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2024-07-23

指导意见落实情况(9篇)

1.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一

民情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民情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地实际情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民情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反馈意见,我乡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线内,赶集日出现乱设摊点、出摊经营严重等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极大地影响了我地街道的正常秩序。为此,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交警、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以及村委会进行沟通,商讨对我地街道、农贸市场周边进行管理的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建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商家、个体经营户、摊贩、车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宣传到位、通知到位,同时及时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要求整改小组和村委会对管辖区域内的非法占道摊点,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并逐一发放相关整改通知书,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和说明劝导;街道包片领导和干部,协助各部门、村委会开展教育和说明劝导工作,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告知摊贩、车主摆放点和停放点的位臵;宣传违规占道摊点、违规停车的安全隐患和危害性,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做好宣传发动后,专项工作组对

街道、农贸市场周围的摊主、车主开展劝导行动,督促他们停止违规行为,对愿意接受疏导的引导至适合地点进行经营、停放。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在线内,赶集日出现乱设摊点、出摊经营严重等现象,原因一是受我乡地理环境制约。我地政府所在地周边街道、市场狭小,呈不规则状分布,且赶集日赶集群众较多,外地来此赶集的车辆较多,导致了赶集日商贩四处摆摊的违规情况。另外,大多数商贩特别是乡村客运司机随意停车,加之无停车线,按规定摆放、停车的意识薄弱,对他们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深也是导致违规摆摊、停车的原因。

四、整改打算

为了我地和谐,维护基本的、良好的交通秩序,我们将加大力度,纠正那些违规停放车辆的、违规摆摊经营的不文明行为:凡是违规停放车辆,将记录在案,并通知违规停放车辆的车主,明确请求不要再违规停放;并与车主签订 “文明停车承诺书”。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各个部门联系,立足于实际,共同研究,并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二是重点监管,在赶集日从数量上对流动摊点进行控制,为规范停车秩序,规范交通秩序,创建文明环境,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停放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对街道周边的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流动摊点进行定时管理,对停放、摆放的时间进行控制。四是加强整治,对于不按规定摆放的流动摊

进行取缔。五是在规定时间收摊后,环卫部门对摊点经营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除。目前,这些措施的实施已经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二

积极政策惠及城乡就业

国, 以民为本;民, 以业为生。就业是民生之本, 创业是就业之源。坚持把各类群体就业摆在重要位置,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强化就业援助, 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新格局。加大对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 加快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 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加大农民工培训和扶持力度, 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人事代理工作, 办好人才就业交流会和人才市场, 逐步完善网上人才招聘工作,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通过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充分利用技工学校以及民办职业培训等各类教育资源, 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职业教育、农民工技能培训, 形成劳动教育资源共同参与的“大培训格局”, 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继续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加大对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 重点扶持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创业;研究制定境外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办法, 探索小额贷款工作新机制、新路子,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惠民措施助推保障事业

民生保则民心顺, 民心顺则天下安。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 坚持把社保工作作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 积极完善、有序推进。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立足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深化社会保障层次,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休审批制度,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保证群众“老有所养”。三是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 实现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确保群众“病有所医”。积极探索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四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程度, 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五是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开展的基础上, 力争到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制度建设强化人事人才

人才是国之本, 业之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统领着物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人才是最活跃的生产要素, 决定着社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市人社局坚持把人事人才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集人才、聚人气、促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力度加大, 围绕引进、留住、用好、盘活人才, 加强同央企、兄弟地市人才合作与交流, 完善博士后引进机制, 鼓励科技创新, 用高层次人才支撑企业科学发展, 实现人力资源共享, 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按照“设岗从严, 入轨从宽;消化矛盾, 逐步规范”的原则, 依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 科学设置岗位, 明确岗位职责。按照濮阳市现有的用人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 力争每年定期、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的常态化和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对濮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工资套改,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自主决定绩效工资的分配。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直接认定、同行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逐步建立“聘约管理, 严格考核, 动态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制度, 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务员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有序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定期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依法履行公务员任免程序。在濮阳市公务员中弘扬“三李”精神, 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比活动, 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弘扬公务员队伍新风正气。

依法行政力促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和谐与否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志。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 创造良好和谐工作环境, 以贯彻实施劳动“三法”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为契机, 坚持严格执法,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建设和劳动普法等工作, 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懂法、守法意识, 树立“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 从根本上避免劳资纠纷等劳动争议情况的产生。二是在制度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组织农民工开展“春暖行动”, 建立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三是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作用。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增多的具体情况, 制定“劳动争议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 从规范劳动争议办理程序入手, 加大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坚持调解优先, 有效遏制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态势。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用, 努力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工作组织网络, 做到应调尽调。扎实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开通仲裁绿色通道, 提高工作效率, 高质量办结争议案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排查专项活动, 强化对劳动合同管理和监督, 集中查处一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案件, 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DIAOCHASIKAO|人事纵横·调查思考

优质服务打造靓丽“风景”

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 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及时转变服务理念, 寓管理于服务当中, 变“管字当头”为“服务为先”, 从“被动受理”转为“主动服务”, 从“群众找上门”转为“上门找群众”, 及时延伸政策, 扩展服务范围, 校正服务方向, 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一是在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立基层劳动保障站所, 就近就急地解决居民就业和社保问题, 实现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二是建立石化路办事大厅一条龙服务体系, 简化办事流程, 方便群众办理各类社保。工作人员秉承“清、诚、快”的“三字服务方针”, 清:即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要清清楚楚、了如指掌、对答如流;诚:即对前来办事的人要以诚相待, 真正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片诚心、一个满意的服务;快:即办事快、高效率, 能答复办理的, 当场给予解决, 需要请示研究的, 限时办结, 以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实践“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 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交口称赞。三是开展服务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进街道等活动, 与群众面对面, 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探索提高效能、简化程序、快捷高效的有效办法。四是以学习弘扬“三李”精神为载体, 在人社干部队伍中营造干事创业、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作风, 培养“简单、坦诚、阳光、责任、激情”的干部文化。 (此文为“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主题征文来稿。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三

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客观、全面、中肯,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必将有力地促进我省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审议意见,省检察院先后召开了党组会、院务会、全省市院检察长座谈会以及全省反贪、侦查监督等业务会议,结合之前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梳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经过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省检察院深入领会审议意见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大局作为落实审议意见的基本要求和首要任务,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着力抓了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律监督观。针对审议意见中“有的干警法律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省检察院认识到,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检察机关来说,首要任务就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必须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始终把推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有机统一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必须始终做到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相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增强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强化法律监督的目标要求。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贯彻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新要求的同时,着重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研讨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加稳妥地处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案件,更加有效地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害经济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强调把改善民生问题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责,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办好每一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强调要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要求,不断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亮点,推动检察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十七大召开后,省检察院又及时下发通知,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各地着力在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等四个方面下工夫、见成效,不断推动法律监督与时俱进。

(三)着眼大局,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省检察院着眼于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加强和改进八项工作,即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办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试点;依法办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涉检信访;全面开展法律监督说理。省委赵洪祝书记等领导对此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为增强操作性,省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根据执法实践,明确对亲友、邻里、同学、同事之间因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的案件,因生活无着而初次诈骗的案件等14类轻微犯罪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指导性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之中。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对审议意见指出的“有的监督立案重点不突出,社会效果不好;不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情况;不重视监督附加刑,对预缴罚金等违法问题监督不力;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少,抗准率低”等问题,省检察院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实体法执行与监督程序法执行并重、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增强监督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并从解决审议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人手,重点对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加大力度,提高刑事立案监督效果。一是着重提高监督案件的重刑率。进一步明确重点,着力监督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坚持依法慎重监督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及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监督撤案工作着重监督纠正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违法立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二是努力提高监督案件的成案率。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跟踪监督、备案审查、捕诉衔接、量化考核等立案监督质量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会同省公安厅对2003年以来全省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久侦未结案件的督办,对其中16件性质严重的案件由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共同挂牌督办,切实提高监督案件的结案率,降低在逃率。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落实。紧紧抓住贯彻吴仪同志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指示精神这一契机,积极配合省整规办开展调研,建立全省层面的两执法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现正在论证开发相应软件。四是健全群众控告反馈制度。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明确对群众控告举报的监督线索必须认真排查,署名控告的必须及时将办理结果回复控告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做好沟通说服工作。经过努力,7至9月(下同),全省共监督立案27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7.8%;已判决的144人均作有罪判决,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6人,重刑率达25%,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3人,死缓1人。

(二)进一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一方面,重视从实体上加强监督,结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先后下发落实《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更好地把握逮捕、起诉和不起诉的条件,更好地监督纠正漏罪漏犯,依法保障权

益。共依法决定追捕201人,同比增加60.8%;追诉161人,同比增加11.8%;不捕1209人,同比增加29.2%;不诉260人,同比增加75.7%。另一方面,重视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行为。针对前一段逮捕工作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捕后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违法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加强重点监督,共提出各类违法行为书面纠正意见107件(次),同比增加62.1%。同时,积极探索对刑事拘留、侦查羁押延长等方面的监督新机制。刑事拘留监督试点重点对刑拘是否超范围、有无违法延长期限等内容进行监督,省检察院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推广。对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案件的审批工作,省检察院正与省公安厅协商制定规范。

(三)着力加大刑事抗诉力度。一是在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抗诉工作月通报制度、抗诉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与指控犯罪并重的工作导向,同时对抗诉案件不正常撤案现象予以监督。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将其中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发各级院,指导实践。组织全省公诉骨干观摩杭外市院支持抗诉的洪菊芳故意伤害二审抗诉案件,对该案出庭抗诉工作进行集中讨论、点评,促进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加强对预缴罚金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明确对预缴罚金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监督一起,预缴罚金后判处刑罚在法院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要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予以监督,超出自由裁量权的,要依法提出抗诉,同时要主动向各地人大、政法委汇报,加大解决此类突出问题的力度。江山市法院审判一起盗窃团伙案件时,对犯罪情节恶劣但已预缴罚金的徐梦雷、吴绍亮、毛良明等三人判处缓刑,对犯罪情节轻微但未预缴罚金的何建群判处实刑。江山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现衢州市中级法院已分别改判徐梦雷等三人实刑,何建群缓刑。这一期间,全省共提出刑事抗诉57件,同比增加58.3%,法院已审结26件,已改判11件,发回重审5件,合计占61.5%。

(四)切实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全省联网办理、强化抗诉说理等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率、力度、质量走在良性运行的轨道。目前,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基本无积案,抗诉数和抗准率均创历史新高。7至9月,共抗诉390件,同比增长164%;再审改判纠错330件,改判纠错率达90.9%。突出办理关系和谐、民生的案件。嘉兴市检察院抗诉的俞树荣等283人申诉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关系到原桐乡胜利丝厂职工俞树荣等283位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嘉兴市院经深入查证与协调,终使该案得到再审调解、执行和解,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全部得到采纳。深入推进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针对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省检察院在几年来探索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规定(试行)》,加强和规范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62件,挽回直接国有资产损失约4亿元,其中青田、浦江检察院分别督促催缴土地出让金1.4亿余元、1.1亿余元。省委赵洪祝书记等领导先后批示予以肯定。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曩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

按照审议意见中“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依法文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要求,坚持查处、制度、监督多管齐下,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

(一)认真查处执法不规范行为。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侦案件规范执法检查活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照办案工作区是否规范、初查阶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等10个方面的内容,以及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戒具使用、在看守所提审还押、讯问同步录像、安全办案四个方面纪律规定的情况,逐件检查、逐项检查。省检察院成立工作组到部分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督查,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责令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州吴兴区检察院办理沈毓明受贿案件不依法文明的情况,在会同湖州市院查明事实后,责令吴兴区检察院提交检讨和整改报告,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现吴兴区检察院已对该案经办干警沈坤林作行政记过处分。结合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选择、编写了两个规范办案的正面典型案例和张鲁健受贿案等三个办案不规范导致被动的反面典型案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印发全省检察机关以作通报和警示,引起了思想震动。

(二)完善规范执法的刚性制度。在对关于讯问全程同步录像、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等方面已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的同时,省检察院纪检监察、反贪局、反渎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依法办案十项规定》,对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十个环节予以刚性约束,明确在评选先进检察院、精品案件、优秀侦查员、优秀反贪(渎)局和记功时,凡有违反该十条规定情况的即予以一票否决,并详细列明了违反十条规定的不同情节及所应给予的批评直至开除的处分程度。这十条规定是:l、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或限制其人身自由。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2、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严禁以连续传唤、拘传等形式违法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证人。3、严禁刑讯逼供或者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4、严禁打人、骂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采取其它不文明的讯(询)问行为。5、提讯犯罪嫌疑人应严格执行还押制度,并保证被提讯人有必要的回监休息时间。不准把检察院讯问室或看守所检察讯问室当成羁押室,严禁以长时间连续审讯等方式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6、严格戒具使用管理,严禁滥用警械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7、初查期间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对象的财产。严禁查封、扣押、冻结证人财产。8、取保候审保证金依法由公安机关执收,没收保证金应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收。不得以检察机关名义收取或者没收保证金。9、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10、自侦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应当依法及时安排律师会见或者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律师会见。不得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等为由故意剥夺律师的会见权,不得故意拖延安排律师会见。目前,这一规定已提交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

(三)加强对规范执法的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继续落实下级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建立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规定自侦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等各环节,下一环节的办案人员要对上一环节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强化职责部门之间的监督。如省院公诉一处针对上半年全省反贪办案不起诉案件数超过一定界限的情况,即提醒反贪局分析此一现象及原因,反贪局及时采取措施改变了局面。在外部,在依法接受人大、公安、法院等的

监督和制约的同时,重点是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近期,人民监督员面临换届,省检察院引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依靠各地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监督员,倾向性选择非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来担任人民监督员,使人民监督员更具代表性,更有精力来履行这一职责。目前,全省大部分检察院已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一些地方选任人民监督员从发动单位推荐、群众自荐到组织考察、审议任命,都由人大常委会主导,积极推进体制外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更具刚性。针对审议中提出的“确保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意见,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要求着重从保障知情权人手解决这一问题,明确:对决定逮捕的每一件自侦案件,侦查部门案件承办人必须在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告知其不服逮捕决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审查;监所检察人员要及时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告知这一权利。下一阶段,省检察院要抓好对上述程序落实情况的督查。为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同时使检察执法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省检察院认真抓了去年制定的《关于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及辩护人权利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同时,对省司法厅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协商制定中的《关于规范有律师参加的刑事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从检察视角提出建议,并已会签。待这一制度正式实施后,全省检察机关将全力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按照审议意见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和民事行政检察等方面的人才引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要求,省检察院切实肩负起提高全省法律监督能力方面的领导责任,理清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带头破解,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认真抓好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司法机关的属性和特点,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这些政策措施,对于解决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瓶颈性问题至关重要。对此,省检察院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及一些市、县党委的沟通协调,自上而下推进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73个市、县(市、区)已明确副检察长任职满一定年限可确定为同级党政部门正职职级;近半数市、县(市、区)已规定检察院可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的规格和条件设置2名左右专职检委会委员;多数市、县(市、区)明确反贪局长、反渎局长高配,不少检察院的非领导职数比例得到了调整;部分市、县(市、区)已确定检法两家可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招录检察人员;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县(市)院3万元、城区院3.5万元的人均年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等等。为促进上述政策在全省全面到位,我们还积极向省委建言,请省委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情况进行督查,省委已决定由省委办公厅牵头于近期对省“两院”、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7个部门和11个市党委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一是强化干部的业务素质养成。共组织18期两千余人次的全省性集中业务培训,以及“十佳民行办案人”、“十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十佳反贪精品案件评选”等5个全省性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市检察院也分别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评选,以赛促训,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重业务、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以培训和竞赛为新基点,调整充实反贪、反渎等业务线的二级、三级人才库,在业务、综合工作中,均重视对人才的全省一体化使用,形成了较好的人才激励、发现、管理、使用的机制。二是全面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说理性,是增强法律监督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必要举措,也是锤炼队伍业务素质的必要途径。在前两年推行民事行政抗诉书说理工作得到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省检察院把说理工作范围予以扩大,要求当前重点抓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刑事抗诉书的说理,试行不起诉案件、职务犯罪线索初查不立案的说理,明确了各项工作说理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方法和文书格式要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三是加强对下级院业务工作的指导。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遇到的类案执法尺度方面的突出问题,如职务犯罪案件初查阶段证据问题、办理集资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推行刑事和解不捕不诉制度问题等,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性意见,即将下发指导各级院办案实践。加强对请示、汇报案件及其反馈程序、时限的规范,要求省检察院各业务处室严格执行《关于办案时限的若干规定》、《关于办理请示案件的规定》,对下级院不按规定程序请示、汇报的,不予反馈;对下级院规范的请示、汇报,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及时有效的指导,发现拖延不决、敷衍塞责的,要严厉批评教育,造成下级院办案被动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侦查监督等处室还结合部门特点对反馈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加强了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和实地指导。省检察院反贪局共对两批18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通过加强实地指导,先后帮助金华、衢州、温州等地突破了一批案件。反渎局由分管检察长带领,到全省反渎工作相对较弱的17个单位进行了调研督导,帮助分析原因、分析线索,扭转了反渎工作被动局面。

(三)着手建立新的考核评价模式和体系。今年底,全省5年基层院建设目标任务将基本完成。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工作与谋划新一轮基层院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基层院建设与各项具体检察工作的结合度。为此,陈云龙检察长亲自带队到兄弟省市院和部分市院、基层院调研,几经论证,明确了新一轮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评模式上,将原来的5年达标制考评改为年度竞优式考评,以此使各级院始终保持创优动力;将原来的业务线单项考评改为全部工作的综合化考评,各项工作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得分,以此强化各级院党组统筹抓工作的力度;将原来的全省一个标准考评改为分类考评,基层院根据一定标准分为A、B、C三类院,分别确定竞优标准,以此努力使办案客观情况处于不同层次的单位争先创优的机会均等;将原来的只考评基层院改为省院、市院、基层院共同考评,强化对市级检察院的指挥和引导。在考评内容上,淡化了业务工作的预期性指标,强化了质量、效率和自身发展的指标,突出了“规范”、“素质”、“质量”、“创新”等内容,真正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检察工作的考评体系。为使这一机制更好地发挥其指挥功能、导向功能、竞比功能和测量功能,省检察院在全省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制定考评具体细则,努力使之符合工作实际、符合基层实际。草案出来后,将在广泛征求各市院、基层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大会予以专门部署实施,推动我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扎实推进检察基础工作。省检察院始终把推进检察基础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明显进展,整体上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党组议事日程,在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中明确的队伍、保障方面政策的同时,以科技强检为方向,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以信息机制建设为主导,加强业务基础性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预防犯罪信息库、立案监督线索信息库等数据库建设,省检察院着手组织从省、市两个层面建立互通共享的技术平台,努力使相关数据得到有序的收集和利用。着力推动行政执法检察机关备案制度和网络共享机制的建立,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不少地方已建立起工商、质检等部门执法信息向检察机关的备案机制,检察数据库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一些地方已实现行政执法、司法信息网络共享。另一方面,以检察业务软件的开发应用为主导,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在组织人员编印《浙江检察工作规范》,梳理、论证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的基础上,一手抓规范的学习,一手抓全省统一的相关软件的开发,努力通过信息技术固化流程和标准,促使按章行事。目前,民事行政抗诉全省联网办案系统运行良好;侦查监督、公诉办案软件已完成流程规范、技术论证并进入开发,不久将进入试点应用;考评软件已提上议事日程。11月下旬,省检察院还将召开全省科技强检工作会议,明确今后几年全省科技强检工作的思路、目标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省检察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距离,其中有的整改措施还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有的还有待进一步落实。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4.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四

汇报

群众意见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汇报

八月七日市医院行风民主评议小组将各界群众对我院行风情况的意见反馈给了我们。我们相当重视,首先在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并就各项意见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八月八日召开了院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了群众意见,传达并通过了我院的整改措施,然后,各科室进行了传达,进行了讨论。

我们一致认为:各界群众真诚的就我院的行风问题提出的意见是确实存在的,意见是极其宝贵的,是对我院的关心和爱护,对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医

院整体水平的提高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力量。因此,我们诚恳的接受,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群众对我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医生的技术水平不高,需要加强业务培训;()个别医护人员态度不好,对待生人熟人不一样;()环境卫生需要加强整治;()医疗设备老化,影响诊断、治疗效果;()希望医生一定要视患者病情开药。

经过对以上意见和建议充分讨论和研究,我们制定了如下措施以尽速整改:

⒈()重申我院有关鼓励低学历学习的政策,要求今年达不到大专以上学历的医生一律转岗;()重新安排我院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内容,要做到针对性强,起到实效,科室的业务学习由每月一次改为每月两次,要求人员齐、笔记全;()要求各科室主任及高年资医师定期查房和坐门诊看病,以帮助下级及青年医师的医治水平的提高;()护理人员

进行技术操作的培训与比赛。此项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与医务科、护理部负责。

⒉()在全院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和“我应该给病人做什么”的大讨论,要求结合自己落实到行动中;()深入学习贯彻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学习并落实文明真诚服务的标准。此项,由分管政工副院长和办公室负责。

⒊()全面整顿医院秩序,加强对小商贩的管理;()重申卫生清洁制度,加强卫生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改每月一次卫生检查为每月两次。此项,由总护士长负责。

⒋医疗设备陈旧老化是我院的大问题,近几年虽然做了很大努力,但仍不够,这主要是资金问题造成的,我们要尽量一是争取向上级要一点,二是自己紧缩其他开支或用其他方式方法挤一点,尽量在短期内更新部分医疗设备,以适应发展的要求。

⒌()重申医生诊病要开个以上处方任病人选择的制度;()重申抗生素使

用原则,通过查处方、查病历等多种方法检查用药情况,以杜绝开大方、滥用药、用贵药等现象的再出现。此项,由业务院长和医务科负责。

我们通过讨论和研究,发现还有影响行风建设的问题群众没给我们提出。如:有个别人仍有请吃现象;有极个别人接受患者赠送的农副产品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并制定了有关措施,如:发现吃请者(包括酒后上班者)给予元的罚款;发现接受患者礼物者给予价值倍的罚款。

5.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五

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投入,二是资金投入。对于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宣传等资金投入必须充足。同时,企业应创造机会让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到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参观、学习、取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招聘安全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公司安全管理队伍的素质,为实现公司安全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在川企业,各省属重点监管企业:

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夯实安全基础,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岗位职责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企业应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保证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实名追溯。

(一)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3、依法建立健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组织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自评、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告知性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企业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和安全班组建设;监督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防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负责企业内动火、动土、临时用电(用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险作业项目的审批;

6、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三)企业分管专项(部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2、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3、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4、组织拟订或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和整治措施;

9、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10、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或参与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11、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报送隐患情况;

12、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企业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的议题,监督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监督企业持续改善劳动条件和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协助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和疗养;

3、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4、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参与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5、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企业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8、参加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督;

9、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企业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工段长)是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单位的规程、制度在本车间(工段)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组织拟定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4、组织拟定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负责落实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6、组织制定涉及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涉及本车间(工段)应急救援演练;

7、按规定全面检查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立即上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8、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同时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9、完成企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企业生产车间(工段)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领导下,负责车间(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制订、修订车间(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工段)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车间(工段)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按规定要求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车间(工段)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车间(工段)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用气)、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维修等高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过程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9、负责车间(工段)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车间(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车间(工段)的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

(八)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制定实施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对异常情况进行安全控制;

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作业前督促技术人员、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5、对新入厂员工和临时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全班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6、组织开展班前会议、班后总结、安全检查、安全日等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落实班前有提醒、班中有警醒、班后有反醒的“三醒”制度;

7、作业前认真检查本班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汇报;

8、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班组发生异常情况、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10、拒绝违章的生产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现场监理的指导,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九)企业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迅速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4、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施工),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积极参加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6、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7、对各级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8、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9、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合理意见。

各类企业应参照以上各部门和岗位责任,健全细化本企业涵盖设备管理、生产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全部职能部门和所有管理及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

二、健全制度保障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主要是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比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主要包括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工段)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检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日检查和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工段)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检查情况登记在册。

(四)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设备选型、采购、验收、安装、使用、检测、维护保养,以及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检查保养制度,及时消除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完好,并适时对设备进行淘汰和更新。

(五)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主要包括制订现场带班计划,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现场带班规定。立足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岗前“安全宣誓”等活动和严格“三醒”制度落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企业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企业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三、加强督导检查

全省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推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督促企业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健全完善相关基础工作,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摸排梳理所有岗位、人员和各个流程、环节,建立和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所有从业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任何岗位都有明确、清晰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企业安全培训。督导企业认真制订年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分类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加强班组长、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生产一线安全管理的基本要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三)积极开展帮扶引领。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中介帮扶”的原则,鼓励中介机构帮扶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制定落实工作制度和全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解决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政府购买技术服务、聘请专家帮扶等方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六

收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后,我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我院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

我院意识到当今社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等重要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助推作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当仁不让地应放到突出位置。我院要从我市经济形势对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增强危机意识、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应对挑战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统筹兼顾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使知识产权审判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要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影响,依法公平审理好涉及与我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及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积极扩大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氛围。

二、妥善运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式

我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应始终秉持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衡平的价值理念,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理念,既维护权利人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性权利,鼓励创新,又坚持能动司法,促进新技术、新知识的运用。其次,要提高干警的政治敏感性,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有关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再次,遇到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性群体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拿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妥善处理,充分发挥司法的“减震器”作用。第四,办案人员结合工作特点,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确保案件依法稳妥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方式

继续探索审判方式的创新,在我院辖区xx人民法院“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我院开展“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使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更加彻底,有效整合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方式,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谨慎解读,大胆探索解决法律适用中的难题,并争取在审理思路上有新突破,打造出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精品案例。在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时,针对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要借助行业协会等力量进一步推进特定企业的诉讼预警工作,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四、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

我院要多措并举,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首先,继续完善管辖体系,在近期要支持xx人民法院申报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资源配置。

其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司法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的诉讼指引制度,通过法院网站、新闻媒体、干警发放诉讼指南、典型案例等途径,公开知识产权案件的起诉条件、举证要求和立案程序,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要积极开展庭审公开工作,要采取公民自愿旁听庭审及组织高校学生旁听庭审等形式。要配合我院其他部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增强审判公开性和司法透明度。再次,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工作机制。积极促进我院以往知识产权调研成果的转化,出台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制度,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实体权益的实现。最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社会联动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知识产权个案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经营和保护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要加强与知识产权行业协会、高新技术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和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选派优秀法官为企业和科研机构开设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题讲座。加强与市海关、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以及公安、检察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协作,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五、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

为适应我院知识产权队伍状况的新变化和审判工作的新要

求,我院着力从三个方面提高知识产权队伍整体素质:

着力提高司法能力,保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具备依法办案的综合素质。一是提高法律适用能力。针对知识产权新法律和司法解释陆续实施、新类型疑难案件不断出现的情况,我院知识产权法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我院知识产权法官还积极参加省、市里疑难案件研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改判发回案讨论等活动,切实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地位日趋凸显,知识产权法官要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意识。三是要提高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审判活动,增进对社情民意的了解。

着力维护公正廉洁,保证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具备公正司法的良好品格。要坚持廉政教育经常化,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要严格落实最高院的“五个严禁”。

着力改进审判作风,保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具备为民司法的强烈意识。要发挥社会上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学习新时期政法及其他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服务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

7.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七

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需要农机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等各方面的大力配合,需要提高终端使用者的使用水平和操作技能素质。同时,提高农业机械化质量是个宏大的工程,需要做好科研教育、生产流通、质量管理、人才培训、农机农艺、宏观政策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强化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健全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抓紧研究以旧换新办法,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机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指明了方向。

农业机械化质量全面发展,需要克服其中的薄弱环节。相较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作业质量来说,农机维修质量是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需要不断加大维修体系的建设。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农机产品社会保有量呈现快速上升之势,至2009年已经达8.9亿千瓦,每年新增农机产品数量大幅提高,需要进行维修的量也随之大幅增加。同时,随着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到来,一方面生产企业要在出厂前阶段把关,做好对农民的售前、售中的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要求全社会提高资金和产品的使用效率,这就要求提高产品的使用年限。有些农民由于有补贴政策的刺激,对产品的爱惜程度不如以往,淘汰更新速度大为加快,我们要对农民进行宣传,一是要提高农民对资源、资金的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加快我们维修体系的建设,包括企业的售后服务配件的有效供给。

8.《指导意见》亮点速读 篇八

国企改革重要性。改革千头万绪,重要性才是政策得以实施的保证。过去这些年,口号式的内容我们见得不少,就像中国的资本市场,在过去几个月的后救市时代,几乎每一天我们都在翘首期盼政府明确对资本市场的定位,只是很可惜,一直没见到。国企改革不存在这个问题,它被明确升华为“中国梦”—《指导意见》开篇着重强调了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和国企改革的关键性,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都肩负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否意味着党委负责制?过去一段时间,市场上广为流传一种说法:国企改革加强党的领导意味着全面恢复党委负责制。如今,我们可以确认,该传言理解并不准确。文件第三大点详细描述了国企改革的整体目标,一共四大要素:完成公司制改革、完善监督制度、提升国资配置效率、党建全面加速。什么是公司制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混合所有制加法人治理结构。大家对混合所有制的理解应该很到位,无需赘言。什么是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由四方面构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其中股东会是所有者,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强调法人治理结构意味着董事会负责制的方向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在此原则下,如何理解加强党的领导?文件一共提及两个要点:反腐倡廉以及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反腐倡廉容易理解,国企中的反腐败工作归党口负责,从前没有质疑,今后质疑也不大。关键是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要理解这句话,需要翻看《光明日报》4月22日的一篇文章,名为《党组织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文章清楚地解释了党组织在法人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一句话概括为“涉及决策事项,在法人治理结构各主体中董事会是决策主体,党组织的定位是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参与公司决策,这表示决策主体依然是董事会,他们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事人。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是同一个人出任,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原则上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为了防止出现董事长“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文件还明确“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总的来说加强了党委在国企运行中的话语权,但并非像市场理解的那样从董事会负责制转变为党委负责制。

国资委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不了解的人很容易把这些看似八股文的表述轻易放过。在笔者看来,整个《指导意见》如果需要定性的话,那么“管资本”意味着这是一份可以打上市场化标签的顶层设计文件。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国有企业的管理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国资委的管理模式,管人管事管资产,直白的说就是“婆婆模式”。三级国资管理体系,每个企业上面都有同样的“婆婆”—国资委。另一种是汇金管理模式,以管资本汇金公司依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目前我国六家商业银行、四家券商和两家保险公司归汇金公司管理,事实上金融业是最早实行汇金模式的。文件提出国资监管体系要从过去的什么都管转变为管资本,主要思路就是推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以后国资委主要管国资投资、运营公司(下称两类公司),然后由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是不是和汇金有点像?对两类公司的定位,更是直接描述为“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金融企业的管理比较复杂,央行、财政部、汇金都是“婆婆”,各管一块,所以直接类比汇金或许并不合适。但有一点非常明确,今后各级国有企业上面的“婆婆”会逐渐变成两类公司。如果不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场化,根本没有必要增加这么一个层级,所以文件里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于企业”。两类公司不管企业经营决策,做什么呢?一共做三件事:退出卖掉一批公司,重组整合一批公司,创新投资一批公司。这像不像新加坡的淡马锡?结合上下文,笔者猜测,卖掉的主要集中在商业类,重组整合主要集中在公益类以及部分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命脉的商业类,创新投资则主要集中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可以预计,两类公司试点一旦开战,资本市场将会多出很多话题。

重回国企改革首要任务。从2013年底的“做强做优”到2014年底的“做强做优做大”再到2015年7月的“做大做强做优”,最后到《指导意见》中的“做强做优做大”。不难看出,“做强”再次成为国企改革的基础和首要目标。对于A股市场来说,以“做强”为基础的国有企业相对单纯的合并做大无疑对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投资者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国有企业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指导意见》对于“商业类”“公益类”的企业推进国企改革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如图表)。

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关于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要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成熟一个做一个,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坚持试点先行,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展开试点。混改的亮点在于,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对应到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上,相关领域的民营企业或将迎来重要机遇。

国企改革投资策略。主要是等待政府直接授权的两类公司试点。不能小看试点,届时国务院试点两家,每个省试点一家,加起来就是34家。每家公司下辖两个企业集团,就是68家企业集团,多的话,可能上百个上市公司将陆续出现在试点名单上。结合当年第一批央企改革试点名单的表现,还是值得期待的。

9.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篇九

2020年4月XX日,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X巡视组向我反馈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谈话反馈问题,指出自己作为XX县委第一责任人,在脱贫攻坚领域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得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不够透彻,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结合县情实际不够紧密,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等XX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接到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政治责任、历史担当、人民情怀的高度坚决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思想重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作风务实,全力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这场硬仗只能赢不能输,只能出色完成,不能丝毫打折扣。对此,我自觉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抓好精准扶贫就是最大任务”的理念,将其作为县委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安于现状的思想,坚决消除松劲厌战情绪和缓一缓、歇歇脚的心态,坚决防止工作降温松劲、急着撤摊子、转移重心、更换频道等现象,树牢各级干部脱贫攻坚最大历史使命、最大民生工程的思想共识,以背水一战的决心、一鼓作气的信心、一个不掉队的初心,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咬紧牙关决战决胜最后一百天,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精准谋划部署,压实责任体系。

今年以来,我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已相继主持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全县脱贫攻坚集体约谈会议及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XX次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任务、适时解决突出问题,先后制定出台和研究审定了《XX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一号文件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方案》《XX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XX县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XX县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突出“攻坚、巩固、提升、整改、兜底”五个方面,一体研究、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不断压实各级责任、细化各方面任务。健全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分工推进相结合的“双保险”机制、乡村“分层负责”管理机制、“限时整改”效能机制、“挂图作战”推进机制、“明查暗访”督查机制,形成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接到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后,我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的主攻方向、办法措施和推进计划,对县上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个人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包括本人整改方案)逐一研究、逐项分析,并从政治站位、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找根源、摆问题,认真反思认识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作风是否过硬、工作是否精准,为更好解决问题奠定基础。成立XX县配合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联络组,建立周调度、旬通报、月小结的工作推动机制和问题整改台账,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给县委的XX项意见细化分解为XX项整改任务,将反馈给本人的XX项问题制定了XX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做到了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同时,责成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对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全面认领、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月分析调度,逐项攻坚突破,确保“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不出任何问题。

四是靠实各级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把问题整改作为是不是真讲政治、是不是真转作风、是不是真为群众的“试金石”,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把整改问题与发现问题相结合、重点问题整改与普遍性问题治理相结合、阶段性治标与长期治本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纪律建设相结合,对照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逐项分析原因,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力量下沉到位、挂牌作战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四个到位”,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定人量化,采取张贴“作战图”、制定“施工图”、列出“推进表”的方式,亲自抓、负总责,将工作措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确保了各类问题如期整改落实。带头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全面推进部门结对帮扶、第一书记驻村指导等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充分调动人大、政协党组的积极性,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实施等“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督查和专题调研,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跟踪督办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反馈给本人的XX项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

五是提升脱贫成果,补齐各项短板。

按照脱贫任务清零、整改任务清零、漏点短板清零的要求,围绕“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扎实推进“3+1”冲刺清零行动、5项专项提升行动,尽最大努力推动各项指标进度往前赶,全面补齐全面小康短板弱项,确保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位居全省前列。截止目前,全县已播种各类农作物XX万亩,累计投放春耕备耕生产贷款XX亿元。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各类牲畜产仔XX万头(只),成活XX万头(只),成活率XX%。强化春季牲畜疫病防控,累计完成免疫XX万只,承保生产牛羊XX万头(只),X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全覆盖。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突出问题,以乡村垃圾清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机制建立为重点,全面开展“三清理、三整治、两推进、一美化”行动,组织各乡镇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入户走访调查XX户,精准摸排边缘户XX户,清理问题数据XX条,发放宣传册XX余份,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清理“三堆”XX处,依法拆除废弃房屋X间X平方米、废弃棚圈X座X平方米、残垣断壁XX米,修缮破旧房屋X间X平方米,整治群众房前房后、屋内屋外卫生XX户,绿化美化XX亩、栽植各类苗木XX万株,既消除了“视觉贫困”“视觉污染”,全面提升了人居环境,又推动了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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