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2024-06-24

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需求分析报告(共7篇)

1.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篇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文章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其次指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就如何提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农村经济

管理体制

一、本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一)大力发展贷款业务,不断满足农村金融需求

1.大力发展小额贷款。自2008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在全国推广以来,其该项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截至2009年1月31日,其小额贷款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的1459个县和县以下分支机构开展,另一方面,其贷款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其日均放款量从2008年1月的177万元上升到2008年12月的3亿元且之后基本上保持在2~3亿元的水平。

2.积极参与银团贷款。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借助其他金融机构良好的资产营销和管理能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大宗资金批发出去,投入到国家“三农”重点工程、农村基础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据统计,截至2009年1月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中,涉及农业用途的银团贷款合同金额73亿元。

(二)深入开展汇兑业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近年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依托网络优势,深入开展汇兑业务,据统计,2008年通过邮政储蓄异地交易的渠道汇往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资金为7650亿元,通过汇兑渠道汇往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资金为1132亿元。

(三)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满足各层次农村金融需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还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比如提供代收付电费,代发养老金,代发粮食补助金等服务,据统计2008年服务“三农”代收付业务累计办理17488万笔,金额200亿元,除此之外,为保证农民能买到国债,使金融服务惠及“三农”,邮储银行在山东、河南等农业大省开展了“送国债下乡”活动等等。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理体制方面

公司管理结构不完善。现代公司管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因而这种单一的股权结构必将影响董事会、监事会发挥自身的作用和履行职能、公司内部也缺乏利益制衡。

经营模式欠佳。根据银监会的要求,邮储银行二级支行必须按规定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后才能开办对公结算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可以代理经营邮储银行的部分业务,资产业务的审批和风险控制管理应当由邮储银行直接负责,共营和代理网点的这种双重模式管理,造成其业务功能不健全,同时,由于目前短时间内这些共营和代理网点难以达到开办信贷业务的资格要求,所以致使邮储银行的网点优势一时难以发挥优势。

收入分配方式不合理。各自网点的创收分别归银企双方各自所有,邮储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安全保卫、守押等大量重要的后台支撑都由邮政企业在提供和保障,这种脱钩不彻底和多头管理导致整体无法形成合力,影响邮储银行的正常工作和业务开展。

(二)内控、风险防范方面

内控制度建设无法适应信贷业务发展的新要求。据调查,邮储银行现有大部分内控制度主要是从原有体制下的制度衍生而来,缺乏符合信贷业务规范发展的风险防控制度的办法,操作流程和运行监管机制。风险防范还十分薄弱。由于工作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内部稽核力度不够,规章制度没有落到实处,因此长期以来邮政部门挤占、挪用邮储资金现象比较严重,资金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业务方面

经营业务较单一。主要表现如下:一方面,对于传统业务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开展小额贷款和质押贷款且二者在客户准入、产品设计包括产品定价方面基本上没有什么创新,具体表现为:小额贷款业务的额度小、利率高、期限短;质押贷款业务只限于邮政储蓄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且质押存单张数最多限定 张,另一方面,对于中间业务邮储银行也开展了一些,如代收水电费、电话费及刚刚起步的代销基金业务等。但作为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其中间业务的发展还远远不够。

业务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只限于媒体宣传和海报、宣传页等宣传品的发放。对于刚成立不久的一家新银行,只要经过大力度宣传自己,才能让农民朋友重新认识自己,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各种业务。

(四)人员方面

业务人员少。据调查,某地区邮储银行27个机构,共有员工140人,其中,专职、兼职分别为95人、45人;信贷人员共有20人,且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平均每个机构只有2.2个信贷人员。

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学历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另一方面,从业经验欠缺,由于邮储银行的工作人员主要是从邮政集团公司分拨出来的以及长期只存不贷方针,造成工作人员对信贷的正规程序不了解,虽然邮储银行对信贷人员组织了多次的各种培训,但是由于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差异大、从事信贷业务时间短、从业人员的经验仍很欠缺。

(五)盈利方面

盈利能力较弱。为履行服务“三农”社会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必须立足农村社区,而由于其信贷业务刚起步、业务规模小、付息成本高,且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履行缴存存款准备金义务,也没有赋予其比照农村信用社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力,再加之人力成本、系统维护和管理成本,因而其盈利能力较弱。

盈利水平下降。邮政储蓄老存款户全额上划后,邮政储蓄银行的利息收入主要为准备金利息和上存利息,而现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及上存资金利率,均远低于原老转存款利率,致使其转存款利息收入日益 少,但同时,自2007年以来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利率、存款利息支出相应增加,从而降低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盈利水平。

三、对策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邮政储蓄与邮政业务在财务上分开,分账经营,独立核算,当条件成熟时,成立完成独立核算的邮政储蓄银行。

尽快出台邮储银行和邮政企业代理合作协议,以使明晰产权关系,分清职能职责,明确在代理网点的管理、利益分配和业务操作上双方的职责和权力。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法人治理机制,首先成立邮储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引进中投公司或汇金公司参股,初步改变邮储银行公司治理弱化和不力局面,然后通过引进外资或其它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结构多样化,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二)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应按照国际先进的授信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完善业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及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违法违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在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过程中,采取交叉、分离、监控的原则,降低风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将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邮政储蓄银行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当前主要业务,一是组建一只独立风险管理队伍,县支行设立独立的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乡以下机构至少配有一人负责风险合规管理工作,二是按照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流程控制的理念为指导,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流程,同时强化业务部门、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形成有效的机制。三是加强学习。积极创造学习机会,努力提高风险管理人员自身管理水平,提高应对新型业务风险的能力。

(三)扩展业务范围,多渠道支持农村经济

1、积极改善并扩大传统业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一方面,适应农村资金需求规模小、时间急、季节性强等特点,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改进贷款方式,解决贷款抵押难问题。应允许其他商业银行的定期存单也可作为质押物,并取消质押物张数不超过5 张限制以及尝试调高贷款限额和扩大贷款审批权限;同时针对不同贷款主体适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此外,邮政储蓄银行还应适时推出其他类型的贷款业务。

2、继续拓展中间业务。

3、继续拓宽资金回流农村地区的渠道。比如,可以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合作承担一些财政支农项目,或者继续深入开展银团贷款等业务。

4、深入广大农村地区,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各种业务宣传工作。

(四)加强人才制度建设,支持新老业务发展

1、加大现有人员培训力度。具体可以采取到其他商业银行挂职培训、脱产进校学习、在岗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

2、严格新招员工的准入条件,大力引进人才。具体可以考虑从大学校园里招聘金融、财经类毕业生;也可以采取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吸引部分有经验的金融从业者。

3、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五)加强政策扶持,以提高邮政储蓄银行的盈利能力

一是争取税收缴交义务方面的优惠政策。比如,比照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在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相关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减免方面予以支持。二是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在邮储银行信贷业务未完全开展起来并达到一定规模之前,应暂时免交存款准备金。

2.银行储蓄所长述职报告 篇二

尊敬的行领导:

20xx年的各项工作基本告一段落了,在这里我简要的总结一下我在这一年中的工作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不论是在稽核岗位,还是现在的储蓄所长岗位,我都能踏踏实实干工作,我深知银行工作不能有一丝的马虎和放松,因此,在担任会计稽核员期间我严格按照各项规制度认真履行稽核工作职责,发挥稽核监督作用。对稽核出的问题,及时下达了稽核整改通知书,通过稽核和现场检查,对前台业务的规范操作起了一定指导和监督作用。10月,支行领导出于对我的信任以及对我工作的认可,委派我担任##储蓄所所长,对我讲极具挑战,因为我对前台的具体业务已很生疏,虽然在十年前就干过所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行的业务从量和种类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加,尤其是2#月D系统成功上线,具体操作也发生很大改变,同时由于多年在后台工作,很少和客户打交道,对营销产生一种很强的畏惧心理,不知自己能否适应这份工作,虽然心有顾虑,但作为一名曾经的稽核员,一名党员,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新的任务。

##储蓄所位于##生活区,距支行最远,存款##万,人员7名,号称##支行第二大所,业务量仅次于支行专柜,但是营业面积只有40平方米,办公环境非常拥挤狭窄,直接影响柜员的工作情绪,再加之所员按操作和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曾经出现过几次大的事故和差错,在稽核和会计检查过程中也是经常被点名批评。柜员服务的耐心不是很强,服务质量有待改善。我去时也同样感到不适应,管理方法不到位,加之管理碍于情面,工作一天下疲惫不堪,却收效甚微。由于没有明确制定出对利益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措施,各所员对下达的营销任务指标根本不重视,致使全所的贷记卡营销任务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由于安排工作不及时在分行安全保卫大检查中被扣分,给行里抹了黑;在稽核系统上线第一个月里,差错率居高不下,达到01%,远远超出稽核制度规定的00%的标准,并高居##支行榜首,受到领导的批评。针对这种情况,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大胆改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健全和完善规制度并狠抓落实是关键,不仅要按照上级规定的执行,同时还要根据本所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准则和业务考核办法,做到工作有制约,又有相互促进,才能达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又取得一定的效益因此,根据现行的各项规制度结合##储蓄所的实际情况,我于12月初制定了##储蓄所考核办法,实行了龙头现金柜员制,明确了各柜员的职责和权限,将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人,将任务完成情况、差错、业务量、服务质量等跟个人收入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柜员的主动性。考核办法实施后,各柜员都能从思想上转变观念,从行动上积极配合,目前已收到明显效果,截止12月1日,存款由本季度初的完成全年计划%提高到1xx%,本季度完成##万元,占全年计划的6%;差错26笔,其中考核办法实施前2笔,实施后只有1笔,明显地控制了差错率。柜员同客户吵架现象已基本不再发生,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并得到了客户的好评。

作为网点负责人,在许多方面也存在许多不足:

和柜员缺乏思想上的沟通,在工作中不能做到以亲情团结同事,没有真正融入到这个集体当中,对所员关心不够,我深知作为一名网点负责人,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当今年代,如果不处理好和所员的人际关系,就产生不了凝聚力,那么任何工作都无法很健康的开展。我本人的综合素质也有待提高,没有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柜员进行日常业务学习,业务水平不够全面,工作条理不清,容易顾此失彼,管理中由于缺乏经验,考虑、处理某些问题时不够周到细致。

新的一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时期的挑战。首先进一步完善##储蓄所考核办法,提高各柜员的工作积极性,把考核内容细化、量化,彻底打破内部吃大锅饭现象,通过各项指标考核,使每位所员都能够树立所兴我荣,所衰我耻的意识,自觉地把个人利益同集体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充分提高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对产品营销的积极性,鼓励所员做好柜台服务工作的同时,向目标客户营销产品、发展VIp客户,从传统操作、核算型柜员向核算、营销并重的复合型柜员转变,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其次加强团队建设,在发挥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做好所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和所员沟通交流,改进工作方法,我也会向其他同志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增强##储蓄所的团队凝聚力。加强业务学习,拓展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会计核算质量,降低差错率。规范服务用语,彻底改善服务质量,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相信##储蓄所全体员工一定能够让客户满意,让我行得利,让自己受益。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实习报告 篇三

学号:

2012016307

指导教师:市场营销指导组

完成日期:

2015年7月10日

一、实习单位介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2012年2月2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已有的营业机构、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股份公司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客户毋需因此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二、实习目的和意义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习也是对我们专业管理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这对我们毕业后面临正式找工作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在实习过程中,我在实际工作的角度去认识银行业务,掌握银行的社会需求价值,检验理论能否与实际相结合,最重要的是检验毕业后是否适合投身于银行业工作中。在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里,我了解到银行营业部大部分岗位的工作职责,了解到银行多种现金与非现金业务,了解到银行里服务性岗位的能力与素质要求,同时,我巩固了已学的金融经济类理论知识,认识了多种理财投资产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相互合作的方式与渠道,学会了如何向不同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如何与不同的客户沟通交流并推荐产品业务,如何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等等。

三、实习内容

这次毕业实习的主要内容是走进银行,熟悉银行营业部的相关业务,其中最主要的是了解客户经理的个人理财业务和大堂事务。在平常人眼中,银行工作似乎被贴上的标签是高薪、轻松,朝九晚五的标准工作时间,但真实的情况是,每天正式上班前,我们会有每日晨会,晨会的主要内容是报告前一天每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情况,每位工作人员每天都有各自的业务量得完成,每天正常业务办理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必须清点账目,核对资金,所有工作得收尾。在实习的整个过程中,银行工作给我的感觉就是严谨认真,一切井然有序。银行里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无论是负责什么工作的,都秉承着严谨的工作原则,工作过程中一丝不苟,不能有一点疏忽。现在银行工作已接近服务业,所以我们的服务态度对客户很重要。大堂经理可以说得上是一个银行的门面,客户走进银行办理业务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大堂经理,所以我们实习的首要原则就是将大堂打理得整洁有序,从排号机、存折补登机、网银体验终端的正常开启到业务办理单据的整齐摆放,还包括每支笔的检查都要全面做到最好。对待客户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礼仪,礼仪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成天与客户打交道的大堂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名誉,所以一切都要小心谨慎。经理还告诫我,要做好大堂的礼仪工作,就必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干练、稳重、自信、亲和。营业中的礼仪主要有四大内容:(1)解答客户问题。(2)营业中分流客户。(3)维护大堂秩序。(4)适当理财产品的营销。其中解答客户问题就要求大堂经理必须了解银行的每一业务及其操作流程,所以要想做好一个大堂经理,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面。

在正常营业期间,必须熟知银行各种业务基本情况,例如:办理不同的业务需填写相应的单据,不定额的存取款收取不等的手续费等等,这样在客户询问时才能第一时间给予客户满意的答复。特别注意的就是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不懂装懂给银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投诉。

我们实习工作有一个重心就是负责客户的电子银行激活,邮储银行电子银行分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电子银行作为今年邮储银行业务开展的一大重心,现在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覆盖率越来越高,智能手机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使用也会给客户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由于支行所处的地理因素,来我行开卡的用户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和高效统一开卡给学生绑定,对于这些用户,网银和手机银行的使用就不是必须的,尤其对于那些外来务工年龄稍长的用户,在柜台已经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但尚未激活的情况下,许多用户会觉得太麻烦而选择不激活,我们大堂工作人员就必须要详细介绍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便捷之处,并且现在手机银行汇款转账是免收手续费的,这对于很多需要经常汇款转账的用户来说是非常有用的。还有一点是要注意的,因为银行卡有关客户资金安全,其特殊性可想而知,所以尽量当场由我们工作人员给客户激活网银和手机银行,避免客户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资金出现误差给银行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建议

通过此次实习,对实习单位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对于目前邮储银行网银和手机银行的推广,柜台工作人员和大堂工作人员还需加大力度。针对开卡的新用户,柜台工作人员在办理该业务的时候就要向客户推荐开通电子银行,并且说明其作用。针对来汇款转账的客户,如若是邮储的现有客户,大堂工作人员在引导其填写单据时就要推荐开通电子银行,如若是尚未成为邮储银行卡持有者的客户,可以推荐新办一张银行卡(免费)然后再进行汇款转账业务,这样可以节省手续费和业务办理等待的时间。现在邮储手机银行的服务项目还不涉及购买火车票,只牵连购买飞机票,分析邮储银行卡的持有者,用手机银行购买火车票应该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除此之外,在客户办理电子银行的过程中应留下客户的详细资料,这样可以给理财产品的营销创造更便捷的条件。由于目前互联网的盛行,网络营销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网络客户成为企业日程运营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所以邮储银行在今后的营销过程中应该以客户为对象,着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吸引客户。商业银行的营销理念由以业务为对象转变为以客户为对象,充分挖掘网络客户的潜力。商业银行要借助网络金融营销的特点和优势,来狗叫新的银行营销体系。要以金融信息化建设为依托,通过网络大力提升经营层次,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实习感想与体会

在这有限的实习期内我收获到了无限的能量,除了温暖这个词,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词来描述这个集体,从进入这个集体开始,身边所有人都教会了我各种各种知识,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基本业务知识,还有人际交往上的行为技巧,受益无穷。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中的应用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仅仅掌握好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实际中的各种操作技能是更重要的,而这也正是自己需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只有把书本和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动手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各种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我们在学校课堂上学习的都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我们首先要掌握的就是要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还要具有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因为在日常营业过程中,总会时不时出现这样那样的突发状况,尤其是在银行这样特殊的营业场所。作为一名大堂的工作人员,还要求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同时还要善于引导自己思考、调节与人相处的分为等。另外,还必须有较强的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坚强的毅力。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在为人处事方面上,开始实习后,身边的同学换成同事,对于我们实习生来说,身边的同事都是前辈,他们身上有我们要学习借鉴的东西,在与他们的相处中,要留心观察。加强自己与人沟通的能力,不仅仅是与前辈同事的沟通,还有就是与客户的沟通,这样对于业务的推广也有一定的帮助。

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比如:在担任大堂经理助理一职时,会经常帮助客户填写一些重要的单据凭证。如果不怀有一颗负责到底的心,那么很容易出差错和纰漏,哪怕是一个数字金额写错都会导致客户的利益受损,最终会影响银行在客户心中的形象。

4.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篇四

工作汇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报告--工作汇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报告(1 1)

今天,第五次全省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会议胜利召开了。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刚才省人大谢勇副主任、总行姚红副行长重要讲话和省政府韩永文副省长贺电精神,回顾总结 2011 年工作情况,全面部署 2012 年工作任务。

一、2011 年工作总结

2011 年,在总行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邮政企业的协同配合下,我分行科学研判形势走向,积极顺应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准确把握发展节奏,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强行富民”战略工程,全省上下勇拓市场强效益,狠抓落实强管理,加快建设强能力,邮银携手强双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各项业务竞相发展,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和员工效益显著提升。

(一)突出发展抢市场,经营效益强行富民

今年以来,全省“科学决策,精准执行”,省分行党委适时提出个金、公司、理财业务“以量补价”、信贷业务“以价补量”的发展思路,各分支行抢抓项目营销、抢抓行业开发、抢抓产品创新,以业务竞赛为抓手,以交叉营销为支撑,以合规经营为保障,全省经营管理日新月异,亮点频现。

1.收入利润大幅增长,领先全国。1-11 月,全省邮储银行实现利润 3.92 亿元,完成总行预算的 224.82%,完成省分行预算的 130.57%,同比增加 3.17 亿元,增长 426.41%,排全国第 2 位,自治州(152.29%)、娄底(143.09%)、湘潭(139.33%)、永州(133.92%)、衡阳(120.07%)等市州分行居全省前五位;实现收入 15.15 亿元,完成总行预算的118.98%,完成省分行预算的100.97%,同比增加6.38亿元,增长 72.8%,排全国第 2 位,岳阳(112.29%)、娄底(107.08%)、张家界(107%)、自治州(103.84%)、常德(102.94%)等市州分行居全省前五位。全省邮银实现收入33.53亿元,同比增加9.67亿元,增长40.54%,排全国第 8 位。

2.储蓄业务跳跃发展,屡创新高。各分支行深入开展“加计划”和“新增 80 亿元”联动营销活动,个人存款规模节节攀升。截至 11月底,全省个人存款余额 1470.19 亿元,排全国第 8 位,年净增余额246.12 亿元,排全国第 8 位,市场占有率达 14.22%,排全省同业第4 位,较去年末提高了 0.65%,新增市场占有率 18.38%,排全省同业第 2 位。其中,银行自营存款余额为 350.65 亿元,排全国第 13 位,较去年末上升 2 位,年净增余额 65.46 亿元,排全国第 7 位,比去年多增 27 亿元,增幅达 58.46%,排全国第 3 位。邵阳、衡阳、郴州、长沙、湘潭、永州等市州分行年

贷款净增 18.57 亿元,余额达到 44.64 亿元,排全国第 12 位;个人商务贷款净增 15.73 亿元,余额达到 44.34 亿元,排全国第 9 位;消费贷款净增 11.17 亿元,余额达到 18.51 亿元,排全国第 19 位。小企业贷款净增 8.78 亿元,余额达 10.83 亿元,排全国第 13 位。发放批发类贷款 30 亿元,批发类资产业务规模达 250.6 亿元,排全国前列。全分行信贷资产不良率为 0.73%,比去年底降低 0.19 个百分点,整体资产质量优良,没有一家停牌机构。产品创新积极推进,信贷能力显著提升。长沙小企业贷款、长沙县工程机械按揭贷款、长沙东塘一手房按揭贷款、长沙城区综合消费贷款、益阳内湖运输船舶抵押贷款、衡阳烟草小额贷款、怀化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浏阳和平江的林权质押贷款等项目为信贷业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5.理财业务规模发展,强势升位。截至 11 月底,全省累计销售理财类产品 148.72 亿元,为年计划的 144.38%,增长 262%,同比多增 107.63 亿元。其中,代理新单保费 8.36 亿元,排全国第 10 位;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 118.69 亿元,排全国第 7 位;代销基金 6.31 亿元,排全国第 14 位;代销国债 6.98 亿元,排全国第 10 位。全省有娄底、株洲、自治州、邵阳、长沙等 14 个二级分行提前超额完成全年

理财类业务发展计划。

(二)突出执行强管理,夯实基础强根固本 1.计划财务管理持续优化。预算管理、资金头寸管理、成本管理能力切实提升,二级支行损益核算有序推进,绩效考核、信贷额度管理日趋科学规范。自治州、永州、衡阳、邵阳、株洲、娄底、郴州等7 个市州分行绩效排名靠前,涌现了宁乡、祁东、浏阳、龙山、常宁、永兴、祁阳等十强县市支行,汉寿、岳阳、湘阴、慈利、衡南、茶陵、新田等十优县市支行。今年下半年,积极配合省审计厅、财政部驻湘专员办、国家审计署、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银监局、长沙市国税局、长沙市地税局等监管机构对我分行的检查指导工作。顺利完成资产清查和财务摸底等工作,“小金库”专项治理效果显著。1-11 月,全省累计投入资金 7169.85 万元,其中网点改造装修 106 处,投资3958.35 万元,共改造面积 29157.96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 3211.5万元,采购设备 3200 台,购置车辆 46 台,全面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四年来,我分行累计上缴各项税金 2.95 亿元。

工作汇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报告--工作汇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报告(2 2)

我叫XXX,是XX县邮政储蓄银行XX支行行长。1981年参加工作,担任邮政营业员,1998 年邮政储蓄分营以后任木井邮政支局的支局长,2008 年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以后,任 XX 支行的支行长至今。在二十几个春秋的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植根农村、服务百姓、造福社会”的信念,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下面将我本人任邮政储蓄银行支行长以后的工作进行简单的总结汇报,述职如下:

一、德:

1、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为员工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客户,促进邮政储蓄银行业务的开展,我非常重视提高自己及员工的服务态度,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微笑服务”。几年来,我支行的工作得到了 XX 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各项营业储蓄余额连续增长,在全市同级支行中,我支行的业绩也居于前列,这与我们的优质服务是分不开的。

2、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作为一个青年干部,顺利成长是我首先考虑的问题。在廉洁自律方面,我非常坚决。一年来,我能自觉遵守各级党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时刻要求自己做到按手则自律、用制度自律,上级规定不做的我绝对不做,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上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处理好企业利益与个

人利益的关系;在涉及人事及职工经济利益等重大问题时,都坚持民主集中制,从不私下胡做主张;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始终表里如一;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反对铺张浪费。

二、能:

1、以人为本,抓思想归位,进一步夯实了企业发展的基础。

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企业发展的根本在于依靠全体职工。基于对这一点的认识,我支行在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劳动的基础上,把调动人的积极性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以人为本,抓思想归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2008 年 XX 邮政银行刚刚成立之初,为了把职工的思想与邮政金融发展相统一,针对职工中存在的迷茫情绪,我开展了形式任务教育和解放思想观念的教育以及支行的行情教育,把支行的收支、经营等一系列情况摆在职工面前,亮家底,让大家算账,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当前邮政储蓄银行所面临的困难和机遇,明确发展是硬道理,不发展就没有饭吃,激发了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职工树立“企业靠我发展,我靠企业生存”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形成了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努力提高员工的执行力。为了明确职工的职责,根据工作的需要,我重新调整了人员分工,各个岗位各司其职,做到了事情有人管、有人抓。从而使员工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政策引导正向激励。2008 年支行成立后,我结合市行、县行的业务奖励办法制定了我支行的考核奖励办法,在制度的制定上体现了以正向激励为主,反面鞭策为辅的指导思想。职工发展业务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管理能力。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任务,每天都要坚持看新闻、读报纸,及时掌握当地及市局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动态,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提高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坚持学习邮政新业务知识,注重学以致用。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习《中国邮政》、《金融研究》等方面书籍,扩大知识面,开拓视野。三是加强金融业务知识学习,参加了金融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努力学习金融业务,提升了自身的金融知识水平与管理水平。

3、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保障资金运转的安全,我特别重视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结合市行、县行的资金安全会议,对我支行存在的安全问题,认真整改;二是定期召开资金安全会议,分析资金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三是定期开展资金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风险隐

患消灭在萌芽阶段。四是不定期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因为重视资金安全管理,我支行从挂牌成立到现在,没有发生一起资金安全事故。

4、积极开拓市场,坚持做大业务,邮政储蓄余额逐年增长。

支行成立之初,面临很多的困难,竞争的压力也非常大,为了打开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市场,我积极开拓市场,通过各种手段发展自身的业务。首先加大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单,利用集日宣传邮政储蓄业务、信贷业务等,让更多的人了解了邮政储蓄银行;其次,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吸引更多的客户。我支行离木井中学很近,为了将木井中学的存款吸引到我行,我通过开展上门服务的办法,每到开学学生交款的时候,我在人力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派专人到中学帮助他们收款,得到了中学领导的认可,现在木井中学的所有存款都在我行。我还利用妻子在教育系统的关系,想法把教师的补发工资吸引到我行,也增加了我行的存款余额。此外,我还通过自己多年工作打下的人际关系,积极到社会上发展业务,主要是木井地区靠近205 国道的经济开发区,面粉厂、米厂很多,再加上木井邸柏各庄铁矿开采,有很多的资金需要存到银行。我利用朋友、社会关系等将这些大储户吸引到了我行,使我支行的邮政储蓄余额逐年增长。到木井支行被合并我支行的储蓄余额达到了 元。

积极协助县行做好信贷工作。由于多种原因,我支行没有贷款资质,但为了更好的帮助县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我积极协助县行信贷

员,联系业务,做好贷款户的走访调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勤:

工作的几年中,我本人能够坚持出勤,为了工作,放弃了年休,没有因为个人原因耽误过工作。

四、绩:

认真负责,协助做好卢龙支行邮政金融业务发展工作。能够结合我支行的实际情况,按照县邮政储蓄支行的统一安排,对上级分配给我支行的营业任务按季度进行了安排,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分配给我支行的各项任务指标。具体为:个人储蓄存款活期余额为 52925253.04 元,活期占比 41.9%;发卡数位 1175 张;代办保险保费 432.5 万元。共赢收入为 93.82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69.25 万元,异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 24.57 万元;汇兑收入 0.05 万元,保费收入 17.63 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在领导的教育培养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下,自己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也取得了一些进步,但由于自己知识水平有限,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点:

1、解决问题能力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能坚持从实际出发,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由于自己的实际能力及经验有限,对部分

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

2、工作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是我工作的宗旨。但由于工作经验不足,有时工作方法比较简单,致使个别职工不能理解,产生一种错觉。

3、对工作要求有些过高,对同志批评的多,表扬少,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容易伤害职工的工作感情。

以上是我自 2008 年以来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希望大家对我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以感激之心,以更大的热情,更饱满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的做好各项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为职工作好表率。我坚信在市分行的正确领导下,县行的同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拼搏,一定会创造我们邮政储蓄银行辉煌的明天。

工作汇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报告--工作汇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报告(3 3)

一、工作总结

(一)我在不耻下

问中收获了成长。我作为邮政储蓄银行的老员工,有着牛犊不畏

虎的精神,和对未来职业的 茫然与憧憬。为胜任本职工作,我不耻下问,不断向单位同事虚心请教学习,努力让自己迅

速融入角色,尽早成为轮台县邮政储蓄银行的优秀员工。一年来,在单位领导的关怀指导和

单位同事的关心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学习和刻苦钻研,已经熟练撑握了各项业务技

能、办理程序。

(二)我在辛劳付

出中得到了回报。我是进入银行至今获得了领导、同事们的认可和信任,这是我莫大的荣誉。

我常常以此为动力,不断鞭策自己。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是摆在我们银行业面

前一道难题。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我毅然弃“小”家而顾“大”家,将小孩交由自己父母

带养,全身投入到工作当中,利用自己是本地人的人际社会优势,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夜间

深入乡镇村民家中,主动向客户营销我行产品,耐心解释分析邮政储蓄银行为他们服务中带

来的利弊以及他们所关心的利益问题,赢得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我在竭诚服

务中赢得了笑容。优质的银行源于优质的服务。文明规范服务是社会发展对服务行业提出的 要求,也是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我心中始终奉行“心想客户,心系客户,想客户所想”的服务理念,认真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做到行为规范、语言规范、操作规范,努力为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服务无止境,只有不断超越自己、挑战自己才能给客户提

供更加满意的服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业务发展。我始终把邮储

银行当成自己的家,把客户当成自己亲人,凭着自己满腔的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把一颗真诚的心传递给客户,赢得客户的信赖与笑容。

(四)我从敬业守

道中感受了快乐。

苟的态度处理每一笔业务;总是以自然豁达、亲切真诚的心境接待每一位客户;总是以全身

投入,尽心而为的工作作风完成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篇二:银行点主任工作总结

银行点主任年终工作总结

白驹过隙,时光飞逝,转眼间 XX 年也即将过去,一年的工作也将画上一个短暂的句号,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在 xxx 银行点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作为银行点主任,同时作为一个在银行从业 20 余年的老员工,一直以来我都以“固基、强本、创优、增效”八字工作方针作为自己工作的座右铭,并以此要求自己认真工作,争创佳绩,在银行全体员工的协手合作、同结共进下,我行取得了不少优秀的成绩,现在我将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营业绩

1、核心存款。截止 12 月 xx 日营业部各项存款余额为 xxx 万元,较上年增长 xxx 万元:其中对公余额为 xxx 万元,较上年增长 xxx 万

元,完成全年任务 xxx%;储蓄余额为 xxx 万元,较上年增长 xxx 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 xxx%。

中间业务完成xxx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5%;售出理财产品xxx个;售出信用卡 xxx张;新增手机银行用户 xxx人,上银行用户 xxx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明确目标和职责,在“勤、绩、德、能”四个方面发挥银行点主任的带头作用。首先,在勤的方面,本人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勤勉,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其次,在业

绩的方面,讲究工作方法和领导策略,并通过这一系列方法策略的实施,带领大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第三,在德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勇挑重担。尊重一把手,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敢于坚持原则,求精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大力支持一把手的工作,促进我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在技能的方面,我通过业余时间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较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

(二)牢固树立“存款立行”的思路不动摇,把“抓存款”工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随着我行各项业务多元化发展,产品种类越来越多,我们并没有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在重点做好我行核心业务的同时全面发展各项业务,尽可能地做出更多的亮点,我部门员工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全面发展各项业务。

(三)以身作则,带领员工加强学习,提升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员工的业务的精细化学习,扩充知识广度,从而在营销时可以与各种类型客户打交道,深化文明服务意识,从客户利益出发,做好各项营销工作,激发员工营销动力,实现全员上下共同营销,时刻督促点所有员工坚持业务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工作中能做到得心应手,更好的为广大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服务,全力打造浮梁农行的精品点。

(四)机制改革,银行管理勇攀新高峰。受机构改革的影响,今年11 月份开始,我们的银行点与 xx 支行进行了合并,合并后新上任的行长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带领我行各项任务都迈向了新台阶,尤其是在管理水平上,更是远超原来的领导人,使我点在管理水平上有了飞速提升,这为我行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辞旧岁迎新年,XX 的脚步渐行渐远,我们也将如期迎来 XX 年的到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制定出新的计划和策略,为我行的发展助一臂之力。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营销,保持各项业务稳步快速增长。牢固树立“以客

户为中心”,“赢在大堂”,坚持“存款立行”,从源头抓客户,做好客户营销工作,积极营销电子类、卡类产品,引导客户尽量使用电子渠道或多媒体自助设备办理业务,不断进提高点电子分流率。

第二、提升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最好的服务源于后台,源于细节,源于客户没有考

虑到的银行也为他考虑了,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客户服务领导和督查责任,落实服务管理责任制,共同营造“一线为客户,二线为一线,机关为基层”、全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大服务格局。

第三、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正确认识内控机制的重要性,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和警示教育,提高内控与员工的价值关联度,切实防范员工因道德风险引发的违规、违法行为。构建独立的内审管理体系,要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实行业 务与监督分离,建立独立运作的内审管理系统,使内审工作真正发挥超脱性、权威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实施自律监管,提高自律监管的效果,应严格按照自律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充实监管力量,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与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篇二:XX 年银行营业部主任个人工作总结

XX 年银行营业部主任个人工作总结 20xx 年,我在支行和营业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团结营业部的同志一道,紧紧围绕支行和营业部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分行制定的金融方针政策,以强化内部管理和执行制度为重点,充分发挥内勤管理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与正职领导的工作关系,积极为营业部的工作建言献策,并做好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大胆管理,认真执行支行的规章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营业部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完成了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政治钻理论,提高水平强素质

一年来,不断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以支行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用金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到实践“三个代表”活动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学习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去,认真探讨其重要意义和内涵,不断丰富了理论知识,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坚定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

观,自己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思想道德品质得到不断提高。

二、狠抓业务重学习,提升能力强管理

在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扩大

业务知识面,在学习中,不仅学习储蓄工作业务理论,而且还尽量多学习计算机操作系统业务、金融管理业务知识财务会计知识、法律知识和电算会计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同时狠抓员工的业务学习,每月定时组织营业部的员工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支行下发的业务文件、制度等内容,以提高职工的整体政治业务素质。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参加电算会计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本人也通过电算会计培训考试合格。一年来本人所做的工作基本做到了思路清晰,条理清楚,处理及时,手续完备,并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支行领导和营业部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忠于职守勤敬业,坚持原则讲团结

本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自觉服从营业部领导的工作安排。支持主任的工作,与主任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培养了良好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勤奋敬业的团队精神。

在工作中,敢于放手大胆开展工作,不畏首畏尾,不瞻前顾后,本人始终做到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奋敬业,团结同志,宽以待人,为人正直,公道正派。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在有需要完成突击工作任务的时候能加班加点去完成,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乐于奉献,经常以工作为重。

四、努力工作求进取,强化管理求实效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开拓进取和艰苦努力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并收到了实效,全年通过营业部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共实现新增储蓄存款 万元,净增长率达到 %。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工作职能。1-6 月,本人在支行财会部从事财会核算工作,一是做到认真审查会计凭证,及时清退过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予入帐,确保我行正确使用发票,严把支出票据审核关口。二是做好核对帐务工作。根据上级行的关于加强对营业所独立核算帐务对帐工作要求,除按旬用电话对帐外,并按月发出对帐单督促核对帐务,确保帐务相符,帐实相等。在与上级行对帐中,坚持按旬发出对帐单,并随时与上级行主管人联系。对大额资金调拨数实行按日逐笔核对入帐,保证资金的安全和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做好申报缴纳税收工作。按时与营业所核对划缴篇三:银行营业部主任总结

XX 工作总结暨 XX 工作计划

回顾 XX 年,我在分行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及支行领导的直接带领之下,针对泰来县营业部几年来徘徊不前的状况,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和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我紧紧握住拓展和管理两把钥匙,在营业部主任的工作岗位上大胆开拓,转变观念,很快适应了邮储银行快速发展的要求,圆满完成了管理与拓展两大目标任务,扭转了泰来县营业部徘徊不前的局面:

(1)存款总量稳步增长,存款余额突破亿元;

(2)日均存款近50 万元;

(3)银业务开办 1400 户;

(4)加办短信 2800 户;

(5)销售保险产品 750 万元;

(6)销售理财产品 XX 万元;

(7)新增 pos 机三台。

现将我营业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重点营销策略,大力拓展重点客户

前年底,我从理财经理提升为营业部主任,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但我心里暗下决心:一切从拓展开始,转变观念,实施重点营销策略。在拓展工作中,我采取重点攻克、各个击破的战术,终于初见成效。

泰来县金泽自来水公司、泰来县中医医院是两个现金流量大的单位。通过主动出击,大力拓展,这两个单位现已成为我行重要的基本客户。

二、策划开展营业部存款工作劳动竞赛活动,大打全员营销牌 为了把“存款立行”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立全员营销意识,调动营业部全体员工揽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群策群力抓存款、振奋精神求发展”的经营方针,积极组织开展了包括营业部保安在内的存款工作劳动竞赛活动。为此,还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

10—50000 元以上新开户竞赛活动的办法》,既增强了营业部的全员营销意识,又发挥了全部门员工的资源优势,有力地推动了营业部的业务发展。

三、制订《重点客户服务与管理的实施细则》,狠抓项目管理工作,全面推行重点客户管理制度

针对邮储银行毕竟是小银行的特点,银行的实力和员工的精力都比较有限,要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我们必须以重点客户为目标,狠抓重点客户和项目管理的工作。为此,我在分析了泰来县地区及我行客户市场的情况之后,按照支行筛选的《支行目标客户名单》,特制订了《重点客户服务与管理的实施细则》,对重点客户实行定期走访和实时监控制度。为了把重点客户管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还编制了《走访重点客户日程表》、《目

标客户基本情况表》和《大户存款动态监控日报表》,为全面实施项目管理和重点客户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得到了支行有关部门的赞扬。

四、推行定期例会制度,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为了检查、督促营业部的各个阶段性工作,不断总结和共享有关经验及教训,特别在营业部建立了定期例会分析制度。同时根据营业部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劳动组合进行了合理调度,既充分发挥了人员的各自优势,又调动了每一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营业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五、XX 年工作计划

XX 年,将进入一个斩新的,在邮储银行的大舞台上,我决不松懈甚至骄傲自满,要全新理念,始终牢记“无功便是过”的警示。并以今年的工作结果为起点,在支行领导的带领下,同大家一道,发扬敬业精神,继续努力,争取再创泰来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发展的新高。

(一)个人方面

1、拓展一到两个既符合分行、支行政策,又能带动营业部业务稳定增长的重点客户;

2、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营业部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分清责任,并落实到人;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修养,服从大局,事事以身作则,不让大家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开拓、务实、严谨、和谐”的经营管理环境。

(二)业务方面

1、不断提高存款总量,立正存款余额突破新高;

2、不断提高日均存款额,保证业务量稳中求进;

3、银业务、手机银行业务、加办短信业务数量争取较 XX 年实现翻一番;

4、保险产品、理财产品销售突破 5000 万元;

5.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会计的述职报告 篇五

一、争做“学习型”干部

作为邮政储蓄银行业务会计,我首先端正学习态度,自觉投身学习的行列,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减少娱乐,排除干扰,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学习型干部。两年来,我结合工作实际,从理论知识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不仅要向书本学习,而且要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还报了个网上学习,努力做一名学习业务技能的排头兵。勤学笃行,不断提高个人能力素养。

二、着力做好本职工作

优质文明服务是金融行业永恒的话题,但如何落实行动上,树立我邮政储蓄银行的社会形象,需要我们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我一直把业务技术和熟练程度作为衡量服务水平尺度,苦练基本功,加快业务办理的速度,避免失误,把握质量。两年来,我严格遵守业务会计规章制度,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我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特别在按各家保险公司把县行的数据汇总后与邮政核对方面,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首先对县行的数据再一次清点。开出的单据保存好,而且记录准确,这样将利于盘点时误差的核对。但最主要的还是平时把工作做好,减少误差的核对。我的这些工作,非常琐碎和繁杂,需要细心和耐心,但我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做到最好。

三、个人与团队共同进步

可以说,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没有团队的力量,就没有集体的成功和品牌的打造。而团队成员间重重要的是沟通。全方位进行沟通和交流沟通是合作的基础。因此,自己感受到“沟通无极限”;经常与领导和同事们进行沟通。沟通中让各种观点相互碰撞,在交流碰撞中化解各种误会,使自己与其他团队成员在沟通中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桥梁,经过合作实现业务工作目标。

四、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自身发展和职责履行中仍存在不足。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要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特别是对各项制度要学深、学透,做到应用自如。

★ 邮政储蓄前台工作总结

★ 邮政储蓄转正人员自我鉴定

★ 实习实习报告

★ 万能实习报告范文

★ 通用实习报告格式

★ 邮政储蓄合规回头看心得体会

★ 业务员实习报告

★ 线上实习报告

★ 酒店实习报告范文

6.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篇六

1 银行计算机系统的现状

随着五年计划建设的结束,我国的银行信息化以及电子化已得到非常大的发展。在银行业当中,已经建成非常多的计算机系统。最近几年以来,所有的大银行都在进行力度的增加,同时在投入方面也有了一定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全部业务的在计算机方面的管理,并让它在规模、水平以及档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其中,国内的银行己经逐渐进入高度依赖计算机移动、获取、保护、管理以及分享企业化的容量非常大的信息,进行管理经营的时代。

尽管银行中业务的电子化以及信息化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但依然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同样的发展,因为有着不同的行情,不同的地理位置以及不同的条件,所以导致面临着不同的问题。二是,同样都属于发展,然而有着不同的思路以及发展的状况与水平:有些在实际的建设与发展当中进行不断的探索,有着相对比较确定的目标以及方向;而有些却没有明确的目标,会走很多的弯路。

从六五起步开始,中国工商银行通过柜台业务电算化的不断摸索,很早就明确确立了业务集中这个发展的未来方向,在方案比较成熟以及规划合理的条件之下,按照该银行的实际情况,运用的方法是分步实施,最终走出一条国内银行建设信息化以及电子化的道路。目前,建设系统已经取得了基本的成功,已经实现了银行业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集中的一种水平。

2 我国银行计算机的实际应用以及发展

在国内,银行计算机的应用大体能够分成三个具体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单机应用的阶段。该阶段在我国银行的计算机应用当中属于是初始阶段。主要包含的特征有两个:第一个是单机系统的单点应用。最开始的时候是在DOS的环境之下进行柜台业务相关处理程序的开发。这样的单机系统在一个微机房当中进行封闭,不可以对客户的服务请求进行直接的受理。客户服务的请求主要是利用纸张凭证从传送带直接传送到微机房当中,属于一种比较典型的封闭式的客户服务。有着相对比较大业务量的机构,相应的单台微机没有足够的处理能力。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没有多久就出现了多个用户的服务方式,在该方式当中多个柜员对业务进行同时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封闭的模式,直接由柜台提供服务。第二个是银行内部数据的处理。应用的单机系统的单点,面向的主要是柜面相关业务的相应处理,面向的是处理并存放数据,主要的目的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对劳动强度进行有效减轻,大大提高工作的质量,尽量做到差错的减少。首先是比较单一业务种类的电算化;之后是柜台主要业务的计算机处理;最后需要全面完成银行柜面的相关业务的电算化。尽管单机系统的单点应用有着上面提到的那些优越性,然而客户对于这种应用根本不可以提供非常直接的客户服务,有着非常低的数据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不能实现充分的共享。

第二个阶段是网络应用阶段。在单点应用的后期,各个主力银行己充分认识到将分布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支行以及分行最终连接成网络的急切的迫切性。所以就有了银行相关业务的应用网络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中,各个主力银行应该完成下面几个建设:

一是,对网络通信基础设施抓紧完成建设。依靠的主要是国家电信,来联合组建银行的相关通信网络。其中,银行网络属于是多层次的一个结构。通过该阶段的发展,各个主力银行基本都建成了属于自己的一级的骨干网络以及二级、三级的枝干网络。其中,一级骨干网,主要指的是从总行到省级分行的一些主干网络,二级主要指的是从省级分行一直到地市分行的一些分支干线,三级指的主要是连接营业机构以及县级支行的通信网络。二是,应用拓展网络的相关业务应用。各个主力银行能够说是同时抓拓展网上业务应用以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该先实现相对比较传统的业务的处理以及网上运行,应该有效增强网络业务的相关处理功能,对网络的应用范围进行扩大,对网络效益进行提高。例如,行内电子汇兑、对公业务联网以及储蓄通存通兑的开通等。之后着是新业务的拓展、并有效拓展中间业务,并实现客户的自助服务。例如代付业务、自助银行、ATM、信用卡以及各种代收等。应用网络业务,最后转为综合的多业务轨道。目前,各个银行的实际网络已不再是仅仅支持相对比较单一的业务种类的那种系统,而属于集跨行业务、自动服务系统、柜台业务处理与金融信息服务系统以及资金清算系统于一身的业务处理的综合系统。三是,发展业务的相关新品。各个主力银行借助网络方面的优势以及实力,对具有特色的业务新品进行发展。除此之外,一些中小型的银行也开始充分利用迅速涌现出来的科技的成果以及发展优势,根据新时代银行的相关理念,有效推出了有着本银行特色的一些新品。例如光大银行的一柜通以及招商银行的一本通和一网通等。目前,网络化让银行当中的计算机应用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应用也进行了拓展,已经实现了网络方面的充分共享,为客户直接提供银行服务。然而,银行依然受到了系统管理以及数据资源方面的一些分散造成的困扰。

第三个阶段是数据比较集中的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以及稳定增长,银行的相关业务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翻新并拓展了相关恶增值业务。目前,客户对于银行有着越来越高以及越来越广泛的要求。信息化建设在银行系统当中已经成为银行快速稳定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国内的一些银行,特别是各个主力银行已经非常充分的认识到:集中之前分散在各地的营业机构、分行以及支行的资源,有效实现业务系统之下的地方特色并存是一个未来的必然趋势。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国内的各个比较大的商业银行当中的计算机系统已经出现了集中向区域处理中心发展的一种大的趋势。根据全球上半年的相关排序,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千家商业银行的排行榜当中位居前十名,同时还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当中最早成功规划数据大集中的银行,已经实现业务在操作方面的自动化,客户结算的电子化、社会服务的多元化以及数据处理的网络化。有效增强了规模效益的集约化,给客户充分提供了多渠道以及全方位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商银行的竞争实力以及服务水平。同时对全行业的软件、硬件、系统的运行管理成本以及备份中心的相关投资成本都进行了有效的降低。为工商银行建立电子化体系建设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3 银行计算机系统的集中模式的技术原理

3.1 系统结构的原理

根据参考模型而建立的银行当中的计算机相关生产系统,属于以网络为基础的一个大型的处理数据系统。系统进行工作的基本原理是:银行当中的基本业务数据大部分都集中在数据中心,在业务网点上存在着应用的分布,相关的业务网点利用网络提出一定的服务请求,之后数据库的服务器对业务请求进行一定的响应,利用网络提供一定的服务。

3.2 主备切换技术的原理

在比较核心的模型当中,一般数据中心以大型的主机作为支撑平台。大部分运用的是IBMS/390主机以及相应的操作系统,组成主机模式;还有的运用由UNIX超级计算机组成的C/S模式。最核心的是运用主备切换的技术原理。该原理的一个关键技术是主备状态的监测以及任务的切换。根据主机的模式或者C/S结构的相关监测系统,对主备及其相应的网络和存储等系统状态进行随时的`监控。由监测系统对主机的系统故障状态进行监测,是主备进行切换的主要依据,在获得相应的依据之后能够非常迅速的对任务的切换进行完成。其中,任务切换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连接切换以及基于网络存储的数据转移。主备工作通常运用的是双倍的冗余对称相关的备份方式。

3.3 集中的存储模式

7.银行计算机储蓄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篇七

目 录

总 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编 基础管理...................................................1 第一章 业务准入管理...............................................1 第二章 机构职责...................................................1 第三章 人员管理...................................................1

第一节 岗位管理..............................................1 第二节 身份号和密码管理.....................................3 第四章 尾箱管理...................................................4第二编...............................................客户、账户管理 5

第一章 客户管理...................................................5

第一节 客户号管理............................................5 第二节 客户群管理............................................6 第三节 VIP客户管理..........................................7 第二章 账户管理...................................................7

第一节 账户开设管理..........................................7 第二节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9 第三节 客户身份识别管理....................................10 第四节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管理............................12 第五节 客户密印管理.........................................14 第六节 账户收费管理.........................................15 第七节 长期不动户管理.......................................15 第八节 大额交易规定.........................................16 第九节 存取款免填单.........................................17 第十节 批量业务管理.........................................18 第十一节 存款的继承.........................................19 第三编 业务规定....................................20 第一章 基本业务..................................................20 第一节 基本规定.............................................20 第二节 活期储蓄.............................................22

第三节 定期储蓄.............................................23 第四节 定活两便.............................................25 第五节 通知存款.............................................25 第六节 一本通...............................................26 第七节 个人存款证明.........................................27 第二章 转账业务..................................................28 第一节 基本规定.............................................28 第二节 预约转账.............................................29 第三章 绿卡业务..................................................31 第一节 基本规定.............................................31 第二节 制卡的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 吞没卡、作废卡处理..................................33 第四节 绿卡通业务...........................................35 第五节 联名/认同卡..........................................38 第六节 商易通业务...........................................40 第七节 网上支付通业务.......................................41 第八节 ATM交易.............................................41 第九节 POS交易.............................................42 第十节 对账单业务...........................................44 第四章 其他业务................................................45 第一节 电话银行业务.........................................45 第二节 代收代付业务.........................................46 第五章 跨行业务..................................................47 第一节 银联跨行业务.........................................47 第二节 个人跨行汇款业务....................................48 第六章 特殊业务..................................................50 第一节 查询.................................................50 第二节 挂失.................................................52 第三节 止付.................................................56 第四节 取消.................................................57 第五节 冲正.................................................58

第六节 账户信息修改.........................................59 第七节 密码维护.............................................59 第八节 冻结、扣划...........................................60 第九节 急付款...............................................63 第十节 其他特殊业务.........................................63 第七章 网点营业前/日终处理.......................................66 第一节 营业前准备规定.......................................66 第二节 交接班规定...........................................66 第三节 日终处理规定.........................................66 第四编.................................................参数档案管理 68

第一章 业务数据管理.........................................68 第二章 业务参数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 档案管理.............................................69 第五编.....................................................风险管理 69

第一章 事后监督..................................................69 第一节 一般规定.............................................69 第二节 监督内容.............................................71 第二章 安全管理..................................................74 附 则....................................................75 附件........................................................76

第一编 基础管理 第一章 业务准入管理

第一条

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准入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先行、效益性和整体性原则。开办业务应做到风险可控,遵循本行授权管理规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业务的整体发展。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二条

我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和营业网点。管理机构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

第三条

各级管理机构及营业网点业务管理职责如下:

(一)营业网点

1.严格执行上级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开展要求; 2.受理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 3.开展业务营销工作;

4.受理客户的业务咨询和投诉; 5.与营业网点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一节 岗位管理

第四条

办理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网点,从业人员应按如下要求进行配置,保证权限落实到位:

(一)熟悉储蓄业务的人员不少于4人;

(二)网点均应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两个窗口同时对外办理业务;

(三)从业人员接受不少于1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五条

根据储蓄业务处理系统岗位设置,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人员分为操作类和管理类两大类,不同类别的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不同。储蓄业务处理系统岗位设置为:

(一)营业网点:普通柜员、综合柜员、支行(局)长;

(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业务管理员、业务主管;

(三)二级分行:业务管理员、业务主管;

(四)一级分行:业务管理员、业务主管、综合管理员和综合主管;

(五)总行:业务管理员、业务主管、高级管理员和高级主管;

(六)制卡部门:卡片管理员、制卡员、卡业务主管。

第六条

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管理原则为:

(一)各级机构在处理业务时,均应实行人员分类和权限管理;

(二)有权限制约关系的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三)人员权限管理在系统中采用输入身份号及密码等身份认证方式。

第七条 普通柜员业务职责为:

(一)执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储蓄业务处理系统普通柜员权限内容,并在所属权限内进行日常业务操作;

(二)负责本柜员现金、凭证盘点,做好日终轧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配合支行(局)长开展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

(四)与普通柜员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综合柜员业务职责为:

(一)负责业务指导。综合柜员要熟悉业务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指导普通柜员正确办理业务,提高业务服务水平,协助或辅导解决营业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协助支行(局)长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二)负责业务授权和监督。综合柜员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履行授权职责,负责对营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负责会计管理。会计管理具体包括柜员管理、尾箱管理、现金、支票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报表管理、档案管理等;

(四)负责安全管理。综合柜员负责检查网点的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监督网点人员对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的执行,负责报告有关异常情况和提出对风险隐患的整改建议;

(五)与综合柜员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支行(局)长业务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网点业务运营。支行(局)长根据业务规章制度,组织柜员开展网点营业服务;

(二)负责网点风险管理。支行(局)长定期对营业现金、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并对检查整改效果负责;

(三)负责网点业务营销管理。支行(局)长组织网点开展日常营销工作,管理客户经理,并对网点经营效益负责;

(四)负责业务授权。支行(局)长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履行授权职责;

(五)与支行(局)长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

第二节 身份号和密码管理

第十条 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人员维护及身份号管理要求如下:

(一)身份号的管理原则

1.所有进入储蓄业务处理系统办理业务的人员均配备一个身份号,业务人员凭身份号与密码进入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2.身份号以省为单位,由系统按照一定的编制规则生成,在全国范围内唯一;

3.业务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号和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得随意借予他人使用。

(二)人员注册

1.人员注册采取集中注册和逐级注册的方式。

总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一级分行综合主管的注册、修改、删除的审批工作,总行技术支持中心负责一级分行综合主管的注册、修改、删除具体操作;

一级分行综合主管负责注册、修改、删除同级综合管理员;综合管理员在综合主管授权下负责注册、修改、删除同级的业务、会计、凭证管理、卡部等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在储蓄业务处理系统中注册、删除同级事后监督主管;

一级分行管理员在同级业务主管授权下,负责注册、修改、删除二级分行各部门主管。二级分行业务管理员在同级业务主管授权下,负责注册、修改、删除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各部门主管。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各部门主管分别负责注册、修改、删除同级本部门各类人员;

一级支行(县市机构)业务管理员在同级业务主管授权下,负责在储蓄业务处理系统中注册、删除同级事后监督部门各类人员,负责注册、修改、删除辖内网点支行(局)长、综合柜员、普通柜员;

2.注册时,应将业务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分配身份号,建立身份号与该业务人员的对应关系;

3.注册后,该身份号处于待启用状态; 4.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维护同级人员信息时,应向上一级部门报备,网点柜员信息维护报一级支行(县市机构)业务主管审批。维护后应打印柜员维护清单存档。

(三)人员信息查询

1.一级分行综合主管、管理员可查询所辖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 2.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相关部门可查询同级及下级同一部门人员信息; 3.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可查询同级人员及网点人员信息; 4.网点根据权限查询同级人员信息。

(四)身份号的启用

身份号的启用采取集中启用和逐级启用的方式。

1.总行高级主管负责启用总行高级管理员,总行高级管理员负责启用总行各部门主管,总行各部门主管负责启用本部门人员;

2.一级分行综合主管负责启用同级综合管理员,一级分行综合管理员负责启用同级各部门主管,一级分行各部门主管负责启用本部门人员,一级分行业务管理员负责启用二级分行各部门主管;

3.二级分行各部门主管负责启用本部门人员,二级分行业务管理员负责启用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各部门主管,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各部门主管分别负责启用本部门人员;

4.一级支行(县市机构)业务管理员负责启用网点支行(局)长,支行(局)长负责启用综合柜员,综合柜员负责启用普通柜员;

5.身份号在启用时应设置有效期,有效期满后,须经重新启用后才能进入储蓄业务处理系统办理业务。业务人员应在密码有效期内及时修改密码。

(五)身份号注销和重新注册

1.业务人员调出省内储蓄业务处理系统时,应在本省系统内注销其身份号; 2.跨市(地)、跨县(市)人员变动以及本县(市)内由网点各级柜员身份转变为县(市)内各部门人员身份的,应在原注册地注销原有身份、在调入地重新注册;

3.同县(市)内跨网点柜员调动的,应修改该柜员所属机构号; 4.网点内普通柜员、综合柜员、支行(局)长身份互相转变的,应修改其相应权限。

第四章 尾箱管理 第十一条 尾箱分为系统尾箱和实物尾箱。系统尾箱指储蓄业务处理系统中用来记录柜员日常现金收付、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的虚拟钱箱。实物尾箱指装有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的钱箱。

本制度中未特别指明的尾箱均为系统尾箱。

第十二条 尾箱按使用级别分为普通柜员尾箱和综合柜员尾箱,按用途分为现金尾箱、凭证尾箱和现金、凭证混合尾箱三类。

第十三条 普通柜员尾箱的增加、删除应由网点报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审批后由综合柜员办理。

第十四条 一个网点只能设置一个综合柜员尾箱,按一个台席一个尾箱的原则设置普通柜员尾箱并与实物尾箱相对应。

第十五条 柜员领用尾箱后方可对外正常营业。普通柜员每日需交叉领用尾箱。

第十六条 营业结束,普通柜员轧账正确无误后必须上缴系统尾箱,同时将系统尾箱对应的实物尾箱上缴综合柜员。

第二编 客户、账户管理

第一章

客户管理

第一节 客户号管理

第十七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管理是通过客户号管理实现的。第十八条

客户号管理是指以客户号为索引,对同一个客户在系统中记录的各种信息按客户号进行归纳的管理方式,以达到采集和分析客户信息的目的,并对客户评定等级。客户号管理包括客户号的编制,客户号的生成,客户号的归集以及客户号的注销。

第十九条

个人客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第一个存款账户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客户实名证件、按照一定编制规则生成一个可以标识该客户的号码。该客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同一实名证件开立的不同账户均自动归集在其所对应的客户号下。

第二十条

当出现同一个人客户拥有多个客户号的情况时,在确实能够证明不同客户号属于同一客户的前提下,可将多个客户号进行归集处理,保留一个客户号,其他客户号予以注销。原注销客户号下的所有存款账户及客户信息自动 归集到保留的客户号下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凡所有存款账户全部清户、且在5年内没有开立新账户的客户号,每年定期(各省自定日期)进行注销,并将注销后的客户号及所对应的客户信息妥善保管。注销的客户号不得重新使用。

第二节 客户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客户群是指由于经营策略、与代收付委托单位的商定、或政府部门的规定等原因,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其某些收费项目执行特殊资费的一批客户群体。客户群账户是指上述客户群体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

第二十三条

客户群账户特殊资费项目包括异地存取款手续费、转账手续费、挂失手续费、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客户群资费最低为免费,最高为正常资费。

第二十四条

客户群账户通过储蓄业务处理系统进行资费控制,通过邮政金融客户管理系统进行账户动态跟踪与统计分析。

第二十五条

客户群账户的增加支持联机和批量两种方式,客户群账户的删除支持批量和自动两种方式。批量方式和对不达标账户系统自动撤销的处理当日操作,次日生效,联机方式的处理即时生效。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从客户群账户中删除后,此账户不再执行该客户群资费。

第二十六条 客户群账户换卡/折、加办卡/折、挂失补发新卡/折后,其卡/折发生客户群特殊资费业务时,执行客户群资费。

第二十七条

一个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只能归属于一个客户群,并执行该客户群资费。如需改变此账户客户群的归属关系,必须在原客户群将其删除后,方可在新客户群增加。

第二十八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根据不同的客户群提供不同的服务或优惠。涉及跨省的服务或优惠由总行统一规定,一级分行负责省内服务或优惠规则的统一制定,二级分行提供的服务或优惠必须取得一级分行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九条

客户群账户变更(增加或删除)或客户群资费变更,除委托单位同意自行告知的,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以公告或信函等方式告之客户。以公告方式告知客户,应不提及客户的姓名和账号信息,仅包括客户范围、收费项目、调整后的资费等;以信函方式告知客户,应包括账户的账号、收费项目、调整后的资费等。第三十条

当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既是客户群账户又是VIP客户账户时,在涉及资费优惠的交易中系统自动比较客户群资费与VIP的优惠资费,执行较低资费。

第三节 VIP客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VIP客户是指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评定标准、领取VIP卡的个人客户,包含总行级VIP客户和分行级VIP客户。

第三十二条 VIP卡是VIP客户享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优先、优惠、优质服务的依据,具有客户身份识别和绿卡借记卡的功能。不同类别的VIP客户发放不同卡面的VIP卡,总行级VIP客户发行绿卡贵宾金卡,分行VIP客户发行绿卡贵宾卡。

第三十三条 VIP卡的使用对象仅限VIP客户本人。VIP客户享受VIP服务时应事先出示VIP卡。

第三十四条

总行级VIP客户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存款余额、基金金额、国债金额、理财产品购买金额等。分行级VIP客户金融资产由各分行自定。

第三十五条

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理财服务中心、大客户室、VIP专柜是为VIP客户服务的重要场所。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理财服务中心是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的专属服务场所。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的专属客户经理是联系和服务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的重要人员。

第三十六条 各级邮政储蓄机构可与第三方运营机构合作,为VIP客户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第二章

账户管理

第一节 账户开设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大类。

第三十八条

个人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实名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绿卡账户纳入个人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第四十条

个人结算账户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一条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实名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活期储蓄账户、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通知存款账户均纳入个人储蓄账户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加办绿卡。

第四十三条

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如实提供姓名、国籍、有效实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可选择提供以下信息: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电子邮箱、工作单位、个人职位、供职于现任职单位的时间、前任职单位、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实际受益人等信息。如果为代理人开户,还应提供代理人姓名、有效实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有效实名证件发证机关所在地填写规定。存款人为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外国居民的,其发证机关所在地统一为北京市;存款人为武警的,其发证机关所在地统一为重庆市;存款人为军人的,其发证机关所在地统一为天津市;存款人为中国居民的,其发证机关所在地为证件上标明的发证机关所在地。

第四十五条

开户时普通柜员应根据客户所填写的申请书,及时将客户完整信息录入系统。

第四十六条 客户在我行开立储蓄账户时,我行应按照客户特点、账户属 性、国籍、地域、行业或职业、业务、交易规模和频率、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客户涉及洗钱或恐怖融资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和划分。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评估的标准及方法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节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第四十七条

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遵循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是指个人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实名证件,使用有效实名证件上的姓名,邮政储蓄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并登记有效实名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发证机关所在地等,以确定客户对开立账户上的存款享有所有权的一项制度。

第四十九条

存款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应出具以下有效证件: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二)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应出具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除以上有效实名证件外,邮政储蓄机构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第五十条

代理他人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单位代理个人开户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并对其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留存复印件。

第五十一条

邮政储蓄机构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要严格执行实名制有关规定,加强对个人存款账户开立的审查,识别客户真实身份,不得为存款人开立假名、匿名账户。柜员在办理业务时需将证件号码所有字符(中英文)完整输 入到系统中。

第五十二条 对个人存款实名制实施前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处理

(一)2000年4月1日前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需要延续使用的,存款人办理第一笔业务时,应当出具拥有该存款的存折/单等,并出示有效实名证件,进行账户的重新确认;

(二)在2000年4月1日前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不再延续使用的,存款人应出具拥有该存款的存折/单等,并出示有效实名证件,办理清户手续。

第五十三条

客户在办理与账户相关的需要核对有效实名证件的业务时,提供的证件应与系统内该账户记录的相一致,若不一致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系统内记录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15位,客户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姓名相同但由于增加两位年份号码和最后一位校验码升至18位的,应予以办理,同时柜员应提示客户由本人到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实名证件变更。客户提供的居民身份证由其他原因升至18位的,须先办理实名证件变更;

(二)系统内记录的是居民身份证,客户由于证件丢失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经联网核查相符后,视同居民身份证办理,同时普通柜员应在相关交易凭单上注明实际办理业务所使用的证件类型,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三)系统内记录的是临时居民身份证,客户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的,经联网核查相符后,对于客户本人在开户省内办理的,为客户办理账户信息修改手续,将系统中记录的证件类型修改为居民身份证后,再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留存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第五十四条

邮政储蓄各级机构及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邮政储蓄机构的款项。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节 客户身份识别管理

第五十五条

邮政储蓄机构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时,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邮政储蓄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转账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实名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并根据需要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第五十七条 客户身份识别的业务范围

(一)开户交易

1.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要求核对账户户主有效实名证件,登记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有效实名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身份基本信息,户主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户主的经常居住地,并留存账户户主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代理他人开立存款账户的,除核对户主有效实名证件外,还应核对代理人有效实名证件,留存代理人及户主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3.单位代理个人开立存款账户的,除核对户主有效实名证件外,还应核对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有效实名证件,留存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户主的有效实名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4.在确认客户已与邮政储蓄机构建立了业务关系、已保存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前提下,在给该客户办理多笔开户业务时,只需保存一份其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二)转账及存取款交易

1.客户本人办理单笔交易金额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核对客户的有效实名证件,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客户本人办理单笔转账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账户间转账业务的,应核对客户的有效实名证件,并进行登记;

3.客户本人办理单笔转账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现金到账户转账的,应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4.他人代理客户办理业务的,当交易金额达到单笔5万元(含)以上时,应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同时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实名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三)重新写磁及随机换折交易

客户在办理重新写磁及随机换折交易时,应检查客户的有效实名证件,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由他人代理客户办理的,应同时检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四)其他规定要求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交易。第五十八条

我行在以开立账户的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还需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

第五十九条

邮政储蓄机构除核对有效实名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一)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二)回访客户;

(三)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五)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第六十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办理需识别身份的业务时,营业员要检查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的有效期,确认已过有效期的,不得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六十一条

他人代理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时,要求检查和登记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的,要检查和登记客户本人和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的,要联网核查客户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留存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的,应当同时留存客户本人和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四节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管理

第六十二条

邮政储蓄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应遵循公安部及中国人民银行联网身份核查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以下简称联网核查)是指邮政储蓄机构通过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信息转接系统,访问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对客户提供的个人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及签发机关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行为。可实现单笔和批量两种核查方式。

第六十四条

一级支行(县市机构)至少配备一台PC机或图形终端,邮政储蓄网点也应至少配备一台PC机或图形终端,用于核对被核查人的居民身份证照片。

第六十五条

个人在办理下列业务前出示居民身份证的进行联网核查,打印联网核查结果:

(一)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开户、修改实名证件业务;

(二)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大额存取款业务;

(三)单笔交易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现金到账户转账、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账户间转账业务;

(四)挂失补发、挂失清户、挂失撤销凭证、解挂失、密码重置业务;

(五)重新写磁、随机换折、紧急折取款业务;

(六)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进行联网核查的业务。

第六十六条 邮政储蓄机构在办理需要进行联网核查的业务时,需当场为客户办结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不需当场办结的,应在办结相关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第六十七条

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结果的处理

(一)如果核查结果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签发机关、照片,下同)与客户的身份证记载信息核对完全一致,应将核查结果打印在客户填写的相关业务申请书正面或存取款、转账凭条背面,然后继续为其办理业务;

(二)如果核查结果信息与客户的身份证记载信息不一致,营业人员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为虚假证件时,应拒绝为其办理业务,将相关情况向上级机构报告,上级机构应及时将可疑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第六十八条

客户在同一网点连续办理多笔需要联网核查的业务时,在第一笔联网核查结果信息与客户持有的身份证记载信息一致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的其他业务无需进行联网核查。

第六十九条

邮政储蓄网点应建立《联网核查手工登记簿》。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如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进行联网核查时,在营业人员采取形式视验或其他验证方式后继续为客户办理业务。同时,营业人员应在《联网核查手工登记簿》上对未联网核查的居民身份信息做手工登记,登记信息还应包括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办理业务类型、账号等。待故障排除后,对登记的身份证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第七十条

对于身份证件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对相关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要求客户提供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进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经佐证,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证件的,网点应留存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或者影印件,并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也可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或专门鉴别仪进行鉴别,如经鉴别确属真实证件的,可继续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二)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该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如经核实确属真实证件,公安机关为相关个人更新公民身份信息后,客户可持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实并填写的回执到网点申请办理业务;

(三)将疑义信息按照规定的报文格式,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申请核实,由公安机关将内部核实后的相关信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特殊情况或需要紧急办理的,也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如经核实确属真实证件,可继续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第五节 客户密印管理

第七十一条

客户可选择使用密码、印鉴确认身份,预留印鉴和未设置密码的客户除存款业务和密码加办业务可在同县(市)办理以外,其余业务只能在开户网点办理。无密户办理各种交易须本人持存款凭证、凭有效实名证件办理。绿卡和可办理通存通取业务的账户必须设置客户密码。

第七十二条

客户需保管好预留的账户密码、印鉴。因客户本人原因泄漏密码或遗失印鉴,在未办理密印挂失前,造成存款被他人冒领的,邮政储蓄机构不负有责任。

第七十三条

邮政储蓄机构负有认真保管和审核客户密码、印鉴的责任。邮政储蓄机构对客户预留的印鉴卡应妥善保管,不得泄漏印鉴卡所记载的内容;系统对客户预留的密码应加密保存,密码的传递、存储在系统内任何时候都不得以明文方式出现。在办理取款等业务时,邮政储蓄机构必须认真审核账户预留的密码、印鉴。

第七十四条

客户密码必须由客户使用专用密码输入设备输入,只能输入到终端画面的客户密码输入域里,密码输入时屏幕上显示“*”代替密码值。

第七十五条

客户连续累计输错卡/折等凭证密码达3次,密码自动锁定,需客户本人凭有效实名证件和正确密码前往通存通取的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密码解锁定手续。在客户申请解除密码锁定时,如果客户的身份信息与系统中的客户信息相符,且输入的密码是正确的,应为客户立即开通账户,如果客户输入3次的密码仍不正确,应请客户办理密码挂失。

第六节 账户收费管理

第七十六条 为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促进客户合理管理个人资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特定账户和客户收取账户管理费,主要包括小额账户管理费、卡年费、VIP服务费等。具体收费项目由各省报总行审批。

第七十七条

小额账户管理费仅对账户季度日均余额小于规定金额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在每季度首月的3日收取一次。卡年费仅对绿卡账户收取,每收取一次。VIP服务费仅对VIP卡账户(包括绿卡VIP卡、绿卡通VIP卡),不对VIP客户的其他非VIP卡账户收取,每季度收取一次。

第七十八条

账户状态处于冻结、账户止付等异常状态下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不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处于挂失、长期不动户等异常状态及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收费金额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均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对于可用余额不足的情况,待账户可用余额增加后补扣欠费。在欠费状态下,可应客户要求直接办理清户,不需补足欠费。

第七十九条 小额账户管理费欠费达到12元、账户余额为0且满足长期不动户条件的账户,系统将于每季度首月的15日自动做清户处理。网点可打印小额账户管理费清户清单。

第八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账户,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一)代发低保、社保、养老金等社会服务及财政类资金账户,其他类代发账户各省分行如需免征,须向总行报批;

(二)办理授权代缴水、电、煤气、电话等公共事业性费用的活期账户,其他类代收账户各省分行如需免征,须向总行报批;

(三)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信用卡自动还款的活期账户;

(四)用于购买基金、人民币理财产品、国债、保险产品的活期账户;

(五)开通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活期账户;

(六)当季统计期内存在过本、外币子账户的绿卡通活期主账户;

(七)VIP客户名下的所有活期账户;

(八)特定的区域性联名卡/认同卡活期账户,各省分行如需免征,须向总行报批。

第八十一条

新开立的活期账户在开户季度统计期内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第七节 长期不动户管理 第八十二条

长期不动户的确定

(一)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最后一笔交易(不包括结息、代扣利息税、司法查询、司法冻结、司法扣划和扣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超过2年的;

(二)定活两便账户自起息日起满3年未发生业务的;

(三)存单式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账户:未约定转存和未自动转存的,到期后3年未发生业务的;

约定转存、自动转存的,不设为长期不动户;

(四)其他储种(包括通知存款、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和一本通、绿卡通暂不设为长期不动户;

(五)加办特定业务(如第三方存管业务)的账户或其他特殊账户可不设为长期不动户;

(六)账户状态非正常时(包括止付、冻结、挂失等)不设为长期不动户。

第八十三条

置为长期不动户的通知存款和整存整取账户仍执行相应的转存规定。

第八十四条

每年12月25日,将符合长期不动户确定条件的账户设定为长期不动户,并在账户状态中设置“不动户”标志,日终不再处理。转为长期不动户的账户在转成“动户”前,不结息。

第八十五条

不动户需重新办理业务的,提供账户对应的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如果为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经支行(局)长授权解除不动户标志后,方可办理。

第八十六条 不动户解除长期不动户标志后,按正常账户的计息方式和利率重新计算自转为“不动户”日至交易日的利息和利息税。

第八十七条

长期不动户的司法查询交易按正常账户办理,所查询的余额为设置不动户标志时的余额;冻结、扣划交易,必须先解除不动户标志后方可办理。

第八节 大额交易规定

第八十八条 取款、清户、账户间的转账金额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之间的,须经综合柜员授权,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须经综合柜员核对后由支行(局)长授权;开户、存款、现金到账户的转账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须经综合柜员授权,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须经综合柜员核对后由支行(局)长授权。

第八十九条

授权柜员仔细核对授权交易的各项内容后方可进行授权。检查事项包括业务种类、交易金额、普通柜员操作合规性等。

第九十条 对于现场授权的交易,授权柜员应亲见授权交易发送完成,并在原始交易凭单上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开立10万元(含)以上存单的,授权柜员还应在存单上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第九十一条

客户从存款账户一次性提取现金一定金额及以上的,应请取款人提前一天向网点预约,以便准备现金。客户大额取款预约可以在网点或通过电话办理。大额取款预约金额可各省自定,但不得高于20万元。

第九十二条

大额预约的地域范围与相应储种的办理范围一致。异地取款预约金额不得高于异地取款限额。

第九十三条

大额交易限额规定

(一)跨省异地取款,每日每户累计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含);省内跨县(市)异地取款,每日每户累计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含),各省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限额,并向总行报备;用急付款方式为客户办理异地取款,凭存折每户取款限额为5万元(含),凭绿卡每户取款限额为1万元(含);

(二)客户通过ATM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每日每户累计最高转出限额为5万元(含)。绿卡通卡内互转不在此限额范围内;

(三)客户通过电话银行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每日每户累计转出限额为5万元(含),客户在此范围内可自行设置日转出限额。绿卡通卡内互转不在此限额范围内;

(四)客户通过“商易通”办理转账业务,普通“华商联盟”账户和一般“商易通”账户单笔最高转出限额为20万元(含),客户可在20万元以内自行设定单笔最高转出限额;高端“华商联盟”账户单笔最高转出限额为50万元(含),客户可在50万元以内自行设定单笔最高转出限额。客户从“商易通”设备办理的转账业务,每日每户累计最高转出限额为100万元(含);

(五)客户通过各种渠道办理转账业务,每日每户累计最高转出限额为500万元(含)。

第九十四条

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应现场授权。一级分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金额。

第九节 存取款免填单 第九十五条

存取款免填单是指客户凭卡/折在邮政储蓄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时,无须填写存取款凭单,只需出示相关的存款凭证,并告知普通柜员存取款金额,由普通柜员打印凭单,客户核对打印内容并签名确认。

第九十六条 存取款免填单只适用于客户持卡/折办理的活期存取款业务。开户、转账、挂失以及规定金额(各省自定)以上的存取款业务,客户须按规定填写相关凭单。

第九十七条

实行存取款免填单的业务,客户仍可自填存取款凭单办理业务,网点不得拒绝为客户办理自填单业务。

第九十八条

实行存取款免填单的网点须加强核对,控制风险。客户办理业务时,普通柜员应主动询问,对客户口述的业务种类和金额,普通柜员应认真核对,确保客户口述内容与机印记录、实际现金一致。交易凭单交客户签名确认时,需提醒客户核对户名、业务种类和金额等相关内容。取款业务处理完毕将现金交客户时,需提醒客户核点现金。

第十节 批量业务管理

第九十九条

批量业务是指以一定文件格式处理多个账户的开户、续存、支取等交易。

第一百条

一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和网点可以办理批量业务。其中一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办理批量业务时,不得发生现金的收付。

第一百零一条

邮政储蓄机构为单位客户办理批量开户业务时,应事先与单位客户签订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单位在为员工代理开户前征得员工同意,确定单位有权代为员工开户。具体办理各种批量业务时,应填写批量业务申请书。

第一百零二条

一般情况下,一个批量开户文件对应使用一种凭证,卡折合一户的开户可同时申请存折和绿卡。

第一百零三条

批量开户可为第三方单位客户及邮政储蓄机构批量开立一个或多个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定活两便账户、整存整取账户、一本通、绿卡通等。一个批量开户文件只能开立一种账户。

第一百零四条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批量开户时,开户起存金额可以为零,其余账户种类起存金额同该储种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批量开户成功后,普通柜员可批量领取存折/单、卡。批量领取存折/单的,可以一次录入一个存折/单号、打印一张存折/单;也可以一次录入存折/单起止号,按顺序打印多张存折/单,中途可暂停打印,然后续打。批量领取卡的,无需打印凭证,一次建立多个卡号和多个账号的一一对应关系。

第一百零六条

批量加办卡业务可为单位客户已开立的个人活期结算存折批量加办绿卡。

第一百零七条 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可指定网点办理批量开户业务,被指定网点负责发放相关凭证。

第一百零八条 单位客户负责提供需要批量开户的个人信息,普通柜员通过联网核查,审核单位提供的开户信息无误后,批量开户。办理批量开户时,网点普通柜员需经综合柜员授权。批量开户完成后,网点柜员在将凭证交至单位客户联系人时应请接收人在“日间批量领卡清单”或其他相关明细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一百零九条 批量交易成功后可以查询打印成功、不成功交易处理结果和明细。如与实际不一致时,可以通过支行(局)长授权做批量取消、冲正等处理。原批量交易由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处理的,应由同级业务主管授权做批量取消、冲正等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批量总控资料查询可对实时批量、非实时批量的总控资料进行查询。

第十一节

存款的继承

第一百一十一条 存款人自然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本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邮政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邮政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邮政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第一百一十二条 存款人被宣告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邮政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宣告存款人死亡判决书和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处理方法同上。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存款人要求返还存款时,由合法继承人与其自行协商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存款人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其财产代管人要求支取被宣告失踪人存款或申请邮政储蓄机构从被宣告失踪人存款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的,邮政储蓄机构不得直接支付,只能应有权机关的 要求,按本制度“冻结、扣划”一节协助扣划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存款人已死亡,但存款凭证持有人没有向邮政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法院判决书,直接到邮政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邮政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邮政储蓄机构不负责任。存款人被宣告失踪的情况类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国外的华侨或港澳台同胞等在国内邮政储蓄机构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包括死亡证明和宣告死亡判决书,下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邮政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第一百一十六条

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邮政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第一百一十七条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因身在外地且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不能提供存款凭证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存款凭证挂失手续。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存款凭证挂失手续时,代理人持有效财产继承证明、经公证的继承人授权其办理存款凭证挂失的委托书、继承人与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并按规定提供凭证正式挂失所需相关账户信息,邮政储蓄机构可以予以办理。邮政储蓄机构应审查财产继承证明、继承人与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与挂失委托书的指示相符,留存财产继承证明、继承人与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挂失委托书原件。

上述挂失手续办理完毕后,继承人委托他人代理取款的,代理人持挂失申请书、经过公证的继承人授权其代理取款的委托书、继承人与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挂失取款所需提供的相关存款内容,邮政储蓄机构可予以办理。邮政储蓄机构应审查挂失申请书、取款委托书、继承人与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存款凭证的内容一致,留存继承人与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取款委托书原件。

第三编 业务规定 第一章 基本业务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邮政储蓄存款基本种类包括活期、定期、定活两便、通知存款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 邮政储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付利息,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一百二十条 邮政储蓄重要凭证(包括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 预留密码的活期存款可在全国任一联网网点通存通取,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清户。

第一百二十二条 除活期存款外的其他储种预留密码的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通存通取(含清户和部分提前支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不需出示身份证件,只需密码、印鉴办理的业务,若密码、印鉴正确,均视为客户本人办理。如为代理人代办业务时,代理人在签名确认处签代理人姓名(注明“代”字样)或签账户所有人姓名均为有效。

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业务,如为代理人代办业务时,代理人应将代理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清楚(代理开户、大额存取款、转账等业务还需填写账户所有人的证件类型及号码),并在签名确认处签代理人姓名,注明“代”字样。

第一百二十四条 邮政储蓄机构给客户签发存折/单时,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位置必须加盖储蓄专用章。

第一百二十五条 普通柜员应按规定检验存折/单、卡等凭证的真伪。在窗口持存折取款、转账、清户交易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以及重新写磁和任何换折交易,柜员必须使用长短波灯等专用仪器检验存折/单荧光丝防伪特征。经检验,确认客户所持存折/单、卡等凭证不符合防伪特征,不得为其办理业务。

规定限额以下是否必须检验存折/单、卡真伪由各省自定。对于确定符合短波荧光丝防伪特征的存折,柜员还要查看存折是否有被刮补、挖补及涂改痕迹,特别要检查存折户名、印刷号和账号三处位置。经检查确定存折有被刮补、挖补及涂改现象,不得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

普通柜员对需要在存折/单等凭证上打印或填写的内容要仔细核对、检查。因故需要手工进行填写的,应按规定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工整,在右侧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第一百二十七条 储蓄业务处理系统中可完整输入40位字符长的户名(即20个汉字或40个英文字母),若客户户名字符长度超出了存折/单户名打印栏长度,由普通柜员在存折/单空白处手工填写完整户名,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第一百二十八条 若客户户名所使用的汉字在系统字库中不存在,则输入“*”号,然后在存折/单上“*”号旁手工填写该字,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换折时应注意在新存折上“*”号旁作相同处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客户办理账户转存业务时(即从一个或多个账户取款或清户后随即转存入另一个账户时),普通柜员在转存金额超过当时尾箱现金结余的情况下,可在取款类交易和存款类交易分别选择“转存”方式办理业务。日间以“转存”方式为客户办理大额转存业务的,普通柜员在日终轧账时应先轧平自身的转存业务平衡表再进行正常的轧账交易。

第一百三十条 客户凭存折在跨省异地办理活期存款、取款、转账业务,普通柜员须在存折附页手工记录相关内容,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

第一百三十一条 普通柜员办理完存款、取款、转账等交易后,必须打印交易凭单,认真核对后交客户签名确认,客户确认后再将交易凭单的客户回执联交予客户。

第一百三十二条 储蓄业务处理系统中已有的各类登记簿,应在办理业务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或由系统自动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再设立手工登记簿。确需以手工方式登记以达到明确责任、证明交接事项等的,设立手工登记簿。

第一百三十三条 外籍居民申请享受利息所得税税收协定待遇,必须提供《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提供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明。外籍居民个人填报的《申请表》或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明自首次提交之日起3年内有效。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客户办理支票类存款交易时普通柜员需先办理“支票预处理”手续,邮政储蓄机构开具“中国邮政储蓄收取支票临时收据”一式两联,一联交客户,一联连同客户交来的支票合并留存,日终上交。待支票入账后,通知客户前来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节 活期储蓄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起存金额为1元。开户后可随时存取,取款后账户的留存金额可为零。

第一百三十六条

邮政储蓄机构在客户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后应为客户签 发活期存折、绿卡。存折和绿卡都是该账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等交易的凭证。

第一百三十七条 活期存款账户按签发存款凭证方式可分为单折户、单卡户和卡折合一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扣除利息税后的利息次日并入本金起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第一百三十九条 活期存款账户正常清户时,客户应交回活期存折或绿卡。活期存款账户为卡折合一户时,须同时交回活期存折与绿卡。

第一百四十条 客户清户或换折交回活期存折时,客户若有需要,可以当场打印交易明细,各省也可在存折内页加盖“作废”戳记交由客户收执留存,邮政储蓄机构仅将旧存折封面(包括盖有日戳或储蓄专用章的封二)收回保存,在回收的存折封二应加盖“存折内页由储户本人保存”戳记,并请客户在戳记的空白处签字确认。

第一百四十一条 签订中间业务协议的活期存款账户清户前,须撤销中间业务协议。

第三节 定期储蓄

第一百四十二条 邮政储蓄定期储蓄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定额定期等种类。

第一百四十三条 整存整取50元起存,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本金一次存入,到期支取本息。

第一百四十四条 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定额定期、整存零取提前支取和整存整取的部分提前支取,客户须提供本人有效实名证件,代理人还需同时提供账户所有人和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

第一百四十五条 整存整取(包括转存后)可多次(最多5次)办理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后剩余部分资金不得低于50元。剩余部分资金按开户网点重新生成新账号,起息日为原起息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整存整取到期后可进行转存。转存金额为本金加扣税后利息,存款期限为转存前整存整取存款期限,转存利率为转存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利率。

第一百四十七条 邮政储蓄机构提供整存整取存款约定转存服务,各省可 选择是否对所有整存整取存款提供自动转存服务。客户可选择是否使用约定转存服务。

自动转存服务指不需客户约定,在该笔存款到期后,连同本息一并按同档次同存期自动转存。约定转存服务指客户在开户时选择到期转存,在该笔存款到期后,连同本息一并按同档次同存期自动转存。

第一百四十八条 整存整取开户时,如客户选择约定转存,在存单上打印“约转”标志,客户未选择约定转存的,如开户省选择提供自动转存服务的在存单上打印“转存”标志,如开户省未选择提供自动转存服务的在存单上打印“不约转”标志。

第一百四十九条 整存整取约定转存和自动转存均不限定转存次数。第一百五十条 整存整取约定转存的,转存期未满,客户支取,视同提前支取。整存整取自动转存的,转存期未满,客户支取,视同逾期支取。

第一百五十一条 整存整取保值储蓄是指储蓄存款到期时,存款人所得的收益小于存款期间物价上涨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一定保值补贴的优惠利率的长期存款。

第一百五十二条 单笔存款在10万元(含)以上的,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特种存单”。特种存单的金额上限为200万元(含)。存款金额超过上限的,需分笔开户。

第一百五十三条

零存整取5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每月存入金额固定。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时,将本月应存和本月补存一次办理;未补存者,视同违约。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按活期计息。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定额定期存单有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等多种面额。存期为一年。

第一百五十五条 定额定期不能约定转存或自动转存。定额定期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第一百五十六条

整存零取1000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支取本金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由客户开户时约定。利息于期满结清时支取。

第一百五十七条 整存零取每期支取金额根据本金和取款间隔计算得出,保留至元位,元以下部分在清户时一并结清。未到约定支取期,客户可以提前支取固定本金一次,以后停取一次。第一百五十八条 存本取息是指一次存入本金,分期均等支取利息,到期一次性支取本金的储蓄种类。5000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支取利息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一次,由客户开户时约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存本取息的取息日必须大于或等于约定取息日(以起息日为准)。约定取息日未取,以后可以随时支取或到期一并支取。逾期取息不再复计利息,逾期本金按活期计息。

第一百六十条 存本取息每次取息金额根据本金和取息间隔计算得出,保留至元位,元以下部分在清户时一并结清。如果客户需要提前支取本金,则要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付利息。

第一百六十一条 存本取息保值储蓄是指储蓄存款到期时,存款人所得的收益小于存款期间物价上涨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一定保值补贴的优惠利率的长期存款。

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值储蓄根据到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保值贴补率,计算保值贴息。

第四节 定活两便

第一百六十三条 定活两便分固定定活两便和不固定定活两便两种。不固定定活两便50元起存,金额不限。固定定活两便分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等多种面额。

第一百六十四条 定活两便不可部分支取。

第一百六十五条 定活两便存期不限,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若利率打六折后低于支取日活期利率,则按活期利率计息。

第五节 通知存款

第一百六十六条 通知存款5万元起存,单笔存款金额最高为500万元(含),存款金额超过上限的,需分笔开户。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

第一百六十七条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开立通知存款新账户,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 清户,按清户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第一百六十八条 2008年1月12日后开户的通知存款实现自动转存功能。通知存款自动转存业务是指以一天或七天(一天通知存款为一天,七天通知存款为七天)为一个存款周期转存通知存款,每存满一天或七天储蓄业务处理系统自动进行一次结息,次日将本息和(扣除利息税)自动转入下一个存款周期复利计息。

第一百六十九条 对于2008年1月12日后开户的通知存款,停止办理“提前通知”、“取消通知”和“提前通知查询”业务,客户可凭存单和有效实名证件随时前往省内任一联网网点支取,但大额取款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大额预约申请等)。如果支取日不是自动转存日,则从最近转存日起至支取前一日止按照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第一百七十条 2008年1月12日前开户的通知存款,不具有自动转存功能,部分支取和清户需要按下述规定办理提前通知。

通知存款可在省内办理提前通知手续。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客户提前通知邮政储蓄机构约定支取通知存款的方式由邮政储蓄机构与客户自行约定。取消通知和支取已通知的存款必须在通知网点办理。通知存款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的,超过通知期限的自动取消通知,客户若取款,需重新预约通知。

第六节 一本通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一本通是将多个储种、多个账户的存款集中于一本存折上,用一个存款凭证记载、管理多个存款账户资金活动情况的一个业务品种。邮政储蓄一本通现包括整存整取和不固定面额的定活两便两个储种。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一本通开户时,同时开立子账户,客户在交易网点新开的子账户余额累积计算在一本通开户网点余额内。一本通存折中每笔存款业务的办理遵照相应储种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一本通每本存折有54行记录客户交易明细,其中1至48行每行记录两笔对应的存款、取款、冲正、取消等交易明细,第49至54行只能记录部分提前支取、取消、冲正等交易,不能记录存款交易。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一本通内各账户单笔存款金额最高200万元(含)。超过 200万元的,需分笔开户。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一本通内子账户可以移出为存单,已开立存单也可移入一本通。移入和移出的存单与对应的一本通子账户户名、起息日、存期、利率、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等相同。

非同一证件类型及号码、非同一户名、非同一开户网点、非同一协议国税率或未预留密码的存单不允许移入。预留密码的存单移入一本通后,密码变更为一本通密码。

移入、移出时,客户本人须持有效实名证件、一本通、存单及密码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不得代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一本通开户时,若客户预留密码,则该一本通下所有账户使用同一密码。

第一百七十七条 若一本通客户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经审核批准后,该一本通下所有账户使用同一协议国税率。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一本通存折下各子账户均已结清方可清户。

第七节 个人存款证明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个人存款证明是邮政储蓄机构应存款人的申请,为其存于邮政储蓄机构的个人存款所提供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条 邮政储蓄机构出具的个人存款证明,分为时点存款证明和时段存款证明两种类型。时点存款证明,是指客户在提出申请开具个人存款证明时在邮政储蓄机构有一定金额存款的证明;时段存款证明,是指客户自申请之日起至某一日期的时间段内在邮政储蓄机构有一定金额存款的证明。

第一百八十一条 客户申请出具个人存款证明必须提供规定的存款凭证和有效实名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时,须提供被代理人及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

第一百八十二条 可用于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存款凭证包括存折/单、卡。一本通和绿卡通卡内的子账户可以单笔或全部办理存款证明。

第一百八十三条 以下情形的存款不能办理个人存款证明:

(一)已被有权机关冻结;

(二)已用于质押;

(三)账户止付或限额止付的限额部分;

(四)账户处于挂失状态。

第一百八十四条 邮政储蓄机构接受客户申请出具时段存款证明后,该账 户内相应金额存款即处于止付状态。出具证明的存款止付期限,依据客户的要求确定,原则上在三个月以上、二年以内。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为存款的止付期。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客户申请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由邮政储蓄网点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的存款账户,应是县(市)内任一联网网点开立的账户。

第一百八十六条

邮政储蓄网点对客户在县(市)内所有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不同种类、若干账户的存款,可加总出具一张个人存款证明,同时按种类、账户详细准确填写明细。证明上的总金额和各账户金额为应出具的存款证明金额。

第一百八十七条 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个人存款证明,由营业网点普通柜员签发。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个人存款证明,综合柜员授权后,由支行(局)长签发。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存款证明,综合柜员核对后,由支行(局)长授权、签发。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 只作为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存有储蓄存款的证明,不能流通,不能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存款凭证作为存款、取款、转账等的凭证;不表示邮政储蓄机构对客户或第三方负有经济担保责任,不承诺一定被相关第三方所认可。

第一百八十九条 同一笔存款,可应客户需求在同一时间出具多份(最多10份)个人存款证明。按份收取手续费。多份时段证明书的有效期必须相同。

第一百九十条 在时段存款证明有效期内,客户确有需要,可凭存款证明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向原受理营业网点提出书面申请,撤销存款证明、解除存款止付状态。经审核无误,将客户持有的存款证明书原件收回后,即可办理解除存款止付。对同一笔存款开具多份存款证明的,需交回所有存款证明书才可办理撤销存款证明。

第一百九十一条 撤销存款证明的申请,必须由客户本人办理,不得代理。

第二章 转账业务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转账业务按交易方式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行内转账和跨行转账。行内转账业务指客户办理转账业务的渠道(柜台、“商易通”、ATM、电子银行等)、转出账户的开户方、转入账户的开户方均属邮政储蓄机构的转账交易。跨行转账业务指客户办理转账业务的渠道、转出账户的开户方、转入账户的开户方涉及两家或以上金融机构,且一方属邮政储蓄机构的转账交易。第一百九十三条 行内转账业务按账户关系和实现方式可分为:

(一)账户到账户转账业务,是指转出方客户和转入方客户均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单位账户,并在不同账户间办理资金的划转业务,包括个人结算账户间转账、个人结算账户向单位账户转账、单位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转账;

(二)现金到账户转账业务,是指客户将资金通过网点柜台转入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的资金划转业务;

(三)预约转账业务,是指转出方客户在邮政储蓄网点柜台办理预约转账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按客户约定时间、约定金额向指定的账户进行资金划转的业务。

第一百九十四条 当转出账户处于挂失(含凭证、密码任一挂失)、止付(不含限额止付)、冻结(不含部分冻结)、销户或长期不动户状态时;或转入账户处于销户、长期不动户状态时,不能办理转账业务。

第一百九十五条 客户需通过电子银行、ATM等渠道办理自助转账的,必须事先在邮政储蓄网点柜台书面申请并确认开通账户自助转账功能。为客户开通自助转账业务时,柜员要向持卡人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要对持卡人进行更为严格的真实身份核查,确保实名开户。

第一百九十六条 账户间转账转出金额若超过规定金额的,应事先办理大额转账申请手续。客户可以在转账限额内约定该账户单笔最高转账金额。申请成功后未办理撤销前长期有效。

(一)行内转账:对于单笔转出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客户需要事先到转出账户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大额转账申请。申请时应由本人持该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卡/折办理。

(二)跨行转账:对于每日累计转出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客户需要事先到转出账户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大额转账申请。申请时应由本人持该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卡/折办理。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大额转账申请可办理撤销。撤销时,客户应持该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需要办理撤销大额转账申请的卡/折到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如果是由他人代理的,应同时提供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

第二节 预约转账

第一百九十八条

预约转账业务限于邮政储蓄机构的个人账户间转账。转 出账户和转入账户均应为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转出账户必须为有密户。

第一百九十九条

预约转账业务的申请、变更与撤销,由客户本人持该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卡/折,在转出账户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

第二百条

客户办理预约转账业务申请时须设定首次转账日期。若设定转账截止日期,到转账截止日期的第二天系统自动解除预约转账关系;不设定截止日期的预约转账申请长期有效。客户可通过在网点办理预约转账撤销交易来解除预约转账关系。转账周期为一至十二个月的整数月。

第二百零一条

预约转账单笔最大转账金额为5万元(含),预约转账金额包含在每日每户转账累计金额上限500万元(含)内。

第二百零二条

每个结算账户作为转出账户可以和多个转入账户建立预约转账关系,多个转出账户也可以和一个转入账户建立预约转账关系。两个个人结算账户间同一方向的转账只能建立一种预约转账关系。

第二百零三条

客户可对预约转账转入的账户、手续费收取方式、单笔转账金额、首次转账日期、转账周期、转账截止日期信息进行变更。

第二百零四条

客户变更转出账号、卡号或转入账号、卡号的,需将原预约转账关系撤销后重新申请预约转账业务。

第二百零五条

每次转账日期根据“首次转账日期”与“转账周期”计算,使用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若转账当月不存在相应日期(例如小月没有31日,2月没有30日等情况),则自动设置为月末。

第二百零六条

由于转出账户挂失、冻结、止付、余额不足、清户,或转入账户账号/卡号错误、户名错误、清户等原因造成转账不成功的,在下一约定日期系统仍将发起转账交易,但不补转上期金额;连续两个约定转账周期转账不成功的,预约转账服务自动取消。

第二百零七条 已办理预约转账业务的转出账户若办理挂失,在挂失期间预约转账交易停止执行;转入账户若办理挂失,在挂失期间内预约转账交易正常进行。

第二百零八条 转出或转入账户挂失补发新存折后,预约转账交易正常进行。单卡户或卡折合一户以卡号申请预约转账业务的,挂失补发新卡、换卡后,预约转账服务自动关联到新卡。

第二百零九条 客户可持卡/折凭密码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查询本人账户作为转出账户所做的预约转账约定的情况。第二百一十条 每笔预约转账交易收费标准同邮政储蓄行内转账收费标准。

第三章 绿卡业务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借记卡)是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金融支付工具,不允许透支。绿卡可以根据以下属性进行分类:

(一)按发行对象和服务等级,可分为普卡、VIP卡等;

(二)按业务功能,可分为普通绿卡、绿卡通卡、副卡等;

(三)按凭证与账户对应关系,可分为单卡户、卡折合一户;

(四)按联合发卡的合作伙伴性质,可分为绿卡联名卡、绿卡认同卡等。第二百一十二条 绿卡卡面主要由“邮政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字样、“绿卡(XX卡)”、“绿卡通(XX卡)”字样、“银联”标识及印刷图案组成。绿卡卡面要素具有固定位置,各省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统一发行的绿卡,版面由总行负责设计并指定厂家生产,各省不得自行设计与生产。

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发行的绿卡(区域性联名卡),版面由当地自行设计后报总行批准,在总行指定厂家生产。

第二百一十四条 绿卡卡片规格、卡号、磁条信息格式及内容遵循中国银联及总行颁布的有关标准。

第二百一十五条 绿卡的发行对象为个人。

第二百一十六条 客户持绿卡可在邮政储蓄机构指定的特约商户刷卡消费,在指定的受理网点、ATM办理存取现金、转账等业务,在电话银行、固定电话支付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查询、转账等业务,还可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办理代收代付等业务。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个人申领绿卡时起存金额为10元。

第二百一十八条 客户申领绿卡时,须出示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并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

单卡户(含绿卡通卡)可由他人代为申领,申领时,必须同时提交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由代理人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办事由,网点应全面了解代理人的职业背景、代办目的、代办性质等,并据此判断代办理由是否正当,如

理由明显不正当,不得为其办理绿卡。原则上,个人一次性代理办理绿卡不得超过3张。单位代客户统一申领绿卡时,由申领单位与邮政储蓄机构统一签订协议。

第二百一十九条 客户领用绿卡时,普通柜员应提示客户在卡背面签名条上书写本人姓名。

第二百二十条 批量方式申领绿卡的,客户本人须持绿卡及有效实名证件到网点柜台办理密码修改业务以激活卡。其他业务(密码修改、挂失除外)须进行卡密码变更后方可办理。

第二百二十一条 客户凭绿卡办理存款、取款、转账、消费、查询、更改密码等交易时,普通柜员必须使用磁条读写器刷卡读入卡号,系统校验磁道信息,不得通过键盘手工输入卡号。挂失卡、换卡可手工输入卡号。

第二百二十二条 换卡、卡折合一户撤销卡或折、加办卡/折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百二十三条 绿卡清户时,应收回绿卡,有折卡清户时必须同时提交活期存折和卡,绿卡当场剪角(即沿卡背面左上角磁条下沿且与水平不大于45度角方向进行剪切处理,下同)或在磁条上打洞作废。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绿卡因破损、磁道信息丢失等原因不能使用时,可为客户办理换卡。更换卡时,应验证客户有效实名证件和卡密码,并收回旧卡。收回的旧卡当场剪角或在磁条上打洞作废。换卡不得代理。

第二百二十五条 卡折合一户处理特殊规定:

(一)已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的客户可以申领绿卡(绿卡通卡、副卡除外),申领绿卡时须验证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存折和存折密码,他人不得代为办理申领手续;已申领绿卡(绿卡通卡、副卡除外)的客户可以申请活期存折,申领存折时须验证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绿卡和绿卡密码,他人不得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二)客户撤销绿卡时,须验证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存折和卡及其密码,客户在交易凭条上签名确认,被撤销的卡当场剪角或在磁条上打洞作废;卡撤销后,原卡对应的活期存折可继续使用;

(三)客户撤销存折时,须验证账户对应的有效实名证件、存折和卡及其密码,客户在交易凭条上签名确认。可在存折内页加盖“作废”戳记交客户收执留存,邮政储蓄机构仅将旧存折封面(包括盖有日戳或储蓄专用章的封二)收回保存,在回收的存折封二应加盖“存折内页由储户本人保存”戳记,并请客户

在戳记的空白处签字确认,日终上缴事后监督。存折撤销后,原存折对应的卡可继续使用。

第二百二十六条

绿卡须先存款后支取,不得透支。绿卡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息方法计付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条 当账户状态为以下任一状态时,拒绝办理绿卡取款、转出转账、消费等资金支出类交易:卡已挂失、卡已撤销、账户不存在、账户止付、账户已冻结、账户已清户、卡密码输入错误、账户可用余额不足、卡磁道出错、非服务对象内的卡、其他拒绝原因。

当账户状态为以下任一状态时,拒绝办理绿卡存款、转入转账等资金存入类交易:卡已撤销、账户不存在、账户已清户、卡磁道出错、非服务对象内的卡、其他拒绝原因。

第二百二十八条 绿卡凭密码交易。客户如遗忘密码,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密码挂失和重置手续。

第二百二十九条 原始卡、空白卡、密码信封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第二节 吞没卡、作废卡处理

第二百三十条 下列情况ATM机具吞卡:

(一)ATM发生故障;

(二)持卡人操作错误引起ATM吞卡;

(三)超过一定时间客户未取卡;

(四)发卡行返回“挂失卡”、“被窃卡”、“特殊条件下需没收的卡”、“有作弊嫌疑的卡”、“需捕捉的卡”等吞卡指令。

第二百三十一条 特约商户在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应取消或拒绝交易并按要求没收卡:

(一)POS终端显示的交易应答信息为发卡机构发出的没收卡指令。包括“挂失卡”、“被窃卡”“特殊条件下需没收的卡”、“有作弊嫌疑的卡”、“与发卡方安全保密部门联系”、“与收单方安全保密部门联系”等;

(二)联络发卡机构时,发卡机构给出没收卡的指令。

第二百三十二条

发卡机构对密码输错或输错次数超过规定、磁条信息错误、磁条损坏、废卡及其他情形可以拒绝交易,但不得发送吞没卡指令。

第二百三十三条 ATM所隶属的邮政储蓄机构负责暂时保存被吞卡片。集中管理的ATM可由指定的邮政储蓄机构负责暂时保存被吞卡片。

第二百三十四条 对ATM非因发卡机构吞卡指令而吞卡的,绿卡客户可在吞卡后7个工作日内,其他银行卡客户可在吞卡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及其他可以证明为卡片持有者的材料到ATM所属机构办理领卡手续;当委托他人代领时,还需持代领人有效实名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第二百三十五条 ATM所属邮政储蓄机构柜员在核对客户有效实名证件上的姓名与所领卡片正面姓名字母(拼音)或背面签名一致,或客户持有效实名证件且所领卡片通过个人密码验证的,领卡人在“吞没卡领卡登记簿”上签名领取卡片,如代为领取的,还需核对授权委托书签名与卡背面签名。

第二百三十六条 ATM轧账后,轧账人员应将实际吞卡情况与储蓄业务处理系统“邮政储蓄吞没卡登记簿”进行核对,对系统未记录的吞卡人工登记,并根据吞卡原因分别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吞卡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卡片或按发卡行吞卡指令吞没的卡片,ATM所属邮政储蓄机构须剪角或在磁条上打洞处理,上缴时打印“邮政储蓄吞没卡上缴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另一份连同被剪角或打洞处理后的卡片日终随原始凭证送事后监督,事后监督审核无误后,上缴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凭证管理部门。

第二百三十八条 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凭证管理部门收到上缴的“邮政储蓄吞没卡上缴清单”和作废的卡片,核点无误后,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他行的吞没卡,须以发卡行为单位分类,编制“银联卡跨行业务吞没卡销毁清单”,与吞没卡片复印件一起留存备查;

(二)对吞没的绿卡,编制“绿卡吞没卡销毁清单”留存备查;

(三)吞没卡卡片作为废卡妥善保管,定期销毁。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凭证管理部门应将“银联卡跨行业务吞没卡销毁清单”以传真方式或通过中国银联公共服务平台转发中国银联。

第二百四十条 商户没收卡处理:

(一)使用POS签购单向持卡人开具没收卡的收据一式三份,收据上须抄录卡号及没收原因,分别由商户、持卡人和收单机构保管;

(二)没收卡后应立即当场进行剪角或在磁条上打洞处理,在没收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收单机构,并对未按要求处理产生的风险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一条 邮政储蓄机构作为收单方,对商户没收的银行卡,按如下方法处理:

(一)登记“吞没卡登记簿”,上缴时打印 “邮政储蓄吞没卡上缴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另一份连同被剪角或打洞处理后的卡片日终随原始凭证送事后监督,事后监督审核无误后,上缴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凭证管理部门;

(二)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凭证管理部门收到上缴的“邮政储蓄吞没卡上缴清单”和作废的卡片,核点无误后,对他行的没收卡,须以发卡行为单位分类,编制“银联卡跨行业务吞没卡销毁清单”,与没收卡片复印件一起留存备查。对没收的绿卡,编制“绿卡吞没卡销毁清单”留存备查。没收卡卡片作为废卡妥善保管,定期销毁;

(三)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凭证管理部门应将“银联卡跨行业务吞没卡销毁清单”以传真方式或通过中国银联公共服务平台转发中国银联。

第二百四十二条

特约商户按要求没收银行卡并进行相关处理的,收单机构按有关规定对商户收银员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发卡机构根据中国银联提供的没收卡信息,通过中国银联收付费交易向收单机构支付。

第二百四十三条 邮政储蓄机构作为发卡方的处理:将收到的吞没卡、没收卡信息备案,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吞没卡、没收卡认领期满后,客户如需再次使用绿卡,必须先办理挂失,然后再重新申领绿卡。

第二百四十五条 作废卡:

(一)各级凭证管理部门是废卡的管理部门;

(二)制卡部门制卡过程产生的废卡,制卡部门必须立即剪角或在磁条上打洞作废,然后在“作废卡登记簿”登记,妥善保管,定期销毁;

(三)网点对发卡过程中产生的废卡、更换的旧卡、清户卡、撤销卡,日终时随原始凭证上缴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核对无误后,移交废卡的管理部门妥善保管,定期销毁。废卡销毁时必须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会同审计、风险、保卫部门监督销毁。

第三节 绿卡通业务

第二百四十六条 绿卡通业务是指对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和多个不同储种、币种、资金形态的账户同时进行管理的绿卡借记卡业务。绿卡通卡可申请副卡,绿卡通卡对卡内所有账户具有完全操作权限,副卡在绿卡通卡授权额度内使用绿卡通卡人民币活期账户资金。

第二百四十七条 绿卡通卡允许开立一个主账户和多个子账户,人民币活

期结算账户为主账户,其他储种、币种、资金形态的存款账户为子账户。

绿卡通卡卡内人民币子账户可开立多个,储种可以为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和通知存款。

第二百四十八条 客户在交易机构新开立的人民币子账户余额累积计算在绿卡通卡开户机构余额内。

第二百四十九条 绿卡通卡内所有账户使用相同协议国税率。

第二百五十条 绿卡通卡内储种为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的子账户,单笔存款金额最高200万元(含),超过200万元的,需分笔开户。储种为通知存款的子账户,单笔存款金额最高500万元(含),超过500万元的,需分笔开户。

第二百五十一条 绿卡通卡须预留密码,绿卡通卡内所有本币、外币账户使用同一密码。绿卡通卡与所属副卡的密码分别管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

客户办理绿卡通卡子账户存款、子账户取款业务,须填写存取款凭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绿卡通卡内活期主账户可在全国任一联网网点通存通取;绿卡通卡内子账户可在开户省内任一联网网点通存通取(含清户和部分支取)。

第二百五十四条 绿卡通卡内所有子账户全部销户后方可清户,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签订中间业务协议的绿卡通卡清户前,须撤销中间业务协议。

绿卡通卡清户时,同时自动撤销其所有副卡。

第二百五十五条 绿卡通卡可申请副卡(最多5张,参数化),客户须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绿卡通卡、副卡使用人有效实名证件在县(市)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并填写申请表,不得代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 副卡可办理存款、取款、消费、转出转账、汇兑汇出等业务,不支持转入转账、汇兑汇入、中间业务、理财业务、外汇业务等。副卡与所属绿卡通卡间不允许相互转账。

第二百五十七条 绿卡通卡申请副卡时,客户须设定副卡月支出额度。第二百五十八条 客户可对副卡月支出额度进行修改,客户须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绿卡通卡在县(市)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并填写申请表,不得代理。

第二百五十九条 副卡支出额度以月为周期,每月15日(参数化)日终系统自动将可用支出额度恢复为月支出额度。对于修改月支出额度的,可用支出额度即时更新为修改后的月支出额度。

第二百六十条 副卡发生支出类交易后,系统自动扣减其当月可用支出

额度(含交易本金与手续费)。

副卡发生存款交易后,不增加其当月可用支出额度,如发生异地存款手续费,不扣减其当月可用支出额度。

副卡发生冲正、调整、消费退货等交易时,如原交易未发生在本额度周期内,其当月可用支出额度不予冲回。

第二百六十一条 绿卡通卡撤销副卡时,客户须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绿卡通卡在县(市)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撤销副卡时,除副卡丢失情况外,应收回副卡,当场剪角或在磁条上打洞作废。代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

第二百六十二条

绿卡通卡内子账户可移出成为存单户,已开立的存单也可移入绿卡通卡内。移入、移出的存单与对应的绿卡通子账户户名、起息日、存期、利率等相同。

非同一证件类型及号码、非同一户名、非同一开户网点、非同一协议国税率或未预留密码的存单不允许移入。预留密码的存单移入绿卡通卡后,密码变更为绿卡通卡密码。

移入、移出时,客户须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绿卡通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不得代理。

第二百六十三条 绿卡通卡内活期账户资金与同币种其他储种子账户资金可以进行互转,客户须持绿卡通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异地办理不收取手续费。

活期账户资金转为其他储种子账户时,金额不能小于相应储种的最低起存金额。其他储种子账户资金转入活期账户时,本息须全额转入,原子账户销户。

提前支取的整存整取子账户转入活期主账户,客户须提供有效实名证件。

第二百六十四条 绿卡通卡可办理约定转账定制业务。客户须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绿卡通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并填写申请表,约定一个转存储种、设定活期最小留存金额及约定转账起存金额。代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

约定转账起存金额不能低于起存金额1000元(参数化),且不能低于指定子账户储种最低起存金额。

每月15日(参数化),系统根据客户约定事项自动将绿卡通卡内符合条件的活期账户资金转为相应子账户。

第二百六十五条 绿卡通卡可办理约定转账变更、撤销业务。客户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绿卡通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并填写申请表。代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

第二百六十六条 绿卡通卡可办理约定转账定制查询业务。客户持绿卡通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

第二百六十七条 绿卡通卡客户承担副卡交易产生的法律责任,副卡交易产生的资产归属于绿卡通卡客户。

第四节 联名/认同卡

第二百六十八条 绿卡联名/认同卡,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的绿卡。绿卡联名卡持卡人可在盈利性质的联名单位享受特殊服务或优惠,绿卡认同卡持卡人领用认同卡表示对非盈利性质认同单位的支持。

第二百六十九条 绿卡联名/认同卡所依附的绿卡产品为绿卡借记卡,绿卡联名/认同卡的功能同所依附的绿卡借记卡功能,绿卡联名/认同卡的发行要有利于绿卡结算品牌的发展。

第二百七十条 绿卡联名/认同卡按发行区域分为全国性绿卡联名/认同卡和区域性绿卡联名/认同卡。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发行区域性联名/认同卡,须报总行审批。

第二百七十一条 绿卡联名/认同卡业务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发、严格审批、维护品牌、注重效益。

第二百七十二条

绿卡联名/认同卡的发行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行卡业务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百七十三条 发卡条件

(一)绿卡联名卡的联名单位应是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拥有广泛客户群和社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集团)或是自成系统的公共事业单位;

(二)绿卡认同卡的认同单位应是社会影响力大、信誉度高、能够获得广泛认同的团体、组织和事业单位;

(三)联名/认同单位所服务的区域应与绿卡联名/认同卡发行区域相匹配,严禁联名/认同单位所服务的区域小于绿卡联名/认同卡的发行区域;

(四)一级分行及所辖二级分行发行区域性绿卡联名/认同卡,其绿卡联名

/认同卡的服务区域原则上不小于市(地)区域范围;

(五)区域性绿卡联名/认同卡的首批发卡量不应低于1万张、1年内发卡量不应低于2万张。

第二百七十四条 卡面设计

(一)绿卡联名/认同卡卡片正面只允许放置1个联名/认同单位的名称及标识;若有多个联名/认同单位时,可将其他联名/认同单位的名称及标识印在卡片背面,或将其整合成1个名称及标识放在卡片正面;

(二)若非重复性背景图案,联名/认同单位的名称及标识在绿卡联名/认同卡片正面和背面仅允许出现1次;

(三)绿卡联名/认同卡卡面上不允许同时出现联名单位和认同单位的名称及标识;

(四)绿卡联名/认同卡卡面不允许出现带有政治倾向的文字或标识;不允许出现带有广告、促销性质的文字或标识;不允许出现可能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带来不良影响的其他文字或标识。

第二百七十五条 各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发行的区域性绿卡联名/认同卡,版面由各分行推荐设计方案,报总行审批,卡面设计分为两种:

第一种:以绿卡“驿使图版”卡面为基础设计的绿卡联名/认同卡。在卡片正面联名/认同标识区域规定位置增加联名/认同单位的名称及标识,在联名/认同标识区域右方规定位置印有“绿卡×××联名/认同卡”或“绿卡通×××联名/认同卡”字样,在规定位置印有“银联”标识。

第二种:自行设计卡面的绿卡联名/认同卡。此种绿卡联名/认同卡卡片正面规定位置要有“邮政徽”图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字样、“绿卡×××卡”或“绿卡通×××卡”字样,在规定位置印有“银联”标识;在卡片背面注明使用范围。联名/认同单位的名称及标识面积不应超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邮政徽”所占面积。卡面图案应美观大方,反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联名/认同单位的特点。

第二百七十六条 发行全国性联名/认同卡,应由总行与联名/认同单位签署绿卡联名/认同卡合作协议书;发行区域性联名/认同卡,应由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与联名/认同单位签署绿卡联名/认同卡合作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七条 绿卡联名/认同卡年费根据提供给持卡人的服务附加值确定,已制定绿卡年费标准的,其绿卡联名/认同卡年费原则上不应低于省内已

实施的绿卡年费收取标准。

第二百七十八条 全国性绿卡联名/认同卡和第一种区域性绿卡联名/认同卡的受理范围、金融服务功能与普通绿卡相同。第二种区域性绿卡联名/认同卡在跨省的受理范围,限于POS和ATM等自助渠道;在本省(区、市)的受理范围,由各一级分行自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普通绿卡联名/认同卡的卡品种为“联名卡(银联)”;绿卡通联名卡的卡品种为“绿卡通”,全国性普通绿卡联名卡的卡类别代码顺序使用01至99,全国性绿卡通联名卡的卡类别代码顺序使用50至99,区域性普通绿卡联名卡、绿卡通联名卡的卡类别代码顺序使用aa至zz。

第五节 商易通业务

第二百八十条 “商易通”业务,是指在固定电话设备上集成刷卡器及相关设备,并绑定客户的绿卡,为客户提供余额查询、实时转账等服务的业务。

第二百八十一条 “商易通”固定电话设备支持余额查询、转账收款、转账付款、向公司账户转账、账户明细查询、末笔交易查询及汇总统计等业务。

第二百八十二条 客户申请“商易通”业务,应由本人在县(市)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时,客户所持绿卡对应账户必须为“华商联盟”账户。

第二百八十三条

“商易通”业务的客户按服务标准不同分为:“华商联盟”客户(包括:普通“华商联盟”客户、高端“华商联盟”客户),一般“商易通”客户。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客户申请华商联盟服务所持绿卡的对应账户称为“华商联盟”账户。“华商联盟”账户按照准入条件不同分为高端“华商联盟”账户与普通“华商联盟”账户。

高端“华商联盟”账户准入条件是个人活期账户上一月度日均余额在30万元(含)以上,普通“华商联盟”账户准入条件是个人活期账户上一月度日均余额在10万元(含)与30万元(不含)之间。高端“华商联盟”账户与普通“华商联盟”账户享有不同的资费政策。普通“华商联盟”账户满足高端“华商联盟”账户准入条件的,次月系统自动将普通“华商联盟”账户升级为高端“华商联盟”账户。

“华商联盟”账户准入条件由总行统一制定,总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华商联盟”账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华商联盟”准入条件的账户,一级分行可通过手工方式将其导入为普通“华商联盟”账户。手工导入的普通“华商联盟”账户标准为账户时点余额达到10万元(含),手工导入账户须由一级分行业务主管审批。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一般“商易通”客户是指失去“华商联盟”资格的“商易通”客户。

第二百八十七条

客户撤销“商易通”业务,应由本人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撤销手续,填写申请表并出示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及绑定的绿卡。

第二百八十八条

通过“商易通”固定电话设备办理行内异地转账交易及跨行转账交易,手续费从转出方账户扣收。

第六节 网上支付通业务

第二百八十九条

网上支付通业务是指将绿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签约绑定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时,无需登录个人网上银行,便可支付相应款项的业务。网上支付通业务包括支付宝卡通、财付通一点通等。

第二百九十条

客户本人凭绿卡、有效实名证件,可在全国任一联网网点或个人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网上支付通业务签约加办、签约信息查询、支付限额修改、手机号码修改和签约撤办,不得代办。

第二百九十一条

客户签约加办网上支付通业务时,客户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立账户的姓名、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必须与签约绑定的绿卡账户相关信息一致。

第二百九十二条

绿卡换卡、挂失补发新卡的,网上支付通签约加办关系自动转移到新卡。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户根据网上支付通业务涉及的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自行设定每日每户累计支付限额,单个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含)。

第七节 ATM交易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绿卡持卡人办理取现等交易时,ATM应提供打印交易凭条的选择。如ATM无法提供打印选择以及ATM吞卡时,必须打印交易凭条。交易凭条应注明交易结果或拒绝原因。交易凭条打印的卡号,除被吞卡和转账交易的转入卡外,应隐去卡号校验位前4位数字。

第二百九十五条 客户在ATM上可办理取款交易。ATM取款每日每户累计

取款限额为2万元(含)。发卡机构对5000元(含)以下的ATM单笔取款金额不设限制。

第二百九十六条 ATM终端单笔吐钞金额由各省自定,不得低于2000元(现存机具吐钞功能无法满足的除外,应按机具出钞口容量上限确定)。

第二百九十七条 客户在ATM上办理取款交易成功后,如ATM吐钞后一定时间内客户没有取钞,ATM将钞票收回到废钞箱并登记“ATM异常交易登记簿”。

第二百九十八条 客户在ATM上可办理存款业务。ATM存款每次放入钞票数不得超过100张。

第二百九十九条 客户在ATM上可办理行内账户到账户转账业务,转出账户须为绿卡账户,转入账户可为个人结算账户(包括卡和折)。

第三百条 客户在省内ATM上可办理绿卡通卡内活期主账户与其他储种子账户的资金互转业务。提前支取的整存整取子账户资金不能通过ATM转入活期主账户。

第三百零一条 客户在ATM上可查询绿卡活期账户余额;在省内ATM上可查询最近10笔卡户活期交易明细,绿卡通卡还可查询未销户子账户的储种、余额等相关信息。

第三百零二条

客户可在ATM上修改绿卡密码。

第八节 POS交易

第三百零三条 POS消费

POS消费指特约商户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通过POS终端完成持卡人用卡付款的过程。

(一)刷卡,并验证客户个人密码;

(二)消费成功后,客户在签购凭证上对打印的消费内容签字确认,凭证上打印的卡号应隐去除银行卡卡号前6 位和后4 位以外的全部数字。

第三百零四条 POS消费撤销

POS消费撤销指特约商户由于各种原因对已经通过POS联机完成的成功交易,于当日当批主动发起取消的过程。

(一)撤销时,客户必须出示原交易卡和签购凭证;

(二)消费撤销无须验证客户个人密码;

(三)每笔消费交易只可撤销一次,且不得办理部分金额的撤销。

第三百零五条 退货

退货指特约商户因商品退回或服务取消,将已扣款项退回持卡人原扣款账户的过程。

(一)退货分当日退货和隔日退货;

(二)退货可全额退货,也可部分退货;退货金额不得大于原始交易金额;

(三)客户退货时,应将原交易的卡、原签购凭证回单联及特约商户认可的其他退货有效单据交收银员;

(四)退货交易无须验证客户个人密码。

第三百零六条 POS预授权

POS预授权指特约商户通过POS终端,就持卡人预计支付金额向发卡方索取付款承诺的过程。

(一)刷卡,并验证客户个人密码;

(二)办理POS预授权时,客户账户止付金额为预授权交易金额的115%,但签购凭证打印的金额为预授权交易金额的100%;

(三)POS预授权交易的金额不得再参与其他交易,直至发生相应交易的预授权完成或预授权撤销为止;

(四)预授权交易30天内(对追加预授权金额的,以追加交易日为准)如不发生相应交易的预授权完成或预授权撤销,预授权金额次日起自动解止付;

(五)如需追加持卡人预授权金额时,客户必须出示原预授权交易卡,刷卡,并验证客户个人密码。

第三百零七条 POS预授权完成

POS预授权完成指特约商户对已取得的预授权交易,在预授权金额或超出预授权金额一定比例的范围内,通过POS终端或手工方式完成持卡人付款的过程。

(一)预授权完成交易可通过联机、离线和手工方式完成;

(二)预授权完成不需校验客户个人密码;

(三)预授权完成金额不得超过POS预授权金额的115%。预授权完成金额超过预授权金额115%时,超过部分按另一笔消费处理;

(四)预授权完成采用联机或离线方式完成的,在交易成功后打印签购凭证。通过手工方式完成的,收银员应填写预授权完成手工单。

第三百零八条 POS预授权撤销

POS预授权撤销指特约商户在取得预授权后的有效期内,通过POS终端或手工方式通知发卡方取消付款承诺的过程。

(一)预授权撤销可在预授权交易成功后30日内通过联机或手工方式完成;

(二)撤销申请一旦发出,不得要求取消预授权撤销;

(三)不支持对预授权金额追加部分的单独撤销;

(四)预授权撤销不需校验客户个人密码;

(五)预授权撤销采用联机方式完成的,在交易成功后打印交易凭证。通过手工方式完成的,收银员应填写预授权撤销申请单,预授权撤销申请单必须经特约商户业务主管签名并盖章。

第三百零九条 POS预授权完成撤销

POS预授权完成撤销指特约商户由于各种原因对已经成功的预授权完成交易,于当日当批主动发起的取消。

(一)通过联机方式处理的预授权完成交易,其撤销交易采用联机方式完成;

(二)预授权完成撤销不需校验客户个人密码;

(三)不得取消预授权完成撤销交易;

(四)预授权完成撤销交易成功后打印交易凭证;

(五)预授权完成撤销交易成功后,持卡人账户恢复对原授权金额的止付。

第九节 对账单业务

第三百一十条 对账单业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方便客户了解本人绿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向绿卡(副卡除外)客户提供账户基本信息和账务交易明细的服务。对账单业务包括对账单打印和对账单寄送。

第三百一十一条 客户可向邮政储蓄机构申请寄送对账单。对账单分为电子对账单与纸质对账单两种。

电子对账单,是指邮政储蓄机构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客户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的对账单。

纸质对账单,是指邮政储蓄机构以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客户预留的地址寄送的对账单。

第三百一十二条

客户申请、变更、撤销寄送对账单,须本人持有效实名证件、绿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客户需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对账单寄送服务申请/变更/撤销单”,按需求选择电子对账单并预留邮箱;或选择纸质对账单寄送并预留收件地址。

第三百一十三条 客户查询对账单寄送申请信息,须本人持有效实名证件、44 绿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

第三百一十四条 客户查询、打印对账单须本人持有效实名证件、绿卡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

第三百一十五条 寄送的绿卡通对账单内容包括本、外币账户基本信息以及人民币主账户、外币活期账户交易明细信息;打印的绿卡通对账单内容包括:本、外币账户基本信息以及人民币主账户交易明细信息。

第三百一十六条 一级支行和邮政储蓄网点可办理对账单寄送业务批量加办、修改、撤销业务。

第三百一十七条 客户申请寄送对账单后,将按月度周期向客户发送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对账单;客户取消对账单寄送服务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从办理取消当日所在对账单月度周期起,取消对账单寄送服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因客户原因造成服务费无法扣收时,邮政储蓄机构将从本对账单月度周期起,取消对账单寄送服务。

第四章 其他业务 第一节 电话银行业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 电话银行业务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电子银行业务,通过电话自助交易和人工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查询、挂失、转账汇款、卡内互转、副卡管理、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其中卡内互转和副卡管理为绿卡通卡的特色业务。

第三百二十条 95580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号码,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包括自助交易和人工服务方式。

第三百二十一条 电话银行客户分为注册客户和非注册客户。注册客户是指在邮政储蓄网点办理电话银行注册,签署了申请书及相关协议的客户;非注册客户是指未在邮政储蓄网点办理电话银行注册,仅能通过电话银行办理部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

第三百二十二条

注册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业务咨询、投诉建议、查询、挂失、转账汇款、卡内互转、副卡管理、投资理财等业务。非注册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投诉建议、查询、挂失、副卡管理等业务。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电话银行注册/修改/注销/查询、重置电话银行登录密码等业务必须由客户本人持卡/存折和有效实名证件,至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客户可在开户时申请注册电话银行,也可在开户后申请注册。

第三百二十四条

注册客户可凭注册卡号/账号和登录密码通过电话银行办理相应业务。如个人客户在柜台持卡/折注册电话银行前,已自行通过电话银行设置了登录密码,则办理注册时设置的登录密码将覆盖原密码。

第三百二十五条 卡折合一户在使用其任一凭证注册电话银行后,可选择对应的另一凭证设置关联关系,关联后另一凭证自动开通相同的电话银行业务,使用相同的登录密码。关联凭证撤消关联关系后,不影响注册凭证继续使用电话银行业务。

第三百二十六条

卡折合一户设置、撤销另一凭证关联关系,可通过电话银行和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

第三百二十七条

注册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转账业务。转账前客户须到网点设置转入方账户信息,转入方账户应为行内活期结算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最多可设置5个。转入方账户信息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设置。

第三百二十八条 注册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按址汇款、密码汇款业务。汇款前客户须到网点设置收汇方信息,最多可设置5个。收汇方信息可在省内任一联网网点设置。

第三百二十九条 注册客户换卡后,原注册及设置信息不变。

第三百三十条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自助交易或人工坐席两种方式进行挂失。电话银行挂失为临时挂失,有效期为5天(含)。

第三百三十一条 客户登录电话银行时连续输错密码达到5次,密码自动锁定。密码锁定或遗忘,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由客户本人持有效实名证件至省内任一联网网点重置密码。

第二节 代收代付业务

第三百三十二条 代收代付业务是指邮政储蓄机构接受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或个人客户的委托,为委托单位或个人办理的代收、代付类个人结算业务。

(一)代付类业务:指邮政储蓄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向指定客户发放款项的业务,如:代付工资、代付养老金、代付社会保险、代付医疗保险等。

(二)代收类业务:指邮政储蓄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向指定客户收取款项的业务,如:代收公用事业费、代收通讯费等。

第三百三十三条 所有代收代付业务开办前,应由邮政储蓄机构有权单位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代收代付业务合作协议,协议需经法律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百三十四条 代收代付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业务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实施方式;

(三)协议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四)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结算方式;

(五)资金清算方式、资金划拨时限;

(六)争议解决方案;

(七)协议期限和生效方式;

(八)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百三十五条 客户申请办理代收代付业务(需要建立对应关系的代收代付业务)时,邮政储蓄机构应与客户签订双方协议,或与委托单位、客户签订多方协议,协议应明确各方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代收代付业务的相关规定等内容。

第三百三十六条 办理代收代付业务时,须按协议将委托机构款项划转至邮政储蓄机构相应账户后方可处理,邮政储蓄机构一律不得代替委托单位或用户垫付资金。

第三百三十七条 处理代收代付批量业务时,须建立严密的批量数据管理制度和数据交接手续。接受代收代付业务批量数据(含纸质和电子数据)时,应双人接收、双人核对、双人整理、双人上传主机,系统处理后返回的结果双人核对。

第三百三十八条 邮政储蓄机构处理代收代付批量业务后,应及时与委托单位进行对账。

第五章 跨行业务 第一节 银联跨行业务

第三百三十九条 银联跨行业务是银行卡联网联合成员机构将自身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终端机具(主要是ATM和POS)、特约商户等,以相应方式与全国或区域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系统相连,实现信息、机具和商户共享,并实现银行卡跨行通用的业务。

第三百四十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进行银联跨行交易时既可作为发卡方,也可作为收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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