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2024-07-02

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精选10篇)

1.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一

学院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2009)各处(室)、各系(部):

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精神培养和创业实践教育,落实我院毕业生创业扶持制度,现将《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2009)》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附件:职业技术学院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2009)

职业技术学院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2009)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紧张,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全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的发展战略,我院认真实施2009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精神培养和创业实践教育,根据我院大学生创业扶持制度,建立和完善我院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开展创业辅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开展创业辅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各类经济实体,既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自我就业,又能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不仅能有效缓解就业矛盾,而且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学院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引导和促进学院毕业生走自主创业之路。

二、实施目标

1、给有创业理想的学生提供一个专业的培训平台,使在校大学生了解、掌握自主创业的基本知识。

2、为在校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政策咨询、创业辅导服务。让学生尽情地展示自身创意和才华,不断锤炼自身品质,进一步提高市场意识和实战能力。

三、指导思想

我院创业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非常措施”的理念,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服务拉动,各方联动,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就业率基本稳定。

为了使我院学生能够扩展视野,了解创业的有关知识,掌握必要的创业政策和创业技巧,增强参与竞争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确立高尚的职业理想,树立正确的择业与创业观念,培育健康的创业心理,正确地自主创业,成功地走向社会,我院活动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活动过程中应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进行教学,特别是要结合本校、本专业特点以及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教育。

2、坚持知行并重、知行统一的原则。在活动过程中可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模拟人才市场、社会实践活动、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完成培训任务,提高培训效果。

3、坚持针对性的原则。应根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面临的就业形势,针对多数学生对就业与创业有关知识了解不够、创业精神与创业心理素质不强等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活动环节。

四、具体措施

(一)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氛围

1、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十七大提出要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这是解决就业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我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明确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自主创业、基层创业的良好校园氛围。

2、加强政策辅导,营造良好创业氛围。组织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宣讲活动,重点讲解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办企业的各种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面,帮助毕业生树立就业信心。通过宣讲,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氛围。

3、弘扬“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用创新的意识培养人才”,强化学生创业意识。学校把长期办学历程中所形成的“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用创新的意识培养人才”优良传统,与海西建设和创业创新热潮历史大背景下勇于竞争、敢于争先、善于创新的时代精神相结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大局,大力弘扬以创业精神,激励我院学生投身海西创业的实践。

4、树立创业典型,激发我院学生创业热情。我院在推进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中,要继续树立和挖掘校友创业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校友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定期邀请优秀校友中的创业典型回校做报告,征集在创业实践和服务基层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校友先进事迹材料,以海报、优秀事例展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同时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讲授企业文化、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等企业管理知识,帮助学生牢固树立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激发我院大学生积极投身创业的热情,树立勇于到艰苦地方创业的观念。

5、集聚平台优势,推进创业阵地建设。在我院网站上开办创业专栏,建立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工商、金融、法律等企业经营所需的信息,宣传创办企业的基础知识及政策法规,开通专家咨询信箱、创业论坛等,以之为交流平台,提供专业辅导和咨询服务等。在我院广播站开播《我们创业去》的栏目,宣传国家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学习创业成功人士的创业历程,为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注重创业教育,培育创业苗子

1、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更新教学内容在《就业指导》的公共课中添加创业指导的内容;将创业理念渗透到教学中,使原有内容更富时代性和创新性,并紧紧与实际、与市场相联系,树立市场意识,激励学生从专业切入,开展特色创业;改革教学手段、方式、方法,倡导自由、轻松地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和创业思维。

2、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坚持把就业创业教育指导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论文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积极鼓励专任教师尤其是毕业生辅导员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发现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苗子,加强教育和培养,帮助他们到社会上建功立业。

3、创新创业教育载体。我院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将课外科技和创新活动纳入培养方案;要不断优化课程体系,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要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要加大开放实验室的力度,提高学生实验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事业相结合,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组建创业扶持团队。建立三支队伍,一是毕业生创业辅助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项目评审工作,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专业团队,有利于各项创业扶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小组成员有潘志斌、董惠文、乐仁昌、黄银镇、林佳蕙、左刚、林延珊、陈若薇、江小煜、蔡慧、林舒婷;二是毕业生创业导师团队,以我校专业优势为依托,从校内外遴选创业经验丰富、专业精通的教师、企业家、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律师担任,组成一支专业的创业指导团队,负责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并“一对一”具体指导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为参加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实用的创业咨询、项目带动和智力支持。小组成

员有卢庆梁、于沙蔚、陈洁、陈建青、许基望、翁嘉兴、贾东方、徐燕和、方宁伟、黄宏生;三是成立志愿者团队,由学生会组织,我院在校大学生志愿报名,负责后勤工作。

5、构筑创业教育平台。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老师的科研项目,早发现、早培育、早使用有创业意愿和实践能力的创业苗子;加大经费投入,成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用于资助学生创业项目及表彰在创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建立良好的训后辅导服务机制,开展定期回访,为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后续培训的机会,为海西建设继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人力支持。

(三)注重资源整合,强化创业服务

1、发挥办学优势,推动教研实践结合。根据海西建设实际需求,进一步科学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充实创新教学内容;引导激励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进课堂、进教材,让学生了解学术前沿,增强创新意识;坚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做为创业扶持的重要抓手,通过社会实践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社会实践开拓视野、检验知识、锻炼才干,真正做到以实践促教学,以实践检验教学。

2、整合校友资源,推行创业典型带动。设立创业校友协会,为我院学生创业提供交流互动平台,发挥互帮互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作用。

3、发挥学生社团作用。社团基本上是基于爱好特长而自发组成的团体,学生社团在大学生中较有影响力,有利于带动更多学生形成创业意识。在学院宏观管理下,允许学生社团市场化,给予更大的空间,让学生在兴趣特长与专业之间找到恰当的结合点。

4、深化创业培训。在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创业对接活动,联系和组织从事连锁加盟模式产业、创意产业、传统特色产业的企业,与有意创业的学生进行对接,由理论培训、课程培训进入创业实战,先行先试,树立一批创业实践典型。

5、加强创业心理素质教育。在创业教育中,如果能够很好地与心理教育融合,将会产生潜移默化和事半功倍的作用。可以通过创造能力、创业能力、合作能力测试、心理辅导,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分析自我,确定正确的人生目标,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培养合作意识,将为学生创业意识的形成产生深刻的推动作用。

6、争取社会支持,推广创业前沿模式。积极争取省人事厅、劳动社会保障厅、经贸委、团省委、扶贫办的支持与合作,从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创业扶持工作深入开展。与劳动保障厅共同商议为我院创业学生筹措小额贷款担保金等,解决资金困难,为我院创业学生所实施的创业项目给予税收和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政策性项目扶持。

(四)制定学院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学生提供保障措施

1、学校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向创业的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学校为创业的毕业生建立档案,每年派专人走访,跟踪了解他们的情况,并在项目、技术咨询等方面提供帮助。

3、定期评选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业之星”,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4、提供资金援助,向每一位有优秀创业计划书并实施创业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创业补助费1000元。

5、成立校友创业协会。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充分挖掘校友资源,通过创业成功的老校友帮扶、支持、带动创业的新校友,发挥传帮带作用,形成良好的互动、传承的氛围。

6、深入挖掘校内外资源,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创业意向和生源地特点,明确项目,明确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基地现场观摩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7、从校内外遴选造诣较深、社会联系广、经验丰富、敬业奉献的专家组成扶持团队,为创业的学生提供实用的技术咨询、项目带动、智力支持。

二OO九年五月十日

2.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二

作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人才集聚创新能力,开创“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之路,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指导,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企业为人才开发主阵地,统筹兼顾,整体联动,通过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打造引才、育才、聚才新优势,集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职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原则。切实把人才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正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投入、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三、总体目标

按照 “引进使用急需人才,提升用好现有人才,培养储备后备人才,市域人才一体化开发”的总体思路,“十二五”期间,全市人才总量年均递增5%,培养5万人才,引进5万人才,由目前的30万人至少增至40万人,实现“聚十万英才,建人才强市”的奋斗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创新型城市,建成全区一流、全国有影响的人才强市。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业人才高地

1.分类推进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坚持滚动发展、分类推进的原则,全市产业人才高地年均集聚百名领军人才、千名创新人才、万名新型产业工人。(1)将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建成全区范围内特色突出的产业人才高地;(2)将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建成中西部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人才高地;(3)将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建成全国领先的产业人才高地。

2.建立动态评选管理机制。根据产业优势和人才开发情况,每两年开展一次产业人才高地申报评选工作,适时进行评选、调整和补充,保持产业人才高地领先优势和激励效应。逐步将鄂尔多斯低碳谷、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园区、百所高校创业园、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惠谷工业

设计园、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等一批专业特色产业园区培养成产业人才高地,努力形成层次多样、资源共享、人才互动、优势突出的产业人才高地集群。

3.形成产业发展人才合力。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以创新引才引智、人才培养、人才服务、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为重点,统筹抓好人才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人才培养开发新机制、新途径,建立以政府、部门和经济开发区(园区)为主体的重点骨干企业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主动帮助企业引进生产经营急需的关键性、导向性行业领军人才。建立健全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沟通协调制度,促进同一产业人才互动和不同产业人才联动,形成产业发展人才合力。

(二)推进高层次人才开发

1.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人才需求档案,定期发布人才需求指导目录,指导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订单培养等方式,培养急需人才。开展首席专家的选拔工作,培养、吸引和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增强产业人才的团队性、合作性和竞争性。

2.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建立鄂尔多斯籍海外留学学成人员信息库,实行鄂尔多斯籍海外留学人才寻访制度。探索建立海外人才供求对接机制,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及时发布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加强与海外华人协会、商会、留学生组织等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拓宽对外沟通交流网络,加强与先进国家、地区相关产业机构和友好城市的沟通联系,通过专家互访、技术协作和信息交流等途径,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应用技术,引导海外人才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一线。3.实施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加强开发区、创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载体建设,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通过项目承包、兼职指导和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到国内外人才密集区通过设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引才引智。同时,积极帮助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创新人才开发机制

1.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年轻干部“四个一”培养工程,即:每年安排一批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一批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企业挂职,一批年轻干部到旗区机关或乡镇挂职,一批旗区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每年选送300名左右科级以上干部到国内高校集中培训,20名左右市领导、市直部门及旗区党政一把手到境外进行专业化培训。强化公务员通用能力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35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每年在规模以上企业中选派30名左右优秀年轻企业高管到国(境)外培训,选派500名左右中层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培训,企业

内训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3000名,基本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同时,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十二五”期间,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 “151”人才梯队培养工程,“十二五”期间,培养、引进10名左右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先进水平的 “天骄英才”,50名左右进入自治区高端人才库、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草原英才”,1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且有发展潜力的 “鄂尔多斯英才”。建立高层次人才学术研修制度,支持高层次人才参与学术活动。搭建项目研究、技术创新和联合攻关平台,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围绕产业发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在岗位上积极开展发明创造、创新创优。

4.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我市职教培训基地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培训资助制度,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积极推进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

5.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依托“一村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等项目,努力培养培训一大批创业型优秀青年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开展农牧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促进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和完善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培训基地,形成农村牧区人才培训网络,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依托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工程,向农牧民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传授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

(四)加强人才培养

1.着力抓好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深入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城乡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到2015年达到95%以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在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达到区域内基本均衡,确保广大少年儿童享有高质量的义务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15年达到95 %以上,大力发展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普通高中。

2.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形成重点专业群,建设3-5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把鄂尔多斯职业教育园区打造为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广泛开展各类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逐步建立以就业、创业和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职业教育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逐步提供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各类开放式教育培训,全面建设学习型城市。

3.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提升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的办学层次和水平,积极筹建鄂尔多斯生态环境学院,启动建设大学园区,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及水平。

打造支撑鄂尔多斯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载体、高层次社会服务和文化辐射平台。

4.健全继续教育体系。以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为目标,努力探索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社区居民教育相互贯通、更加开放的社会教育体系。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用好用活现有各类人才

1.用好用活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资源。坚持和完善政校企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区内外、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民生工作重点领域选择研发课题,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参与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招标,与企业合作开发或共建研发机构,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引导优秀人才直接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和社会各个领域。

2.激发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创业活力。定期选派市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旗区、乡镇、社区和企业挂职锻炼。不断完善机关干部轮岗创业的机制和办法,带动和促进全民创业。坚持事业单位用人凡进必考制度。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辞去公职领办、创办企业,引导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业发展,推动创业带就业,实现发展促和谐。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采取项目开发、技术攻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其它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鼓励企业对做出特殊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重奖或期权、股权激励。

3.强化社会事业和社会工作人才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和基层文化等方面人才,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围绕我市发展大局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理论创新、资政育人和决策智囊作用。创新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完善人才政策机制。健全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职务激励、票决和辞职、辞退制度,坚持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完善进口,畅通出口;以推行凡进必考、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劳动、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用人主体和人才的合法权益。

2.发挥人才政策优势。各地在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调整和制定人才政策过程中,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政策,都应该去探索尝试;对于国际通行国内尚无政策规定的,均可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区域人才互动支持的政策体系,切实做到与自治区政策相配套,与发达地区各城市的政策相衔接,逐步消除人才流动的政策壁垒,打通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促进人才科技优势加速向鄂尔多斯流动、聚集。在人才政策上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

3.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各类专业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贯通人才、劳动力、科技等要素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诚信制度和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搭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平台。大力发展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信息服务、专利代理、科技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扶持壮大民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猎头公司,完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促进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行业组织提供服务、政策法规充分保障的市场运行新格局。

4.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开展技术攻关咨询论证等活动,搭建政府部门、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协会学会之间沟通交流平台,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技术支撑和资金扶持。完善专家政策咨询、休假疗养、健康体检等制度,提高高层次人才服务质量和水平。

5.营造人才环境优势。按照建设“百万人口、百年城市”的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从服务功能、产业载体、生态环境、社会生活、文化氛围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打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同时,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主渠道作用,拓宽“人才鄂尔多斯”宣传的覆盖面,扩大影响力,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人才鄂尔多斯”建设。

2.实施专项考核。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专项考核,把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建立工作督导、通报调度和约束激励制度。分级开展督导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对贡献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进行广泛宣传。

4.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组建人才工作研究团队,采取课题招标、指导点评、咨询论证等方式,探索人才开发的规律和特点,增强人才工作的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选拔评价、培养引进、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2011年市财政安排人才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市人才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以后根据我市财政增长情况和人才工作

需要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市人才专项资金达到3亿元(市本级按60%投入)。

2.多渠道筹措人才资金。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相结合,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推动人才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通过提供种子资金、股权投入、科技风险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援助。

(三)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体系

1.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政策。规范和推进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并向生产一线倾斜。鼓励企业和有经营性收费的事业单位对工作特殊需要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在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补贴。妥善解决人才在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切实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

2.推进人才工作市场化运作。把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有机统一起来,积极探索行政推动、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三位一体”的新机制。创新人才工作市场运作机制,建立良性运转、充满活力的人才开发体系,形成点多面广全覆盖的人才工作网络。

3.支持人才资本优先参与分配。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明确货币资本与人才资本的置换方式,形成经营要素和技术要素合理参与分配指标体系。建立人才期股期权制度,促进智力资源进入法人治理结构。

3.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三

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精神及《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团队意识,发挥教学团队对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学团队的设置 1.教学团队的构建原则

教学团队是指以课程、课程群组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运行、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教学团队组成可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建设为平台,也可以打破现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院、教研室),实行跨单位组合。

2.组织教学团队的目的

教学团队作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建构,以培养基础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突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特色人才。教学团队以团队成员之间的融合与协作为纽带,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为举措,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并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和完善管理制度,创造宽松而严谨的学术环境,建设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好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3.教学团队的建设目标

学校鼓励学院和教学部自主组建和建设院级教学团队,在此基础上,学校将遴选、建设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

在实施质量工程期间,每年开展一次校级教学团队遴选工作,通过三年时间,建设校级教学团队15-20个,省级教学团队3-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3 个。

二、团队职责

教学团队要履行以下职责: 1.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全面负责课程的教材和实验室的建设; 3.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4.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5.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6.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7.组织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8.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三、申报及建设

1.教学团队申报以各学院、教学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认定。

2.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对本科教学有经验、有研究,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授担任,要求团队负责人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主持校级精品课;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前3名;或省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前3名。

② 承担省部级教改项目的前5名。专业课教师必须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3.一个教学团队中不能少于2名教授。其中,以课程群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3-5名,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2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或正高职称教师不少于1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要求5-7人。

4.根据建设状况,学校将以项目的形式予以一定数量的资助经费。

5.校级教学团队有效期为3年,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等情况进行评估与验收。评估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及对专业建设的贡献;验收主要考察团队的建设规划执行、目标实现及优秀人才培养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6.学校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向国家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省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4.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四

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意见

各镇(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发挥我县大学生村干部在提高群众文化素质、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倡导新生活、建设新文化、迎接十八大”为主题,以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动员大学生村干部做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用先进文化引领风尚、教育群众、服务社会、推动发展,让他们在传播新技术、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中经受锻炼、加快成长。

二、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知识面广、思维灵活、活力

贴近生活的文艺汇演、农民运动会、农技知识竞赛等文体活动,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群众共建社会主义农村新文化。

三、具体措施

大学生村干部可以依据所在镇村实际和自身特点,多举措、多途径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是开展农民文化需求调查。指导大学生村干部走村入户,当好“调研员”。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了解掌握任职村居群众文化需求情况、对推进农村文化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理清工作思路,形成调研报告,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文化发展规划,使农村文化建设真正让群众满意、让农民受益。

二是建立“村官之声”广播台。指导大学生村干部用好用活村级广播室,当好“广播员”。编播政策宣传、法律课堂、村务公开、科技之窗、农时信息、健康知识、气象知识、乡土文化等栏目,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到千家万户,适时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村务管理等群众关心的村级事务,为群众提供农产品信息和科技知识服务,搭建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村官之声”

地方文化资源,开展村文化墙、宣传栏建设,当好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员”。通过编辑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群众喜爱的宣传栏或文化长墙,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普及。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组织农民艺术队,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品牌。评树一批“好儿媳”、“好青年”等道德模范,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氛围。

六是开辟“面对面”农民讲坛。组织大学生村干部牵头成立“面对面”农民讲坛,定期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基层先进典型和致富能人开设专题讲座,向群众传授先进文化和科技知识。同时鼓励农民自己走上讲坛,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农民,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农民。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导大学生村干部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我县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学生村干部服务“三农”、实现自我价值的现实需求。各镇(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党委领导,组织部门协调,文化部门牵头,共青团xx县委员会 x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3月30日

主题词:大学生村干部 新农村文化建设 实施意见

5.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按照《就业促进法》、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创建创业型城市部署和我市实际,就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定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也是激发经济活力、培育创新精神、实现富民战略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以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弘扬创业文化为重点,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活力,鼓励和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确立指导思想。我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指导思想是:创业文化建设与创业政策扶持并重、创业促就业与创业促发展并重、生存型创业与机会型创业并重、扩大创业数量与提高创业质量并重、培育本土市民创业与引进创业人才并重、重点扶持与政策普惠并重。

(三)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确定创建工作时间为两年,即2009年~2010年。2011年通过国家和省的创建评估,正式进入国家创业型城市行列。在两年内全市促进2.3万人实现创业,带动16万人实现就业,创业培训人数不少于1万人。全市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自主创业 等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城乡劳动者的比例居全国领先水平,使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新登记开户数有较大幅度增加,私营企业每年净增1万户左右。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7左右,使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新增从业人数大幅增加。其他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通过创建活动,切实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和创业文化,使苏州成为创新创业的首选地之一。

二、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初创成本

(四)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对国家重点项目可实行预备期登记。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有关部门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尤其是对大学生、妇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创业,要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投资设立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分期出资,首期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20%,最低可为3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可在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五)对初创期创业组织实施“低成本”创业扶持。初创期创业组织除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创业孵化基地(园)房租补贴等政策扶持外,对吸纳本市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对符合进入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条件的创业人员,在孵化基地(园)之外自行解决经营场所的,经认定也可适当予以租金补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初创期创业组织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的,可根据吸纳就业及缴纳社保情况,在创业引导性资金中给予一定的专项补贴。(责任部门:各创业孵化基地(园)主管部门及各高校,市劳动保障、人事、财政、农办)

三、拓宽创业空间,扶持孵化基地

(六)增加经营场所的用地供给。在符合苏州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老新村改造规划要结合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总体布局,预留一定比例的公共设施用地,由社区统一管理,用于社区自主创业。在符合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自主创业并积极吸纳就业的建设项目,在建设用地供给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

(七)放宽创业场所要求。创业者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注册的,在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书面同意后,可凭房产证(或租赁备案证明)办理。各级政府投资兴建或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一定比例的摊位优先租赁给初次创业者,并在租赁费、管理费收取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市工商局、房管局)

(八)拓宽农民创业经营场所和范围。在确保公共利益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农民经批准后可以宅基地房屋自营开办个体工商户,从事小型商业零售、“农家乐”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以宅基地房屋自营等活动,要突出充分保护农民利益,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实施,但不得将房屋翻建、扩建和违法搭建。加快培育农产品经纪人,扩大农民创业渠道。(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工商局、农办)

(九)扶持发展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支持发展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开发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要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园),对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改建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要为进入园内的创业者 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租金优惠等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园)要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力争到2010年底前,乡镇和街道至少建成1个规范标准化的创业示范基地;在此基础上,全市组织认定一批市级“一镇一品”创业示范基地。按照加快创新型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调高调优调强”的基本取向,以及建设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和开放创新的先行区的要求,加强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等创新载体的建设,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抵扣等扶持政策。通过兴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在创业孵化基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营场地,支持残疾人入驻创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或者残疾人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享受市民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各级残联再给予适当的特惠政策。(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和各高校、劳动保障局、国土局、市残联)

四、扩大优惠群体,落实税收减免

(十)落实扶持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收手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适应城乡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的社区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地税局)

(十一)落实农民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额 起征点为每次(日)100元。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规定列举产品可享受)、农机,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农民从专业合作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地税局)

(十二)落实各项创业园和科技类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认定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对上述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等属于备案类的减免税事项按备案类减免税办理相关手续,不再按报批类减免税办理)。至2010年12月31日,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经省有关部门联合评审 并认定后,持相关证明文件,其从事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并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自2009年1月1日起,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政策,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三)鼓励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按照新开办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地税局)

五、扩大信贷规模,拓宽担保渠道

(十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贷款额度,适时降低反担保门槛,将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进城创业被征地农民和转业军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个人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并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合伙经营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并符合展期条件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贴息采取“以奖代息”方式,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展期贷款不贴息。(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人民银行)

(十五)鼓励金融机构对创业组织放贷。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创新,积极探索适合创业组织小额融资需求的信贷服务模式,简化审批手续,优化结算渠道。进一步改进信贷奖惩管理办法,对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分账考核。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国家规定,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上浮三个百分点。社保基金和担保基金存入的金融机构应积极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并创造条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创业的资金支持。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运作机制。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并对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突出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责任部门:市人民银行、财政局、劳动保障局)

(十六)积极建设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加强贷款初审和贷后服务工作,建立基层一级的贷款审核制度和贷后走访帮扶制度,形成市、县市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村多级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放贷、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特点的社区信用征集体系、评信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信用社区对小额担保贷款人建立信用档案,逐步实现“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贷款机制,并通过社区合议制度,帮助信用好、经济困难的家庭抵御创业风险。(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市人民银行、财政局、劳动保障局)

(十七)向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制定适合“三农”特点的融资政策和准入条件,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向创业农民倾斜,提供信贷支持服务。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创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开发多种金融产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积极支持农民创业和兴办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村镇银 行,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为农民创业发放小额贷款。对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农民创业项目,要扩大有效抵押方式,予以信贷支持。对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责任部门:市农办、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局)

六、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十八)建立系统化的创业教育体系。引导各类高校、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创业培训,开设创业辅导课程,有条件的要建设创业模拟实验室。要将创业教育纳入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学培养计划,有效落实师资、教学内容、课时,重点加强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将创业指导作为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实现创业教育、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的有机结合。(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

(十九)优化创业能力提升模式。创业培训要向高端方面拓展,将职业经理人、高技能人才等列入创业培训内容。巩固创业培训的SYB模式、“专业+创业”知识培训模式,拓展IYB创业提升模式、高端创业及管理人才培训,以及针对在校大学生的“网上创业学院”模式等等。组织大学生创业训练营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人数比例。深入实施新一轮“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将人才引进重点进一步向重点产业方向倾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科技局)

(二十)提升创业培训指导。实施创业师资培训计划,着力培养创业培训师,探索建立创业实务操作的师资库。组织有培训教育能力的各类高校、技职校和民办力量参与创业培训教育,积极发展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全市固定的创业培训老师和专家志愿服务团成员要超过200人。进一步强化创业见习,鼓励发展一批经营较为成熟、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作为见习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 业实践和指导。鼓励有自主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参加创业培训,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开展适合残疾人的SYB创业培训。(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

(二十一)完善创业培训机制。扩大免费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协保人员、低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免费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通过市、县市(区)联动,完成1万名从事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准老板”培训任务。积极发动社会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引入行业协会、专家团体等专业力量,开展针对性的创业指导。完善培训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七、加大筹资力度,落实补贴措施

(二十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创业资金筹措机制。各级政府要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建立专门的创业工作资金。两年内市本级与县市(区)二级财政将投入近3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70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创业引导、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及科技创业等。全市建立不少于5000万元创业引导性资金,市本级不少于1000万元,各市、区不少于400万元。以上投入两年中带动近5亿元的资金,创业资金投入总量达7亿元左右。创业引导性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配套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开展融资服务、帮助开业登记、加强跟踪扶持等创业推动工作项目。进一步扩增小额担保贷款担保资金规模,建立担保资金代偿机制,全市财政担保资金确保2200万元规模,其中市本级不少于500万元,各县市不少于200万元,各区不少于100万元。财政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向农村延伸。全市各 级政府每年用于创业促就业的资金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使创建工作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二十三)广泛利用社会资金促进创业。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积极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研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加强对各部门出台的融资扶持政策的整合与衔接,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创业扶持资金的作用,建立起覆盖不同群体、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创业融资扶持链。在创业筹备阶段,加大“种子资金”的支持力度;在创业起步阶段,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政策扶持;在创业发展阶段,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加大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力度。特别是一些高端创业项目,要利用创业、风险投资公司的力量解决资金问题,使创业资金利用走上市场化的良性道路,形成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市场引入风投资金、政策扶持小额融资、对上争取支持资金的多渠道创业资金投入机制。(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发改委、经贸委、外经局、科技局、农办、劳动保障局)

(二十四)实行开业补贴。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上界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本市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以及大学生初次创业的,办理营业执照后,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本市城乡“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自主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第7个月退出低保;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的,保留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 个月,第4个月退出低保。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残联审核,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失业人员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农办、残联、工商局)

(二十五)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对创业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并成功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

(二十六)实行创业见习(实训)补贴。建立青年创业见习(实训)基地。按照企业和青年双方自愿的原则,组织青年进入企业进行实践活动。对进入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的见习青年和带教人员实行补贴,见习学员每人每月按照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50%的标准享受补贴,并为见习学员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对见习基地认真履行带教任务的,按带教见习学员人数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团市委、妇联)

八、优化创业环境,改善服务水平

(二十七)改善行政管理。减免创业行政收费,不得收取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规定的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惩治力度。各级工商部门实施“大学生创业零首付”服务措施,在注 册大厅开辟大学生创业咨询热线和“绿色通道”,为大学生“零首付”创业和设立公司、个体户提供跨前指导服务、高效受理服务和全程跟踪服务,主动为其出谋划策,积极协助破解场地等创业瓶颈难题,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业效能,优化创业环境。(责任部门: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市法制办、纠风办、减负办、工商局)

(二十八)搭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起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整合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开通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发布国家、省和市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模拟运作、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并鼓励和引入民间和社会力量组织专门的创业指导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投资、财会等专业服务。(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

(二十九)完善创业市场导向信息发布机制。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细化对产业和主要行业的分类指导,修订发布《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适时开展市民创业状况调查,公布本市创业状况和创业市场动态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制作一套创业办事规范流程和创业者指导手册,向创业者免费发放,并通过互联网,方便创业者查询。(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工商局、统计局、劳动保障局)

(三十)扶持发展创业指导志愿团队和创业者行业自律组织。积极组建和扩大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职业咨询师、行业专家等组成的公益性创业指导志愿团队,有关部门要给予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信息发布、自律协调、指导维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支持创业者积极参加各自行业 的行业组织,以取得帮助和指导。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残疾人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品牌培育。(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财政、人民银行、残联)

九、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社会合力

(三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农办、劳动保障、人事、发改委、经贸委、科技、教育、文广新、财政、人民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加、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加强对创业工作的研究和协调,协作推进和落实各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将创业资金的投入、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创业服务的质量、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范围,对创业工作进度进行目标考核,定期通报情况。要开展创建创业型街道、社区和创业型乡镇及行政村活动。(责任部门:各级人民政府)

(三十二)建设苏州特点的创业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结合苏州市民文化实际,深入做好创业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各项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积极策划开展具有苏州特点的各类创业主题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苏州本土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建设创业文化,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市民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文广新、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

(三十三)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开展创业服务、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创业的合力。

本意见所称的创业,是指劳动者通过自筹资金、自找项目、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自担风险,创办和联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一种经济活动。

6.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六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并逐步影响到实体经济,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力争20xx年至20xx年每年扶持5万名城乡劳动者和回国人员成功创业,带动20万人就业。全省创业带动就业的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另行下达。

二、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一)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责任。各市(州)政府要将小额担保贷款列入目标考核,制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定期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效率。各地要认真做好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信用社区定期回访的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三)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范围,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发放工作。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在城镇创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前景好的`,可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招用人数,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政策《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短期不贴息)。

三、完善扶持政策,培育创业主体

(一)税费优惠。提高营业税起征点,从20xx年1月1目起,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税费政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扶持失业人员创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创业,在创业期间可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认真落实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措施。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服务期满后两年内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创办企业的,本人及其招聘的劳动者两年内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从事灵活就业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各地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返乡农民工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创业项目。工商部门要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兴办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返乡农民工创业,可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

四、建立创业载体和服务平台,优化创业环境

(一)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地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高新技术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开辟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专业化市场,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市场、创业一条街、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等特色孵化基地,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人员进入基地创业。对社区的各类创业项目,各地要统筹规划,在经营场地安排等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

(二)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同时,积极推动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活动。对开展省级创建活动的城市,省直相关部门可比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给予相应支持。

(三)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各地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创业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建立创业项目的引进机制和创业项目库,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宣传和组织活动,集中展示创业项目、产品、服务组织和成果;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创业协会等服务机构。各地要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创业项目的市场评估和推介制度,吸纳各类社会评估机构参与论证评估,并定期向社会推介;加快发展法律援助、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

(四)优化创业环境。各级政府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审批项目,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办理流程,公开收费标准。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收费,为创业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切实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严肃查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7.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七

87号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闽委教[2005]51号)和国家、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的地位、任务和职责。

辅导员、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辅导员、班主任在实施素质教育和管理育人工作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任务,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责任。要按照党委和党总支的部署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择业就业等方面负有指导职责。

二、坚持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标准原则,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工作。

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来。

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职辅导员主要从优秀毕业生党员、党员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中选聘;班主任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要重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中人员知识结构的合理搭配,着手建立一支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从毕业生选聘辅导员要面向人才市场,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公开政策、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人选、公开结果,统一组织,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辅导员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共产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担任班主任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教书育人的重要途径。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学院(系)和机关干部中选聘。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把担任班主任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承担这一光荣任务。班主任必须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生工作,乐于奉献,要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实际,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从事半军事化管理的专业按1:180的比例配备。同时,每个班级必须配备1名班主任或班级导师。各学院(系)在编制允许的范围内,可根据学生工作实际,设立兼职辅导员,选聘的原则和条件同上。

三、完善考核机制,大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

进一步健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学生工作的特点,对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思想水平、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按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集美大学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集美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具体考核细则由各学院(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学生)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学院(系)组成考核评价组,按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要把学生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绩效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参考依据。

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1次,与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由学工部(处)统一布置,以学院(系)为单位。各学院(系)负责组织对本学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处)审核,并报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提拔、进修深造、评优评先的依据。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的,可以破格晋升或提拔。经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考核应切实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原则,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形成良性循环机制。新进辅导员必须签定4年以上聘用合同。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班主任培养工作是学校师资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理解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关心他们的成长,重视对他们的教育培养。要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使用、管理、教育、培养、发展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纳入专业技术队伍和党政管理干部队伍,作为教学科研的后备力量和党政管理干部来培养。人事师资和组织部门要把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进修、深造、提高纳入教师和干部培养规划,有计划地选送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各级各类进修、深造、挂职等,创造条件并鼓励辅导员、班主任在职学习和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培训费按人数提取专项经费,由人事处统筹安排。学院(系)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培养规划,整合培训资源,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辅导员、班主任一届4年。工作期间,要适时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进修,选拔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学位,支持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或学习考察。重点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门人才。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拔推荐一些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进一步深造,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学成后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按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培训。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切实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要切实解决好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和发展定位问题,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要按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不断加大职称评聘力度,提高职称层次,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同志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兼职班主任在晋升专业职务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新任教师、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要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辅导员在任期内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考核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提拔重用。

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和业务进修,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学校的有关鼓励政策。辅导员任满一届(4年),根据其条件和志向,可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各级各部门要为辅导员、班主任获取工作信息和资料提供方便。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辅导员、班主任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和高等学校有关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最新情况。

每年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专项科研经费,鼓励并支持辅导员、班主任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路和办法。由科研处、宣传部、学生处统一指导申报、立项、评审工作。

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学校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专职辅导员实际收入与本校同等条件下专任教师平均收入水平相当。给予辅导员工作补贴每人每月150元,其中每月100元为当月发放,余下50元由学院(系)统筹评比,按等级发放。给予班主任工作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每月60元为当月发放,余下40元由学院(系)统筹评比,按等级发放。另外,每两年按辅导员总数的20%评选优秀辅导员,每两年按班主任总数的10%评选优秀班主任。

8.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八

为深入开展全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县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中共凉山州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凉纪发[2012]2号)和中共喜德县委喜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喜委发[2012]18号)精神,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强化对规建住保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现就全面推进县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的基础工程,是关心、爱护和保护规建住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重要手段,对于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完善具有喜德规建住保机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升规建住保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实现预防腐败工作与规建住保工作科学发展紧密结合,提高规建住保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

规建住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从岗位职责和重点环节入手,以制约权力为主线,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有效、管用为目标,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与规建住保事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积极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忠实履行规建住保监督职责,服务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充分发挥规建住保免疫系统建设性作用,实现规建住保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总体目标

迅速初步形成覆盖局机关及中心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为促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纪律严明的规建住保干部队伍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围绕规范规建住保权力运行,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中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在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制度,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切实可行措施,逐步建立规建住保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查找“四类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根据各办、股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内容管理风险、职能职责风险。

1、思想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如: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官僚主义;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2、内部管理风险。主要是指部门或单位在人、财、物等内部管理权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如:在干部人事、财务收支等方面,制度不健全或贯彻执行不到位,缺乏监管,违规操作;在干部任用上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财务开支不透明、不公开;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等。

3、方位职责风险。主要是指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如:在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裁决权、监督检查权等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报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以感情交流等形式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过节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借婚丧事宜收受管理对象的财务等。

(二)切实构筑“三道防线”,狠抓行业内廉政风险防控

1、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对照法律法规和局机构职能“三

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各办、股室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职权,要制定规范制度,防止权力盲目扩张。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2、合理配置权力,加强有效制衡。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等,应根据法律规定和规建住保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强化制约监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规范规建住保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行政问责制。

3、推行“阳光工作”,强化监督制约。公开“权力清单”。通过适当途径和载体,公开规建住保权力、权力依据、项目计划、办理流程和监督举报方法等。逐步向社会公开全部结果,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新闻舆论监督。

4、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结合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从信访举报、案件分析、干部考察、回访、新闻网络媒体等途径收集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分情况,运用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分级进行预警提示和自查自纠,避免发展成为违纪违法行为。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前)。制定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二)查找风险点(2012年6月前)。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紧密结合规建住保机关的行政、业务工作实际,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定等多种方式,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

(三)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阶段(20112年10月前)。在岗位自查、单位排查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一、二、三级风险等级。对照查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和个人的防范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

(四)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前)。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为做好经常性廉政风险的分析、预测、防控提供参考依据。针对建立的防控措施和制度,相关岗位和人员作出执行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廉政风险防控是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 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带头排查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按计划、分步骤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位规建住保干部职工都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

(三)注重实效。结合规建住保工作实际,突出有效、管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联动效应,服务保证规建住保工作科学发展。

主题词:廉政风险防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文查中心。喜德县城乡规建住保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印

9.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九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提升发展;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宁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转型提升中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科技贡献作用,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眼宁波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以“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简称“三思三创”)为主题,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作风为抓手,以狠抓落实为重点,以争创一流为目标,着力在破解发展难题上求突破,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求突破,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全面推进教育科学发展,在服务经济社会的转型提升的同时,实现教育自身转型提升(简称“两个转型提升”),为宁波推进“六个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加快”的战略部署,把握“破难促调、创新开局”的主基调,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把握“两个转型提升”的基本要求,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服务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四项活动。

(一)开展“找标杆,求创新,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牵头处室:组织宣传处)

着眼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把握“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找标杆,求创新,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思想解放来拓宽视野、凝心聚力、推动发展,以思想解放来明确目标、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参与讨论活动。要针对当前一些干部教师对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信心不强,对在新的起点上创业创新热情不够,对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感情不深,对工作业绩争创一流激情不足、对解决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办法不多等问题,重点强化“四种意识”、大兴“四种风气”: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大兴负重加压、敢于担当之风,防止和克服信心不够、决心不大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大兴开拓务实、创新进取之风,防止和克服墨守成规、不愿不会创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大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之风,防止和克服沉不下去、抓不起来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标杆意识,大兴创先争优、敢争第一之风,防止和克服标准不高、绩效不明的问题。

(二)开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牵头处室:组织宣传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按照市委“六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积极引进高端培训机构或培训项目,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重点专业建设;建设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示范性的职业教育集团或职业教育联盟,促进校企、校地合作;完善“学—赛—训”技能教育互促体系,搭建中职学生成长“立交桥”;推进数字图书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针对大产业,建设大平台,开展智慧产业人才基地建设;建立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促进教育服务能力的提升。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为重点,深化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全市校舍安全工程、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造)工程、平安校园建设工程、百千万师训工程等教育惠民工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强化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解难题为主要内容,组织全系统开展干部教师“进百家企业、千个村庄(社区)和万户家庭”活动,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和美誉度。

(三)开展“重效能、强指导、优服务”服务型机关建设(牵头处室:机关党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地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宏观指导,强化指导服务,弱化行政干预,进一步扩大基层和学校治教办学的自主权。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教育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抓好民主评议机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深化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和机关文明处(科)室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的形象。坚持教育行政机关开门办公、挂牌上岗,全面优化对基层和群众的接访服务。

(四)开展加强政风、行风、学风“三风”建设专项行动(牵头处室:监察审计室,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落实“提速、正风、治奢”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实施“阳光监督”,整治“文山会海”,治理奢侈浪费。坚持以转政风带行风促学风,以服务型机关建设为重点促政风转变。围绕“三重一大”保廉,突出师德师风提升、招生收费规范等,加强对教育的行风督导,强化行风建设。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分银行”,促进机关干部提升素质,提高能力。

以上四个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牵头处室另行制定。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2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大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各校制订实施方案,及时动员布置。在全面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找准问题,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方向。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集中开展“三服务”活动、服务型机关建设和“三风”建设专项行动,切实破解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事关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把思想的解放、作风的转变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中去。要加强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程监督,有关事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对“三思三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和总结,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和落实一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以上三个阶段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要统筹安排,全面推进。要把解放思想贯穿始终,把实践活动贯穿始终,坚持立说立行,通过扎扎实实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全市教育系统“三思三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负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

(二)强化督查。组建“三思三创”活动督查组,采取检查指导、督查督办等形式,对每个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活动情况。加强行政监察监督,强化社会群众投诉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不断提高抓督促落实的水平。

(三)注重实效。“三思三创”活动是今年我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对动员激励全市教育系统抢抓发展机遇,以一流的标准争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围绕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紧扣发展主题和教育中心工作来开展。当前,尤其要与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全国、全省教育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起来,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创新方法载体,确保取得实效。

10.鄂尔多斯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意见 篇十

学科建设水平是高校学术地位、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也是高校内涵建设的核心。2013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这是学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我校的学科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为全面推进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建设进程,以学科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竞争力,加快建设综合性、开放式、国际化、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步伐,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

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根本性建设,是高等学校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功能的载体,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的结合点和发展的制高点。高等学校是学科的结合体,学科水平是体现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学科强则学校强,学科弱则学校弱。加强学科建设是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我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学科门类及学科专业数量已具规模。但是,我校学科专业优势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影响力不大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因此,加强学科建设,突出学科特色,提升学科整体水平,既是当前我校学科建设的迫切任务,也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现实选择,更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全校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努力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国内外有影响的优势学科而奋斗,实现我校学科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二、理清思路,确立学科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

(一)总体思路

积极探求新的学科建设思路,遵循学科建设发展规律,按照“整体规划、分层建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加强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学科水平为主线,以打造学科特区,建设国内一流特色优势学科、实现国家级学科和平台零的突破为战略目标,以打造学术创新团队为核心,以培育标志性科研成果为抓手,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创新学科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改善学科建设条件,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优势学科,形成以优势学科为龙头,各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

(二)建设目标

(1)重点建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等学科,形成济南大学学科高地。设立“学科特区”,瞄准国家科学研究前沿,突出学科建材特色,实现材料、化工和医学等优势学科的快速发展。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级平台基地,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30%,部分学科方向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

(2)重点培育控制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等学科。加大投入和培育力度,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学科特色,使之在“十二五”末达到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水平,力争建成一级学科博士点。

(3)整体推进基础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力争每个学科着力打造一个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力争建成一批省内一流的学科方向,全面提升学科整体水平,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4)重点突破硕士专业学位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这一历史机遇,整合资源、凝练特色,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实践条件建设,使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达到5个以上,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体系结构。

(三)建设任务

大力推进学科建设工作是学校强化内涵建设、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学科队伍、学科平台、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等学科内涵建设关键指标的层次和水平,重点实施九大工程。

(1)学科建设体制创新和条件保障工程

学科建设是学校事业的基础,全校上下必须树立和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学科建设的龙头意识,要切实从战略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学科建设为主线统领学校的事业发展;二是学科建设的全局意识,要从全校学科建设一盘棋的总体战略上规划各学科的定位、目标和建设路径,把握特色,凸显优势,促进交叉,错位发展;三是学科建设的开放意识,要立足本土、放眼世界,自觉把握学科发展的趋势,既要瞄准和参照国际同类一流学科的建设水平、标准和范式,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也要主动参与国内同领域的学科交流与竞争,积极适应学科建设规律和学术“生态环境”;四是学科建设的质量意识,要树立学科建设的内涵发展观念,以人为本,注重长效,练好内功,通过学科建设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推动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学科建设资源配置必须与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紧密结合。(1)要形成一个从上至下,分工合理、权责明晰、长效运行的管理体制架构。(2)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学科建设的分层次建设目标,按照优先权、分层次按比例设置资源配置分配计划。(3)建立常规经费与专项经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4)建立健全科学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5)建立健全学科建设竞争激励机制。(6)建立健全学科特色优势重点培育机制。将学科建设目标作为学院的行政领导聘任和任期考核的核心指标,目标必须明确且可以考核评估。(7)切实落实学科带头人责任制。

(2)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大学的高水平主要在于学科特色与人才优势,我校要实现学科的跨越式发展,建设高水平大学,就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学校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有所先为、有所后为”的原则,按照“分层建设、重点突破”的思路,大力实施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根据现有学科基础和特点,将我校学科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建设,以“学科群”和“学科特区”的运作方式,使学科群从“面”上加快学科发展的进程,使学科特区从学科的交叉点上建立学科的高峰,开创建设高水平学科的新局面,培育和打造具有济南大学品牌的优势特色学科。

第一层次: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相关行业领域以及地方重点发展规划中面向循环经济、低碳建材和高端化的重大需求,整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以及化学、物理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学科资源,设立济南大学“学科特区”,凝练出体现我校材料、化工、机械和物理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特色鲜明、满足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重大需要的学科方向。学校在人才引进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上,打破现有制度的约束,给学科特区以特有的政策,特事特办,在科研、人事、财务等方面具有决策权,为学科特区提供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学校将在高水平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资源配置、科研平台建设、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着力打造学科在绿色建材领域的优势与特色,打造具有济南大学品牌影响力的特色优势学科。通过建设,使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学科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30%,部分学科方向在国际具有重要影响。在建材领域实现国家级重点学科或科研平台的突破。通过总结学科特区建设经验,推广学科特区建设模式,挖掘其它特色优势学科,提升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二层次:以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为重点,围绕国家和山东省重大发展战略以及行业需求,紧密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及西部经济隆起带等区域战略,建设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群。在智能电网及控制、太阳能开发利用、水资源及水污染处理、跨国经济及公司金融、出土文献、文化产业等领域培育新的学科特色优势和学科增长点。通过强化科研条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内涵建设,使控制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国古代文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等学科达到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水平,学科整体水平居省内一流。

第三层次:大力加强各硕士一级学科建设,全面提升基础学科、人文社会学科的学科水平。以现有学科为基础,科学分析学科现状,瞄准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需求,大力发展新兴与交叉学科,科学规划,凝练方向,以二级学科建设为重点,每个学科应确定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方向,围绕确定的学科方向,立足于培育特色,集中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学术队伍、科研条件等方面的建设。通过建设,力争建设一批省内一流或特色明显学科方向,不断提升学科整体水平。

(3)学位点建设工程 扩张与提升学位点建设数量与水平,大力实施学位点建设工程。对拥有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配置状况,充分利用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权,设置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符合本学科发展趋势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在发展中形成优势和特色,不断提高学科水平。遴选3~5个博士点培育学科,力争通过建设,达到一级学科博士点水平;对现只具有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尚无硕士点的学科进一步加强建设,着力加强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推进学校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布局更加合理。充分发挥学校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面的自主权,加强对现有学位授权点的检查和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学位点评估,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的授权学科,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位授权点。真正实现授权学科动态调整,能上能下,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

扩大和改善研究生教育规模与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实现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1:1。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这一历史机遇,整合资源、凝练特色,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围绕学科领域覆盖面广和办学资源良好的专业学位开展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实践条件建设,使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达到5个以上,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体系结构。

(4)学术队伍造峰工程 围绕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实验室等学科平台,大力实施学术队伍造峰工程。依托国家“千人计划”、省“泰山学者”工程等高端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水平人才,尤其要注重高水平学术团队的整体引进。制定特殊政策,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完善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学校在加大学科一流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引进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学术骨干和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制定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青年人才快速成长的良好环境,造就、吸纳一批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培养、引进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着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勇于创新、善于合作、求真务实,可持续发展的学科队伍;依托一级学科建设平台,实施学科方向团队建设项目,建设一批学科方向团队。学校设立团队建设专项经费,加大团队条件建设力度,鼓励团队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积极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参加各类学术团体,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支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从事研修活动,提升整个团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水准;加强对团队特色、团队创新力、团队成员学术关联度、团队梯队结构与自身凝聚力以及团队发展能力的评估,提高团队建设整体水平;学院要建设院级学科方向团队,并为学科方向团队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制度环境,扶持学科方向团队的发展。围绕学科方向团队,在教师岗位设置与考核、职称评定、教学科研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学校从团队组建、资源配置、岗位考核等方面为团队营造良好的学术发展空间,力争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团队,为实现国家级创新团队的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5)科研平台建设工程

加大投入,重点建设现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校级科学研究机构,打造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高端平台。

以“先进建筑材料绿色制造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 和“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以省级科研平台的相对独立运行为试点,在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考核、财务管理、仪器设备配备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我校高水平科研平台的相对独立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校内管理部门和各级科研平台负责人职能,强化管理,理顺平台管理的各种关系。确定一批研究基础较好、学术队伍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特色突出的若干个校级研究机构,进行重点建设,设置专职科研岗位,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力争建成20个左右相对独立运行的高水平科研平台。以“建筑材料制备与测试技术”和“氟化学化工材料”两个省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科学整合资源,凝练方向,加大投入,按照国家级科研平台标准进行建设,力争实现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的突破。

(6)重大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工程

瞄准学科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探索“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模式,提高承担大项目的能力。强化科学研究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能力。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和成果的培育,以争取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基金重点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应用项目为目标,大力培育国家级科研奖励。鼓励学科交叉、渗透和联合,拓展研究空间和手段,争取形成和建立高水平的创新型研究领域。鼓励与国内外有关单位联合申报高水平研究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研究,着力提高学术论文水平和质量,特别是提高学科ESI排名,力争有3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前1%;在重点研究领域设立校内重大招标预研项目,鼓励跨方向、跨学科研究团队联合攻关;依托重大项目,每年确立3-5个重大项目培育对象,培育1-2项高水平成果。

(7)学科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逐步实现由学术型为主向学术型和应用型并举的转变,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托“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等建设工程,积极营造激励研究生投身科研创新的氛围,着力建设研究生创新中心和创新基地,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创新成果的产出,形成优势学科积极参与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动力机制,鼓励跨学科联合培养。支持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间的研究生互换、互访和学分互认;吸引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要请国外专家来校访问和学术交流。

重视博士生培养质量与水平。着力加强院士、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等高端领军人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力度,大力促进博士生培养与重点学科建设、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和重点科研团队建设的有效结合。

(8)学科国际合作联姻工程

加强学科层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际合作协同创新模式。大力促进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平台和人文社科基地与国际知名高校的相应学科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拓展国际科研合作领域,提高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建立以学科为主体的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体系,增强学科国际竞争力。

利用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工程计划,引进海外学者、外籍专家来校服务,邀请国外政府高级官员、企业高管、著名学者等来校讲学。设立国际合作研究基金,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灵活机制,引进国外大学、研究机构以及企业界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校工作。

鼓励学科成员参与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开展境外讲学活动,做好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提高学科骨干的国际化学术水平。联合培养研究生,通过联合培养或攻读学位的方式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挥来华留学生在国际合作交流中的作用;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境外办学,设立境外培训机构。

(9)社会服务推进工程

增强服务转型升级的能力。面向国家战略和山东省、济南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积极参与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为山东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提升咨政服务的水平。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探索筹建高水平咨询研究机构,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报告,开展产业发展研究与咨询,高质量地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制定发展规划服务。

打造继续教育服务的品牌。合理配置继续教育办学资源,完善继续教育发展战略。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稳定发展成人学历教育;以提升培训层次为重点,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创新教育培训内容和模式,加强教育培训品牌化建设。

三、加强领导、完善政策为学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更新管理理念,为学科建设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学科建设由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全校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建设工程分别有相应的职能部门牵头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学科通力协作,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合力构建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

(1)领导小组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与发展处,负责协调实施,做好领导小组及各部门与学院、学科的沟通联系,组织启动、考核和验收。

(2)归口部门

实施“学科建设体制创新和条件保障工程”的牵头部门为学科建设与发展处。

实施“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的牵头部门为学科建设与发展处。实施“学位点建设工程”的牵头部门为学科建设与发展处。实施“学术队伍造峰工程”的牵头部门为人事处。实施“科研平台建设工程”的牵头部门为科技处、社科处。实施“重大标志性科研成果培育工程”的牵头部门为科技处、社科处。

实施“学科卓越人才培养工程”的牵头部门为研究生处。

实施“学科国际合作联姻工程”的牵头部门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实施“社会服务推进工程”的牵头部门为服务地方办公室。

(3)监督管理

遵循科学、民主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严格遵守专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计划财务处负责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审计处负责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4)学院学科

学院与学科是具体实施者,同一学院有多个建设学科时,由学院统一协调建设,合理分配人员、经费、平台等资源,突出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负直接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作为学院中心工作,全力推动,并负责目标落实的审查与监督。

2、健全完善政策机制,为学科建设提供机制体制保障 学校制订相关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投入保障,在校内形成学科建设的联动机制。建立“校领导联系学科”制度。校领导联系对应学科,指导联系学科的建设发展,定期听取学科带头人和学院负责人关于学科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联系学科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联系学科按建设规划实现计划目标,为联系学科重大事件的决策提供支持和帮助;参加建设工程的考核和验收。

给予建设学科“先行先试”的权限,鼓励其进行机制体制的创新。根据学科的发展要求,在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博导聘任、平台建设、学科团队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评先推优、研究生推免比例、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学院制订积极可行的保障措施,为学科的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

实施学科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学科建设目标考核。校、院两级要定期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会,考核学科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制定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定期学科评价、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末期验收评估,以评促建。建立学科滚动建设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完善学科建设的竞争激励体制。调整和完善科技政策,积极鼓励拿大课题、大项目,强化系列性课题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文章,积极组织申报高级别科技成果奖等,充分发挥机制改革推动力。

3.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为学科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学校经费预算要重点保证学科建设经费;依据各学科建设工程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对基础设施、人才引进、研究生培养、国内外交流等方面的建设经费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通过承担科研项目、提供社会服务、与社会广泛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学科建设经费。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学科建设提供软环境保障

上一篇:期刊产业下一篇:第七课认识电子表格 教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