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2024-07-22

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共11篇)(共11篇)

1.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篇一

中国共产党

****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年**月**日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预备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听取了**党委关于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对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年**月**日**党委会决议和**年**月**日《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乡按各支部划分了**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年**月**日完成。**年底,全乡共有党员**人,其中预备党员**人。**党委确定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名。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支部提名,逐级遴选产生。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办理,都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都超过了实到会代表或党员的半数。

这次选出的**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流动党员代表**名,占**%;女同志代表**名,占**%;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名,占**%;45岁以下党员代表**名,占**%。这次选出的代表,绝大多数是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能联系群众,有威信、有贡献、有议事能力的党员。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乡**个选举单位选出的**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乡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2.谈谈如何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 篇二

(一)要全面、系统,避免视角狭窄和字面审查。政府将法规草案提交到人大时往往格式比较规范,因而逐条审查成为一种常用的方法。由前至后逐条阅审,就具体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虽然是重要的形式和方法,但不应是惟一的方式。除此之外,对于整部法规草案的章节、题目、内容和结构设置的合理性,以及相关内容的条理性、兼容性在逐条审查前和审查中都要研究或兼顾。否则,审查既不全面,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逐条审查的效果。为此,必须处理好审查中的宏观审视和微观审阅的关系,注重章节设置与条款内容的协调性和完整性。

(二)要挑剔、较真,克服笼统领会和疑惑回避。法规条款是最直接、明确的规定,客观要求清楚明了才便于实施。因此,在审查中就不能笼统地领会其内容和意义,而是要在准确理解其真实意思及实践用意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其严密性,以严密的逻辑思维反复推敲,找出“缝隙”或“漏洞”。挑剔并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要保证法规的合法、合理性及严密、严肃性。此外,也应克服因不知不懂而故意回避的问题。每个人的知识面是有限的,遇到认知困惑也不可避免,但不能因此而退缩。对于属于专业性规范的事项不够知晓时,或者对条款真实意思不够明了时,应当积极咨询或探讨,弄准其含义和用意,以便准确、严格把关。事实证明,只有经得起百般挑剔和经过反复推敲的法规条款,才更加严密、规范,才利于实施。这一点不仅在于审查中要有认真负责的积极态度,同时对于以后贯彻实施法规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要斟酌、兼听,防止一时直觉和一厢否定。对于法规草案的审查不可能是一时之功,应当建立在预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在审查中顺乎个人理解习惯判定乃是常情,曲解、偏执在所难免,为克服偏执和防止曲解就应仔细斟酌、换位思考、反思求证。特别是在集体审议中,应当首先尊重个人意见,审查人员之所以能提出问题,通常必定有其见解和理由。尤其是对于具体条款,每个人进行判断的思维形式及对事物所敏感的兴奋点有所不同,因而提出问题的对象和角度也就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经过深入研究分析的或持有不同见解的,就应当倾听钻研、专注者或看法不同者的意见。

二、关于审查法规草案的程序方法

(一)审查的总体方法与步骤。审查法规草案的过程类似于作文与阅文的过程,应当由纲至目,章条结合,字斟句酌。首先,要看整体结构,阅览法规草案的整体章节、条目设置,重点审查章节标题,领会其内含及外延,对总体结构及规范布局做到心中有数。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大的问题,但存有异义时,则要留待逐条审查后再作分析研究。其次,再审查具体条文,按章逐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具体条款的合法、合理性及其表述的严谨性,同时还要针对其规范内容的类型、顺序按章目层次要求进行适当审查。对于不适当条款,在有必要保留的情况下,可采取调整顺序或者调整表述角度的方法适当处理,使其处于合乎层次要求的适当位置。第三,重审章节的完整性。在审查完章节的全部条款后,还要进行综合性验收式审查,一是审查章节中所规范的条款是否全面,规范事项是否有遗漏;二是审查条款设置及次序与章节立题是否协调一致。对于其他法规没有相应规范、而在本地区客观实际中已经存在或将要面临的事物,应当予以补充规范,力争使法规条款全面而有瞻前性。制定和修订一部地方性法规从时间和精力上看并非易事,内容系统、全面且规范、适用十分重要。条款排列通常应遵循先总后支、先大后小和同类并列的逻辑原则。

(二)条目审查的内容与方法。首先,反复通阅条款,领会条款所表达的真实意思,并进一步理解该条款的设定背景或潜在目的或用意。其次,审查条款的语言表述是否准确、严密,避免有歧义或不周延。如果在审议中存在领会争议,则说明其表述有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因求语言精练而导致逻辑混乱或表述不清的问题。第三,审查条款所述内容是否杂糅。条款应当“一条(款)一事”、条理清楚,既不能将实质内容有区别的两件事一并规范,也不能将含义部分相同的事项混为一谈。对于类别相同以及含义相近或对应的可以在一条中分作两款表述。第四,审查条款所约定事项的范畴是否全面。避免片面或遗漏,使同类事项得不到一并规范。这类条款在直接表述上通常没有问题,只是涵盖上有所遗漏。第五,审查条款表述的直接意思作为法定规范是否恰当。作为法规条款大多是针对适用对象进行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应当作为的义务性规定,没有必然要求的,规范时要作必要的标准或条件限定,避免造成不遵循或违法的不当规范。这类条款在直接表述上通常也没有问题,只是在应当作为的设定上缺少合理尺度。第六,审查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规范性条文往往因一字之差所反映的内含和深义就不同,应当从权限、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规范事项的合情、合理性等多个角度认真审查。对于有法律依据的,通常有具体的标注可用以分析判断。而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通常也是地方法规的特色规定或细化规定。这样既要认真审查其客观现实性和法定规范的必要性,同时也要审查其规范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此应当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比确定,特别是相应的处罚条款更应严格考察和推敲。第七,审查条款所处的位置、次序是否恰当。

三、审查中需要特别处理好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解决好限制性条款与法律责任的对应性。一是要罚过相对。对于由执法主体直接管理且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应当力争设置处罚条款,力戒只有禁止要求没有处罚规定,使法规缺少必要的约束力。否则,条款就不应设置或者变换角度规范。二是要罚过相当。对于上位法已有具体规定和处罚标准的,应当从其规定,不能逾越界限和突破标准。对于没有法规依据而根据本地实际确须禁止且应负有违法责任的,就应参照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使其成为地方性法规的有效规定。

(二)处理好处罚幅度的协调性。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定。国家法律或上级法规由于面向范围较广,所以对处罚额度的下限和上限幅度较大。但制定地方性法规就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缩小额度范围,既体现从实际出发,又避免自由裁量过大而导致执法中的消极问题。另一方面要幅度合理,整体协调。在处罚条款的设置中,往往由于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同,导致处罚额度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出现处罚幅度横向对比反差。为此,在一部法规中要进行总体调整和理顺,使各种违反法规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幅度相对协调。总体上,在单项规定方面罚过幅度相当,在横向规定方面过罚幅度相衬。此外,也应适当参阅本地其它法规的类似规定,以便在处罚幅度的规定上能够适当衔接,保证协调。

(三)把握好法规条款的公效性。地方性法规草案基本上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申请并草拟,但由于目前还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和发展阶段,政府机关的站位和角色转换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潜在的主导意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所以在其草拟法规时往往不由自主地有所表现,对于法规的公立、公效性偶有忽视,出现“居高”或“揽事儿”的迹象。例如往往把应该由市场控制的、或经营者自主决定和主张的事项设为直接管理事项,对应该由经营者管理的事项作了过多地干涉,甚至额外设置准入条件或办理程序而“自找麻烦”等。为此,在法规草案的审查中务必留意并予以纠正,这样才能克服官位倾向,保证法规的公正、客观性,实现平等的公共效力。

3.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三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08年元月24日

我受分厂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分厂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已届满,分厂工会经请示分厂党支部、公司工会,决定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分厂工会下发了《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通知》,并进行认真地筹备工作。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代表条件,民主选举出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共 32名。

4.代表资格审查报告1 篇四

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共张北县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于3月17日圆满结束。经乡党委研究并报张北县委批准,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108名。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全乡划分16个选举单位,按照差额选举共选举产生代表129名。乡党委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对代表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做好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乡党委专门召开会议,按照上级要求,对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各选举单位党支部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列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人负责。各选举单位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中央和乡党委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都是从基层党支部开始,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

据统计,全乡有16个基层党支部参加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提名,占全乡党组织总数的100%,参加推荐的党员达 405名,占全乡党员总数的89%。为了保证人选构成和条件符合乡党委

要求,乡党委加强了对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分别就各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征求乡纪委的意见。各选举单位严把政治素质关,组织人员对代表人选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考察,并征求了人选所在党组织和部分群众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全体会议,按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的要求,圈选确定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129名(其中差额21名,差额比例为20 %)。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党委委审查原则同意后,从3月16日至3月17日,各选举单位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分别召开了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当选的中共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都是党委预批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中共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广泛性。他们是我乡共产党员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自觉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性较强,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了突出成绩,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代表的构成中,既有各级领导干部,又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

物,既有久经革命斗争考验的老同志,又有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大批优秀中青年党员。

中共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比较合理。在 108名代表中,乡村领导干部54名,占5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7名,占25%,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27名,占25%,妇女21名,占20 %,45岁以下的55名,占 50.9%,基本符合张北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

代表的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108名代表中,具有大学(含大专)学历的36名,占33%;高中(含中专)学历的28名,占26%;初中以下的44名,占41%。在 108名代表中有各个时期入党的党员。其中: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入党的9名,占8.3%;1976年10月以后入党的99名,占91.7%。

经过认真审查,全乡十六个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符合县委定的程序,选出的108名中共战海乡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请审示。

中共战海乡委员会

5.6党员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五

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1年9月7日)

各位代表:

我受中共****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乡党委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占全乡党员总数的23%。为了搞好这次代表的选举工作,乡党委下发了《****乡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对代表的条件、构成和选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制定了选举办法。8月24日以基层支部划分的8个选举单位,根据要求,按照程序完成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工作,并于9月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共选举产生了出席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名。

各选举单位在党代表选举的全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愿和民主权利,严格条例,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代表提名和选举工作,1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名、推荐,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根据多数的意见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经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乡党委审定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出席乡党代会的代表。在党代表选举工作中,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各支部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党的有关规定,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确保了党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这次选出的**名党代表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党员领导干部****名,占10%;生产一线的党员****名,占81%;女党员****名,占26%;50岁以下党员****名,占7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名,占30%;中专(含高中)学历****名,占16%;初中以下学历的****名,占54%;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名,占4%,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名,占14%;1976年11月至1986年10月入党的****名,占5%;1986年11月至1996年10月入党的****名,占23%;1996年11月以后入党的****名,占54%。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全乡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名乡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代表的条件和程序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符合要求,结构合理,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6.人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报告 篇六

各位代表:

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本届人民代表已经审查完毕,现在向全体代表报告审查结果。

根据选举法规定,经乡人大选民选出的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计名,其中男名,女名,党员代表名,群众代表名,少数民族代表名,在全体代表中,既

有干部职工代表,也有群众代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是经过广大选民认真评议、考查、挑选而产生的,是代表人民群众利益,体现人民民主权利的先进分子,这些代表在不同的岗位上,在人民群众中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崇高威望,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优秀者,这些同志能够较好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做好各自的工作。

经审查委员会审查,本届选举产生的代表,全部符合代表资格,今天应到会代表57名,因事请假未能到会名,实际到会代表已超过半数经核对无误,合乎选举法规定,特向大会报告。

7.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 篇七

XXX公司

第一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提请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审议通过)

各位代表:

我受XX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请予审议。

我公司于X年X月,以部门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XX公司第一届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代表X名,本次会议的代表由公司领导、一线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会干部和青年代表组成。

出席公司第一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X名职工(会员)代表中,党员代表X人,占代表总数的X%;少数民族代表X人,占代表总数的X%;女职工代表X人,占代表总数的x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X 人,占代表总数的X %;生产一线的职工代表X人,占代表总数的X%;35岁以下代表X人,占代表总数的X%。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11年X月X日,认真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1—

遵照程序和代表条件,对X名职工(会员)代表进行审查,我公司选举产生的X名代表均符合《条例》和《章程》的要求。

此报告,请大会审议。

—2—

8.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篇八

**乡第十届妇女代表大会,今天上午就要开幕了,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大家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产生代表的原则

**乡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1名,各选举单位产生的代表是根据县委〔2006〕6号文件通知精神和代表条件,由各妇代会、妇代组召开妇女大会,经过反复酝酿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表,经过各村党支部和乡第十次妇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报经乡党委批准。

二、31名正式代表的政治面貌

党员7名,占代表总数22.6%;团员5名,占代表总数16.1%;群众代表19名,占代表总数61.3%。

三、民族状况

代表中,其中壮族24名,占代表总数77.4%;汉族5名,占代表总数16.1%;瑶族2名,占代表总数6.4%。

四、文化状况

大专2名,占代表总数6.4%;中专3名,占代表总数9.6%;高中3名,占代表总数9.6%;初中9名,占代表总数29.1%;小学14名,占代表总数45.2%。

五、年龄结构

这次代表中最高年龄是52岁,最低年龄是18岁,平均年龄是35.5岁。

六、职业情况

教师3人,占代表总数9.6 %;行政1人,占代表总数3.2%;卫生员5人,占代表总数16.1%;农民代表22人,占代表总数71%。

以上这些同志都是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两个文明”的建设中做出贡献,热心为妇女儿童办事,并乘机显著。

通过**乡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选出31名代表都符合代表条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

9.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篇九

(2011年11月7日在南哨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上)

南哨乡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和县有关南哨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规定,全乡23个选区共选出南哨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名。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48名当选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当选的48名代表的选举产生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当选代表中,工人代表0名,占0%;农民代表42名,占87.5%;干部代表4名,占8.3%;全体代表中,妇女代表9名,占18.8%;非共产党员代表24名,占50%;少数民族代表46名,占95.8%。

在选举过程中,各选区从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到正式进行选举,都按照有关规定,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乡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8名,代表的产生主要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体现了选举人的意见。

这次选出的48名代表,有苗族、侗族、汉族等民族,代表中有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和农村生产一线农民,分别来自乡机关、各工作单位、村支部、村委会,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了全乡14000多人民。

10.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篇十

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三峡大学第二次团代会、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出席本次两代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三峡大团字[2007]8号文件精神,各基层团组织和学生会按照校团委和学生会的统一安排,通过分别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差额或等额选举产生了各部门出席三峡大学第二次两代会的代表。整个代表推选工作在2007年11月1日前全部完成,共选出三峡大学第二次团代会的代表199名,三峡大学第二次学代会的代表199名。

三峡大学第二次两代会代表推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部门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从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候选人预备名单的确定到代表的选举产生,都按照团章及团内有关的要求和学生会相关的章程进行,符合民主程序。

本次两代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团代会代表中:女代表71名;占代表人数的35.68%;少数民族代表27名,占代表总数的13.57%。学代会代表中:女代表69名,占代表总数的34.67%,少数民族代表22名,占代表总数的11.06%。当选的代表都是各部门、各班级上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威信、有贡献,能联系青年,有议事能力的团员、党员和大学生。代表中,有在共青团、学生会战线上辛勤劳动的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各级干部,有学习、工作和活动等方

面的先进典型,有在平凡岗位上辛勤耕耘和学习的青年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两代会所推选产生的团代会199名代表,学代会199名代表,符合有关规定和两代会代表的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11.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篇十一

筹备领导小组

XX 二〇XX年X月

各位代表:

我受XXXXC届B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委托,做本次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关于召开我校C届B次教代会有关事宜的通知》(党政办发 [20XX]X号)精神,经XXX大学C届B次教代会筹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本次大会共组成X个代表团,代表比例平均按全校教职工总数的X%产生。其中:教学单位按1:A;校属企业按1:B;其他部门按1:C产生。本次大会的代表总数为XX名。

本次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会各分会负责组织。代表候选人按分会由工会小组自下而上酝酿,做到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均经选举产生。

这次选出的代表XX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有教学人员XX名,占代表总数的X%;妇女代表XX名,占代表总数的XX%;少数民族代表XX名,占代表总数的XX%。

经过XX大学C届B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认真审查,认为选举符合程序,选出的XX名代表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由于学校近期对部分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经组织组研究,确定如下原则:

1、原单位产生的代表调往其他单位后,不能再担任原单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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