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心得体会(精选3篇)
1.炼钢厂安全心得体会 篇一
炼钢厂安全总则
为使本厂全体干部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参观人员、施工)能够清楚了解我厂范围内共同性和特殊性安全规定,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做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总则。
1、凡我厂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厂部的规章制度,听从指挥。
2、新入厂员工和实习、代培、调转、岗位变动、参观学习、施工人员都要按公司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3、全体员工都要认真遵守无驾照严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的规定。
4、凡进入厂区要走安全通道,不冒险超近道,并注意危险标志,倾听各种车辆警笛。
5、行人、车辆通过铁路和道口时不准钻杆、抢道,通过无人看管的道口 “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准跳越火车挂沟。
6、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7、工作前详细检查工具、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处理。
8、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处逗留、吸烟和动火等。
9、未经许可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更不准任意将工作移交他人。
10、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蛮干和冒险作业。
11、非岗位人员不得私自开关机、电、仪器等设备以及风、气、水、油等各种阀门。
12、不准私自攀登高空处所,高空作业(2米)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工具、物料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坠落。
13、机械运行时严禁清扫检修,严禁在皮带上行走和跨越,严禁隔机传递工具、用品。
14、氧、乙炔等气瓶必须标记清楚,带好瓶冒、胶圈、轻放、轻运、不冲撞,不准存放在烈日下和温度高于35度的场所。
15、不准在天车吊物的下面通过或停留。
16、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机械设备上的零件。如因工作需要,检修后必须恢复完整。
17、危险场所、要害部门和临时施工的沟、坑、架等要有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18、要做好文明生产,现场整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事故。
1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中闲谈、打闹,玩手机、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和干与工作无关事项。工作前和工作中严禁饮酒。
20、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生产区域。
21、对违反以上条款者一律根据《炼钢厂经济责任制》给予处罚。
2.炼钢厂安全专项制度(修改后) 篇二
1、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度„„„„„„„„„„„„„„„„„„„„„„„„2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1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2
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查、维修制度 „„„„„„„„„„„„„„„„13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5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8
9、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9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20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4
12、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制度„„„„„„„„„„„„„„„„„„„„„„27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8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1
15、煤气防护安全管理制度„„„„„„„„„„„„„„„„„„„„„„„33
1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5
17、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6
18、危险源点应急预案管理制度„„„„„„„„„„„„„„„„„„„„„37
19、外用工管理制度„„„„„„„„„„„„„„„„„„„„„„„„„„38 20、班组建设工作管理规定„„„„„„„„„„„„„„„„„„„„„„„39
21、炼钢厂现场定置管理制度„„„„„„„„„„„„„„„„„„„„„„42
22、炼钢厂习惯性违章考核制度„„„„„„„„„„„„„„„„„„„„„43
23、炼钢厂举办安全培训班有关制度„„„„„„„„„„„„„„„„„„„46
24、炼钢厂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49
25、炼钢厂人身伤害事故管理规定„„„„„„„„„„„„„„„„„„„„51
26、班组安全管理规定„„„„„„„„„„„„„„„„„„„„„„„„„54
27、设备检修安全措施落实制度„„„„„„„„„„„„„„„„„„„„„56
28、炼钢厂生产现场禁止吸烟的规定及考核办法„„„„„„„„„„„„„„57
炼钢厂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
厂长安全职责
一、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厂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审定本厂安全表扬、奖励与处分。
九、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目标,领导生产安全科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指导、服务、考核和评价。
三、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文件,根据上级要求组织生产安全科,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方案,认真落实。
四、定期主持或委托召开安全例会,小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对例会决议督促生产安全科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五、负责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执行和落实,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按期实施。
六、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本单位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重大隐患应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
七、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器材的定期检查和管理,督促主管部门积极抓好消防工作,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八、负责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及恶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主持对死亡事故的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九、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十、负责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一、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有权给与表扬和奖励。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一、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二、对因设备、建(构)筑物本身原因或管理不力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设备主管部门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规定制度的审查和落实。
四、负责审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对购置和各种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负责。
五、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电气、起重、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六、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三同时”原则,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
七、负责组织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对竣工不符合安全卫生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
八、参加设备、建(构)筑物引起的重大险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设备厂长助理的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设备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计划和措施等在本部门的落实。
二、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随时掌握设备管理方面的安全动态,通过安全管理促进设备管理向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对本部门所有设备实施的安全运行、设备管理、控制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领导责任。
四、负责协调处理设备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厂长反馈信息,提出设备管理方面安全改进的建议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五、负责设备操作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对因设备操作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事故负领导责任。
六、对设备管理决策失误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其它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技术副厂长安全职责
一、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指导和督促主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职责。
二、组织领导主管部门搞好全厂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运行人员操作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在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和引进技术设备上,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劳动保护法规、标准,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四、负责编制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标准,审定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审查大型工程、自制机械设备、工具的技术设计,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五、负责主持制定工艺技术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批准新设备、新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对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补充和修改。
六、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生产科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三、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四、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或大检修工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五、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本有关领导,同时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参与事故分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生产。
六、调度会应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七、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八、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应考虑到风、水、电、气的平衡。
机动科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4 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断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三、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限期解决。
四、负责全厂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五、组织大、中、小修要签订安全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六、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预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七、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八、技术改造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必须组织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九、负责厂内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查。
十、在进行大中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中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行。
1。技术科安全职责
一、对因执行工艺纪律不严格造成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负责。
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新项目和合理的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生产科的意见,未经论证,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对新技术推广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在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因改进工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四、负责所管辖范围内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科室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责任心教育,工艺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参加相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制定因技术原因造成事故的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二、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三、对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劳动纪律松弛或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安全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并参与此类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负责组织工伤鉴定,负责监督检查并及时请劳动鉴定委员进行鉴定,对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进行妥善处理。
五、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对不执行安全规定及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理。
六、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职工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一、领导和支持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按上级要求抓好各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活动。
二、加强安全管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过程中,要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按照企业安全卫生法规和上级要求抓好现场定置管理,保证作业场所布置合理,物流有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岗位整洁无隐患。
四、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预测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采取对策,落实措施,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条件下进行作业。
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抓好特种作业人员、调换工种人员、新入厂工人等的管理。
六、组织和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七、组织制定临时性检修、抢修和大、中、小修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并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生产科审批后执行,对于危险性作业应亲临现场指挥。
八、按规定要求配备车间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进行更换,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同意。
九、严格执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6 上报厂领导和安全生产科,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抓好本车间危险源点的控制与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防范措施。
十一、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车间生产副主任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协助车间主任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安全领导责任。
二、领导车间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抓好基础和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
三、组织制定和修改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请车间主任及生产安全科审定,并负责贯彻实施。
四、抓好班组安全建设,经常参加和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负责安全教育的计划、安排和考核工作。
六、严格按照法规和规程指挥生产(检修),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并按情况轻重予以处理。
七、参加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鉴定和设备大、中修的验收,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隐患和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问题,在未消除法前应坚持不投产运行。
八、协助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经常巡视危险源点及重要岗位的控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十、组织参加轻伤、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预防事故措施的落实。车间设备副主任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协助车间主任抓好安全工作,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在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不得随意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改变其原技术性能。恢复运行前,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四、组织对新设备的鉴定和设备的大中修施工及验收,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危及职工安全的隐患,坚持不整改完不投产运行。
五、配合主管部门抓好新设备的使用,负责提出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投入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提供和讲解安全操作资料。
六、参加轻伤、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制定因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安全主管安全职责
一、安全主管由厂长直接领导,并在生产副厂长、生产科长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生产科长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安全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制定、修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厂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到重大隐患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
七、组织推广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八、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与要求。
九、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负责编制并组织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年、季、月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的实施。
十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与处理。
十三、定期负责对管辖区各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8 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生产科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安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科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区域内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五、制定事故演练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演练,提高事故处理能力,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六、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七、负责各区域内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做好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控制与管理。
八、参加责任区域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九、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作业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班组安全监督员开展安全工作,对本班组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二、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会,根据生产任务、作业环境和人员精神思想状况等特点,布置生产,做好安全交底,对新调入职工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未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前,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三、组织和督促兼职安全员组织好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符合规范要求。
四、坚持搞好交接班,班中巡回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当班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五、持在安全稳妥的条件下组织生产,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检查抽考有关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不蛮干。
六、按照上级要求,带领职工认真开展各种劳动安全竞赛,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小结。
七、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指令和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和处罚职工违章现象。
八、指导和督促职工搞好现场文明生产,不断向定置管理转化,重点做好危险源点的控制与管理。
九、严格执行大、中、小修,临时检修,抢修等安全管理规定和临时改变施工方案的必须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报告,提出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车间领导,负责组织全班职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落措施。
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二、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四、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五、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职工的安全职责
一、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本岗位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作业,必须了解所操作设备的性能,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和防范措施。对所使用工具一定要做好确认。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特殊情况下操作或处理生产事故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并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作业。
四、认真落实互保责任,相互做好安全监护,做好“三不伤害”决不违章作业。
炼钢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依照行业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确实落实好安全投入质量、数量和实效性,达成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的目的,特制定炼钢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机动科负责安全设施的更新、增设和特种设备的专业年审工作,每年5月30日前将有关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的设施结合本厂的安全生产需要制定出更新、增设和特种设备的专业年审计划,报生产安全科汇总,一并上报公司生产部批示。
二、职工培训、安全教育依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由生产安全科如实完成教育计划,因此而产生的材料费、授课费等教育经费由主管厂长统一管理,费用标准依照公司统一规定,其费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在教育质量上“偷工减料”。
三、投入计划要严格按期完成,因违反制度而不能按计划完成投入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厂工程项目达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使各工程项目尽快为我厂生产充分发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凡进入我厂的工程施工队伍,应首先出示资格证书,机动科和生产安全科进行资格审查,凡没有资格证书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队伍一律不准进入施工。
2、经资格审查符合施工等级的施工队必须在施工前同分厂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书和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书,不符合等级要求的施工队伍、没有签订两项合同书的一律不准开工。
3、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特殊作业要制定单位技术安全措施。
4、施工单位要成立安全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5、工程施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逐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6、施工前要对机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艺纪律和临时规定,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现场文明施工,工地内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机具及废料不准乱堆乱放,要按要求做到安全、整齐、有序。
8、凡经大修、改造的设备、管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按标准着安全色。
9、施工场地要做到环境整洁,安全设施要齐全有效。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实现“三不伤害”。
11、在施工中,原来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改变现状,不符合标准的要在施工中进行整改并合乎标准的要求。
12、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后,必须搞好收尾工作,恢复所有因便于施工而拆掉的梯子、栏杆、安全防护装置、电气设备接零接地保护等;认真清理因施工拆除的废件、废料、及杂物,拆除所有因施工而架设的临时电源线,做到不留隐患,满意交接。
13、工程竣工后,在主管厂长的组织下,由机动科、生产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参加,严格按规范进行验收。
安全设备、设备管理和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明确职责,规范点检行为,减少、杜绝各类设备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车间、科室。2.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备。
3、职责
3.1 机动科负责设备点检管理工作,负责对维修工以及岗位工的正确操作设备和检查设备组织培训。
3.2 机电车间负责设备的专业点检、维护保养工作,并对岗位工正确操作设备和检查设备进行指导。
3.3 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正确操作和岗位点检工作,以及设备卫生工作。
4、内容
4.1 点检维护的总原则
设备点检维护总原则是:操检合一,机电一体化。即操作工不仅仅只是操作设备,还要对所操作设备的机械、电器、仪表等部分进行检查,并处理一些简单问题;维修工不仅仅只是维修设备,还必须对设备的机械、电器、仪表等部分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4.2 点检的分类:
点检分为岗位点检、专业点检。
4.2.1 岗位点检:岗位工按照设备点检维护规程的内容,对在线生产设备在运转前后以及运转过程中靠五感(闻、听、看、摸、试)对本岗位所操作设备进行的外观检查。
4.2.2 专业点检:维修工按照设备点检维护规程,借助通用或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等检测手段,对设备进行静态、动态的检查。
4.3 点检周期
4.3.1 岗位点检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并纳入交接班制度。4.3.2 专业点检每天进行一次。4.4 点检信息的记录和反馈 4.4.1 设备的各级点检均应仔细进行,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必须经班组长确认签字,所有的点检记录每月由车间装订汇总,并妥善保管。
4.4.2凡点检中发现的隐患,点检人员当时能自己处理的小问题必须当时处理;需立即停机处理的隐患,先通知车间和机动科,并经生产安全科同意后,再安排处理;需立项处理的由车间报至机动科统筹安排;对于重大隐患,可直接向机动科、主管厂长反映,会诊后及时安排处理。
4.4.3 所有的点检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岗位点检的信息由岗位工反馈到设备所属车间,再由车间反馈到机动科;专业点检的信息由各维修班组反馈到机电车间,再反馈到机动科。
4.5 设备的维护
4.5.1 设备的维护由岗位工和维修工共同来完成。无论是维修工还是岗位工都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点检维护规程》和《设备卫生管理规定》。
4.5.2 岗位工既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又要按点检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同时还要参与到设备检修的过程中去,以便了解和掌握设备的构造、性能,以提高操作水平,以便能独立处理一些简单设备故障。岗位工有权制止维修工的不规范和不文明的点检及检修行为。
4.5.3 维修工既要严格按照点检维护规程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还要指导岗位工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并有权制止岗位工的违章操作行为。
5、考核
凡不按规定点检、点检不到位、点检记录填写不真实、不及时反馈点检信息以及不及时处理点检中发现设备隐患的,一经查实考核责任人50-100元/次,因此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现场要平整、清洁、无垃圾和杂物。安全通道畅通,其宽度不得小于1米,通道经过壕沟地沟、传送带等实施时要设过桥,过桥要有扶手栏杆。
二、工作场所的坑、沟、井等必须有牢固的盖板,工作场所不得因积水、结冰影响工人正常操作和通行。
三、机械设备的布局应顺应生产工艺流程,应便于工人操作,设备的危险部位、升降口、走台应设围栏和警示牌,栏杆高度 ≥1.05米,移动设备上的栏杆应为1.2米。
四、工作场所的油、气、风、电气线路、取暖设施、防暑降温设施的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相应的安全距离,有必要的防护、隔离、接地、防雷、防触电、防火防爆炸设施等,做到安全合理,不影响工人的正常操作。
五、工作场所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局部照明要符合安全要求,照明灯应距操作面2.5米,2.5米以下照明要采取用36伏以下电压,金属容器内部、特别潮湿的地方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
六、易燃、易爆场所、办公室、变(配)电室、更衣室内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易燃、易爆物品和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七、电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2米,二次线要绝缘良好。气焊、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运输放置使用距离严格遵守专项管理制度。
八、各种压缩机、压力容器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要有定期检查、校验、加封制度、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应有产品合格证,经复验后,方可使用,并经常保持其灵敏有效。
九、凡在坠落高度基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根据现场情况,要配用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抵用。
安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灭火器
1、各易燃、易爆区域都要有灭火器。
2、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存放地点、数量)
3、空瓶、压力不足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压力不足:是指压力表内针落下来或不指到表内的绿线)
4、灭火器应设专人负责、检查、打扫卫生及挂牌。
考核:空瓶或压力不足每瓶考核车间50元。如第一次通知不及时更换者加倍考核100元,车间并落实考核责任人。灭火器丢失,每瓶考核车间200元/瓶。
公司或保卫部联查出每项加倍考核责任单位。
二、氧气表、乙炔表、回火器及可燃器瓶:
1、禁止使用损坏、失灵的氧气表、乙炔表。
2、使用乙炔、丙烷必须安装回火器。
3、可燃气瓶存放应设在距明火5米以外,严禁爆晒,应挂明显禁火警示标志。考核:氧气表、乙炔表失灵,不安装回火器发现每次考核50元。
三、安全防护栏杆:
1、凡高度超过两米的平台边沿、楼梯、池边、坑沿、危险区边沿,必须设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材料、高度、中间的密度等)
3、严禁无故损坏安全栏杆,考核责任者50元。
4、各单位生产区域安全护栏由各区域负责看管,损坏应及时恢复,如不及时恢复考核责任单位50元。四、一氧化碳检测仪:
1、一氧化碳检测仪是较贵重安全仪器,使用于我厂所有煤气设备系统检修,本厂所用CO检测仪原则上专机专用不得外借,尤其不经厂长批准严禁外借出厂,达到随时能用的目的。如外借而导致仪器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追究责任人,根据事故情节严重每次考核50元。
2、发现煤气含量超标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3、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分厂将根据情节及损坏程度给予考核50—100元。
4、仪器故障及损坏要在24小时内应及时上报,将损坏的仪器及时恢复。
5、仪器丢失照价赔偿。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环境中作业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对如下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身体:
a、从事高温作业人员
b、从事高空作业人员
c、接触尘毒作业人员。
二、在工人作业的地点,环境中有毒物质的允许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工业卫生的规定,如不符合标准,可进行测定并及时处理解决,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作业地点的噪声不得超过35分贝,如超过标准规定,应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噪声危害。
四、做好粉尘治理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五、产生生产性粉尘的设备、生产场所,必须配备防尘设施,应做到密封化或湿式化。
六、现有的防尘设备,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时,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停止运行或拆除。
七、与生产设备配套的除尘设备,应该有电气连锁控制装置,同时启动,同时停止。
八、除尘设备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维护、同时考核,确保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拆卸或挪用。
九、坚持文明生产,原料、成品、半成品摆放整齐,工具设备整洁,废旧材料堆放到指定地点,工作场地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十、厂容厂貌整洁,操作间、办公室、休息室等室内室外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绿化环境人人有责,不准损坏花草树木。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职工在生产或工作中,必须穿戴齐全质量合格的劳保用品,以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劳保员要尽职尽责,严格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三、职工为了抢救国家财产或完成上级下达的特殊紧急任务而造成劳保用品损坏,确实不能使用的,经分厂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以旧换新,因厂内被盗防护用品丢失者,持保卫部证明,经厂领导批准后可补发。
四、因本人不慎遗失劳动保护用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按使用限期折价,方可补发劳动保护用品。
五、调离公司的职工个人劳保用品,按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发放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转变或换其它物品,一经查出,除将其卖出的劳动保护用品或现金收回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与行政处理。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过程以及职工思想行为、操作环境、生产工具、设备和设施状况的变化,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
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有要求、有具体计划的“五有”方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到“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三定”:即定防范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四不推”:即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至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查思想;查管理;查行为;查动态;查隐患。
4、安全检查形式包括:
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4.1综合性检查:分厂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厂主管领导及各车间有关人员参加;车间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每年组织四次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器、压力容器、起重、厂房结构、各介质管道、防火防爆防煤气以及防尘防毒等项的专业性检查;由分厂安全生产科及机动科联合组织,有关车间相关负责人参加。
4.3季节性检查:指夏季“四防”,冬季“五防”的检查。
“四防”即:防暑降温,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
“五防”即:防滑,防冻,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
5、具体要求
5.1各级、各项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表,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档案,对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记录,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存档备案。
5.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步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19
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单位,安全生产科有权处罚。
5.4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时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5各车间每周一次自查自纠,除要求建档外,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5.6分厂联查要求各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车间要积极配合。
6、安全检查的考核:
6.1分厂联查和不定期检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执行《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及《习惯性违章违制100例及处罚标准》。
6.2各级各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都应定期、定人、定措施,按期整改,按期未整改的一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主管领导50元。
6.3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明显损坏或缺陷,查出 一处考核50元,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无整改的加倍考核。
6.4基础管理不到位的一项考核单位20元,未按期整改,考核单位直接领导每项50元。
6.5无故不参加分厂组织的联查人员一次考核100元,迟到考核50元。
炼钢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全厂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技能素质,正确遵守规章制度,增强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炼钢厂各级员工
3、职责及教育内容 3.1生产安全科
3.1.1负责编制全厂年、月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落实。3.1.2负责新入厂职工“厂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3.1.3负责指导、审核车间安全教育计划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3.1.4负责联系、组织本厂特殊工种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及办证工作。3.1.5协助进行重点岗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
3.1.6负责外施工单位人员、实习参观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工作。3.1.7负责全厂安全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建档。3.1.8对重点违章、违纪人员的专项教育培训。3.2各车间、科室
3.2.1贯彻落实公司及厂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2.2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年、月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3.2.3负责新入厂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建档。3.2.4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宣传教育有关安全知识。
3.2.5对调岗、离岗超过两个月后复岗人员进行遵规守纪、岗位规章制度的教育。3.2.6对重点岗位、重点人进行强化规章制度教育。3.3区域作业长、大班长
3.3.1认真贯彻执行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制度和计划。
3.3.2负责新职工“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合格的认定。3.3.3负责本班组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及各级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3.3.4组织好班级安全活动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具体要求
4.1凡新入厂、调换工种(岗位)、休长假(三个月)、工伤复工人员必须接受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见“安全常识复习题”)
4.3经过三级教育并经测试合格者,填写“安全教育卡片”,教育人与被教育人签字后交安全生产科存档,新入厂及变更工种人员,在进入生产的最初3—6个月内,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带教。
4.4各级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班前、班后会必须讲安全,生产调度会、生产碰头会布置生产工作首先布置安全工作。
4.5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文件、指示或事故通报等,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4.6每逢重大节日(五
一、国庆节、元旦、春节)前,厂、车间、班组都要对职工进行一次结合节日特点的节前安全教育。
4.7根据季节和气候的交替及变化要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8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由工程负责人或施工组织者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
4.9运用厂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不失时机针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4.10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各车间黑板报每月要有一期安全专题,《冶金安全报》及时学习,保存完好齐全。
4.11按时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厂领导、车间领导、班组长、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学习班,培训率要达到100%。
5、责任追究
5.1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岗位)人员、休长假(三个月以上)工伤复工人员各级培训率必须达到100%,少一人次考核有关单位100元/人次(以考卷及培训记录为准),未完成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而允许其上岗独立作业者,一经发现考核该单位20元/人次。
5.2各期安全培训计划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制定出并上报,一次未执行,考核50元,迟报一天考核10元,累计考核。
5.3安全培训计划必须切实落实,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向厂部申请变更计划,否则按未落实处理,培训计划未落实一次考核有关单位100元。实际参加人员与所计划人员不符、培训内容水分过大,按不认真处理 一次考核有关单位50元。(参考讲课大纲或学员笔记及培训记录)
5.4安全活动保证30分钟以上,每周一次,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记录要及时、真实,要有直接上级签字,一项不合格考核有关单位20元。
5.6分厂每月检查黑板报及《冶金安全》报学习情况,对其有关内容进行职工抽查,不了解有关内容的超过50%,考核车间一次100元。
5.7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管理规定、事故通报等要及时传达到每位职工,文件下发一周后,分厂进行抽查,不知情者达20%以上,一次考核该单位100元。
5.8分厂每季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全员安全考试,考核办法执行其通知。5.9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一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的管理工作,增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特殊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2、本制度所称特殊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称为特殊作业人员。
3、特殊作业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电工作业人员: a、年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学徒期满(含改变工种者)并具有独立操作能力,大本、大专、中专、技校等专业人员参加工作必须年满一年。
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 a、年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无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操作能力,大本、大专、中专、技校等专业人员参加工作必须年满一年。
4.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a、年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双目裸眼视力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突发性昏厥、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病症及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操作能力,大本、大专、中专、技校等专业人员参加工作必须年满一年。
4.4、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a、年满18周岁
b、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压力容器操作的病病和生理缺陷。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5、复审内容: A、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B、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C、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对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7、生产安全科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8、生产安全科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9.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9.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三次以上的 9.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
9.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9.5退休(退职)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收缴其操作证并报发证部门注销
10、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1、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
12、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独立操作,必须有师傅监护方能上岗操作。
13、生产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及有关责任者,生产安全科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规范岗位职工安全标准化操作,杜绝违章,避免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内容
2.1炼钢厂各班组都要制度安全作业七项标准“七项标准”是:1.作业程序标准2.生产操作标准3.生产设备标准、安全设备标准4.作业环境、工具摆放标准5.安全用语(手势、信号)标准6.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标准7.安全标志(标志牌、警示牌、安全色、安全通道)标准。
2.2各车间要指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本车间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有关人员,领导班组骨干人员,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出岗位、工种的七项安全作业标准。
2.3作业标准的制定方法依据如下:
(1)根据本岗位、本工种作业内容,全面系统地考虑技术、环境、安全等作业条件,科学合理地编制作业程序。即对一项工作要具体规定先做好什么、后干什么的标准。(2)按作业内容和技术、设备、环境条件,规定操作动作及达到的标准。要求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工作标准。
(3)规章制度、规程是制定标准化作业的基础,编制标准化作业,是在规程简化、优化的基础上,规定出不准干什么,可以干什么,应该干什么的标准。
(4)按照本单位生产设备、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作业环境等,根据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班组实际制度出工具摆放,安全用语、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设备等标准。要求必须设置齐全,准确可靠。
(5)总的原则就是要把操作者工作岗位的安全规程、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系统编制出作业程序及动作标准。达到工作有序,动作有标准,执行标准有考核。
2.4各班组要建立岗位标准化操作日常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2.5各岗位职工要认真按照岗位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对未认真按照标准作业的职工,一经查出,按照相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炼钢厂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信息沟通,推进计划管理,协调平衡生产、技术、设备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我厂各种会议的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2、炼钢厂早调会 2.1地点:三楼会议室
2.2主持、考勤:生产安全科科长 2.3参加人员
厂领导、生产安全科副科长、技术科代理科长、机动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各车间正主任、夜班调度长、分厂安全员
2.4会议内容:
夜班调度长对前一天安全、产量、质量、设备运转情况、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车间对当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报; 生产技术科、机电车间答复车间需解决问题,并安排生产和检修工作,最后厂领导布置具体工作。
2.5会议要求
(1)开会人员按规定就座。
(2)每单位只选一位代表发言(生产安全科除外)。
(3)准时到会,车间、科室领导有特殊情况时可委托副主任或其它人员代表。(4)发言声音宏亮,观点明确,简明扼要,不重复、离题。车间、科室发言不超3分钟。
(5)做到“三不讲”,即自己能协调解决的问题不讲;不是生产紧急的事不讲;日常工作事务不讲。并做到较长远问题先不谈,未经横向联系的事不直接在调度会上反映。“三必讲”:请厂部解决当天的紧急事情要讲;当天重点工作及危险预知必讲;各单位突出的好人好事要讲。
(6)发言围绕中心,不开“小会”,暂时无法沟通、协调或立即不能决策的事,会后再交流,不允许在会上争议。
(7)车间汇报的工作,科室解决不了的,要求厂部决定解决的问题,有关领导要有
明确答复。
(8)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或各单位汇报的当天重点工作,厂领导要有具体指示或进行工作指导。、调度室班前、班后会 3.1地点:调度室
3.2主持、考勤:当班调度长 3.3参加人员:
当班调度长、调度员、作业长、炉长、班组长(天车、运行、混铁炉、大包、三修、电工、钳工、工艺监督)。
3.4会议内容
安排当班生产作业计划、重点工作; 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1)班前会
车间人员汇报所分管工序需要调度协调、解决的问题;调度长传达厂部精神,安排当天生产,强调重点工作和注意事项。
(2)班后会
总结当班安全、生产、质量、工艺纪律执行、设备运行情况;分析当班管理、操作、生产组织、设备运行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各车间班前、班后会
4.1主持人:作业长、大班长、班组长 4.2参加人员:当班全体人员 4.3班前会
作业长、班组长介绍上班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布置当天重点工作; 参加调度室班前会人员传达厂部精神,安排生产计划,强调重点工作和注意事项。
4.4班后会
(1)总结当班安全、生产、质量、执行工艺纪律、设备运行等情况; 并对班组成员通报考评考核意见。
(2)分析当班管理、操作、生产组织、设备运行、质量等方面的问题;(3)对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5、分厂计划会
5.1参加人员:参加早调会人员
5.2会议内容
(1)各车间对早调会上科室及厂领导安排的当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2)车间对白班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中、夜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报。(3)科室对早调会上车间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报。(4)科室对白班作业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早调会上本部门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对中、夜班的工作进行安排。
(5)厂领导对当天各单位工作的完成情况作总结、指示性发言。
6、设备口碰头会 6.1参加人员
设备厂长、厂长助理、机电车间主任、副主任、机电车间班组长、机动科科员 6.2会议内容
(1)总结当天设备运行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备品备件的供应情况;所发生设备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3)次日需生产口安排时间处理的事宜。
7、其他会议
分厂下午计划会、专业会议及事故分析会由主持单位(人)说明会议主题,确定参加会议人员、时间和地点。
8、会议制度考核
所有会议要求参加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旷会者考核20元/次,迟到者考核10元/次;由会议主持单位落实考核(有事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铃声,发出音响每次考核20元。
分厂将不定期检查会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和班前班后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将发生的各类事故彻底分析清楚,达到降低事故率,吸取教训,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实现稳定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厂属各单位。
3、职责
3.1 生产科负责制度的制定、管理以及事故分析会的组织。3.2 技术科、机动科负责事故判定细则的制定及事故纠纷的裁定。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事故分析会的程序
4.1.1 对所出现的事故,由当班调度长确定事故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根据事故性质或者影响生产情况可通知主管厂领导参加)。
4.1.2 分析会的时间要在班后,严禁班中分析事故,地点原则上在分厂会议室,与事故有关的班组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全体参加。
4.1.3 参加分析会的时间、地点、人员由调度室负责班中通知,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以及本单位技术人员或领导参加。
4.1.4 分析会由当班调度长主持,并负责会前点名,将到会人数详细落实清楚,并做好签到记录。
4.1.5 当事故的原因牵扯到有关技术和设备方面时,由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应的科室派人员参加分析会,确因技术和设备专业问题难度大而分析不清时,必须在次日再通知有关科室、责任单位领导和主管厂领导参加重新分析,直到分析清楚为止。
4.1.6 正常的生产事故由生产科判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特殊事故的分析由相应科室或厂领导判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
4.1.7 生产科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并次日在调度会上通报前一天事故情况及分析会情况。
4.2 事故分析会的要求
4.2.1 事故分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定要将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清楚,要真实、31
准确。
4.2.2 分析事故一定要找出真正的责任者,判定事故责任时要在论据充分的基础上分析透彻,责任到位,使责任者心服、口服、无异议。
4.2.3 事故分析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促使责任单位(或责任者)及有关单位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故。
4.2.4 事故分析会后,有关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者)必须认真填写事故报告书,车间领导签署意见,三天以内报生产科。
4.2.5 对发生的重复性事故,加大考核力度。
5、考核
5.1 事故分析会迟到一次,考核迟到者20元,缺勤一次罚款50元。5.2 事故分析不清或判定失误,考核相应单位一把手50—100元。5.3 发生事故未组织分析,视责任考核生产科50—100元。5.4 事故报告未及时送交生产科,每晚交1天,扣罚50元。5.5 由生产科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落实考核。
煤气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及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2、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煤气区域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操作间、值班室等,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30ppm,超过30ppm要按有关规定配备防护用品、控制作业时间等安全防护措施。
4、必须对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进行煤气安全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作业,以后每两年要复试一次。
5、煤气设备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高于周围建筑的煤气设备,还必须安装避雷保护装置。接地装置和避雷保护装置,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测试。
6、凡煤气区域电器设备及照明设施、灯具型号的采用及安装,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7、煤气设备及设施附近,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如:“煤所危险,严禁靠近”;“煤气区域,请勿逗留”;“煤气区域,严禁烟火”; “严防煤气中毒”等。
8、各单位所属煤气设备及设施(如阀门、放散、水封等)应设专人负责巡检,每班至少检查1-2次,并做好记录。
9、煤气管道下面不准擅自盖房和搭建临时建筑,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凡属煤气仪表上使用的导管,如:仪表导管、流量计导管的接头处,每月至少用肥皂水或煤气检测器检查一次,是否有泄漏现象。同时应经常检查连接导管所用的乳胶管是否完好,并将老化的乳胶管及时更换。
11、各单位的煤气报警装置,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和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12、在煤气区域作业,禁止吸烟、点火、打盹、睡觉,闲杂人员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
13、凡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是两人以上同行,并随身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行走时,二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起到监护作用。
14、发现煤气设备泄漏,应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严防着火、中毒、爆炸事故的发
生,并及时报告厂调度室安排处理。
15、带煤气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毒面具。
16、在煤气区域或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一天办理《危险区域动火许可证》,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时,严禁留下火种隐患。
17、除焊接煤气设备本体外,不能用煤气设施做二次导线,焊接煤气设备本体的二次线接点要与焊接处保持最近距离。
18、严禁把煤气管道或附属设备作为起重装置或拖拉任何物体作用。
19、严禁在煤气管道上架设永久性的电缆线和临时线路及具有腐蚀性的各种管道。20、严禁煤气管道与其他各种管道相联,吹扫煤气管道时用蒸汽或氮气,使用后必须与煤气管道可靠断开,生产用蒸汽和生活用蒸汽必须彻底分开。
21、煤气设备的煤气危险压力底限:焦炉煤气为1000pa;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2000pa,不准低于危险压力操作。
22、停产的煤气设备超过24小时,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和处理干净残余煤气。
23、启用长期停用的煤气设备时,在投用前,必须用氮气或蒸汽进行置换,并由使用单位做泄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煤气。
24、进行严密性试验,但不合格的煤气设备不准启用,但已经检验合格而未及时启用的煤气设备,超过一个月时,应重新检验。
25、所属煤气管道上的积灰必须经常清扫,以减轻对管道的压力和腐蚀。
带煤气作业时,应使用铜制工具,特殊情况使用铁制工具时,应在铁制工具上涂抹黄干油,26、夜间带煤气作业时,作业现场应使用防爆照明灯具。
27、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通知煤气救护,着火事故应同时挂火警电话,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闲人误入。
28、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严重贫血的职工以及妊娠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均不应从事煤气岗位的作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职责、监督检查。
二、管理职责
1、炼钢厂机动科是主要负责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各种特殊设备安全管理单位。
2、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殊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1、炼钢厂承包设备的单位,如安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设备制作、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生产部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设备投入使用前,由生产部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核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购置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4、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质料要齐全。
5、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单位对运行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殊设备,一定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检测、检验,要提前向生产部报监测、检测计划,由生产部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殊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机动科和生产部写书面报告。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电器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制度本制度,本制度对电器设备、线路、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等作出了规定。
1、电器设备的运转转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接地(接零)。设备维修后,要恢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破损时必须及时更换。
2、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3、电焊机一次线不得超过两米,二次线不宜超过二十米,要保持绝缘良好。
4、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及时维护保养检修,以保证正常的安全运行。
5、电器设备的控制器、配电柜、闸箱内严禁存放杂物。
6、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用防爆设施。
7、本规定适用炼钢厂所有从事电器方面的岗位。
危险源点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厂内成立危险源点管理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担任组长,生产安全科、机动科等有关单位成员,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科,负责危险源的检查、鉴定、考核和评价。
二、在危险源点查处的事故隐患,由生产安全科及时向所属车间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并复查验收,所属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按规定限期完成。一级危险源点限期一天完成,二级危险源点隐患限期三天,特殊情况的由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三、对危险源点进行定期检查,必须采用安全检查表,按其中所列项以及应用的标志严格检查,认真落实并做好记录。
四、对危险源点的检查,要填写危险源点检查登记卡,由危险源点所在车间或岗位保管,已备考查。
五、危险源点的检查周期,危险源点所在岗位的控制责任人应每天检查一次,车间应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分厂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六、对所有的危险源点的控制与管理,各车间要制定相应的应及预案,并不断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车间应每月组织一项全面检查。
危险源点的等级分类
A、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多人死亡且危险概率高的地方,即A级。B、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1人重伤且危险概率较高的地方,即B级。C、三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1人重伤或危险性较高的地方,即C级。D、四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一般伤害且危险的地方,即D级。分厂每季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召开专题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加强控制,落实措施。
外来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外单位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2、具体规定:
2.1外单位人员进入现场期间接受炼钢厂统一管理,必须遵守炼钢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2.2外单位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方面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分厂主要负责检查、监督及考核。
2.3外单位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及时沟通,不得因工作而耽误生产,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有违犯,交公司保卫部处理。
2.4外单位施工人员要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及现场协调工作。
3、注意事项:
3.1进入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帽必须戴好、帽带必须系好),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格执行公司及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外单位施工人员吸烟时,要到炼钢厂吸烟点吸烟,严禁在现场其它地方吸烟。3.3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物料摆放整齐、场地保持干净,禁止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完毕后场地必须清理干净。
3.4外单位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2米以上)必须挂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准抛物、扔工具或其它物品的。
3.5施工单位使用乙炔带或氧气带等其它带子,必须保证不漏气,乙炔瓶上必须安装回火器。
3.6施工人员要熟悉周围环境,因炼钢厂的环境比较恶劣、立体交叉作业。施工人员要及时躲避天车吊物和其他危险源,不准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区玩耍、逗留的,不准私自拉设电源,禁止乱动阀门及开关。
班组建设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班组成本、安全等管理,进一步鼓舞土气,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发挥班组在分厂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各班组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3.1办公室是班组建设总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与公司企管人事部的沟通协调,按照公司指示落实班组评比、考核与验收牵头工作以及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工作。
3.2生产科负责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3.3机动科负责设备管理、环保管理工作。
3.4技术科负责技术攻关和工艺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
3.5各科室、车间负责所管辖班组原始台帐记录存档工作,并按存档期限负责台帐记录的更改、作废、销毁工作。
3.6各科室、车间明确班组建设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
4、班组评比管理工作
每半年进行一次班组建设评比,评选出先进班组,对其进行表彰、奖励,推动班组工作的深入开展。
5、班组建制
5.1班组配备一般设班组长一人,负责班组的全面工作,可适当配备副班组长,在班组长休息的情况下指导班组全面工作。
5.2根据分厂要求可适当配备兼职专业管理员,组成班组核心。5.3班组长职责
5.3.1班组长在车间领导下,执行公司、分厂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班组内的安全、生产、质量、成本、行政等管理工作。
5.3.2根据分厂管理制度制定本班组管理办法,报分厂批准并组织实施,保证班组工作正常运行。
5.3.3积极组织、参加技术学习和安全学习,提高班组素质,开展班组创新、技术工
作活动。
5.3.4根据分厂、车间计划安排,落实本班组工作,并对本班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将责任落实到位。
5.3.5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5.3.5落实班组考核,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职工的奖惩意见。5.6班组原始记录
5.6.1班组原始记录按分厂要求分类认真填写,保证记录清晰、真实、准确,字体工整。
5.6.2原始记录按所属车间要求保存完整、无损,并设专人保管。
5.6.3分厂内审员按《炼钢厂质量体系运行若干规定》要求对原始记录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检查结果按规定要求由专职内审员落实考核。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按照《班组检查考核细则》中的标准严格扣分
6.2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做为分厂半年评比及公司年终评比的依据。
7、附班组检查考核细则 7.1检查内容
(1)班组生产、质量原始记录(2)交接班记录(3)班前班后会记录(4)安全活动记录(5)设备管理记录(6)班组成本管理记录(7)现场定置管理(8)考核记录(9)考勤记录等
7.2检查标准与要求 7.2.1先进班组的检查要求
72.1.1生产原始记录:生产台帐、设备运行刻录等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工整。7.2.1.2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五检查”、“五清楚”,发现问题记录清楚。7.2.1.3班前班后会刻录:班前班后会参加人数情况,讲话内容记录清楚。
7.2.1.4安全活动记录: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学习或解决问题,参加人员情况记录清楚。
7.2.1.5设备管理记录: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隐患上报时间,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记录清楚。
7.2.1.6班组成本管理:按日、旬、月进行核算,有简要的核算分析和采取的具体措施。
7.2.1.7现场管理: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定置管理,责任明确,考核到人。
7.2.1.8制度与考核记录:公司、分厂管理制度学习及执行情况要有记录,对日常工作有考核刻录。
7.2.2车间的检查和要求
7.2.2.1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班组的管理工作
7.2.2.2定期对班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汇总,并及时向主管厂领导反馈班组管理信息。
7.2.3分厂检查标准和要求
7.2.3.1厂领导定期指导、检查、总结班组建设工作 7.2.3.2按制度要求定期组织班组工作的检查与考评 7.3检查
7.3.1车间每月对班组进行一次检查,将检查结果存档并上报办公室。
7.3.2分厂每月对班组工作检查一次,检查车间对班组的管理情况、工作情况,对管理情况进行分级考评,由办公室汇总,作为先进班组评选的依据。每月的检查结果经分厂领导批准后进行通报。
7.4考核
7.4.1对班组检查考核,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班组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设备等事故,取消全年优秀班组的申报资格,被上级检查出违规违纪三次以上的班组取消全年先进班组的申报资格。
7.4.2车间严格按分厂要求落实考核,未按规定执行,每检查出一次,考核车间500元。
炼钢厂现场定置管理制度
定置管理是企业通过现场管理和谋求系统改善,从而促进企业整体优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其研究的对象是人、物、场所、信息在生产过程中的状况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使厂内的环境达到物流有序、卫生清洁,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区域划分
1、各单位所属卫生区以炼钢厂平面卫生区域划分图为准。
2、各操作室、会议室、配电室、值班室、仓库的室内和室外一米卫生由各所属单位负责。
3、炼钢厂所有设备卫生由操作人员负责。
4、运行车间负责所有风、水、气、设备及设备区域内的卫生。
二、责任分解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区域现场卫生每天进行一次检查或不定时检查,并建立各自的检查台帐,厂部由生产科组织每周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项目提出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管理标准
各单位在现场管理方面要主动采用行业最高标准,并严格要求。对因各种因素不能达到要求或临时需要违犯标准的,要通知生产科主管人员。
四、考核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发生作用的
2、未经允许在其它单位区域内放置物品的
3、从其它单位区域转运物件,未经允许落地的
4、现场渣钢要集中在规定地点存放待运,未按规定存放乱堆乱放的
5、各种备品备件在规定地点分区分类存放,未按规定乱堆乱放的
7、各种原材物料分类、分地点整齐排放,未按规定乱堆乱放的
8、各种备用或待修的平车、渣斗、渣罐等按规定区域排放整齐,未按规定乱堆乱放的
9、检修下来的旧、坏件,随时拉走,不按规定处理的
10、各操作室的各类物品排放整齐,地面整洁,门窗干净,墙壁无蛛网、无积尘
11、以上所有违反项目,视情节严重,每次考核20—100元。本制度解释权属生产科
炼钢厂习惯性违章考核制度
一类违章、违制行为(处罚50元)。
1、进入车间劳保不齐全(劳保鞋、工作服、不系帽带);
2、作业过程中及现场吸烟;
3、严禁脚登、骑、横跨、坐、靠在安全栏杆上的;
4、在现场吃瓜子或零食、乱吐乱仍;
5、用氧气、氮气吹打工作服;
6、煤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严禁先开气后点火;
7、严禁在红钢上烧物、做饭的;
8、两人在楼梯上并肩行走的;
9、操作台上乱放杂物;
10、跨越正在运行的设备;
11、操作过程中禁止吃饭、吸烟、闲聊、打手机;
12、攀扶正在行驶机动车辆的;
13、用氧气吹扫地面或给车胎充气;
14、带手套指挥行车的;
15、电焊时不带绝缘手套的;
16、烧眼、使用长割枪不戴防护镜的;
17、无故损坏他人备品备件的;
18、检修天车时钳工代替天车工试车的;
19、人站在运行中平板车上的;
20、在超过50℃高温区域,装气体打火机;
21、用板手当手锤用的;
22、用某种导体(如带钢、角钢)当地线的;
23、在吊运过程中往钢包内加覆盖剂的;
24、天车主付钩操作过程中,禁止用限位当停止开关;
25、生产过程中禁止用天车警示器玩闹;
26、使用割枪不戴眼镜的;
27、湿手、油手、脏手操作电气开关的;
28、行车过程中将手、头伸到车窗外部的;
29、坐在安全帽上的; 30、工作时间赤膊坦胸的;
31、坐在操作台或桌子上以及把腿翘在操作台或桌子上的;
32、在电器或机械操作台上放饭盒、茶杯或其它物品的;
33、进入生产岗位女工未将长发盘入帽中的;
34、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围巾、头巾、系领带的;
35、班中时间聚集闲侃、摆弄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的;
36、带小孩上班的;
37、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的;
38、班中时间干私活、私自会客的;
39、班中作业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的; 40、班中嬉戏、打闹、吃零食的;
41、操作室内乱刻、乱画、物品摆放无序的;
42、自行车在厂区乱停放的;
45、带手套打大锤的;
44、两人同时打大锤的;
45、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它物品的;
46、坐卧在铁路、道辊、平板轨道上休息的;
47、在厂区骑、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的;
48、使用失灵的氧气表和乙炔表的;
49、乙炔瓶、罐未使用回火装置的; 50、检修时未挂牌的;
二类违章、违制行为(处罚100元)。
1、进入生产、施工区域未戴安全帽的;
2、使用没有胶圈氧气瓶和乙炔瓶的;
3、工作场所随地大小便;
4、氧气瓶、乙炔瓶滚动移动的;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小于5米的;
6、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
7、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
8、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的(进入厂门5公里/小时,厂区限速5公里/小时);
9、在厂区机动车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的;
10、在天车吊起重物的下面行走的;
11、天车起吊中从正在干活的人员头顶上经过的;
12、天车运行前未鸣电铃的;
13、往天车接触器上塞木棒的;
14、天车停止作业仍悬吊物品的;
15、起重工具绳索、吊钩、吊环、铁水罐、钢包耳轴等磨损严重、超限使用的;
16、天车斜拉吊环的;
17、吊运工件时人物混装的;
1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19、检修时,在配电开关处断电不挂警示牌的;
20、用水或湿布清洗或擦拭电器设备的;
21、现场检修后安全保护设施不恢复的;
22、使用安全装置失灵的设备的;
23、使用铁丝、皮带或有断股钢丝绳等作为吊索的;
24、非岗位人员乱动操作设备的;
25、在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区单独进行作业的;
26、在氧气区堆放油脂和易燃品的;
27、将火种带入“严禁烟火”区域的;
2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做行灯的;
29、移动正在运转的风机的;
30、在高处操作平台向低处乱扔物品的;
31、运转设备未停机进行处理或清扫作业的;
32、启动已停机挂牌的设备的;
33、在易燃、易燃区域吸烟的;
34、在易燃、易燃区域或设备、设施上无动火证进行动火的;
35、在煤气区作业不带CO检测器或报警器的;
36、非电气作业人员检修电器设备的;
37、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的;
38、电源开关一闸多用的;
炼钢厂举办安全培训班有关制度
一、对违反以下规定的职工参加培训班教育三天
1、进入车间劳保不齐全(劳保鞋、工作服、不系帽带);
2、作业过程中及现场吸烟;
3、用氧气、氮气吹打工作服;
4、煤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严禁先开气后点火;
5、跨越正在运行的设备;
6、操作过程中禁止吃饭、吸烟、闲聊、打手机;
7、攀扶正在行驶机动车辆的;
8、两人同时指挥行车的;
9、电焊时不带绝缘手套的;
10、烧眼、使用长割枪不戴防护镜的;
11、检修天车时钳工代替天车工试车的;
12、人站在运行中平板车上的;
13、在超过50℃高温区域,装气体打火机;
14、用某种导体(如带钢、角钢)当地线的;
15、在吊运过程中往钢包内加覆盖剂的;
16、天车主付钩操作过程中,禁止用限位当停止开关;
17、生产过程中禁止用天车警示器玩闹;
18、使用割枪不戴眼镜的;
19、湿手、油手、脏手操作电气开关的; 20、行车过程中将手、头伸到车窗外部的;
21、在电器或机械操作台上放饭盒、茶杯或其它物品的;
22、进入生产岗位女工未将长发盘入帽中的;
23、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围巾、头巾、系领带的;
24、穿拖鞋、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的;
25、班中作业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的;
26、两人同时打大锤的;
27、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它物品的;
28、坐卧在铁路、道辊、平板轨道上休息的;
二、违规学习七天
1、检修时未挂牌的;
2、进入生产、施工区域未戴安全帽的;
3、工作场所随地大小便;
4、氧气瓶、乙炔瓶滚动移动的;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小于5米的;
6、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
7、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
8、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的(进入厂门5公里/小时,厂区限速5公里/小时);
9、在厂区机动车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的;
10、天车起吊中从正在干活的人员头顶上经过的;
11、往天车接触器上塞木棒的;
12、天车停止作业仍悬吊物品的;
13、起重工具绳索、吊钩、吊环、铁水罐、钢包耳轴等磨损严重、超限使用的;
14、天车斜拉吊环的;
15、吊运工件时人物混装的;
1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17、检修时,在配电开关处断电不挂警示牌的;
18、现场检修后安全保护设施不恢复的;
19、使用铁丝、皮带或有断股钢丝绳等作为吊索的; 20、非岗位人员乱动操作设备的;
21、在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区单独进行作业的;
22、在氧气区堆放油脂和易燃品的;
23、将火种带入“严禁烟火”区域的;
24、移动正在运转的风机的;
25、在高处操作平台向低处乱扔物品的;
26、运转设备未停机进行处理或清扫作业的;
27、启动已停机挂牌的设备的;
28、在易燃、易燃区域或设备、设施上无动火证进行动火的;
29、在煤气区作业不带CO检测器或报警器的; 30、非电气作业人员检修电器设备的;
31、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的;
32、电源开关一闸多用的;
33、对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酗酒闹事人员。
34、对三规一制背不过、不理解、不会用的各类职工以及违反厂规厂纪的各类人员,尤其是习惯性违章安全意识淡薄的人员。
35、没有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各岗位职工。
三、考核制度
1、学习三至七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培训班人员,没有岗位工资和奖金,不准休假,每天只发生活费。
3、每进学习班1人,考核各区域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大班长、炉机长、作业长、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主任各50元。
炼钢厂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巩固班组安全管理,发挥班组在公司及分厂建设中的安全生产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炼钢厂班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职责
3.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分厂有关方针和政策;
3.2监督、检查本班组成员遵章守规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班组的安全负责;
3.3监督班组内新职工或调岗职工岗前培训和教育工作。
3.4配合班组组织好每周一安全活动,结合安全主题和上周安全事故及生产事故进行发言,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负责监督班前班后会记录和安全活动记录;
3.5协助参加对本班组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协助督促制定防范措施,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3.6监督检查本班组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有权提出改进建议。3.7配合班组长搞好班组内部的安全布置和检查工作 3.8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渎职。
4、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考核规定
4.1班组兼职安全员在厂生产安全科和车间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执行公司、分厂各项管理制度,享有考核班组内各成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权利。
4.2班组兼职安全员每月对班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月初将检查结果上报生产安全科。
4.3生产科定期组织班组工作的检查和考评,每检查出本区域一人安全不合格考核该组兼职安全员20元。
4.4对班组检查考核,实行安全事故及险肇事故一票否决,班组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取消年底优秀班组的申报资格,被上级检查出违规违纪三次以上的班组取消年底先进班组的申报资格(此项为班组考核项)。
4.5班组兼职安全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并负责区域内人身安全,发生轻伤或险肇事故除接受考核外,免去兼职安全员职务。
3.炼钢厂安全心得体会 篇三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自2013年6月至9月炼钢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各车间、科室一把手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将所查隐患一把手签字报安全科。
一、对所查隐患进行分析,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主动接收职工的监督,建立起长效安全生产机制。
二、自查内容安全管理方面
1、主要包括安全管理18项制度即:(1)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4)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6)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2)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5)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6)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8)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安全管理资料内容。(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人员持证情况;(2)职工职业健康档案;(3)设备合格证书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4)消防防雷验收手续;(5)冶金行业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及相关培训记录。
3、重点生产部位
一是煤气生产、使用各环节的主要设施设备,如转炉、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风机等;二是煤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如阀门、法兰、放散管、水封、排水器、仪表等;三是煤气管网在线监测设备,如煤气低压报警与连锁切断装置、氧含量在线监测装置等;四是煤气事故救护设备,如空气呼吸器、充气泵、苏生器等;五是转炉周围相关的设施设备,转炉氧枪、烟罩和主控室防喷溅设施等;六是高温液态金属装运设施设备,如吊装设备、吊具,钢水包、铁水包.中间包.耳轴,钢水包、铁水包砌包、烤包设备、钢水包、蒸汽包压力、水位监测、消防设施等。
4、危险作业
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带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炸性粉尘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装作业、煤气设施检修作业等。是否针对危险作业开展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作业现场是否安排专人监护以及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科室正副科长及助理,各车间正副主任、助理、大组长及相关技术人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自查内容中的第1项、第2项安全科、机动科负责检查,由康军方厂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
2、自查内容的重点生产部位中的第1、2、3项由朱建波厂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
3、自查内容的重点生产部位中第4项由安全科负责,第5、6项由齐进刚厂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
4、自查内容的危险作业由朱建波、窦为学厂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落实。
四、相关要求
1、各小组负责人针对自己负责的检查内容组织安排相关专业人员每月12日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按《隐患明细表和整改计划任务书》格式要求负责人签字后每月15日报安全科。
2、为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 16号)提出的:“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落实”的总要求,各检查小组对没有按规定动作自查自纠、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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