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发展

2024-06-21

保险中介发展(精选9篇)

1.保险中介发展 篇一

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问题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内容提要:部分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这种情况垦区甚于农村,因为垦区指令性事物多于农村。主要表现在欺骗误导客户、欺骗保险公司。

内容选自智研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2013-2018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分析与投资前景评估报告》

1、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我国虽然对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制定了法律法规,但从总体上看,保险中介法规还不健全。有些法规显得相对滞后,也未出台鼓励和扶持中介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具体措施。没有扶持举措,对不盈利的农业保险来说,很难通过中介达到展业的效果。

2、客户对农业保险中介的认知程度低。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者的保险意识还不是很强,对农业保险中介更是缺乏感性认识。有些客户不知其为何物,潜意识里认为其是“二道贩子”,只会搅局,普遍持抵触情绪。

3、代理人素质良莠不齐,专业中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代理人来源复杂。在农垦系统,分场和连队从事农业保险中介的代理人等均是财务部门人员;在农村,乡镇和村里多是由经管站相关人员从事中介活动。这些人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差别较大,再加上由于缺乏正规培训、保险知识匮乏、对所代理的保险险种也不很了解、代理人员流动性又很强,因此产生了许多损害客户和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

4、代理人和经纪人业务范围不清。在我国,现有的农业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划分不清。许多农业保险中介者既是代理人又是经纪人,有时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有时又代表投保的农户利益,自身都很矛盾。这就使得保险经纪人混同于保险代理人,导致其专业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5、农业保险中介行为不规范。部分农业保险中介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这种情况垦区甚于农村,因为垦区指令性事物多于农村。主要表现在欺骗误导客户、欺骗保险公司。这些都损害了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阻碍了农业保险的推广。

2.保险中介发展 篇二

“不对称信息”是指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差异,即一方掌握的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而另一方则恰好相反。在传统经济学中,“经济人”拥有完全的信息,即假定信息是充分的、平等的或信息获取是无成本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这种理想状态,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才是一种普遍、长期、大量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信息不对称现象不仅存在于有形商品市场,在无形商品市场即服务市场中也经常出现,保险市场就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在一般情况下,信息不对称是单向的,信息优势只存在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而在保险市场中,由于保险机制的固有特性,信息不对称却是双向的。

信息不对称理论根据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进行了划分,把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双方签约之前的称为事前信息不对称,把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双方签约之后的称为事后信息不对称。研究事前信息不对称的理论称为逆向选择理论,研究事后信息不对称的理论称为道德风险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大力发展保险中介机构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发展滞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保险公司享有保险知识、业务流程和机构设置等知情权,可以自主设计保险险种,缮制保单,厘定费率,是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在保险市场上占据主动地位。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知识相对缺乏,对保险机构、保险产品的认知程度较低,是游戏规则的被动接受者,是保险市场的不知情者;另一方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那些风险较大的投保人不愿真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甚至还会故意制造虚假信息,而保险公司则由于信息劣势处于不利的选择位置上,是保险合同签订的不知情者,不知情者不得不为知情者的行为承担风险,面临交易中的“逆向选择”。保险合同签订后,投保人认为购买了全额保险,一旦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会全额理赔。这样,他们的行为就有可能变得“不合情理”:买了医疗保险的人会让医生多开一些不必要的药品;买了火灾保险的人不再费心察看灭火设备是否完好;买了汽车保险的人不再好好保养自己的汽车;买了失业保险的人不急于找工作等等,使保险公司面临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绝对的。正是由于保险供需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中介显得尤为重要。首先,保险中介能最大限度地限制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是导致保险市场机制失灵、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建立与完善保险中介制度,可以改善保险市场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保险市场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抑制逆选择行为及道德风险;其次,保险中介能有效降低保险交易成本。保险市场信息分布不完全、不对称的特点,使得保险市场的决策者不能进行最优决策,保险资源无法进行优化配置,保险市场买卖双方交易费用增加:一方面,保险公司在对投保方信息掌握不充分的情况下,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费用,收集有关信息,防范道德风险,使保险交易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投保方在对保险险种信息掌握不充分时,可能作出错误的投保选择,使自己支付的保险费无法获得最佳的保险效用。保险中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改变上述情形,提高保险交易的成本/效益比;最后, 保险中介机构基于较大的规模、良好的专业能力、较高的违规成本与较强的支付能力, 容易取得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的信赖, 有利于促成交易的成功。

三、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现状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中介体系还是比较幼稚和缓慢的,还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保险中介机构的数量上看,在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上,代表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和代表保户的保险经纪人以及处于中立的保险公估人,共同组成了保险中介市场,中介机构比例相当高,大部分保费收入都是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纪经公司等中介完成,如法国有保险公司500多家,但保险经纪公司却有2400多家;瑞士有保险公司30多家,保险经纪公司近1000家,大部分保费收入都是通过中介机构实现的,60%以上的财险业务和40%以上的寿险业务都通过纪经人等保险中介完成,而我国的保险营销主要是依靠个人代理人来完成的,这显然对我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不利。个人代理由于整体素质偏低,部分代理人由于短期经济利益,只重视代理业务数量上的努力,而不重视代理业务质量上的努力,甚至不惜损害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导致个人代理队伍的名誉受损,许多公司和个人都拒绝相信个人代理人。

我国长期以来没有专业化的保险中介机构,这与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迅速发展的势头是极不相称的。20世纪90年代,中国保险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但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却严重滞后,直至1999年底,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13家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才填补了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空白。随着我国第一家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广东方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成立,结束了独立公估人长期缺位的历史。

截至2006年底,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情况如下:

(1)、市场主体迅速增加。

2002年末,我国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仅有1 1 4家,到2006年末迅速增加到2110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563家,保险经纪机构303家,保险公估机构244家。

(2)、业务规模快速扩张。

2001年至2006年,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从14.1亿元增长至235.5亿元,增加了16.7倍,年均增长75.6%。同期,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从2002年的1.44%提高到2006年的4.13%。保险公估机构评估的估损金额为124.94亿元,同比增长38%。

(3)、经营效益有所改善。

2006年,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效益继续提高,首次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实现盈利9936万元。

(4)、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有所提高。

截至2006年底,全国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61397人,平均持证率为69.4%,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不难看出,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起步虽然较晚,但发展势头很猛。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框架初步形成。这既是保险技术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险中介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其一、保险代理人市场定位不明,代理服务缺乏规范。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保险生态链上,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分别处于上下游,大量保险中介机构为少量保险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即”小保险大中介”。在这种市场格局中,保险公司的职能主要是进行保险产品设计,承保风险,分散风险,并实施资金运用,履行保险赔付等。而保险中介机构,手中则握有大量客户资源,起着渠道作用。而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却是“大保险小中介”。保险公司集产品开发、销售于一体,还自己核保、理赔等,并且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专属的保险销售队伍。保险中介机构的出现,不仅抢夺了他们原有的客户,更是抢走了本应属于他们的佣金收入。所以在某些垄断较严重的地区,甚至出现了保险公司坚决封杀保险代理公司的事件。这就涉及到保险代理人市场定位的问题。针对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大一统"的定位,保险代理人机构还没有形成明确的专业优势,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不能够引起足够的吸引,客户对代理人机构缺乏认识,大多数客户还是愿意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从而使这些代理人机构进退两难。同时,代理服务缺乏规范,保险代理人的频繁更换导致客户利益受损;客户保单缴费期满时无保障兑付程序。影响了保险代理人的声誊,保险代理人一开始就陷入了信任与信誊的双重危机。

其二、保险经纪人夹缝求存,处境艰难。在现今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不欢迎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不欢迎经纪人,是因为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担心可能会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而从保险公司原有的销售渠道上来看,保险公司不愿因经纪人这个“不劳而获”的中介人而增加成本。而对于投保人而言,经纪人的中介费用会加在自己的保费上面,另外他们普遍认为,与其相信规模小、新出现的保险经纪人,还不如相信规模大、资信高的保险公司。其实这是对经纪人的误解。但随着经纪人公司数量的增多,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观念的转变,经纪人的处境会逐步好转。

其三、保险公估人由于与保险公司存在业务职能交叉,缺乏竞争优势。作为独立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外的保险公估人的出现是保险业市场化的必然。在保险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保险公估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公估人处理的赔案占整个保险公司赔案的比例高达80%以上。而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历史原因,理赔工作一般都由保险公司所垄断,况且公估公司的能力、信誉还不为社会所认知。与比自己强大得多的保险公司抢夺业务无异于虎口夺食,其惨淡经营之窘境可想而知。

代理机构的诚信经营,经纪机构专业水平的提高,公估机构的公正服务以及中介人才队伍的长远建设等等,都是需要长期关注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2)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保险中介通过虚开发票,虚假业务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虚假批退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资金,或账外暗中向投保人、经办人给予钱财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利用行政权利或垄断地位开展业务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

(3)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由于部分中介机构对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公司对员工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的建设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比较低。

四、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建设思路

1、鼓励发展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明确中介机构市场定位,做到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从为保险公司服务的角度看,中介机构应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通过对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培训等形式,将风险事故的发生控制在最低程度,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并通过不断开发高质量的新业务,降低业务成本,促使保险公司减少或剥离直销人员,让出空间促进自身发展;从为投保人服务的角度看,中介机构应通过提供到位的专业服务,与保险公司逐步形成各有所长、优势互补的专业分工,共同开发保险资源。公估公司与保险公司的理赔部比起来,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专,以满足保险公司“做不了”和“做不好”的需求,树立公估品牌和服务优势,量身定做专业细致的公估服务。特别指出的是保险中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除应注重提供专业化服务外,还应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视信用为生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取得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的欢迎和接受,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建立保险中介机构的资信评级制度。

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其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此,有必要建立起保险中介的资信评级制度,让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信用等级高的保险中介机构处于市场选择的优势地位,信用等级低的保险中介机构则处于市场选择的劣势地位。通过资信评级,市场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会自动建立起来,通过市场约束来促成中介人的理性行为。这对于健全保险中介制度和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完善具有深远意义。

3、加强对保险中介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

在保险市场尚未发育完善的条件下,对保险中介的监管主要依赖于保险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内控机制,形成一套覆盖公司业务和管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中介组织内部组织体系的规范运作。同时也不可忽视社会管理的作用,行业自律是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应层层建立各类中介机构的同业协会和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行业间的相互监督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使保险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树立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从而形成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4、加快保险中介法规建设

我国已相继公布了《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保险中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但就规范和指导整个保险中介市场行为来说,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有诸多方面不适应市场的发展,使得在监管的过程中形成一些死角和真空地带, 如关于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的认定等问题;另一方面, 保险中介市场的法规还不健全,应抓紧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在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保险中介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此规范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方式, 约束保险中介人的行为,使对保险中介人的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最终使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5、努力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

针对保险中介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整体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的现状, 可考虑与大中专院校的保险专业进行合作办学。一方面, 保险企业应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对员工继续教育的认识, 与大中专院校建立继续教育长期合作关系, 定期选派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大中专院校接受继续教育, 系统的学习保险专业知识, 以期更好的开展工作。另一方面, 直接招聘大中专院校保险专业毕业生, 通过引进大量专业的保险人才, 带动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大中专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 既要重视保险专业知识的传授, 又要注重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并可以尝试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考取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保险企业也可通过到大中专院校举办报告会、培训会、咨询会等形式增进学生对保险企业的了解, 并可对保险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实践教学和模拟教学的建设提出建议或意见, 以加强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了解和沟通, 为保险专业毕业生到保险企业工作打好基础。相信通过两方面的双管齐下, 势必大大提高我国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飞:我国保险中介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商场现代化》2005年10月 (下)

[2]、姚庆海:保险中介市场发展需完善监管制度建设.《保险研究》, 2005, 3

[3]、中国保险年鉴2007

3.保险中介发展 篇三

同时,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的保险中介市场在经营理念、体制机制和人员素质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和提高,市场上已经产生了一些具有雄厚资本实力、各方面居于领先地位的保险中介服务集团。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管理有着较大的影响力与支配权,管控着中介机构的财务、业务、人事等制度和活动。

今年8月, 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到“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集团化改革”。2011年10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旨在加强监管、防范保险中介集团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服务集团是指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及受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组成的企业法人集合,该企业集合中除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外,有两家或多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且保险中介业务为该企业集合的主要业务。

《办法》针对现实问题,依据现有法规,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是设立了市场准入门槛。

结合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实际,将集团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规定为1亿元人民币,拥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要求至少要有2家以上的保险中介子公司且保险中介业务占集团业务的50%以上;此外,《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名称。

二是确立了基本的经营规则。

《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业务以股权投资、管理及支持性服务为主;要求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不得动用、截留、侵占下属中介机构代收的保险费、退保金或者保险金。

三是明确了监管职责。

《办法》规定,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对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据了解,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保险中介机构比较少。因为根据监管的要求,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所以很多保险中介机构达不到这样的要求。目前市场上能满足《办法》要求的只有泛华保险、大童保险等寥寥几家。

泛华是亚洲保险中介行业第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主板上市的企业。由于其注册地在国外,因此注册资本金没有明确披露。泛华相关人士透露,《办法》出台后,公司将在第一时间注册申请,力争成为国内第一家保险中介服务集团。早在《办法》推出的半个月前,在“保险销售聚谈会”上,泛华保险服务集团CEO胡义南表示,“中国的保险中介行业现在已经走到了需要选择发展方向的关口。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业务多元化,实质上意味着深层次

地、根本性地转变行业的发展方式。”

而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目前注册资本不能满足1亿元的要求,要想真正成为集团化中介集团,需重新注册申请。在大童保险董事长林克屏看来,保险中介集团化对加快我国保险中介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有重要意义。“保险销售专业化是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保险业正处在从初级发展阶段迈向成熟发展阶段的过渡时期,保险销售专业化正处于提速、攻坚突破的关键时期。实现保险销售专业化的基本路径,需把握三大关键因素,分别

是营销模式,销售队伍和保险产品。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吸收社会资本,壮大专业中介的资本实力,推进优化组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其聚集效应,进一步树立专业中介机构的品牌;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的产销分离、支持营销体制改革、优化保险业的产业结构。

4.保险中介合规讲话 篇四

促进我公司中介业务健康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分公司中介业务合规经营宣导会,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国保监会2011年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分析当前我公司所面临的监管形势和存在的违规问题,为*******总公司的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纠正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清理整顿工作的紧迫性。

近年来,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较快,已成为保险公司销售和理赔经营活动的重要渠道,2010年全国实现中介业务收入10441.84亿元,同比增长13.98%,占全国总保费72.01%。山西****去年实现渠道保费收入4.4亿元,同比增长238%,占全公司保费50.2%,可以说我公司中介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2010年分公司按照总公司布署,开展了保险中介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机构中介业务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中介业务弄虚作假、直接业务虚挂中介渠道、大批车行业务非正常支付手续费、利用营销员套费等。

这些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其它问题,风险极大,危害严重。正是由于这些普遍性的行业问题,引起了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在2010年检查的基础上,*********于年初又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等多个有关规范中介业务,查处违规行为,清理整顿中介市场的通知,这直接表明了今年乃至今后几年内的保险中介监管方向,向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发出了重要警示,同时也是规范市场的有力举措。可以看出今年的监管形势尤为严峻,所以全体干部员工要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的紧迫性,把思想、工作统一到*****的要求上来,把合规工作,作为全年重要工作之一来抓,一把手要负责,分管要亲自抓,各个环节要把关,积极营造规范中介市场的环境。

二、深刻认识中介合规工作的长期性,推进我司中介合规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切实加强********总公司近期中介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分公司渠道部、合规部、各级销售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各渠道条线管理及违规情况,督促各条线合规开展业务,提升机构内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领导合规经营责任感,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用制度管人,针对机构的不同特点,从重点条线、关键环节入手,构建以积极预防为核心、强化管理为

手段的中介风险防控体系,公司各项制度要得到落到,对违反规定行为要坚决制止。同时坚持抓好中介合规培训工作,通过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合规意识,为中介合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深刻认识中介合规工作的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自查自纠落在实处。

当前,保险中介市场处于违规问题凸显期,从目前情况来看,个别机构合规意识淡薄,自律不严,有的甚至明知故犯,这给我司中介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纠正中介违法行为,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分公司党委对此态度十分明确,决心很大,要求务必抓出成效,各机构要认真开展分公司安排的自查自纠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公司每个环节,特别是各级销管部、渠道管理部门,包括基层员工在内的所有人都要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规范经营自觉性,使大家都要明白,规范行为不是要限制我们的发展,而是在保护我们的同志、保护我们的客户、也就是保护我们公司的整体利益。

5.保险代理中介公司战略分析 篇五

2019级MBA《战略管理》结课报告

考试科目

战略管理

考试时间

学生姓名

朱竹

DS19070311P32MB

所在院系

管理学院

任课教师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印制

《战略管理》结课报告

YF保险代理公司战略分析报告

一、中国保险及保险代理行业发展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近六年以来保险业总资产增速均稳定在20%左右,伴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逐渐放开、保险业务整体稳健发展、监管政策的全面完善,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的作用日益凸显。总的来说中国的保险行业发展速度惊人,发展态势也非常良好。但是,由于我们起步晚基础薄,目前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尤其是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两项指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距甚远,这也与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按GDP排名)的地位极不相称,发展的潜力与空间都很大。在财产保险市场上,由于中国的GDP持续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消费以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增长,财产保险深度将有所增加。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成果有目共睹,作为保险市场的一份子,中国的保险代理市场在近几年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我国的保险代理制度的发展背景有两个:一是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二是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正是这样两个特殊背景下,进入21世纪,保险代理机构一度得到了井喷式的发展。从1999年全国仅有保险中介机构13家,2001年增加到171家。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中介机构2550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853家,保险经纪公司392家,保险公估公司305家。但在此后很长一段时期,保险中介的发展似乎草遇到了瓶颈,直到2015年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6144.2亿元,占2015年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9.8%。其中,财产险4721.7亿元、人身险11422.5亿元,后期稳步持续发展。从其发展的速度来看,我国的保险中介正逐步成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促进保险市场发展和市场体系完善的作用。

二、公司简介

YF保险代理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于2014年1月7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以车险产品为主打。

YF公司秉承“诚信、专业、创新”的经营理念,打造“团结、协作、奋进”的工作团队,坚持以业务为主导、以客户为家人,不断开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致力于充分保障客户权益,充分满足客户专业、全面、多层次的全方位金融需求。

YF公司由金融行业优秀的管理团队组成,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完善的内控体系,发展创新的业务模型,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开展呈现逐年攀升的可喜势头。2014年实现保费销售额1700万元,2015年达到1.4亿元,2016年达到3.1亿元,2017年突破9.4亿元……2019年分支机构数量突破60家,分公司覆盖全省所有地级市,二三级机构也在不断完善,最基层的销售机构已经下沉到了乡镇。

YF公司将集中力量继续在保险行业领域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同时坚持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利用科学的管理,专业的服务质量为本行业更好的服务客户而努力!打造成文中国保险中介最专业、最具有发展力的优秀企业。

三、YF保险代理公司宏观环境分析(PEST)

政治与法律因素分析。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29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与发展的支持政策共10部分36条。

2015年4月29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保监发[2015]91号,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创新发展。鼓励专业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在风险定价、产品开发、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反保险欺诈调查等方面主动作为,提供增值服务。鼓励专业中介机构走差异化发展之路,专业从事再保险经济、车险公估等业务。鼓励专业中介机构积极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为”一带一路“和海外项目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障服务。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鼓励保险销售多元化。鼓励保险公司有序发展交叉销售、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等保险销售新渠道新模式。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坚持以有利于个人代理人职业规划、有利于保险业务发展、有利于有效监管为原则,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大胆先行先试,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代理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推动市场要素有序流动。鼓励专业中介机构兼并重组。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交易股权。允许专业中介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管理层股权、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2016年车险商业险改革全国启动,从2015年6月倒2016年7月1日,我国各省市先后完成了车险商业险的改革,标志着车险商业化进入新时代。

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发展历程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构架。保险公司承担着从产品开发倒承保理赔、产品销售、投资管理的整个运营过程。迫于竞争压力,保险公司基本上将主要管理资源投入到了销售环节,无法集中精力和财力怼产品开发、客户服务等领域进行深耕、变革与创新,导致整个行业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水平不高、经营成本上升、运行效率低下。保险中介专门为顾客设计保险方案,选择最适合的产品。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产销分离、专业化分工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保险中介的价值在于深化保险市场分工,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减少保险交易成本,提高保险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这种分工的出现是保险市场精细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保险公司现行下手体制所带来的庞大的人力、职场租赁等固定成本,以及用于业务人员激励和市场推广的成本,是导致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而通过与专业保险中介的合作,实现上下游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不仅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设机构、铺摊子的巨额成本,而且将部分销售工作外包后,可以集中精力关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和投资运作等核心业务领域,这是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的要求,也是保险市场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经济因素分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也带动了保险业的繁荣发展。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内需拉动作用显著增强,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长,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迅速,对外经济与对外贸易水平提升,促使我国保险业买入快速发展轨道。预计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将继续保持蓬勃健康的发展势头,经济总量的增长会带动现有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容量增大;同时,保险覆盖面的拓宽和渗透度的提高,会进一步拓展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全社会对保险的需求会更加旺盛。“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保险业面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十三五“发展规划预测,”十三五“期间中国保险业将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渗透度和贡献度,真正使保险深入倒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使我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得到保障。

技术因素分析。近代高科技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新技术的诞生发展,促进了高科技行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新兴技术保险的需求也进一步推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等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对从事保险代理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保险代理人迅速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及各种相关知识,如医学、法律、经济、财务等。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保险商品、保险理赔以及风险管理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要求保险代理人不断完善只是机构,提高知识层次。

社会文化分析。从专业代理公司的社会认知度看,公众对其尚未完全接受和认可。由于我国的保险专业代理发展时间尚短,仍处于初级阶段,资金实力差,人员少,各方面发展状况不尽人意。近几年也不断发生保险代理公司市场退出,股权转让等情况,甚至出现多起冒用代理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案件,导致社会公众存在疑虑,缺乏足够的信心,担心公司出现问题无所保障,因此不愿意与保险代理公司开展业务。与资金实力雄厚,已经树立了一定品牌优势的保险公司相比较,专业代理机构起步晚、规模小,难以让客户在短时间内形成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认可,获得客户的信任,有部分客户往往出于误解,认为从代理公司购买保险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代理公司在赚自己的钱,加重了个人的负担,因此宁可直接从保险公司购买,也不愿意到代理公司购买。

四、YF保险代理公司行业环境分析(五力模型)

购买者分析:

YF保险代理公司将广大机动车市场作为主要目标市场,逐步扩展寿险领域业务,将目标客户确定为:有车险和寿险意向的所有个人和团体。

有车用户,是车险的消费者,同时也是消费的引导者,已购买车险用户的推荐将是其他潜在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了解有车用户的车险购买倾向,将会更加准确的掌握需求信息,为整个车险代理市场的开辟打下基础。

团体客户也是车险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原因是:团体客户规模大、消费稳定性强、忠诚度高,更重要的是团体客户更容易形成引导效益,对个人车险消费者,尤其是理性不强、忠诚度不高的个人用户起到引导作用,吸引其购买车险。因此团体客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他们有形或者无形中影响了周边的消费者,成为一个优质的传播者。

竞争者分析:

保险代理市场主要竞争来自于同行业。伴随着保险代理行业的蓬勃发展,保险专业代理行业的竞争状况及用户特点已经比较明朗,整个市场竞争也呈现出日趋激烈的态势,企业的进入壁垒提高,整个行业开始向规模化发展。从当前的竞争状态来看,一方面是保险公司在与保险代理公司合作的同时,也在发展自身的营销团队,在市场处于非饱和时,可以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当市场容量既定时,双方在目标客户上存在高度重合,造成保险公司和自己授权的代理公司之间争抢业务,无形中加剧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是在当地市场上的HY保险代理公司具有政府背景,无论在资金实力、品牌积累上都是在YF之上,就使得YF公司要加快正专业化、规化建设的脚步,尽快形成规模化效应,才能应对未来日益积累的竞争。

供应者分析:

YF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供应主要依托大型企业为强大后盾,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贸易、4S店、危险品运输等行业,实力不容小觑。YF公司经营规模也从2014年成立至今已经扩展到拥有多家分支机构,业务合作单位涵盖了市场是各主要保险公司,这些资源都是YF公司的宝贵财富。

但是,政策在变化,市场是动态的,YF公司供应链也在发生变化,首先受到全国环保和市场饱和因素的影响,4S店的汽车销量持续下滑;其次是受到同行业价格冲击,续保客户下降,保险公司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侵蚀直接业务份额;客观环境要求务必扩展市场占有率,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市场新进入者威胁:

YF公司除了市场上现有竞争者外,同样存在潜在的新进入者的威胁。一方面,随着国家保险政策的扶持,保险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堵的保险代理机构涌入市场;另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建立,必将有更多的境外保险机构、保险代理机构进入我国。所有这些潜在的竞争者不仅有着强劲的发展势头,更不能忽略的是其先进、科学、合理、适应性强的运行机制和产品服务,将会对YF公司产生巨大的、历史性、挑战性的竞争压力。

替代品分析:

替代品的威胁是指能够提供与保险产品类似的功能、服务的产品或风险处置方式。从目前来看,主要两点,一是车险的企业自保,公司内部成立自保处,只在保险或者代理公司购买交强险,按照保险公司商业保险的条款和费率自行承保车辆的商业险部分,加上管理人员的人工在内,其成本远远低于购买商业保险,但因为仅限于个别大企业,所以威胁并不是很大。二是证券、基金等其他存在一定替代性的投资工具,公众消费者的选择更加广泛,能够部分替代寿险产品的投资功能。这种替代对正在成长发展的保险产业有极大影响。从长期来看,银行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都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五、YF保险代理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企业资源与能力分析:

在人力资源方面:人力管理基础扎实并且已经突破了人事基础工作向人力资源管理的瓶颈,但行业人力的瓶颈接踵而来,行业发展快,人才短缺,甚至一度出现了跨级提拔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干部品质。

在财务支持方面:保险的市场在变化,经营模式也在更新,特别是受资本市场影响,保险手续费提前预支增加了代理行业的垫付资金,YF公司把运营能力差的营业网点纳入自身业务体系,扩大资本下的保险运营。合理运用负债杠杆,与各家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保证资金后盾。

在网络技术支持方面: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保险销售渠道创新提供了可能,随着通信技术的发达,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加快了信息的传递速度,极大的方便了人们之间的沟通,保险代理人对市场信息的掌握更加全面,更加迅速,对市场动态的变化了解的更为准确,与客户的联系更为密切。YF公司通过线上线下保险活动结合,向保险信息化靠拢,经营过程中一方面降低自身的业务成本,另一方面又通过网络销售和电话销售抢占中介业务市场,特别是网络销售兴起的今天,保险网销也蠢蠢欲动,这给我们以传统业务发展为主的YF保险代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内部环境中优劣势分析:

内部优势分析:YF公司有着较强的后援支持体系,日常办公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培训系统也非常先进和健全,有着灵活的经营机制,对市场变化反应迅速,与保险公司保持着较好的关系和沟通,考核导向也非常明确。

内部劣势分析:由于YF公司客户主要是市场上机动车用户,客户本质决定了其流动性大的特点,公司内部业务员的流动性也相对较大,客户停留在个人的比例较高,团体客户较少。

外部机会分析:YF公司在整体经济转型期诞生并发展,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出现了快速发展。YF公司正式抓住了这样一个潜在市场,获得了市场先机。

外部威胁分析:随着保险业春天的到来,大批国内外保险代理机构应运而生,争夺代理市场份额,必将对YF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一定的冲击。届时,公司的态度和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关系到YF公司的发展和存亡的关键。

六、企业的战略选择及评价

基于YF保险自身的内部优势、劣势进行分析及所处外部环境的机会、威胁的分析,利用SWOT综合分析法找出公司的定位和应采用的应对措施,利用机会、避开威胁,集中发挥优势,指定适合公司发展的企业战略。

因此,YF公司应实施目标聚焦战略,将保险产品聚焦在政策性保险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配套产品上,在产品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增加新的战略,建立竞争优势:

聚客户群于团体客户。团体客户也是车险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原因是:团体客户规模大、消费稳定性强、忠诚度高,更重要的是团体客户更容易形成引导作用,有着较强的影响力。

聚产品于政策性保险与地方性经济发展配套性产品。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政府政策优势是非常明显,YF公司将紧随国家政策的方向标,顺应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保险行业的协调关系以及配合地方经济对保险代理行业的保护和监督,合理配置公司保险资源。

完善人力资源储备。人员流失和人力资源储备不足是阻碍所有保险公司发展的一大瓶颈,作为新兴的保险中介公司,更需要实行完整有序的人力资源储备战略。做好“愿景留人、情感留人、事业留人、利益留人”。做好公司企业文化,利用团建、合作等方式提高员工凝聚力,人性化管理,完善制度,多劳多得,拓宽晋升机制,适度放权,提高员工主观能动性,让员工感觉到参与感,利用好股权激励,让员工不仅仅是得到一份工作,而是共同发展一份事业,和公司共同进步成长。

寿险销售提上日程。相比寿险,财险更容易前期在保险行业中站稳脚跟,财险中,车险是最好入门的险种。但是随着保险代理公司的竞争加剧和市场车辆的日益饱和。车险市场越来越透明化、趋同化。车险客户的客户粘性相对较低,受价格影响较大,价格战使公司利润空间不断缩减。而寿险客户缴费年限较长,客户粘性较大,产品选择性多,专业性强,巨大的市场空间都显示着寿险销售的良好前景。所以YF公司要以车险为依托,发展寿险销售渠道,两条腿走路,才能使公司发展更加平稳。

七、结语

6.保险中介发展 篇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十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 第十九条

 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四条

展开 编辑本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主席 吴定富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编辑本段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预防和惩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进行销售、理赔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中国保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履行监管职责。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合法、科学、有效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

第四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载中介业务的业务和财务信息。保险公司应当逐单记载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签订的保单的保险费和佣金数额。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中介业务的稽核审计,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保险公司发现中介业务活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报告。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对保险代理人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并保留详细的培训档案。

第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置专门岗位,负责对保险代理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且建立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档案。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代理业务定期核查制度,核查结果应当记入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档案。第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要求保险代理人纠正保险违法行为, 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其代理权。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要求保险代理人纠正保险违法行为,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保险公司应当终止其代理权。

第九条保险公司发现保险代理人存在下列行为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严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者洗钱等非法活动;

(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需要报告的行为。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予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公估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保险中介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虚构保险合同、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编造虚假中介业务、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资料、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保监会可以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保险公司有本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违法行为的,应当并案查处。

第二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等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二十四条

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依法及时向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移送。中国保监会在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非国有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偷税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第二十五条

7.保险中介发展 篇七

对《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受理的设立申请,将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现实情况看,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是保险中介市场诸多问题的根源之一。

今年3月下旬,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经评估,该项政策的执行效果较好。这说明进一步调整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的措施是有实践基础和市场需求的。

保监会将尽快修订《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市场准入,并将在此基础上部署各地保监局恢复相关许可工作。

简讯

银联卡在冰岛实现全面受理

6月25日, 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与冰岛Borgun公司首席执行官Haukur Oddsson在雷克雅未克共同宣布, 即日起开通Borgun旗下全部商户接受银联卡服务, 此举把银联卡在冰岛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几乎所有能刷卡的商户。加上此前Borgun已开通该国全部取款机 (ATM) 接受银联卡服务, 银联卡在冰岛实现取款和刷卡全面受理。

潘功胜正式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8.保险中介意外曲径通幽 篇八

最近的一个消息是,泛华保险服务集团(China Insure Services Group, CISG) 已邀请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负责安排在纳斯达克(Nasdaq)或纽约证交所(NYSE)上市的相关事宜。泛华总部位于广州。

消息一出,保险中介公司随即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亚洲尚未有保险中介公司海外上市的先例。

泛华保险服务集团隶属于泛华联合金融服务集团(简称“CUFS”), CUFS的主要股东有国泰财富集团及鼎晖投资,两家均为投资基金公司。据了解,国泰财富集团的与中美政府高层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而鼎晖投资的前身是中金公司的直接投资部。鼎晖在泛华共投了1.5个亿。

与此同时,另一家已经获得风投两轮投资的保险中介公司——上海车盟保险经纪公司也透露上市计划。车盟首席运营官石磊向记者透露,今年将是车盟关键的一年,车盟将与各大保险公司扩大合作,为今年年底的上市做准备。届时,他们的营业收入将达到10亿元,只要市场份额达到5%,他们就可以实现上市。

一夜之间,名不见经传的保险中介公司成了资本市场的“香饽饽”。

冷暖自知

在国内保险中介公司蹒跚起步,崭露头角的时候,美国的上市保险经纪行业早已发展成型,其中知名企业已经开始登陆中国,抢滩保险中介市场。

全球最大保险经纪商Marsh & McLennan Cos.近期宣布,已获得中国独资外企保险经纪牌照。此外,抢先一步登陆中国的全球第三大保险经纪商韦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Willis Group Holdings Ltd.)宣布,由于在中国合资公司客户增多,公司2006年在中国市场的收入增长23%。

国外保险中介公司的发展态势无疑成了国内公司的样榜,无论是创业者,还是风投基金,都将国内保险中介市场视为一块诱人的处女地。

据统计,2006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约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五分之四,同比增长24.48%,比全国总保费增速高10个百分点,保险中介已经成为了保险产品销售的主力军。保险中介由保险代理公司(含兼业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组成。保险公估公司主要是针对出险后的评估,与保险销售相关的主要由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

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2月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全行业实现盈利9936万元。看起来,保险中介市场确实不错。

但在中介市场内部却是苦乐不均。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06年保险经纪机构盈利10771万元,同比增长1292%;保险公估机构盈利1526万元,同比下降25%;保险代理机构仍处于亏损状态,亏损2361万元,不过同比减亏34%。也就是说,保险中介全线飘红,实际上保险经纪起了强大的支撑作用。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最大的区别是,后者更多站在保险公司立场,而前者更多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为消费者选择合适的险种。

在相当长时间内,国内保险公司一直采取直销业务模式,保险中介公司刚露头角时,保险公司对渠道的态度是谨慎,有时甚至是拒绝的。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中介行业更是在夹缝中生存的。保险中介业务作为保险产品一个全新的营销渠道逐渐在中国市场确立。新的保险销售模式已经开始冲击传统的保险直销模式。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正在由对立走向合作。保监会发布的《2005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显示: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营销员同比直降2.8万人,下降1.9%。然而,众多保险中介,尤其是保险代理,面临的劲敌依然是保险公司早已发育成熟的强大的直销队伍。

2000年,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首次获准成立。此后,保险中介公司渐渐呈现出投资热。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110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563家,保险经纪机构303家,保险公估机构244 家,分别占74%、14%和12%。

保险中介业务虽然很热,但也在不断大浪淘沙。在2006年,共有85家保险中介机构终止经营,占现有保险中介机构总数的4%,占该年度新设保险中介机构数量的24%。其中全国共有11家保险经纪公司退出市场,2005年有6家经纪公司或自行解散或被注销。

保险中介的投资热同样出现降温。2006年,社会投资主体申报保险中介机构的增量持续减少,增幅下降态势明显。新增保险中介机构较上年同期少增加218家,增幅下降38%。其中,新增保险代理机构281 家,同比少增加168 家,增幅降低37%;新增保险经纪机构42家,少增加35家,增幅降低45%;新增保险公估机构30家,少增加15家,增幅降低33%。

车盟模式

游走于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同时还面临来自大保险公司直销队伍的压力,保险中介被迫向定位专业化方向转型。车盟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车盟专业于车险。

车盟成立于2005年4月,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四川等省市设有分支机构。经过近一年发展,车盟已经代理了全国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车盟通过对汽车售后市场产业链的有机整合,建立了汽车保险直销系统和全国救援维修网络,力求与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车主共赢。

车险中介公司将眼光瞄准了专业车险中介服务模式,从第三方的角度整合上游保险公司和下游车商、维修厂等资源。随着私家车群体的不断增长和成熟,车险消费越来越多呈现追求专业化、注重性价比、重视服务等理性消费趋向。

在众多车险兼业代理机构中,常见的是车商。在很多城市,车商代理的比例高达60%-70%,掌握了大部分客户资源,在中介市场上居于主导地位。从车险销售看,车商在渠道上的强势使保险公司提高回扣来拉动销售,保险公司压缩了自己的利润空间后,为了控制支出成本,一般会把维修价格压低至成本价附近。车商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存在博弈。车险中介公司的介入,充当了第三方的角色。

保险中介公司率先从车险中找到了与保险公司博弈的突破口,通过拓展产业链,服务创新赢得了市场机会。车险中介通过网络、电话服务中心、落地服务网点“建造”了一个涵盖整个车险产业链的平台。车主可在“车险超市”里货比三家,并享受全程代办理赔、维修救援等个性服务。

以车盟网络公司起家的车盟汽车保险经纪公司两次获得了德同中国投资基金、华登国际等5家投资机构17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石磊表示,华登国际、德同资本和招商局富鑫投资集团等投资者不仅为他们带来了资源,还建议他们做强车险业,在公司定位上给予了重点建议。

德同中国投资基金邵俊表示,车盟覆盖车险全产业链的商业模式也是我们决定投资的主要原因。华登国际江善颂先生表示,“作为车盟的投资人之一,华登国际始终看好中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广阔前景,始终坚信利用客户服务中心、互联网为汽车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深远意义。”车盟创始人林振也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我们将在2007年首次实现赢利,根据三年内的规划,我们希望在2008年保险销售额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0%。”

车盟通过三种主要的服务模式迎合了消费者的需求,比如,车盟保险服务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车险费用最优惠、理赔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全面发挥集团采购的优势,因此能够集中大量车主购买力赢得富有竞争力的车险价格,实际上类似与团购车险;车盟保险服务利用互联网和大型呼叫中心技术实现了以电话和网络营销为特点的On-line销售方式,省去了代理人佣金等中间费用;车盟理赔服务的出现,将使车险定损不再由保险公司独导话语权了。整个车险理赔流程中,查勘和定损两个步骤均由保险公估公司完成。车盟保险服务处于第三方的立场。

石磊介绍说,在创立最初的三个月,他们签订了200个合作伙伴,到2006年4月,他们的规模已达100人,月营收入100万至200万元,主营收入在保险及二手车方面。从筹备到成立,车盟用了近一年半的时间;从创业到坐拥亿元投资,车盟又用了一年半时间。今年将是车盟关键的一年,石磊表示,车盟将为今年年底的上市做准备。

9.保险中介发展 篇九

一、判断题

1.保险代理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应当按注册资本的10%缴存,保险代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保险代理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

2.保险机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保险司法案件,可以不报送司法案件季报()。

3.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4.保险机构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可以比照统计机构总经理的有关规定且放宽部分条件()。

5.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下罚款。()

6.保险代理公司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应当确保该保险持续有效。()

7.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集中运营、集中管理。()

8.保险公估机构不可以经营再保险经纪业务。()

9.《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保险代理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10.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

11.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接管并不直接介入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而是监督该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

12.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13.保险代理公司分立、合并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二、选择题

14.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违反《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以下()处罚。

A.停止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B.吊销业务许可证 C.限制业务范围 D.停止接受新业务至少6个月

15.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反洗钱材料()。

A.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声明 B.信息系统反洗钱功能报告 C.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D.总公司的反洗钱内控制度

16.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包括()等。

A.交易安全保障措施 B.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C.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 D.财务管理

17.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应当至少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等基本事项。

A.名称 B.营业场所 C.联系方式 D.业务范围

18.保险经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A.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延续 B.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C.存在违法行为 D.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19.受聘进行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所具备的条件有()。

A.具备足够数量的保险业务和保险监管规定、胜任该项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B.与审计对象没有利害关系

C.有良好的职业声誉,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 D.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互联网站上开展保险业务()。

A.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

B.有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系统,能事先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对接

C.网站接入地仅限于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 D.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1.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不得向下列人员发放执业证书: A.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

B.未在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C.已经由其他机构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D.未在其他机构办理执业登记的人员

22.保险机构作出下列哪些决定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A.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免职或者批准其辞职的决定

B.根据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解除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

C.根据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解除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D.指定或者撤销临时负责人的决定

23.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B.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C.查阅、复制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

D.查询涉嫌违法经营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

24.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内控制度健全 B.注册资本达到本规定的要求

C.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拟任主要负责人

D.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25.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B.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C.查阅、复制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盒资料予以封存

D.查询涉嫌违法经营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以及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

26.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在相关互联网站页面的显著位置披露自身的相关信息,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 B.保险产品的承保、销售主体 C.保险费支付方式 D.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及内容

27.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报告,包括()等内容。

A.业务操作规程B.运营模式

C.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名单、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D.业务范围 28.《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指出,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是()。

A.建立保险中介业务管理软件 B.建立保险中介财务管理软件 C.配备计算机硬件设备

D.加强保险中介业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9.保险机构在整顿、接管、撤销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A.出示重大风险提示函 B.进行监管谈话

C.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D.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30.保险代理、经纪公司通过互联网站开展保险业务的,应当自业务开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总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A.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报告

B.开展业务的互联网站的基本情况C.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D.开展业务的互联网站的电子商务系统建设情况

31.统计信息是指保险机构依法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

 A.反映保险机构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 B.保险机构所有中层以上工作人员的基本资料

 C.反映保险机构财务和业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  D.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统计资料

3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下列义务正确的有()。

 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接受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声誉

 B.遵守评估准则、职业道德和有关标准

 C.对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资料的真伪进行查验  D.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33.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下列哪些人员()。A.保险经纪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 B.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C.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D.保险经纪公司部门负责人

34.保险经纪机构在特殊情况下任命临时负责人的,应当自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最长不超过()个月。

 A.1  B.2  C.3  D.4

35.受到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年内不得担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36.《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代理费用,应当通过()。

 A.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向代理商业银行一级分支机构或至少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转账支付

 B.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向地方性商业银行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统一转账支付

 C.保险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向地方性商业银行总部或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转账支付

 D.其他方式

37.保险监管人员根据保险公司上报的各种报告、报表和文件,检查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这种方法属于()。

A.抽样检查 B.非现场检查 C.例行检查 D.现场检查 38.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

 A.100万元 B.200万元 C.300万元 D.500万元

39.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能经营下列哪项保险代理业务?()

A.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B.代理收取保险费

C.代理核保 D.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40.保险代理、经纪公司通过互联网站开展保险业务的,应当自业务开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向()报告。

A.保险公司 B.中国保监会 C.保监局 D.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41.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开展保险公估业务的行为,由()承担责任。 A.保险公司B.所属保险公估机构  C.公估从业人员 D.被保险人

42.保险公估人地位的独立性表现为与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上是相互独立的。

 A.立场上 B.政治上 C.合同上 D.经济上

43.保险公估活动的()就是在进行保险公估业务时,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不能凭借主观臆测妄自得出公估结论。

 A.独立性原则 B.合作性原则  C.科学性原则 D.客观性原则

4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 A.60;36;12  B.80;60;12  C.80;36;12  D.120;60;30

45.《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保人还应当进行()。

 A.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B.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 C.职业风险状况调查 D.以上都对

46.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应当()缴存。 A.按实际资本的5%  B.按固定资本的5%  C.按注册资本的5%  D.按注册资本的10% 47.保险代理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A.2  B.3  C.5  D.长期有效

48.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不能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A.查封或者冻结存款 B.现场检查 C.询问相关单位和个人 D.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和资料

49.保险经纪公司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

 A.10  B.20  C.30  D.40

50.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的()内报送专报。

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51.《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保持合作关系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单一商业银行代理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

 A.半年 B.一年 C.三年 D.五年

52.保险公估公司不能采取下列哪种组织形式()。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 C.合伙企业 D.个体工商户

53.保险公估人的职能是由保险公估人的()决定的。 A.本质和内容 B.种类和内容  C.名称和地位 D.地位和性质

54.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妥善保管保险合同生成的全部信息、互联网保险业务账簿、相关原始凭证和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年,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年。

 A.1;3  B.3;5  C.5;10  D.10;15

55.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能经营下列哪项保险代理业务()。

A.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B.代理收取保险费

C.代理核保D.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56.保险公估公司以《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规定的注册资本或出资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家分支机构。

 A.1  B.2  C.3  D.4

57.保险代理公司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额达到人民币()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度。

 A.1000  B.2000  C.3000  D.5000

58.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解散,在清算中发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法提出()。

A.清算申请 B.结算申请 C.破产申请 D.资产保护申请 59.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保险统计工作中知悉的(),负有保密义务。

 A.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B.个人信息

 C.市场信息 D.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60.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1000万元 B.2000万元 C.3000万元 D.5000万元 61.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调整的行为。 A.《保险法》和《合同法》 B.《保险法》和《民法》  C.《保险法》和《刑法》 D.《保险法》和代理法规 62.保险公估人可以替代保险公司独立承担()领域中的工作。 A.保险营销 B.保险理赔 C.保险展业 D.保险评价 63.开展保险业务的互联网站名称、网址变更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及注册地所在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A.3  B.5  C.10  D.15

64.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动用保证金,以下除外情形中错误的是()。 A.投保符合条件的职业责任保险 B.有良好的投资机会  C.注册资本减少 D.许可证被注销

65.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A.200万元 B.500万元 C.1000万元 D.5000万元 66.受金融监管机构警告或者罚款未逾()的人员,不得担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67.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的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是()。

 A.代理人 B.投保人 C.被保险人 D.保险人

68.保险代理机构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除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外,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 A.2;5  B.3;5  C.2;10  D.5;30

69.调查人员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合法证件和()。

 A.两;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 B.三;监督检查通知  C.四;调查通知书 D.五;调查令

70.《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立法依据是()

A.《民法通则》 B.《刑法》 C.《保险法》 D.《合同法》 71.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交强险保费全额解付或结转保险公司。

 A.4  B.5  C.10  D.15

72.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接受投标人委托代缴保险费、代领退保金。A.不得 B.可以 C.通过保险公司授权可以 D.通过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授权可以

73.保险代理、经纪公司终止某互联网站上的保险业务的,应当自决定终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及注册地所在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 A.3  B.5  C.10  D.15

74.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

 A.50万元 B.100万元 C.200万元 D.500万元

75.《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规定: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未经中国保监会书面批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债务承担()。”

A.部分责任 B.主要责任 C.连带责任 D.共同责任

76.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准予延续有效期的,应当领取新许可证。

 A.60日 B.30日 C.20日 D.10日

77.()不是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A.内控制度健全 B.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要求 C.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D.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78.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承担赔偿责任。

A.保险经纪人 B.保险人 C.由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共同 D.投保人 79.《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 B.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

C.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

D.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全面类比

80.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在相关互联网站页面的显著位置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这类信息不包括以下哪项?()

A.保险产品的承保、销售主体 B.保险费支付方式

C.保险合同承保、保全、退保、理赔办理流程及退保金、保险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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