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大峡谷景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0篇)
1.天山大峡谷景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一
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反恐维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提高和预防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理投毒、爆炸、破坏、劫持人质等恐怖暴力事件,保障游客正常生活,维护我景区稳定,保护游客和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证游客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景区正常安全的生产运营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类恐怖破坏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反恐应急、应变能力,提高安全防护级别,增强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处置预案》适用于天山大峡谷景区范围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等目的,利用投毒、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袭击景区服务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给游客和景区广大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反恐应急防范及救援工作的指导,成立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景区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的经理。成员:景区其余各部门主管、办公室、安保环卫部、区间车队、导游部、后勤保障组、督察部。
2.2、应急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证各类信息畅通,一拉就响。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游客及景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指挥部。由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景区应急处置。
3.1、设立指挥部。由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副指挥,景区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视情调动景区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指挥部。
3.2、指挥部的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板房沟派出所的领导下,负责景区处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根据发生的恐怖事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景区反恐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协调调动景区反恐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
四、反恐应急抢险队 4.1、应急队伍
成立景区车辆反恐应急队,应急队设在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景区安保环卫部),队长:席玉祥,队员:木巴拉克、王建军、彭德刚、周新峰、郭锐,景区稽查车新ABF818为应急指挥车。
主要职责:先期到达恐怖事件现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疏散受害游客。
4.2、抢险队伍
成立公共交通景区抢险队,抢险队设在营运服务部,队长:席玉祥,队员:木巴拉克、马维礼、叶尔汗、秦培雨,抢险车辆新ABF268。
主要职责:接到景区反恐协调领导小组通知后,按照指定地点迅速赶赴恐怖事件现场,立即投入抢险,实施救援,恢复供应。
五、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5.1、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5.1.1、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5.1.2、景区反恐应急队伍; 5.1.3、景区反恐抢险队伍; 5.2、先期处置
5.2.1、各相关单位应急队伍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先期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5.2.2、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赶赴现场。接到报告后,景区主要负责人和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援协助工作。
5.2.3、抢险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应急机制,调动各相关单位抢险分队赶赴现场,展开抢修,实施救援。
5.2.4、严格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件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2.5、服从景区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六、具体事件的处理方法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立即报警,并向景区反恐领导小组报告,在救援人员未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要稳定游客情绪,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必要时动员游客帮助,避免产生恐慌,造成拥挤、踩踏等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把营救游客的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并注意自身的保护,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如下: 6.1、暴力
6.1.1、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宣传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游客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6.1.2、如已伤及游客,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6.1.3、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6.1.4、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6.2、爆炸物品
6.2.1、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6.2.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6.2.3、等待公安部门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6.3、投毒 6.3.1、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6.3.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游客进出,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6.3.3、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6.4、纵火
6.4.1、立即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并立即向景区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在运营途中,要立即打碎车窗玻璃作为临时通道,组织乘客疏散。
6.4.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着火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6.4.3、如恐怖分子在现场或虽在逃但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围捕。
6.4.4、灭火后,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6.5、绑架、劫持人质
6.5.1、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6.5.2、正面宣传教育对话,以情感化其放下凶器。6.5.3、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6.5.4、如恐怖分子已离开现场,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6.5.5、如恐怖分子已逃离现场但在可视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七、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1、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加强营运车辆的巡查;
7.2、协助公安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 7.3、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八、预防措施
8.1、加强对全景区干部职工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2、严格执行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8.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可疑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说服,尽力做好思想工作。
8.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景区的检查力度,在区间车场、计调处、售票处、检票处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危险品检查点。
8.5、对以上检查点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随机上车进行抽查,检查出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发现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要及时认真整改,形成文字性说明材料,定期对以上问题开展复查。
九、具体要求
9.1、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景区各部门要对突发应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设立相应的反恐应急领导机构。按照要求组建应急分队和抢险分队,配备抢险车辆和足够的应急器材和设备。
9.2、顾全大局,严明纪律。景区各部门在处置突发性应急工作中,要无条件服从景区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要坚决服从命令,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9.3、加强联络,掌握动态。景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准确掌握活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杜绝因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突发事件发生。
9.4、加强值班,确保稳定。景区各部门要加强值班,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明确值班领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在位。
9.5、加强反恐专门教育培训。景区各部门要组织职工进行反恐应急处理专项培训,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十、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应急预案由景区安保环卫部制作、负责解释。
十一、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2.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二
1.1 编制目的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县毗连的县或境内,对我县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并实行各级别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应认真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书》,把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的快速反应和顺利进行。
1.4.3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限度。
1.4.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掌握全县火情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展开扑火救灾工作。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
2.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2.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2.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指挥机构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武装部和县公安边防支队主官担任。
专指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政府外事办、县气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怒江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县森林公安分局、县自然保护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救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各乡(镇)和前线的请求,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协助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3.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负责总值班调度,保障火情信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作为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同时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心的牌子。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以县防火办为基础,抽调相关部门和县林业局相关科室人员,成立指挥部调度组、赴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3.天山大峡谷景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三
为了进一步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生态资源,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辖X个村,X个街道居委会,X个社,X户,X人。幅员面积X亩,森林面积X亩,森林覆盖率73%。东与XX镇相邻,南接XX镇,西抵XX县,北靠XX国有林场;境内大部分林地分布在边缘地带,山高坡陡,地形复杂,交通、水源极为不方便,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增加了难度,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机构落实,组织健全
组织机构的建立是森林防火的重要保证,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XX镇党委书记
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
XX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XX镇人大主席
XX镇党委副书记
XX镇纪委书纪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镇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委员
XX
XX派出所长
镇民兵队伍30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处理森林防灭火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XX。
三、责任明确,分工到人
成立防火现场处置组: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副镇长、武装部长
XX分管林业副镇长
成员:XX镇人大主席
XX副镇长
XX镇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委员
XX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XX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村主任
由镇长XX同志负责森林防火全面工作;分管林业副镇长XX具体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现场组织职责:
1.负责采取工作现场势态的有效措施。
2.迅速控制局势,平息势态,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负责对事故的起因,危害程度和势态发展进行调查,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火险区划
1.凡100亩以上的有林社、500亩以上的有林村均为一级火险区,故XX镇辖45个社均为一级火险区。
2.XX镇森林防火期为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森林防火戒严期为10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3.各村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接受火情报告,掌握火情动态,做到发现早、情况准、报告快。
五、组建扑火队
各村社成立森林防火义务扑火队,扑火队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副书记、村督察员担任。
XX镇辖区为6个行政村,组建义务扑火队6个。
XX村因毗邻国有林场,地理位置特殊,组建40至50人的义务扑火队;其余5个村,各村组建20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
各社成立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小分队,由社长担任分队队长。
六、物资准备
扑火工具由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管护,灭火器、水泵、水管、铁扫帚、防火铲、砍刀、斧头、及扑火用手电、手套、确保运输的车辆等。
火情发生时,确保将扑火工具及时送往现场。
各扑火队员必须随时保证一把刀,一把手电,一把斧头。
扑救森林火灾队员食宿由所在村社就近安排,所需其他物品由相关单位供给。
七、森林火灾扑救
1.扑救森林火灾由XX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
2.在扑火工程中,首先要保证人民生命财产、扑火队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
3.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可循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消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扑火力量坚持以专业的骨干力量、民兵分队及其他骨干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7.火灾扑救必须坚持“打小、打早、打了”的原则。
8.火灾扑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八、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
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镇护林指挥部办公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原因,肇事者等情况。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护林指挥部。(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上报;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安相关规定执行。(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以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在建工作。4.镇处置火灾应急预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县政府在预防秋冬季火灾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医疗救护
因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是,各单位、各村屯要积极开展医疗自救,能在当场治疗的要当场采取措施救护,以便抓住治疗最佳时期。各单位、各村屯要组织有医疗救护的专业人员到现场参加救护工作,有条件的应备有医疗急救包。以保证伤员及时得到救护。
5.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精选) 篇五
以《消防法》、《北京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特大火灾事故,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宗旨,切实做好霄云国际大厦的.防火、灭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大厦基本状况
1、大厦位于朝阳区霄云路28号,总建筑面积57481·59平方米。分为A、B座,每座楼办公人数在人左右,大厦主楼高在97·05米。
2、消防设施有消防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洒系统、防火卷帘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
3、消防设备有干粉灭火器446具,分布情况见附;灭火器位置图。
4、外围水源位置在大厦外3个消防用井,消防水泵接合器在A座、B座绿地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总指挥:黄诚副总指挥:张海涛地点:在消防监控室
2、设备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义务消防队三组成员职责:保证消防用电的电力供应,将所有电梯回归基站。切断危险电源。对设施设备进行监护,出现故障立即报告组长并进行抢修。并责令一人到大厦路口引导消防车迅速进入火灾地点,并指引水源位置。
3、疏散救援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成员职责:走楼梯先赶往火灾层及上下层疏散,抢救被困人员。
负责通知、组织、护送人员有秩序的从楼梯安全离开,注意关好防火门。
4、灭火行动组组长:成员:义务消防队一组成员职责:携带灭火器等消防工具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5、警戒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成员职责:负责大楼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处理好曾疏散下来的人员。
四、预案具体步骤
1、中控室接到火灾报警,首先明确火灾事故方位、地点、火情及周边情况。
2、经确认后,报请公司领导后立即拨打119报警并通知保安,同时启动消防主机联动,通知指挥部总指挥及各成员组组长,告知火灾层及安全通道。
3、各岗位人员听到广播,或通过其他方式[对讲机、电话]通知后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展开灭火救人工作。
4、中控员要随时与火灾现场保持通讯畅通,询问情况,掌握火灾现场情况。
5、设备管理组组长通知本组人员到达现场,一人负责切断火灾层电源,根据火灾情况逐步切断各层电源,一人负责将所有电梯回归基站,如需使用消防专用梯经请示指挥部同意由组长负责安排。其他人对所负责范围的设施设备进行监护,出现故障立即报告组长并进行抢修。责令一人负责指引消防车进入现场,并指引水源。
6、疏散救援组组长通知本组成员或听到广播立即到达火灾层或相邻上下层,忙而不乱的组织引导人员快速撤离火灾现场,在疏散过程中,要逐户敲门检查有无遗漏人员,确定无人后再到其他层疏散。若火灾层楼梯被火封住,致使上楼层人员无法疏散,可先将人员疏散到楼顶平台,然后再设法往地面疏散。
7、灭火行动组组长通知本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并使用就近灭火器材,设备进行火灾扑救,将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移开,并关闭火灾现场有关阀门。初期火灾可用灭火器灭火,火势一大可用消防栓灭火。现场无法自救,无法扑灭初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同时撤离现场。投入疏散救援组做好疏散工作。
6.发电厂火灾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篇六
1、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发电厂重油、透平油起火,火势猛烈,热辐射强。发电机运转时电缆起火,火焰呈蓝色弧光,温度高达几千摄氏度。厂房内起火,对设备威胁较大,如长时间处在高温下,设备容易发生爆裂,厂房容易失去支撑能力,甚至倒塌。燃料和电缆起火,能产生大量的浓烟,如处置不当,容易造成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
2、火灾的.处置预案
(1)发电设备、变(配)电装置发生火灾,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灭火。
(2)输油管和油压表管漏油燃烧,应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下,迅速关闭有关阀门,用干粉或泡沫灭火。
(3)处置燃烧系统或煤粉火灾时,采用雾状水流灭火,防止冲击煤粉,使其飘浮空间,发生爆炸。
(4)电厂主厂房大面积燃烧,要对承重结构进行射水冷却,防止厂房塌落伤人。
7.天山大峡谷景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七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按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报报警和接警应急响应按三级程序处置。
一、I级火灾事故响应程序。发生有人员伤亡、火势燃烧猛烈,本部门已无法控制或因油、气泄露局部着火,有可能引发次生、衍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在迅速向“119”报警求援的同时,部(所)、分厂领导应立即向“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出救援指导意见。
二、II级火灾事故响应程序。工段、部(所)发生一般性火灾,本科(室)、班组的应急力量在短时间(10分钟之内)很难将火扑灭,工段、科(室)的负责人应立即向部(所)、分厂领导报告起火部位、着火的物质。部(所)、分厂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作业、工作现场的应急力量进行扑救。在扑救中应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扑救的情况,如在短时间内(15分钟内)不能扑灭,可能威胁周边生产、工作环境设施时,应立即向“119”报警求援。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详细地点、着火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火场以及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专人到交叉路口或指定位置引领消防画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三、III级响应程序。科(室)、班组在日常生产、工作时发生局部、小范围着火的情况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周围的人员发出着火的警报。本范围负责人立即组织在岗人员将火扑灭。处置结束后,立即将
发生火情的原因、损失情况报予部(所)、分厂领导。
接警处置程序
一、发生I级火灾事故响应接警处置程序。
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接到I级火灾事故的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到火灾事故现场,担负起应急灭火救援总指挥的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不能到位时,由副组长到位,若副组长也不能到位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按公司职能排顺通知该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援。根据火灾现场事态的发展,按灭火救援需要,总指挥可指定若干名分项负责人,并授其一不定期现场权限,行使灭火救援职能。
二、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统一部署灭火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灭火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如火势燃烧猛烈,有可能引发或衍生次灾害事故,火场总指挥可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专业人员,为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协调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物资材料等相关资源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四、如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需要救助时,可直接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救援、增援请求。
五、根据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火灾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在本公司辖区内的下列事项:
1、使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压缩气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的区域。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为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比邻火场的建(构)筑物,打隔离带。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急疏散的工作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程序和措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发生火灾时,结合火场实际,正确决策,针对不同的现场条件,可采取先救人后灭火或灭火救人同步进行。
二、发生火灾时火势有可能危及现场人员的安全,事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立即指定疏散引导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一组)迅速组织可能受火势威胁部位的人员沿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对不能行走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要组织人力采取背、抱、拉、扛等办法将他们疏散出去,并对疏散部位认真清理、检查,防止有人遗留在现场发生意外。
三、人员被困在浓烟和火焰的建筑物内一时无法向外疏散时,应立即启用消防广播系统(如无消防广播电系统,可向被困人员大声喊话)向被困人员喊话,稳定人员情绪,告知防止烟、火窜入和防护措
施,并告诫被困人员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不要贸然逃生以防止发生意外损伤。如有墙壁消防火栓和其他灭火器材时,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无条件的服从于疏散需要。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利用水枪(雾状水最宜)和其他灭火器材,开辟出一条疏散通道,将被困人员疏散出去。一时不能疏散时,应将被困人员转移至避难间或无烟、火的较为安全地带,迅速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四、需要穿越燃烧区时,义务消防队员应将浸湿的衣服、被褥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头、脸部遮住,利用水枪掩护迅速撤离火场。遇到浓烟、火焰和热辐射且又无水的环境时,义务消防队员和被救者应采取低姿或匍匐穿越。
五、火场条件允许,疏散引导人员应对疏散区域仔细搜寻,防止有人员遗留。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发生一级响应火灾事故时,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应急职守,及时按转火场总指挥下达的各项指令,根据火场总指挥的要求,及时向省、市政府通报情况和事故的对外求援,并协调相关事宜。
二、总调度室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准确下达消防供水增压、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压缩空气输送、禁行公路、铁路线的调度指令。
三、事故单位调度室的调度人员(办公室组成人员)坚守工作岗
位,负责对内、外通讯联络,准确及时上传下达火场总指挥的指令,协调事发单位灭火救援。
四、若火灾事故现场持续燃烧,在短时间内无法扑灭且有引发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时,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下列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1、安技环保部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现场的扑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准确提供消防水源和其他消防设施的分布位置,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示划定警戒、交通管理制区域。
2、保卫部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派出护卫人员负责警戒封锁区域和交通管理区域的警戒,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直接责任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
3、设备动力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处置相关的技术支持,负责建(构)筑物倒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相关的技术支持,负责提供所有动力设施(水、电、气)的管理体制网情况。
4、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应急灭火救援需要的所有技术支持,冶金研究所、焊接研究所、工艺研究所提供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冷、热工艺的技术和现场救援的技术指导。
5、中实运业公司根据火场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配灭火救援的公路、铁路车辆和起重设备赶赴火灾事故现场。
6、发现有人员伤亡,现场灭火救援人员应立即将受伤人员转移
至安全地带,严防受到二次伤害,同时迅速拨打“122”请求救护。职工医院接到求助后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担负起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保障,并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负责与其他医疗部门、血站等需要请求医疗支援单位的联系,组织专用药品和器材,为后续救冶创造条件。
8.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八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街道)位于蠡溪路以西,梁溪河以南,西接风景优美的西蠡湖及梅梁湖,方圆约11.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山林面积1800亩,其中湖景社区有山林面积1750亩,大箕山社区有山林面积50亩,湖景社区有和民政局共建的湖景公墓。开发区(街道)建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并设立了护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共有专业护林员14名,义务扑救队员55名。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二、森林防火扑火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数
1、有利条件。
开发区(街道)、社区两级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开发区(街道)指挥部由街道主任任总指挥,各社区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任组长。湖景社区与驻地武警8723部队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林区离部队驻地又比较近。
2、不利因数。
一是由于连年封山,杂草灌木丛生,地面枯枝落叶日积月累逐年加厚,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大;二是湖景社区基康里、孙家湾拆迁,已无人居住,护林员都居住在安置小区,离山林防火地较远,加上部队封住了路口,巡查人员进出难;三是沿山有学校、部队、靶场、公墓;四是殡葬整治后沿山世居居民上山扫墓等等。这些因素给山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主要护林防火措施
1、开发区(街道)与社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社区与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企业单位签订山林防火告知书,责任落实到位。
2、充实调整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专职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队伍。
3、加强维护保养,确保GPS护林防火实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
4、护林防火重点道口及重点区域设置了8台自动语音播报器,加强宣传,提醒入山人员,山路增设醒目的防火标语牌等。
5、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共配置了:新增了灭火弹30箱、消防服5套、水枪3支,同时配备了铁铲20把和水桶20只等防火物资。
6、湖景社区、大箕山社区分别组建了20人和15人的由社区物业保安组成的半专业山火扑救队伍。湖景公墓配备了20人的义务扑救队伍。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
1、区内主要扑救力量:区勤新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8723部队共建连队,主要负责扑灭山火。
2、扑救补充力量:两个社区的半专业扑救队伍(35人)及湖景公墓义务扑救队伍(20人),主要负责清理火场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对一般森林火情,应立足于本开发区(街道)、社区及公墓。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开发区(街道)、区农林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义务扑救队员携带灭火弹、水桶、水枪等物资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并由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扑救指挥人员情况:
指挥:
第一副指挥:
副指挥:
成员:
五、扑救指挥部分组与职责
1、扑救组:负责山火现场的扑救工作,根据风力风向的变化,火灾现场的地形、地势等情况实施扑救,与山下组保持沟通,建议调集有关力量等。
2、通讯组:负责火灾现场和各级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保证总指挥的各项指令畅通无阻。
3、后勤组:负责扑救人员扑火工具、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供应。
4、医疗救护组:社区卫生中心及就近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就地急救和护送。
5、火案查处组:负责火场调查,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六、联合扑救处理程序和力量调集。
开发区(街道)防火指挥部接到任何一处山林火灾的报告,应根据火情立即派员奔赴现场,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守值班,进行监听,并与火场联系,开发区(街道)指挥部和有关社区必须有人员在火场第一线,以便及时准确向现场指挥长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由负责人决定是否采用预案扑救,以后工作人员接上级精神用电话通知消防队伍,同时将火情及调集灭火力量报告值班室,并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掌握火情变化,适时调集力量、调拨救火物资。
七、火灾的调查、统计和善后工作。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精神进行火灾的调查和统计。由公安分局消防股牵头,会同区、开发区(街道)职能部门组织调查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姓名、单位及森林过火面积、烧死、烧伤树木情况、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经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后记入档案,统计工作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三十条有关规定进行。
八、防火物资库物资配备情况。
9.森林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篇九
为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3月17日文件精神。“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市天气晴好,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4月4日—6日三天小长假,我镇林区群众清明祭祀烧纸及游人户外踏青等活动将激增,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另外,我镇目前有相当大面积的新造林苗木,经济价值高,但极易被森林火灾侵害,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保障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的,强化森林火灾的扑救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分管领导是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各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辖区内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村级民兵营长是副组长。各村(社区)、单位都要成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三、预防、扑救方案
1、预防、扑救范围:村、村的林场,这两个林场是重点预防目标,另外各村大面积的退耕还林林场也是主要预防目标。
2、扑火物资储备。各村(社区)、单位要准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用于扑救工作,灭火设备要确定专人管理。
3、人员保障。镇机关成立一支20人的扑火队、各村(社区)要成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扑火队(注:村20人),要加强扑救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拉得出、顶得上。
10.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 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县政府在预防秋冬季火灾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医疗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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