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运作协议

2024-08-10

投资理财运作协议(精选10篇)

1.投资理财运作协议 篇一

医院市部运作方案(暂行)

为了搞好医院的医疗经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场营销部(简称市场部),全面展开医疗市场营销工作,现似定有关运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

市场部设主任一名,内勤1名,市场营销员(业务员)10-15名左右。

二、市场划分:

市场营销对象为区内各医院、门诊、诊所、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厂医务室、超市、娱乐场所、出租房等。根据转诊对象及业务员特点,以区域划分。

三、薪酬方案:

为了提高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个人及团队业绩,对业务员的薪资及业绩提成规定如下:

1、工资结构:

月基本工资X元+个人俱业绩提成=总工资

2、业绩计算方法:

实际业绩=总营业额-返款

3、业绩提成:

(1)业绩金额5万元以下,提成比例按5%;

(2)业绩金额5-8万元,5万以上部分提成比例按6%;

(3)业绩金额8万元以上,以上部分提成比例按7%[封顶];1

(4)义诊:妇科业绩7%,顺产8%,剖腹产9%;义诊小

组长按义诊组业绩的2%;提义诊总业绩的1%作为义诊组活动基金。

(5)孕妇课:业务员引导新孕妇到院听课(第一次来本院)每人10元;

(6)市场部主任:市场部总业绩:10万元按1%计、10至

20万元按2%计、20至30万元按3%计、30至40万元按4%计、40至50万元按5%计、以上部分提成比例按8%计。

四、业绩员考核:

1、业务员必须做好每天的工作日报,填好表格;每周做好

总结,未完成此项工作者视情况扣工资20-50元。

2、新聘业务员在入职三月内,业绩未达到平均1万元/月,或者老业务员连续三个月业绩未达到1万元/月,以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个人可以申请延期,经院领导批准后可延续留用。

3、业绩以月末最后一天患者结算完毕为准,如患者虽在治

疗但未结算者不计入本月业绩核算。

4、提成与工资按本门诊发薪时间同时发放。

5、以日报、周结的形式紧密跟踪、反馈,根据出现的问题

及时加以调整,快速完善病人及转诊医生的需求,同时做好院内接洽及效益分配工作。

五、转诊登记规定:

1、坚持提前告知制度,需提前半小时左右以短信通知内勤

和客服主任。以便做好核对、登记工作。

2、一般情况下,若患者先就诊后汇报的不予确认,但如患

者持有转诊医生单据等特殊情况,由市场部主任申请,经客服主任调查核实后可确认。

3、患者转诊前已经在本院就诊的不予确认。

4、转诊医生不确定及无诊所名称、医生、联系方式等情况

不予确认。

(1)提前半个小时左右报备,以短信通知内勤和客服主任,预约单、卡;(2)复诊有效期为2个月;(3)初诊在本院,复诊以用病种给予确认;(4)网络部重叠业绩各50%。

六、还款登记规定:

1、原则上收支两条线,转诊业务和还款工作完全分开,相

对独立。

2、数额较小的可以由业务执行还款,财务人员协助、监督

执行。

3还款数额较大的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执行。

七、监督机制:

1、为促使市场部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市场部的全体员

工必须严肃财务制度。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在门诊截留自然来诊病人或把病人介绍到其他门诊、医院等),扣发当月工资和提成,并以离职处理。

2、全体市场部人员必须极力维护团队的声誉和同事的客户

资源,一旦查实有诋毁、挖掘、破坏同事的客户资源,扣除当月提成并严肃处理。

3、实行首发制度,即业务员发现潜在客户并正在联系,须

提前告知市场部主管,在确定的时间内(以7天为限)完成联系,否则主管有权移交其他业务员办理。

4、所有转诊医生及转诊患者的相关资料,由市场部汇总,及时上报门诊主任备案。

5、新业务员在7天内自动离职的不与结算工资;上班3个

月以上自动离职的半年内不得在本区域的其他医疗单位从事本行工作。

八、转诊医生提成:

所有药房、医疗点均按总费用的15%

九、其他规定:

1、市场部人员要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下班要打

卡。无故不打卡按缺岗算。

2、出去跑营销,要有具体项目,以报表形式上报客服主任,报表内容包括:联系单位、联系医生姓名和电话、联系结果。

以上方案自年月日起实行,暂行三个月。执行过

程中,如出现具体的问题或不妥之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修正和补充。

单位名称:

签约日期:年月日

2.投资理财运作协议 篇二

作为近年来创新型基金产品的代表之一,分级基金以其独特的风险收益分层设计,改善了我国资本市场缺乏杠杆性金融产品的现状,更好地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类型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但自2007年国内首只分级基金问世以来,分级基金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的状态,并未引起广泛的市场关注。在2014年下半年以来的牛市行情中,分级基金因其特有的杠杆效应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总市值突破千亿大关,成为2014年最受市场关注的基金品种。分级基金在2014年下半年的抢眼表现点燃了普通投资者的参与热情。但分级基金的产品设计和交易机制相对复杂,特别是近两年分级基金的数量迅速增加,产品类型也不断推陈出新,进一步增加了普通投资者认识了解分级基金和投资分级基金的难度。面对上百支分级产品,如何挑选适合自身投资需求的产品?如何运用这一创新产品成为广大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以国内分级基金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分级基金的最新发展动态对其运作模式及投资策略进行系统研究。

二、分级基金运作模式

由于我国目前只能设立契约型基金,因此国内分级基金只能采用结构杠杆,也被称为结构型基金。目前,我国的分级基金主要为融资型,也称股债模式,主要表现为分成优先级份额(A类份额)、劣后级份额(B类份额)两类基金子份额。其基本设计理念可归纳为以下四点:(1)A类份额持有人获取固定的约定收益;(2)B类份额持有人获得向A类份额持有人支付约定收益后的总体盈亏;(3)B类份额持有人以其资产净值为限承担基金的投资亏损;(4)约定收益提取方式为B类份额按照约定的年化收益率折算成日收益向A类份额进行支付。分级基金通过风险收益分层使B类份额获取一定的投资杠杆。例如,当母基金的净值水平下跌时,B类份额的净值优先下跌;相反,当母基金净值水平上升时,B类份额净值在提供A类份额约定收益后获得快速增值。由此可见,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分层设计可以满足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需求。目前,我国市场上的分级基金大致可按照分级模式及运作方式等进行分类。

我国分级基金的分级模式主要分为“双高”分级模式、“转债”分级模式和“股债”分级模式等三类。“双高”分级模式指两类子份额净值表现均存在挂钩一定权益类资产表现的风险性,以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为代表,以母基金单位净值达到1.10元为阈值,处于1.00元-1.10元期间时,瑞和小康份额取得80%的收益,瑞和远见份额取得20%的收益;当母基金位单位净值高于1.10元以上的部分,瑞和小康份额获取20%的收益,瑞和远见份额获取80%的收益;当母基金单位净值低于1元时,两类子份额均无杠杆体现,净值变动幅度与母基金一致。“转债”分级模式是指优先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与可转换债券的性质较为类似,以兴全合润分级基金为代表,在产品运作期内,当兴全合润母基金份额净值高于0.5元但小于1.21元时,兴全合润A类份额获得期初1元净值水平,而兴全合润B类份额获得剩余收益或承担相应损失;当母基金份额净值水平高于1.21元之后,两类子份额享有与母基金份额同等的净值增长率,当兴全合润母基金份额净值水平小于等于0.50元时,则产品触发提前清算。“股债”分级模式结合了两种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优先级份额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期望获取稳定收益;而劣后级份额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高,期望通过杠杆投资在承受一定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超额收益,“股债”分级模式的分级基金应运而生,通过对母基金风险和收益的分割较好地满足了这两类投资者的需求。

从产品运作方式角度,分级基金可分为封闭式运作及开放式运作两类。具体来看,又可进一步细化为两封模式、两开模式、一开两封模式及一开一封模式,各模式的运作特点和代表产品如表1所示。在一开两封模式下,分级基金具备三类实体份额,通常采用合并方式进行募集。在这种模式下,分级基金普遍具备配对转换机制,为折溢价套利提供了良好的交易机制。因此,一开两封模式也成为指数型分级基金的主流运作方式。而一开一封模式则是分级债基的主流运作模式,其本质是采取了“借短投长”模式。

三、分级基金投资策略

分级基金作为当前我国公募基金领域重要的创新工具,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其投资策略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投机策略

分级基金涉及三种杠杆概念,即份额杠杆、净值杠杆及价格杠杆。

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分级基金产品审核指引》对各类分级基金的初始杠杆率和实际杠杆率分别进行了规定(股票型初始杠杆率不得超过2倍,期间最高杠杆率不得超过6倍;债券型初始杠杆率不得超过10/3倍,无固定分级运作期间的不得超过8倍)。若分级基金的实际杠杆率超过最高杠杆率,则需要通过份额折算或其他方式降低分级基金的实际杠杆水平。

针对指数型分级基金的A类份额,当其B类份额出现溢价高出理论水平时,虚拟母基金价格会出现溢价状态,套利资金可在场内申购母基金拆分成子基金而后在场内进行卖出,由于抛售压力会导致A类份额价格低于理论水平,此时投资者买入A类份额并在折价率恢复至正常水平时卖出,可获取投机收益。权益型分级基金中,指数型分级基金的B类份额杠杆资金占用少,其短期交易性功能较ETF基金更为突出,并且从最初的宽基指数逐步拓展到行业指数、主题指数及海外指数,因此,指数型分级基金已经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交易型工具之一。而投机策略也成为指数型分级基金B类份额的一种重点投资策略。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净值上涨,杠杆率将变小,理论溢价率会缩小,导致B类份额的价格涨幅不如母基金的净值涨幅,因此在选择B类份额时尤其要关注价格弹性较大的品种,并且结合标的指数的走势预期及场内的流动性水平进行综合考虑。

(二)短期套利策略

(1)配对转换策略。配对转换是指分级基金母基金可以按合同约定比例拆分为两类子份额,或是两类子份额按合同约定比例合并成为母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策略主要运用于流动性较差的A类份额和一开两封运作模式B类份额。B类份额有两种退出方式:一种是在场内直接进行份额卖出;另一种是在场内买入A类份额,进行合并赎回。对于场内流动性较差的B类份额,直接进行卖出会面临较高的冲击成本,因此,采用合并赎回方式退出更加合理,但需要注意连续买入行为也可能拉升A类份额的价格。

(2)下折套利策略。B类份额设有阈值的分级基金在B类份额跌破阈值时,会按照净值对A类份额和B类份额进行折算,即A类份额净值超过B类份额净值的部分就会折算成母基金份额。永续型分级基金的A类份额折价率普遍较高,下折套利的存在意味着投资者可以实现A类份额折价部分的收益,因此每当B类份额净值水平接近折算阈值时,会导致市场上大量套利资金买入相应A类份额,从而推高A类份额的价格,投资者可以此时买入A份额待涨。

(3)预期折溢价套利策略。根据分级基金A类份额的定价理论,A类份额的价格由隐含收益率决定。如果投资者普遍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行,则会导致A类份额的价格下降、折价率水平扩大。在存在配对转换机制的情况下,对应B类份额的溢价率会扩大,投资者可以融券卖出相应比例的同一投资标的指数的ETF份额,待B类份额溢价率上行到预期水平时,卖出B类份额并买入还券ETF份额完成套利交易。

(4)半开放式分级债基开放期套利策略。针对一开一封运作模式的债券型分级基金,在产品约定的定期开放日会出现一次开放期套利机会。大多数A类份额的约定收益率为目标利率(如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一定倍数或目标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若同期市场融资利率水平低于A类份额的约定收益率水平,则会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如持有大量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可运用现有债券持仓进行质押式回购,借入资金完成套利交易。例如:某3个月定期开放的分级债基A类份额年化收益率为4%(已考虑赎回成本),而当期市场3个月质押式回购的收益率为3.5%,则此开放日产品的实际套利收益为(4%-3.5%)/4=0.125%。

(5)免费杠杆套利策略。针对两封运作模式的权益类型分级基金,封闭架构会导致折价。当折价水平足够大时就能够覆盖融资成本及各种交易费用,相当于免费运用B类份额的杠杆。尤其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当需要配置一定的底仓时,可以运用部分资金买入B类份额,节约出来的资金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取增强收益。例如:针对深证100指数品种,若投资者想建仓1000万该指数的仓位,一种选择是直接买入1000万投资于该指数的普通指数型基金;另一种选择是买入跟踪该指数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如B类份额的折价率为10%,且产品还有1年到期,其折价水平完全覆盖了融资成本及相关费用,当价格杠杆为2.5倍时,则投资者仅需400万即可完成建仓目标,还剩余600万可投资于1年期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取稳定收益。

(三)普通整体折溢价套利策略

整体折溢价套利具有不同的类型,整个套利操作一般需要2-3个交易日才能完成,因此存在风险敞口,套利过程中还可能发生整体折溢价率的不利变动,因此普通的整体折溢价套利属于预期套利,也被称为无对冲的直接“裸套”,存在一定的套利失败的可能性,适合市场行情向上并且折溢价套利空间足够大的情形。

当母基金净值大于母基金虚拟价格时,存在理论上的整体折价套利机会。按照现行深交所交易规则,投资者可在T日在场内按比例买入A类份额和B类份额,T+1日进行两类子份额的合并操作,T+2日可赎回母基金份额。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只有当整体折价率大于场内交易佣金和赎回费率之和时,整体折价套利交易才有利可图。以指数型分级基金为例,赎回费率一般为0.5%,场内交易佣金一般不超过0.1%,意味着整体折价率超过0.6%时投资者才有可能参与整体折价套利交易。另外,如果在盘中买入A类份额和B类份额,在无对冲的情况下,投资者还需要承担交易期间的净值波动风险,因此在收盘前进行买入可降低净值波动风险持续的时间。

当母基金净值小于母基金虚拟价格时,存在理论上的整体溢价套利机会。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当整体溢价率大于场内申购费与场内交易佣金之和时,整体溢价套利交易才有利可图。按照现行交易规则,投资者在T日于场内申购母基金份额,母份额于T+1日确认,T+2日到账后可进行分拆,T+3日子份额到账后可于二级市场进行卖出。相比折价套利,溢价套利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暴露,一是母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二是整体溢价率回落的风险。一般而言,场内申购费率为1.2%,场内交易佣金不超过0.1%,二者合计成本为1.3%,相比折价套利的交易费要高出许多,因此直接进行整体溢价套利交易成功难度较大。

(四)长期持有+滚动套利策略

整体折溢价套利涉及配对转换、申购及赎回等操作,通常要3-4个交易日才能完成,如果投资者持有相应的底仓可在T日锁定收益,则可以达到增强投资的效果。例如在下午收盘前出现了整体溢价套利机会并且投资者持有A类份额和B类份额,那么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按初始份额比例卖出两类子份额,同时申购母基金份额再拆分成A类份额和B类份额。进行该操作后,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没有发生变化,但可获得一定的套利交易收益。如果投资者持有的是母基金份额,则可以通过将母基金拆分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进行卖出,而后再申购母基金份额以实现整体溢价套利。

如果存在整体折价套利机会并且投资者持有母基金份额,则可以赎回持有的母基金份额,同时从二级市场按比例买入两类子基金份额,而后再进行合并为母基金份额。同样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没有发生变化,但可获得一定的套利交易收益。如果投资者持有的是子基金份额,那么可以通过合并赎回操作,而后再从二级市场买入A类份额和B类份额实现套利交易。相比普通的单一级指数型基金,指数型分级基金投资者不论是持有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A类份额或B类份额,都可在一些极端行情中实现持仓情况下的滚动套利交易,从而起到增强收益的效果。因此,对于长期看好持有某一标的指数的投资者而言,投资相应标的指数的分级基金是非常好的选择。

(五)利用股指期货及融券交易对冲套利策略

由于普通整体折溢价套利需要3-4个交易日才可以完成,使得整个套利交易暴露在母基金净值下跌或者折溢价率收窄的风险之中。为了规避这类风险,投资者可以借助对冲工具,完成相关风险的对冲,以实现在承担较低风险下获取稳定收益的可能。目前,可运用的对冲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和融券两种,当分级基金与对冲工具有相同投资标的时,就可以运用该策略实现对冲风险的操作。

由于股指期货追踪的是沪深300指数,目前也没有其他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面世,因此股指期货对冲套利策略主要适用于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分级基金。当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整体大幅折价时,投资者可在T日从二级市场按比例买入A类份额和B类份额,同时卖空股指期货,而后将两类子份额合并转换为母基金份额,在T+2日赎回母基金份额并将股指期货进行平仓。对于整体折价套利而言,投资者可以在盘中任意时刻实施,假设能完全对冲净值风险,投资者就可以锁定扣除成本后的整体折价率收益。当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整体大幅溢价时,投资者可在T日从场内申购母基金份额,并同时卖空股指期货,在T+2日将基础份额分拆,T+3日卖出分级份额并同时将股指期货平仓。由于是以T日收盘后的母基金净值确认申购,即使盘中整体溢价率较高,投资者还是需要根据收盘前的整体溢价率决定是否实施套利操作。此外,可在收盘前开立适量空单用以对冲净值波动风险,但由于子份额到账有一定时滞,因此无法规避在二级市场中整体溢价率回落的风险。

由此可见,整体溢价套利与整体折价套利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整体溢价套利属于一种预期套利,存在失败的可能性,但只要对冲精准,即使溢价率出现不利的变化,仍然可以通过合并赎回的方式进行退出,投资者仅会损失一些交易成本。

对于标的指数拥有相应的ETF品种可供融券的分级基金,投资者可利用融券方式对冲母基金净值下跌的风险。目前,市场上可供融券的ETF产品共有10余只,涵盖了市场的主流指数,如沪深30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180指数、深证100指数、中证500指数等。因此,融券对冲方式的操作空间比股指期货对冲方式要灵活很多。一般情况下指数型分级基金会保持被动跟踪指数,严格控制跟踪误差,投资上有相对透明的优势,其仓位一般在95%左右。投资者可根据指数型分级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及实际仓位水平,进行对冲操作。当分级基金出现整体折价时,投资者可在场内按比例买入子基金份额,同时融券卖出95%乘以相同金额的ETF份额,在T+2日赎回母基金时,买券还券相应ETF份额。当分级基金出现整体溢价时,可在场内申购母基金份额,同时融券卖出95%乘以相同金额的ETF份额,而后在T+3日将母基金份额拆分成两类子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卖出,同时买券还券相应ETF份额。

四、分级基金投资策略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和天弘添利分级债基两只具有代表性的分级基金对其投资策略进行分析。

(一)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成立于2010年5月7日,是国内第6只分级基金,采用被动的指数化投资方式,跟踪深证100指数,其主要产品条款及折算条款如表2所示。

本文对银华深证100指数母基金份额2014年四季度每日净值及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2014年四季度每日收盘价格进行了提取分析,结合期间股市的大盘指数行情,就投机策略及整体折溢价套利策略的运用及效果进行说明如下:

从投机策略来看,2014年四季度股市迎来大盘股的爆发表现,大盘指数迎来较大幅度的上涨,深证100指数作为期间较好的投资标的,12月31日收报3575.30点,相比9月30日收报的2797.86点,上涨幅度达27.79%。四季度期间,银华100母基金份额净值涨幅达26.55%,较好地跟踪了标的指数的表现。值得关注的是,B类份额银华锐进的二级市场价格由9月30日的0.536元一路上涨至12月31日的0.891元,最终以四季度期间最高收盘价报收,涨幅达到了惊人的66.23%。如果投资者具有较好的择时能力,在11月中旬行情启动前夕以0.510元左右的价格买入银华锐进份额,那么,按照12月31日的收盘价格计算,上涨获利幅度将近75%,充分体现了杠杆份额的优势所在。而从整体策略来看,从2014年四季度银华100母基金单位净值与其二级市场虚拟价格走势看,二者的差值几乎一直维持在较小的状态。因此,溢价套利交易基本不能实现,但在12月中旬出现了小幅折价套利交易机会。进行整体折价套利交易,投资者需要在场内买入两类子份额,T+2日合并成母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因此需要付出场内交易佣金及赎回费等交易成本,银华深证100指数母基金赎回费为0.5%,若交易佣金为0.05%,则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合计为0.55%。2015年12月15日,银华稳进收盘价格0.959元,银华锐进收盘价格0.843元,投资者以此价格按产品配对比例买入两类子份额,并于12月17日按照当日母基金份额净值0.936元进行赎回,折价套利交易收益率为3.88%,扣除相应交易成本后获利水平仍超过3%。在折价套利交易中,为了降低交易风险,投资者还可以采取同时融券卖出深证100ETF份额的形式进行风险对冲,有效锁定折价套利空间,规避T+2日内由于母基金净值下跌带来的不利影响,但融券卖出交易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

(二)天弘添利分债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天弘添利分级债基金成立于2010年12月3日,是国内第9只分级基金,也是首只采用一开一封模式的分级基金。该产品首发募集采用A类份额和B类份额同时发售、分别设定募集金额上限的形式,超额认购部分采用按比例配售的方式进行。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5年之内,添利A份额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添利B份额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产品到期后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产品存续期间,原则上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配比不超过2:1。添利A份额每3个月开放一次根据合同获取约定收益,每个开放期会进行添利A份额的折算,单位净值“归1”并将收益部分折合成新的添利A类份额;添利B份额封闭运作,获取在扣除添利A份额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并以自身的资产净值为限承担投资亏损。通过对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12月2日期间,天弘添利母基金份额每日净值、添利B类份额每日收盘价格以及期间开放后的A类份额约定收益率水平进行分析,就B类份额的投机策略及产品开放期的套利策略说明如下:

从B类份额投机策略来看,自2014年11月22日开始,1年期定存利率由3%调整为2.75%,降息动作直接利好于债券市场,债券型基金迎来良好的投资机会。2015年9月30日,天弘添利的母基金单位净值为1.201元、添利B类份额收盘价格为1.188元,至开放期前一交易日(12月1日),母基金单位净值为1.2520元、添利B类份额收盘价格为1.2570元。通过计算可知,2015年四季度期间天弘添利的母基金净值上涨4.25%,杠杆端添利B类份额的二级市场价格涨幅为5.81%。添利B类份额价格表现优于母基金净值上涨,主要受益以下三方面原因:首先,降息引发债券市场整体走势趋好;其次,从产品2015年年度报告来看,添利B类份额5年内封闭运作,投资上运用了较高的投资杠杆,达到1.6倍;最后,受益于产品的份额杠杆,添利A类份额约定收益率水平相对较低,虽然由于份额持续缩水导致添利B类份额杠杆目前仅为1.2左右,但对添利B类份额价格增长依旧发挥着积极作用。

从开放期套利策略来看,由于降息的影响,下一运作周期添利A类份额约定收益率为3.25%(1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5%*1.3)。由于添利A类份额没有赎回成本,如果在开放日拆借到低于约定收益率的资金,则会产生套利空间。例如:拆借3个月期资金的年化成本为3%,则有实际套利收益=(3.25%-3%)/4=0.0625%。但以3个月债券质押式回购利率水平为参考,在2015年四季度市场上未出现过低于3.25%的拆借成本,这意味着不可能实现套利交易。

五、结论

分级基金的出现不仅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也丰富了不同类型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但目前国内分级基金存在场内规模缩水、产品设计条款待优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分级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削弱了分级基金投资策略的丰富性和有效性。

3.私募产业投资基金如何运作 篇三

近年来,私募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内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在资金来源、发展策略以及运作模式等方面,在发展中渐渐走向成熟。其既与海外私募产业投资基金有相同的地方,又有自己的独有的特点。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及投资目标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有三种:高科技产业基金、支柱产业基金和基础产业基金。它们均采用开放式公司型的形态来运作和管理,便于按国际惯例管理和运作,并能及时募筹外国资本。

从私募产业基金的资本构成来看,其基本成分是国有资本、企业法人资本、社会公众资本及外国资本等。高科技产业基金以国有资本控股为主导,支柱产业基金则是以企业法人资本控股为主导,基础产业基金应以国有资本和企业法人控股为主导。

国内产业基金的融资来源极为单一,融资机构基本都是国有背景。非国有背景的投资者往往与产业投资基金无缘。长远来看,政府在产业基金中只应扮演引导角色,产业基金未来发展的资金来源必须以社会资金为主,以那些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和境外资金为主。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策略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按股份有限责任的原理运作筹建,以设立公司或信托契约的形式设立,可以与海外资金或海外基金共同发起,或国内先运作起来再到海外去上市发行。对于高科技产业基金,按知识产权股份化关联的原则,实施投资促进产业化进程策略;对于支柱产业基金,按产权交易的原则,实施产业规模经济发展,从而参与国际竞争的策略基础产业基金按基础产业发展受益者范围控股原则,实施规模快速建设的策略。

在经营观念上要进行理念的更新,国企普遍效益低下,直接投资获益风险大、希望小;但国企资产规模大,发展潜力强,因此,要针对具体项目逐步实施,按开放式公司型的原则,实施动态筹资,动态产权变现策略的战略规划发展。产业基金应当充分发挥其较强大的资金实力,实质性地参与到国企的资本盘活中去。以市场化的资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灵活运用资本经营的各种方式,结合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资产变现能力和资产控制经营能力。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是以产业发展规律(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经济规律,支柱产业规模经济发展的规律,基础产业发展更替的规律等)为前提的。认真研究各产业的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是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关键,是产业投资基金良性发展的起点。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过程

概括起来,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过程主要分三个阶段:首先,选择拟投资对象。其次,进行尽职调查。当目标企业符合投资要求后,进行交易构造;并在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后参与企业的管理。最后,在达到预期目的后,选择通过适当的方式从所投资企业退出,完成资本增值。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对企业项目进行筛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管理团队的素质。一个团队的好坏将决定企业最终的成败。其次,产品的市场潜力。如果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那么,即使目前尚未带来切实的盈利,也会被基金所看好。第三,产品的独特性。只有具有独特性的产品才具有竞争力与未来的发展潜力。第四,预期收益率、目标市场极高的成长率、合同保护性条款、是否易于退出等。第五,基金投资策略的实现程度。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在所投资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最终都要退出。其选择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种:一、通过所投资企业的上市,将所持股份获利抛出;二、通过其他途径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三、所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后从产业基金手中回购股份等。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效益机制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之所以能获取较高的收益,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私募产业投资基金不仅仅提供狭义的货币形态资本,同时也提供企业家才能这个生产要素。私募股权基金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要介入公司的管理,而不仅仅是帮助被投资人获得发展所需的货币资本。私募股权基金在介入后,会利用自身管理学、金融学、市场学等多层次的专业知识帮助被投资企业稳健有序地发展,而这部分管理技能是很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管理层所不具备的。

私募产业基金能获取较高收益的第二个原因是,成功地将资本与企业家才能这两项生产要素有机结合起来,产生了“1+1>2”的效果。20世纪初期,资本与劳动力这两项生产要素的紧密结合是促进当时生产力飞跃的一个重要原因,典型的案例包括效率工资(福特汽车首创)、员工持股计划等。在2l世纪初,资本与企业家才能将这两项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再次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兴起。私募股权基金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必然会在未来以某种方式退出并获取利益。而在退出时,交给社会公众投资人的是一个管理模式先进、制度设计严密、盈利能力优良、发展稳健可持续的公司。

李东军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

从国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经验来看,其组织形式主要可分为公司型、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三种。

一、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进行广泛投资。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选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业务。

二、信托基金(契约型)。信托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通常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信托投资契约。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并根据信托契约进行投资;基金保管人依据信托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基金投资人即受益凭证的持有人,根据信托契约分享投资成果。三方之间依托的主要为”信托一受托“关系。

4.风险投资运作与管理论文 篇四

1引言

在当今世界经济格局中,创新经济占有重要位置,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未来最具爆发力的朝阳产业,而风险投资被看作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动力,越来越多人已经认识到风险投资的重要性,各地政府利用风险投资来提高当地经济水平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然而,我国在风险投资上经验不足,探索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研究风险投资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创新创投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2风险投资的概念及特点

2.1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是指由投资家对具有迅速成长和巨大竞争潜力的新兴未上市的高科技公司进行投资,为创业公司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并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数年后通过公开上市、出售或回购等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取高额资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创业投资是一种将风险资本投向拥有积极发展前景的新兴或中小型企业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由专业人才进行运作和管理,不但促进了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使新创企业健康成长,也使风险投资家获得了高资本收益。简单来说,这是创业者和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在风险投资飞速发展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它不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从世界范围看,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占据全球风投产业的绝大部分(90%以上),与之相比,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在起步阶段。

2.2风险投资的特点

目前,学术界虽然对于风险投资的定义存在争议,但普遍认同风险投资具有以下五个特点。(1)通过换取股权方式参与投资,积极参与对新企业的投资,一般来说投资额占公司股份的15%~20%,但并没有获取新兴企业的控股权。(2)风险投资一般是长期投资,短则几年,当投资的企业充分发挥其潜力后,投资方会在股权增值后进行转让,以获取投资利润。(3)投资风险大、高收益,投资对象快速成长,其市场及技术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专业投资人员在循环不息地对其进行各项风险投资。(4)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是程序化和专业化。投资家选择风险投资的企业多为高科技企业,但从事高科技开发的企业并不是其唯一的投资选择。(5)投资家和创业公司相互之间极为信任并充分合作,风险投资家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辅助企业经营管理,以促进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3风险投资的运作

风险投资的运作程序大体如下:筹集资金建立投资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进行估值和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风险投资机构投入资本并通过管理监督和服务实现增值,当获取高额资金回报后退出。

3.1风险资本的筹措

风险资本的筹措是风险投资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随着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人们在风险投资领域的投入也日益增大。由于风险投资有较大的风险,且资金需求弹性较大,因此风险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约束力较强的民间资本。

3.2掌握资金的投向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支持,而资本追求最大的回报决定了它的投向。所以,投资者要积极注意市场的动态,敏捷地捕捉经济发展信息,特别是那些能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革命性技术,是资本投向的主要方向。

3.3明确项目选择

风险投资的关键是对所要投资的项目进行选择。风险投资往往选择刚刚起步的新创企业,它看重的是企业创业者是否具备了应有的素质,企业的产品和技术是否有广阔的市场渗透力,企业在制定好发展战略、获得了所需的各种资源后发展潜力如何等。所以,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也需要风险投资家对市场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长远的眼光。

3.4风险投资的退出

经过一段时间运作后,无论被投企业经营状况如何,风险投资家都会将风险资本从风险企业中撤出。资本退出的方式及时间选择,是这个投资过程中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这关系着风险投资能否获得成功。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有竞价式(股份公开上市)、契约式(出售或回购)、强迫式(破产清算)等几种方式。

4如何获得风险投资

4.1“投资就是投人”

企业家的素质被大多数风险投资家所重视。在他们看来,投资就是投人、投团队,投资对象的带头人和团队是其选择企业的重要参考指标。也就是说,企业想要获得投资,其负责人及团队必须具备创新意识、强大的团队意识,执着专注、艰苦奋斗的精神,懂得把握机遇、灵活捕捉信息等良好的素质。

4.2风险资本的选择

风险资本投资过程中,创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有利的风险投资公司与投资家,这并不是完全由风险投资家主导。作为创业企业,在判断选择风险资本的过程中,要在所有的投资协议计划中筛选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确保选择的方案符合自身利益,且可使自身的潜力和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和实现。

4.3商业计划书的制定

作为创业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接触的共同链接,商业计划书是筹措创业资金的依据,它展示了创业家的创业计划,同时也是专业投资者评估投资项目的关键材料,是风险投资活动的重要管理工具。商业计划书事实上既是为了吸引投资者注意的主要媒介,也是双方用以寻找对策、解决未来问题的行动方案。

5如何管理风险企业

风险存在着偶发性,但又存在一定的必然性。所以,每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会遇到风险,这时如何应对企业面临的风险就对一家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因此,企业对风险首先要有明确的认识,企业存在哪些风险,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

5.1风险企业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

每家企业的组织制度不同,相应的在不同的组织制度下其带来的收益也是不尽相同的。一个企业要想健康成长,首先要有清晰明了的产权制度,所以,风险企业发展的关键点在于解决产权问题。

5.2风险企业的发展战略

风险企业的发展战略大致有两点:竞争和运筹。一方面通过竞争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具有效率性,另一方面通过预见和分析,对以科技为核心的企业进行定位、组织,使其在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变革中增强自身优势。

5.3风险投资的管理监控

通过参与风险企业管理,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管理监控,以此来规避风险,保障投资获益,促进产业发展。

5.4风险企业的运行管理

风险企业的运行管理包括这几个方面: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形象管理,风险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6我国风险投资面临的问题

6.1风险投资运作无法可依

发展高新技术需要风险投资作为推动力,那么制度的完善就对风险投资的开展起到重大作用。一些发达国家就对这一理念深有体会,他们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来推动风险投资的运作,例如美国的《小企业投资法》,英国的“贷款担保计划”以及韩国的《新技术财政资助条例》等,他们以此为风险投资提供相应的保护法规。对于风险投资刚刚起步的我国来说,尽管有诸如“科教兴国计划”、《专利法》等间接的法律规范影响风险投资,但仍然缺乏明确的有关风险投资的相关政策。因此,政策立法的不完善在我国仍然是风险投资运行发展说要解决的一项关键性问题。

6.2风险投资市场不健全,金融机构未市场化

银行的风险管理贷款规定令那些规模较小并且没有三年以上业绩的企业难以获取银行的信贷支持,我国修正后的《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的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限制性规定,导致了银行对风险企业产权投资的渠道不断减少,而吸纳社会资金的投资公司数量也在降低。我国风险投资市场还不健全,建立好这一市场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最突出的问题是资金退出的渠道不通畅,这就造成整个风险投资市场的发育受到了阻碍。

6.3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力度不够

保护知识产权是能够鼓励产生发明创造型人才的有效制度。改革开放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日趋完善并逐步向专利大国迈进。中国每年不乏有许多前景不错的项目,但由于缺乏风险投资机制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够等原因,丧失了很多风投机会。

6.4缺乏风险投资评估分析人才

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风险投资的目的就是在高风险中取得高收入。所以,对风险的评估变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有关领域的专业机构、专家、风险基金运作人员的素质要过硬。然而,目前我国这方面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7加强我国风险投资运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7.1多渠道筹集商业风险资本

当前,风险投资资本的来源有多种渠道,包括政府的积极参与和金融机构的参与等。但我们更需要鼓励各种资本积极参与到风险投资中来,特别是民间资本,加快建设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我国很大部分的风险投资基本上都由政府组织发起,一些地方政府出资的比例甚至超过50%,例如上海、广州、深圳等。虽然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降低,但政府在资金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另外,我国应积极推动风险资金来源向市场转移,使之与国外成熟风险投资行业接轨。

7.2培育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体系

积极运用相关举措,建立健全我国在风险投资方面的制度体系,完善风投在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使我国的风险投资能够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制定风险保险的法律制度;健全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确定政府担保的法律制度;规定政府补助的法律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等。

7.3积极培养风险投资事业专业人才

风险与收益是互相关联的。因此,作为风险投资方,想获得高收益承担的风险也很高。所以,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职业风险投资家,组建金融和管理知识兼备的人才队伍,这将对高新技术的成长和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从风险投资的特点上看,作为风险投资的专业人员,应该具备下列基本素质:强烈的投资和风险意识,丰富的知识和管理才能,较强的人格魅力。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我国资本市场应加快融入国际资本舞台。同时,应加快完善风投资本的引导与管理,使我国风投资本积极参与国际资本盛宴,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机会。当然,很多风投企业本身运作与管理不够完善,有待提高自身的运作和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在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市场如鱼得水,为我国创新经济的发展、万众创新创业提供充分的资金,并获取高额的回报。

参考文献:

5.投资理财运作协议 篇五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经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公布的《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修订,下面是详细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第三条 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的募集

第六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

(三) 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 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六) 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七) 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四)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第三章申购和赎回

第十五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日期(以下简称开放日)和时间。

第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办理赎回;但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并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十七条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申购、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加、减有关费用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开放式基金份额净值,应当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第十九条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第二十一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认购、申购申请,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金规模,但应当提前三日公告,并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者数量设置限制,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的,为巨额赎回。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第二十四条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撤销的,基金管理人对未办理的赎回份额,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第二十五条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

6.投资理财运作协议 篇六

(银监发[2013]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

八、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九、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上述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7.保险资金投资运作及风险管理分析 篇七

1.1 安全性

保险公司资金投资的安全性主要是指保险总资产的可实现价值应该大于总负债的价值, 即保险投资资金必须能够得到足额返还, 不会因不能足额返还而影响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为什么保险资金投资首先应该具备安全性原则呢?这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资金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 确切地说, 这些资金是保险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的负债性资金, 其主要用途是用于对被保险人风险损失的赔偿或给付。所以, 保险资金总量在数量上和时间上都要求与损失赔偿和保险给付的总量一致, 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1.2 收益性

保险资金投资的收益性原则, 主要是指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并使这种经济效益成为保险总利润的重要来源。这种收益性一方面能降低保险费率从而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 另一方面能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然而, 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 即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风险越小收益越小。资金投资运作的收益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不断改善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3 流动性

流动性通常指的是资产的变现能力。保险资金投资的流动性原则, 主要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公司能随时向被保险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金。

1.4 分散性

从统计学角度分析, 如果几个投资项目的盈利率是独立的或不完全相关时, 那么企业一定时期的总收益风险就会降低。所以保险资金投资的分散性原则实质上就是要求保险企业应根据市场的不同需求和自身优势, 实行多角化投资和经营, 使得不同投资项目的盈亏在时间上或数量上相互补充, 以弥补某一方面损失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用我们在投资操作时常引用的一句话来说, 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2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的内容

从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的内容来看, 主要包括投资政策的制定、资产分配、投资组合管理、资产选择等几个方面。

2.1 投资政策的制定

投资政策是指根据不同保险资金的可运用期限、支付需求等特点而制定的投资指导原则。为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的上述原则, 对于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我们应制定不同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比如:如果保单存续期限较短, 则选择投资方式时就要从资金的高流动性方面多加考虑, 应选择一些变现力强的投资方式;反之, 如果保单存续期较长, 则可以考虑选择一些资金占用期间较长且收益性较高的投资方式。

2.2 资产分配

通常资产分配包括两种形式, 一种是战略性资产分配, 是指在不超过公司可承受的投资风险范围的基础上, 将保险资金依据不同特性分配于不同投资形式之中。比如:将保险资金中的25%-35%将运用于债券投资, 10%-15%将运用于基金投资, 其他的存入银行作为长期存款等。另一种是战术性资产分配, 是指在战略性资产分配的基础上, 依据实际情况再对资金进行时间等方面的具体分配。

2.3 投资组合管理

为了尽可能最大化地满足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要求, 应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形式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如:投资证券时, 可通过持有股票多样化来避免持有一种股票的特有风险, 也可以在投资组合时采取彼此负相关的办法来降低风险获得收益。

2.4 资产选择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时选择哪些投资产品将直接影响到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收益性以及流动性。因此, 在投资前, 对不同投资产品要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保通过最优化的资产选择来获取最大化的投资利益。

3 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般来说, 利率变化、市场波动、投资操作失误以及个人不道德的心理状态等都会给保险资金投资运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3.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在寿险公司资金投资运作时表现明显。长期性是寿险业务的一大特点, 而期限长则预定利率因素最难控制。当投资收持率小于预定利率时, 寿险公司的纯保费不能满足赔付的需要, 将可能造成企业偿付能力不足而出现财务危机。

3.2 市场风险

当前, 保险投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越来越多。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 入市资金越多, 承受的风险就越大。

3.3 信用风险

保险资金投资中的信用风险通常是指投资债券时发生的一种风险, 主要表现为为借款者违约的风险。

3.4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产生的具体原因有内部欺诈, 外部欺诈, 工作场所安全性, 实物资产损坏, 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 交割及流程管理等。

3.5 道德风险

也称道德危机, 西方经济学家解释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说通俗一点就是“损人利己”。大多时候都是出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的原因而促使风险事故发生, 比如投资经理越权操作造成企业投资损失。

4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对保险资金投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管理, 是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实现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手段。

4.1 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保险公司可以建立有效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 采取非现场检查监督手段加强对保险资金投资的监管。2010年8月, 我国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拟定并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等方面, 对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进行了系统性调整, 此项措施有利于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

4.2 执行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

执行严格、规范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可以过滤、化解大部分投资风险, 这是进行组合投资并控制风险的有效保障。

4.3 健全投资风险管控体系

主要通过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实施投资组合策略, 实行投资多元化并进行投资比例控制等措施来降低资金投资风险。

4.4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为保证资金投资的安全性, 需要选择一些安全性较高的投资渠道。我国虽然保险投资逐渐走向多元化, 但由于经济体制、机制等原因, 大部分保险资金还只是运用于银行存款等单一渠道。从资金运用渠道来看, 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4.5 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产品的创新力度也会与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风险管理息息相关。因为一款好的产品, 在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能够减少企业一些潜在的投资风险。如:低市场利率时尽量开发固定预定利率的产品。

4.6 风险规避和转移

即保险公司通过一定的形式将风险转移给他方, 以降低自身风险。实行风险转移, 既可以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 又可以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如通过契约形式将风险损失转移, 或通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 将风险横向转移。

5 结语

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 保险资金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效的投资运作管理尤其是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是保险投资资金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保证。努力健全投资监管体系, 规范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建设, 不断拓宽投资运作渠道、加大保险创新力度以及进行适当规避等是资金投资管理的具体措施, 是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孙蓉, 兰虹主编.保险学原理 (第三版) [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 (2) .

[2]彭喜锋.保险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8, (6) .

[3]乔世震, 王满主编.财务管理基础[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 (9) .

[4]侯旭华.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分析[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

[5]王曦.浅述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风险[J].现代商业, 2010.

8.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研究 篇八

关键词: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措施

社会市场环境在快速变化过程中,农业作为基础性经济产业,在实际发展受到了较大挑战,推动农业产业变革,但是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由于资金问题发展水平有限。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有效帮助农业产业建设有充足的资金,缓解农业产业变革中面临的压力,对于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及管理进行研究,是保证农业产业稳定建设的关键内容。

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性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将农业生产与金融相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政策,也是金融行业在实际发展中的一个创新,主要目的就是将农业产业在实际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缓解,让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发展动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推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对于农业产业发展中所投入的资金数量有限,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存在较大的资金短缺,农业在变革过程中需要资金作为保证,因此金融行业才推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是农业实际生产建设中落实,是拓宽农业发展中融资途径,同时保证农业产业稳定变革的关键措施。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根据农业实际发展情况,为农业产业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流向,让农业产业以更显鲜明的特色在市场中占据一定占有率,保证农业产业建设有充足资金,让农业在实际生产中能够积极引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企业技术改革,完善农产品本身价值,农业产业结构更加完整[1]。

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模式建立措施

(一)立足于市场需求,明确基金定位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中应该在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作为前提,在实际运行与管理中遵守农业产业政策及金融行业市场规则,这样能够保证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能够筹集到充足的资金,充足的资金是保证农业产业变革项目实际落实的关键内容,让农业产业向更加规范化模式建设。农业产业变革完毕后也能够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更高的效益。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实际运行中首先需要对于市场实际需求详细了解,选择具有潜力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世界经济正在向一体化格局建设中,我国农业产业在实际发展中具有优势,但是由于我国农业产业技术水平较为低下,因此长期建设中就会存在一定问题,加强农业产业技术水平建设尤为关键[2]。

(二)坚持合理性原则,加强技术研究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实际运行中仅仅针对农业产业着一方面,这与传统金融业务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差距,但是我国投资基金市场运行时间较短,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章体系,市场运行具有一定流动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如果建立为较为开放性的投资基金形式,那么在实际运行及管理中就有收到农业产业周期性发展的影响,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实际运行中需要面临的经济风险较大,我国从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型人才有限,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够保证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开放性建设。根据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所面临的问题,公司型基金结构是目前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创建形式[3]。

(三)与农业产业特点相结合,完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实际管理中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建立的过程中还需要为投资基金常见相对应的管理工作,保证投资基金中的全部资金都能够落实到农业产业变革中,农业产业能够最大化间资金利用,让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能够长期稳定建设,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在实际管理中更加具有针对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在建立中对于另一方面进行考虑,就是需要将投资基金委托给已经运行的资金管理企业。农业产业变革工作在实际发展中,所涉及的范围也在逐渐拓宽,新建立的基金管理模式能够在实际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缺点,但是现有的资金管理企业在实际运行中已经有着系统性管理规章,能够让农业产业建设更加完善,將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全部资金进行高水平管理。已经运行的资金管理企业具有更佳专业性人才,对于农业经济结构也能够进行全面了解,根据农业产业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设计。实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是保证投资基金健康建设的关键因素[4]。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变革的主要推动了就是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在农业产业实际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将农业产业变革中资金压力缓解,对于农业产业运行与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作者单位:锦州市太和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参考文献:

[1]熊志刚.农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构想[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9(05):14-19.

[2]李晶.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8(03):29-31.

[3]夏菁,陈愿林.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与管理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0):166.

9.投资理财运作协议 篇九

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八条 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第五十九条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一)承销证券;

(二)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六)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六十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十一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确保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披露,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第六十二条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二)基金募集情况;

(三)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六)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临时报告;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十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十三条 对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保证其所出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十四条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0.投资理财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身份证:姓名:

乙方:

协议目的:

乙方资金是进行专向的现货投资,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在资产管理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资产范围

1、合作资产的金额

资产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合作资产的合法性

甲方保证其合作资产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

3、合作资产的账户

A、对于合作资产,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甲方认可的现货经纪公司开设专用账户,自愿交于乙方进行管理。

B、在资产管理期间,甲方对合作资产账户,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实施以下操作:

a.提取或划转资金。

b.办理转托管及撤销指定交易。

4、为了资金安全和方便操作,由甲方管理资金密码,乙方管理交易密码。

5、甲方自愿采用乙方提供的网络交易系统,密码一经使用即为甲方行为。

6、甲方可以指定专职交易员进行交易操作,专职交易员的所有交易行为及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资产管理方式

1、资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资产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专家理财,分散和减小市场风险,利用合作资金实现佣金利润最大化。

2、管理方式

乙方在进行合作资产运用时,根据行业政策和市场状况,在具体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组合,并负责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

第三条:资产管理期限

1、甲方交于合作资产管理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以甲方合作资金到账并正式交付乙方管理为正式起始日。

第四条:结算与利益分配

1、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资产由乙方全权管理.2、资金的结算日期为。

3、资金结算时,甲方应在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把所盈利10%以上部分的20%支付给乙方;乙方遇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亏损,同样按亏损的10%赔偿甲方。

第五条:合作资产的收回

1、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将合作资产本金和依合同应得的收益同时收回。

2、合作期满后(日/周/月)内,乙方将通知甲方前来办理资产和收益的结算手续。

3、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后,双方同时解除本次投资理财合同。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是否续约。

4、甲乙双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提前解除资产管理合同。

5、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由于本协议规定以外的不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拥有合作资产的所有权和取得约定的合作资产收益的权利。同时甲方有权定期查询合作资产的运作情况。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拥有根据合同获得合作资产所产生的佣金报酬权利和交易账户的操作权。

B、乙方应在资产管理合同期内保证甲方合作资金的安全,但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中的合作资产被司法机关查封、划扣、冻结,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利选择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合同。

C、乙方定期将现货结算单送至甲方处,供甲方监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并向对方支付协议资金总数20%(共计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将资产按本合同规定的合作资产全额交由乙方管理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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