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勘基本技术要点

2024-11-28

现场查勘基本技术要点(精选6篇)

1.现场查勘基本技术要点 篇一

现场查勘记录

查勘单位: 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变电分公司编号:

1.施工(检修)作业项目名称

2.查勘负责人

3.查勘线路或设备名称(运行设备应填写双重名称)间隔

4.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或地段以及工作内容):110kV温泉城1、110kV温泉城2GIS间隔

扩建及相关调试工作、新增110kV线路测控屏1套,110kV线路保护柜1面,全电子多

功能电能表屏1面及相关的二次接线及调试工作;母差接入及调试工作;光纤熔接及相关二次调试工作。

5.查勘内容

(1)需要停电的范围: 110kV I、II段母线、110kV母差保护

(2)保留的带电部位:110kV#2主变间隔、110kV#2PT间隔、110kV南友东间隔、保护室16J、22J屏柜旁屏柜

(3)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作业风险: 110kVGIS室内有航车,二次回路接入防自扩大工作范围。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按图施工,拆接线时应做好记录,严禁凭记忆作业;修改二次并及时修改图纸;二次回路接线变动时,为防寄生回路,没有用的线应拆除;严禁误动、乱

动屏柜上的操作按纽;必须在运行人员布置的工作区域内且全部安全措施布置完毕后方可工作;必须领会图纸设计意图,并参照现场实际,在调试人员的积极技术支持下,方可工作;将邻近带电部分和导体用绝缘器材隔离,防止造成短路或接地;必须做好隔离措施。

记录人: 田欣查勘日期: 2011 年 11 月 27日

注:附图与说明(必要时另附)

2.工程险查勘要点 篇二

目 录

(一)接到查勘通知(二)查勘准备(三)现场查勘(四)缮制《查勘报告》(五)立案(六)责任认定(七)损失核定(八)预付赔款处理(九)代位追偿赔案件处理(十)拒赔案件处理(十一)工程保险案例分析(一)接到查勘通知

报案中心接到客户报案后,接报案人员及时通知查勘定损人员赴现场查勘,并将有关承保信息,保险单抄件发给查勘定损人员.查勘定损人员在查勘前,应掌握被保险人的全部承保信息,包括特别条款,特别约定,缴费情况等.(二)查勘准备

1,查勘前要制定查勘计划和方案,要求双人查勘,并做好查勘分工.2,根据出险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和救护用具.一般的查勘工具有照相机,皮尺,工作服,安全帽,查勘记录本,有关资

料等.对重大赔案件应带摄像机进行摄像,水灾事故应携带水靴.3,查勘时应准备保险单及明细表的抄件,空白《损失清单》,《出险通知书》,《现场查勘记录》,《赔案调查笔录》,《索赔单证清单》等有关单证.4,指导被保险人填写《出险通知书》,要求真实反映出险情况,尽量估计事故损失,并由被保险人在签章栏内签章确认.5,工程险保单个性化较强,经常在主保险单项下附加几十个附加条款或批单.查勘定损人员应对保单内容做详细了解,以避免工作的盲目性,使查勘定损工作有的放矢.6,将对现场查勘的基本安排告知客户,并向客户告知查勘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始查勘时间,现场施救及保护要求等.同时询问被保险人方面安排的配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三)现场查勘 1,核实出险时间,地点

核实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受损标的所在地点是否与保险单中载明的地址相一致.如受损财产不属于保险标的或保险期限已经终止的,应不予受理.2,查明出险原因

(1)通过查验出险标的的损失情况,被保险人或目击者叙述的事故经过,初步掌握出险原因.尽可能的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目击者证词,被保险人询问笔录(需要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录像摄影资料等.(2)争取消防,气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必要时还可聘请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鉴定,为准确定责提供可靠的依据.(3)对原因不明或有疑点的应会同保户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现场,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或聘请专家查明原因,做出鉴定,必要时调阅,封存有关的账册,设计图纸,记录及合同.3,确定保险责任

(1)对于在现场能够明确出险原因且在查勘人员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应作出初步责任认定.(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作为“拒赔案件”处理.(3)一时难以确定责任的,不能轻易在现场向被保险人表态,应将案件带回公司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请示上级核赔人员进一步认定责任,待明确后再告知被保险人结果.(4)如果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应敦促被保险人及时采取行动,进行必要的取证工作和对索赔权利的保全工作.4,现场拍照,绘制草图

现场照片是保险事故现场的真实记录,力求清晰,准确,完整的效果,注重体现出险地点,现场概貌及保险财产的受损数量,受损程度等.同时要绘制现场草图,标明受损财产的存放地点,分布情况等,并作简要的文字说明.5,现场施救

督促和协助被保险人,及时清理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发生中或发生后的施救工作,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6,分类清理受损财产

记录受损财产名称,数量,金额,必要时还要记录未受损财产的名称,数量,金额,同时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清单》与受损财产进行核对,初步估计各类财产损失及合计损失金额,并要求被保险人签章确认.如涉及第三者责任,应对第三者财产损失的项目,种类,数量和人员伤亡的数目进行确认.7,提出聘请公估机构或专家建议

在损失原因难以确定或在确定保险标的损失时涉及到较强的技术性或损失较大时,要提出是否聘请公估机构,技术专家或权威技术鉴定部门核定损失的建议.聘请的机构或人员须得到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以免日后引起纠纷.8,其他事项

(1)根据授权规定,对于超过本级公司理赔权限的案件,应逐级报上级公司.(2)了解出险标的是否存在重复保险,如重复保险要核实所有保单的保险金额及其明细表,以便计算赔款.(3)向被保险人索取涉及赔案处理的相关资料.如:出险证明材料,索赔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有关财务资料等.9,现场查勘可采用的方法(1)测量

根据需要,对损失工程进行实地测量,并在记录上由被保险人的代表

和查勘人员共同签字确认.(2)清点

有些损失需要实地清点损失数量,并在记录上由被保险人的代表和查勘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拍照

通过照片反映事故现场的概貌,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损失财产状况,重点损失部位及损失财产品牌名称等以及对理赔有价值的现场痕迹,重大疑难案件或大面积灾害事故要进行摄像保留资料.(4)查账

对有关的账册,设计图纸,记录及合同,要进行收集,必要时予以封存(5)绘制现场平面图

用平面图描述事故损失的宏观情况.(6)参加事故分析会

一般工程发生事故后,业主,监理及承包商等方面会召开事故分析会,参加事故分析会,可以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但要做好记录.(7)询问

在许可的情况下,定损员可以询问事故目击者,并将他的陈述记录下来,请他过目后签字,使笔录成为对事故有说明力的文件.(8)专家法

听取专家的意见,最好是书面的.(9)权威部门取证

有一些事故,政府部门或权威单位(如公安,工程监理),它们对事故的

损失和结论具有权威性,是理赔的重要信息.如火灾,偷窃需要公安部门的证明,地质灾害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证明,气象灾害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等等.10,现场查勘应收集的资料(1)受损工程项目设计说明书

通过其了解设计单位,结构类型,规定要求和说明事项.(2)设计图

了解出险的部位,范围,影响程度.(3)地质勘探水文资料

了解受损工程所在地区的地质和水文情况.(4)施工方案

了解施工工艺技术,施工流程,测量方案,安全措施,主要施工机械以及验收标准等.(5)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现场记录资料

了解事故前后施工情况,用料,施工范围,施工时间及抢救情况,质检记录,事故观测记录以及现场监理意见等.6,事故报告及相关会议纪要

了解事故原因,损失金额,抢救处理方案,步骤,方法及修理加固措施方案等.7,材料或设备的进出仓登记单 核定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存量.8,财务账册及施工计量报表

了解工程的进度和资金投入情况.9,工程承包合同

了解合同是否存在分包或变更的情况.10,工程量清单及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清单 了解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的数量及价格.11,原材料及设备的购臵合同和发票

了解原材料及设备的造价及确定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12,客户事故报告,监理事故报告,权威部门对损失与事故的结论或证明

13,第三者索赔资料

了解受害方的索赔要求.对人身伤亡案件,应查清受害人的职业,年龄,收入情况,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医院医治方案.医疗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费用单据,赔偿协议或有关损害赔偿的法律文书.14,损失财产的修复方案

了解修复和重臵财产是否与原保险财产的结构,型号,性能,价格是否一致,有无提高标准的情况.15,影像资料

不是所有的损失都需要以上资料,应根据具体案情需要来确定收集所需资料,可向客户提供《索赔单证清单》,将办理赔案所需单证列明.(四)缮制《现场查勘报告》

1,《现场查勘报告》是查勘人员反映整个查勘工作过程和内容的工作报告,是进行审核,确定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2,《现场查勘报告》由查勘人员缮制.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文字简练,情节明了.3,在《现场查勘报告》中,应对赔案的承保,出险,查勘,查账以及定损,定责等情况予以必要的文字叙述,并明确经办人的处理意见.4,《现场查勘报告》编写完毕后应注明编写日期.(五)立案

1,查勘定损人员应当根据现场清点情况,依照保险条款规定及有关证明资料对损失做出及时,科学的估损,并按照该估损金额,在理赔系统中(理赔工作流系统网址:http://10.10.0.10:7001/claim ,下同)进行未决赔款的登录(也可协助理算人员进行登录).2,对于可能的拒赔案件,也应按照查勘确定的估损金额进行登录,不得以拒赔为由不登录或延迟登录.3,因特殊原因未能确定估损金额的案件,一律按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金额录入;被保险人未提出索赔金额的案件,可向省公司财产险部申报,按省公司财产险部批复的金额进行录入.4,对于已经登录的赔案的未决赔款估损金额的修改,需填写修改理由报告,报省公司财产险部审核后修改.(六)责任认定

1,根据查勘报告,查勘记录,事故证明及有关材料,遵照条款及条款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如无法确定,可进一步索取有关资料请权威部门或其他部门进行分析鉴定.2,审定保险责任应根据保险基本原则(如近因原则等),保单责任范围

和有关权威部门(如政府的行业安全技术部门,公证,公估机构等)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公估报告,事故证明等认定事故责任.科研,学术部门的事故分析也可作为责任认定时的参考材料.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如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由第三者负责的,应要求被保险人先向第三者索赔.如第三者不予赔偿,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先予以赔付,并要求被保险人填具《权益转让书》,掌握充足的证据和证明资料,便于以后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七)损失核定 1,核定受损标的范围

根据现场查勘记录和有关账册,确定索赔的项目,数量是否合理,并与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项目进行核对,若发现未保项目,则应予以剔除.2,核定受损标的价格,数量

(1)承包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的工程,其计价标准以不超过承保合同中列明的工程量单价计价.(2)承包合同采用其他方式计价的工程.如果承包商采取预算表的方式计算损失,最高不超过承包商招投标时的报价表的价格或预算价格,或者不超过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的定额标准.(3)对于原材料损失.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承包合同的价格.(4)工程所包含的设备.若发生全部损失时,则应按整部设备的重臵价值扣除折旧和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最高不超过设备原购臵价;若是部件损失,按部件的购臵价格计价.当发生部分损失时,对受损部分按“重臵价值”扣除残值后确定损失金额.可修理按实际发生修理费计价,但要审核修复费用预算:被保险人自行修理的可按工人人工费用,加班费用及零部件的成本费用等项确定损失金额;对需运至外地或由外部人员修理的设备,可按运费,修理费和零部件的成本等项确定损失金额.(5)被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臵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应纳入计价范围.(6)施救费用和其他保险单列明赔偿的费用损失,对实际投入人力,物资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7)对受损财产的残余部分应优先考虑作价归被保险人,其价值在进行赔款理算时是予以扣除的.其价格可通过与被保险人协商或市场出售的方式进行确定.(8)工地原有建筑物和施工机具.有的保险单扩展了工地原有建筑物和施工机具.对局部损失的财产按修复费用赔偿,使其达到受损前的状态.若全部损失,按其实际价值确定损失,即市场重臵价值减折旧后的余额,折旧率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9)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须参照法院及政府有关部门,仲裁机构的裁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议书,裁决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伤残证明,死亡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以及医疗费等费用清单,有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以及被保险人不合理的承诺或支付予以剔除.应根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和保险单的规定,编算损失清单.损失清单应

包括受损财产或项目名称,类型,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残值,保险公司核定金额等内容,形成初步书面赔偿金额的结论.并将初步赔款理赔意见反馈给客户,讲清损失处理的过程,形成损失结论的依据,听取意见.对客户不同的意见,应认真分析,有理有据地解释,并修正偏差,直到达成一致性意见,并与客户签订损失确认书.如果与被保险人无法达成一致,被保险人坚持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矛盾,应尽量争取双方协商解决,在决定选择诉讼还是仲裁时,应争取仲裁方式.(八)预付赔款处理

为了满足被保险人恢复生产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在保险责任确定后,最终赔款数额未确定之前,预付给被保险人一定数额的赔款.对预付赔款的操作,应当谨慎.1,预付赔款要有基本的事实条件:(1)根据已掌握材料,明确判定保险责任成立;(2)已有一个初步的估损金额;(3)被保险人有预付赔款的要求(应书面提出申请).2,预付赔款操作办法:(1)由被保险人填写《预付赔款申请书》一式二份,详细说明申请原因和申请预付金额.(2)按公司管理权限规定报批,并附上被保险人预付赔款申请书及相关赔案资料.(3)预付赔款金额一般控制在估损或定损金额的50%以内.(4)最终确定赔偿数额后,在支付赔款时,应当扣减预付赔款,只支付其差额部分.(九)代位追偿赔案处理

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后,如果是由于第三者责任所致,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以后,被保险人应将其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偿.在代位追偿赔案处理的过程中,应坚持紧密依靠被保险人的工作方式.由于代位追偿权是被保险人转移其债权的结果,因此,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以及被保险人是否协助保险公司追偿,对保险公司能否实现其代位追偿权至关重要.1,首先要求客户保留向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代位追偿权的行使是以保险公司的赔偿为先决条件,只有从赔付之日起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而从事故发生之后至保险赔款之日往往有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可能会因被保险人的过失或其他行为造成向第三者追偿的时效届满,那么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就会丧失,故此类案件应及时要求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2,收集有效的追偿材料

凡涉及向第三者追偿的案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先予赔偿要求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材料:(1)足以说明第三者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损失的造成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的有效证据.(2)有关法律依据.(3)被保险人向第三者交涉索赔的证明.(4)将向第三者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的《权益转让书》.(5)承诺协助保险人追偿的书面承诺.(6)保险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据材料.3,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以保险赔偿的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偿到的赔款小于或等于保险赔偿,则全部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果追偿到的赔款大于保险赔偿,超出部分就偿还给被保险人.4,不足额保险中的代位追偿.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代位追偿的利益是共同的,只是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不同而已.所以,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向第三者追偿取得的赔偿金,应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按各自承担的不同保险责任的比例分享.5,代位追偿的方式.一般采用协商,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先以协商的方式开始追偿,而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则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在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时,应在时效届满前提出.(十)拒赔案件处理

关于拟拒赔案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拒绝的理由应充分.其法律依据为《保险法》,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等,且事实证据要确凿.2,认真研究,逐级把关.(1)拒赔可能发生在理赔的任何环节,无论哪个环节提出拒赔,都应提

出书面的拒赔意见,并按公司管理规定报批.(2)拒赔案件应征询总公司法律部门或者有关专(兼)职法律人员的意见.(3)沟通说服.在向被保险人发出正式书面《拒赔通知书》之前,应向被保险人明确解释,说明拒赔理由,避免矛盾激化,并根据沟通情况权衡是否正式向被保险人发出《拒赔通知书》.(4)起草《拒赔通知书》.说明拒赔的原因,依据,要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语言平易,态度诚恳.因为它可能会成为将来法庭上的证明,不能存有任何疏漏.(5)出具《拒赔通知书》

拒赔通知书应送交被保险人,并必须有被保险人签收或送交记录;以寄送方式发出的,要留存邮寄凭证.同时还应与被保险人加强沟通,争取理解,维系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3,保管拒赔资料.拒赔案件所有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做好应诉的准备.(十一)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一:洪水责任的认定 案例简介: XX 年9月,某市引水工程指挥部向XX保险公司投保了《水 利水电站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保额2200万元.第二年3月6日,保险公司接到工程指挥部报案,称其承保的水利工程的引水渠因黄河涨水被冲毁,损毁渠长百余米,估损人民币30余万元,施救费用人民币

2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查勘,发

现引水渠发生多处塌陷,前排的笼石有许多已被冲走,黄河水已退去.经施工人员介绍,承保工程除部分收尾工程外,引水渠等主体项目已竣工.本案的异议: 经查阅施工记录,发现引水工程的主体 — 引水渠已基本完工,但还未成为独立运行的项目.按照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已完工的工程已具备抵御黄河涨水的能力,按正常的涨水不应造成水渠的损失.且按照常理,春季在内陆省份如不发生暴雨,一般不会造成洪水事故.于是,保险公司有两种意见: 一,应该拒赔.持此意见者认为,本季节不是发生洪水的季节,按照工程的设计,基本竣工的引水渠应具备抵抗黄河涨水的能力,不应造成损失.此次事故,纯属施工质量的问题,属于被保险人的过失,属于《水利水电站建筑,安装工程保险》除外责任第一条“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损失或费用”的责任范围,应予拒赔.二,应该赔偿,持此意见者认为,虽然本季节不是发生洪水的季节,但本工程就在黄河边,受黄河水冲刷造成的损失,属于意外事故的范畴,应按“洪水”责任受理,进行赔偿.案例分析: 鉴于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走访了有关水利方面的专家.据专家介绍,黄河在每年的开春季节,由于气温升高,河面开冻,冰水齐下,冰凌壅塞,水位上涨,形成凌汛洪水,此时期为黄河凌汛期.由于此时正值下游的桃花开花季节,又称桃花汛.这一时期洪水的特点是冲刷力大,钻透力强,容易造成堤坝跨塌.从查阅的资料看,施工方按照工程的设计,工艺进行施工,所用材料也符合相关的标准,不存在施工材料,质量的问题.据工程监理的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是:黄河上游解冻时间短,水量大,河水泛滥,漫滩,造成主河槽改道,河水冲刷导致跨塌.根据专家和工程监理的意见,本案应属于“洪水”责任范围,应予赔偿.案件启示: 1,保险公司拒赔不能仅凭一般的常识来判定.本案中,持拒赔意见者没有真实的依据,仅以案发季节不是发洪水季节就推定被保险人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没有可靠的依据.2,保险公司在审核每一起赔案时必须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对本案的深入调查,保险人可发现黄河的特殊的水文现象 — 凌汛,桃花汛,从而加深了对洪水事故了解.案例二:施救费用的区分 案例简介: 某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于2002年3月5日向XX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02年7月31日,因该地区普降暴雨,该公路一个正在掘进的隧道因位臵较低,造成被山洪灌井(该隧道掘进了一半,约500米,尚未贯通)事故.经过抢救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人民币80余万元,其中抽水费10万元,清出淤泥费50万元,淤泥运输费20万元.本案的异议: 保险公司在处理本案过程中,经查阅保险单后,发现该公司并未承保清除残骸费用,在理赔过程中就如何赔偿发生了争议.1,认为本案中没有承保清除残骸费用,除抽水费用外,其余的费用属于清除残骸费用中的清除费用,不予赔偿.2,认为本案中发生的三项费用均为对保险标的的抢救,施救费用,应全部赔偿.3,认为本案中发生的费用中,除淤泥运输费外,其余两项费用(抽水费用,淤泥清出费用)均应赔偿.案例分析: 在工程保险中,发生保险事故时,经常发生场地的清理费用,有时这项费用很大,如化工项目的清理费用等.在土建项目中,事故发生后,清除残骸费用也是经常发生的一项费用.投保人往往在投保工程项目时,为了节约点费用,而不投保此项费用,结果发生保险事故时常引起麻烦.本案中,保险标的本身并没有发生损失,但由于洪水浇灌进入尚未贯通的隧道,同时带来了大量的泥沙.经过抽水,尽管隧道中的水少了,但仍留下很高的淤泥(0.2-1.0米),人员仍无法进入.为了确保隧道中的淤泥能够尽早清除干净,确保隧道的安全,被保险人不得不从外面运来大量的干燥的泥土,与淤泥混合后,将淤泥清出来,再运走.这就是淤泥清除费用较高的原因.上述的三种意见中,第一种忽视了未承保清除残骸费用的事实,第二种意见忽视了施救费用和清除残骸费用的差别,所以都不正确.第三种意见中,将抽水费用,淤泥清出费用作为对保险标的的施救费用处理,将淤泥清运费用作为清除残骸费用来对待,这样既比较符合条款规定,又较合理,客户容易接受.案件启示: 在工程险实务中,因未保清除残骸费用而发生纠纷的事故较多.为了避免这方面的纠纷,作为保险公司,首先要做到在承保时尽可能动员客户加保此项费用;其次,如不承保此项费用,最好是以特别条款的方式说明,避免在发生事故时引起歧义;第三,在理赔时,本着合情合理的原则,注意区别施救费用和清除残骸费用的区别.案例三:制造商责任的处理 案例简介: XX 市火电厂扩建二期工程,将其进口发电机组等设备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额为5.2亿元.保险期限从机组设备离岸到发电机组安装调试完毕,保险期限为14个月.设备在安装完毕进行负荷调试运转过程中,当开机后不久,一声巨响,一组缸的活塞连杆冲破机壳,沿切线方向飞离机体,遇物反弹,缸体两边被撞烂,并在地板上砸出一个大坑,曲轴全毁.在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及时进行了现场查勘,并及时邀请电力,商检等方面的专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和鉴定,并出具了检验证书.检验结论为:造成机器设备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安装技术

不善,加之机械制造有缺陷,造成连杆轴承底座机械应力集中,超出承受极限,造成机件疲劳运转,引起断裂,全机报废.这次损失总计近1200万元,其中,设备损失费为1100余万元,运费50余万元,其他费用40余万元.本案的异议: 根据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被保险人要求根据《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的规定(安装技术不善)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属于保险责任,予以立案.但由于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中有制造商的原因(机械制造有缺陷),且制造商不是被保险人,考虑到保险公司赔偿后存在追偿问题,被保险人的当务之急是尽快重新引进设备,缩短损失恢复周期,保险公司建议被保险人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向其提出索赔,在得到其回复后保险公司再进行理赔.国外的制造商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开始不承认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被保险人向其提供了中国商检的检验报告后,厂方又派人专程到该电厂进行了鉴定,尽管其始终未提供其自身的检验报告,为了维护其商品的信誉,制造商同意赔偿一台新的设备,并负责支付相关的运费50万元,同时派遣专家现场安装指导.在得到制造商的赔偿答复后,通过双方协商,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仅对这次事故合理的施救费用(包括机器调迁费,拆装费,机底油料损失费等)40余万元进行了赔偿.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既有保险责任又有制造商责任的安装工程保险的案例.在本案中,安装技术不善是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理应赔偿,但由于存在制造商的质量问题,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存在一个追偿问题,所以,在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通知制造厂商,并取得权威的事故鉴定报告,这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及下一步进行追偿的必要前提.安装技术不善,机械制造缺陷均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但何为近因,又如何区分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和非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比较难于区分.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赔偿了设备及运费,保险公司对相关的施救费用进行赔偿,对被保险人而言,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赔偿方案.案件启示: 对于进口设备的安装工程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动员客户在国内投保,便于发生事故后的及时赔偿;2,在承保时,要尽可能不将制造商列为被保险人;3,在发生事故后,要及时聘请权威的专家进行鉴定,当确认存在制造商缺陷后,要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及时提出索赔,确保索赔时效.案例四:近因原则的应用 案例简介: XX 工程公司于2002年4月5日向XX 保险公司投保一公路隧道,投保险别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2003年8月15日,保险公司接到该工程指挥部报案,称其施工隧道发生冒顶事故,塌陷长度约为20米,损失约50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及时派遣查勘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勘,为了弄清事故原因,后来还专门聘请工程质检站的技术人员进行了鉴定.经专家鉴定,造成隧道塌陷的原因如下: 1,隧道顶有一断裂,且为正断层,在开掘后形成了一个不稳定的洞顶,在外力(如爆破)的影响下,很易脱落;2,在7月至8月间,该施工地区多次降雨,隧道地表覆盖层浅,山体水分饱和,同时雨水渗入岩石裂隙中,软化了层理间的泥质,起了润滑裂隙面的作用,增加了岩石坍塌的可能;3,在岩层裂隙发育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这是造成塌方的主要原因.4,在设计中,对围岩(喷锚支护)的做法,虽有具体的规定,但存在一定的疏漏,未对支护作具体分段的规定,仅规定“由施工单位视洞顶岩石裂缝的程度而定”,这也是造成塌方的一个原因.本案的异议: 在有关专家做出隧道塌方的事故原因后,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分析,在如何赔偿方面形成以下意见: 1,应对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赔偿.根据上述第三条原因,施工方没有采取更有效的支护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属于保险责任.2,对本次事故应予拒赔.根据上述第四条原因,出险工程的设计存在疏漏(错误),按照条款规定,“设计错误”不属于保险责任,应予拒赔.案例分析: 在工程事故中,无论建筑工程还是安装工程,由单纯唯一的原因引起 的事故较少,一般都是由很多原因导致一起事故的发生,其中既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也有管理方面的因素.因此,在确定保险责任的过程中,必须运用保险的“近因原则”,确保保险赔偿的准确,合理.在本案中,造成隧道坍塌的原因中,第一条原因属于隧道工程施工中所固有的风险,而且由于其掘进采用爆破方法可能带来的塌方风险,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第二条原因是造成事故的外因,加大了隧道塌方风险的可能性;第三条原因应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如果采取的支护足够有效,是不可能发生塌陷事故的;第四条原因中,说明在设计方提供的方案不够详细,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综观上述原因,从近因分析而言,第三条原因,即“没有采取更有效的支护措施”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因而是本次事故的近因.这一原因属于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故保险公司对本案应该进行赔偿.同时,针对造成本次事故的第四条原因,即设计方面的疏漏,尽管不是造成事故的近因,但毕竟与其有一定的联系,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可与被保险人商量,对赔偿金额做一定的扣减.案件启示: 1,针对多种原因导致的工程事故,一定要运用保险的“近因原则”进行认真,慎重的分析,以决定是否赔偿,赔偿多少,切勿以偏盖全, 轻易下结论.2,关于工程中的“设计错误”,必须有专家的鉴定才能认定.对于一项

3.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 篇三

第一部分事故现场查勘

一、查勘前的准备查勘人员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在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5分钟内,及时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地点,车险理赔查勘定损要点及技巧,告知预计到达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说明原因。

2、根据《机动车出险信息表》提供的资料,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出险情况;

3、携带相机、电脑等设备和相关单证,赶赴查勘地点。

4、携带的查勘单证主要有:《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查勘报告》及附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询问笔录》及附页等。

二、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

1、到达查勘地点后,应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向报案人进行自我介绍。

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认真核对客户的保险单是否与《机动车出险信息表》内容相符。如果发现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交强险或商业险)未在此次案件中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保单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

4、涉及两辆以上机动车辆的事故,要查明事故各方车辆的强制保险(可通过是否具有强制保险标识进行初步判断)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若我公司最先到达现场,查勘人员应提示其他车辆当事人将已有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事故的情况告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以便其他保险公司尽快确定是否委托我公司代为查勘定损。

5、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提示客户阅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告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

6、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三、事故勘查

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2)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确认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若前述证件有不合格的应当用数码相机拍照,取得证据。(3)若发现标的车驾驶员有酒后或醉酒以及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嫌疑且当时未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应主动要求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做好询问及取证工作。(4)准确记录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5)如果发现本次事故的损失未在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上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

四、查验出险车辆情况

1、查验保险车辆信息(1)查验车型、车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以及行驶证和保险标志所载内容进行核对。(2)查验标的车辆保险期限是否有效;(3)标的车辆出险时的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4)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5)是否运载危险品;(6)是否有超载情况。

2、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1)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承保公司。(2)记录第三方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3)核对交强险标志与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并拍照。

五、查明出险经过

1、核实出险时间(1)对出险时间接近保险起讫期出险的案件,应特别引起注意,认真查实。(2)了解车辆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委托运输单位的装卸货物时间、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等,以核实出险时间。(3)核对报案时间是否超过出险时间48小时以上。

2、核实出险地点(1)查验出险地点与保险单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是否相符。(2)对擅自移动现场或谎报出险地点的,需进一步深入调查。(3)查验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碰撞散落物、碰撞痕迹是否吻合等,以此判断是否为事故第一现场。(4)盗抢险案应在车辆被盗地点周围进行调查询问,以确定出险时间内车辆是否被真实停放过。

3、查明出险原因(1)根据车辆的损失状况和现场情况,对照报案人所陈述的出险经过,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确认事故原因和损失结果中是否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2)注意查证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3)对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对事故真实性和出险经过做进一步调查,必要时可到交管部门请求查阅事故资料,对有较高技术性的勘查,可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调查鉴定。对肇事的相关人员的询问应按照询问程序做好询问笔录。(4)对于单方事故,应认真核对事故痕迹、做好询问笔录;没有事故现场又缺乏充分证据证明事故经过的,按第三方查找不到处理。

六、判断保险责任

1、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步判断应结合承保情况和查勘情况,分别判断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对是否立案提出建议。

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存在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加扣免赔情形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在查勘记录中注明。

3、暂时不能对保险责任进行判断的,应在查勘记录中写明理由。

4、查勘人员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损失情况和损失金额,初步判断事故涉及的责任险别。

5、对本次查勘案件在系统内有历史赔付记录的,必须调出近两次历史赔付记录,核对历史记录中的损失照片及定损资料,确认是否与本次损失有联系。如存在同一损失重复索赔的,应剔除该损失或予以拒赔。

3、初步判断责任划分情况(1)交警部门介入事故处理的,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2)交警部门未介入事故处理的,可指导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当地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协助事故双方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填写《协议书》。(3)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应根据协议书内容,结合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核实事故责任。发现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要求被保险人重新协商或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七、查勘拍照工作要求(一)定损核价照相内容:

1、现场方位、概览、中心(重点)、细目照相;

2、现场环境、痕迹勘验、人体(伤痕)照相;

3、道路及交通设施、地形、地物照相;

4、分离痕迹、表面痕迹、路面痕迹、衣着痕迹、遗留物、受损物规格/编码照相;

5、车辆检验(车架号、发动机号)、两证检验照相。(二)定损核价照相步骤:现场方位→现场概貌-含牌照的标的损失全貌→重点部位→损失细目这四个步骤的照片,要彼此联系、相互印证。(三)定损核价照相原则

1、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

2、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辆上的痕迹;

3、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总之,要根据定损核价实际情况要求,既能说明事故的保险责任,又能详细反映事故损失,灵活运用、采取交叉拍摄的方法。(四)查勘拍照要求

1、准确全面地反映保险责任及事故车的受损范围和程度;

2、拍照保险车辆特征。包括车牌号,车架号/vin码/车架号照片;

3、拍摄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客运车辆准运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员操作资格证)。

4、双方或多方事故,应拍摄三者车辆的“交强险标志”――正面及背面均需拍摄。条件允许的应拍摄三者车辆交强险保单。

5、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证人(包括我方人员)与受损车辆拍摄合影照片。

6、夜间拍摄时,可使用查勘专用手电或现场其他照明工具(车辆大灯、手灯灯),提高现场照度,保证照片清晰可辨。

7、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道路全貌(交叉路口情况、道路宽度)、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

8、网上车险理赔系统上传照片的顺序。照片按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先全貌后配件顺序上传;

9、在车场或现场对事故车定损拍照时,先拍整车(能反映车牌号码45°度四方向拍摄),以判断标的出险行驶方向和碰撞着力点和碰撞走向;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及损失部位;

10、对受损部位整体相向拍照,以确定碰撞痕迹和损失范围;

11、凡需要更换或修理的部件、部位均必须进行局部特写拍照;

12、内部损失解体后,必须对事故部位补拍照片,并能反映事故损伤原因;

13、对照片不能反映出的裂纹、变形,要用手指向损坏部位拍照或对比拍照或标识拍照,并能反映损伤原因,尤其对事故造成轴、孔损伤拍摄的,一定要有实测尺寸照片;

14、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使损伤扩大明显后,再拍一张照片;

15、一张照片已能反映出多个部件、部位受损真实情况的不需单个或重复拍照,但重大配件或价格较贵的配件必须有能反映损伤、型号规格或配件编码的单独照片;

16、局部拍照时,需持稳相机,同时相机要聚焦,照片要求清晰并有辅助照片反映所处部位;

17、受损货物、路产照片。照片应能够反映出财产损失的全貌及损失部位,多处受损应分别拍摄;带包装的物品受损应将包装拆下后拍摄,并注意拍摄包装物上的数量、类型、型号、重量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在分类后单独编号拍摄。

18、照相机的日期顺序调整为年、月、日;且显示日期必须与拍摄日期一致,严禁以各种理由调整相机后备日期;

19、照相机的焦距调整准确,光线适用得当;20、数码相机象素调整为480×640,照片大小不超过150k。

21、为了提高系统资源使用效率,要求提高照片的使用效率,严禁同类型照片的重复拍摄与录入。第一部分事故现场查勘

一、查勘前的准备查勘人员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在接到查勘派工指令后5分钟内,及时与报案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地点,告知预计到达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说明原因。

2、根据《机动车出险信息表》提供的资料,了解出险车辆的承保、出险情况;

3、携带相机、电脑等设备和相关单证,赶赴查勘地点。

4、携带的查勘单证主要有:《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索赔须知》、《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查勘报告》及附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案情询问笔录》及附页等。

二、到达现场后的首要工作

1、到达查勘地点后,应使用标准服务话术向报案人进行自我介绍。

2、如果保险标的或受伤人员尚处于危险中,应立即协助客户采取有效的施救、保护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认真核对客户的保险单是否与《机动车出险信息表》内容相符。如果发现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交强险或商业险)未在此次案件中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保单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

4、涉及两辆以上机动车辆的事故,要查明事故各方车辆的强制保险(可通过是否具有强制保险标识进行初步判断)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情况,若我公司最先到达现场,查勘人员应提示其他车辆当事人将已有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事故的情况告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以便其他保险公司尽快确定是否委托我公司代为查勘定损。

5、指导标的车的事故当事人正确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提示客户阅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索赔告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对客户不明白的事项进行详细解释。

6、对于损失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应提醒事故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三、事故勘查

1、查明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情况(1)确认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身份,核实其与被保险人关系。(2)查验肇事驾驶员的驾驶证。确认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的车辆是否与准驾车型相符;驾驶人员是否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驾驶人员是否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性客车的驾驶员是否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若前述证件有不合格的应当用数码相机拍照,取得证据。(3)若发现标的车驾驶员有酒后或醉酒以及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嫌疑且当时未向交管部门报案的,应主动要求肇事驾驶员和报案人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做好询问及取证工作。(4)准确记录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联系方式。(5)如果发现本次事故的损失未在标的车的其它有效保险单上被关联,应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接报案人员。

四、查验出险车辆情况

1、查验保险车辆信息(1)查验车型、车牌号码、牌照底色、发动机号、vin码/车架号、车辆颜色等信息,并与保险单以及行驶证和保险标志所载内容进行核对。(2)查验标的车辆保险期限是否有效;(3)标的车辆出险时的使用性质与保单载明的是否相符;(4)车辆结构有无改装或加装;是否有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5)是否运载危险品;(6)是否有超载情况。

2、查验第三方车辆信息(1)查验并记录第三方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承保公司。(2)记录第三方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3)核对交强险标志与保单内容是否相符并拍照。

五、查明出险经过

1、核实出险时间(1)对出险时间接近保险起讫期出险的案件,应特别引起注意,认真查实。(2)了解车辆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委托运输单位的装卸货物时间、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等,以核实出险时间。(3)核对报案时间是否超过出险时间48小时以上。

2、核实出险地点(1)查验出险地点与保险单约定的行驶区域范围是否相符。(2)对擅自移动现场或谎报出险地点的,需进一步深入调查。(3)查验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碰撞散落物、碰撞痕迹是否吻合等,以此判断是否为事故第一现场。(4)盗抢险案应在车辆被盗地点周围进行调查询问,以确定出险时间内车辆是否被真实停放过。

3、查明出险原因(1)根据车辆的损失状况和现场情况,对照报案人所陈述的出险经过,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确认事故原因和损失结果中是否存在合理的逻辑关系。(2)注意查证事故中是否存在故意行为。(3)对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对事故真实性和出险经过做进一步调查,必要时可到交管部门请求查阅事故资料,对有较高技术性的勘查,可聘请专业部门进行调查鉴定。对肇事的相关人员的询问应按照询问程序做好询问笔录。(4)对于单方事故,应认真核对事故痕迹、做好询问笔录;没有事故现场又缺乏充分证据证明事故经过的,按第三方查找不到处理。

六、判断保险责任

1、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进行初步判断应结合承保情况和查勘情况,分别判断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对是否立案提出建议。

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存在条款列明的责任免除、加扣免赔情形的,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在查勘记录中注明。

3、暂时不能对保险责任进行判断的,应在查勘记录中写明理由。

4、查勘人员应根据事故所涉及的损失情况和损失金额,初步判断事故涉及的责任险别。

5、对本次查勘案件在系统内有历史赔付记录的,必须调出近两次历史赔付记录,核对历史记录中的损失照片及定损资料,确认是否与本次损失有联系。如存在同一损失重复索赔的,应剔除该损失或予以拒赔。

3、初步判断责任划分情况(1)交警部门介入事故处理的,依据交警部门的认定;(2)交警部门未介入事故处理的,可指导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当地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协助事故双方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并填写《协议书》。(3)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应根据协议书内容,结合有关交通事故处理法规核实事故责任。发现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要求被保险人重新协商或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七、查勘拍照工作要求(一)定损核价照相内容:

1、现场方位、概览、中心(重点)、细目照相;

2、现场环境、痕迹勘验、人体(伤痕)照相;

3、道路及交通设施、地形、地物照相;

4、分离痕迹、表面痕迹、路面痕迹、衣着痕迹、遗留物、受损物规格/编码照相;

5、车辆检验(车架号、发动机号)、两证检验照相。(二)定损核价照相步骤:现场方位→现场概貌-含牌照的标的损失全貌→重点部位→损失细目这四个步骤的照片,要彼此联系、相互印证。(三)定损核价照相原则

1、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

2、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辆上的痕迹;

3、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总之,要根据定损核价实际情况要求,既能说明事故的保险责任,又能详细反映事故损失,灵活运用、采取交叉拍摄的方法。(四)查勘拍照要求

1、准确全面地反映保险责任及事故车的受损范围和程度;

2、拍照保险车辆特征。包括车牌号,车架号/vin码/车架号照片;

3、拍摄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客运车辆准运证)、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员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员操作资格证)。

4、双方或多方事故,应拍摄三者车辆的“交强险标志”――正面及背面均需拍摄。条件允许的应拍摄三者车辆交强险保单。

5、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证人(包括我方人员)与受损车辆拍摄合影照片。

6、夜间拍摄时,可使用查勘专用手电或现场其他照明工具(车辆大灯、手灯灯),提高现场照度,保证照片清晰可辨。

7、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道路全貌(交叉路口情况、道路宽度)、路标、建筑物等,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刹车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

8、网上车险理赔系统上传照片的顺序。照片按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先全貌后配件顺序上传;

9、在车场或现场对事故车定损拍照时,先拍整车(能反映车牌号码45°度四方向拍摄),以判断标的出险行驶方向和碰撞着力点和碰撞走向;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及损失部位;

10、对受损部位整体相向拍照,以确定碰撞痕迹和损失范围;

11、凡需要更换或修理的部件、部位均必须进行局部特写拍照;

12、内部损失解体后,必须对事故部位补拍照片,并能反映事故损伤原因;

13、对照片不能反映出的裂纹、变形,要用手指向损坏部位拍照或对比拍照或标识拍照,并能反映损伤原因,尤其对事故造成轴、孔损伤拍摄的,一定要有实测尺寸照片;

14、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玻璃损坏不严重,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使损伤扩大明显后,再拍一张照片;

15、一张照片已能反映出多个部件、部位受损真实情况的不需单个或重复拍照,但重大配件或价格较贵的配件必须有能反映损伤、型号规格或配件编码的单独照片;

16、局部拍照时,需持稳相机,同时相机要聚焦,照片要求清晰并有辅助照片反映所处部位;

17、受损货物、路产照片。照片应能够反映出财产损失的全貌及损失部位,多处受损应分别拍摄;带包装的物品受损应将包装拆下后拍摄,并注意拍摄包装物上的数量、类型、型号、重量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在分类后单独编号拍摄。

18、照相机的日期顺序调整为年、月、日;且显示日期必须与拍摄日期一致,严禁以各种理由调整相机后备日期;

19、照相机的焦距调整准确,光线适用得当;20、数码相机象素调整为480×640,照片大小不超过150k。

4.现场查勘基本技术要点 篇四

AH20/0821-2012

玉米种植成本保险

查勘定损技术标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urance loss exploration for corn

planting cost

2012-8-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由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强、周县华、王洋、罗涛、朱蕾、刘宇航、杨宝平、曲政。

本标准于2012年8月20日首次发布。

玉米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标准的术语、定义、查勘定损要求、查勘人员组成、查勘定损时间、查勘定损办法和查勘定损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植保险范围内大田种植的玉米地块。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H20/T 0820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规范总则。3术语和定义

AH20/T 0820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农业保险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对玉米生产造成的影响 4.1暴雨

暴雨一般多发生于7、8月份汛期,受灾地块多为坡地或河渠两岸地。暴雨易造成地表径流,山洪暴发对玉米生长发育影响较大。4.2洪水

洪水会使玉米田被毁,或造成内涝、淹水,严重时造成绝收。玉米苗期短期淹水对产量影响较小;抽雄后影响较大,短期的淹水就会造成较大幅度减产。4.3内涝

内涝容易造成玉米根系发育不良,吸收能力减弱,造成植株空秆、贪青、倒伏甚至死亡。苗期土壤相对含水量达90%以上连续3d,就会使玉米幼苗停止生长;拔节抽雄期淹水3d,减产可达20%~30%,淹水5d可减产30%~50%。4.4风灾

风灾对玉米幼苗期的直接危害较轻,但伴生的扬沙会掩埋或损毁幼苗;拔节期风灾,易造成倾斜、倒伏、倒折;开花授粉期风灾,易导致倒伏、倒折,造成授粉不良、突尖;灌浆期风灾,易导致倒伏、倒折,造成灌浆物质不足,百粒重降低;出穗前风灾,造成的倒伏一般减产10%~20%;灌浆初期倒伏严重的可减产50%以上。4.5雹灾

雹灾可分为以下几种:

——轻雹。多数冰雹直径不超过0.5cm,累计降雹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地面积雹厚度不超过2cm;

——中雹。多数冰雹直径0.5cm~2.0cm,累计降雹时间10~30分钟,地面积雹厚度2cm~5cm;

——重雹。多数冰雹直径2.0cm以上,累计降雹时间30分钟以上,地面积雹厚度5cm以上。

玉米遭受雹灾后,易造成叶片脱落,植株倒伏,同时生长发育推迟,贪青晚熟。轻度雹灾对产量影响较小,中度雹灾可减产10~30%,重度雹灾可减产达50%以上。4.6旱灾

根据旱灾发生季节的不同可分为春旱、夏旱和秋旱,当旱灾发生时间跨度超过一个季度时,可分为春夏连旱、春夏秋连旱、夏秋连旱等。根据灾情,可分为以下两种: ——轻旱。旱作区,玉米在播种后或生长期间,土壤水分低于玉米的需水量造成出苗率低于80%;玉米生长期间叶片出现暂时萎蔫。20cm耕作层土壤湿度在40%~60%之间,对玉米正常生长有一定影响;

——重旱。20cm耕作层土壤相对湿度小于40%,对玉米生长和玉米产量有较大影响,严重的叶片枯萎或植株死亡。

玉米幼苗期干旱,易造成植株生长发育缓慢,严重时干枯死亡。轻度干旱对产量影响较小,重度干旱会造成50%以上减产甚至绝收。穗期干旱会严重影响根系和地上部分生长,干物质运输受阻,穗分化异常或者不分化,造成空秆或者穗小,轻度减产20%以上,重度在50%以上。花粒期干旱影响灌浆,造成早衰,重度干旱造成花粉死亡,花丝干枯,不能授粉。

4.7霜冻

早霜造成玉米不能正常成熟,百粒重降低,对产量和品质造成较大影响。

4.8障碍性低温冷害

玉米在穗分化期,如持续几天受到夜间最低温度影响,就会造成穗分化异常或者不分化导致玉米结实异常或者空秆。4.9 主要虫害--地下害虫,主要有蝼蛄、蛴螬和地老虎等,咬食玉米幼苗、根茎或根,造成死苗、缺苗、断垄。

--玉米螟,俗称钻心虫,玉米雄穗抽出后,幼虫钻入雄花,造成雄花基部折断。雌穗出现后,幼虫转移到雌穗取食花丝和嫩苞叶,蛀入穗轴或食害幼嫩的籽粒。部分幼虫蛀入茎部,取食髓部,使茎秆易被大风吹折。受害植株籽粒不饱满,青枯早衰,有些穗甚至无籽粒,造成严重减产。

--粘虫,又称剃枝虫、行军虫,具有多食性、迁移性、暴发性,发生时可把作物叶片食光;幼虫成群结队迁移时,几乎所有绿色作物均被掠食一空,造成玉米大面积减产或绝产。

--蚜虫,以成虫在叶背和嫩茎上吸取汁液,受害植株叶片卷缩,禾苗萎蔫,甚至枯死。老叶受害,提早枯落,缩短结果期,造成减产。--红蜘蛛,又称火龙、火蜘蛛、红砂等。一般在抽穗之后开始危害玉米;发生早的年份,在玉米6片叶时即开始危害。红蜘蛛刺吸作物叶片组织养分,造成玉米叶片变黄,最后干枯死亡。或者出现玉米籽粒秕瘦,造成减产。

5查勘定损要求、查勘人员组成和查勘定损时间 按照AH20/T 0820 的相关要求执行。6查勘定损办法 确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损失面积及查勘取证等工作按照AH20/T 0820的相关要求执行。确定抽样地块玉米损失程度按照本标准执行。6.1经验定损

查勘人员根据经验确定玉米受灾地块损失程度。6.2抽样理论测产

每个村(或组)分轻、中、重三种损失类型分别设置一个随机取样点,每个取样点中采取三点或五点取样方法,每点取10m2玉米果穗脱粒后秤重进行测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产量:

TY = AEH × AGE × WHG × 0.85 × 10-5

[理论产量(kg/ha)=每公顷穗数×穗粒数×百粒重(g)×0.85×10-5] TY(theoretical yield)——理论产量

AEH(Amount of ear of grain per hectare)——每公顷穗数 AGE(Amount of grain per ear)——穗粒数 WHG(Weight of hundred grains)——百粒重 6.3抽样实打实测 每个村(或组)分轻、中、重三种损失类型分别设置一个随机取样点,每点收获代表性的样点6行,面积≥67 m2取果穗脱粒后秤重,用水分测定仪测定含水量。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产量:

AY = GRW ×(1 – MC)÷(1-14%)

{实收产量(kg/ha)=籽粒鲜重(kg)×[1-含水量(%)]÷(1-14%)} AY(Actuel yield)——实收产量

GRW(Grain fresh weight)——籽粒鲜重 MC(moisture content)——含水量 14%为标准含水量 7查勘定损结果处理

按照AH20/T 0820 的相关要求执行。

5.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小结 篇五

一、现场施工质量

1.主体结构剪力墙、梁出现胀模现象,剔凿后出现露筋现象,监理要求加固处理。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按照监理要求,提交有资质的专业加固公司出具的整改方案,报监理审批同意后进行加固处理。

项目管理小结:主体施工阶段,应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包括模板净空尺寸、垂直度及加固措施等。

2.后期二次结构砌体砌筑质量较差,出现马牙槎留置不规范、拉结筋锚入柱内长度不足、灰缝勾缝质量差等问题。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按照监理的整改单进行整改,对不合格处进行处理。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三检”制度进行质量管理,班组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报监理验收;施工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应对施工工序检查,做好事中控制;发现问题现场指出整改或者书面通知班组长进行整改。

3.二次结构构造柱浇筑完成后,出现砼蜂窝、顶部未一次性浇筑、露筋等问题。现场处理方案:对蜂窝和露筋处进行剔凿——清理——浇水湿润——用1:2.5的水泥砂浆(现场使用和混凝土中相同品牌和标号的水泥)进行二次修补。项目管理小结:二次结构施工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浇筑质量,必须使用手动振动棒进行振捣;构造柱钢筋设置保护层垫块;构造柱模板顶端设置三角形漏斗,砼一次浇筑成型。

4.现场蒸压加气块墙面粉刷完成后,出现多处空鼓现象。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施工员全数检查所有房间墙面,标记墙面空鼓处。对墙面进行切割——清理基层——涂刷界面剂——分层粉刷——墙面浇水保养。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对蒸压加气块墙面粉刷应列为重点监控工序。严格执行样板先行制度,考核粉刷班组是否为专业队伍。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应对下面工序重点检查:①墙面喷浆的水泥胶水比例及成品质量②墙面粉刷前浇水湿润③墙面粉刷厚度的控制(二遍)④墙面二次抹压及收光的时间控制⑤墙面砂浆的保养。

5.地坪浇筑成型后部分阳台和露台出现积水、倒泛水现象。现场处理方案:对不合格地坪进行切割凿除,重新找坡浇筑。

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应执行样板先行制度,考核地坪班组是否为专业队伍。施工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应管控以下工序:①地坪浇筑前,应弹好500mm水平线所有房间做好灰饼。②阳台、露台、卫生间应单独交底,明确泛水坡比。③地坪浇筑成型后应及时测量平整度及楼层标高,做好书面记录。6.外墙施工阶段质监站指出外墙水泥发泡板下口承托设置不规范。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按照新规范要求,沿建筑物四周连续设置镀锌角钢作为保温板承托。

项目管理小结:施工前应熟悉新规范和设计要求,技术总工应对班组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员现场检查班组是否按图施工;资料员应及时向监理报验隐蔽工程资料,要求监理验收。

7.六月份现场送样的水泥发泡板,经检测中心检测为不合格。

现场处理方案:经现场监理确认,该批次保温板未进行使用。项目部对该批次保温板进行全部退场处理并留影像资料,报送监理签字确认。

项目管理小结:工程使用材料应选择优良的材料供应商;对大型材料供应商进行考核调研,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现场所有材料应严格执行“先检后用”原则,避免出现材料检测不合格造成返工现象。8.地下室电梯井、沉降后浇带处渗漏。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安排专业防水修补班组,在渗漏处进行高压注浆处理。项目管理小结:地下室电梯井浇筑混凝土时应抽干基坑内积水;混凝土应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密实;后浇带浇筑混凝前,应清除止水钢板表面杂物,对边口混凝土进行剔凿,刷素水泥浆;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分层振捣,振捣密实。9.分户验收时发现室内顶棚平整度偏差较大,监理验收不通过。

现场处理方案:实测所有房间顶棚标高,对超过极差数据处进行剔凿修补。待全部整改完成后,重新报监理验收。

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在主体模板、混凝土施工阶段应加强标高控制;在地坪浇筑结束后,应实测所有房间标高,做好书面记录;对不合格点,进行修补处理。10.公共部位楼梯踏步粉刷质量多处不合格且未做踏步成品保护。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对楼梯踏步粉刷质量不合格处进行凿除,重新粉刷。踏步成品保护采用三隔板铺贴。

项目管理小结:楼梯踏步粉刷前,项目部应对粉刷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做好楼梯踏步样板层施工,组织技术人员对样板层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意见记录。

11.屋面陶粒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陶粒全部上浮观感质量较差。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根据监理开出的质量整改单内容,对不合格部位进行凿除,重新浇筑。

项目管理小结:现场技术人员对新材料、新工艺应认真学习掌握。执行样板现行制度,先做小面成品;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内容,跟踪指导班组施工。

12.屋面排气管设置不贯通。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在陶粒找坡层切割开槽,重新布置排气管,横纵贯通。项目管理小结:每道工序开始前,技术人员必须对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在现场跟踪指导。13.屋面卷材施工完成后,卷材出现局部起鼓现象。

现场处理方案:用刀将鼓泡按斜十字形割开,放出鼓泡内气体,擦干水分,清除旧胶结料,用喷灯把卷材内部吹干。随后按顺序把旧卷材分片重新粘贴好,再新贴一块方形卷材(其边长比开刀范围大100mm)最后粘贴覆盖好卷材,四边搭接好。

项目管理小结:每道工序开始前,技术人员必须对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在现场跟踪指导。施工工序完成后,质检员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指出不合格处,要求班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14.楼层施工洞封堵砌筑质量较差且未满挂钢丝网,监理要求整改。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对砌筑质量较差的墙体进行拆除,重新按规范砌筑;对砌筑完成的砌体浇水保养,墙面满挂钢丝网。

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在进入工程收尾阶段,技术人员应组织相关班组召开施工洞、门边、窗边等收尾节点专题会议,对相关节点的施工进行详细交底;技术人员应在班组施工过程中,检查验收施工质量。

15.现场资料报验不及时,因项目部拖欠资料公司款项,导致资料公司不配合验收等现象。

现场处理方案:经公司现场代表协调后,同意支付资料分包公司余款。资料员将资料报验至现场监理部,汇总整理。

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现场必须配备资料员,严禁将资料进行分包。资料员应在每道工序完成或者隐蔽前,将工序资料报验至现场监理部,要求监理进行验收。

幸福小镇A区

㈠交房质量问题

1.房间的开间净空尺寸、方正、层高出现偏差。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对开间小的房间,铲除墙面砂浆、剔凿砌体,重新粉刷。层高超过极差偏小的房间,凿除地坪或者顶棚,进行修补处理。

现场管理小结:分三个阶段控制偏差:墙体砌筑、墙面粉刷、交楼前实测检查。墙体砌筑阶段,先弹线放样——报验复查——合格后砌筑;墙面粉刷阶段,做灰饼——带线复核——大面积施工;交房前验收,实测实量——记录整改——确保无误差。

2.房间内墙面出现开裂现象。

现场处理方案:①砂浆粉刷裂缝:切除裂缝处粉刷层——清理基层——涂刷界面剂——挂钢丝网——粉刷砂浆——面层挂玻纤网。②油漆裂缝:铲除面层涂料——刷胶、贴玻纤网——批石膏粉——刷胶、贴牛皮纸——批腻子、打磨。现场管理小结:墙面开裂的主要原因有:室外构筑物基础沉降、墙体的砌筑质量和构造措施不到位、墙面粉刷质量;①控制砌筑质量:砌筑时间要控制,砂浆要饱满;砌筑前后要求砌体进行浇水湿润保养;顶部塞缝使用细石砼分两遍填缝。②砌体构造设置要规范:设置构造柱——墙端头/拐角;窗台压顶砼伸入墙体大于等于200mm;施工洞口过梁设置规范。③墙面粉刷工序:甩浆,重点为砼表面加强甩浆质量、密度、强度;贴网,重点为墙体与结构梁柱交接处和水电预埋管线处;控制砂浆质量,粉刷至少两遍成活(打隔夜糙)3.屋面、露台、厨房间卫生间、阳台、门窗渗水。

现场处理方案:屋面板裂缝渗水:采用压力注浆;露台渗水:卷材上翻高度不足,卷材重新施工;水电雨水管根部、地漏吊模问题,现场重新涂刷堵漏王或者压力注浆;阳台渗水:玻璃栏杆处收口不密实,重新涂刷js防水涂料;门窗渗水:泄水口不通的,疏通泄水口;窗边打胶不密实,重新补打胶; 现场管理小结: ①屋面、露台: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结构层不漏水;防水施工时要求重点处理细部如:女儿墙泛水高度、墙根防水细部、出屋面管口、雨水口找坡、屋面砼门槛高度等。②厨房、卫生间: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结构层不漏水;控制管根、地漏、烟道处吊模质量(二遍);防水施工时要求重点处理细部。③门窗:检查阳台留设门槛质量;验收门窗框接头处的打胶质量;确保门窗框塞缝后,隐蔽前的交接验收;检查外框周边打胶的质量;要求进行外窗淋水试验。

二、施工进度

1.工程收尾进入无锡梅雨季节,地下室积水较多,导致地下室墙面油漆进度严重推迟。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安装水泵进行抽水。雨后地下室仍有积水且潮湿。等待梅雨季节过后,地下室墙面油漆开始施工。

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编制施工节点进度计划应考虑当地季节气候因素,合理安排各个工序开始和完成时间。

2.保温班组施工过程中随意减少人员,导致进度滞后。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要求保温班组增加人员。班组虽进行人员增配,但进度滞后时间未赶上。

项目管理小结:现场施工员应对各个班组的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和统计,明确要求班组减少人员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过项目部审批同意。

3.现场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窗户制作、安装进度滞后,单体验收进度延后两个月。

现场处理方案:甲方支付窗户安装单位工程款,窗户安装单位向厂家订货。项目管理小结:项目部应提前15-30天书面通知分包单位进场及询问材料采购准备情况。在分包单位进场时,提供土建施工节点计划并要求分包单位编制各施工节点计划;严格执行项目例会制度,协调分包单位进度。4.地坪班组人员缺少,未满足项目部地坪浇筑计划要求。

现场处理方案:项目部与瓦工班组长进行沟通,要求增加地坪施工人员。瓦工班组随后增加施工人员,地坪浇筑按计划完成。项目管理小结:现场施工员应对班组施工进度进行动态跟踪与统计,发现进度偏离计划时应立即通知班组长,要求其增加施工人员确保工序的按时完成。

三、安全管理

1.项目部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现场安全机构,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情况说明:现场安全管理由非专业人员替代,安全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混乱。

项目管理小结:公司应严格检查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对于缺失的管理人员要求项目部必须在限期内增加;对于拒绝增加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应列入是否留用队伍。

2.新进班组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现场经常出现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进行操作施工现象。

现场情况说明:安全资料由资料分包单位代做,三级教育未起到教育作用。项目管理小结:公司应检查项目部三级教育资料的真实性,且要求提供影像资料,要把安全教育真正落实到每个工人;检查安全日记,是否有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内容。

3.现场有脚手架上有杂物、部分架体离墙间距大、安全网随意拆除、卸料平台超载、用电设备随意接线、现场楼层灭火器缺少、机械设备维保记录不齐全等问题。

现场情况说明:项目部未对脚手架、卸料平台、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组织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管理小结:现场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安全检查带班制度,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评分表》上的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后召开安全会议,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4.现场架子工、塔吊司索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现场情况说明:项目部不重视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非专业人员对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知少知。

项目管理小结:公司应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重点检查,现场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坚决进行处罚,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列入是否留用队伍。

5.项目部生活区工人自己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情况说明:项目部多次对生活区检查,教育工人禁止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效果甚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侥幸心理。

项目管理小结:公司应对现场生活区进行重点检查,宿舍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其他检查项包括现场生活区卫生、板房间距、消防设施、食堂卫生等;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坚决进行处罚,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列入是否留用队伍。

6.施工现场的现安全防护未及时跟上施工防护要求。

现场情况说明:安全防护主要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阳台边、通道边、建筑物周边、斜道边、坑道边)。重点检查脚手架与建筑物留置间距和电梯口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现场管理小结:项目部安全防护检查应交由安全员主要负责,对工地进行日常巡视;对安全防护不合格处,应当场指出或者书面通知班组立即整改。7.现场班组小型用电设备使用三级电箱较少,多为直接从二级配电箱接线。现场情况说明:项目部要求班组自备三级电箱,用电设备规范使用。安全员未对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场用电管理较差。

6.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篇六

1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2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 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3脚手架

(1)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钢管脚手架应用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立杆应有纵横扫地杆。

(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剪力撑: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

(7)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8)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9)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下设安全网,架体外侧应挂设防护

(10)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11)架体出入口和紧临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2)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3)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4模板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3)支撑立柱应垂直、稳定、下有垫木,立柱间距、水平支撑、纵横剪刀撑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

(4)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或疖瘤占断面的1/3以上。

(5)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6)制模作业面上的孔洞和临边应有完善的防护设施。

(7)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5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

(2)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

(4)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5)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6)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7)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箱。

(9)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0)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1)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12)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

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7龙门架及井架

(1)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3)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4)钢丝绳完好,预防断丝、磨损、锈腐、拖地,过路应有保护。

(5)缆风绳竖向每20 m设一组,钢丝绳≥ф9.3mm,45°一60°角地锚。

(6)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7)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8)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8塔吊

(1)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使用具有安(拆)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塔吊安装与拆卸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均有效、可靠。

(5)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塔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8)塔吊工作时应有上下指挥和规定的旗语。

9室外施工电梯

(1)施工电梯装拆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装拆。

(2)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重运载。

(4)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10各类施工机械

(1)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木工机械(平刨机、圆盘锯)。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混凝土、砂浆搅拌机。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电焊机。设备检验完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11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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