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防设施检查(共2篇)
1.库房安防设施检查 篇一
储运销售分公司
安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分公司安防设施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分公司安防设施是指各油库(大队)对生产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红外线周界报警、红外线报警)、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安防设施负责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 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安防系统监督部门,具体负责:
(一)确定火灾安防监控范围,对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点位进行核实。
(二)监督各使用单位日常管理,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 安防设施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所属安防监控系统采购后的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依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
第六条 生产运行部负责:
(一)确定生产岗位安防监控范围,对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点位进行核实。
(二)协调相关厂家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安防设施硬件问题和故障予以及时解决。
第七条 信息中心负责配合分公司各职能部室编写安防监控系统技术方案,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软件维护。
第八条 保卫大队负责:
(一)确定周界报警安防监控范围,对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点位进行核实。
(二)对各单位财务办公室、材料库的红外线报警系统监督管理,保证与110及时联动。
第九条 油库(大队)负责:
(一)设置小队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安防设施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二)制定对所辖安防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三)对小队汇报的相关问题及时解决,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分公司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协调解决。
(四)负责办公楼及小队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安防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安防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条 基层站队职责:
(一)做好安防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二)站库小队班组对所属所有安防设施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须在日常巡回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中体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及时上报,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 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安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保存备查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天。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
第十三条 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第十四条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允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拔操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设施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第十五条 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第十六条 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人员加强所辖区域内的安全巡检,事后做好纪录。
第十七条 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定期用刷子对主板、接插件、机箱及机箱风扇等进行除尘。
第十八条 安防监控设备缺陷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专管员无法处理的,上报分公司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协调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九条 安防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若启动不成功,应通知专管员处理。
第二十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异常发热、发出异味、有异常噪声、监控图像发生异常以及其他无法处理的工作异常情况。
第四章 图像信息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证明及用途,由专管员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第二十三条 对涉及分公司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四条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专管员每日对所辖监控系统主机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反应,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盗窃、毁坏安防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5-20分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利用监控电脑进行网上聊天、收发电子邮件、玩游戏等娱乐活动的个人,视情节给予5-20分的考核。
第二十八条未经分公司许可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与系统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或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的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5-20分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随意调整摄像头位置、无故中断各视频点监控、故意设置障碍(如遮挡摄像镜头等)、删改或破坏视频监控原始资料等影响正常监控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2-10分的考核。
第三十条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监控信息,泄露安全秘密,或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5-20分的考核。
第三十一条使用部门没有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使视频图像模糊不清,影响正常视频查询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2-10分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安防监控系统损坏24小时内,使用部门没有将损坏情况上报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2-10分的考核。
第三十三条没有按时巡查安防设备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2-10分的考核。
第三十四条安防系统长期运行良好状态,使用设备故障率小,维护及时有效,将给予5-20分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中的考核分数依据《储运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1分等于100元。
第三十六条质量安全环保部制订本规定并负责修订解释。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1
储运销售分公司 年12月15日
2.库房安防设施检查 篇二
新春将至,为落实公司节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排,确保物资保障工作稳定运行,2月3日,物资装备科对物资管理中心所属各库房进行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用电设施的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首先确保库房用电线路以及门窗安全有效,第二检查各库房消防器材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灭火器等是否摆放到位,第三检查库房物资是否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帐、卡、物相符,强调了保证库房现场卫生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有序,最后检查人员强调了节日期间库房防火工作,库房管理人员明确表态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定期做好库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