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2024-07-07

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共11篇)

1.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一

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大力提升煤矿全员素质,促进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按照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专项检查,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严厉查处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行为,及时掌握各级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等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各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类煤矿企业(集团),以及承担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局、集团公司检查内容:①培训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②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情况;③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培训考核、发证情况;④规范培训秩序,依法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情况;⑤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各类人员学历提升安排部署及实施情况;⑥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情况等。

(二)对各类煤矿企业检查内容: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②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③各类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④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⑤培训考核资料档案管理情况;⑥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所属相关人员学历提升组织开展情况等。

(三)对培训机构检查内容:①教学组织及学员管理情况;②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情况等。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省厅抽查的方式,分四个阶段组织进行。检查结束后,省厅将组织召开总结汇报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一阶段:自查,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市煤炭局、集团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本企业)内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定安全培训现场检查记录表,做好自查阶段检查的记录工作。各市局、集团公司检查所属煤矿数要求不少于总数的20%(包括生产和基建矿井);检查所属安全培训机构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重点是三级及以上培训机构)。

第二阶段:互查,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各市局、集团公司开展互查。

㈠互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抽考、量化评分、督促整改的方式进行。

㈡互查安排

各单位由培训职能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带队,抽调2 名熟悉培训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按本通知安排进行互查(具体互查安排见附表一)。检查培训机构数量不少于1个,检查煤矿企业数量不少于4个(2个生产矿、2个基建矿);每个市局检查县(区)局数量不少于2个。10月10日前各单位将互查人员名单报省厅培训处。

㈢互查的主要内容:

1、听汇报。听取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推进实施省厅《关于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专业学历提升及“变招工为招生”实施方案》(晋煤培发【2011】1224号)等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培训管理制度、计划安排、培训考试档案材料等。

3、随机抽查。内容包括:

⑴培训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大纲情况;是否使用规范的培训教材,培训考勤管理是否规范等。

⑵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培训考试组织情况。办班审查是否严格:是否严格执行“教考分离”;特种作业实操考核是否按省厅统一制定的实操考核细则执行。

⑶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发证是否执行省厅劳动用工“五统一”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⑷煤矿“六长”是否配备齐全;各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⑸煤矿企业全员日常安全培训情况。

4、现场抽考。现场抽考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各检查组自行命题,组织抽考、阅卷。每个煤矿抽考B类安管人员不少于5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班组长不少于5人,其他井下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检查结束后,将抽考情况及试卷报省厅培训处。

5、量化评分。各检查组对市煤炭局(集团公司)、培训机构、煤矿企业的检查实行量化评分,具体检查评分内容详见《安全培训检查评分表》(附表二、三、四)。本次检查评分总分100分,其中:市局(集团公司)占20分,培训机构占30分,煤矿占50分。最终检查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得分=市局(集团公司)得分+(每个培训机构得分之和÷检查培训机构数)+(每个煤矿得分之和÷检查煤矿数)

对于所检查内容要在检查评分表中的“检查记录”中进行记录,检查人员要在检查评分表上签字。

6、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逐条明确整改要求、时间及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煤矿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

第三阶段:省厅抽查(11月下旬)

互查结束后,省厅将组织两个检查组,对部分市局、集团公司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和方式与互查相同。

第四阶段:总结交流(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

检查结束后,省厅将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一是各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总结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二是省厅通报全省培训检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到严肃认真、全面细致、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各互查单位要提前与相关检查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做好外出检查和接受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

3、各检查组在互查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检查评分表所列内容,逐条检查,量化评分。检查结束后,要对互查情况进行总结,如实反映检查出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检查总结,连同检查评分表、抽考试卷等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省厅培训处。

附表:

1、互查安排表

2、安全培训检查评分表(市局、集团公司)

3、安全培训检查评分表(培训机构)

4、安全培训检查评分表(煤矿)

2.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二

为进一步推进通信安全生产, 切实提高通信工程质量, 确保全省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日前,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访谈员工的方式, 对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省公司进行了通信安全生产检查, 并抽查了九江市各通信运营企业。

检查情况总体较好。一是机构健全, 全员参与。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制度完善, 执行有力。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做到制度上墙, 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都基本掌握;三是全员参与, 形成共识。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信息简报、企业内部网站、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 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是全面自查, 规范管理。坚持省市联动,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 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覆盖到分支机构和代办网点, 基站和机房和具体工程的线路管孔, 确保不留死角。加强员工现场作业的规范化管理, 抓好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了通信楼、通信机房、营业厅等重点部位的监控设施建设。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亟需改进的问题, 如个别单位机房堆放纸箱等易燃物品, 机房存在电源线与信号线混合铺设现象。基站没有防火带, 机房蓄电池没有接地保护等。针对存在的问题,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通信运营企业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和通信工程质量的监管, 防微杜渐,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 针对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等多发特点, 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环节, 落实防火、防冰雪灾害措施, 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确保通信网络畅通运行。

3.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三

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4〕43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2014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暨上半年防范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厅决定从发文之日起组织开展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全省范围内所有新开工、复工和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房地产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乡镇、城乡结合部、开发园(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工程;城市的轨道交通、隧道、桥梁、管线敷设安装等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全省范围内所有实施拆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自查和对建设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资料,以及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合同约定工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压缩合理工期、盲目要求赶工的现象。

3.拆除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是否办理拆除施工许可手续后才开工作业。

4.新开工、复工或在建的工程项目是否已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

(二)施工单位自查和对施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非法违法施工作业行为: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是否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持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行为;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2.检查企业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企业有没有组织开展过季度安全检查,企

业有没有开展春节后复工的安全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亲自带队检查。

3.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在岗履职状况良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上墙、是否执行到位。

4.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是否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和拆除作业的安全管理,并作为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在危险部位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洞口、临边等部位的安全防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检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存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的行为;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7.检查安全管理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严重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台账并及时跟踪整改落实;企业是否组织检查组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具有普遍性或屡禁不止的管理问题、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是否通过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来解决。

(三)监理单位自查和对监理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机构的设置和监理规划及实施情况: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规模、施工特点设置项目监理班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到位,且在岗履职状况良好;是否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含有施工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且执行到位;

2.检查相关方案的审批执行情况: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是否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

3.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已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本单位项目监理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是否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4.检查严重情况的报告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较为严重的,是否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及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自查督查安排

(一)安全责任主体单位自查自纠

5月10以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在建或实施拆除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月20日前,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自查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自查(抽查)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一)由本单位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签字后,由施工企业汇总后,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督查

6月上旬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至少开展一次督查;6月中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各地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省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上半年是开复工的高潮期,很容易因工程匆忙上马、违法违规施工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施工安全事故。今年3 月9日,云浮市区和湛江遂溪县已各发生了1起高支模坍塌,分别造成2 人死亡和1 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事故,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在3 月底前成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制订本部门、本单位上半年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方案的实施。

(二)坚持“四个结合”,增强大检查工作的实效

1.坚持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亲自组织部署今年上半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落实整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的检查,特别是近2年来,存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非法违法建设、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动态扣分较多的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要重点排查。

2.推动整改与教育警示提醒相结合。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查出来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尽快实施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有检查人员要跟踪复查,认为整改到位的,应签字确认。整改台账要应包括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要求(包括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复查记录和整改前后的照片等。整改台账应放在工地现场备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企业未开展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未建立健全整改台账、整改不落实和仍然存在重大问题或隐患的,要在本地区通报批评并在网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挂牌督办。

3.坚持检查督查与打非治违、严格执法相结合。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和主管部门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深入查清原因,要认真落实整改,不能放过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工整顿;对一些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甚至在大检查期间发生施工伤亡事故的,应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4.坚持大检查与加强基础建设相结合。本次大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都要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从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提出加强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措施,深化监管方式改革,加强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建设,推进安全管理的技术进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做好大检查有关情况的报告。

一是要建立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制度。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要在4月10日前和6月20日前分别将本市大检查工作方案和上半年大检查工作总结以及《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附表二)以电子邮件(邮箱:xxyxx111@126.com)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二是建立各地区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档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本部门开展大检查督查工作档案。开展大检查督查工作档案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开展上半年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的开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和查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督办以及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等的情况。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大检查督查工作档案纳入省对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的重要督查内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64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4月6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化物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重点内容及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海事)、建设、农机、经贸、水利、质监、工商等单位定期到各乡镇督促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道路与水上交通安全。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车辆维护保养、驾驶人员教育等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二是“酒驾”专项整治情况和各类违法违规车辆路检路查情况;三是打击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车等专项整治情况;四是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是渡口、渡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检查农用车、摩托车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农用车、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七是检查渔船、自用船的管理情况。由县交通局、农机中心、交警大队、运管所、海事处、畜牧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非煤矿山安全。一是非煤矿山开采规范执行情况;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落实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商场、歌舞厅等对《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是否完善、员工对消防器材能否正确使用操作、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进行演练、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文广局、工商局配合。

(四)危化物品及民爆物品安全。检查企业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烟花爆竹打非及“三超一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

(五)农村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农村用电、用火、用气和柴草等的管理使用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等。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施工现场用电设施、脚手架搭设、起重机等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配合。

(七)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特别是饮水工程、灌溉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监局、建设局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情况和压力管道、气瓶的普查登记情况;检查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安监局配合。

(九)城乡燃气市场安全。检查液化气充装设备是否经过检测,周边安全距离是否达标,充装资质是否经过有关部门认可,是否存在大小瓶倒气现象。由县市政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配合。

(十)学校安全。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紧急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学校安全设施配置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情况。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建设局配合。

(十一)思州工业园区企业安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救援队伍等情况。由县经贸局牵头,县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思州工业园区管委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彻底开展好此次大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决不留死角,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全面细致,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因失职、渎职行为检查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本着“谁检查,谁负责”、“谁说情、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大检查工作。各安全检查组要深入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当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各检查组务必于2010年6月1日前将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5.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五

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紧急会议的内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这项大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各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镇内交通安全、企业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学校安全、旅游区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物品、液化气、加油站安全。

(一)交通安全:

1、路面交通安全:主要检查车辆超载、超限,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车等违法违章情况。

2、道路安全:主要检查交通警示标志、危险路段防护墩(墙)的设置情况,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农机安全:主要检查农用车违章载客、人货混装、报废车拼装上路等情况。

(二)企业安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

(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安全出

口、疏散通道的设置和畅通情况,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电源和火源安全管理情况。

3、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四)学校安全:

1、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2、学生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学校出入道口的值班管理和放学期间的秩序维护、国庆节学生放假安排情况、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有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3、学生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五)旅游区安全:

1、旅游区安全管理情况。

2、景区内建筑和项目、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易燃容爆物品、液化气、加油站安全:1.易燃容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2.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

(八)消防安全:

1、房屋防火工作。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农村大院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等。

2、森林防火工作。野外用火管理,落实护林人员防火责任制,建立村级扑火队。

(九)安全督查:

1、各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2、各检查组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

3、安全隐患整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设立三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范围:道路交通、易燃容爆物品、液化气、加油站。由陈枝河副书记带队,参加成员:陈振文所长、林昌焕、李祥在、魏衬捷。

第二组检查范围:学校周边安全、学生监护、旅游区、网吧。由唐宁、张敬安副镇长带队,参加成员:林春奇、何大强、林少静、陈清。

第三组检查范围:消防安全、农村用电、木材加工场、矿山、砖厂挖土区。由任德捷、卢瑞敏副镇长带队。参加人员:吴开华、陈振翔、俞碧珍、江雅艳。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镇政府检查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10月23日-26日以企业自查为主;

10月27日-11月4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

11月5日,各队集中汇报检查结果。

五、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迅速行动。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情况、我镇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

2、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企业、行业重点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切实通过本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小组的指导、协调、综合监管等作用,形成国庆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机制。

6.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六

各部室:

近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在国外访问的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6月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科学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心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统

筹安全和社会客运、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各职能部室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加强检查考核,实施过程督促。通过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紧紧依靠广大司乘人员,深入排查治理客运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责任,解决客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坚决措施,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0日-8月31日

三、检查对象

进驻客车站营运的全部班线客车和公交服务中心营运公交客车及其司乘人员。

四、客运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

1.从业人员资质。准驾和从业资格的合法性检查、从业时间是否超期、交警部门的违法记分有否处理。

2.车辆资质情况。二级维护有否超期,有否按时审验,车箱内安全告知有否张贴,安全锤、灭火器等有否配齐有效。

3.车辆运行情况。各班线进站客车是否按核定线路行驶,各类营运手续是否完善等。

4.各类安全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班车GPS、视频监控是否正常发挥作用,是否做到实时监控、做好实时记录等。客车“三品”查堵是否到位,站务员有否上车核点人数并做好记录。“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5.站务管理情况。站内旅客进站“三品”检查落实和记录。“三品”检查分站内与站外,站内由站务员负责;站外途中(包括公交车)的查堵职责要由司乘人员落实到位,不能存在检查盲点。

6.各类档案台帐建立的完备性,一车一档建立情况。

7.公营合同的订立情况。对违反交警、运管、中心、客车站规定的,要加大违约的条款和惩处力度,逐步增加车辆公营份额。

8.应急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信息上报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

9.从业人员政策宣贯、培训教育的开展情况。

10.对包车的管理是否加强,对外包的车辆管理有否缺位,车站GPS系统监管平台作用发挥和跟踪,调度室对外出包车是否登记。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本次活动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具体协调组织工作由安技部负责。要求结合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防汛工作等有关部署,精心组织筹划,认真抓好落实。

2、切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与贯彻县交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防汛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在扩大影响的同时,要深入宣传,注重提高活动实效,高度重视班线客车和县城公交车的安全问题,切实做到增强客运司乘人员防范意识和全面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目的。

3、善于总结,力求创新。各部室要认真分析当前客运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厦门“6.7”公交车起火事故教训,加强与交警、运管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开展好安全大检查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

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善于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中心客运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水平。活动结束后,由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

7.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七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要求,有县委县政府、安全局、消防队等相关单位,于2009年5月17日开始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1.大型起重设备。限位器是否灵敏、有无保险装置,指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履职到位,多塔作业有无防碰撞措施、与外电线路及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能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纲丝绳磨损是否超过报废标准,龙门架楼层卸料平台两侧有无防护栏杆和防护门,进料口有无防护棚,卷扬机地锚是否牢固,滑轮翼缘是否破损,架体的稳定程度,是否按规定运送荷载,有无日常检查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等。2.脚手架。是否按方案施工、立杆基础是否平、实,有无底座、垫木,扫地杆是否设置到位,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是否按规定设置,杆件间距与剪刀撑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是否办理验收手续,杆件搭接长度、架体内的封闭情况,脚手架、密目网、水平网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等。3.施工用电。施工用电的线路架设及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是否采取一机一闸一保护。4.高支模(或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是否经过审批(高大模板方案是否经过5人以上的专家进行论证)、立柱的稳定、支拆模板有无可靠的立足点、有无未拆除的悬空板、拆模前是否进行拆模申请,搭设完毕有无验收手续。5.“三宝”“四口”“五临边”及警示标志。“三宝”“四口”“五临边”是否符合标准,警示标志牌是否符合警示要求。

特此通知

郸城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8.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八

义建局〔2011〕183号

发布时间:2011-8-17

浏览次数:329信息来源:义乌市建设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全市及外地驻义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燃气经营企业、广告企业,物业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1]181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义政办发[2011]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整体部署,决定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用企业自查和市建设局抽查的方式,为期两个月,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予以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15日-9月5日)

各企业要认真对照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活动,自查工作务必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安全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经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企业自查情况于2011年9月5日前上报市建设局各相关职能科室。施工企业向业务科室和质(安)监站提交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在建工程清单、工程进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自查整改落实情况。物业企业将在管项目的公用设施设备详列清单,并注明运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全面检查阶段(9月6日-9月20日)

根据企业自查的情况,市建设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在建工程、燃气场站及设施、大型商业户外广告和小区物业管理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进行督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

1、“安全生产年”实施方案制定、措施落实和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齐备情况;

5、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6、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检查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及隐患督促整改的情况;

7、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8、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救援物质储备、设备配置和维护的情况;

9、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10、其他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二)市政基础设施

1、城市桥梁:职责落实情况;桥梁日常、定期及特殊检测制度落实和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资料以及信息数据库情况;专职桥梁养护人员落实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护情况;重车过桥办理相关手续及实施监控情况;

2、排水设施:职责落实情况;井、集水井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安全状况;提升泵站和雨污管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情况;

3、河道设施:职责落实情况;河道堤防断面尺寸、堤顶高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堤防有无塌陷、裂缝、獾洞等;河道险工砌石有无塌陷、松动现象,穿堤建筑物有无防洪安全隐患;堤顶道路是否满足抢险车辆通行要求,抢险队伍和抢险物料储备等;河道堤防是否落实了满足管护人员和维养经费;日常巡查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4、地下通道:重点对地下通道的电梯进行安全排查;

5、公园、广场内各项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物业管理

1、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和台账记录情况;

2、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防火门等隔离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的情况;

3、火灾、治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施设备配置以及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的情况;

4、消控室等保安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水、电、气、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和运行记录的情况;

6、小区内存在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以及安全防范、警示标识的维护保养情况;

7、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安全防范的其他内容。

(四)公用事业

1、管道天然气场站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瓶组站、供应站点安全运行的情况;

3、液化气钢瓶充装和安全使用的情况;

4、不在规定场所储存燃气、私自倒灌燃气、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大型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场所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屋顶广告设施;

6、影响消防、结构连接件松动、牌体摇动、铁件锈蚀严重、超负荷承载的户外广告设施;

7、与电力通讯等设施安全距离不足或设施本身线路老化等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8、未经审批、不按审批设置、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建设局成立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林勇

副组长:杜新林 叶吉林 林金生 余汉厅 骆耀先 成 员:楼棋樟 王东升 金关有 楼峻峰 朱 鸣

陶苏萍 郑栩俊 吴建青 何志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各级文件的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立即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检查重点。施工企业重点加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市政桥梁、排水设施、河道设施和地下通道的安全隐患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和户外广告企业要分别加强燃气储存、运输及天然气输配等环节和大型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物业企业加强小区消防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四)严格落实责任。为使本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情况较好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处。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并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上报至市建设局相关职能科室。

9.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九

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办水电 [2012]10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工作,促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水电人员安全、设备和工程安全。决定于5月1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检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责任,在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指导、严格建设程序、规范运行管理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本辖区内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项目工作进度和安全生产情况。

(二)安全监管全覆盖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已建和在建农村水电站数量重新核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已建和在建农村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情况。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预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大坝、前池、引水渠、隧洞、高边坡处理及泄洪建筑物等的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在建水电工程度汛方案及实施情况,各参建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大坝、围堰、隧洞、高边坡及泄洪建筑物等的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易燃易爆物品保管、放置和使用情况,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四)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辖区内是否有新产生的违规水电站,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农村水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管理分类检验工作。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水电【2006】146号)和《黑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实施方案》(黑水发【2006】384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村水电安全分类检验工作。总装机容量在5000千瓦以上(含5000千瓦)的电站,单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含1000千瓦)的电站,水库电站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1亿立方米)的电站和水电局直属的电站,检验由市(地)水务局提出意见,报省水利厅审核批准,其它电站由市(地)水务局负责审核批准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省、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电站上报的检验申报表进行检验,可采取现场检验或抽查。应当严格按照水电站安全管

理分类标准,对已确定类别电站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

(六)核查农村水电安全事故发生、上报、处理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管理分类年检工作同时进行,工作任务重,要求标准高,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两项工作真正摆上日程。自上而下地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有关市(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本级水电管理机构的职责,暂时没有设立水电管理机构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可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严格把关,狠抓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务求全面具体。对于我省个别地方现存在的农村水电管理不到位和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积极同有关部门沟通,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不留空白,不留隐患。对落实责任走过场的、领导不重视的、行动不及时的、责任不落实的、隐患不治理而引发险情和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着力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为全面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制度化”的管理目标,对已经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地方,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经过正式确认后汇总造册,逐级上报,并在当地媒体公示;对于未落实监管责任、存在监管盲区或死角的地区,必须核查未覆盖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总结工作

省水利厅将适时组成专家组对部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管理分类检验工作进行抽查。有关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汇总分析情况的基础上,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农村水电安全大检查和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检验工作总结报告(附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省水利厅水电局(同时发送电子稿)联系人:***

电话:******

E-mail: ******

附件:1、农村水电“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

2、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检验申报表

10.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十

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2011年“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实现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自治区、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镇政府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地、各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加油站、学校、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隐患排产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确保“五一”期间全镇安全稳定,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抓好当前“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当前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本次检查以镇政府组织对企业的专项检查为主,同时要求企业自查做好,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出各类隐患。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一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五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加大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11.关于组织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篇十一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总经理在12月27日公司工作会议的安排,进一步搞好年终的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平安迎接春节到来,为2011年的工作开好头,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组长:刘建峰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郭宏伟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刘敏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生成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瑞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继祥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安监部部长

林平污水处理厂厂长

二、检查范围

华烨煤业有限公司、新民焦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检查时间安排

1月上旬检查一次,1月中旬复查一次。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公司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各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

五、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生产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物品存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

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

5、危险化学品、放射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放射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6、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严厉查处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和违规指挥,冬季防冰雪路滑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7、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针对冬季干燥,草坪、财产及室内用火炉取暖的防止火灾,防止烟焖。

8、煤矿安全大检查的重点:“一通三防”责任制落实及瓦斯治理情况;提升运输系统防跑车、防蹲罐、防断带(链)的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探放水执行情况;井上下火灾防灭和顶板管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领导干部一定要精心安排部署,亲自带队到各生产现场督促检查。通过这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节前节后的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整改治理到位。复查时仍未整改治理的,每项(条)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承担。

临县新民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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