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2024-06-24

优秀法院实习报告(11篇)

1.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篇一

优秀实习报告: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 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埃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经审理查明: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元、投标价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尝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XX年12月18 日双方于就篮球尝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尝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元。

2.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篇二

“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 它包括了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东西。”“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高职院校文化和行业文化从职业上区分属于不同领域的职业亚文化。这两种亚文化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都是以人为本, 重视挖掘人的内在潜力,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二是两种文化都通过物质层面、制度层面、价值意识层面、人员素质等方面才得以体现。三是都具有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规范作用、凝聚作用、协调作用及辐射作用等。但是两种文化之间还有很大的区别, 比如组织目标要求、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工作方式方法、评价指标等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 政法类高职院校和政法行业之间同样存在以上的联系和区别, 那么, 在“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的语境下, 二者之间有没有必要和可能性实现相互融合是值得探讨的。

二、政法类职业院校与政法行业文化融合的必要性

(一) 融合政法行业文化是高职院校文化自觉的必要条件

“无文不高”。中国高职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 已经从量的扩张发展到质的提升, 其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其培养的人才也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因此, 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 实现高职教育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已成为高职教育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高职院校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高职院校文化能够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 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准, 对内能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约束力, 形成高职院校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和道德规范, 使办学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 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的竞争力。而目前出现的一些校企合作无法深入, 顶岗实习效果不佳, 学生适应岗位不良等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高职院校文化和行业企业文化没有实现有机的结合, 高职院校尚未真正意识到文化融合和实现高职文化自觉、自信的重要性。所以高职院校要在办学目标定位、培养模式、制度层面、校园环境建设上自觉融合所服务的行业企业的优秀文化元素, 塑造独特的高职院校文化, 并对其独特性和价值充满自信, 在浓郁的高职院校文化引领下实现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 融合政法行业文化是实现政法类职业院校的使命的根本要求

我国的政法行业大致包括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监狱等部门。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制宣传等各个方面, 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维护国家社会安全稳定, 实施社会治理的主要力量。由于政法行业功能地位的特殊性, 对其人才的意识、能力等也有着不同的要求。目前全国政法类专科学校 (含高职、高专院校) 共有43所。基本上都是政法行业和教育管理部门双重管理, 办学目的都是为政法行业培养人才, 专业基本属于公安、公共管理、法学、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等大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法行业体制的调整, 这些高职院校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开始开门办学, 从招生到就业都开始面向全社会, 但是主要任务仍然是为政法行业培养以法律辅助为主的相关人才, 是重要的政法相关人才培养基地。其多年的办学经验形成了很深的文化积淀, 在学生管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其他高职院校有着明显的区别, 具有其他类型高职院校无法替代的形式和内涵。在这个意义上, 政法类高职院校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社会功能。随着社会状况不断发展变化, 大学生就业竞争激烈, 政法行业在工作要求、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政法类高职院校如果想要保住历史地位, 并在未来有着稳健的发展, 必须要在传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将政法行业的优秀文化元素融汇在办学过程中, 使学生在校内接受符合政法行业需求的能力素质培养, 在浓郁的富有政法特色的文化中得到熏陶。高职院校不仅成为政法行业的教学基地, 还成为培训、咨询服务基地。因此, 将政法行业的优秀文化融入政法类高职院校文化中是必要和紧迫的。

三、以法院书记员培养为例谈政法行业文化与政法高职院校文化融合的路径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提出要“产业文化进教育, 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因此无论是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内容、授课形式、校园建设等都要和优秀的行业企业文化相融合, “蕴含浓厚的行业企业文化精神”, 因此, 政法行业优秀文化与高职政法类院校文化融合的路径应当是从办学理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制度建设、校园建设等几个途径实施, 切实保障两种文化的有机结合, 而不是只停留在书面和口头上。

人民法院是政法行业中的重要部门, 北京市的书记员培养工作就是在法院与高职院校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开展的。法院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 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办理庭前、庭中、庭后及其他的审判事务性工作, 采取单独序列管理。北京市各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来源就是北京政法类高职院校。北京培养法院书记员的专业主要有书记官和法律文秘两大专业。每年高职院校会同法院进行书记员的录用考试, 考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法院速录技能、法律基础知识几个方面。考试通过后立即录用为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尽管如此, 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仍不能满足法院的需求。所以, 从专业设置来说, 这两大专业的设置符合了政法行业的人才需求, 是具有政法特色的专业。法院文化和高职院校文化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相互融合, 是高职办学中的成功范例, 其中法律文秘专业是北京市的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因此, 从法院书记员培养的角度讨论政法行业和政法类高职文化融合的问题是非常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的。

(一) 办学理念融合法院主流价值观的内涵

校规校训等是体现高职院校文化的标志性内容, 集中体现了高职院校核心价值观。政法类高职院校的校规校训中必然体现出政法行业的相关内涵。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人民法院提炼的核心价值观是“公正、廉洁、为民”。北京政法高职院校所提出的比如“团结、诚正、笃实、创新”的校训, “法为实、技为用, 能为本”的学风、“立德明法、重能强技”的实践育人模式等都非常鲜明地体现了政法行业文化中关于“法”、“正”、“诚”的相关内涵。这些提法为政法类高职的办学方向和办学模式起到了规范性作用, 体现出鲜明的特色。

(二) “院院融合”构建书记员“订单式”培养模式

1.“订单培养”、“招就直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这种培养模式既是行业文化和高职院校文化融合的决定性举措, 也为实现深入有效的融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的政法高职作为其聘任制书记员的培养基地。目前北京市的70%的书记员是该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专业建设初期, 高职院校和法院系统合作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调查, 共同拟定了书记员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法院系统的订单为专业建设的出发点, 以每年的考核录用为一个周期, 形成了良性的招考录用的机制, 并不断完善。具体做法是每年北京市高院会向院校提出人员需求数, 经过相关的考核后直接录取为法院书记员。由于“招就直通”, 专业在社会上具有很好的声誉, 成为学院中招生最旺、就业最畅的专业之一。在北京地区这种模式非常具有代表性, 是高职院校文化和行业文化深度融合的高职办学模式一个具体表现。

2. 建设以书记员工作任务和流程为依据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

这是实现行业文化和高职院校文化融合的重要路径, 也是双方文化融合成功与否的关键。政法类院校的课程体系应当是法律知识和职业知识的综合融通, 要打破普通法律院校的学科型的课程体系。书记员培养的课程体系则是根据书记员在法院工作的“庭前”、“庭中”、“庭后”的工作流程构建的, 设置了以速录技能、书记员工作实务、法律基础知识、文秘知识和技能为核心的教学计划, 并通过开展仿真模拟的课程教学, 使学生体验书记员的角色, 培养学生的书记员意识和技能;通过设计法院调研实践和顶岗实习环节, 不断提高学生岗位实战的能力, 让其了解法院的工作目标、工作理念、核心价值观及行为规范等, 培养出在学校就能够从思想上融入企业的学生, 从而保证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结束后可直接胜任法院书记员的岗位要求, 独立承担相应工作。

(三) 由“双师素质”教师、法官、书记员组建高水平师资队伍

人的素质是事业成功与否的关键。政法院校书记员人才的培养队伍是由有律师、人民陪审员、曾任法官等背景的校内教师队伍和由现任的法官、书记员、律师组成的校外兼职教师队伍组成。这样一支具有深厚法律素养和法律适用能力的师资队伍是培养合格书记员的重要保证。通过在第一课堂、社团活动、专家讲堂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丝丝入扣的法院优秀文化营养。这种师资队伍在北京地区也是非常有特点和代表性的, 是法院文化和高职院校文化在人员层次上的深度融合。

(四) 营造具有丰富法院文化内容的校园环境

校园环境是高职院校物质文化体现的重要体现。它是校园精神文化的传播媒介和实现途径, 具有很强的育人功能。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政法高职的校园内从建筑风格、景观设计、宣传标语等方面都要体现政法优秀文化的元素。在书记员培养的教室模拟了真实的法院办案环境、在教室、实训场地展示法院工作的行为准则和书记员的工作要求, 通过板报、橱窗、图书馆、陈列室等展现法院及政法行业的价值观和工作场景, 使学生自觉地产生归属感、认同感、和使命感。

(五) 围绕法院工作开展科研

这是两种文化融合的重要路径, 是从理论层面的概括和提升, 研究过程使处于不同语言体系内的文化相互沟通, 相互学习和借鉴, 并能共同破解难题。双方在理念、视角、方法等各个方面经过不断的交流甚至冲突后, 实现两方面的共同提高, 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不断贴近实现了双向提升。在这方面北京的政法院校有非常好的经验, 校内的师资团队与法院的法官、书记员共同开展了法院的裁判文书评查、法院调解工作的专题研究等系列的专题研究, 为法院总结经验, 巩固成果, 并提出建议。对于高职院校来说, 对法院司法辅助人才的培养又积累了大量的直接和间接经验, 对提高人才质量有很大的帮助。

(六) 为法院提供培训等服务

基于学院与法院系统的深度合作, 学院教师对行业有着深入的了解, 甚至教师本身就在行业领域内从事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工作, 再加上作为教师教学的专业能力, 能为法院系统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培训, 能针对性地为法官、书记员等不同层面的从业者提供技能、理念、知识等方面的支持。每年都会开展大量的培训活动, 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另外, 学院以学生实习等形式为法院提供会议服务、现场速录等服务, 实现了法院和院校的互利双赢。

可见, 从书记员的培养的这一成功实践可以看出, 政法类院校本身从办学背景、办学历史、办学积累等各方面都具有一般院校所没有的优势, 只要能找准需求点、增长点, 通过切实有效的合作途径, 就可以实现两种文化的有机融合。而融合既是办学的逻辑起点, 也是逻辑终点。这看似循环的语言表达实质体现出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但是, 毋庸讳言, 由于政法行业自身具有的诸多特点, 比如强体制、注重纪律、涉密、涉法等因素, 制约着行业与院校深度融合的程度, 所以在融合过程中存在着高职院校主动, 行业被动、合作过程还尚显呆板的情况, 形成制度层面的融合和多元主体办学还有很大的难度这也是高职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政法类高职院校以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历史积淀和社会功能在高职院校中居于重要的位置, 在未来依然要在培养法律辅助人才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当然, 高职院校前进的道路还很漫长, 要逐步从高职院校主动向激发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双方积极性转变, 这就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扶持, 要真正实现从单一主体办高职向多元主体联合办学的形态还存在许多的障碍, 政法类高职院校尤其面临着体制、政策等各方面的问题, 但是“士不可以不弘毅, 任重而道远”, 政法类高职院校必须要自觉坚持与政法行业的优秀文化相融合, 注重软硬两方面实力的共同发展, 尤其是要增强发展的软实力, 树立文化自信, 实现自强, 不负其肩负的独特的使命。

摘要:高职院校文化和政法行业文化作为不同领域的职业亚文化, 具有联系又有区别, 但是高职院校作为政法行业人才培养基地, 必须要将优秀的政法行业文化元素相融合, 以满足政法工作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从北京书记员培养这一视角, 探讨了两种文化融合的具体路径, 以期有管窥之功。

关键词:文化,政法行业,政法类高职院校,融合

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 (新修)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2]王淑萍.校企文化融合构建职业院校隐形课程[J].当代职业教育, 2013 (11) .

3.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篇三

一、为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审理案件方面

(1)依法打击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011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82件,涉及被告314人,涉案金额1358万余元。对偶犯、年老体弱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生态资源犯罪,立足于教育和感化,从轻处罚。

(2)积极化解生态环境民事纠纷。201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民事案件234件,其中判决90件,调撤133件,涉案金额914.8万元。我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程“三全调解”和法院、林业部门、基层组织“三调联动”。2011年建阳市回龙乡发生特大森林火灾,造成16名山场伐木工人不同程度烧伤。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均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妥善解决灾后事宜。我院受理该系列损害赔偿案件①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受伤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为当事人缓免诉讼费,在充分把握案件脉络的基础上,合议庭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因案制宜,对症下药,先后数十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通过释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林场得以迅速恢复生产,被烧山区重新披上“绿衣”。

(3)妥善审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2011年以来,共审理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8件8人。坚持“一案三建议”工作模式②,力促司法、行政、生态的良性循环。2012年初,在审理原告谢乌迓请求撤销被告建阳市水利局颁发给第三人白植福河道采砂许可证案的过程当中,发现建阳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存在缺陷,出现未划定禁采区等问题,容易导致滥采现象,造成对河流生态的破坏。发现上述问题后,我院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阳市水利局收到建议书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得采砂管理更加有序,滥采现象得到遏制。该司法建议被福建省高院评为2012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4)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案件质量是衡量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我院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一是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二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二)创新机制方面

(1)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0年,我院与林业部门共同制订了《关于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建阳市林业局处纠办设立涉林纠纷调解室,支持、参与调解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培训工作。

(2)引入“补种复绿”机制。自2012开始,我院逐步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引入“补种复绿”机制,针对失火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赔付及履行罚金能力的,以“监管令”的形式确认被告人以“林木补种或管护”劳务方式进行赔偿和履行罚金义务;对不适宜进行补种或管护的,要求被告人按林木损失的金额,缴纳生态补偿金,由林业部门挑选重点山场进行集中改造,提升林区整体生态效果。该机制启动以来,我院共判决被告人“补种复绿”近2000亩。

(3)创新环保审判组织。针对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的特點,我院积极进行审判组织改革,于2013年5月26日,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并将法律素养高、有一定环保专业知识的法官调整到该庭,专司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实现办案专业化,提升了生态环保司法水平。

(三)延伸职能方面

(1)巡回审判,深入山区林场。健全完善林区巡回法庭制度建设,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林区。

(2)法制宣传,坚持全员参与。2011年来,我院共集中走访林区、林区企业及基层组织、林农156人次,发放普法传单560余份,全院具有法官职称的干警全部参与。去年6月份,我院民二庭组织法官到我市黄坑镇坳头村茶叶产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深入基层,回应群众需求。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我与百姓拉家常”活动。2012年以来,我先后8次带队深入挂点的水吉市头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次共拨付15万元资金,资助村里发展农村生态产业,还帮助农民周歧瑞、林满奴贷款5万余元,发展鱼塘养殖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发现审判实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林权属于一种特殊物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林权制度,有关林权制度仍停留在行政管理的层次,对林业民事纠纷大多是根据现实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规范和调整,给林业民事审判工作带来困难。

(2)缺乏规范的生态资源物证鉴定机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和机构应当经过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但目前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报告,基本由林业部门内设的评估中心出具,达不到法律和规章的要求。

(3)村委会不规范行为是生态资源纠纷的主要根源。少数村委会至今没有落实“民主议定”原则,林业承包、林权转让程序不规范,合同标的与实际山场不符,都周期性地伴随涉林纠纷大量出现。

(4)一些基层组织人员对涉生态资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影响矛盾化解的效果。

(5)生态资源审判作为一项新课题,由于案多人少的原因,审判人员疲于应对大量案件,对生态资源审判工作的拓展、推进思考不足,与案件相关的审判延伸工作无暇顾及,影响生态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结合“百名法官进百企”、“法官进园区、社区、校区、林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深入林区、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等大力宣传生态保护理念,提高企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加强执法联动。加强与环保、林业、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建立案件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研判生态发展保护形势,研究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涉生态犯罪合力。

(3)提高司法能力。切实做好法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选任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涉生态保护的审判工作。

(4)强化司法建议。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能。针对涉生态环境案件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执法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注释:

①其中13名工人因同林场所有人吴某胜就损害赔偿纠纷向我院提起诉讼。

4.法院优秀事迹讲话 篇四

中共安泽县委书记 任秀红

(2011年2月28日)

尊敬的乔成家书记、关中翔院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新年喜庆犹未尽,山城又添新光彩。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迎来了乔书记、关院长一行,在这里隆重举行安泽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受奖仪式。这一荣誉的取得不仅是对县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安泽加速发展的鞭策鼓励,不仅是全县政法系统的荣誉,更是安泽人民的光荣。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安泽县委、安泽县人民政府和勤劳朴实的老区人民,向安泽县人民法院及全体法官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安泽是享誉三晋的和谐之乡,和谐安泽的美誉,更包含着安泽县人民法院的辛勤付出。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尺,不断强化能动司法新理念,努力做好服务为先大文章,为维护

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可以说,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法院干警的汗水和心血,县委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社会和群众对法院工作也是认可的。

百尺竿头需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希望安泽县人民法院倍加珍视获得的这一崇高荣誉,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服务发展为根本,更好地促进转型跨越;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更好地保障民计民生;以公正高效为标尺,更好地维护和谐稳定,真正成为安泽科学发展的保障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同时,也希望全县各部门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县法院学习活动,迅速在全县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雄关漫漫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刚到安泽还不到一个月时间,一些工作还处在熟悉了解阶段,县法院就给了我这么大一个惊喜,由衷欣慰的同时,也使我对安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崭新的起点、未知的困难、更高的要求,让我倍感肩头责任重大。今后的工作中,我也要以安泽县人民法院为榜样,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工作状态,始终

保持自强不息、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始终保持逢关必夺、勇争第一的工作激情,为安泽的发展鞠躬尽瘁、倾心尽力、干出成绩。在此,也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对安泽的发展还有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多为我们答疑解惑、指点迷经,使安泽能够始终与更先进的地方看齐,工作再上新台阶、发展再取新突破!

再一次向与会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

5.法院办案标兵优秀事迹 篇五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承担贺州市50%以上的公诉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是贺州市刑事案件最多的一个庭,而办案法官却只有6人,x_作为庭长,既要处理庭里的事务,又要带头承办大案、要案。为了稳、准、狠打击刑事犯罪,做到案件随到随办,尽快结案。她把主要精力倾注在审判工作上,为了使承办案件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她舍小家顾大家。她爱人是公安局负责命案和重大案件侦破的刑警,经常加班,工作繁忙,无法分担家务。她既要忙于工作,又要照顾家庭和7岁的女儿,其中的艰辛不言而喻。她白天忙于处理庭里的事务、接待当事人和开庭,晚上查阅案卷、写庭审提纲及制作裁判文书至深夜,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正是基于她这种爱岗敬业的精神,她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居贺州市基层法院榜首,无一案件被提起再诉再审,无一案件被发回改判,无一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刑附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x_在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宽有节,严有度。她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抢劫、抢夺、强奸、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了刑事审判的法律尊严。三年多来,她共审结爆炸、抢劫、强奸、毒品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114件208人,重判86件127人,切实维护了刑事审判的法律尊严。她重视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审理,想方设法通过快速、高效、公正的判决,节约司法成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xx年在审理被告人黄妥等人团伙抢劫案中,该团伙7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疯狂作案,手段恶劣,加之作案时间长,其中抢劫作案14次、抢劫摩托车19辆,社会影响和民愤极大,她白天提审调查,晚上阅卷核实证据,二十多天就审结了该案,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其中三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四名也被绳之以法、科以重刑。同时,xx同_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坚持在开庭审理前对被告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开展刑事庭审中的释法、明理、教育、感化工作,促进被告人认罪悔过,敦促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三年多来,她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6件,调解69件,其中xx年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全部以调撤方式结案。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x_勇于带头办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xx年,她审理了被告人廖和军、廖金荣等9人抢劫、抢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案、被告人林新龙强奸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均能达到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能及时调节和妥善处理各种敏感案件,防止矛盾激化,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在xx年审理被告人何兰长故意杀人一案过程中,由于该案受害人与被告人是同一自然村村民,受害人家属写信给当地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强烈要求一命抵一命,扬言要对被告人家属采取不利措施。她接案后,多次通过电话对被害人家属宣传法律,还驱车xx多公里找到被害人家属,告知被害人被告人经司法鉴定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被害人对该鉴定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面对面进行释法、明理。用她的细心、耐心、诚心一次一次打动被害人,使被害人感受到执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最终,对法院判决被告人何兰长有期徒刑十四年表示理解。

公正廉洁、高素质展现巾帼风采

6.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篇六

对于周记,就是记载每周一次,并且对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的事情所见所想所思作为一个记录出来,怎么写一份法院实习的周记呢?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以下怎么写实习法院周记的相关文章。

基层法院实习周记大全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 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怎么写实习法院周记 书记员法院精选实习周记

可以说这一周,接触到了几乎所有的法院基本工作。从早上清扫开始,打电话通知当事人何时何地到法院参加询问调查,从四楼到二楼拿打印出来的法律文书(为了使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化和统一管理,本院所需法律文书都由打印室负责修改并打印,打印室则下属于法院办公室的一个部门),然后到三楼干部处加盖公章,这些可以说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也就是本院工作中最基本的事项了。我是挺愿意做这些事情,因为可以接触到很多人,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人员。对于一个实习生,多认识法院工作人员是有好处的,弄清整个法院的上上下下关系可以说也是我实习的目的之一。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整个法院的工作氛围。有时候在打印室里,打印机出故障或电脑出问题,没法即使弄出来,就会很多人在那儿等着;电脑还没修复,就会有人喘着气过来急着要资料或临时有事请急需打印再加印n份。我想,如果各个办公室都有打印机的话,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这样的时间浪费。后来问李法官,才了解到为了减轻法院的开支负担,就都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打印、工程部工作总结复印的。

说到这,我就想到周五跟法官聊天的事情。因为是这一周的最后一天,李法官安排的事情也并不多,下午早早地就完成任务。我们就很自然地又很默契地聊起天。从他的大学谈到结婚生儿,也教会了剩下的大学期间应该要怎么做,考研应该怎么准备,在研究生期间应该完成些哪些事情等等,我觉得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很有帮助。他谈到作为法官一定要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应该维护法庭的公正。不能像律师一样,不管什么手段只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他说以后我要作法院审判人员应该改变这样的思路。从他的谈话中,我也隐约感觉到李法官对现今审判制度有些不满,或者是说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他说以前在学校学习的时候,只注重了理论学习,虽然学校也会安排一些实践性的内容,可远不如自己的真正的社会工作体会。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难以实现,即不能按照那样的思路分析案情或做出判决,那样可能会导致一连串的案件要重新审判或会出现更多的新问题。而且李法官还说过,中国法律真的是漏洞百出,在实际操作中运用不到的法律、法规很多,做出判决时找不到法律、法规的依据等等问题。李法官以前也在基层法院工作过,二审案件出现这样的问题更多。在这次的谈话中,我切身感觉到作为法官们的难处,也感觉到法官们肩上所负的担子有多重,也学到了作为一名法官所要具备的素质和素养。辞职信我发现我的实习越来越有兴趣。刚开始觉得,以后留在北京的话,在北京实习会对以后找工作有所帮助,还真犹豫着。但现在我觉得回家到中院学习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在这里我已经学到了很多,而且也感觉到以后的四周会有更多的学习机会。最新法院实习周记 第一周

刚来到xx市第一人民法院,有点亢奋,在这里我即将度过从学校走向社会的成人礼实习。我有幸能按照自己填写的志愿分配到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庭室民二庭,并且跟了有十年庭审经验的法官文姐。她的书记员是朱昉姐,一个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在这里做书记员满一年,主要是负责在办公室内处理各种文书工作,接待和联系当事人,我所在的办公室只有七个人,而这个办公室里唯一个男书记员强哥,也是跟着文姐做事,主要是负责跑外办公,一大早就开车出去,忙的时候要晚上七八点才回到法院。他和朱昉姐可以说是里应外合的搭档组合。办公室的人里面还有另外一个南医科大的实习生阿钻,跟着另外一个法官蕾姐,蕾姐只有一个书记员舒姐,又由于手头的案子也多,人手不足,尽管她只是在这里一个星期,就很熟悉这里的环境。能在一个办公室遇到一个实习生,我很高兴,有事情也会经常问她如何处理,偶尔还和她一起吃饭。

初来乍到,我并不是太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日常工作,朱昉姐就抱了四五个文件袋到我的四方小桌子上,让我归档以熟悉下民事诉讼程序。这几个文件袋材料鼓鼓,是关于建筑工程纠纷的材料,里面涉及到许多建筑专业方面的术语,我拿处一堆材料却不知方向的浏览,朱昉姐提示我看看判决,但是光看十几页的判决书就搞得我头晕了,什么地基啊,什么楼板施工防水啊,什么板面裂缝啊,什么钢筋板梁啊,扫了一个早上我都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材料,第一个早晨在抽象的概念中晕倒过去。朱昉姐考虑到我不太能消化那些材料,就让我转移战场,去打传票,我才可以脱离苦海了。第二周

xx市第一人民法院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设立在镇上的法院,由此可见这边的案源数量非常庞大。总的来说,这里工作的人工作节奏是马不停蹄的,正如这里流传的一句话:这里的女人被当男人,男人是被当成牲口。办公室的人手有点不足,就连我这个来这里打酱油的人,也觉得自己相当的忙碌。除了要处理办公室内的各种诉讼程序流程,如盖各种章、打印、收发判决书、邮寄传票、发公告、送印版、归档、打码、送快递、破产结算计算、打判决头、打庭审笔录头、做笔录等事情,别的办公室一个电话,我也得跑过去帮忙,一天下来,真实连发呆的时间都没有,算是过得很充实。

7.法院公务员自我鉴定优秀 篇七

今年9月份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作为一名初任公务员。完成了从一名学生到一名公务员的转变。刚工作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后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指导下,逐渐适应了自己的岗位,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

主要是熟悉我院的网络组成和软件结构,进入工作后的初始阶段。学习法律的流程和必经的手续,解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和简单问题的处理办法。

由于我所负责的院网站方面的建设,本职工作方面。因此在和高院联网之前,就在外网上不断浏览著名的司法网站和高院网站,丰富了法律方面网站的知识,对未来我院网站的建设方向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对于我院网站中存在问题争取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解决。和上级法院联网之后,要做的事情多了很多,为了更好的为我院干警服务,提供及时的信息和方便的交流平台,参照其他比较成功的法院网站的版面,对我院网站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没有放松对学习方面的要求。由于不是法律科班出生,对法律的认识仅仅是停留在平时了解的一些法律常识上。但由于在法院工作,领导指出要把工作和法律结合起来,必须要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因此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刑法学》等法律书籍,向同事请教法律知识,开庭的时候认真旁听,解审判的程序,另外,由于工作的关系很多时候会和执行庭一起出去执行,现场留心执行的过程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通过几方面的努力,法律知识已经逐渐丰富起来,工作时遇到法律问题时已不会再感觉到茫然和无从下手。工作期间,还接受了菏泽市初任公务员集中培训,对本身公务员这个角

色有了更深更新的认识,这次培训也让我真正实现了工作后的心态转换。学习到前辈的许多宝贵经验,知道了自己怎么走好公务员这条路,怎么去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严格遵守院党组及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按要求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为人处世坚持原则,工作坚持一丝不苟,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同事,事事以一个公务员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

参加工作后的这段时间里,另外。也发现了自己处理工作方面问题的一些不足。单位不同于学校,工作更不能等同于学习,需要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并且要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单位要想在领导前面,走在领导后面,不能什么事情都要等领导布置后才去做,要注意充分发挥主管能动性。另外还需要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学会更好的与同事相处,融洽同事关系。

8.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篇八

第一次进入法院是在____年的秋天,在那之前我在环保局工作,初到法院时,对这里一切都感到新奇,什么是司法改革?什么是员额法官?什么是执行难?等等,这些法律名词,对于我来说非常陌生,幸好组织分配我到信息中心工作,角色转换也相对容易些,只需把监测的内容从烟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数据化为网络舆情,只需把工作阵地由环保局转移到法院。就这样,在法院,进入了我的角色,但有时候仍然觉得自己有些像局外人,虽然在法院工作,却从未接触过审判。不能接触审判,这也成为我的一块心病。

____年的12月,各个业务庭室都在做最后的结案冲刺,我被安排到审监庭担任书记员,虽然仅持续了一个月,却让我对法院产生了归属感。这段短暂的经历让我重新认识了法院,原来,司法改革、员额法官、执行难等法律名词就在我的身边。

在信息中心,或许我们所做的工作没有直观的数据体现,或许我们所做的工作在大家眼中微不足道,或许我们所做的工作很少有人去关注……但,每当大家在为一个案件顺利办结而欣喜的时候,当大家在为一次视频会议顺利举办而庆祝的时候,当大家在为一次庭审顺利直播而的高兴时候……我们技术人员永远都是来的最早、走的最晚,永远都是站在幕后随时待命。

____年5月13日,一个普通的周末,勒索病毒在全球爆发,高校电脑被攻击、文档被加密,____网络也瘫痪了,法院的各种系统也岌岌可危。这是一场对我们信息技术人员的考验,如果处理不及时,全院的工作都将会受到影响。一接到通知,我便返回单位与同事们并肩作战,切断所有的外部网络,监测内网是否收到感染,不断的升级打补丁。在我们的努力下,全院所有电脑未受到攻击,保证了下个周一,审判业务的开展!这是一场鲜为人知的防守战,也是一名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审判,但却不无时不刻地在为每一起案件保驾护航。这就是属于我们的责任。

本以为我会在信息中心继续着我的幕后故事,却不曾想,执行攻坚的浪潮将我再次推向前台。在组织的安排下,开始了关于执行的故事,由信息中心到执行指挥中心,虽然只有几步远,但工作的内容却天差地别,工作方式也截然不同。在这里,一个个数据你需要认真去统计,一页页失信名单你需要仔细去核对,一份份材料你需要反复去研究……我虽然是一名内勤,但有时我会做回书记员,帮助执行法官制作询问笔录;有时我会做回技术人员,帮助指挥中心调试视频会议;有时我也会做一名外勤,随执行法官去现场查封……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得决战决胜一年,执行局的工作与我之前岗位相比,多了一份使命感,执行攻坚的冲锋号早已吹响,我也要随着执行干警一般冲锋在战斗的一线。看着执行法官为了一个个执行案件流血、流汗又流泪,我则会在办公桌帮助他们前仔细的打印案款单,会在夜里陪着他们一起整理案卷,会在周末和他们一起坚守岗位……因为我明白,执行攻坚已经到了最后的紧要关头,兑现向人民群众承已经迫在眉睫。因为我明白,法律权威的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树立早已与我息息相关。

9.优秀法院实习报告 篇九

三十年前,我是参加工作不久的一名书记员。那年国庆前夕,我和老庭长第一次出差到外省的一个城市,吃饭时,老庭长总是争着买单,并且每次都被他争到了。我感到有些诧异,心想可能是公家有报销他才去买单。但他跟我说,“出差办案是办公事,吃饭是私事,你们年轻人才参加工作不久,工资低,我们一起吃饭,长者买单事关脸面,不能马虎。”我发现他买单后,并没有要票据,才知道是他私人买单。于是,我提出吃饭AA制,老庭长又说,“出差办案不能跟当事人一起吃饭,也不能跟当事人搞AA制。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那次出差7天,吃饭都是老庭长买单,花费了他八十多元,当时相当于他一个半月的工资,公家没有出分文。我有些过意不去,在国庆节的那天,我卖了两瓶二锅头酒到老庭长,想表示一下谢意,老庭长严肃地说,“你才参加工作不久就学会搞不正之风了,要不得,你要走路还很长......”。老庭长批评了我一番,见我低头红脸,又开心地说“今天是国庆节,我们一起庆祝。你在我家吃饭,就干了这两瓶酒,下不为例。”我快乐地在老庭长家过了一个愉快的国庆节。往后,我和老庭长一起出差,吃饭时他总是抢着买单。我成为一名审判员后,和老庭长一起出差的机会少了,与比我更年轻的同事出差机会多了,我学习老庭长吃饭抢着买单的精神,却没有坚持的象他那样态度坚决,反而变成其他同事买单。有一年的国庆节,老庭长的一个老同学到他家,拿了一个____元的红包,要老庭长关照一下打伤人的其儿,老庭长对老同学说“同学情是同学情,打人事是打人事”。并耐心细致解释法律规定,老同学默默地接过老庭长退还的红包,不愿再与老庭长多说话。老庭长当了10多年庭长,办案千余件,拒礼拒贿数万元,从不为个人谋取分文,但老庭长就是喜欢吃饭争着私人买单。这点上我无论如何都不及老庭长。

其实,老庭长吃饭抢着买单仅仅是他为人处世的一个小小缩影,老庭长的秉公办案、廉洁自律的事迹才是他的本色。有一年的农历腊月28,一位外地妇女因遭丈夫多次家暴,无法生活,哭诉到法庭,起诉要求离婚。那天大雪飞扬,老庭长和我一道踏积雪、顶寒风,在风雪中走了30多里泥水路才赶到了男方家。老庭长通过乡村干部调查了解后,对实施家暴的男方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调解工作,直到晚上10点,双方才达成离婚协议。待劳累一天的我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法庭,已经是深夜12点多了。象这样不辞辛苦地办案,是老庭长经常干的事。在这方面,我无论如何都赶不上老庭长。

十多年前的一天,传来了老庭长不幸因病去世的消息。可是我在外地出差,没能赶上老庭长的追悼会。那年的国庆节放假,我想到老庭长的墓地去追思一下,准备了两瓶二锅头酒,但老庭长的家人无论如何都不肯接受。老庭长的儿子承父业,也在法院工作,他说,“家父生前一生清白,不收任何礼物。我作为法院的新兵,就一定要象法官父亲哪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我看着老庭长遗像旁边墙上挂满的奖状、锦旗,获得了“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我感到惭愧。老庭长一生辛勤工作,把人民的冷暖时刻挂在心,一身凌然的正气,清正廉洁,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都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10.法院实习报告 篇十

时光荏苒,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度过了两个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随之而来的还有我们的实习。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考虑到有一定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希望通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虽然这次的实习时间只有一个月,除去双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天却让我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这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必须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这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么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不过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应该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应该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应该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内容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比如有关于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者入职以来双倍工资、罚款和每日工资3%的滞纳金,还有劳动者状告某单位未履行缴纳五险一金义务的案件、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各种关于工伤的案件等等,对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我觉得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关于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想法要从一次外出送达说起,实习的某天,有个当事人过来让我们帮他送达判决书,他是残联的,他想解决的问题是依照法律规定残疾人应该被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这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就业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当地残联缴费,而他状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这种中介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员工,这要怎么来计算成为了一个问题。由此也引发了我对另外一个问题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该由谁来承担?他们的权益要如何来维护?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互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与其它概念相区别: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劳务派遣运作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社保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焦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现实中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不能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问题

通过资料收集与总结,发现较多劳务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问题有以下几个:

1、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业务外包影响到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侵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入保和变更办理不及时。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诺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三个月后为其补缴社保,但是否及时有效地补缴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注销办理不及时。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从而形成应付劳动监察,实际工作却不断拖延的现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劳动者个人信息易于泄露,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实务操作中的违规做法。在社保实务操作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做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承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二)以上社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营地位不明确,经营的业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经营资质没有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注册,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无详细规定。

3、混业经营问题,造成大规模裁员,甚至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4、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具体问题就有劳动合同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和其它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等。

(三)劳务派遣公司社保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于解决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问题,应当通过制定部门规章,让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1、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2、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则,必须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审核,人员专业素质的审核等。

3、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如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进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4、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工商和税务部门设置一套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不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如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三、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产生的劳动纠纷问题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看到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工伤保险的案件,一个59岁的老清洁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产生的一系列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引发诉讼较多,案件处理时对法律适用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如离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了,则有关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目前常见的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处于“退”而不“休”的状态,在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和才能,由此,他们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的合同效力应当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无论有关劳动者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他的合同都应在他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日终止,这是法定终止条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这样,此类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就更加明确了。因此,对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部门不能受理,离退休人员应直接通过诉讼解决。综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已经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建议离退休人员,在参加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订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并细化工资、福利、奖金等具体内容,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内容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维权了。

而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这方面有这样三个条例我们需要了解:

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现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 ;

二、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结语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11.法院实习报告 篇十一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实习内容:认识实习单位组织机构的功能、任务和设置原则;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法律实务操作;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办公自动化。实习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大

一、大二两个学年基础理论学习的时间和总结。通过在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一个月的实习,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际能力,为大四的毕业实习打下基础,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积累必要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将使学生更好地认识社会,适应社会。

前言

实践是对理论的最好的检验。认识实习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实习。它不仅仅是一次完成学校任务的事情,也是为我们将来工作的实战演练,学会一些必要的生存技能,培养一个法律人所应有的修养和思维。认识实习是我们初次把理论应用于实践,使我们对于法学专业有了初步的认知。这次认识实习也给了我充足的发展空间,让我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参与了案件的探讨和分析,增长了见识,丰富了知识。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单位简介

我实习的单位是张家口市康保人民法院。康保县人民法院现有在职干警42人,下设7个基层法庭,管辖全县15个乡镇,300多个行政村。近年来该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以张志刚院长为核心的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办案,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近年来,该院每年审结案件在1000件左右,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从2007年到2011年5月共审结4477起案件中未发生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

会稳定,为康保经济又好又快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康保人民法院坐落于康保县康保镇土产路西街18组25号,从外观上看,大楼的建筑风格宏伟气派、朴实严肃,顿时令人敬畏。走进里间,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高,卫生打扫得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的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当事人通道,后面则是审判庭和法官的办公室,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同时也为法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而暗自佩服。

二、实习经历基本情况

初到法院的我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由于之前一直听说在法院这种很有等级观念的单位实习,还要端茶倒水,所以一直对在法院实习没有什么好感。而且由于兴趣等原因,并不想在法院工作,去实习最初的想法只是想不要给自己的法学学习留下什么遗憾,去法院感受一下他的威严。但实际证明,如果我真的放弃了这次机会,一定会有遗憾。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有许多专业知识不如我们,但三人行必有我师,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帮助核对起诉书、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诉书、判决书的格式及写作方式。填写了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书的记录,这些本应当事人亲自填写,但在法院约定俗成。帮法官写工作记录,明白了工作记录的作用。订案卷正卷副卷,编编号,填写卷宗目录,卷宗内容,这项工作人见人烦,但没有他,在法院的实习将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讨论案情、法条、定罪量刑,学习十八大,气氛很好,让我在实践中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填写提押票、换押票、律师的出庭通知、结案报告、执行书还有上诉报告、审委会报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师、看守所、审委会各个部门的职能。去检察院、价格鉴定中心、看守所,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从不曾涉及的东西。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经历最多的,还是听了各种格样的案件,从一个案件送来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中,有卖淫的,有招摇撞骗的,有盗窃的,有打架故意伤害的,有卖假发票、有妨害公务的┅┅

以前认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对他们深恶痛绝,所以第一次见到穿黄马甲的罪犯,吓得不敢和他对视,而是从后面绕到了旁听席。而当我听了许多的案件审理,亲眼见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当事人、家属谈话,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逐渐改变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装疯卖傻;但也有那种刚高中毕业甚至只念了小学就出来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时邪念就犯罪的。有许多甚至比我们还小的人多次被执行强制措施;还有许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离异,没人管,许多罪犯没有工作,很多人请不起或根本不懂请辩护人,听不懂法庭上的问话,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他们就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对罪犯,感到从最初的害怕还有像孙继秋老师说的好奇到后来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属出出入入,每天看着来往法院的人,会觉得本认为不会很多的刑事案件实际很多,会觉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复杂,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几百个法条又如何能解决得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的各种问题。此次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以致用"这四个字的含义是多么深刻。

三、实习感受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

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通过这次实习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更加浓烈的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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