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精选10篇)
1.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龙泉驿()解扣决[]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局于年月日,以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项之规定,予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查封(扣押)。
附: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号
(公章)
年月日
本决定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执法人员签字:、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2.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二
1 制作执法文书易出现的问题
1.1 在案件调查中, 违法行为发生有完整的现场时, 不做《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调查笔录》。
1.2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时, 没有集体讨论决定、记录, 不制作《行政处罚意见书》。
1.3 监督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 只口头警告或开具罚款单, 不送达《现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后也不报单位备案。
1.4 案件调查中, 当事人申辩时, 不做《陈述申辩笔录》。
1.5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或违法行为不归本部门管辖时, 不填写《案件移送函》, 没有向其他部门移交。例如, 私刻检疫验讫印章的行为应向司法部门移交;转移、隐匿被封存的染疫动物应向公安部门移交;出售腐败、变质、注水的动物产品应向卫生部门移交。
1.6 对染疫动物的扑杀、病害动物产品的销毁及拒不接受强制免疫的应下达《强制行为决定书》, 而工作中经常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代替。
2 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需注意的问题
2.1 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 应首先出示证件, 介绍自己的身份, 并把这一过程用文字记录在笔录前面, 不少工作人员忽略了这一点。
2.2 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碳素笔书写或复写执法文书, 特别是复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两联文书时, 不能用圆珠笔复写。
2.3 对当事人的单位、地址、电话应调查准确, 必要时要查看当事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 并索要复印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清, 对以后处罚决定的执行非常不利。
2.4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时, 应言简意赅。重点放在其违法行为的发生地点、时间、是否经过检疫、是否染疫, 以及违法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种类、数量、价值、已出售多少、违法所得多少、运费多少等方面。调查要围绕所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所依据的标准展开。
2.5 笔录中关键数字应用大写、并让当事人在数字上按手印, 这样既避免更改, 又防止混淆。避免类似“卖了350元”看成“卖3 350元”这样的错误发生。
2.6 对当事人询问结束时, 经常出现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办案人在调查前应对此有所准备, 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或邀请他人见证等措施。
2.7 调查结束时当事人的签字应顶到笔录结束处, 不要留空白。
2.8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空格未填处应划横线。
2.9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款有具体款项时, 应具体列出。如对经营染疫动物的行为处罚时, 应写明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四款。
2.10 除《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外, 限期缴纳罚款应规定在15日内,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已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应要求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非规定情况下不应收缴罚款。
2.11 《处罚决定书》标明要求当事人承担强制免疫或强制销毁费用时, 应附费用详单, 处理完毕时应附有发票、收据等。
2.12 向当事人提供的复议机关必须准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篇三
第一章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案件卷宗………………………………………………
2二、卷内文件目录……………………………………………………
3三、案件受理记录……………………………………………………
4四、立案审批表………………………………………………………
5五、现场检查笔录……………………………………………………6
六、调查笔录…………………………………………………………7
七、笔录页……………………………………………………………8
八、通知书……………………………………………………………9
九、授权委托书……………………………………………………10
十、取证单…………………………………………………………1
十一、监督检查抽样单……………………………………………1
十二、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1
十三、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1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
十五、责令改正通知书……………………………………………16
十六、行政案件证据质证通知书…………………………………17
十七、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9
十八、案件初审意见表……………………………………………20
十九、案件审理记录………………………………………………
二十、行政处罚告知书……………………………………………2二
十一、陈述申辩笔录……………………………………………2二
十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24
二十三、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笔录…………………………………2二
十四、行政处理决定审批表……………………………………26
二
十五、行政处罚决定书…………………………………………27
二
十六、当场处罚决定书…………………………………………28
二
十七、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9
二
十八、行政执法建议书…………………………………………30
二
十九、案件移送书………………………………………………
三
十、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
三
十一、涉案物品处理记录………………………………………3三
十二、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书…………………………3三
十三、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3三
十四、送达回证…………………………………………………36
三
十五、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37
三
十六、结案审查表………………………………………………38
三
十七、备考表……………………………………………………39
三
十八、行政处罚案件报批书……………………………………40
三
十九、指定管辖决定书…………………………………………
四
十、案件协查函…………………………………………………
四
十一、案件通报书………………………………………………
四
十二、重大案件督办通知书……………………………………4四
十三、回避决定书………………………………………………4四
十四、行政处罚委托书…………………………………………46
四
十五、变更(暂停)委托决定书………………………………47
第二章 行政强制
四
十六、采取、解除、延期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49
四
十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50
四
十八、封条………………………………………………………
四
十九、涉案物品清单……………………………………………
五
十、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
五
十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五
十二、催告执行通知书…………………………………………5五
十三、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56
第三章 行政许可
五
十四、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58
五
十五、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59
五
十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60
五
十七、行政许可利害关系告知书………………………………6五
十八、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6五
十九、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6六
十、行政许可听证笔录…………………………………………6六
十一、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6六
十二、行政许可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66
六
十三、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7
六
十四、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8
六
十五、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69
六
十六、准予撤回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70
第四章 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
六
十七、行政复议申请书………………………………………72
六
十八、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7六
十九、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7七
十、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7七
十一、行政复议告知书…………………………………………76
七
十二、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77
七
十三、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78
七
十四、被申请人答复书…………………………………………79
七
十五、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一)………………………………80
七
十六、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二)………………………………8七
十七、停止执行具体行为通知书………………………………8七
十八、责令受理通知书…………………………………………8七
十九、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8八
十、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8八
十一、恢复审理通知书…………………………………………86
八
十二、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87
八
十三、行政复议延期审理决定书………………………………88
八
十四、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89
八
十五、行政复议调解书…………………………………………90
八
十六、行政复议和解书…………………………………………9八
十七、行政复议决定书…………………………………………9八
十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9八
十九、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97
九
十、行政处分建议书……………………………………………98
九
十一、行政复议意见书…………………………………………99
九
十二、行政复议建议书…………………………………………100
九
十三、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规范…………………………………10九
十四、申请行政赔偿笔录………………………………………106
九
十五、行政赔偿决定书…………………………………………107
第五章监督抽查
九
十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委托书…………………………109
九
十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通知书…………………………110
九
十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通知书…………………………11九
十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11一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样单…………………………………11一百零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检查)企业拒检认定表
………………………………………………………115
一百零
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通知书…………………116
一百零
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书……………117
一百零
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通知书…………………118
一百零
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119
一百零
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移送处理通知单……120
一百零
七、检验报告………………………………………………1一百零
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特殊处理报告书……………12一百零
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细则格式范例…………12一百一
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终止检验通知书…………………127
一百一
十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处理通知书………………128
一百一
十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重质量问题反馈表…………129
一百一
十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130
一百一
十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议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通知书
……………………………………………………131
一百一
十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停产决定书………………1
一百一
十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警告决定书………………133
第六章 法制监督管理
一百一
十七、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3一百一
十八、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136
一百一
十九、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请示………………………138
一百
二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139
一百二
十一、规范性文件登记报告………………………………140
一百二
十二、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
一百二
十三、同意规范性文件备案通知书………………………1
一百二
十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排版有关问题的说明
……………………………………………………143
一百二
4.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四
科室_____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 共15分)
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
2、餐饮单位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食品和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
3、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应”的要求是执行;“不得”的要求是执行;“宜”的要求是执行。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为。
6、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8、甲类非处方药的英文缩写标志的颜色为色。
9、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
10、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只限于和使用。
二、判断题(每题1分 共10分)
1、《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允许使用,但通过高温、加热也可使用。()
4、药店销售发霉的黄芪,应视为销售假药。()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调查权。()6、2011年5月2日起,药品监督部门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7、食品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或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8、、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半年进行健康体检。()
9、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1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应向所在地的县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三、单选题:(每题1分 共20分)
1、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
A、行政机关B、国库
C、指定的银行D、人民法院
2、《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6个月 B、1年C、2年D、3年
3、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
A、《药品生产许可证》B、《药品经营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D、《进口许可证》
4、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A、百分之三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D、百分之一
5、违法行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B、2C、3D、46、《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年。
A、1年B、2年 C、3年D、5年
7、《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
A、合并B、合作C、合办D、分离
8、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A、3B、5C、7D、15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A、食品安全管理人员B、营养师 C、烹饪师D、选料师
10、下列属于假药的是()。
A、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
B、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C、超过有效期的D、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11、药店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
A、等级B、价格C、规格D、产地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A、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B、《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但不从事餐饮服务的; C、不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D、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受处罚的。
13、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几倍的罚款()。
A、二倍以下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C、一倍以上三倍以下D、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14、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A、5B、7C、9D、1515、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范围是()。
A.警告B.行政拘留C.劳动教养 D.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6B、12C、24D、4817、药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视为销售()。
A、新药B、假药C、劣药D、合格药
18、查封、扣押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日。
A、七B、十五C、三十D、六十
19、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A、二倍以下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D、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20、行政强制法中()日以内的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5B、7C、10D、15
四、多选题(每题 2 分 共20分)
1、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
A.简易程序B.一般程序C.听证程序D.执行程序
2、以下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有:()
A、警告B、罚款 C、责令改正D、扣押财物
3、以下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的有:()。
A、拘役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扣押财物D、冻结存款、汇款
4、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A、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B、行政处罚的理由C、行政处罚的依据 D、依法事有的权利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下列哪些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B、责令停业C、责令改正,给予警告D、较大数额罚款
6、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和()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A、食品 B、食品原料等 C、食品添加剂 D、食品相关产品
7、患有下列哪些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A、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B、活动性肺结核 C、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D、腰腿疼痛
8、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A、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B、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C、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D、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
9、下列属于劣药的是()
A、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B、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生产批号的C、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D、超过有效期的E、被污染的10、下列属于假药的是()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B、变质的C、被污染的D、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E、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的。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餐饮单位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其标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2、药品经营企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应如何处罚?
六、论述题(15分)
5.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五
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局、市局、潞城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治理和规范我市食品药品市场。在行政执法上,我们始终狠狠抓住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这两个重点,在处罚上牢牢把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执法的文书规范性,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查和复核,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我局四年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责任制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年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责任制要求,在行政执法上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自抓,建立了法制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并根据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关部门分工和职责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及行政复议相配套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限时服务办案制、首
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执法责任制及考核奖惩等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从而使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得到了可靠的保证。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认真参加潞城市组织的全民普法活动;二是外出培训学习。先后派了10人次参加省、市局和县安委会各种培训;三是主动向兄弟部门学习。组织有关执法人到平顺、长治县等县食药监局学习取经,不断丰富自身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组织干部自身学习。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我局还建立健全了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食品安全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同时还加强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案件文书拟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水平及执法水平,为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市场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相关制度,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在抽象行政行为方面,坚持规范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严格按其规定的程序办理。全局执法人员按省政府规定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并坚持亮证执法。在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审查、抽检等行政行为中严格程序并在职权内办理。2008年以来,在规范医药市场的执法过程中,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辆445台(次),执法人员1568人(次),对城区及9个乡镇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0件,罚没金额13万余元,无一执法程序违法及违法行政案件,无一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行为,无一执法行为引起国家赔偿。在案件查处工作中,我局突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了大要案件查处;二是突出了农村市场药械安全的查处;三是突出了边远地区市场的日常监管;四是突出了规范行政处罚,重新修改和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按照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清明”、“两考”、“十一”等节日期间的药械安全大检查,取得很好的成绩。
四、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明确了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二是注重案件质量。成立行政复核小组,严把审查和复查两大关,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三是着重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使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办事依
据、申请范围、申请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办事时限、法规政策、投诉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举报19件,其中立案结案9件,并且都给予举报群众满意的答复。
2008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责任制工作做到了领导有力、制度健全、培训到位、责任到人、依法行政、程序合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到了执法人员无玩忽职守、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规范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
四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应看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法律依据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现象依旧存在。有些法律法规出台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出台的法律法规衔接不当,造成执法人员无法适从,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极少数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缺乏远见性和预判性,业务知识不熟练,处理问题不果断。三是执法装备落后。高尖端人才集中在大中城市是我国目前的现状,县级机关人员少,任务重是普遍现象,而且执法装备落后,无法第一时间作出准确判断,执法效率
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以赴加以解决,绝不辜负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为全市人民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6.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六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总结
2008年上半年,××县局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会同县行政执法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务员家园,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积极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着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三个环节,继续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半年来,先后查处各类药品和医械违法案件起,没收假劣药品标值0.6万元,罚款7.2万余元。较好地净化了我县的药品市场,规范了全县药品流通秩序。现将半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增强管理相对的守法意识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们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药品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活动。
一是狠抓药品普法宣传。为让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印发了《药品管理法》宣传画300余份在城乡药店和医疗机构张贴,并利用“3.15”和科技宣传周活动期间,我们在城区主要街道搭设宣传台,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械监管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社会集中展示了收缴来的假劣药品,并积极为群众讲解识假防假知识,当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二是强化培训教育。4月中、下旬,我们组织管理相对人开办了二期药品法律、法规及临床用药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达300余人次,使参培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和守法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我们将“以学法促执法,用执法带学法”观念贯穿到执法日常工作中,制定了政治思想和法规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国家局颁布的行政法规和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规范必文件。并定期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围绕案情找问题,依据法律作定论.有效消除以以权代法,以罚代管的错误倾向。并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实行“办、审、定”三分离的原则,设立专门的案审机构和案审专干,并规定全局所有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卷必须经局案审专干审核,并签署案卷材料合格的意见后,方可进入处罚程序。同时规定,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处罚决定需由局领导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初步达到了“办、审、定”三分离的规定,保证了所办案件在处罚过程中的公正、公平、保护了监管相对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免受过度侵犯。
三、坚持多管齐下,提升一流执法,服务水平
根据偏远山区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质量难以全面监管到位,农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相对比较薄弱的现实状况,我们认真对症下药,加大了治理和监管力度。一是下大力气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进入我县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和营销人员,我们必须先行进行全面审查,对资质无疑的,药、械质量合格的企业和经营销人员实行备案登记后,方可进入我县销售药、械产品,并对其进行全程监管跟踪。二是逐步规范和繁荣医药市场。为了让农村群众购药方便,我们本着“方便布点、坚持标准,积极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辟药品零售网点。目前全县已发展了61家零售药店。对新办药品经营企业,我局从经营面积、企业经营设施、药品分类管理以及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主动提供服务,并且严把申办标准,成熟一家办理一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局领导还多次抽出时间为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使其通顺利通过gsp认证验收。目前在全县大部分乡镇的药品零售药店的门店装修档次高,服务水平好,药品价格低,已成为当地的示范门店。三是继续实行采购药械登记监管制度。为规范药械经营秩序和药械供货源头管理,防止假劣药械流入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我们对全县各医疗机械和药品企业全面实行药械采购入库登记制度,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实行用后毁形登记罐。同时,我们还制了400块药品质量承诺牌发放到全县各医疗单位,诊听、药店,并公布了药品质量投诉电话,以增加社会力量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力度。
四、强化药械质量监管,争创良好的执法成效
根据药监执法工作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坚持不懈地开展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打假治劣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半年时间,共检查了244家医疗机构和61家零售药店,查出假劣药品68种次,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棉签、纱布等74000余副、块,依法查处违法药械案件30起,取缔无证药品经营户2家,处罚游医药贩8人。
http://www.10roaD.net
“齐哈二药”事件发生后,我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事事件的紧急通知》、国家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乐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紧急通知》精神,立即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负责人会议,及时通报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内容,并调整了工作部署,组织检查人员从县到乡,从乡到村对全县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再次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共查扣标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药品600余支。使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局下发的两个“紧急通知”精神得到认真执行。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打算
由于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监管相对人点多面广,单位人员不足,故个别交通状况不好的偏远村卫室难以监管到位,其次就是药品“快检”技术运用不够,普盖面不广,加上一些违法监管相对应付检查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致使我们的监管难度逐步加大。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坚持“以监督为上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学习,克服困难,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贡献。
二oo六年七月八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总结》完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行政执法总结》来源于公务员家园,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公务员家园。欢迎阅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半年行政执法总结。
7.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内设8个处室,市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局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4人,持行政执法证人员33人(含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持委托执法证18人。监管全市范围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监管全市11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1家市属及大企业医疗机构、1家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管30家较大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47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市管学校食堂;监管22家较大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6家较大的化妆品经营企业。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法制机构建设情况
2011年8月取消省一级垂直管理后,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局设立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健全机构,有1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5名兼职从事法制工作人员,2名行政审批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
取消省一级垂直管理后,我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机构改革各地进展情况不一。在法制机构的设置上,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兼职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我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虽机构改革较早进行,但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未能单设,其工作职能并在办公室。我市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最近才审批下来,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未能单设,其工作职能并在办公室。
(二)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12年,我局调整健全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案审委员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委员会、案件听证委员会,局党组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依法行政工作,分管领导搞好协调组织,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抓具体工作落实,各处(室)、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2.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对行政强制的相关文书进行了清理,落实行政强制的审批程序和办结时限要求,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3.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市局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在行政权力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已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352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294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35项。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行政许可9项;委托市辖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1项。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大案件报告和集体讨论制度,首办责任制、承诺时限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和处罚内审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制度。
4.公开行政审批。坚持“敞开大门、规范程序、全程服务”,驻政务中心窗口做到了即办件即时办结,承诺件全部提前办结,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定,行为规范,今年1-9月办结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行政审批93件次,职业药师资格审查183件次,gsp认证55件次,做到了服务态度零投诉,服务手段零距离,服务程序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群众评价满意率达100%。目前正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做好审批提速。我局政务中心窗口3年来无一行政许可复议和诉讼,连续3年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政务中心“优秀窗口部门”。在加强药械市场准入规范的前提下,加大合理部局药械零售门店的力度,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将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店)、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店)3项行政许可权委托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依法公开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今年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局和各县(区)局按季度进行公告,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广泛接受监督。
5.执法行为规范。职能职责、执法依据等在政府部门网站或办公场所长期公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定了案源管理制度,规定处(室)与稽查支队案源移交流程,杜绝推诿、扯皮和办案不注重质量的情况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时限明确,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完备,工作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处罚分离。搞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行政执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程序合法,自由裁量符合规定。无以罚代法、钓鱼执法、养鱼执法等行为发生。实行行政处罚前约谈、管理相对人不良行为登记等工作,探索柔性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完成上级部署的紧急清查工作。今年1月至9月,市局一般程序立案24件,结案21件,上级交办案件处理回复率100%,国家局、省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不合格产品查处率100%。
(三)认真开展调解工作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的要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行政调解机构,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我局采用兼职的方式保证办理一般行政复议案件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2名,办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少于3名。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按规定报送备案,配套制度完善。至今年,我局已经连续11年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今年有2次因对不予许可行为不服而引起的上访,后通过调解,相关部门加强指导,餐饮企业达到相关要求后,重新办理许可。另有1次XX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辖区范围内1饮品店因工商营业执照过期,并对规定的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和食品处理区面积之比规定不清楚引起的法律咨询,市局法规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释。
(四)深入进行六五普法宣传
调整建立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攀食药监法〔2011〕7号),搞好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管理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紧密结合“十二五”科普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电影放映、赠书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活动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以及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培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自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法制工作缺员缺编。市局仅只1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县(区)局中,落实机构单设的仅只有2个县(区)局,兼职从事基层法制工作的情况比较普遍。仅从办理执法证的情况来看,区县法制办无工作人员和因使用相关软件不会使用等问题,今年有3个局(XX区、XX区、XX县)请市局代办,市局经协调帮助代办临时执法证30个。2.加强调解工作培训力度。调解工作无论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需要持证上岗,药品是特殊商品,行业的特点使食品药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同其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比,有更多的专业要求。建议省局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培训。
8.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八
规定及要求
执法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风纪严整,着制式服装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胸牌号。
1、胸牌号:应别在兜盖上缝线一指处,并留出插笔空隙不得倾斜。
2、臂章:应别在左臂衣袖膀缝线四至五指下正中。
3、领带夹:从领带右侧向左平行夹于三、四衣扣之间。
4、大盖帽前缘与眉同高,并保持水平,松紧带不用时放置帽内不得外露。
二、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是要监管行政执法服装,非工作时间不准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严禁着执法服装进入各种娱乐场所。
三、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时,必须穿着皮鞋(黑色或者棕色),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胸牌号、臂章,带领带时,应着制式衬衣。
四、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时应扣好领钩、衣、裤、袖扣,不得披衣、敞胸露怀、挽袖、卷裤腿,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围围巾,不准上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下着便装。1
五、服装换季时间:
1、着夏季服装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
2、着秋季服装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30日。
3、着冬季服装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4、高寒地区的着装,由当地根据实际统一规定时间,但不得四季服装混穿。
六、夏季着装分长袖和短袖两种。如遇寒流时节,可在长袖内加着防寒内衣,但不得将防寒内衣的领袖外露。必须保持着装的整洁、统一。
七、着装人员头发要整洁。男同志不准留长发、胡须,女同志不得染发、不得佩戴各种装饰品。
八、孕妇、有生理缺陷的不得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
九、重大集会、利益活动、外出执勤、岗位培训应扎武装带。
十、服装、标志不得变卖、拆改、外借、外送,在退休或调离单位时各种标志一律上交,不得带走。在全局未统一更换之前,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自行出钱购买。违反服装管理规定者,一律按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其他处罚。
9.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篇九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遏制腐败发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并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三、公开透明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
(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四)便于监督原则,既要便于监督机关监督,又要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五)高效快捷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开的内容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依法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确保行政权利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承办处室等;
2、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3、行政收费事项的依据和标准;
4、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依据、程序和审批权限;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6、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对违诺违纪行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7、人员录用情况;
8、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情况;
2、财务支配情况;
3、物资采购情况;
4、其他内部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
五、行政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间及形式
(一)公开的范围。应让领导班子知情,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应让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在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在一定
范围内公开或以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二)公开时间。公开时间与内容相一致,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权力,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查询获得;阶段性或临时性的,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三)公开形式
1、发挥传统公开载体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咨询电话、机关简报等载体。
2、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及时的优势,推行电子政务,在局网站上设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专门网页,将所有公开的情况及时上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某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纪检组长
10.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证格式内容 篇十
权利告知: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号码:;***号码:。现依法前来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如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或执法证件与身份不符,你有权拒绝调查;如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你也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同时你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如作虚假陈述或拒绝、阻挠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你配合我们调查询问。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不提出回避申请。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推荐阅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09-1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10-02
浅论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的适用11-15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08-2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板面10-20
邻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19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06-27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06-09
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思路要点07-0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