2m。

(三)库内应设置独立的发放间;应设独立的雷管库房;炸药库的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门应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四)库内应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库房的管理规定。

(一)必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限量,分类分库储存,并标识清楚型号、规格。严禁混存、超存。

(二)爆破器材的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2、爆破器材包装箱下有大于0.1m高度的垫木;

3、爆破器材的码放,宜有0.6m以上的安全通道,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

4、爆破器材的码放高度,不宜超过1.6m;

5、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的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的各种雷管箱不得叠放;

6、火雷管与电雷管应分库存放。如在同一库存放的,必须设置防爆箱,单独存放火雷管;

7、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8、进入库区不准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手机必须关闭;

9、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10、库区应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11、库区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四、爆破器材的收发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个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测;

(二)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台账、领用和清退台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三)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祥的爆破器材,不应发放使用;

(四)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五)管库员应经公安局机关培训,并持颁发的合格证上岗,管库员按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由专人负责。

五、爆破器材的领用规定:

(一)爆破器材的领用应根据施工需要,由有权领用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部经理、分管领导或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领用发放。有权领用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的正式员工担任;

(二)爆破器材的领用必须由有权领用人亲自到炸药库办理领用手续。爆破器材离库后,必须使用爆破器材使用追踪卡,随货同行,爆破器材使用完后,追踪卡须返回炸药库备存。

(三)因施工需要,经项目经理部经理批准,可在远离炸药库的施工点设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存放点必须设置防爆箱存放爆破器材,且存放点的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的需用量。存放点必须由项目部正式员工负责看守和保管。

(四)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由项目经理部员工全过程监督,监督人员必须认真填记追踪卡。

(五)爆破器材管库员应认真填写上级统一印制的收、发、领、退等各种表格台帐、帐物相符。严格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用和出卖爆炸物品。

(六)库房应建立完善清查、燃速试验、交接班等记录本。

六、爆炸物品退库规定:各施工点当天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退收双方应当面清点数量,规格,并经签认后,在入库保管。

七、爆炸物品运输规定

(一)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安全技术状态良好,备有消防器材的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安全无保障的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爆炸物品,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有安全驾驶经验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担任。

(二)运输爆炸物品,应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过考核能胜任的驾驶员负责随车押运;每辆车必须配一名押运员,严禁无押运员运输爆炸物品。

(三)运输爆炸物品,使用敞车运输时,爆炸物品堆码高度应低于车厢四周箱板高度,并复盖蓬布,用绳索捆绑牢固;能见度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四)运输爆炸物品,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防颠漏”的四防工作,并在车辆前后设置<运输危险品>的明显标志。严禁无任何安全措施运输爆炸物品。

(五)已装载物品的车辆,禁止在途中住宿,如遇车辆损坏、道路堵塞等其它意外情况,中途非住宿不可时,押运员必须向当的公安机关报告,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安排专人看护;运输爆炸物品,严禁搭乘其他人员,禁止可乘人员携带烟火或发放物品。

(六)禁止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在集镇、闹市、人员集中的地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停留。

(七)使用人工搬运爆炸物品时,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别放在两个专人背包(木箱)内搬运,禁止放在衣袋内。

(八)一次运送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一人一次运送爆炸物品的数量,拆箱(袋)炸药不得超过20Kg,背包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袋);人工挑运原炸药,不得超过两箱(袋)。

(九)两个人以上运送爆炸物品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米,严禁并排行走。

(十)严禁携带烟火或发火物品运送爆炸物品。

八、装卸爆炸物品规定

(一)装卸、倒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并按操作规程装卸。应有专人在场监督,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运爆炸物品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态,清除车箱内的一切杂物。

(二)严禁性质相冲突的爆炸物品同车混装,严禁爆炸物品与其他货物混装。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批准,起爆破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装运,但其数量部应超过《规程》中的规定。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有软垫,箱子应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三)装卸爆炸物品时,严禁摩擦、撞击和抛掷,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远离动火(焊接、切割)区域。

(四)每车载运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箱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准超过二层,运输途中颠簸路段应减少装载量,并减速慢行。

(五)装载雷管的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检查规定。严格检查、清帐制度。材料部门每月定期清查;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定期每周对项目经理部的炸药库的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工地临时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地临时油库应设在离施工、生活区50m以外的地方。油库四周不得有易燃物。储油罐和输油管路不得裸露在外受阳光照晒。

二、油库内存油量不准超储,存油容器无泄漏,油库安全防护设施牢固、可靠,悬挂安全警告标识。

三、油库内、油库外1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

四、油库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五、油库应建立安全管理规定和领用、发放制度。并认真遵守。做到帐物相符。

六、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库区加油时,应严禁烟火,不得接打手机。

七、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砂池,保证性灭火器材能良好和砂料充足。管库员要掌握防火、灭火的一般知识,以便及时处理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八、工地临时油库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和防范。

九、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地临时油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 里。

材料库、木工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材料库、木工房内禁止烟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二、木工房、材料库应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库房内照明灯应采用防爆灯具,禁止架设临时电线。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安全通道。

三、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工地材料库、木工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电焊、气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考试、取得特种作业专业操作证书的人员操作。

三、氧气、乙炔瓶的运输、搬运、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氧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时必须轻放,不能碰撞。氧气瓶及压力表不得沾染油脂,操作员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油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气瓶及其附件。

四、氧气、乙炔瓶,压力容器每年必须经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年检合格,并发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压力容器的安全知识,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每月对压力容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森林防火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施工区段内地处森林地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作业队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二、施工区和生活区四周必须设置四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严禁在森林内吸烟和用火作业。

三、生活区工地食堂应远离森林边沿,炉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四、施工临时电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配电房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接地、绝缘良好。

五、项目部每月对森林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并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任何部门、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不得谎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七、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地点、单位、部位、燃烧物种类、救援车辆行车路线,引导车辆尽快接近火场,便于尽快扑救。

八、发生火灾的部门领导必须启动防火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部门应给予支援,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九、扑救火灾时,迅速切断电源,分离着火物品与其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要按照先人、后财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取证和其它善后工作。

十一、项目经理部每季组织对所属各作业队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十二、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各工班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的考核和奖励由本部门拟定实施。

10.关于损坏商场物品的管理办法 篇十

一、为使对发生损坏商场物品的现象能够做到及时妥善处理,达到既不损害公司利益,同时又让相关责任人相对满意,制定本办法。

二、营运部负责相关事件的处理与跟踪。

三、发生损坏商场物品现象时,第一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楼层主任汇报并及时知会防损员,楼层主任首先应注意区分责任方与事故原因,针对不同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一般可采取折价卖出、回厂处理、赔偿等方法。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接待人员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方式与态度,注重维护个人及商场整体形象。

五、无意识损坏专柜内物品:

如果物品损坏程度不影响商品再次销售或经简单处理可再次使用和销售时,楼层主任应向相关责任人表明情况后,由楼层主任与相关专柜协调拿回厂家或专柜自行处理;如果物品损坏严重影响商品再次使用和销售时,楼层主任与相关责任人协商,采取折价销售或协商赔偿损失等措施,并最终判定赔偿金的责任人。

六、蓄意损坏专柜内物品:

如发生蓄意损坏专柜物品事件,除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之外,第一发现人应尽量协助防损人员将相关责任人带到相关部门办公室处理,视破坏程度或纠纷情况给予即时处理或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无意识损坏

如果物品损坏程度不影响再次使用、美观及运行或经简单维修便可正常投入使用,到场处理的楼层主任向相关责任人表明事件问题后,应由商场相关部门自行处理解决;如果物品损坏严重,影响物品使用、美观或运行,由楼层主任负责与责任人协商,采取折价或赔偿的处理方式,如有异议,应报上级主管最后判定。

八、蓄意破坏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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