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管理制度概括(精选2篇)
1.人事部管理制度概括 篇一
新制度经济学派
一.新制度经济学派产生与演变
以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作为思想渊源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学派产生于19 世纪20 年代初。其演变的过程大体如下: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的旧制度经济学派,其创始者和代表人物为凡勃伦,还有康芒斯,米契尔。从旧制度经济学到现代制度经济学过渡时期的制度经济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贝利,米恩斯,艾尔斯和克拉克等。战后出现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加尔布雷思。缪尔达尔,格鲁奇,贝尔等也是著名的新制度经济学家。由于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盛行,人们把不同于凡勃伦,加尔布雷思理论的经济学家,如科斯,诺思,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等均归之为新制度经济学派,有人甚至把施蒂格勒,布坎南也列入制度经济学之列。
制度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会主义社会,它是对美国现实的一种反映,只不过批判地反映了现代资本主义特别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和特点。
制度学派在美国产生伊始,就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为己任,强调有必要进行改良,调整资本主义的各种经济关系,并预言美国资本主义的唯一出路在于社会改良。因此,制度学派从它产生之日起,就被看作是一个以异端形式出现的经济学派别,其代表人凡勃伦和康芒斯等,更因著述批评当时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处于正统地位的马歇尔理论,指出资本主义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并非是完美无缺的,而被看成是“离经叛道者”。这是早期制度经济学十分显著的理论特色。
20世纪60年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将多种分析方法相结合来分析美国资本制度的缺陷与矛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加尔布雷思,此外还有包尔丁、海尔布罗纳、华尔德等。他们在研究方法上的基本特点是,采用制度分析或结构分析方法,说明社会经济现实及其发展趋向,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现状与矛盾,提出要从结构方面进行改革的设想或方案。这一时期的制度学派在研究方法上取得的成就显得尤为突出。
自科斯引入交易成本概念,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对制度展开研究之后,在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成本-收入”方法的基础上,制度变迁理论得出的结论是,一种制度下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关系决定了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性,因此由制度创新决定的制度变迁是缓慢进行的。自此之后,制度经济学无论在方法论方面还是在理论思想方面,都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变化的趋势不是日渐远离主流经济学,而是趋与相同,以至于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自科斯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可以被主流经济学所接纳的,甚至能够被归并到新古典经济学中去。
新制度经济学不仅以其独特的理论思想和理论特色,在整个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引人注目,而且它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也颇具特色。更进一步讲,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演化轨迹和发展趋势,也是颇为耐人寻味和引人入胜的。
二.新制度经济学派主要理论
(一)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理论
第一,抗衡力量。加尔布雷思认为在劳动市场上,垄断组织是强大的买者,而工人则是弱小的卖者,由于工人长期遭受垄断组织的损害,促使他们组织工会,并发展成抗衡力量。而合作社组织,在加尔布雷思看来,是小商品生产者可以建立的,并与垄断组织抗衡的一种力量。在消费品销售市场上,消费者虽然并不能成为组织抗衡的一种力量,但他们求助零售商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组织和发展抗衡力量。
第二,丰裕社会。加尔布雷思所谓的“丰裕社会”是指“全民福利国家”。这个理论的主要内容有:1.收入均等化,贫富悬殊现象的消除,是丰裕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或内容。2.社会福利,是丰裕社会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包括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卫生保健,家庭补助,养老金以及住房建筑,教育,文化等社会服务和措施。3.充分就业,这也是丰裕社会的又一个重要标志,加尔布雷思只承认短期失业或结构性失业。4.经济安全,加尔布雷思认为,在丰裕社会里,一切太平,经济不安全已经消除了。
第三,新工业国。在加尔布雷思看来,在美国,几百家大公司,几乎提供商品和劳物的一半。这些大公司组成工业社会或工业体系,它们决定着现代美国社会经济的性质。在他看来,美国社会已经发生变化:1.权力从资本家手里转到专家组合手里。2.企业的目标也发生了改变:主要目的是企业稳定,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3.生产者主权代替消费者主权。4.工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由于公司追求稳定,有充裕的资本,因此银行的作用缩小。5.技术发展的必然性理论,在加尔布雷思看来,经济演进的整个过程和经济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是由技术发展决定的。
第四,新社会主义。加尔布雷思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趋同,而且这种趋同是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必然性结果。他的新社会主义是以“二元系统”理论为基础的,二元即“计划系统”和“市场系统”。另外,他的新社会主义还研究了国家总需求,教育与培训职工,控制工资与价格和信念解放等问题。
(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理论
第一,产权、外部性与资源配置。关于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的效率的问题,产权学派用了科斯第一定理(即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和科斯第二定理(即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来考察,尤其是经常运用科斯第二定理。根据这两个定理,只要在产权清晰界定,交易成本为零,并能满足其他一些条件的情况下,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可以通过产权的交易和重组加以解决。
第二,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理论是用制度比较的方法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理论,其基本思路是围绕交易成本的节约这一核心问题,把交易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找出区分不同交易的特征性因素——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然后分析何种交易应当采取何种体制组织,如市场、企业、政府或其他中间形式来协调。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在很多领域得到了较好的运用。第三,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既是组织制度理论的发展,也是信息经济学涉及的重要问题,主要研究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缔约问题。委托人通过契约将某些经济决策权授予代理人,来代表自己进行谋利的经济活动,但是代理人也有自己的利益,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如何借助于契约或者制度来约束或激励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行事,或者至少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这就是委托-代理理论所致力研究的问题。当然代理活动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代理成本一般包括制定、管理和实施这类契约的全部费用。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委托人-代理人”模型引入了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情况,在该模型中,设计对代理人进行激励的机制有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怎样诱导代理人去努力实现委托人的利润最大化目标。
第四,新经济史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新经济史学派中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对新制度经济学派理论与方法加以应用和扩展的又一个重要方面,他们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假定进行修订,并围绕制度、制度结构和制度变迁的主轴,构造了一套以制度理论为核心,超越纯经济领域的经济史研究的独特框架,把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作为影响历史进程的三个基本因素,引入到历史研究中去。
三.新制度经济学派研究方法和政策主张
(一)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研究方法和政策主张
20世纪50年代,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登上了学术舞台。他们是以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经济学“批判者”的面目出现,试图在否定和批判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构造出一种新的理论体系。他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主张表明这是一个积极的政府干预学派。这一学派继承了凡伯伦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派的传统,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发展了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派在研究对象上与旧制度经济学派没有多大差别,没有摆脱旧制度经济学的心理因素、法律因素对经济生活起决定作用的思想,但他们不是像旧制度学派那样研究由人们的心理活动和社会习惯所决定的制度演进过程,而是更多地分析单一制度本身的功能。
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派比旧制度经济学派更彻底地主张制度演进、整体方法,反对新古典经济学抽象演绎法,认为把个人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出发点是不科学的,认为这种方法以其均衡的、静止的分析去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没有考虑到社会各个经济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新制度学派的学者主张从根本上更新现代经济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他们认为,由于技术不断变革,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结构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资本主义制度是个动态的因果过程,所以经济学必须研究变化、研究过程。也就是说,对经济问题的研究要采用演进的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演进方法是与整体方法相联系的,强调在经济研究中,应把注意力集中在作为演进过程的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和企业。这里所说的整体,不只是经济概念,往往不能用数字来表述。他们反对正统经济学所采取的数量分析方法,而应该采取制度因素的分析方法。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这种分析方法被概括为制度分析法或结构分析法。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整体研究是与价值研究方法相联系的,这实际属于规范的研究方法。
(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研究方法和政策主张
以科斯理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是由威廉姆森最先提出来的。它既有别于旧制度经济学派,又有别于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这一学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身的理论视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使新制度经济学成为“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同时这一学派把制度作为内生变量引入到经济分析之中,并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制度问题,但是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照搬式的应用,而是一种修正的、发展的运用。他修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的假设,代之以“现实人”的假设。这种行为假设的修正具有重要的意义,即对实际人的行为分析能更好地解释和描述人的本性和人的经济活动,使经济学更具有了“解释力”。
新制度经济学对古典经济学的发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人的行为假设。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行为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而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则主张经济学应该研究现实中的人,应该从现实的组织体制出发,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新制度经济学派从两个方面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1)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2)人都具有为自己谋最大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关于研究领域的拓展。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派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运用于研究制度结构,包括法律、企业组织、社会文化等,并引入了交易费用、产权等理论。他们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的假定,认为如果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不论生产和交换活动怎样安排,资源的使用都相同。这种从零交易费用假定到正交易费用假定的修正,使经济学的研究更接近于现实。这种应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问题,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除此之外,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时候保留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基本要素: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不过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作了修正:即主体的环境约束问题、主体所拥有的信息问题和主体与客体问相互作用的方式问题。在此基础上再引入新的变量,如信息、交易成本、产权约束和政府行为干预等,从而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方法论基础。原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在这里得到了一般化的应用。
四.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评价
制度是一个复杂系统,并不能用单单一种分析方法或是仅仅通过某一种视角了。也许,这正是几种不同的制度经济学共同存在的原因。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不同制度学派之间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理论观点上的原则性冲突。这一点不但在新制度经济学派同旧制度鸡精学派之间存在着,同时也在两种新制度经济学派之间存在,并且十分明显。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放弃了形式化方法一用数字或逻辑代替自然语言的表述,拘泥于描述调查、政策分析和规范性的研究方式,使其理论发展受到制约。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在原来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成本这一种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引入了另一种约束条件——交易成本。依托于交易成本概念,新制度经济学派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既具有制度主义的一定批判性,也为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并引人瞩目,但是依旧存在诸多缺陷。例如,这种理论只承认私有产权有效率,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否认其他产权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交易费用概念是一个很难说的科学概念,在新制度经济学文献中,“交易费用”有十几种定义,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说法,并且很难计量,很难分析。
由于存在着种种缺陷,新制度经济学派发展至今虽然引人瞩目,但仍远不是一种成熟的经济理论。但是它确实弥补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在研究经济增长问题和经济发展史时不考虑制度因素的片面性,把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加以考虑,把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增长理论的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和发展了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传统。
站在中国经济的角度来分析新制度经济学派。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以经济实践的发展为基础,而经济的发展又需要稳定持续的秩序为保障。新制度经济学派只从制度本身去理解制度,因此有必要遵循马克思的思路进行再研究,还制度的根源基础于物质的生产生活关系,还制度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主导能动作用。
2.人事部管理制度概括 篇二
[关键词]人事代理人事管理
目前,当社会各行各业进行着产业升级、第二次或第三次创业,以及企业制度改革的时候,新一轮的人事制度改革也在各个企业悄然进行着。人事制度改革是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之一,它包括:机构编制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内容。以往的人事制度是单纯的对人的管理和监督,而如今的人事制度改革,不管其形式如何,改革程度及效果如何,改革的中心内容都是侧重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即科学的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培养和使用,同时尽力完善分配制度,做到人尽其才,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主动性,从而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
一、人事代理制现状及意义
人事代理制是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受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代理有关的人事业务。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则由代理机构负责。它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人事管理体制向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过渡的过程中产生的,是在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最开始实行人事代理制的是一些没有人事独立管理权的小型、私营企业。后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公立高等学校都开始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区普遍推行人事代理制,其中有些企事业单位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如上海大学、南京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滁州师专、山东枣庄人民医院、绍兴日报等等。
企业实施人事代理制最明显的好处就在于有利于疏通人才进出渠道,建立能进能出灵活的用人机制。人事代理制使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个人摆脱了过去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依附关系,由于有代理机构为他们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解除了他们的后顾忧,保证个人充分的择业自主。另一方面,企业不想用的人可以按合约规定辞掉。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双方都可以自主选择。人才能合理地自由地流动,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受聘人自身的发展。这样就解决了单位用人能进不能出的弊端。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而对于受聘人来说,他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激烈的竞争意识,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认真工作,而这样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传统的人事制度下,由于实行的是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合一的方式,人员一旦正式调入单位,他(她)的人事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家庭、孩子、房子都要靠企业帮助解决。这种国家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的现象,造成企业机构臃肿,冗员过多,负担沉重,有限的资源难于优化配置,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无法建立和运行,工作效率低下,无法集中精力搞业务。实行人事代理制后,企业不再管理档案、工资和职称,可以省去与此相关的一些日常人事管理业务,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精力开展生产和管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企业实行人事代理制,也有利于人才中介机构的发展。它使人才中介机构增长了业务数量,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工作,有利于推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发展进程。
二、人事代理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人事代理制度在不少企业中的运用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首先,从代理机构来说,我国目前各省市的人才交流中心仍然是隶属于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其中部分人才代理机构摆脱不了的官僚作风,不熟悉或者不愿意熟悉代理业务。无法较好地管理顾客档案,将代理人事关系作为单纯的代替保存档案,将委托人的档案原封不动地锁在柜子里,并不予以整理,造成“只收钱不做事”的代理现象。委托代理机构及个人交了代理费却省不了事,这样就会使一些单位或个人认为没有必要让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档案。因此,专门人才机构的失职现象是妨碍人事代理制推行的根本原因。
其次,从企业及事业单位方面来说,如果其人事代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有缺限。比如分配制度仍然是“大锅饭”制度,考核制度与激励制度不完善,不能提高受聘者的积极性;或者部分利益集团的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使新兴的人事代理制度留于形式等等,种种现象使人事代理不能从根本上达到提高教育水平,增强办学效益的目的。这是阻碍人事代理制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的直接原因。
再次,从個人来说,一些受聘者暂时还不能转变观念,认为人事代理制用处不大,因为委托单位同样要协助处理不少的问题,比如公伤之类。等到了调整工资的时候还要多几张报表,所以委托单位还是少不了专门的人力来管理这些事情。更重要的是,人事代理会造成那些员工觉得自己和其它同事不一样,没有归属感。没有归属感就不会有工作热情,既是如此,何必要搞人事代理呢?
三、如何能更好地实施人事代理制
那么要如何运作人事代理制度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工作。
首先,人事代理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这个新生事物只有被社会普遍接受,才有可能得到更好的实施。因此,转变观念是最重要的一点。政府人才机构要转变观念,目前的人事行政机构需要转化为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并最终转变为企业的业务伙伴,而不再是政府行政机构,只有经过转变,人事部门才能够更好地投身于人事代理业务。用人单位要转变观念,一方面,人事代理不是纯粹的时代潮流,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兴人事制度,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看到它的无可替补的优点;另一方面,人事代理制固然是好制度,但也不能一窝蜂地上,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效益作为选择人事管理制度的标准。受聘者也要转变观念,人事代理制是人才资源的配置市场化和人才服务社会化的产物,同时它为受聘人提供了一个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宽松工作环境,是受聘者能够充分施展才能的舞台。因此,受聘个人当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规范代理行为。从目前人事代理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事代理承办机构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一些人代理机构并没有很好地为其顾客提供服务,到头来给委托单位留下一屁股乱摊子,给被代理人的工作调动带来麻烦和人事后遗症。引起委托单位及个人的反感,他们会将此误认为是制度的缺陷。所以,要规范代理机构的行为。
第三,简化人事代理办理手续。目前的人事代理制下,人员的调动手续仍旧复杂繁琐,给被代理人和用人单位带来不便。所以,以前由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的人事代理业务,应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统一受理。只有简化手续,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才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
第四,努力提高人事代理服务质量。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增加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延伸服务功能,利用现代技术以及新的方法和网络,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为方便、快捷、廉价的服务。
第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人事代理制。通过现阶段各单位的人事代理实践,我们也看到了这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事代理的内容不规范。比如:对于受聘人的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基金等福利,各单位规定不一致。一旦合同中止进入人才中心,保险是否能够延续及如何延续;在档案管理费收缴方面,虽然已通过协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但这些费用是由被代理人还是由单位来承担尚不明确。二是用人单位与人才中心的职责还需要进一步理清。由于代理工作不是全面铺开,传统的人事管理方式仍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着作用,致使有些工作单位人事科室不减反增。三是档案管理资料收集归档难、查阅不便。四是人事代理与聘用制的结合还不够紧密。比如,人才中心合同鉴订的作用、意义不明确;合同期限不够规范等等。
总而言之,企业实行人事代理制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树立科学的现代化人才观是当今单位的必然选择;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投身到这一有重大意义的人事制度改革浪潮中来是时代对我们每一个人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人事代理制,使之日渐完善和成熟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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