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说明

2024-09-28

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说明(精选4篇)

1.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说明 篇一

经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2.四川大学20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是按学科门类的1:1.2差额复试办法划定的。个别学科出现大于1:1.2的上线考生,校内各招生单位可在符合学校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分配的`招生规模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复试对象:包括统考、联考及单考初试合格考生以及申请调入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

4.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请于4月15日前向研招办提交申请。

5.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及学科组认为还需考查考核的内容。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其笔试部分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具体专业科目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6.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

9.复试期间还将进行体检及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到4月10日,具体时间及办法请参看报考学院的网站。

11.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毕业证书(应届生应带学生证)和本科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2.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说明 篇二

科目代码及名称参考书901船舶原理《船舶原理》2003版静力学、阻力与推进部分,盛振帮编,上海交大出版社。902船舶力学《船舶结构力学》1991版,陈铁云编,上海交大出版社。《流体力学》2006版,张亮编,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903力学综合《理论力学》2009第七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编,高教出版社;《材料力学》2011第五版,刘鸿文编,高教出版社。904信号处理《数字信号处理教程》2001第二版,陈佩清编,清华大学出版社。905工程热力学《工程热力学》2007第四版,沈维道编,高教出版社906轮机综合《传热学》2006第四版,杨世铭编,高教出版社。《测试技术基础》2002版,韩峰编,机械工业出版社。《材料力学简明教程》2006版,景荣春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2008第一版,王惠中编,机械工业出版社。《机械控制工程基础》2001版,王益群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机械设计(第四版)》,邱宣怀编,高教出版社。907测试技术基础《测试技术基础》2002版,韩峰编,机械工业出版社。908机电控制工程《控制工程基础》2009版,王积伟等编,高教大学出版社。909机械原理《机械原理》2005版,孙恒编,高教出版社;《机械原理》2003版,郑文炜编,高教出版社。910机械制造基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2005版,于骏一编,机械工业出版社。911电子技术《电子技术基础》模拟及数字部分,2006第五版,康华光编,高教出版社。912电机与拖动基础《电机与拖动基础》2007第四版(上下),顾绳谷编,机械工业出版社。913自动控制原理《自动控制原理》2007版,李道根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914数据库原理《数据库系统概论》2006第四版,王珊等编,高教出版社。915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导论》2008第五版,张海藩编,清华大学出版社。91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C++程序设计》2006版,谭浩强编,清华大学出版社。917管理统计《应用统计学》2008第二版,施金龙编,南京大学出版社。918管理学《管理学》2008第九版,罗宾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919政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003版,顾海良编,高教出版社。920材料加工原理《材料加工原理》2004第二版,蒋成禹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921大学化学《大学化学》(上下册)1999版,傅献彩编,高教出版社。922高分子物理《高分子物理》1999第二版,金日光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923冶金学《现代冶金学》2005版,朱苗勇编,冶金工业出版社。924土木工程综合《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2008第四版,东大、天大、同济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结构动力学》2007第一版,马乐为编,科学出版社。《土力学与基础工程》2002第二版,赵明华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抗震工程学》2000第一版,沈聚敏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钢结构基本原理》2005第二版,沈祖炎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工程地质》2007第三版,孙家齐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925化学反应工程《化学反应工程》2003版,梁斌编,科学出版社。926有机化学《有机化学》2008第三版,胡宏纹编,高教出版社。927物理化学《物理化学》2009第五版,王正烈编,高教出版社。928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理学》2009版,杨秀平编,高教出版社。929分子生物学《基础分子生物学教程》2006版,赵亚华编,科学出版社。930植物生物学《植物生物学》2004第二版,周云龙编,高教出版社。931电磁学《电磁学》2001年第二版,贾起民编,高教出版社。932写作与翻译不指定参考书。933工程管理综合《管理学 原理与方法(第四版)》,周三多编,2005复旦大学出版社;《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版)》成虎编,2011中国建工出版社;《土木工程施工》郭正兴编,2007东南大学出版社;《工程造价管理》郭婧娟编,2009清华大学出版社。934化工原理《化工原理》2009第三版,谭天恩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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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说明 篇三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2‟46号)以及2012年重庆市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确保命题、印卷、阅卷、统分等环节的安全保密。

(七)复试比例(参加复试人数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1.2。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为加强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研究生处、纪检监察、安全保密等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至少1名记录员。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

1.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复试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笔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工作秩序。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1.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由学校研招办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成绩满分为20分。

2.专业课测试

由学校研招办组织,各招生学院实施。专业课测试共1科,闭卷方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科目应与《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

3.同等学力加试

由学校研招办组织,各招生学院实施。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闭卷方式,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科目应与《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

4.面试

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复试组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泛问与追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考生。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预先制作一定数量复试题目,然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3)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中的指定位臵。

(4)面试满分为80分。

(5)面试结束后,在《复试记录表》中给出拟录取意见。

四、其他复试(复查)内容

校研招办对参加复试考生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一)考生身份

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二)毕业证书及学生证

对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对原件有疑问,由校研招办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此认证书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三)档案材料

向已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档案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四)身体状况

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五、调剂复试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一)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应有数学。

(二)调剂办法:对于调入我校的考生,以是否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为依据。

(三)调剂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四)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并由校研招办审核合格后发出复试通知。

六、拟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100分)×50%+(复试总成绩÷2)×50%(复试权重),其中: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

2.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拟录取; 2.“面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不予拟录取;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及其他

(一)加强对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由研究生处、纪委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和录取有关的工作。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校研招办将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结果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电话:023—65910996,邮箱:yjsc@cqnu.edu.cn),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查实、审核批准后,在2日内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说明 篇四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组成人员分别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研究生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有关学院、校医院负责人组成。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与研究生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研究生处同志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有关学院成立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分配本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细则,指导各硕士学科点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基本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严格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交本科在读期间的学生证、成绩证明原件;历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本科生学生证的原件。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非定向委托培养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目的为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三)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可采取口试、实践考核等方式,专业综合面试的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中注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

(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技能、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本部分以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抽选,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测试满分为100分。口语、听力测试每位考生10分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取消乙肝项目检查,继续保留ALT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由研究生处和校医院负责,凡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另行公布)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

(一)在复试时,由政工干部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三)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五、排序及拟录取工作

(一)复试结果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

(二)复试合格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示一周。

六、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另行公告。

七、招生监督电话

纪委:0791-87046566,研究生处:0791-87046551、87046600。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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