磅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1.磅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磅房管理制度
一. 过磅房所有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原煤进厂按以下程序操作:
1. 上车检查原煤是否有翻动及加水等异样迹象,如发现问题,必须问明情况,查清原因,报告厂部领导处理。
2. 确定原煤在运输途中无异常情况后,过磅员将计量器清零,然后指挥运输车辆上磅,待车辆停放在磅中央后,方可执行过磅操作,卸车后对车皮进行过磅,双方看磅确认无误后,过磅员在过磅单上登记实收数量,计算升损,当事双方签字。
3. 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卸煤,并将车斗煤清理干净,卸货后由铲车翻动煤堆,取样员取样,检查原煤有无异常,发现异常,问明情况,查清原因,报告厂部领导处理。4. 当天进煤,当天登计台帐,整理过磅单交统计员验收。三. 对外过磅,必须先交款,再过磅:50吨以下车辆收款10元/车;50吨以上80吨以下车辆收款30元/车;80吨以上车辆不予过磅。如过磅后未收款就放行车辆,处经办人每车30元罚款。
四. 出售煤矸,先过车皮,再通知铲车装车,装车后过磅,计算实际重量,填写销售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收款。磅房根据财务收款单据回执联发车。五. 检查厂部开出车辆,是否有将厂部物资私下运出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部领导处理。六. 保管好过磅有关单证,随时接受检查。
七. 确保进出厂物资过磅数量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八. 以上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将严肃查处。
耒阳市森泰丰洗煤厂
2008年4月18日
助理会计仓储管理责任制度 一、一切工作服从厂部财务管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原煤、柴油、材料、工具、用品等购进,当日购进当日验收,当日填制验收单证,当日登记台帐,当日登记各业务单位往来帐。
三、材料领用出库,及时填制出库单证,并经领用人签字后登记台帐。
四、银行付款到煤矿及往来单位购煤,必须及时登记付款金额、购煤数量及金额,每日结出余额,随时了解各往来单位动态,月终对帐。
五、原煤加工、精煤销售,每天暂估出库入帐,月终盘点对帐。
六、柴油、材料、工具、用品等必须每月月终盘点,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七、定期统计原煤、精煤、中煤购销存情况,月终编制月报表。
八、及时结算煤炭(零煤)货款、煤炭规运费,制单交财会、厂长审批,出纳付款。
九、熟悉和掌握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审核、汇总厂部日常费用,制单交财会、厂长审批,出纳付款。
耒阳市森泰丰洗煤厂
2008年5月23日
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一切工作服从厂部财务管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熟悉和掌握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认真审核各类收、付款凭证,检查凭证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数字是否计算正确,手续是否完备,确保会计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根据审核无误的合法凭证予以收、付款,并加盖“现金收讫”、“转帐收讫”、“现金付讫”、“转帐付讫”印章。及时整理原始会计凭证,确保会计凭证整齐整洁,定期分类将会计凭证汇总交会计人员作帐。
四、加强同银行联系,协调处理好同银行的关系,及时取回银行单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对帐,随时掌握资金动态。
五、及时掌握厂部车皮发运情况,及时到火车站取回铁路大货票传真到钢厂进行货款结算。
六、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并及时清理结算。
七、加强备用金管理,及时清收内部往来款项,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耒阳市森泰丰洗煤厂
2008年5月23日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各种专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其他财政、会计法规等,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会计核算体制,规范会计核算程序,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2、建立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和监督体制,分工明确,合规合理,相互协调,堵塞漏洞。
3、依照《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办法规范》规范全面会计工作,对所有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及时编制会计报表,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4、配合企业经营体制转换,运用现代化方法加强企业管理,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管理水平。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核算、申报纳税,理顺企业与税务关系,确保及时缴税、退税。
6、加强财产清查及往来结算,及时对帐、结帐,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7、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耒阳市森泰丰洗煤厂 2008年5月23日
2.磅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关键词】消防行政处罚;证明责任;证据排除
相对于刑事、司法制裁中证据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明确,行政制裁中的证据制度建设显得稍微滞后,在消防法律法规层面上的关于处罚证据制度规定更难言完备。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离不开对证据的综合运用,而事实的判定要以认证过的证据做基础,处罚决定的做出更离不开证据的支持。但是,证据制度自身就像法律程序一样有其独立的价值和规则,在目前这样轻证据、甚至无合法证据就能进行消防行政处罚的环境下,提升证据制度的重要性,强调证据规则的严格性,对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明责任和证明对象
行政处罚是通过制裁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这种侵益性行政行为,潜藏着侵害相对人合法权利的危险。为防止行政权力的过度膨胀和滥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证明相对人具有違法行为的责任,而不得要求相对人自证其无违法行为,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证明责任应当由消防机构承担,消防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但同时要求,违反嫌疑人在接受消防执法人员询问时,应当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这是基于管理效能的要求对相对人权利一定程度的约束,但不能理解为对消防机构承担证明责任的否定。
消防机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承担的法定证明责任,如何才能充分、全面的履行这种责任,或者说,消防机构在每次进行行政处罚时哪些事实是必须要调查认定的?这就涉及到证明对象的确定。如果说证据是“矢”,证明对象就是“的”,只有确立了证明对象,才能有的放矢。证明对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确为该违法嫌疑人实施;其次,该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再次,必须证明实施消防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第四,要掌握违法嫌疑人是否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处罚的情形,最后,调查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上述内容是每件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证明的案件事实,每一项都不可或缺,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处罚决定都难以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
2.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据的排除和效力瑕疵
并非所有的证据都可以作为判定案件的依据,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而其他瑕疵证据在证据适用上也要受到限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消防行政处罚中应当认定为非法证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消防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是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存在一人调查取证或者应当回避而未回避人员调查取证等违反程序规定收集的证据均未非法证据。一般性违法程序要求获取的证据如果能够进行补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是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消防执法人员在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告知当事人,采用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为非法证据。三是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消防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特别是在询问证人、当事人时,不得采用胁迫、暴力、诱骗等方法获取证据,由此获得的言辞证据不是被询问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予排除。四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辨别和表达能力,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此外,根据非法获得的言词证据获得的其他证据,被称作是“毒树之果”,这些证据是否应当被排除?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明确,亟待在证据制度的完善过程中加以明确。
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主要包括:一是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是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是应当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是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是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是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因为证据本身特点,不能全面、清楚的证明案情的主要事实,因此必须在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基础上,作为定案的依据之一。
3.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消防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方式和程序规定欠缺。尽管可以依据《规定》,但内容并不完全适用消防行政处罚,如对检测报告等证据没有明确规定。还有些规定与消防取证并无直接关系,依照执行意义并不突出,如该规定第50条规定,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这些内容不属于消防行政处罚应当查明的事实和情节,询问了解这些情况完全与案件无关,可以不予调查。此外,对于违法嫌疑人一律进行传唤,采用“一刀切”,并非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规定的更加实用一些。
3.2消防执法人员收集证据不全面、不及时,办理案件证据单一,对重要的事实往往仅凭“孤证”证明,缺乏证据的相互印证。一旦证据存在瑕疵,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弥补,造成事实的无法认定,这些不足放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会被放大,成为导致案件被撤销或者认定为违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涉及裁量的情节,认定依据或许仅仅是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检查记录,没有其他的证据佐证,证据的客观性不足,极易出现纰漏。
3.3缺乏对证据制度和规则的系统掌握和运用。非法证据不予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成为定案依据。不懂得证据与证据之间效力的差异,甚至部分执法人员为了考核等目的,擅自对部分有瑕疵的证据进行修改或者改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尽快制定消防执法的程序规定,特别要建立适合消防执法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证据制度和适用规则;二是要确立消防行政处罚中证据的重要地位,突出证据制度作为执法程序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执法质量监督,对违法证据规则进行的消防处罚要坚决纠正,并强化对执法人员执法质量考核的责任追查。
行政处罚除了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外,还是违法者承担的制裁性法律责任形式。[1]消防行政处罚鲜明地体现出执法者与违法行为人的“对立”地位,为保障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能够真正让其接受和认可处罚,必须用证据“说话”,用事实“说话”,不可进行不讲证据的“软暴力”执法,否则,极易导致双方的对立和冲突的发生。依法收集、正确适用证据不仅是正确做出消防行政处罚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维护执法秩序和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马怀德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213.
3.磅房管理制度 篇三
磅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综合加工厂及其它相关单位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磅房工作的真实、可靠和准确,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磅房工作人员由总公司指派,直接对总公司负责。磅房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二、磅房工作人员在接到任务指令后,即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产品、半成品的加工,并对进出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进行过磅,对未过磅的车辆有权拒绝其出入厂;所有进场材料未过磅者,一律不得入帐,出场材料一经发现未过磅者,以一当十处罚,并视情况对磅房值班人员作相应的处理。
三、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出入厂材料品种、数量及去向、来源的登记,保证各类单证齐全,数字准确。
四、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出入厂材料的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5日报至工程监理中心,由监理中心核对校准后,上报总公司相关领导及有关部室。
五、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磅旁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磅称计量可能出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总公司进行校准。
六、磅房工作人员要爱护磅房中的劳动用具,保护磅房的干净整洁。无关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进入磅房。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请 示
总公司:
监理中心东武匠磅房的电子汽车衡西侧压板、挡泥条已损坏且南北两侧已生锈,磅下通风不好。为了能使汽车衡灵敏、准确,确保计量准确,现需对西侧压板进行更换;南北两侧需对其进行刷油漆防护。为了磅下能使传杆器寿命延长,灵敏度增高、保证其准确率,需对其进行彻底清理。
另外办公桌、椅已损坏,急需更换。妥否,请批示!
监理中心东武匠磅房 2007年5月8日
晋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磅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市政总公司下属相关单位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磅房工作的真实、可靠和准确,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磅房工作人员由总公司指派,直接对总公司负责。磅房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二、磅房工作人员在接到任务指令后,即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产品、半成品的加工,并对进出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进行过磅,对未过磅的车辆有权拒绝其出入厂;所有进场材料未过磅者,一律不得入帐,出场材料一经发现未过磅者,以一当十处置,并视情况对磅房值班人员作相应的处理。
三、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出入厂材料品种、数量及去向、来源的登记,保证各类单证齐全,数字准确。对于任何材料进出场的业务手续,任何人不准代签他人的名字,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最低100元)如牵连他人,由当班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出入厂材料的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5日报至工程监理中心,由监理中心核对校准后,上报总公司相关领导及有关部室。
五、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磅旁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磅称计量可能出现问题时,有义务报告总公司进行校准。
六、磅房工作人员要爱护磅房中的劳动用具,保护磅房的干净整洁。无关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进入磅房。
七、本制度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4.煤场磅房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保障磅房工作的真实、可靠和准确,做到公平合理计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磅房工作人员由公司指派,直接对公司负责。磅房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
二、过磅车辆依次排队,严格按指定位置要求停稳过磅,如磅上有车,后一辆车必须在前一辆车下磅5秒钟后方能上磅。
三、过磅后车辆严禁停放在磅上或两边通道,应迅速离开磅房区,不得阻碍磅房正常通行。
四、过磅时驾驶室严禁坐人(包括司机)。
五、前来过磅车辆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做好当日物资出入统计工作,并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六、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到磅称上下及周边的卫生、积雪上午、下午各清扫一次,如发现未执行上述规定的,一次扣发当班人员工资100元。
七、磅房工作人员要做好磅房中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磅称计量可能出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进行校准,做到计量准确,公平合理。
八、磅房管理人员必须严遵守公司规定,不准有虚开磅单、人情收费等违规和作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严肃处理。
九、磅房工作人员要爱护磅房中的劳动用具,保持磅房的干净整洁。坚守岗位,认真计量,司磅员不得中途串岗、溜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无关人员,擅自进入磅房,保持工服整洁,说话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十、磅房工作人员对进出场的货物必须进行过磅,一经发现未过磅者,以一当十处罚,视情况对磅房值班人员作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十一、对进场车辆问清是否存车、入库、过磅,及时联系门卫更值人员引导车辆停在指定位置,认真登记,严格实行一车一票一证制度。
十二、对进场车辆需开据存车费收据或出门证时,票据要填写清楚、字迹工整、内容准确无误,不允许漏填或少填。
十三、对离场的车辆要认真核对存车押金票据,确保准确无误,避免漏收和少收现象发生。
十四、磅房收费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早晚两次将票据与现金上交财务,做到票款相符,不得挪用公款,少收不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五、严格遵守现金和票据管理制度,对所交的票据存根妥善保管备查,临时脱离岗位时,一定保管好现金和票据,不得遗失损坏。
5.磅房规章制度 篇五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司磅员工作态度必须端正,工作细心、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更不能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三、严把计量关,做到手勤、眼勤。车辆过皮重、毛重时要仔细检查,坚决消缺堵漏;计量的数字准确、清晰,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四、及时规整单据,不错、不漏、不遗失,保持整洁。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任何生产数据。
五、爱护磅房设备,做好磅房“三防”工作:防火(离开磅房应切断所有电源);防盗(关、锁好门窗);防雷(雷雨天气关掉电源)。加强室内外及磅秤的卫生管理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处理。
六、坚守岗位,司磅员不得中途串岗、溜岗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让闲杂人等进入磅房。
七、保管好现金,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自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收入的现金与客户当面点清,事后若出现假币等现象,责任人负全责。
八、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九、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完成公司和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若遇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相关领导和部门。
十、以上若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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