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督查总结

2024-08-30

严重精神障碍督查总结(共4篇)

1.严重精神障碍督查总结 篇一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

为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x党委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真诚关爱、预防为主”的理念,积极探索构建五大体系(组织体系、目标体系、联防体系、帮扶体系、考核体系),实现了“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三个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将我x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按照x工作要求,x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综治、民政、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沟通有关情况,健全完善成员单位协作联动机制。民政局牵头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以奖代补”帮扶资金审核、督导、发放,小组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服务措施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易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现状与活动的情况,严格落实救治、管理和服务等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x年x月底,共摸排精神障碍患者x人,其中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x人。

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轻微精神障碍患者,进一步夯实监护人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对排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级及三级以上),制定工作方案,逐人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及时发现并全面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特别是x为直接责任人,配合监护人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常规稳控,了解他们的日常行踪,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与监护人、精防医生沟通,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和医疗救治,帮助患者家庭解决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严格督导考核

按照《x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实施细则》的要求,我x“以奖代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民政局牵头,每季度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审查与认定,及时为其监护人发放补贴。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加强x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保证患者全程规范安全用药,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在抓好精防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精神卫生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人员培训,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复核诊断、治疗、管理和随访等工作。

一、组织管理

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设在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组,明确了人员分工和职责。自治区宁安医院和x医院为项目提供医疗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建立管理机制

为全面推进x县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市人民政府文件,县政府下发《xxxx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xxxx]xxx号,文件下达了全县精神卫生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明确了xx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卫计局下发《x县xxxx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方案》贺卫计发[xxxx]xx号,疾控中心下发《x县xxxx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计划》。

(二)召开工作会议,举办了培训班

为了使我县基层公共卫生人员明确今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xxxx年召开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多部门联席会议x次,共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培训x期xxx余人次,并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要求进行了全面培训。全县各乡镇及街道办全部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工作制度,每季度一次乡政府牵头召开的由卫生,综治,公安,残联及民政专干参加的联席会议。今年x月xx日,x月x日,x月xx日,xx月xx日由县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在县政府x楼东会议室召开了x次全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全县xx个成员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精神卫生试点工作。

(三)资金管理

xxxx年x县中央转移支付重性精神疾病项目工作经费x.xx万已经到位。项目经费到位后,项目办公室严格按照卫生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统一管理和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经费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病例筛查和诊断、督导、质量控制、培训、应急处置、家属护理教育、患者化验补助等工作。

(四)督导检查

为了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县项目办建立了项目工作月、季例会及项目督查工作制度,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县项目办于每季度组织对我县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被督导的单位有全县xx家医疗机构。督导的内容有项目工作启动情况、患者筛查情况、确诊患者的建档立卡以及随访管理情况等。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解决,并且对全县精神卫生试点成员单位进行了x轮督导。

二、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一)病人筛查、登记及诊断复核情况

20xx年初筛疑似年内患者数xxx例,新增确诊患者xxx例,入组管理xxx例。截至目前,累计初筛疑似患者xxxx例,累计确诊xxxx例,其中在册登记管理xxx例,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x.xx‰(精神病系统人口数xxxx)。

(二)患者管理情况

20xx年我县累计确诊的xxxx例患者已全部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xxxx例患者中死亡xx例、失访xx人,非再管患者x人。目前管理了xxx人,管理率xx.xx%。

(三)应急处置情况

x县xxxx年开展xx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均为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其中处置药物不良反应患者xx例,病情不稳定患者强制送诊x例。

(四)患者免费治疗情况

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应服尽服服药政策,x县疾控中心积极与自治区x医院对接,结合辖区实际,签订了《x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工作委托协议书》,将精神卫生综合试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残联三个项目整合,充分利用三个项目的资金。为精神疾病患者每季度发放xxxx元的药品,每年补助xxx元的化验经费,xx元的交通补助。每个季度邀请专家在x县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免费发放药品,实施了免费药品发放全覆盖,让所有精神疾病患者能够都能够享受到免费服药政策。共管理xxx例,其中病情稳定且不需要接受药物治疗xxx人,拒绝服药xx人,需要服药的人数为xxx例,其中实际接受免费治疗的xxx例,剩余xxx例患者服用的属于自费购药。患者管理率xx.xx%,规范管理率xx.xx%,服药率xx.xx%,规律服药率xx.xx%,稳定率xx.xx%,精神分裂症服药率xx.xx%,。均免费进行季度发药前的肝功、血常规、心电图、血糖等实验室检查。目前已将中转项目中的药品目录由xx种扩大为xx种下一步将利用x个项目资金,继续扩大药品目录,让所有患者能够享受国家免费服药政策。

(五)患者家属健康教育

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复核和免费发药的同时,为新登记和已登记的病人家属开展了家属护理教育健康教育活动xxxx人次,还同时向患者家属宣传了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试点惠民政策。

(六)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工作

xx月xx日是第二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疾控中心联合全县各医疗机构与街道办、民政、教育局、团委、妇联、总工会、司法局等精神卫生成员单位联合在县政协门口设置宣传点,通过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国家精神卫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了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悬挂横幅xx条、发放宣传折页、精神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xxxx余份、手提袋xxx余个、围裙xxx条、宣传画xxx张、解答群众咨询xx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各社区还利用慢性病系列宣传日,向群众发放“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宣传手册”和“关注精神卫生宣传折页”,让更多群众了解精神卫生知识,正确认识精神卫生问题。

三、精神卫生试点工作

(一)居家监护以奖代补工作

按照县综治、卫生、公安、人社、民政、残联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贺综治办〔xxxx〕xx号)文件要求,目前卫生部门已将xxxx危险性评估三级和贫困精神病患者xxx人名单整理出来,由综治牵头、各部门配合、财政保障、家庭参与的监护机制,保证了x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监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降低了病人肇事肇祸率。

(二)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x镇卫生院利用卫生院原有的场所,在立岗卫生院建立一个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机构。并且成立一个精神卫生患者自我管理小组,邀请自治区宁安医院康复科专家每x周开展一次康复活动。如意湖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已建设完成,启动使用。

(三)妇女心理辅导室建立

妇联建成妇女精神卫生工作咨询室,举办妇联精神卫生防治骨干人员培训班。并及时掌握辖区生活困难的女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提供有效的帮扶措施,维护女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精神科门诊建设

x县第一人民医院完成精神科门诊建设任务,转岗培训精神科大夫一名,每周x邀请宁安医院专家坐诊,精神科门诊正常运行。

(五)“一站式”工作的落实

县人社局制定了“一站式”服务工作流程及制度,实现了患者各项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形成了一站式救助工作机制和流程,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特困人员实现住院治疗医保即时结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力量薄弱,防控队伍不健全

县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已投入使用,按国家要求x县共需x名精神科医师,目前只有x名完成转岗培训的精神科注册医师。全县共有精防专干xx人,兼职太多,换人频繁,严重影响精神卫生项目和试点工作。

(二)部门之间、系统内部磨合尚需进一步加强

x县开展的多部门合作尚停留在较小范围,未形成规范的机制,且职责分工不明确,疑似病例筛查工作仍然停留在卫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未形成共同筛查机制。

(三)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项目工作了解不多,加上涉及患者的隐私,患者和家属参与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患者家属认识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由于负担较重,大多生活困难,虽然国家多部门能够对患者的门诊、住院进行救治救助,但是一大部分家属对病情反复发作患者已经失去治疗信心,家属监护也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建议补充技术人员,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建议行政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逐渐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

(三)建议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精神卫生认知度,努力消除社会大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

(四)邀请专科医院专家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活动,从监护人的层面出发,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让更多的患者早日康复,走向社会。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3

一年来在医院党政班子领导下,在市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在市、区疾病预防控中心及医院各科室的配合支持下,科室紧紧围绕下发的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始终围绕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学用结合

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医院部署活动程序,将活动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如进社区、到乡镇开展义诊活动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回访、疗效评价、现场开药,为精神残和智力残疾患者进行鉴定,为需要办理特殊病证患者收集资料等工作。尽力做到热情为群众服务,按政策规范办事,认真搞好本科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回访工作

根据《xxx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xx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和随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卫[20xx]33号)文件要求,医院采取院领导分片负责、临床科室分县包干的办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八个多月时间里,医院共派出专业人员151人,历时755个工作日,对10县(区)103个乡(镇)的108个医疗点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回访、管理指导、疗效评估、现场开药、为精神残和智力残疾患者进行鉴定,为需要办理特殊病证患者收集资料、,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期间院领导分别到各自片区实地调研督查工作。

排查工作以国家规定应纳入管理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主,对在管病人进行了回访、服药指导、疗效评估、家庭监护指导相关知识政策宣传。

20xx年全市新确诊病人s例,现管患者达s人,检出管理率达x‰,最高县为景东县,达x‰,最低县为思茅区,为xx‰,回访x人,回访率为x危险性评级三级以上x人,为政府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提供有力依据,同时利用国家现行医保政策,为人服药患者现场开药,报销门诊药费达余万元。协调各县(区)民政和残联部门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减免自的药费达余万元。为全市各县(区)鉴定精神和智力残疾余人,残联部门为其减免鉴定费达万余元。积极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办理特殊病证收集、整理、审核资料x份。培训县、乡级人员x余人,村医x人。

三、x积极参与全市公共卫生督导评价工作

按照《xxx市卫生健康委员关于作好迎接20xx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至12月医院派出两位专家到思茅区参与基本公共卫生现场督导x和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

四、积极参与全市的键康扶贫工作

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医院派出专家组,历时20余天,对全市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再次排查、随访、管理指导、疗效评估、大病回访、对一人一档一方案进行查缺补漏,为需要办理特殊病症的患者收集资料,为精神和智力残病人进行残疾鉴定,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

五、依法依规做好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医院各科室的配合支持下,一年来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上报工作,全年共上报各种传染病例,其中乙肝例,丙肝例,戊肝例,梅毒例。表、卡填写规范、无迟报、漏报情况。全年艾滋病和梅毒初查x例,其中HIV初筛例,梅毒初查x例,均转介到市疾控中心确诊,10月后我院开展梅毒确诊检验工作,并确诊x例。积极配合xxx市,思茅区疾控中心按规定进行督查工作四次。每月底对门诊部、检验科、放射科及十个病区进行疫情上报情况全面检查、督导,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六、认真做好发病报告和出院信息单的录入上报工作

全年共上报首次发病住院的国家要求纳入管理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65例,上报各种住院患者出院信息单xx0例。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市精神科医生人数少,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中精神科卫生队伍建设滞后,工作任务繁重。

(二)缺乏下乡交通工具,运行成本高。

(三)基层公卫人员调整频繁,队伍不稳定,业务不熟。

(四)部分县(区)或乡(镇)领导重视不够,推进工作不力。

(五)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认识不够统一。

(六)仍存在关锁病人,全市共x人。

(七)存在极少数精神病患者无医疗保障现象。

(八)20xx年是国家公共卫生管理规范(第三版)实施第二年,要求服务数据及时录入系统,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未能按时完成。

(九)x门诊日志填写不完整,转介单填写不及时。

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各县(区)的督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及协调制度,定期研究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关注弱势群体,针对关锁病人进行一对一解锁救治,真正做到健康扶贫。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注重医院临床医生培训,规范医疗行为,按规定完成各种表卡填写。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4

20xx年我区基本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确保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为做好下一步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落实职责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之一,已纳入了卫生工作重点,区精卫中心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由区精神卫生中心人员参加的精神疾病防治组。同时对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在项目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细化,突出三项制度的落实(排查制度、随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使之趋于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将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纳入医院管理目标,年末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评分评估。

二、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网络管理

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逐户上门走访,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确保不遗不漏。对排查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人,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全面采集信息和照片资料,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制定救治、服务等措施。纳入网络系统管理97人。

三、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

医疗卫生单位互通信息、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严重精神障碍人的排查、救治、服务、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卫生、民政、公安、妇联和教育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格局。

四、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农村地区以提高乡村医生对于常见严重精神障碍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治疗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对农村常住及流动人口、乡镇企业工人等进行宣传教育。

城区主要依托健康教育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对已经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病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以集中培训为主,采用分层、分级、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参与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以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工作管理、患者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居委会工作相关知识与技能等为主,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的有力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强化长效管控机制

积极与区精神卫生中心配合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确保随时送达、随时接收;同时加快严重精神障碍预防救治体系建设,严格做到“病能有医、疯能有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定期对相关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等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二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5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重性精神疾病指导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在我院精神卫生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目前我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316人,进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网络录入13人,精神分裂12人,双向障碍1人。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建设,加强领导力度。切实把精神卫生工作纳入街道日常工作。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精防看护网人员,并对精防网护网成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二、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重点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制度,对易肇事、肇祸,影像社会治安的.患者及时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亲属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实效。

三、村卫生室兼职人员及居委会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做好定期随访、动态管理、督促其就医服药,加强家庭康复指导,做好评估工作。

四、加强精神卫生培训与宣传:每月对辖区乡医召开精神卫生会议,并学习精神卫生相关知识进行考核。年内安排不少于4次对居委会精神疾病防治的培训,提高对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技能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精心组织4月7日“世界卫生日”及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助残日”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为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提供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和管理,对有肇事、肇祸苗子的患者及时按有关政策落实经费送院治疗,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发生,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认真执行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调整和规范化工作,积极配合区卫生工作的调研。

七、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帮困、帮扶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优惠政策,对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有经济困难者,每逢重大节日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及经济方面的补助,以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八、认真做好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估、各类统计及上报及时、完整、规范、正确。

九、下半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加大排查、确诊力度,使精神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6

20xx年我科在院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在护理同仁的共同努力下,针对20xx年制定的目标计划,狠抓落实,认真实施,重点规范了护理文书书写,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了护理安全,加大了护理质量监控力度,重视护理骨干的培养,提升了护理服务质量。全科护理服务质量稳中有升,病人满意度大幅度地提高,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全年的护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绩:

1、全体护理人员在院领导及科主任的领导下,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全年共收住病人xxx人,出院病人xxx人,完成工作任务xxxxxx元,住院天数为xxxx天,无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为了提高护士的职业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病人的满意度,我们科护士参加了医院组织的护士技能操作比赛,获得了光荣称号。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护理质量,进一步规范各班职责,在护理中做到了责任到人,切实提高了每个人的工作责任心,做到了全年无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坚持由各班负责上一班的医嘱查对,明显降低了因执行遗嘱错误导致的严重差错事故的发生。加强护理操作查对制度,每次操作前进行核对,杜绝了给病人用错药、打错针现象的发生。

5、认真落实了床头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对危重病人、新入病人、有特殊治疗的病人进行重点交接,提高了危重病人及特殊病人的护理质量,将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6、进一步加强了对精神病人的安全管理,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使用了防护栏、约束带等有效措施。并且及时向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了疾病健康宣教,安全防范措施讲解,有效的消除了病人及其他人的安全隐患。

7、为了进一步使精神病人有更好的`治疗效果,我科护士认真对病人做好:工娱治疗、护理观察量表、音乐治疗等。

8、加强急救药品的管理,标记明显,设专人保管,每周进行清点检查,保证无过期、无混放、确保用药安全。

9、每天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业务学习,利用护长提问、临时抽查等方式,有效的提高了护士的学习积极性。

10、规范病区管理,保持病区环境清洁。认真落实晨晚间护理和基础护理。

1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用品的毁形、消毒、回收制度,医用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制度。做到了全年无院内感染发生。

二、成功做法:

我科领先实行了绩效考核体系,并获得了成功。于11月建立了护士每日工作价值表,将每位护士每日工作量更加细化的体现出来。通过这种绩效考核,对护理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可以发现护理人员的素质、实际工作知识和技能与岗位任职要求之间的差距,并进行原因分析,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对提高人员培训的有效性、促进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紧密结合、优化护理队伍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在护理人员治理中起重要作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护士责任心不强,基础护理落实不到位。

2、分护理落实不到位,巡视病房不够及时。

3、护士的安全意识较弱。

4、人别护士操作不规范,存在操作时不戴口罩,职业暴露及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淡薄。

5、主动学习风气不浓厚。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7

一、建立健全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管理网络。

成立了“道真自治县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残联理事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药监局局长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内)负责日常工作,14个乡(镇)、85个村(居)都成立了精防康复领导小组,组织网络管理基本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道真自治县精防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下发到各单位,同时制定了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效果明显,受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好评,县政府及时规划地盘,重新修建6000平方米的精神病康复医院,并匹配资金5万元落实康复经费。按照上级检查验收标准,组织对各乡(镇)进行自查评比。通过总结经验,推广先进、找出差距、及时解决问题,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全县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网络。

十一五实施方案颁布后,县精神病医院作为全县精神病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整充实了各卫生院技术人员,负责各乡(镇)精神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村、居成立以卫生院为主的指导小组,对已确诊为精神病患者,由基层卫生人员、村(居委)干部、病人家属组成三位一体的家庭看护,以县精神病院为中心,乡(镇)街道、村(居)委三级技术指导网络逐步健全,为全县精神病康复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县技术指导中心和各技术指导小组制订了工作制度和职责,各级之间相互联系、互相配合,定期总结评估,从而保证了精防康复工作有序地进行。

三、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专业工作队伍培训。

十一五实施方案以来,县残联十分重视培训精防工作人员。xx年以来,举办了三期基层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培训期间,均由残联干部和精防技术指导人员授课,讲授内容为精神医学概况、精神病症状学,常见精神病诊断和治疗,常用抗精神病药物使用、医学心理咨询、儿童多动症、精神发育迟滞、社区康复等等,参加培训人员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方法,学到了不少的精神卫生知识;此外,县残联打算今后有计划地把乡(镇)技术指导人员分期分批到县精神病院学习,进一步提高技术指导队伍的素质,保证基层精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开展精神病人的调查确诊,建档立卡工作。

为全面掌握精神病人现状,从xx年3月以来县残联专门组织了培训班,集中学习精神病诊断分类标准,学习全国统一表卡的填写和统一操作规范,然后分为14个乡(镇)分别对每位确诊者均进行了建档、立卡。

五、开展多层次的精神病治疗康复工作

为了使已确诊的病人得到及时治疗和良好的康复,除了发挥县精神病院的积极作用外,加大社区康复的力度,针对不同病人和病情,开展多层次的康复治疗工作。

1、对重度急性期精神病患者,及时收入县精神病院治疗,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开展开放、半开放管理,开展心理疏导、工疗、娱疗、促进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尽快恢复,帮助患者逐步回归社会。

2、对病情不严重且不稳定,无条件住院的患者,建立家庭病床,由乡(镇)、村(居)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康复训练,由家庭成员负责护理好病人。

3、对出院返家的病人,由基层卫生人员、村(居)干部、患者家属组成看护小组,定期随访、记录病情、监督按时按量服药,开展心理疏导,解决生活困难,防止意外发生。

4、对发现关锁病人、县精神病院及时派车,解除关锁接往医院治疗。由民政、残联解决住院治疗经费。

5、开展精神病防治彩票公益金救助活动,对一部分长期患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住院治疗和免费服药治疗,住院治疗3600元/人,免费服药400元/人,xx年已有5名住院治疗和100名服药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得到了照顾,受到了社会好评。

六、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精防康复意识。

县残联组织开展了“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宣传活动,组织专家街头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收到良好的效果,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帮助精神病人。

七、逐步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体系。

县残联和县技术指导小组,充分利用培训班和下基层查访工作的机会,详细讲解全国统一表卡的使用和填写方法,并积极利用全县电脑化管理(我县14个乡(镇)残联都配有电脑)逐步实现全县电脑联网、各级之间定期反馈信息,学会运用表卡、数据科学地评估和监控精防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起全县精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八、精神病康复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精防工作试点在我县起步晚,因而在精防工作中存在不少差距,如精神病人检出率偏低,个别乡(镇)、村(居)精防管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护小组工作不落实,随访工作不到位,技术网络不够健全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努力加以改进、完善和落实。今后,我们要在省、市、残联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努力工作,落实精防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计划任务指标,把我县精防康复工作抓实、抓好。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8

为了搞好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我院于20xx年4月20日举办了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培训及重性精神病知识讲座。培训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主办,参加培训人员有全体乡村医生,讲解了重性精神病的相关知识,重点讲解了精神分裂症的知识。

一、培训基本情况

鉴于乡卫生院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是农村一线的医疗卫生工作者,特别是乡村医生,群体特殊、责任重大,在培训内容上,我院精心安排,结合培训内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有针对的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重性精神病人筛查方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二、培训的初步成效

1、进一步增强了全体乡村医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培训,使大家纷纷表示认识到了做好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2、培训内容都是乡村医生最急需的、最实用的,参加培训的广大学员普遍感到收获很大。

3、促进了乡村医生间的相互交流。通过培训,不仅搭建了授课老师和培训对象的交流平台,也为各村的乡村医生创造了一次交流的机会。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确保患者规范安全用药,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县卫健委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我们抓好精防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人员培训、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复核诊断、治疗、培训、管控和随访督导等工作。管理率、检出率、面访率、体检率、服药率等均达到工作指标。现将一年我县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工作进行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疫情期间针对道路封锁、交通限行等情况,阜阳三院686项目办关爱患者,携手抗疫,送药下乡来到颍上,共计29种药品385盒(瓶),我们颍上项目办协助他们及时把药品发放到患者手中;并指导各乡镇项目管理人员对目前在管的危险性三级及以上患者进行电话随访,询问患者和(或)家属相关情况,加强家属对于疾病复发、服药管理、药物副反应处理以及疫情防控等知识宣教。针对部分患者因限行而出现停药的情况,项目办安排由各乡镇精防工作人员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登记,由海豚脑康医院组织配药,无偿把药物配送到各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再分村配送,最后由包保医生发放到患者家中,减少了因人员流动和聚集而引起的交叉感染,也降低了患者因停药而病情反复的风险。其间共无偿提供药物230人次,减免药费三万余元。疫情期间截止2月25日,颍上海豚脑康医院共收治公安和政府送诊患者79人(三无病人两人),大大降低了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风险,为疫情期间社会安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在颍上县卫健委和颍上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办公室领导下,颍上海豚脑康医院于4月14日至4月28日对江口镇等30家乡镇和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共走访30个乡镇、301个自然村和居委会,(因此次筛查、诊断我们对五类患者进行排查,1、病情不稳定患者、2、危险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3未按规定服药患者、4、既往有伤人毁物行为、5、家庭弱监护或者家属不配和的患者,因有少部分村室无此类患者),筛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18人(在外务工和在县外住院就医的患者未参与筛查),其中风险级别三级患者504人、四级患者53人、五级患者34人,期间收治解锁一名患者(患者系疫情期间由外地民政救助机关遣返,家人为防止出现意外关锁于家中,项目办在下乡筛查过程发现后,在颍上海豚脑康医院协助下予以解锁),并对4000余患者和家属进行精神科基础知识宣教,免费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今年9月份,在县政法委及县卫健委共同领导和部署下,申请市三院专家组和颍上海豚脑康专科医院共同对我县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工作。市三院专家组一行7人分两组,海豚脑康医院一行4人一组共三组对我县三十个乡镇深入到每个村卫生室开展为期近11日精细筛查及评估,我们学校抽调多人及项目办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工作,组织实施,合理安排,精心保障,每到一个乡镇卫生室立即开展人员的组织,场地的安排,积极开展在管患者及疑似新增患者及监护人的健康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科普宣传。通过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及卫生院及村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共宣传科普4407人次,筛查严重精神病患者3719人,其中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245人。根据相关要求,把三级以上患者报送县政法委、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综治办,便于及时监管,以防发生意外事件,同时对所有患者及时纳入网络管理、按要求规范随访,有力的提高了患者的管理率,通过监管及按期随访,督导服药,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及康复,减轻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圆满完成今年筛查工作。

除了筛查工作,今年以来我校已经对重性精神病项目开展四次季度督查工作,截止到11月底,我县在册患者7124人,在管患者6720人,检出率5.49‰,管理率93.53%,规范管理率89.5%,服药率92.41%。规律服药率83.11%,面访率92.31%.精神分裂症治疗率93.36%.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84.81%.体检率83.91%。

二、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人员服务水平

为了提高基层精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5月10日,特邀请市三院严重精神病项目办专业人员对我县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为重性精神病的治疗技术工作流程、精神疾病基本知识、管理服务规范的新要求、随访要求等多方面的内容。培训的人员由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慎城社区服务中心分管项目的院长(主任)及专、兼职项目负责人共100多人,颍上县卫健委项目负责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通过专家精准到位、形象生动、语言精练易懂的讲解,使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和鼓舞,同时提高了专业管理能力,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三、做好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加强多部门协作,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办公室在县政法委的共同协调下与民政、残联、公安及时互通信息,最大限度的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将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救治、服务、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20xx年新增3级及以上精神病患者245人,三院住院流转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8人,颍上海豚脑康医院、颍上九合精神科住院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183人,原三级及以上患者今年未参加筛查评估患者1040人,共1476人及时与县政法委、公安部门交换信息。

四、加强宣传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以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和跟踪随访能力为主,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兼职人员,熟悉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的宣传要点和核心信息。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通过各乡镇卫生院电子屏、版报街道等渠道进行宣传、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向市民发放宣传单等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消除了社会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通过对各乡镇卫生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人员采取召开工作会议,技术培训班、检查与督导、工作点评与总结等方式,使大家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了任务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得到相互交流与学习的机会,基层精防人员在业务与操作管理上都比较规范,整体业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为今后我县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0

本人20xx年毕业于山东医科大学护理专业,从事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23年,在护理岗位上恪尽职守,忠于南丁格尔精神,工作中能和同事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正如克鲁普斯卡娅所言:“一个人一旦爱上她所从事的事业,她就能从事业的奋斗和成功中获得最大的快乐和满足。找到护理工作的动力”。

虽然每天面对的是精神病患者,工作十分辛苦,但我从没放弃学习和提高,我努力钻研业务,注重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与精神科临床护理实践的结合,磨练出一手扎实的护理专业基本功,各项护理技术操作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原则和无菌技术原则,在每天的工作中得心应手,很好地完成临床护理工作。同时还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护理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获得了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作为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护师,除了要有优秀的业务技术能力还要具备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技能,我虚心向上级护师求教,细心护理每一位患者,树立了强烈的责任心和严谨而科学的`工作态度,工作中我渐渐懂得精神科的护师一定要有极高的耐心与细心。良好的耐心可以增进医患之间的交流,更有利于医护人员对病人心理的掌握。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我在不断的学习和临床实践中,提高了护理理论知识和对疾病的观察能力及病情发生突变时的应变能力,使自己从一名新兵迅速成长为科室的护理骨干。由于自己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不但在专业技术上取得较好的业绩,同时在学术上也有较好的收获,先后撰写了七篇论文。

本人严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诚实的品格,较高的慎独修养,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受到广大患者普遍的赞扬和好评,在今后的护理工作中,我仍需不断充实完善自己,提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尽职尽责地为精神科护理事业尽力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1

精神科的护理工作虽然比较困难却也在一年的努力中将其圆满完成了,感慨护理工作的不易以后自然更加能够适应精神科的环境了,实际上无论是为了照顾好精神科的病人还是承担家属的这份信任都应当做好自身的护理工作才行,所以我在今年的精神科护理工作中秉承着坚定的信念并与同事们较好地完成了这项任务,因此我在回顾精神科护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以后应当根据情况做好工作总结才行。

照顾精神科病人的同时搞好对方的个人卫生并做好思想工作,鉴于精神科病人容易受刺激的缘故需要随时做好看管以及跟随之类的工作以防出现事故,再加上病人往往不相信自己患上精神疾病的缘故需要在思想方面给予指导才行,因此我在今年的工作中与其他护士轮班对精神科的`病人进行相应的看管工作,尤其是精神科病人的卫生状况需要弄好才不会影响到后续的治疗进程,尽管有时也会出现不愉快的状况却也能在较好的心态中使其平复下来,关键还是要有耐心地对待精神科病人才能够在长期的护理过程中帮助到对方。

加强精神科的饮食管理并对病人做好后续的引导工作,尽管精神科病人大多没有什么忌口的食物却也要保证其易消化性才行,主要还是要做到合理进食才能够更好地促进精神科病人的身体恢复,无论是食欲不振或者暴饮暴食都有可能令病人在护理的过程中再次因为遭受刺激而出现意外状况。为了消除病人的精神痛苦还需要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引导对方参与集体活动或者在医院附近散步,哪怕只是欣赏室外的花草树木也有助于消除精神刺激带来的隐患并促进健康发展。

监督病人按时服药并加强身体锻炼以免精神疾病复发的风险产生,其中服药的问题既有病人的不配合也有家属对精神疾病的错误观念,尤其是家属觉得精神疾病稍微好转便觉得可以减少用药剂量或者提前出院,这种错误的观念不仅容易引发精神疾病复发的风险还会导致后续的护理过程更加困难,而且精神科病人本就经常出现将药含在口中不吞咽的状况需要及时做好监督工作,另外季节的变换让病人感到不适应的时候也要协助对方做好康复训练以免出现复发状况。

做好精神科护理工作除了要有耐心以外还要懂得做好病人的管理工作才行,至少在总结过后可以明白精神科病人的护理过程不能出现任何松懈,尤其是病情复发带来的严重后果很有可能导致前期护理工作中的努力都付之东流,所以我会继续加强对精神科病人的护理工作并争取令更多的人得到痊愈。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2

重性精神病是高复发、高致残的疾病,并且重性精神病人始终潜伏着不稳定因素,面对这些庞大的精神病患者的群体,加大社区的健康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早期识别重性精神疾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应对能力,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实现患者回归社会。我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大家都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根据相关根据健康教育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课件安排表,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重精管理治疗的相关知识培训:1为重精患者及家属在后街社区开展《精神病分裂症的相关知识》、釜江社区《精神病的社区康复与护理》、西湖社区《老年人抑郁症的早期治疗与康复》,5月28日在本中心为工作人员开展《精神卫生法》的相关学习。

(二)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的开展重精的健康教育,在《世界睡眠日》、《精神卫生日》等特殊节日在社区、街道、广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举行大型义诊宣传活动,发放重性精神病的各种宣传材料,健康教育处方,现场咨询,免费义诊,测量血压。.我中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教育内容,共刊出4期图文并茂、喜闻乐见重性精神病的宣传栏:1期《怎样早期识别精神病》,6期《世界睡眠日》。11期《精神病的中医治疗》,12期《精神卫生法宣传。我中心还通过播放VCD、健康教育处方的发放等进行宣传。提高了大众对重精的知晓率。

(三)我中心在5-6月份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免费体检,对于不配合的我们要耐心解释宣传政府及上级规定及管理意义争取合作,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对在我中心就诊的精神病人实行优惠,力所能及的减免费用。

(四)我社区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健康教育中,向患者和家属宣讲药物治疗的种类、作用、服药时间与注意事项,治疗方法等,巩固和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增加服药的依从性,学会自我控制和避免各种诱因,从而提高疗效,降低发病率和复发率。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我中心的蔡雨兰心理咨询师定期给病人专业的心理指导,促进心理健康,对精神病人进行解释支持性心理治疗,提高对精神病的认识能力,耐心引导、热心关注,帮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鼓励病人参加劳动、活动,指导病人正确对待生活、家庭及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增加病人对社会心理因素的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

(五)虽然本取得了一定成绩,由于各方面的因数,但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需求还有差距,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把健康教育工作做得更好,造福社区群众。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3

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搜集线索、逐一筛查诊断、摸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的原则和“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清查项目,我镇全力配合卫计局、乡医院等相关部门,将精神病走访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拟定预案、逐村筛查,确保和每一位精神障碍患者见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诊断流程

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综治办公室负总责的专职工作人员,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了预估并制定了化解方法;督导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按照顺序到XX镇医院接受市专家的诊断并派专人到现场维持秩序。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每村由村医作为负责人,带领本村的精神病患者和其监护人到XX镇医院接受市专家的诊断,村干部负责通知到人。对没有出行条件的患者,综治办和乡医院人员陪同市专家入村进行走访。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积极配合卫计局、乡医院等部门,在全镇各村进行筛查摸底,共摸排出精神障碍患者151人,在乡医院管理下的精神病人146人(其中有3人住院),目前情况稳定,死亡1人,不接受乡医院管理2人,有2人未与乡医院联系。

在清查过程中,有的精神障碍患者不配合见面诊断工作,反感工作人员到家走访,市专家通过侧面了解其情况,做出诊断预估;有的精神障碍患者无亲无故,没有监护人,村里安排专人负责监督。

对此类人员,我镇要求村两委对其进行沟通交流,稳定情绪,同时密切关注其动态,一旦发现有失联失控现象,一定及时上报给镇综治办,必要时予以强制送医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

我镇定会积极配合卫计局、乡医院,联合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定期走访,建立走访台账和监护人管理记录台账,随时关注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要求村两委加强和精神患者家庭的关注和沟通,稳定精神障碍患者的情绪,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发生危害社会的社会的行为。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4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与我社区20xx精神病管理方案,认真落实“巩固健全网络,解除关锁病人、巩固治疗效果,全部实施网络管理、达到康复目的”的工作要求,做好辖区2名精神病人的管理,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精防康复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必须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依靠、动员全社会力量,走社会化、开放式的精防康复之路,才能切实搞好此项工作。为此,我们在社区领导的支持下,成立精神病防治小组,把精防康复工作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2、加大宣传,形成关爱氛围。

重性精神病患者是弱势群体,更容易受歧视的群体,我们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常识,让大家了解和掌握精神病康复知识,使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帮助精神病人。在社区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要使残疾人真正康复,必须是躯体、精神、贫困等三者的康复,因此,我们每年不仅对残疾人免费体检,而且对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实行优惠,力所能及的减免费用。

3、调查摸底,建档上网

上半年认真开展精神病人调查建档工作,对辖区内两名精神病人进行了建立档案,实行分级负责,统一建册,在争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有关信息登记入档案,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做好随访,保证病情稳定

我们在做好以上各基础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精神病随访工作,并做好随访记录。

5、下半年打算:

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是多部门配合的社会化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协作,强化“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方式,加强所有精神病人的规范化管理,以提高精神病人生活质量和改善精神病人生存环境,以实现精神病人生活幸福,实现精神病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严重精神障碍的工作总结15

按照县政法委要求,县残联20xx年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现有各类持证残疾人41884人,其中持证精神残疾人:4139人,占持证总数的10.12%,精神残疾人总量大、分布广,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较弱,社会总体管控难度较大。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借助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调查数据更新工作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掌握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状况,对需要住院之类的及时督促住院,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办理残疾证,截至目前,共办理精神残疾人证864本。

(2)在“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人预防日”期间,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向市民发放宣传单等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组织残联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发放精神病预防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同时积极配合卫生、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完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沟通机制。

(3)简化精神病人办证程序。县残联为方便精神病人办证,经党组研究,本人可以不到残联办证大厅目测,监护人可直接带着患者的病历、身份证复印件、患者照片、级别鉴定表,即可办证。

(4)根据《关于印发20xx〈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残联〔20xx〕27号)和关于印发20xx《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太残联〔20xx〕19号)文件精神,我县为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基本的第二代药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扩大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覆盖范围的要求,20xx年省残联分配给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任务数是1600人,县残联20xx年共发放贫困精神病人药费补助2652人,完成率达165.75%,超额完成省残联下达我县的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不断加大工作的落实力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精神病防治与服务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开展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工作,了解精神病患者治疗情况;三是走访慰问贫困精残家庭,为精神残疾人提供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让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2.严重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总结 篇二

一、传达精神,提高认识。豆公镇召开由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和各村负责人参加的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层层压实责任,安排部署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

二、进一步压实管控责任。镇政府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协议》,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看管、监督服药、送诊救治、动态报告等监护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实行包保责任制,机关包村干部、派出所经办民警、村干部、精防医生、患者监护人等五位包保人共同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四方包保责任人定期走访制度,加强对患者的服务和管理,保证完成包保目标。

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篇三

(2018年版)

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管理、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充分发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提高防治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的服务对象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患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负责组织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开展与督导。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对口帮扶”等工作制度,在辖区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调整治疗方案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主动与同级政法部门协调,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服药率纳入当地平安建设的考核指标,提高患者救治管理水平。县级及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要与政法、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患者相关信息。

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建立由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由网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精神疾病防治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工作中注意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1.2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辖区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与当地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负责辖区精神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维护。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等。统筹辖区内精神卫生资源,对技术力量薄弱地区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成立由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疑难患者诊治、质量控制和培训等。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辖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统筹安排辖区精神卫生资源,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辖区县(市、区)开展对口帮扶。负责辖区精神卫生信息系统的管理。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等。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应当积极组织开展调查,并逐级上报调查结果。成立由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疑难患者诊治、质量控制和培训等。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辖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统筹协调落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等。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区域内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应当积极组织开展调查,并逐级上报调查结果。与政法、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1.3 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职责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辖区内指定一所具备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业务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关机构承担管理任务,并应当同时指定一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各级精防机构设立防治办公室,具体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国家、省、地市、县级精防机构组成业务技术管理网络。

国家级精防机构协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编制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编制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等。指导下级精防机构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等。负责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定期编制信息简报,定期调查、分析、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省、地市级精防机构协助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指导下级精防机构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负责本级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定期编制信息简报。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承担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精防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承担对辖区技术力量薄弱的市(地、州)、县(市、区)的技术帮扶工作。

县级精防机构协助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起草精神卫生有关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诊患者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负责本级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及患者信息流转管理。定期调查、分析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精防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1.4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职责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等)。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中承担职责包括:提供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联络会诊等诊疗服务。及时向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疑难重症和病情不稳定患者,对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出院并将患者信息转回社区。将本机构门诊和出院确诊的六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提供随访技术指导。指导基层开展患者应急处置,承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开展院内康复并对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在精神卫生健康教育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1.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配合政法、公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将筛查结果报告县级精防机构;接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在上级精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辖区患者应急处置,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应急医疗处置;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1.6 人员保障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当地工作相适应、业务能力强的精神科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及康复、心理治疗、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从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等工作。要采取措施,保持人员队伍稳定,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每年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举办的相关培训,使其临床诊疗能力和知识不断得到更新。

精防机构应当指定人员担任医疗质管员、业务管理员、数据质控员,分别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审核分析数据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确定适当数量的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公卫医师专职或兼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防治工作,要采取措施,保持人员稳定,确保其每年接受专业培训。

1.7 经费投入等保障条件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精神卫生从业人员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政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承担精神卫生工作机构的房屋、人员、设备以及经费的落实;加大对精防机构承担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

2.患者的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

2.1 患者早期发现

2.1.1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居民自行到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或咨询时,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者,接诊医师应当尽可能明确诊断。非患者本人到医院咨询时,接诊医师应当建议患者本人来院进行精神检查与诊断。

2.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每季度与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了解辖区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的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包括:(1)曾在精神科住院治疗;(2)因精神异常而被家人关锁;(3)无故冲动,伤人、毁物,或无故离家出走;(4)行为举止古怪,在公共场合蓬头垢面或赤身露体;(5)经常无故自语自笑,或说一些不合常理的话;(6)变得疑心大,认为周围人都针对他或者迫害他;(7)变得过分兴奋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爱惹事、到处乱跑等;(8)变得冷漠、孤僻、懒散,无法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9)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

对于符合上述清单中一项或以上症状的,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填写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报县级精防机构,并建议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2.1.3 基层多部门疑似患者发现

县级精防机构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人员开展疑似患者筛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上述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患者,及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联系,进行信息交换共享等。

2.1.4 其他途径转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非精神科医师在接诊中,心理援助热线或网络平台人员在咨询时,应当根据咨询者提供的线索进行初步筛查,如属疑似患者应当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监管场所内发现疑似患者可请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派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检查和诊断。

2.2 患者诊断

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符合诊断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明确诊断。对连续就诊半年以上仍未明确诊断者,应当请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不具备诊断条件的地区,可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协助当地开展疑似患者诊断。

2.3 登记报告与建档

2.3.1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对门诊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对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应当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出院时补充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填表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并转至患者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至患者所属县级精防机构。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主动向患者本人和监护人告知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内容、权益和义务等,征求患者本人和(或)监护人意见并签署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2.3.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接收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或出院信息单。对本辖区患者,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含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对于住址不明确或有误的患者,5个工作日内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协助查找,仍无法明确住址者将信息转至县级精防机构。

对于辖区筛查确诊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2.3.3 县级精防机构

县级精防机构在接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或出院信息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接收。10个工作日内落实患者现住址,将信息转至患者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要时请县级公安机关协助,仍无法明确住址者将信息转至上级精防机构和公安部门。

2.3.4 其他情况

暂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可由所在地的县级精防机构代报。若网络、信息系统故障,无法通过信息系统完成信息流转时,应当通过传真、快递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患者信息流转,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精防机构记录纸质档案转出及接收时间。待网络、信息系统恢复正常时及时完成信息补报。

3.随访管理与指导

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或签约家庭医师在精神科医师的指导下,对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患者开展随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辖区患者社区随访服务。对首次随访和出院患者,应当在获取知情同意或获得医院转介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面访。

3.1 知情同意

对已建档患者,精防人员应当向患者本人和监护人宣传参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的益处,讲解服务内容、患者及家属的权益和义务等,征求患者本人和(或)监护人意见并签署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对于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者,由精防人员定期开展随访服务。对于不同意参加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报告关爱帮扶小组给予重点关注并记录;关爱帮扶小组应当对患者信息予以保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告知后直接纳入社区管理。首次随访及病情需要时,由精防人员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民警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共同进行,充分告知患者本人和监护人关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的内容、权益和义务等。

3.2 随访形式

随访形式包括面访(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家庭访视等)和电话随访。精防人员应当综合评估患者病情、社会功能、家庭监护能力等情况选择随访形式,因精神障碍评估缺乏客观检查指标,面见患者才能做出更为准确的评估,原则上要求当面随访患者本人。随访要在安全地点进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同时注意随访时的方式方法,保护患者及家庭隐私。

3.3 随访内容

包括危险性评估、精神症状、服药情况、药物不良反应、社会功能、康复措施、躯体情况、生活事件等。随访结束后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每年对患者进行1-2次健康体检,必要时增加体检次数。

3.4 不同类别患者随访要求

根据患者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开展分类干预,依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随访周期。

3.4.1 病情稳定患者

病情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的患者。

要求:继续执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3.4.2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

要求:首先,了解患者是否按医嘱规律服药,有无停药、断药现象。其次,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精防人员应当联系精神科医师,在其指导下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2 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未达到稳定者,应当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复诊或请精神科医师结合“精防日”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访患者,对精防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并调整治疗方案,1个月时随访。

3.4.3 病情不稳定患者

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

要求:精防人员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对患者紧急处理后立即转诊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关爱帮扶小组,2周内随访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诊的患者,联系精神科医师进行应急医疗处置,并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至少每2周随访1次。

如患者既往有暴力史、有滥用酒精(药物)、被害妄想、威胁过他人、表达过伤害他人的想法、有反社会行为、情绪明显不稳或处在重大压力之下等情况,精防人员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开展联合随访,并增加随访频次。

3.5 失访患者判定及处理

失访患者包括:走失患者,因迁居他处、外出打工等不知去向的患者,家属拒绝告知信息的患者,正常随访时连续3次未随访到的患者(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的随访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面访或电话随访未随访到患者或家属,2周内应当再进行1次随访,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连续3次随访均未随访到)。

对失访患者,精防人员应当立即书面报告政法、公安等综合管理小组协助查找,同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并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记录上报。在得知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和病情不稳定患者离开属地时,精防人员应当立刻通知公安机关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

3.6 随访常见问题及处置

所有患者每半年至少面访一次。电话随访时,要按照随访服务记录表要求,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了解患者精神症状、服药依从性、不良反应、躯体情况、危险行为、病情是否稳定等情况,如发现患者病情有波动时要尽早面访,并请精神科医师给予技术指导。

精防人员要定期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交换信息,做好工作记录,特殊情况时随时交换信息。对于有暴力风险、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病情反复、不配合治疗等情况的患者,应当书面报告关爱帮扶小组。属于公安机关列管对象,或既往有严重伤害行为、自杀行为等情况的患者,精防人员需与民警共同随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人员要及时汇总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并填写乡镇(街道)患者管理信息交换表,在召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例会时与相关部门人员交换信息,并共同签字盖章。

对于不同意接受社区管理或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接受面访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报告关爱帮扶小组,协同宣传有关政策和服务内容,并加强社区关注和监护。

对于精神病性症状持续存在或不服药、间断服药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请精神科医师共同对患者进行当面随访,必要时调整治疗方案,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宣传坚持服药对于患者病情稳定、恢复健康和社会功能的重要性。

对于家庭贫困、无监护或弱监护的患者, 在常规随访的基础上,关爱帮扶小组应当每半年至少共同随访1次,了解患者在治疗、监护、生活等方面困难及需求,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帮助患者及家属解决问题。对近期遭遇重大创伤事件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应当尽快共同随访。必要时可请精神科医师或心理健康服务人员提供帮助。

对于病情稳定、社会就业、家庭监护有力、自知力较好的患者,患者和家属不接受入户访问的,精防人员要以保护患者隐私、不干扰其正常工作和生活为原则,可预约患者到门诊随访或采用电话随访。

对于迁居他处、外出务工等不在辖区内生活且知晓去向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将患者信息流转至患者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接受患者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在患者信息未被接收前,患者原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应当继续电话随访,与现居住地精防人员定期沟通。

3.7 对口帮扶与双向转诊

省级、地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制度、双向转诊制度,精神科医师与基层精防人员建立点对点技术指导。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每季度对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实行精神科医师与精防人员结对指导。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包括:辖区居民精神卫生科普知识讲座,患者症状识别及诊断,治疗药物调整,药物不良反应识别及处理,病情不稳定患者随访,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服务记录表填写及检查和指导等。精神科医师应当至少每季度与对口帮扶地区的精防人员召开座谈会,由精防人员分别介绍其随访患者情况,精神科医师给予指导,并共同面访重点患者。有条件地区可每月开展1次。

精防人员随访发现病情不稳定或经社区初步处理无效需要转诊的患者,经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后,填写社区至医院的转诊单,提交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患者病情稳定后,精神科医师应当填写医院至社区的转诊单,转回患者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居家患者药物治疗

4.1 药物使用原则

严重精神障碍属于慢性疾病。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按照相关疾病治疗指南,遵循“安全、早期、适量、全程、有效、个体化”原则开具药物治疗处方。患者应当坚持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全程治疗,在巩固期和维持期坚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对降低病情复发风险具有重要价值。有条件地区推荐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以减轻药物不良反应,提高患者长期服药的依从性。对于治疗依从性差、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的、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推荐采用长效针剂治疗。

4.2 常用抗精神病药物和心境稳定剂

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舒必利、五氟利多、氟哌啶醇癸酸酯注射液、棕榈酸哌普噻嗪注射液、氟奋乃静癸酸酯注射液、氟哌噻吨癸酸酯注射液等。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氯氮平、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齐拉西酮、阿立哌唑、氨磺必利、帕利哌酮、注射用利培酮微球和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等。心境稳定剂包括碳酸锂、抗抽搐类药物(如丙戊酸盐、卡马西平、托吡酯、拉莫三嗪等)和具有心境稳定作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如氯氮平、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等)。

4.3 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常见不良反应:急性期治疗时常见过度镇静、体位性低血压、胃肠道反应、流涎、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泌乳、月经不调、抗胆碱能反应等。巩固期和维持期治疗时常见体重增加及糖脂代谢异常,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和肝功能异常等。根据情况对症治疗,必要时减药、停药或换药。

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恶性综合征、癫痫发作、血液系统改变、剥脱性皮炎、严重心电图改变、5-羟色胺综合征,药物过量中毒等。一旦发现必须及时转诊和处理。预防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应当定期进行详细的体检、血常规、血糖、肝功能和心电图检查,必要时可增加其他相关检查,并注意药物间相互作用。

4.4 注意事项

一般人群。按医嘱服药,服药期间勿饮酒、勿擅自减药或停药。密切观察和记录不良反应及病情变化。

老年人群。老年人药物代谢慢,常伴躯体疾病,可能合并服用多种药物,故治疗时应当谨慎,药物起始剂量低,加量要缓慢,尽量减少用药种类。

妊娠期妇女。精神科药物对胎儿存在潜在的不良影响。然而,精神障碍本身对胎儿有较大的不良影响;中断治疗也会使患者病情更加复杂,面临复发的风险。因此,在妊娠期控制病情对母亲和胎儿都非常必要。应当由患者、家属和精神科医师慎重权衡利弊后,作出孕期继续用药或停药的决策。

儿童。儿童的中枢神经系统处于持续发育过程中,对抗精神病药物的反应(包括疗效和不良反应)比较敏感,应当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谨慎选择药物,起始量低,缓慢加量。

5.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对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紧急处置。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由精防人员、民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等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和精神科医师、护士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危险行为防范措施等相关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患者家属、监护人也应当参与应急处置。

承担应急处置任务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通道,接收需紧急住院或门急诊留观的应急处置患者;设立有专人值守的应急处置专用电话,实行24小时轮班;配备快速起效药物、约束带等应急处置工具包。参加应急处置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应当为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

5.1 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5.1.1 伤害自身行为或危险的处置

包括有明显的自杀观念,或既往有自杀行为者,可能出现自伤或自杀行为者;已经出现自伤或者自杀行为,对自身造成伤害者。

获知患者出现上述行为之一时,精防人员应当立即协助家属联系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及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由家属和(或)民警协助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有抢救能力的医院进行紧急处置,如系服药自杀,应当将药瓶等线索资料一同带至医院,协助判断所用药物名称及剂量。

5.1.2 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处置

发现患者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时,精防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立刻通知公安民警,并协助其进行处置。精防人员应当及时联系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放绿色通道,协助民警、家属或监护人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门急诊留观或住院。必要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派出精神科医师和护士前往现场进行快速药物干预等应急医疗处置。

5.1.3 病情复发且精神状况明显恶化的处置

得知患者病情复发且精神状况明显恶化时,精防人员在进行言语安抚等一般处置的同时,应当立即联系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医疗处置。必要时,协助家属(监护人)将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门急诊留观或住院。

5.1.4 与精神疾病药物相关的急性不良反应的处置

发现患者出现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时,精防人员应当及时联系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精神科医师,在精神科医师指导下进行相关处置或转诊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5.2 常用处置措施

5.2.1 心理危机干预

根据现场情形判断现场人员的安全性,如果现场人员安全没有保障时,应当退至安全地带尽快寻求其他人员的帮助。处置时应当与患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观察好安全撤离路线。使用安抚性言语,缓解患者紧张、恐惧和愤怒情绪;避免给患者过度地刺激,尊重、认可患者的感受;同时对现场其他人的焦虑、紧张、恐惧情绪给予必要的安慰性疏导。

5.2.2 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是为及时控制和制止危害行为发生或者升级,而对患者实施的保护性措施。当患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时,精防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协助民警使用有效的保护性约束手段对患者进行约束,对其所持危险物品及时全部搜缴、登记、暂存,将患者限制于相对安全的场所。

5.2.3 快速药物干预

精神科医师可根据患者病情采用以下药物进行紧急干预。氟哌啶醇肌肉注射,可联合异丙嗪注射,必要时可重复使用;或氯硝西泮肌肉注射,必要时可考虑重复使用;或齐拉西酮注射;或奥氮平口崩片口服。用药后,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5.2.4 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对症处理

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具体表现采取对症处理,如出现急性肌张力障碍可用抗胆碱能药物治疗,静坐不能可降低药物剂量或使用β受体拮抗剂,急性激越可使用抗焦虑药物缓解。

5.3 处置记录

对患者实施应急处置前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参加处置人员应当与患者家属(监护人)签署严重精神障碍应急处置知情同意书。患者家属(监护人)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时,应当由现场履行公务的民警或其他工作人员签字证实。

执行应急处置任务的精防人员或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应当在应急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记录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本级精防机构,一份留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份留应急医疗处置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处置记录。对未建档的患者,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确诊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记建档,并录入信息系统。对已建档但未纳入管理的患者,在征得本人和(或)监护人同意后纳入社区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患者直接纳入社区管理。

6.精神康复

精神康复是改善精神障碍患者社会功能,帮助患者回归家庭和社会的重要环节,包括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医院康复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精神科医师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同时应当制定康复计划。社区康复由民政、残联等设立的社区康复机构(如日间康复中心、中途宿舍、职业康复机构等)承担,两者应当有机衔接。

6.1 人员

由精神科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及康复、心理治疗、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等组成的医院康复团队为住院患者提供康复服务,为各类社区康复机构工作人员提供康复技术指导和培训。由社会工作者及心理咨询、康复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等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向社区康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6.2 服务内容

康复服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共同制定个体化康复计划,开展康复技能训练。对住院患者,以帮助其正确认识疾病,学会按时按量服药和提高个人生活自理能力为主。对居家患者开展服药、生活技能、社交技能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同时指导患者家属协助患者进行相关康复训练,进一步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复发先兆识别能力,逐步具备生活、社交和职业技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促进其回归社会。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患者个案管理团队,针对患者情况进行个案管理。

康复服务内容包括:服药训练、复发先兆识别、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等。

服药训练。目的是教育患者正确认识疾病,养成遵照医嘱按时按量服药的习惯。培训内容包括药物治疗重要性和复发严重性教育,熟悉所服的药物名称、剂量,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及向医师求助的方法。住院患者应当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模拟训练,学会自觉遵医嘱按时按量服药。居家患者应当在社区精防人员指导和家属帮助下开展服药训练,逐步提高服药依从性,能按时复诊和取药,坚持按医嘱服药。

复发先兆识别。目的是预防复发。由医护人员和社区精防人员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开展。内容包括帮助患者和家属掌握复发先兆表现,以及如何寻求帮助。如患者病情平稳后又出现失眠,食欲减退,烦躁不安,敏感多疑,遇小事易发脾气,不愿与人沟通,不愿按时服药,近期有重大应激事件导致患者难以应对等。出现上述表现时,患者和家属应当及时与精防人员联系,或尽早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

躯体管理训练。目的是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躯体健康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于精神症状、药物不良反应等因素影响,存在活动减少、体能下降、体重增加、血糖血脂升高等问题。制定个体化的躯体管理计划,如对药物不良反应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提升服药依从性;对超重患者制定训练计划,控制体重等。

生活技能训练。目的是提高患者独立生活能力。包括个人生活能力和家庭生活技能。通过模拟训练与日常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家属应当积极参与和督促患者实施。个人生活能力包括个人卫生、规律作息、女性患者月经料理、家务劳动、乘坐交通工具、购物等。家庭生活技能包括履行相应的家庭职责,如与家人一起吃饭、聊天、看电视,参与家庭事情的讨论,关心和支持家人等。

社交能力训练。目的是提高患者主动与人交往及参加社会活动的能力。可通过角色扮演等模拟训练的方式,在社区康复机构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中开展。包括主动问候,聊天,接打电话,遵守约会时间,合理安排闲暇时间,处理生活矛盾,学会如何面试等。

职业康复训练。目的是提高患者的学习和劳动能力,包括工作适应性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等。住院患者以工作适应性训练为主。居家患者应当在康复机构中以模拟形式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训练。有条件地区可继续在保护性和过渡性就业场所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循序渐进的实践训练。

7.人员培训

7.1 培训对象和目的

各级政府和精神卫生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部门培训,使其了解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各级专业机构和防治机构业务骨干。通过开展精神卫生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防治机构业务骨干具备指导下级工作人员的能力,形成分级指导的师资队伍。

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通过开展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使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相关法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诊疗规定,以及全程服务所需的治疗、康复、评估和健康教育技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康复、家属教育、社区宣传、大众健康教育等知识和技能、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能够开展辖区内患者随访管理、康复指导等服务。

基层多部门人员。由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包括村(居)民委员会、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成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区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必要基本技能,主动配合、协助开展工作。

7.2 培训内容

包括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救治救助政策等;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协调、组织管理及评估;精神症状识别、风险评估与自我保护技术、应急处置;患者规范化治疗、不良反应管理、长期治疗策略、疗效评估;随访管理技术、精神康复技术、家属支持技术、心理咨询技术及信息化管理;大众心理健康、精神障碍预防、大众宣传教育技术等。随着工作进展,培训内容可根据当地情况及需求进行调整。

7.3 培训要求

省、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储备和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各级依照本工作规范的职责分工开展培训。省、地市级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培训,县、乡级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次培训,有关要求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执行。新上岗的精防人员和其他防治人员在上岗前需接受培训。鼓励有条件地区将精神卫生相关培训内容纳入继续教育项目。

8.宣传与健康教育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大众尤其是重点人群对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对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和就医意识,普及“精神障碍可防可治”的知识与理念,营造接纳、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8.1 大众健康宣传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媒体、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资源,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各种新媒体(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公益广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精神卫生相关政策,增进公众对心理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保健知识,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长期开展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宣教,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知晓率,促进社区常住及流动人口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及早诊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与村(居)民委员会共同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庭给予理解和关心,平等对待患者,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8.2 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8.2.1 患者和家属健康教育形式

医疗机构可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家属联谊会、义诊、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患者和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要贯穿于治疗随访服务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首次确诊患者在进行临床治疗的同时应当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日常随访、康复活动、健康体检等开展,提高患者和家属对于严重精神障碍的应对能力、治疗依从性,降低患者及家属的病耻感,预防向慢性和残疾转化。

8.2.2 患者及家属精神障碍知识宣传和护理教育

各级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如严重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常用药物知识等。教育患者和家属了解所患精神障碍的名称、主要症状、复发先兆识别和应对,所服药物名称、剂量、常见不良反应以及如何应对,体重管理,镇静催眠药物合理使用等。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患者门诊就诊时或患者出院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随访患者时,要对家属开展患者日常生活、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护理知识,以及与患者沟通技巧等方面培训教育,提高家属护理患者能力。向患者及家属讲解长期维持治疗的重要性,培训药物管理知识,使家属能够督促患者服药,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8.2.3 患者及家属意外事件预防

教育家属尽早发现患者自伤、自杀和危害公共安全及他人安全的企图,及时与社区精防人员、民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等联系。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者,要教育家属防止患者走失、自伤、被拐骗和受到性侵害;同时教育家属识别风险,加强自我保护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者,要教育家属防止癫痫发作时受伤致残。

8.2.4 患者及家属救治救助信息宣传

广泛宣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相关政策,各部门及相关组织关于患者医疗及生活救助的信息和申请渠道,提供社区康复机构及相关活动信息,发生各类应急事件时相应的救治救助机构及联系方式。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教育家属在患者病情变化或遇到困难时及时向关爱帮扶小组求助。

8.2.5 青少年健康教育

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多在青壮年发病的特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学校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对心理健康核心知识和精神障碍早期症状的知晓率。

9.督导

9.1 督导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精神卫生工作督导制度,根据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督导计划和督导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1次联合督导。开展督导工作时,要遵照督导计划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被督导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

9.2 督导形式和内容

汇报座谈。听取被督导单位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双方就有关情况进行讨论,了解被督导地区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查阅资料。包括检查各种管理或技术指导性文件、会议材料、工作记录、管理文档等资料;核实相关数据和填报内容;检查被督导者实际工作程序及操作过程。

现场检查。抽取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含精神障碍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康复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实地了解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情况及存在问题。

人员访谈。与患者、家属、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工作人员等进行访谈,访谈对象由督导组随机选定。

9.3 反馈报告

督导组成员经集体讨论,分析总结被督导地区的成绩和亮点,分析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建议。督导组与被督导地区相关单位召开反馈交流会。督导组应当口头反馈督导主要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与被督导单位就相关工作意见进行交流。

督导组在督导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督导的单位提交督导报告。督导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督导情况,包括基本情况、督导内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等。

9.4 频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选取部分省份进行重点督导。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各市(地、州)进行1次督导。市(地、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半年对所辖各县(市、区)进行1次督导。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半年对所辖各乡镇(街道)进行1次督导。

10.信息与资料管理

10.1信息管理

10.1.1 信息上报

各级各类信息报告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在时限范围内上报患者登记建档、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等信息。各级精防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年度工作情况(1月1日至12月31日),填写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的年度报表。年度报表经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留存备案。县、地市、省级精防机构分别于次年1月15日、1月20日、1月3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报表逐级汇总录入信息系统。

10.1.2 信息保护

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注意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此项工作无关的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在公共场所公开谈论患者隐私。

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的使用和管理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可随意修改、删除、导出数据,不可随意扩大数据使用范围。个人账号及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信息数据及时备份,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10.1.3 肇事肇祸案(事)件报告

各级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如其他人员反映、微博、微信、各类新闻媒体APP、自媒体等)得知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精防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公安部门在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调查肇事肇祸人员是否为精神障碍患者及既往治疗、随访管理等情况,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调查表和撰写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省级精防机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48小时内审核调查表和调查报告,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级精防机构。

10.2 资料管理

10.2.1 资料分类

资料包括政策文件资料、业务管理资料和患者个案资料等。

政策文件指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文件和函件。主要包括相关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批示和批复等。

业务管理资料指各级精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宣传、培训、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总结报告、培训教材、图像资料、人员联络信息等。

患者个案资料是指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患者治疗和管理有关的患者个人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筛查和诊断、门诊和住院治疗、应急处置、社区管理、家属教育、康复指导、肇事肇祸案(事)件报告等资料。

10.2.2 管理要求

(1)实行资料立卷制度,凡是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会议资料、报告、音像资料等均应当立卷归档,存入档案柜。

(2)资料按顺序分类存放,做出相对应的文档目录清单,并随时更新。档案柜中的资料应当保持干净、整洁、明了。

(3)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当严格登记。

(4)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5)若发生资料丢失或泄露,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6)人员变动时,应当做好资料交接。

(7)政策文件和业务管理资料应当按类别、自然年度、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8)患者个案资料一人一档,至少保留5年,死亡患者资料至少保留3年。

10.3 工作总结和年度报表

工作总结和年度报表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实施单位通过自我检查和评估,了解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其效果的常用方法。

各级精防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年度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并通过信息系统填写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年度报表,经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省级精防机构于次年1月31日前审核汇总本省份年度报表,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留存备案。

10.4 信息管理简报和统计指标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将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等核心工作指标通报至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精防机构按照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编制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月报、季报、年报,定期报送相关行政部门,并抄送上级精防机构。统计指标应包括报告患病率、在册患者管理率、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服药率、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居家患者病情稳定率等。

11.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应当贯穿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全过程。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内部质控,并对下级机构进行质控。

11.1 质控内容

患者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信息上报和流转是否及时和规范;精防人员随访间隔和方式是否合理和规范,对患者危险性评估、病情分类判断、治疗及康复指导等是否恰当,对异常检查结果、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及时开展应急处置、记录是否完整等。

有无对口帮扶、双向转诊、培训和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核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点对点技术支持的频次、指导病例数等。双向转诊及时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是否开放绿色通道等。检查培训、健康教育的对象、频次、内容及效果等。

11.2 质控方式和要求

质控方式包括信息系统质控和现场质控。

数据质控员通过信息系统每月随机抽查不少于30例患者信息,至少对1-2个反映辖区工作的指标进行数据质控。业务管理员每月通过系统核查用户和权限分配的规范性、用户活动及机构变化情况等。医疗质管员协调相关人员,通过电话核实、面访患者、与基层人员共同入户等方式,每次现场查看不少于10名患者的健康档案及随访记录,并当面核查不少于5名患者。

县级质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1年全覆盖,地市级质控以区县为单位1年全覆盖,省级质控以地市为单位2年全覆盖,国家级质控以省为单位3年全覆盖。

4.严重精神障碍督查总结 篇四

一、基本情况

随着人们对身心健康需求的日益提高,精神卫生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病率17.5%,严重精神障碍患病率(15岁以上人群)为1%。我市有360万人,按此计算,约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8800名。按10%肇事肇祸率计算,我市应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2000余名。按30%贫困患者计算,我市应有80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需要贫困救助。

二、管理情况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2009年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2010年,全市开展了严重精神患者的摸底排查工作。2011年,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正式启动。2012年,市卫生局围绕建立严重精神障碍管控长效机制,成立了XXXX严重精神障碍项目管理办公室,将项目办下设在XXXX精神病院,并承担我市精防技术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能。2013年,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救助项目(686)首次惠及我市,到2014年底,享受免费救助的贫困患者400余人。市局并积极组织开展精神疾病肇事肇祸患者的应急医疗处置工作,有效地减少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的现象,为维护辖区和谐安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截止2015年7月,全市开设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信息网络端口112个,我市网络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605人例,检出率为3.24‰,管理率82.5%,各项工作位居省内前列。

(一)、自2010年以来,该院积极履行精防机构职能,充分利 用技术优势,创新工作模式,组织社区参与,定期开展基层健康讲座、关爱帮扶等活动。自行设计完成的科研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研究》于2014年获得XXXX科技成果一等奖,该课题的推广应用已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填补了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康复项目的空白。

(二)、为顺应医疗市场的发展需求,贯彻国家及市政府的医改精神,市局充分发挥我市专科医院技术优势,组建XXXX精神卫生医疗及防治管理医联体,目前已签订合作单位40余家,实现技术资源共享,促进合作共赢。

(三)、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多方面的压力不断扰乱着人们的身心健康,该院2014年11月成立了XXXX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开通了XXXX心理援助热线0391--3698120,目前建立XXXX首支心理危机专家团队。其中包括10人的资深精神卫生专家督导组,每周7天,24小时不间断接听,定期交流督导,为全市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求助者,及时提供快速有效的心理支持、咨询和干预服务,迅速降低来电者的自杀风险;并向他们提供精神障碍的相关知识,帮助其寻找解决困惑的途径。热线开通以来,有效地满足全市不同人群心理卫生需求,改善亚健康人群心理问题。

(四)治疗设备

心理CT:减少医生主观因素所造成的偏差,准确、简便的排查出心理疾病者,能同时为多名患者开展心理检测。

经颅磁治疗仪:精神科较先进的治疗设备,对精神科疑难病症有较好的疗效。

团体生物反馈仪:主要服务于心理科患者,通过放松、音乐、团体等形式开展治疗。

醒脉通治疗仪(MECT):是精神科特有的设备,针对严重抑郁、狂躁、冲动兴奋等患者有明显的疗效。

四、治疗情况

该院设置病床300张,六个临床病区,有两个心理科及四个封闭病区,其中有市残联项目“阳光家园”托养中心及市公安、卫生共同审批的药物依赖治疗中心,截止目前,住院患者270余人,精神女科(三病区)是封闭病房,主要收治躁狂、兴奋、冲动、多疑、行为异常以及赖散、淡漠、思维不正常等不承认有病的精神病患者。----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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