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08-26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5篇)

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新津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地局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新津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深入”的工作原则,推进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与县上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有力维护了全县药品安全、维护了民生,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办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新津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办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县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鼓励我县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县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县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县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新津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

业支持,促进我县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新津县药品安全整治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 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举报受理率达到100%, 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 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㈠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维护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以农药经营单位、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整治单位。强化农药质量经营管理, 严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档案, 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 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的行为, 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 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 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 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行为, 加大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规范用药行为, 从源头确保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㈡“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上,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上,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 锁定问题多发地区, 严厉打击养殖场 (户) 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上, 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 (户) 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全面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养殖、收购贩运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加大抽检力度,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 确保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 饲料产品监测率稳中有升, 养殖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规范有序,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㈢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为重点, 以庆阳、甘南、兰州、白银、张掖、武威、临夏、定西、酒泉、天水10个主产市 (州) 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区域, 严厉打击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 重点治理奶贩子非法收购散奶、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恶意哄抬奶价、恶意散布谣言的行为, 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加大抽检密度, 增加抽检频次, 监测覆盖所有生鲜乳收购站, 检测指标覆盖卫生部公布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和硫氰酸纳等5项违禁添加物。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检测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β-内酰胺酶、碱类物质、硫氰酸钠、黄曲霉毒素M1、铅、汞。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 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 切实落实奶畜养殖者、奶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首负责任, 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行政监管责任, 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 提高一批, 建设一批, 淘汰一批, 坚决取缔不合格收购站和车辆, 大力推进奶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进程, 进一步提高乳制品行业的生产集中度, 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关键环节, 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查力度, 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㈣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在兽药生产经营上,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 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组方, 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的违法行为, 严禁兽药经营企业擅自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及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加强养殖环节用药监管, 重点加强对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保证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建立建全兽药使用记录, 完善兽药使用档案, 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药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加强抗菌药物残留监测和宣传力度, 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

㈤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 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 严厉打击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 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㈥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以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三品一标”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及2011年以来省部级监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为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 加大日常监管, 强化执法检查, 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2014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开展渔用物资打假治理行动, 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 完善记录档案, 建立执法台账, 强化宣传培训, 形成强大声势, 规范水产品养殖行为, 确保水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 在农资主产区, 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 突出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农资展销会、重点企业、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 狠抓农资市场监管, 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 严格市场准入, 建立建全生产经营档案, 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制定抽查方案, 扩大抽查范围, 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 严查大案要案, 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宣传服务, 加强信息共享, 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份, 组织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

3月份, 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4月份, 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总结上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 全面部署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3月份~5月份, 组织各市、县开展渔用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

4月份~10月份, 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

5月份~10月份, 组织开展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5月份~11月份, 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督查行动。

6月中旬,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7月份~8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12月份, 对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当地实际, 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已移交的市州, 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未移交的, 要加强与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 做好过渡期的监管工作, 确保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㈡加强检查和监测 各级农牧部门要结合实际, 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及时预警, 主动设防, 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 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空间, 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 加大日常检测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

㈢严查大案要案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要做到有案必查, 一查到底, 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 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对涉嫌犯罪的, 要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 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㈣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农牧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环节的问题和线索, 要立即通报情况, 移交掌握的证据, 对于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 要迅速调查核实, 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形成合力, 齐抓共管,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㈤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农牧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等方面,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加强提升转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 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㈥完善应急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健全各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做到反应快、定性准、处置依法、程序规范。

3.企业如何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篇三

【关键词】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总结提高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开展的专项治理。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该领域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不对,没有达到活动预期的效果。企业如何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就显得尤其重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开展:

一、制定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细则、步骤等。活动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活动名称、目的及意义、活动时间、活动范围、组织机构、活动内容、活动要求等。

活动方案制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活动开展的好坏。因此,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活动方案的制定,在方案中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一)学习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前要认真组织活动参与部门和人员梳理学习专项整治业务领域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熟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为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提供参考和保障。

例如: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领域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

(二)梳理安全风险

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业务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作业过程、管理控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整理和原因分析。针对梳理的每个安全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防范控制措施要符合单位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电梯的安全风险

1、电梯坠落造成人员伤害,防范控制措施包括: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确保电梯缆绳完好;电梯超载时不要使用电梯;电梯出现剧烈晃动、电梯门无法关闭等异常现象,不使用电梯。

2、电梯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害,防范控制措施包括:进电梯前观察电梯轿厢是否在该楼层,避免踏空;电梯门将关闭时不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门重开;遇到停电、火灾、地震,不使用电梯。

(三)管理办法的制定

根据安全风险的梳理情况,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形成安全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要符合制度的编制格式,明确制定的目的、依据、原则和使用范围,办法的内容要包括针对每个安全风险制定的防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保办法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管理办法的试用(对照安全管理办法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业务领域安全管理办法,逐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

(五)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

根据安全管理办法试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中制定的新的防控措施,进一步修改补充相关规定。同时,组织内部专家进行评审,学习借鉴其他相关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办法的实用性。

(六)管理办法的发布

管理办法制定完成后,企业要及时通过正式文件印发,公司级的管理办法和涉及企业主营业务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必须由公司总部进行印发,下属企业要进行存档,并按办法执行。

(七)管理办法的培训

管理办法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和下属企业要立即组织培训,学习新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保障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三、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操作规程的格式一般可分为“全式”和“简式”。全式一般由总则、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说明、操作安全要求等构成,通常用于范围较广的规程,如行业性的规程。简式的内容一般由操作安全要求构成,针对性强,企业内部制定的设备、岗位等操作規程通常采用简式。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特别是设备管理和使用部门,最后经领导审批、签发,作为企业内部标准严格执行。当设备、技术、工艺更新时,要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操作规程有效。

(二)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进行制定。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按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当企业生产经营人员或环境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活动总结提高

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从部署、落实、活动数据等方面分析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打算,为下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累经验。

五、资料报送

活动过程中,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把握好每个活动节点,分阶段报送活动资料,由活动结果控制向活动过程控制转变,及时掌握下属企业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六、存在认识误区

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有的企业对活动开展存在错误的认识,如安全专项整治是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内容都需安全管理部门来做;活动开展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只负责收集报送活动资料,对活动开展不进行协调和监督;将安全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进行外包,由安全咨询或中介机构进行制定等。

4.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提升我市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食药监〔2010〕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 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药品安全准入体系;实施药品追溯、不良反应监测、应急管理等措施,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逐步构建现代化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完善组织工作的协调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制度,着力强化对高风险产品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规范医药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和整顿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危害严重、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假劣药品、违法经营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技术支撑,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药品流通全程电子监管。加大药品快筛、快检技术推广应用的力度,强化对药品市场监管,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四)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集约发展,着重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成立由市卫生局、公安局、经贸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邮政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适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协调开展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评议考核,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目标全方位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强化药品市场监控,依法取缔制售假劣药品的窝点。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药品信用体系,加强涉药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企业的药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1.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 9号),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市场检查,依法打击涉嫌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的力量,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有针对性的划定重点防控区,对重点防控区要严防死守。

2.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经贸、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针对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3.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 “无证诊所”、“无证药店”和医疗机构周边地区非法收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大力度对无证牙科诊所的清查力度,对无证牙科诊所坚决依法取缔。加强出租房屋的检查和管理,从生存环境入手清除“无证诊所”、“无证药店”。

4.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2010年广州亚运会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以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药源性兴奋剂行为。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重点监测公众人物、专家以患者的名义或形象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对发布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其产品在我市销售。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要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2.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对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宣传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非药品进行重点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和监督检查,对冒充药品的产品,依法处理。

(五)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与经贸部门要加强协调,根据国家和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质量监管工作。经贸部门要加强医药行业生产管理,保证基本药物供应,做好基本药物储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抽检,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区域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配送能力的要求;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优化医药资源配置

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恶性竞 争;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完善药品配送体系,提高批发企业向偏远农村配送药品的能力,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开办标准和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药品零售企业,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

(七)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1.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1)进一步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以规范票据管理 及购销渠道为突破口,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的“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购、销、存信息化管理,杜绝经营无证的药品,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实现重点监管品种的可追溯。

(2)科学制定并落实药品抽验工作计划,重点开展对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充分发挥快筛、快检技术作用,提高抽验的靶向命中率。严格执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2.开展定制义齿专项检查。做好定制义齿使用环节的整顿,加强医院、口腔诊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从终端打击无证加工行为。

(八)加强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和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要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放射性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管理;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严禁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要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建立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要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2.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到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的无缝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使用处方、购进、验收、保管、报废等是否符合规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

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和部署,确保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其中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推进医药产业发展和政策措施,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方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药品市场整治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

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和药品广告发布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好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各有关部门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总结,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要结合实际,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措施,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 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的舆论氛围。

5.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09‟219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2009‟41号)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市卫生局、xx市公安局、x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xx市工商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2011‟39号),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促进我县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的意思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发现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提高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自查自评方法

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检查了解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查看资料。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

2、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辖区类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不少于3家。

3、问卷调查。对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随机访问和调查。问卷调查内容详见《普洱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附表2)。

四、自查自评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共分为5方面18项58条,主要从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方面检查评估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的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表1)。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评估状况。以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的质量公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

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经营企业对GSP执行情况;经营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授权人制度落实情况,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等。

五、工作安排

(一)2011年7月,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实施方案。

(二)2011年8月15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同时做好迎接xx市有关部门联合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6.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011年方案 篇六

2011年克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年是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六部局联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国家、区局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提升保障水平,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促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全面落实,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得到强化,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得到规范,医药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进一步提升全州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发展意识明显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药品消费的信心明显增强,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各级政府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管领导要经常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检查指导药品安全工作,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信、监察、工商、邮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效果。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诚信生产、守法经营,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确保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药品安全整治

1.加大对药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力度。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和跟踪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防止企业通过认证后出现质量管理滑坡现象。开展流通领域抗菌药品专项检查,严格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加大对零售企业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力度。开展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以曲马多、安定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的经营为重点,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导致特殊管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凡不符合疫苗经营条件,尤其是不符合冷链管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疫苗经营范围。开展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和所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高级鉴别师配备、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剂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虚假信息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加大对药品使用单位的整治力度。卫生部门要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提出明确要求,列入日常管理考核目标。制定符合克州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对药品使用单位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严格加强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单位特别是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未按药品储存条件存放药品环节的监管。对因工作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严格,造成使用假劣药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广告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药监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配合。要充

分利用现有监管手段,发挥检测设备的效能,着重加大对公众人物代言、含有低俗淫秽内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广告及保健食品宣传疗效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严重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重点强化对都市类报刊、广播电台、电视频道等媒体散发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信息库和虚假违法广告药品监管档案,严格约谈和行政强制措施,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和问题较多的企业要加大约谈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定期曝光违法广告产品及涉及的经营企业。对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参与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店,多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拒不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坚决撤销其医保定点资格。新闻媒体要严格执行广告的发布审批规定,凡未经审批和没严格按审批内容篡改、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及适应症诱导患者使用广告产品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媒体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对违法广告的涉药企业和刊播违法广告的媒体,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再次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克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县

(市)、各部门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克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至6月15日)。各县(市)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克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迎检评估阶段(6月15日至7月31日)。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于6月至7月间对各地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工作,系统总结两年来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有创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求深、求细、求实上下功夫,确保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严格督导考核。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药品监督检查等工作经费。

(二)标本兼治,强化监管。要着眼于整治效果,注意发现和解决源头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行政执法和制度建设相结合、行

为整治与企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为提高全州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克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并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各部门要定期向克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办的重大案件和正在核查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各级监管部门在完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要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案情信息。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举措、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普及药品政策法规和药品安全知识。要畅通举报渠道,曝光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典型案例,保持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重视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7.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学校食堂负责人要增强对学生饮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是公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安全问题之一。目前从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 学校食堂普遍将食堂的餐饮工作承包到个人, 以盈利为目的餐饮经营者没有受过专业的食品安全保障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保障意识不高, 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少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加工食品不按规程操作等等, 造成了广大师生的饮食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为此, 学校食堂的经营者要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切实增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把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一是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 严格主体准入。二是督促所有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秋季开餐前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三是以农村学校食堂为重点, 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 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复查, 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 力争在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取得突破。四是以校园食堂餐饮单位为重点, 强化日常监督巡查,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 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强化共治, 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要强化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 全面排查治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 坚决查处取缔无合法资质的经营主体。

强化投诉举报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 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违法行为, 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 依法处置。

8.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八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紧紧围绕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整治方案

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工商、公安、药监、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司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确立了专兼职人员,落实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了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下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阶段进度安排,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了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 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政府每年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考评;建立保障机制,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指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药监、卫生、公安、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两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广泛宣传,营造药品安全整治舆论氛围 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接近基层的原则,大力开展 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集中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展示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00余人次,播放药品安全知识10场次,并在各乡镇巡回举办农村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积极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共上报药品安全信息3条。回收过期药品800余种。一个社会关注,各职能部门监管、群众全员参与的药品安全工作氛围初步形成。

(四)、加强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销 售使用假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人血白蛋白、医用氧、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疫苗、基本药物、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依法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的管理,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电视、小报、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上市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体外循环”、“过票”等及利用互联网、邮寄、快递、托运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变为行为犯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户次,取缔无证经营家,查处假劣药余种次,货值余元,抽检药品个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份,查办案件起,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起,罚款余元。

二、今后工作计划

目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从集中整治阶段进入总结验收评估阶段。我局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完善监管措施办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检查总结提升监管水平。为进一步引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总结,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毫不松懈,工作上更加扎实,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以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着力从治本上下功夫。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药品监管工作涉及卫生、工商、公安、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支持,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形成整治合力。

(四)、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重点问题深度报道、发布药品质量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突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报道力度,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

9.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 篇九

反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部分)

尊敬的XX副县长、各位领导: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1﹞150号)的要求,组成了以XX市卫生局郭副局长为组长,由XXX、XXX、XXX为成员的检查评估小组,对XX县人民政府实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对象:XX县人民政府

检查评估内容:分四个部分:

检查评估第一部分:

按照国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内容进行测评,主要内容有1.组织领导、政策导向2.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3.药品安全保障工作4.宣传和信息工作5.责任体系建设等五项:占评估内容的60%;

检查评估第二部分: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占评估内容的20%;

检查评估第三部分: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发出问卷调查表进行测评。此次检查评估对这个项目进行了统一,即各县(区)已进行了测评的,直接引用县(区)测评结果,占评估内容的10%;

检查评估第四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要求进 1

行自查自评,占10%;

检查组到达XX县以后,现场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户,县级医疗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药品生产企业界户查阅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的开展工作收集归类的资料档案。

对四项检查评估我们今天不打分,回去以后需要对各组评分标准等进行综合平衡。

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测评内容分值不作逐一项目反馈,只综评如下:

一、XX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的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的专项整治领导组织机构,全面开展了5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组织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专项整治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联合执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基本形成和建立了联动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2年的专项整治期间共开展了6次联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执法经验,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打假治劣、净化药品市的规范药械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经营”“走票”及特殊药品、疫苗、抗疟疾药等专项打击行动有力。

三、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单位,自律意识、管理意识、规范运行能力显著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推行GSP规范运行已进入第二轮,XX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已进入第三年。通过专项整治充分调动了企业和医院广大涉药

单位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管理能力得到很大加强。基本药物电子采购平台、监管平台得到建立,为基本药物采购和监管提供了硬件和软件支持。

四、广泛宣传、提高了公众的知情参与能力。专项整治期间广泛进行社会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参与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来,“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社会氛围已基本形成。

两年的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完善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是XX县汇报总结材料中不能全面的反映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专项整治与市政府安排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与扩权强县县建设相结合这两方面的内容没有在材料中表达出来;二是群众满意度调中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如“非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在一些电视台进行夸大、虚假药效宣传,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没有进行认真分析等,建议进一步完善材料。三是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预案的可操作性、重大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等还有一些差距。

针对专项整治检查评估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内容提出下列四点建议:

(一)结合省级药品完全示范县建设和扩权强县深入推进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药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特别是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高风险植入

医疗器械重点品种的监管还需要深入持久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度),扩大宣传面(辐射面)。

(三)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修改完善预案,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提高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10.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重点整治产品包括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兽药标签违规产品、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兽药标准已被废止的非法产品及非法进口兽药产品。重点整治环节包括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生产环节重点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被通报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违法违规企业, 依法严肃处理。经营环节重点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被通报的经营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同时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立案查处。发现非法产品时启动追踪机制, 立案排查, 捣毁造假窝点。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 对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 同时对兽药使用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强化指导, 执行休药期规定。

为切实做好兽药市场整治工作, 农业部要求各地细化方案, 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方案要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 正面引导。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 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 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一

各位领导:

我县自2009年11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全县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涉药单位基本情况

###县现有药品生产企业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三家,药品批发企业一家,药品零售企业七十四家,县级医疗机构三家,乡镇医疗机构十二家,农村中心卫生室一百五十三家,个体诊所四十家。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打好整治坚实基础

上级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公安、工商、经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各成员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二是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制定下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办发„2009‟39号),细化阶段进度安排,落实了部门工作责任,建立了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每年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机 1

制。县政府一号文件连续六年将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并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拨付药品安全监管经费20万元,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五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县卫生、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两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二)深入宣传,全面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组织全县涉药企业、医疗机构人员集中学习药品安全相

关知识,截至目前,共培训人员362人次。二是通过《今日###》、县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截至目前在县级以上媒体刊播宣传报道5篇。三是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信息宣传,截至目前已编发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简报7期。四是利用全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集中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赢得了基层群众的赞誉,营造了社会关注,部门、群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氛围。

(三)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1、开展了通过邮寄渠道销售假劣药品检查。一是要求邮政部门发现个人邮寄的药品,都要求其出具药监局的证明,证明药品来源的合法性后才能邮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巡回检查。三是建立了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一旦发现有人邮寄药品有违法嫌疑时,立即暂时扣押,并及时通报药监局。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打击力度。专门印发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凡是非药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查处。

3、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建立了广告检查员制度,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截至目前共监测各类媒体133频次,违法药品广告均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4、开展了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自2008年开始,我县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中,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2010年制定下发了我县《关于开展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

5、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开展了药品快速检验和监督抽样工作。利用药品快速检测箱对全县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各级医疗机构药品进行快速检验,完成药品快速检测600批,发现可疑药品62批,对快速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药品再进行监督抽样,提高了药品监督抽样工作效率。

6、加强药品流通整治与监管。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专项整治,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采取倒查法,严厉打击了药品零售企业非法经营行为,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通过强化认证后跟踪检查,规范了经营行为。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5次,药品批发企业24次,零售药店465家次,各类医疗机构1200余家次,互联网站、快递、邮政单位65家次,立案57起,结案57起。

(四)健全机制,完善体系,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1、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以提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建立健全相关应急工作机制为关键,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急处置反应能力。一是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了“###县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导。二是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全县建立了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县、乡两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各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协作小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和科学高效。三是制定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举办了有全部应急分队人员参加的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是不断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督促各涉药部门建立和完善ADR监测工作机构,设立专兼职ADR信息员。两年来全县共上报ADR报告1600余例。二是完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将监测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推行了不良反应定期通报制度,并结合稽查工作,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重点单位进行督查,督促医疗机构完善报送制度,提高报送质量。三是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氛围。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3、建立基本药物质量保证机制和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的日常监管,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行电子监管制度。帮助指导鲁北药业有限公司完成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建设工作,完成生产线改造并正式赋码生产,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制度;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共检查9次,覆盖面达100%;四是召开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座谈会,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五是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严格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六是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质量和进货渠道开展了专项检查,确保了社区基本药物安全可靠。

4.不断加强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通过健全二项机制,有效引导企业自律,从源头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一是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提高涉药人员对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作出质量承诺,在全县营造讲诚信、守承诺的舆论氛围。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信用分类管理水平。通过建立诚信体系信用信息采集、等级评价、信息披露和分类管理四项制度,促进企业诚信健康发展。

通过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县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持续强化,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日趋完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有效净化和规范,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公众关注药品安全、遵循科学用药的意识普遍增强。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检查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健全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12.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大检查

1.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茶叶、调味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2.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工地食堂、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加强年夜饭承办餐饮单位登记管理。

3.突出重点区域和产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二)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

1.加强对节令食品的风险监测。加强对腌制食品、米、面、油、酒等节令食品的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3.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进一步对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

(三)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整治

1.加大打击力度,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宣传,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宣传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适时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上报不合格食药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努力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安排

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1月24日开始,至3月9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并督促涉食药经营户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二)联合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6日):街道食药安办、社区食药安全工作站、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7日至3月9日):各社区食药安全工作站、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8日前报送街道食药安办。

街道食药安办将适时开展督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食药安全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同时要组织好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视察督导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13.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公安、农业部门《关于201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 江门市新会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迅速行动起来, 成立了“新会区201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新会区201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公[2012]130号) 。

在联合专项整治活动中, 江门新会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各辖区交警中队、各镇 (街) 农办都根据需要和当地情况进行联合行动, 宣传教育与整治并行。通过这次活动, 进一步推动新会区公安部门和农业 (农机) 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全面提高新会区拖拉机的依法监管水平, 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四

县食安办: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抽调监督股,检测股有关人员一行5人,从4月16日至4月23日就全县的兽药、饲料、生物药品的经管使用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专门的检查督促,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规宣传。向各乡镇畜牧站印发《食品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动物性食品违禁限用兽药目录和休药期药品目录各1份,并将其它相关内容等一并拷盘保存,以期各乡镇畜牧站引起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并学法、用法、切实加强监管。

2、检查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对照今年局里和各乡站签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主要指标考核内容,进行了检查,对不落实专人管理,尚未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促,并印发《甘肃省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巡回监督记录》等由省兽医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的相关检查记录70多册,要求各乡镇站努力推动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

3、查处了无证照经营兽药和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共检查门诊药房23个,抽查兽药68份,合格率95%;查出了过期失效药品17种,价值9500多元,进行了下架封存或销毁;根据乡(镇)站的反映,对朵什乡和打柴沟镇的4处无证照经营兽药的人员进行了查处,没收非法经营药品9种价值120多元,对违法经营人员给予了警告和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对于其他乡(镇)站反映的非法经营兽药的情况,待以后掌握确凿证据后开展查处,同时对哈溪镇1处私自销售饲料和添加剂的人员进行了警告,责令到县站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并停止兽药、添加剂的经营。同时要求各兽药门诊药房加强进销药记录台帐、处方管理,并索要供药方单位或兽药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以确保兽药产品的合格。通过检查、处罚,加强了兽药、饲料市场的管理,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4、整顿规范市场检疫工作。根据乡(镇)站的管理现状和要求,我们配合乡(镇)站人员对朵什乡、天堂乡、赛什斯乡、炭山岭等乡(镇)的市场检疫工作进行了整顿检查,共检查肉铺、宾馆、饭店(馆)50多个,中、小学和职工食堂10个,畜禽定点屠宰场8个,通过认真检查,要求被检单位、企业整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加强票证管理和完善台帐、记录,强化追溯管理,有效促进了食安工作的深入管理,同时使天堂乡、朵什乡中断的市场检疫工作顺利得以恢复,使其他乡(镇)站的产地、市场检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进行了兽药、饲料、生物疫苗经营使用调研。通过对各乡镇站的检查,广泛调研,我县各乡镇站及其它门诊药房进购兽药的渠道,绝大多数集中在兰州三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兰州大有、兰州益牧公司,零散的也有进购武威、四川兽药经销公司的,上述公司送货上门,药品的价格相对比较低;生物疫苗的进购上根据我们调查基本上全部从县站进购,兰州三友公司也推销生物疫苗,武威也在经销生物疫苗,据反映价格均比县站低,每瓶低0.8元左右,个别乡镇如大红沟乡的西顶村牧民们就直接到武威购买生物疫苗,价格较低,同时也存在个别规模较大的养殖场与饲料供货公司直接从饲料,疫苗等方面提供一连套服务的现象,由于目前生物疫苗的管理,从源头上就比较混乱,所以出现为利益而非法违法经营生物疫苗的市场依然存在,这就为有效管理生物疫苗市场增大了难度,需要今后继续探索开展有效整治管理,总体上来说,我县的兽药、生物疫苗市场是可以的。

6、检查并统计了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户)。共检查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场)40多个,了解了饲养管理情况,重点是生产管理档案的建立,进行了督促和整改,同时统计了各乡镇的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为将来的管理摸清底子,以后加强生产管理档案的建立。

7、进行了防疫识读器相关知识培训指导。由于春季防疫正在进行中,针对识读器今年广泛使用的情况,监督股积极作了准备,对识读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知识对一些乡(镇)的技术人员进行了指导和培训,解决了好多乡(镇)站的燃眉之急,有效地推动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在此次检查中,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和亮点,但也不容忽视存在的一此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乡镇畜牧站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对当前食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责任认识不足,积极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强,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全县的兽药门诊药房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进销药品记录台账的建立方面没有进展,管理比较松散。三是全县的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工作开展不全面,尤其是乡镇动物检疫工作还留有空白。四是动物防疫工作上,施行佩戴二维码以后,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加大,技术要求增强,存在识读器、IC卡较少,导致很多防疫信息无法继续存储,技术要求高,人手紧张的困难,同时由于识读器和耳标本身的问题影响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完成。五是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生产管理档案建立工作尚未有效纳入日常的生产管理。

三、工作建议 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建议:

1、加强监督检查,年内安排几次专项的兽药饲料和兽药卫生监督检查,和基层站紧密配合,通过严格检查和认真查处,有效加强和推进对兽药饲料,生物药品及动物防检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和整顿市场。

2、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责任目标和指标严格考核,将这项工作的开展成效作为年底各项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督促各基层站切实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努力落实村级防疫员的待遇,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强化村、组动物防疫工作,搞好防疫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防疫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打柴沟镇兽药检查中,有两名村民无照销售兽药,无照诊治牲畜,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经询问深入了解到两人均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在黄羊畜牧学校学习两年,学习结束后没有毕业证或结业证等证件,在以后农村生活中诊治牲畜积累经验,技术精湛,远近百姓慕名而来,方便了附近百姓,同时配合兽防人员搞防疫工作。我们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要求他们销售药品平价折卖于镇兽医站药房,禁止诊疗牲畜。但是以发展观的眼光看,虽然法规明文禁止无资质无执照者不许开设门诊售药,但他们懂技术会治病,经常是应农民所求去医治,体现出利为民所所利,想为民所想的性质,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方便人民,特将这些情况反映出来,请酌情处理。

4、多方努力筹措资金,指导、帮助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户)建立 规范的生产管理档案,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

5、继续做好移动智能识读器和IC卡的补充和配发工作。

天祝县兽医卫生兽药监督管理所

15.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 篇十五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订了《xx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认真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县药械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县药械安全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市局《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隐患大排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县药械市场形势,制定了检查计划,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逐一排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未发现问题;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家,其中发现一家存在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12家,未发现问题;检查两家医院制剂室,其中发现一家制剂室成品库中存放的两种制剂未按规定温度保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医疗机构19家,其中有一家医疗机构药库中存放的一种药品未按规定温度保存,已责令其整改;检查发现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贮备的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为无注册证产品,已责令其退回市疾控中心,同时更换合格产品。

二、加强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等的专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2009年下半年至今,我局共抽验药品51批次,共检验出14批次不合格药品,其中,抽验发现防控甲流的不合格药品“银黄颗粒”一批次,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三、结合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计生药械在我县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90余台次,督查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单位240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计生药械市场秩序,确保了计生药械安全有效。

四、结合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标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通筋骨贴一例,批准文号:吉卫健用字(2005)008号,我局按照要求已上报市局。

五、在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中,我局接到市局《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的函〉的通知》。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按照《附件》假药流向表中所涉我县的购药人员进行逐一核查,经查,3名购药人员非我县医药从业人员。

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查处药械案件222起,其中假劣药

械案件17起,没收物品货值金额9569.3元,罚没款合计174730.65元。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局《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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