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见证书(精选8篇)
1.婚姻见证书 篇一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29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沙岗村村民委员会与滕州市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的《沙岗社区室外给排水消防工程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9月17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2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马艳清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3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王培芝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4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任微微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5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杨平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6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刘绍仲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7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胡安桐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8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杨玉珍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9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李媛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0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马西荣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1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田贵娥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2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朱秀英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3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钟世娟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4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李现娥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5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振颖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6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朱金苓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7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王运奎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8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张利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19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赵俊利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20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谢道美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见
证
书
2013柴(见)第21号
经审查,柴胡店镇教委对滕州市原民办代课教师马西霞的调查摸底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字、盖章(捺印)均属实。
特此见证。
见证人:
(法律服务所印章)2013年7月2日
小
结
柴胡店法律服务所接受沙岗村委会的委托,主持沙岗社区室外配电工程的竞标活动,我们严格按照竞标程序组织本次竞标,严格把关,严格审查,阳光竞标,最终确定了入围单位和中标单位,使本次竞标活动得以正常开展。
项目竞标活动,时间长,程序多,还需要和多方协调,沟通,我们开展竞标活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全所参与,得到当事人的肯定。
小
结
柴胡店法律服务所接受沙岗村委会的委托,主持沙岗社区室外给排水工程的竞标活动,我们严格按照竞标程序组织本次竞标,严格把关,严格审查,阳光竞标,最终确定了入围单位和中标单位,使本次竞标活动得以正常开展。
项目竞标活动,时间长,程序多,还需要和多方协调,沟通,我们开展竞标活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全所参与,得到当事人的肯定。
小
结
柴胡店法律服务所接受柴胡店镇教委的委托,参与我镇原民办教师的调查摸底情况,这是一个新生事物,而且时间紧,涉及调查人数多,涉及材料多,我们接到委托后,经过协商确定了调查摸底的基本内容和情况,然后进行分组和教委重新组合搭配,再进行内部分工,克服了一些问题,高效的完成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也为我们以后开展类似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
2.两张强悍的“婚姻保证书” 篇二
这个网帖一出,很多网友表示“无语”和“震惊”,建议发帖人“如果这样,还是不要结婚了,太伤感情了”。“为什么没有约束男人的保证书呢?”
好吧,我们的问题是,这样的“婚姻保证书”有效吗?婚姻保证书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效力如何?
从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来看,婚姻保证书主要有两种。
“两方对峙型”婚姻保证书
婚后生活中,夫妻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出现危机时,当事人双方首选的解决途径当属私下协商,以达成婚姻保证书而重归于好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婚姻保证书中会就夫妻相互之间的忠贞、家庭责任、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进行约定,其中类似“净身出户”“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亲”等条款并不鲜见,可能其中还会夹杂着有关财产权属的内容。
“三足鼎立型”婚姻保证书
夫妻矛盾在双方私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会有民间组织介入,一般一方会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多数情况下一方会主动要求对方写下婚姻保证书,主要内容可能会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家庭义务及一方对自身过错行为的改正决心等,其保证内容多是就事论事。
那么,婚姻保证书有效吗?婚姻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保证书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是,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据此请求损害赔偿。
“净身出户”条款是否有效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订立此类婚姻保证书时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书写该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该条款也属于可撤销的情形。
约定取消一方子女探视权条款是否有效
针对“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的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母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婚姻保证书可否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
实践中,除非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否则,法院判决当事人离婚必须以此为准据。婚姻当事人签署的婚姻保证书多是夫妻双方婚姻忠贞及夫妻义务与责任的书面宣誓,涉及道德或精神层面的居多,在当前婚姻案件的审理下,充其量只能作为双方感情不合的一个参考。在具体审理中,法官应当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综合予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准予离婚。
“同居保证书”有效吗
这个保证书显然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以此作为赔偿条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即便起诉法院也不会给予支持。
类似“同居保证”一类的文书都属无效。所谓“同居保证”,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为了保证同居关系而约定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一旦一方违反约定,则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同居保证”的出现原意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同居关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约束双方不能轻易地提出分手。
但在现实中,一旦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居保证”往往变成了一方要钱的借口。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设置“同居保证”违背了这一原则,应属无效。因此,“同居保证”保证的是法律不予认可的同居关系的稳定性,这种约定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大家明白了吗?“婚姻保证书”只有在不涉及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不违反我国《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时才具有法律效力。
3.股权转让律师见证书 篇三
,汉族,出生,住址:,身份证号:,汉族,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见证。
见证过程: 年 月 日,湖北AA律师事务所接受见证委托人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见证律师,就见证委托人签署关于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过程进行见证。具体见证过程如下:
一、要求、出示身份证,核实身份真实性。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委托人身份证均在有效期限内。
二、询问、是否清楚《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及其签署该协议的法律后果。、均表示其对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明白。愿意将其持有的 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愿意购买该等股权。
三、询问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形,双方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该协议。
四、年 月 日 时 分,协议双方在见证律师面前分别在该协议相应位置签名盖章。
见证结论:见证律师经见证认为:、在见证律师面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字行为真实。或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见证声明:
一、委托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本所律师见证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
三、本律师见证书仅作为见证委托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见证,不享有《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权利,不承担该协议任何义务,并不对见证委托人签署该协议的法律风险进行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附:见证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湖北AA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4.婚姻保证书 篇四
为了营造甲乙双方美好的家庭未来、确保家庭安定团结,更好地哺育后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结为夫妻,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交往。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送点小礼物或金钱。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行为。
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
5. 双方禁止赌博、吸毒、包二奶、重婚、嫖娼、有婚外性行为、暧眛的关系和其他违背婚姻法律、法规、道德的行为。
6.双方若有本协议第三、四、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执行。
7.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8.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9.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
10.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11.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12.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13.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父母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篇二:婚 姻 保 证 书 婚姻保证书 婚 姻 保 证 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美好的家庭未来、确保家庭安定团结,更好地哺育后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彼此要以尊重、宽容、平等的态度生活生存,为家庭完好做出贡献。
2.甲方应当关心乙方、保护乙方、疼爱乙方,适当购置配送适量的心意物品或交付金钱贰仟元左右(2000元左右)。
3.禁止甲方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污蔑等行为。
4.双方应履行家庭义务、夫妻义务,除特殊原因外,彼此应积极配合。
5.双方禁止赌博、吸毒、包二奶、重婚、嫖娼、有婚外性行为、暧眛的关系和其他违背婚姻法律、法规和道德的行为。
6.甲方必须经常和乙方进行多方面的沟通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发展。7.除出差、探亲,旅游外,双方不得夜不回家,不回家晚上应互通电话告知原因和互报平安!8.双方有保持身体健康的义务,生病、住院应相互关心和扶助!9.双方尊重孝顺公婆、岳父母、赡养父母,关心姐妹弟,父母生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10.双方财务公开,家庭的存折应妥善保管,重大款项借款或支出需经双方同意。11.双方都有责任将下一代哺育好,培养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12.双方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多抽时间陪伴双方的父母,给下一代做个好榜样。
13.双方若有本协议第三、四、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无过错一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无论作何选择,过错方应当同意。若无过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过错方不得享有对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所有财产归无过错方,过错方净身出户;若乙方选择维持婚姻关系,甲方按照本协议自觉执行。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父母各执一份,行政监督人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指印)乙方:(签名、指印)
日期: 日期:
监督人:(签名、指印)日期:
本协议一式五份全文共一页篇三:结婚保证书 结婚保证书
为了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牢记党的教诲,为维护家庭和睦,革命路上手牵手,实现共同的生活目标,现在我做以下保证: 第一,坚持老婆的绝对领导。家里老婆永远是第一,孩子第二,我第三。第二,认真执行“四子”原则,对老婆像孙子,对岳母像孝子,吃饭像蚊子,干活像驴子。
第三,爱护老婆,做文明丈夫,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打完右脸送左脸。” 第四,诚心接受老婆感情上的独裁,不和陌生女人说话(三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第五,坚持工资奖金全部上缴制度。每月只领取22天午餐费(折合人民币132元)。第六,只能看老婆的脸蛋,出门前要吻脸蛋,睡觉要贴着脸蛋。并附加承诺如下: 1.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挠背,不得有贪图淫欲之行为 2.老婆购物时要勇于付款,多加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3.老婆给钱时要含泪感激,省吃俭用,不得有奢侈浪费之行为 4.老婆训诫时要两手紧贴,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为 5.老婆不在时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鸡摸狗之行为 6.老婆生气时要跪地求饶,恳求开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为 7.老婆打我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 此结婚保证书自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生效,请老婆大人保存。
保证人:
从现在开始 我只疼你一个 宠你 关心你
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到 对你讲的每一句花都是真话 不欺负你 相信你
有人欺负你 我会第一时间出来帮你 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 你不开心 我也会哄得你开心
5.婚姻保证书 篇五
1、不做任何对不起老婆的事,未经老婆允许,绝不与老婆或家人以外的其它女性有过分及不必要的亲昵举动,不得有密切来往。〝是否必要〞、〝过份〞或〝 亲昵〞的定义全由老婆介定。
2、随时与妻子保持联络,如无特殊正当可追述理由,不以任何借口拒接老婆电话。
4、对于老婆在今后生活中偶发的精神波动,本人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安慰,并不得放任自己个人情绪伤害老婆之感情。
5、对老婆随时突发的,对其个人或家庭有利的奇思异想、爱好和要求,给予完全的支持。
6、结婚后,绝不对老婆大呼小叫,任何事情都让着老婆,不吵架,如果老婆生气,不管自己对错,都第一时间向老婆赔礼道歉。
7、结婚后除因工作出差需要,绝不让老婆在家受累,主动承担家中一切家务,包括煮饭、洗衣服、洗厕所、扫地等等。
8、没有得到老婆同意,绝不勉强老婆招待不愿意招待的亲戚朋友,绝不勉强老婆与这些亲友聚会。
9、对于老婆的亲戚朋友绝对支持,各个笑脸相迎,热情款待,在老婆亲友面前主动承担各类家务,绝不让老婆丢面子。
10、对于老婆的亲戚能各个叫得应叫得响,特别是老婆的长辈,各个都要叫得勤,让老婆的长辈觉得他老公是个懂理的人。
11、绝不向老婆说谎,不论谎话是善意或恶意,老婆有权均不接纳,不对老婆有任何隐瞒,所讲之事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12、尊重老婆的工作热情及生活爱好,绝不干涉老婆的工作,与老婆共同培养生活爱好。
13、因老婆工作或个人生活爱好发展所需的正常异性来往不得有任何疑义及意见,对于老婆提出的正常人际交往所需要的经济开支及时间要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
保证人:
6.律师见证书(见证申请书) 篇六
申请人:XX公司
申请事项:
申请人九申请人单方通知本贵司职工【XX】(身份证号:XX)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特委托XX律师事务所,就通知过程和内容进行律师见证。
申请人承诺:
为保证贵所客观公正、合理合法地进行见证工作,我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我司在贵所《律师见证书》出具前已经或将要向贵所提供的与本次见证相关的法律及其他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2、相关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完全一致;
3、对见证相关事宜,已进行了完整、如实的说明;
4、受我司委托参加通知会谈的人员,其身份与向贵所提供的身份证上相符;
5、被通知的职工,其身份与向贵所提供的身份证上相符;
6、不干预《律师见证书》的出具工作。
7.婚前协议不是婚姻的保证书 篇七
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现在年轻人们也关注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一些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妇去做婚前财产公证,还有一些签订了约束双方的协议。
当年情比金坚,海誓山盟,男友甚至主动写下协议,协议写明:结婚后,如果他提出离婚,财产都归女方。两人都签了字。2年前女方为这张协议而感动,而现在丈夫居然提出了离婚。这时,协议虽在,但他已经不愿履行。他们之间财产主要是包括两处房产,一处是两人现在住的房子,该房是男方在婚前购买并装修的。另外一处是婚后两人共同购买的。女方说,现在丈夫不仅仅不想按照协议办事,甚至提出,他的收入比较高,是女方的5倍,所以对家庭的贡献也比较大,那么共同财产也不可能对半分,而是要按照比例分。那么这份协议是否有效,能否依照协议来履行,法院能否支持呢?
其实从法律上来讲,双方签订的这份协议根本就是一份无效协议。因为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结婚和离婚都是一种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不能通过合同的形式来约定,故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对于男方提出的他的收入是女方的5倍,贡献较大,这一说法有些不妥,其实对家庭的贡献不仅仅是收入的多寡,还包括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承担家务等等方面,而且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贡献多就可以分到更多的共同财产。所以说,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双方如果真的离婚,女方可以分到一起买的那套房子的一半产权。
一份无效协议,让女方相信了2年。在实际生活中,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特别是恋人之间、刚结婚的夫妇之间,经常签署一些协议,但最终都被认定为无效。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婚前协议书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签订协议内容。
8.婚姻男方保证书 篇八
2、从今天起,我保证:永远对老婆好,永远对岳父岳母好,永远对老婆所有的亲人好。
3、从今天起,我保证:婚后的生活有老婆主宰,一切听从老婆的安排。不跟老婆顶嘴,老婆生气时要哄老婆开心,老婆不对时要等老婆心情好时耐心开导。不火上浇油、意气用事。
4、从今天起,我保证:家中财权有老婆掌管(永远),所需一切支出提前向老婆申请。不乱花钱。
5、从今天起,我保证:每月工资个人无权支配,必须全额如实上交,零花钱由老婆配给。
6、从今天起,我保证:家中一切家务由本人主动完成,老婆如做家务,本人要诚惶诚恐,羞愧难当。
7、从今天起,我保证:在外期间,不跟异性—交往过密,时刻提醒自己,我是老婆的私有财产,决不想、不做对不起老婆的任何事。
8、从今天起,我保证:两人发生不愉快时,无论谁对谁错,本人需先向老婆主动道歉 ,哄老婆开心。
9、从今天起,我保证:决不让老婆受任何委屈,在老婆面前永远是温顺的宠物,在外人面前是老婆凶15猛的保镖,老婆受委屈需疯狂捍卫老婆。
10、从今天起,我保证:要捍卫老婆在家中永远的主权,永远听老婆的话,永不叛家。
11、从今天起,我保证:永远支持老婆工作,并配合帮助老婆完成工作任务。
12、从今天起,我保证:老婆永远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
13、从今天起,我保证:在外面要努力工作,好好做人,给家里争光,给老婆争光。
14、从今天起,我保证:在家里老婆永远是最聪明的人,永远不欺骗老婆,永远不说老婆笨,不嫌老婆什么都不会干。
15、从今天起,我保证:老婆是用来爱的,用来呵护的,好好疼老婆,爱老婆,给老婆永远的幸福是我的最终目标和追求。
本人保证永远一心一意爱敏子,本保证有效期一万年。
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