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

2024-09-28

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共14篇)

1.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 篇一

学生暑假补课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暑假补课期间的安全,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补课说明:

1.本次高三暑假补课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

2.学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在每周的班会上都要强调。

3.学校对老师的管理及老师上课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

二、对学生的安全要求及家长应该明确的方面:

1.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安全继续加强管理,但若因学生不听从管理,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对通校生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因酷热难耐让孩子下水洗澡,加强防溺水事故教育。

3.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一旦带入以上危禁物品将取消补课资格。

4.对于有事要请假回家的学生,由家长写请假条(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

5.学生在补课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6.补习期间,如果学生违犯学校纪律,不请假私自逃离学校,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自负。

班主任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高三年级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

2.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 篇二

不识粽子为何物, 不懂家家门前为何要挂艾草, 不知白蛇娘子和许仙有怎样的传说……对2000后孩子而言, 这些中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有滋有味魅力无穷的民俗文化, 已经让位给洋快餐、日韩动漫和特长培训。2000后孩子正面临传统文化教育断层危机。“我要吃汉堡包”、“我要买米奇的书包和衣服”、“我想要一台游戏机”……在某小学网站留言板的“六一”心愿专题上, 看到了孩子们留下的缤纷多彩的心愿。对于“西化”程度极高的2000后而言, 外来文化已经渗入到血脉, 这也是近年来中国青少年能轻松地融入国际社会的根本原因。但这不能以牺牲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为代价。对舶来优秀文化的接纳和吸收, 是一种优秀品质;对于中华文化的传承, 更值得关注。“连校园游戏都失掉了传统。以前课余捉迷藏、跳皮筋、跳房子等, 又健身又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现在的孩子课余最喜欢的就是对着电脑打游戏, 伤身体伤眼睛, 还导致性格缺陷。”某小学班主任刘老师惆怅地说。

3.学生暑期补课安全责任书 篇三

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塘房中学178班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与家长应当共同做好对学生假期补课期间的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并且紧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3、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教给学生一些安全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生远离各种危险环境,不参加各种危险活动。

4、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门卫制度》(进出凭班主任签写的假条和出入证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电制度》(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交通安全制度》和《不准私自下河洗澡》等。若学生不听从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全部责任。

5、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出具请假条,学生上学或放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

6、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经老师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准假,凡伪造签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谎的方式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7、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期间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8、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严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规定》,禁止夜不归宿、赌博、点蜡烛、私拉乱接等违规违纪行为。

10、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防雷击、防震等知识。

11、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如有违反,概由监护人负责。

12、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学生暑假补课时间。

13、补课期间,所有学生严禁赌博及到网吧上网,如有发生,家长应及时配合教师,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其间发生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及监护人负责。

总之,补课是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在补课期间发生的一个 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家长校方各执一份。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4.补课协议书 篇四

一、补课说明:

1、本次暑期集中学习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

2、学习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进行,xx月xx至xx月xx日(合计xx天)

3、补课期间,学生上午8:10到校上课,下午xx:55放学。不能按时到家的,家长应及时电话询问情况,并及时寻找学生,查明情况,对不遵守时间者进行严厉的教育。

4、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不能上课的,家长必须亲自来或打电话为学生请假,所耽误的课时任务将不再单独补习。

5、教师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守纪律者,教师有权取消其补课资格。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三次者,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家长应配合教师对其进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本次补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补课期间,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管理,但若因学生不听从管理,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概不负责任。

2、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家长必须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管理,随时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事故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对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无故迟到、缺席的学生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家长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出门寻找学生,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教师未能及进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教师应承担部分责任。学生因无故迟到、缺席但教师已尽到自己责任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放学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教师联系,若因晚归或早到造成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经老师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准假,凡伪造签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谎的方式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6、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期间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7、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8、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防雷击、防震等知识。

9、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0、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学生暑假补课时间。

以上条款需学生、家长认可后签字生效。

学 生(签名): 家 长(签名):

5.禁止有偿补课合法合理 篇五

一、禁止有偿补课符合法律对于学校和教师职业的定位与要求

有偿补课是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向学生提供的教育服务行为,依照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关于“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的规定,学校实施的有偿补课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正因为教师依法承担着国家公共教育职能,因此,教师在享受国家为其提供的利益保障的同时,也必须限制自己的行为,履行 《教师法》 第八条规定的 “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二、禁止有偿补课由学校、教师对教育质量保障的法定义务决定

《教育法》 规定,学校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义务。 《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和教师承担着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任务。而有偿补课却将这一职责推卸给学生的监护人,不但增加学生学习负担,强化社会应试教育倾向,还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与义务教育制度相悖。

《教师法》 规定,对于“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的法律责任。对于学校、教师因有偿补课而忽略了学校教育的责任,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特别是弱化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治理有偿补课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行为

我国 《立法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而依照 《教育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以及 《教师法》 第五条关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有权就师德问题制定具体规范。

教育部以 《教师法》 第八条关于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定为依据,针对现实中凸显的师德问题, 制定并颁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等,既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也是对当今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挑战采取的积极应对行为。

四、禁止有偿补课符合教育公共性的要求

公共性是现代教育的基本属性。作为一种以社会为本位的公益性事业,教育不应该简单等同于一般商品,必须通过国家力量,建立学校制度并制定规范加以管理。教育的公共性要求国家主动干预,避免产生负的外部效应。学校和在职教师实行有偿补课,影响了教师形象,导致教师社会声望下降,客观上已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需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

五、禁止有偿补课符合社会对于特殊职业的期待与规范

6.中学暑假补课安全预案 篇六

为了提高学生高考升学率,应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求,对高三段进行强化学习。为了规范操作,确保暑期上课师生的安全,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暑期上课期间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

XXX

二、工作要求

(一)上课前的工作

1、年级组制订严谨的教学计划,安排相应的教室。

2、政教处认真拟订暑期上课安全工作预案,安排住宿生的住宿。

3、总务处对教学设施、设备,住宿楼的安全进行检查维修。对食堂、小卖部的饮食安全进行细致的排摸,确保安全。

4、门卫加强管理,对进出人员严格落实询问、登记制度,预防不法分子制造事端。假期值班人员协助做好门岗保卫工作。

5、医务室安排专职人员值班。

6、保卫科要安排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防止学生进入校设加固工地,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上课期间的安全应急预案

1、各班严格执行点名制度,班主任必须对缺席学生的情况掌握清楚。凡离校的学生情况在20分钟内上报政教处、年级组。上报内容如下:班级、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

2、预防高温中暑工作

(1)保持通风设备的正常使用,下课时间到通风好的走廊休息。

(2)学生一旦出现中暑现象时,班干部立即组织同学护送到医务室急救,经医务室老师确认要到医院救治时,下班教师应立即协助医务室老师做好应急救治工作,并将救治情况及时报告年级组、政教处。班干部立即向班主任报告情况,班主任知情后及时向家长报告急救的情况。

3、防汛抗洪的工作

(1)学校收到暴雨信息时,立即决策是否停课,什么时间停,停课几天。

(2)一旦出现暴雨时,学校应立即有秩序的疏散学生。如果时间允许,要求学生及时回家,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后立即与家长保持联系。老师立即与住宿学生家长联系。对没有及时回家的同学信息立即上报政教处。假如时间不允许时,能回家的同学要求及时回家,对无法回家的学生,应填写疏散登记表,做好投亲靠友疏散工作。并及时落实家长联系制度及临时住宿点的联系工作。

(3)班主任应教育学生暴雨知识及预防注意事项。

4、防震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如果发生地震,按照《XXX中学防震减灾预案》执行,将地震造成损害程度降至最低。

三、加强安全教育

1、各处室、班主任、相关教师应提高认识,重视暑期上课安全工作。

2、应严格按照《XXX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以落实。

3、一旦出现应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的应急方案做好工作。

4、对学生教育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食品安全、预防自然灾害天气。

XXX中学

7.六年级寒假补课安全责任书 篇七

克什拉克塔木小学应广大六年级学生家长的要求,教师特为六年级学生加班无偿补课,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要求家长对学生的安全全全负责,以下是家长必须保证做到的。

1、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负责。

4、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学生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7、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9、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11、学生应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12、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13、本责任书学生、家长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4、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如有发现一切后果家长负责。

学生签字:

8.为什么要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篇八

《规定》 明确了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六种行为构成有偿补课。

《规定》 将有偿补课的实施主体限定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止,是出于教师的特定职业要求。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 《规定》 调整范围。

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第三, 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第一,组织、 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提供相关信息。

为什么要抵制?有偿补课有不容忽视的现实危害,而且禁止有偿补课合法合理。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孟繁华认为,有偿补课有以下三方面的现实危害。

有偿补课破坏了良性的教师群落生态平衡。贬损了教师群体社会声誉,由于有偿补课负面清单带来的“免疫力低下”,降低了自身的生存发展能力;破坏了教师群落的内部生态平衡,教师的职业观、价值观不同程度被扭曲, 使得师德师风建设无法有效开展。

有偿补课扭曲了中小学组织的宗旨使命。有偿补课严重模糊了中小学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使命,正如 《规定》 中所言,这一现象已成为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有偿补课异化了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有偿补课异化了义务教育这一公共产品属性,将公共教育资源私人产品化、商品化,不仅损害了儿童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更违背了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余雅风补充认为,禁止有偿补课合法合理。 禁止有偿补课符合法律对于学校和教师职业的定位与要求;禁止有偿补课由学校、教师对教育质量保障的法定义务决定;治理有偿补课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行为;禁止有偿补课符合教育公共性的要求; 禁止有偿补课符合社会对于特殊职业的期待与规范。

如何治理?态度上坚定不移, 建立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治理有偿补课,要做好以下几点:

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把严禁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作为教育系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之一, 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明确责任。校长是治理中小学公办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必须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从事有偿补课,不听劝阻的,学校必须解除聘用合同。

加强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禁止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把学习贯彻教育部 《规定》 纳入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课程,大力倡导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师职业道德。

加强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专项治理,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要委托第三方评价, 建立中小学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履行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对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强化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坚定态度,对 《规定》 中所列举的行为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按照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规定, 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实名曝光。

他山之石:看看国外是如何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陈鹏介绍, 在世界各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各国法律和政策制定者都意识到,对有偿补课, 特别是公立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不能放任发展,否则将对学校教育造成一定程度伤害,还将冲击整个社会的教育公平,强化社会分层。

在德国,德国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国家公务人员,具有十分崇高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也相当可观。德国对教师准入有着严格要求,一个大学生必须通过两次国家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即教师职业准入证。德国多数法律禁止有偿补课,认为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是渎职的体现,要承担严重后果。根据法律和学校规定, 教师补课将被处分,并记入档案。

韩国和新加坡对公立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也持禁止态度。在韩国,课外补习现象十分普遍, 政府从开始完全禁止补习,到推行课外学校计划,有效规制了影子教育,但对公立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始终持禁止态度。

日本 《地方公务员法》 规定, 一旦担当起公务员职务,除非法律或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公务员要全力以赴专心致志于所担当的职务;限制地方公务员在营利性企业兼职。日本的教育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公务员, 法律并未在立法规定上彻底封死教师兼职的渠道。但是,对于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来说,繁忙的教学及诸多事务性工作使他们很难有精力到校外兼任他职。所以, 严格的审批制度和超负荷的日常工作量使得日本教育公务员兼职几乎无可能实现。

美国则通过合同约定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美国教师的法律地位为国家公务雇员,其权利义务由雇佣合同确定,合同由各州地方学区委员会或者地方教育管理机构(而非学校) 出面与教师签订。在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上,虽然美国各州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上在司法判例中均严格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因此无论雇佣合同有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有偿补课条款,如果教师在外工作或兼职,都将面临解聘或不续聘的处理。

9.8.学生考勤、补课制度 篇九

第八章学生考勤管理(补课)制度

原则:不提倡补课,尤其是针对个人补课。补课制度是我们对真的有事或生病无法来上课及

跟不上进度的小朋友所做的一种补救办法及服务。

补课次数通常不要超过5次。

技巧:与家长沟通过程中,任课教师和教务人员要提醒家长希望小朋友尽量不要请假,也不鼓励请假,鼓励家长保证孩子来上课,不要落下课。

流程:

1.教师每次上课根据实际情况记录孩子考勤,发现孩子没来上课,最多在2次缺席情况下任课教师须主动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孩子缺席的原因并在考勤表上做好缺席原因和电访记录(以备后期家长推卸责任时做为凭证)。如有超过连续3次缺席的情况,教师要提前上报考勤表或者及时与教务人员反映,说明缺席原因,由教务人员与家长确认,并与园方沟通此情况,重点考虑是否涉及到退费。

2.《乐富幼儿考勤表》为月报表,每个月底最晚下月3号前,任课教师将电子版《乐富幼儿考勤》表发给教务人员(教务主管指派专员),教务整理缺席孩子课次以及原因,为制定补课做好充分了解。教务人员在每月

3.教务人员在每月走访幼儿园时其中一项工作就是与园方配班老师核对孩子英语课考勤并让带班老师签字确认。(教务要维护好与配班老师的关系)

4.教师保存好考勤表原件,学期末交给教务保管收纳至幼儿园档案中。

5.教务根据每月收集的缺席名单以及缺席原因制定补课制度,补课形式有以下2种:第一种:集中补课

集中补课是指安排排所有缺席的孩子集中补课,学习内容不限,孩子年龄和班级不限,也就是说可以几个班的孩子混龄补课。这种补课更适合多人缺席的情况。

时间安排:可安排学期结束前后2周之内,具体时间可根据教师排课空挡时间与园方协商。好处:时间安排有规律,课时统计方便

坏处:增加教师课酬。

举例:实验幼儿园园内某2个班孩子因手足口集中隔离,导致兴趣班A班和兴趣B班各

有一半孩子都缺几次课,这种情况下,接触隔离后,将2个班缺课的孩子集中到一

起集中补课。

流程:

1.教务根据《乐富幼儿考勤表》初步草拟大体补课安排,包括补课原因、补课起止时间、补课课次、上课教师等信息。并填写《补课申请表》,由地区第一负责人审核。

2.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教务将补课安排与制定出统一补课课次后与园方相关负责人沟通,确定补课时间和教室以及配班老师带孩子事宜。

3.教务与园方确认后做补课通知给任课教师,教务和教师签字后各留一份。

4.制作家长版补课通知,通知可以粘贴到幼儿园教室以及以小纸条的形式发给家长。8-1

并由幼儿园老师发给每个需补课的孩子家长,并提醒填写回执,收回回执后由园内带班老师将回执交给乐富任课教师,并交给教务留底整理和更新家长数据库。补课通知详见附件十一

第二种:个别补课

个别补课是指针对个别孩子,并且缺课较少的情况,比如个别孩子缺席1-2次课,在不是很影响教学进度和吸收效果的情况下,教师对孩子个别指导。

时间:在课上额外关注该孩子以及借助课间和课下时间给孩子单独辅导,辅导时间由教师自

己确定,以达到教学效果为主。

好处:不需要额外付教师课酬费

坏处:只适合个别人数,并且在跟家长沟通好的前提下。

备注:教务打印补课时间安排通知单,由地区第一负责人签字并由教务留底。

财务:补课教师考勤:根据教师上课表来进行填写。不写入班级进度表

如果是丢课太多,超过5次以上,就可以考虑延期转班。

工具:

10.学生补课征求家长意见书 篇十

尊敬的家长,您好!

首先,真诚的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和政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学校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一直备受争议,本学期学校所面临的压力和困惑更为严重。一方面是上级教育主管部分的三令五申,另一方面是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再要求。要求的理由:一是从2010年秋季开始,我县全面施行新课程标准,与旧的课程标准相比,新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大量增加,课程难度加大,教学要求提高,教学时数增加。如果假期不补课,高三课程结束后,将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有效的综合复习。二是高中阶段是学生求知的黄金时期,长时间有在家自由学习,而忙于工作和生活的家长就会失去对自己孩子的有效管理,导致学生学业荒废,考不上理想的大学。三是学生不集中补课,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被迫四处为孩子寻找家教,进行校外辅导,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不能有效地保证学习质量,且费用昂贵,存在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特向各位学生家长发放“征求家长意见书”,意见书将是学校如实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群众意见和进一步妥善处理此事的重要依据,学校真诚的希望家长认真填写。

您是否同意补课:

11.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 篇十一

一、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的矛盾现状

如今社会上许多教育专家、有识之士纷纷呼吁把休息时间留给孩子, 并指出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流弊甚多, 危害很大:第一, 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导致的学业负担不利于学生心智的健康发展, 在校时间长、上课时数多、过分注重简单机械的重复性训练等严重阻碍了学生创造力的保持与提升;第二, 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还制约了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 当今知识更新日益加速, 教师十分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新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 而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却挤占了老师大量的“充电”时间和正常休息时间;第三, 学校有偿补课使师生关系商品化, 影响了社会对学校和教师形象的正面看法, 不利于学校、教师对学生开展有效的德育工作;第四, 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导致学校之间的恶性竞争, 一些重点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 保证生源质量, 充分利用学生的休息时间组织补课, 这样更加大了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差距, 导致校际之间的不均衡发展。

学校非正常补课现象已经成为影响教育形象、败坏教育名声、影响教师声誉和教育地位的社会热点问题。近年来, 国家教育部门也对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高度关注, 出台了相关要求, 采取了整治措施, 进行了严格监管。200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提出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课程, 不得利用节假日上课。2009年7月4日,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又共同发出通知, 要求把时间还给学生, 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 并特别强调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而除了国家相关方面的政策外, 各个省、地区也纷纷响应上级精神, 颁布了各种政策。尽管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 但是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依然在一定范围存在, 每年都有部分学校和教师顶风违规补课, 甚至一些地方出现家长集体要求学校组织补课的情况。据2007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发现, 52.2%的受访者对教育部门的“禁补令”明确表示反对, 38.6%的人甚至觉得, 如果自己是学生家长, 无论是否收费, 都会鼓励孩子利用课余时间补课。因此, 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的现实矛盾就在于一方面我们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另一方面又难以彻底禁止。可见, 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客观存在, 有着具有鲜明的社会背景和强大的市场需求, 已经成为社会领域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的成因分析

(一) 从社会层面分析

1. 教育投入不足导致学校通过非正常补课抢占稀缺教育资源

社会学冲突理论认为, 社会上不同的利益群体会为争夺稀缺的社会资源而相互竞争、冲突。学校组织非正常补课的动力就是对有限的教育资源的争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办的却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与其他国家相比, 我国教育开支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左右, 是联合国规定标准的二分之一, 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许多教育问题就是在“教育经费短缺”的现实下产生的, 如教育机会不均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充足、教师工资待遇不够高等现实问题。在这种形势下, 学校组织非正常补课有益于提升学校升学率进而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 从而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解决办公运行经费紧张、教师的福利补贴难以落实等问题, 因此对于学校来讲, 集体组织非正常补课是名利双收的好事。

2. 社会分层刺激社会成员通过非正常补课寻求向上流动机会

社会学中的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某一种社会地位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的现象。社会流动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分层的存在。许多社会学家已经通过研究证明, 教育是社会分层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知识经济时代, 人力资本是人们获取财富、威望和权力的重要方式, 也是向上层社会流动的重要因素, 而受教育程度、接受教育的质量代表着一个人的人力资本的大小。作为获取人力资本主要渠道的学校教育势必成为社会成员取得向上流动和晋升层级资格的首要选择。随着社会民主化程度日渐增强, 社会位置对人的选择不再依据个人的社会背景, 而主要依据个人自身的品质、知识、技能及成就, 这刺激了社会成员的流动欲望, 激发了他们的奋斗热情, 促使其积极争取适合自己的位置。因此, 社会分层客观上也成为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

(二) 从家庭层面分析

1. 家庭结构变异致使家长对子女教育寄予超常期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我国的家庭结构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 主要表现为家庭规模的小型化, 一般都是父母加独生子女的三口之家。在目前的城市家庭中, 独生子女责任重大, 不仅要担负着家庭维持和生命延续的使命, 而且要独立地承担着一代人的所有的压力。而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 唯有读书高”等教育传统, 独生子女的成人、成才对一个现代家庭来说事关重大, 甚至关系到家庭的荣辱和脸面。因此, 独生子女是家庭和父母长辈们的唯一希望, 在补课问题上, 不管独生子女是否愿意补课, 大部分家长都愿意为其投资, 支持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

2. 家庭教育能力有限使得家长要求学校全面看管子女

随着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和知识更新速度加快, 许多家长限于自身教育水平在辅导孩子学习、培养兴趣爱好等方面多感力不从心。加之家长工作压力大, 空闲时间较少, 没有太多精力去教育和培养孩子, 遍布城乡的网吧、游戏机厅、迪厅等娱乐场所又对孩子在假期间的学习和安全提出了挑战, 因此家长们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委托给学校, 希望学校全面负责承担对孩子的教育与发展的任务。如果学校真不补课了, 家长就担心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成绩和假期安全, 因而有时甚至会反对学校不组织假期补课。

(三) 从学校层面分析

1. 学校教育系统病变造成教育差别存在

当前功利主义思想在教育领域蔓延, 其集中体现就是“快出人才, 出好人才”, 致使学校教育越来越“标签化”, 导致教育差别的存在, 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首先, 学校出现了“重点学校 (示范学校) ”“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区分。这就人为地造成了教育发展的不均等。教育发展的不均等带来更多的是学校之间不正常的竞争。其次, 学校内部出现了所谓“快班”与“慢班”、“好班”与“差班”。这意味着发展一部分人同时延缓或扼杀另一部分人, 人为地分出了“好学生”和“差学生”。这些教育差别的存在妨碍了教育系统的内部整合, 是诱发非正常补课的原因之一。教育差别超出了既有的界限, 给学生、教师和学校都造成了潜在的压力, 从而大大强化了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

2. 学校教育功能异化造成片面追逐升学率

我国近年来全面实施的素质教育改革,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学校教育恢复育人功能, 更好地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 更好地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但在社会施压、家庭急需、教育评价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 学校教育弱化了育人功能, 着重为考试升学服务, 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而国家规定的教学课时有限, 部分教师的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偏低, 正常的教学任务并不能按时完成。为了提高升学率, 许多学校和教师只有关注应试科目, 千方百计地利用课余时间给学生补课, 力图使学生考出好的成绩。

三、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的缓解对策

(一) 加大教育投入, 广开办学渠道

加大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力度, 充实高端教育资源, 尽量满足社会对高端教育的需求, 扩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这是缓解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的根本所在。实际上, 近年来高等教育中正在尝试的自学考试教育形式就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形式。首先, 它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我们有限的教育资源。其次, 它使受教育者范围明显扩大, 极大地缓解了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压力。再次, 它使受教育者自身知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 为推动社会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 改革选才模式, 完善人事制度

升学和就业已经成为左右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 要想规范学校非正常补课行为, 也需要改革升学选拔标准, 完善社会用人制度。首先, 要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养成的升学选拔机制, 改变分数本位的选拔定势, 在升学选拔上增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比重, 加大对学生文化课成绩之外的能力和素质考核, 实施立足于学生综合素质比较的选拔标准。其次,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也要不断变革社会用人制度, 用人机制要以人的实际才能来确定赋予他相应的职位和待遇, 而不仅仅是文凭和学历。这也对教育提出要求:培养货真价实的人才。这些变革最终影响教育的, 将是要求教育要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也就是说, 社会用人制度的公正合理, 注重人才选拔的综合素质, 学校非正常补课才会失去市场需求。

(三) 开发活动空间, 指导家庭教育

首先, 学校要在认真组织好课外活动的同时, 注重开辟社会上更多的启智益能的活动场地。在充分利用各自教育资源优势的基础上, 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可以开展“手拉手”联谊活动, 在交流互动中共同学习和成长。其次, 通过举办家长学校, 建立家长委员会, 利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举办家庭教育专题等形式, 向广大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 交流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 以此帮助和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学校、家庭需要相互配合, 共同努力, 把休息时间真正还给学生, 让学生有时间在实践中探索、感受、领悟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而培养学生对生活的热爱也有助于转化、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

(三) 提高教学效率, 教会学生学习

学生成绩的提高关键在于提高课堂效率, 而不是靠补课。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还要有科学的施教能力。教师的真功夫是在课堂内体现的, 优秀的教师能让学生在课堂内消化掉绝大部分的内容, 并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因此, 教师要改进教学手段, 融会更多的教育方法, 科学地、适度地运用好考试、作业这些手段,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生考试成绩的提高不应是补课的最终目的, 学校教育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学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学会生存”为题撰写了报告, 并提出了终身教育的策略。学校教育只是终身教育的一个环节, 它不再承担教育的全部任务, 而且其任务也不再局限于传统单纯的知识传授上, 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和课程结束后能够知道如何进行学习, 从而帮助学习者将来能够实现终身学习。学生有了较强的学习能力, 有了较强的自主能力和判断能力, 才能做一名有反思能力的实践者, 才能最终适应社会的发展, 在社会中很好地生存。

参考文献

[1]董泽芳.社会问题与教育约制[J].教育科学研究, 2009 (7) .

[2]李涛.逾半公众反对“严打”有偿补课[EB/OL].http://zqb.cyol.com/content/2007-01/29/content_1658141.htm.

12.关于学生补课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十二

调查的分析和建议针对屡禁不止的中小学生寒暑假补课现象,我们进行了以下原因分析:

1、中考、高考的升学压力是补课盛行的主要原因。中小学教育是升学教育,毕业生的最佳去向是上好的中学或大学,从小学到高中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升学,为了高考,最终考上理想的大学。这么多年来,高考制度是我国大学招生的基本制度,虽然在命题权下放、考试科目调整、学校自主招生等方面作了一些改革,但万变不离其宗,还是要考试,于是补课就成了快速提高成绩的捷径。

2、现有评价机制的单一是导致补课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虽然政府大力倡导素质教育,但唯“分”论英雄的事实仍然客观存在,“一考 定终身” 的高考选拔模式一时难以彻底改变,社会上普遍存在唯分数论的错误思想,是造成学生额外压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直接导致了寒暑假课外补习盛行。

3、家庭教育的缺位失位是需要靠补课来弥补的间接原因。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同时也使学生之间的竞争随之加剧。部分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便与教师默契配合,在对学生的教育上“揠苗助长” ;有些家长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没有时间管教子女或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不够重视,却又担心学生放学后或假期无人约束,进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玩乐,甚至同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少年来往,于是心甘情愿送孩子到学校补课;还有部分家长是因为积极响应学校老师的“补课号召”,有不愿违背老师意愿怕得罪老师的心理,无奈之下便让孩子参加学校补课。

4、来自学生自身的压力是促使其参加补课的直接动因。有部分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或班级排名出现下降,产生焦虑、急躁、自卑等心理。于是主动要求上课外补习班,或是请家教,经过一段时间的补习后成 绩有所提高,从而带来了一定的心理安慰,因此对补课产生依赖心理。而有些学生则迫于社会、学校及班级的竞争压力,希望通过补课来达到查漏补缺的目的,以此赶上并超过班级排名靠前的学生。

一部分学生和家长其实并没有认清寒假补课的利弊关系。通过总结概括,我们得出学生和家长对于寒假补课普遍存在以下几点误区:

误区 1:学生盲目从众、被动选择。学生不能充分、全面地分析自身综合情况,对于自己是否需要课外辅导、需要什么样的课外辅导分析不够,只是看到身边人都在报班而一味随波逐流盲目选择。

误区 2:家长急功近利、攀比心强。家长的态度在课外辅导的最终效果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家长抱着“大跃进、大生产”的急切心情给孩子选择课外提高班,错误地认为三天两天孩子的成绩就能有质的飞跃。其实这种错误心态,对大部分学生来说是一种无形的重压,不但无助于成绩的提高,甚至可能产生反作用。

误区 3:方式欠当、教学错位。参加课外辅导的学生来自四面八方,程度参差不齐,许多同学错误地认为只要参加提高班就会有效果,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所报学校不能够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难度、速度和着重点,那么课外辅导对课内教学起不到补充和提高的作用;而流行的大学生家教因为大学生教学经验不足,对现阶段教材和教学大纲不熟悉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

误区 4:求快不求稳、重新轻旧、知识脱节。一般的辅导学校都在寒暑假将教学分为两部分,即先对上半学期所学知识的重难点进行有系统、有针对性的巩固讲解、查漏补缺,再对下半学期的学习内容进行提前接触,使学生在脑中初步构建知识结构。但许多学生往往心浮气躁,只专心学习新知识,却忽视了自身知识漏洞的弥补,不愿触及学习上的伤疤,造成知识脱节,问题积压。

针对以上存在的误区,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家长要淡化分数观念,全面衡量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和老师,不要只追求分数和名次,要培养和发掘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并适当地给孩子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应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正确地评估孩子当前程度,设计长远、系统、循序渐进的提高计划才是可行的。

2.同学们要切记学习知识是一项系统工程,求稳胜过求快,温故而知新,勇敢地面对问题,分析错误,战胜困难,切忌不要攀比,盲目从众,把大量时间花费在课外补习上。

3.学生和家长应该充分了解政府关于寒假违规补课的政策,不要因为升学的压力而压榨孩子本来就不多的假期时间,学习是一个温故知新,劳逸结合的过程,不能一味的追求数量而忘记了质量。

4.家长应主动与学校沟通,学习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真正为孩子减负,彻底解放孩子,让他们自由、全面、健康发展;同时也做好监督工作。如何利用这些课余时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5.政府宏观调控。比如给予公办学校财政补助用于无偿提供课业辅导和相关技能兴趣培养,避免家长为了托管孩子而增加补习;针对那些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低而无法从其家庭中获益的特定群体的学生采取一定的财政倾斜政策,弥补他们所缺乏的家庭资源支持;加快教育改革尤其是选拔机制改革,从根本上降低学生的升学压力。

四、结语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小组对学生补课情况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也正是通过此次调查,我们有了更深的思考:

在中国教育这样的大背景下,由于升学压力、家庭期望等各方外界原因,但不排除有学生希望能够得到自我提高这样的自身原因,补课在短期内是不可能消除的,补课现象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会顽固地存在,究其根本,只有加快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尤其是高考改革,从源头上改变学生升学压力过大的问题才能有效的遏制学生寒暑假课外补习的现象,我们衷心地希望,这次调查,能够让学校老师、家长更加理性地对待学生假期补课这一情况,不要急功近利,迫切追求学习的“数量”,而忽略了孩子们埋首在课本下的流泪的面庞和渴望自由的心灵。

13.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 篇十三

为切实减轻家长、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结合我校实际,针对我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和私订教辅资料问题,学校与全体教师责任人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双方责任人:

甲方:万福路小学

乙方:万福路小学全体教师

二、双方责任:

甲方:由万福路小学对在职教师中可能出现的有偿补课和私订教辅资料问题进行监督。乙方:各签定责任书的教师对本责任书负全责,并按照责任书的目标,切实落实责任。

三、责任目标:

1、在职教师不准举办面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辅导班、补习班,更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招住宿生之名,通过多收住宿费,变相搞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不准到退休教师或民办学校举办的辅导班、补习班兼职授课。

3、在职教师不准以看护为名将学生领到家中,收取学生的看护费。

4、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禁教师同一些不法书商、书店或推销人员相互利用,强行或变相向学生推销非法盗版教辅资料。

5、严禁学年组、学科组、班主任同一些个体书店或推销人员相互利用,强行要求或指定学生到某家书店购买某种教辅资料。

6、严禁任课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资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好处(凡是在班级中有二分之一以上学生有同一种教辅资料的就可以认定该科教师有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的嫌疑,学校将组织进行调查)。

7、万福路小学成立师德师风督察组,负责此项工作的调查、核实、处理。举报受理电话:0530--8317988。

对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学校将配合中心校或教育局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是谁的问题坚决执行处理决定。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万福路小学校长:

乙方:万福路小学教师教师:

14.学生补课安全协议书 篇十四

一、立法禁止型

典型国家为德国。德国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国家公务人员,具有十分崇高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也相当可观。与此同时,德国对教师准入有着严格要求,一个大学生必须通过两次国家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即教师职业准入证。

德国 《联邦公务员法》 明文规定,公务员有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将自己的整个人格、能力和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务员身份上。德国 《巴伐利亚州州立公务员法》 也作出如下规定,公务员的工作和忠诚关系同时产生工作以外私人范围内的义务。公务员在工作内和工作外的行为必须使人产生其职业所要求的尊重与信赖。公务员在工作之外的一种行为若特别损害其职位或公务员制度的声望所应享有的尊重与信赖,则属渎职。

德国多数法律禁止有偿补课,认为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是渎职的体现,要承担严重后果。根据法律和学校规定,教师补课将被处分,并记入档案。

韩国和新加坡对公立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也持禁止态度。在韩国,课外补习现象十分普遍,政府从开始完全禁止补习,到推行课外学校计划,有效规制了影子教育,但对公立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始终持禁止态度。韩国公立学校的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除公职外,禁止公务员从事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工作。新加坡政府则明令禁止中小学教师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二、法定条件型

典型国家为日本。日本公立中小学教师在法律上被归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据 《日本教育基本法》 规定,教师应为全体国民的服务者,履行自己的使命, 努力完成自己的职责。

日本 《地方公务员法》 规定,一旦担当起公务员职务,除非法律或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公务员要全力以赴专心致志于所担当的职务;限制地方公务员在营利性企业兼职。

日本的教育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公务员, 法律并未在立法规定上彻底封死教师兼职的渠道。 《教育公务员特例法》 规定,任命机关认定教育公务员兼任其他有关教育的职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关教育的事业或事务,并没有妨碍完成本人工作时,教育公务员可以有偿或义务兼任该职及从事该事业或事务。

上述条文的适用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批条件,再加上对于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来说,繁忙的教学及诸多事务性工作使他们很难有精力到校外兼任他职。所以, 严格的审批制度和超负荷的日常工作量使得日本教育公务员兼职几乎无可能实现。

三、合同约定型

典型国家为美国。美国教师的法律地位为国家公务雇员,其权利义务由雇佣合同确定,合同由各州地方学区委员会或者地方教育管理机构 (而非学校) 出面与教师签订。美国中小学教师雇佣和解聘并不由一般意义上的劳工关系法来调整,也并不像德国、日本那样,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律条款,而是根据雇佣合同来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文。

在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上,虽然美国各州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基本上在司法判例中均严格规定了中小学教师业余时间不能从事有偿家教。因此无论雇佣合同有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有偿补课条款,如果教师在外工作或兼职,都将面临解聘或不续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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