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纳税(共12篇)
1.诚信纳税 篇一
如何完善诚信纳税建立和谐税收
一、诚信纳税的基本内涵
诚即诚实,信即守信。诚信纳税是对征纳主体在税收方面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作为征税主体,必须诚信服务,严格执法,尊重纳税人的各种正当权益;而作为纳税主体和扣税义务人,也必须诚信履行所承担的纳税义务和各项责任。简言之,诚信纳税是一种美德,也是纳税人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则。在强调诚信纳税的同时,征税机关也应依法诚信征税。
二、诚信纳税缺失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当前诚信纳税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法律制度的约束力不足,相关配套措施不健全
虽然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表现在:首先,我国目前尚缺乏一套系统的、立法层次较高的税收法典,由全国人大立法的相关法律较少,更多的是各个部门制定的单个税种法规、条例,权威性不足,而且不少法律、法规之间没有做到有效的衔接。同时稳定性也不够,大量的补充性规定和条例让人措手不及,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容易造成纳税人无知性、不遵从行为;其次,现行税收法律以及相关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而相关部门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目前尚不到位,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再次,我国目前财产申报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欠税公告制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都还不健全,也影响了诚信纳税机制的完善。
(二)税源管控程度较低,税收征管社会化程度也不够高
首先,我国纳税人分布广、情况复杂,征管很难遍及每个纳税人和每个经济角落,个体税收仍处于粗放型管理阶段。同时,作为税收征管最后一道防线的税务稽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较低,再加上稽查人员素质不够高、稽查手段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对一些违反税法案件选案不准、查处率不高等现象的发生;其次,税收征管尽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责任,但由于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税务机关难以独立完成税收征管任务,还需要得到银行、工商、司法、海关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部门对税务机关配合和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影响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
三、完善我国诚信纳税机制的有效途径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首先,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实现税法宣传的经常化、制度化,加大税法宣传网络建设,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的税务咨询、政策解答、信息查询等方面的服务,不断强化纳税辅导,为纳税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履行纳税义务提供贴近式服务,进一步畅通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法的渠道;其次,要抓好诚信纳税教育,将诚信纳税写入小学、中学、大学教材,让纳税人从小就接受诚信纳税的教育,深刻意识到依法诚信纳税是自己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同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和表扬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事迹,公布企业诚信纳税情况,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下转第15页)(上接第18页)理念,积极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要将诚信纳税机制的建设与建立社会信用机制、个人信用机制有机结合,全力打造诚信社会。
(二)建立税收信用法制约束机制
首先,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分税制。同时,清理和规范现行税收法规,提高税收法律立法层次,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权,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再次,进一步
增强预算管理的硬约束,促使政府诚信用税。最后,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加大对偷税、骗税、执法犯法等税收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适当提高税收失信的量刑标准,加重失信者的违规成本,促使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自觉依法纳税、依法征税、依法用税。
(三)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首先,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水平。其次,要着力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克服部门本位主义,加强税务、银行、工商、司法、海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并使之制度化,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社会化程度,为有效打击偷逃税等税收失信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四、诚信纳税体系建设面临的难题
偷逃税款问题严重。2002年,各级税务部门仅对个人所得税及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查补税款279亿元;过去5年全国税务部门共查补税款超过2000多亿元。二是漏征漏管现象一定程度存在。2002年,在对全国6万9千个集贸市场进行的专项检查中,清理漏征漏管户65.3万户。三是纳税不均现象较为突出。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工薪阶层排在第一位,在中国的外国人排在第二位,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仅仅排在第三位。2000年,同时在“中国(内地)私营企业纳税50强”和福布斯“中国大陆富豪前50名”两个榜上有名的竟然只有4个人。也就是说大量财富的拥有者,却未必是纳税的“基本守法户”。
五、建立健全诚信纳税体系的建议
(一)以完善立法诚信为基础,大力构建诚信纳税体系
要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核心的税收法律体系,完善税收立法信用,确保诚信纳税体系建立的法律基础。一要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强化税法的系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并为单项税收立法提供依据和范例,最终建立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统率、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驾齐驱的税法体系。二要逐步提升税收立法级次。树立税法的法律权威,提高税收立法诚信。三要完善税收立法工作。为适应世贸组织需要,对不完善的及时修订,对确实需要的及时出台,要进一步增强税法透明度,规范税法解释程序。四是以法律形式对税收法定主义予以明确。就现状而言,或者选择适当时机,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将规定税收法定主义的条文补进现行宪法中,或者采取由全国人大对宪法第56条进行立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明确,或者在即将制定的《税收基本法》中加以规定。
(二)以加强用税诚信为理念,大力构建诚信纳税体系
诚信用税,要求税款的用项符合民意,税款拨付的过程必须可信,税款使用应真实有效。一要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物品。如果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不能令人不满意,会使纳税人感觉到“交易不公平”、纳税效益得不到体现,容易产生偷、漏税款情绪。二要增加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诚信用税要求政府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公开透明,要求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三是政府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引咎辞职等制度,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2.税收文化视角下的诚信纳税 篇二
【关键词】税收文化 诚信纳税
一、引言
税收是国家组织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是维持国家机器运转的血液。所以税收完整、及时的入库,对于国家来说至关重要。而诚信纳税直接关乎税收的完整、及时入库。诚信纳税既涉及经济方面的因素,但更与道德文化方面的因素相关。从文化角度分析纳税诚信,有助于理解纳税人偷逃税的道德方面的原因。
二、诚信与纳税诚信
(一)诚信的内涵
中国传统文化上的诚信。诚信是一个复合词。“诚”,是自然所本有的性质或规律。“信”,本意是指“人言,”要求言语真实可靠、说话算数诚是信的基础,信是诚的必然。诚信的基本含义就是诚实守信,要求一个人首先要具有诚实的品德和境界,表里如一;其次,要求人们与人交往时履行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信守诺言,以此规范社会人际关系。以此为基础,诚信被认为是一种反映某个主体值得信赖和实力的道德评价,更是一种言必行、行必果、果必优的道德实践。
(二)诚信纳税
诚信纳税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普遍存在的相互信任关系在税务领域的具体体现。诚信纳税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税收给付义务与各种作为义务,是表现和反映征纳双方相互之间信任程度的标的,是由规矩、诚实、合作的征纳行为所组成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
二、传统文化和近现代文化对诚信纳税的影响
(一)我国传统文化对诚信纳税的影响
在封建专制时代的中国,皇权至上,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的。在那种专制社会里,普通百姓的纳税行为是谈不上什么诚信不诚信,有封建衙门督管,他们很难做到不诚信纳税,不纳“皇粮”对他们来说那可是重罪。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是没有多少纳税诚信可言的。历史上各朝各代末期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基本上都是因为贪官污吏的横征暴敛,加上天灾人祸,最终覆灭了王朝。在封建文化下,人们都是基于一种畏惧心理,向官府缴纳贡赋,这种环境是不可能培育出诚信纳税的种子的。
(二)近现代文化对纳税诚信的影响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中国开始走向共和,但是随后到来的军阀割据让老百姓更加痛苦,各种苛捐杂税层出不穷。沉重的税负不可能让人们有诚信纳税的想法,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不可能产生诚信纳税的观念。后来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税负依旧繁多,随着解放战争的爆发,人们的税负更加繁重了。直到新中国的成立,人们税负才开始减轻。随着社会左倾思潮的发展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人们对税收的理解走向极端。在那个过度强调社会意识形态的环境中,甚至有极左观点认为税收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不应当有税收。改革开放后,西方的各种思想又开始涌入中国,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但是由于以前的封建观念和文革期间思想文化的禁锢,人们诚信纳税意识缺乏。
三、诚信纳税缺失的原因分析
纳税遵从意识是诚信纳税缺失的意识根源,正如上文所分析的我国文化对诚信纳税的影响,其最终影响的是纳税遵从意识。具体来说有以下原因:
(一)传统文化是公民对税收的认知度差,漠视税法严肃性
传统文化的积淀使国人形成了难以改变的“厌税观”,人们倾向于将现在的税收同过去的苛捐杂税联系起来,在这样的氛围中偷逃税不但不会收到谴责,反而会收到同情和支持。
(二)纳税人与政府关系不尽协调导致前者的厌税情绪滋长
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加剧了公民对依法纳税的抵触情绪。长期以来,我们过分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而对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则很少明确。这一方面易使征税机关在强制性的背后产生行为扭曲,另一方面纳税人权利的缺失使“光荣纳税”这一义务的履行在大多数情况下成为非自愿行为。
(三)信用缺失,税收宣传方向错误,使纳税人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在社会当中,很多人对偷逃税行为都不以为然,甚至把它作为获取更高利益的手段,他们当中不少人被抓后往往只是觉得是自己倒霉,而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产生这样的现象,一是我们的舆论宣传在“惩恶扬善”方面有所欠缺。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偷逃税者的行为对其以后的经营生涯并未产生影响,因此让他们有了能偷则偷、能逃则逃的思想。
四、如何提高诚信纳税水平
(一)加强纳税信用的非制度约束机制
几千年来,中国文化形成的道德至上的观念深深根植于民众之心,因此在中国的纳税信用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培养公民的纳税道德荣辱观。
1.加强道德规范建设。道德规范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如果其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就是善的,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肯定;如果其行为违背了道德规范,就会被看作是恶的,从而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成道德是信用制度的思想基础。因此人们只有具备道德约束的品质修养,才能自觉遵守法律的约束。
2.提高对纳税信用的认识。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纳税信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纳税人的履约能力,即在规定的时期内实现足额缴纳税款的能力,这是客观制约因素;二是纳税履约意愿,即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主观意愿。从信用本质来看,道德只是信用的内在约束。在一个信用发达的国家,人们非常重视信用,尤其是纳税信用,因为纳税信用所面向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在发挥作用。因此,纳税信用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一个经济主体的信用度。用,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二)加强制度约束机制,培育“法治”理念
健全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在立法方面,中国的《民法通则》等法律中虽然都有讲信用的法律原则,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使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大量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失信成本过低。信用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基础,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活动提供完整、公开和相对稳定的标准,指导和保障社会信用活动与行为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信用制度的建立過程中,为了使惩罚机制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要实现处罚形式的转变,将法律制裁和道德审判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失信惩罚机制。通过失信惩罚机制的设立,加大企业和个人失信成本,迫使其行为趋向讲信用,让信用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在建立不良信用的惩罚机制时,要使其能对失信者实施实质性的打击,对守信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物质性的奖励。
参考文献
[1]张琳,杨渺,杨代若.试论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有效途径[J].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2003,02:56-58.
[2]周敏.论依法诚信纳税[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3,03:18-22.
[3]吕俊藏.诚信纳税缺失原因[J].税务研究,2004,06:73-75.
[4]于凤丽.优化环境:诚信纳税的必由之路[J].税务研究,2004,04:77-78.
3.诚信纳税倡议书 篇三
诚信纳税倡议书1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当所有爱好和平的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千里之外硝烟弥漫的美国和伊拉克战争时,我们这里却风平浪静,欢乐祥和。
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原本,我们应该坚守岗位,努力生产经营,创造美好的生活,或者携老带幼,去游山玩水去享受春天的温暖。
然而今天,我们却怀着同样的心愿聚集到这里,举行这样一个隆重而又庄严的仪式:倡导依法诚信纳税。
是什么,促使我们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汇集到这里?是什么,让我们放弃休闲响应召唤?又是什么,让我们发出这样统一而又急切的呼声?
因为,我们深深知道,税收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没有税收,就没有不断扩大和延伸的交通道路;没有税收,就没有城市灯火通明的夜晚;没有税收,就没有人来维护社会秩序;没有税收,我们读书将找不到学校,看病找不到医院,失业也没有生活保障……。更为严重的,没有税收,将没有军队抵御外来的侵略,保卫我们的家园。一句话,在世界烽烟四起的今天,没有税收,就没有国泰民安,就没有安居乐业,也没有日新月异的绿城南宁。
今天,当我们享受和平,当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温饱,获得了小康,甚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富,人们是否想到了国家利益,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是否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无愧于祖国和人民的养育之恩?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追求最大利益,为满足个人欲望,有的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进行偷税,有的纳税人东躲西藏逃避税收,还有纳税人虚开专用发票进行骗税,甚至有的纳税人举起刀枪抗拒纳税。据统计,近5年来,全国税务机关查补税款超过20xx亿元。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还严重地影响了纳税人群体的声誉和形象。
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为了切自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发展,我们向全市纳税户倡议:
一、自觉学习税法,增强税收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观念。
二、自觉遵守税法,严格依法办事,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发票管理,坚决不做假帐,不虚开发票。
四、积极协税护税,同一切违反税收法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倡议单位: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纳税倡议书2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当所有爱好和平的人们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千里之外硝烟弥漫的美国和伊拉克战争时,我们这里却风平浪静,欢乐祥和。
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原本,我们应该坚守岗位,努力生产经营,创造美好的生活,或者携老带幼,去游山玩水去享受春天的温暖。
然而今天,我们却怀着同样的心愿聚集到这里,举行这样一个隆重而又庄严的仪式:倡导依法诚信纳税。
是什么,促使我们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汇集到这里?是什么,让我们放弃休闲响应召唤?又是什么,让我们发出这样统一而又急切的呼声?
因为,我们深深知道,税收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没有税收,就没有不断扩大和延伸的交通道路;没有税收,就没有城市灯火通明的夜晚;没有税收,就没有人来维护社会秩序;没有税收,我们读书将找不到学校,看病找不到医院,失业也没有生活保障……。更为严重的,没有税收,将没有军队抵御外来的侵略,保卫我们的家园。一句话,在世界烽烟四起的今天,没有税收,就没有国泰民安,就没有安居乐业,也没有日新月异的绿城南宁。
今天,当我们享受和平,当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温饱,获得了小康,甚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财富,人们是否想到了国家利益,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是否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无愧于祖国和人民的养育之恩?
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追求最大利益,为满足个人欲望,有的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进行偷税,有的纳税人东躲西藏逃避税收,还有纳税人虚开专用发票进行骗税,甚至有的纳税人举起刀枪抗拒纳税。据统计,近来,全国税务机关查补税款超过xx亿元。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还严重地影响了纳税人群体的声誉和形象。
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为了切自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发展,我们向全市纳税户倡议:
一、自觉学习税法,增强税收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观念。
二、自觉遵守税法,严格依法办事,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发票管理,坚决不做假帐,不虚开发票。
四、积极协税护税,同一切违反税收法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4.依法诚信纳税 构建和谐雁江 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富兰克林有句名言: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
众所周知,诚信纳税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更需要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诚信纳税,利国利民,也有利于纳税人自身的发展。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以及对国家和对人民贡献的重要标尺,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是最好的形象宣传。我们每一个纳税人都应把诚信纳税作为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立足于自身的长远发展,明礼诚信,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营理念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以往的“一次性服务”、“逮着一个是一个”的短期交易,而是归功于“先有诚信,后有客商”、“服务无止境,诚信值千金”的共同发展,因此,规范经营、诚信纳税是关键,并且在纳税上讲诚信是利国又利己的事。
饮水思源,大家认识到没有税收就没有国家,没有国家就没有小家。思源才能明志,思源才能不断依法规范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交易行为,思源才能在茫茫商海中拼搏打造。诚信纳税与国家和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偷、逃税的名声不仅让经营者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而且会让所有的关联企业像躲避“非典”、躲避瘟疫一样远离他。
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在。因为有了税收,我们的国家发展才会如此发达;正是有了税收,我们国家才有钱修建街道、公路;正是有了税收,建立了一个个美好的校园;正是有了税收,我们国家的水电开发才会有如此成就;正是有了税收,我们国家的治安才会如此的好„„从这里可以看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无限真谛。由此可见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是无处不在、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将一如既往依法诚信纳税,坚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学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认真主动学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熟悉有关税收政策,了解纳税人的权益和义务。要推动全社会都来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税收法治理念。
二是要诚信履行纳税义务。认真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按时申报纳税,依法缴纳应纳税款,自觉维护税法,做到依法诚信纳税。
三是要配合税务机关履行职责。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管、税务检查,做好相关税收的代扣代缴工作。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让我们积极参与到依法治税工作中来,共同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改善我区经济发展环境。
为了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为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我们呼吁所有愿为雁江的富强、振兴而做出贡献的纳税人,如果你热爱雁江,做一个诚实而又正直的纳税人!
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争当推进“工业强区”的“排头兵”,努力加快雁江工业强区步伐,实现政企双赢。工业化的载体是企业、产业化的龙头是企业,城镇化的内核是企业。当前,我们正面临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全面融入成渝经济区的战略和历史机遇,对我们企业来说,这是一个稍纵即逝的发展机会,必须牢牢把握,主动有为,大有作为,有做大做强的胆略,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资要素整合、资本营运、名牌战略、人才战略等,壮大规模,提升素质,努力把企业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排头兵!
税收是国家走向富强的一座桥梁,只要每人依法付出一点点,就能得到国家的安宁、繁荣和强盛,推动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就让我们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因此雅之江作为纳税人的代表,感到责任重大,但同时也更有信心!雅之江将自觉做到“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雁江”尽自己绵薄之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各位领导,企业界的朋友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5.诚信纳税 篇五
阜宁地税 胡荣信
近年来,阜宁县地税局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平安地税建设责任制,先后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等各类表彰100余次。摘得2004至2008年5年全县机关作风年度双评活动桂冠,获得“2004-2007年度全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先进集体”,局党组被盐城市委表彰为“服务发展先进机关党组织”。2001至2008年连续7年被表彰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推荐上报为“省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
2009年该局在抓好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平安地税”创建活动,从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积极落实关键措施,狠抓系统上下综合治理和内部管理,做到全局无刑事、治安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安全事故,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为该县“平安阜宁”、“和谐阜宁”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组织领导为保证 形成平安法治建设共识
该局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理念,在抓好税收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始终把抓好综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配合抓。不断完善了稳定工作责任制、信息网络保密制、工作纪律督查制、日常工作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做到维护稳定思想上有位子,工作中有班子,经费上有“票”子。县局及下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交流互授稳定工作经验,分析信访稳定工作动态,明确信访稳定工作重点,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同时大力推行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年初与8个基层单位和7个职能科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地税责任状》、《税务执法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地税、法治地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督导、同检查、同奖惩。对瞒报、迟报、漏报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官僚主义严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稳定因素久拖不决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推动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以防范管理为支撑 构建平安法治建设平台
在强化领导和制度建设的同时,该局还不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2006年来,该局投入近20万元建立了视频监控高科技安保系统,分布在县局和各分局的12个摄像探头将24小时对纳税服务中心和5个基层分局的办税服务大厅、机房、税票仓库等重要部位实行不间断录像,并传输到视频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中心能调出连续15天拍摄的声像,以备各种事件的追溯复查,从而实现 24 小时安全保卫功能,极大方便了紧急或突发事件的处理。今年又投入2万多元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新和增加新的监控点,据统计近年来共投入100多万元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对信息网络安装了防火墙、防病毒软件;内外网安装避雷设施和密码装置,以防损坏、被盗。办公室、附楼安装了110监控系统,基层分局添置了密码橱、保险柜、防盗窗、不间断电源等,确保税票、税款、信息数据安全。通过对物防、技防、人防力度的加大,有效提升了“平安地税”创建活动的硬件设施和创建水平,推动 “平安地税”、“法治地税”的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狠抓应急预案建设。制订了《阜宁县地方税务局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抓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偷逃税和暴力抗税案件,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优化税收法制环境。
三、以诚信纳税为导向 营造平安法治建设氛围
该局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全面强化内网和外网建设,在全县16个镇区的主要街道设立阳光税务栏,通过走进“政风热线”,利用每年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和12.4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向全县303户定报企业通过信息平台适时发送税收政策30000多条;通过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我是小小税务官”,“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授牌等活动,让学生和各类群体都充分了解税收的意义和税收的内容;还组织“税收服务志愿者”走上街头、广场,深入商店、车站等场所积极开展税收咨询服务活动,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环境,被授予全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称号。
四、以内强素质为重点 提升平安法治建设水平
该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内部执法监督,定期开展税政督查和税收执法检查,积极组织全系统税务干部积极参加“网上学校”培训和“考试日”活动。今年来,先后组织各类业务培训近20期,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对执法行为实施全过程监控,对不征、少征、越权减免、吸税引税等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围绕减免税、税前扣除、行政处罚、发票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等内容开展了专项督察审计工作。同时还广泛开展执法评议活动,从2006年起就按季收集纳税人和行风监督员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今年该局还编制了《依法行政风险点提示手册》,另外还和县内15家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涉税案件,促进地税干部依法行政,防范于未然。
五、以执法为民为宗旨 打造平安法治地税品牌
6.诚信纳税 篇六
【关键词】筹建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调整
有关于筹建期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的处理,以及企业是否可以参加当年所得税会算以及年度税纳税的申报等问题,是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企业需要寻求可持续发展中所必须要重视的问题,本文将以帮助纳税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好筹建迁建的所得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出示的相关文件,以及企业在筹建期间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等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筹办费问题的处理
所谓的筹办费就是指企业在被批准筹建之日开始,到正常的营业(包括试营业)之日为止中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经费支出。
在新的《会计准则》里面,所谓的筹办费是被纳入管理费用的科目中核算的,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而在新税法下,对于筹办费用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是一致的,都是按照企业当期一次性税收之前扣除筹办费。
在《企业会计的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筹建费,将直接计入管理的费用,而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到,新税法中未明确规定将筹建费列作长期待摊作用,企业可以在开始营业的当日将其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中有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办法实行,但一旦选定了某一个处理方式,则不得再次改变。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选择合适的办法。
二、企业所得税的繳纳以及申报
1.相关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中明确规定:企业从开始经营时,就应该要计算企业的损益。而企业在筹建期中所从事的生产活动或经营产生的费用则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该按照79号文件里面的规定执行。
根据79号文件的规定,在企业的筹办期间不计算亏损年度,是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依据79号文件的规定,如果在企业开始经营之后才开始对筹建费的扣除,在一定程度上是延长的纳税人的亏损弥补期限,对一般筹建期很长的企业意义重大。因为企业在筹建期内,没有经济来源,只有费用的支出,如果还要在企业的筹建期间内计算为亏损年度,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这一点应该要引起纳税人的重视。
例如:某大型商业广场于2010年开始筹建,周期很长,一直到2015年才开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企业在2010年到2015年之间所产生的筹建费用为6000万元,如果按照正常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制度进行申报,该企业申报亏损额累积达到6000万元,其中所得税的亏损如下:
2010年中企业所得税年度亏损2000万元;
2011年中企业所得税年度亏损1000万元;
2012年中企业所得税年度亏损1000万元;
2013年中企业所得税年度亏损1000万元;
2014年中企业所得税年度亏损1000万元;
从2015年开始正常的经营并与当年盈利的化,纳税调整后所得500万元。
三、企业在筹建期间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79号文件中规定,凡是在纳税的年度中从事生产、经营,亦或者是在纳税年度中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企业在处在减税还是免税期间,也不论企业的盈亏程度,一律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期间,才进行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果企业在筹建期间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则不用对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四、企业在筹建期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应该为“零”申报
由于纳税缴税的申报是纳税人义务之内的事情,也是纳税人办理纳税实行的一项法定手续,纳税人必须要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像税务机关办理企业的所得税制度。
企业的所得税税种的不一样,及要求纳税人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对筹办期
如何进行纳税的申报制度尚未明确。根据79号文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也不能认定为亏损年度,但对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应为“零”申报。
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产生的费用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要求结转当期损益,企业在筹建期间如若没有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全用于支出,在筹建期间必定会发生亏损。
五、关于企业在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等服务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15号公告”)中明确指出,企业在筹建期间,所产生的与筹建活动有关的招待费支出,可按照实际产生的60%计入企业的筹办费,并根据相关的规定在税前扣除,而产生的业务宣传费用与广告费用,也可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的筹办费,并通过有关规定在税前对其相应的扣除。
案例:某大型企业于2014年5月正式进行筹建,在筹建期间,一共产生了筹建费用7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和业务的宣传费用一共产生了6万元。并于2015年1月开始进行经营,当年的实际营业额已达到100万元,并在筹建期间所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和业务费用为20万元。则改企业未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长期的待摊费用--开办费的有关科目中应归建为筹建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到企业正式开始经营活动时则一次性计入为当期损益。
而关于企业的税务处理问题:在2014年度中的损益中相关业务的招待费用为16万元。其中筹建期间为8万元,业务招待费用为8万元,因此,在2014年度所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应该是两个部分,而依据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筹建期间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是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额的60%计入为企业的筹办费用,并按照相关的制度在税前予以扣除。
六、纳税人应注意的纳税事项
在企业开展筹建工作的初期就应当做好建账工作,对于筹建期间所产生的开办费用,要对其进行详细的统计,要使用多栏式明细账,设置三级明细账科目,尤其是广告宣传费用与业务招待费这一类的项目中要单独明示,对比于其他的业务要一目了然。在筹建期间所产生的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与生产经营年度中所产生的上诉费用要分开核算,不可以混淆。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企业未能按照相关的规定取得合法的有效凭据时候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在筹建期间中,对于不合规的票据的费用支出,也不可以对其扣除。
七、結束语
企业在筹建期间进行纳税申报时,特别是内部的纳税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做好相应的纳税钱的纳税申报调整工作,以此同时。还应该要建立起“筹建期企业开办费纳税调整账目”或者进行账目备份,为损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调减处理提供相关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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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玉娟.解读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纳税调整表[J].财会月刊,2015,13: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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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7.诚信纳税 篇七
每年的四月,都是例行的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的口号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也是前几年税收宣传月的口号。由此可见,对于这一口号,税收部门可以说是喜爱有加。
“依法”两个字好理解,因为税收是现代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础,依法纳税是所有纳税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而“诚信”两个字,就需要认真加以琢磨了。一般意义上的理解,诚信所表述的是道德层面的关系,如果用道德的规范来约束人们本来应尽的法律义务,对于当前的中国社会来说,这一约束所带来的若干个辩证关系,我们就不得不加以认真的考量。
首先是要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客观环境。道德规范发挥作用的基础,是为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情理。客观环境不合理,就不可能有共同的道德规范,而没有共同的道德规范,我们就不可能指望道德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反观我们现在的纳税环境,不合理之处还有很多。在税目的设定上,有些税目明明设定的不合理,可就是不取消。比如说为自行车收税,所收得的税款无论如何也抵消不了征税成本,每年还是要照例依法征收。在税率的设定上,有些税率明明设定的不合理,可就是不调整。比如说“两税合并”问题。有的外资企业在一些行业早已取得了明显的竞争优势,甚至已形成了垄断的态势,却仍在一旁以较低的税率纳税,安然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注意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以解决纳税者的心理失衡问题,让他们心悦诚服地纳税。
其次,必须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治理结构。相对于法律规范来说,道德规范的强制约束力要小得多。换句话说,如果不遵守道德规范,相对于违法来说,将会付出小得多的成本与代价。这就要求我们在税收征收方面,必须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治理结构,要通过这一结构,让那些无心遵守道德规范者,付出同样的代价或者更为惨重的代价。
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一方面连年亏损,交不起税,另一方面又不断增加对中国的投资,增加其产品(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免费提供下载。)在中国市场的份额。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检讨一下我们目前在税收方面的法律治理结构,通过完善法律治理结构,来增加类似企业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当然,道德规范也有其长处,那就是如果遵守道德规范,就能够得到内心的满足与喜悦。但是,一方面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一方面是情感问题,在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哪一个更为有力呢?
第三,要注意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在强调诚信纳税的同时,必须强调诚信用税。与税收征收的法律一样,在用税即国家预算、地方预算方面,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已取得相当大的成就。然而,即使是再完善的法律,也有一个覆盖范围的问题。法律覆盖不到的地方,就要由道德来补充与完善。对于纳税人是如此,对于“用税人”理应也该如此。近年来,我国的税收收入高速度增长,税收总额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税收总额不论大小,都是由纳税人的辛勤劳动换来的,不应该有丝毫的浪费。对于那些浪费税收的行为,我们同样要给予足够的道德谴责。否则,只强调一方面要遵守道德规范,不强调甚至不提另一方面也要遵守道德规范,道德规范的约束力就会明显下降甚至完全失去约束力。
8.诚信纳税 篇八
《依法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诚信纳税环境》
(片头)
(内容提要)
企业单位纳税申报不规范,税收跑冒滴漏,地税部门加强稽查抓源头,确保应收尽收。请看本期与法同行节目《依法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诚信纳税环境》。
(主持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得最基本的义务。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做到依法诚信纳税。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开展税收稽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因对税收政策不甚了解,而存在纳税申报不实不规范等问题。企业违反税法,不仅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同时企业也因受到处罚而增加税收成本。本期节目将通过几期相关案例,揭示纳税申报违规的几种形式,以此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的自律意识。2008年,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某镇工业集中区检查时了解到,某工业企业在新建扩建厂房过程中,将基建工程交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基建工程完工后,该企业按合同向建筑公司支付了所有承包款。检查中,县地税局稽查人员在会计凭证所附的原始单据中,发现该企业所支付的建筑承包款以承包方开据的普通收据入帐,而没有取得正式建筑发票入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所有
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本案中,该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发票,属于发票违章行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而承包方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属于发票违章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在地税部门的指导下,该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了多名专业财会人员,企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如今企业生产蒸蒸日上并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
(同期声:某企业会计)
(主持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获取合法收入的渠道也日趋多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由于一些公民因不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进行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而造成违规。
2008年,县地税稽查局工作人员在某学校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校教师基本上均为兼职教师,由此推断这些教师就有可能是两处取得工资或报酬。通过查看该校工资发放表,这一推断得到进一步证实。随后检查人员在县会计结算中心调看了这些兼职教师原任职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在确认该校部分教师的确实两处取得工资报酬后,地
税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校教师所缴纳的个人所得说进行了重新核定,并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等共计1万多元。
(同期声:某校会计。。。。。。。)
(主持人)如果说按章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则是企业应尽的职责,然而,由于现行的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企业未能正确理解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而造成纳税申报不实。
(同期声)
(同期声)
9.纳税服务和纳税评估工作通知 篇九
XXXXX税务局
关于加强2012纳税服务和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XX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纳税服务和纳税评估工作,各县要切实抓好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收征管核心业务建设,促税收管理进步、促税收环境优化、促纳税遵从提高,现将纳税服务和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纳税服务工作:
(一)抓好纳税服务规划和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XX系统2010-2012年纳税(费)服务规划》和《XX系统“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实施规划》,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集约化,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XX机关。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州局制定的《办税服务厅服务承诺(试行)》、《办税服务厅考核监督(试行)》、《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度。
(二)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一是依据办税服务工作量合理调整窗口职能和数量,全面推行全职能窗口;二是切实抓好“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行全
程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服务创新,减轻纳税人负担。充分考虑自身面积、税(费)规模、办税模式等因素,合理划分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域,规范服务窗口设置,规范配齐办税服务厅设备。办税服务厅要合理标明窗口标识和功能区标识。
(三)建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信息采集机制。以“面对面”方式做好纳税人基本信息采集。及时登记掌握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按照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财务主管姓名、财务主管手机号码、办税人姓名、办税人手机号码、征收方式、主要税种、是否达到起征点、行业类型、申报方式、主管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姓名、税收管理员手机号、是否接受手机短信服务共等信息进行详细采集。用并EXCEL制作电子档案上报州局。
并加强与国税联系,推进国XX资源共享提升办税服务效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召开国XX联席会议,按季对合作情况进行工作通报,抄送州局。
(四)探索专业化管理模式下有本地区特色的纳税服务模式,推进纳税服务的专业化管理。及时征集、分析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意见箱、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全方位征集纳税人的需求,畅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分析纳税人的涉税需求,帮助纳税人解决在涉税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召开
纳税人联席座谈会,通过交谈的方式收集纳税服务需求,全年不少于1次。
(五)保障系统运行稳定。运用和维护好目前所有的各项管理程序,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建立定期对机房和系统开展自查的制度,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六)开展个性化宣传辅导。进一步健全各项纳税服务制度,建立纳税服务工作规范,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纳税人、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纳税服务,将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各环节,为纳税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简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完善“一窗多能”建设,推行办税服务标准化作业;认真落实“两个一律”,实行涉税事项统一受理,涉税文书内部统一流转,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审批流转环节,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
(八)继续做好执法督察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督察,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为目标,以可能导致渎职的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定期自查自检,按时报送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做好本辖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备案及清理工作。为提高税收执法督察报表的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反映税务系统执法督察工作成果,各县局今年3月起安装使用《全国税收执法督察系统》软件填报执法督
察情况报表。并形成电子文档报州局汇总上报。
(九)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落实《XX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XX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制定细化量化措施,指导和约束县局各部门及执法人员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认真落实《XX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XXXXX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建立“六五”普法学习档案;年内举办2次法律知识讲座;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工作。
(十一)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各地区对发生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报州局备案。按时上报复议、应诉案件统计表。
二、纳税评估工作:
(一)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按建立和推行分类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要求,组织开展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及企业纳税情况的评估工作。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日常纳税评估和简易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县级XX机关所属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及税收管理员实施。各县局在3月25日前将《纳税评估计划工作表》上报州局纳税服务科。各县纳税评估户数不少于2户。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
定额(定率)的合理性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年内案例分析不少于二篇。
(二)、建立健全本地区纳税人基本经济信息和涉税信息的采集。负责本地区相关涉税经济信息数据采集、数据评价,案头分析,建立可利用率高的第一手原始档案资料,电子档案数据资料的整理录入工作要扎实。对减免税户的管理要做到“免征不免管”,要一如既往的做好基本信息采集管理。以备横向、纵向评估比对提供可信度强的第一手资料信息。
(三)、拓宽渠道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以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税法宣传月主题,在认真总结往年税收宣传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灾后重建,外来施工援建单位及经营户多的特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为切入点,以青海税报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各县局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以工作动态、经验交流、调查研究等为重点积极向州局组织稿件。
(四)、抓好评估规程和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州局下发的《纳税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纳税评估报告制度(试行)》、《纳税评估案件审理移送制度(试行)》、《XXXXX税务局关于征集二0一二年税收新闻稿件的通知》。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上报州局后移交税务稽查
10.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唤醒 篇十
摘要:个人所得税征管之难,难在它的纳税人兼负税人直接是具有能动性的个体。短浅的私欲为其挖空心思逃避税负提供着无限动力。面对这庞大的个性化队伍,与其他税种相比,以思想——纳税人意识的提高进而规范为立足点和突破点进行有益的探讨,对个税税收实现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研究目标以纳税人需求为起点,唤醒纳税人意识,保持和提升纳税人意识进而提高税收实现、推动税制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意识;唤醒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主动申报现状
200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3185.58亿元。但换个角度看,这个数字并不乐观。2007年全国税收总共达45621.97亿元,个人所得税仅占全部收入的6.98%,印度在1992年就达到了7.68%,发达国家平均为30%,1999年中国个人所得税还是400多亿元时,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焦建国曾测算过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总量,认为流失税款在500亿元左右。
二、目前我国个税纳税人意识偏低的主要原因
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我国公民纳税责任意识与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整体水平普遍滞后。主要原因在于:
(一)我国个税费用扣除现状无助于纳税人意识苏醒
费用扣除的设置对纳税人意识的影响可以这样概括:正向不明显,负向强烈。即费用扣除设计得完美无暇,纳税人的基本需要完全得到保障,也不能明显地使纳税人产生交税的愿望。费用扣除设计不当,侵蚀到纳税人的基本需要,随其侵蚀感的加强,纳税人对税之不满情绪渐强,直至转变为逃避税负行为。故个税中的费用扣除是影响纳税人税收环境知觉的最敏感因素之一,考虑不周,对纳税人意识的负作用是根本性的。
(二)税率设计不合理
税率设计不合理具体表现在:第一、高边际税率的存在,让纳税人望而却步。纳税人的直观感受是:既要拿出近半的所得交税,又要自己大量为生计买单。从而易引起纳税人潜意识对税的抵触。第二、税实践中工资薪金的适应税率,大多集中在25%以下,税负本不算高。第三、税率结构的不合理腐蚀着纳税人意识。真正的高收入阶层基于收入来源多样化与我国个税的过多分类,以致工薪阶层成为个税承担的绝对主体。强烈的反差无疑加重了个税的负担感,消减着部分纳税人仅有的交税积极性。
(三)我国税收收入透明度较低及政府的税收宣传不到位
税收收入透明度较低及政府的税收宣传重在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对纳税人权利重视不够。在这样的前提下,个税自行申报无疑将纳税人的责任与权利联系在一起,主动纳税与税收的知情权联系在一起。导致我国许多公民不清楚税收的一些基础知识,更谈不上利用纳税人权利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随之而来的问题必然是:“我为什么要纳税”;继而使纳税人更加关注政府对于税收收入的使用范围及效率与效果。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意识唤醒的对策与建议
(一)恰当满足纳税人的基本需要
增强全民纳税意识,促使纳税人自觉纳税,是搞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不仅为唤醒纳税人意识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提升纳税人意识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在税收实践中,如何分辨出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要和共同需要,怎样创设和改善税收环境,在满足纳税人多层次需要的同时,以“税收价格论”为基础使交税转变为纳税人之需,从而使其由感而及,(自觉)实施交税行为。恰当满足纳税人的基本需要马斯洛认为,越是低层次的需要,若是得不到满足,其激发出来的力量越是强大。生理需要是个体的首要需求,如今通常由个体自行解决。现实中,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虽包含了纳税人生理需要层次之物,但因其或惠及大众并不被显著感知,或显著被感知而仅有少数人享有,难以让个体纳税人自愿在这个层次上为其买单。因此,唤醒个税之纳税人意识,首先要体恤民生,保障纳税人最基本的需要得到满足,尤其不能以税之名肆意干扰。只有个税的征收不侵入纳税人生计保障线才能为个税纳税人意识苏醒创造顺境。
(二)创造性满足纳税人的高层次需要
物质性的考虑对纳税人的激励作用固然很大,但是随着低层次需要满足程度的不断提高,激励作用必然会减弱,高层次需要的满足则会成为纳税动力的新源泉。这时,应该创造适宜的条件,满足公民作为纳税人的高层次需要,即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当前,纳税人高层次需要在税收中主要为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称诉求。他们希望从税的付出中,体味到自尊和社会与政府对自己的尊重。纳税人权利没有得到落实位居影响纳税人不交税的因素之首;纳税是公民行使权利的前提,因此,应对纳税人的高层次需求要多做研究、不断探索。
总之,只有唤醒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纳税人才可能自觉地缴纳税款,否则就逃税,产生“搭便车”行为。相对于个人收入而言公平合理的个税税负是纳税人交税的心理前提。换言之,个税欲取得纳税人心理认同,首先要合理地考虑纳税人的基本需要。个税设置及执行中所体现的对纳税人基本需要的考虑,对纳税人意识的发展十分重要。随着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和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制应做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以便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公平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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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诚信纳税 篇十一
优化纳税软环境
构建服务型地税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地税局作为政府主管税收的经济执法部门,我们一直秉持在公正行使国家赋予的执法权力同时,把纳税服务作为法定义务和职责,放在与执法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本的理念,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将纳税服务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从而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节约办税时间的节约,使纳税人应该享受的权利得到最大化实现,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一、大力完善便民措施,优化办税服务环境
我们始终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在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制定服务规范,努力为纳税人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高”的发展环境。
(一)实行即时、限时和延时“三时”服务。即时服务,就是对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表、附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做到即来即办;限时服务,即对所有的办税环节实行办事效率承诺服务,严格办税时限,提高办税质量;延时服务,即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无论是午间还是晚间下班时,没有办理完结的,必须延时办理完毕。
(二)推行多元化申报服务。研究推行一万元以下个体户的简并征期工作,减少个体户跑税务局的次数;对城市社区和农村零散税收,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业税收,商业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税收,以及管理成熟的集贸市场税收,使用委托代征的方式方法,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
(三)开展与国税、房产部门的合作服务。建立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试点,实现“一方受理、双方认可、一证两章、信息共享”,共同办理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不断完善“地税征收系统”和市房管局“房产数字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将房产所有人的信息直接导入地税征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
(四)强化纳税辅导服务。对新办登记的纳税人,税务管理人员根据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信息,15日内入户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的能力,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
(五)实施纳税提醒服务。对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提醒服务,以地税机关的主动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六)建立上门走访服务。税务干部不定期深入企业、纳税人进行走访,特别是对重大项目企业,上门了解情况,听取重大项目企业的服务需求和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涉税问题。
(七)完善“窗口”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坚持“一窗式”等多种服务,提高服务效能,缩短办理时限。办税服务厅洁净整齐,备有方便纳税人的服务设施。
(八)建立服务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的涉税事项,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复杂事情协调办、份外事情协助办,保证项目、企业建设顺利推进。
(九)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下放减免税审批权限,减少审批事项,确需审批的事项,原则上5日内办结;严格审核减免税企业条件,尤其是对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企业,积极做好享受减免税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
(十)严格控制涉税检查次数。实行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每一内,除举报案件、协查案件、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组织布置的专项、专案检查外,原则上不重复安排检查,切实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十一)全面推广“纳税人之家”做法。我们在裕华区地税局成立“纳税人之家”以来,以政策宣传、沟通交流、监督促进为目的,向纳税人提供了“一站式”服务、自助服务和提醒服务等特色服务项目,切实解决了地税机关与纳税人沟通难等问题,拉近了税企之间的距离。
(十二)启动“同城通办” 办税模式。为让纳税人直接享受到“就近办税”的便捷服务,启动了“同城通办” 办税模式,纳税人可以根据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质量效率及办税地点远近等情况自由选择同县城的任何一个地税大厅办理涉税业务。
(十三)研发推广数字证书网上报税系统。为充分发挥纳税人数字证书功能,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数字证书网上报税系统。纳税人只要拥有“数字证书”权限后,就可实现足不出户即完成所有纳税事项,免除了以往每月必须到地税机关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的麻烦。
(十四)稳步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为给纳税人提供更加快捷的办税条件,我们继续全市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截至去年12月10日全市累计已有54699户单位纳税人签订电子缴税(费)协议书,签约比例达到85.66%。极大方便了纳税人。
(十五)畅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不断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工作时间确保人工座席接听畅通;完善24小时税收政策语音自动答复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热线在地税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强力推进效能革命,优化机关内部环境
我们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地税整体工作水平。
(一)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调研周活动。我们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利用一周的时间,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深入到纳税企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机关处室也根据处室职能深入到基层,把有关提高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了上来。参加调研的人员全部根据实地调研情况,积极撰写了具有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二)集中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2月12日至23日,我们利用10天时间,在全市地税系统集中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针对孙瑞彬书记指出的我市干部队伍存在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了一次以“优化发展环境、我们怎么办”为主题的大讨论。同时,结合地税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思想、作风和纪律状况,深入开展了“五查”活动,即:一查创先争优意识强不强;二查思想状态好不好;三查工作质量高不高;四查执行纪律严不严;五查工作作风硬不硬。通过10天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达到收心、聚力、鼓劲、实干的目的。
(三)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我们严把会议审批关,全局性会议由各处室年初报办公室汇总后,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分别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年初未报批而确需临时召开的,须经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并报办公室备案;大力提倡开视频会议,“1小时会议”。严格压缩文件,能用网络传输、电话、电报和传真等方式明确的事项,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四)制定《四十项禁令》。去年,我们对照损害发展环境十种不准行为,制定了《二十项严禁规定》。今年,我们结合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要求和新精神,将《二十项严禁规定》内容进行了扩展、细化,制定下发了《优化发展环境 强化税收服务四十项禁令》,并要求每名干部一定要熟知、自觉遵守。
(五)建立特别监督员制度。我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人员中聘请了百名税风税纪特别监督员,制发统一的监督证,证上直接印上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及监察部门负责人的手机号,让特别监督员反映情况直通领导,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力度。
(六)公开10项承诺事项。我们重新制定了10项承诺事项并进行公开,对承诺事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基层各单位也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能特点,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群众作出承诺,通过电子屏、橱窗、展板等形式公开。
(七)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周通报制度。2月10日,我们分成5个明察暗访组,对市内各区局稽查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市稽查局机关科室进行了检查;2月18日上午,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对基层单位办税服务厅进行了检查;2月23日、24日,组织人员利用两天的时间,行程1800公里对各基层局税务干部迟到早退、在岗情况、着装、上班聊天、玩游戏等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暗访。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4名临时工作人员进行了辞退,对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问责,在全系统引起了很大震动。建立一周一通报制度,每周将优化发展环境明察暗访情况通报一期,避免干部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
(八)开展基层规范化管理验收考评。我们抽调有关处室、基层单位人员,组成4个小组,利用15天的时间,就队伍管理规范、内务管理规范、纳税服务规范、税务形象规范、税收执法规范、税收管理规范六个方面内容,对181个基层分局进行了验收考评,进一步提升基层规范化管理水平,优化了基层内部办税环境。
三、优化纳税服务取得的成效
通过系列优化纳税服务活动,我们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税费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截止3月底,全市地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0000,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服务意识得到显著增强。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明显减少。三是税收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严格的督查、严肃的查处,干部行为得到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遏制,“四十项禁令”深入人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是抓落实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基本建立起来,干部的执行力得到了切实提高,不干则已、干就干好的风气逐步形成。
四、下步打算
(一)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岗责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岗责体系应作为整个税收征管岗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对纳税服务各个岗位进行定位,明确各自的职责及岗位责任,在满足纳税人需求和保护纳税人权益的天平之下,对现行的岗责体系进行优化和重组,区别于管理分局的征管模式,构建全新的服务模式下的岗责体系,将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嵌入纳税服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既追究责任又考评实效,既鼓励先进又激励后进,充分发挥各岗位积极性,形成服务合力,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二)大力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建立信息服务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件、执法责任、处罚结果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使纳税人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权利和地位,从而增强纳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纳税服务信息化实现了网络实时在线、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的特点,为税务机关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供了充分条件,从而使纳税人在现代税收管理中享受到方便快捷、经济、高效的税收服务。
12.诚信纳税 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的一名会计人员。今天能被邀请作为企业纳税人与大家同台演讲,共诉诚信纳税而感到万分荣幸!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税收之我见--诚信纳税,幸福快乐)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方志敏说:中国是生育我们的母亲。以言气候,中国处于温带,不十分热,也不十分冷,好像我们母亲的体温,不高不低,最适宜于孩儿们的偎依。以言国土,中国土地广大,纵横万数千里,好像我们的母亲是一个身体魁大、胸宽背阔的女人,不象日本娘们那样苗条瘦小。你们觉得这位母亲可爱吗?我想你们是和我一样的见解,都觉得这位母亲是蛮可爱蛮可爱的。雄巍的布达拉宫,妩媚的黄山,幽雅的雁荡,秀丽张家界山水可以傲睨一世,令人称羡。现在中国是无地不美,处处皆景,自城市以至乡村,一山一水,一丘一壑,都被她的子子孙孙们修饰和建设成流连难舍的胜景。看看:高速铁路从北到南,自东向西纵横交错,从北京至广州,朝发夕至。高速公路蛛网似密布,城市之间人来人往,胜似闲庭信步。这好像我们的母亲,她是一个天姿丽质的健康美人,她的身体的每一部份,都高速流畅新鲜血液,令人爱慕的青春之美。中国地底蕴藏着无穷无尽未开发的宝藏,中国很多产业居世界前列,有的甚至居世界首位。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一直高速发展,,这不象征着我们的母亲,保有着无穷的乳汁,无穷的力量,以养育她十三亿的孩儿?中国海岸线漫长而且弯曲,照现代艺术家说来,这象征我们母亲凹凸丰满的曲线。凹凸丰满的海岸曲线和深不可见蓝色海洋会诱惑西方列强的虎视眈眈,想入非非。
祖**亲雍容华贵,日新月异,风姿绰约,青春无限。作为祖**亲的子女,怎样使母亲永保青春,魅力无穷呢?我想:努力创新,持久和平,发展经济才会使我们的祖国青春永驻!要发展,要创新,祖国的建设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稳定的环境。因此公民依法纳税是责任和义务,正如法国一句谚语所说的,死亡和纳税是任何人都不可避免的。祖国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我们纳税,我们幸福我们快乐。
但是,也有人认为:祖国关我屁事,纳税是企业家等有钱人的事,税收与我无关。诚然,税收的存在与国家的存在有着直接的关联,税收是祖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维持和运转的“生命源”,人民是祖国的主要组成要素,人民依赖祖国存在和发展;人民是祖国的缔造者和建设者, 是决定一个国家命运走向的最坚实的力量.所以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定性无庸质疑,纳税是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为预防非诚信纳税人,税收的取得必由国家委任政府的税务机关人员强制征收。
历史上,税收发展经历了若干时期,由于我国封建制度税收强制征收绝大部份是为满足封建统治者的物质文化需要,因而大部分人民(老百姓)千百年来有抵触税收征管的主观意识。自引进西方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明确提出公共产品概
念以来,公共产品理论成了我国解释税收存在必要性的重要理论。宣传公共产品理论,提高人民纳税意识是和谐征税的前提。公共产品是公共经济部门提供的用以满足人们公共欲望的资财,例如铁路线、高速公路、公园、动物园等等。是相对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消费资料,不会影响他人的消费质量。基于公共物品不能由市场提供,而只能由国家建立的政府以非营利性、并由其掌握的国家机器以及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成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而政府作为非营利性机构本身并没有收入来源,提供公共物品的费用只能由人民供给,民强则国富。于是征税权就成为国家受予政府的垄断权,人民则以财产的部分让度作为公共物品享有的对价表现为纳税人纳税义务的承担。通俗地说,交税是向国家交保护费,保护你安居乐业,快乐工作,健康生活。至于保护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祖国综合实力的强弱。美国是世界上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她的子民也享受了最好的国家安全保护,网上流传说美国护照中写着:“不管你身处何方,美国政府都是你强大的后盾。”
人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产生了国家职能,诸如国防建设,法制建设,公共场所建设等等。国家职能的实现使税收成为必要,受益于国家服务的人民理应承担纳税义务以保障国家有机体的有效运转,根据社会责任原则也要求人民为国家作出必要的牺牲和付出,这也是说我们每天乘车使用高速公路,逛公园,上学等等都应有支出,只不过是不对等无法量化而已,一般是能量大者多交纳,能量小者少纳或不纳。这也难怪普通人民所说的交税是“富人和企业家”的事情。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税制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改革,建立了新的征纳关系。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了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主动地位。我国于2001年4月28日修订通过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强化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的同时,在征管法总则中明确、集中规定了纳税人享有的重要权利,如获取信息权、保密权、减免退税权、陈述申辩权、救济赔偿权、受益权、接受服务权、程序拒绝权等。知情权是纳税人同意权的具体体现。保密权就是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而税务机关则负有应该为纳税人保密的义务。作为纳税人,我们就应该合理规划税收,诚信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说过,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税是为国聚财,也是为民收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积极贡献是每位国民的义务。我国采取公共选择机制才能体现人民的意志,提供的公共物品才能满足人民的要求,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国家财政支出主要是税收的使用过程,依据国家契约论人民将部分权利让度给国家是为了获得国家的保护,因此国家的义务就是满足国民的要求,国家将福利分配给人民视作征税的目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这个宗旨。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等。税收作为一种公共法理上的非对等金钱给付,它的缴纳不可能是纳税人非常乐意的行为,因此,祖国赋予征税机关以相当的权力,以求征税的顺利有序进行。祖国税负公平,纳税人在征纳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权益日益得到保护,否则我们纳税人就会觉得税制不公平,纳税意识不可能真正树立于人民心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服务和谐社会的作用。
税收改善民生,税收促进发展。税收就象一座天平:一头挑起百姓富足,一头挑起国家富强。长沙市高新区税务局一直以来,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税收服务,与爱同在!作为长沙市高新区税务局管辖下的纳税人,在我国目前税收环境宽松,税负公平合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我们纳税人感到由衷的幸福快乐。因为热爱,所以执着;平凡的我,深爱着我的母亲--祖国,无以为报,只有诚信纳税,开心快乐工作,才是我的职责。认真履行好我的职责,为建设中西部地区创造企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谱写美好生活新篇章而添砖增瓦!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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