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赔偿制度(10篇)
1.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篇一
昌邑一中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11-04-12 09:47:37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浏览:616次 评论:0条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公物及设施的监管力度,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教育师生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自觉养成爱护学校公物的良好习惯,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切实杜绝学校公物人为损坏的现象,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条款,特修定《昌邑一中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一、全体在校师生必须爱护学校的一切公物,自觉维护好学校的一切财产、设施,对损坏的一切公物都必须作出赔偿,并接受相应的批评教育。
二、赔偿金额标准如下:
各部门班级的公物无权出借,禁止乱抓乱拿,凡是师生损坏的物品,需提报总务处,由总务处开出“损坏公物赔偿单”,赔偿物品价格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提供,然后持“损坏公物赔偿单”,到学校财务室缴纳赔偿公物款,由财务室出具统一的收据交赔偿人,然后凭单据由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更换。凡是查不出损坏公物者,由其管理单位负责处理赔偿。紧急情况下有权先行维修、更换后再做处理。
总务处派人对学校公物每月进行检查及不定期抽查,查出问题及时通报,凡属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实际情况赔偿,并参照《学生违纪、违规处理条例》处理,赔偿办法如下:
1、在教室内进行体育活动或其它活动,造成公物损坏的;
2、在教室墙壁、走廊、课桌椅或其它公共场所乱涂乱划的;
3、故意损坏教室内门窗、课桌、课凳、书架、讲台、清洁箱等的;
4、擅自使用或玩弄教室内电视机、校园网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
5、故意进入绿化区,造成损坏植物的或采摘果木及花草、攀折树枝的;
6、住宿生损坏宿舍区内任何公物的;
7、故意使用灭火器或玩弄灭火器具的;故意破坏消防栓及消防设施的;
8、故意损坏学校其它公物的。
损坏公物的赔偿数额由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数额较大有争议的提交学校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各分校及班级使用公物,由分校负责人及班主任负责保管,所在班级班主任应经常关注学校公物的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查处并报总务处核价赔偿,三日内不报或查不出损坏者,根据《根据昌邑一中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将由班级集体赔偿,对积极查处并已赔偿的损坏公物,班主任考核时将不予扣分。
对于在正常学习、生活情况下,因过失造成公物损坏的,视本人态度及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四、凡有下列情形者,将依据《昌邑一中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经学校查出者要加倍赔偿。
1、凡属不文明行为,过失造成公物损坏的,态度较差、损失严重者;
2、故意损坏公物,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者;
3、故意破坏学校公物,并在广大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4、知错不改,认错态度恶劣或重犯者;
5、非本班学生损坏所辖范围内的公物,只要将损坏者认定,既不以该班损坏公物论,不能论定的由本班赔偿;
五、此办法也适用于各处室教研组;
总务处对学校各班使用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使用情况纳入班级评比,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发各处室教研组、教室,请各分校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本制度。请将本制度张贴教室内,以备查验。
昌邑一中总务处
2011.3.14
2.小学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篇二
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为培养学生“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的习惯,杜绝损坏公物现象发生,保证学校公物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责任制。
1、每学期开学时,学校总务处将各班的门窗、玻璃、桌凳、电扇、电脑等学校财物配置完备,并对班级财物登记造表,班主任签字确认,实行责任管理。
2、每学期末,总务处、政教处将清查班级财物,并作详细登记交学校审核后存档,学校公物保管的完好情况将作为班主任考核优秀的一个重要条件。
3、班级公物人为损坏,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处安排人员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若非人为损坏,可以直接报后勤找人修理。
4、各教室的桌凳由学校统一调配,编列号码,学生个人负有保管桌凳的责任。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桌椅,对违纪或故意涂污墙壁、损坏公物等现象,应加倍赔偿并给予批评。
6、班主任要安排专人负责教室灯、风扇、电脑等电源开关,节约用电。放学后关锁门窗。
7、学校财物每学期清查一次,班级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班主任承担。
8、班级损坏公物后,如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和班级的责任。
3.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篇三
二、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赔偿。
三、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2—3倍赔偿,免以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3—4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课桌椅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随便调换宿舍房号、床号等,均参照以上有关条款执行。
4.班级公物使用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篇四
为维护公物的良好使用,并培养学生爱物惜物的习惯、珍惜资源的态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班级物品分类:
(一)消耗性物品:清洁用具、板擦、粉笔等。
(二)非消耗性物品:教室建筑物、门、窗、黑板、教室扩音器、课桌椅、橱柜、照明灯具、班级牌等。
二、物品的领用与保管:
(一)消耗性物品:
1、清洁用具每学期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各班级正确爱惜使用,并保持清洁。
2、板擦每学期每班发给1个。
3、粉笔依上课需要,机动性领取,请妥善保存避免潮湿。
(二)非消耗性物品:
1、教室分配使用:开学前由总务处分配各班级教室置后,由班主任合同班级干部,查验班级各项公物之使用状况,并填具使用保管清册,公物使用前有有损坏,可请求总务处修复或注明。
2、班级所负责清洁区域之类的公共设施,打扫班级负责维护管理。请班主任指派学生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学生应每日检查公物,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向总务处申请修复,并请班主任查明损坏原因,公物损坏不立即按程序报告处理者,按班级量化管理规定扣分。
3、班主任应负责督导学生爱惜公物并指定学生负责管理。
4、公物如有损坏,应立即向总务处申请修复,并请班主任查明损坏原因,人为的破坏,以修复成本要求损坏者赔偿,恶意破坏者德育处依校规处分及通知家长,并处2—3倍赔偿。
5、各班级教室总务处统一发给钥匙二把,各班级教室放学、上体育课等必须上锁,且各班需确定保管锁不得任意更替,如因遗失锁需负责赔偿并向总务处报告处理,学年结束各班门窗须上锁,钥匙缴回总务处。
三、课桌椅的领用与保管:
(一)课桌椅的领用:
1、新学年由总务处编配课桌椅。
2、学生转入时请至总务处领课桌椅。
3、学生转出时,请原班主任督导学生将课桌椅送回总务处。若有损坏情形,需负担赔偿责任。
(二)课桌椅的保管:
1、各教室的课桌椅由总务处统一调配,排定后建立班级课桌椅登记表,以确保建立学生个人保管课桌椅的责任。
2、课桌椅排定后不得随意与其他教室课桌椅调换。
3、学生课桌椅经排定后即负起保管的责任,倘有故意破坏事情,除需负责赔偿外,并依情节轻重按校规处理。
四、公物建档:
每学期开学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将班级公物交由各班主任点收后,请填妥[公物保管记录表][班级课桌椅登记表]各一式二份,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送总务处建档列管。
《公物使用保管记录表》、《公物损坏赔偿价目表》、《 公物损坏赔偿三单(含通知单、收据、存根)》、《 公物毁损报告表。》、《班级课桌椅登记表》、《 班级公物检查表》、《 班级公物评分表》、《 学校公物巡查记录表》
五、工作责任区分
(一)本校全体教职员工均有督导学生保管爱护公物之责。
(二)总务处:
1、管理学生使用的课桌椅。
2、负责修理非人为损坏的公物。
3、会同德育处对各班公物保管进行量化打分。
4、定期巡检学校公物,并填写[学校公物巡查记录表]。
(三)德育处:
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培养学生爱物惜物的习惯、珍惜资源的态度,督导学生对损坏进行赔偿。
(三)班主任:
1、分配、登记、监督及检查班级学生个人应保管的公物,对学生加强爱护公物教育,管理好本班公物。
2、发现公物毁损时,查明损坏原因,督导学生进行赔偿及修复。
3、每学期开学时详加检查,公物若有不完整者,通知总务处补充及修复。
枣庄市解放路学校
5.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篇五
1、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是国家财产,每个学校成员在享有使用的同时需自觉维护,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2、教室公共财物的故意损坏或因嘻闹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班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3、经调查核实确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赔偿。
4、因嘻闹、肇事或故意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以及引起的后果由其直接责任者按原价负责赔偿,或由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的共同赔偿,并报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5、对损坏学校花木或单摘花木的按其原价的40%一100%由直接责任者赔偿。
6、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操行加分奖励以资鼓励。
7、赔偿办法:桌凳轻微损坏赔5---50元。不能维修的按进价155元赔偿;墙面污染或损坏(球印、脚印)20元起;安全指示标志、班牌每个30元;窗帘视其损坏程度50—100元;损坏花草树木视其损坏程度20---200元赔偿;攀爬、坐体育器材(球架、乒乓台)每次赔偿5元;损坏电源开关每个20元赔偿;其余未列学校一切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各班级教室内及其走廊财物包干负责,查不出损坏者的班级全体学生分摊。
8、学生践踏草坪、桌凳损坏及所有损坏财物赔偿由班主任负责追收。(桌凳损坏一律由班主任开具字据或学生交赔款后才可更换)。实施时间2013年4月1日。
多营中心学校
6.爱护公物制度 篇六
每个同学爱护公物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级财产评估“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二、每周有劳动委员登记损坏情况,个人故意损坏,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并且要赔偿。追究不到个人责任的则扣班级的班会费,并都要登记在册由劳动委员负责督促到总务处赔偿。
三、教室内无人时必须做到门、窗、灯三关,并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白天光照好不开日光灯,洗手开小龙头,不玩水,用过后随手关龙头。
五、爱护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运动器材,图书资料及劳动工具。损坏的要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爱护绿化,不采摘花果,不攀折树枝,损坏的要赔偿。严禁在教室内外追逐嬉闹,拿公物当“武器”此情节也作故意损坏公物论处。
七、爱惜粮食,不抛米粒,不乱倒饭菜。
八、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名胜古迹,爱护一切公共设施。
自行车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的贯彻德育大纲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健全学校常规管理,优化学校环境,特制定自行车管理条例如下:
一、自行车任何时候进出校门,都必须主动在大门口下车,在校内不准骑车,违反者经教育不改,将停止其校内停车的资格。
二、停放后的自行车应检查是否锁好,防止失窃
三、自行车必须整齐的排列在指定的位置,禁止把自行车停在其他班级的停车处。杜绝乱停乱放现象。
四、各班必须建立自行车管理监督岗,工作职责是每天督促、检查、安排本班自行车整齐的停放。
7.爱护学校公物 人人有责) 篇七
---------第十周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爱护公物是公民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它要求公民关心、爱护和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破坏和浪费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学校的财产是国家财产的一部分,对我们来说,爱护学校公物,就是爱护国家财产。有这样一首童谣: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家,我们要用心呵护她,不乱涂来不乱画,坚决消灭脏、乱、差。这童谣写得多好啊!我把校园当做家,有谁对自己的家没有感情呢?有谁不爱自己的家呢?每当我们走进学校,到处洋溢着积极向上的氛围,看到一幢幢挺拔的教学楼、环境优雅的校园,设备齐全的训练场地,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完善的校园网络,同学们你可曾想到这些都是学校投资了上千万元巨资而建成的呢?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拥有一个既优美又舒适的学习环境,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把我们的学校当作自己的家来爱护呢?可是,有时,我们也可看见校园里出现与这美好的环境格格不入的镜头:随手抛纸屑、教室里的课桌椅,被人在上面乱写乱画,有些同学在进出教室时,不是用手轻轻的推门,而是用脚踢门,在楼道里追逐打闹,甚至有的同学恶意损坏公物。有这样一句话“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公民道德的好坏,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影响着一个民族事业的兴衰。一个人的言行,从小处讲可以反映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一个学校校风的好坏;从大处讲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及民族素质的高低。作为学生,爱校是我们无可推诿的义务。我们要把爱护学校公物落实在平时的学习和活动中。例如:用完水后注意关好水龙头,放学后注意关好教室的电灯,不在课桌上乱刻乱画,不在墙壁上乱涂乱写,不乱丢纸屑等,这些小事都体现出一个人的公德意识。虽然,擦洗桌椅、轻开轻关门窗等等看似简单,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因为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辈子好事却很难,长久地将爱护公物坚持下去,也并非易事。所以,为了提高同学们遵守公德、爱护公物的意识,培养大家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现在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一、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场所的任何设施。
二、爱惜花草树木,不得攀折树木、花草。不得损坏门窗玻璃。
三、爱护课桌椅,不得随意弄坏课桌椅。
四、保持校园、教室整洁优美,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凳、公共宣传栏等处涂抹乱画。
五、注意节约水电,要及时关灯、关水、关窗、锁门。杜绝浪费,保护财产安全。
六、公物使用要正确、合理,谁损坏,谁负责。
七、爱护体育用品,不把体育用品乱玩乱丢。
八、电脑课上,要在老师指导下正确操作,不得随意乱摆弄每一个部件,以免损坏。
九、卫生工具使用要适度,不得有意损坏。
十、自觉制止破坏公物行为,敢于向一切破坏行为作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创建更安全健康文明的校园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8.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篇八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公物完好率,延长公物使用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树立爱护公物光荣,破坏公物可耻的观念,正确使用公物,制止破坏公物行为,维护和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一切学校物品。
二、教室内财物配备及设施:门、窗、门锁、班级牌、课桌椅、讲台、电脑、投影仪、实物展台、风扇、广播器材、照明设备、饮水机、黑板、暖气设施、卫生工具架、教室文化展板、走廊展板等。
三、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组织班委对同学们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物,指导同学正确使用公物,表扬好人好事,杜绝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五、损坏及遗失赔偿:
1、自然损坏:班主任报总务处,总务安排维修。
2、无意损坏:将由总务处根据损坏程度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
3、有意损坏:除由总务处向损坏者收取维修费外,并报德育处给予校纪处分。
4、人为损坏公物,班级一时查不出损坏者,班级承担维修费。
5、遗失:如因为班级保管不力而造成重要财产遗失则由班级负责赔偿。
9.爱护学校公物 共建美好校园 篇九
共建美好校园
一说起爱护公物,大家也许会认为这是老生常谈,因为类似“爱护公物光荣,破坏公物可耻”、“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这样的口号恐怕连幼儿园小朋友也能说上几句。其实,爱护公物是一个人高尚道德之所在,是一个人崇高品质的体现,是一个人美好心灵的写照。在学校,爱护公物是学生应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校园里的一切设施,都是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公共设施,可在我们校园的少数班级和个别同学身上,故意损坏公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随处可见课桌被一些同学用利器划破;墙壁上常有同学在上面留下脚印;有的同学开门不用钥匙而将门用脚踢坏;有的同学攀爬扶梯折断树枝;有的同学下课蹬踏门窗,人走后水龙头、电灯不关等等;虽然,这些现象只是少数人所为,但却会影响到整个校园的环境和品味。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行为都对公物造成了损坏,也给其他同学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还会增加学校对公物的维修费用。
诚然,刻苦学习,为学校赢得声誉是爱校的一种重要方式,而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仅能培养你良好的素质,健全你完善的人格,更是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爱国。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实爱护公物做起来也很简单,只要拥有一颗公德之心,爱校如爱家,处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能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与正常使用。学校是我家,人人都爱她,美丽和谐的校园,要我们大家共同来营造,我提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护公物,从我做起。挪动桌椅,小心翼翼;开门开窗,轻手轻脚;花草树木,切勿攀折。
二、爱护公物,从小事做起。不要在雪白的墙壁上蹬踏留痕;不要在课桌上乱涂乱画。
三、爱护公物,从身边做起。节约用电;拧紧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捡起地上的纸屑,保持环境卫生。
四、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希望同学们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要树立正气,敢于批评和劝阻损坏公物的行为,共同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10.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篇十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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