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讲座报道稿(9篇)
1.专家讲座报道稿 篇一
3月19日下午3点,理学院在学院会议室举办了一场针对2010级应用化学专业以及2009级考研复试的考研导航讲座。我院有志愿考研的2010级应用化学专业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考研讲座得到了学院领导、老师、同学的共同关注。据悉,刘亚楠老师在我校研究生院从事招生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考研经验。讲座期间,刘老师向同学们描述了研究生的生活,为我们解读了考研这两个字的含义,为我们理清了考研的动机,并就如何择校选专业、如何准备研究生各阶段考试提出许多很好的建议。并通过举例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共同行动。本次考研讲座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整个交流会在轻松的氛围下进行着。刘老师幽默风趣的语言,既讲明了考研的重点,又提高了同学的考研兴趣。最后,刘老师对同学们提出殷切希望,鼓励同学们确定自己的目标和方向,并为之努力拼搏,最终取得理想的结果。
相信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我院的学生定能更好的把握好每天的学习时间,在今后的考研战斗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2.专家讲座报道稿 篇二
我国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工作, 是具有战略及深远意义的一项重点工作, 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 为了把这项工作深入、准确、务实地执行下去, 各相关部门及领导都投入了大量的工作和精力。但是, 各地区大量的具体工作还是担在在座各位领导的肩上, 这次会议大家要集中探讨关注这件事, 要集中所有的智慧和经验, 把这件事做好。同时大家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 在这个会上要做好交流与反馈。首先我们请国家旅游局张司长为大家讲几句话。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张坚钟:
首先我们要对各位在旅游村镇工作上的认真投入表示感谢。我们今天邀请各位领导与专家坐在一起开这个研讨会, 就是希望大家从具体工作实施方面、在专家指导与建议方面集思广益, 多出主意, 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赵晖副司长由于北京还有其他工作, 未能前来参加, 我受李兵弟司长及赵晖副司长的委托, 针对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工作为大家做一个介绍。建设部从2006年开始做这项工作, 当时是建设部以及国家旅游局共同商议, 到目前为止, 已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在目前整个建设和经济发展局势下, 我们对这项工作要继续保持高度的重视, 在深层次发展、具体操作环节等细节问题与大家做一次这样近距离、面对面的集中沟通, 针对“全国特色景观名镇 (村) 示范”评价体系与思路积极听取大家的意见。
此项工作是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共同合作, 合力推动的。目的就是将两个部门的努力融合在一起, 非常务实、非常有效地推动这项工作, 避免工作过程中的阻力与弯路。也希望大家从中可以体会到两大部委对这项工作的努力和决心。在具体操作上是继续沿用以往旅游口的做法, 还是充分结合建设部对农村建设方面的资源和经验, 旅游、建设两部门需要进行工作方式的创新, 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可以为评价体系提一些意见, 既保证这项工作有所创新, 又能务实地推进工作, 希望大家展开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欧阳湘:
可以说我们这项工作从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2006年国家旅游局与建设部在云南召开旅游小城镇会议, 之后大家一直在做评选有关工作, 目前各部门及各层领导对这项工作都十分重视, 无论是旅游部门还是我们建设部门都会非常积极的配合。今天建设口的两位非常重要的专家, 未来将是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同志也在场, 第一位是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研究中心方明主任, 第二位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高潮教授。所以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 好的想法, 大家都可以提出来, 一起探讨交流。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研究中心方明:
从工作角度来说,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示范”工作已经进入了具体操作阶段。这项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工作, 还处于规范摸索的发展阶段。示范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共同开展, 各地建设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 联合推动。从2006年起, 我中心就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开展研究和组织工作, 组织编写了《导则》和评选办法, 积累了一些经验。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示范”工作必须规划先行, 镇村的总体规划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是评选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地在申报时要注意, 由县级建设和旅游部门联合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准备齐全、规范。省级建设和旅游管理部门初选后报送我中心参加全国评选。
旅游名镇各地开展情况
湖北省建设厅村镇处李斌处长:
从2008年开始, 湖北启动了旅游名镇的创建, 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旅游局一起合作, 湖北省取得了“十镇两区”的旅游名镇创建, 今年马上要确定一百个旅游名镇的创建。对于具体工作的财政扶持, 我们发动三部门联手给予各镇强大的支持, 每个镇1年是210万创建资金, 每部门各拿70万;一百个村, 每个村25万创建资金, 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各提供5万, 省财政厅提供10万。在创建过程中, 采取以下几项原则:第一是创建原则;第二是申报原则;第三是集中扶持原则;四是联系会议制度, 由发改委牵头, 建设厅和旅游局配合, 定期召开联系会议, 包括林业、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都参加。可以说湖北省在国家提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之前, 从去年开始率先提出, 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基础。
湖南省建设厅规划处黄立副处长:
这项工作我们省里面非常重视, 全省初步调研将在五月底完成。初选方案大概包括这么几个类型, 一个是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一个是风景名胜区里面的镇, 一个是民政部门特批的红色纪念地所在镇, 再有就是城郊的休闲农业发展的很好的村或镇, 这些大概包括了湖南省的全部旅游资源。我们是给每个市6个名额作为初选, 先评省一级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这次的工作算是新生事物, 特别是名村这一块, 资源好的村庄, 我们认为有发展前途的村庄, 实际上区位环境并不是旅游成绩很好的或游客很多的, 反而是近郊的一些村、农家乐, 或者是靠近中心城市的消费地或自驾游, 旅游人数和收入都呈直线上升状态。在目前阶段发现最大的问题是以镇、村为整体进行开发的时候, 包括农家乐, 大都以点进行开发, 对于我们来说非常不好统筹。
安徽省旅游局管理规范处邢文潮副处长:
乡镇旅游村工作我们省是从07年开始, 08年4月召开全省乡村旅游推介会, 成立“525”工程, 这个工程得到省政府以及各个市、县、乡政府的高度重视。“525”工程, 就是进一步推进全省创建50个经济旅游强县, 200个经济旅游乡镇 (分三个等级:最佳旅游乡镇、优秀旅游乡镇和旅游乡镇) , 500个旅游村。2008年一年创建旅游村347个, 包括农家乐。发展特色景观旅游乡镇各市县积极性非常大, 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在政策资金上都给予旅游乡镇大力支持, 旅游县、镇、乡村如果通过省一级的评审, 市一级财政将给予10万元奖励, 所以各地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四川省旅游局法规处成冬娟主任:
我们省给各个市、州下发的通知规定每个市、州各上报1个单位, 各市州积极性非常高, 平均上报都是3个, 现在涉及到难以取舍的问题。具体的数据统计工作在5月份陆续开展。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示范这项工作是四川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一个非常好的抓手, 但在处理乡村旅游发展方面也遇到很多问题。由于去年受地震的影响, 今年的1—3月旅游业才开始稳步回升, 其中乡镇旅游仍占主流, 对四川旅游贡献巨大。
广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马融处长:
针对村镇旅游建设的相关工作, 我们省号召各级、各部门领导召开区级的会议研究与讨论, 进行细致的工作布置。开会前一个礼拜, 区旅游局特别派出一个小组到申报点进行实地调研。4月份初步筛选, 然后进行选点指导, 与县、乡当地政府进行座谈研讨。各村镇表现积极性高, 渴望通过创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 利用自有资源打出品牌, 扩大知名度, 促进村镇的发展。
黑龙江省旅游局李大方处长:
我省是与国家旅游局同步在2002年底开始启动的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估, 以此持续推动我省工业和农业旅游的发展。直到2008年底我们省级的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是76家, 其中农业是59家, 20家国家级农业示范点。省旅游局非常重视, 在2009年展开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工程。本次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的评选工作对农业旅游示范点品质的提升有着非常大的推动作用。结合我们省原有的比较扎实的工作基础, 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做好。
旅游村镇工作的意义与作用
唤起老百姓的积极性这个工作才有深远意义
陕西省旅游局赵正宁处长:
旅游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我们省的一些地区从数字上就可以看出来, 开发旅游经济对县域经济良好发展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就要求此项工作开展以后要很好地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 进行政策引导、扶持, 比如先修路、改善村容村貌, 然后通过一个时期的规范、指导, 最后评定。只有这样旅游村镇工作才会更有深远意义。而这一切工作中, 最重要的、最好的结合方法是调动起老百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让老百姓把发展旅游这件事重视起来, 意识到这不只是一块牌子, 而是真正可以改善生活质量、增加收入, 稳定当地经济发展的一块宝匾。只有这样, 旅游村镇工作才会是一件可以持续发展、长远发展、深入发展的大事。
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工作应该是国家农村工作最好的配合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高潮教授:
对于这项工作, 我们要做, 就一定要做好, 要做到1+1大于2, 甚至大于3的效果。如果我们此次会议探讨的仅仅是如何发一块牌子的话, 对于基层来讲意义不大, 授牌的意义在于各个镇得到发展, 老百姓得到实惠。在此同时, 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国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与更多的重视与扶持。为了什么目的来做是第一个要强调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各部委需要结合国家农村工作的重点, 通过技术指标的形式体现出相关的政策导向, 要配合解决国务院对于农村稳定、农民就业、农民增收想解决的问题。
资源保护方面, 历史文化要特别单独列出, 一要符合农业生态, 二要符合农村历史文化, 对人居环境原真性进行保护。评价体系中, 我建议将安全这一项合并到综合管理中, 乡村治理结构这一块单拿出来, 增加一些内容。
农村自组织体系是乡村特色、历史文脉最好的延续和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戴学峰主任:
根据我们的调研发现, 如今各地区的发展趋势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标准越来越高, 建设越搞越好, 但同时特色也越来越不突出, 这是非常让人担忧的问题。现在有一种对我国农村的评价是“比不上非洲”, 为什么会这样?曾经我们的乡村是世界上最好的乡村, 现在总结下来就是在多年的改革中, 把农村自组织体系, 也就是最基本的生存细胞给破坏了, 使得农村没有办法自己组织自己, 自己更新自己, 自己完善自己, 自己解决自己的矛盾和问题。我们的评价体系是否可以把农村自主体系考虑进来。对于村镇发展来说, 只有农民自己才最关心自己的村子, 相应对其管理才会更大的保护、延续其本色的特质, 相应才能解决我们担心的特色问题。农民自主管理的村庄关心的是自己的特色, 而身处其外的我们可能更关心标准或更表面的东西。所以将“农村自主体系建设”纳入到评价体系中来, 借旅游建设做一个突破, 可以说不仅仅是解决“三农”问题, 促进农村新建设, 可能对我国社会体系的建设都会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贡献。
工作思路与方法
五大方法让工作更受欢迎更务实
湖北省旅游局计财处王泰格副处长:
我们湖北在这项工作的创建过程中, 采取了5条原则:第一是创建制, 我们的旅游名镇名村是在全省实行创建, 预留公平的创建期, 然后进行评比, 授予具有湖北省旅游名镇名村荣誉的授牌, 这样授予的牌子大家都很珍惜, 很看重。第二是申报制, 每个县给予一定的名额以及限制。湖北旅游名镇实际上原定的是一年10个, 评两年。去年因为各地的积极性很高, 所以评选出12个, 今年准备评出8个, 名村是一百个。不论是名镇创建也好还是名村创建也好, 主要是要在全省形成一种旅游推进的氛围。第三我们在全省实行很好的寻访制。同时结合我们的荆楚旅游网, 即省政府的一个门户网站, 对很多旅游名镇名村创建的相关内容进行报道和宣传,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网页上浏览一下, 效果是非常好的。第四是集中扶持制。凡是能够申报上旅游名镇名村创建的镇村, 省政府相关部门都会在资金方面尽可能投入扶持。同时我们也很希望国家民政相关部门能把资金集中向这方面;第五点是联席会议制度, 我们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之从去年开始率先提出, 可以说是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在此基础上, 我们希望发改委能牵头, 建设厅和旅游局配合,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探讨研究, 会议包括林业、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都参加, 只有这样, 这项工作才不是一个孤立的项目, 而是一个立体的可以纵深发展的工作。
好方法帮助各地加分增色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戴学峰主任:
在评价体系中我们看到很多标准与要求, 试想如果我们将各地区村镇的服务质量、给排水等都标准化后, 那是不是有可能导致特色城镇乡村将发展得非常相似呢?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担心和思考、研究的。
另外, 目前我们的评价体系中减分的地方比较多, 而加分的地方比较少。如果想突出、帮助留存各地村镇的特色, 我们通过博客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相关村镇特色的信息是否可以以“加分”计入打分体系, 为打分体系增加一些弹性呢, 这样其实是给我们的特色留了一条后路, 而不至于被统一的打分体系打造成雷同的村镇形象。
实际工作的问题与建议
完善加强政策扶持
发动及后续工作需要政策的支持
湖南省建设厅规划处黄立副处长:
国家应该出台这项工作的相应配套政策, 比如省级、国家级的旅游名镇名村到底可以得到什么实惠, 评选完之后的后续工作也应注意, 项目支持和具体扶持挂钩。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是否可以适当的考虑进去, 比如小城镇的收费问题, 我们感觉到这方面比较欠缺。
两部门结合方法需要细化
黑龙江省旅游局李大方处长:
在政策扶持这个关键问题上, 有两点非常重要:1、旅游部门怎样与建设部门合作, 将资源、基础都充分发挥出最大的优势和能量。2、政策上有一定支持, 保障。这其中包括很多非常细节的问题, 如程序标准、职责分工等等, 只有把细节问题考虑周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才能更好的避免问题的出现, 保证效果及效率。
工作程序及具体操作进一步优化
先修路、再发展
陕西省旅游局赵正宁处长:
我认为应该先修路, 再做事。很多地区都有道路不通畅的问题。旅游资源再好, 但是路不通, 一样不会产生任何帮助。我们需要的是从国家层面到市、县、村逐个层面可以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思路。目前最重要的不是我们的评选标准、导则, 而是先把基础设施建设做好, 这才是发展农村旅游经济的根本问题。建立起完整、详细、周全的发展以及评选体系。具体来说, 第一步首先是政策扶持, 发展引导, 修路, 把很多关键的基础设施做好, 然后根据规范进行具体发展建设工作的指导, 经过一个阶段的建设, 成果验收之后, 最后评定, 授予称号与奖励, 通过后续扶持政策, 让各地的旅游村镇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展下去。
实际操作应该是越简单越好
河南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李桂亭处长:
评价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 我认为大项可以合并, 比如旅游安全合并到综合管理中, 小项目也要有一定的合并, 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旅游服务等分得太细, 会给实际操作带来更多的阻力和负担。实际操作应该是越简单越好。这项工作的评价体系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不可能一蹴而就, 应该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 简化过程中优化。
财政支持
国家及地区两手联合解决财政问题
陕西省旅游局赵正宁处长:
1、建议用项目带动旅游发展。对于我们西部的省市来说, 在财政预算上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需要上面各部门尽可能地支持我们工作的执行。目前我们主要是借由项目的发展来带动资金预算的引入和支持;2、利用“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的建设, 结合建设、旅游两部委的力量向国务院申请经费预算。
财政问题需要扶持与指导
湖南省建设厅规划处黄立副处长:
搞这项工作需要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分开, 这项工作我们认为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推动旅游开发建设, 不管是特色也好还是景观也好, 最后还是要服务旅游, 发展好的起到带动示范作用。我们省里面在这项工作上可能没有太多的资金和项目的投入, 我们将来还是以领导为主, 不能一下子把标准提的太高, 不能过多影响下一级积极性, 严格把关, 从省一级慢慢过渡一下, 省一级标准放的低一些。
科学的评价体系
东西部差距
新疆兵团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常林安处长:
我国幅员辽阔, 东西部、南北方旅游资源、基础开发建设情况差距很大, 这意味着各地区旅游村镇工作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操作中的具体问题都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那么“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工作目前的执行导则应该更加关注整体及局部的差异性。其实“分级”是一个好的思路和想法, 但是从标准上说, 由于东西部差距非常大, 要给全国每个省按统一的指标评比, 有些落后地区怎么做都不可能达到标准, 这样弱势地区会失掉参与发展建设的积极性, 如何使我们西部地区保持积极主动的上进意识和劲头, 那就需要进行激励, 在划分好的不同等级中去竞争。给弱势地区努力创建一个公平参与和积极开放的机会。
镇和村的评选标准要分开
湖北省建设厅村镇处李斌处长:
对于合理化我们的这个特色景观名镇 (村) 的评选我提一个建议, 那就是镇和村的评选标准要分开, 这一点很重要, 镇与村的基础、资源、目标肯定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们需要区别对待才能体现公平。对于镇一级我们可以以“考核标准”来衡量考核, 相应对村一级可以制定“评价标准”。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的规划建设是有达标考核的, 但是对于村来说规划建设还没有成为体系, 所以如果我们用更细化的标准来衡量考核, 对于我们的评选工作会更有实际意义。
村镇“特色”标准区别特色景区
河南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李桂亭处长:
刚刚大家都提到了中西部的申报指标均衡分配问题, 考虑大省、小省、中部、西部的区别, 我们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真正特色在“村镇”这一块, 所以不要用大型景区、旅游城市的标准来衡量, 这不是同一个概念, 不光是量的区别, 更有质的区别。
体系考虑“农场”特色
黑龙江省旅游局李大方处长:
提到特色景观主要是镇村, 黑龙江省是大省, 农垦系统是特色。105个农场占黑龙江省土地面积的12.1%, 每个农场各具特色, 希望把农场也纳入评分体系。
增加特色浮动分
湖南省建设厅规划处黄立副处长:
关于评分标准, 如果计分标准很细的话, 打出来的分老百姓在认识上会存在偏差, 比如原本很著名的镇, 有可能分数偏低, 而名气不大的有可能分数却很高, 因此建议要有综合评价过程, 而且要有浮动分, 重大特色景观要有奖励分。
科学的管理体系
增加复查完善奖惩制度
湖北省建设厅村镇处李斌处长:
有发牌制, 也相应要有摘牌制。当遇到当地领导不能够按照我们的体系及政策要求来很好的执行工作, 或者旅游公司搞垄断性开发的时候, 我们要考虑通过摘牌制来维护整个工作的健康正常发展。在发牌的同时公布三年复查一次的要求, 这样各地领导才会有压力, 把这件事当成是重要的工作来做, 这样我们整个旅游村镇的工作也相应完善起来。
奖罚分明强弱有别
广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马融处长:
只有达到一定分数才能评上, 如果几年以后达不到怎么办, 应该有一个长效配合机制, 规定几年后不达标撤销, 这样一保证质量, 二更激活机制。为了鼓励全国各省尤其是西部地区能够更好的通过这项工作来推动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所以在首批评定时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省份评比的名额。评价体系的有些指标需要再考虑一下, 尤其是第二大项旅游信息这一块, 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标准。
旅游工作挂钩党政考核
安徽省旅游局管理规范处邢文潮副处长:
就这次评选的标准我提一个建议, 这次研讨会议来了很多乡镇书记县长, 这个标准考核要把党政指导放进考核体系, 为旅游定下一套市场经济, 不但是群众个体, 工商部门也一起来做, 没有主导, 问题很难办, 像土地问题, 政策都很难定, 会有层层困难无法解决, 如果党政部门不重视, 会难上加难, 所以考核应该将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作为一项考核标准。
形象推广
自主管理+品牌营销
四川省旅游局法规处成冬娟主任:
我们应当考虑加大当地农民参与自主管理这样一个机制, 在形成特色的同时, 将“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当作一个旅游产品来经营, 配套相对应旅游产品的打造思路、增加效益的策略、营销方案、LOGO形象、口号等, 配合网络宣传。增加称号含金量的同时, 解决了资金等实际工作开展中的难点, 将配套资金发放到相应各获评村镇。
部委联合
探讨深层广阔的合作方式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高潮教授:
城镇建设规划要与旅游规划相融合, 建设规划投入要取得旅游的产出。我院在很多具体项目中遇到过两者融合的问题, 旅游规划的目的和功能需要对于我们村镇规划建设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其中从考验阶段开始就需要建设、旅游, 甚至水利、道路等各部委, 分模块立体开展工作, 从中相互结合、相互借鉴、相互沟通, 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用建设的投入取得旅游的产出, 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村镇建设规划更加合理、更加深入、更加具有艺术性, 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探索和尝试的。
关于“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申报评选——我有话说
追求更恰当、更实际、更有效、影响更长远的结果
湖北省建设厅村镇处李斌处长: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评选, 是一件极为有意义的事情, 但是我们是否可以探讨尝试更恰当、更实际、更有实效的方式方法呢?我们此次“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的评选申报质量如何, “授牌”工作在怎样的时间进行, 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我个人认为, 应该实行创建制和授牌制相结合的手法, 这样不论给一个省一个指标还是两个指标, 都可以精确计算出一个创建期, 然后根据各地方的情况, 一个省可以搞到5到10个创建名单。比如今年, 确定一批创件名单, 但并不授予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牌子, 分成两个步骤走, 通过创建期的规划、建设过程之后再进行评比、授牌。比如旅游名镇可以允许创建期3年, 旅游名村4年, 每确定一批创建名单, 创建期完毕进行考核, 请省级政府授牌, 然后在授牌后, 同时确定下一批创建名单。
这是我在仔细衡量今年的评选标准、申报情况之后的想法。能够达到考核标准的申报情况如果不是很乐观的话, 今年在小批量授牌后同时拟定下一年的创建名单, 给予两年或三年的创建期, 到期后再评价、授牌。我们“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的牌子要做得实在, 做得有分量, 要着眼未来, 做出深远的意义。应该将所有相关的国家部委一起号召起来, 大家共同实施这个项目, 比如, 我们可以联合国家发改委一起做这个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规划建设项目的效果会更好, 至少可以协助解决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中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设立问题。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评选经济指标不搞“特色”
河南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李桂亭处长:
划分星级在评价考核过程中易于把握, 但是这个里面容易造成一个问题就是,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 重点是特色, 但有些时侯评价却要看经济指标, 经济指标在中东部地区同样价值的特色景观上, 收入反差很大, 比如周庄的经济收入很重要的决定因素不在于它的景观, 而是在于他处在上海周边的位置, 如果是河南、陕西、湖北就会差一些, 所以我觉得分值的划分要具备它的科学性, 比如旅游接待量的打分, 要在万人以上。有些镇的景观很独特, 可以说在我国都是唯一的, 但是经济收入却远远比不上江浙一带的名镇。所以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在评价中要考虑经济, 但不能把重点放在经济上。旅游是和特色景观联系在一起的, 不是单单指旅游经济, 如果单指经济, 特色景观和名镇就会淡化。
结语:“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示范”工作是我国农村开发建设中有着深远意义的重要部分。在这次研讨会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各省、各地区领导以及指导专家的热情与积极性。会上重庆建委翟周太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温骏骅处长、吉林省建设厅杨铭海处长等省、市建设及旅游口领导也就其各省的特色景观旅游镇村建设工作积极交换了意见和看法, 各省与会领导就工作经验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相信在建设、旅游两大部门联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示范”工作将迅速展开崭新局面。 (本文根据会议录音整理)
3.消防安全讲座报道稿 篇三
并邀请了市消防宣传中心的资深讲师**老师为同学们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电气学院各个寝室的安全负责人共计80余人积极参加了此次讲座。
**老师结合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各类火灾案例,对如何树立公共消防意识、预防、杜绝可能引起消防事故的内外隐患、个人面对突发火灾事故应如何进行救灾及逃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并对 灭火器、水带等消防工具的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4.法制讲座稿(主持稿) 篇四
清华大学支教老师:何乐迪
各位同学大家好。法律素质在现代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作为一名中学生,具有基本的法律素质是走入社会的前提。所以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些中学生会遇到的法律问题
今天的讲座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如何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第二是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应该注意那些细节问题。
PPT2 在讲座开始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某个周末,某小区内,三位初中生在小区的绿化广场上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到地上,重重地摔了下去。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急救车拖走。”
PPT3
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两个思考题: ① 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 如果甲的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PPT4-5 分析:首先,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身体受到伤害,侵害了乙的健康,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他要承担系列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照顾乙的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乙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了伤残,甲还要承担乙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和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甲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乙为重伤,甲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PPT6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简要地了解一下什么是“法”。有没有同学知道法字的繁体怎么写?它左边是三点水,右上角是廌,是传说中能够分辨是非曲直的一种独角兽,而下面是一个回去的去字。依据《说文解字》的解释,法,刑也。也就是说,法就是刑。平之如水,从水,也就是依它的三点水旁;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也就是这只独角兽可以驱除邪恶。对于法律就是刑法的概念,这是古代的理解。在刚才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法律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刑的领域,还有很多民事的范畴,可以说,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法,而法也有不同的形式。不管是限制犯罪的刑法、规制人与人关系和交易公平的民法、处理国家机构和人民关系的行政法还是调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经济法,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PPT7 不管我们处于哪一种法律关系中,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只有成为有法律素质的人,才能适用法律处理自己和周围的纠纷、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做有法律素质的人,还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和情况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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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
我首先想告诉大家的是:
1、什么样的人才算有法律素质?
同样的我也举几个例子。以前有个叫马加爵的人,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他在云南大学读书的时候杀了4个室友后逃逸,三个月后被逮捕判处死刑。当年逮捕他的通缉令贴满了全国的大街小巷,记得我当时还在读高中,我们学校门口就贴了很多他的通缉令。我要说的第二个人叫郑筱萸,当时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他在职时,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批准了多种假药的各生产,造成使用药品的多人死亡,07因受贿被判死刑。最后一个人人叫陈良宇,时任上海市委书记,涉及违规使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08年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所有,我认为有法律素质的人,并不是指他懂得多少法律知识。我国到前年9月为止,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229部国家法律、679部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8561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2000部行政规章,数以万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所以,我们如果以一个人懂得多少法律知识来衡量这个人的法律素质有多高,那是错误的。有些人甚至能背很多法律条文,但他也可能会犯杀人、贪污等一些罪行。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具有法律素质呢?我认为:他应该知道对生活中所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以及处理事务的原则,要依据法律、法规来办理。要明白以法律为准则,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在法律的范围内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懂很多法律,但当你不懂得某方面法律法规时,你要知道求助于律师或去查找这方面的知识。因此,我认为: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是一个心中有法的人。只要人人心中有法,法制社会才有希望建立起来。
接下来,大家可能要问,我为什么要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
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对我们青少年来讲至少有二个好处:一可以保证你有一个更大的个人发展空间,二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权益保障。何谓更大的发展空间呢?这里给大家具几个例子。几年前我听说过一个案件:有个学生,他很勤奋,学习成绩也很好,他是从乡下考入一所省重点高中的尖子班。但天有不测风云,在读到高二时,却还经常遭到班上几个同学的侮辱,甚至殴打。就在他无法忍耐的情况下,有天下晚自习后,这个学生就到社会上邀集几人,把曾欺负他中的一个同学杀了。结果是这个本来还有一年就极有可能上所好大学有个好前程的学生变为了一个杀人犯,要在监狱里呆上半辈子以上了,那他还有一个广阔的个人发展空间吗?
又比如说,前年我在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实习的时候亲自接触的一个案子。两个年轻人,一个18岁、一个19岁一块儿在网吧上网。因为在网吧里走路的时候与另外一个上网的人有一点小摩擦,结果对方纠集了一大帮社会混混来找麻烦。两个年轻在还手的时候用刀把对方捅成了重伤。他们是怀揣恶意一定要伤害别人吗?不是,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他们因为防卫过当要在牢里呆上3-10年的时间。当他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年近三十,但别人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时候,他们还得重头开始。
第二,一个具有法律素质的人一定可以享受到法制社会里给你带来的更多的社会保障。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点的是:法律并不会完全保护一个好人,但它不会放过十恶不赥的恶人。因此,我们在走向法制社会的今天,当你或你的家人受到侵害或伤害时,你们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法律的保护。我在清华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时候接手过一个案子:一群农民工工程结束以后,老板没有结清工钱,就一直拖着。拖了大半年时间,三番五次的要就是不给。最后我们联系包工头、联系劳动部门,最后和解了。现在许多人有个误区,谈到法律就以为要打官司,许多劳动方面的纠纷完全可实行不用花钱的仲裁,或是通过你的优势进行谈判。
最后一个例子离我又更近一点,但是是一个反面的例子。我同一个高中的师兄,比我早两年考上清华的化学系。本科毕业保送研究生。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利用实验室的资源为一个企业打工。后来企业会越不肯付工资。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骗了,但是又不敢告诉实验室的老师,怕学习对他进行处分,左右为难时只能找援助中心私下处理这件事。最终的结果当然不会很好。试想如果他心中有法会招来这哑巴亏吗?如果他在合法的框架内工作,就不会在遭受损失时无处申诉,也没有人能为他提供足够的全力保障。你有优良的学识、聪明的脑子,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自己的成果,何必走弯路呢?这就是由于不按法律规则办事而断送自己的发展前途。
对于这些种种现象,作为我们青少年要树立法律意识,有保护好自己的意识,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当然你要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谈的第二个问题:
二、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中学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青少年就可以理解到: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那我们首先来看看宪法中的基本常识:在宪法中涉及青少年最多的也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受教育权等等„„
有了权利,那一定就要有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依法服兵役和纳税、赡养父母等等„„
这是宪法里对于公民权利义务比较笼统的规定,那落实到具体的法规上,首先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青少年行为的约束内容。
(二)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可以帮助青少年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初步形成。
《条例》是对有轻微违法的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性行为规范,《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刑事法律规范。两者的共同点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只不过《条例》和《刑法》所针对的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及程序、处罚对象、违法的轻重程度、处罚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通过学习《条例》和《刑法》,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比如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又比如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刑法》规定有以上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不管你的行为到达哪一个层次,都有法律进行管制。那最好的躲避方法,也就是不要实施这些行为了。
我们是青少年,在法律上也有专门为青少年制定的规定。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刑法中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那么有没有哪位同学能够清楚的说出来刑法上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的规定告诉我们,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段。也就是他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只有触犯了刑法规定的8种法定罪名的,(也就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和爆炸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被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时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信在座的各位90%以上应该都已经年满14周岁,所以你们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当然大家还知道正当防卫这个词语,什么叫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即使你未成年,你教唆一个和你一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从重处罚的责任。三思而后行,是每位同学都要记在心里的话。
除了要了解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之外,我们还要需要学习《民法》,促进平等和契约观念(诚实信用)的形成。
民法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平等的主体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要取得对方的财产就必须支付相应对价,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契约各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契约必须遵守,契约即是交易各方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也是“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体现。通过学习,我们的青少年将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
民法上也有责任年纪的概念。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同学们现在多数都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说了很多的法律规定,可能有些空虚,现在我在这里想讨论一下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这种情况在我们学校也在出现,学生宿舍、老师办公室频繁失窃,去年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后,仍然有校园窃案出现。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以为自己可以领导别人,想当老大,实际上不过是在虚度光阴。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大家有的就是自己的时间、自己的青春。如何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大好光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进而进一步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在座的每一个人认真思考。不少中学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就在于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义气、暴力等不该有的思想,发生纠纷以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等手段,最终导致双方聚集多人在一起相互斗殴,有的进行寻衅滋事,有的为了个人享乐进行盗窃、抢劫等犯罪,从而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他们的行为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纵观他们犯罪的过程,主要是人际交往过程发生毛病,所以,最后我再和大家探讨一些中学生人际交往与犯罪的话题,望能给各位带来一点点收获。
一、中学生人际交往及机制
交往对于任何现实的社会来说,如同吃饭、睡觉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伴随着你。一个人可以不与他人交往而独立生存于世的情况是不可想象的,你们在座的各位同学有哪个说不与他人交往的?
那么,中学生通过日常的交往活动就会结成一种特殊的关系——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表现为人与人之间情感态度上的疏远紧密,经常听人说张三和李四关系好,我和他不怎么样,就是这种情况,交往的结果就会形成一个社会群体。为什么学习好的同学经常在一起呢?因为他们通过交往形成了一个群体,努力学习的群体。为什么偷偷地到网吧上网的总是那几个同学呢?我看也是因为他们通过交往形成了一个好上网的群体。为什么有的同学打架,有的同学就积极参加呢,而有的同学就不去参加呢?因为参加的同学在交往中形成了一个群体,不愿参加的同学没有和他们形成一个群体。
二、不良个体交往与犯罪
不良群体常常和犯罪连接在一起。什么是不良个体呢?在犯罪学中,不良个体中能是存在反社会人格倾向的社会人,也就是说,一个人对各种社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越轨,从而个人与社会直接处于不和谐、不平衡,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学校要求中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不得上网吧,而有这么一个学生,偏要偷偷地去网吧上网,这个学生就异常、越轨;中学生不许打架、盗窃,有这样一个学生不为什么事,就要捅其他学生几下,或将他人物品顺走,这个学生难道不是异常、越轨吗?这样的人就是属于不良个体。不良个体在我们学生中往往表现为:一是在认识水平上,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理想。有人认为我好歹考不上大学,现在就这么混混好了。但是,同学们,我希望你们了解一个社会事实,那就是在社会有地位的、有修养的人不一定都是在校学习最优秀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一定要有理想,理想说大了有点空,从具体到每一个个体的人,就是要有正确的人生目标,这个目标包括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近期的目标对同学们而言,就是要遵守校级校规,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学到能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社会有用的本领。二是在知识内容上,对腐朽没落的负面文化信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你叫他谈个花边新闻,他眉飞色舞;你叫他说怎样好好学习本领,将来怎样建设国家,他不感兴趣。三是在情感体验上,缺乏义务感、道德感、没有同情心,别人受难,他兴灾乐祸。别人比他强,他心生嫉妒。四在意志品质上往往为所欲为,放荡不羁,缺乏自控能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五是在个性倾向上,表现出非分的物欲、占有欲等等。下面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
1、有一个17岁的张某喜欢上网,在网吧结识王某。有一天,两人一起上网到很晚,王某就邀请张某住到他家里,晚上张某见家里大人不在家,就趁朋友睡着后将他的父母的金首饰、手机等东西悄悄偷走,然后拿到外面变卖现金后自己花用。这是什么情况?这就是我上面讲的不良个体第五种表现形式——非分的物欲,结果是怎么样呢?公安机关很容易就排查到是张某所偷,移送到检察机关后被以盗窃罪向法院起诉,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2000元,并赔偿王某家的所有损失。非分所得不仅没有得到,而且还获得了牢狱之苦,更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添上了一笔难以抹去的污点。这主要是过分占有欲和物欲产生的结果。
2、刘某今年16岁,江苏苏北某县人,跟随父亲到外地打工。在某中学借读。在学校期间,因一件小事和一个同学产生了矛盾,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刘某对该同学心生怨恨之心。一天,他从一个录像上看到放火行为,竟然心生歹念,也想学着录像中的行为去报复同学,于是就在一天晚上带上打火机等摸到同学家门口放起火来,后来因火情及时发现被扑灭没有得逞。这种行为就是缺乏自控力,结果怎么样?结果当然是犯罪,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而这六年本来是应当在美丽的校园中与同学们一起度过的,就是因为缺乏自控能力而不得不在监狱中度过。
因此,我们在座的中学生,要有交往的意识,但是切忌要注意,不要与不良个体去进行交往或者要少交往,在人际交往中要特别注重对自己控制力的培养,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发生:
一是“义气”第一。青少年犯罪的人是从所谓的“交情”出发,认为“江湖义气才够朋友”、“割头不换、两肋插刀才算友谊”。在这种义气观念指导下,有些人走入犯罪道路。如,某学校的一个学生孙某,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开除,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一天,有一个社会青年中午喊他到外面去玩玩,同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学生周某。在一个偏僻的弄堂里,他们看到迎面走来了三个中学生模样的人,这个社会青年于是就提出要敲诈三个学生钱,并要孙某和周某一同参与,周某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一边拒绝一边就离开了。而孙某觉得不参加属于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于是就和这个社会青年一起拦住这三个学生。他们用匕首将三个学生逼住,喝令三个学生交出身上的钱物,三个学生不肯,他们就一人拿刀威胁,一人上前搜身,后来共抢到100元不到,得款后还大摇大摆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了一顿饭,三个学生被抢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在二人还在小饭店大吃大喝时就将二人抓获。虽然不到100元,但是由于抢劫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按照刑罚规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也就是要坐3年以上牢。后来,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到法院,这个社会青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而孙某也因为讲“义气”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个真实的案例,每年都在发生,虽然发生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是青少年,大多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的进行“讲义气”,对此,我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二是追求生活刺激。还有一些青少年,他们在生活中无所追求,无所事事,以追求刺激为乐趣,有的甚至不为耻,反以为荣,愚蠢妄知地“恶作剧”。如在汽车上向路边行人吐痰,从自己住的房子里向外随意乱仍垃圾,还有的把别人的书包等物件投到河里,有的随意殴打学生,向学生强拿硬要少量现金,或叫学生买包烟,请吃饭等。这些情况大家一定要警惕。因为这种情况弄不好就要犯罪,就要坐牢。如果在座有的同学有这样的恶习,我劝你们赶快改正,不然到那时后悔就晚了。因为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寻衅滋事犯罪,不管是谁,只要触犯刑法规定,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比如说你有事没事向学生要个十元八元的,或叫学生请吃顿饭,或叫学生买包烟给其抽,结果怎么样呢?构成犯罪这个罪名就是寻衅滋事罪。什么叫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表现形式有下列四个行为之一的就犯该罪了:(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一次殴打他人致轻伤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所以,对照以上四种情形,希望同学们严格约束知己的言行,只有经常性地对自己进行约束,才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也才能使自己走好今后每一步。寻衅滋事是中学生经常出现的情况,我知道初中有学生到二小的门口去找那边学生的麻烦的。大家都觉得这是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问别人要个钱,如果出了问题还给别人就行了。殊不知,你在要钱的时候就已经触犯了法律,即使你赔偿再多的物质也不可能抹杀你违法的行为。等你后悔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三是虚荣为先。一些学生追求名牌,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热也不行,冷也不行,学校规定穿校服,他们就比鞋子、手机是不是名牌,或者谁的的名牌更好一些,追逐的是豪华生活,星级享受。下课后聚在一起,讨论的不是功课和难题,而是一个个脱口而出的名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已经成了老爷爷老奶奶口中不可思议的故事,“俭朴”这个词语也老老实实在新华字典中扎根。不相信?事实摆在眼前。据报道:一个父亲下岗的某职高学生,为了虚荣就与同学攀比,强迫其父母借钱为其买皮鞋、买西服。爱慕虚荣的后果是什么?跟你们讲一组数据就知道了。据某地区对近二年青少年犯罪调查的统计,在100名青少年犯罪中,因为爱慕虚荣、追求享受而进行偷窃、抢劫的等犯罪的有55人,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五。因此,如果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对象是爱慕虚荣的不良个体,如果再没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和鉴别能力,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对你们中学生来说,不良群体发生犯罪的主要有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关于寻衅滋事犯罪,我在前面已讲过,在这里不再重复了。关于聚众斗殴罪,我国《刑法》第292条是这样规定的,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斗殴的行为。行为人的动机一般是出于哥们“义气”,“帮伙利益高于一切”,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了一点小事报私仇或都为了在某一区域打出威风,称王称霸,通过在首要分子的纠集下,通常一般纠集三人以上,对对方不特定的人进行斗殴的,如果双方都有三人以上,相互都有斗殴故意的,双方都按聚众斗殴罪论处,一般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等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还要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最高刑可达死刑。本学期在高一年级发生的群殴事件,我希望当时人现在再认真反思一下。如果双方都有预谋,那是聚众斗殴;如果只有一方有预谋,那是故意伤害,不管是那一种,你有多少能力承担起你的能力。今天校规的处罚实际上是帮你规避了法律上的责任,那当你走出校园的时候你还能不能想现在这么幸运。当你走进监狱的那一刻,你脑子里会在想什么。如果不想坐在铁窗里想,那就从现在开始想吧。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希望在座的的每个学生都应吸取教训,尤其是曾经违反或正在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是否应作出必要的反思呢?我想,每个同学都应从中吸取教训。
首先,广大同学应认真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既要学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懂得如何遵纪守法,要争做遵守校纪校规的好学生。对于一些腐朽思想和歪风邪气要自觉加以抵制,要远离一些低级庸俗的书刊与影视锐头,要与不良个体及不良群体之间保持距离。可以这么讲,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如何,品德素质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的未来,也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因此,希望同学们在校期间能够服从学校管理,学习相关法律,培养高尚的情操,树立远大的理想,为我国法治化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能主动多与家长进行沟通。你们正出于由少年到青年的关键成长时期,最容易产生感情上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就需要取得父母理解,使他们了解你们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在成长过程中获得父母热情的关怀,获得心理安全感。从某种程度上说,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第一阵地,父母则是你们最直接的老师,在与父母的交流沟通中,一方面,可以与父母互相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有了父母的耐心诱导和言传身教,我们也能增强抵御外来恶习影响的能力。
最后我希望你们要多和学校老师加强联系。我相信每个老师都有这个共同想法。遇到困难和挫折,我希望你们及时找到老师进行倾诉,将自己的困惑和不解告诉老师,由于老师比你们年长,很多方面的事情也比你们经历的多,肯定能够对你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的教育,也一定能使你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与法制观,懂得自高、自爱、自重、自警。
5.讲座报道新闻稿 篇五
——学院党委书记赵晓春同志做关于体育产业系列讲座
3月2日下午,我院党委书记赵晓春同志应约在学院办公楼二楼中会议室为全院教职工做体育产业系漫谈列讲座,以“第三只眼睛”看体育,从体育的经济属性入题,结合我省当前体育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畅谈体育产业发展中的经济学思考方式方法和体育市场发展前景。讲座由学院副院长何洋主持,全院各系部教职工与部分学生一同聆听了赵书记的精彩讲解。
赵晓春书记在任山西省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期间,摔柔中心的两员大将常永祥、梁磊入选北京奥运会中国奥运代表团,其中常永祥勇夺奥运银牌,创造中国男子摔跤奥运会历史最好成绩;2008年1月和2009年3月,山西连续两年承办女子摔跤世界杯,第一次将国际体育大赛带到山西;2008年5月,与山西移动共同创办“神州行 我看行”山西省跤王争霸赛,探索体育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新观念和新路子。2010年,跤王争霸赛被山西省文化厅评选为“山西十大文化品牌”,去年8月,跤王争霸赛又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列入重点打造的国内品牌赛事。2010年10月,赵晓春同志调任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创造性地开展了橄榄球、马术项目,添补了山西体育在这两个项目上的空白。
赵晓春书记以其自身经历和对于体育产业的独到见解为我们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赵晓春书记从一些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由此形成的经济学的思维方法入手,通过有趣而引人思考的精彩故事或案例,深入阐述了体育为社会服务在市场规律的杠杆作用下如何促进行业繁荣和社会发展,进而讨论提出我国体育产业要发展繁荣就必须建立规范有效的体育市场的观点。
讲座结束后,何洋副院长代表广大教职工对赵书记的精彩讲解表示感谢,并鼓励大家今后踊跃向赵书记提问。赵书记的讲解深入浅出,趣味性强,使广大教职工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希望赵书记以后能在百忙之中继续为大家做讲座。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6.消防知识讲座专题报道 篇六
消防知识讲座专题报道
随着冬季的到来,火灾险情发生日趋严重,为了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更好的开展迈科国际大厦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大厦物业管理处于2013年11月16日特邀““五进消防知识科教站”朱渝龙警官为大厦内各企业公司员工及管理处人员进行为期两个多小时的消防知识讲座及实操演练。本次讲座在大厦24楼多功能厅举行,共有百人参加。朱警官通过幻灯片图片播放及新闻报道的形式让在座各公司员工对相关消防知识有进一步的了解及学习,并使大家 深刻意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无数财产源于甚小的火苗、无数生命源于轻微的疏忽。只有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的救火、逃生方法,才能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减少相应的损失。在讲座后管理处安防部贺经理安排人员协同朱警官在大厦广场东北角为大家进行灭火器的使用演示,并让在场的每一位员工亲自操作。使参加演练的员工能正确、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
通过本次知识讲座的学习,使员工们深刻意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能积极主动的配合,使大厦内部的相关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7.低保信息报道稿 篇七
由村组干部、群众代表、镇联村干部组成专班对提出低保申请的户进行入户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其次是代表评审关。组织村民、党员代表、本村市镇人大代表对提出申请的低保户进行票决,70%的代表同意即可进行低保评审的下一环节,在今年的评审工作中,枝城镇28个村、4个社区的900多名代表参加票决,使低保评审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杜绝由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第三,严把公示关。代表票决后,将欲纳入的低保对象在村内人员密集处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中国经济网邯郸12月12日讯(记者雷汉发 通讯员李继峰 郭海民 陈海芳)为确保低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低保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今年以来,魏县民政局学习临西阳光低保的先进经验,在全县推行阳光低保,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升低保救助水平。
政策宣传突出“广”。魏县民政局通过黑板报、展板、公示栏、喇叭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低保保障标准、申请条件、操作规程、审批流程等,做到低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低保申定突出“严”。魏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提出申请、乡镇审核、民主评议、公示,民政审批、公示的步骤进行,进一步规范低保评审的程序,做到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低保对象确定突出“实”。由乡镇低保人员和村干部及低保义务监督员组成调查小组进户逐一调查,本着“谁签字、谁负责”、“谁评议、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明确工作职责,有效的避免了在低保评审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平均分配的不良现象。
档案管理突出“齐”。为便于统一管理,魏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按村别进行分类管理,按统一标准整理资料档案,装订成册,低保对象的信息全部输入微机,低保信息适时增减,确保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管理。
动态管理突出“活”。魏县民政局将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有序结合起来,将家庭条件较好;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经商人员、有高档住房;有家庭小轿车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退保,对处于保障边缘的困难家庭建立低保边缘家庭档案,定期报告,一旦这些家庭符合低保条件,将及时纳入保障。不仅确保了审核审批的公平公正,形成了低保动态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而且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低保保障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泉上镇扎实开展2015城乡低保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确保低保政策真正落实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三台县柳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精力开展低保审核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了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低保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具体负责审核工作。同时各村成立审核组,由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镇民政所成员联系指导,采取谁签字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
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各村通过宣传栏、广播、召开小组会议和入户走访等方式,把相关政策宣传到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支持、参与并监督低保年审工作。
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在原有核查和评审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核查、评审。对明显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在册低保对象要坚决清退;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核减;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和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同时,对各村的评审会议进行规范、详实地记录。
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镇、村、组三级干部及所有参与低保年审工作的参与者,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一旦发现问题,镇纪委将严肃查处。
慈利县景龙桥乡积极做好2014年低保评审工作
为扎实做好我镇2015年城乡低保评审工作,9月25日,宁化县泉上镇召开了2015年城乡低保评审暨工作培训会。我镇民政办负责人、各村干部、低保业务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2015城乡低保评审条件、程序、低保户入户调查、城乡低保标准、申请低保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公示等内容做了深入细致地讲解。
为切实做到低保户应保尽保,让这一惠农政策普照弱势群体,该乡将以“群教活动”为契机,严格实施了“一选、一会、一组、一评、一票、一榜”的低保审批制度。一选,即由各村村民民主推荐21-30名评审代表,打破了以往全部由党员、组长、村干部担任评审代表的固定格局;一会,即各村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由评审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大会;一组,即各村村民再在评审代表中推选出3名有威信、公正的同志组成监审组,负责对整个低保评审工作进行监督;一评,即对新、旧低保对象进行统一评议;一票,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投票表决;一榜,即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和拟取消资格的低保户进行张榜公示。
呼图壁大丰镇公开透明开展城市低保评审工作
来源:亚心网 作者:刘思伽 稿源时间: 2014-08-25 12:26:29 分享到:
亚心网讯(通讯员 刘思伽)为切实做好大丰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对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做到对低保户情况的掌握了解。8月20日,该镇民政办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民政监督员等10人在镇政府召开城市低保评审会。
评审会传达了区、州、县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已经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对新申报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及时上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将真正贫困的家庭纳入低保户中。会上镇民政干事汇报了全镇城市低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家庭困难情况,对低保申请户和已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逐一进行评审。
据该镇民政办主任代娟介绍,2014年全镇共有城市低保户22户54人,经村干部、村民代表、民政监督员共同审议,决定停发4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已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待定5户,全面实现我镇低保动态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凯里市舟溪镇对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困难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近日,舟溪镇在政府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13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会,会议由镇副镇长李延娟同志主持,镇纪委书记、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各村村主任、各村包村干部等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镇副镇长李延娟同志根据《舟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溪镇2013年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及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舟溪镇2013农村低保评审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镇要切实把农低保评审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的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上来,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把握评审程序,规范操作。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坚持公开评议审核,要求各村主任逐一对农低保对象情况进行详细公开的说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及时调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同时,各村包村干部对入户核查、村级评议过程进行全面的陈述。
三是坚持原则,强化监督。切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保障重点、兼顾一般;按收入核算补差保障四大原则真正保障困难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加强监督,严明纪律,由镇纪委对评议审核过程进行督导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根据村、镇两级评议、审核情况,对调整的纳入保障对象将上报市民政局审批。(舟溪镇党政办 赵德)双桂街道着力“四个重点”扎实推进低保评审工作
http://2012-10-23 14:12来源:梁平政府网点击: 47新闻投稿
双桂街道力保城乡低保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动态化管理,以推行规范化管理为突破,以规范进口、打通出口为目标,突出四个重点。
一、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低保追责制。入户调查核实是一个取证的过程,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审批结果。为了保证入户调查的质量,分清责任主次,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坚持低保群众监督。一是利用宣讲会和宣传单公开低保政策;二是通过召开开放式的评审大会公开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三是长期公示续保对象,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四是公示举报电话,让群众要反映、要举报可找到正常的途径。
三、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坚持低保民主评审制度。新增(或调整)对象,保证在低保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立场,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让低保评审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
四、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低保动态管理。一是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为三类,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三是实施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组织有劳动能力而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使其回报社会,增强集体观念。
对农村低保评审工作的思考
[ 作者:李锦旻 柯尊友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2990 更新时间:2009-12-25 文章录入: ]
随着农村惠农政策的不断深入,农民享受到了许多和谐社会下党对农村群众的关怀与实惠,群众也得到了充分休养生息。特别是农村低保政策的不断扩面,10%以上的农村贫困群众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但群众对于农村低保评定不公的反映我争要低保的现象也日趋突出,成为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之间和睦和谐的一个重大根源。为此,根据我乡实际,我就目前农村低保评审工作浅谈感受。
一、目前农村低保评审的主要做法
我乡农村低保是按照县下达我乡农村低保人数,依据各村人口和总体经济状况将指标分配到村。
过去,各村采取农户口头或书面申请,在村两委、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上集中提名评议审定到户到人,并张贴公示后上报乡民政所确定。由于群众没有参与提名评选,加上公示方式的限制使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不足,致使许多群众对农村低保不解不满。从2009年开始,针对群众对低保政策各种反映,通过联合村试点,在全乡各村开展了以组为单位群众参与式的低保评审模式。其工作方式是各村按照乡上下达的指标人数依据各组人口和经济状况通过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名额分配到组,各组按照指标名额召开各组群众会议集中提名评审到户到人,通过公示7天无异议后逐级上报确定。
二、目前评审方法存在的问题
实践操作中,现行的低保评审办法有利有弊,仍不完善。村级会议评定低保对象变成村级只分配名额到组,由各组群众会评议低保对象,增加了工作透明度,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得到尊重,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大部分群众也无异议。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不同组的低保对象困难程度不平衡。村级会议分配名额后,会出现由于名额限制,各组评定的低保对象在组与组之间不平衡。
二是有串评互评现象。少数组在群众评议会提名之前事先串通互相提名或强势家族联合提名,而真正困难弱势的户不敢又不能反对,使可以不享受低保的人成了低保对象,而实实在在应该享受低保的人得不到提名。
三是有会上点头会后评现象。各组低保对象是由本组村民提出,由于家族群居邻里关系,大多群众对提出的人选均不发表意见或明确表态,怕得罪人,结果以无异议而定,但会后却又点评议论评审提名的不公。
四是个别脾气秉性不好在组内不善维人但确实困难的群众,群众都讨厌他,因此,在组内评议时群众都不提名或都持反对意见,导致应当享受低保的对象评议不上低保。
三、存在问题的根源
1、各组整体贫富程度不同,导致村级分配名额时不好均衡把握名额数,加上组上群众开会评议提名人为情感因素影响,从最困难的户倒排分配,使同等条件的困难户在有的组享受了低保,而在别组排不上低保。
2、低保评审标准与农村实际情况有些差别。现行的低保政策要求保障人纯收入在几百元以下的户,而现实中,农民群众最广泛意义的评审是确保最困难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因而群众评议首先确保了组内应保未保五保人员或残呆傻哑、无人照管人员,而保这些并未单独立户的无劳动能力人员与整户低保的要求有些不符,但若不优先保障这批特殊困难群众势必会导致这批群众无人照管,因此,保整户与保特殊困难人群出现矛盾。
2、低保身份隐性收入的存在。农村低保钱数不多,最高720元/年,最低才480元/年,要了富不了,不要穷不了,但不少群众甚至党员争着要,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成为低保户无论是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蛋奶工程补助、困难大学生救助、合疗基金补助、合疗二次报销等等许多优惠政策都是优先倾向低保户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低保户的隐性收入比低保金还要高得多。
3、个别组群众整体素质较差。一是对解释低保政策不认同,评议会中自行杜撰一些不符合政策的评议标准却得到一致认可。比如一家评一人,按年龄由高到低算,低保年年转等。二是个人私利严重,认为是国家优惠,不得白不得,坚持要低保或者为了个人利益提名一些类似自家亲属的其他人享受低保,把自家亲属也挤进低保。
四、几点经验与体会
1、农村低保评审必须交给群众评。只有群众参与评审,才能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得到尊重,才能赢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2、乡村干部必须参与组织评审。由于农村群众素质还较差,组长或群众在评议会中是组织者与中评者双重身份,很有可能会出现政策宣传不到位,评议结果不公正的情况。因此,乡村干部参与主持召开各组评议会,能确保评议标准更明白,评议程序更公开,评议结果更公正。
3、评议过程必须全程记录。低保评议一般是户代表参会评议,还有一些群众由于身体或外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为了确保评议结果经得起检查与检验,因此,必须做好所有评议相关的各项记录,包括参会人,会议过程,与会人员的发言摘要等。
五、完善农村低保评审的探索
通过两种实践,我觉得农村低保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可在十月进行。评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群众民主与乡村集中相结合的办法组织进行。
1、评议建议名单。各村召开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乡下过到村的指标人数由与会人员公开提名拟享受农村低保初步建议名单,提名必须摒弃个人恩怨喜好,提名人要如实反映申请低保人的家庭困难情况,经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评议出初步建议名单,并以组为单位交到各组。
2、群众评议。各组在乡村干部的参与主持下召开各组群众会议评议。会议必须宣讲农村低保政策,介绍享受农村低保初步建议人员的原因,再由与会群众对该组建议低保对象逐人发表个人意见或提出新的低保对象并举手表决通过。
3、张榜公示。群众表决通过的低保对象名单以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应当明确意见建议的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4、调查核实。对公示有异的低保对象评议程序和评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存在问题立即纠正,反映不实的予以解释维持原公示结果。
8.开学典礼报道稿 篇八
——暨****小学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典礼
崭新的晨光,迎来了全新的开始。9月1日,杭州市***小学的全体师生们精神抖擞地迎来了新一学年的开学典礼。
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过后,六年级的学生代表上台发言,她号召同学们要文明礼让,互相帮助;珍惜光阴,努力学习。她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号召同学们课余时间多读课外书,开阔知识。
接着,校长上台致辞,他表达了对一年级270位新同学的欢迎,他撷取了同学们暑期生活中的典型事例,称赞了***学子在电视台节目中的优秀表现,称赞了假日小队丰富而有意义的活动,表扬了同学们按时完成暑假作业,表扬了同学拾金不昧,表扬了同学跟随家长去贵州助学献爱心等等,引领大家感受真善美,引导同学们如何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最后,校长提出了对全体学生新学期的要求,希望大家注意安全,快乐学习,不断进步!
新学期,新起点,新目标。2014学年,站在十年校庆的起点上,祝愿一个全新的杭州市***小学扬起前进的风帆,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9.升旗仪式报道稿 篇九
微风徐徐、阳光灿烂,生机勃勃的气息洋溢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建邺实验小学分校迎来了新学期第一次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
9月5日清晨迎着第一缕阳光,建实小分校一年级全体新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精神抖擞的来到主席台,可别小瞧这群孩子们!他们虽然才入学两天,可是一个个站姿挺拔、精神饱满,整齐划一。一切准备就绪,升旗仪式开始了。
8点整,伴着激昂的出旗乐曲,小小护旗手们,高举着旗帜,迈着矫健的步伐,雄赳赳气昂昂的将国旗护到主席台。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赞赏的目光。值得一提是的本次两位小小升旗手镇定,自如,没有丝毫的怯场。伴着《义勇军进行曲》的响起,全体唱国歌、行注目礼,庄严肃穆。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升起、迎风飘扬,昭示着建小分校的孩子们在幸福的时代快乐健康成长。
升旗礼毕,接下来教导处李静主任进行了主题为《感恩教师节》的讲话。李静主任以其优美,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引导孩子们学会感恩。李静主任告诉孩子们感恩在日常的点滴中。见到老师,甜蜜的一声“老师早”,这是感恩;上课专心听讲,是感恩;在路上,主动帮老师捧作业本,这也是感恩······多一些感恩,我们的生活就多一份温暖,多一份阳光。感恩是一种品质,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德,就让感恩种子在每个建邺实小分校学生的心中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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