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24-07-20

幼儿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精选17篇)

1.幼儿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2.幼儿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二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当前现状

早在2009年, 为了更好的监管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政府就已出台了《食品安全法》, 取代了《食品卫生法》, 并为此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 专门负责监督食品监管行政职能部工的工作情况, 也就是为了督促食品监管部门更好的发挥食品安全监督职能。然而《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及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 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问题血燕”、“有毒血旺”等食品风波仍是层出不穷。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足以证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不足以从根本上遏制食品安全问题。

首先,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被认为不能存在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 只存在法律责任, 这个法律变得狭隘和不健全, 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执行力度。

其次, 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运行机制存在明显的职能交叉重叠的情况, 监管部门数量多, 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 分段式的监管方式, 也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能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统一管理, 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出现漏洞。

第三, 由于多次机构改革后,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关普遍存在管理职能定位不准确、权责不清的情况, 使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无法良好的运行。

第四, 自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整合, 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组合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有部分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缺乏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很难胜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 在市场交易中, 常常出现欺骗行为, 这就导致市场失灵, 消费者无法了解到真正的食品真正信息, 虽然在已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属实, 但还是有少部分食品安全新闻是由人编造出来的。由于网络信息传播快速且传播量大, 导致很多人信以为真, 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最后, 我国对出现问题的食品缺乏相应的召回制度, 同时食品风险预警制度也不够健全。

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参考

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建设远早于我国, 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法律制度也更为健全, 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制度改革中, 可以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借鉴。

以美国为例, 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首先要依赖于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 对各个监管主体所需监管的食品安全领域做出明确的法律职责规定, 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其次美国的监管机构分工明确, 不存在职能交叉的情况。并且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更高, 能够有效的尽到监管食品安全的职责。最后, 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拥有完善的召回制度, 一旦发现某些食品有问题, 立即召回, 保证问题食品尽量不会流入市场。除此之外, 对食品风险的预警能力也更强, 彻底将食品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 完善食品监管法律

想要更好的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管, 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 有据可查。所以完善食品监管法律是前提。这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展开食品监管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法律依据和行动准责。

(二) 明确监管机构的权责

食品监管机构的权责化分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我国的食品监管机构普遍存在责任模糊或者空白的问题, 导致监管出现漏洞, 部分食品领域无人监管的情况频繁出现。对此要明确的落实责任, 务必使各个食品领域都有相应的监管机构监管, 使监管机构覆盖整个食品领域。

(三) 实行高效的全程监管

我国一直实行分段式监管方式, 对此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全程监管模式, 将监管权进行整合, 从播种种植到企业加工最后端上餐桌, 全程都要进行有效的监管, 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都有监管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甚至是停止或召回食品, 并及时发出预警。

(四) 加强信息交流

各个食品监管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 时时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同时通过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整理、分析和研究, 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加强食品风险的预警职能。

(五) 加强公众参与监督

仅靠政府的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是远远不够的, 毕竟监管部门资源和能力有限, 此时就需要购买者和消费者也要对市场进行监管, 利用媒体等渠道, 对于有问题的食品及时举报, 及时监管, 及时扩散问题食品信息。同时对这些信息严格把关, 杜绝谣言。

摘要: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人们的生活质量, 更直接着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也暴露出来, 其中食品安全问题, 就是全国人民都十分关注的重要话题。本文就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现状以及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 并提出完善意见, 希望能够对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度制度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刘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河南大学, 2013.

3.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的研究 篇三

关键词: 幼儿园 财务管理 问题 规范

2015年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的4%。2013年安徽省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占到了2.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随着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及社会各方投资越来越大,如何在全民的监督下发挥资金最大的效益,让幼儿园作为公共产品实现普惠性,对幼儿园的财务管理政策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一、公办园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办园是政府财政支持的主要对象,但是多年重教研轻管理的观念,导致财务管理政策制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公办园在岗位设置上并不能完全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由于体制改革编制紧缺,缩减人员经费形成的一人多岗和聘用人员专业素质不够,导致岗位不能相互制约和监督。有的公办园会计账务处理粗放,票据不规范,会计制度没有统一标准,按企业和事业单位相结合,甚至有大型设备和教具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制作卡片和折旧的情况。

2.财务管理粗放。

很多附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办园预算按总额控制,很多公办园编制预算时没有分收支分项目分科目,编制过程不细致,有的没有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充分的下年度计划安排,并根据安排提供详尽的计算过程和预算说明。

筹资基本靠向依附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有的依附主体存在截留挪用幼儿园经费的现象。另外,往往在经过层层审批后,需要开展的事项已经过了时机。

在资产管理方面,除了政府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需要批量采购的如服装、被子、玩具等,没有正规的招标程序,甚至没有比较分析报告。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处置等,很多公办园缺少管理细则,对于使用频率低、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没有实现资产在其他幼儿园的流动,造成资产的闲置和教育资源的浪费。

在日常支出上存在食品库存管理不科学、成本核算不准确等导致资源资金浪费和失衡的情况。

3.缺少财务分析和内控监督。

大部分公办园都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岗,会计出纳往往还是兼任,由于工作繁忙和交杂并不能做好财务分析工作。更重要的是很多园长没有足够重视财务分析,财务风险观念淡薄,没有要求财务部门根据园区发展做定期的财务分析报告,导致对影响收入的内外因素不了解、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配置不科学。

由于对财务分析的不重视,财务内控制度的不细化,无法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往往在事情结束后再分析总结,使得财务管理发挥不了“指南针”的作用,造成了很多决策和计划的失败。

二、民办园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民办园由于类型多样,办园模式各异,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基本呈现两端化。部分高端园,采用连锁经营、集团管理等企业型办园模式财务管理方面相对要规范一些。另外,部分民办园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比于公办园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1.会计核算不准确,成本费用不匹配。

部分民办园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没有会计从业证,会计账目混乱、收据入账、白条抵库都存在,同时存在长期待摊、固定资产等不分摊折旧的问题,费用报销制度不够细化、经费开支随意性大。

2.经营过程资金缺乏管理。

民办园由于政府财政补助力度小,范围窄,举办者投资有限,筹资成为其生存发展最大的困难。“以生养园”是民办园的生存根本,学杂费成为民办园的主要收入,一旦生源得不到保障,其办学质量必定下降,从而进入恶性循环。提高收费标准,虽提高了资金量,但是与政府推广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相违背,因此稳定生源、合理收费是民办园普遍需要解决的问题。

银行贷款也是筹资的重要渠道,由于很多民办园未合理核算成本费用,未能合理估算出最低还款额而超出支付能力范围大量贷款,带来财务风险。

部分民办园由于规模较小,管理粗放,基本没有实现全面预算管理,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发展缺少长远性。同时,由于管理者关系较为复杂,日常经营支出随意性较大,还有将学杂费用于购置不动产,甚至直接装进举办者的口袋的情况,这都容易使幼儿园面临资金失控风险。

三、如何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出台政策和相关制度。

近期天长市依据《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结合全市民办幼儿园实际,出台了《天长市民办幼儿园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办法分总则、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部分,对幼儿园经费管理和建账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规范要求,同时规定各园要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这说明政府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逐渐重视,并正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规范幼儿园的管理。

另外,除了利用制度规范外,还应该营造有利于幼儿园发展的环境。要使得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待遇提高,就要加大幼儿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幼教者的社会地位,吸收更多的人才。此外,政府在学前教育的投入应该加大,重点应该倾向于有发展特色的民办园,增加中档民办园数量,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公办园管理模式管理,取缔办学条件差、场地小、管理混乱的低档家托,并对困难家庭给予学杂费补贴和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合的幼儿教育财政和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财政投入发挥效益并兼顾公平,使得幼儿园筹资更加方便和便捷,发挥其普惠性的特质。

2.社会资本和社会监督要发挥作用

应该多鼓励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企业投资入股幼儿园,引进企业化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会计岗位设置、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更加规范。虽然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这势必与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的改革目标相违背,但是政府可以规定收费标准,限定利润率,并不定期检查和年审,保证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可以在税收、土地资源等方面对投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

幼儿园除了要靠投资企业、教育部门等的监管外,还应该长期公示幼儿园收费情况、师资情况和数量、入园幼儿数量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信息化管理也应该尽快全面建立,可以规范管理,方便财务公开和社会监督。

3.幼儿园自身要加强财务分析和内控制度建设

无论公办园还是民办园,都需要有适应改革发展的组织架构,公办园一般是园长负责制,民办园要建立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同时应该建立园务委员会或经费管理委员会,发挥群策群力,在全面预算管理、重大项目招投标、支出细则制定发布等事项上体现全面性和民主性。

在园长和董事会需要做决策的时候,财务部门要及时提供各种分析报告,以便适时规避风险,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决策。每个月和每年要定期提供财务分析报告,供相关投资者、管理者了解幼儿园的发展情况,以便更好地做出长期规划。

结合财务数据分析,幼儿园还应该制定各种内控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避财务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等情况的出现。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会计制度,做好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等资金管理制度,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发挥财务管理的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监督控制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eb/ol].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2010-7-29.

[2]叶峰.幼儿园财务管理应着重分析.中国教育报,2013-12-22,第002版.

4.幼儿园食堂安全规章制度 篇四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幼儿园食堂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食堂安全规章制度制定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5.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二、做好防火、防盗、液化气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三、向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

四、教师要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幼儿安全,避免儿童走失、跌伤、碰伤和烫伤等事故发生。

五、教师要严把幼儿入园和离园关,严防儿童走失,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带走。

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幼儿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聊天、不会客。

七、遵守《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体罚造成的事故发生。

八、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园登记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确保电话畅通。

九、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严防食物中毒,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十、儿童药品必须存放安全处,由专人负责管理,教师亲自给幼儿服用;消毒用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与儿童接触。

十一、幼儿园的房屋、场地、线路、大型玩具及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班内的电器及易碎物品要加强管理,随时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6.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篇一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篇二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篇三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备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400g,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试尝情况”等的试尝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5、幼儿园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幼儿园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采购食品必须有报帐收据及索取的检验合格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二、所有食品入园时须经保健老师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园。

三、主副食品入库前要经仓管人员过秤、过数、签章后方可入库。

四、有计划购买食品,不浪费、不积压、注意质量、价廉物美,贯彻勤俭办事方针。

五、建立采购帐目,坚持各种手续,定期核实,帐、物相符。

幼儿园食品的加工烹任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

2.食品粗加工必须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荤食品不能放在洗蔬菜的水池中。蔬菜要先洗后切,不得将切好的菜长时间泡在水里。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刀板、抹布、容器、餐具均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切配菜应有专门案板,荤素砧板必须分开。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4.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5.饭菜烹任时,尽可能保存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每个部位均匀受热。

7.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制度 篇七

食品安全法监管的原则是由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反映食品安全法监管的宗旨, 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部规定以及全过程起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1. 预防原则

预防性原则, 是指将来很有可能发生损害健康、或者以现有的科学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可能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现有科学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因果关系的成立, 为了预防损害的发生而在当前时段采取暂时性的措施。预防原则意在将食品安全事后规制变为重点预防事故的发生, 这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重要转变。

预防性原则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体现为具体内容:第一,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第二, 食品安全标准制度。第三, 食品安全强制检验制度。第四, 食品安全标签制度, 食品标签应当清楚、明显, 容易辨识, 食品与标签应当一致。

我国通过以上各种制度的建构力求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也因应了“预防为主”的目标, 也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全程控制原则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了食品安全的全程控制。即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决定了我国仍然存在多个监管部门, 为了改变这一不合理又不合法的状况, 就需要对各监管部门进行一定的整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是考虑了此种情况, 全方位强化了全程控制。不仅强化源头监管, 同时还强化过程控制和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全程控制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必然要求和良好方法。同时, 全程控制良好效果的实现也要求改变原先分段监管的模式才能真正实现。

3. 风险分析原则

风险分析原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 风险分析是对人体接触食源性危害而产生的已知或潜在的对健康不良影响的科学评估是一种系统地组织科学技术信息及其不确定性信息来回答关于健康风险的具体问题的评估方法。当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分析制度, 风险分析原则是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和科学的方法, 是食品监管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食品安全法能够良好实施的必要条件。

4. 信息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原则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原则。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 理应享有知情权, 减少信息不对称, 鼓励民众参与到监管过程中, 实现全民监管, 让违法者无所遁形, 得到市场和法律应有的制裁。此次新法又进一步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 对食品的标签标示有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化的规定。同时, 新法倡导生产经营者主动对生产过程进行公示加大信息透明度。可见, 新法对信息公开原则的进一步贯彻必将使得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登上新的台阶。

二、监管主体

所谓监管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的权力和职责的机关和组织。依《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则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 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承担与其相关的食品安全工作。1此次修法改变了以往监管主体模糊、混乱的局面, 厘清了各个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能, 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监管职权的划分。

三、监管的范围

新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范围进行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从监管的环节来看, 监管贯穿于整个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从被监管的主体看, 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 其中, 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也首次被纳入监管的范围。由此看出,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范围十分广泛且全面, 新法的修订也进一步回应了现实的需要, 对网络交易以及小作坊等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比较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维护社会稳定。

四、监管标准的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的标准。同时它也是监管主体执法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此次新修的最大亮点即是规定“除食品安全标准外, 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这实现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

食品安全标准依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当然最重要最核心的还是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的制定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国家标准的制定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 其他部门配合制定。所谓地方标准则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但其仅限于对地方特色食品,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方可由地方制定。而且制定出来后仍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我国法律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在本企业适用, 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因此, 企业标准必须要严于既有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才合法。

五、监管责任

新法对于监管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于第一百四十二条到第一百四十六条。监管主体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行政处分, 即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一般只追究到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中以行政处分较多, 与违法生产者的较严厉的刑事处罚相比,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行为的行政处分的处罚程度过轻。事实上很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与监管失职行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有些监管部门人员还暗中保护这些违法生产者, 对这些监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显然过轻。但不能否认的是此次修改还是有其明显进步之处。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 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 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新法第一次规定了监管主体违法执法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国家赔偿制度。但却未对监管主体失职行为给生产经营者所产生的损失包括在内。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法规定了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依法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对监管失职人员处罚较轻, 达不到惩戒的目的。而《刑法》“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这项罪名对监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追究刑事责任。刑罚可以达到惩戒监管失职人员的作用, 但在实践中很少有监管失职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原因是对监管失职人员的监管缺失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还是刑事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衔接, 这导致在责任追究现状时即使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时一般追究的都是行政法律责任。关于两者衔接的问题, 新法仅第一百四十九条原则性规定, 没有进行更具体细致的可操作性规定。因此笔者认为这一方面有必要进行细化、研究并制定可行的规则进一步完善监管主体的责任体系。减少因执法机关的违法或失职行为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提高监管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增强公众对监管机构的信任和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时隔6年《食品安全法》重新修订并即将实施。它承载着国家和人民的殷切期待, 力求进一步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新法对原法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改良, 建立并优化了许多制度。特别是在监管方面推陈出新, 建立了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统一的标准体系, 并强化了监管责任体系。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更为坚实完善的法律保障。可以预见的是, 这次新法的实施必将使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幅度减少, 极大增强消费者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信心。

注释

8.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篇八

摘要:本项目将针对当前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总结出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旨在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的现状,进一步了解从农田到餐桌、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如何看待视频安全问题,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是否有效的对食品安全问题起到了监管作用,从而正确解决让百姓提心吊胆的食品安全问题,总结出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的薄弱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对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的可行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监管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各种大棚蔬菜、速食品、膨化食品以其食用方便、味道鲜美等特点迅速霸占食品界的主力市场,使人们对其情有独钟。但在人们享受这些美味食品的同时早已不知不觉中被其无节制的农药喷放、添加剂的过量使用造成了不可磨灭的身体伤害。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食源性发病率是比较高的,这就说明了我国在食品生产、检验、包装、销售、监管等方面存在着缺陷。

保障食品安全有赖于生产者的自律,消费者的觉醒以及法律方面的监管。在前两者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之前,我们只有依靠法律规制方面对食品生产消费各个环节进行监管。而在我国现在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中多部门交叉执法、管理混乱、监管力度不到位等现象屡见不鲜,还需我们进一步探索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机制,真正的保障食品的安全。

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完善

自从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国已经基本有了一套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但是这个以食品安全法为主的体系并不完善,与其他食品安全方面配套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着很大的空白,并且现存的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着冲突,比如食品卫生和产品质量这两个部门法都各自独立且带有其强烈的部门色彩,在执法适用过程中就非常容易将其混淆,而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不够就会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正确适用法律。

(二)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不够

我们中国古代讲究以儆效尤,而当今社会依旧如此。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对生产者、商家越是放纵越是不拘于管束,他们使用农药使用添加剂就越会放肆,他们就越会变本加厉的制造出更多让人们恐慌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只有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每一次食品安全问题的惩处力度,让这些商家感到“害怕”。他们只有发自内心的畏惧了,才会更加严肃的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才会在生产制造的过程中严格把关,才会让人们享受到的更多天然无害的食品。因此,我们要在执法过程中加大惩处力度。

(三)交叉执法影响执法效果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其中颇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各部门交叉执法,不仅导致执法不到位,而且引起执法混乱,且容易使各部门之间无法和谐相处,更不用说齐心协力治理好食品安全问题了。在这种多部门交叉执法的状态下,我们无法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这样就会影响监管效果。

三、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健全食品召回制度

我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中略有涉及食品召回,因此我们要建立起专门的食品召回法律制度。建立召回制度可以从消费者手中迅速回收不安全食品,避免大范围的爆发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予以了消费者更多的保障,让他们受到的损失可以得到赔偿,也让他们在以后购买食品的时候更加的安心放心。

(二)明确责任承担制度

对于违法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其责任制度, 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想知道责任的来源方就要建立监督机制,关于这点我们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设置多个网络监督点,由人民群众亲自进行监督。对于生产者来说则适用于严格责任制,对于经营者来说适用于连带责任制,同时还要对消费者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三)建立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

9.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篇九

第二条儿园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食品监管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小组主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监管报告工作。

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配备专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电话:84119956)。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负责组织健全本部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组织机构。

第六条食品安全信息资料组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

第七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报告制度,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第八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或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和其它有证据表明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各食品的制作、加工和饮用过程中,一经发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需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实验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上级市政府。(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电话84119956)经幼儿园食品安全小组批准后,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上报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二)进展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应在处理事故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更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统计资料,未经市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其他组织、学术团体和个人提供。违反本条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有意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组负责解释。

10.幼儿园安全制度 篇十

1、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周人员、门卫、保育员三层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况,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2、.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况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3、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4、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带幼儿离园活动,必须上报园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带出。

5.、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6、.热菜,开水,火炉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7、.中午幼儿午睡时,由园值周人员轮流值班,处理偶发事件。

8、工作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的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110,救护120。

9、.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教育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10、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11、.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刑事案件发生。

12.、幼儿园安全保安员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13、.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14、.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幼在园的一切安全,保证师幼身心健康发展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幼儿园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幼儿园设施设备。

二、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幼儿有秩序地饮水。

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幼儿园举行大型园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园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园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幼儿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幼儿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幼儿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幼儿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幼儿园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五、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幼儿园每季度对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2、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工作重点检查。

3、对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教学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的,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幼儿园班级安全制度

1、教师要做好班级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师要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班内玩具、物品是否摆放合理,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幼儿注意安全。

4、教师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幼儿注意安全。

5、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6、教师要每天登记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园的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7、教师要做好第二次晨检,严禁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幼儿园。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儿接送卡的人员及中小幼儿一律不准接幼儿。

9、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及时联系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保健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如果发生事故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1.晨午检采用保健医和班级教师分别检查的方式,保证检查到每一位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晨间入园时,负责晨检人员应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按程序对幼儿进行检查,午睡后对在园幼儿进行健康观察。

3.对幼儿晨午检的程序为:

(1)一摸:有无发热(可疑者测量体温);

(2)二看: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3)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4)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4.班上老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送往医务室。

5.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记录,填写《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跟踪记录》。

幼儿园患病幼儿服药制度

一、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应是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正规门诊)开具的药品,并在药袋内写清楚;幼儿姓名、班级、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未注明以上内容的药品,保健教师将不予喂服;

二、我园禁止幼儿带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品入园口服;如发现有此情况,园医将不予喂服;

三、建议家长不要自购自配药品让幼儿带入幼儿园服用,如有非正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非处方药品带入园服用应由家长亲自用字条写清楚幼儿姓名、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

四、如幼儿当天需在园服药,请家长亲自送药入园,并做好幼儿服药家长委托登记表,和保健教师做好登记手续,并亲自告知本班老师,以方便教师照顾。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保管

1、园内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2、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剧毒药必须按规定保管。

二、合理用药

1、保育员给幼儿喂药前,要认真核对药瓶标签,反复查看用量、服法,认真核对准确,对变质、标签不清的药物切勿服用。

2、合理用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应按幼儿体重、耐药能力计算剂量,更不能将成人药随便给幼儿服用。

3、对家长送来的药更要认真核对再用,往往有粗心大意的家长给带错药,服药时仔细核对,以免发生药物中毒。

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由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幼儿伙食问题。

二、把饮食卫生工作列入幼儿园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三、伙食费实行专款专用,做到精打细算,计划开支。

四、按一餐二点制定的食谱,注意调配花样,适合幼儿的年龄,保证幼儿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五、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侵占幼儿伙食。

六、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幼儿食品留样必须根据要求保量、保时。

七、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要用流动水洗手,饭桌用消毒水擦洗干净。

八、保健人员按要求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

九、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十、及时向家长公布食谱,听取家长的建议。

幼儿园接送制度

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愉快的学习,保证幼儿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园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各位家长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品入园,幼儿入园前家长要查看幼儿口袋,如发现有危险品应马上取出,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二、请家长每天8:30分之前将孩子送入园,家长必须把孩子交到老师或是保育员手中,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对孩子负责。三、一般不能让孩子无故缺席,迟到,除孩子生较严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上课,请事先向教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是父母亲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师,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特征、衣着、与孩子关系告诉老师。

五、家长接孩子,为确保孩子安全,请有序在园门口接送孩子,不得拥挤,并要求家长接到孩子直接离园,不带孩子在户外活动场地玩耍,以防意外发生。

六、穿行楼道时,教育孩子爱护楼道设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闹、跑,以免发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时,老师、保育员要在一旁保护,指导幼儿正确的方法玩耍,切忌远离幼儿聊天、说话、玩手机等,以免孩子发生意外。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轮流进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着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还得照顾旁边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发生碰撞。

九、要求幼儿活动时,不得疯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经许可,家长不得随意进园,幼儿进餐时间谢绝家长接孩子。

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采用保健医和班级教师分别检查的方式,保证检查到每一位幼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晨间入园时,负责晨检人员应向家长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按程序对幼儿进行检查,午睡后对在园幼儿进行健康观察。

三.对幼儿晨午检的程序为:

(1)一摸:有无发热(可疑者测量体温);

(2)二看: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3)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4)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四.班上老师在各项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要及时送往医务室。

五.对在园幼儿的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检查者负责记录,填写《晨午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跟踪记录》。

幼儿园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教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发生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本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幼儿园事故预防与急救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

三、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要立即向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幼儿园行政领导报告。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人及幼儿园行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安办,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幼儿园领导接报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护工作。

四、发生火灾、危险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大型集会活动、外来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故时,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五、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门卫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在大门口建立警卫室。

(二)幼儿园门卫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三)按规定准时开关园门;放假期间园门关闭。

(四)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五)对于出入幼儿园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园外车辆入内。

(六)对于携带物品进入幼儿园的,要严格进行盘查、询问,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幼儿园。

(七)门卫要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幼儿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园长、各责任人、教师、幼儿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园所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4、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防震、防雷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消防、防震、防雷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家庭,使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任课教师和实验辅助人员课前要对幼儿进行实验课安全教育。

(二)实验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实验。

(三)实验室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通风设施完善,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四)各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账。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五)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严加保管,实行双锁保险、双人负责制,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管理人员离室应关好门窗上好锁、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幼儿,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并保管好幼儿的健康和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

(二)幼儿园将规定的幼儿到园和离园时间及时告知家长及监护人。

(三)对有潜在传染性疾病及特异体质的幼儿应与家长及监护人联系沟通并履行告知义务。

(四)班主任随时掌握幼儿的基本情况,对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园情况,以及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等关系幼儿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幼儿园及监护人。

(五)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新生入园时提交体检证明,并组织幼儿定期体检。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幼儿园要制定应对突发地震、台风、雷暴、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应对地震灾害。⒈加强防震教育

幼儿园要加强防震减灾教育,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幼儿园教育内容,开设防震减灾知识课程,将地震科普知识和震时避震,震后自救、互救知识整理汇编成幼儿园防震减灾知识简易教材,让幼儿系统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形成防震减灾的长效教育机制。

2.做好自救演练,提高防震能力

(1)在教室时发生地震:先不要急于跑出教室,首先躲在桌子下面,护住头部。等地震稍微缓和再跑出教室躲避。

(2)被埋压在废墟下的自救演练:地震时如被埋压在废墟下,周围又是一片漆黑,只有极小的空间,一定要训练幼儿不惊慌、树立生存的信心,并千方百计保护自己。设法脱离险境。学会尽力维持生命。

三、应对雷暴

(1)主动与地质、气象部门沟通,给校舍安装防雷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测,及时维护;清除或移栽距校舍较近的高大树木。

(2)幼儿园必须成立防雷领导小组,组建应急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综合协调组。

(3)建立本校雷击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演练;一旦发生雷击,全面启动幼儿园雷击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雷救灾。

(4)在雷雨季节执行天气预报传达制度,及时向老师传达气象状况,引起师幼重视,提前准备。

(5)利用全园教职工会议、专题培训、广播、标语、黑板报、印发防雷击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雷电产生的原因及如何预防等知识,增强师幼的防雷击意识及防雷击能力

18(6)教师要在幼儿中开展防雷击知识专题教育、防雷技能训练,要求幼儿时时警惕,尽力避免雷击事故的发生,在遇到雷电来临时能应知应会。

四、应对台风、暴雨、暴雪

(1)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

(2)组织人员,对校舍及校园附属设施(挡土墙、院墙、厕所、宣传栏、广告牌、屋顶喇叭、旗杆、体育设施、室外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牢固部分进行加固。

(3)幼儿园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提前安排幼儿离园或实行临时停课放假。

(4)雪天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在台阶、路面斜坡等幼儿易发生摔倒的位置,撒放沙子、炉渣等。

(5)建立恶劣天气应急通信网络。农村幼儿园、幼儿园可利用农村广播和驻村教师来发布停课通知,做到信息发布快速,完全覆盖。

11.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尚需完善 篇十一

市场经济体制越发展,人们对市场的依赖程 度也就越高。以食品来说,过去,人们日常的饮食几乎完全在家中自制,而现在,人们大量地从市场中购买现成食品。问题是,这些买来的食品,卫生、质量可靠吗?消费者凭什么相信市场中的陌生人呢?

因为,要想保证食品的安全可靠,以及用料讲究,必须付出相应的成本。对于追求成本最小化的商人,消费者有理由怀疑他们会寻找各种机会,以牺牲食品卫生、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如果不能解决消费者的信任问题,大规模的食品市场就不会在现实中出现。而对于食品来说,实际情况是存在大规模的食品交易市场。也就是说,虽然消费者满心疑虑,但他们还是不断在市场中购买各种食品。

品牌是食品安全的一种保障

看来,已经存在对这个问题的某种解决办法,尽管这个办法也许是不充分和不理想的。

确实如此。这个办法就是市场竞争。相对于生产者,消费者永远知识不足,经验不足。“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不错。因此,不能指望消费者去直接监督生产者。消费者所能依靠的,就是生产者之间的彼此竞争。因为要在竞争中取胜,生产者就要竞相取悦消费者,他们会主动展示自己产品的优点,或明或暗地指出对手产品的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消费者解决了信息和知识不足问题。

除了直接的竞争手段外,商标品牌也是一种解决消费者信任问题的有效手段。一个商人,给自己的商品规定一个商标。如果他长期努力诚实地经营,一直向市场提供优质商品,这个商标就会被消费者记住,并成为优质商品的代名词。当商标具有了一定知名度以后,商人以往的所有努力就相当于他在市场继续存在的抵押品。他一旦不再诚实守信,消费者就会失去对商标的信任,也就是出现“倒牌子”。商人过去的所有努力就会付之东流,等于是他的抵押品被“没收”了。结果就是,在商标制度下,越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人,在拥有知名商标的情况下,就越会诚实守信,因为相对于他多年的努力和投入,在任何一个单笔生意中投机取巧都是不合算的。

应该说,商标品牌是一种很有效的市场制度。但是,这种制度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在简单初始的市场中一般不会出现。商标是市场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的产物。这其中的要点有两个:一、即使存在某种问题,也不要轻言市场失败。很可能假以时日,市场自会发展出超出任何个人智慧的解决办法。二、市场的这种发展成熟,需要越来越严密复杂的制度基础。简单的市场,面对面的交易,对制度条件依赖很少,但这种简单的市场也无法克服许多问题。而复杂的市场,虽然能够有效地解决许多问题,但依赖的社会和政治条件要多得多。许多市场体系之所以不发达,并不是像许多人描述的那样,是由于文化或者传统等虚幻的原因,而是所处的社会环境不能为复杂的市场体系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

市场竞争难以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以食品市场来说,商标品牌制度的出现,已经在解决消费者信任方面实现了很大的进步。那么,在今天的中国市场中,在已经广泛存在商标品牌制度的条件下,为什么食品安全却依然是一个棘手问题呢?

首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标品牌体系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发展。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侵权、伪造、仿冒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还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就相信某种商品。同时,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使得许多企业不愿意在建立商标声誉上投入成本。食品市场上没有商标和品牌的商品大量存在。消费者只能依靠自己的鉴别能力去判断商品质量。而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其次,商标品牌信誉的建立需要一定时间。现在看起来,这种发展速度要低于食品市场化的速度。结果就是在大量食品市场化的同时,却没有同时建立起相应的消费者信任机制。这就给不良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除去这些原因以外,更重要的、但一般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是,由于市场条件的缺失,市场不能够继续自由发展,许多国家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行之有效的办法无法出现在中国。也就是说,市场本来是可以通过继续发展来解决问题的,但现在这种发展无法进行。

对于食品生产来说,完全交由一心赚钱的陌生人,总是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不放心。换句话说,仅仅是市场竞争,并不能让消费者对食品卫生和质量完全放心。

灵活多样的企业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其他国家的实践表明,市场会发展出更有效的办法。从企业理论的角度来讲,企业并不见得一定要实行投资者所有制——也就是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企业可以采用的所有制结构是多种多样的。具体采用哪一种制度,由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管理成本共同决定。假如某一种商品的市场交易成本过高,需要消费者高度的信任,比如农民用的种子,这时,这个行业的资本家私有企业可能会由于市场信任度不高,竞争不过农民自己合作创办的集体所有企业。这在许多国家都是早已有之的现实情况。不少农业发达的国家都广泛存在农民自己组织的企业,农民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同时,他们也是企业的主要产品——比如种子的消费者。自己所有的企业当然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高的信任度。

这种情况往往被左翼人士理解为反市场体制的胜利。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反市场,只不过是市场主体进行成本收益比较之后的自愿选择,仍然符合市场经济的核心特征——人们之间的自愿协作和交易。

与农业合作组织类似,消费者如果对市场中的食品质量不放心,完全可以自己组建消费者合作社,购买或者租用土地、农业劳动力等各项农业生产资料,雇用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生产出来的产品专供合作社的成员消费。实际上,在美国,许多保险公司都是由保单持有者所有的。

与资本家所有的企业相比,消费者合作的企业既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在于很好地解决了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信任问题,劣势在于这样的合作企业往往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企业的效率不如资本家所有的企业高。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但是,与建立灵活多样的企业机制相比,政府监管显然效率要低得多,而成本要高得多。依靠市场机制实际上是依靠消费者的自利来解决问题,而依靠政府监管,则政府官员的自利又会成为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可是,目前中国基本并不存在那种消费者所有企业。这种多样化的企业所有制,要求土地、金融、劳动力等各项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自由配置,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尽可能按照价格信号的指引分配,而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专断意志控制。这些,在目前的中国根本做不到。

于是,市场在这方面的自发演变就成为不可能。加强政府监管成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唯一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计,食品安全问题将成为一个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

12.浅谈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 篇十二

一、食品安全的相关理论

(一) 食品安全概念

食品安全的概念主要是对食品和安全分别进行论述的, 食品范围主要包括在卫生安全规范的范围之内, 而安全是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把对食品的判别进行具体的划分, 并加之确定[2]。

(二) 食品之间的界定

食品与食物之间存在着不同, 食物主要是用于温饱的主要食材, 而食品主要是指通过进行加工并在商场直接销售的相关食物。食物与食品主要不同表现在食物是对食品的统称, 其注重的是表面的具体性质, 如:形态、味道、口感等;而食品主要强调的是其变化和自身性质, 主要包括:食物内在与外在的具体特点、发生的相关化学反应以及食品的生产、市场需求、销售价格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特点[3]。

我国相关法律对食品的定义为, 其主要为人们生活提供食用或饮用功能, 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食品, 也属于药品中的物品, 然而其不以医疗为主要目的。与此同时, 食品的生产经营主要是对其的生产、加工以及收购等工作环节进行处理。食品应当对人体是无毒、无害的, 且可能为人体健康提供营养所需, 不会对人体造成生病、死亡等伤害, 为人的身体健康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 食品安全的界定

安全是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核心, 也是食品安全法所要达到的目标, 同时还是规范食品的划分标准[4]。针对食品安全具有相对性的特点, 如果食品自身是无毒无害的, 但是对某些具有特殊体质的人而言, 其食用后便会产生一些不良的反应, 那么这类食品对于这些特殊体质的人来说, 就是不安全的食品。然而, 随着时间的推移, 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以往的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很难适用, 制定新的食品安全界定标准已经势在必行。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

(一) 食品安全法方面的缺陷

目前, 我国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目标存在错误, 其主要被用来达到各管理部门的主要生产经营目标, 规范的管理对象方面存在着针对性不足的问题, 以规范违法违纪行为作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工作[5]。虽然我国食品安全中普遍存在着违法违规现象, 但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依旧没有确立明确的目标, 直接导致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的不完整,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过速, 法律建设滞后引起的。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主要针对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等, 专业性法律也仅仅是针对食品动物的防疫法和针对植物的检疫法。

近几年来, 我国的湖南、河南以及辽宁等地都发生了黄花菜氧化硫超标现象, 随着这一现象的纰漏, 黄花菜销量迅速降低, 黄花菜销售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相关菜农和加工企业经济损失巨大[6]。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发现, 黄花菜并不属于干菜范围, 不应该通过硫磺进行漂白, 所以, 其不应该有二氧化硫残留其中, 而国家农产品质检部和农业部的相关食品划分中将黄花菜包括在干菜内, 且明确规定其二氧化硫残留不得高于0.19/kg。各部门对黄花菜的划分意义不同, 不但给黄花菜的种植、加工、销售造成了不利, 更给消费者对黄花菜的认知带来了不利, 造成了黄花菜销量的急剧下降。

(二) 《食品卫生法》方面的缺陷

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法由于制定的时间较早, 而受到相关环境、条件、信息、科学技术以及相关理念等客观因素的制约, 法律的制定势必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主要包括有:其一, 相关环节不够规范和完整。对人们生活中的食品安全最容易造成危害的因素主要是源头引发的污染[7]。所以, 食品安全卫生法应当概括食品全过程;其二, 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内容不够具体和有效。近几年来, 各国社会组织和各发达国家根据自身情况执行具体化的、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比如:食品安全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不卫生食品的妥善处理、食品安全的市场划分、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问题和赔偿、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评价以及食品安全的具体认证和监督管理等, 没有归纳完善食品安全卫生法律的相关管理条例, 对食品安全管理没有起到有效的管理作用;其三, 缺乏相关的法律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的概念规定比较模糊, 这使得相关执法部门很难对具体行业进行判断, 并实施管理。比如食品安全卫生法中规定:对于参与生产经营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或是临时加入到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工作人员, 都应当每年进行具体的身体情况检查, 如果发现相关工作人员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均不得直接参加食品加工工作, 避免病毒可能发生传染, 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三、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相关重要性

(一) 食品安全问题越发严重

自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 国家的食品生产和加工得到了有效的安全保障, 相关品种越来越多样化。但是, 随着我国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和食品种类的多种多样, 食品生产对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的严重的污染, 食品生产技术手段相对偏低, 食品加工中存在不法行业和有害物质, 添加剂超标以及滥用工业材料和病死肉现象极其严重, 食品加工行业违法违纪层出不穷, 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极其可危。根据不完全统计得出, 我国在2000年时食物中毒案件共发生多起, 其中中毒人数达到了六千二百三十七人之多, 死亡人数达到了一百三十五人之多, 这对社会稳定性的危害非常之大, 影响极坏[9]。根据2002年我国国家科学技术管理部关于食品安全科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 我国很多城市出现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事件, 造成社会中二万多人次中毒, 一百七十七例因该毒而死亡。2003年六月后在北京召开的关于食品安全卫生情况的讨论会上, 专家门指出, 从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情况统计来看, 我国每年因食品中毒和死亡的人数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这也表明了, 每年我国因食物中毒的人数大概在二十万人次至四十万人次之间。2004年时安徽阜阳发生的关于不合格奶粉的案例, 该有毒奶粉造成二百三十多婴儿身体不达标, 其中轻度营养缺陷的婴儿有一百六十人次, 经过多次的调查和分析, 因食用不达标奶粉而造成营养不达标缺陷的婴儿其死亡人数达到了十二人之多, 社会影响极坏。

(二) 食品安全的自身属性看法

以经济学角度的分析和概括公共物品而言, 其主要针对食品安全的经济特征来具体说明法律的必然依据。公共物品主要是指, 为了更好满足人们对不同产品的需求, 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特征[9]。其中, 非排他性主要是指不能除去个体从公共物品中所取得的经济收益;非竞争性主要是指公共物品在销售过程中, 其数量的变化不能对产品的生产成本造成变化。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但可以避免发生公用物品被私用现象的发生, 还能充分发挥出公共物品的具体作用, 有效限制提供者经济效益的取得。公共物品的供给方不能利用市场竞争方法来进行有效的处理, 所以应当由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来提供有效的帮助。

食品安全主要是对公共物品实施的, 其目的主要是为人们食品安全卫生提供保障, 因此才制定与实施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人们对于食品安全有着不能替代的权利与义务, 而能够使用该权利的人们群众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 那样食品安全的成本也随之加大。所以说, 食品的卫生安全解决办法, 应当在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协助下, 在完善的市场竞争形势下, 在国家政府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下, 由相关管理部门行使权利, 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让食品安全法通过有效的实施。

四、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建全和完善

(一)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我国食品卫生免检制度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不足, 对于人们日常所需要的食品而言, 国家政府应当提高重视, 规范管理, 可以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处理办法, 由政府机关强制实施, 除此之外, 还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把检查的结果与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 用定期监督检查的数据信息来确定质量评价情况, 用统一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的监督检查来发现其中存在的具体不足和问题, 并对这些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用监督检查和抽查方法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相关问题[10]。对食品生产不合格等问题, 其一应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抽查频率;其二应当对抽查不合理的食品进行及时的复查;其三应当对不合理食品进行跟踪或抽查, 加大其对质量的整治力度。

(二) 完善转基因食品标签的管理制度

目前, 我国要求含有转基因成份的食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标明, 但一些食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 仍然不能完全按照规定去执行。应当做到下列措施:第一, 加强食品包装标签的信息有效性。一些食品的外标签所标明的信息并不准确, 不能完全的反映出食品中转基因含量的成分和用途, 不能准确反映出食品中所含转基因成分对人体和自然的不良影响与作用。所以, 目前食品转基因标签没有实现消费者对食品成份的知情权, 不能起到其所具备的作用。第二, 食品中所含有的转基因成分容量衡量标准不够科学化。我国食品转基因成分以不含有或检测不出为主要标准, 这样与其他国家实施的食品安全办法完全不同, 同时, 与我国现行的生物科学技术相矛盾。所以, 应当根据食品的实际转基因含量进行准确的标注。第三, 完善对食品标准的划分和具体管理实施。当前我国的食品标识管理对象包括有:大豆、油菜、棉花、玉米以及番茄这五类, 与日本食品标识管理对象的二十四类和韩国食品标识的二十七类对比, 明显少于其他国家。所以, 我国应当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加强对食品标识的具体管理, 增加具体的食品管理对象。

(三) 制定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制度

我国应当制定关于卫生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制度, 明确具体的标准和步骤。具体制度应当明确规定, 在对食品进行抽查或举报等方式时, 发现存在食品质量问题, 应当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警告, 并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相关的书面说明。由相关国家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分析, 认定食品的不合格级别, 并依据食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等资料进行评估, 制定并实施具体的食品召回计划。制定的相关召回计划经由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后, 才由企业通过利用相关办法进行实施, 并在消费者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具体监督管理下, 召回不合格食品, 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或对食品进行销毁, 同时给予人们群众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精神补偿。

五、结语

由于其特有的复杂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对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管理是一个极其长时间的、较为缓慢的过程, 应当通过利用有效的、科学的卫生安全检测方法、合理完善的安全管理检测体系、良好的食品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建立健全的相关食品法律管理制度等。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的探讨,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和处理相关问题。与其他国家的有效的食品安全法相结合, 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我国以后的食品卫生问题奠定基础。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解决, 首要应当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 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不规范, 只是依靠法律去改变是很难来实现, 要让法律真正的在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作用, 还应当建立并完善的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 比如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方面建立管理体系, 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体系建设等。

摘要:目前, 世界各国的食品安全现象都受到了政府和消费者的普遍重视, 并逐渐成了众人议论的重点。食品卫生问题与人们的生命和健康有着重要的关系, 与此同时, 还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的稳定有着必要的关联。我国应当对食品卫生问题加大重视, 通过合理、有效的完善和利用相关安全措施来保障食品卫生的安全问题, 对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 发现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中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本文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进行重点分析, 充分认识其中存在的不足, 并据此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1]张涛.浅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J].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4 (5) :5-6.

[2]陈小川, 鲁梦琪, 贺威.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引入“连坐制”的必要性[J].商场现代化, 2013 (13) :77-78.

[3]胡君玖, 刘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思考[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3) :80-84.

[4]孙静.完善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之构想[J].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2013 (2) :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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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康莉莹.现有浙江省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评析[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13 (1) :89-93.

[8]张迅雷.中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视角[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0 (4) :60-63.

[9]张爱娥, 曹燕冰.欧盟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浅析[J].农村工作通讯, 2013 (15) :58-59.

13.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篇十三

二、库房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库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三、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气的供应。

四、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五、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六、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14.幼儿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十四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备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400g,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试尝情况”等的试尝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6、幼儿园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幼儿园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采购食品必须有报帐收据及索取的检验合格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二、所有食品入园时须经保健老师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园。

三、主副食品入库前要经仓管人员过秤、过数、签章后方可入库。

四、有计划购买食品,不浪费、不积压、注意质量、价廉物美,贯彻勤俭办事方针。

五、建立采购帐目,坚持各种手续,定期核实,帐、物相符。

幼儿园食品的加工烹任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

2.食品粗加工必须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荤食品不能放在洗蔬菜的水池中。蔬菜要先洗后切,不得将切好的菜长时间泡在水里。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刀板、抹布、容器、餐具均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切配菜应有专门案板,荤素砧板必须分开。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4.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5.饭菜烹任时,尽可能保存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每个部位均匀受热。

6.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量少吃油炸食品,烧烤食品在烧烤时避免明火与食品直接接触。

7.炊事人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8.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不得回锅烧后给孩子吃。9.幼儿园食堂不得制作凉菜、卤菜。幼儿园食品验收制度及保管制度

一、验收制度

1、幼儿园实行每天主副食品的验收制度

2、每天验收后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包括日期、名称、数量、质量)。

3、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验收。

4、验收要求:

一闻:对每天购置的肉类、水产等副食品必须闻一闻,如发现变质及时退回。

二摸:摸一摸主食品的干湿度、对蔬菜及副食品要翻开摸一摸是否变质腐烂,发现问题及时退回。

三看:看食品的颜色、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书,严禁假冒食用油、食盐、味精、劣质酱油等食品进入幼儿园。

二、保管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2、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先进先出。

3、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4、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5、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7、仓库保管规范化。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及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冷藏箱内,在4℃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箱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食品,不得放入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冰箱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摆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5、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熟食间卫生制度

1、食间内应保持清洁、整洁,每天用消毒水、紫外线灯各消毒一次,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

2、熟食间有专人负责,每种用具应专用(刀、砧板、揩布、拖把、消毒用具)。

3、熟食间食具需经消毒后才能放置,生食和半制品不得置放。

4、工作人员进熟食间,必须清洁双手,换上专用衣鞋。

5、非熟食间用品,不得放入熟食间内。

15.我国将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 篇十五

新京报讯:6月11日上午, 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幕式上, 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 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

汪洋说, 要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 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不讲诚信者付出高昂的经济和声誉代价。“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的主导力量, 要用法律制度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为尚德守法的食品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汪洋指出, 今年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 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安全食品, 实现食品安全行业的优胜劣汰。

16.幼儿园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篇十六

对于幼儿园的保育工作与教育工作来说,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同时,两者之间往往能够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因此,在幼儿园工作当中,保育工作与教育工作具有同等的地位,不能偏重某一方面。而要想对幼儿园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进行有效的提高,就必须对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进行有效的保证。但是,在目前状况下,幼儿园的保育人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保育人员素质偏低、年龄偏大,这些问题对保育工作的整体水平造成了消极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应该加强对保育人员的培训,定期为保育人员开展培训课程,同时组织考核,要求相关保育人员能够通过考核。对于保育人员自身来说,应当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促进全面发展。

二、目标管理,强化后勤管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目标管理主要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职工对总务处负责;另一方面,总务处对幼儿园负责。通过目标管理模式,可以将相关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同时,建立起与目标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奖惩制度,保证幼儿园后勤工作正常而又顺利地开展,并使幼儿园后勤工作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要想将目标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后勤工作管理提出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突出工作绩效

在对工资制度进行建立时,需要与本地区幼儿园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有效的结合,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拟定考勤工资、职岗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发放办法。除此之外,还应该充分参考职工的工作量,并对超工作量补贴进行有效的发放,突出幼儿园职工的工作绩效。通过对结构工资制度进行有效的实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教职工的工作热情进行有效的激发,并对保教队伍的稳定性与有效性进行提高。

四、实行后勤财物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各项活动正常运转

在幼儿园的各项工作中,财务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般情况下,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对幼儿园内的各项财务进行一定程度的分类,并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在记录中,需要将物品名称、买入时间、单价、借出时间、归还时间、修缮费用等要素进行详细标记。这样一来,就可以对幼儿园内部各项财务的有效使用与正常运转进行有效的保证。在期末可以在全园内组织开展“爱护公物、节省开支”等评比活动,对于先进的人物事迹及时进行鼓励和表彰,提高幼儿园广大职工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营造爱园护园、愛护公物的良好氛围,克服人为浪费现象。

17.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篇十七

一、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

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三、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五、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 3

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八、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 4

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九、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十、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一、食堂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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