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共10篇)
1.医院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XX县人民医院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吸取昆明“3.01”暴力恐怖案件和凯里“1.03”爆炸案、贵阳公交“2.27”纵火案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综合治理的部署及要求,我院及时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XXX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坚决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案(事)件发生;
(二)坚决防止危害重大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事)件发生;
(三)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
(四)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
(五)坚决防止大规模到市赴省上访和进京非访案(事)件发生;
(六)坚决防止有影响的恶性案(事)件和网络舆情炒作事件发生。
三、重点任务 各科室要紧紧围绕“重点科室、重点部位、重点物品、重点时段”,进行检查,加强科室各种应急预案演练,优化布局,实施网格化管理,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坚决做到“盯得住、守得好、不漏管、不出事”。
(一)全面开展社会治安隐患排查整治。
(二)开展重点科室、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
(三)各科室积极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四)开展我院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
(五)开展我院内、外治安巡查。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3月13日-6月10日)集中排查、全面整治阶段。
第二阶段:(6月11日-6月19日):建章立制、巩固提高阶段。
五、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我院的电子显示频、LED、宣传栏、宣传资料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使其全院医务人员及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充分认识到,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于必要性,在我院形成一个良好的隐患排查氛围。
XX县人民医院 2014年4月15日
2.国土部“百日执法”在行动 篇二
国土部负责人在介绍相关行动内容时措辞严厉,指向明晰。但这次“百日执法”行动,能不能从根本上阻止开发商争相囤地地行为呢?人们拭目以待。
2007年9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介绍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此前记者拿到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该次行动的指向性还是比较明晰的,措辞也较以往更严厉。
整治“以租代征”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主要目的是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据介绍,“以租代征”行为已经成为进来土地资源控制中的核心难题,不整治难以开展接下来的工作。“百日执法”重点在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到今年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点抨击了“以租代征”造成的恶劣后果。
他说:“‘以租代征’的实质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行为。它会带来三大后果:第一,从世界各国来看,无论土地实行公有制的国家还是土地实行私有制的国家,土地管理的一个通行规则就是用途管制,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者、土地的使用者对自己的土地如何进行使用,按照何种用途使用,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来进行的。‘以租代征’破坏了国家对土地用途的控制。第二,‘以租代征’规避了国家对农用地转用的速度、规模、总量的控制,大家知道,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土地政策是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就是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总量、时序,‘以租代征’行为规避、破坏了国家土地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第三,从长远看,‘以租代征’可能最终会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由于土地的交易是自发的,也不受法律保护,交易的双方,农民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一旦发生种种法律、经济的纠纷情况,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农民。因此,我们决定把‘以租代征’作为这次百日行动的重点。”
“开发区”一律收紧
除了针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百日执法”行动另有两个主要整治对象。
一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二是“未批先用”的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全面查清各地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不收“闲置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百日执法”行动虽然意在控制各地违规使用土地的现象,却没有涉及处理各地日益严重的“闲置土地”行为,令人生疑。
甘藏春在回答凤凰卫视记者记者关于“百日执法是否会加大收回闲置土地”的问题时作了如下回答:“2004年年底,全国闲置土地是28105宗,面积是107万亩。这几年,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过程当中开展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应该说取得了成效。至于具体的数据,我们刚刚在全国范围内布置了对闲置用地的清理,数据出来我再告诉你。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这次没有列入百日行动的内容,并不是因为闲置土地不是当前的重要问题,而是因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已经有了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有专门的规章,也布置了对全国闲置土地的清理。我还要告诉你,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上海局对几个地方发现的闲置土地,分别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清查整顿,这个工作也在进行。”
此外,甘藏春公布了2000年到2006年全国因为土地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数量,达到8698人,有12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去年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是3094人,有50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年当中处理的人分别占了六年当中被处理人数的35.6%(党纪政纪处分)和41%(追究刑事责任)。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3.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三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秦皇岛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安办„2010‟21号文件精神部署,为开展好我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有力推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以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狠抓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重大事故,从根本上杜绝一般事故。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执法检查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格,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
2、运输车辆、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证;车辆二级维护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配齐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是否安装卫星导航服务系统及标志灯标志牌。
3、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携带剧毒化学品说明书或包装上贴安全标签。
4、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有超载现象。
5、是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证,是否按指定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护措施。
7、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8、是否存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车车辆是否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是否存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时间安排
从9月1日至12月10日,利用100天的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专项行动。
(一)制定方案和自查自纠阶段
9月1日至9月15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9月15日至9月30日,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对照检查项目,逐一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并把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局运管站。
(二)检查督导阶段(10月)
我局将开展一次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检查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相结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取得实效。
(三)复查督导阶段。(11月)
对10月份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改正。对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复查和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为巩固专项治理活动成果,我局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
四、执法检查形式
此次行动,采取专项执法检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从完善制度、物质储备、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入手,切实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二)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车队负责人要对车辆运输安全具体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防护措施等要全部检查,确保无死角死面。对工作不落实敷衍了事不负责任、整治措施不得力的企业我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的依法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的上报市运管处吊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
(三)加大打击力度,确保行动效果。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罚”的原则。
(四)严格执法程序,督促整改到位。在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检查,依法处罚。遇到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并及时上报,需要向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要及时移交。
4.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湖北十堰重大燃气事故及近期来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2_年__月__日至202_年__月__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__同志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执法中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餐饮流动摊贩进行安全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制办、督查室及其他成员:负责执法规范、法律法规支持和开展督查、巡查。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摸排
各执法中队要在上一轮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方位的排查工作,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
督查室牵头,各相关成员股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辖区使用燃气流动摊贩等重点安全隐患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流动摊贩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经验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于2022年12月2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执法中队要认真落实摸排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全方位摸排,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和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强化责任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执法中队和成员股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____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和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辖区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无强制保险上路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一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乡(镇、街道)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乡(镇、街道)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大队作为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街道、企业、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动员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县交联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县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县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快递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快递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加快推动全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企业合理化设置投放点及投放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市民广场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县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交警大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全力配合市级层面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9月底前配合市级层面完成政策研完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9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县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
6.医院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自4月下旬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卢展工书记“安全第一,重在持续,做实做细,立足先行。”和黄小晶省长“认真贯彻张副总理指示精神,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认真对照本地区、本行业的薄弱环节和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持之以恒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4月23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川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任务,层层召开会议、制订方案、下发文件、开展督查,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个月来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省政府成立了以李川副省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小组,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都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厦门市刘赐贵市长和宁德市陈家东市长亲自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莆田市杨根生市委书记和张国盛市长分别对做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出批示, 三明市黄琪玉市委书记、刘道崎市长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连江县及各乡镇政府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翔安区成立了以柯志敏区长为组长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惠安县林万明县长要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重在教育、重在细化、重在整改、重在实施、重在协作、重在统筹”。
二、行动迅速。4月21日,省安监局召开了设区市安监局长会议,传达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和总局视频会议精神,部署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开到乡镇(街道);同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52号),提出了综合督查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的督查面100%、专项督查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的督查面100%、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判断和正确决策上来,全面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配合、宣传“五个到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启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3日,厦门市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外经贸厅、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省旅游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海事局、省质监局、南昌铁路福州办事处、福州电监办等20多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下发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沙县大洛镇在4月23日下午及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村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到有关企业和村居。
三、分工明确。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安办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基本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省政府安办建立健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联络员制度,加强各部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协调;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配合较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在各自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的基础上,各督查组牵头部门都派出领导和专家参加全省性综合督查活动。南平市建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干部责任制和监督员制度,延平区将百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与行政主官的责任抵押金挂钩,延平区大横镇制定综治、安全工作奖惩办法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等纳入村、镇干部的考核内容,确保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
四、广泛宣传。李川副省长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宣传声势,广泛发动,人人保安全”。省政府安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制度和新闻通报会制度,召开了中央和省主要媒体参加的新闻通报会,编印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18期,卢书记、黄省长和李川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都及时通过《快报》下发给各级各相关部门领导,同时上报国务院安办,国务院安办的《快报》也及时转报国务院领导。同时,还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2万册,分发各级安监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厦门市政府分别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厦门广播电视报、海峡生活报、厦门安监局网站等制作播放报道登载百日督查行动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漳州市政府在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等开设“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在主要路口、重要路段、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公园等地方悬挂宣传标语,通过移动、联通和电信向群众发送安全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督查深入。各级各部门按照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省政府安办举办了督查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参加综合督查的省直9个部门61位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将督查内容细化为七大类66项,进一步明确督查内容和要求。5月7日-16日,省政府安委会组织9个综合督查组,由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9个设区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召开座谈会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督查了9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46个市直县直部门、47个乡镇街道和161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454个隐患和问题,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20个重大事故隐患,要求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省安监局组织4个督查组对9个设区市的危化品从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和成品油、液体化工库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22家,目前已实行政府挂牌督办8家,其余14家正在办理政府挂牌督办手续,同时还依法责令福安市京闽宏业涂料有限公司、福安市祥和乙炔厂、武平合成氨厂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煤监局召开了煤矿百日专项督查行动会议,并组织3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进行督查。省农业厅组织了8个农机专项督查组,确保专项督查做到“四个百分百”,即:对市、县、乡镇农业(农机)部门的督查面100%;对拖拉机培训机构、农机维修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场等有关农机生产单位的督查面100%;对农业机械检验岗、驾驶人考试岗、拖拉机教练岗的督查面100%;对达到列入政府督办级别的农机重大隐患,报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为深刻吸取济南铁路局“4?28”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大反思、大检查”活动。
六、措施有力。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落实。省政府安办决定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省监察厅加强专项行动效能监察,重点对组织领导情况、具体实施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福州市晋安区政府拨出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连江县每个乡镇都安排分管综治的副书记和副镇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福州耀隆化工公司发动全体员工开展有奖查隐患活动。厦门市海沧区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纳入“平安企业”建设内容。漳州市采取“有责任、有制度、有台帐”举措,实现“安全责任无空白、隐患排查无疏漏、督查宣传无盲点、重点领域无事故”的目标,并大力推广龙海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泉州市泉港区由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办等组成的综合督查组,对全区各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综合督查面达到100%;晋江市监察局和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全面开展综合督查;安溪县进一步明确挂钩乡镇的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综合督查职责。三明市交通局建立了“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教育培训、督查落实、隐患整改、举报查处、挂牌督办、预警预报、考核评价”等九项制度。莆田市安监局推行“领导挂点、基层交流、联合督查、效能监察、责任考核”等五项机制。建瓯市实行全履盖督查、全天候抽查、全过程跟踪,邵武市、顺昌县、光泽县政府还制定了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上升较快,或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和企业由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诫勉单位或企业负责人。龙岩市将20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列为政府挂牌督办,制定出台非煤矿山“分级治理、定期排查、一患一档、隐患申报、隐患公示、隐患通报、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八项工作制度。宁德市霞浦县政府每周安排四天时间,督查两个乡镇八个生产经营单位。
7.企业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公司全体成员:
当前,交通运输正处于客货运输繁忙期、体制改革关键期、重特大事故易发期、自然灾害频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巨大。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安〔2018〕760 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9月1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切中要害,直至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实现“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行动”,有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设,切实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有力推进交通运输市场治理,切实规范交通运输市场运行;有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有力推进行业安全执法工作,切实打击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建设一批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整治一批交通运输货运源头单位,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和不规范经营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管控一批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持续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为2019 年春运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防风险
坚持关口前移,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风险可防可控。
1、成立风险辨识小组。组 长:X 副组长:XX 成 员:XX
2、摸清风险底数。风险辨识小组从人、车、物、环境环境四个方面,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
3、开展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码头堤岸、附近易塌方、易积水路段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4、确定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位,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5、突出风险管控重点。突出洪涝、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确保安全生产。
6、强化隐患整改。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做到隐患清零。
7、严格重大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报备销号要求。
(二)强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尽职履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1、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监督“百日行动”方案的实施,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人、财、物投入;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基层一线落实“百日行动”措施;一线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百日行动”措施和岗位职责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2、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保持工作不乱、干劲不减,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三)建机制 认真总结“百日行动”中好的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本之策。
1、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和“互联网+安全”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效减少中间环节,配合管理部门基本建立全覆盖、直达末端的扁平化安全生产工作网络,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2、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安全生产和安全基础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抓落实
强化监督,抓好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加强考核问责,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监督。严格落实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2、持续推进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事故发生。
3、强化重点时段安全保障。突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中非合作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防汛、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
4、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重大事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汲取教训。
5、加强考核问责。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行动开展不力、失职渎职的科室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医院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手段,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燃气安全技术防控能力和全县燃气安全使用意识,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_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7月起至10月底,本次“百日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委会协调组织,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住建局、市场监管、发改(商务)、公安、交通、消防、各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按照“企业自查、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专班抽查、安委会督查”方式同步开展集中整治。
(一)企业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所有燃气企业和商业用户要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明确不能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企业自查要于8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等部门,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开展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的企业,以及未列入自查隐患清单、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约谈、高限处罚、责令关停、吊销执照等措施。检查工作应当于9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三)专班抽查。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等成员部门组成燃气安全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总数不少于30家,抽查范围应当覆盖所有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场所数量不少于5家。对于抽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和乡镇,检查组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约谈通报。抽查工作复查工作应当于10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四)县安委会督查。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督查范围覆盖所有乡镇,在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5家。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乡镇,督查组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燃气重大安全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行动”期间,县安委会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进行督导检查。住建、教育、公安、交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县安委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各地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不得随意向地方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二)严格监管执法。“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除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发动社区、村委会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地区,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请各乡镇每月(8月-10月)15日前至少报送一篇先进经验做法。
(四)强化调度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安委会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各乡镇“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请乡镇每月(8月-10月)15日前至少报送2起燃气执法典型案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20_年7月29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明确1名联系人。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请于每周四向县安委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9.街道铁腕治污百日行动方案 篇九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监管减排,加快推进大气、水和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取得成效,确保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促进我街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行动目标
(一)行动时间
2018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重点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生物质锅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黑臭河水体治理、重点流域沿岸环境整治、固废非法堆存倾倒点排查清理等,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推进大气、水和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持续改善全恩城街道环境质量。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狠抓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1、开展生物质锅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7月底前完成恩城街道建成区生物质燃料锅炉核查工作,10月底前按照《江门市生物质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环[2018]212号)的要求完成恩城街道建成区问题锅炉整治或淘汰注销工作。保留的生物质锅炉必须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和视频监控,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现行天然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20蒸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清单见附件2)
2、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环保整改,10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巡查,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要求。
3、开展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以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现有除尘设施维护和监管,提高生产系统密闭性,强化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防尘精细化管理,每季度开展粉尘污染指标监测,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按照《江门市2018年水泥制造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江环〔2018〕154号)要求,10月底前完成恩城街道3家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清单详见附件3)
同时,还要按照《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恩城街道1家嘉艺印刷厂的VOC重点监管企业整治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
4、全面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五清行动”,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协同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全流域治理,确保水体水质持续改善。10月底前,对恩城街道禽畜禁养区进行“回头看”排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死灰复燃或污染反弹情况出现;加快推进在建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度,全面加强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深入开展固体废物的排查整治工作。
5、8月底前,完成年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排查工作;对发现的不规范管理危险废物问题,要在10月前完成整改。(具体清单见附件4)
6、7月底前,以仙人河、公仔河等区域为排查重点,发动村(居)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点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固体废物要落实相关责任,9月底前完成处置工作。
(四)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
7、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街道办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督促企业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10月底前,力争完成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案件数量的90%以上。
8、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区连片整治工作,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有效遏制“散乱污”企业无序发展的势头,不断挤占违法排污企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管理秩序。10月底前,完成恩城街道第三批9家“散乱污”企业的提升整治或取缔。
9、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切实加大对本辖区的制革、造纸、印染、电镀、线路板制造等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组织暗查的方式,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以高压的环保态势倒逼企业守法排污。8月底前,完成河流流域工业污染源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废气重点监管企业的全面检查,10月底前完成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具体清单见附件5)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推进深化大气、水和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是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工作任务,恩城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把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恩城街道铁腕治污百日行动战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
街道办要加强相关任务的督查督导,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自查,定期对辖区内百日行动专项行动任务进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措施。街道办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随时随机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10.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乡镇、学校周边等薄弱和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5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治理整顿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工作重点和目标:针对我区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1—
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专项整顿”中没有落实整改和出现的“反复”、“回潮”问题。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学校及周边和食品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
重点品种:奶粉及各类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糕点、粮油、蔬菜、酒类、豆制品、水产品、饮料、散装食品和儿童食品等。
重点环节: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食杂店、饮食摊点等。
通过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区食品市场,有效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健全完善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阶段(2012年2月10日至2月20—2—
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对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排查和监督抽检,制定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全面实施、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2月21日至5月11日。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围绕整治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协调联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3、自查总结、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街、开发区和各牵头部门要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开展自查,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结合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将“百日联合行动”总结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检查和考核验收。
三、整治任务
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
1、“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以“两会”期间餐饮保障为重点,严查企业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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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监督管理情况,餐饮服务经营环境情况,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体检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材料索证索票和台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大“两会”期间食品抽样检测工作力度。提高抽样检测后问题食品处置能力,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联合整治。
(1加强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一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部位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与整治。以农村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送货商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摸清监管底数,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假冒伪劣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户逐品牌进行排查。依法加大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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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乳制品、儿童(学生食品以及其他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加大风险预警和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追溯力度,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及时通报。建立假冒伪劣食品、供货商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二要加强对面向农村销售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不再符合或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
证。加大对面向农村销售、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儿童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联合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群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及经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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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行为。教育部门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积极推行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员制度,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办法和长效机制;加强对学校出租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承租方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合同;指导学校开展“告别陋习、杜绝零食”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购买无证无照食品和学校周边流动饮食摊点出售的食品。食药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食品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学校食堂或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及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区城管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人行道上、出店经营、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进行整治,全面整顿规范学校周边的马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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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开展严打“地沟油”行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有关监管部门要对我区餐厨废弃物及“地沟油”的收集、处置和经营、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管。区质监局负责食用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区工商局负责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及废弃油脂收集、处置企业的登记注册;区食药局负责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食堂废弃油脂的购销和使用等监督检查;各监管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整治与规范并举,由餐饮单位和地沟油等废弃食用油脂处置企业签订协议,对废弃油脂的收集、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食品(食用油生产经销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索证索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及废弃油脂收集处置企业管理,防止废弃油脂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4开展“三小”整治行动。各地各部门要以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加工经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危害严重、条件恶劣、拒不整改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要坚决清理取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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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清理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三小”单位的扶植和指导,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带动我区“三小”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
(5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整治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3、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农业特色协会为纽带,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培育和发展名牌农产品。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主体,将农业标准化与农技推广有机结合,实现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
点的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地发展有机食品。通过百日联合行动,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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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从根本上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食品生产环节。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二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制定和实施重点食品专项抽查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责令企业实施召回;由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性质量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整治。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以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域为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帮扶引导,落实长效管理制度。
5、食品流通环节。一是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包括证照过期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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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销毁及召回、信息公示等制度。三是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与规范。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小食杂店、小商贩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大力推进农村小食杂店、食品小摊贩的规范化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6、餐饮消费环节。一是对餐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原料进货索证监管,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开展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卫生集中检查。二是对监管重点的规范整治。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农村庙会饮食摊点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餐饮具和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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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集中整治,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持证率,防止食物中毒等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通过“百日联合行动”使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7、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酒类流通管理环节。
(1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加快屠宰厂(场的整合,推动屠宰企业全面改造升级,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二是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三是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牛、羊定点集中屠宰,规范活禽屠宰;加快实施肉类品牌化
战略,推进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先进流通方式;逐步建立屠宰企业质量可追溯制度,逐步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和信用记录。
(2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加大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 —11—
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重点检查经营户的备案登记、台账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格禁止各种酒类向未成年人销售,对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和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
8、保健食品。重点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厉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具有功能疗效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正面宣传,有效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此次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四、整顿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此次“百日联合行动”的重要性,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1、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完善相关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采用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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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意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一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加紧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计划。要结合实际,指导食品企业完善企业内控标准和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培训检验人员;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体系,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的严格实施。
3、加强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制订检验检测计划,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要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城区并逐步延伸到乡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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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强化综合协调,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5、强化行政执法。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在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中发现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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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推广经验,扩大试点覆盖面;逐步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和开发区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把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保证经费投入。各乡镇街、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相关安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底区政府目标考核。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的整治。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整治。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的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整治。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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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合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 《 食 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通 过媒体及时报道开展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 过媒体及时报道开展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加强社会监 督,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的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 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的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 品安全整顿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品安全整顿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基层 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引导食品相关行业组 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正确把握舆 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论方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违法犯 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 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责任意识,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协调有力。
4、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协调有力。各地各部门要确定 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编发工作简报,统计上报有关数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编发工作简报,统计上报有关数据。从 2012年 10日起 日起,2012年 2月 10日起,各地各部门每个月月底要向区食品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一次整顿工作综合信息;2012年 27日 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一次整顿工作综合信息; 2012年 2月27日 前,各地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百日联 各地各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 合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 合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 月2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整治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经 2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整治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区食品安全委 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员会办公室将统计各地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员会办公室将统计各地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定期向全区通 —16—
报。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5、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 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评估。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评估。区食品安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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