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基础通用标准

2024-12-10

焊接基础通用标准(精选3篇)

1.焊接基础通用标准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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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1、适用范围

本检验方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所需之结构件的焊接过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和主要机具

2.1.1所需施焊的钢材、钢铸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2.1.2根据设计要求选用适宜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2.1.3施工机具:交流电焊机、直流弧焊机、半自动CO2弧焊机、氩弧焊焊机、熔化嘴电渣焊机、焊条烘箱、焊条保温筒、焊接检验尺等。

2.2作业条件

2.2.1施工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接区域的清理情况,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2.2.2气温、天气及其它要求:

(1)气温低于0℃时,原则上应停止焊接工作。

(2)强风天,应在焊接区周围设置挡风屏,雨天或湿度大的场合应保证母材的焊接区不残留水分。

(3)当采用气体保护焊时,若环境风速大于2m/s,原则上应停止焊接。

2.3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焊工均应经过质量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有关环境保护的交底。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焊前准备→引弧→沿焊缝纵向直线运动,并作横向摆动→向焊件送焊条→熄弧

3.2焊前准备:根据钢种、板厚、接头的约束度和焊缝金属中含氢量等因素来决定预热温度和方法。预热区域范围为焊接坡口两侧各80~100mm,预热时应尽可能均匀。

3.3引弧

3.3.1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引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次,不得留下弧坑。

3.3.2对接和T形接头的焊缝,引弧应在焊件的引入板开始。

3.3.3引弧处不应产生熔合不良和夹渣,熄弧处和焊缝终端为了防止裂缝应充分填满坑口。

3.4焊接姿势

3.4.1平焊姿势:该姿势为焊接施工最理想姿势,因此尽可能创造条件采用平焊。

3.4.2船形焊接姿势:该姿势不易产生咬边、下垂等缺陷,一般对角焊缝要求成凹形时常采用。

3.4.3横向焊接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上侧产生咬边,下侧产生焊瘤以及未焊透等缺陷。因此焊接时宜采用小直径焊条、适当的电流和短弧焊接。

3.4.4立焊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焊缝成型困难,易产生焊瘤、咬边、夹渣及焊缝成型不良等缺陷。因此宜采用小直径焊条和较小的电流,并采用短弧焊接。

3.4.5仰焊姿势:必须保持最短的弧长,宜选用不超过4mm直径的焊条,焊接电流一般介于平焊与立焊之间。

3.5焊接顺序和熔敷顺序

3.5.1尽可能减少热量的输入,并必须以最小限度的线能量进行焊接。

3.5.2不要把热量集中在一个部位,尽可能均等分散。

3.5.3采用“先行焊接产生的变形由后续焊接抵消”的施工方法。

3.5.4平行的焊缝尽可能地沿同一焊接方向同时进行焊接。

3.5.5从结构的中心向外进行焊接。

3.5.6从板的厚处向薄处焊接。

3.6多层焊

3.6.1多层焊焊接接头应连续施焊一次完成,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若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清除后再焊。

3.6.2对于重要结构处的多层焊必须采用多层多道焊,不准摆宽道焊接。

3.6.3多层焊过程中的层间温度若无特殊要求一般应与预热时的温度相同。

3.7

背面清根

在电弧焊接过程中,当接头有全熔透要求时,背面的第一层焊缝容易未焊透、夹渣或裂纹等缺陷,要从背面彻底清除后再行焊接。常用的方法是碳弧气刨。

3.8熄弧:熄弧应在焊件的引出板终止。

3.9焊后处理

3.9.1焊接结束后的焊缝及其两侧,必须彻底清除焊渣、飞溅和焊瘤等。

3.9.2焊接结束后,如发现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申报技术负责人查清原因后,订出修补措施方可处理。

4、质量标准

4.1强制性条文

4.1.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4.2主控项目

4.2.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4.2.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2.3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4.2.4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4.2.5

分包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4.2.6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4.2.5

4.2.7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4.2.8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4.3一般项目

4.3.1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2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4.3.3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5标准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4.3.4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标准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4.3.5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6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成品保护

5.1焊后不准砸焊缝周边,不准往刚焊完的焊缝上浇水。

5.2低温下操作应采取预热、缓冷措施。

5.3不准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4低温焊接后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方可清渣。

2.烙铁焊接技术标准 篇二

技术 目的:规范焊接标准,提高员工的焊接水平,提升产品焊接的可靠性

范围: 贴片焊接,插件焊接,导线焊接等

工作程序:

3.1 焊接工具----电烙铁简介

3.1.1 外热式电烙铁 一般由烙铁头、烙铁芯、外壳、手柄、插头等部分所组成。烙铁头安装在 烙铁芯内,用以热传导性好的铜为基体的铜合金材料制成。烙铁头的长短可 以调整(烙铁头越短,烙铁头的温度就越高),且有凿式、尖锥形、圆面形、圆、尖锥形和半圆沟形等不同的形状,以适应不同焊接面的需要。

3.1.2 内热式电烙铁 由连接杆、手柄、弹簧夹、烙铁芯、烙铁头五个部分组成。烙铁芯安装在烙 铁头的里面(发热快,热效率高达 85 %~%%以上)。烙铁芯采用镍铬电阻 丝绕在瓷管上制成,一般 20W 电烙铁其电阻为 2.4k 左右,35W 电烙铁 其电阻为 1.6k 左右。常用的内热式电烙铁的工作温度列于下表:

烙铁功率 20 25 45 75 100 /W 350 400 420 440 455 端头温度 /℃

一般来说电烙铁的功率越大,热量越大,烙铁头的温度越高。焊接集成电路、印制线路板、CMOS 电路一般选用 20W 内热式电烙铁。使用的烙铁功率过大,容易烫坏元器件(一般二、三极管结点温度超过 200℃ 时就会烧坏)和使印制 导线从基板上脱落;使用的烙铁功率太小,焊锡不能充分熔化,焊剂不能挥发出 来,焊点不光滑、不牢固,易产生虚焊。焊接时间过长,也会烧坏器件,一般每 个焊点在 1.5 ~ 4S 内完成。

3.1.3 恒温电烙铁 恒温电烙铁的烙铁头内,装有磁铁式的温度控制器,来控制通电时间,实现 恒温的目的。在焊接温度不宜过高、焊接时间不宜过长的元器件时,应选用恒温 电烙铁,但它价格高。

3.1.4 吸锡电烙铁 吸锡电烙铁是将活塞式吸锡器与电烙铁溶于一体的拆焊工具,它具有使用方 便、灵活、适用范围宽等特点。不足之处是每次只能对一个焊点进行拆焊。

3.1.5 汽焊烙铁 一种用液化气、甲烷等可燃气体燃烧加热烙铁头的烙铁。适用于供电不便或 无法供给交流电的场合。

3.2 焊接工具----电烙铁的选择

3.2.1 选用电烙铁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3.2.1.1 烙铁头的形状要适应被焊件物面要求和产品装配密度。

3.2.1.2 烙铁头的顶端温度要与焊料的熔点相适应,一般要比焊料熔点高 30 - 80℃(不包括在电烙铁头接触焊接点时下降的温度)。

3.2.1.3 电烙铁热容量要恰当。烙铁头的温度恢复时间要与被焊件物面的要求 相适应。温度恢复时间是指在焊接周期内,烙铁头顶端温度因热量散失而降低后,再恢复到最高温度所需时间。它与电烙铁功率、热容量以及烙铁头的形状、长短 1 2 3 有关。

3.2.2 选择电烙铁的功率原则如下:

3.2.2.1 焊接集成电路,晶体管及其它受热易损件的元器件时,考虑选用 20W 内热式或 25W 外热式电烙铁。

3.2.2.2 焊接较粗导线及同轴电缆时,考虑选用 50W 内热式或 45 - 75W 外热式电烙铁。

3.2.2.3 焊接较大元器件时,如金属底盘接地焊片,应选 100W 以上的电烙 铁。

3.3 电烙铁的使用

3.3.1 电烙铁的握法 电烙铁的握法分为三种。

3.3.1.1 反握法: 是用五指把电烙铁的柄握在掌内。此法适用于大功率电烙铁,焊接散热量大的被焊件。

3.3.1.2 正握法:此法适用于较大的电烙铁,弯形烙铁头的一般也用此法。

3.3.1.3 握笔法:用握笔的方法握电烙铁,此法适用于小功 率电烙铁,焊接散 热量小的被焊件,如焊接收音机、电视机的印制电路板及其维修等。

3.3.2 电烙铁使用 电烙铁不宜长时间通电而不使用,这样容易使烙铁芯加速氧化而烧断,缩短 其寿命,同 时也会使烙铁头因长时间加热而氧化,甚至被 “ 烧死 ” 不再 “ 吃锡 ”。

3.3.3 电烙铁使用注意事项

3.3.3.1 根据焊接对象合理选用不同类型的电烙铁。

3.3.3.2 使用过程中不要任意敲击电烙铁头以免损坏。内热式电烙铁连接杆钢 管壁厚度只有 0.2mm,不能用钳子夹以免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维护,保 证烙铁头挂上一层薄锡。

3.4 焊料 焊料是一种易熔金属,它能使元器件引线与印制电路板的连接点连接在一起。锡(Sn)是一种质地柔软、延展性大的银白色金属,熔点为 232℃,在常温 下化学性能稳定,不易氧化,不失金属光泽,抗大气腐蚀能力强。铅(Pb)是一种较软的浅青白色金属,熔点为 327℃,高纯度的铅耐大气腐蚀能力强,化学稳定性好,但对人体有害。锡中加人一定比例的铅和少量其它金属可制成熔 点低、流动性好、对元件和导线的附着力强、机械强度高、导电性好、不易氧化、抗腐蚀性好、焊点光亮美观的焊料,一般称焊锡。焊锡按含锡量的多少可分为 15 种,按含锡量和杂质的化学成分分为 S、A、B 三个等级。手工焊接常用丝状焊锡。

3.5 焊剂

3.5.1 助焊剂 助焊剂一般可分为无机助焊剂、有机助焊剂和树脂助焊剂,能溶解去处金属 表面的氧化物,并在焊接加热时包围金属的表面,使之和空气隔绝,防止金属在 加热时氧化;可降低熔融焊锡的表面张力,有利于焊锡的湿润。

3.5.2 阻焊剂 限制焊料只在需要的焊点上进行焊接,把不需要焊接的印制电路板的板面部 分覆盖起来,保护面板使其在焊接时受到的热冲击小,不易起泡,同时还起到防 止桥接、拉尖、短路、虚焊等情况。

使用焊剂时,必须根据被焊件的面积大小和表面状态适量施用,用量过小则 影响焊接质量,用量过多,焊剂残渣将会腐蚀元件或使电路板绝缘性能变差。

3.6 对焊接点的基本要求

3.6.1 焊点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保证被焊件在受振动或冲击时不致脱落、松 动。不能用过多焊料堆积,这样容易造成虚焊、焊点与焊点的短路。

3.6.2 焊接可靠,具有良好导电性,必须防止虚焊。虚焊是指焊料与被焊件表 面没有形成合金结构。只是简单地依附在被焊金属表面上。

3.6.3 焊点表面要光滑、清洁,焊点表面应有良好光泽,不应有毛刺、空隙,无污垢,尤其是焊剂的有害残留物质,要选择合适的焊料与焊剂。

3.7 手工焊接的基本操作方法 焊前准备 准备好电烙铁以及镊子、剪刀、斜口钳、尖嘴钳、焊料、焊剂等工具,将电 烙铁及焊件搪锡,左手握焊料,右手握电烙铁,保持随时可焊状态。用烙铁加热备焊件。送入焊料,熔化适量焊料。移开焊料。当焊料流动覆盖焊接点,迅速移开电烙铁。掌握好焊接的温度和时间。在焊接时,要有足够的热量和温度。如温度过低,焊锡流动性差,很容易凝固,形成虚焊;如温度过高,将使焊锡流淌,焊点不易 存锡,焊剂分解速度加快,使金属表面加速氧化,并导致印制电路板上的焊盘脱 落。尤其在使用天然松香作助焊剂时,锡焊温度过高,很易氧化脱皮而产生炭化,造成虚焊。3.8 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过程 3.8.1 焊前准备 首先要熟悉所焊印制电路板的装配图,并按图纸配料,检查元器件型号、规 格及数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并做好装配前元器件引线成型等准备工作。3.8.2 焊接顺序 元器件装焊顺序依次为:电阻器、电容器、二极管、三极管、集成电路、大 功率管,其它元器件为先小后大。3.8.3 对元器件焊接要求 3.8.3.1 电阻器焊接 按图将电阻器准确装人规定位置。要求标记向上,字向一致。装完同一种规 格后再装另一种

规格,尽量使电阻器的高低一致。焊完后将露在印制电路板表面 多余引脚齐根剪去。3.8.3.2 电容器焊接 将电容器按图装人规定位置,并注意有极性电容器其 “ + ” 与 “ - ” 极不 能接错,电容器上的标记方向要易看可见。先装玻璃釉电容器、有机介质电容器、瓷介电容器,最后装电解电容器。3.8.3.3 二极管的焊接 二极管焊接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注意阳极阴极的极性,不能装错;第二,型号标记要易看可见;第三,焊接立式二极管时,对最短引线焊接时间不能超过 2S。3.8.3.4 三极管焊接 注意 e、b、c 三引线位置插接正确;焊接时间尽可能短,焊接时用镊

3.焊接基础通用标准 篇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属焊接与切割的作业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T 3375—1994 焊接术语

3.定义

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包括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电弧焊、电阻焊、钎焊及其它焊接与切割等准操作项目。

3.1 气焊与气割(用○表示)。

3.1.1 气焊(oxyfuel gas welding)。利用气体火焰作为热源的焊接法,最常用的是氧乙炔焊,近来也有利用液化气或丙烷燃气的焊接。

3.1.2 气割(oxyfuel cutting)。利用气体火焰的热能将工件切割处预热到一定温度后,喷出高速切割氧流,使其燃烧并放出热量实现切割的方法。

3.2 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用Sc表示)。

3.2.1 焊条电弧焊(shielded metal arc welding)。用手工操纵焊条进行电弧焊接。

3.2.2 碳弧气刨(carbon arc cutting)。使用石墨棒或碳棒与工件间产生的电弧将金属熔化,并用压缩空气将其吹掉,实现在金属表面上加工沟槽的方法。

3.3 埋弧焊(submerged arc welding)(用Su表示)。电弧在焊剂层下燃烧进行焊接的方法。

3.4 气体保护电弧焊(gas shielded arc welding)(用G表示)。用外加气体作为电弧介质并保护电弧和焊接区的电弧焊(如氩弧焊、二氧化碳保护焊、混合气体保护焊等)。

3.5 电阻焊(resistance welding)(用R表示)。工件组合后通过电极施加压力,利用电流通过接头的接触面及临近区域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方法。

3.6 钎焊(无对应英文词,用B表示)。硬钎焊(brazing)和软钎焊(soldering)的总称,是指采用比母材熔点低的金属材料作为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低于母材熔化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实现连接焊件的焊接方法。

3.7 其它焊接与切割(用字母E加表示具体作业项目的英文字母小写,并用下标表示)。除上述焊接与切割方法以外的所有焊接与切割方法。

4.基本条件

4.1 年龄满18周岁。

4.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3 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它疾病及生理缺陷。

5.考核方法

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5.3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题目不少于4题。

5.4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6.安全技术考桉内容及要求

6.1 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指所有从事焊接与切割的作业人员都应考核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6.1.1 焊接与切割基础知识。

6.1.1.1 了解焊接与切割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概况,熟悉焊接与切割的方法和分类。

6.1.1.2 了解金属学及热处理一般知识。

6.1.1.3 了解金属材料的性能及常用金属材料的分类、编号。

6.1.1.4 掌握焊接与切割工艺基础知识。

6.1.2 焊接与切割安全用电。

6.1.2.1 了解焊接与切割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6.1.2.2 掌握焊接与切割设备安全用电要求。

6.1.2.3 了解常见焊接与切割操作中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6.1.2.4 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6.1.3 焊接与切割作业防火防爆。

6.1.3.1 掌握燃烧与爆炸基础知识。

6.1.3.2 了解焊接与切割作业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熟练掌握其防火防爆措施。

6.1.3.3 掌握火灾、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

6.1.3.4 掌握灭火技术。

6.1.4 焊接与切割劳动卫生与防护。

6.1.4.1 了解焊接与切割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及其来源,认识其危害。

6.1.4.2 熟练掌握焊接与切割作业中的劳动卫生防护技术。

6.1.4.3 熟练掌握焊补化工设备作业中的防中毒措施。

6.1.5 特殊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技术(本章内容要求应根据所从事作业的实际情况而定,直接从事其作业的人员应熟练掌握,其他人员了解即可)。

6.1.5.1 燃料容器、管道的焊补安全技术。

6.1.5.2 登高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措施。

6.1.5.3 水下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技术。

6.2 实际操作通用部分。指所有从事焊接与切割的作业人员都应考核的实际操作技能。

6.2.1 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2.2 熟练检查焊接与切割设备保护性接零(地)线。

6.2.3 熟练操作焊接及其辅助设备。

6.2.4 熟练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烟尘、有毒气体、射线等的现场防护操作。

6.2.5 能够在焊接与切割作业前后对工作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排除不安全因素。

6.2.6 熟练选择和使用消防器材。

6.3 气焊与气割作业。拟从事气焊与气割的作业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6.3.1 气焊与气割安全技术理论。

6.3.1.1 了解气焊与气割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掌握其安全特点。

6.3.1.2 掌握气焊与气割火焰及主要工艺参数选择。

6.3.1.3 了解常用气体的性质,熟练掌握其使用安全要求。

6.3.1.4 掌握乙炔发生器安全使用要求。6.3.1.5 了解常用气瓶结构,熟练掌握其搬运、储存、使用安全技术。

6.3.1.6 掌握输气管道的安全检查方法。

6.3.1.7 掌握焊炬、割炬、阻火装置及附件的结构,熟练掌握其安全使用要求。

6.3.2 气焊与气割实际操作。

6.3.2.1 熟练操作氧气瓶、溶解乙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

6.3.2.2 能够安全操作、正确维护乙炔发生器。

6.3.2.3 熟练使用焊炬、割炬、回火防止器、减压器、胶管等附件。

6.3.2.4 能够对气焊、气割中有关爆炸、火灾、烧伤与烫伤和中毒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3.2.5 能够用氧、乙炔或液化石油气对常用金属材料进行安全焊接操作,能根据工件情况选用焊炬或割炬并会对气体火焰及有关参数进行调整。

6.4 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作业。拟从事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的作业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6.4.1 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安全技术理论。

6.4.1.1 了解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6.4.1.2 熟练掌握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的安全特点。

6.4.1.3 了解焊条的型号及焊条和焊接参数的正确选用方法。

6.4.1.4 了解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6.4.1.5 熟练掌握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6.4.2 焊条电弧焊接与碳弧气刨实际操作。

6.4.2.1 熟练操作常用的交流与直流焊条电弧焊设备和碳弧气刨设备。

6.4.2.2 能够对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中有关触电、烧伤、烫伤》中毒、爆炸及火灾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4.2.3 熟练操作主要板一板、管一管或管一板等不同接头形式和V形、U形等不同坡口形式及平焊、立焊、横焊等不同位置的焊条电弧焊。

6.4.2.4 熟练操作碳弧气刨。

6.5 埋弧焊作业。拟从事埋弧焊的作业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6.5.1 埋弧焊安全技术理论。

6.5.1.1 了解埋弧焊基本原理及特点。

6.5.1.2 了解常用埋弧焊的焊接材料(焊丝、焊剂等)的分类、型号及焊接材料和焊接参数的正确选择。

6.5.1.3 了解常用埋弧焊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6.5.1.4 熟练掌握埋弧焊基本操作规范及安全要求。

6.5.2 埋弧焊实际操作。

6.5.2.1 能够辨识埋弧焊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

6.5.2.2 能够对埋弧焊的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5.2.3 熟练进行常用低合金钢板一板对接埋弧焊操作,其中包括对焊接参数及设备进行调整。

6.5.2.4 熟练进行常用低合金钢管一管对接水平固定焊条电弧焊操作。

6.6 气体保护电弧焊作业。

拟从事气体保护电弧焊的作业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6.6.1 气体保护电弧焊安全技术理论。6.6.1.1 了解气体保护电弧焊的原理、分类及适用范围,掌握其安全特点。

6.6.1.2 掌握常用保护气体及其性质。

6.6.1.3 熟练掌握常用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

6.6.1.4 了解常用气体保护焊的焊接材料型号和用途及焊接材料和焊接参数的正确选择方法。

6.6.1.5 了解钨极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混合气体保护焊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6.6.1.6 熟练掌握钨极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混合气体保护焊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6.6.2 气体保护电弧焊实际操作。

6.6.2.工 能够辨识钨极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富氩混合气体保护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

6.6.2.2 能够对气体保护电弧焊中有关触电、弧光灼伤、高频损伤及放射性损伤等伤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6.2.3 熟练进行低合金钢板一板及管一管的钨极氩弧焊打底与焊接操作或熟练进行低合金钢板一板及管一管的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或富氩混合气体保护焊。

6.7 电阻焊作业。拟从事电阻焊的作业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6.7.1 电阻焊作业安全技术理论。

6.7.1.1 了解电阻焊的基本原理和分类。

6.7.1.2 了解点焊、凸焊、缝焊、对焊的特点及应用范围及焊接参数的选择方法。

6.7.1.3 了解常用电阻焊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6.7.1.4 熟练掌握电阻焊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6.7.2 电阻焊实际操作。

6.7.2.1 能够辨识点焊、凸焊、缝焊、对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

6.7.2.2 能够对电阻焊中有关触电、机械伤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7.2.3 熟练进行点焊、凸焊、缝焊、对焊操作。

6.8 钎焊作业。拟从事钎焊作业的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6.8.1 钎焊安全技术理论。

6.8.1.1 了解钎焊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6.8.1.2 了解钎焊的生产工艺。

6.8.1.3 了解钎焊方法的分类,掌握其安全特点。

6.8.1.4 掌握常用钎料、钎剂的分类、用途和选择方法。

6.8.1.5 了解常用钎焊设备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6.8.1.6 熟练掌握常用钎焊操作中的安全与防护。

6.8.2钎焊实际操作。

6.8.2.1 能够辨识火焰钎焊、炉中钎焊、感应钎焊及浸沾钎焊所用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

6.8.2.2 能够对钎焊中有关触电、烧伤、中毒、爆炸及火灾事故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8.2.3 熟练进行火焰钎焊、炉中钎焊、感应钎焊及浸沾钎焊操作。

6.9 其它焊接与切割作业。对于高频焊、摩擦焊、扩散焊、爆炸焊、冷压焊、超声波焊、旋转电弧焊、电渣焊、铝热焊、激光焊接与切割、电子束焊、等离子焊接与切割等其它项目的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除6.1安全技术理论通用部分和6.2实际操作通用部分外,还应结合本岗位情况,增加与准操作项目相应的考核内容。具体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7.复审考核内容

7.1 检索违章情况,没有严重违章记录。

7.2 体检合格。

7.3 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除了考核与准操作项目有关的基本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7.3.1 了解典型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

7.3.2 了解有关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方面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3.3 了解有关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电梯驾驶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

拟取得电梯驾驶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电梯驾驶员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电梯驾驶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

4.1 安全技术理论。

4.1.1 电梯基本知识:电梯的分类、基本参数、型号、常用标准术语。

4.1.2 电梯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电梯曳引原理、轿厢与门系统、导向及重量平衡系统、电气控制原理。

4.1.3 电梯正常运行程序:电梯关门、起动加速、正常运行、减速平层开关、外呼内选的登记与应答。

4.1.4 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梯防井道坠落保护、关门防夹装置、终端保护装置、超载保护、防超速断绳保护装置及电器安全保护系统。

4.1.5 电梯的工作条件:机房空气温度、湿度范围、供电电压范围及使用环境条件。

4.1.6 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方法:垂直升降梯、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操作规程及电梯的正常操作、检修操作,货梯的对接操作、消防操作等方法。

4.1.7 电梯的保养及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电梯驾驶员每日运行前、运行中、交班前对电梯应做的保养内容,钢丝绳的保养与报废标准。

4.1.8 液压传动基础知识:液压传动原理,各类油泵、电磁阀及限速闸的功能与作用。

4.1.9 电梯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与判断:关门不运行、到站不停车、到站不平层、开门运行、运行速度忽快忽慢、异响和噪声等。

4.1.10 事故的紧急处理与救护及防止事故、故障的安全措施:火灾、跑水、轿厢停于两层间、蹲底、撞顶的处理与乘客的救护及安全措施。

4.1.11 电气安全知识:安全电压、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及触电急救。

4.1.12 安全防火知识:电气防火知识及正确选择灭火器材。

4.1.13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运行、交接班记录的填写,机械开门、开梯钥匙的管理要求等。

4.2 实际操作。

4.2.1 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方法,正确、安全地操作各类电梯。

4.2.2 正确读出各显示标志和仪表指示内容,主要有电梯的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电流表、电压表读数及单位,控制柜急停故障指示等。

4.2.3 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操作,主要有厅轿门未能关闭到位,轿厢不平层或越层,轿厢突然停于两层间,轿厢忽快忽慢、振动、异响,电压过压,曳引机超温等。

4.2.4 事故紧急处理操作及人员的救护与疏散。

4.2.4.1 电梯发生开门运行、超速不停车的紧急处理操作。

4.2.4.2 电梯运行中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将乘客安全疏散。能正确选择、使用灭火器材。

4.2.5 电梯的保养与管理:运行前、运行中、交班前对电梯的保养,协助维修人员完成对电梯的维护,填写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停止电梯运行的交接事宜。

5.复审培训内容

5.1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2 有关电梯驾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3 有关电梯驾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4 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6.学时安排

6.1 电梯驾驶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具体章节课时安排参考见附表。

6.2 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电梯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驾驶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条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垂直升降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防爆电梯、建筑用电梯等)、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操作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60—1997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定义

电梯驾驶员是指从事各垂直升降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防爆电梯、建筑用电梯等)、扶梯、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操作人员。

4.基本条件

4.1 年满18周岁。4.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项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考核方法

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5.3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摸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题目不少于4题。

5.4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6.考核内容

6.1 安全技术理论。

6.1.1 了解电梯基本知识。

6.1.2 了解电梯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6.1.3 掌握电梯正常运行程序。

6.1.4 掌握电梯的安全装置。

6.1.5 掌握电梯的工作条件。

6.1.6 熟练掌握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方法。

6.1.7 了解电梯的保养知识。

6.1.8 了解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6.1.9 了解液压传动基础知识。

6.1.10 了解电梯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与判断。

6.1.11 掌握事故紧急处理与救护及防止事故、故障的安全措施。

6.1.12 了解电梯电气安全知识。

6.1.13 掌握安全防火知识,正确选择灭火器。

6.2 实际操作。

6.2.1 电梯的开机与停机操作。熟练掌握电梯的开机与停机操作,正确读出各显示标志及指示的内容。

6.2.2 电梯故障与事故的排除。掌握电梯曳引机(电机、电磁抱闸及减速机)的正常温升,掌握一般故障与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应急操作,包括厅轿门未能关闭到位、轿厢不平层或越层、轿厢突然停于两层间、轿厢忽快忽慢、振动、异响、电压过压、电梯开门运行、超速不停车等。

6.2.3 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理。遇火灾等灾害时,能正确利用和发挥电梯的功能,及时将乘客安全疏散,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会正确选择和使用灭火器材。

7.复审考核内容

7.1 检索违章情况,没有严重违章记录。

7.2 体检合格。

7.3 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除了考核有关电梯驾驶员的基本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7.3.1 了解典型电梯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

7.3.2 了解有关电梯驾驶方面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3.3 了解有关电梯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

拟取得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驾驶车辆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

培训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4.1 安全基础知识。指所有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培训的内容。

4.1.1 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分类。

4.1.2 企业内道路的分类,企业内道路交通标志。

4.1.3 企业内道路的基本安全要求。

4.1.4 企业内安全运输的基本措施,企业内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4.1.5 特殊环境的安全驾驶要求,车辆的安全防火知识。

4.1.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2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驾驶员。

4.2.1 安全技术理论。

4.2.1.1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组成。

4.2.1.2 发动机的基本构造、作用、工作原理和组成。

4.2.1.3 底盘的基本构造、作用、工作原理和组成。

4.2.1.4 电气设备的组成、构造和工作原理。

4.2.1.5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制动、转向、灯光的安全技术要求。

4.2.1.6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方法、维护原则、一般故障诊断及排除方法。

4.2.1.7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4.2.2 实际操作。

4.2.2.1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要求。

4.2.2.2 车辆驾驶方法和考核标准。

4.2.2.3 行车中判断交通车辆、行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4 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4.3 蓄电池车驾驶员。

4.3.1 安全技术理论。

4.3.1.1 蓄电池车的组成。

4.3.1.2 蓄电池车电动机的构造、作用、工作原理。

4.3.1.3 蓄电池车电气控制系统的构造、作用及工作原理。

4.3.1.4 制动系的安全技术要求。4.3.1.5 蓄电池充电的安全技术要求。

4.3.1.6 蓄电池车的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维护原则、一般故障判断及排除方法。

4.3.2 实际操作。

4.3.2.1 蓄电池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的要求。

4.3.2.2 蓄电池车驾驶方法和考核标准。

4.3.2.3 行车中判断车辆、行人的交通动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3.2.4 蓄电池车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4.4 叉车(前置翻斗车)驾驶员。

4.4.1 安全技术理论。

4.4.1.1 叉车(前置翻斗车)的分类组成。

4.4.1.2 发动机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和组成。

4.4.1.3 底盘的基本构成、工作原理和组成。

4.4.1.4 电气设备、车身的组成、构造和原理。

4.4.1.5 液压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和技术要求。

4.4.1.6 叉车的稳定性。

4.4.1.7 叉车(前置翻斗车)的安全作业、驾驶操作规程。

4.4.1.8 一般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4.4.2 实际操作。

4.4.2.1 叉车(前置翻斗车)安全作业、驾驶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要求。

4.4.2.2 叉车(前置翻斗车)作业、驾驶方法和考核标准。

4.4.2.3 能根据作业环境、货物重心高度、车速保持车辆纵向、横向稳定性。

4.4.2.4 行车中判断车辆、行人交通动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4.2.5 叉车(前置翻斗车)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

4.5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驾驶员。

4.5.1 安全技术理论。

4.5.1.1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的组成。

4.5.1.2 发动机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和组成。

4.5.1.3 底盘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和组成。

4.5.1.4 液压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和技术要求。

4.5.1.5 装载机稳定性要求。

4.5.1.6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作业、驾驶操作规程。

4.5.1.7 一般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4.5.2 实际操作。

4.5.2.1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要求。

4.5.2.2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驾驶方法和考核标准。

4.5.2.3 能根据作业环境、货物条件选用运行路线和方法。

4.5.2.4 行车中判断车辆、行人交通动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5.2.5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

5.复审培训内容

5.1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2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3 有关企业内机动车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4 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总结。

6.学时安排 6.1 每一操作项目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其中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具体章节课时安排参考见附表。

6.2 复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条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在企业内行驶的货运汽车、拖拉机、蓄电池车、叉车(含蓄电池叉车)、前置翻斗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和轧路机、平摊机等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68—1999 交通标志与标线

BCJ 22—19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4387—1994 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3.定义

3.1 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仅行驶于厂矿内或作业区内的机动车辆,包括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蓄电池车、叉车(前置翻斗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

3.2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是指驾驶企业内机动车辆的人员。

3.3 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

3.3.1 大型汽车:总质量大于4500kg或总长度在6m以上的货运汽车。

3.3.2 小型汽车:总质量在4500kg(含)以下和总长度在6m(含)以下的货运汽车。

3.3.3 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为14.7kW(含)以上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3.3.4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小于14.7kW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3.3.5 专用机械车: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车。主要包括内燃叉车、装载机、前置翻斗车、平摊机以及轮胎式挖掘机等。

3.3.6 手扶式拖拉机: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3.3.7 手把式三轮机动车:用手把操纵转向的三轮机动车。

3.3.8 履带车,履带式机动车,包括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挖掘机等。

3.3.9 蓄电池车:以蓄电池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车辆,主要包括蓄电池搬运车、蓄电池叉车等。

3.3.10 用于企业内运输的其它机动车辆。

4.基本条件

4.1 年满18周岁。

4.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3 身高1.5m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m以上);双目视力均在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m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5.考核方法 5.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5.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

5.3 实际操作考核方式包括摸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题目不少于4题。

5.4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60分为及格。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2次,补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训。

6.考核内容

6.1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驾驶员。

6.1.1 安全技术理论。

6.1.1.1 了解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分类;掌握企业内道路的分类、道路交通标志、企业内道路的基本安全要求。

6.1.1.2 掌握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主要性能和基本工作原理。

6.1.1.3 熟练掌握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转向、制动装置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6.1.1.4 了解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传动、行驶、电气等系统简单原理及组成。

6.1.1.5 掌握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6.1.1.6 了解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维护原则、熟练掌握日常维护基本作业项目,掌握一般故障诊断及排除方法。

6.1.1.7 了解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防火安全知识,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预防方法。

6.1.2 实际操作。

6.1.2.1 场内驾驶考试。

6.1.2.1.1 场内驾驶考试采用设桩和划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手扶拖拉机需带挂车外,其余考车一律采用空载单车。

6.1.2.1.2 场内驾驶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对车辆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和通过障碍等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反应和控制能力。

6.1.2.1.3 场内驾驶考试如一次不合格,允许接连再考一次,各种车型场内驾驶考试图样见附录。

6.1.2.2 道路驾驶考试。

6.1.2.2.1 道路驾驶考试在企业内有代表性的道路上进行,行车距离不应少于1000m,除各种拖拉机需带挂车外,其余考车一律采用空载单车。

6.1.2.2.2 道路驾驶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在道路驾驶中的技术应变能力和遵守企业内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并观察其实际驾驶技术水平。

6.1.2.2.3 道路驾驶考试全过程中,应有起步、停车、转弯、调头等,道路条件一般应具有上坡、下坡、弯道、交叉路口、标志等。

6.2 蓄电池车驾驶员。

6.2.1 安全技术理论。

6.2.1.1 了解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分类与企业内道路的分类;掌握道路交通标志、企业内道路的基本安全要求。

6.2.1.2 掌握蓄电池车的基本构造、主要性能和基本工作原理。

6.2.1.3 熟练掌握蓄电池车转向、制动装置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6.2.1.4 了解蓄电池车的传动、行驶系统的主要组成。6.2.1.5 掌握蓄电池车电气系统一般构造、作用和调速工作原理。

6.2.1.6 了解蓄电池车蓄电池工作原理,电化学反应方程式,掌握日常充电安全技术要求。

6.2.1.7 熟练掌握蓄电池日常维护基本作业项目。

6.2.1.8 掌握蓄电池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6.2.1.9 了解蓄电池车防火安全知识,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及预防方法。

6.2.2 实际操作。

6.2.2.1 场内驾驶考试同6.2.1。

6.2.2.2 道路驾驶考试同6.2.1。

6.3 叉车(前置翻斗车)驾驶员。

6.3.1 安全技术理论。

6.3.1.1 了解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分类与企业内道路的分类;掌握企业内道路交通标志、企业内道路的基本要求。

6.3.1.2 掌握叉车(前置翻斗车)的基本构造、特点和基本工作原理。

6.3.1.3 熟练掌握动力装置、转向及制动装置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6.3.1.4 了解传动、行驶系统的主要构造、组成及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6.3.1.5 掌握工作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及重心、车速与稳定性的关系。

6.3.1.6 了解车辆维护原则,掌握叉车(前置翻斗车)的日常维护基本作业项目、一般故障的判断及排除方法。

6.3.1.7 了解叉车防火安全知识,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及预防方法。

6.3.2 实际操作。

6.3.2.1 场内驾驶考试同6.2.1。

6.3.2.2 道路驾驶考试同6.2.1。

6.3.2.3 模拟现场作业考核。

6.3.2.3.1 模拟现场作业以不大于叉车额定载质量50%的货物进行叉装、叉卸和码垛作业,码垛高度在1.5~2m之间。

6.3.2.3.2 叉装、叉卸货物主要考察报考人在装卸货物和码垛作业中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6.4 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驾驶员。

6.4.1 安全技术理论。

6.4.1.1 了解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分类与企业内道路的分类,掌握企业内道路交通标志、企业内道路的基本要求。

6.4.1.2 熟练掌握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动力、转向、制动装置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6.4.1.3 掌握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工作装置的基本构造、特点和基本工作原理。

6.4.1.4 了解传动、行驶装置的基本组成及构造原理。

6.4.1.5 掌握工作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稳定性要求。

6.4.1.6 掌握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基本作业项目,了解维护原则,掌握一般故障的诊断及排除方法。

6.4.1.7 了解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的防火安全知识,企业内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和预防方法。

6.4.2 实际操作。6.4.2.1 场内驾驶考试同6.2.1。

6.4.2.2 道路驾驶考试同6.2.2。

6.4.2.3 模拟现场作业考核。

6.4.2.3.1 模拟现场作业以散装货物进行装车、堆垛、平整场地等方式考核。

6.4.2.3.2 主要观察报考人实际作业的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7.复审考核内容

7.1 检查违章情况。

7.2 身体检查。

7.3 安全技术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除了考核与准操作项目有关的基本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外,还应考核以下内容:

7.3.1 解典型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和方法。

7.3.2 了解有关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方面的新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7.3.3 了解有关企业内机动车辆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附录

企业内机动车辆场内图样

1.方向盘式机动车场内驾驶考试图

1.1 图例说明。

1.2 尺寸。

1.2.1 4—5桩和7—8桩各为1.5倍车长。

1.2.2 4—9桩和8—10桩各为1.5倍车长。

1.2.3 4—8桩和9—10桩尺寸相同。

1.2.4 4桩至起止线为车长加1m。

1.2.5 库长为车长加2m。

1.2.6 车宽:

a.小型车辆、方向盘式拖拉机、专用机械车、蓄电池车等均为车宽加0.40m。

b.大型车辆车宽在2.20m以下(包括2.20m)为车宽加0.40m;车宽在2.20m以上为车宽加0.60m。

c,车长在7.50m以上(包括7.50m)大型车辆为车宽加0.70m。

1.3 行驶要求。车由起点/顷车前进,按图所示路线行驶,最后倒回原位。

2.1 图例说明

2.2 尺寸。

2.2.1 桩与桩之间距离为一车长。

2.2.2 桩与边线距离各为车宽加0.30m。

2.3 行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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