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2024-09-13

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共16篇)

1.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一

【摘 要】 反洗钱的政策力度必须要强,而且技术含量高,所涉及的行业面积十分广。各金融机构必须要以维护国民经济的安全,促进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基本目标,加大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反洗钱制度,使内部控制制度更加科学完善;此外,社会协调机制也要尽快建立起来,切实落实一切相关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 基层银行;反洗钱;存在问题;银行监管

洗钱行为使得银行信誉受损的同时,也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正常的经济秩序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使社会风气也日趋腐败,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与之抗衡的一大公害。因此,我们必须要将反洗钱工作切实落实到各个角落,对于所有的涉毒、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惩知法犯法的犯罪分子,政治社会上不好的风气,使社会能够保持稳定,大力广泛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反洗钱意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机构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有很大一部分公民都觉得反洗钱工作是各银行机构的责任,缺乏反洗钱意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很多银行机构担心反洗钱工作会影响自己银行的经济效益,从而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号召充耳不闻,或者只是走走过场,一点力度也没有,更不用说效果。如果是这种心态下,主动询问客户的个人信息都十分有难度,更不用说对客户进行深入调查,严重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流于形式

由于担心对自身企业的经济利润造成损害,当银行管理者或者国家机构发布了反洗钱工作信息时,有很多基层商业银行都是应付了事,并没有真心实意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对于客户信息资料不仅不全面,甚至还有虚假的,导致自反洗钱工作开展以来至今,银行总部一份有问题的交易报告信息也没有收到。

3.反洗钱工作人员不足,组织机构形同虚设

在国家的大力号召下,大部分基层商业银行都不得不参与进来,设立了反洗钱机构,但是事实证明这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走个过场,做给别人看的,反洗钱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银行人员客串的,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详细情况一问三不知,再加上平时繁重的工作负担,也没有更多精力去对反洗钱知识进行学习,严总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4.反洗钱职能部门独立性不强

有很多基层银行是不存在专业的反洗钱部门机构的,甚至人民银行也不例外,所谓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只是一个挂了一个招牌,连独立的办公环境都没有,很多都是挂在会计,或者营业部门。但现实是,反洗钱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各部门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各个部门、各项业务都必须要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进度,仅仅只凭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的。

二、应对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自觉性

各金融机构都要明白,洗钱是一项危害社会安定和谐,危害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必须要时刻谨记以维护国家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维护金融行业的安全为己任,对于洗钱活动的危害有清楚的了解,正确处理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断绝洗钱犯罪分子的后路。

2.健全机构,加强培训,造就一支专业化的反洗钱工作队伍

要想将反洗钱工作做好,必须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以及十分强的分析能力,所以,在反洗钱工作的工程中,必须有专业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参与进来,不能只依靠临时的银行前台人员,相关的工作岗位和部门也要尽快建立完善,保证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所有的反洗钱工作人员都能够熟充分掌握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熟练运用,定期开展培训班,使工作人员对于自己的责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而增强自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银行机构的整体工作能力和效率得到提升。

3.完善检测手段

各人民银行的首要任务就是支付交易监测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一系列有助于反洗钱工作开展的设施设备建设。在工作过程中,检测系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不仅检测结果清晰准确,而且对于一些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都能够及时检测并报告出来,使得反洗钱工作开展得更加方便,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动转账结算

对于现金一定要规范管理,结算手段也要与时俱进,不能一直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方式上,避免客户在结算过程中使用大量的现金。要加强对支付结算和宣传工具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促进利用个人结算支付业务的实现。为了扩大反洗钱工作的影响范围,可以实行同城票据交换,使资金清算更快更高效,保证转账结算的安全,从而使的人们在交易支付时习惯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得以改善,限制现金流通,不给洗钱活动提供机会。

总而言之,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社会公众都要充分了解洗钱行为对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巨大危害,以及发洗钱工作进行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使每一位公民都能够树立起杜绝洗钱行为的意识观念,也使每一位公民都能够认识到洗钱行为是一种犯罪,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成为共识,相关银行机构也要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时刻谨记自身的职责所在,切实履行义务,保证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2.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二

关键词: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反洗钱,洗钱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日益全球化和综合化,银行经营风险正在逐步扩大。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亟须不断强化和完善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在金融服务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洗钱犯罪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一种跨区、跨国的犯罪活动。遏制洗钱的发生是控制犯罪的有效手段,其重要性,已成为银行管理层的共识。如何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组织、内控制度,促使基层行切实加强反洗钱制度的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是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

(一)开展反洗钱工作是不断适应国际反洗钱法发展的战略需要

随着国际间经贸投资往来及社会交往的不断增多,国际间的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但随着经济的繁荣各种犯罪行为也随之而来,洗钱犯罪是经济繁荣的必然产物,是具有天然的社会渗透性和高智能型的犯罪活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中,跨境、跨行业洗钱逐渐成为洗钱犯罪的一个新趋势,这就决定了反洗钱必须是一个国际间共同的行动,与国际接轨积极加入到国际反洗钱组织对我们进行打击洗钱犯罪具有重大意义。有效地加强国际反洗钱合作,更好地协调打击国内外跨国洗钱犯罪,是加强金融反洗钱工作的重要课题。运用反洗钱法律手段预防打击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各类犯罪,以及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贪污腐败等犯罪,对维护国家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2007 年12 月侦破的“巴菲特基金”和“瑞士共同基金”网上兜售虚假基金的反洗钱案件,是典型的国际间的洗钱犯罪。从侦破过程看,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组(FATF)”对我国的反洗钱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加强国际金融组织间的沟通和交流是反洗钱工作的战略需要。

(二)加强反洗钱工作是贯彻执行我国反洗钱法的要求

在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展的初级阶段,作为拥有13 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城乡之间、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贸易发展速度不均衡,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监管跟不上,经济发展匮乏地区又成为金融监管的盲点。导致不法之徒利用法律、金融监管、银行业务操作等方面的漏洞进行洗钱活动,侵占国家利益。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机构迫切希望拓展国外市场。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与预防洗钱活动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势在必行。在这种形势下,2006 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以法律形成确定了我国反洗钱行政管理体制、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制度和责任,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反洗钱法是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反洗钱工作是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需要

商业银行通常是洗钱犯罪行为所利用的主要媒介之一,形形色色的洗钱行为往往以各种隐藏的手法利用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渠道来完成洗钱的过程,达到洗钱的目的。因此,商业银行始终处在反洗钱的第一线,是反洗钱的主要阵地。反洗钱工作的核心是通过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了解客户交易目的和性质,适时监测、甄别、分析交易信息,发现可疑交易线索,达到预防、控制洗钱的目的。而这一过程始终贯穿于商业银行结算业务当中,银行始终要对客户在业务流程中的操作的真实性负责。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商业银行向海外积极拓展业务发展,洗钱的行为绝大多数都会利用商业银行业务服务渠道来掩饰资金来源,遏制犯罪资产转移海外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现实问题。控制洗钱犯罪发生有效打击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是商业银行的责任和义务。商业银行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反洗钱工作,完善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是依法合规经营的需要。

二、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强了反洗钱工作组织建设,完善了反洗钱基础工作。经过几年反洗钱工作实践,基层行反洗钱各项制度已初步建立。在反洗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方面基层行领导都给与了高度重视,各专业反洗钱领导小组人员发生变动时能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完善组织机构。

二是加强了反洗钱管理工作。基层机构能够及时修订本专业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对公及个人业务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对公及个人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反洗钱调查和现场检查协助工作、反洗钱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深化了反洗钱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了反洗钱档案的管理。基层机构对反洗钱资料进行双备份,即通过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资料两种载体保存相关资料。按时上报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季度报表。对全辖反洗钱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力争真实有效的反应反洗钱工作情况,准确完成可疑交易报告报送。

四是人机结合甄别,提升了报告质量。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是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重要前提,也是维护银行声誉、防范风险,确保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通过指导、监督等方式,不断强化基层网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管理,将系统筛选和人工识别相结合,客观标准和主观判断相结合,使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在报送反洗钱监控系统数据过程中,充分结合客户的身份、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高了“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报告的质量。

五是重申和加强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流程。可疑交易是反洗钱工作的重点管理环节之一,对客户明显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一方面,基层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应进一步了解客户情况并进行甄别,确认为可疑交易的,要立即通过“反洗钱监控系统”对该笔业务的可疑程度进行判断,报告当地人行机构和公安机关;另一方面,要立即对该账户做尽职调查,对账户进行风险分类,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客户身份有效识别、注重可疑交易人工判别、有效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是监督客户异常行为和异常特征的关键和有效手段,严密的可疑交易上报环节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有力保证。

(二)存在的不足

基层行反洗钱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对历年来反洗钱工作的总结和分析,我们发现反洗钱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从重视程度上看:目前,部分基层网点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反洗钱是上级行为适应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的监管要求及配合司法部门的一项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应付了事的思想,导致数据质量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工作中仅满足于完成反洗钱工作任务,非现场分析不充分、不深入、不透彻。

二是从组织体系及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上看:基层机构的各网点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均是兼职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反洗钱工作缺乏连续性、工作质量不够高。组织机构的建设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支行没有确定的内设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没有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营业机构有的没有设立反洗钱岗位;反洗钱领导小组还没有真正运作,没有召开内部反洗钱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落实上级行反洗钱工作精神缺少记录等等。

三是从制度管理方面看:反洗钱操作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行没有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反洗钱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对可疑交易的记录、识别、分析、报告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没有将反洗钱工作与内控风险控制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因而不能有效地将反洗钱措施完全渗透到各项具体的业务中去。

四是从业务开展情况上看:基层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比较肤浅,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普遍认为洗钱活动仅仅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对于经济发展落后的县区及欠发达地区,洗钱的可能性极小;二是基层行有一些网点地处城郊结合地区,客户群体单一,忽略犯罪分子会把“黑钱”拿到偏远的地区网点进行洗钱的风险;三是认为经济发展落后的县区及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对洗钱一无所知,即便开展反洗钱宣传,也没有任何效果。

三、改进建议

为将反洗钱工作打造成银行风险控制的精品工程,就必须摒弃反洗钱工作管理和认识上的不足,营造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不断完善反洗钱体系,创新反洗钱工作技术手段和方法,尽快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一)正确认识反洗钱工作

银行账户是资金运动的起点和终点,是单位和个人进行转账结算和现金存取款的基础,记录着社会资金运动的轨迹。因此,有效地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业务,也是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保证。基层网点作为洗钱活动最重要的渠道,是反洗钱工作的主阵地。基层行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明确自身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权力、责任、义务,依法履行反洗钱的职责,从人员配备、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

(二)夯实反洗钱工作基础

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建设,基层行反洗钱工作由内控合规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设立基层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安排熟悉专业知识、具有多部门业务经历和实际操作水平的复合型人员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做到在工作中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来规范工作,把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保证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

(三)改进反洗钱工作技术手段

3.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三

【关键词】 基层银行;反洗钱;存在问题;银行监管

洗钱行为使得银行信誉受损的同时,也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正常的经济秩序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使社会风气也日趋腐败,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与之抗衡的一大公害。因此,我们必须要将反洗钱工作切实落实到各个角落,对于所有的涉毒、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惩知法犯法的犯罪分子,政治社会上不好的风气,使社会能够保持稳定,大力广泛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反洗钱意识深入人心,维护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机构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有很大一部分公民都觉得反洗钱工作是各银行机构的责任,缺乏反洗钱意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金融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很多银行机构担心反洗钱工作会影响自己银行的经济效益,从而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号召充耳不闻,或者只是走走过场,一点力度也没有,更不用说效果。如果是这种心态下,主动询问客户的个人信息都十分有难度,更不用说对客户进行深入调查,严重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流于形式

由于担心对自身企业的经济利润造成损害,当银行管理者或者国家机构发布了反洗钱工作信息时,有很多基层商业银行都是应付了事,并没有真心实意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对于客户信息资料不仅不全面,甚至还有虚假的,导致自反洗钱工作开展以来至今,银行总部一份有问题的交易报告信息也没有收到。

3.反洗钱工作人员不足,组织机构形同虚设

在国家的大力号召下,大部分基层商业银行都不得不参与进来,设立了反洗钱机构,但是事实证明这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走个过场,做给别人看的,反洗钱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银行人员客串的,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详细情况一问三不知,再加上平时繁重的工作负担,也没有更多精力去对反洗钱知识进行学习,严总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4.反洗钱职能部门独立性不强

有很多基层银行是不存在专业的反洗钱部门机构的,甚至人民银行也不例外,所谓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只是一个挂了一个招牌,连独立的办公环境都没有,很多都是挂在会计,或者营业部门。但现实是,反洗钱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且各部门之间关系十分紧密,各个部门、各项业务都必须要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进度,仅仅只凭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完成这一系列的工作的。

二、应对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自觉性

各金融机构都要明白,洗钱是一项危害社会安定和谐,危害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必须要时刻谨记以维护国家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维护金融行业的安全为己任,对于洗钱活动的危害有清楚的了解,正确处理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断绝洗钱犯罪分子的后路。

2.健全机构,加强培训,造就一支专业化的反洗钱工作队伍

要想将反洗钱工作做好,必须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以及十分强的分析能力,所以,在反洗钱工作的工程中,必须有专业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参与进来,不能只依靠临时的银行前台人员,相关的工作岗位和部门也要尽快建立完善,保证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保证所有的反洗钱工作人员都能够熟充分掌握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熟练运用,定期开展培训班,使工作人员对于自己的责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从而增强自律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银行机构的整体工作能力和效率得到提升。

3.完善检测手段

各人民银行的首要任务就是支付交易监测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一系列有助于反洗钱工作开展的设施设备建设。在工作过程中,检测系统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不仅检测结果清晰准确,而且对于一些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都能够及时检测并报告出来,使得反洗钱工作开展得更加方便,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加强现金管理,大力推动转账结算

对于现金一定要规范管理,结算手段也要与时俱进,不能一直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方式上,避免客户在结算过程中使用大量的现金。要加强对支付结算和宣传工具宣傳推广的工作力度,促进利用个人结算支付业务的实现。为了扩大反洗钱工作的影响范围,可以实行同城票据交换,使资金清算更快更高效,保证转账结算的安全,从而使的人们在交易支付时习惯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得以改善,限制现金流通,不给洗钱活动提供机会。

总而言之,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社会公众都要充分了解洗钱行为对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巨大危害,以及发洗钱工作进行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使每一位公民都能够树立起杜绝洗钱行为的意识观念,也使每一位公民都能够认识到洗钱行为是一种犯罪,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成为共识,相关银行机构也要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时刻谨记自身的职责所在,切实履行义务,保证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建军. 当前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浙江丽水市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调研[J]. 浙江金融, 2005(7):35-36.

[2] 朱晓明, 张志峰. 浅析基层银行机构反洗钱工作之对策[J]. 金融与经济, 2005(10):79-79.

[3] 贾萍. 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建议[J]. 新疆金融, 2005(12):82-83.

4.银行反洗钱工作心得 篇四

首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了解客户制度”作为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强化反洗钱“了解客户制度”,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银行只能在柜台办理业务时向客户了解客户信息,但这种方式效果不尽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属于公司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或提供相关信息;二是客户愿意提供,但无法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证明文件种类较多,识别难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及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及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柜面人员在缺少有效识别手段的前提下,对于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证件,很难识别其真伪,因此难以确保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建议尽快建立与人行、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获取企业、个人的相关资料,有效确认客户身份,准确核实客户资料,为识别洗钱犯罪活动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为反洗钱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其次就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议有关部门缩短反洗钱信息的上报流程,以提高工作效率。

5.农商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 篇五

为全面推行农商银行反洗钱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人行下发的反洗钱工作要求,以反洗钱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规章制度为依据,打击一切涉及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预防和杜绝洗钱行为在XX农商行内发生案件,确保农商行业务稳定发展。现将xx年工作措施汇报如下:

一、明确反洗钱工作职责。

为了明确反洗钱工作责任,总行成立了反洗钱工作委员会,由总行分管行长担任主任委员,各条线部门经理担任委员;支行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由支行行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支行人员担任小组其他成员。明确全行各层级员工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确保反洗钱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内控制度,建立反洗钱奖惩激励机制。

我行严格按照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陆续下发了包括《XXXX农商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XXXX农商银行反洗钱岗位职责规定》等17条规定,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我行反洗钱内控制度,计划增加《XXXX农商银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XXXX农商银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办法》和《XXXX农商银行反洗钱协助调查》,新的管理办法下发后,将进一步完善我行反洗

钱工作的责任认定及奖惩措施,对今后反洗钱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三、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

XXXX农商行扎根于农村,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反洗钱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我行在反洗钱队伍建设中始终结合农村这个大前提,反洗钱报告员优选选择业务熟练、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办事不麻烦的员工,通过平日的柜面业务能及时发现柜面的洗钱风险,同时结合XX省联社二代反洗钱系统,将抓取的大额及可疑案例及时分析调查,确保做到每例必查,查必有果,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一线,切实将反洗钱工作与平日业务有机的结合,将反洗钱工作常态化。

四、加强反洗钱法规、政策和技能培训工作。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近年来的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反洗钱工作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及网络化。新的金融环境对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若还是将目光定位于传统业务的反洗钱风险点显然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反洗钱要求,故不断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反洗钱报告员的技能,是迫在眉睫的工作。XXXX农商行严格按照人行规定,每季度组织反洗钱相关人员参与学习反洗钱制度和法律法规,支行反洗钱领导小组每季度也定期召开反洗钱知识学习,将反洗钱学习融入到平常工作中,确保一线员工的反洗钱

知识及技能能进一步提高,将我行反洗钱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宣传工作。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每年11月是反洗钱宣传月,我行认真部署,将每年11月份定为反洗钱宣传月,通过统一悬挂反洗钱横幅、张贴宣传标语、LED跑马条、电视、微信平台、单位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每个基层社做到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柜台一线人员也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反洗钱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的稽核检查。加强稽核检查,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稽核检查范围,为反洗钱工作保驾护航。反洗钱工作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财务部联合内部审计部对反洗钱开展集中审计,特别是要将帐户管理、现金支付和票据业务结合起来,对临柜人员操作反洗钱业务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防止洗钱犯罪活动的发生,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繁荣。

XXXX农商行

6.银行加强反洗钱管理工作总结 篇六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相关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现结合通报内容提出我行反洗钱工作相关要求,请组织本单位及所辖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按要求落实。

一、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对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认识明显提高,各项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得以积极有效开展。具体表现在:

(一)完善组织,健全机构,确保反洗钱工作正常开展

各金融机构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同时指定了内设机构专门管理反洗钱工作,配备了专职人员。工商、农业、建设、招商等银行还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了领导小组和成员部门及报告员工作职责,做到有机构牵头管理,由部门综合协调,有人员具体落实,完善反洗钱组织架构,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夯实基础,强化内控,有效实施各项规章制度

从检查情况看,各金融机构领导都高度重视反洗钱的基础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金融机构不仅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还能按照上级行的规章制度,结1

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更加详细、操作性更强的内控制度,并能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将制度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有的机构还将反洗钱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与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利益挂钩。通报中指出如中行、光大、浦发及我行都在此方面表现较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尽职尽责,严格审核,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

各金融机构能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通过现场检查和随机电话核对客户资料情况看,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留存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有了比较可靠的保证。

(四)认真监测,深入分析,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送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各金融机构都能够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报告工作。大额交易报告基本做到了准确、及时、完整,漏报问题较上年明显减少,迟报、漏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反洗钱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各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配备明显不足,力量颇为薄弱,有的单位只有一人负责,既要负责监督管理数据上报工作,还要负责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宣传培训等多项工作,严重影响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客户身份信息登记不全,客户尽职调查没有达到持续有效的要求

部分金融机构在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时、还存在理解认识不准确、掌握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漏登记客户信息。如未登记性别、国籍、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是客户身份资料信息不及时更新,我行在检查中就被指出存在客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问题;三是个别机构缺少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三)有关可疑交易标准掌握不准,错报可疑交易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金融机构未认真进行人工辅助分析,直接将系统提示的大部分、甚至全部交易都作为可以交易进行上报。造成可疑交易数据数量虚高、质量低下。我行被通报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该项目上,对公、对私可疑交易报告错报和重复报送现象均比较突出。

(四)业务培训的针对性不强。难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各单位反洗钱培训内容多集中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文3

上,没能与实际业务有机结合,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理论多,实务少;泛泛讲得多,可操作的少;条文规定多,具体案例少。形式多停留在记笔记、背规定的初级阶段。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高度重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对本单位及所辖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并对照改进本单位的反洗钱工作,提高履行反洗钱职责的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结合实际,借鉴经验。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借鉴通报中好的经验作法,充分利用“他山之石”提高本单位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

7.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七

同时, 为夯实反洗钱工作基础, 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和有效性, 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做好基层金融结构反洗钱培训工作。

一、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现状及特点

近几年, 现有的基层金融机构, 云南省已经只剩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储银行, 这两家结构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反洗钱工作时也面临着诸多主客观等多种难点:

主观上:一是广大基层群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或是当地金融机构虽然都加大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 但由于对反洗钱工作自身认知不足和工作量大, 基层金融机构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导致宣传仍旧不够广泛和深入, 对需要核对或获取客户真实身份信息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坚决, 特别是在边疆山区开展反洗钱工作较难。

二是作为以赚钱为目的的经济利益主体, 目前仍有不少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 认为建立健全反洗钱体系及系统机制不仅要增加成本投入, 而且并不直接创造利润, 甚至因为严格执行反洗钱相关规定, 诸如“了解你的客户”而引起客户的反感导致客户流失等原因, 或多或少放弃执行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和登记报告的义务, 特别是躲在边疆山区的基层金融机构。

三是有些金融机构制度健全程度不够, 也未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 认为洗钱指挥出现在大城市, 小地方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会产生洗钱风险, 未对反洗钱工作进行足够的重视。

客观上:一是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 岗位从事人员业务知识掌握不到位, 开展培训力度不够大, 导致反洗钱知识掌握停滞不前或是无从下手, 由于基层金融机构人员配置少, 年龄结构偏老化, 人员素质等原因, 现今基层金融机构人员兼岗太多, 事杂, 工作强度大, 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 加之人员岗位间轮换流动频繁, 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行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只停留在字面上, 缺乏实际操作和实践经验, 很难达到反洗钱工作的连续性和传承性。

二是缺乏有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由于基层人民银行也受人员少, 兼岗多, 人员素质等原因, 会计部门在承担反洗钱这项重要工作上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因此, 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培训、检查监管的力度和深度都是远远不足的。此外,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几级法人制, 管理体系也正在逐步完善之中;邮储银行的基层网点人员对银行业务的特点还很不收悉, 特别是受地域的极限, 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体系的有效性是远远达不到人民银行的要求的。

三是反洗钱业务知识及案例培训不够, 由于基层央行及金融机构地域、经济环境等因素的限制, 使其在反洗钱实际案例上接触有限,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反洗钱业务知识很难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时常运用, 培训机会较少, 业务知识面也较窄。

四是当前基层央行的反洗钱手段仍停留在金融机构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交易支付交易报告的审查上, 也没有技术手段建立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支付交易监测体系, 造成了基层央行但洗钱工作量大, 效率低,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如何培训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

首先, 针对基层金融机构面临的工作现状, 根据相关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兼职多, 年龄偏大, 实际接触反洗钱工作不深入的特点, 需结合人员、地域、年龄结构等因素有针对性地编写、制作培训材料。

其次, 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 顺着普通人的一般思维逻辑性,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讲解, 方便基层工作人员理解记忆。讲述反洗钱案例及反洗钱理论知识, 加强反洗钱培训的针对性;

一是从洗钱的起源着手, 讲解洗钱罪的定义, 洗钱的上游犯罪分类, 反洗钱法定义务性, 让基层央行反洗钱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例如结合上游犯罪破坏金融秩序24种小罪, 涉嫌非法出具、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等犯罪来讲, 让一线的金融机构人员了解洗钱犯罪距离他们并不遥远, 履行法定义务是他们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是从制度框架来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法四规。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概念, 反复灌输反洗钱的四个基本制度, 加深检查工作人员的理解记忆。

三是有侧重点地讲解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职业;二是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经营状况、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三是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控制人。核对有充分理解《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 结合第七条新开户、一次性金融服务, 第八条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 第二十条代理关系的操作中识别、核对、登记几个动作的具体含义, 留存身份证明文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文件特指等等。

四是结合尽职调查、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做好可疑交易的人工甄别工作。结合人民银行总行对可疑交易监测的最新要求: (1) 以客户为单位; (2) 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应覆盖各项金融业务; (3) 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应覆盖金融业务的各个环节; (4) 对网银等非面对面高风险业务进行监控; (5) 设立监控名单, 实行全天候监控。

讲解可疑交易识别的方式方法、途径, 至少应从客户的职业、年龄、收入、账户的基本情况入手;结合交易的可疑特征;客户的风险等级、历史交易情况, 行为特征、关联客户的基本信息和交易情况等来分析甄别可疑交易。

通过培训, 让基层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规范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引导、督促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反洗钱与依法经营、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在业务办理中加强人工甄别, 发现超过规定金额的、频繁进出的大额交易应结合交易金额、频率、流向、用途等不符合正常特征和可疑交易要记录、分析, 符合重大可疑特征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依据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办法, 严格开户审查, 认真审核其提交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加强现金管理, 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违规提现;提供保管箱等可能发生洗钱活动的中介服务时, 严格执行身份核实制度;办理票据承兑、贴现时, 要对票据的真实交易背景认真审查, 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交易的商业票据进行洗钱。

此外, 面对日趋复杂的洗钱活动, 客观上要求反洗钱工作人员也要不断加强反洗钱业务知识的学习、实际运用和操作的提高。因此培训重点应加强在使反洗钱工作人员理解有关法律规定, 明确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职责, 掌握支付交易监测系统的数量分析方法, 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和能力。

8.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八

关键词:基层央行 反洗钱 路径选择

一、基本概况

(一)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构。一是人民银行总行设立了反洗钱局,大区分行成立了反洗钱处,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辖区内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中心支行设立了反洗钱部门,具体从事日常反洗钱工作。三是县级支行人在国库、会计、发行部门增加了反洗钱工作岗位,配备了1—2名反洗钱工作专管人员配合中心支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经过多年的建设,逐步建立了从上到下的央行反洗钱工作机构。

(二)健全了反洗钱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如建立了反洗钱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反洗钱工作内部检查监督评价制度等;二是完善了相关制度。如建立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登记报告制度、反洗钱保密制度、反洗钱联络员制度及反洗钱宣传培训制度等;三是构建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联系网络。如构建了反洗钱工作联系制度、反洗钱协作制度、反洗钱反馈制度等,为基层央行做实做好反洗钱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组织了反洗钱工作活动。一是开展宣传月活动。近年来,基层央行通过不同的形式,积极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了大型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月活动,增强了公众的反洗钱意识;二是提高学习质量。《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出台后,基层央行通过采取网上学习、专家授课、派员到外地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反洗钱知识水平;三是加大了培训力度。据调查,基层央行大都组织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和一线员工开展反洗钱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整体反洗钱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反洗钱工作氛围。

(四)开展了反洗钱工作评估。一是根据上级行工作要求,基层央行完善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确保日常监控的可操作性;二是开展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评估工作,褒扬先进,鞭策后进;三是结合非现场监管情况,对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探究。及时提示和监督金融机构整改存在的问题,把准风险关节点,筑牢防范大堤,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问题剖析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纯。一是社会公众的知晓度不高。因宣传反洗钱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洗钱的危害性知之甚少,对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深,导致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二是金融机构认知度不足。有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人员,认为反洗钱工作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量和经营成本;有的认为一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担心影响与客户的关系,导致资金和客户的流失;有的存侥幸心里,只管企业和个人资金运营的静态情况,不管动态变化,等等;三是执法部门关注度不够。有的执法部门只注重刑事方面的积案、大案、要案,而忽视金融系统的反洗钱工作;有的执法人员认为洗钱主要集中都在大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中小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洗钱的概率不高等等。

(二)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专业人较少。基层央行与反洗钱专业对口的高学历、高层次的金融、计算机等专业人才较少;二是复合型人才奇缺。既懂金融、计算机、税务、海关等专业知识,又懂侦查、经济、法律、贸易、英语等综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更少;三是兼职人员较多。县级人行大都是兼职人员,人手缺、培训少、接触反洗钱案例更少、实践经验不足,很难准确鉴别可疑的金融交易和与洗钱有关联的交易活动。

(三)反洗钱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反洗钱软件开发不够。目前,金融机构普遍开通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等新型交易方式,而反洗钱监测、监控软件开发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二是反洗钱手段较滞后。如因缺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和报告系统,资金支付和转账交易只能依靠原始的人工统计、分类、上报,预警监测和跟踪能力较低;三是反洗钱信息共享较难。如因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还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之中,相关信息不能共享,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缺乏信息支持,难以发现洗钱犯罪的蛛丝马迹。

三、路径选择

(一)提高反洗钱知识普及率。反洗钱工作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加大反洗钱宣传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基层央行员工扎实学习《反洗钱法》的各种规定,掌握反洗钱的各种手段方法,借鉴国内外反洗钱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反洗钱的工作能力;二是通过非现场和现场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反洗钱工作人员学法、知法、懂法,严格执行反洗钱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反洗钱的概念、目的、意义、方法,共同防范、遏制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提高反洗钱队伍战斗力。一是开展应知性培训。基层行应制定长短期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灵活机动、理论与操作相结合方法进行反洗钱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之尽快掌握反洗钱知识,全面提升现有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应会性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反洗钱岗位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轮流抽调处室新进来的职工和县(市)支行岗位人员参加现场检查,以查代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基层央行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实践能力。三是开展拔高性培训。将有实践经验的人员集中送到大专院校培训,邀请反洗钱能手、教授、专家进行巡回演讲或指导。

(三)提高反洗钱机制的约束力。一是完善反洗钱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将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跟踪、报告系统。并将此系统与银行账务管理系统、现代化支付清算对接,实行“三位一体化”防控,提高反洗钱的工作效率。三是建立涉及银行、证券、保险部门的反洗钱网络,拓宽反洗钱领域,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覆盖面。四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与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外贸等的长效协作机制,整合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内部信息资源,加强各个环节的联系和沟通,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执行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连贯的监管体系。

(四)提升反洗钱监管效率。一是健全基层央行日常监管体系。开发和应用全国统一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系统,并与上级行的纵向联网、与金融机构横向联网,实现即日监测、远程间控,提高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健全基层央行的现场监管体系。不定期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探求应对措施,防范于未然;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在日常和现场监管过程中,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屡查屡犯的金融机构,要按照《反洗钱法》等法规从严处罚,提高基层央行的监管威慑力,树立基层央行更好的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五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王洪斌:关于我国反洗钱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研究《时代经贸》2007(5)

9.XX银行反洗钱工作自查的报告 篇九

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各项要求,我行将反洗钱工作作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外部案件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近期,根据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关于对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专门力量,对我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总体风险评估

(一)机构基本情况

我行于X年X月X日获XX银监分局开业批复,X年X月X日经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X年X月7日正式开业投入运营。X年X月,又设立了1个分支机构(即XX银行凤凰城支行)。现有员工总数为X人(其中总行员工X2人,支行员工X人)。到X年X月末,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为XXXXX万元。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为X;负债总额为XXX万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为3XX万元;实现净利润XX万元。

(二)控股其他机构情况 我行无控股其他机构情况。

(三)开办的业务种类

经监管部门批准,我行目前开办的业务种类为: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贷款;

3、办理国内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从事同业拆借;

6、代理收付款项业务;

尚未开办网银、银行卡、信用证等业务。

二、反洗钱资源配置评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相关要求,我行领导对反洗钱工作高度重视,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当中,首先成立了由行长XXXX任组长,副行长XXX和X支行行长XXX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的“XX银行反洗钱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的反洗钱工作,研究和制定本行反洗钱计划,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和履行的反洗钱管理其他职责。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业务发展和机构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修订、调整和变更反洗钱小组成员和反洗钱岗位成员。

(二)设臵了主要负责部门

我行反洗钱工作主要负责部门为营业部。营业部现有员工XX人,负责办理我行现金收付业务、大额汇兑业务等各 2

项业务,反洗钱工作责任明确,能够保障我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我行将人民银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印发传达至各营业网点,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了《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反洗钱操作规程》等各项内控制度,并制定《XX银行反洗钱实施方案》,要求员工认真执行,为反洗钱工作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部门和人员反洗钱职责清晰

反洗钱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是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的反洗钱工作;二是研究和制定本行反洗钱计划,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三是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四是研究本行反洗钱工作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对策。

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协助分管行长做好反洗钱工作计划的制订、分解和实施,负责全行反洗钱的分析工作;负责反洗钱的管理工作;负责全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

岗位工作人员反洗钱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本岗位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好本岗位反洗钱工作。

(五)反洗钱工作流程顺畅

1、加强个人存款实名制、人民币结算帐户管理等方面 的制度执行力,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身份资料加大审查力度,对大额支付、可疑支付及时登记备案,同时对实际处理中的票据、汇兑、大额现金取款等业务实行额度授权,以严格的事权划分制度规范处理大额支付业务。在事后监督检查当中,对发现未经有权人授权处理的大额业务或无有权人背书确认的支付款项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

2、我行在对公开户办理账户手续时,严格审查客户的各种资料是否齐全,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临时账户是否有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专用账户是否用于各项资金的收付,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的名称是否与其提供的申请开立账户的证明文件一致。在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时,查验支付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同时,结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精神,对部分开户单位申请资料、证明文件不全的账户,积极补办开户手续,并进行清理、销户。

3、自然人开立的结算账户办理开户手续时,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审核结算账户名称是否与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一致,根据规定认真辩明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客户的背景资料,并认真记录客户资料信息,在办理各项业务时,基本做到对个人和单位账户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针对反洗钱相关的各项报告、报表由我行反洗钱人员负

责报送。电子版通过人民银行FTP报送,纸质版则制定专人送达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

(六)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行各营业网点配有专职人员负责人民银行账户开立工作,由开户单位将开户申请资料提交开户网点,经开户网点账户管理人员审查资料的完整、合法性后提交总行营业部,由总行营业部专人负责客户信息资料的录入,最后报市人行进行审批,所有开户资料及客户交易记录,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规范保管。

(七)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业务实际,在大额现金管理过程中,我行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大额现金支取逐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大额现金的支取用途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发生超权限审批现象,认真执行大额现金报备制度,如实登记大额支取统计台帐。经检查,未发现可疑交易的行为。

(八)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情况 在反洗钱工作当中,坚持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在网点一线员工中开展学法、知法、用法活动,掌握各种法律条款的内容、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程序协助司法机关、税务等部门办理对有关账户及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等事宜,对涉嫌洗钱的客户,立即停止为其办理各项业务。

(九)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

我行把反洗钱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抓,真正纳入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行长亲自抓,分管行长具体抓,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管理部门、人员落实,责任落实,齐抓共管。

(十)反洗钱宣传及业务培训情况

我行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有关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将相关规定、制度等印发各营业网点,并要求各网点组织柜员认真学习,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到日常业务当中。同时,我行在开展的各项业务操作大检查及专项检查中,也将反洗钱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列入检查范围,更好地规范了一线临柜人员的操作行为,规避了日常业务处理当中存在的洗钱犯罪隐患。

(十一)反洗钱系统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各项要求,我行积极的筹备反洗钱系统上线工作,在市人行协助下我行现已递交反洗钱系统上线申请,反洗钱系统不久后即将上线。

(十二)存在的问题:

1、我行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培训工作还不到位,组织培训力度不足。

2、部分网点虽然组织员工学习了反洗钱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但员工对反洗钱工作有关知识还不熟悉,思想认识较为松懈。

(十三)整改的措施:

1、继续加强对员工反洗钱的培训工作,增强临柜人员反洗钱的法规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2、加强检查和岗位监督,将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

3、认真做好反洗钱工作记录,按规定保存客户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保持社会稳定,提高我行信誉,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奠定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

XX银行

10.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十

县级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主要由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行政调查三方面组成,以此评估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合规情况以及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反洗钱工作涉及面广,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各项制度初步建立。随着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洗钱的手段呈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给反洗钱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银行机构改革后,县级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亟需关注。

县级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工作主要由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行政调查三方面组成,以此评估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合规情况以及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反洗钱工作涉及面广,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各项制度初步建立。随着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洗钱的手段呈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给反洗钱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银行机构改革后,县级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亟需关注。

一、县级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

(一)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认识程度有限,观念陈旧。一方面作为处在反洗钱第一线的金融机构,有反洗钱意识,但主动性不足,尤其是开展反洗钱工作时间不长的证券期货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认为抓客户、促绩效是“主业”,而反洗钱更多是人民银行的事,反洗钱工作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为开展反洗钱工作,金融机构需要投入成本,但并不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这与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相背离,金融机构缺乏反洗钱工作动力。同时,开展反洗钱工作必然要求加强对客户的审查力度,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极有可能造成金融机构客户的流失。

(二)县级人民银行反洗钱专业人员不足,反洗钱手段较为落后。当前,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呈现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模式,县级人民银行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特别是在县支行改革后原有的反洗钱工作人员大部分脱离了此岗位,而新的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业务知识一无所有,给反洗钱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目前县级人民银行的反洗钱手段较为缺乏,面对金融机构日益采用的电子交易,难以进行有效监管。具体操作时,也只能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统计、搜集、检查,工作量大且效率低,监管的时间跨度和检查面也较狭小,时效性较差,难以有效防范洗钱行为。

(三)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落实难到位。一是客户身份识别手段未充分运用,客户信息核查有难度,如:客户职业、实际控制人等信息难识别,影响风险状况的判断;二是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未全面落实,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不尽完善,等级更新不及时;三是金融创新业务风险控制措施滞后,未与金融产品同时跟进,控制措施存在漏洞。

(四)监管的绩效激励不足。目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普遍以避免处罚的自我防卫为主,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合规为本的监管制度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内在动力未被激发出来。

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行业规定。现有的反洗钱“一法四规”是框架性规定,不能满足如证券、期货、贵金属、房地产等新兴行业和金融创新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充分调动“一行三会”的监管职能,按照行业特点制定反洗钱工作的指引或实施意见,促进各行业行为自律。

(二)建立反洗钱监管风险评估体系。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明确提出我国要建立和完善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为此,制定好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分类监管制度,成为防范洗钱风险发展的必然和现实需要。

(三)加强反洗钱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反洗钱意识。县级人民银行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牵头组织金融机构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大众广播、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宣传反洗钱法规,扩大社会影响面,全面提升民众的反洗钱意识。

11.浅谈完善我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 篇十一

关键词:金融反洗钱反洗钱法完善法律

1我国反洗钱的现状和薄弱环节

1.1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虽已出台了《反洗錢法》,但需要整合的法律法规体系共同配合实施完善。我国本次《反洗钱法》看点之一就在于,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范围,但是,《反洗钱法》却未定义或列举此类机构的范围,也未详细阐述它们的反洗钱义务。

1.2公款私存现象屡禁不止,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待加强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的人员配备上相对薄弱,缺乏经验和专项监管的有效措施,对地下金融监控力度不够,“地下钱庄”已经成为黑钱洗白的重要渠道。

1.3金融业从业人员和反洗钱犯罪的专业人员缺乏反洗训练根据国际经验,须对金融业从业人员和反洗钱犯罪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金融机构是反洗钱的第一步。我国公安机关给予的极大关注,但是队伍中需要选拔一批具备金融、法律、计算机、侦察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反洗钱案件的侦察队伍中。

1.4网络银行洗钱苗头显现网络在商业银行的客户服务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如使相关的的法规建设跟上金融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网络银行的安全隐患较多,存在高科技犯罪问题,商业银行目前还缺乏充足的准备。我国的反洗钱工作的前提是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机制作为基础,而我国反洗钱的制度的不健全必然会这一工作带来障碍,因此应当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为杜绝洗钱行为打好法基础。

2我国与发达国家反洗钱法律体系的比较

我国应在借鉴世界范围内反洗钱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我国的反洗钱工作,通过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可以完善我国的反洗钱法律体系。

2.1美国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洗钱活动进行

法律控制的国家。为了打击洗钱活动,1970年通过了有组织犯罪控制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提出“禁止非法资金投入合法企业,不允许通过法律禁止的犯罪行为获得、维持和控制合法企业”,并通过著名的《1970年银行保密法》,建立了以大额现金交易报告为核心的反洗钱体系。1986年,该国又通过1986年洗钱控制法。为防止利用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洗钱,1994年再次通过了《禁止洗钱法》。“9.11”事件之后,为全面反对和打击恐怖主义,美国于2001年制定了最重要的反洗钱法一《美国爱国者法》。该法案规定执法部门与情报机构就恐怖主义有关金融活动进行广泛的、新的调查和情报交流。

2.2英国的反洗钱法律体系1986年,英国出台了1986年贩运毒品罪法令》,该法是英国最早的对洗钱犯罪进行规定的刑事立法;1990年为履行作为(《联合国禁毒公约》签约国的义务,颁布了《1990年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法令》,以法律的形式来促进英国反洗钱的国际合作;1993年为了适应国际反洗钱潮流,颁布了《1993年刑事司法令》,它对《1986年贩运毒品罪法令》进行大幅度修正,洗钱犯罪的处罚扩大到一般犯罪《2002年犯罪收益法令》进一步扩大了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将任何犯罪受益的洗钱行为都作为洗钱犯罪,“9.11”,事件后,英国也制定了相关法律遏制恐怖主义。

2.3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中国反洗钱刑事立法与国际反洗钱立法的发展基本是同步的。根据打击犯罪的需要,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在其第四条首次将洗钱活动规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以专门条款规定了洗钱罪。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2006年制定《反洗钱法》,为我国反洗钱工作奠定了法律慕础。

3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及监管制度

借鉴英美国家反洗钱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情,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建议。

3.1加快金融业反洗钱法制建设以单行的反洗钱法为核心,构

建多层次的全面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借鉴国外经验,构建三个层次的全面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第一个层次是法律层面上的,建议制定反洗钱法、银行保密法、现金交易法、外汇管理法。第二个层次是根据法律,由国务院颁布有关反洗钱方面的行政法规,如制定国家反洗钱战略,修改现金管理条例和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第三个层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反洗钱的政策指引,完善与洗钱有关的金融规章制度。

3.2构造反洗钱监管技术平台一是尽快开发和建立金融机构

人民币和外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并实现与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络对接,以便于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测。二是建立外汇大额交易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和识别标准的参数系统,优化反洗钱各项识别指标。三是建立分层次和中心区域的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汇集分析系统,以利于将监测成果运用于指导打击洗钱犯罪的行动。四是对现有我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技术平台进行改造,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数据库相连,自动接收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3.3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反洗钱法》的顺利通过,意

味着中国具备了成为国际金融行动特别行动组织(FATF)正式成员.的条件。在洗钱中心严重往海外倾斜的条件下,与其他国家联手共同打击洗钱犯罪自然尤为关键。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妥善处理反洗钱跨国行动中的财产没收、扣押与返还等敏感事项,对国际合作打击洗钱犯罪更为有效。

现行刑法已经扩大了洗钱的上游概念,不再仅限于毒品、黑社会性质等犯罪,增加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为打击洗钱活动提供了刑法依据。在健全我国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前提下,我国应编织反洗钱网,如建立反洗钱机构的沟通合作制度,提高整体打击洗钱的能力,强化对洗钱的监管力度,保存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信息作为侦察洗钱线索的手段等,以更有力打击洗钱行为。

4结语

12.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十二

商业银行有丰富的金融产品、跨地域甚至全球化的网点以及资金汇划或转换手段。这一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可成为洗钱的最主要通道。

1. 现阶段通过商业银行洗钱犯罪的主要过程

洗钱是犯罪分子以“合法”的形式将其不法收益转变为合法的行为和过程。据调查, 目前不法分子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洗钱犯罪的过程主要是:第一步通过存款、电汇或其他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某一商业银行;第二步通过多层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该账户中犯罪活动得来的钱财脱离其来源;第三步以一项显然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 隐瞒不法钱财。

2. 现阶段通过商业银行洗钱犯罪的主要手段

(1) 票据“虚假交易”自卖自买。目前, 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 各行上级行对下级行承兑汇票授权力度不够, 为争取票源, 各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 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前手交易的现象, 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让很容易实现, 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也有洗钱者将犯罪收益作为100%的保证金存入银行, 并用其购买银行承兑汇票, 而该银行承兑汇票再经过转让、贴现等一系列过程, 最终作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回到洗钱者手中。有时犯罪者也利用一些虚构的商业交易或伪造的商业汇票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

(2) 多开银行账户使资金合法化。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 不少商业银行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 在无贷款背景下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对开户资料不认真审查, 也不执行向人民银行申报制度。一些商业银行为逃避监督将违规户放入应解汇款科目核算, 对非基本账户提现采取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储蓄所再提取现金的方式等。而正因为商业银行的这种态度, 不法分子多头开户, 再通过户头之间款项划转, 来掩盖资金的原来面目, 使不合法的资金合法化。

(3) 利用信贷回收洗钱。洗钱者利用非法资金作抵押, 取得完全合法的银行贷款, 然后再利用这些贷款购买资产。资金经改头换面后, 其真正的资金来源就越来越不明显。

3. 商业银行反洗钱实际操作中不规范

洗钱犯罪不同于一般犯罪, 其特点具有很强的组织性、隐蔽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因而对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有着极高的要求及严密性。但目前基层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不严格、商业银行核算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存在, 致使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也只能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统计、搜集、检查, 大大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同时还存在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报、漏报、迟报、不按规定方式报等问题。

4. 反洗钱与商业银行自身利益的矛盾

现在商业银行由于行业竞争激烈, 普遍存在重存款、重客户、轻审查的问题。因而对反洗钱工作要求了解你的客户、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记录保存三大原则主观上并不积极履行, 并且一旦反洗钱工作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 通常会以自身利益为重。特别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大都认为反洗钱工作应该是公安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事情, 所以在思想上并不重视这项工作, 日常工作中对该项工作常常是限于对政令的上传下达, 真正落实和上报的可疑交易屈指可数。

二、商业银行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分析

(1) 客户认同难。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了解客户, 但客户很难认同。客户认为“自己的钱自己有自由支配权, 凭什么要受你银行的约束”。另外企业认为经营业绩、资金流量及流向等是商业秘密, 银行也不能随便干涉。当商业银行对认为可疑的交易进一步核查时, 企业往往不配合, 认为资金是他的, 他可以自由划转, 不需要银行的干涉, 从而使银行处于孤掌难鸣的尴尬境地。

(2) 实际操作规范难。虽然目前在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活动中有《反洗钱法》等作为工作依据, 但其中的一些规定和标准在实际中可操作性不强。比如, 单位频繁地以归还借款的名义将大额资金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因为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 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 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 由付款单位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此对此类交易是否为洗钱交易的鉴别存在一定难度。另外每个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不一样, 处理问题的尺度也不一样, 导致判断把握的标准不一, 很难准确界定。

(3) 员工反洗钱经验不足, 缺乏相关的专业培训。就洗钱犯罪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是智力型、知识型犯罪, 要防范和遏制洗钱, 不仅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规章, 还必须培养金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熟悉业务, 有反洗钱经验。但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柜面人员普遍较年轻, 工作经验、社会阅历不足, 人员流动性也大。加上各行对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 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 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 很容易被洗钱犯罪利用。多数工作人员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 往往凭感觉、凭经验工作, 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 为业务竞争而不择手段, 违规甚至违法开展业务, 使洗钱犯罪大有可乘之机。

(4) 全民反洗钱意识尚未形成。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协作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需要公安、司法、财政、商业、海关、税务、工商、银监、证监、保监等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沟通。但现实是,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 部门在信息收集、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面展开, 部门之间很难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上形成一个良好的协作机制。反洗钱工作需要各个环节互相配合, 缺一不可, 而目前各行业不能在信息上共享, 也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这必定使深入进行反洗钱工作陷入困境。而同时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会加大对外来资金的审查力度, 这与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着短期利益冲突, 这种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之间协调困难也在很大程度上牵制基层商业银行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商业银行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对策

(1) 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反洗钱是商业银行员工的新业务,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是对一线的临柜人员的培训, 因为他们是最先接触到客户的群体, 拿到的资料都是第一手资料, 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到下一步反洗钱工作的进行。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主要从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程入手, 以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资金报告为主要内容, 提高其客户尽职调查能力和反洗钱合规性业务操作能力。其次是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的培训, 重点提高其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对内控制度执行的履职能力。

(2) 充分发挥客户经理队伍的作用。客户经理对反洗钱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为只有客户经理才能详细地了解客户的身份、收入状况、资金来源等具体情况;也只有客户经理才能对客户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特点心中有数, 才能对企业的资金流向、用途、频率等情况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挖掘, 从而能够比较容易发现异常情况。而这些仅靠银行柜面人员对凭证的表面要素进行分析来发现可疑交易, 是不现实的, 也是不可行的。通过客户经理与客户的紧密接触, 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 当然, 柜面人员与客户经理、前后台岗位之间还应该加强沟通, 注意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比对, 为反洗钱提供线索。

(3) 成立反洗钱监控部门。目前基层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多是有专职的岗位、没有专职的部门。反洗钱工作多是由一线柜面人员、后台会计人员兼职完成, 缺乏专门的部门对全行反洗钱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控。银行内部应该专门成立一个反洗钱监控部门, 由该部门负责全行反洗钱制度的制定、贯彻、实施;负责全行反洗钱日常数据的汇集、分析及报送;并协调银行内各个部门进行反洗钱工作, 将各个部门的有关反洗钱的信息反馈到监控部门。该部门的工作重点在于将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分析, 特别是对基层临柜人员反映上来的可疑交易进行重点分析, 即对其账户的近期资金流向和发生额及账户状况等结合起来分析, 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共同调查。

(4)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商业银行要进行有效的反洗钱工作, 从横向来看应该与中央银行、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机构协作, 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仅从商业银行内部来看则应使科技部、信审部、保卫部、财会部、资金部、信用卡部等诸多相关部门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通过银行内部对客户信息的共享, 减少不同分支机构、不同部门之间重新获取客户信息的成本, 同时也使内部对交易的判断更加准确。银行各部门间如能实现默契配合, 那么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将会更顺利进行。

(5) 加强对反洗钱可疑交易的再筛选。根据目前各家银行在向中央银行报送可疑案例时采取自卫式报送, 质量上相对比较欠缺的情况, 建议中央银行对各家商业银行上报的达到可疑标准的交易进行比对筛选, 并对认为应重点关注的交易再返回相关商业银行, 由各商业银行再进行重点分析、排查。只有这样, 才能发现真正的可疑交易并理清可疑交易的来龙去脉, 提高反洗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也是反洗钱工作的一条出路。

摘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工作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与国际金融业采取的反洗钱控制制度、措施相比, 我国基层商业银行反洗钱措施还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 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

关键词:商业银行,反洗钱,难点,对策

参考文献

[1]何红梅.商业银行反洗钱中的现状及对策[J].福建金融, 2005, (6) :145-147.

13.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十三

[摘 要] 当前,洗钱犯罪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商业银行的崛起,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同时商业银行也成为了洗钱犯罪的主要渠道,那么如何做好反洗钱以及当前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在反洗钱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是银行从业人员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索的。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反洗钱 对策建议

一、洗钱的概念

洗钱的正式概念最早出现在 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从金融角度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此即常言之洗钱。”尽管不同的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洗钱实质上可归纳为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不同的组织对洗钱定义的差异主要是因其对“非法收入”和“洗钱的手段”规定不同而产生的。

二、现阶段不法分子如何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1、票据“虚拟交易”自行买卖。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各级上级行对下级行承兑汇票授权力度不够,为争取票源,各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前手交易的现象,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让很容易实现,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也有洗钱者将犯罪收益作为100%的保证金存入银行,并用其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而该银行承兑汇票再经过转让、贴现等一系列过程,最终作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回到洗钱者手中。

2、多开银行帐户使资金合法化。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不少商业银行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在无贷款的背景下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对开户资料不认真审查,也不执行向人民银行申报制度。一些商业银行为逃避监督将卫队户放入应解汇款科目核算,对非基本账户体现采取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储蓄所再提取现金的方式等。而正因为商业银行的这种态度,不法分子多头开户,在通过虎头之间款项划转,来掩盖其资金的本来面目,使不法资金合法化。

3、利用信贷回收洗钱。洗钱者利用非法资金作抵押,取得完全合法的银行贷款,然后再

利用这些贷款购买资产。资金经改头换面后,其真正的资金来源就越来越不明显。

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反洗钱缺乏足够的认识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存在对反洗钱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反洗钱要求仅仅认为是履行程序而已,缺乏作为义务主体清醒的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刚刚开始,各家商业银行担心谁率先严格执行反洗钱监视义务——审查与登记客户身份、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证明、开立账户具有条件要求、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按规定上报等,谁就会面临失去大量客户的风险,即使是正常的、非可疑的大额的客户也有因回避银行披露信息的隐私性自保心理而离开。

2、重经营业绩轻信用安全

作为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容易通过放宽开户条件,放松支取管理制度来争取客户、扩大业务、吸收存款。往往是见钱就揽,有钱就收,而忽视了对钱的性质和来源的了解,面对大额支付交易,仍为其办理业务,表现出重经营业绩轻信用安全的厚此薄彼倾向。

3、成本考虑

商业银行要承担反洗钱“监视器”的作用,就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设置反洗钱机构,配备反洗钱人员,制定反洗钱规定,落实反洗钱行动,进行反洗钱培训,购置与调整符合反洗钱要求的信息系统等。而这些对于银行而言,无一不导致银行经营成本增加。

4、一线临柜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偏低

洗钱犯罪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隐蔽性的犯罪,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不仅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反洗钱立法,还要求具有懂法律、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经过专门训练的银行从业人员。与此要求相比,基层商业银行一线人员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反洗钱知识匮乏,其中有的不熟知反洗钱法规,有的对洗钱手段一知半解,有的对企业经济活动规律了解不多,不能很好地落实反洗钱措施。

5、人民银行监管机制中没有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

一旦查出洗钱金额,按照我国现有程序先是冻结,后是上缴国库,商业银行不仅无利可图,而且成本和收益失衡。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这种在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缺失的制度下,商业银行反洗钱积极性受到挫伤,降低反洗钱机制的效率。

6、反洗钱监测系统科技手段不先进,自动洗钱识别系统急需开发 目前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自动的可疑支付交易电子识别系统,特别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无业务综合系统或业务综合系统落后,在无法实现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数据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提取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只能依靠人工提取、手工上报,工作量大。

四、商业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反洗钱管理

当前,洗钱犯罪日益猖獗,其所造成的金融风险的积聚和释放,将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大敌。依靠法律法规和完善的制度结构,来管理、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显而易见是艰巨的。因此,必须彻底改变制度体系不配套、且陈旧老化的局面,改变有制度不能遵守、违反制度不受应有追究的不良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制度体系,按国际惯例和规则来规范业务的规程,形成有效的洗钱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

2、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

第一,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具体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其次,基层央行应对金融机构落实上级机构制定的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还应要求基层商业银行在落实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营和现实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和操作章程,要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主要制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切实做到反洗钱工作有章可循,并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第三,要建立和政府、金融机构、银监办、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第四,要引导各金融机构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3、开展人员培训,建立反洗钱骨干队伍

人民银行出台的反洗钱法规是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人行法规中进行,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反洗钱是法律的观念。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那么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是第一步关键动作。提高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4、利用科技手段配合有关部门营造全局性反洗钱环境 一是要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反洗钱监测措施,统一开发出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自动采集检测系统,并实现与大额支付系统及各金融机构的账务系统连接,真正落实实时网络监控,增强反洗钱监测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和推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跟踪、报告系统。三是建立涉及银行、证券、保险部门的反洗钱网络,拓宽反洗钱工作辐射的行业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职能部门沟通和配合的联动网络。四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与工商、税务、海关、外经贸和公安间的长期反洗钱协作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共享数据信息资源,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14.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十四

银管发[2012]233号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合作中加强反洗钱工作

文件的通知

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各村镇银行、辖内各外资银行总行,辖内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合作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20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合作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1)20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合作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外汇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近年来,国际上因一国金融机构在与其他国家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合作过程中未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活动而导致法律责任风险的情况开始增多。为正确履行反洗钱职责,避免我国境内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被洗钱活动团伙利用,并妥善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有效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及金融机构良好声誉,现就金融机构在开展踌境业务合作过程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在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当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身份识别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业务、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评估境外金融机构接受反洗钱监管的情况及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措施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决定是否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业务合作。

对于在注册地无实质性经营管理活动、没有受到良好监管的外国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代理行账户或与其发展可能危及自身声誉的其他业务关系。

二、金融机构应按照《身份识别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与本金融机构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境外金融机构逐一确定风险等级,采取与其风险状况相当的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境外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仅要按照《身份识别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以书面方式明确本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的职责,而且应当明确约定本金融机构出于执行我国反洗钱法律规定、遵循国际反洗钱监管惯例、自主控制洗钱以及恐怖融资风险(以下统称洗钱风险)等方面的需要,可对境外金融机构采取必要的洗钱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于与本金融机构同属一个母公司或一家控殿股东的境外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公司(集团)框架下与其进行业务合作时,应从地域、业务、客户等角度全面评估洗钱风险,并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风险传导至境内。

四、对于经营下列业务的境外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该境外机构业务、声誉、内部控制、接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评估该境外机构的洗钱风险状况,报经高级管理层同意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或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一)提供货币兑换、踌境汇款等资金(价值)转移服务。

(二)经营网络支付、手机支付、预付卡、信用卡收单等非金融支付业务。

金融机构如果决定为上述境外机构提供服务或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的,原则上应将其列入高风险客户,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风险控制措施。金融机构应以书面方式明确该境外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和该境外机构配合本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约定本金融机构因反洗钱工作需要,可对境外非金融机构采取的包括关闭账户、冻结涉恐资金、限制交易等在内的必要的洗钱风险控制措施。

五、金融机构应在公司(集团)层面建立统一的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如果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监管标准要求比我国更为严格的,金融机构在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及自身反洗钱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选择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作为本公司(集团)制定洗钱风险管理政策的依据,以更有效防控处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境外分支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

六、金融机构应在高级管理层中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境外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并在业务条线之外指定专门部门具体承担对境外分支机构的洗钱合规管理职责。

金融机构应建立适当的机削,确保业务条线及时关注并评估本金融机构因与境外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而可能出现的洗钱风险,确保高级管理层及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及时获得业务条线风险评估信息,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风险。

金融机构应定期对境外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七、金融机构发现与自己存在业务联系的境外金融机构出现洗钱问题时,应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应对。如果金融机构或其境外分支机构出现重大洗钱风险、涉及国际重要媒体有关洗钱事件的报道时,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下设专业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15.完善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 篇十五

21世纪, 中国反洗钱工作在国际反洗钱形势的推动下不断发展, 反洗钱监管体系也逐步实现了由初级阶段向成熟阶段的转化。反洗钱调查工作从开展到现在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同时也是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反洗钱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近些年, 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社交网络等先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半结构和非半结构化数据飞速发展, 推动了大数据时代的来临。

1 反洗钱的工作现状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享有反洗钱调查权, 即依法可对金融机构进行可疑交易活动行为的核实。可运行交易报告, 是对金融机构客观上对交易标准或交易异常行为的评定, 在报告中必须核实与查证是否确实涉猎洗钱犯罪活动。在高速发展的现代金融行业背景下, 洗钱活动很容易短期内达成且不易被发现。用最短的时间审查洗钱活动、冻结洗钱资金是传统刑事侦查立案程序无法达成的。

2012年之后, 反洗钱国际标准和评估手册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研究下作了较大范围的修改, 重点突出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金融行动特别组的最大工作, 是将合规性指标和有效性指标相结合, 对一国反洗钱题型整体运行状况实行综合评定。为了实现达标, 必须以实施有效性为基础, 实现建章立宪和现有法规的完善、有效统计数据和具体案例的不断累积, 将反洗钱体系运行实效正确反映出来, 全面利用监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于2013年进行了4 375份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的调查, 结果发现侦查机关报案475起, 471起调查可以交易线索, 169起侦查机关据此立案, 2013年的立案率比上一年提升了8.2个百分点。其中, 协助破案有224起, 协助侦查机关进行涉嫌洗钱案件调查的由619起, 经各地法院受理11例洗钱罪。

2 大数据在反洗钱调查中的应用效果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提升可以交易线索质量, 对金融机构全面掌握客户身份信息、推动反洗钱调查实效性有很大助益。金融机构的综合性判断交易可疑度, 必须以客户真实身份的掌握为基础, 这是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关键要素。对可疑线索的甄别, 要依靠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加以推行;以行为符合与可靠数据作为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判定标准, 这才能将可疑数据报送给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对客户的地域特征、行业特征和经济发展等可疑数据的报告有疏漏, 分析结果不准确和片面性容易发生, 使反洗钱调查工作出现许多失误, 大大限制了反洗钱调查时效性的推进与达成。

现阶段, 日益增多的金融机构因为受到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影响, 更加关注大数据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 从而推动整个方法、战略的合理优化。有关金融机构的数据产生、统计方面主要涵盖了四项内容, 具体如下:1) 很多客户需求和产品偏好信息大多都隐藏在金融机构官网每天高达几千万次的访问量中;2) 传统交易系统每天产生的数亿笔交易信息;3) 发布在各类媒体、社交网站中的涉及客户投诉和产品评价信息;4) 很多应用于集中作业、集中监控、集中授权的影像、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都是在业务处理的具体过程中采集统计的。通常会借助大数据的挖掘技术和数百万条数据的扫描进行沟通连接关系的建立, 为锁定可疑交易和客户身份信息提供更为全面、可靠的搜索技术和书籍智能处理。洗钱行为推行的重要依据, 是挖掘提取的交易模式和现行的业务规律。大数据技术涉及的内容非常多, 如神经网络技术、关联分析、决策树算法、聚类技术和内省学习算法等, 这是帮助反洗钱调查工作高效运行的分析挖掘方式。

3 大数据技术对反洗钱调查工作效率提升应用的建议性措施

3.1 增强反洗钱调查机构专业人才的素质

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反洗钱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性内容。所以, 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的投入力度。为数据挖掘、调查分析、检测分析等方面提供较为专业的人才支撑与整体规划, 是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也是我国反洗钱工作借助反洗钱网络培训平台、境外高水平金融调查技术实现效率提升的基础性内容。

3.2 强化金融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

现阶段, 社区金融服务质量较为低下, 多出于现行金融市场混乱无序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另外, 社区金融服务供给水平的降低, 是社区金融的机会成本在监管严格影响下逐步扩大的结果。只有各层次各部门采取有效科学的措施, 才能使得社区金融的服务监测工作落实到实处。

3.3 完善社会参与推动信息共享机制

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到金融资本方面, 必须对各个金融机构和银行借助互联网技术不断提高、银行和社区联动共生关系的逐步完善, 向金融资产的灵活配备不断发展;居民数量、入住率、经济状况等社区信息需要联合社区对社区金融基本信息的全面统计整理, 必须做好前期较为充足的市场调查分析;金融智能化平台的建立和完善, 也是推动信息和资源共享的好方式, 为社区居民、商户信息档案共享库的建立健全与良好社区信用和金融环境的稳定、巩固提供了保障。

4 结语

16.中国反洗钱工作收效明显等 篇十六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06中国反洗钱报告》,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反洗钱工作收效明显,公安机关、央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70多个,涉案金额约30.31亿美元。在央行开展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活动中,有66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银行金融机构被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报告》显示,5年来,中国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反洗钱制度,并开始发挥实际效用。

全球孔子学院达210所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汉办)主任许琳近日介绍,2007年是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的一年。孔子学院(课堂)已达到210所,分布于64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在世界各地区已经开课的孔子学院中,上正式课程学习汉语的有4.6万人左右。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孔子学院的发展。2008年孔子学院的建立数量将会再创新高。

温州商人买下阿联酋小岛

日前,两位中国浙江温州地产开发商在阿联酋与当地政府签约,其中加拿大温州商会会长张进云获得了当地即将填海建造的人工岛“丹娜岛”上50万平方米的永久所有权,签约资金约5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来建造别墅和多层公寓;另一位温州房地产开发商周建芝则获得了在拉斯海马陆地上的一块30万平方米土地的永久所有权,签约资金约20亿元人民币,计划用于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旅游房产。

中国成亚洲财富管理市场

在日前召开的2007第二届中国私人银行与财富管理论坛上,一些中外资私人银行主管和私人银行家认为,中国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财富管理市场,这为私人银行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由于私人银行业务需要独特的知识和技能,而中国现在明显缺乏私人银行家人才。波士顿咨询公司的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米嘉介绍,在过去的5年当中,中国金融财富增长大概23.4%,实际上是全球增长速度的4倍。

港大学生获国际小行星命名

为表彰香港大学生陈嘉键在科学发明上的杰出表现,国际天文学联盟日前公布,将一颗位于木星与火星之间的小行星命名为“陈嘉键星”。陈嘉键现为香港中文大学药剂学院学生。在去年5月举行的“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上,他凭借木糠及树叶等纤维制成“神奇纤维塑料”,获得“环境管理学”一等奖及学科最优秀项目大奖。

海外华人掀起回中国养老热

在华人聚居的纽约和洛杉矶,主要中文报纸上经常出现大幅中国城市的商品房广告。和纽约简洁的公寓楼相比,广告里漂亮的高档公寓、精致的花园和小湖吸引了不少华人的目光。最近一次调查发现,北美洲华人约600万,平均每5个人中就有1人“有意在中国购屋置产”。上海和北京高端房产市场的购买者中,海外华人尤其是北美的华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关专家认为,海外华人正在掀起一股回中国买房养老的热潮。

美华人成北大名誉校董

近日,美国廖凯原基金会主席廖凯原博士获得北京大学“名誉校董”称号。廖凯原先生是出生在印尼的美籍华裔,是美国私人企业“国际软件屋”的创办人兼主席。他热心于慈善和教育事业。2005年4月和2006年12月,廖凯原基金会分别与北京大学签署捐赠协议,资助北京大学教学楼建设及学科研究,并设立长期奖教金和奖学金。

中国各级侨联积极维权

去年12月8日在北京开幕的中国侨联维权工作理论研讨暨法顾委成立25周年会议上,中国侨联副主席林淑娘总结了5年来侨联维权工作情况。她指出,中国各级侨联在维权工作中,按照中央关于侨联“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指示,创新维权理念,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5年来,中国各级侨联协助办理涉侨侵权案件21万多件,挽回经济损失9亿多元。

国家工商总局鼓励

台农来大陆创业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副司长潘海民近日宣布,为落实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国家工商总局研拟出台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于去年12月1日起执行。台湾农民可在大陆11个省区设立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去年895名内地

学生在港就业

去年1月至10月,共有895名来港求学的内地学生在港就业。香港教育部门官员表示,将进一步放宽就业限制,并采取措施推动香港成为区域教育枢纽,吸引更多优秀非本地学生就读并在香港居留和工作。根据现行安排,所有来自内地或其他海外地区,在香港修读经本地评审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可申请留港工作。

李嘉诚乐善好施进名人堂

美国杂志《商业周刊》去年编撰了“慈善名人堂名册”,列出全球慈善家中的佼佼者。香港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席李嘉诚成为“名人堂”唯一榜上有名的华人慈善家。李嘉诚早在1980年就成立了李嘉诚基金会,统筹他在医疗、教育、文化以及其它福利项目的私人捐献。自成立至今,李嘉诚基金会捐献的金额已超过了84亿港元。

全球促统论坛在华盛顿召开

“全球促进中国和平统一高峰论坛”日前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开幕。来自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代表在会上踊跃发言,谴责陈水扁最近大肆推动“入联公投”,大搞“法理台独”的挑衅活动,呼吁共同努力早日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次高峰论坛由全美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和华盛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合主办,来自海峡两岸和世界32个国家和地区的和平统一促进会的会长和代表共300多人出席了大会。

“世界杰出华人奖”在港揭晓

由世界华商投资基金会创立并与美国美亚发展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九届世界杰出华人奖2007”近日在香港揭晓。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等26人获本届“世界杰出华人奖”,其中,皇权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主席郑应南等17人还获颁美国加州圣格拉斯加大学荣誉博士。“世界杰出华人奖”的宗旨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表彰世界杰出华人卓越成就、造福社会、造福人类”。

23岁华裔荣膺最杰出女性

居住在美国屋仑华埠的华裔李凤馨,最近在《人物》杂志的一项评选中,获选为在教育服务上最杰出的女性之一,而她亦是该评选自创立以来,获得此奖项的最年轻华裔女子。李凤馨去年以祖父名义,成立了一个名为“追寻梦想”的非赢利组织,帮助来自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及儿童实现梦想,协助他们改善成绩及迈向理想的职业,迄今受惠的年轻人及儿童已超过500人。

韩国酒店推出中文预订网

据悉,韩国式连锁观光酒店品牌“BENIKEA”的中文预订网去年11月已正式启动。中低价位的BENIKEA是由韩国文化观光部和韩国旅游发展局去年4月首次推出的。BENIKEA的推出对于中国的团队游客或自助游客均是个喜讯,不管是旅行社,还是个人均可利用此中低价住宿设施预订系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韩国当地住宿费高的问题。

韩新华侨成精英族

韩国法务部资料显示,居住在韩国的中国人数量呈急剧增加之势。1992年中韩建交之前,在韩国居住的中国大陆人仅有195人,到2007年10月,这一数字已经增至40万。新华侨一方面在韩国有巩固的根基,一方面也维持了与国内的关系网,实施的是多根基战略。他们以高学历水平和专业知识为基础,活跃在韩国社会各阶层,影响力不断扩大,许多人进入了韩国大企业,从事律师等专门职业以及从事中小企业经营。

好莱坞拟打造中餐馆样板

据悉,世界烹饪联合会有意牵线,在好莱坞设立中餐“样板餐馆”,由中方和美方各出资500万美元,打造中餐在美国的“代表形象”。同时,中美两国餐饮行业正计划在广东设立移民中餐厨师培训基地,加速培训,以纾解海外中餐“厨师荒”问题;此外,美国中餐协会已准备在全美推动中餐营养标准化作业,三管齐下,美国中餐突破传统“小规模”经营瓶颈指日可待。

南非最大华人商城现雏形

随着非洲商贸四期工程即将竣工,南非华商徐长斌所勾画的集一站式批发商城和生活办公小区相结合的大非洲商贸计划又向前迈了一大步。四期工程竣工后的非洲商贸占地4.5万平方米,可容纳350余户商家,将成为南非最大的华人商城。根据计划,大楼内将安装卫星天线、台球室、麻将厅、乒乓球台等娱乐设施,开设大型生活超市,足不出户就可购齐生活用品。

美华人家长从小

培养子女参政意识

由于文化和性格的原因,美国华裔参政、议政的比例一直很低,“领导才能”也成为华裔子女教育的弱项。但近两年来,洛杉矶的华裔父母越来越重视培养子女的领导才能和参政意识。华裔父母认为此举不但有利于孩子品格的培养,还可以学会在民主制度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教育专家认为,华裔要参政,必须从小培养子女开朗外向的性格,鼓励孩子的自发行为和言语表达。

28岁华裔女性当选市长

近日,在美国麻省地方选举中,28岁华裔候选人黄素芬创出历史奇迹,以72%的第一高票率,击败曾任4届市议员的唐纳利,当选费奇堡市市长,成为该市243年来首位华裔市长。美国首位女性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随后向这名政坛新手表示了祝贺。费奇堡市人口中亚裔仅占5.7%,黄素芬如此高的得票率显示,支持她的民众不仅仅是亚裔。

华裔移民参与设计

温哥华冬奥会吉祥物

2010年温哥华冬季奥运会组委会吉祥物近日揭晓。第一代华裔移民黄慧琪等根据卑诗省神话传说所创作的3个卡通形象成功入选。冬奥会吉祥物的名字分别是:米加(原住民神话中的北极熊)、魁特奇(北美大脚野人);而冬季残奥会的吉祥物则是名叫苏米(戴着虎鲸帽子的动物保护神)。另外还有一个陪衬吉祥物Mukmuk(一种稀有的温哥华岛土拨鼠)。

中国成日本最大贸易伙伴

据悉,中日邦交正常化35年来,双边经贸合作发展迅速。据日方统计,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贸易伙伴,日中贸易在日本对外贸易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3.4%上升到2006年的17.2%。而日本居欧盟、美国之后,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去年1—10月,中日贸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金额达1918.9亿美元,同比增长14.0%。

外资首次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经银监会批准,国内首家外资村镇银行——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丰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全国首家由外资银行全资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该银行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现有员工22名,是由汇丰(香港)银行全额出资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为当地“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欧洲时报社长获法骑士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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