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

2024-09-15

水污染防治工作(精选8篇)

1.水污染防治工作 篇一

通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有针对性地重点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分年度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强化政府市场协同,全面依法推进,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全民参与,构建和完善“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全面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努力建设“双城同创”的美丽通辽。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

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基本治理,工业及生活实现控源减污,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2030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

流域地表水水质考核:以2014年为基准年,西辽河流域(二道河子国控断面)2014年水质现状为Ⅳ类,嫩江流域(霍林河)2014年水质现状为Ⅲ类,到2020年,我市境内嫩江流域水质目标为Ⅲ类、西辽河流域水质目标为Ⅳ类。全市(各旗县市区)两大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9.6%以上。完成国家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考核:以2013年为基准年,科尔沁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13年水质现状为Ⅳ类,到2020年,两个水源地水质类别(要求)不退化(Ⅳ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10个)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21.3%左右。城市和各旗县中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81.0%。

到2030年,全市两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各旗县中心城镇建

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和各旗县中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5%左右。(具体指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通辽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通辽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所调整)。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控制工业园区及企业水污染物排放

一是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按照自治区总体部署,全面排查我市境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实施整治“十大”重点行业专项。针对我市境内的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制定专项治理方案,2017年底前实施清洁化改造,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等。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是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重点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专项行动,集聚区内

各企业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工业园区必须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不能回用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工业集聚区一律不得新建晾晒池、蒸发塘,对现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晾晒池、蒸发塘等要制定整改计划,开展清理整顿。新建、扩建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各旗县市区要尽快启动本地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排查,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17年底前达到100%。

(二)强化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市各旗县市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升级改造,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敏感区域(靠近河流、水库、水源地等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二是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市各旗县市区及重点镇都应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旗县、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城市建成区要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与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

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城镇力争实现截污纳管全覆盖。积极推进工厂、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及行政办公区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市各旗县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各旗县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

三是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全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任务,城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2018年底前应达到95%。

四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17年底前,做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完成整治目标的70%;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五是促进再生水利用。随着城市快速发展,以充分考虑本地区缺水为重点,努力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从2018年起,城市建成区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

安装建筑再生水设施。鼓励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将现有的雨污排水系统升级改造成再生水设施。到2020年,实现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六是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到2017年,争取创建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到2018年,建立节水财政补贴机制;到2020年,我市应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三)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规定,组织编制市及各旗县市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和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

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在此基础上,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从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养殖粪便还田率达到65%。病死畜禽处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要求落实管理。

二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按照《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力争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确保农业灌溉用水量保持在25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7 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即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确保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是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低山丘陵缺水区域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四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旗县市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四)实施最严格的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一是强化地下水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具体规定,市及各旗县市区组织开展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编制本地区地下水规划、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当符合自治区地下水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我市于2017年底前制定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方案,并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并划分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各旗县市区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城市建成区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从2018年起,旗县政府所在地中心城镇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建立饮用水卫生、环保、住建、水务等部门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制度,健全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处置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

严控地下水超采。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2016年编制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和日取水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重要水源地水位、取水量控制方案,2017年编制完成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在地面沉降、地裂缝、9 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浅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的划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管理,新增机井和自备水井全面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

二是加强河湖水库及湿地系统保护,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15〕37号)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的具体规定,明确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条件,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科学确定生态流量,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

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组织实施嫩江、西辽河两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到2020年,实现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我市境内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河湖、水库的良好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体水质保持稳定。

加强湿地等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

10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2017年底前,配合自治区完成制定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严格控制水库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水库、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环境风险,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三是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从控制总量、节约用水、提高效率方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

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0.95亿立方米以内。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禁止高耗水工业使用地下水,除食品、药品等特殊行业外,对于新增工业用水使用地下水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旗县市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

11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2016年起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

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旗县市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2016年底前,将再生水、疏干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工业循环用水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抓好工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到2020年,全市电力、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全市范围内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旗县市区要结合水质改善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

12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严格环境准入,各地要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完成市及旗县市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二是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本地区主体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一是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旗县级及以上城市于2017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

13会资本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二是促进多元融资。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针对水污染防治领域项目特点,遴选一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于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实施PPP模式,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环境保护。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

三是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三)强化科技引领支撑作用

一是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二是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大力发展我市环保产业,加强与技术先进地区交流合作,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监测。

(四)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一是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水体达标状况,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旗县,由市及旗县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从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15二是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

三是严格环境风险控制,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定期评估化工等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四是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完成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开展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

16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从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完善上级督查、属地监管的环境行政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旗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

三是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按国家及自治区总体部署,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

17环境监管力量。从2016年起,市及各旗县市区要形成细化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

五、明确落实责任

(一)强化旗县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各旗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各旗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分年度的重点任务和目标,编制工作方案、年度方案及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旗县在编制方案时,要严格按自治区和市里的部署,逐项梳理自治区《实施意见》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水环境保护状况实际,调查水质状况,摸清目标差距,排查任务措施,以2014年为基准年,分水系调查饮用水、地表水、城市水体、地下水等水体的水质现状,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建立区域内未达标水体清单,排查“十小”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等任务指标的底数,尽快制定本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和明确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同级相关部门、下级政府、排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治污责任。考虑与2016年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的衔接,各旗县市区在制定上报工作方案的同时,要将2016年度实施方

18案一并上报。2017年起,逐年将年度方案按程序于前一年年底上报。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旗县还要制定达标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建立健全市及旗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市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

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意见》及工作任务分解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对接,研究制订和实施本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将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年度,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方案务于2015年底前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同时,要加强工作方案编制过程中的本级相关部门衔接,环保部门发挥好统筹集成作用。

(三)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

(四)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19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通辽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依据,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旗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当地旗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相关旗县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责任。

(五)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一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信息公开的时间和频次要求,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规定,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

20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三是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附件:1.通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年度汇总表(2015-2020年)

2.通辽市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汇总表(2016-2020年)

2.水污染防治工作 篇二

一、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新形势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要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全市空气质量显著提升,空气优良天数明显增加,完成黄标车淘汰、秸秆禁烧、工业污染源整治、燃煤小锅炉整治等省定重点项目和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如PM2.5浓度降幅较大,但仍处于高位削减状态,尚未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显著提升,但未达到省定68%以上合格标准;重点项目和专项整治任务完成较好,但仍存在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城市扬尘增长较快、燃煤锅炉存量较大、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不佳等问题。特别是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明显优化,部分重污染行业废气排放量居高不下,化工行业单位GDP排放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钢铁、化工行业烟粉尘、异味问题比较突出。

2.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要求必须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2016年国家和江苏省出台了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考核指标更加全面、标准更加严格。一方面,PM2.5降幅指标合格提高到了13%,优秀标准提高到了18%,而2015年降幅12%即为优秀。另一方面,考核指标新增加了“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下降”“重污染天数不上升”两项约束性指标,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从2016年前2个月情况看,淮安市PM2.5浓度降幅不够理想,在全省排名第七,重污染天数更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形势不容乐观。

3.群众对空气环境的殷切期盼要求必须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是如此。2015年,淮安市共受理环境方面的投诉和信访4106件,其中仅大气污染投诉就有2181件,占比高达53.1%。说明群众对空气环境的期望在不断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诉求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反映出群众对空气环境质量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生态宜居的环境是党委政府必须为老百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大气污染防治这项工作进展得如何,直接体现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进一步抓好抓实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和专项整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回应群众关切,以可感可受的治理成果接受群众检验。

二、积极构建大气污染协同共治新格局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要围绕巩固主线优势(PM2.5浓度下降比例达到考核优秀要求)、提高底线标准(空气质量达标率上升、重污染天气天数下降)、改善群众感受(人民群众对大气治理满意度提升)的目标,加大投入整治,落实制度措施严管。

1.围绕巩固主线优势,多措并举推动重点领域治理

2015年,淮安市PM2.5浓度降幅达26.6%,位居全省第二。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各个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把现有优势巩固好、保持住,为实现总体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突出抓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出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完成2016年全市煤炭减量目标,积极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落实国家、省下达的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列入目标的项目坚决限期停产、拆除设备。扎实开展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二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力推进化工园(集中)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园区无组织废气治理工作,确保按序时完成省定的年度18家VOCs综合治理项目。三是强力推进扬尘污染长效治理。按市政府制定的《淮安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全面推行“绿色建造”“绿色施工”,加快建筑工地主出入口冲洗平台建设,凡未建设冲洗设施的,要限期建设,已建设施必须投用,不得闲置。督促混凝土搅拌站料场等场所建设密闭性厂房等控尘防尘措施,推动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其他防尘措施。加强重点企业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所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进一步加大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力度,通过过滤、清灰和粉尘收集等方法控制污染。重点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保洁,加强渣土车辆运输过程监管特别是夜间监管。四是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超标和老旧车辆淘汰,力争黄标车辆全部淘汰,将现限行区域加快黄范围扩大到城市建成区,开展遥感机动车路查路检工作。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建设,加大新型环保客货运输车的投放力度,积极推动老旧船舶强制报废和淘汰更新。同时从严做好加油站年审工作,尤其是销售达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加油站要作为年审条件。加强油品质量检查抽测,对销售不达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行为严厉查处。严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确保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达到国Ⅴ标准。逐步建立夏秋两季秸秆收贮体系,落实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财政补贴和价格政策,力争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80%以上。加强餐饮服务业规划引导,做好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控,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限放管理。

2.围绕提高底线标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能力

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管控,是减少重污染天气延续、提升空气质量达标率的关键措施。一是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精心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分级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加大环境应急投入力度,配齐应急人员和硬件物资,确保落实“一套机制、一套人马、一套装备”。二是加强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气象环保共同配合,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保证提前48小时预测预报。加强预测结果应急会商,规范应急响应流程,提前启动“削峰”工作。建立确保应急机制高效顺畅运转的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敷衍懈怠的现象。三是做好提前防控,争取防患于未然。重污染天气应急是降低重污染天气负面影响的最后防线,要把重污染天气的防线进一步提前,认真总结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发生规律,在高发季节和高发时段,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尽量减少重污染天气诱因,避免因人为因素频繁引发重污染天气。

3.围绕改善群众感受,加强大气污染共治共享

要依据目标任务,通过“定区域、定任务、定职责”,建立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护短”“不容忍”,任何企业、任何人都不能讲情面、搞变通。环保部门要加大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运用好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机制,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环境执法“两法衔接”,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要快速有效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的便民服务作用,做到热情主动、有报必接、及时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回应。进一步发挥群众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参与环境监管执法,畅通举报渠道,营造“人人都是环境治理参与者、保护者、受益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同感。

三、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

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考虑到这项工作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现有的组织、推动和督导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严格问责,做到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主体责任

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大气污染治理列入重点工作,统一部署,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明确每个项目的完成期限。单位之间也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强化各项保障

一是资金保障。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原则,整合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二是政策保障。抓紧出台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约束政策,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准入目录,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适时出台激励性、限制性的奖惩政策,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参与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三是法治保障。在国家和省相关法律大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建设,为大气污染长效治理提供更多法律依据,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学习贯彻最新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抓大气污染防治,使法律成为震慑环境污染的最有力武器。

3.强化督查考核

凡是确定下来的考核目标,都要及时跟踪,严格执行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以及定期会办等制度,防止出现“有分工不负责、有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各成员单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及时通报批评,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研究会办,防止推诿扯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

4.强化舆论宣导

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网络有评论,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既要曝光违法事实,又要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为改善大气质量所作的努力,鼓励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大气环境的广泛共识。要建立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构建各部门协调一致的信息联合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大气质量状况,保证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民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大不大,群众支持不支持,关键看广大党员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群众落实有困难的,自己首先克服困难去做好。总之一句话,就是以自身良好的垂范作用带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前推进。

摘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质量是短板,其中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尤为关键,必须高度重视和关注,构建全社会协同共治新格局,加强组织推动,多措并举,才能见到实效。

3.水污染防治工作 篇三

关键词:水环境;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引言:我国水资源面临着严峻形势,淡水资源越来越少,而且南北地区水资源分布又不均匀,对于水资源的利用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导致水资源利用效益差,浪费严重。并且我国水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水污染现象,不少地区的河流污染由城市转为农村,支流转向干流,陆地转向海洋发展趋势,造成我国大面积水资源的污染。而水资源在我国经济和发展中都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制约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之一。所以,加强对水污染环境的防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对于实现我国水资源经济持续发展具有十分突出的意义。

一、我国水污染的特点

近几年,我国政府积极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投资力度,全面的重视对水污染的防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我国的水资源污染现象仍然呈普遍上升的趋势。

传统的污染物没有得到根本的控制,而富氧化和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却不断增加,提高了对污染防治和控制难度,电源污染还没有得到改善,非点源污染又相继出现,导致水资源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城市水源和河段大面积的污染,以及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正常用水标准,水资源开发的不合理,水污染的加重,造成了普遍的缺水和严重生态后果。

二、造成水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

第一,我国还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受粗放式经济模式的影响,许多企业生产工艺还比较落后,管理水平低,不能够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资源,造成物料消耗高,污染排放量高。第二,城市化进度加快,城市人口集聚增加,城市工业的发展与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建设不成正比,水污染防治能力跟不上城市工业化的发展水平,在管理上和技术上都相对滞后,不能够有效的治理工业污染问题,导致工业废水造成的大面积水污染现象。第三,人们对水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节约意识不强,不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对降低水资源污染物排放缺少认识。从而导致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和水污染的日益加剧。

三、我国水污染的状况

当前,我国水资源污染问题仍然在不断的扩散,对环境造成的恶化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近年来,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一些高污染的乡镇企业仍大量的存在,很多城市地區污染水处理厂没有发挥自身作用,而且很多的城市并没有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导致城市污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日常正常用水,水安全问题成为了水资源利用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地表水使用不合格,水质的得不到保障,一些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高,都造成了用水的不安全。

四、水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

第一,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积极加强企业设施的管理,防治污染,完善水污染治理法规、技术和政策,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效率。使公共发展做到,向清洁型生产转变,从总体出发,结合点源与点源之间,浓度控制与浓度控制之间的相互结合,提高工业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性。第二,城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口的集中,工业化的发展进度的提升,都使城市污染更加的集中,所以加强对城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对于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必须要抓好保、截、治、管、用、引、排七个方面的相互结合,加强城市下水道建设,提高对水污染处理效率,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维护居民安全用水,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合理的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在对污水处理时,要近可能的避免污水对其它水源造成的污染,保障水质。第三,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流域水污染往往会跨越几十个城市、几百个乡镇,所以在质量上存在更大的难度,而流域水又是治理水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治理流域水污染需要发挥更多的时间和资金。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上一是,防止水土流失,改善水资源富营养化现象。而是,清楚底部污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减少有机物污染,控制有毒有害物质。

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上述的三个方面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只有全面的考虑水环境水污染问题,持之以恒的加强对水污染的治理,防治水污染问题不断的扩张,才能有效的解决水污染问题,提高水质。

结束语:我国水资源面临严峻的形势,水污染严重,开始影响到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加强对水污染的防治,从根本上认识造成水污染严重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率,降低工业、城市用水以及流域水对水污染的影响,改善水污染问题,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孙宗凤;基于生态的水利工程水量水质联合调度及效应评价研究[D];河海大学;2006年

[2] 黄英;云南省水环境状况及问题分析[A];中国水利学会2002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2年

4.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按照《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实施“XX治水十条”推进重拳治水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要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管理,以XX流域、XX流域、XX流域为治理重点,全面深入开展XX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序推进XX流域污染治理,按照《2019年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X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X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水环境现状及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9年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Ⅲ类标准,达标率达100%。沙沟河安龙桥断面水质达Ⅲ类。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指标

泰安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

二、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

1.加快推进三大流域水生态治理。配合上级部门稳步推进XX流域污染治理,建立流域综合治理机制,科学预测、预警,精准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推动XX流域全线截污、全域清淤、蓄水补水,塑造流域水生态宜居典范,为实施“东进”战略提供水环境保障。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XX水毁修复工程及辖区内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

2.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确保可行”的原则,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按实施方案中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认真完XXX市水污染物排放源调查工作,构建准确、完整、动态更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清单,实现水环境治理的精准化、精细化。

(二)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

1.配合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体系。2019年全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5%。

2.对辖区内非法污泥堆放点加大排查力度,杜绝污泥随意堆放和处置。

(三)实施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3.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四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镇千村”攻坚行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发挥好改善水环境作用;落实《XX市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青景社区的环境整治。

4.协助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2018〕X号)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全镇2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30%。

5.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配合积极推广绿色种植技术,实施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农药、化肥的有效利用率;重点在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推广害虫诱杀技术、植物免疫诱导、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关键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肥水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6.协助加快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思路推进我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和水产健康养殖,全面落实禁养区要求。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建设重点,全面推进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提高我镇养殖业生产总量中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量的比重,促进养殖业品牌建设。力争2019年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

(四)实施工业企业治污减排

1.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协助开展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大检查,确保全镇工业聚集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覆盖、规范运行。

2.严格工业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XX市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散乱污”工业企业督查整治信息平台,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执法,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动态处置机制,防止反弹和新增,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水企业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偷排、漏排、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对“双超”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停业或关闭。

3.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XX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我镇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五)实施城市水生态提升工程

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XX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助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高效合理利用水资源,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配合上级部门实施高效农业节水行动计划,加快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2.探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按照“一年改观、两年见效、三年成型、五年建成”步骤,配合上级部门继续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以城镇、新农村的建设以项目为载体,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3.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按XX市要求组织开展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监控评估,按国家规定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

1.配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泰安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成保护区标志标牌、一级保护区封闭隔离等项目为重点,协助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长江及重要支流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相关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我镇水站建设。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守法规底线,严格风险防控,狠抓水源地保护。协助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档案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河(湖)长制”管理

按照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委发〔2017〕X号),严格落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夯实水域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政府牵头、社区协作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结合“水十条”职责分工,镇相关科室做好牵头服务、协调联动工作,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三)强化资金保障

创新投融资理念,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产业化、市场化,将流域治理与河(湖)岸绿道建设相结合,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四)强化工作调度

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按时报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五)强化目标考核

各社区明确任务措施,各单位按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年底将对各社区水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底单位考核,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9年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

附件1

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主要断面水质目标

XX河、XX河、XX河断面水质达Ⅱ类,XX水文站、XX河XX、XX河XX桥断面、XX河XX桥水质达Ⅲ类。

2019年12月

经发办、事业中心

各社区

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加强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全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按照《XX市打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以“划、立、治”为重点,认真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于2019年底前完成泰安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2019年12月

经发办、事业中心

各社区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长江及重要支流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相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我镇境内水站建设。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开展辖区内黑臭水体治理。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开展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启动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按实施方案中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以农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建设四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镇千村”攻坚行动;落实《XX市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青景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019年11月

事业中心、城管办

青景社区

附件2

2019年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名单

序号

区(市)县

所在乡镇(街道)

建制村名称

完成时间

XX市

XX镇

XX社区

5.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共) 篇五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强化工作落实

1.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党政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实行包村包片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的停养关闭和提档升级工作,并每周召开两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例会。召开了由全体镇、村干部、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全体养殖户业主参加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大会,部署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发放畜禽养殖场停养关闭告知书,明确告知现行停养关闭政策;与养殖户签订停养关闭承诺书,明确停养关闭时间。通过镇村多次宣传与沟通截止目前完成畜禽养殖停养关闭xx户。二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秸秆作食用菌基料、堆沤还田等高效利用方式,有效的控制了秸秆的燃烧,也让群众转变观念,将变废为宝,我镇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xx%以上。三是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市政建设,已建成一个污水集中处理厂和若干管网设施,现运作良好。我镇也安排人员对污水管网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常态化管理。

2.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采取三步骤,积极有效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对全镇范围内生活污水、企业污水、养殖业污水直排乱排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摸排关停排污企业以及全面清理取缔禽畜养殖等措施,减少水污染源头。二是广泛动员。发动全镇x个村(社区),尤其是一、二级渠主渠道、干渠沿线的村和有沟渠、水塘等水体村的党员干部、志愿者、热心群众,对水体和渠道两边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建立长效水体保护机制。制定水体保护实施方案,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清理保护区内所有垃圾、煤堆放点,垃圾焚烧点,取缔禁养区禽畜养殖、规范农业种植施肥等。

3.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强对农灌沟渠的管理。目前已完成凉水村节水灌溉工程,幸福美丽新村沟渠整治,石龙堰改造等项目。

(二)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改善水环境治理基础条件

1.开展旅游开发水环境整治项目。xxxx-xxxx年结合桃花沟旅游开发新实施了凉水村陶堰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优质水果种植基地取水通道、取水平台以及堰塘清淤等。

2.实施源聚养鸡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已完成源聚养鸡场已完成大型沼气项目建设,目前已经运行,该项目的实施能极大改善养殖粪污的处理,实现粪污综合利用。

3.开展龙泉山伏季水果扩面项目。通过加强品种更新换代,完善品种区域布局,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广设施化栽培技术,整体打造伏季水果区域品牌,促进产业的提档升级,我们已建设xxxx亩桃树观光产业基地,通过集中引水灌溉节约利用了水资源,促进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4.全面启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工作。首批启动的凉水村x组户厕试点改造户已经全部建设完毕,顺利承办了全区农村户厕改造试点工作现场会。目前其余各村正按照试点经验全面开展宣传、启动改造。

(三)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积极开展辖区河流沿线的巡查工作,排查存在污染水体隐患的因素。坚持河长管河、源头护河,综合施策、组合用拳,对全镇各村主河道实施“河长制”全覆盖,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的总体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同时我镇将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纳入各村(社区)目标考核指标,从严督促工作开展,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层层压实重拳治水责任。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居民整体受传统习惯和观念影响较深,对面源污染危害性认识不足,在农业生产中盲目追求作物高产和经济效益,滥施滥用农药、化肥、地膜,生产、生活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水直排河流水塘。

二是镇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有部分未能有效进行收集、处理。

三是全镇畜禽养殖场(户)数量大,虽然已关停大部门,但个别整改规范类畜禽养殖场还未完善配套的污染治理措施,畜禽养殖还有反弹趋势,对区域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全镇范围将继续开展高压态势,遏制畜禽养殖造成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场镇生活污水治理。采取新建污水管网、统筹规划建大沼气池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对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对农村生活污水,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为载体,对人畜粪污、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农灌。(二)抓好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的治理。对镇域内场的废水要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能直接外排;屠宰场的屠宰废水要经生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粪便等固体废物,要进行有效收集,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对全镇所有水域,要严禁肥水养鱼;对网箱养鱼要科学合理规划与布局,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鱼要取缔和禁止。

(三)抓好河流沿岸的生态保护加大河流沿岸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力度,做好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与控制,防止水土流失;在农村逐步推行生态农业模式,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四)抓好河道与河面的管理对河面漂浮物、水葫芦等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打捞,每月要对每条河流至少集中组织两次全面清理打捞。对污染严重的河道要进行清淤,并做好河面污染的控制工作。

6.水污染防治工作 篇六

摘要: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的支持,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更需要不同部门、不同地区间的真诚合作。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保护水环境的科学技术研究,在切实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切实使水污染状况得到改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立法水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1(a)-0120-01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生活及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道,致使城乡水环境日益恶化,水污染越来越严重。水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生命健康,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必须尽快予以研究解决的战略问题。

1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中超前考虑水污染防治问题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是由水利部门实施的两项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水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之一,也是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与保护的一项核心制度。在此项制度的实施中,水利部门要注意审查申请人提出的退水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节水和保护措施是否可行。在实施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注意审核或检查取水的退水水质、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向超过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已经领取取水许可证而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不得批准新增取水、退水量。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基于我国有限的水资源及其承载能力,针对现有的取水许可审批存在的粗放简单等问题而设立的一项新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对取水许可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与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相对应,水资源论证适用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水利部门应通过这两项制度的正确实施,在取水之初就充分考虑取水户用水后的退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可能造成的水污染进行超前控制。

2实施排污口监督管理,把好排污口设置审批关

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把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是控制水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在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之前,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排污口设置审批是《水法》设立的一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了贯彻《水法》的这一重要规定,2005年1月1日,水利部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既对新改扩排污口设置审批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新改扩排污口设置的审批部门、入河排污口申请文件要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内容、论证单位资质要求、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审查重点、审查决定内容和特殊情况下排污量的调整等具体内容,又对已设排污口登记和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涉及面广,与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及河道管理紧密联系。市、县水利部门之间要协调好内部关系,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机构要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的沟通,将新改扩入河排污口管理同河道管理结合起来;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支持,要加强和环保部门的协调,可以同环保部门联合行文,真正落实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水利部门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

3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和环评制度

排污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由环保部门实施的两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制度。排污许可对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时限、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做出规定,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针对水污染的严重状况,应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只要是在境内向水域排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申请排污许可,办理排污许可证后方准许排污。做到环保不发证,工商不年检,从源头上把住污染控制关,使排污许可证真正成为企业合法排污的唯一凭证,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落实总量控制目标,推行清洁生产,最终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4把饮用水源区保护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防治水污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非一日之功。当务之急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在水源保护方面,《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都有相关规定,1989年国家五部委共同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也作了较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和颁布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但这些规定落实都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协作。环保部门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划饮用水源区,水利部门在水功能区划中划饮用水源区,各行其是,既浪费行政资源,又不能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形成合力。

可见,饮用水源区保护工作,涉及到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相互合作、共同执法的工作机制。

5提高认识,加大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关系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关系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当前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市必须把保护水环境放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重视水环境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了保持经济、社会能够持续发展,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整治”的老路。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忧患意识,要努力推行环保治污的政务信息公开,让广大群众都来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关注水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加强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我市饮用水源的安全。

7.水污染防治工作 篇七

1 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形势

1. 1 大气污染形势严峻

根据最新发布的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显示,2014 年全国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161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仅有16 个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标,145 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全国有470 个城市( 区、县) 开展了降水监测, 酸雨城市比例为29. 8% ,酸雨频率平均为17. 4% 。公报表明,我国大范围内雾霾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高,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从我国3 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情况看,2014 年京津冀区域13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 5 年均浓度为93 μg / m3,仅张家口市达标,其他12 个城市均超标; 长三角区域25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 5 年均浓度为60 μg /m3,仅舟山市达标,其他24 个城市均超标; 珠三角区域9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 5 年均浓度为42 μg /m3,有3 个城市达标。因此,总体上看,3 个重点区域的城市PM2. 5 年均浓度均没有达到国家35 μg /m3标准。此外,大气中的臭氧、氮氧化物、氨、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也比较突出,也是近期需要重点关注的污染问题。

1. 2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任务

我国大气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近30 年来不合理的发展模式带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持续快速增长,也与我国自然本底条件密切相关。有关研究表明,我国矿物气溶胶本底浓度与欧美国家城市区域气溶胶总和相当或更高,即使我国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百分之百实现,也很难稳定地达到欧美国家的空气质量水平[2]。同时我国的雾霾问题比20世纪40 ~ 50 年代英国伦敦雾霾事件和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更为复杂和严重[3]。发达国家过去上百年中出现的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大气污染问题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是在基本解决了工业污染之后出现机动车污染问题; 而我国的大气污染问题是在近二三十年间集中爆发出来,新老污染问题交错发生。发达国家在治理雾霾过程中,已基本完成工业化和城镇化; 而我国在当前治理雾霾过程中,仍然面临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任务,这使得我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这对于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做好长期应对的思想准备。

1. 3 大气污染防治离不开科技支持

大气污染的成因复杂,除来自污染源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以外,还有因气态污染物在大气中经化学转化形成的二次颗粒物污染[2,3]; 除有本地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还有周边临近地区输送的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多样,包含了来自燃煤电站、冶金企业、建材生产、机动车尾气排放、化工溶剂和涂料、生物质燃烧、工地道路扬尘以及植被,等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污染物来源体系。因此,应对大气污染问题,除去必要的治理措施和环境监管等管理手段之外,还必须依靠大气环境科学理论、污染控制技术、决策支撑技术等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提供全方位的支撑[4]。国内外的治理经验也充分说明了科学技术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如在20 世纪40 年代初期美国洛杉矶市发生的化学烟雾事件过程中,科学研究帮助找到了造成光化学烟雾污染的真正“元凶”———机动车尾气排放,纠正了以往的错误做法,改变了人们的错误认识。又如美国通过长达14 ~ 16 年的哈佛6 城市观测研究,获得了环境毒物和人类健康效应之间的关系,直接推动了美国率先将细颗粒物列为检测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从国内情况看,随着我国脱硫、除尘技术的进步,我国燃煤电站的烟气脱硫、除尘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我国研发的72 h的中国雾霾数值预报系统已被中央气象台采用进行业务化预报,并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2014 年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 )会议保障中,前期的科学研究为制订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提供了决策参考,但同时也暴露了科技支撑的不足,如较长时间的大气环境质量精确预报预警还比较缺乏,精确的动态源排放清单还比较欠缺,只能被迫采取大范围企业关停、交通限行等应急措施来保障空气质量; 同时也再次证明,若要获得良好的空气质量,污染物减排是硬道理,必须加强科技力量支撑减排,应急措施不是长久之计,也不可能持续实施。

2 我国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工作情况

2. 1 主要研究产出情况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已经走过了40 多年的历程,从国家层面支持开展科技研发工作也已接近30 年。从1986 年开始,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首次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自2001 年起, “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正式列入国家863 计划,其中下设了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项目,如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工作。近年来我国的除尘、脱硫、脱硝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取得重大进展,支撑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颁布实施,带动了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升级。在基础研究方面,自20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持续支持开展了雾霾等大气污染和雾霾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和区域的大气污染物物理化学特征、输送扩散和转化规律、细粒子形成过程及环境效应、燃煤排放颗粒物等污染调控原理等研究,对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成因和调控原理研究取得重大成果,为推动治理技术研发和控制措施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如通过973 计划持续支持,基本确定京津冀地区雾霾成因主要是由内外因素叠加而成,内因是污染物排放持续增加,外因是不利的气象条件频繁出现。我国因地理、气象和产业结构等不同,各地雾霾主要污染来源也有所差异。

2. 2 目前科技研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署任务的碎片化,缺乏有重大显示度的成果。以往的相关科技工作部署主要是依托国家973计划、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以及部门行业专项等实施,存在研究目标分散、缺乏顶层部署、任务衔接不紧密等情况,部署的任务看似不少、资金投入较多,但仍存在个别方向薄弱、支撑不足、重复交叉等情况。研究任务的分散化、碎片化导致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缺乏重大的有显示度的成果。从近几年我国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情况看,重大研究成果的产出以重大专项或重大项目产出居多,也说明了这个问题。集中优势人力团队,瞄准一个重大问题集中进行攻关,就会取得显著效果。2014 年我国对科技计划体制进行了改革,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管理改革的方案》,通过撤、并、转等方式,按照5 个新的类别对原来的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进行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 数量,在今后的任务部署中,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碎片化任务的发生。

二是研究数据与研究结果之间缺乏有效共享。目前我国的科研经费主要是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经费支持,基本上是按照科研计划课题制来组织实施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有限研究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民主和公平。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由于科研体制的竞争性很容易造成不同团队之间形成竞争关系,导致了不同团队研究的数据、成果之间不会主动开展共享; 再加上目前我国在数据共享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不够完善,使得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科学数据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保存,不同研究团队之间缺乏有效共享机制,已有的科学数据和研究成果的价值难以充分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科研经费投入的效益,容易造成研究的重复、分散和浪费,也容易导致研究结果的片面性。

三是缺乏稳定的支持机制。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科研经费实行的是预算制体制,基本上是以5 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规划,这种规划设计的好处是有利于从中长期掌控国家的宏观经济。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支持上,绝大部分课题的研究时限也不超过5 年的执行期,这种做法从经费支出的角度是现实合理的,但从科研角度看存在一定的缺陷,不利于重大研究成果的产出。正如吴硕贤院士所提到的,我国之所以未能在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优势拳头产品,此中原因固然很多,但也与科研经费过多地向竞争性项目倾斜,未能加强对长期、稳定研发工作的支持有关[5]。从多年科技项目管理的经验看,目前这种机制容易导致研究人员短视行为的发生,容易使科研人员抱着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的心态开展工作,以短期研究任务和目标为主; 同时也容易导致科研人员避免承担以攻克科研难题或技术瓶颈为主要目标的研究任务,不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国家急需填补国内空白、制约行业企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等高风险科研任务。

3 对重大研究方向长期支持是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经验

大气污染最早发生在实现工业化的发达国家,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等国家,都在20 世纪40 ~ 50年代发生了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在其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对重大研究方向给予了长期的支持,支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如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空气质量PM2. 5 标准的国家,提出时间是1997 年。支撑美国提出这一标准的是长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积累[6]。美国在1973 年开始了长达14 ~ 16 年的观测研究,获得了环境毒物和人类健康效应之间的关系,该研究成果直接推动了美国率先将PM2. 5 列为检测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长期稳定研究成果的意义由此可见一斑。又如,美国开展了一系列针对能见度的研究,其中实施较早的是能见度研究计划( IMPROVE) ,先后投入上亿美元,并在前期研究基础上于1999 年建立了区域雾霾法则,计划开展65 年的持续工作,到2065 年使156 个国家公园和野生区域恢复自然能见度[7]。上述工作明显具有长期、稳定支持的特点,这也是因为美国政府注意到仅仅依靠短短几年的研究结论不能支撑上述任务的完成。从日本制定PM2. 5 标准的历程看,在美国于1997 年制定PM2. 5 环境质量标准后,日本于1999 年开始了关于PM2. 5 的研究及监测,直至2006 年在人体暴露、防疫学及毒性学3 个领域实施了各种调查研究,2007 年7 月公布其研究成果,在2009 年9 月制定PM2. 5 环境质量标准并公示[8],也持续开展了近10年的持续研究。

从国内情况看,目前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标准,但在很大程度上我国现行环境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主要参照国外基准/标准,缺乏符合我国国情和区域特点的环境基准及其评估体系的系统研究,制约了我国区域环境污染管控与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我国缺乏足够支撑上述标准制定的研究成果。从这个角度说,我国也应该尽早着眼于远期的重大需求,部署一些长期、稳定支持的研究任务。

4 对我国大气科研工作投入机制的建议

4. 1 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大气污染属于典型的公共领域,其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大部分的科研成果不同于产业化项目范畴,导致在该领域的科研经费投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特别是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关键方向,短期内投入与产出效益不显著,必须依靠国家的主体投入支持。为此,建议改进资金支持方式,完善竞争型项目支持方式,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关键基础研究领域,探索建立长期稳定投入的机制,如采取类似于设立针对某一问题的研究计划等,引导科研人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这些重点关注领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研究行列,并通过长期的稳定支持减少竞争性项目的立项工作,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申报、验收、汇报等事物中解脱出来,潜心研究开发,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4. 2 加大对重点研发团队持续稳定支持

经过多年来对科技研发的支持,我国形成了一批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以及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观测台站等,使得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这些研究团队已成为国内开展大气污染基础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与转化的核心队伍。建议在加强稳定投入的同时,加大对重点研发团队中优秀团队的支持力度,在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培养高水平研究人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设立国家层面的大气科学研究中心、颗粒物研究中心等,使优秀团队有更多的机会承担国家研发任务,这将有利于科研成果的积累,有利于科研团队人员的稳定,有利于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效益。

4. 3 建立绩效评估和调整机制

长期稳定的支持不同于竞争机制,但并不排斥竞争激励机制。为避免稳定支持可能带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发生态度懈怠等问题,建议对稳定支持的项目、计划、团队建立绩效评估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评估、风险评价等举措,对其开展的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价,同时充分发挥法人单位责任制、第三方监督、科学家共同体等的作用,加大稳定支持研究成果的公开力度,使其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的,采取动态调整措施和一定的处罚措施; 对于执行效果显著的,予以一定激励政策措施,保障科研投入带来更大的产出。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2015-06-04)[2015-07-10].http://www.zhb.gov.cn/gkml/hbb/qt/201506/W020150605384146647135.pdf

[2]张小曳,孙俊英,王亚强,等.我国雾—霾成因及其治理的思考[J].科学通报,2013,58(13):1178-1187

[3]王跃思,姚利,刘子锐,等.京津冀大气霾污染及控制策略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3,28(3):353-363

[4]王顺兵,徐建华,王磊.提高我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科技支撑能力的建议[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5,30(1):60-65,76

[5]吴硕贤.科研经费应更多地支持长期稳定的研发工作[J].科学与社会,2014,4(3):10-12

[6]汪韬,王静怡,张路延.提高空气质量不可能一夜完成[EB/OL].(2012-06-16)[2015-07-08].http://www.infzm.com/content/76999

[7]曹军骥.PM2.5与环境[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11

8.对水污染防治技术的思考 篇八

【关键词】水污染;环境;防治技术

前言

今年, 我国一些地区遭遇严重洪水、台风灾害、水污染等与水相关的资源环境问题,严重影响全球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正面临着不寻常的水危机和水污染。为消除和减缓水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类对水的认识也正发生深刻的变化, 人与自然和谐是当前国内外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导; 同时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与水生态工程技术也正在上述主导的总体框架内取得了新的突破。水资源与水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从水循环与水环境监测及分析模拟技术、水循环及水环境调控技术、节水型社会建设与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技术、数字流域技术、生态水利技术、水资源评价技术与水资源配置技术等领域, 开展水资源和水生态工程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1.水循环和水环境监测技术

水循环就是指自然水的重复利用,水循环一直是水利科技的一大进步,水利工作者一直试图寻找到便捷的方法来加强和提高自然水利用的效率。从水文工程技术的发展状况说,人类一方面传统的水文监测技术正在革新, 自动在线技术与现代地理信息技术有机的结合;并根据实际需要, 对水循环的各要素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测与观测, 同时进行水质水量的联合检测。同时, 人类也传统的水文分析模拟技术也在革新,水文分析模拟技术已从传统的集总式的水平衡分析和基于自然过程影响的统计学分析, 已经发展到当前基于物理过程、地理信息技术的、多维分布式水文模拟技术。

2.水环境调控技术

对水循环进行综合调控, 趋利避害, 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效益。从调控技术的作用尺度来看, 除大范围的降水调节外, 当前有可能对不同尺度上水循环的各要素过程进行系统的调控。从天然水循环各要素过程的调控来看,当前的技术措施重点和难点是对通过下垫面的影响或维修养护, 从而改变或维持局部、流域水流的力度,以便满足区域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工侧支水循环过程的调控是当前循环系统的核心。从调控措施的类型来看, 包括工程和非工程措施; 综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 工程调控措施更为重要。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进行工程调控时,需要更加关注各类工程措施的综合影响,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工程措施对区域和流域尺度上的负面和不平衡影响。

水环境的综合调控社会价值是指消除污染源, 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是切断污染传播途径, 从而减少污染物的影响范围; 第三就是增强受纳水体的水环境承载能力。对于第一方面、的综合调控而言, 一方面需要通过工艺的改进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从生产、生活环节的角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是通过区域产业布局结构调整, 最大限度地减少高负荷污染源, 从而从中观和微观尺度减少非污水和污染物的排放; 再次, 充分利用污水处理措施, 开拓中水回用渠道, 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污水对地表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需要指出的是, 从污染源的角度进行水环境的综合治理,。

3.水资源利用技术

水资源利用和节水减排往往联系到一起,目前很多国家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节水对于水资源持续利用的重要影响, 并开展了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美国环保署1998 年颁布了节水计划导则; 英国专门根据南北差异, 分别制定了以提高用水效率和防污为侧重点的双重节水战略; 菲律宾在1997 年大旱后, 政府专门发起了为期1年的公众对用水负责的节水运动;联合国也积极推动节水意识和技术的普及, 2002 年联合国亚太地区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在菲律宾召开了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专题会议。国际上在节水单项技术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在宣传和教育上也有许多创新的做法,但在明确和完整意义上的节水型社会理论和方法研究仍不多见,关键技术研究较为薄弱,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我国节水的初期研究多集中在节水工程与节水技术等方面,随着真实节水等概念的提出,节水研究深入到资源利用的有效和无效、高效和低效的划分层面, 同时加强了节水管理研究。由于节水型社会概念的提出时间不长, 专门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当前, 我国已经开展点-线-面相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试点工作,全国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来看, 当前的研究十分薄弱, 重点主要在法制的完善、机制的创新、体制的改革等环节上, 这使得我国当前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 研究节水型社会建设支撑技术体系, 并对其关键技术进行重点剖析与研发是摆在水利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4.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技术

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技术也是水利技术方面的热门话题。从水资源管理的相关研究来看, 主要包括以经济管理为核心的,包括法学、水力学等学科的知识,如水权、取水权、水价格; 另外就是以现代社会学与管理学理论与技术结合的管理内容。水价定价技术和初始水权分配技术走向成熟。在未来的水资源管理技术中, 需要进一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 加强上述研究, 进一步融入现代经济学、社会学理论的新发展, 建成完整的技术体系。总之, 在未来的水利技术发展中,以上几个种类必不可少。还有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要发明和采用。水资源重在保护和防护,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陈家琦 王浩 杨小柳.水资源学[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5.

[2]贾仰文.分布式流域水文模拟研究进展及未来展望[ J].水科学进展. 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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