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优秀读后感

2024-10-09

《自私的基因》优秀读后感(共11篇)

1.《自私的基因》优秀读后感 篇一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看自私的基因,多少也算是简单通俗的小册子一本。讲的是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这是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虽然很多细节还可以不断完善。Dawkins其实说,只要是碰巧的一些分子组合有自我复制能力,就可以说是生命,不一定需要DNA。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常人直觉上觉得进化论有问题的地方,是因为人类对复杂体系才刚开始懂些皮毛,并不一定是支持复杂体系的简单机制有问题。比如,博弈论里的动态平衡,可能帮助进化论解释很多费解的东西,比如为什么雌性要雄性追,即使心意已定,为什么人群里自私的人和无私的人比例是稳定的。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没有恶,就没有善,反之亦然。但是我觉得决定一个人是否自私还是无私并不是由所谓的自私基因决定的,在我们数千年的文化历史中,比如拿远古的猿人来说,当时他们的处于类似于共有的社会群体,他们并没有所说的自私存在,他们对于他们的种群都是一个无私的存在,但是到后来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人们逐渐拥有越多的社会的财富,人们开始争夺财富,逐渐变得自私,自利。但是我并不觉得由于外部环境改变会导致突然蹦出个自私基因。

书中有一些相当酷的动物例案,比如说雌蚜虫和雄鼠。

雌蚜虫能产无父的,活的雌性后代。每个这样的后代具有它母亲的全部基因。顺便提一下,一个在母亲“子宫”内的胎儿甚至可能有一个更小的胎儿在它自己的子宫内。因此,一个雌蚜虫可以同时生一个女儿和一个外孙女,他们相当于这个雌蚜虫自己的双胞胎。而雄鼠,是能够分泌一种化学物质,怀孕的雌鼠一闻到这种化学物质,就能够自行流产。只有在这种味道同其先前配偶的不同时,它才流产。雄鼠就是用这种方式把潜在的继子或继女杀死的,并使它的新妻子可以接受它的性追求。还有许多种类的鱼,并是不交尾的,它们只是把性细胞射到水里。受精就在广阔的水域里进行,而不是在一方配偶的体内。鉴于精子易于散失,雄性鱼必须等待到雌性鱼排卵后才在卵子上放精。但这样,雌性鱼就有了难得的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把受精卵丢给雄性鱼照管。这就是为什么水中的雄性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现象很普遍,而在陆上的动物中却很少见。

书的后半部分谈多谈及了社会生活,包括世代以及两性之间的斗争,俨然是一部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

观察野生种群的时候,大量的看到家属之间的欺骗和自私。无非是因为了自然选择,往往是有利于表现这种行为的幼儿的。生存几率的提高,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了有利地位。作者说,“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或她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性怎么可能本善?

讲到两性的斗争,雌性个体手中握的王牌是可以拒绝交配,因为她的嫁妆是一个既大又富营养的卵子。交配之前,能够据以进行激烈的讨价还价。可是一旦进行交配,她就失去了手中的王牌。她把自己的卵子信托给了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可应对的有两种策略,家庭幸福,和大丈夫策略。大丈夫策略不提,是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慎之又慎,精心挑选,培育优质基因。

家庭幸福策略要求雌性个体辨别出雄性个体其忠诚和眷恋家庭生活的迹象,从而使自己受益。要做到这点的方式之一是,长时间地搭架子,忸怩作态。凡是没有耐心,等不及雌性个体最终答应与之交配的雄性个体大概不能成为忠诚的丈夫。而对于雄性的个体而言,假使它知道今后它要接近的任何其他雌性个体,也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拖延,然后才肯交配,那么,对它来说,遗弃该雌性个体的念头也就没有多大诱惑力了。

但是要注意的是要操之有度。雌性个体迫使雄性个体在她身上进行大量投资,指望单单以此来阻止今后雄性个体最终抛弃她,这样做是徒劳的。这种形式的家庭幸福策略还要取决于一种进一步的重要假定:即雌性个体的大多数都愿意采取同样的做法。如果种群中有些雌性个体是放荡的,随时准备欢迎那些遗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那么对抛弃自己妻子的雄性个体就会有利,不论他对她的子女的投资已经有多大。

看见没有,看就没有啊同志们。简直就素人类社会的写照。据说是两性间差异不大的那些物种,雌性个体喜欢采取家庭幸福策略。

由于没有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私基因的存在,所以也证明不了自私基因没有存在。我们假设人类的自私行为是为了基因的自私,人类的无私行为也是为了基因的自私。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基因的自私。然后呢?这种理论具有可证伪性么?

显然没有,既然各种性质的行为都被这种理论解释完了,那么不可能存在可以证明人类的行为不是为了基因的自私了。

那么这种理论有什么用呢?我自私,你说这是为了基因,我无私,你说这也是为了基因。你来预测我的行为吧?你说,我既有可能自私也有可能无私,反正我活着是为了基因。我说,这跟算命的有什么区别?我的一切行为原来都合乎阴阳五行。能不能证伪?不能?对不对?这就要看你信不信了。

事实上,这种理论一旦想要解释人类所有可能的行为,它就自动脱离可政伪的科学范畴,跑到了形而上学的地盘里了。你们不容忍神创论在科学的地盘跑来跑去,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跑到哲学和宗教的地盘上来了。

所谓“基因可以选择”实际是说基因可以变异。而变异后的基因和源基因之间就是竞争关系而不是源基因本身的意愿。自然会选择其中有利于繁衍的那一种,这就是自然选择。因此,《自私的基因》实际上是在表达“自然选择以基因为尺度”这样一个小学生都能弄懂的道理。而不是基因真的有超越人类的智力,可以先验的预测到未来变化。

另外,人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文化教育。我们都知道狼孩的故事,这就说明基因决定的范围在实际生活中极其有限(虽然可能潜藏在我们心理和生理的某些地方不为人知)。人类的文化有高有低,可以传承发扬也可以丢弃毁灭,这些行为造就的就是我们的历史。科学家也证明了,有人类以来这几十万年来,人类分成的各个人种在智力和心理上没有显而易见的差异,人种优劣论站不住脚——虽然我们的文化差距可以从最古老的原始社会直到最先进的科学文明。这就说明在这几十万年来,人类的进化靠的不是基因,而是文化。

这种最初的文化教育行为从何而来?也许来自哺乳动物和鸟类等高级动物普遍的抚养幼儿行为,我说不好。但是,这种最初的学习行为肯定对我们摆脱基因的“控制”贡献很大,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的精神是始终自由的,不管我们的肉体被什么客观规律所支配,不管这种自由被什么所束缚,不管我们终将被死神夺去生命。“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本书最大的问题就是把所有行为和表象归结于“存在一种基因,它决定了„„”而根本没有提出这种基因存在的证据。

陈静

2.不自私的“绿胡须基因” 篇二

一个常见的解释是,你的帮助对象携带着与你相同的基因,利他行为的结果还是帮助传播了你的基因,因此所谓利他行为,本质上还是“自私”的。亲属之间携带相同基因的可能性比较大,例如,你和你的兄弟平均来说有可能有一半的基因相同。因而利他行为在亲属之间最常见,也就不奇怪了。现代达尔文主义的创建者之一、英国生物学家荷尔丹曾经开玩笑说:如果牺牲我的生命拯救我的一个兄弟就亏了,救二个才够本,救三个就赚了。但是对某个特定的基因来说,即使牺牲自己去救亲属也未必划算,因为该亲属不一定刚好也有这个基因。如果一个基因能够知道在另一个生物体的身上肯定有和它一样的基因,那么这个基因就会导致利他行为。另一位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指出,这种利他基因要出现,必须满足三个条件:①有一种明确表示这种基因的存在的明显的特殊标志;②其他个体能够识别这种标志;③识别这种标志的个体会做出利他的反应。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把这形象地称为“绿胡须效应”:

“在理论上,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基因,它赋予一种看得见的外部‘标志’,例如苍白的皮肤、绿胡须或其他引人注目的东西,并且倾向于对带有这些标志的个体特别友好。这是可能的,但是可能性不大。……同一个基因既产生合适的标志又产生合适的利他行为,这个可能性不大。不管怎样,这种可以称做‘绿胡须利他效应’的现象在理论上是可能存在的。”

在道金斯看来,利他的“绿胡须基因”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实际上不太可能存在,因为要让一个基因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实在是太难了。但是美国生物学家海格1996年在一篇讨论哺乳动物的母亲与胎儿的竞争关系的论文中预言说,在那些涉及母亲与胎儿之间的相互反应的基因中,可能能找到绿胡须基因。他甚至预言说,这种基因很可能编码“亲同粘连蛋白”。这种蛋白质能满足“绿胡须效应”的三个条件:它们位于细胞的表面,是显著的外部标志;它们倾向于相互粘连,能够相互识别;通过粘连在一起运动能出现利他结果。

最近,美国莱斯大学和意大利都灵大学的研究人员联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从网柄菌中发现了绿胡须基因,它编码的正是海格所预言的亲同粘连蛋白。网柄菌是一种单细胞粘菌,在平时像阿米巴一样各自在森林的土壤中漫游,以细菌为食。但是在食物匮乏时,成千上万个粘菌会聚集起来形成一团巨大的多细胞生物体,这个生物体分成二部分:一部分粘菌形成能够繁殖的孢子,另一部分粘菌则形成支撑孢子的茎。组成茎的这部分粘菌完全是利他的,它们自己不能繁殖,而是为了帮助孢子发散到食物丰富的地方去。而且在组成茎的过程中,有大约20%的粘菌会死亡。 这个孢子形成过程与一种被称为CSA的基因有关,该基因编码一种亲同粘连蛋白,使粘菌能够粘连在一起。这种蛋白质就是“绿胡须”。研究人员发现,如果把CSA基因剔除,那么这些“无胡须”的粘菌不仅失去了粘连能力,而且变得很“自私”,“不甘心”牺牲自己做茎,而会沿着别的粘菌组成的茎拼命往上爬,作为孢子繁殖自己。为此,长“绿胡须”的粘菌会团结一致,一开始就把这些“无胡须”粘菌挡在后头,而让其他“绿胡须”的粘菌去当孢子。这样,利他行为就战胜了个别的自私者。

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三

这本书的开始就说此书的前提是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讨论的只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做才符合道德规范和准则。虽然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告诉我们所谓的“自私”只是行为意义上的,而非主观意义上的。之后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存机器,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这对于自以为是万物之灵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就内容而言,这本书只是揭露了了一个露骨的事实,令我对基因有了重新的认识,它不再只是我之前所了解的那个单纯可复制的、具有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大分子,基因乃是生命传递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由基因所控制的躯体则只是一个基因用来庇护自己和繁衍的工具。生物所进化出的各种行为本质上是基因自然选择后的结果。而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而由它控制的生命体必然也是自私的,生命体表象的利他主义和合作主义,其本质也是自私的。

生物生命的核心是基因,生命生存的单位是基因,由基因主导生命,生命不过是基因的寄生者而已,这是作者的观点,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把动物行为拿来与人作为比较,这中比较其实是比较危险,因为它会导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即人生存的意义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传递基因?如果我们把时间拉长,宇宙诞生40多亿年,人类诞生才区区数百万年,近代文明也才几百年而已,再想想人的一生,数十年而已,真的很短暂,把人类的行为放在整个宇宙来看,人的行为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我所说的危险性,想想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转而一想,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我们又并不是纯粹的机器,而是理性动物,我们有着意识,会学习会探索,能够发现基因的存在,能够不断认识自我。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也许生命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这也就是作者在书中提到的“拟子”。当我们离开这世界以后,能留下来的事有两种——拟子和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但是你对这个世界的文化有贡献,例如你有个好想法,写出一首旋律、发明一只火花塞,写出一首小诗,这些贡献可能会在你所有的基因都消失于浩大的基因库之后,还能存留很久。那么,人类的行为究竟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我们的本能?从生物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一切行为归结到底即为繁衍二字,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更好的繁衍。换个角度,人类很幸运,从这样无休止的繁衍活动中走了出来,我们进化出了更加高级的东西,比如情感,自我意

识等等,因此我们得以在这场无休止的繁衍循环中玩出点新花样,而这些使人在繁衍之余还可以干点其他事情,人类不再是以繁衍为终极目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许多行为和本能是相对抗的,我们甚至可以使用工具来对抗这种生物本能,如人类的对真理的追求直至献出生命与繁衍行为不相干。繁衍行为使人类进化出了这些行为,但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又与繁衍独立,不能只单纯的以繁衍来理解这些行为。

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四

动植物是某类基因制造的机器或工具,基因给各架机器适当的授权,以执行保卫、延续基因的终极指令。机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样,老城区推倒重来,新楼盘勃然兴起,不变的,只有楼里的居民。

还有另一种基因,它们不创造机器,而只是利用机器,比如病毒等,它们离开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看作是各类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类社会和某些物种,在与基因共生之上,还群体创造了新的无形基因―文化、信息等,这里有个新名词“觅母”,它也在不断地遗传和进化。

进化稳定策略是非常有用的观念,能够从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释生物群体或个体的各种行为,持不同进化策略的基因机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样的。

5.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篇五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6.自私的基因 读书报告 篇六

虽然黑猩猩和人类的进化史大约有99.5%是共同的,但人类的大多数思想家把黑猩猩视为畸形异状、与人类毫不相干的怪物,而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上升为万物之主的阶梯。对一个进化论者来说,情况绝非如此。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是毫无客观依据的。不论是黑猩猩和人类,还是蜥蜴和真菌,他们都是经过长达约三十亿年之久的所谓自然选择这一过程进化而来。每一物种之内,某些个体比另一些个体留下更多的生存后代,因此,这些得以繁殖的幸运者的可遗传特性(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数量就变得更加可观。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区分繁殖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造就了我们,因此,要想了解我们的自身特性,就必须懂得自然选择。

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由于他在生物学方面的造诣颇深,他能够使读者领略生物学文献中的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之处。

这本书的开始就说此书的前提是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讨论的只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做才符合道德规范和准则。虽然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告诉我们所谓的“自私”只是行为意义上的,而非主观意义上的。之后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存机器,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这对于自以为是万物之灵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就内容而言,这本书只是揭露了了一个露骨的事实,令我对基因有了重新的认识,它不再只是我之前所了解的那个单纯可复制的、具有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大分子,基因乃是生命传递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由基因所控制的躯体则只是一个基因用来庇护自己和繁衍的工具。生物所进化出的各种行为本质上是基因自然选择后的结果。而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而由它控制的生命体必然也是自私的,生命体表象的利他主义和合作主义,其本质也是自私的。

生物生命的核心是基因,生命生存的单位是基因,由基因主导生命,生命不过是基因的寄生者而已,这是作者的观点,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把动物行为拿来与人作为比较,这中比较其实是比较危险,因为它会导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即人生存的意义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传递基因?如果我们把时间拉长,宇宙诞生40多亿年,人类诞生才区区数百万年,近代文明也才几百年而已,再想想人的一生,数十年而已,真的很短暂,把人类的行为放在整个宇宙来看,人的行为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我所说的危险性,想想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转而一想,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我们又并不是纯粹的机器,而是理性动物,我们有着意识,会学习会探索,能够发现基因的存在,能够不断认识自我。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也许生命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这也就是作者在书中提到的“拟子”。当我们离开这世界以后,能留下来的事有两种——拟子和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但是你对这个世界的文化有贡献,例如你有个好想法,写出一首旋律、发明一只火花塞,写出一首小诗,这些贡献可能会在你所有的基因都消失于浩大的基因库之后,还能存留很久。

那么,人类的行为究竟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我们的本能?从生物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一切行为归结到底即为繁衍二字,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更好的繁衍。换个角度,人类很幸运,从这样无休止的繁衍活动中走了出来,我们进化出了更加高级的东西,比如情感,自我意识等等,因此我们得以在这场无休止的繁衍循环中玩出点新花样,而这些使人在繁衍之余还可以干点其他事情,人类不再是以繁衍为终极目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许多行为和本能是相对抗的,我们甚至可以使用工具来对抗这种生物本能,如人类的对真理的追求直至献出生命与繁衍行为不相干。繁衍行为使人类进化出了这些行为,但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又与繁衍独立,不能只单纯的以繁衍来理解这些行为。

据说有些人在看完这本书后发出了道德世界轰然崩塌这样的声音,我们应该看到在人类经过长期进化之后,早已拥有了与生物本能做斗争的能力,如果把道德体系的崩溃归结于本质的自私,是不是就等于否定了人进化出来的高等智慧?况且人类优于其他生物的正是由于我们完善的道德体系的束缚。

总之,达尔文主义的社会学说使我们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7.读 自私的基因 有感[推荐] 篇七

断断续续拖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不朽的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自私的基因》告诉我们:基因的天职是复制,而动物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运载体。每个运载体——动物个体的寿命是有限的,而基因的寿命却不因个体的死亡而终结,个体完成职责后就被抛弃在一旁。有机体只是DNA制造出更多DNA的工具,即鸡只是鸡蛋为了再生鸡蛋的一种途径。基因的另一个天然特征就是自私。如果它不自私,而是利他主义者,把生存机会让与其它基因,自己就被消灭了,所以生存下来的必定是自私的基因,而非利他的基因。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依此观点,我们生活的算是很悲哀……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虽然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但有时也会导致个体的利他主义行为。达尔文在其进化论中把自然选择的对象视为物种的个体,按其“适者生存”的观点,则无法彻底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而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群体,甚至不是个体和染色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基本单位——基因。在基因的层次上,则很容易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道金斯列举了很多例子,他对这些利他行为的解释绝大部分是很令人信服的。

8.自私优秀作文 篇八

猎人走后,一只狼试探着出洞,可它刚一走出洞口,就被兽夹夹住了,惨叫声传到洞里,吓得洞中的狼都不敢再出洞了。

狼群在洞里饿了两天两夜,饿得实在熬不下去了,它们便讨论起谁出洞找食物的问题。

老狼说:“我的三个孩子还等着我喂奶,所以我是不能出去的。你们难道忍心饿死它们吗?”

几只小狼也嚷道:“我的年龄最小,不该叫我出去的。再说,我也没有对敌的经验呀!”

一只负了伤的公狼喃喃道:“我是为了掩护大家撤退而负伤的,我现在有伤在身,应该你们出去找食物。”

其余的狼也都以各种理由不愿出去冒险。

9.《自私的巨人》读后感 篇九

《自私的巨人》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订的《小鬼当家》来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来,第一个故事就吸引了我。故事的名字叫《自私的巨人》,说的是从前有个巨人他有个非常可爱的大花园,到处长满了绿茸茸的青草,美丽的鲜花到处可见,孩子们每天都到巨人的花园里玩,可是有一天巨人从妖怪朋友家做客回来看见孩子们生气的说:“这是我的花园,我不准外人来玩”。他还围着花园筑起了一堵高高的.围墙,从此可怜的孩子没有了玩耍的地方。因为巨人的自私就连春、夏、秋都不愿来巨人的花园了,花园里是终年的寒冬,小树忘了开花,小草也在地下睡着了,花园里到处白茫茫的一片,只有北风在花园里呼啸。巨人觉得非常惭愧,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他提起一把大斧头把围墙给砍倒了,并对孩子们说:“这是你们的花园了,我要让它成为你们永远的游戏场所”。孩子们高兴极了,花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美丽,孩子们在花园里尽情的玩耍。我在这个故事里学到了做事不能自私,只有学会分享才能得到快乐!

10.《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篇十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很晚才知道做义工乐趣的尚宇。他爸爸英年早逝,他妈妈又患了忧郁症,因而尚宇的情绪一直十分低落。他的同班同学“老人家”――俊宪,也和他有过一样的经历,所以十分关心尚宇,推荐他加入由自己担任队长的儿童义工队,尚宇欣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尚宇渐渐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可是,患有忧郁症的妈妈却还像一只上了年纪的老猫一样,每天在房间与餐厅之间转来转去。后来在尚宇、俊宪、小如的推荐下,她妈妈也加入了义工队,在活动中心当一名配食人员,慢慢也找回了幸福感。最后尚宇与他妈妈,还收养了爱心支教的小勇,尚宇至今还记得俊宪对他说的:“做义工的真正意义在于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

俊宪的这番话果然是对的,无论是尚宇还是尚宇的妈妈,都在当义工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帮了自己,使自己渐渐走出了那段忧郁的日子。让尚宇和妈妈从绝望和彷徨中得到救赎的是一颗乐于和别人分享的心,也就是为他人奉献的精神。

11.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00字 篇十一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平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阅读过程中偶尔会陷入沉思——这种拟人化与其客观行为的重叠,究竟只是一种巧合,还是说所谓“意图”这种心理现象不过是一种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精子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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