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2024-10-06

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8篇)

1.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篇一

苏州工业园区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编制依据.......................................................................................4

三、组织机构.......................................................................................4

四、环保概念.......................................................................................4

五、落实措施.......................................................................................4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5

七、现场管理措施...............................................................................8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为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工程南起苏虹路交叉口,上跨园区综合保税区西区、娄江及G312,止于沪宁铁路南侧。本标段工程内容包含:星塘街主线高架桥344.55m,NW匝道桥631.024m、WN匝道桥281.47m,RFW人非桥689.64m,RFE人非桥655.51m,G312人非辅道S线599.634m,G312南半幅拓宽(含地面桥加宽)1275.6m,G312北半幅拓宽(GK9+724.684以东部分)322.116m,驳岸恢复工程及排水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2.1根据相关《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 2.2《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3《苏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相关手册、图集。

三、组织机构

3.1项目部成立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振忠

副组长:吴劭、王建云、许明博、陈石、张浩

组 员:李明、陈倩、郑嘉铭、杨世荣、田慈善、吴建东、陈忠华 3.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保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五、落实措施

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6.1围挡扬尘措施

现场周边围挡:现场周边按着用地红线设置围挡,高度2.5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场地围挡按呼和浩特市安全文明相关规定要求砌砖墙完成。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6.2扬尘的产生

(1)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及时清洗车辆上的泥土,防止泥土外带。

(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处理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利用吸尘器清干净。

6.3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方法及措施

(1)南大门口设置洗车池,车辆出入现场保证100%清洗。施工现场道路必须100%硬化,坚实、平坦、清洁、畅通,凡能进入大型运输车辆的工地,在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备,废水流至三级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后可重复利用,也可用于喷洒路面,使路面不起灰尘。

(2)土方、渣土车辆有专人用苫布密封,100%覆盖,以防止遗洒车辆运输防尘:保证运土车、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大型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状况完好,表面清洁。散装货箱带有可开启式翻盖,装料至盖底为止,限制超载。挖土期间,在车辆出门前,设置专人用喷水枪清洗泥土车轮胎;现场两条施工马道采用鹅卵石及混凝土渣进行硬化处理,用于振落轮胎上的泥土,防止车辆带土和扬尘。

(3)施工现场砼浇筑,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因各种原因必须在搅拌的,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设置临时围挡,防止粉尘飞扬。

6.4材料堆放、储运引起的扬尘控制方法及措施

(1)对粉尘性松散材料,在转运过程中100%覆盖,作业人员戴防尘口罩,搬运时禁止野蛮作业,造成粉尘污染。

(2)回填土进场后,临时用密目网或者苫布进行覆盖,控制一次进场量,边用边进,减少散发面积;用完后清扫干净;运土坡道要注意覆盖,防止扬尘

(3)对砂、灰料堆场,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在规定的场所,按气候环境变化采取加盖措施,防止风引起扬尘。

(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颗粒物、粉状物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要防止遗洒、飞扬。

6.5对作业活动的扬尘控制方法及措施

(1)工人清理建筑垃圾时,首先必须将较大部分装袋,然后洒水,防止扬尘,清扫人员戴防尘口罩。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设专门的垃圾存放棚内,以免产生扬尘,同时根据垃圾数量随时清运出施工现场,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运垃圾的专用车每次装完后,用苫布盖好,避免途中遗洒和运輸过程中造成扬尘,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2)利用吸尘器清理:结构施工期间,对模板内的木屑、废渣的清理采用大型吸尘器吸尘,防止灰尘的扩散,避免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

(3)拆除过程中,要做到拆除下来的东西不能乱抛乱扔,统一由一个出口转运,采取袋装转运,防止拆除下来的物件撞击引起扬尘。

(4)对于车辆运输的地方易引起扬尘的场地,首先设限速区,然后派专人在施工道路上定时洒水清扫。

(5)五级风以上不得进行土方施工,砂、灰料的筛分,在大风的气候条件下不得作业。回填工程时运土车辆在出施工现场时,马路上铺设草垫,用于清扫轮胎上外带土块。现场车辆行驶的过程中进行洒水压尘。每天收车后,派专人清扫马路,并适量洒水压尘,达到环卫要求。

6.6废气控制方法及措施

(1)使用电、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不准随意焚烧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

(2).禁止焚烧沥青、油毡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严禁用废油棉纱作引燃品,禁止烧刨花、木材余料等。(3)钢筋接头:大直径钢筋采用直螺纹机械连接,减少焊接产生废气对大气的污染;大口径管道采用沟槽连接技术,避免焊接释放的废气体对环境的污染。

(4)凡使用柴油、汽油的机动机械(车辆),必须使用无铅汽油和优质柴油做燃料,以减少对大气污染项目部自用车辆均要为排放达标车辆;所有机械设备由专业公司负责提供,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5)在厕所附近设置砖砌化粪池,污水均排入化粪池,清洁车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抽水处理,防止时间过长所引起的大气污染。

七、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设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使施工现场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最小化。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对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禁止焚烧垃圾。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覆盖,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2.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篇二

1 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促进作用

1.1 强化大气质量监测

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把PM2.5和O3新增为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的常规指标, 加严了PM10和NO2的浓度限值。同时, 提出提高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要求[2]。2012年至2014年, 环保部组织分三个阶段完成了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2014年1月1日起, 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扩大至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在内的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884个监测点位;截至2014年底,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提前一年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目标, 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

1.2 深化污染来源解析

在90年代以前, 煤炭消耗和重工业生产占主要地位, 污染类型为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悬浮物 (TSP) 和二氧化硫 (SO2) 的烟煤型。90年代后, 城镇化建设造成了严重的细颗粒物 (PM2.5) 和悬浮物 (TSP) 等的污染, 从而形成酸雨微臣型大气污染。21世纪后, 城市汽车数量增多, 使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污染更加严重, 汽车尾气变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当前, 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中PM2.5的公众关注度最高, 其主要来源有两大类[3]:一类是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以及地面扬尘等一次生成的PM2.5;另一类是大气环境中的SO2、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在阳光照射下通过化学反应二次生成PM2.5, 通常后者的含量会超过前者。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修改促使在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面, 对机动车污染控制、酸雨和二氧化硫的研究被加入国家科技项目, 给污染整治政策制定与专项实施立下科学基础。在科学方面的研究, 给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带来了技术方面的保障, 在某些城市展开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综合试点又给更大区域内的联合行动增加了实践经验。这几个方面同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规划方案的出台和完善, 加快更加成熟完善的综合防治阶段的到来。

1.3 推动区域大气质量管理

现如今已形成跨区域、多中心、广覆盖的复合型城市大气污染, 并不断加重和蔓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 要求全面推进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地方环保和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机制, 规范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 建立首席预报员和专家回应制度, 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逐级响应机制[4]。雾霾型综合大气污染问题成为关乎民生健康、社会发展和经济走向, 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政策前沿问题。在城市大气污染跨区域治理的科学探索和联合试点的基础上, 必须推进大气污染区域控制工作、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综合防治污染水平。大气环境新标准推动建立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利用监测、模拟以及卫星、航测、遥感等新技术分析重点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的总体变化趋势及其相互影响;这就意味着,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模式发生改变, 将由过去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 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

2 结语

现在, 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保护环境无疑是场重头戏。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的大背景下,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必将迈出新步伐。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大气监管、治理的首要依据, 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大气质量检测、污染来源解析、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和信息公开等角度论述新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促进作用。在日益严重的城市大气污染情况中, 随着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出台, 我国防治大气污染的政策体系经过设计、试点和整合, 变得更加科学完整、切实可行。

摘要:随著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的转变, 大气环境质量逐渐恶化。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的出台从量化和指标角度增加了对大气质量的控、监测制力度。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强化大气质量监测、深化污染来源解析、推动大气质量管理、健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使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更加科学完整、切实有效。

关键词:大气环境质量新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区域大气质量管理,信息公开

参考文献

[1]郝吉明.穿越风雨, 任重道远--大气污染防治40年回顾与展望[J].环境保护, 2013 (41) :28-31.

3.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篇三

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街道S05-06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大气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

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06 月 18 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街道S05-06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工程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1173号 建设单位:上海市广厦莘松莲旭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安徽工程勘察院

拟建建(构)筑物概况: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街道S05-06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1359.10㎡,总建筑面积39245.36㎡,共266户住宅。地下建筑面积为9741.34㎡,地下两层,用做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房等。其中地下汽车车库建筑面积8441.00㎡,其他住宅地下部分均为自行车车库,建筑面积1300.34㎡。主体由2栋18/24层高层;1栋6层的多层建筑物组成,±0.000相对于黄海高程为5.20m。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为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本工程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三类、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

二、编制依据

1、根据沪建安(2018)151号文

2、《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3、(上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4、《上海市市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5、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相关手册、图集;

三、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方明 副组长:谈慧

组 员:金琦、华火明、刘胜、乔悦玮、顾晓辛、凌云山、张紫春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大气污染概念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五、落实措施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砂石、灰土、灰膏、建筑垃圾、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1、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上海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 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2、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六、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控制方法及措施(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樱花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确保不扬起尘土。

(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 4 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倒。

在场地堆放作回填时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目网及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的密目网及逆行那个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试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土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6)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混凝土、砂浆拌制操作间四周应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商品砂浆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积极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逐步淘汰现场砂石料堆放和搅拌机现场搅拌。

(7)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设置封闭的目的建立落实责任制,制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机械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间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5 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在清理,并装袋运至制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理。

(8)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生活区域场地的适合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以保持路面的湿润。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率,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分类装袋后及时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运输车辆尘土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池到达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进行定期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0)线槽、石材切割加工的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的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的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1)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科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口、内天井、阳台边、窗口处凌空抛洒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 6 染。

(12)生活垃圾应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或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3)楼层垃圾

楼层垃圾及时清理集中起来,用小车从人货电梯运出或用料斗集中用塔吊吊出,清理时如有灰尘,要及时洒水湿润,禁止从楼层上将垃圾直接倒下来。

(14)场内材料堆放、运输防尘控制

在材料堆放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有水泥、砂、石、砖、模板等,若建材暂不用应进行覆盖。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扬尘,砂、石、砖等可洒水湿润。对于不宜接触水的,如水泥等应封闭运输,确保不扬尘。

七、现场管理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使施工现场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最少化。应建立环保管理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对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成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相应有效的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监控。

3、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花、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4、土方开发期间,所有开挖机械和运输机械操作时间控制在早6:00至晚22:00(如必须夜间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运行),土方运输车辆出场前,车斗必须覆盖,同时将土方拍实,并派专人清 7 理车辆槽帮和车轮上的散土,避免行驶过程中道路遗洒。运土沿途还需派专人对道路遗洒土方及时清理干净。

5、冲洗土方车辆、混凝土泵和罐车之污水,通过排水沟排到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并经常清掏池内沉淀物。

6、现场临时食堂及职工食堂均采用液化石油气装置,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以防止大气污染。

7、职工生活区内食堂设简易隔油池,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职工厕所设专人打扫,并注意排污。

8、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现场所有强噪声机具均避免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应采用低频振捣棒,最大限度降低噪声,结构施工阶段昼间控制在70分贝以下,晚间控制在55分贝以下,并经常进行噪声监测。木工电锯、电刨搭设封闭式木工房,尽量远离居民区,机具运行将门窗以盖布封闭,最大限度减少扰民。

9、施工作业面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垃圾站内施工垃圾及时分拣并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积。现场内施工道路及现场周围道路视天气情况,派专人定时或不定时洒水降尘,洒水采用专门洒水车或手推车改装而成。

4.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简称《大气十条》和《实施细则》),指导能源行业承担源头治理和清洁能源保障供应的责任,特制定《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期完成”的原则,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着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推动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显著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 响,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国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达到7%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

中期目标: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9%以上,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全国范围内供应国 V标准车用汽柴油。逐步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山东省接受外输电比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远期目标: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取得明显成效,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转变不断深入,以较低的能源增速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形成清洁、高效、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治理重点污染源

(三)加大火电、石化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

任务:采用先进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实施在役机组综合升级改造;提高石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管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加强运行监管。

目标: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火电、石化企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措施:继续完善“上大压小”措施。重点做好东北、华北地区小火电淘汰工作,争取2014年关停200万千瓦。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所有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现有燃煤机组进行除尘升级改造,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所有石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全面推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挥发 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燃煤锅炉现有除尘设施实施升级改造;火电、石化企业和燃煤锅炉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 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排放不达标的火电机组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网企业不得调度其发电。

2014年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完成石化行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2017年 底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现有炼化企业的燃煤设施,基本完成天然气替代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 域基本完成炼化企业燃煤设施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 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范围内,除列入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的项目外,不再安排新的炼油项目。

(四)加强分散燃煤治理

任务:全面推进民用清洁燃煤供应和燃煤设施清洁改造,逐步减少京津冀地区民用散煤利用量。

目标: 2017年底前,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清洁煤供应网络,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措施:建设区域煤炭优质化配送中心。根据区域煤炭资源特点和煤炭用户对煤炭的质量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全密闭煤炭优质化加工和配送中心,通过选煤、配煤、型 煤、低阶煤提质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化加工技术,提高、优化煤炭质量,逐步形成分区域优质化清洁化供应煤炭产品的布局。

制定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加快制定优质散煤、低排放型煤等民用煤炭产品质量的地方标准,对硫分、灰分、挥发分、排放指标等进行更严格的限制,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推行优质洁净、低排放煤炭产品的替代机制,全面取消劣质散煤的销售和使用。

强化煤炭产品质量监管。煤炭经营企业必须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标识,无标识的煤炭产品不能销售和使用。质量监督部门对煤炭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煤炭生产、加工、经营等企业必须生产和出售符合标准的煤炭产品。

加强对煤炭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环保监督。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全密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加快运煤列车及装卸设施的全封闭改造,减少运输过 程中的原煤损耗和煤尘污染。在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严查劣质煤销售和使用,加强对煤炭加工、存储地环保设施的执法检 查。建立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煤炭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实现动态监管。

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制定先进民用炉具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对先进炉具消费者实行补贴,调动购买和使用先进炉具的积极性,提高民用燃煤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三、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五)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

任务:适应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的前提下,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推行“一挂双控”(与经济增长挂钩,能源消费 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双控制)措施。做好能源统计与预测预警,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

目标: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保障体系和社会氛围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比例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措施:按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各地区分解目标的落实工作,有序推进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能源统计普查,加快建设重点用能单 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能源消费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各地区和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煤炭消费和用电量等指标。总结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经验,适时启动能源需求侧管理试点。

2015年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10个地级市启动能源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能源需求侧管理试点。

(六)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任务:结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制定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压减无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分散或直接燃煤,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目标: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净削减煤炭消费量分别为1300万吨、1000万吨、4000万吨和2000万吨。

措施:提高燃煤锅炉、窑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整治无污染物治理设施和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窑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工程建 设,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聚集区,通过集中建设热 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天津市、河北 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有燃煤锅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东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 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 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到2017年底,天津市燃煤机组装机容量控制在1400万千瓦以 内,河北省全部淘汰10万千瓦以下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启动淘汰20万千瓦以下的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

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

(七)加大向重点区域送电规模

任务:在具备水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的煤炭富集地区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加大向重点区域送电规模,缓解人口稠密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压力。

目标:到2015年底,向京津冀鲁地区新增送电规模200万千瓦。到2017年底,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域新增送电规模6800万千瓦,其中京津冀鲁地区4100万千瓦,长三角地区2200万千瓦,珠三角地区500万千瓦。

措施:在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按照最先进的节能环保标准,建设大型燃煤电站(群)。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推进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基地建设。

采用安全、高效、经济先进输电技术,推进鄂尔多斯盆地、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东地区以及西南能源基地向华东和广东省的输电通道建设,规划建设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等12条电力外输通道,进一步扩大北电南送、西电东送规模。

华 北电网部分,重点建设蒙西至天津南、内蒙古锡盟经北京、天津至山东、陕北榆横至山东、内蒙古上海庙至山东输电通道,加强华北地区500千伏电网网架,扩大 山西、陕西送电京津唐能力,进行绥中电厂改接;华东电网部分,重点建设安徽淮南经江苏至上海、宁夏宁东至浙江、内蒙古锡盟至江苏泰州和山西晋东至江苏输电 通道;南方电网部分,重点建设滇西北至广东输电通道。

(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

任务:督促炼油企业升级改造,拓展煤制油、生物燃料等新的清洁油品来源,加快推进清洁油品供应,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目标: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措施:制定出台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国内已有炼厂升级改造,根据市场需求加快新项目建设,理顺成品油价格,确保按时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 油。加强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对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进行全过程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拓展新的成品油来源,发挥煤制油和生物燃料超低硫的优势,推进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长治等煤炭液化项目以及浙江舟山、江苏镇江、广东湛江等生物燃料项目建设,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供优于国V标准的清洁油品。

2015年底前,燕山、天津、大港石化等炼厂完成升级改造,华北石化完成改扩建,向京津冀地区供应国V标准汽柴油2300万吨以上;高桥、上海、大连、金 陵石化完成升级改造,镇海、扬子等炼厂完成改扩建,向长三角地区供应国V标准汽柴油4100万吨以上;广州、惠州、茂名等炼厂完成升级改造,同时加快湛 江、揭阳以及惠州二期等炼油项目建设,向珠三角地区供应国V标准汽柴油2200万吨以上。加快河北曹妃甸,洛阳石化、荆门石化以及克拉玛依石化改扩建等炼 油项目建设,以满足清洁油品消费增长需要,2017年底,全国范围内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

(九)增加天然气供应

任务:增加常规天然气生产,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推进煤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加快主干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储气和城市调峰 设施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民用气、供暖用气和民用、采暖的“煤改气”,有序推进替代工业、商业用途的燃煤锅炉、自备电站用煤。

目标:2015年,全国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2500亿立方米。2017年,全国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3300亿立方米。

措施:着力增强气源保障能力。提高塔里木、鄂尔多斯、四川盆地等主产区产量,加快开发海上天然气;突破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规模开采利用技术装备瓶 颈,在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水资源有保障的前提下,推进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积极引进天然气资源。到2015年,国内常规气(含致密 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进口管道气供应能力分别达到1385亿、65亿、100亿、90亿和450亿立方米,长期LNG合同进口达到2500万 吨;到2017年,国内常规气(含致密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和进口管道气供应能力分别达到1650亿、100亿、170亿、320亿和650亿立 方米,长期LNG合同进口达到3400万吨。

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建设陕京四线、蒙西煤制气管道、永清-泰州联络线、青宁管道等干支线管网以及唐山、天津、青岛等3个LNG接收站。建成中亚C线、D线 及西气东输三、四、五线等主干管道,将进口中亚天然气和新疆、青海等增产天然气输送至长三角和东南沿海地区;通过中缅天然气管道逐步扩大缅甸天然气进口,供应西南地区;建设新疆煤制气管道,将西部煤制气输往华中、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十二五”期间,全国新增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

完善京津冀鲁、东北等地区的现有储气库,新建适当规模的地下储气库。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建设以LNG储罐为主,地下储气库和中小储罐为辅的调峰系统。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和企业积极性,采用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储气能力建设。

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合理、高效用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用,有序推进“煤改气”项目建设,优先加快实施保民生、保重点的民用煤改气项目。鼓 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在气源落实的情况下,循序渐进替代分散燃煤。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强燃气发电项目管理,在气源落实的前提 下,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

(十)安全高效推进核电建设

任务:贯彻落实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推进核电建设。

目标: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力争2017年底运行核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2800亿千瓦时。

措施: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最高安全要求建设核电项目。加大在建核电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建设质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建成红沿河2-4号、宁德2-4号、福清1-4号、阳江1-4号、方家山1-2号、三门1-2号、海阳1-2号、台山1-2号、昌江1-2号、防城港1-2号等项目。新建项目 从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择优选取,近期重点安排在靠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电力负荷中心的区域。

(十一)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

任务: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有序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开发利用;提高机组利用效率,优先调度新能源电力,减少弃电。

目标:2015年,全国水、风、光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9、1.0和0.35亿千瓦,生物质能利用规模5000万吨标煤;2017年,水、风、光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3、1.5和0.7亿千瓦,生物质能利用规模7000万吨标煤。

措施:建设金沙江、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和雅鲁藏布江中游等重点流域水电基地,西部地区水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对中东部地区水能资源实施扩机增容和升级改造,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

有序推进甘肃、内蒙古、新疆、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江苏等风电基地建设,同步推进配套电网建设,解决弃风限电问题,大力推动内陆分散式风电开发。促 进内蒙古、山西、河北等地风电在京津唐电网的消纳,京津唐电网风电上网电量所占比重2015年提高到10%,2017年提高到15%。

积极扩大国内光伏发电应用,优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电力需求大、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稳步推进青海、新疆、甘肃等太 阳能资源丰富、荒漠化土地闲置的西部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到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光伏电站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促进生物质发电调整转型,重点推动生物质热电联产、醇电联产综合利用,加快生物质能供热应用,继续推动非粮燃料乙醇试点、生物柴油和航空涡轮生物燃料产业 化示范。2017年,实现生物质发电装机110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产能达到500万吨;生物沼气利用量达到220亿立方米;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利用量 超过1500万吨。

积极推广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重点在京津冀鲁等建筑利用条件优越、建筑用能需求旺盛的地区推广地温能供暖和制冷应用。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的梯级利用,大 力推广“政府主导、政企合作、技术进步、环境友好、造福百姓”的雄县模式,建立中深层地热能供暖与发电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模式。到2015年,全国地热 供暖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标准煤。

督促电网企业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按照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的原则,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在更大范围内消化可再生能源。完善调峰调频备用补偿政策,推进大用户直供电,鼓励就地消纳清洁能源,缓解弃风、弃水突出矛盾,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

五、转变能源发展方式

(十二)推动煤炭高效清洁转化

任务:加强煤炭质量管理,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升级示范,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

目标: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煤制气产量达到320亿立方米、煤制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综合能效达到50%左右。

措施:鼓励在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大中型煤矿配套建设选煤厂,提高煤炭洗选率。完善煤炭产品质量和利用技术装备标准,制定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和异地利用,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提高炼焦精煤、高炉喷吹用煤产品质量和利用效率。

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高标准、高水平发展。坚持“示范先行”,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自主技术,加强不同技 术间的耦合集成,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坚持科学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鄂尔多斯盆地煤制清洁燃料基地、蒙东褐煤加工 转化基地以及新疆煤制气基地,增强我国清洁燃料保障能力。

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加强天津IGCC示范项目的运行管理,推进泰州百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高效燃煤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在试验示范基 础上推广应用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加快700度超超临界高效发电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的研发,2018年前启动相关示范 电站项目建设。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

(十三)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任务:有序承接能源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转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

目标:形成较为完善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的政策体系。2017年底前,每年新增生物质能供热面积350万平方米,每年新增生物质能工业供热利用量150万吨标煤。

措施:结合资源特点和区域用能需求,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提高分散利用规模;加快在工业区和中小城镇推广应用生物质能供热,就近生产和消费,替代燃煤锅炉;探索风电就地消纳的新模式,提高风电设备利用效率,压减燃煤消耗总量。优先在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中推广生物质热电 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太阳能热利用、热泵等新型供暖方式,建设200个新能源供热城镇。

在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实施差别化的能源、价格和产业政策,在能源资源地形成成本洼地,科学有序承接电解铝、多晶硅、钢铁、冶金、建筑陶瓷等能源密 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转移,严格落实产能过剩行业宏观调控政策,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迁建,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并转化为经济优势。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选择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城市生态环保要求高、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城市,采取统一规划、规范设计的方式,积极推动各类新能源和可 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区域供电、供热、供气、交通和建筑中的应用,到2015年建成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占城市能源消费比例达到6%。

(十四)推广分布式供能方式

任务: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用电需求。

目标:2015年,力争建成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30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2017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达到30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

措施:出台分布式发电及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并网指导意见,允许分布式能源企业作为独立电力(热力)供应商向区域内供电(热、冷),鼓励各类投资者建设分布式 能源项目。2015年底前,重点在北京、天津、山东、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安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2017年底前,全国推广使用天 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计划,在江苏、浙江、河北等地选择中小城镇开展以LNG为基础的分布式能源试点。

按照“自发自用、多余上网、电网平衡”原则,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开拓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就地利用的分散式风电,完善调峰、调频、备用等系统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

(十五)加快储能技术研发应用

任务:以车用动力为重点,加快智能电网及先进储能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的研究和系统集成,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改善风电、太阳能等间歇式能源出力特性。

目标:掌握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技术,突破10兆瓦级空气储能、兆瓦级超导储能等关键技术,2015年形成为50万辆电动汽车供电的配套充电设施,2017年为更大规模的电动汽车市场提供充电基础设施保障。

措施:研究制定储能技术和政策发展路线图,开展先进储能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及示范试点,明确技术实现路径和阶段目标,从宏观政策、电价机制、技术标准、应用支持等方面保障和促进储能技术发展。以智能电网为应用方向,开展先进储能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及示范试点。加快电动汽车供充电产业链相关技术标准的研 究、制定和发布,加大充电设施等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六、健全协调管理机制

(十六)建立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

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有关地方政府及重点能源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十个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以及重点能源企业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相关领导同志担任负责人。

地方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燃煤项目煤量替代、民用天然气供应安全、天然气城市调峰设施建设、天然气需求侧管理、“煤改 气”、新能源供热、分布式能源发展、小火电淘汰以及本方案确定的其它任务,加强火电厂、石化企业、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及成品油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协助相关 能源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的用地、用水等配套条件。

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负责落实油品质量升级、天然气保供增供、石化污染物治理等任务。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等企业负责落实小 火电淘汰,火电污染物治理等任务,推进西部富煤地区外送电基地建设。中核、中广核、中电投等企业负责推进东部沿海地区核电项目建设。国网、南网等电网企业 负责加快输电通道建设,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无歧视接入分布式能源,配合做好大用户直供、输配分开等改革试点工作。

(十七)制定分省区能源保障方案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于2014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行政区域能源保障方案,与国家能源局衔接后,适时发布。

(十八)完善工作制度

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于每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末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相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每月至少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及时反映最新进展、主要成果、重大问题、重要经验等内容。

国家能源局与相关能源企业就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签订任务书,并实行目标管理。项目单位每季度至少向国家能源局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

(十九)加强考核监督

加强对相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优良的地方和企业,在产业布局、资金支持、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考核中存在严重问题、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将严格问责。

七、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二十)强化规划政策引导

结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推进调整能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等各项工作,加强宏观规划指导,加快煤炭深加工、炼油、电网建设、生物质 能供热等相关规划和政策的出台,严格依法做好规划环评工作,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抓紧制定并发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考核办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 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加快电网建设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生物质能供热实施 方案》等配套政策。

(二十一)加大能源科技投入

依托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先进发电、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与污染控制等重点领域的创新投入,重点支持煤炭洗选加工、煤气化、合成燃料、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先进燃烧等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十二)明确总量控制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工作的责任主体。将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各地区和高耗能行业监测预警体系。

(二十三)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以实施大用户直接购电和售电侧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调度交易机制和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优先并网,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及交易制度和新增水电跨省区交易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促进管网公平接入和公平开放。明确政府与企业油气储备及应急义务和责任。完善煤炭与煤 层气协调开发机制。推进页岩气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页岩气勘探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十四)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

开展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加大火电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力度,促进燃煤机组烟气在线监测准确、真实。环保设施未按规定投运或排放不达标 的,依法不予颁发或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加大节能发电调度、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监管力度,推进跨省区电能交易、发电权交易、大用户直供 等灵活电能交易,减少弃风、弃水、弃光。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提高管网设施运营效率,促进油气市场有序发展。开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监管。加强能 源价格监管。加强能源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能源监管统计、监测、预警及考核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五)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紧缺程度、市场供需形势以及生态环境等外部成本的能源价格体系,推进并完善峰谷电价政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执行力度,逐步扩大以能耗为基础的阶梯电价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价格机制,深化 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阶梯气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

(二十六)研究财金支持政策

5.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凉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凉州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教发〔2017〕166号)文件精神,教育师生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校园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质量,根据《凉州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古城镇古城中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学校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演讲、倡议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带进课堂,召开主题班会,撰写主题作文、周记等号召学生爱护环境,提高环保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大力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学校要安排值日小组在学校操场、校门口等空旷场地定时洒水,坚持每天三洒三扫,清扫时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随时清扫,发现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各班教室、环境卫生整天都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不留任何死角,通过洒水减少尘土污染,保护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大气污染防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鲁林

副组长:谢永才 张文虎

成 员:王泽明 陈万青 张宗宝 方 胜 杨斌斌 黄 彪 徐润军

三、学校大气污染源排查情况 我校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尘土、垃圾及教师灶产生的油烟,特别是学校操场产生的灰尘。

四、采取的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学校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国旗下演讲、倡议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带进课堂,召开主题班会,撰写主题作文、周记等号召学生爱护环境,提高环保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责任人:鲁林

完成时限:10月13日前

(二)大力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学校要安排值日小组在学校操场、校门口等空旷场地定时洒水,坚持每天三洒三扫,清扫时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随时清扫,发现垃圾及时清理,保证各班教室、环境卫生整天都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不留任何死角,通过洒水减少尘土污染,保护环境。

责任人:鲁林 完成时限:全年

(三)从严控制燃煤和油烟污染。学校要加强燃煤炉灶管理,及时改造炉灶,停用燃煤茶水炉,推行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同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对专用烟道定期清理疏通,减少煤炭使用量和油烟污染。

责任人:鲁林

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学校环境治理和宣传落实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鲁林同志为组长、教导主任谢永才同志、总务主任张文虎同志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相关教师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学校信息报送负责人为鲁林同 2 志,信息报送人员为张文虎同志,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校长是学校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学校要健全校园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同时,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和做好校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接受监督检查。学区将定期对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校长要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时接受学区领导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为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学校要高度重视进展宣传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并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制度,有进展情况填报纸质《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落实表》和《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新增内容每天12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qq群,无进展情况在群内报告。

附件1: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改落实表 附件2:学校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3:学校大气污染防治信息报送人员统计表

6.大气污染防治及对策分析 篇六

随着近些年来世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 大气污染情况也开始引起各界的注重, 而且各个国家也先后采取了系列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根据二十一世纪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部门的检查结果显示, 我国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已经占世界总数的40%, 针对这种现象,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也开始相继出台, 但是目前来看, 效果并不明显, 主要原因就自在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思路好不够具体。下面针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对策思路进行分析, 以期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提供借鉴。

2 控制污染源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心在于对大气污染源的控制上, 只有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源的排放, 才能够达到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

2.1 合理规划城乡工业结构

目前来看, 大气污染源的排放主要在于人类活动, 而污染物排放最多的人类活动就是工业发展, 事实上工业发展是保障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活动之一, 并不能够彻底避免, 因此防治大气污染活动就要从合理布局城乡的工业结构入手。首先, 城市工业园区要与生活区相协调, 工业园区应该建设在生活区的下风向, 并且两者时间要间隔绿化带;其次, 对已经存在的污染较严重的工厂要进行迁移或者改变能源结构, 进而从根本移除城市的大气污染源。

2.2 控制交通及生活污染源排放

交通及生活带来的大气污染也是主要的治理方向之一, 而且这种污染源在人类生活区难以移除, 只能通过控制与治理的方式开展。在交通污染源的控制上, 首先要控制汽车数量, 尤其是出租车这种可以掌控的车辆种类进行严格控制, 其次要制定尾气燃放指标, 对没有达到标准的车辆不允许上路。生活污染源主要就是燃料的使用上的控制, 尤其是在北方冬季使用煤炭数量较多的情况应该进行控制, 还要从根本上提高煤炭质量, 避免劣质煤出现在人类生活区。

3 加强污染治理

对已经发生的大气污染现象也不能够放任不管, 而要加强治理, 最大限度的减小大气污染带来的危害。具体的做法为:加大绿化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改革现行政府考核体系,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

3.1 加大绿化设施建设力度

绿化设施建设是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程度的有效生物措施, 因此各大城市以及工业区都应该加强绿化设施建设, 降低大气所受到污染的程度。首先在城市搞好绿化带规划, 并挑选大气净化能力比较强的植物来进行种植;其次, 对有绿化带侵占的现象进行治理, 必要的时候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制裁。

3.2 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科技的进步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希望所在, 相关部门应该予以重视。首先, 大力扶持环保科研机构的环保科研项目, 并对项目提供资金与人才保障;其次, 加强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环保科研合作, 提升我国科研实力;最后, 助力环保企业发展, 并在企业研发有关环保产业项目时, 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方式的支持。

3.3 改革现行政府考核体系,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首先, 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其次改革现行政府考核体系, 纠正唯GDP的政绩观。把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和社会进步三大类指标统筹考虑, 合理分配到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另外, 把应对重污染天气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 提高环境污染的应对能力。建议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将重污染天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及时应对大气污染问题。

3.4 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

要有效治理我国大气污染问题, 首先要真正改变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 真正做到环境优先, 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保证经济发展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进行, 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政策, 把这些政策严格执行。我国的环境保护还需要鼓励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 政府一方面要加强环境教育, 提高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另一方面鼓励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问题方面的监督作用。最后我国环境治理还需依赖国际社会的帮助, 要大力引进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设备, 同周边国家进行合作等。

4 完善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现状下,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但还不够完善, 仍需要去健全, 使该工作的开展有据可依。同时还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 从大家从根本上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全身心投入监督管理工作中。除此之外, 还需要对合理、科学的经济手段加以利用。基于大气资源有偿使用的条件下, 对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进行强化, 以此使排污许可证制度能够实现有效推行。并以有偿使用的环境容量为依据, 做好排污费用的征收工作;以治理成本为依据, 对排污费的征收价格标准加以明确, 进一步使污染制造业主体部门能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减排。

5 总结

总而言之, 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或者机构的活动, 它需要每一个人都为之而做出努力,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 也只有保护好地球的大气环境, 才能够保证人类的生存质量, 并而为人类子孙后代的不断绵延做出贡献。也相信伴随各国政府对大气治理力度的不断增大, 地球的大气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人类种族将会得到长久生存。

参考文献

[1]高广阔, 韩颖, 吴世昌.基于全过程管理的雾霾综合防治对策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 2015 (09) .

[2]高文珠.渭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变化分析与治理[J].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4 (03) .

7.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篇七

活动方案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更是刻不容缓。我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兰州市2013—2014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号召,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更好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工作职能,特制定如下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动员全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节能减排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活动目标

针对我校冬季大气污染特点,加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和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确保2013年度我校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通过我校局部的效应能为我市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而努力,为建设天蓝水碧的美丽兰州贡献力量。

三.活动主题

桃树坪小学2013年-201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兰州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措施,我校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宣传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2.健全机制,形成长效。我校要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教育工作机制,强化本校环保知识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切实提高全校师生节能减排的环保意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等传媒途径,及时宣传教育活动信息和成果,营造全体动员、和谐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社会实践及调查活动

1.组建本校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对本校内及校外周边地域进行环境保护调查,对环保状况进行初步掌握。

2.以志愿者小组为单位,重点走访了解周边大气污染及相应的防治措施、学校水电暖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

3.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总结归纳志愿者反馈的记录信息,在调查的现实基础上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二)举办环保讲座

学校邀请一些环境保护的专家学者或环保爱心人士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宣传环保理念,为全校师生讲解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三)开展节能环保小发明及小制作的征集活动

结合此次活动主题和兰州市科技创新“小小科学家”的评选项目,开展节能环保小发明、小制作征集活动。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全校师生环保意识及科学实践能力。

(四)召开主题班会

1.全校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以“防治大气污染,提高生命质量”为主题的班会。

2.班主任整合学生意见,以防治大气污染为切入点,并根据学生的反馈信息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讲解,宣传班会主题,深化学生环保意识。

(五)促进环保校本课程开发

1.学校根据此次活动的目标性,加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教育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提高各科教育的现实性。

2.学校组织一些学科(如地理、科学、通用技术等)教师参与相关内容的校本课程研发,力争形成独具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六、活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负责教师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冬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措施、有检查和有落实。

(二)落实工作,齐抓共管。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教师要联防联动,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合力,不留死角盲区。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活动能顺利高效的完成。

8.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 篇八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年6月底前。

4.~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年底达到50%,~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

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年基本实现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年达到30%,~年达到35%,~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东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搞好宣传,加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制定优惠政策,保证资金投入。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对治污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在环保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减免。对企业和个体业主自行治理或关停拆除烟囱和小污染源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治理资金落到实处。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资金由企业自筹,各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由资金要优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各金融部门对治污项目要优先给予支持。

(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区政府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按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附:

1、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职责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业名单

3、城市规划区和新老206国道两侧企业名单

4、石灰窑限期拆除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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