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举报工作心得体会

2024-07-15

网络举报工作心得体会(共10篇)

1.网络举报工作心得体会 篇一

不必担心网络实名制影响举报贪腐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表示“是没有必要的”。他说,从近些年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除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查处的外,有一定数量案件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线索查处的。这其中,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揭露出来的也有很大一批。

他指出,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通过网络提出监督、批评意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予以切实保护,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纵容。同时,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利用网络,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制定这个决定,我们同样还是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来揭露腐败行为,依法惩处腐败和违法行为。”李飞说。

2.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篇二

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通过写信和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各级组织反映个人或集体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批评和建议的一种经常性工作。是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窗口。其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加强信访信息的研究,为深化改革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对信访工作十分重视,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办理群众来信,建立经办、立案交办和信函呈批程序。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要遵循“分工负责、归口管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原则,信访工作人员根据来信所反映问题的性质,转交有关联能部门办理,职能部门收到转达交信后对不需要调查的信访问题,应在一个月内拿出书面调查处理意见。对一般信访问题,信访人员能解决的,不转给其它部门。

2.建立重要信访问题领导阅批制度,重要来信的范围主要是:(1)上级来函交办的信件。(2)检举揭发领导干部等重要来信。(3)对单位工作提出重要批语和建议的来信。(4)上访人政治上有影响及涉处来信。(5)集体联名信及反动信件等。

二、接待群众来访。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宣传党的政策,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虽然要求合理、政策性强、目前尚无政策规定的来访问题,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来访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作思想工作。在接待来访中要文明接访,认真听、记、宣传党的政策及有关规定。对集体来访及需职能部门解决的重要来访由信访工作人员同有关部门领导一起接谈。对来访人提出的需职能部门拿出处理意见的来访问题,需要调查的在一个月内调查处理意见,对不调查的则采用直接答复或一周内书面答复。

三、搞好信访信息工作。在当前体制改革的形势下,要注意及时收集群众的建议、批语意见等信访信息,并努力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供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应转办信件要及时转办,不扣压、不丢失,并做好转达办登记。

3.投诉举报办案工作流程 篇三

(一)登记立案

1、投诉

①投诉人以来访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应要求投诉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证据材料。

投诉人2人以上的,应分别填写。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投诉人口头投诉,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对确系同一单位、同一事由引起的人数较多(5人以上)的集体投诉,监察员应建议投诉人推荐代表投诉。投诉人未推荐代表的,应分别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②投诉人以来电方式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在听取投诉事由后,认为属劳动争议事项的,直接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或者诉讼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和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超过2年期限的投诉,直接告知投诉人,并做好相应记录;认为需投诉人前来登记投诉的,直接告知投诉人受理机构、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投诉人坚持投诉的,首问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③投诉人以信函方式投诉的,投诉信函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视为投诉人已提交投诉书;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投诉人补充投诉材料。

④投诉人以网络方式投诉的,案卷档案管理员应当收集、登记投诉事项、投诉人联系方式等材料,登记编号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2、举报

①匿名投诉、未提供真实姓名的投诉以及未提供真实有效通讯方法导致无法通知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投诉,视为举报。

②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首问监察员应及时填写《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登记表》,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③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举报,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或作出解释。

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举报人保密。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举报人的举报不予受理。

3、补充证据

首问监察员在审查举报、投诉案件相关证据时,如发现证据不足的,发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补充材料告知书》,告知举报、投诉人补充材料。

4、案卷登记

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及有关证据材料交由案卷档案管理员登记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

5、指办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签署下列意见:

①指定主办监察员和协办监察员进行初步调查;

②移送其他部门办理。

③提请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

④指定或者委托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

⑤不予受理。

6、回避

被指定的主办监察员和协办监察员认为需要回避的,按规定回避,并由负责人重新指定监察员。

7、立案

经初步调查,需要立案查处的,在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②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立案。

8、案件移送

①经过调查、检查发现所查处的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②查办的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应当按《关于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办理相关移送手续。

9、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投诉由承办监察员制作《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投诉人,并将有关文书材料交由案卷档案管理员存档。

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投诉内容、要求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已经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

②投诉人所提供、反映的内容或要求及其基本情况不明确的;

③投诉人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

④投诉人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⑤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

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前的;

⑦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或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

(二)调查取证

1、书面调查取证

①由承办监察员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②送达当事人。

③按规定调取证据材料。

2、实地调查取证

①两人以上同行,出示证件,告知被调查人监察事由。

②被调查人提出回避请求的,按规定回避。

③制作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记录。

④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3、异地调查取证

报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承办监察员可直接赴异地调查取证,也可以向涉案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取证。

4、委托审计

①承办监察员书面提出委托审计报告。

②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③制作委托审计文书。

④送达受托人并负责接收相关的审计报告。

5、证据保全

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证据登记保存申请,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②监察员将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及证据登记清单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劳动保障监察员注明情况;

③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期限届满后应当解除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6、中止调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需要中止调查的,由承办监察员书面报告中止理由,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

7、延长时限

需要延长办案时限的,由承办监察员书面报告延长理由,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8、撤销立案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后经调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立案。

①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②违法情节轻微的,且已改正的;

③被调查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

④不属于立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

⑤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

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五条应当由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的;

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超过2年的;

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撤销立案的情形。

撤销立案由承办监察员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审批表》,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三)行政强制及处理、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②7日内送达。

③督促改正,并记录在案。

④当场作出限期改正指令的,由承办监察员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31条、32条的规定办理,并将改正情况记录在案。

2、一般案件处理、处罚

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处罚)审批表》。

②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

③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审议,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④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⑤制作《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

⑥送达当事人,告知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司法救济渠道。

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陈述申辩记录》,交由当事人签字。

⑧送达处理、处罚决定书。

⑨监督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记录在案。

⑩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承办监察员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31条、32条的规定办理,并将履行情况记录在案。

3、重大案件处罚

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重大案件处罚,按下列程序办理:

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处罚)审批表》。

②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后组织集体审议,提出处罚意见。

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④送达处理、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司法救济渠道。

⑤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陈述申辩记录》,交由当事人签字。

⑥当事人申请听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组织听证。

⑦送达处理、处罚决定书。

⑧监督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记录在案。

⑨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负责人集体讨论重大案件处罚应当如实给予以记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集体讨论的时间、地点;

②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员的姓名;

③案由;

④案件调查人员案情汇报;

⑤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⑥结论意见。

4、文书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当事人时,应由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拒绝理由。

5、行政复议或诉讼

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延期或分期履行

①由当事人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提出延期或分期履行请求。

②经承办监察员审核后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7、执行

①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15天内予以履行。

②对不自动履行决定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定期检查履行情况,告诫被罚单位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如发现用人单位有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的行为,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③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制作《申请强制执行书》,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在决定起诉期限(行政复议期为二个月,行政诉讼期为三个月)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结案归档

1、案件办结后,由承办监察员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审批表》,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2、按规定整理案卷材料。

3、经案卷档案管理员检查后,办理移交手续。

4.创新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篇四

创新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近几年来,我们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制定了具有规范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职责、程序和管理三大类38项制度,促进了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规范进出关口。针对过去信访举报件在管理上存在的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建立了“三个一”信访举报件统管制度。实行一个“渠道”进信,严把进口关。做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各室及领导,凡接到群众来信或来访记录以及举报材料,必须交由信访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由专人逐一输入微机管理,设置密码,便于保密、梳理、转办和查询。实行一个“池子”储存信件,严把管理关。做到按程序分类统计、呈报、运转、协调。实行一个“龙头”出信,严把出口关。做到按程序转办、督办、查办,对应该移送案件室办理的信访件,按职级统一送交主管案件的常委、副书记、书记批办,实现了信访举报件一体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信访登记、摘报、呈报、办理、批结、回复的工作流程,让举报人清楚了解信访举报严密的工作程序,放心信访举报;公开信访举报者的权利和义务,被检举控告者的权利义务,让举报人明明白白信访举报;公开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接待日,将挂牌接访的领导姓名、职务、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公开,让举报人与纪委领导面对面进行信访举报。规范办访行为。为防止以信谋私的问题发生,制定了《内部监督六项管理制度》,即信访举报件统管制,重要举报会签制,初核案件回访制,查否案件联审制,下转案件跟踪检查制和以信谋私责任追究制。靠制度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 提升创新能力。根据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就如何加强信访举报组织领导、强化信访举报职能、综合治理集体访、异常访、重复访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创新。如省纪委领导通过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基层信访“三下乡”制度,即下乡下村接待信访,下乡下村查办案件,下乡下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责任能力。从提升责任能力入手,以解决基层信访举报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具有明确性和连续性的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办结反馈制和失职追究制。依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组织领导责任,自查自办责任,督办指导责任,预测预防责任。提升办访能力。今年初,我们出台制度,规定全省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大练接访功夫,力争解决问题一步到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大练催办功夫,保证群众的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提高跟踪督办能力;大练查案功夫,善于从信访举报材料中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适时移交,提高办结案件能力;大练协作功夫,主动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搞好配合,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大练创新功夫,用新的理论和新的机制、制度指导信访工作新的实践。立制度畅通信访工作渠道 倡导实名举报。为了切实保护署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使党员群众敢于署实名举报,制定了《关于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工作意见》和《署实名举报受理回复制度》。明确规定,对署实名举报的,在接到举报之日七天内,将受理情况及调查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对调查事项做出处理前,征求举报人意见,处理后15天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方便群众举报。一是开通网上举报业务。在省政府网站上建立了电子举报信箱,开辟了与广大群众沟通联系的新渠道。二是实施信访举报“直通车”工程。设立了有语音提示的录音举报留言电话,保证24小时可随时接收群众的电话举报。三是开展“信访举报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与广大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在主要社区增设了举报箱,每周开箱一次,对所反映的问题予以建档登记,及时梳理。四是推广了大庆市纪委与新闻单位合作实行的信访举报招手停制度,有效方便了群众举报。保护群众举报。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级纪委建立了举报奖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有的设立了信访举报奖励基金,哪一级查处的案件,由哪一级负责奖励。有的地市还在银行设立了“信访举报奖励账户”,由举报人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更有利于对举报人的保护。二是建立举报保密制度。通过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和信访干部行为,对来访者的接待、信件的拆阅、审批、转办以及调查、奖励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中国廉政报道网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

5.网络举报工作心得体会 篇五

××××××在××××××的正确领导和县信访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现将县×××2004-2008年信访举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用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统一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信访工作看成是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是各部门工作好坏的综合反映,是对基层单位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无驾驭全局工作和处理复杂局面能力的检验,是评价基层工作和干部素质好坏的重要标志。因此,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力推进党政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信访工作;二是设立了×××信访接待室,每天都有一名委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负责受理、接待和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群众来访有人接待,提出的问题有人处理、解决;三是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信息的搜集、上报,和上级信访部门做到信息畅通;四是制定信访工作计划以及切实可行的信访工作实施方案,使信访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部署、有总结;五是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台帐制,做到有接访登记、有处理结果、有落实情况,使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六是以党员服务站为依托,建立服务站操作规程,设置办理承接单,建立首问制、限期制等信访工作制度。目前,×××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层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氛围。

二、努力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访”问题一直是信访工作的重点,为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县委书记张祥根同志在砀山县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领会其讲话精神,并且按照信访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以预防为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对重复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户进行排查。结合×××的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工作。

1、认真对待群众信访的合理诉求。严格认真地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热情文明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对群众信

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逐项、逐事、逐人建立档案,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和政策尺度,妥善研究处理。今年来我委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2、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本部门、解决在基层,杜绝将矛盾和问题层层上交或推向社会。我委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走访,逢年过节对退休人员、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帮助困难职工落实就业、争取低保,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对遗留问题全部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明确答复,做到了及时答复反馈。

3、强化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把教育引导群众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4、妥善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我委严格公正执法,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积累的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案件终结但群众仍未息诉的,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通工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的方向

2004-2008中我委认真开展了一些信访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但同时也应看

到我们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作风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好信访工作,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着眼点,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强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告知、答复、通报等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接待,宣传政策、讲清道理,换位思考、以诚相待,善待群众、避免冲突”。

2、进一步建立完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下访”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走出机关,走向社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约访、专访、回访等形式,做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体察民情,掌握实情。

3、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听取和采纳来访群众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积极化解不满情绪,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4、着力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对立即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解决;对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边稳控边化解的办法,确

保不引发群体性和越级访事件的发生。

总之,我委决心继续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有关信访工作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切实增强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开拓创新、为维护我县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年 月

6.涉纪信访举报工作简报 篇六

当前,信访形势总体趋好,在化解疑难信访问题,控制越级上访,特别是控制老户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冲击明显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外部需求明显收缩,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城镇失业人员增多。

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冲击下,国内房地产等重要领域依然面临回调压力,将连带影响诸多行业。

未来一段时期世界经济仍可能趋于下行,复苏尚需时日。

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引发的经济、社会、生活问题逐步显现,阶段性矛盾比较突出。

潜在的矛盾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矛盾还将不断出现。

一是重点领域矛盾比较尖锐。

集中在劳动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困难问题等方面。

这些领域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牵扯面广、人数多、解决难度大。

二是干群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他们遵纪守法和依法信访观念还比较滞后;基层干部的素质比较低,他们还是用一些老办法去解决新问题。

干群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是信访举报反映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是信访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

各方面的问题纠缠在一起,涉纪涉法的都有,新矛盾老问题交织,处理解决的难度加大。

多数情况下,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问题与行政执法、司法调解的问题搅在一起,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个人权益保护、社会和谐的问题搅在一起,现实的问题与历史问题混在一起,老问题还没解决好,新问题又来了,解决新问题容易牵出老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才能落到实处。

四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具有多重性。

一些人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的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使得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我们通过分析来信、来电,接访、走访上访人,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感到目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欠完善。

近期楼市低迷、股市震荡,出口下降,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房地产销售方面的纠纷大量增加。

现在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销售量减少,有的出口产品利润降低,导致厂家不得不限产减员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有的厂家因为利润降低,采取减少工人工资或降低劳保待遇,从而使工人的生活受到冲击。

有的工厂停产、倒闭,使大批的工人下岗待业,很多农民工不得不踏上返乡的路途。

由于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健全和完善,再就业率很低,再加上厂家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生活失去保障,许多人就走上了上访之路。

(二)出台的安置政策失之偏颇和不配套。

乡镇农技人员、乡村医生、电影放映员及退、复、转人员等群体不断串联集访,争取落实有关待遇。

很多复员退伍的老兵、士官,转业干部对安置、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十分强烈,私下串联准备集访随时可能发生。

近年来,复员退伍的老兵、士官安置工作出现难点。

很多有志青年怀着一腔报国热情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满后,退伍回乡后找不到工作,心里产生怨气和对社会不满;士官都是超期服役的士兵,按政策规定应当安排工作,但是由于社会就业岗位少,安置困难,有的长期在家待业,有的安置在一些不景气的企业,有的单位就以各种借口不接受复退军人。

有的找到工作也是花钱送礼托关系找门路,费了很多周折。

再就是转业干部对安置和待遇产生不满。

一般转业干部在部队工作都是十几年、二十几年,把青春年华都献给了国防事业。

过去转业后虽然降职安置,但工资待遇还能享受原来的职级。

现在政策规定XX年后转业的团职以上干部才享受实职工资待遇,XX年以前转业的团职以上干部只享受虚职工资待遇,使大批转业干部心里失衡,对此安置政策产生不满和疑问。

(三)金融危机导致社会矛盾突显。

经济大环境导致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不少开发商不能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交房。

有的.开发商因资金短缺,在商品房建筑上偷工减料,以次代好,如本市一个小区因房屋质量问题,使业主和开发商产生了矛盾,该小区业主多次到政府机关上访和新闻媒体投诉;有的开发商开发的小区与规划和承诺宣传上有出入;有的开发商因不付或拖付建筑商工程款而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如新浦区温哥华小区商品房因开发商和建筑商在资金上的问题产生矛盾,建筑工人拿不到工资,就把怨气转移到业主身上,故意对入住的业主停水停电,激起民事纠纷,200多户业主到政府集访。

(四)损害农民物质利益方面。

当前,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除,涉农信访问题仍在高位运行。

一是在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问题上,不少村镇干部存在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很多村民来信来访反映村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把村里农田高价卖给村民建房,或作其它用途。

在有些乡镇中,未批先征、征地程序不到位、手续不规范等现象很普遍;个别乡镇、村组织和干部甚至非法租地和变相买卖土地,从中牟利。

二是在征地补偿、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上,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等问题。

征地后,很多地区的补偿标准偏低,与现有农民实际的生活水平差距过大,而且征地费用收支也不公开,造成农民的意见很大。

三是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土地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很少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前几年由于农业生产收益不高,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有很多农户放弃承包,近几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很多农户又要求承包土地,此类致使问题很难解决,从而引发信访问题。

四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现象比较突出。

有的村干部以权谋取私利,自己或亲属多占地,占好地,造成村民不满。

对于不满的村民,他们有的就故意刁难,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打击报复和自己作对的村民。

不少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在任前和邻居家庭情况差不多,当三年村干部后,又是建楼房又是买轿车,引起村民怀疑和心理失衡。

(五)损害农民民主权利方面。

一是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不健全,对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监督不到位,宗族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时常发生。

随着基层群众民主意识的提高,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普遍增强,但由于家族意识、帮派意识的存在,在农村的换届选举中往往存在着贿选、拉票等现象,此类信访问题也随之增多。

二是在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等制度上没有落到实处,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集体重大事项,村民土地流传、承包,村里修桥铺路,集体财产拍卖等重大事项,没有经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而是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个人说了算。

三是在村级财务公开上存在名存实亡现象。

一些村庄村级财务长期不公开,有的公开一部份,集体收益被村干部贪腐侵占、挥霍一空。

很多村干部是独断专行,村民对村务、财务毫不知情。

(六)惠民政策不到位方面。

不少村干部存在贪腐、挪用、截留、骗取低保资金、草危房改造款、土地直补款、社保基金等行为。

如某县李庄村在草危房改造、水稻直补、五保户供养等方面均存在截留、克扣的现象。

有的村干部在发放土地补偿费上对“钉子户”进行照顾,从而造成群众心里不平衡,多次进行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

(七)基层政府机关政务不公开透明方面。

在土地开发使用上没有及时公示,也没有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产生误解,使群众觉得政府侵占了群众的利益,导致矛盾激化,便转而通过非正常渠道长期上访。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从客观上看,信访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

一是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信访问题大多是利益之争;二是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普遍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工作需求;三是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四是信访工作力量比较分散,资源配置不科学,使信访工作难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使信访工作带有明显的“人治”现象。

(二)从主观上看,主要包括基层干部和上访群众两方面的问题。

基层干部方面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干部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干部重发展、轻稳定,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沿袭着“救火式”、“应急式”的工作方式,对待老上访户的问题,不是想办法去处理遗留问题,而是采取极端的“稳控措施”,或是花钱买平安,没有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个别基层干部不体会上访群众的心态,听到有群众上访,不是主动接触,而是怕麻烦,绕道走,不搭理,致使本来只需几句劝慰话就可解决的问题,却激化成矛盾,酿成群体性的事件或大规模越级上访;有的不按照政策办事,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与民争利,不仅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反而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

二是基层干部观念落后、方法不当。

一些地方和部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民主氛围不浓,出台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平衡性不够;一些基层干部素质偏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被动服务,管理滞后;有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引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有的干部对群众越级上访采取简单地“拦、堵、卡、截”,没有真正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上,导致重复越级上访现象越来越多,个别基层单位每年用在去省进京接访和“稳控”上访人的费用超出处理本身信访问题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些工作人员缺乏接待艺术,不依法行政,使上访人心理上受到刺激或得不到满意答复而长期上访。

三是基层干部作风不正,以权谋取私利。

少数乡镇干部在处理农村信访问题时,袒护村干部,迟迟不作处理,造成群众长期上访。

个别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上大搞利己主义,凡是自己能沾得上边的,就想尽办法实施兑现,自己或亲属沾不上利益的,则以村民自治、群众集体意见来推推挡挡;少数人受利益驱动,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制造事端,组织策划群众上访,煽动了群众闹事,以便自己从中获利。

四是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

一些干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认真解决,而是以种种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上访采取压制或报复的方式对待,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逐步演变成重复访。

上访群众方面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上访群众心态失衡、思想观念不正确。

7.网络举报工作心得体会 篇七

2010年,全区各级纪检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区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着力推进信访举报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增强信访举报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责,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为推动南山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一、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

1、加大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力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要按照《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处理群众署实名举报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署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切实履行告知受理情况、答复调查处理结果的义务,提高信访举报质量。

2、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检查等部门的联系,把握办案工作新形势,掌握违纪违法问题新特点,定期了解所提供案件线索的办理情况,不断提高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水平。各基层纪(工)委对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区纪委。

3、加强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要进一步发挥直查快办的优势,对有倾向性、普遍性、典型性的案情单

一、线索清楚、易查易结的问题进行直查快办;认真落实区纪委《关于处理署实名举报信件暂行办法》精神,抓好实名举报信访问题的查核工作,严肃查处引发大规模集体访、群体性事件的腐败问题。区纪委信访室每年直接查办信访案件不少于6件;各基层纪(工)委对区纪委交办的信访件只办不转,自办率要达到100 %。对上级纪检机关要求查报结果的,各基层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切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

4、加强交办督办工作,严把质量关。对逾期未办结的应要求承办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对久拖不决的,上级要派人参与案件的研究;对敷衍塞责的,要责成承办单位进行专题汇报,必要时调卷审查。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交办单位要严格把关,必要时可进行复查。区纪委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单位完成交办信访案件情况。对转各单位阅处的信访件,区纪委将每半年对帐一次。

5、深化信访监督工作。创新方式,规范流程,不断提高信访监督的实效。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拟提拔、授奖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核,防止“带病提拔”、“边腐边奖”,并为本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审计等提供相关信访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综合分析和调研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源头治腐工作服务

1、提高信访情况综合分析的质量。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部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及时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问题、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等进行综合分析,提高综合性信访信息的比重,增强信访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必要时开展专题调研或进行核实,努力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和发展趋势、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区纪委每月上报市纪委信访室信访信息不少于1条,各基层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每个月向区纪委信访室上报信访信息不少于1条。区纪委信访室每年通报一次各单位报送信访信息及采用情况。

3、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实践问题,信访举报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以及信访举报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开展调查研究。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力争全年有3-5篇信访举报工作宣传报道被市纪委采用。

三、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科技含量

1、提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今年市纪委将与区纪委信访举报系统进行联接,实现信访举报件网上转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现有系统功能,将所有信访件的受理和办理情况都录入系统,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同时不断完善系统的统计和分析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进一步提高网络举报办理质量。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和维护好网络举报系统平台,按照《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网上举报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络举报受理工作。增强工作敏感性,对重要网络举报线索,快速处置。加强舆情搜索工作,对网络举报中反映的紧急情况和突发性问题,及时呈报,密切跟踪,加强督办,必要时直接调查处理。

3、进一步规范举报电话的应用和管理。要按照《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电话举报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实行接听值班制度,规范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和处理,确保12388举报电话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以目标管理达标考核为契机,切实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1、建立信访举报目标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考核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监督。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数量、质量、效率等管理目标,切实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2、大力推行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积极推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制度、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联合听证制度、群众代表协助信访案件调查制度、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和结果反馈制度等,扩大群众参与信访工作的途径,提高信访举报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初发阶段。

3、加大对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全面推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明确初信初访办理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一次办结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

4、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经验总结推广。加强对基层和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对信访问题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上级纪委要派人进行指导,帮助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水平。各基层纪(工)委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区纪委将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编印信访简报等形式予以推广。

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排查出来的重点上访人员、集体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按类别建立档案,明确工作重点,逐一提出化解办法,逐一落实工作责任,力争解决到位。

2、进一步提高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对疑难复杂问题,要推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责任、找准症结、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3、建立健全非正常信访稳控和预警机制。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带有普遍性、群体性的不稳定因素,搞好分析研判,牢牢把握主动权。制定和完善《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信访问题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切实提高纪检机关处理大规模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政治敏感期的来访接待工作。今年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将在广州举行,市委、市政府也将开展换届工作。因此,各基层纪(工)委要切实做好上述活动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排查出来可能到中央和省上访的苗头和动态,特别是重点上访人要协调有关单位落实专人稳控。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非正常上访,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行力

8.县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篇八

根据县纪委的通知,信访室就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工作情况

(一)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为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倾诉,有地方解决问题,我县纪 委监察局结合本县实际,采取以下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开展“星期一大接访”活动,定时、定点、定人接待群众来访;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活动,建立信访举报公开栏,将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地点,信访工作的职责、制度、工作流程与信访人的权力、义务等向群众进行公布。并对一些群众联名反映的问题,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处理,让群众了解调查处理的全过程,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开展“下访”活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带案下访,对接访的事项实行“五包”(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责任制。同时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知识,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四是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专线作用,24小时接听,受理信访举报情况。五是加强基层信访网络建设,信访网络是搞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依靠,为此,我县在6个镇(街道办),192个村(居)委会和6个派出纪工委建立信访联络点,明确专职信访联络员,制订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形成以县为主体,乡村联络点和联络员为基础和依托的信访网络,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通过建立基层信息网络,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六是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对信访人歧视、刁难、压制,不将信访人揭发、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揭发、检举的组织和人员等。积极保护举报人的基本权利。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认真受理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筛选了一批有价值的信访举报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1—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线索133件(次)。其中:业务范围内58件,同期增长100%;上级交办19件,同期增长58%;业务范围外56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补偿不足,拆迁安置不到位,财务不公开等问题。我们加强综合分析力度,及时反映信访举报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办案提供有价值的办案线索,二是督办和直接查办了一批信访举报案件。县纪委信访室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办力度,采取电话督办、派人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对信访案件和一些重要信访举报事项加强了督办力度,20县纪委信访室共督办信访案件50余件。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工作,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我们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采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监督,年来,信访监督总量5次,通过交办、督办等形式解决信访问题约40余件。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的同时,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加大信访举报渠道,千方百计为群众信访举报创造便利条件。

(三)来访接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一是来信办理:1、对信访件进行登记编号,原件报送纪委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纪委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对于涉及信访人权益、署真实姓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专项治理的重要信访件,报县纪委书记批示,其它信访件报县纪委主管副书记领导批示。2、根据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交由各职能部门归口办理,对信件进行答复。3、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存档。二是来访接待: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纪委监察局接待来访记录表》。2、接待人员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部门负责人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同《接访记录表》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汇报相关领导接待。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存档。三是应急措施:发现重大信访苗头或突发事件发生后,1、立即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2、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3、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4、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有关领导一定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5、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市上访,对已进京、进省市的集体上访群众,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6、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四)指导基层信访工作,解决初信初访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处理基层的重要信访举报件时,多与基层沟通联系,听取基层意见,了解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及时印发《信访简报》,让基层了解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定期向基层反映越级信访和重要举报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对基层报送的转办要结果件认真进行审核,促使基层重视查办信访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纪依法办事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待制度,信访监督制度,署实名举报双项承诺制度;积极推行重点信访公开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为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9.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篇九

为使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制度。

一、信访登记制度

1、在业务范围内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均由专人登记,主管领导受理的信访件及各科室非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均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各科室所有自行办结后的信访件每个月到信访室统一登记。

2、对来信、来访(来电)要做到专册登记(登记填写要把登记表尽量写全,写完整)。

3、登记时要黑色碳素笔,信访内容摘录应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字迹清楚。

4、当日信访当日登记,急件、要件立即登记。

二、信访呈阅制度

1、对反映的重要问题,上级批示交办的信访件,应填写《阅办卡》。

2、经办人一般在收件的当天填写《阅办卡》,并附原信或上访材料送主要领导阅签。

3、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不含节假日、领导外出日)。

4、经办人收到重要信件或遇到重要集体访时,应立即呈报分管领导。

5、经办人收回经领导批示的信访件后,按照领导批示办理。

三、信访查办制度

1、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领导批示精神办理信访案件。

2、直接查办范围:线索具体、案情单

一、易查易结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时间比较紧迫、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需要立即查明情况予以制止的违纪问题;举报人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问题;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比较严重,对本县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直接查办的问题。

3、查处信访案件应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性质。

4、直接查办的信访案件,经查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在《阅办卡》的“处理结果”栏填写了结情况,反映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严重违纪问题需进行初步核实的,按《案件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程序办理。

5、办理信访件的期限:一般信访案件为一个月,重要信访案件为三个月,转立案查处的信访案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信访举报保密制度

1、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管。

2、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信访举报单位,被信访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登记薄(卡)、信访件、信访档案及其它需要保密的材料,非本室人员不得查阅和借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用的,必须办理审批登记手续。需查阅的,经分管领导以上领导同意后定向查阅,需借用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要出具证明和借条。

5、宣传报道和对信访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五、来信来访反馈制度

1、纪检监察部门对受理的来信来访除无法反馈和不宜反馈的之外,一般应向来信来访人反馈,即受理来信来访后,及时向信访人告知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2、对受理的信访,可采用复信、回电、回访形式进行反馈。对匿名信、重复信及其他不宜个别复信、回电、回访但又有必要作适当反馈的,可采用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进行反馈;

10.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篇十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任务及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信访举报工作任务

1、提供信访信息。把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经过筛选、加工、整理,用各种信息载体反映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和部署工作的参考依据。

2、解决信访问题。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使各种违纪行为得到查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障。

3、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信息灵敏、手段灵活、联系群众密切等优势,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二)信访举报工作主要部门的主要职责

1、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是指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等,受理涉及党纪、政绩问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

2、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提供案件线索。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是指对信访举报反应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加工整理,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3、督促催办信访问题。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对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的信访举报进行督促催办,推动有关单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直接核查信访信息。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直接核查办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5、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权利。就是要保障信访举报渠道的畅通,保障党员群众依法行使宪法、党章赋予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等民主权利,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6、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信访举报部门要采取妥善方法,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安定团结。

7、进行业务指导。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指导。

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方法

1、反映促办。对重要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2、转交承办。对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3、过问督办。交办机关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促检查。

4、移送承办。对涉及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问题移送给

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部门办理。

5、直接查办。对一些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由信访举报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查办。

6、信访监督。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中涉及党员、党组织和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轻微问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监督。

7、信访协调。指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群众疏通办理渠道,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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