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2024-11-01

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精选12篇)

1.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一

大冶市质监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人力资源配置,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维护干部任用基本的公平与公正,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竞争上岗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选拔任用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分局及二级单位所有干部选拔任用。

四、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缺位竞岗和组织任命的程序,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法制科组织实施。

五、竞岗的基本条件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严格遵守

国家的法律法规,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为人诚实,办事公道。

2、具有较强的拟任职位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推行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勤政廉政,开拓进取,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群众反映良好。

4、执行上级指示坚决,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全局观念、组织观念和原则性强。

5、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资格条件

报名竞岗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任职条件:竞争正科领导职务的,必须是具有任副科实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局在编人员;竞争副科领导职务的,必须是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的本局在编人员(含已是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竞岗程序及内容

(一)制定并公布竞岗方案。竞岗方案内容包括竞岗原则、竞岗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

领导和纪律要求等。竞岗方案由局党组讨论决定后,在全局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竞岗报名条件的人员到局办公室报名,法制科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局领导审定。

(四)竞岗内容。缺位竞岗实行计分排名、择优选用的办法,按以下计分标准分步实施。

1、竞岗演讲。评委由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评委主任由局长担任,记分员和监督员由法制科、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担任。评分结果占整个分数的20﹪。

2、民主测评。由局民主测评评审团对竞岗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组织协调、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民主测评评审团成员的产生依照公平公正、民主推荐的原则;评审团总人数为20人,一般干部占50%,科级干部占40%,处级干部占10%;民主测评评审团成员一年一聘。测评工作由政工科组织,纪检监察室监督。测评分数占整个分数的30﹪。

3、局党组成员评分。民主测评结束后,由局党组成员对竞岗人员的胜任程度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占整个分数的30﹪。

4、平时考核。竞岗人员个人平时考核得分就是其所在单位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及考核的分数,考核分数占整个分数的20﹪。

(五)组织考察。根据竞岗演讲、民主测评、局党组成员投

票及平时考核计分排名情况,局党组按1.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法制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组织考察。

(六)局党组研究。组织考察结束后,局党组根据竞岗演讲、民主测评、局党组成员投票和平时考核计分排名结果,以及组织考察情况,集体讨论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八)下达任职命令,进行任职谈话,按程序备案。

七、竞岗纪律

(一)严格组织纪律,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

(四)参加民主测评、考察的人员,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确保选好人,用准人,维护本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

(五)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如在竞岗中发现问题,应通过正当渠道如实向组织部门汇报,不得做违规的事情。对竞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

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0一一年

2.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二

一、医院干部选拔机制的理性思考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但由于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选拔任用工作中“一刀切”现象层出不穷,部门、行业、地区层次和干部本人特点不考虑,选拔任用所有的党政领导干部用政治家的眼光标准,这不不利于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干部选拔机制的构建,也仅不利于党政领导干部的分类管理。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民主竞争的选人制度。一识人要从科学角度出发。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要从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出发,讲学历、年龄,但不唯学历、不唯年龄,识别人才要用科学的眼光。不但单重视国内人才,也重视海外人才;不仅重视已经有成绩的,也努力挖掘有潜质的人才;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专门人才并重。二是选人必须依靠科学的人才观。要大力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探索合理的选人机制,改革人才选拔方式,坚持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在解决“能者上、庸者下”的问题上取得切实的结果,要公开选任,通过完善党政领导人才机制,把队伍优良化。要用其所长,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采取辩证分析的方法选用党政人才,全面考虑,用当其才,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才的专长,要用当其时。把人的“黄金”期利用到位,使得发挥淋漓尽致。要拓宽渠道选拔人才,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行业界限,不拘一格,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选人才。三用人必须有科学的人才观。安排到各自岗位的人才应当根据各自的阶段特点,把握好人才的最佳使用期,做到互相匹配。要用好人才,用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促进干部合理交流使用。人才的成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每个成长阶段的人才往往表现出不一样的工作状态。组建领导班子要用当互补,要搭配好各个年龄段,使班子成员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自己非常适合的岗位上,实现最大化的优化组合,把医院班子的整体效能发挥到极致。

二、完善医院干部选任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不断改革和完善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一是考任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做到考试与考察并重,考试形式多种多样,把“高分低能”现象坚决抵制。考试的内容不能仅限于用笔答题,尽可能增加社会实践。对考试通过了的干部,还应对其个人品行、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进行深入的走访了解。并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后监督制度,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使考试内容更科学、更规范,杜绝考任多种干部用一种试卷的方法。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多种形式的考试内容,不能忽视能力考核。二是要改革和完善聘任机制。严格制定标准的聘任制度,坚持在全面考核的前提下,重点把握基本条件和基本素质。在聘任的渠道上,组织部门要深入基层选拔人才,拓宽聘任渠道。基层一线,党政干部,事业企业双管齐下。三是要改革和完善选任机制。候选人提名制度要逐渐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候选人提名权要充分落实,大民主推荐的范围要不断扩大,民主推荐程序要逐渐完善。提名方式逐渐丰富,把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提名方式取消,真正实现由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真正做到好中择优。广泛引入竞争机制,为候选人搭建竞选平台。扩大竞选人与党员和群众的沟通渠道,完善竞选人的介绍方式,组织推荐介绍和自我介绍相结合,简历和实绩相结合,任职施政演说和接受党员与群众质询相结合,把竞争上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逐步扩大。通过一目了然的竞争平台,使选举人能够极其正确的看清候选人的详细情况和全方位能力,用科学的眼光评判候选人的好坏,做到选出最优。

(二)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医院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一考评指标要设置合理,提高考评工作的针对性。考评指标覆盖面要广。要建立一套能够综合反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成果的考评指标体系。考评指标层次性要清,要根据各个层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设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因此,设置考评指标时,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级别干部特点设置考评指标,使各级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职。比如在“一把手”考核指标的确定上,考虑到他们的任职状况关系到全局工作的成败,在设置考核指标权值时,要加大“决策能力”、“民主作风”等指标的权重;对于副职干部,则应突出“大局意识”、“协调配合”的分值;而对于一般干部,关键要看敬业精神、实绩状况等。二要科学设定考评程序,提高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要多层面听取意见,通过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征求相关部门人员的意见。同时要延伸考察范围,通过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工作、生活、社交全面考察。要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实绩分析,通过开展内部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上级评价和自我评价,充分保证干部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改革和健全

建立科学公正选人用人机制的保障是健全监督机制,是防止吏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和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完善监督制度,突出程序监督。加强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好的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赋予监督主体充分的监督权,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要对各个环节逐一实施全程监督,让干部选拔任用的所有环节皆在有效监督机制下完成。二是要强化监督保障功能,基于形式的监督是不可取的。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以人事部门内部设立监督机构为基础同时在人事组织部门以外设立专门的干部选拔监督机构,对组织人事部门的人事监督权要进行独立行使。要把群众的评判作为硬性标准,建立专项基金进行任用监督,为正常干部选拔监督工作提供保障。三是监督网络要立体化。元化监督主体很有必要,让更多群众参与其中,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配合更顺畅,更多听取跟方面的监督意见。做到党内党外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专门监督,群众监督两条腿走路、上级、平级、下级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与舆论监督融会贯通,把现代传媒手段运用其中,建立全面覆盖监督平台,彻底把干部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监督滞后的被动局面扭转过来。

摘要: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进程,医院人事干部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于推动医院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巨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院干部选拔机制不断改革,在规范干部选拔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化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我国应不断改革和完善医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医院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健全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人才的成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每个成长阶段的人才往往表现出不一样的工作状态,医院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实现最大化的优化组合,以此把医院领导干部的整体效能发挥到极致。

3.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三

实践证明,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构建合理的干部队伍结构,有利于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公开、公正、公平,引领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得到了群众认可。

一、实践经验

(一)谨慎动议,合理选配

组织部门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行定期分析,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对急需岗位进行梳理,形成干部情况报告,报公司党委参考。党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选准重点,确定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的岗位。

(二)严谨程序,掌控重点

组织部门依据干部选拔制度、文件要求,编制严谨的干部选拔方案。从竞聘小组、竞聘监督小组成立,到下发通知、公布方案、时间安排、竞聘程序等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标准、工作要求进行仔细规划,把所有的环节、所有的节点尽量涵盖。重点掌控评分标准、方法及民主推荐程序。

(三)全面考察,客观评价

客观公正地考察干部是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关键,是党委决策干部人选的重要参考。选择素质高、党性强、做人正、态度平的干部作为考察组成员,尽量避免主观化、片面化。考察干部要多方面,既要看政治品德,又要看情操道德;既要看到工作业绩,更要看重思想品质;既要看到平时能力,又要看到发展潜力;既要看到执行能力,又要看到创新能力;既要看关键时刻表现,又要注重日常表现;既要看到优点,又要看到缺点。考察干部要多渠道,既要找人谈话,又要实地考察;既要听取干部评价,又要听取职工评价;既要查看平常资料,又要查看档案资料,这样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才能有一个客观的评价。

(四)按规操作,接受监督

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地有效运行,重在按照制度、规定、既定方案刚性操作,把工作过程放在阳光下。组织部门要有敬畏之心,敬畏制度、敬畏群众。对党委汇报要全面、客观、公正,包括工作方案、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结果等;公示材料要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原任职务、拟聘任职务等。拟聘任人员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任用工作要全程跟进,能力测评、民主推荐等重点程序都要参与。

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考

(一)干部考核机制要配套

不但要把好的干部选出来,更重要的是要把选出来的干部引导好、教育好、管理好,只有对干部定期进行科学考核,才能有效激活干部队伍。目前我们对干部考核的评定标准主要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是一个定性的标准。在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时,也会掺杂很多个人主观因素在内,参评人员秉承好人主义,被测评人员也会为了当好人,工作缩手缩脚,怕得罪人。完善的考核机制一要定量考核,合理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得分标准。二要把握好分数权重,要把握好德、能、勤、绩、廉分数权重;把握好上级领导、同级干部、党员群众评分权重;把握好完成年度经营指标与平时工作表现权重。三要有效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与诫勉谈话挂钩,与任免挂钩。

(二)要合理运用选拔方式

目前,公开选拔干部方式有公开竞聘、组织选拔、竞争上岗。虽然公开竞聘方式范围较广,但是也有不足之处。一是对于实干精神较强、不善言语表达者不太适宜,也可能出现高分低能者;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笔试、管理情景模拟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竞岗演说及答辩等能力测试环节侧重点不同,可能出现不同的评分结果;三是参聘人员长期在野外,部分竞聘考评组人员对其认识可能不太深刻。组织选拔和竞争上岗较适宜于实际操作,但是在一些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可能会出现漏洞。

干部选拔方式的合理运用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选拔岗位情况、参聘人员情况、现有干部队伍状况等进行合理运用。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的前提下,既要把思维活跃、精力旺盛、创造力强的年轻干部选拔出来,又不让工作能力强、踏实肯干、无私奉献的人吃亏。

(三)建立完善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针对各种选拔方式存在的不足,组织考察存在的缺陷,建立完善的后备干部队伍尤显重要。从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确定,到培养教育、考核鉴定、动态调整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把后备干部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基地。后备干部队伍的建立,一是加大了对优秀人员的培养力度,二是激发了优秀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有利于组织部门对优秀人员进行客观评价。

4.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四

一、基本做法

根据乡镇长职位和副科级职位后备干部选拔的不同侧重,××县“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共分四个环节进行:

一是公开提名。在公开推荐职位和任职资格后,分四个渠道进行公开提名,即由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署名提名,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团县委对党外干部、女干部和年轻干部分类提名,乡镇党代表或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单位党委(党组)票决提名。对差额提名产生的人选,同步申报工作实绩,经审核后与名单一并公布。

二是民主推荐。对于各项提名人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民主推荐,各项人选必须获得半数以上推荐票。对乡镇长后备人选,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按1:4和1:2的比例分别进行第二轮和第三轮差额推荐,每轮推荐均现场计票、现场公开推荐结果,根据得票高低最终产生差网额考察人选。对副科职后备提名人选,则通过民主推荐和职业能力测试,产生1:2差额考察人选。

三是综合考察。采用单位访谈、家访邻访、社区走访、团队角色能力测试等方法,考准、考全干部全像。

四是集体票决。运用视频资料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全委会汇报考察人选综合表现情况,经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乡镇长和副乡科职后备人选后,再由县委全委会从后备人选中票决产生提名和决定任职人选。

二、主要特点

“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 全程公开透明,把干部初始提名权彻底交给群众,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实现了群众认可、社会认同和组织认定的有机统一。

一是打破传统提名方式,变“官选官”为“官民同选”。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中,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主要在各级党委,这种方式导致选人视野狭窄,容易形成“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为扩大选人范围,“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面向全县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职位和任职资格后,分四种方式进行提名。通过这四种方式,让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团县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单位党委(党组)共同享有初始提名权,全县共提名乡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527名,其中乡镇长后备干部初步人选227名,副乡科职后备干部初步人选300名。

二是现场公布投票结果,变“幕后公正”为“台前公开”。在公开提名人选工作实绩后,组织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名册全部按姓氏笔划排序。对各单位党委(党组)民主推荐结果、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推荐结果、县委全委(扩大)会推荐结果全部实行现场计票、现场公开,监票人员从参会人员中现场提名,每轮人选的产生均按照得票情况从高到低确定,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党建网和后备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专门邀请县党代表全程列席全委会议进行全程监督,让选人用人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实行多轮差额比选,变“单一评价”为“大浪淘沙”。

经过差额提名、资格审查后,由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人,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进行差额推荐,提名人选必须获得半数以上推荐票方可,共推荐产生329名后备人选,其中乡镇长136名,副乡科职193名。对乡镇长后备人选,再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进行第二轮和第三轮推荐,并根据推荐结果排名次序按1:

4、1:2的比例最终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副科职后备人选,则通过笔试、面试,并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次序按1:

3、1:2的比例最终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于差额考察人选,组织18个考察组采取单位访谈、家访邻访、社区走访和团队角色能力测试等方式考准考全综合表现,并通过视频资料,把考察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经过层层差额、竞争比选,避免了简单地以票取人,实现了好中选优,最终产生了41名乡科级后备干部,其中乡镇长后备干部10名,副乡科职后备干部31名。

四是优化人力资源组合,变“定岗推选”为“人岗相宜”。对公推公选产生的41名后备干部,由县委全委会根据成熟度票决产生27名拟提名和决定任用的人选,县委组织部根据各人专业、经历、性格等情况,结合乡镇领导班子软硬结构需要,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提出任用建议,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任用方案,既发挥了干部个人特长,又优化了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据统计,提名任用的27名乡科级干部中,女性

13名,男性14名;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26名;6名乡镇长平均年龄35.3岁,21名副科职干部平均年龄30.7岁。

三、初步成效

有了公开度,才有参与度;有了透明度,才有公信度。通过实施“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使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又向前大大迈进了一步,从参与主体到提名形式、评价方法、人力配置均实现的较大的突破,有效地破解了干部初始提名难题。

一是实现了群众提名与领导提名的有机统一,从源头上保证了群众对干部初始提名权的真正拥有。党的十七大指出,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是整个干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影响选人用人质量的重要因素。虽然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没有对其单独进行规范和明确,但它却是影响选人用人质量的根本。“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采取四种渠道进行提名,提名的主体既有领导又有群众,提名的形式则由隐性变为显性,人选由等额变为差额,充分尊重了民意选择,真正把提名人选的权利交给了群众,较好解决了干部初始提名由谁来提名、提名谁、怎样提名的问题,使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更加体现了群众的意愿。

二是实现了群众认可与组织认定的有机统一,从程序上防止了简单地以票取人。党管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原则,群众公认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要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四公开、四推荐”把提名推荐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呼应了《干部任用条例》“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的规定。同时,对提名推荐出来的人选,还要加以印证,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避免简单地以票取人。通过竞职演说、职业能力测试、团队角色能力测试和单位考察、社区走访、家访邻访等手段对干部的德才表现、个性气质、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推荐情况提出拟任人选,从实践层面较好地解决了既要民主推荐又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问题。

三是实现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从导向上促进了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有效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考核评价主体是关键。“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群众的提名推荐成为干部选用的第一关。这样,促使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工作的着眼点为了群众,干部的政绩观向着群众,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既要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选人机制的建立,从思想深处触动了广大干部的政绩观念,他们普遍认为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追求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

四、几点启示

“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的成功实践,给新形势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公开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前提。有了知情权,才有选择权;有了公开度,才有公信度。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结果是否清楚,对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是否了解,关系到能否真正地选好人、用好人。在实施“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县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程公开,对推荐职位、任职资格、工作实绩、每轮公推公选人选均通过网上××、××党建网等进行公示,对民主推荐结果,全部实行现场计票、现场公布,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让群众事前先准备,事中有选择、事后知结果,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2、参与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核心。民利如山,民心是秤。干部行不行,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扩大民主、尊重民意,把群众的有序参与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充分相信和依赖群众,才能真正选准用好干部。在公推公选活动中,××县紧紧围绕选人用人的重点环节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让群众全程参与、客观评判。在初始提名环节,共有770名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联名提名77名后备干部人选;在民主推荐环节,共有3200名基层干群参与推荐329名后备干部人选;在差额考察环节,共走访了解1800名基层干群众考察后备干部人选;从而扩大了群众参与权,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认度。

3、比选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保证。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传统的干部选拔方式主要是通过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评鉴来定取舍,存在着操作程序难透明、用人标准难统一、干部之间难比较的问题。在“四公开、四差额”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中,从初始提名到民主推荐到考察人选再到集体票决,坚持全程差额,拓宽选人范围,扩大选择比例,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按同一规则参与竞争,真正把竞争择优贯穿公推公选全过程。通过“群众议马”、“赛场选马”、“岗位试马”,扩大群众的选择权,增强了选人用人的比选度。

5.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五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把“品德关”,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在XX年《干部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将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总体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同时,在对干部的考察中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可以说,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了总则,丰富发展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时代内涵,为干部成长了树立了正确导向,也为干部选拔提供了基本遵循。

严把“入口关”,规范选人用人标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在干部提拔上的唯分、唯票、唯年龄的做法,挫伤了很多干部的积极性。新条例的出台,提出注重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加强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严把入口关,规范了选人用人的标准。比如,旧条例未明确哪些人不被列为考察对象,而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六种情形,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即除了“裸官”,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也不被列入考察对象。这一明确规定既堵死了问题官员或疑似问题官员晋升的渠道,减少带病提拔的可能,更呼应了近年来的公众诉求,可操作性更强,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明确。

6.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篇六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一)民主推荐的两种情况: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班子缺额推荐

(二)民主推荐的一般形式: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是按推荐主体分类的。《干部任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是按推荐方式分类的。二者并不矛盾。

1、基本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参加对象:一般为本单位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根据各自情况需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如本单位人员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3、结果的使用。推荐人选必须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

1、确定的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2、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

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考察。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用人准确。

(一)考察形式:等额考察、差额考察

(二)考察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三)一般程序:

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四)基本方法: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自测评表等方式,同时可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对面谈话等方法一并进行。考察的真实性,取决于找谈对象和考察组成员双方的沟通。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人员既要出于公心,又要善于

运用好的方法,在考察中要善于引导找谈对象说出真实想法、善于辨别表象与本质、善于判断主流与末节。

(五)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本单位全体领导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视其情况还可以向纪委、监察局等工作部门征求意见。

(六)考察材料: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完善的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务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特长;二是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七)考察反馈:考察中还要注意用好考察反馈制度,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三、酝酿。酝酿是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一般情况下,酝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班子成员中进行,有的还要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四、讨论决定。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一)坚持集体讨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在党组织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以党组织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二)基本程序:(1)由党组织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必须持明确态度;(3)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三)表决方式: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今后,我们将逐步向票决方向努力。

(四)材料要求:(1)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本级党组织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民主推荐材料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以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备案。(2)讨论干部任免时,必须作详细的会议记录。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从现在开始统一使用规范的《党委(党组)讨论任免干部会议记录簿》,这种记录簿已经发到大家手中了,请大家严格遵守记录簿首页所印的有关纪律,规范记录内容,我们将对规范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五、任职。任职是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最后一道程序。

(一)要坚持三个制度:(1)公示制。除特殊岗位和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在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信息,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调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2)试用制。对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才能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3)聘任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要实行聘任制,每个聘任期不超过五年,对工作优秀的可以连续聘任。

(二)进行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与拟任人选进行沟通,提出要求、希望等。

(三)任职时间的确定: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自任命或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自当选、任命之日起计算。

六、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对需按有关章程选举产生的干部,要积极做好推荐、提名、协商工作,确保既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又坚持依法办事,还做到尊重民意。

怎样跑官

在中国,跑官不是什么新名词,套用一句名言:跑官本来不是一个词,但是,跑的人多了便就成了大家熟悉的词。很多地方(注意我不是说中国所有的地方),官几乎都是跑出来的,会跑的人,一年一小步,两年一大步,从低到高,步步高升;不会跑的人,一年原地不动,年年原地不动。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生命在于运动”,人不运动当然没有活力,跑官也是一种运动。

其实,本来没人想跑官,但当看到别人的官是跑出来的时候,想跑的跑,不想跑的也得跑。

官也不是想跑就能跑,有的人跑成了,有的人跑不成,有的人跑一次成一次,有的人却一次没跑成。为什么?方法对错之分。做什么事,方法对了,则可事半功倍,方法错了,则一事无成。

跑官的第一步,是要选择跑的对象,所谓跑的对象是指他可以帮你达到目的的人。

一、跑的级别

就县里的各局、各乡镇来说,首选当然是县里掌握干部任免大权的领导,主要是书记,想当单位正职(包括个别要害部门的副职)没有他点头是绝对办不到的;其次是组织部长,平级调动,不是太热的部门,找他就可以。这一级离的近,跑的成本比较低。其他常委一般都只要表决的权利,在目前一把手说了算的年代,没人会同一把手唱对台戏。所以,这些人礼节性的打点一下也不多余。第二级,应该把对象选在市以上的机构的实权人物,最好是主要县领导的顶头上司或利害关系人,比如说,市组织部门的领导,因为这些人掌握着县领导个人的任用大全,他们的“招呼”,县领导是不会不考虑的。再比如说纪检、检察部门的领导,这些人虽然不给县领导“发帽子”,但是,却可以摘他们的“帽子”,就现在的领导而言,没有几个是经的起纪检、检察机关查的,不查都是廉正干部,一查就不好说了。所以,这些人的“招呼”,他们也不能不考虑。如果在以上部门找不到跑的对象,那就只好越级跑了。听起来好象矛盾,怎么省一级还不如市一级呢,道理其实很简单,“县官不如现管”,再则,省一级跑的费用自然要大的多,再说,省一级还得通过市一级打招呼。第三级,以上这两级部门,是于县领导个人有厉害关系的,可以叫做“跑私”。如果没有找到你跑的对象,那就只好“跑公”了,所谓“跑公”,就是在财政扶持、项目扶持等方面可以给县里带来利益的部门中找,这些部门一般都有审批权限,掌握着关系到一个县发展的大权,因为,县领导总还要政绩,所以,这些部门领导的招呼,一般也有作用,当然在效力上要比一类低了不少,因为,政绩和个人帽子相比,当然分量轻的多,正所谓,没有政绩事小,没有帽子事大。

二、跑的对象的种类

1、自己的亲戚、同乡、同学、战友;这一类关系最密切,成本最低。

2、父母、爱人的亲戚、同乡、同学;

3、同事的亲戚、同乡、同学、战友;

4、曾经的同事、老上级。

5、曾经一个系统的朋友。这些都没有的话,那你就得白手起家了:在以上三级中,选定目标,从生到熟,最后成为“朋友”。

三、拿什么跑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无非是钱和物。数量麻,不好说,一个地方一个行情,不同的职位也会有不同的要求。

四、怎么跑

7.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七

中层领导干部的能力与企业未来发展命运息息相关, 因此, 在企业选拔中层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应该采用极其严格的选拔任用资格和考核条件。力求把具有高素质高能力的人选拔到管理岗位上, 使选拔的中层干部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做最大的贡献。

一、选拔中层管理干部的基本原则

1. 德才兼备, 重品德。

德才兼备是企业选用管理干部首先应该考核的内容之一, 但二者同时存在却少之又少, 因此, 在考察选用干部时应该把品德放在考察的第一位。德:即是一个人的人品、性格, 体现在工作中, 是忠诚、敬业、负责、踏实、上进。

一个人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才能够在做事、做人上保持正确的方向。具有高尚道德的人, 才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为整个团队着想。如果一个人把工资当成一种使命而不是当作谋生的手段, 真正为企业的发展做贡献, 对于这样的人, 委以重任才能使得企业放心、安心。而对于一个才华卓越的人来说, 如果没有高尚的道德, 越卓越的才华越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越大的危害。

2. 长处与短处并存, 看潜质。

在对中层领导选拔之初, 应该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 从其长处着眼看清人的本质。在从基层领导选拔中层领导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观察一个人的学习习惯、工作能力、管理能力等。在考核中应该看到考核人员的长处和短处, 做到大处看事, 小处看人。此外还应该注重从迹象看一个人的潜质, 迹象出现在事情发生之前, 因此, 选拔人员应该发现被考核人员的发展迹象看其潜质。

3. 临危不惧, 重心态。

对于一个中层领导, 应该做到“以有事之心处无事, 以无事之心处有事, 以做大事之心做小事, 以做小事之心做大事”。因此, 在选拔中层的管理干部时, 应该把心态的考核作为考察的一个重要项目。良好的心理素质不仅能够控制好自身的情绪还能耐心的解决工作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 中层管理干部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不仅要协调好与高层领导干部的问题还要协调好于下属的关系。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困难, 如果遇到心态差的中层领导是不能胜任该工作的。良好的心态还应该宽容大度, 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 善于换位思考, 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上, 设身处地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亲和心态才能让员工感到亲切和温暖, 并能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 便于赢得别人信赖。

二、处理好中层干部自己能力问题

1. 处理好学历与能力的关系。

学历作为知识层次标志, 而知识是能力的基础, 但并不能说明具备了学历掌握了知识并不等于就具备了能力, 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 应该处理好学历与能力的关系。在现在的社会中, 学历作为工作敲门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使得大批具备管理能力而没有学历者被拒之门外, 而有学历者, 但是无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者却被赶鸭子上架。在现实的生活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是不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因而在选拔中层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多种因素, 如学历、能力都应该兼顾不能偏废二者的任何一项。

2. 处理好年龄与能力的关系。

任用选拔年轻干部在企业选拔干部过程中都会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 就实际选拔来看, 年轻干部在选拔任用新岗位时出现了不相适应的现象。主要问题是因为某些管理岗位不适合年轻干部去管理。提拔任用干部年轻化是我们党用人“四化”标准中的“一化”, 但是就实际问题来说, 不能固守死板的教条, 而应该具体岗位具体分析。对于干部的选拔应该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去考察, 力求处理好年龄与能力二者之间的关系。

3. 处理好测评与评价的关系。

对中层干部的选拔过程来说, 进行一定范围的测评是检验被测评者在群众中有无威信的主要手段。但是在测评中会出现业务型的干部测评分饰高于党政领导干部的测评分数, 这样的测评分数会挫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此外, 对于从事组织领导工作的, 往往根据测评分数来判断和衡量干部的优劣。认真分析便会得到这样一种现象, 有魄力的领导分数不高, 一些有事业心的老好人往往分数较高甚至满票。用这样的标准去选择领导不能选择出真正优秀的领导干部, 因此, 应该处理好测评与评价的关系, 在测评中应该注意公众的言论, 但是也不应该把言论当作选拔的唯一依据。

三、完善考核方法, 建立科学的考察机制

1. 策划高质量的领导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体系通常为考核考察要素、评价要素、阶段分标准组成。这些考核指标应该按照比例平均分配。在指标的设置上应该遵循可考性的原则, 最为主要的是在操作说明上具体细致, 尽可能避免用抽象的言词。抽象的言词一般都具有相当大的模糊性, 难以有效的防止考核人员凭主观印象进行打分, 从而导致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对象的评定结果相差甚远。只有把考核的标准准确简单的呈现出来才能使得可靠性与可操作性有效地结合, 才能使得每个考核者能够根据被考核者的个体的特征给予准确的辨别和评价。从而大大减少考核者的主观随意性。此外, 对被考核人员的考核应该有人事部门专门组织, 只有这样才能把效益情况、人才培养、开创创新等考核标准综合考虑到。

2. 考核考察信息应该公正客观。

现如今, 政治体制的改革的不断深入, 加速了企业民主化的进程。企业在对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过程中应该以民主的评议为主导。但是应注意到应该科学的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范围, 不能盲目的进行考核。此外, 下级员工因惧怕上级的打击报复, 往往对考察持以敷衍的态度, 不能真实的反映考核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 应该在考核的过程中采取抽样考核或者采取推荐考核者进行考核, 尽量的做到公平公正, 此外, 考核人员还应该对被考核人员的考察信息进行比对核实, 这样才是较为科学的方法, 同时也是客观公正的获取考核信息的直接手段。

3. 毛遂自荐, 自我评议为参考。

在现代企业中层领导的选拔过程中, 毛遂自荐、自我评议是考核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手段。因为, 只有自己最为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 也只有通过个人的毛遂自荐才能看出一个的人的理想和报复。通过毛遂自荐、自我评议可以使得考核者更为了解考核对象, 并且能够与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比对, 来看候选人是否能够认清自己、是否诚实。此外, 通过毛遂自荐、自我评议还能了解到考核对象的相关的其他素质, 如:组织能力、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等多种综合素质的体现。虽然该过程不能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 但是它作为一个辅助性的考核方式虽然不能改变考核结果, 但是可以使得考核更加公正。

四、结语

8.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八

[关键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9-0091-02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鲜明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并先后提出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四有四做”等新要求,为做好新时期高校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将好干部标准与新要求融入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关系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目前,高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好,主要表现有:一是高校干部思想活跃,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二是高校干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养较高,普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较强的专业背景,一些接受过国外高等教育的高层次人才也逐步充实到高校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多数高校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并经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测评和任前公示等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这些干部年富力强,正处于“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阶段。[1]

一、当前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选拔任用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落实不到位

目前,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虽然也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更侧重于强调人选的文化素质与学科专业。对于一些文化素质高、学科专业强的人选,即使“德”的方面存在瑕疵也总是既往不咎。事实上,一些高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强,工作得不到学校与教职工的认可,究其原因,问题不是出在其文化素质与学科专业上,而是由于其“德”的方面出现了问题。

(二)选拔任用干部导向不科学

在实用主义下,一些高校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重专业、轻管理的现象,造成一部分高校干部只为个人专业“硬指标”费心费力,不为学校管理“软指标”凝心聚力。高校有许多身兼教学科研与管理双重职责的“双肩挑”干部,其中不乏一些“双肩挑”干部利用行政权力获取资源,与普通教师争夺利益。一些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官僚作风横行,严重制约“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三)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合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坚决制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做法,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一些高校为了降低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风险,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中依然采取简单票决制,这种做法容易造成“票数标准”胜过“实绩标准”、“票面公认”胜过“群众公认”的现象,从而诱发助长拉票、贿选等不良风气,降低了干部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力。简单的“唯票取人”会使一些人为了获取选拔任用时的“利益票”,而在平时不愿担当,做人只做“老好人”,做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造成容易得罪人、不易接触人、难以出成绩的工作岗位无人问津,最终影响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

二、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善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高校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不仅要看干部的文化素质和学科专业,更要通过个人陈述、正反向测评、个别访谈、实绩分析、调阅档案资料及联席会议审核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职业操守、个人品德等“德”的修养,全面掌握其“德”的表现,及时发现“德”的问题与不足,坚决杜绝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的现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选拔任用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硬、道德修养高、专业水平精的高校干部,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高校要激发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提振“精气神”,就要让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以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正能量。树立崇尚品德、注重实绩、来源基层和普遍公认的导向,坚持选用品行为先、责任为重、民意为上、廉洁为本的干部。高标准、严尺度,把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到选拔任用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实践中,确保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都是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干部。

此外,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高校既要为新干部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也需要得到现任干部的支持,特别是获得退出现职干部的理解。通过对退出现职的管理干部实行职员制、对退出现职的专业技术干部鼓励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办法,拓宽干部上岗、安置和分流渠道,既确保了现任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退出现职干部的切身利益,又为新干部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和空间。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高校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发扬民主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竞争性选拔和选拔质量相统一,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把高校发展的舞台留给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1.重规范、严执行,加强制度“全流程”

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完善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要求更明确、程序更细致、权力更透明、责任更清晰。从最初动议到最后任职,每一个步骤都要形成有操作性的具体规范,并加以严格执行。着重研究选拔任用动议提名,规范提名主体和提名范围,探索实名制推荐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使潜性环节显性化、隐蔽责任透明化。[3]

2.重考察、严分析,掌握信息“全方位”

一是正确分析与科学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而非“重要依据”,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二是扩大考察范围,通过向人选的工作对象了解情况,考察人选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真实掌握人选“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辩证分析人选优劣。三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把关”作用,增强选人用人科学性。四是完善干部考察任前公示制度,重视意见反馈,确保考察落到实处。五是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和程序,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使选拔任用干部在阳光下进行,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重教育、严培养,确保管理“全覆盖”

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努力创设干部教育培养平台,鼓励和支持干部通过学习进修、校内多岗位历练、校外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统筹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特别是对年轻干部进行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领导管理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使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让年轻干部到基层岗位、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得到锻炼,提升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重监督、严问责,查处违规“零容忍”

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强化监督是保证。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具有根本的意义。高校党委、组织及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选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重点监督用人导向正不正、用人把关严不严、用人风气好不好、用人政策准不准等方面的问题。对选拔任用干部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构建群众监督网络,实现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 参 考 文 献 ]

[1] 韩军,徐波.新时期高校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与创新性策略[J].大连大学学报,2013(6):124.

[2] 裴昌胜.着力加强高校干部选任工作[J].干部教育与管理,2015(3):54-55.

[3] 徐泽洲.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J].党建研究,2015(5):28.

9.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篇九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县教育局干部管理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校级(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2、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经过县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校应根据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任选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支部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其它学校分别报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申请组织考察。

2、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任前公示。在考察的基础上,局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县教育局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4、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学校的干部任职批复须报县教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校级干部仍实行任命制,直属学校的副校级干部及所有正副职校长均由县教育局任命。

5、任前谈话。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前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6、学校中层干部如有岗位变动应及时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

1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篇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1适用范围

适用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作业流程及要求

2.1干部的配备,必须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职数限额内进行。

2.2职位调查。人教处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提出股、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方案,提交局党组研究。

2.3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

2.3.1制定方案。

2.3.2 发布公告。根据局党组决定的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推荐要求。

2.3.3民主推荐。召开推荐会,推荐结果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2.3.4组织考察。考察组制定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并写出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情况。

2.3.5讨论决定。人事部门负责人向局党组汇报对考察对象人选的考察 A版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

情况,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如属于上级党组管理的,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对须报上级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应向上级党组呈报请示并附有关材料。

2.3.6办理手续。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发文公布,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2.4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

2.4.1制定方案。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4.2发布公告。由局党组发文明确竞争上岗的职位名称、职数、竞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及竞争的时间、方法和程序。

2.4.3公开报名。符合竞争上岗的人员个人自愿填报竞争职位。

2.4.4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机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和所参加竞争上岗选拔的职位予以公告。

2.4.5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4.6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以问答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独立评分。科级职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民主测评)入围人选

2.4.7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根据人选所在单位和所竞争职位的不同,在不同范围的干部中进行。

2.4.8确定考察对象。股级职位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4.9组织考察。人事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A版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

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详实的考察报告。

2.4.10决定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职人选。其中需报上级备案、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2.4.11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4.2发布任职通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发布任职通知,并明确试用期限。

2.4.13任职试用期。对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期的试用制度。试用期满,个人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登记表》,写出述职报告,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述职,并由所在单位群众进行民主评议,人事部门跟踪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重新发文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5 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

2.5.1 选拔

2.5.1.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人教部门提交报名表,人教部门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2.5.1.2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 被推荐人选按得到推荐票数的多少,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确定后备干部人数与后备干部推荐人选1:2的比例确定应试人选。

2.5.1.3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市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5.1.4市局、县(市)局党组审议。市局、县(市)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考试成绩、日常表现及工作实绩,分别对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进行票决。根据民主推荐、笔试、县(市)局党组(市本级为市局党组)审议三项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按2:3确定后备干部的考察人选。A版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

2.5.1.5市局人教部门组织民主测评和考察。考察采取的主要形式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范围参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办法》。书面考察材料内容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5.1.6市局党组审定。市局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试、党组审议、考察情况,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票决。按民主推荐、考试、市局、县(市)局党组审议、考察和市局党组票决5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全市国税系统副科级后备干部。

2.5.2培养和管理。后备干部选定后,由各县(市)局党组负责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在县(市)局的副科级后备干部由市局和县(市)局共同管理;市本级的副科级后备干部由市局管理。

2.5.2.1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在县(市)局的副科级后备干部档案材料一式两份,分别由市局人教部门和县(市)局人教部门保管。

2.5.2.2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市局党组根据后备干部使用情况,每2-3年进行补充调整。对不适宜继续作后备干部的,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2.5.3使用。市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副科级后备干部。

2.5.3.1县(市)局领导班子副职及市局中层副职出现职位空缺,除调任、转任、下派,一般在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用。

2.5.3.2在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按省局有关规定采取履行面试考察等程序竞争上岗选拔与民主推荐选拔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局党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A版第0次修改2007年6月发布

3修订或牵头修订责任部门

市局人教处

4相关文件及表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级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级干部民主推荐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民主测评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

《领导干部任职试用登记表》

11.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十一

关键词: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这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思想引领、精神旗帜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要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这一重要要求,高屋建瓴、切中要害,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基本组织部门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落实好《条例》,推动干部人事改革不断发展。

一、 深刻领会贯穿条例的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学习贯彻条例,主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要求,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

一是牢牢把握“标准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突出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敢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树立了标杆,确保了选人用人目标正确、方向不偏。

二是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条例》把坚持党管干部这一重要原则鲜明地凸显出来,从酝酿动议到民主推荐、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党组织的主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是牢牢把握“正确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导向是最重要的导向”,“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注重基层的导向,这是我们党用人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有利于解决“四唯”问题,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

四是牢牢把握“程序方法”。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完善,比如在框架设计上,增设“动议”一章,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在民主推荐上,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既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票取人,又发挥了民主推荐作为选准用好干部重要手段的作用;在考察环节,突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既能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又能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同时,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破格提拔等进行规范完善,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责的闭环系统,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牢牢把握“纪律要求”。条例着力贯彻“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充实调整“十不准”纪律,提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厉查处、严肃追责,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刚性的纪律纯洁选人用人风气。

二、紧密结合实际把条例落到实处

一要学习宣传好。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对干部集中轮训、培训,使每名领导干部熟知《条例》、自觉遵守《条例》。组织部门深入学,把《条例》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的常规教材,全员培训、学深吃透,使每名组工干部成为精通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要严格执行好。严格标准,坚持好干部标准,特别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考察干部在理想信念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确保各级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提任选拔干部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工作基本流程.凡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呈报、不上会:要严格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的进行倒查,既严厉查处当事人,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

12.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篇十二

借用苛希纳定律,优化干部岗位设置

在管理中,如果实际管理人员比最佳人数多两倍,工作时间就要多两倍,工作成本就多四倍;如果实际管理人员比最佳人数多三倍,工作时间就要多三倍,工作成本就多六倍。这条定律是西方著名管理学家苛希纳研究发现的,所以称之为苛希纳定律。由此得出结论:在现实的管理中,管理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管理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这条定律又被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

我国的中小学里也有苛希纳定律发生作用的土壤。从领导机构来看,中小学学校除了有校长室、党支部(或党总支、党委),一般都设有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等基层组织, 还有工会、团委 (或少先队辅导员办公室) 、妇委会等群团性组织。每个职能部门往往又根据其学校规模设有一正一副到多个副职, 而每个职能处室又细化分工, 下辖多个基层单位, 以教务处为例, 它既有年级、级部、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班级等层教学管理单位, 又有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学籍管理办公室等教学辅助部门, 而这些部门又有各自的负责人, 甚至设有一定职数的副职。由于管理人员越多, 干具体工作的人员比例就越来越小, 学校的实际工作效率却是远远不及想象得那样搞。

法国著名企业家皮尔·卡丹则认为:“用人上一加一不一定等于二,搞不好等于零。”这说明:组织的效率不仅与个体素质有关,更取决于组织内的人员合作;如果组织失当,就会失去整体优势;只有人员安排得宜,才是最佳配置。不少学校因为内部机构重叠、工作权限交叉、婆婆太多,致使一些简单事情的处理复杂化,这既耗费了人的精力,也浪费了时间。就每学期的期中、期末考试而言,学校不仅要先期举行考务培训会,而且每场考试还要相继召开考前会、考后会,每次会议都是主考重点讲话,副主考强调纪律,最后是巡视负责人、考务负责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结果是信息重复繁琐,习焉不察,致使监考员人人头昏脑胀,欲罢不能,欲听不得,白白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由此可以管窥到苛希纳定律在学校管理中的负面作用。

选用教干是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我们要克服苛希纳定律的影响,合理选用学校干部,就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转变观念。不是教干数量越多越好,而是有一个最佳人数。二是加强调研。根据客观需要设置教干职数,寻找最佳的组织规模,构建高效、精干、成本合理的管理团队。三是调整思路,改革管理体制,精简机构,舍弃不必要的岗位。四是要健全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把有能力的教干教师选拔补充到需要的领导工作岗位。五是要增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德才兼备为根本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学校人才发现评价机制。六是树立“五个观念”,增强“六个意识”,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人才观和幸福观,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立足实际,明确任务,勇于开拓,乐于学习,善于合竞,积极进取,使学校管理更有效率、更有活力。

冲破帕金森定律束缚,选用胜任职务的干部

1958年,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学家西里尔·诺斯古德·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出版了《帕金森定律》一书。他在书中阐述了机构人员膨胀的原因及后果。他认为,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第一是申请退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第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第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这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力;第二条路也不能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会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宜。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他自己则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两个助手既然无能,也就上行下效,再为自己找两个无能的助手。如此类推,就形成了一个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领导体系。

如何消除帕金森定律的负作用,也是我国中小学学校面临的紧要问题。一些曾经是业务精英的校长或其他教干,他们或者真是由于事务缠身,或者是由于自傲不羁而滋长了惰性,经常为自己不学习找借口,犹如温水青蛙,最终慢慢变成了落伍者,所以这时他们害怕丧失来之不易的职位,把自己巧扮成先进教育理念的代表,打着改革的旗号,排斥有才干有能力的教师,把一些平庸的下属提拔、充实到教干队伍中来,结果是平庸战胜了才俊,愚昧战胜了科学,主观好恶战胜了客观原则。这样的学校领导团队奉行的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成为学校发展中的不和谐音符。

可见,在一个拥有管理职能的学校里,帕金森定律对担负着与自身能力不相匹配的平庸的教干,且不具备权力垄断的教师人群发挥了作用。我们要想提高学校的领导力,必须学会反弹琵琶:一是推荐选拔学校领导干部的时候,必须贯彻和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看关系,不看学历和资历,只看素质,切实把有思想、有才能、师德高尚、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信任的教育人才选拔到学校管理岗位;二是校级领导特别是校长在推荐后备干部时,要抛却私心杂念,消除派系之争和门户之见,顾全大局,站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和怀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赤诚之心,选用教干;三是要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用人机制,让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育人才鱼贯而出;四是实行问责制,惩治腐败之风,整治事业心不强、能力水平低、业绩较差、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干;五是各个层面的教干要增强危机感,加强学习和修养,与时俱进,不断反思、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和实践水平。

摆脱彼得原理的控制,创新教师晋升模式

美国有个名叫劳伦斯·彼得的学者,他通过对千百个有关组织中不能胜任的失败实例的分析发现: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选拔,因而职工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这就是彼得原理,有时也称之为“向上爬”原理。彼得指出,每一个职工由于在原有职位上工作成绩表现好,就将被提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其后,如果继续胜任则将进一步被提升,直至到达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

实行层级制度的现代学校组织里,每个人都会受到彼得原理的控制。由于表现出色的教干的职务、某些教师的职称会被从原岗位上不断提升,直到他们不能胜任为止,但是这个过程往往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很少有被提升者会回到原来他所胜任的岗位上去。由此导出的彼得推论是,“每一个职位最终都将被一个不能胜任其工作的人所占据。层级组织的工作任务多半是由尚未达到不胜任阶层的员工完成的。”这就在学校里造成了投闲置散,工作低效,导致平庸者出人头地,教育发展滞缓。这个推断听起来有些可笑,但是绝非危言耸听,甚至不少学校中的实际情况确实如此。这样的现象还会产生另外一种后遗症,就是不胜任的领导、教师反而会阻塞了可能胜任者提升的途径,其危害之大可见一斑。

因此,人摆错了地方就是垃圾。不仅职称评聘要实行改革,而且提拔、任用教干也要慎重抉择,创新提拔模式,重视人与岗位的匹配:一是晋升的标准要重视潜力而不仅仅是绩效。换句话说,后备人才的培养和提升,不仅要看其在现在岗位上是否出色,更应该看能否胜任未来的甚至是所有的岗位;二是通过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找到每个人最胜任的角色,发掘出每个人的最大潜力,做到人尽其才;三是考察一个人能否胜任更高级的职位时,可采用临时性和非正性“提拔”的方法,来观察他的能力和表现,以避免因降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四是注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力争人人成才的基础上,择其优者而用之;五是完善教干教师的评价机制,注重实践和贡献,把评价和发现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中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和发现人才;六是不要把岗位晋升当成对教干教师的主要奖励方式,应建立更有效的奖励机制,更多地以表彰、加薪等方式作为奖励手段;七是树立工作价值观,让教干教师明白:对个人而言,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期待着不停地升职,但不要将往上升迁作为自己的唯一动力,与其在一个无法完全胜任的岗位勉力支撑、无所适从,还不如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八是在重视内部培养与提拔、用好现成的人才的同时,适当调配、引进外来人才,避开“彼得原理”所涉及的后果。

上一篇:教育行业面试中的自我介绍下一篇:定西旅游主题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