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奖惩方案(精选9篇)
1.二甲复审奖惩方案 篇一
一、为推动和促进我院 “二甲”复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并全面提升科室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我院“二甲”复审能够顺利通过,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职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含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来院进修、实习人员。
三、医院将评审标准层层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科室,各科室和个人应认真对照所分配的任务,逐条加以落实,在医院复审过程中,未达到[C]级要求标准的,每项扣除科室50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客观因素上报医院后确定无法达到的除外)。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扣分较多的个人按第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发生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医院评审一票否决的。
2、对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二甲”复审工作方案和部署、落实“二甲”医院评审标准指标的。
3、领导和安排本科室“二甲”复审工作不得力,对“二甲”复审工作任务敷衍塞责,没有按照医院复审办公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4、在“二甲”复审工作中,拒不执行医院决定或不接受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需要协助的有关工作的。
5、在迎接“二甲”复审工作中不认真,责任心不强,不按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评审资料或报送的资料和数据出现较大错漏的。
6、医院组织复审自查或模拟评审后,不按医院评审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整改任务的。
7、医院评审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医院“二甲”复审工作督察不力,指导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
8、在市局组织的医院评审中,各类考试考核(如提问、技能操作等)出现不及格的、病历评分出现乙级病历的。
9、在市局组织的医院评审中发现因主观原因、人为造成考评扣分影响医院考评达标的。
10、在市局组织的医院评审中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其它不按要求完成医院“二甲”复审工作任务的情形。
五、对被认为第四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诫勉性谈话。
2、通报批评。
3、扣发1-3个月奖金。
4、待岗。待岗3个月至半年,按有关规定享受待岗期间待遇,待岗期满,根据其表现和工作需要,经医院考核后安排适当岗位,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5、延期晋升技术职称、降聘技术职称(高职低聘)直至解聘职务。
6、辞退或解聘。对聘用人员(含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予以辞退或解聘;对来院进修、实习人员取消进修实习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学校。
六、在“二甲”复审中工作不力的认定途径:
1、医院复审各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办公室的意见、建议。
2、省卫生厅医院评审工作检查结果。
七、责任追究处罚程序:
1、调查核实。医院复审各工作小组根据自查或模拟评审的情况、市局医院评审工作检查的情况、医院有关部门和科室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告医院复审办公室。
2、讨论决定。医院评审委员会听取情况汇报后,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本办法由医院评审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甲复审办公室
2.6S评比奖惩方案新 篇二
一、活动目的:
“6S”活动奖惩之目的在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全面推行的良好气氛。奖惩的具体实施应以促进“6S”工作开展为中心,不以惩罚为目的。
二、活动范围:
制造部所辖前制车间、AB线、CD线、GH线、IJ线、男鞋线、开发线。
办公区所辖仓库、办公区、成品库、公共区。
三、考核部门:
1、“6S”推行小组人员:组长:副总、副组长:总助、综合部部长、组员:制造部部长、财务部部长、销售部部长、技质部部长(若有人员离职,由新进相应人员替补)。2、6S稽查副组长负责每天轮流按照《6S检查表》对所有部门或责任区进行检查打分; 3、6S副组长负责将每天稽查员检查的结果统计和公布到“6S评比看板”上;
4.稽查副组长每天将检查表中的重点缺失事项以图片展示给各部门负责人或张贴到6S看板里。
四、实施方案:
1、根据评分结果取后一名和前一名中途如有进步比较快的给予进步奖。第一名颁发奖金,最后一名扣处罚金。
2、检查方式
(1)由6S副组长或执行组员每周带领2到3名6S稽查员负责按照《6S检查表》对所有部门或组别进行两次的检查打分;
(2)各6S稽查员每周将《6S检查表》的打分记录统一交给6S副组长统计后填写到“6S评比看板”上;
(3)6S副组长当月的评比结果在次月的2号前公布出来,各部门/责任区以平均分数的高低进行排名;
(4)制造部评比方式如下:评比以月为单位,月度评比是按照每周检查分数的平均值计算,平均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发给6S流动红旗和奖励500元;平均分最低的为最后一名发给6S流动黄旗和扣款200元以作警示;在月度中进步较大的为进步奖发给6S流动红旗和奖金300元;连续三个月(含第三个月)6S评比得第一名的奖励1000元。
(5)办公区评比方式如下:评比以月为单位,月度评比是按照每周检查分数的平均值计算,平均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发给6S流动红旗和奖励100元;平均分最低的为最后一名发给6S流动黄旗和扣款100元以作警示;连续三个月(含第三个月)6S评比得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6)每次检查都有责任区需要整改的地方,收到由6S委员会发出的《6S定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按时 改善合格,否则下次检查给予双倍扣分。(7)以上每月的6S评比分数将记录到各管理人员年终奖金的考核范畴。
3.小学“四优”活动奖惩方案 篇三
**小学“四优”活动奖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学质效为中心,以课堂研究为主阵地,以课题为龙头,以活动为载体,以探索校本研究的`途径为目标,以落实学生的“双基”为归宿,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四优”评比活动,使我校教学教研出现勃勃生机。
二、具体实施方案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组 员:教导处、教研组成员及教师代表
2、积极组织“四优”评比活动
3、考核领导小组评审
4、凡活动缺勤一次扣1分,无理推卸教学教研任务者,每次扣3分,主动承担镇级以上教学教研任务的每次加奖20元。获奖者按级别加奖4、3、2、1分,学校按人数比例15%评优,凡获优者,按市、镇、校级分别加奖(4、3、2分)
5、说明
4.长征桥小学四优奖惩方案 篇四
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
为了使各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取得以班为单位的德育效果,教育学生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培养学生创新、竞争、自律的意识,教育学生认识社会、学会做我,使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特制定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
一、学生管理(25%)
作为班主任,管理好本班学生是一种应有的责任。在纪律方面,学生在课间、课余,公共活动场所,行为都必须是规范的。对学生行为有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教育纠正,学生之间不能出现重大伤害事故。如有哪班在哪个月内发生此类事故扣除班主任该项津贴的10%-25%,在安全管理方面,作为班主任应警钟长鸣,经常教育,如有哪班在一期内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扣除本期该项津贴的全部。
二、卫生管理(25%)
学校应是整洁的。各班都分有卫生区及本班教室走廊的卫生清洁工作任务: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是基本任务,作为班主任是指挥完成这一任务的责任人。如有哪班的卫生区因不卫生受到站及以上领导批评,一次将扣除该项津贴的5%-10%,至扣完为止。
三、后勤管理(25%)
后勤管理主要内容是为学生服务,满足学生及家长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适量任务。完成学校规定任务的70%,班主任享受该津贴的70%。完成全部任务,则得满该津贴,完成50%及以下不享受该项津贴。
四、班级工作管理(25%)
前面几项都含有班级管理内容,单列此项突出两方面:①完成学校突击性任务,如劳动、集体活动等任务。如有哪班一个月内的任务一次没完成,扣除该项津贴10%-25%;②做好班级里各任课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如某班任课教师请假等,班主任应做好协调工作,使班里不空堂。如发生有上课时间那班空堂一节,扣除班主任该项津贴的5%-10%,扣完该项津贴为止。
5.石市醒狮完小教育教学奖惩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我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强化质量意识,依据《石市乡中心学校教育质量检测奖励方案》,特拟订此方案。
二、奖惩方案:
(一)教学奖惩办法
1、期末全片集中检测:
①人数:各班参考人数为学期初到校实际人数,如有异动,须经完小行政审核通过。
②奖惩办法:
一至六年级,根据考试成绩,分班按单科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升降位四项落实奖罚。
A、单科人平分:按名次奖全片一、二名,第一名奖80元,第二名奖50元。另各班按每高于片平均人平分1分,奖该科科任教师5元;每低于片平均人平1分,罚该科科任教师5元。
B、单科及格率:每高于片平均及及格率1%,奖该科科任教师3元;每低于片平均及格率1%,罚该科科任教师3元。
C、单科优秀率奖罚标准同及格率。
D、单科人平分在上期基础上每上升一位奖该科任课教师50元,每下降一位罚该科任课教师30元。
2、全乡统一组织检测:
①全乡在期末对一年级至五年级进行抽测,其奖惩措施同样按上述方案执行。如全片综合名次在全乡列第一、二位,则只奖不罚。如列第一位,受奖金额提高20%。
②全乡对六年级统一检测时,其奖惩措施,按上述方案执行,合格率、人平分、优秀率在乡获前五名的班级除执行中心学校的奖励标准外,片按乡奖励金额进行陪奖。当在全乡组织的小六统一检
测中,我片综合名次排在全乡第一、二名,则在执行小六奖惩方案时,只奖不罚;如我片综合名次排在全乡第一名,另将期末全片集中检测奖金提高50%。
(二)、教育奖励办法:
1、鼓励教师积极撰写论文,完小从教师所交论文中择优上交,一旦选送,参评费由完小负责。
2、学校训练运动员、辅导演讲、三独比赛训练、文艺演出训练、科技作品制作等,视训练情况,可适当补助教师训练费。
(三)、教学管理综合考核奖:
(1)、计算办法:
1、小六以校为单位计算单科优秀率、单科合格率、单科人平,然后把每项名次换算成分值,按一至五名分别记8、6、5、4、3分,最后一名不记分,如在乡获一至五名的班级按15、13、12、11、10分记分。
2、乡抽考年级以班为单位计算单科优秀率、单科合格率、单科人平,然后把每项名次换算成分值,按片一至五名分别记5、4、3、2、1分,最后一或两名不记分,如在乡获一至五名的班级按10、9、8、7、6分记分。
3、其他由片校组织检测的年级以班为单位计算单科优秀率、单科合格率、单科人平,然后把每项名次换算成分值,按一至五名分别记5、4、3、2、1分,最后一名或两名不记分。
4、根据各项分值之和排定各校名次,若分值之和相同再按小六得分多少排定各次。
(2)、奖励标准:
教学管理综合考核奖全片一、二名,按300元、200元计奖,校长和总务分别按此款项的60%、40%计奖。
三、本方案自2011年下期起试行。
石市乡醒狮完小
6.师德奖惩方案 篇六
金整治领„2012‟2号
金沙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金沙县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作 考核奖惩推进机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各垂直管理单位、副科级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 《金沙县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2012年1月5日 主题词: 整脏治乱 文明创建 推进机制 通知 抄送各相关单位 存3份 印120份
金沙县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作 考核奖惩推进机制方案
为切实推进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程,打造山水园林、生态宜居的金沙新形象。根据中共金沙县委办公室、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金沙县提升省级卫生城市水平实施方案>、<金沙县“六比一评”文明卫生乡镇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2011‟158号)和金沙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金沙县“六比一评”文明卫生乡(镇)创建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整治领„2011‟2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推进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县直单位,驻金各垂直管理单位。
二、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
(一)方式
建立“月考核季度排名、一旗一牌推进机制”,采取每月一次检查评分,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季度排名报县整创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确定授旗或被挂牌的单位,兑现一次奖惩。
(二)计分方法
每月采取现场考核评分办法,按百分制计分,每季度检查得分为:当季前两个月平均分×60%+当季最后一个月检查分值×40%的比值进行计算。全年各季度平均分作为年终考评得分。“六比一
评”文明卫生乡镇按照《金沙县“六比一评”文明卫生乡(镇)创建工程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折算年终分值。
对在省、市月检查季度考核中存在问题被通报的乡镇或单位,每被通报一次,在季度考核总分中扣减3分;对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每被县整创办下发一次督办通知,在季度考核总分中扣减1分,然后再进行季度排名。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排名
由县整创办将季度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出名次。
(二)推进机制
由县督办督查局和整创办将各单位季度考核成绩作为“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管理考核奖惩依据,并实施每季度“流动红旗推争先、流动黄牌促进位”工作推进机制。
(1)对每季度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表扬,由县督办督查局和整创办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授予“金沙县整治创建工作季度考核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对排名后三位且分数在80分以下的单位,由督办督查局和整创办对其进行全县通报预警,并对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发给“金沙县整治创建工作季度考核后进单位”流动黄牌,要求其举行挂牌仪式并将黄牌挂在单位办公楼正门显著位置,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接受跟踪督查;对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在媒体上作整改承诺。
(2)对一年中出现两次季度考核排名后三位且分数在80分以下的单位,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其党政主要领导在媒体上作整改承诺,取消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3)县结合一年一度的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总结表彰工作,对年度考核排名前6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分别给予奖励,由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授予“金沙县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最后且分数在80分以下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由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发给“金沙县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作年度考核后进单位”流动黄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并要求其在媒体上作整改承诺。
(三)奖惩机制
根据每季度考核排名结果,县整创办将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分别对乡镇、整脏治乱和文明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县直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考核情况进行公布,通报有关考核情况。
1、奖励
对季度排名前6位的乡镇设立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0000.00元、8000.00元、5000.00元,奖金用于乡镇的“整脏治乱”及“六比一评”创建工程工作经费;同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获奖总金额的10%给予奖励。
对季度排名前6位的各县直单位、驻金各垂直管理单位设立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5000.00元、4000.00元、,3000.00元,奖金用于单位的“整脏治乱”工作经费;同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获奖总金额的10%给予奖励。
2、处罚
对季度排名后三位且分数在80分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2000.00元、1000.00元的金额分别进行处罚。
对季度排名后三位且分数在90分以下的各县直单位、驻金各垂直管理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2000.00元、1000.00元的金额分别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1、考核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县整创办在次月5日前将检查评分结果报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考核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
3、按照“一季一流动”的方式,次季考核不在“流动红旗”或“流动黄牌”之列的,在次季督查情况通报会上由上一季受旗(牌)的单位送回县整创办(不包括年终发给的年度“流动黄牌”)。原被授旗或挂牌单位必须保证“流动红旗”或“流动黄牌”完好。
七、其他
7.师德奖惩方案 篇七
根据松府办发[2014]38号、松桃县教育局和迓驾镇中心校的有关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我校毕业班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着“奖勤惩懒、奖优罚劣、优质优劳、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毕业班教育教学奖惩方案如下:
一、奖励
1、凡接受市、县教育局质量检测的学科,其综合成绩达县平均水平以上者,年度考核结论(优先考虑毕业班教师)为“优秀”,且奖励任课教师100元,每前进一个名次,再奖励50元。若获得市、县教育局奖励,学校按70%的比例给予奖励。
2、凡接受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检测的各年级单科,以2013年的数据为基数,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学科确保平均分不低于80分,平均分在80分以下的学科提高3分;及格率达70%以上(含70%)的学科确保及格率不低于70%,及格率在70%以下的学科提高5个百分点;各科低分率在20%以下的学科确保低于20%,低分率20%-40%的学科降低5个百分点,低分率在40%以上的学科降低10个百分点。同时达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上要求的学科教师,平均分、及格率和低分率三项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给予200元的奖励。
3、毕业班的学生在全镇毕业统考统改或升学统考中,语文、数学(英语)两或三科总分在全镇前一、二、三、四、五名,奖金分别为250、200、150、100、50元,语文、数学(英语)两或三位教师享受(奖金另从学校经费中开支)。
4、每学期,毕业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统考统改中优分一人奖2元。
5、每学期,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在全镇期末统考统改中,及格率达到80﹪以上(含80﹪),奖该科任教师100元。
6、每学期,毕业班学生在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两科总分达到200分奖励100元。语文、数学两科总分达到190分以上(含190
分)奖励50元。修业班或毕业班学生在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两科总分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奖励20元。修业班学生在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两科总分达到170分以上(含170分)奖励10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达到300分以上(含300分)奖励200元。达到290分以上(含290分)奖励100元。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奖励50元。达到270分以上(含270分)奖励30元;达到260分以上(含260分)奖励10元。
7、每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格人数按及格一人4元计算奖给语文、数学、英语三位科任教师。
8、在全县、全镇第一学期统考统改中,毕业班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或及格率在全镇同级同科名列前五名者进行奖励。第一名奖金50元;第二名奖金40元;第三名奖金30元;第四名奖金20元;第五名奖金10元。
二、惩罚
1、在全县、全镇毕业班一年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或及格率在全县、全镇同级同科名列倒数三名者实行惩罚,分别惩罚倒数第一名200元,倒数第二名150元,倒数第三名100元。
2、在全县、全镇毕业班一年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低于20分以下(含20分)和及格率低于30﹪以下(含30﹪)不能享受教学奖。
3、在全县、全镇毕业班一年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低于40分以下(不含40分)和及格率低于50﹪以下(不含50﹪)实行惩罚。每少1﹪惩5元,依次类推。从个人教学奖或绩效工资中扣除。
4、在每学期毕业班统考统改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及格率为0﹪,取消学校发给该科任教师的一切奖金或绩效工资。
5、每学期,教务处对毕业班教师的备课、学生的作业批改和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手册等实行每月检查一次,每月检查时没有达到规定的一次扣50元。
三、其他的奖励按学校质量奖惩方案执行。
迓驾镇完小
8.师德奖惩方案 篇八
芷教字[2009]17号
教育系统2009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考核、奖惩评估方案
为了实现年初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全面客观考核评估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2009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直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内容:
1、将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明确一定分值,与教职工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有考核方案。
2、校务委员会年内研究计生综治工作不少于2次,其中专题研究不少于一次(查会议记录)。
3、有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计生综治工作计划和总结。
4、年内开展一次以上专项督查活动(有督查方案、有原始督查资料、有督查通报)。
5、年初为计生综治工作安排(预算)专项经费。
6、参加或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求参与的会议和活动。
7、及时整理(装订、归档)资料,按时上报计生综治工作统计表。
8、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9、将人口和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婚育新风、预防爱滋病等四项知识内容纳入初中相关年级学生必修课程。
10、制定或出台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女孩的升学及各种学习费用实施优先优惠的政策。
考核办法:对2009考核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综合考核记分。全年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半年考核分值占40%,年终考核分值占60%。
三、考核时限
考核时限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四、综合评估
1、组织与实施。综合评估工作由局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局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的半年、年终检查所得分值之和为学校
本综合评估成绩。
2、评估划类。对计生综治工作的考核评估,按综合评估得分情况划分一、二、三类,即:综合评估98分(含98分)以上的为一类,97.99-86分为二类,85.99-70分为三类,70分以下的为重点管理单位。
五、奖惩办法
综合评估为一类单位的,给予通报表彰。被纳入重点管理单位的,按有关规定落实“一票否决”。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 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发:县直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抄报:市教育局、胡副书记、肖副县长、戴副主任、杨副县长曹副主席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3月16日印发
9.车间质量奖惩(拟)管理方案 篇九
生产部质量管理制度
一. 质量要求
为促进南京龙福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生产部全员
工的质量意识,经总经理批准,生产部根据公司质量目标并对其按月进行细化,制定出生产部月度质量管理目标。凡是对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个人(组织)公司将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严重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或造成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组织)给予必要的处罚。此奖惩体系的终极目标是:不生产不良品,不传递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二. 适用范围
生产部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或人员。三. 管理职责
对发生的质量奖惩,由品管部或生产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四. 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办法
4.1.1设立月度质量奖,用于奖励在保证产品质量活动中的团体或个人;奖励分一、二、三等奖,每项名额一人(团队),奖励基数为一等奖100元(发证书),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批次报废、返工)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20-200元的奖励。
4.1.3对于内质量考核累计获得五次第一以上且每月均达到规定质量目标、并在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或为公司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10000元对等价值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公司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荣誉证书、现金300-800元)。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公司、部门内下发的程序、文件等管理要求,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质量事故或财产较大损失的,除了承担惩处措施外,对主要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还将按照《责任事故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追究其责任。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降级(降薪)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罚款可同时进行)。
4.1.6对于通过领导签核并培训的质量管理书面文件或口头要求,各车间、各部门员工应认真学习和落实,对未能达到执行要求的一般员工给于10元/人、班长(车间)50元/人、部长(经理)100元/人处罚;对执行达标单位予以团体奖励或个人奖励,奖励额度同处罚对等。
4.2 质量考核方法 4.2.1部门的考核 4.2.1.1仓库的质量考核
仓库作为物料收发存关键环节,需保证储存与发放的物料100%的合格,凡是因仓管员人为造成的物料质量降低,则给予20-100元的处罚。
4.2.1.1.1对内发放未经判定质量是否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材,每单给予100元的处罚; 4.2.1.1.2因未对物料(对温度、湿度、洁净度、高度有要求)进行妥善保管,造成物料菌落、水份超标或包装物变形、脱色,视情况轻重每单给予20-100元的处罚; 4.2.1.1.3对外发放未经品管部检测是否合格的产品(龙福地龙胶囊),每单给予100元的处罚。
4.2.1.2设备管理部的质量考核
设备管理部作为设备正常运行才能保证产品质量、产量稳定的关键部门,设备正常运行是工作的重点,凡是因设备维修人员因素造成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行为,则给予20-100元的处罚。
4.2.1.2.1凡是接收到报修的书面或紧急情况下的口头申请后,应在20分钟内展开修复工作,在技能、工具、备件齐备的前提下,务必保证修复后的设备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如修复后生产的批量产品与企标有严重偏差,则给予责任人30元的处罚;
4.2.1.2.2凡是经过调试后的设备(含经过修配、改造后),在技能具备的前提下,未能将设备的功能最大化而造成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 4.2.1.2.3凡是经过设备管理部实施培训合格后上岗的操作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外(15天内),操作者仍不能熟练操作本岗位设备,而造成多批次的质量异常,则给予培训师一次性50元的处罚; 4.2.1.3车间的质量考核
4.2.1.3.1各车间应严格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经培训、下发的其他辅助文件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符合生产工艺及现场管理要求。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10-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节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1.3.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当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1.3.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做辞退处理。
4.2.1.3.4试机、调试、工艺改良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半成品、成品不列入考核范围,但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并将不良品隔离做标识,避免造成混淆或不必要的损失。发现而不报造成损失,当事人予以20-100元以内的处罚。
4.2.1.3.5操作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过程中开展自检互检活动,检查物料、产品是否合格;如发现物料不合格需告知领导或上道工序人员;在制品不合格即自行纠正,造成质量事故则按照质量奖惩的系数1/2计算;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系数全额处罚。每一位操作工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题继续加工(批次),则按照不合格品处罚力度的1/2计算。
4.2.1.3.6因物料、设备、工装等非计划性故障造成产品不合格,在自检时发现,不记入对应操作工的不合格数,操作工必须停机、停工,通知人员进行调试、维修,以免继续生产不合格产品。调试、维修完成并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则记入操作人员的不良品记录。
4.2.1.3.7批量生产时,对来料批次不合格,奖励首先发现人20-50元,如果已经明确检验方法和标准,由操作工协助在线挑拣或处理,则不纳入奖励范畴。
4.2.1.3.8操作工必须保护好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追溯性,如丢失标识,造成不合格产品不能追溯到责任人时,扣罚按照5元/个。4.2.2.2不合格产品根据质量影响程度分为: A不合格混合料、成品胶囊粒子(菌落、水分、异物、不符合工艺的配比等),填充量严重偏差的半成品(±5以上),塑板空板、透气,盒内无塑板或少板,无生产日期 与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颠倒、半成品、脱包后的物料无标识等;
B胶囊压帽,塑板少粒,盒少说明书,塑板击穿或严重变形(见达成的质量标准)等 C塑板压花、褶皱、大小头,贴防伪、装盒、封箱严重偏离标样或与文件标准严重偏离等。4.2.2.2.1A类(除混合料、填充严重偏差外)每发现1个,直接责任人处罚5元;混合料、成品粒子每发现一批,直接责任人50元;填充严重偏差-5%以外每批200元,+5%以上每批50元;存放半成品的容器或脱包后的物料未有标识的,按照5元/个处罚; 4.2.2.2.2B类(除胶囊压帽外)每发现1个,直接责任人处罚3元;胶囊压帽100粒以内处罚10元,100粒以外处罚20元;;
4.2.2.2.3C类按每个不良品0.1元扣罚(调试设备、更换包材运行正常后产生的异常); 4.2.2.2.4经销商处发现的不合格品,上述条款同样适用,处罚不低于质量奖系数的2倍。4.2.2.2.5员工质量意识淡薄,要求整改纠正时质量态度恶劣,视情节严重,除罚款20-100元外,并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造成了产品的不合格,则追加不合格品处罚。4.2.3车间班长考核
4.2.3.1各车间班长对本车间的质量情况负全责,如出现批量事故和员工质量意识产生的处罚,该车间直接领导承担监督管理失职责任,处罚按照直接责任人处罚数额的 1/3—1倍(根据质量异常的严重性来评价)。
4.2.3.2车间班长质量考核纳入月度KPI指标(具体参加车间班长绩效考核表)4.2.3.3当出现以下任一项时,扣除该车间班长当月全部质量KPI分数。A.损失2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
B.造成的整批不合格或索赔或产品推迟出货。4.3处罚限度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责任人扣款最高限额为:部长(经理)200元,班长(车间)100元,普通员工50元; 4.4奖励
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及时向关联部门领导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基数按不合格发现的难易、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来定,奖金下限为20元、上限为200元,如果批量不合格由多人同时发现,则均分或根据实际协调分享奖金。五.奖惩程序
5.1生产线产生的一般不合格奖惩,由车间班长负责每日统计各工序的不合格品数量并确定责任人;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不合格数据汇总报生产部、品管部经理确认,由品管部报总经理签核,现场公布、报备综合管理部在工资发放时兑现。
5.2批量质量事故、非本车间因素产生的质量异常,按照职责权限,并依据相关的检验结果、记录、数据等依据,填写事件报告书,由生产部、品管部、设备管理部经理共同签核,由品管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公布并报备综合管理部在工资发放时兑现。
5.3对于批量事故或顾客反馈,由品管部组织编制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报告,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5.4品管部在公示本月度质量报告时,将质量奖惩情况一并公布。
六、其它
6.1本规定解释权归生产部。
6.2本规定自二0一六年八月一日起执行。主题词:生产部质量管理制度 抄报:芮娟(董事长.总经理)
抄送:芮国力、邱少中、李东强、梁慧丽、徐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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