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组织建设(11篇)
1.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一
XX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委会建制建立小寅居委会建制的请示》〔松九府字[20xx]1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政建制,并建立小委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认真清理小寅村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二、按照《关于批准〈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沪建建(20xx)638号〕及市社区工作会议提出的“星光计划”要求,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200-250平方米,建立老年活动室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落实其他辅助设施。
三、新建居委会一次性开办经费5-8万元,由区财政列支,每月办公经费由镇财政负责。
四、区编委核拨2名居委会干部事业编制,并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和沪委办(20xx)13号文规定,实行居委会干部属地化管理,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区民主产生。
五、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批复
二○XX年五月三十一日
2.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二
在高等教育扩大发展的今天, 班委会建设已经成为当前高校教育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也指出:“班级是大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 是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1]因此, 开展班集体建设, 优化班级环境氛围, 使学生从中提升思想意识、追求学习进步、体现自身价值、规范自律行为, 带动班风学风良好形成, 班委会组织核心建设最为重要, 为此, 我们进行了以下探索研究。
1 创新班委会建设的有效路径
1.1 加大思想政治教育是班委会建设的保障
高校教育培养目标是追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要想实现这一目标, 就要坚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既符合当前高校教育总的要求, 又符合大学生当前实际。大学生正处在发育趋向成熟的特殊阶段, 在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之时, 需要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心理、行为等实际, 持续广泛地教育、培养、促进和引导。坚持“以人为本”思想理念, 从现实生活出发, 净化高校教育氛围, 优化班级成长环境, 坚持从学生的思想教育做起, 对学生心理、意识、行为予以正确引导, 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思想认知, 坚持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实际, 从班级环境建设着眼和班委会建设入手, 使他们发挥班级主人作用, 在实现主动锻炼和规范成长中, 体现正确人生价值。
1.2 完善学生干部队伍培养是班委会建设的基石
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的骨干, 是学生工作的中坚力量, 是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力军。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 坚持“德育为先, 立德树人”教育引导。学生干部作为同学的引领者, 首先要加强自身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 为学校师生服好务、带好头。其次, 要建立集体主义思想、树立团队意识, 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其三, 要坚持以锻炼为目的, 以服务为宗旨, 以责任为重心, 增强自身组织、管理、交往等能力。要想使学生干部在各项工作中赢得同学们的配合、理解、信任和支持, 就要促进学生干部不断学习、实践、完善自身工作, 不断体现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只有坚持实施深入、系统、长期的教育培养, 促进干部的“三观”正确形成和“三自”作用体现, 才能夯实班委会基础建设。
1.3 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是班委会建设的决胜关键
班委会组织建设包括建立班干部工作负责制、健全班级管理目标、班级发展规划等。对学生干部工作建立考核目标和业绩评价;对班级管理目标设立初级、中级和终极目标;对班级发展规划坚持民主制、集中制方法明确班级在学校中要取得的荣誉目标。同时, 为强化全天候班级建设和管理, 将寝室长吸纳为班委会成员, 推进寝室长负责制, 完善公寓管理和课下监管。班级制度建设包括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各岗位工作职责, 推行班级奖励机制, 完善班规和建立寝规等, 为此, 推进班级例会制度, 实行班委周一例会、周日总结制, 组织干部把班委工作和班级问题一一进行分析讨论和落实解决;设立单周班会、双周团课制, 有效组织班级活动, 充分调动班委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其学生主人翁意识, 这对班委工作技巧和工作能力的培养也大有裨益[2], 在加快实现组织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实现了班委会建设, 取得了双赢。
2 创新班委会建设的模式研究
2.1 设立“双核”领导和增加“课下”管理并重的工作模式
班委会传统职能已经不能满足现在高校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 如按专业编班, 造成了一职两人、相互推诿的弊端, 因此, 创新出班级“双核”领导和“课下管理”并重的新型班委会工作模式, 增强班委会职能工作的时代性和鲜明性。“双核”领导即以一个班长或以一个团支书为班级核心组织开展班级各项工作, 一个负责班级日常工作, 一个负责学生思想教育促进, 取消一个专业中两个班长、两个团支书的重复设置, 其他干部岗位亦同修改, 追求“以一当十”的能力作用;“课下”管理即班级加强学生课余时间段的有效管理, 注重生活情景中班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这种班委会核心管理形式不仅明确了班级组织核心领导, 减少了人浮于事等问题, 同时, 也放大了班委会原有职能, 延伸了班委会工作触角, 形成了课上教育和课下促进的教育、管理、服务模式, 实现了学生在校期间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
2.2 创新“晋级式”、“评议式”的干部任用机制。
高校教育遵循“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 注重大学生成人成才培养。在班委会长期建设过程中, 通过晋级式教育、培养、选拔和任用机制, 可以发掘学生的思想、智慧和潜能, 引领干部体现担当奉献精神, 激发学生主体作用和干部责任意识, 形成班委会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晋级式任用干部优势是通过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工作培训、业务指导、干部述职、讨论座谈等, 发现人才优势, 形成和谐竞争, 激发和锻炼学生干部才能, 强化干部以以身作则和引领带动作用, 凝聚班委会的人气实力和增强学生干部工作实效。对学生干部管理方面, 坚持评议式机制, 通过学初、学中、学末的工作测评和业绩考评, 对班委会各个成员及工作进行全面了解掌握, 掌握其个人情况和工作表现, 促进干部工作体现和创新, 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机制, 实现民主、法治、规范的干部任用体制, 完善班委会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稳固班委会核心地位。
2.3 增加班级活动和实践激发学生建设热情。
坚持运用符合大学生兴趣、规律、特点和需求的日常活动, 推进班委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 通过班委成员切实有效的构想、设计、组织和落实, 开展有目的、有内容、有意义、有影响的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 促进和完善学生“三观”, 增强和带动学生团结凝聚, 并使学生在活动和实践中, 发现和检验自身思想行为, 及时加以修正提高均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 组织有针对、有时效的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 不仅利于班委成员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也利于班级同学增进了解和加深情感, 还利于丰富高校课余生活和增加个人才能展现, 更利于发现干部人才和解决班级学生问题实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Z]2004年 () .
[2]王晓丽, 褚朝森.“两会一课”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价值工程》[J].2014 (4) .
3.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三
关键词:居委会建设;舆情;社会资本;AGIL模型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5-0106-03
居委会,作为目前城市社区中最为成熟的居民“自治”组织,尽管随着学者们的相关研究日益深入而对其日趋行政化等方面有所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社区居委会仍将作为社区工作的中流砥柱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当然,居委会亟待调整转变这一事实同样也是不可否认的。居委会如何在新的条件下转变自身定位,划清职能边界,最终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将是其面临的重要课题。
舆情机制,作为了解民众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对于国家管理者抱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的工作机制,近年已基本建立了一套以各地宣传部门为组织依托的舆情信息汇集、分析、上报制度[1]。例如,2010年湖北省宣传部门向中宣部报送舆情信息8 100余条,被采用600多条;同时编制《互联网涉鄂舆情专报》70余期、《舆情信息参阅》50余期、《湖北舆情信息》10余期,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现有机制在舆情信息的来源渠道上还有待拓展,特别是对于基层舆情的把握还有待加强。
因此,是否能够依托居委会建立起直接面向居民的基层舆情机制,同时居委会也能通过对基层舆情的把握从而更好地为居民服务并获得居民的认可?本文将试着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一、居委会的“独唱”与基层舆情的“沉默”
单位制瓦解后,大量的社会管理工作转接到社区。作为社区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居委会负担着治安、卫生、妇女、计生、优抚、低保、救济、青少年教育等等方面的工作。这样的制度安排虽然早已由《宪法》以及《居委会组织法》中的相关条文①确定下来,即居委会应当协助政府部门完成上述范围内的工作。然而现实却是一些地区的政府部门将居委会视作自己的下属部门,过度下派一些本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导致居委会工作负担过重。据统计,一些地区的社区居委会日常性工作多达139项,涉及23个门类,84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3]。因而,作为“政府的腿”,用手中“一根针”去接引“上面千条线”已经成为当下居委会工作的真实写照。客观上,居委会承担的这些政府下派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的建设与发展,维护了社区的稳定与祥和。然而,这些下派任务能够多大程度贴近群众的利益诉求?居委会完成的这些任务是否能够获得居民的认同与支持?
显然,当前社区中较低的居民参与状况已经给出了答案。陈万灵2003年在广州市的南华西街社区的问卷调研表明:对社区建设很关心的居民占30.43%,一般关心居民占64.23%,不关心的居民占5.34%[4]。王小章、冯婷2004年对于H市社区的问卷调查也显示,对于社区公共事务仅有16.8%的居民表示“非常愿意”,28.9%的居民表示“比较愿意”;而45.4%的居民对其表示“不太愿意”,8.8%的居民则明确表示“不愿意”。可见,居民的参与意愿总体上看不是很强[5]。张宝锋2005年对于郑州市几个高校社区的访谈也表明,多数居民都不参与居委会组织的活动,甚至很多居民连居委会的位置也不清楚;居民对于居委会的选举与换届也表现冷漠[6]。不难发现,居委会渐渐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为完成政府下派的工作加班加点,兢兢业业;另一方面居民对其工作却几乎不闻不问,形同路人。居委会在社区中的工作已变为了一种自说自话的“独唱”。
之所以成为“独唱”,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现行制度对于基层舆情的把握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将工作重心与居民的利益诉求紧密结合。从居委会自身看,居委会的大量精力用于完成上级下派任务,而对于居民的真正需要往往无暇顾及,使得其组织的活动无人问津。从舆情机制看,其工作的开展主要还是通过政府宣传部门完成的,工作重点则主要放在重大事件、活动以及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上,而对于社区这样一个紧贴居民日常生活的舆情空间开展的工作还十分有限。此外,舆情作为民众围绕中介性事项产生的对于国家管理者的社会政治态度,通常并不会直接地展现出来。结合社区这个居民日常生活的共同体来看,基层舆情往往分散在每一个具体而又繁杂的中介性事项的处理过程中,因此这种舆情通常不会像网络舆情那样在微博、论坛等舆情空间中上较为明显、集中地表露出来。也正因为这些原因,基层舆情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变得“沉默”,如果不建立相关机制对其进行把握与及时调处,基层舆情在“沉默中爆发”或许仅仅是个时间问题。
二、从“沉默”到“发声”:构建基层舆情机制的必要性
(一)拓展舆情信息获取渠道
政府部门目前对于舆情信息的获取方式主要有走访调查以及通过互联网对舆情进行监测分析。
走访调查虽然能够通过同群众的交流以及调查的方式对舆情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各地的走访调查往往主要关注于重大事件前后的社情民意,例如北京奥运会前夕,全国各地开展的走访调查活动,为政府维护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提供了决策参考。此外,由于缺乏一定的监督以及事后评价机制,这些走访调查还较容易演变成“走过场”、“一阵风”的“作秀”,使得原本以了解社情民意为初衷的行动反而刺激民众产生了对于政府的负向舆情,最终适得其反。再有,由于是政府单方面试图去了解民众的政治态度,考虑到舆情主要是民众的政治态度与观点的特殊性,这种自上而下的信息获取方式究竟能够多大程度上得到民众内心真正的舆情展现也有待商榷。
由于网络信息具有相当程度的匿名性与快速传播性的特点,所以网络舆情近年来呈现出一种风生水起的态势,不少地区都建立了对于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的机制。例如南京市2009年实行了网络舆情监控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天上报3次舆情[7]。三亚市宣传部门通过重点监控国内外200个重要站点,每天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领导报送舆情信息,内容涵盖新闻媒体、各类论坛、综合网站等[8]。但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舆情信息的获取同样也面临着不少挑战。也正是网络本身的特点,使得虚假信息同样能够混迹于真实信息中快速传播,如何从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中分辨出真实有效的舆情信息是一个摆在政府部门面前的难题。此外,网络信息极具复杂性,各种思潮、观点此起彼伏,不同个体与组织在网络上的话语权与影响力也是天差地别,舆情信息是否也能人为地受到干扰、推动乃至控制也是获取网络舆情信息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建立基层舆情机制,就是将现有舆情机制延伸到社区,直接面对基层民众,了解民众的政治观点与态度。具体说来,可依托居委会在社区的楼、门、栋中设立舆情信息汇集机构,并选派那些热心社区事务的居民在这些机构担任工作人员,负责将居民的舆情信息汇集起来。之后居委会将这些信息整理并报送到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举措。相较政府的走访调查,由于主要依靠社区居民实现舆情信息的获得,因而基层舆情机制更加长效;同时由于是一种基层民众自下而上的舆情表达,舆情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往往较强。而不同于网络舆情的纷繁复杂,基层舆情由于围绕的都是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中介性事项,往往具有具体直接的特点,便于政府分析与反馈。总之,基层舆情机制的建立将拓展现有舆情信息的获取渠道,是现有舆情机制的重要补充。
(二)强化舆情机制的预警功能
舆情机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对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从而对潜在的社会矛盾、危机、冲突进行预警,而基层舆情机制的构建,无疑将会强化这种功能。处于社会基层的社区天然就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舆情空间,每天都交汇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政治观点、意见与态度。总体上看,基层民众主要的舆情主要还是围绕社区生活诸如社区环境卫生、治安等日常生活方面的中介性事项展开的。虽然这些中介性事项看似庞杂琐碎,然而一旦处置不当,居民就容易产生对于政府的负向的舆情。如果此时相关部门对于这种舆情仍然不闻不问或者是仅仅敷衍了事,那么其结果很可能会导致民众采取一些较为过激的非理性手段来争取自己的相关权益,严重者很可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笔者身边某社区的居民担心由于相邻的某传染病医院扩建会导致该社区内居民的健康受到威胁,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最终无果。无奈之下,该社区居民只能在居民楼的显眼处挂出诸如“人民健康权益不得侵犯”“传染病医院无视法律强行扩建”等内容的条幅以期获得外界关注从而促使该事件的解决。不难想象在这个社区中的居民对于政府部门会产生一种怎样的舆情。而基层舆情机制的构建,正是要通过对于基层舆情的收集与掌握,及时发现基层可能出现的矛盾与危机并加以调处。特别是对于那些急需解决却又未能得到合理有效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足够重视并及时处置,从而实现基层的和谐稳定。
三、居委会与基层舆情机制的相互建设
对于居委会而言,基层舆情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培育居委会同居民间的社会资本,从而提高居民对于居委会事务的参与热情与认同度。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信任,规范以及关系网络。当前大部分居委会的主要工作精力都集中于完成上级部门下派任务上,对于居民真正的所思所想往往无暇顾及。这种与居民脱节的工作导向使得居民对于居委会的信任渐渐消失殆尽。一方面居委会感叹社区活动无人问津,另一方面则是居民的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调处。基层舆情机制的建立,要求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同居民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使得居委会能够有机会真正了解居民的观点与诉求,从而调整自己的工作重心以契合居民的需求。而当居民能够感受到居委会的工作确实能够改变自身的生活境况时,就能逐渐产生对于居委会的信任。此外,在获取舆情信息的过程中居委会必然会同居民进行交流与互动,这就为建立起居委会与居民间的互动行为规范奠定了基础。这种规范的建立能够潜移默化地制定出居委会同居民互动行为的标准,并在双方的多次博弈中指引他们朝着互助互惠的方向行动而不是仅仅关注个体利益的得失,进而降低因为猜忌、不信任而采取额外行动的成本,扩大双方的获利。再有,目前居委会同部分居民虽然建立起了关系网络,但这种网络主要局限在诸如享受低保的居民等与居委会有利益庇护关系的群体以及有较强参与热情与空闲时间的老年人群体,而与剩下的占居民比例较大的“年富力强”群体几乎尚未建立起稳定的关系网络。这种现象主要原因还是居委会同这部分群体间的关系网络并不能为其创造更多的社会资本及相关利益,难以吸引其保持与居委会的关系。基层舆情机制使得居委会能够根据居民舆情采取行动创造更多的社区公共利益并且丰富他们的社会资本,吸引他们同居委会建立并保持关系网络。关系网络的建立反过来又强化了居委会事务对于居民的吸引,使得居民对于居委会事务的参与热情与认同感逐渐增强。
4.居委会民主自治建设情况调研 篇四
居委会民主自治是指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自己的事务管理行使一定权利,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一种民主形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贵州省大力实施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大背景下,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居民群众民主意识的提升对城市居委会开展民主自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居委会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推进居委会民主建设,逸景社区服务中心对进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前后的居委会自治情况进行了调研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未进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居委会基本情况
近年来,城市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居委会组织法》,努力完善居民群众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在民主自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自治功能尚未到位。通过调查发现,居委会的功能突出在办理行政事务上,事实上已经成为“政府的腿”,大部分时间花在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各方面的工作上,甚至还纳入部门考核,任务繁重,不堪重负,在自我服务中做得极少甚至是空白,对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只是形式多,内涵少,更谈不上民主决策与管理,严重影响了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发挥。
(二)居委会资源短缺,工作人员待遇低,年龄结构不合理。居委会的远转需要相应的物质资源支持。长期以来,居委会财政完全依赖政府投入。政府拨给的经费基本上用于居委会日常开支,居民自治活动经费得不到有效供给,向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又较低,易产生“拿政府的钱,为政府办事”的观念。在调查中发现,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居于同一层面的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待遇较高,遇年节还有福利,而居委会工作人员每月收入只有600-1000元左右,无法保障正常的居家生活,直接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的成效性。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居委会岗位对人才缺乏吸引力,导致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老化。
有的退休人员把居委会作为赚取第二份收入的“增收岗位”,有的街道办事处把居委会作为安排下岗失业人员的“救急岗位”,有的干部把居委会作为照顾各种关系户的“人情岗位”。直接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凝聚力不强,自治功能弱化。
(三)居委会统筹能力不强,党建跟不上。曾经有人用“群龙治水”来形容居委会的工作,上面职能部门众多,下沉业务繁重,又缺乏协调性,有利的事大家争着管,无利的事相互推诿,效率可想而知。而居委会党支部凝聚力不强,活动方式单一,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法,组织活动考虑党员实际需求不够,对辖区党员和居民缺乏吸引力,工作覆盖面不广,对两新组织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乏力,党建资源不足,对区域内其他党组织缺乏影响力、带动力、辐射力,战斗力不强;共建机制不健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缺乏沟通和联系,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统筹能力不强。
(四)居民参与意识较弱,自治组织发育不够成熟。居民的认同感,来源于居民对居委会事务的参与度,而现阶段有些居民认为居委会建设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习惯于有事找单位,有困难找政府,对居委会的认同感、归属感较弱,参与意识不强。自治组织发育不够成熟,比如在组织募捐能力方面吸引力不够,在提供物业等专业化服务方面不足,在志愿服务方面覆盖面不广,调动不起居民的参与热情,从而削弱了居民的自治能力,制约了自治能力的发展。
二、在进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居委会自治能力的实践探索
逸景社区服务中心是根据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成立的新型社区,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由社区服务中心承接原居委会所担负的行政性事务,以促使居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治,自主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公益服务事业和志愿服务及纠纷调解等自治活动,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行弹性工作制,政府不再按人头发放补贴,其收入来源于政府通过其工作开展所支付的服务费。服务中心所辖区域是新开发的楼盘,虽然不存在旧式居委会所存在的问题,但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构成较为复杂,大家彼此间非常陌生,对所在生活区的认同度不高,向心力不强。在已入住的6000余位居民中,14岁——35岁的占14%左右,50岁以上的占40%左右,老年化倾向非常严重,就算有参与活动的热情,但精力也非常有限,在推行居委会自治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
(一)必须理顺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的关系,积极为居委会依法自治创造条件。《居委会组织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也就是说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只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行政领导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从而形成自治建设合力。政府对进入居委会的工作任务要严格实行“准入制”,并且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做到责、权、利相一致。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从事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及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其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居委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居委会民主自治运行机制。虽然法律对居委会如何规范运作来达到民主自治目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我们要探索一些有效的做法,并用制度形式逐步固定下来,逐步建立起良好的民主自治运行机制。建立社情民意表达机制,规范居委会居民利益诉求工作方式方法,并对各类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或者邀请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到辖区进行接放,倾听居民诉求,解决问题,使居民自治形成规范、稳定和有效的工作机制。营造居民参与自治的环境,拓宽和保障居民民主参与的途径和渠道,鼓励居民参加居民代表大会或组建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等自治组织,增强居民的心理认同感,激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建立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关系网络。通过邻里间的信任、合作与互助,将自我利益与团结互助结合起来,为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提供良好的信任基础。比如开通居民网络论坛、定期举行民情恳谈会、民意听证会等,鼓励居民广泛参与,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三)大力培育自治组织,增强居民民主参与意识。社会力量,特别是民间自治组织是推行民主自治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大力推进民间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治组织远转灵活、覆盖面广、群众信任度高和参与度高的优势,通过扩大民间自治组织领袖的影响力,吸引居民群众参到自治建设中
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形成自治组织发展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格局。
(四)加强居委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居委会民主自治提供组织保证。发展居委会民主自治,必须有队伍保障。一定要注重提高工作者的自治意识,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强化民主自治的使命感。培养那些热心居委会事业、善于把握规律、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物来带领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要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居委会工作者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工作者要及时宣传、给予表彰和奖励。
5.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酝酿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总结前段“村改居”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工作中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全市社区建设步伐。刚才,我们举行了“白玉山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揭牌仪式,参观了白玉山子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白玉山子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和社区成员单位市国税局负责同志的发言。下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前段我市“村改居”工作情况
为了理顺我市城区村居混杂、农村管理与城市管理并存的管理体制,打牢我市社区建设的基础,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做出了将城区三个街道所辖四环路以内的个村(居)民委员会全部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定,并于月日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暨“村改居”工作动员会议。两个多月来,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动员会议后,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书记、副市长为副主任,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并且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前段,市里先后多次召开调度会、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社区建设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打下了基础。各街道把社区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机构,确定专人分管。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截止到月日,根据《×××市城区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规模适度、四至清楚、尊重习惯、便于管理等原则以及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等要素,科学界定各居委会的区域,在城区四环路以内设立了个社区居委会。可分为实体型居委会(即村改居的个社区居委会)、企业型居委会(金纺社区居委会、外贸社区居委会)、市场型居委会(龙城市场、密州商城、九龙商贸城个社区居委会)、小区型居委会(东坡小区、金都小区、明诚园小区、福光花园个社区居委会)。整个辖区共有居民户、万人。人口最多的是密州街道兴华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平方公里,共有户,万人;人口最少的是密州街道瓦屋庄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平方公里,共有户,人辖区面积最大的是密州街道白玉山子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平方公里,共有户,人;辖区面积最小的是密州街道福光花园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平方公里,共有户,人。
总之,经过上上下下共同努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村改居工作基本结束。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扎实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
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对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做好建设城市、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这项工作,从中央到省、(上级市)市都非常重视,年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加强社区建设,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社区建设的高潮。年月,××省委办公厅下发了鲁办发〔〕号文件,对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市刘德成书记、邹庆忠市长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多次指示要抓紧抓好。今天,我们举行了“白玉山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揭牌仪式,市政府公布了个社区居委会的名称,这既是对前段工作的一个小结,又是下步工作的动员令。下步,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将进入实质性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仍很艰巨。各街道、各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把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明确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发展社区经济为中心,以街居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繁荣社区文化为载体,以强化社区服务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居民的生活需求,发挥职能,加强管理,规范建设,为居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确定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任务目标是:合理设立社区居委会,加强社区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协管、监管职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力争通过至年时间,初步建立起“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社区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坚持五个原则,保证社区建设的健康有序进行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
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二是坚持“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居民的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同时,使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最大限度地共享社区资源,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坚持“完善体制,有序管理”的原则。按照责、权、利一致的要求,着力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完善“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及街道相互间的关系,实现有序管理。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一条具有我市特色的社区居委会建设新路子。五是坚持“五不变”的原则。“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五不变”原则,即: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户口性质不变。本网版权所有
(三)把握四个关键环节,促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抓紧进行社区居委会挂牌工作。今天,白玉山子社区居委会进行了揭牌仪式,为其它社区居委会的挂牌工作提供了一个样板。各街道要实行领导包靠居委会责任制,具体安排好这项工作。在举行挂牌仪式的同时,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再发动、再宣传、再动员。挂牌仪式主要由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负责人以及社区内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参加。为了使挂牌仪式不走过场,每个街道都要拟定统一的主持词,下发到每一个社区居委会。整个挂牌工作要在九月上旬完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公章也要在十月一日起开始启用。
第二,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要正常开展工作,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办事的工作队伍。因此,在人员配备上一定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继续使用原村委会班子;“市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承担市场管理的人员,可优先聘用;“企业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企业与所在街道共同商定,可先由企业推荐组成人员名单,并上报街道备案;“小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所在街道负责,居委会主任由街道直接下派,其他成员通过招考聘用。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实行社区党支部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人兼”。其他需要的干部(治安协管员),由人事部门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中安排,不足部分面向社会招考录用。这项工作要在九月底完成。同时,街道办事处和市民政局要加大对街居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对新任职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要进行岗前培训。本网版权所有
第三,切实抓好社区党组织建设。在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中,要坚持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确定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要结合社区内的党员情况,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直接管理的党员在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委员会;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在人以下的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社区内暂住人口中的党员和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党员,以及与原单位已脱离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原则上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党员既要接受所在单位的组织领导,又是要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的活动,尽快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第四,建好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场所。各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搞好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和服务场所建设。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每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低于平方米,拥有“四室、两站、一校、一场所”,即党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阅览室,社区服务站、卫生保健服务站,社区人口学校,群众文体活动场所,并配齐办公桌椅、办公电话、档案柜、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原则上在原村委会的办公地点办公,确需新建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选定地点,并组织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不符合标准的,要按照要求进行改建扩建。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可暂时与小区物业公司合署办公,挂两块牌子。各居委会要立足现有条件,逐步建设,逐步完善,力争利用至年的`时间,将社区居委会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自治组织。本网版权所有
(四)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健全完善社区建设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是全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居委会建设的规划、重点项目的决策、政策法规的制定、社区居委会建设目标考评和相关问题的指导。其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进社区”活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本街道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强化大社区、大服务观念,主动密切与驻区单位和居民的联系,以真诚服务赢得社区成员的理解和支持。驻区单位要树立“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意识,自觉把本单位的发展和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之中。
二是营造社区居委会建设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社区居委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上级和我市有关的政策规定。要注意抓好典型宣传,市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及时反映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以发挥典型带动效应。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推动各级干部理直气壮地抓社区建设,把社区居委会建设作为加强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进一步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是切实搞好社区各项管理工作。作为社区管理工作的主体组织,社区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动员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做好稳定工作。在这方面,干部的稳定和人心的稳定是关键。对于干部配备使用问题,要严格执行市里的有关规定,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对社区的群众,要坚持“五不变”原则,向他们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尤其要做好划归新的社区居委会管理的居民户的工作,向他们说明白,在新的社区只是在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接受社区的管理,并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在经济关系、待遇上仍然在原社区居委会享受,以打消他们的种种疑虑。另一方面要做好与社区居民有直接关系的户口、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及物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社区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计生管理体制基本不变,驻区单位仍管理所属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进入社区的流动人口、务工工商户,社区居委会要协助计生部门摸清底数,纳入管理;户籍管理,公安部门要抓好试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即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进行户口整顿,切实理顺好社区户籍关系;环境卫生除市环卫部门管理的路段外,由社区居委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卫生清洁工作。卫生管理费经社区共建委员会协商同意,在街道的指导下,根据需要由街办城管所和社区居委会负责向辖区单位和居民收取。社区居委会要依据有关标准及时向建设部门交纳垃圾清运和处理费,防止双头收费。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各路段、街巷承包到人,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建立共建机制。社区居委会挂牌以后,要成立社区共建委员会,吸收辖区内所有单位参加,制定共建章程或共建公约,定期召开会议,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各共建单位要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全局观念,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社区建设原则,主动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指导、扶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上,坚持服务社区,保证“社区自治”,形成齐心协力建设社区的良好局面。
五是建立社区居委会建设考评体系。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首要评判标准,以居民和单位的参与度、社区治安安全度、社区环境满意度为考评指标,以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社区设施为考评内容,由各街道和民政部门在每年年终对每个社区居委会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多少评定社区居委会星级等次。今后,各部门推荐社区居委会为市以上级别的各类先进,要从星级社区居委会或被推荐项目的考评分最高的社区居委会中产生。同时,要把社区建设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部门、事业、企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此激励、督促各部门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建设。
6.新时期加强居委会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六
一、强化居委会的组织意识,促进基层政权建设
强化居委会的组织意识关键是加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的建设,其核心就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的领导班子,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居委会“四自”作用,来促进基层政权建设,应在两个方面提高和转变。
(一)加强居委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新形势下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标准越来越高,要想适应这种发展的要求,必须从居委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入手,狠抓居委会主任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居委会主任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其社区工作发展的需要。
1、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在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改选工作,要适时召开居民委员会代表大会,对居委会进行换届改选,选出新一届的居民委员会领导成员。从实际情况看,我区街道进行区划调整,并对居民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改变了过去居委会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工作规范化不高的状况。通过换届改选,达到了两高一低的目标,整体素质相对提高,为新时期居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应抓好居委会干部的学习和培训。目前从我街的情况看,在居委会成员中普遍存在着政治、业务学习还不能制度化的问题。由于日常工作较多且琐碎,往往顾及不到,有忽视学习的问题,就很难把学习落实到位。居委会干部应加强政治学习,了解和掌握每一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政策法规。否则,就会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内在基础,就很难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因此,居委会也同样要建立一套学习培训制度。自身要有相应的计划,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学习的指导,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并通过交流、总结等形式提高政策业务水平,推动居委会工作健康发展。
3、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建立一支有理想、有创新、有战斗力、团结向上的居委会领导集体,应建立必要的考核激励机制,以此促进居委会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据了解,目前在我区的居委会干部中还没有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适合其社区居委会干部考核的工作机制,这就很难促进居委会干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招聘的居委会干部来自方方面面,有下岗的、有退休、有无工作的。虽是高中以上文化,但每个人的情况差异较大,有的根本没有做过群众工作,造成了在一些居委会干部中存在有二高二低现象,即学历相对较高,工作经验较低,工作热情较高,工作标准较低。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做好群众的高水准。因此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居委会的指导,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诸如:月讲评、季交流、半年考核总结、年终评议考察等方式,促进其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对那些工作能力较低、服务意识较差的居委会干部进行教育、整改或通过居民委员会代表大会予以解聘。完善这一机制,就能够有效地促进和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
4、稳定队伍,落实待遇。目前居委会干部每月补贴比较低,与南方城市比我们是低的,与北方城市比也属偏低,但在招聘的居委会主任中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是退休的有劳保;有的是下岗的收入较低或无收入;最突出的问题是没有工作的居委会主任,她们存有后顾之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都没有。同时,也不符合天津市有关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造成这支队伍的不稳定,有随时跳槽的可能,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连续性。因此,解决她们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是稳定居委会主任队伍的重要方面,应建立用工合同,制定相应政策,解决其工资、福利等实际问题,是稳定队伍做好社区工作的基础保证。
(二)加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
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居委会开展工作的基础条件,区划调整两年多来,我区和各街道办事处加大了对居委会基础设施的投入,从硬件做起,收到了较好的成效。随着工作标准的提高,需要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才能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居委会工作的标准,适应社会进步的步伐,应从两个方面加以促进和提高。
1、应不断加大对社区居委会的硬件建设。区划调整以来,各街都加大了硬件设施的投入,从我街看也是如此。经多方筹资**余万元,对*个社区居委会进行改造和建设,已有*个居委会基本实现居委会办公面积达百平方米的标准,完善设施,改善了居委会的办公环境,增设了老年活动室、综合服务厅、阅览室等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居委会配置
电教设备、电脑等,为居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但目前,由于资金紧、经费少这方面投入还不够,直接影响了居委会的硬件建设。因此,需要区政府、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加大这方面投入的计划、比例,制定出包括:面积、间数、办公活动室的内容、配置、格调都应有基本的参考标准,才能高标准的达到社区建设的基础目标。
2、不断加强和完善居委会基础资料建设。过去的居委会成员大多是家庭妇女,文化水平较低,多注重实际工作,缺乏工作的记载、整理和总结。新形势下,居委会工作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人员素质相应得到提高。争创社区建设示范街活动的开展也需要不断完善居委会基础资料,提高工作标准。近二年来,我街注重基础性建设,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先后两次对居委会的基础资料进行规范,设计制定了居委会工作手册29本,使居委会工作资料管理趋于规范化。居委会基础资料的规范统一,应作为居委会工作达标考核的重要一项来进行规范。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强化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将自觉服务居民作为居委会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要紧紧围绕广大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认真做好服务来体现,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才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居委会的服务及时送到群众当中。在这方面应实现三个转变:
(一)思想认识转变
经过居民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成员来源于群众,应服务于群众。但是要想把服务群众当作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就必须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居委会成员的思想统一到由做一般的群众工作转变到做好群众服务工作上来,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居委会的工作就有了思想基础。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居委会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居委会成员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真正做到工作下沉,服务到位,促进其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管理方式转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区居委会工作应从过去一般化的工作方式向发挥“四自”作用方面去转变。要研究新时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方法和形式,重点应体现在居民群众自己居住的区域内有组织、有领导、有目的地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在居民群众的中开展自己教育自己、学习知识、提高素质;把居民居住区域内居民生活所需的服务项目由居民群众自己解决等事项上来,真正地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首先要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居委会的性质,居委会应建立居民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实行自治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它应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居民议事会制度,定期听取和研究社区工作及应解决的一些关系群众生活方面的问题。建立居务公开制度,建立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络网制度,建立“四百”工作考核制度等。落实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把城市管理、社区民政、社区服务、双拥优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帮困救助、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融为一体,细化、量化,明确考核标准。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建立,才能为居委会更好地做好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工作标准转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居委会工作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工作标准上应由过去单方面被动服务向全方位主动服务方面转变。
一是要以创新的精神,确定工作主线,抓住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在创新上下功夫,创新是社区居委会工作永恒的主题。社区居委会应根据每一时期党的工作重心,政府工作重点,开展社区工作。通过形之有效的方法,激励调动社区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辖区实际,寻找工作的结合点,在活动上创新,在管理上加强,在服务上深化,确实体现出社区工作的新特点、新气象、新成果。
二是通过各种社区服务网络,加强载体建设,发挥其功能,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居委公开、居委会对社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口清。通过开展家政服务为辖区群众提供生活服务;通过劳动保障社区服务站,解决下岗失业问题;适时开展社区服务日活动;采取有偿、低偿、无偿的方法为老年人、残疾人、特困户、下岗职工和广大居民服务。
三是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吸引社区居民参加到晨晚练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中来,通过有效的活动凝聚社区的力量,不断地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形成良好的社区和谐风尚。
四是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起来开展社区义务奉献活动,按照居委会*个委员会的内涵分出层次、类别,准确掌握困难群体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确保一方的平安和稳定,促进居委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7.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七
最近, 江苏省电子学会网络专委会与中兴通讯公司、江苏省高校网络专委会联合在南浔召开“江苏省网络扁平化建设研讨会”, 有40多个高校近70人出席了会议。在研讨会上, 河海大学对如何实现高校网络扁平化过程中的问题、处理方法和今后发展的方向提出了一些建议;中兴通讯公司介绍了他们在网络系统为实现扁平化所进行的技术创新;不少与会者对此进行了相互交流, 会议开得简朴、热烈而富有成效。 (摘自江苏省电子学会网站)
8.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篇八
关键词:村委会;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一、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现状
公共服务不仅是21世纪公共行政的核心理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国,它也是行政改革的关键部分。如今,农村公共设备紧缺,农村教育落后以及科技文化水平跟不上等问题百出,村委会履行职责的现状还是不能充分体现村委会服务村民、管理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同时,类似的村级服务组织再不好好管理的情况下就是形同虚设,很容易造成村委会的贪污腐败,公款私用等现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脱离群众,对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起到负面影响。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出现,新市场经济的影响很快就辐射到农村地区,只有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才能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带领民众更好地适应时代潮流,建设小康社会。
二、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村委会内部管理机制缺乏正规性
由于村委会5~9人组成,规模较小,在管理的过程中极为容易忽略正常的组织纪律。村委会成员一般都是由村民的民主选举组成,各个成员之间相互熟悉,在很多需要开会讨论的问题上省略必要的会议步骤私下直接进行协商,使得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村干部内部自治,有失公平正义,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村民的亲力亲为和捐助,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不再直接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组织农村劳动力承担农田水利和修路建桥等公共事业,由此,村级公共服务建设投入负担问题逐渐凸显,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各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是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项目上来,无法确保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取得实效的基础性要件,资金不足致使很多设想的公共服务建设不能实现。
(三)村委会职能转变迟滞
长期以来,国家政策更多地强调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对农村自治组织的关注相对较低。各村委会对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职能更为的关注,在公共服务职能建设上的关注程度较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关注程度和投入力度明显不足。由于缺少足够的制度保障和持续性的政策扶持,村委会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对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思考不深、热度不高、动力不足、舉措不多,服务职能薄弱,致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需求始终得不到有效满足。
(四)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
现阶段,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导致服务技能跟不上,创新能力欠缺,服务方式低效落后,整体上有待改进。现今,相当一部分村委会成员仍摆脱不了传统的工作服务方式,大多数农村委员会没有发挥与时俱进的精神,致使对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产生了极大的限制。这些都是由于村委会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文化程度偏低造成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对公共服务能力的认知和提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国家的针对性政策不足
随着中央决策层的关注和认可,服务型政府逐步实现和完善,然而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几乎没有人明确出服务性村委会的名称。这无疑对于服务型村委会的关注和认识还存在明显偏差,以至于对其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设扶持和监督力度不够。政策不足在宏观上对村委会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造就重大缺口,单一的管理模式和安于现状的认知使村委会内部的管理机制正规性不够,科学性欠缺,民主性不强。
(二)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
资金是农村公共服务的关键问题,而在公共服务建设上村委会的资金来源单一,资金投入体系不健全,管理农村资金的一般为村委会的会计人员,很多此类会计人员不具备作为会计的相关专业证书,资金管理过程中在很多不必要的方面浪费资金。多数村民都希望得到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但资金缺乏却成为最大的障碍,况且村级组织不善于利用国家的各项支农政策,即使申请到财政的资助,也很少用于最需要的公共服务事业建设。
(三)成员缺乏系统培训
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对村委会成员素质提升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大多数成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自身的为民服务职责认知程度不高。况且,村委会执行公共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当地村民,不能顺应农民的意愿和需求纳入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就难以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大多数村委会老成员的学历大都集中在小学、初中程度,思想跟不上时代,很难提出有利于村委会公共服务的创设性建议,不能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齐肩并进。
四、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未来发展的对策分析
村委会只有跟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深化村委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村庄各项事务的运行维护机制,破除各种藩篱,才能在新常态的经济背景下,将促进本村经济发展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齐肩并进,对于完善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职能转变的针对性政策
国家政策方面迫切需要对村委会公共服务职能转变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建设服务性群众自治组织,合理规划扶持农村的资金配置,监督管理等问题。创新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实现村委会组织体系的系统化,运行机制及其功能的再定位。制定相关的针对性政策来增强村委会内部管理机制的正规性,加强管理模式的具体应用向以本村特定情况为基础的转变。
(二)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体制
加强资金供给模式的多元化建设实现城乡扶持资金的比例化,实现资金投入领域均衡化,激发农村各界投入公共服务建设的激励机制的建设,使资金来源多元化。学会加入市场竞争的特点,在深化改革的同时抓住经济与服务同步发展的契机。另外,对扶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政府应不偏城市,不忘农村,达到资源配置优化与社会福利最大化,合理化与公平化。
(三)加强村委班子培训机制
提高村委会整体素质,发掘农村组织和企业中的人才是提高村委会公共服务能力的一大抓点。加强村委会成员的教育和培训,将他们放入文化氛围浓厚的高校进行基地训练,令他们与专业人士相互学习和借鉴从而提高自身素质,使他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对公共服务的概念认知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他们个人的才智,进而带动村民积极献言进策,对村委会的各项决策进行社会评价,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思维转向。
(四)发掘农村改革潜在力量
2015年两会中央1号文件发布,连续第十二年聚焦“三农”,即对农村建设的重视。文件提出,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农村改革所涉及的范围广泛,要素较多,农村改革的过程中,村委会是改革的领头羊,在公共服务领域应当学习“激活资本”的政策,激活农村各界的力量,团结一切可以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村民和组织,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杨艳.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模式与构建路径.J]学习论.2014年第7期.
[2]孟祥林.科技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发展研究.2014年第3期.
9.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九
近日来,桥西区政协组织了基层社区基本情况的调研视察,同民政、街道等社区主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干部进行了座谈,通过对桥西社区走访调查,我们认为,我市2012年组织实施了“十大民生工程”,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管理的重心,是改善民生的依托,是维护稳定的根基。是民生工程的基础和核心,抓好基层社区的建设与服务,对于改善民生至关重要。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我们对社区居委会现实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可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居委会职责不清
按照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只是协助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社区居委会不是“协助”,而是具体的操办者和执行者。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强调“工作向社区延伸”,往往只是简单地把工作推给了社区,相应的职能、权利却没有明确。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工作。时间长了,这些工作逐渐成为了社区的“份内事”,并要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社区居委会成为街道下属办事机构,失去了应有的自治功能。
二、社区办公用房问题制约社区发展
一是各级财政对新建办公用房和老旧小区办公用房投入小、补贴少。二是对新建小区办公用房的规划不科学、不到位,对刚性规划或是没有,或是坚持不到位,造成新建小区没有社区办公用房现象。三是建设和验收也很不到位,一些小区即使有规划建有社区办公用房也远达不到300平方米的标准就通过了验收。
三、社区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不强
社区的发展需要“多方参与,齐抓共管”,但一些辖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参与、协调、指导、帮助力度还不够。一是仅把工作责任交给社区,但经费、人员、指导不到社区,对社区的工作情况偏重于检查评比。二是共驻共建活动仅仅停留在会议、文件、责任书上,没有发挥真实的帮扶作用,社区居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往往得不到回复。三是部分辖区单位对社区居委会开展的一些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不参与、不支持、不配合。
四、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完善
处于城市中心城区、成立时间较长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功能较完善,建有功能齐全、设备较好的社区服务中心,组建有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能经常开展便民、利民、爱民活动。处于城市边缘,成立时间较短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功能相对差一些,开展为民服务的方法、手段不多。
五、社区干部工作负担过重、待遇偏低
社区居委会目前共承担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保障、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民政、民调、信访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负担沉重,加班加点成了常事,导致社区居委会目前普遍存在“四多”、“三少”现象。即硬性指派任务多,考核、检查多,材料、会议多,形式主义的东西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少,走街串户少,为民服务少。社区干部的待遇与其工作量和付出来比,相对偏低。以城中办事处为例,现在社区的干部每人每月工资收入只在1200元至1500元之间。社区干部平时加班、节假日值班没有任何补贴,也基本没有其它任何福利。而且社区办公经费严重不足,除去日常开销,加上接待各类检查以及联系工作的需要,所剩无几,难以开展其它社区活动。
六、社区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面对社区建设的新要求,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与社区建设要求之间尚有差距。如新招聘录用的社区干部,在社区工作经验上有待积累和提高,而工作时间较长的社区干部又缺乏创新意识;大部分社区干部都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培训。
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立足市情,摸清实底,进行综合、系统的分析思考,找出关键症结所在,结合学习参考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积极推出切实管用的新举措。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委会在整个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1、建议依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出台和落实我市社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确保社区居委会在人员配备、经费待遇、办公用房和职责范围有规则可依。
2、在规划建设新小区时,一定要尽职尽责,严格把关。一定要落实(民发【2005】85号)文件要求,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建居民区,建设单位要按照最少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等服务设施。工程完工后,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项目,由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相关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查和验收。如再有疏忽,应严格问责。
二、积极探索通过机制创新,强化社区居委会主体作用的发挥
1、强化激励保障机制,夯实社区工作基础
(1)提高社区干部的经济待遇。社区干部的经济待遇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研究落实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社区干部适当给予生活补贴的措施。
(2)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政治激励。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选劳动模范。积极探索从优秀社区干部中直接选拔街道领导干部的办法。
(3)扎实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新建住宅项目,由建设和规划部门指导、监督开发建设单位无偿为社区提供社区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对老城区原有住宅小区进行清理,凡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提供社区办公用房的,责令其限期解决。
(4)保障社区办公经费。要逐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标准,将社区办公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大力加强社区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
2、健全组织体系,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
(1)健全组织体系。健全以“县市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楼栋党小组”为主线的组织管理体系,在社区每个楼栋中设立楼栋党支部或党小组,在群众性社团设立功能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2)发挥各类组织作用。建立社区工作站,成立业主委员会,组建社区各类组织,形成社区内大事小情有人管、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3)创新工作模式。适应城市社区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行“五位一体”(即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工作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全覆盖。
3、完善民主制度,促进民主监督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委会民主选举进程,继续实行“面对面议事”、民情恳谈等行之有效的民主议事制度,探索“居民代表问政”机制。
三、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10.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十
工 作 情 况
一、贯彻落实情况
自3月23日召开了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工作会议以来,柏林庄村居委会工作组于3月27日与村委会进行了对接,村委会杨主任、王主任等和工作组进行了座谈及沟通。按照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工作组表态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身到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中来;
二是把握重点、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认识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并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三是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从自身做起,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工作中。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做起。
四是加强团结、协调配合。在区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多沟通、多交流。
五是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注重生活小节,帮忙不添乱,多做实事,不给基层加负担,不给群众添麻烦,努力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该村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涉及到辖区重点项目的地手续、土地登记手续等,工作组将全力以赴积极跑办。从政策上简化办事程序,努力做到提质、提速、高效办事。
二是4月21日-23日分局举办了全辖区土地政策法规培训班。积极主动邀请办事处、村委会参加,并发放了学习宣传培训材料若干份。
三是针对该村的征地拆迁工作,工作组深入到户,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11.居委会组织建设 篇十一
事实上,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对地方党委全委会的职能作用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这些规定清楚地表述了全委会的重要职能和核心定位。之后,各地在贯彻落实这些法规的过程中,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立足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围绕创新和完善地方党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践,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许多新经验、新成果。认真研究、总结这方面的成功做法,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新形势下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作用的对策、措施,对于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在发挥地方党委全委会作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贯彻落实的情况看,各地方党委在发挥地方党委全委会的职能作用上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一)在思想认识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全委会的职权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尽管《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全委会的地位、职能做了明确规定,赋予全委会本地区领导机关和决策核心的重要责任。但在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对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存在着许多模糊或错误的认识,甚至个别党员只知道有常委会,不知道还有全委会这样的组织层次和领导层次。实际情况是,在目前党代表大会非常任制情况下,党内确实存在着党代会权力虚置、全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常委会“议行合一”权力过于集中的现实状况。
(二)在理论与政策界限方面,党内“三会”(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特别是全委会与常委会的职责界定仍面临认识困境。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对“三会”尤其是全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职责界定过于笼统,不够清晰具体,因而在理论上难以廓清。《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全委会要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常委会要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经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重大问题”和“重要问题”很难界定清楚(如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全委会、常委会决策的界限不清楚),因而实践中常常发生常委会替代全委会作出决策的现象。
(三)在实际工作方面,全委会发挥作用的机制和规则还很不完善。尽管从理论上讲,是全委会授权常委会主持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全委会应当监督常委会对全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重要问题所作的决定及其执行情况,但由于全委会每年只召开一到两次,且召开时间和议题都由常委会确定,难以发挥其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作为党内权力主体的作用。此外,相关党内法规对全委会议事决策和工作机制,以及委员的权利、义务、职责及作用等方面,都缺乏健全具体的制度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全委会作用的发挥。
(四)在全委会成员履行职责的途径、方法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可操作的工作规范。一是在知情权方面,近年来,地方党委探索通过党务公开、重大课题调研和会前征求意见等途径来扩大委员的知情权,但仍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委员知情范围究竟应该多大,比较难界定。此外,在如何适当安排委员列席常委会,也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在监督方面,召开全会的时间、议题及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等,一般不是由委员参与确定,往往是常委会报告什么委员听什么,报告多少听多少;而且在讨论审议时,委员基本是“表态性、肯定性”发言比较多,提出不同意见的比较少;此外,在全会闭会期间也缺乏实施监督的相应平台,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员的监督职能,还没有有效的办法。三是在决策方面,目前“三重一大”内容提交全委会决策的还比较少,表决的形式也比较单一,如何发挥全委会对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决策功能,还需要在决策内容和表决形式上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在执行方面,全委会决议是通过常委分工负责推进落实的,全委会委员不是直接执行者,也不承担具体责任。如何使每个委员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落实好全委会的决议,还没有制度性规范可供参照。
(五)在全委会建设方面,委员的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全委委员自身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目前各地方全委委员数量有所增加,全委会成员在年龄、知识、性别和专业结构上相对比较合理,但来源仍然比较单一,几乎全部是下级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基层优秀党员和党员专家学者比较缺乏,代表性还不强。从全委委员自身情况看,还存在责任感不强、参与决策监督的主动性不够、能力不足等问题。如全委会讨论审议重大事项时,有些委员只关心自己负责的工作,缺乏把握大局的能力,既不了解具体情况,也不具备相关知识,“说不上话”、“盲目附和”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此外,有不少委员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履职的基本要求以及工作方式还不甚清楚,存在仅仅把委员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的现象。
二、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全委会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一)准确界定全委会的职权范围,合理配置党内权力。
1.理顺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三者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全委会的地位和作用。要通过科学界定和合理划分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各自的职权范围,进一步理顺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权力授受关系(主要是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逐步形成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向党代表大会负责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要建立一个常委会在全委会授权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的党内权力构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
概括地讲,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三者应该是权力递减关系,党代表大会权力最大,全委会、常委会依次次之。依据党章的规定,常委会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全委会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常委会应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委会应向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也即党代表大会领导并监督全委会,全委会领导并监督常委会。
就全委会与常委会的关系来看,《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这就是说常委会并不领导全委会,而是由全委会授权,负责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
就全委会与党代表大会的关系来看,全委会要对党代表大会负责,要按照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开展、落实各项工作。党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全委会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党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全委会,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2.准确界定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特别是全委会与常委会的职责范围与界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三会”的具体职责范围与界限应该是比较清楚的。但这里比较容易在实践中出现界限混淆的是,“三会”都有权决定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到底哪些是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在决定这些重大问题时各个层次的职权界限在哪里难以明确界定,在操作上容易出现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等情况。
笔者认为原则上可以这样划分,党代表大会主要负责审议并决策届内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任务(如果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审议内容可能有所变化);全委会负责审议并决策涉及面广并且是具体的相对单一的重大事项;常委会负责对执行全委会决定的过程中遇到的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但到底哪些事项由全委会决策、哪些事项由常委会决策,最好是要以地方党委文件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党代表大会或全委会上表决通过,防止发生决策事项的错位。
从目前全委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的实际情况看,特别需要科学界定全委会的决策范围,凡是涉及全局性、长远性、整体性和战略性以及关系本地区重大民生的问题,原则上都必须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防止把本应由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交由常委会来决定,又要防止把所有工作不加选择地拿到全委会上来讨论决定,影响全委会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当然也不能依据“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的规定,把常委会和全委会二者理解为权力和职责相同,从而实际上用常委会替代全委会,进一步弱化了全委会的职能。
(二)科学设置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党的会议程序。
1.严格遵循党内法规规定的地方党委议事决策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各地方党委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但不得违背党内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2.要完善全委会议事决策的实施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全委会召开的次数,一般要保证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严格控制参会范围,不宜把全委会开成全委扩大会。要坚持和完善“议题确定、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逐项表决、公示通报”六项全委会决策程序,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搞临时动议;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平等讨论;决策后,要及时通报决策过程和结果,实行决策问效和决策纠错,及时发现和修正决策错误。
3.落实好议事决策的监督和执行,保证决策的科学和有效。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向党代表大会代表、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需要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常委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常委会可根据情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按照常委分工抓好落实,开展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向常委会汇报。
(三)建立健全全委会工作的制度和规则,保障全委会工作的顺利运行。
重点是完善全委会会议制度,可以考虑把全委会会议分为常规性全会、专题性全会和机动性全会等几种类型,根据议题特点和工作需要把各类型全委会会议开好、开出特色。一般来说常规性全会主要解决一些经常性问题,如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工作要点以及全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议本地区年度经济工作情况汇报及财政预算资金的安排等等。专题性全会主要是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机动性全会是根据形势发展和本地区工作需要召开,主要对涉及某一方面的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此外,根据各地的探索和实践,可以考虑建立并完善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决策调研制度、联络联系和调查研究制度、全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等一整套配套制度和规则,为全委会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制度基础。
(四)优化委员结构,提高委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全委会自身建设。
1.进一步规范全委会委员的构成。探索性尝试改变全委委员主要由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结构单一等状况,在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占应有比例的前提下,适当吸收基层优秀党员和党员专家学者,使全委委员在年龄、性别、专业背景、职业分布等方面有较为合理的结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选举办法,引进竞争机制,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与比例,使当选者充分认识到,委员不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重要的是承担和履行政治责任。为方便议事,可考虑设立若干议事小组,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城镇管理、农村发展等,把委员编入各小组,便于委员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开展一些专题调研,并就重要决策进行咨询论证。
2.进一步提高全委委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委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委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通过建立健全委员询问和质询、专题调查研究和视察、及时向委员通报和反馈重要情况等制度,为全委委员在全委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加强对全委委员的管理和监督,将其履职情况与干部考评、考核、奖惩、任用等联系起来,引导全委委员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委员职责,更好地发挥全委会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