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

2024-11-24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共10篇)

1.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 篇一

深圳市金融联客户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深金客服发[2012] 54号 印章管理及使用办法 深金客服发[2012] 54号

一、目的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为防止不必要的事件发生,为维护公司的利益,特修订《印章管理及使用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领用和保管

1、刻制印章需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刻制工作;

2、印章刻制申请包括但不局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业务章、工会印章、法人印章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应的对外用章;

3、公司建立印章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即所有印章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印章及印鉴管理登记》(附件二),并做好领用登记;除财务专用章及与银行预留印鉴相关的印章由财务部门专人保管外,其余用章均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管理;

4、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持有者须办理归还或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印章的使用流程 1.公司各级员工使用印章须填写《用印申请单》(附件三)或《一般合同评审及用印申请表》(附件四),并将其与所需盖章文件资料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领导进行审核审批(审核审批另见用章审核权限表—附件七); 2.印章使用一般流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审核→总经办→印章保管人 3.印章管理员应对文件的内容和用印申请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印章使用人在《用章登记本》(附件五)登记后,方可盖章; 4.公司总经理对印章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5.财务人员因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须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经上述程序; 6.劳动合同及实习协议用章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并单独建立相关登记台账; 7.用印后,印章保管员应按月或固定周期,对用印申请单进行归档; 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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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公司的,应事先填写《证照及印章外借审批表》(附件六),并载明所用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印鉴保管人登记后,由两人或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四、责任要求

1、印章保管人必须认真妥善保管好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及综合管理部报告;

2、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任何人的使用要求;

3、任何印鉴保管人不得在申请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4、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需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完成用印审批流程;

5、员工个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印鉴时,由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核,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盖章事宜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6、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由原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章。

五、罚则 如印鉴保管人员未严格按照公司印鉴管理制度执行的,一经查实,将给予印鉴保管人通报批评、降薪、降职乃至辞退等不同程度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乃至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按本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印章保管和使用登记手续;总部综合管理部予以督导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更新生效,最终解释权属总部综合管理部。、附件 ⑴、《印章刻制申请表》 ⑵ 《印章及印鉴管理登记》 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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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用印申请单》 ⑷ 《合同评审及用印申请表》 ⑸、《用印登记本》 ⑹ 《证照及印章外借审批表》 ⑺ 《用章审核权限表》 深圳市金融联客户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 10

深圳市金融联客户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深金客

印章刻制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用途 部门负责人 审 综合管理部 核 审 批 意 总经理 见 董事长 印章刻制经办人 印章保管人 印鉴 4 / 服发[2012] 54号 附件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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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模板)客服中心印章及印鉴管理登记(1)

序号 印章名称 枚数 保管部门 保管人 领用时间 备注 1 公章 2 人力资源章 3 合同章 4 业务章 5 财务章 6 法人章

客服中心印章及印鉴管理登记(2)确认时间: 确认人: 名称 印鉴

名称 印鉴 人力公 资章源 章 名称 印鉴 名称 印鉴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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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用印申请单

种类: 申请日期: □ 公 章

□ 合同专用章 □ 财务章 申 请 人: □ 业务章 □ 人事专用章 □ 工会印章 □ 其他 申请部门: 数量: 份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审核意见: 总经理(总经办)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章管理人签字: 用印申请单

种类: 申请日期: □ 公 章 □ 合同专用章 □ 财务章 申 请 人: □ 业务章 □ 人事专用章 □ 工会印章 □ 其他 申请部门: 数量: 份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审核意见: 总经理(总经办)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章管理人签字: 6 / 10

深圳市金融联客户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深金客服发[2012] 54号 附件四

一般合同评审及用印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甲方:

合同签约双方 乙方: 标的: 合同主要内容 金额: 支付方式: 生效时间:

月 日 合同执行时间 终止时间:

****年**月**日

承办部门

负责人

意见

日期: 日期:日期:

财务部

负责人

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审批

日期: 用印种类 □ 公章 □ 合同专用章 □ 业务章 印章管理人签字 常用合同应请本公司法律顾问编制格式合同,此类合同的条款如无变更,则不必提交法律顾问审核。保管 7 / 10

。此表由合同管理专员 深圳市金融联客户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深金客服发[2012] 54号 附件五

金融联客服中心(深圳)用印登记本

序号 日期 申请人 盖章文件名称 份数 用8 / 10 章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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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证照及印章外借审批表

借用人 借用部门 外借时间 年 月 日 □公章 □财务章 □人力资源章 □业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所借印章 □工会印章 □其他 □ 营业执照(正本)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所借证照 □ 税务登记证 □ 电信增值许可证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 其他 外借用途 借用部门领导预计归还 年 月 日 审核 时间 总经理审批 印章或证照 借用人签字 管理人签字 实际归还时 年 月 日 确认人 间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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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深圳)用印审核权限表

【说明】:

1、该权限仅为常用文件,未包含所有用章审批,合同及协议类用印,另见合同审批权限表;

2、“!”为必签字人员。

序号 文件 用章类型 部门负责人 分管人员审核 总经理(室)1 移动项目结算类表单 公章!移动事业部负责人!副总 总经理 2 银保项目结算类单 公章!银保事业部负责人!副总 总经理 3 实习证明 人力资源章!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总经理室 4 在职证明/离职证明 人力资源章!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总经理 5 工资收入证明 公章!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 6 业务类对外公函 公章!部门负责人!副总!总经理 7-----行政人事类对外公函 公章!部门负责人!总经理 8 行政类证照信息办理及变更 公章!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 9 银行税务类证照办理及变更 公章/财务章!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 10 招投标类文件 公章!部门负责人!副总!总经理 11----------法人授权委托书 公章!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总经理 12 财务纳税申报 公章!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总经理 13------制度通知等公司发文 公章!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 10 / 10

2.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党支部章、工会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部门)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综合办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办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分公司的各类文件、通知、报表等公务性文件,由综合办按要求用印。其它用印事宜(如介绍信、协议、证 明、函件等)须到综合办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经理核准,还需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盖章。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财务科长监印。

6.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书记保管,分管党务书记监印;工会印章由工会书记指定专人保管,工会书记监印;

7.其他职能部门印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8.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办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介绍信的使用

一、介绍信书写字迹清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内容不得擅自涂改,存根要妥善保管。

3.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为使印鉴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鉴使用的权威性及凭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印鉴种类

(一)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专用印章(主要指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办公室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工程专用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鉴。

(三)介绍信:印有公司名头的介绍信。

三、印章使用规定

(一)凡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关联或责任关系,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件或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需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一般事务往来文件或证明材料需由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专用章)。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开具时,必须经部门分管总监或副总审阅后,送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印章使用(最终)核定审批权与流程(见下表)印章种类保管部门及责任人使用事物类别范围使用审批流程保管使用规定财务专用章、财务法人印章财务预算部(主管会计、出纳员)支票签发、票据现金收支、财务报表、申请人申请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会计出纳办理但两枚印鉴需分开保管使用人事专用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人事工资、证明、内部考核申请人申请人事部经理核定

3、(必要时)需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内部使用也需批准工程(预算)专用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小型施工、预决算审核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工程总监核定

4、总经理批准

5、工程总监实施预算审核还需具备财务预算部意见销售专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销售合同、内部文件、印刷品确认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销售总监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范围外需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经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发文、任命、合同、协议、委托书、证件、其他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办理按公司有关规定细则办理建立用印登记制度。所有印章申请使用者在申请使用印章时必须先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附表xzrs20xx-013-1),按上述《印章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内容规定,报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印章保管人员方可给予盖印,同时印章保管人员须同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xzrs20xx-013-2)”(申请人需签字留存,同时“印章使用审批表”留作存档)。否则,因为印章使用审批过程中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由印鉴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印鉴保管使用审批责任

(一)各类印鉴由总办及所在部门设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

(二)印鉴启用前行政人事部统一要建立印鉴保管登记册,载明印鉴名称、印模、启用时间和姓名。

(三)印章保管人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如有遗失或误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权负责,经审核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各级批准人负责。

(四)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需经总办负责人或印章使用批准人批准,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续(载明借用时间段、用途、使用地点部门等);当日使用完毕,必须当日交还印章保管人员,并履行手续。

五、印鉴停用

(一)由于名称变更、机构撤消、式样改变,印章必须停止使用。旧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机关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封存,并在2年后统一销毁。

(二)介绍信用完后,存根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六、附则

4.印章管理使用办法 篇四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总则总则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

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

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公司印章的启用公司印章的启用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

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

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由公

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公司章程、协议。6、员工调动。7、员工的任免聘用。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

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公司印章的管理公司印章的管理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使用及保管使用及保管使用及保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公司印章的停用公司印章的停用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

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5.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降低印章使用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公司的印章刻制均须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表2:《印章刻制申请表》)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办公室、业务部、仓储物流等),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第六条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各类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分类及适用范围

第七条印章的种类包括公司的行政印章、业务印章、因公使用的私人印章。

第八条行政印章是指公司的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业务印章是指仓库使用的发货章、收货章,结算用的收讫、付讫章等。

第九条公司的行政公章对外使用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证明、签订协议、合同及用于对内发布公文等。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授权书:仅限于“授权经销商代表好孩子投标”,“授权经销商在特定区域销售好孩子产品”,“授权广告公司使用好孩子相关标志”三种授权书;

2、提货证明:仅限于分公司领取总公司以邮寄或零担方式发送之物品时,承运方要求证实“好孩子公司”身份的提货证明;

3、身份证明:指对经销商(终端卖场、母婴店、零售网点)出具的身份证明及因公需要对员工个人出具的身份证明;

4、电信证明:仅限于“办公电话开户、移机、过户”及“办公电话清单打印”等;

5、人才招聘广告;

6、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材料证明;

7、广告制作品收货单;

8、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内部奖励与处罚通知;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

9、员工调动、任免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等人事资料及档案;

10、其他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第十条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是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相应业务工作而专项使用的公章,对外使用具有法律效力,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财务专用章:用于支票、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函件等;

2、发票专用章:用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盖章;

3、合同专用章:仅限于对外签署合同时,在合同书上盖印使用。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一条日常使用

1、除日常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外,特殊用途须加盖印章的文件材料,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表3),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2、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借用申请表》(见附表4),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证照原件借用按此条规定执行)。

3、印章保管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财务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行政用章移交人事行政部负责。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表5:《印章移交登记表》)

3、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

4、任何印章管理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

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第五章 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印章管理: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印章加盖、存档:

1、凡加盖公司印章的所有证明材料、通知文件等均应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后一份交由使用,另一份由印章保管人按编号存档,以便日后核查。

2、印章的日常使用总经理必须在用于存档的证明材料、通知文件上签字确认;严禁出现印章被其他人随意使用的现象发生。

第十四条内容登记:由印章保管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表6),填写内容务必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缺省任何项目。

第六章 违规使用处罚

第十五条违规使用处罚如下:

1、未按流程使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处于100—1000元罚款;

2、因违规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影响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印章使用管理表格》

发: 各部门

6.企业印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一、局印章由机要秘书保管,未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不准带出档案室。

二、以局名义发文、报表等,由机要秘书根据局领导的签字、批示加盖局印章。

三、处室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的,须由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四、局属单位业务需要加盖局印章,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分管局长批准。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私需加盖局印单,须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或报局领导批准。

六、除以局名义发文外,使用局印章必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使用人应清楚地填写用途、时间并签名。

七、正确使用印章,加盖印章要完整、端正、清晰。

八、对外联系工作出具介绍信涉及人、财、物内容使用局印章时,须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

★ 集邮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 企业印章管理规定

★ 印章管理制度

★ 印章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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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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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篇七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公章、财务章、服务处印章、各类业务印章、签字印章及其他内部印章等。

二、印章的刻制

根据工作的需要,若需刻制或更新各种印章,主办部门或管理处应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刻制、销毁印章申请表》,经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刻制并登记备案后方能交由付使用。任何个人、部门未按上述程序并获得批准者,不得擅自刻制公司的任何印章。

三、印章的保管

(一)公司印章、法人章由公司行政部保管,分公司、服务处印章由分公司、服务处指定专人保管,并在行政部登记备案。公司、分公司财务章由公司财务总监保管;其它各类业务章由行政部指定相关人员保管,并在行政部登记备案,如更换保管人,需及时进行重新报备。

(二)若印章丢失,须立即向行政部递交情况报告,并及时告知有关单位“终止该印章使用”的通知,必要时在有关报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三)不得随便将存放印章处的钥匙交给他人代开代取。如因保管人失职造成印章盗用,由保管人负责。

四、印章的使用

(一)凡以公司名义发放的公文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盖公司公章;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处禁止对外发送公文。使用公章者须在《介绍信、公章使用申请登记表》,上登记使用用途、本人签名确认、经总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二)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办事归来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用途,未使用者须交回。盖章文件必须留档,以备查询。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视具体严重程度追究相关经手人责任。

(三)如需携章外出,必须经公司规定签字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印章保管部门派人或保管印章人员携章陪同前往。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印章保管员应将《介绍信、公章使用申请登记表》保存好,每年年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五、印章的回收和销毁各种印章若需进行名称的更改或发生损坏,由相关负责人向公司行政部提交《刻制、销毁印章申请单》,由行政部经理鉴定无误后,将原印章回收或销毁。

六、违纪处理

8.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附件 篇八

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企业。3.0 职责

3.1 公司公章、管理处部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负责管理。3.2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与使用。

3.3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章和证照的保管及使用。4.0 过程和方法控制 4.1 公章保管、使用与审批 4.1.1公章由公司指定由专人保管。

4.1.2公司公章使用须申请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领导批

示后盖章;

4.1.3各部门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文件材料及有关申报表格资料等需加盖公章的,须经所

在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章。

4.1.4因工作需要开具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部门或个人,必

须报部门经理批准后加盖管理处公章。

4.1.5 因工作需要开具单位《介绍信》的部门或个人,需说明用途、范围,须经部门经理

审批后加盖公章。

4.1.6 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由经理审核文件后,加盖公章。4.2合同章保管、使用与审批

4.2.1公司及下属企业合同章由公司指定专人保管;

4.2.2各部门在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签字代表必须为公司授权签字人,如对方要求,非法人签字人须开具法人委托书,对无相应授权或无法人委托书的合同签字,将不予使用合同专用章。

4.2.3行政部负责对合同复印件(1份)进行存档;财务管理部保存合同原件(1份)、合同呈报表(1份);各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方(法人委托书原件)、申请用章的《合同呈报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合同多于1份则为原件)、对方相关资质证书和技术许可证书复印件进行存档。4.3证照保管、使用与审批

4.3.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4.3.2各类证照包括各类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各类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各类收费许可证、停车场收费价目表、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及有关荣誉证明等。

4.3.3行政部指定专人对各类证照进行管理,并登记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上。现场摆放或悬挂的证照需保证安全和整洁。4.3.4各类证照的年检由行政部办理。

4.3.5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须报送复印件一份至经理,原件存放资料室,由资料室进

行登记备案。

4.4 财务专用章保管、使用与审批

4.4.1根据实际情况,财务专用章使用只限于下列情况:

1、公司收到现金需开具发票、收据时;

2、办理银行结算,按银行要求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结算票据及有关单据;

3、新开银行帐户时;

4、购买发票、支票、办理银行委托书时。

4.4.2签发支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公司付款申请单上要求签字的领导及

会计必须已签字,且支票已按要求填写完整。

4.4.3购买支票、发票、办理银行委托书时,内容填写完整且填写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再

加盖财务专用章。

4.5 其他印章、印鉴的使用与审批

需加盖印章或使用证照的部门或个人须向有关领导请示,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等,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4.6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行政部、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4.7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

9.嘉兴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篇九

嘉院办„2006‟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介绍信、协议书、合同书、意向书、证件、证书、学历证明、申请、报表及学校对外行文等用印。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照章办事。凡是不符合本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拒绝用印。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学校公章

学校公章代表本校的法定名称,代表本校的权力、凭信和职责。我校公章名称为“嘉兴学院”。用于以学校名义上报、平送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请柬、奖状、合同、协议书、专利申请书、成果鉴定书、项目申报书、成果申报书、计划任务书、职称申报表、录取通知书、学历证明、出国审批表等。

第五条 学校钢印 用于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退休证等证件的照片压印。

第六条 学校下属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章

学校所属各级机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直属单位的公章,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律效力,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

第七条 专用印章

专用印章包括“嘉兴学院财务专用章”、“嘉兴学院科技合同专用章”、“嘉兴学院基本建设专用章”等,专用印章不能代表整个机构权力,只能用于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超过这个范围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校领导名章

校领导名章在一定范围具有规定的效力。校长的法人名章具有法人效力。主要用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法人委托书、计划任务书、项目申报书、成果申报书、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等。

第三章 用印批准权限

第九条 使用“嘉兴学院”印章必须根据用印件的内容由学校主管领导或校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十条 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本人或本人委托的其他校领导审阅印件内容和签名批准,方可用章。第十一条 使用“校长办公室”印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一般行政事务性事项,可由校办专门人员处理。

第十二条 根据校领导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主管的日常业务范围内可签发用印。

第四章 用印规定

第十三条 校级公章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凡能使用本职能部门印章的,不用学校印章。

第十四条 各单位外出公务活动需由学校出具介绍信的,须执本部门(单位)校内介绍信,到学校换取学校对外介绍信。校内介绍信需写明公务活动事由,印章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后方可出具学校介绍信。

第十五条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及空白奖状、证书上用章,因特殊情况需要的,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

第十六条 凡属于部门日常性工作的印件如报表、上报材料等,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用印单上签名,经主管校领导核准后,方可用印。

第十七条 凡属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事项及房地产、奖惩、职务职称等事项的印件,先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主管校领导审定签名后,方可用印。

第十八条 工作证、学生证及毕业证书等证件加盖印章,须持部门、各学院、直属单位加盖公章的用印单(毕业证书集中办理须附名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

第十九条 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及专利申请等用印,由校科技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科技处指定专人承办,方可用印。

第二十条 凡申请使用已报废并存档的旧印章,须由本单位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与学校档案室接洽用章。

第二十一条 统计报表用印

(一)上报常规性行政业务统计报表,填报人核实签发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准,持部门领导签发的用印单,方可用印。

(二)综合统计报表和非常规性报表,除主管部门负责人核准外,须呈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鉴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

(一)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当;

(二)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

(三)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及校领导签发批准的印件;

(四)非本校教职员工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印件。第二十三条 印章管理人员用章时,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同时还要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用印后一般需要保存的材料有:

(一)一般信件要保留领导人签批的草稿。

(二)协议书、合同书应保留一份文本。

(三)各类证书要附有颁发文件领导人批准的书面材料、名册及证书的样本,并逐一核实。

(四)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第二十四条 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用印人、用印数以及留存材料等项。

第五章 印章的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印章必须指定原则性强的专人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六条 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严格照章办事。

第二十七条 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印件落款一致;代用印章要注明“代章”;不漏盖、不多盖。钢印的使用范围只能用于证书、证件。

第六章 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第二十八条 全校各部门印章的刻制、注销均由学校办公室管理。各部门刻制公章,须凭部门刻制公章的申请到学校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各部门注销的印章均应及时交回校办办理注销手续,并将注销印章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均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有关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利用其它渠道非法刻制部门印章。

第三十条 印章管理人员未能按用印管理规定用印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导致学校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予以行政处分。

10.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篇十

为加强单位印章和用印管理,保障印章及用印安全,使单位各项用印事务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中心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等,代表中心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中心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主任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印章须经中心主任、副主任签字批准,进行统一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2、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3、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4、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5、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主任或副主任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7、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8、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9、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中心所有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5、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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