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2024-10-18

药品采购工作职责(精选13篇)

1.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一

首先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调到采购部这个如此重要的位置,给我个学习的机会,让我从对采购一无所知道熟悉更多的人与事,接触更多的新鲜事物,学到了一些新知识,增长了更多见识!在刘经理的工作指导之下,经过四个月的采购,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同时也明白,还有很多事要继续学习的,继续往完善的,继续往进步的,在这一年里,我没有做出大张旗鼓的事,但对每一件事我都会专心往想,用头脑往思考,用行动往做事。我《留下》天天按采购计划基本完成了所负责的剂型,值此辞旧迎新的时节对一年来的工作做一个总结,更多地便于自己以后的工作中总结今年的经验教训,提升综合素质,找到更好的方式方法往迎接20xx年的到来。

我们主要采购的供货商来自 “太华、九州通、东龙、汇康源、华辰等”我们所购进药品的质优价廉,关系到采购本钱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体效益的快慢,药品的价格始终抢占商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经验不足的采购员,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深知做采购的,要了解各药品信息的重要性,为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好,价格低廉,今后我要做好每一项工作,要用敏锐的眼光看待事情的变化与发展,主动和个部分沟通!经过这几个月的采购,深知幼儿园快乐新年活动方案并不是单单做个计划表和打电话报计划,那么简单的事,公司现在的采购数目是以开票处订的数目为准,个人以为开票处与销售部每个星期要有个总结,把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反馈给采购部、我们采购职员也要对公司畅销品种有个基本的了解,在采购大量数目的情况下,我们要采取价格策略,与供货贸易务员联系,尽量降低药品的本钱,为了满足我们所需的库存,满足质管部要求,还要总结质量题目的因素,反馈给供货商,并与供货商达到共叫,共同解决质量题目,做到及时退货。今后我们要更注重保质优价廉,货比多家,我发现要做好“质优价廉”是作为一个采购员的工作精华,这个过程的操纵与实践,是需要平时的细心积累才得到的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进发布性公告范文步工作技能才能更深进地做到“质优价廉”降低本钱。20xx年里我主要从以下方面往做:

1.认真做好采购计划,货比多家,做好内勤工作,多多与各部分的职员沟通,每次计划做好的反馈表与涨价表,做到及时通知开票处与销售部,并分析调查市场价格是否适合客户需求!

2.报计划时要细心、多多了解各品种的信息变更、变更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质管部、开票处、销售部、当有新品种引进时,要授集好信息,及时与销售部、开票处沟通,并快速备货,还要多多了解供货商与厂家在各个时间段的优惠政策等。

3.采购不同品种,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询价、讲价、仪价以达到降低本钱的终极目的。

4.对已范文之学生压力调查报告知涨价的畅销品种,要尽快的调查原因,根据市场,和部分领导商讨应该涨到什么价,对于销售部反馈如是客户已订品种,销售部要提供大概价格,采购部根据各公司销售的价格来做价格调整。

5.对于业务员提供的新品种,要留意看月销量,畅销品种要经常查看库存是否断货,要保证库存不缺货,如因天气原因或流行病因要结合现实分析,针对不同品种做好备货预备。

6.对于采购了的品种要及时跟踪货是否到库,在第二天早上查看是否进完库,查清楚原因,以免做重复计划。

自从进进采购部以来,让我更明白总本钱的优先原则,和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技巧的重要性。,在这里,感谢领导这几个月来对我的工作指导,今后的我还需领导的支持与培养,请领导放心,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昨日的成绩已成过往,现在重要的是在新的一年里好好珍惜时间,珍惜机会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进步综合素质,更完美地完成新一年的采购工作。

2.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二

关键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二次议价,网外采购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把原本属于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集中到省一级的集中招标采购机构, 有效地改变了医疗机构分散采购的情况, 规范了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 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有效地保证了药品的采购质量, 而且还提升了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管水平。但是这种采购制度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是2000~2004年。2000年之前, 由于在医疗行业引入了市场机制,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药品由医院“分散采购”的模式滋生了药品购销领域内大量的腐败行为, 药品回扣和贿赂采购人员的现象严重, 同样是公立医院, 药品采购价格差别较大;加之药品定价模式的改变, 使药品费用快速上升。卫生部于1999年7月开始在各地以公开招标为主要形式, 以地 (市) 为单位试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并陆续颁发相关政策文件。在此期间, 政府对公立医院药品零售加价模式做出了调整, 以高价药实行低差价率, 低价药实行高差价率的方式来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行初期, 药价虚高的趋势确实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但由于价格形成机制没有改变, 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阶段是2004~2009年。由于2004年之前实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不仅没能达到各方预期的降低药品价格的效果, 反而暴露出许多其他问题。比如存在大量替代药品规避招标;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不按合同交易;许多质优价廉的传统药品被排除在招标之外;招标流程繁琐复杂, 加重企业负担;政府主管部门监督不力等等。针对这些问题, 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新的招标采购模式, 同时尝试将招标采购工作提升到省级层面。

第三阶段是2009年至今。在2009年之前, 由于各地采用的模式不同, 以及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采购办法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所以, 卫生部等相关主管部门陆续颁发政策文件, 其中《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卫规财发[2010]64号) 明确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 (区、市) 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标志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此外, 《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颁布也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1]。

2 我国药招集中招标采购的作用

2.1 药品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必须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做好药品的评价工作。第六十六条:综合评价时, 质量要素实际权重一般不应当低于总分的50%。在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以来, 对医药企业的资质、药品生产的合法性、药品的质量都是严格审查, 各省 (市) 、自治区也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控, 将假冒伪劣药品挡在招标工作的大门之外, 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由于实行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 医药企业也不敢冒着巨大的风险提供假冒伪劣药品, 从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因为, 任何医药企业一旦被查出有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不仅该企业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会被取消, 而且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 招标省 (区、市) 内所有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 原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 该企业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此严厉的监督惩罚措施为药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2.2 有效压缩了药品的虚高定价, 控制了药品费用增长势头

药品的销售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的药品费用占到了药品总费用的80%左右, 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主要针对目标就是医疗机构, 尤其是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必须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据研究显示[2], 自2000年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来, 在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 群众的医疗需求得到了较大的释放, 并且社会总体的物价水平和原材料的成本都是在持续上涨的情况下, 我国的药品费用的年增长率与90年代相比不仅没有大幅上升, 反而有所降低。

2.3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之前, 政府实行的是分散采购的管理方式以及“差额拨款, 结余留用”机制。这个时期的医疗机构都是自行编制采购计划, 自主采购药品, 并且为了弥补政府财政补贴的巨大缺口, 公立医院可以直接从医药企业购买药品, 赚取药品进货价和批发价之间的差额。而这一阶段正值国家在医疗行业引入市场机制的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的以药养医政策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自然催生了不规范采购、药价虚高、不合理用药和医药费用快速增长等一系列严重影响民生的社会问题。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可以说是针对这类问题的一个解决办法。现在, 集中采购通过网上采购方式, 同时规范药品遴选办法, 明确规定药品招标及采购交易的各个环节, 使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行为更加透明, 从规则上遏制了医药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和不规范操作。

2.4 提升政府监管效率

所有参与药品购销活动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都必须通过各省 (区、市) 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 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所以, 利用网络平台的公开性、严密性、规范性和及时性、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对招标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

3 部分国外药品采购模式及其与我国药品采购模式的异同

3.1 美国

美国的药品采购主要是通过集团采购组织 (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 GPO) 来进行。目前美国有2 000多家GPO组织, 承担了全美72%~80%的药品采购。这些GPO组织接受多家医疗机构的委托形成较大的药品采购订单后, 同药品生产商或批发商谈判, 取得比医疗机构单独采购更低的价格[3,4]。美国的药品采购和美国的其他行业一样, 遵从市场经济原则, 政府只负责监督管理, 从而有效保证了药品采购的公平性和经济性, 这恰恰是我国卫生主管部门应该借鉴和学习之处。

3.2 日本

根据卫生部的研究报告[5], 日本目前针对药品采购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有的医疗机构会采取集团化采购模式, 有的医疗机构也会单独进行采购。医疗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定期向批发商采购药品, 没有采购目录的限制, 结算一般采取现款现货的方式。日本的药品采购与我国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医机构自主采购及其结算方式, 这样能够更好地保证各方的利益, 促使药品采购的健康发展。

3.3 香港

香港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分为“中央供应合同”、“中央统筹报价”和“医院直接采购”三种采购模式[6]。“中央供应合同”模式是针对使用较普遍且用量大的药品品种, 由医管局下设的药物评审委员会在征集医疗机构的意见之后确定具体的采购目录。“中央统筹报价”模式是针对公立医院每年采购量在5~100万港币的药品品种, 医管局对此类药品数量作为预算参考, 由药品供应商竞标报价, 最终确定价格和供应商。“医院直接采购”模式则是针对每年采购总额在5万港币以下, 且用量不大或者不稳定的药品, 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自行采购。“量价挂钩”是香港药品采购的最大特色, 恰恰也是我国药品采购工作一直强调和追求却迟迟未能实现的, 建议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尝试借鉴香港的模式进行试点研究, 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采购模式。

4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如上所述,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与国外的集中招标采购有很大的区别。由于建立采购中心的动机和工作环节不同, 采购中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异,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存在一些其他国家不一定有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些还十分严重, 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4.1 重招标, 轻采购

各省 (区、市)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重视招标环节, 而轻视采购的问题。无论是政策的变革还是模式的创新大多都是围绕招标环节开展, 各级政府也对招标环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以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但是对于招标过后的合同签订、药品配送、药品回款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而这些工作也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核心和重点。因为“招标”实际上是为“采购”服务的, “招标”是为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 通过充分竞争降低药价, 实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过分强调“招标”的程序合法性, 忽略了采购环节和药品实际的性价比, 反而导致采购成本增加, 药品价格不降反升, 药品流通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 由于片面强调低价中标或对疗效肯定、价格低廉的传统药品不加区分地实行“一刀切”式的统一压价, 迫使一些生产疗效肯定、价格低廉的传统药品的厂家退出竞标甚至停产, 或转而生产改头换面的更贵的“新药”, 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陷入较为被动和混乱的局面, 违背了其初衷, 这也是造成各界质疑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 根据药品的临床需要和性价比制定药品招标允许的利润空间。如对疗效肯定、价格低廉的传统药品, 应允许有较高的利润, 鼓励其生产和流通;对价格虚高的进口药品应该严格控制招标价格的上限。

4.2 招标不够规范

首先, 在招标工作中存在招标主体错位的问题。目前各省 (区、市) 的招标工作基本都是由卫生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参与, 而真正需要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以及支付药品费用的社保部门和患者却根本没有参与招标工作,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标与使用脱节的现象。为了让医疗机构真正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最大限度地满足临床用药的需要, 应该邀请医疗机构和医保管理部门的代表参与集中招标工作。其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采购法》规定, 在招标时应该明确规定招标货物的数量、价格、预算金额及交货时间等, 但是目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是限定了价格, 而其他的事项并没有明确规定,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招标采购, 准确地说, 只是供应商遴选。医疗机构在遴选出的供应商范围内再根据“中标”价格进行采购。由于医院需求量等情况差别很大, 自然产生“二次议价”的需要和动机。这些情况给后续的采购交易带来了诸多问题。另外, 由于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的实权极大, 难免有发生腐败现象的情形, 各地发生的中心工作人员索贿受贿案例说明, 对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的严格监管是确保其正确履行职能的关键。

4.3“二次议价”问题

“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未按照省级招标采购规定的中标价采购药品, 而是与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按照私下商订的折扣价进行采购[7], 折扣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门, 包括返点返利、现金回扣、采购点单费等。在现行的规定中, 这是不允许的。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 部分医疗机构反映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之后, 药品的采购价反而比以前更高了。所以, 对于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作用以及继续实行下去的必要性, 很多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都存在困惑与质疑。政府制定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及制度的初衷都是好的, 但实际的招标工作及后续采购交易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监督管理仍然有待加强。客观地说, 二次议价只要买卖双方自愿, 且没有涉及商业贿赂, 应该是合理的, 这并不损害患者利益, 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医疗机构通过议价获得的额外利润, 可以一部分用于降低相应品规的药品零售价格, 一部分归医院留用。这样一来, 药商可以接受, 医疗机构有积极性, 患者和医保机构也可从中得利, 何乐而不为?

4.4 网外采购现象严重

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所有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采购, 但是部分医疗机构 (以县级医疗机构为主) 没有通过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而是沿用过去传统的书面交易的方式。以Y省为例, 2013年通过该省招标采购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药品总额在15亿左右, 但是据该省审计厅检查发现, 实际交易总额远远大于这一数字, 这就是由网外采购而造成的交易数据缺失造成的。这样的情况留下了违规交易的空间, 也直接导致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无法掌握真实交易量, 严重影响监管效率。除个别特殊情况 (如特殊病种需要的极少量用药的临时采购) 外, 应出台严厉的规定予以禁止。

参考文献

[1]李亚青.试论药品采购政策改革成效与问题[J].卫生经济研究, 2013, 12:9-11.[1]LI YQ.The innovation effect and problem about medical procurementpolicy[J].Health Economic Research, 2013, 12:9-11.Chinese

[2]赵郁馨课题组.中国卫生总费用研究报告集[C].北京: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 1990-2011.[2]ZHAO YX Research Group.China national health all-in cost research reports[C].Beijing:China Health Economic Institute, 1990-2011.Chinese

[3]ROONEY C.The value of 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J].World Hosp Health Serv, 2011, 47 (1) :24-26.

[4]苏涛, 常峰, 邵蓉.对美国药品集中采购组织的解析[J].上海医药, 2011, 32 (6) :295-297.[4]SU T, CHANG F, SHAO R.Analysis for 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J].Shanghai Medical&Pharmaceutical, 2011, 32 (6) :295-297.Chinese

[5]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日本药品价格管理和药品采购的考察报告[R].规划财务工作信息, 2006, (6) :1-3.[5]Finance and Budgeting Division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The report about drug price regulation and drug procurement in Japan[R].Finance and Budgeting Work Information, 2006, (6) :1-3.Chinese

[6]刘天峰, 樊玉录, 李俊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模式给内地医改的启示[J].中国药事, 2013, 27 (3) :263-265.[6]LIU TF, FAN YL, LI JL.Inspiration from drug purchase system of Hong Kong public hospitals[J].Chines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2013, 27 (3) :263-265.Chinese

3.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三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到目前为止至少经历了三轮。

最早一轮发生在政府部门之间,后来国务院统一了意见要求全国推行。2001年全国推行之时,医药行业几大协会联合上书反对,但也没有提出更好的方案。

这些年来,企业反对声此起彼伏,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也都会有交锋,但这些争论意义不大。

除了“存废之争”,还有“量价挂钩”、“款价挂钩”、“两票制”“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等至少十几个方面,都是持续有争论无结论。这是造成行业一直混战、内耗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一直在围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权力、利益调配在争论在折腾,但对其本身却缺乏探索和研究。

看上去这是企业和政府间的博弈,实则是政府各部门间的利益博弈。

我认为,这么多年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太成功的原因就是:“有方向无路径、有概念无细节、有争论无结论”。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路径出现了什么问题吗?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俗地说不就是团购吗,团购肯定是有好处的,问题在于我们有了方向却没有找到路径。

这些年来,政府成为药品供应链的一个节点,有人认为只有政府干预,甚至政府包办才能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政府的介入似乎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利益,约束甚至打破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生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但是多年事实证明,流通是市场行为,政府介入就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只会增加寻租机会,而不可能修正供应链的模式缺陷。

事实也证明,政府的职责就是管理,直接上阵总是会出错,不是此错就是彼错。只不过现在的错误表现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被异化,它已被异化成地方政府的准入和限价。这不是市场之间的博弈,而是权力和市场的博弈。

《瞭望东方周刊》:既然政府不宜介入过深,为什么要求政府规定一些细节?这样会不会束缚了市场各方的手脚?

李宪法:我个人认为卫生部门十几年前的工作比现在做得细。

比如最初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时候,卫生部是积极倡导的,先后发布了招标采购的规范文件和范本,将药品招标采购的流程、规则、要求说得非常清楚。地方想作修改需要得到卫生部批准、备案。整体工作很细致。

当时一些细致的具体做法,企业界大致也是支持的。可是后来卫生部把自己颁发的文件废止了,背后原因很复杂。

比如,网络技术发展很快,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始推行。可是网上操作和手工操作又有很大的区别,这就意味着要重新订立规范、范本,必然需要更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当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经推动起来,很多人不愿再去做这件吃力可能还不讨好的事。

当然,这里面也有很多其他原因。再比如,2007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地方政府需要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现准入和限价,导致其被异化。

《瞭望东方周刊》:有哪些方面存在“有概念没细节”的问题?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需要处理大量操作方面的问题。但没有更细致的要求,各地自行其是,一件好事做得不漂亮,甚至办坏了。

比如“量价挂钩”,其实就是“批量作价”,这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要求。这个“量价挂钩”是国务院文件提出的,但没有具体说明这个概念怎样落实。

“量价挂钩”的细节策划非常复杂、专业,在欧美国家这可能诞生出一个新的服务行业。美国大量存在的第三方性质的“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其使命就是按照“量价挂钩”的原则作出标准的“量价挂钩”合同,通过市场化的纽带将各市场主体(包括医院)联系起来。

可是在中国,很多人反对“量价挂钩”。我仔细观察和思考过,在目前这种被异化的情形下,我觉得反对者说的也有道理。

这件事现在成了一群精明人做的一件粗活,导致各地政府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招就怎么招。今天集中招标,明天交易所,后天不知道怎么玩儿。

《瞭望东方周刊》:那药品交易所这种创新形式究竟好不好?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探索了这么多年,可能药交所是最后的归宿,也是最好的归宿。但是,它也有可能导致另外的结局。

我不是反对建立药交所,只是觉得应该统筹考虑全国市场,避免各地盲目攀比、重复建设。重复建设不仅会再一次造成巨大浪费,还会将艰难建立的全国统一市场又割裂开来。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跟一些部委沟通这个事情,2000年我就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药品交易所的建议。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组织了一次调研,当时我就向他提交了建立全国性药品交易所的建议。

以前可能还是觉得条件不具备,现在我觉得机会来了,建立药交所应该成为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的一个改革方向。

药交所能生成一种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它也是组织化程度最高的一种药品流通方式。有了药品交易所之后,以前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争论和问题,就可以找到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办法。另外,它也将会促使采购政策和价格政策的融合。

《瞭望东方周刊》:一些地方还想着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药交所等为抓手来降药价。你怎么看?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的是医院药品的购入价格,但是决定医疗总费用的是零售价格。

至于购入价格、零售价格、医疗总费用之间的关系就更复杂了。购入价格低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看病费用就会更便宜。采购政策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决定性的政策。

总之,老百姓的医疗费用是由药品的采购政策、价格政策、支付政策等方面综合决定的,单方面强调任何一项政策,或者寄希望于任何一项政策来降药价,对解决“看病贵”问题都不会有明显效果。

现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之后,医疗机构的收入并没有减少,有的医务人员回扣照拿不误,企业商业贿赂依然盛行,利益各方皆大欢喜。可是老百姓“看病贵”有本质的改变吗?

此外,国外医院成本支出的大头往往是人力资源,国内医院支出的至少2/ 3往往是物化支出,包括大量浪费、药品回扣等都包括在物化支出里面。

4.医院药品采购工作总结 篇四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xx]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x食药监稽[20xx]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5.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篇五

1.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作为我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我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我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我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我院药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通过采购平台,对我院药品采购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销售价格及回款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

4.定期对我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6.药品采购员工作总结 篇六

一、积极动员搞好双创,深入开展医院质量管理年工作今年是我院创等级医院验收及深入医院质量管理一年,全科人员按照医院总体要求,多次召开科室会议,对科室成员广泛宣传和思想动员,使大家能清醒认识到创等的重要性,提高了参与创等的积极性。组织成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搞好制度建设,同时完善相关资料,为顺利通过双创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科室管理我以双创达标和医院质量管理为契机,认真搞好科室的管理工作。一是对科室的制度、规范、程序进行了一次梳理,查漏补缺,该完善的完善,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科室管理文件,使大家有章可循,用制度管人。二是配合医院搞好绩效工资发放,此项工作是医院顺应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医院科学发展总体要求而进行重质量和效益的改革,我科积极响应,广泛宣传,使每一个成员认识此次改革的重要性,对本科室的绩效工资发放采取公平合理、质量效益优先、逐步改革到位,充分调动大家积极性。三是主动查找问题,排查矛盾隐患。对科室的成员多做思想工作,先后对成员谈心、思想交流。积极创造一个轻松快乐的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科室成员学习党的科学发展观,写好心得体会。五是组织成员学习医院下发的文件,传达院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六是搞好与其他科室联系,相互协作,服务好临床科室。七是做好处方点评工作,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处方,对大处方、有安全隐患的处方打回修改,并建立了登记本。每月按时对处方进行点评,从而提高了我院的处方质量,强化了医疗安全。九是做好廉洁行医、反商业贿赂工作。宣传教育我科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不计付出,不计报酬,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形象,严于律己,杜绝歪风邪气,净化医疗领域空气。

三、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品质量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医院的医疗安全与信誉。我科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一是对供货商的管理,建立供货商信息档案,索要三证,签订供货质量保证协议书;二是药品购进管理,制定了一套从计划、审核、采购到验收的完整相关程序,对购进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失效期等基本信息认真审核、记录,有质量问题的一律不予入库,从而保证了购进药品的质量。对药品效期实行动态管理,以先进先出为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报告并通知临床科室,从而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减少医院损失;三是积极搜集药品相关信息,时刻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记录、本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六份。

四、做好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药品挂网采购率达98%以上,达到了省药招标采购要求。积极做好药品采购工作,探索适合我院的药品储量,科学储存,合理减少库存,少积压,满足临床需求。

五、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药人员业务素质不仅是提升医疗质量减少差错事故的需要,也是个人发展的一项措施。我科积极搞好“三基”培训测试工作,狠抓从药人员业务素质,督催从药人员参加各种院内外培训,鼓励参加职称、执业资格考试,今年我科有三人已通过工人等级考试。四人通过培训取得药品从业合格证。今年我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是虽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2.是从药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3.是培养临床药师有一定的困难,需要医院领导给予重视与支持。

4.是库房面积严重不足,药品堆垛距墙的距离不足30cm,湿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由于北方气候干燥),储存条件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几点不足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使我们的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于20xx年工作,我们提出以下设想:

1.是继续加强从药人员业务素质,采取自学与争取医院领导安排到上级医院短训,全面提升从药人员业务素质,注重人才培养。

2.是做好中药房建设的后续工作

3.是对绩效工资实行合理分配,注重质量与效益,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大家积极性,以此搞好科室管理。

7.医院药品采购内部控制改进研究 篇七

关键词:医院,采购环节,内部控制

引言

在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过程中, 当前最大的制约问题就是部分医院的药品价格过高, 这也是出现 “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方面原因。 药品价格过高现象的出现, 并非全部是由于药品供应价过高, 其中也与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格等有着直接的联系。一些医院在自身内部管理过程中, 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不强, 尤其是在医疗药品的采购阶段, 缺乏健全完善的系统监督管理制度, 因而容易滋生各种问题, 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药品采购成本。 因此, 医院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 逐步优化改进医院管理模式, 这不仅是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提高药品质量的要求, 对于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医院采购环节内部控制的作用分析

( 一) 确保医院采购环节各项活动开展的合法合规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 对于医院的药品采购工作有着严格的要求, 无论是药品的进货验收、药品合格验证等, 各个环节上都有着较为明确严格的规定。依靠对各类采购药品基本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记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确保这些基本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这也是医院采购环节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

( 二) 实现医院经营效率提升的关键措施

加强医院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 可以有效地控制医院药品成本的不合理费用支出, 尤其是杜绝采购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贪腐舞弊行为, 这也是减轻病患负担, 提高医院经营效益收入的有效措施。

( 三) 防范控制医院管理中的各项风险问题

对医院药品采购环节实施重点的内部控制管理, 能够有效的提高医院药品采购流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 及时的规避各种风险问题, 并依靠对医院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 确保医院自身管理的规范高效。

二、医院药品采购环节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 在医院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由于组织管理力度不足,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 以及缺少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 因此造成了药品采购环节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药品采购环节漏洞较多

现阶段在医院的药品采购环节的管理上, 由于医院对人力资源成本控制管理较为严格, 因此往往只是简单的设置了会计、库存保管、采购员以及管理员, 很多不同的业务工作尤其是采购方面, 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 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选择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在整个采购环节中容易出现虚假行为, 有时甚至会出现采购成本虽低但质量较差的药品。

( 二) 药品采购环节缺少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一些医院在药品的采购环节缺少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些药品采购员为了确保医院成本控制目标, 提高利润收益, 有时在采购阶段会选择一些低价药品, 质量得不到保障, 容易出现药品安全事故问题。 药品采购风险防范机制的缺失, 致使诸如此类的问题得不到彻底的根治, 增加了医院的医疗服务风险。

( 三) 药品采购环节内部控制管理力度不足

在医院的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很多医院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无论是药品采购的计划管理、 质量控制以及库存管理等, 都缺少完善的管理机制, 一些医院由于统一管理安排不当, 造成了药品采购中出现了药品积压或者是缺货的问题, 影响了医院医疗业务的开展。

三、强化医院采购环节内部控制管理的具体措施

( 一) 完善医院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现阶段, 我国的药品采购主要采取的是集中采购管理, 在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上也应该遵循集中采购各项规定, 严格杜绝各种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其次, 应该明确药品采购管理责任, 医院的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明确其工作职责, 即定期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验收核对采购药品的品名、 规格、收量。 第三, 应该明确对于药品供应商的要求管理, 必须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产品, 并确保药品检验合格, 严格执行好质量验收制度。此外, 应该严格落实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分离制度, 在具体的操作管理上, 可以采取双信封招标制度, 以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控制药品采购, 首先对药品供应商的生产、销售、企业规模和药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之后进入到价格竞争环节, 确保各个环节都能够实现质量和价格的统筹管理。

( 二) 重点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风险评估控制

在药品采购环节的风险控制管理方面, 应该结合不同的风险隐患问题, 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评估控制管理措施。 在药品质量风险控制上, 重点完善对接及监督管理机制, 及时收集各个诊疗科室的反馈意见, 加强药品质量的试验检测, 确保药品质量满足临床需要。 在盲目采购风险的控制上, 应该由医院的药剂科统一调度, 综合确定医院的所需药品规格数量, 采取招标报价方式, 选择供应商, 确保采购药品既可以满足医疗业务需要, 同时降低采购价格。 在采购环节的虚假舞弊行为风险控制上, 重点是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定期盘点、损毁报废等药品管理制度, 同时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 在请购及审批风险控制上, 应该严格执行层层审批管理制度, 按照医院药品库存情况及需要编制采购清单, 层层审核批准后按照采购流程进行进货。通过一系列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真正的确保药品质量, 降低采购成本, 防范药品安全事故问题。

( 三) 强化医院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

内部监督管理是提高医院采购环节内部控制最有效的措施, 也是及时发现纠治医院药品采购环节各项问题的主要手段。应该要求药品采购人员及时记录工作日记, 对采购计划以及审批手续进行全面记录;在药品采购入库前, 应检查审批手续以及供货渠道, 确保合法合规;药剂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检查, 确保药品采购渠道规范, 采购计划合理;医院内部的监察管理部门, 应该定期接受内部医疗科室以及外部供应商、患者的监督, 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回扣的问题。此外, 还应注重加强对药品采购人员的个人教育和监督, 尤其是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提高其职业素质水平, 自觉防范违法违规采购问题。 通过这些有力的内部监督措施, 真正确保医院药品采购的规范合理。

四、结语

加强医院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 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医院的药品采购成本, 对于防范医院采购管理中的各类风险问题, 减轻病患的用药成本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医院药品采购环节内部控制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 医院的管理部门应该重点在药品采购内部控制环境优化、风险评估控制以及内部监督管理方面, 加强药品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管理, 以确保实现医院内部管理的规范高效。

参考文献

[1]周小燕, 许蔚君.医院药品管理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评研究-基于广东省中小医院的数据[J].财会通讯, 2013 (32) .

[2]朱晔, 唐婕.品管圈活动对门诊药房药品库存周转率的效果评价[J].抗感染药学, 2014 (04) .

8.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八

【关键词】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可持续性分析

药品招标采购目前在中国开展的如火如荼,但医药招标采购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对他的功过是非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作为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它是否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和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有效手段?作为中国医药体制改革重要措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否要持续执行?这正是本文通过分析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本身的过程及对其的各种评论要回答的问题。

1.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流程

在每年的各个地区都会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就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来说,其采购的流程如下:

第一,政府发布相关的招标公告,表明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各项要求;第二,向各级单位发放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中标明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细节问题;第三,在招标现场进行报价磁盘的递交,同时也要递交相关的纸质标价表,明确头孢拉定类药品的招标价格,然后就可以开始进行竞标;第四,对头孢拉定类药品进行评标确认,并且对各种药品的价格得分进行确定;第五,向招标组织部门和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六,招标部门要建立专家评标小组,对头孢拉定类药品的竞标价格进行商议,并进行定价和报价;第七,将中标的头孢拉定类药品进行有效的标注,并将其中竞标成功的头孢拉定类药品种类想相关的医疗结构进行推荐,并有医疗机构来对中标药品进行选择;第八,公正平等的进行评标工作,对议价的结果进行发布;第九,对评标以及议标的结果进行公示;第十,与相关的药品进购企业进行专属合同的签订,按照实际制定的采购总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最后,为签署头孢拉定类药品购销合同的企业进行相关药物的配送,同时,结清账款。

2.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积极意义

很多的药品企业在对药品进行采购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作弊行为,往往会通过提高药品价格的方式来赚取高额利润,从而使得患者的经济负担加重。头孢拉定类药品是一种较为普通的消炎药,人们通常在感冒或者是发烧时,都会选择这种药物,如果该种药物在采购的过程中,被提高价格,则会使得患者的经济负担明显加重。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这种头孢拉定类药物采购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就需要对头孢拉定类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以此方式来加强对医疗相关机构药品采购的监督力度,使得药品采购中的不正当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的消除,从而降低药品的价格,以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头孢拉定类药品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可以使得相关头孢类药品供求信息更加的集中,药品信息的集中可以使得供需双方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双方对药品销售和采购的需求,从而使得药品的采购更加的透明化。就我国目前的头孢拉定类药品市场的经营状况来说,其中还没有任何有效的经济法规对头孢拉定类药品经营状况进行制约,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法律可以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采购变得系统化和科学化,从而导致了头孢拉定类药品在采购商存在不正之风,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提出,在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采购形式上实现了突破,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各自独立销售的局面被打破,通过制定的集中招标采购方法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信息得到了有效的集中,在药品信息集中的基础上,也使得行业的集中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可以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采购过程更加的透明,这样就使得各医疗行业在药品的采购中,不正之风的现象可以得到有效的抑制。

头孢拉定类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之前,采购任务通常由药品采购员和药房主任承担。在缺少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很可能受经济利益诱惑,进行“暗箱操作”,收受回扣。集中招标采购坚持的是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由分散转变为集中,由个体行为转变为群体行为,使医疗机构决策由分散决策转变为集体决策,使采购活动最大程度地透明化。

我国目前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众多,供大于求的现象非常明显。招标后在一定期限内形成定点供应,供货单位对药品质量承担责任,这就优化了进药渠道,保证了药品质量,同时可促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竞争,促使这些企业优化重组,导致大型、特大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诞生。

3.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3.1权责不清,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药品购销体制尚未健全

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投标主体、客体和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不对等、不清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没有建立起平等的合同关系。目前不少地方招标主体基本上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非真正的主体——医疗机构。事权不清,也就无法以事定责,以事定规,且政事不分,监管不力就易诱发腐败。

3.2流通领域利益调节政策单方倾斜,未能营造“三赢”局面

为了调动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积极性,政府在制定政策上多方向医疗机构倾斜。在委托代理费用的负担上,一反常规要求由“中标方”单方支付;在中标药品降低利益上享受分成政策,据安徽省的调查情况显示,中标药品加成分成比率以中标价为基础,平均不低于40%。所以,目前企业、医疗机构、患者三方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都不满意,患者感觉没有得到多大实惠,过重药费负担涛声依旧。

3.3招标导致药品规格混乱

目前头孢拉定类药价成本中至少一半以上属于不良成本,这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本来指望通过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来使这种混乱状况有所改观,然而一些地方招标方法的不规范,反而使混乱局面变得愈加复杂。因招标造成医药企业科研单位不专心搞研发而是想办法走“捷径”,弄些所谓的新药出来应付招标采购。

4.结语

综上所述,头孢拉定类药品招标采购的真正意义不是表面的降低价格,其真正意义是使药品交易的过程公开,减少和抑制交易中的黑色和灰色行为。通过交易的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优胜劣汰,为中国医药体制的改革打下基础。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逐渐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这些问题,加强其监督和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该政策,以形式的变革推动和反作用整个医药市场的运行机制,那么我们相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但可以可持续下去,更有推广和扩大的必要。 [科]

【参考文献】

[1]安彬,吕庆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分析[J].理论探索,2011(01).

[2]赵海燕.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系统性分析[J].中國医院,2010(10).

[3]耀文.谁撑起了虚高的药价——药品流通环节价格构成、成因及对策分析[J].首都医药,2012(12).

9.医院药品采购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九

1)依据商品采购计划,及时合理地进行商品采购;负责新供方、新品种资料收集、整理与报批;负责提出采购、应付申请,及时准确收取购进折让。

2)负责商品库存分析,对商品进行分类;负责滞销、不动销、近效期商品及其他问题商品进行处理。

3)负责客户、商品供求及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

4)参与获取商品招标委托书及新产品经营权;协助供应商收集、反馈市场投诉信息。

主要录用条件:

1)本科或以上学历,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2)有两年以上药品采购、销售工作经验;

3)熟悉药学基础知识和药品管理相关法规;

4)熟悉采购业务流程,熟悉合同法;

10.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十

样本合集

药品采购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们药剂科在院长高度重视和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在全 院临床相关科室和药剂科全体科员的共同拼搏、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 重点和要求,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顺利而圆满完成了院里交给各项工作任务和 目标。现将药剂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及院 里各种文件精神并积极落实到位,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不拘形式,结合科室的 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和讨论,激励科室人员积极参与推进医院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和实施。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提高了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抵制行业 不正之风,以提高窗口服务为己任,以质量 发布通知至临床科室,及时了解各临床科室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 信息反馈,确保临床药品的合理性、安全性、患者满意性供应,储备药品 加强药品储备管理,成立了药品质量监控小组,质控小组成员每月不定期对 科内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督促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 管理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在购进验收、入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每月 进行药品储备质量、效期等盘点,召开科质控会议,将检查结果汇总,发现问题 及时妥善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严格执行国家药监局《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 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出我院《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备养护质量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标识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并相继实施,杜 绝医院因药品过期造成重大医疗事故和医院的经济损失。临床用药管理 在临床用药、药剂科定期下发各种新药说明,征求临床见意,随时了解临床 对药剂科供应药品使用情况,对滞销、近期药品及时与临床沟通,以便及时合理 应用,减少药品的浪费。对药剂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 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对新进药品及时掌握使用的适应症,以便指导临床使用。广 泛开展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药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样本

从入行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下面介绍下这段时间的所得经验供大家分享:

1月份:事在人为

有老代表带了半天就开始自己去“扫街”了,经过了大半个月的跌摸爬滚,胆子大了,脸皮也厚了,但是心也开始急了.已经有2个同学成功跟公司签了协议,可以作为员工留在公司工作了,而自己呢,似乎还没有引起经理的一丝注意.就在那时候,正好遇上了公司开一个产品发布会,我被指派了两个任务:

1、会前协助经理助理购买会议用品;

11.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十一

1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意义

在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之前,我国采用医院掌握药品的采购权,“人对人”分数采购制度。这种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药品采购制度显然已不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为适应当前的经济体制,提高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我国开始实施新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施这种制度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药价过高问题,减轻患者因医疗费用产生的负担,减少药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建立一个公正、公开的药品采购机制。在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后,确实减少了药品的流通环节,提高了医院药品采购的“透明度”,规范了医院药品的进货渠道,进而达到了遏制药品流通不正之风、降低药品价格及建立规范药品采购制度的目的。

2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虽然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显现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依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存在缺陷和很难真正具体实施两个方面。

2.1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缺陷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在法律上存在着一些缺陷。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是卫生部带头,多个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是针对全国范围内的招标活动,而不是针对药品的采购活动。由于医疗机构实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与其它的招、投标活动不同,其作为招标的主体,却只是整个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环节,患者才是整个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最终受益者。但根据相关投标法律的规定,患者虽是药品集中招标的受益者,但不能直接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任意环节。因此,相关法律指定限制患者权利的具体条款无法切实的保证患者利益,仅靠“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来实现患者的利益,有些不切实际。

除此之外,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在采购规则上也存在一些漏洞。一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局限性。在我国任何一个地区的药品采购目录,都不可能包含所有市场上存在的药品,这就给投标、招标双方造成了一些采购“盲点”,而销售利润相对较低的药品常被医疗机构招标目录以外相类似的药品所代替,经营、生产企业可以不经营或不生产,出现了药品“招一个,死一个”的现象。另外,一些利润小且用量少的药品,有些没有企业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临床用药短缺现象。二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缺少权威部门提供的药品生产情况方面的信息。例如一些参与投标的药品经营和生产企业的经营信誉、资质情况,药品的市场流通价格等不能相对的公开,只能通过招标的方式提供,会造成信息来源不均衡的问题,让那些信誉差的生产商“趁虚而入”,扰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

2.2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执行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发挥其功能。在集中采购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常出现药品中标后使用受阻现象。药品在中标后,并非“万事大吉”,中标只是取得了医院的流通资格,而医院的具体采购数量及价格,还需要大做文章了。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在中标后的使用量和销售量都会大幅度的下降,出现“中标即死”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医疗机构在执行药品集中招标的过程中仍“开通”非招标药品流入医院的“灰色通道”,导致中标药品进入医院后仍未被使用的市场。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施后出现“投标找死,不投等死”的现象,促使部分药商对药品进行“伪创新”,比如在常用的药品中加入无关紧要的药物,或者在剂量和包装上做一些变化,制成“新药品”进行再次申报。通过旧药换新药变相增加药品的价格。很明显,此创新对于患者来说无任何益处,这样的招标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而且,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制度还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药品竞标企业是国家纳税人,而医疗机构则无须纳税;第二,有些地区为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相关行政部门会鼓励和提倡使用当地医药企业的药品,对医药企业实施各种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第三,由于缺少监督药品流通利润分配的监督机构,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后仍未有效遏制医院的垄断行为,同时还使大量社会资源浪费在招标采购的各种繁琐环节中。

3 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对策研究

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已有效地矫正了医院的药品进货方式,让患者通过采购竞争下降的价格中受益。但现行采购制度未真正有效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患者还是没有真正受到更大的益处。因此,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还需在方式和制度上继续完善。目前有许多研究人员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问题提出了看法,分析产生诸多非正常现象的原因,提出了多种完善对策。

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最大权益,平衡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间的利益,建立市场化药品流通机制。而现行的与药品投标、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却不能保证这些目的的实现。笔者认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机制可以从保障患者的权益、平衡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利益及监理市场化药品流通机制出发,保证药品质量,兼顾药品价格,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探索和制订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核算办法及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采购行为。

3.2 提高政府监管效率,强化相关监督机制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出现诸多不正常现象,主要体现在监管的力度不够。为此,政府应发挥监管的作用,避免过多行政干预,在强化监管、强力推动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自愿、自觉的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政府应严格按照《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办法》对招标代理提出的要求约束医药企业,同时严格监督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货渠道,加快监督机构的组建工作,做到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有效地实施。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处理好双方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因为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后,牵扯到了制药企业各方面的利益,竞标使药品价格降低,明显缩小了药商的利润,导致双方制度实施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应寻找对双方都有利的管理办法,加快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和完善,进而为患者争取最大益处。

3.3 加强药品的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定价行为

我国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最主要目的就是降低药品价格,真正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因此,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价格管理体制,针对不同的企业在价格上做到平等对待;另一方面要做到对药品价格的分类管理,对基本的医疗保险用药、必要儿科用药、预防用药、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实施价格规定和指导,尤其是对进口药品及垄断性特殊药品的价格控制,杜绝虚高定价的发生。除此之外,还要对已经公布价格的药品进行生产销售跟踪,将药品的实时价格作为监管和公布的范围,防止药品销售价格与竞标价格不符的现象发生。同时,物价部门应集中精力监控药品的零售价格,改变传统的“低进低出,高进高出”的药品定价方法,尽可能的制定药品全国统一价格。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尚未真正成熟之前,有计划地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保证药品的降价政策落到实处,让患者真正得到益处。

3.4 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网上药品采购交易监管平台

为切实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矫正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的不正之风,维护患者的利益,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现象的发生,将网络作为药品集中公正、公开采购的平台,实行“网络竞价、让利于民、透明采购”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让整个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全部展现在群众的视线中。通过全民监管规范药品的购销行为和药品的流通秩序,遏制以往的药品流通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推进药品采购环节的信息化和科学化的建设进程,实现药品购销的全程监督。

为有效建立网上药品采购交易监管平台,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政府可以以电子商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系统为手段,建设服务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的药品采购监管平台,从而为“挂网限价”提供载体。同时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建立科学、统一的药品评价体系。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如实填报药品资料,以患者所接收的平均价格为基础计算竞标价格,医疗机构按照网络平台结果进行药品采购。与此同时,为监管平台的有效实施,应完善网络监管制度。可以建立专业的评审专家团队,建立药品采购评估体系,根据专家团评审意见评价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活动。

4 总结

针对当前出现的诸多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必须完善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而真正意义上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应是“统一招标竞标、统一销售、统一结算”,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存在的地区性差异很难实现药品的“三个统一”。因此,需要认真分析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为出发点,寻找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突破口。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探索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有效方法。只有建立和健全国家相关政策,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订药品采购模式,建立透明化的药品投标竞标全民监管平台,有效规范药品管理,才能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摘要:我国自2000年正式启动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来,在遏制药品流通方面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价格,减少社会医疗负担,规范药品的购销行为等方面取得了相对显著的成效。但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对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对策研究做了认真的探讨。

关键词: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1]安彬,吕庆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分析[J].理论探索,2007,163(01).

[2]许春萍.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思考[J].粤港澳市场与价格,2007(12).

12.药品采购工作职责 篇十二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含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专项督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

我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2010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了平阳卫生院药品管理督查组,制定了《平阳卫生院药品管理章程》、《平阳卫生院药品管理工作制度》、《卫生院药品采购监督小组》、《网上采购药品程序》、《药品入库验收制度》、《药品出库工作制度》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药品管理督查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督查员会议,讨论并解决药品采购督查中所发现的问题。

二、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坚持药品网上监督采购

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药品采购工作。二类疫苗药品,例如水痘疫苗、狂犬疫苗、Hib疫苗等药品不是网上采购,其他的药品采购均按照《网上采购药品程序》在医院药品采购督查组的监督下,经审批后方能进行网上采购。药品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选择原则,原则上选择一级经销商直接配送,与配送商做好采购合同的 1

签订工作,同一生产商品种坚持由一个经销商进行配送。

三、严格药品采购验收制度,保证药品质量

严格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的验收入库工作。在验收入库过程中必须经过至少2名验收员审核,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证明,确保药品质量后才能入库,最后再由主要负责人检查药品价格的最高零售限价低于物价部门的规定,核对发票,准时划款。确保了上半年无药品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品的零差率。

4月25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4月28日我院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于5月1日正式启动。我院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临床需要。现我院西药品种共计约200种,在群众到门诊看病、住院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并且保证可有新农合实时结算一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我院在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门诊处方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也杜绝了医疗购销行业的不正之风。

五、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1、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偶有验收入库员未能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可能照成药品的质量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加强药品采购督查制度,保证药品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药品的质量。

2、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以基本门诊药品销售主要收入来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总额下降,这样对本来以以销售药品为收入来源主的基层医疗机构在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兴宾区平阳镇卫生院

1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药剂科的管理 篇十三

1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临床应用的影响

1.1 对医院药事管理的影响

近年来,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 合理控制药品价格, 卫生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未入围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 但是在医院内部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药品管理和使用的文件, 如《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抗菌药物采购目录》等, 结合临床用药需求, 也会采购未中标药品[1]。药品集中采购后, 医院现行药品使用目录与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目录存在一定的差异, 医院需要对常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药事管理规定购入新药, 并将调整后的药品目录上报给主管部门。如何更好地将现行目录与中标药品目录进行有效对接, 成为药事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作为医院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信息系统在药品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也会对医院的信息系统产生较大影响。通常情况下, 药品集中采购的周期为1次/年, 中标药品也会有所调整, 对于一些中标且已在医院流通的药品, 信息系统中已保存许多相关文件, 被替换后不可能立即将其清除, 药品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也需要一段时间, 这不仅会影响到医生开方时对药物的选择, 也会考验到药品信息的开放性[2]。

1.2 对药物临床应用的影响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给医院药事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 医院药品供应和使用目录也会作出相应调整, 而医生用药习惯是多年养成的, 开具处方有其特殊性和经验性, 接受新中标药品需要有一个过程。药品集中采购涉及面较广, 环节较多, 管理工作存在盲点, 网上集中采购后配送并不稳定, 临床用药存在一定的问题, 也难以提供相应的药学服务。同时药物经济学评价、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血药浓度测定等, 也会占用药师很多时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要通过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机制、保证药品供应及时、价格合理、品质优良, 从而达到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为人民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的目的。从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来看, 单纯控制药品价格并不能增加临床应用, 而且一些中标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 如在换标初期, 临床科室和患者均会有较强烈的反应, 其中临床医师考虑的主要是用药习惯问题, 患者则考虑到的主要是价格问题[3]。总体来看,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医院药事管理及药品应用均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也不能忽视所遇到的问题, 因此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2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及具体改进措施

2.1 计划制定和药库管理

药品采购直接关系到医院临床用药,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要结合临床需要以及门诊、急诊、住院部中心等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药品本身属于特殊商品, 采购品种和采购量均有很大的变动性, 会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了确保临床用药和药品质量, 药剂科管理首先要将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药品采购计划制定上, 以合理库存、加速周转、减少资金占用为原则, 购入采购目录中的中标药品, 避免出现多品种、多规格混乱采购的现象[4]。招标后, 药剂科应做好收货和验货工作, 严把药品质量关, 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录入计算机。入库后应按照规定分类摆放, 并做好药品后期养护和药品的发放工作。

2.2 院内各科室药房管理

医院各科室药房会不定期的从药库领取药品, 药房工作人员在领取药品前要做好计划单并发送到药库, 然后由药库确定出库数量, 由专人配送至各药房。从各药房管理情况来看, 住院部中心药房工作量相对较大, 药剂人员须根据各科室开出的处方配好药品, 认真核对, 肩负的责任较重。以往需要对药品名称、规格、厂家等信息进行辨别,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 临床用药多为通用名, 医生开具的处方更为简洁, 药师的工作也更加独立, 能够定期深入到病房, 对各种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估, 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为患者提供安全用药信息服务。门诊药房是医院满足患者用药需求的重要服务窗口, 以往医患、护患关系不和谐也会影响到药师工作的开展, 而药师解释工作不到位也会进一步激化窗口矛盾。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 “看病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更多患者进入医院, 门诊患者人数攀升, 使药房的工作量增大, 又给门诊药房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 医院有必要转变门诊药房管理模式, 可通过公示药品价格、深化窗口服务等措施来赢得患者的对药房管理工作的认可[5]。

2.3 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

随着医院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医院越来越重视药学管理水平的提升, 药学管理职能的转变、服务内容的拓展成为各大医院药事管理的重点, 医院药师开始向临床药师转型, 所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药剂科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临床药学注重实践, 与患者联系密切, 需要参与到临床用药实践中, 为了保证药学服务的有序性和系统化, 拓展药学服务范围, 应尽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 (ADR) 监督制度、健全药学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预警和监督程序, 开创药学发展的新局面。

3 结语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保证了采购行为的规范化, 药库和各科室药房管理的加强以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 使招标采购后药剂科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有序进行。目前我院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已得到进一步完善, 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各临床科室用药得到很好地保证, 药剂科与医护人员加强了联系, 药师定期深入到病房中, 对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估, 为患者提供安全用药信息服务, 医患药学服务需求得到了满足, 极大地推进了药剂科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经验值得借鉴。综上所述,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医院药事管理及药物临床应用均会产生较大影响, 对医院药剂科管理而言,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更要积极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制定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 更好地为临床药品的应用及广大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摘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面较广, 环节较多, 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问题, 并会直接影响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质量及药物的临床应用, 有必要加强管理, 确保招标采购后药剂科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以便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

关键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事管理,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余德松, 胡国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医院药事管理的影响及建议[J].中国现代医生, 2013, 51 (35) :121-123.

[2]刘华, 孙利华.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药房, 2013, 12 (5) :398-400.

[3]孙效, 傅帅, 谭颖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J].中国卫生产业, 2013, 12 (6) :20-21.

[4]郭春丽.中国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取向[J].经济学家, 2013, 15 (9) :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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