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通报心得体会

2024-07-24

违规违纪通报心得体会(精选8篇)

1.违规违纪通报心得体会 篇一

为了深化机关作风以及效能建设,县统计局根据##县政府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精神,局班子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通报材料,组织开展了通报的学习工作。

首先,组织全体党员对通报内容进行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对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找不足,努力改进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会上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洁自律,并对今后的学习和卫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二是认真学习四项制度,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不打折,认真对照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和12起违规案件,自我剖析,自我检查,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并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诚心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民主集

中制度;四是要狠抓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用程序规范用人。

其次,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一是会后将文件印发给各科室,要求进一步认真学习,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认识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将通报列入2010年统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

三是加强机关组织人事基础工作,强化人事档案管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2.违规违纪通报心得体会 篇二

禄登利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发的《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的文件,在公司的宣传、组织下,我们认真地参加了这次公司开展《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内容涉及到违反财务以及资产管理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贪污贿赂及廉洁从业行为、其他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等,通过这次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我的纪律意识,强化了合规履职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学习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达到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中石化《员工违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的体会:

一、学习认识:

1、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国 有国法、行有行规”所有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管理秩序,确保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为企业为社会负责,为员工个人及其家庭负责。

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 ﹑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

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业主)的服务要主动热情,周到,注意倾听客户(业主)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业主)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工作,但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公司稳建持续地发展。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有效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在公司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或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二、培养和加强自身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1.员工行为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如果缺失规范和约束,其运行就会迷失方向,偏离目标,遭至败损。坚持合规办事,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凭行政权力办事的陋习,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不能动辄以发展和拓展业务为借口,打制度办法的擦边球。要在思想道德上筑起一道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

2.本着对社会、对单位、对事业、对同事、对自己和对家庭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的职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思想上要认清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行动上要以规章制度为标尺,来衡量工作内外的一切言行。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制度、标准和程序,建立企业良好的员工行为规范文化,主动使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与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结合、相一致的动态管理过程。

3.作为一名石化员工,要正确处理好工作责任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个人得与失的关系,“念念有如临敌日,心心常似过桥时”,员工相互信任,同事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基础上,在处理业务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形成自觉提醒和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这样才能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才能监督同事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

1.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出改进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努力推进自己的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2.作为石化企业的一名员工,要从工作全局出发,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理顺关系,避免工作疏漏。

3.在多样、多元、多变的社会生活面前,必然面临着各种消极影响和诱惑,要严格以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已,做到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脚踏实地、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责。要长期抓好包括本办法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坚决杜绝违纪违规。

3.农发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学习体会 篇三

处理办法学习体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月正式下发实施以来,支行制定了贯彻学习实施方案,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学习活动,对进一步提高我行风险防范各项规章制度意识,强化合规操作必将发挥积极作用。现结合个人实际,学习体会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是农发行适应改革发展,落实从严管党治行要求,规范员工行为约束性、操作性非常强的内部法规,充分体现了总行党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和“两个从严”的指导思想。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制定过程,从上到下,从下到时上,经全行员工广泛讨论、反复修改,充分体现部行办法出台的严肃性。失职问责、尽职免责;以责定罚、过罚相当;惩教结合、宽严相济;严格程序、依法合规原则,充分体现了总行在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决心和力度。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实施,其目的就是确保我行业务经营规范运行,全体员工操作规范,全面防范操作风险。我们学习贯彻“处理办法”,要充分对照日常工作中的行为与“处理办法的差距”,绝不能搞两张皮,让学习流于形式,说在嘴上。要在工作中加以落实,认真熟记“处理办法”各项条规,内化于心,坚持坚持再坚持,把“处理办法”的每一条都记在心中,落实到时工作中去。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为

“处理办法” 细化了党纪行规对干部员工的要求,是涉及全行每一位员工的规范性文件。《办法》按照领导责任和各业务流程,开列了22部分共102条、300多款负面清单,其问责范围基本涵盖全行业务工作各领域,问责情形触及业务工作流程各环节,问责方式合情合理合法,问责工作机制畅通协调高效。我们要通过“处理办法”的学习,养和加强自身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一是要

坚持合规办事,在我们从事日常工作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凭行政权力办事的陋习,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法规和行章为准绳,决不能存在以感情代替制度,以相互信任代替约束监督,也不能单纯从发展业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做到令行禁止,在思想道德上筑起一道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要认清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必要——工作中上要以规章制度为标尺,来衡量工作内外的一切言行。在处理业务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形成自觉提醒和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

三、学以致用、努力干事 通过学习“处理办法”,要切实提高我们在工作中的合规意识,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许多案件都是对违规视而不见,从小事发展起来的。支行是农发行最基层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处理办法”的学习贯彻,着力查找在制度、流程执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预警、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力争在行为规范上做到严要求、高标准。员工层面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从小处做起,克服各种消极影响和诱惑,要严格以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已,做到以身作则脚踏实地,认真履行工作职,做一名优秀合格员工。

4.违规违纪通报心得体会 篇四

读着《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一书,看着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我深深思考。曾经的他们,或许是我们高歌颂扬的朋友,或许是客户心中的优秀代表,是我们心中不灭的榜样,但现在,他们却与铁窗为伴,与监牢相随。

书中银行工作人员因交友不慎而步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的典型案例对我启发很深。我认为作为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在交友方面应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交友要有数。“朋友要交,但要心中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真正的朋友应该是正直善良、帮助你走正路、保持身心健康的人。那些敢于当面直言、对你的不良习气和行为能够善意提醒和纠正的人是可以信赖的朋友;而那些想方设法巴结你、讨好你、满足你,不断用小恩小惠拉拢、腐蚀你的人,从根本上说是把你推向悬崖的人。

二、交友要择善。古人云,“君子先择而后交,小人先交而后择”。朋友有好坏之分,选择极其重要。选择一个朋友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良朋益友可以給自己带来很多帮助,恶朋佞友则会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甚至引你走上邪路。因此,交友绝非小事。对于银行员工来说,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冷静交友、择善交友、择廉交友。对那些拉拉扯扯、别有用心之徒,必须提高警惕,多一份留心、多一份疑问,否则一旦陷入“雷池”,最终受害的必定是自己。

5.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篇五

根据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八条 无故缺席或擅自离校者,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相应处分:

(一)一学期内累计无故缺席课时达10学时或擅自离校1天者,给予警告

处分;

(二)一学期内累计无故缺席课时达20学时或擅自离校2天者,给予严重

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内累计无故缺席课时达30学时或擅自离校3天者,给予记过

处分;

(四)一学期内累计无故缺席课时达40学时或擅自离校4天者,给予留校

察看处分;

(五)一学期内累计无故缺席课时达50学时或擅自离校2周者,给予退学

处理。

注:早自习1个课时,晚自修2个课时,一大节课2个课时。

根据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虽未动手打人,但引起事端造成大家后果或促使打架事态发展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一般参与者,可给予警告处分。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打人致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者,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雄起者,持械打人者,从校外找人来校打架者或者学院已经在处理打架事件中又参与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四)的费用。

根据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学生严禁在校内外酗酒,对酗酒滋事者,参照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处分。

根据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或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资或赌具者,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根据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根据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损害校园文明建设,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社会公共秩序,违反校园管理规定者,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检讨书违规违纪 篇六

您好,这次我非常深刻的知道错了,我不该喝酒,我下次再也不敢喝酒了。

我这次喝酒原因是这样的,中午和朋友1起出去吃饭,因为太高兴了,也为了比下谁的酒量大,也就吃多了点,那时忘了下午还有课要上,到了下午上课的时候实在是支持不了,就吐了满地都是,为此我也感到10分的不安,通过老师和领导的教导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了解到我们学生的目的就要好好学习,要和同学比就比成绩而不是比酒量,也使我知道作人的`原则,

在此我再3承认我错了,我不应该喝酒而影响到自

己的学习.总之我不应该喝酒。

短短这些字,不能表述我对我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在我的心理。

我错了,我错了。

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

我希望老师能给我改过重新做人的机会。

如果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努力的学习科学知识。

此致

敬礼

学生检讨书【二】

尊敬的老师:

你好!

开学至今,我本人做错的事很多,如迟到、爬墙等。

但爬墙的次数虽多,可是也没挨捉过。

我承认这是错的,我的错事如大海之大,泰山之重,但我会尽量、尽量的减少,至之没有。

我会为自己的路着想的。

我不会再神魂颠倒的做错事了,我要以牙还牙的把错误改成成就,虽然任务很艰难,但我是不怕的。

一个人做事一人当。

有什么?只要有青山,一定有柴的。

我就如个砍柴人,一定会砍光那些错误的。

我以前做的事都是我走火入魔所做的,现在我已经觉醒。

世界将会恢复和平了。

此致

7.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篇七

第一篇 总

第一章 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构建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规范对违规违纪员工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结合某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某某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可以依照企业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违规违纪员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全体员工。某某公司包括:。。。。。。。。。。。。。第五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原则:

(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二)实事求是,依规处理;

(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 处理种类、程序

第六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种类:

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待岗、降薪、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各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将违规违纪事实、证据材料及处理建议一并提报企管部,企管部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听证情况由企管部报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 处理运用规则

第十条 有本办法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同一错误行为,违犯本办法两个以上条款的,按较重的条款处理。

第十一条 从轻、从重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理。减轻、加重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外,给予减轻或者加重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规违纪,对组织、领导或者在共同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对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规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分别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从重或加重处理:(—)在受纪律处分期内,又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三)阻挠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拒绝交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拒绝中止正在实施的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同一错误行为违反两次以上的;

(七)其他需要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节。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违规违纪的员工能够配合调查工作,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调查期间交待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二)主动检举他人应当受到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规违纪所得的;

(五)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情节。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追究责任的,比照类似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被劳动教养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违规违纪处理决定做出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员工所在单位及本人宣布,并将处理决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于受到降职(级)以上纪律处分的员工,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在处分决定做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对违规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责令退赔。对违规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按规定予以纠正。

不按规定落实处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八条 违规违纪行为责任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 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

第十九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规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企业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二十条 违规违纪情节主要是指违规违纪的动机、手段、时间、地点、环境和侵害对象;违规违纪造成的损失、影响和危害程度;违规违纪人员责任大小、认识态度、挽回损失和退回违规违纪所得等行为和事实。本办法把违规违纪情节分为轻微、较轻、较重、严重四个层次。

第二十一条 根据违规情节或所造成的后果、影响、损失对员工违规分类如下:

(—)基本行为违规:违反公司基本行为准则的个人行为。

(二)工作质量: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工作计划制定、验收不符合要求,或上报材料出现的错误等非方向不明确导致的工作质量问题。

(三)工作失误:非业务技能差异或无意识行为导致的错误。

(四)工作不称职或不胜任:职责履行能力不足或责任心缺失,影响工作或运行的。

(五)工作失职:未按职责、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或未开展,职权范围内查出问题不作处理的。

(六)工作渎职:私改规定、滥用职权或职权范围内发现问题任其发展不作处理的。

(七)原则性问题:欺下瞒上、以职谋私、打击报复、泄露公司秘密、故意破坏等恶意行为。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导人员”是指某某集团和各级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级的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包括本级、本数;“以下”不包括本级、本数。

第二篇 分

第四章

违反经营管理秩序行为

第二十四条 违反企业议事规则或决策程序,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擅自改变上级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无视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借机谋私的,从重处理;损失重大、影响恶劣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20-50分,并可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岗位或提供岗位的;

(二)违反选拔任用规定和程序的;

(三)向应知情者以外人员透露领导班子或人力资源部门酝酿、讨论人事任免情况的;

(四)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非组织活动的;

(五)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六)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利用职权对他人打击报复的;

(七)工作失职,造成选人用人失察或失误的;

(八)其他违反人事纪律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 在资产管理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2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

(二)不按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不如实填报报表,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企业资产流失的;

(三)违反企业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保护的有关规定,擅自泄露和转让专利、科研成果、技术工艺、工艺图纸等,或擅自许可、转让企业注册商标等,造成企业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流失的;

(四)其他违反企业股权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和撤销公司、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等)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20-5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审批程序或未经审核擅自批准工程设计,违反规定擅自变动设计方案或技术规格、图纸的;

(二)不按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认证的;

(四)其他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在物资采购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 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并赔偿损失:

(—)将不满足企业要求的单位选择为合格供应商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要求供应商或单位,虚开发票,提高金额,少付多报的;

(三)违反采购审批程序,擅自变更采购计划和采购物资规格型号的;

(四)违反集团集中采购目录要求,未提报集中采购计划,未经批准擅自组织自行采购的;

(五)其他违反物资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并赔偿损失:

(一)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或以各种借口规避招标、直接发包的;

(二)违反审批程序进行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或擅自改变已经审批的事项的;

(三)采取公开或暗示方式以各种手段拒绝潜在合格投标人投标的;

(四)与投标商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的;

(五)招标文件中列入歧视性、倾向性条款,使用未公开的评标办法,有明显不公正行为的;

(六)利用职权影响或干预招标过程和结果,或擅自改变中标人、中标方案的;

(七)泄露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应该保密的招投标资料和信息的;

(八)不按规定收集、整理、保存招投标过程资料的;

(九)捏造事实,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

(十)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的。

第三十条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20-5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并赔偿损失:

(—)违反企业合同管理规定或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合同,或未签订合同即预付款项的;

(三)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

(四)发现对方违约给企业造成危害,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制止的;

(五)违反合同用章管理规定的;

(六)其他违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20-5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并赔偿损失:

(一)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产品交易、营销活动,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三)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采取人为低价或其他不合理销售方式销售产品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四)因个人主观原因不尽职不作为导致应收账款催收不力的;

(五)吃差价、吃回扣并恶意串通损坏公司利益的

(六)违反规定赊销或擅自确定价格、折扣、折价的;

(七)其他违反企业产品销售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在审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1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审计法规,致使审计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

(二)发现被审对象存在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的;

(三)被审对象不按审计要求提供审计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被审单位(人员)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

(五)其他违反审计法规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1-100分,并可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迟到、早退;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屡教不改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分配和管理,影响生产或工作的;

(四)在生产或工作岗位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影响生产或工作正常进行的,情节较轻的;

(五)恶意、蓄意破坏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情节较轻的;

(六)因个人原因致使企业财物损坏、丢失并进行赔偿的;

(七)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外事纪律及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经授权擅自与外方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的;

(二)临时出国(境)团组或员工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的;

(三)驻外机构员工擅自脱离单位,或临时出国(境)团组成员擅自脱离团组,或从事外事、机要等工作的员工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

(四)其他违反外事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违反保密制度,发生丢失机密文件、资料,出现泄密、窃密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故意泄密或者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从重处理。

第三十六条 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七条 企业领导人员、相关业务人员,违反回避规定,对应当回避的事项不主动提出回避,或不执行单位的回避决定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第三十八条 违反会计核算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不依法设臵会计账簿,或私设会计账簿,或不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记账的;

(二)采取隐匿的手段有意回避提供有关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或其他会计资料,或者采取烧毁、撕毁、丢弃、隐匿等手段有意毁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

(三)其他违反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隐瞒、截留单位收入,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企业资金体外循环的;

(二)违反规定,坐收坐支或银行账户管理不严格的;

(三)隐瞒资产不入账,造成账外资产的;

(四)违反规定擅自冲减资本金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随意核销费用,乱挤乱摊成本的;

(六)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不健全,账目管理严重混乱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涂改或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

(八)采用侮辱、诽谤、暴力、威胁或处分手段对依法履行 职责或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九)错付应付款项的;

(十)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条 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擅自对外投资、融资、参股、借贷、提供担保的;

(二)违反规定在国(境)外金融机构存款或变相存款,或者未经批准在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或变相存款的;

(三)违反规定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债券、外汇和期货(权)及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的;

(四)违反规定进行委托贷款,或者违反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理财的;

(五)违反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有关规定的;

(六)其他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个人借用公款不按规定归还,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或者非法活动的,加重处理。

第四十二条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 违反规定擅自以企业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 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行为

第四十四条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决定、命令、指示的;

(二)未取得安全环保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或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未按规定审批、验收,擅自组织施工和生产的。

(四)同意或批准不符合法定安全环保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不具备安全环保上岗条件的人员向主管部门申报有关证照或资格、资质证书的;

(五)安全技能培训单位不按规定标准组织安全技能培训,或提供虚假培训证明,或给不具备条件的人员颁发资格证书的;

(六)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八)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的;

(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

(十)对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十一)组织或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

(十二)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的。第四十五条 违犯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规定,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对事故责任者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第四十七条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财物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将企业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 索取他人财物,或收受、变相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利用职务便利或通过其他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九条处理:

(一)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

(二)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三)以其他形式收受、变相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第五十一条 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挪用企业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加重处理。

第八章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

第五十二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弄虚作假、谎报业绩等方式获取个人利益,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企业财物和个人财物,或在购买物品时以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占有企业和个人财物,或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将本人或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本企业、下属企业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支付、报销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未经批准,在集团公司内、外部兼职并领取报酬的,或经过批准兼职,但擅自收受兼职报酬归个人所有的,视情节轻,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五条 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私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六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礼品,不登记交公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七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 企业经营人员,挥霍浪费企业资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10-5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超出规定标准进行职务消费的;

(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

(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

(六)其他挥霍浪费企业资财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利用职权,为亲友或关系密切的个人谋利,损害企业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将工程、采购项目、盈利业务或下属经济实体,以分包、转包、承包、委托、租赁、转卖等方式给其经营或与其合作联营的;

(二)将企业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其经营,或将企业场地、设备、备品以及其他生产资料无偿提供给其经商办企业使用的;

(三)为其经商办企业挪用、拆借资金,提供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的;

(四)向其批售或授意批售本企业物资、产成品,或提供加工产品、备品,或批购其推销的原材料及产品的;

(五)为其承揽本企业工程或参加本人主管、参与的工程施工的;

(六)在处理物资设备、发行股票和企业内部债券等业务中,向其提供便利与优惠条件的;

(七)为其提供商标、品牌、专利、非公开信息、客户市场等方面便利的;

(八)其他分割企业利益行为的。

第六十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实为本人经营的,或在与本企业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企业,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训诫并责令纠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拒不纠正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一条 企业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其管理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在其业务范围内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二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利用企业商业秘密、知识 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者私自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等发生经济往来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十三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或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主要领导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重要领导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或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存在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企业稳定和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五条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超越权限违规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的事项,或违反企业制度处理有关事项,致使企业、员工利益受损的,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企业员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企业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章 违反社会公德和治安管理行为

第六十七条 员工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其他参加人员或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九条 组织、领导或参加非法组织,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其他参加人员,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条 诬告、陷害他人或影响企业声誉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一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工具散布不良信息,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绩效考核50-100分,并降薪、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篇 附

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中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8.违规违纪通报心得体会 篇八

“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在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在工作和生活中放松了思想,导致行为偏差,犯下悔恨一生的错误。

《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通过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配以相关党规党纪链接,揭示了党员干部在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及产生原因。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通过这本书,我深入了解了党规党纪,以及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丰富了自身的法纪法规知识;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定了拥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深刻领悟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的道理,增强了自身的纪律意识,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勤于学习,牢记使命,长鸣警钟,才嗯那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警惕。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循着《警示录》中列出的违规违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违规违纪通常始于思想的堕落和精神的腐化。比如第一章政治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中,唐某身为共产党员,在工作和家庭遇到挫折和磨难时,未能坚持用理论武装自己的思想,修炼自身的道德品质,磨练自己的意志,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勤学则心清,心清则身正,身正必廉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悲痛教训,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保持自身思想的纯洁,在实践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自觉接受监督,慎独慎初防微杜渐。“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方面。

《警示录》中多少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潜规则在党员干部中发展蔓延,归根结底是因为缺少一种硬约束,只有将权力放置于监督的眼光之下,时时接受党和群众的检验,在能保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从而达到“不逾矩”的崇高境界。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带头艰苦奋斗,争做廉洁勤政表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自抗战时期开始,艰苦奋斗便是我党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正是因为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好作风,我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一次次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然而,当下有些党员干部却丢掉了艰苦奋斗的好作风,精神懈怠,作风漂浮,失去了革命者该有的干劲和闯劲。

廉洁不仅是党员干部的责任和良心,更是传统美德,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的精神,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正所谓:“官有所畏,业有所成”,《警示录》的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自律和慎独,心怀危机意识,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规、怕失职渎职、怕沉湎于安乐。只有懂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才能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顺群众之所愿,为民心之所盼。

2021年优选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二】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在开展经济建设之外,全面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担当、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中央部署要求,加强组织政治学习,开展从严治警及“回头看”专项整改工作,政治生态环境为之焕然一新。但是在如此“正能量”并“高压”的形式下,仍然发生了杨云生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体现出了肃清流毒“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警醒了我们对权力的痴迷膜拜、对金钱的贪婪放纵以及对享乐主义的沉溺,必源于自身理想信念的动摇、必源于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必源于党性宗旨意思的丧失。所以,我们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认清肃清流毒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分析杨云生等反面典型的危害,彻底摒弃“与我无关”的错误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奠定夯实的政治思想根基。

一、以反面典型为鉴镜,夯实理想信念。杨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本在于思想意识的淡漠、权力傍手的迷失以及享乐主义的腐化。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德不配位,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政治学习、松懈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彻底忘记了自身从警从政的初心、忘记了党和人民给予的使命。因此,我们要深以为戒,牢固树立自身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夯实自身拒腐防变的防线,耐得住辛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高尚而坚定的理想信念引领自己,始终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鞠躬尽瘁、不负丹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忘初心使命。通过不断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自身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各级党委号召,落实市局和分局部署的各项部署要求;将学到的东西融合到实际工作中,切实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思想,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加深自己的文化涵养,从而实现自身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公仆之心对待群众,从而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自律自查。杨云生典型案例影响重大、教训深刻,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理和教训,切实加强对党规党纪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仅要严格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人民警察纪律处分规定》,时刻警醒自己,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更要带头讲纪律守规矩,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为党员群众当示范、作表率;严格落实市局及分局各项整改、学习工作要求,长期坚持学习、反思,把纪律挺在前面,争做廉洁守纪的模范,强化自律意识,无论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铭记自身党员身份,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放松,真正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一名优秀的公安民警。

2021年优选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三】

今年以来,紧跟廉政文化建设的步伐,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我认真阅读学习了局机关党委给大家发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用书,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启示。

孟子有一句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如果享乐思想弥漫,骄傲情绪盛行,就会失去前进的精神动力而逐步消沉下去。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我们可以将廉洁理解为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一个国家而言,“清正廉洁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事衰微。”那么,对于一个政府机关、一个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公务员队伍而言,廉洁同样重要。

廉洁的对岸就是腐败,当廉洁的意识不能占据主流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不自觉的滑向腐败的彼岸。每一个腐败的故事都是从廉洁意识的淡漠开始的。可以说,礼物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但是,并非礼物越重,感情越深。相反,从现实的角度来讲,礼物越重,越容易起到相反的作用,容易把你的恩人变成罪人,容易将原本的好意变成坏心。每一次的腐败都是幕后的那双“温暖”的黑手模糊了廉洁的意识,从而打开廉洁的堤口,一发而不可收拾。那么,作为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而言,我们从事的职业要求我们不仅要廉洁从政,更要把廉洁的种子种到每个人的心里,要防微杜渐。我们的党员干部大都经过党多年培养教育,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攻击走向腐化堕落。我们在开展廉政思想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张口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吃,在迈腿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去,在伸手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拿。千万不要以为吃一点、玩一下、拿一些没关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物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要放眼看远,算好政治账,不要辜负党的培养,保证大家在各自不同岗位,廉洁之花竞相开放。

作为机关参公处室的一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就是要严格遵守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做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用真心对待老同志,掌握好手中的权力,坚决杜绝用群众利益作为筹码,获取非法的利益。电视上经常看到那些违法违纪者在法庭都十分后悔说;平时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平时廉政学习、廉政承诺讲虚话、搞形式,对是非的分辨能力越来越差,结果自己把自己打倒了。辜负了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群众的信任和亲人的关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失去了自己的人品,成为千古罪人。

从古至今,廉洁的故事比比皆是。东汉南阳太守羊续将焦俭送给他的鱼悬于室外来拒绝焦俭的再次相赠;北宋包拯立《诫廉家训》于家中警示后人;周总理穿着朴素,总是将衣服补了又补,始终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孔繁森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临终前身上只有8元6角钱……。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学习这些优良的廉洁作风,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珍惜幸福。在短暂的人生中,自由最宝贵,幸福价更高。一个人工作进步,事业有成,家人团圆,上贤下孝,既有事业成功的欣慰,又可尽享天伦之乐,其心坦坦、其乐融融,我认为这应该是人生幸福的真正体现。人有七情六欲,有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情义无价。特别是一个有家庭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上有父母,下有儿女,一个家庭缺少了男主人或女主人,就像一座大厦缺少了顶梁柱一样,就会倒下来,变得支离破碎。那些违法违纪者不仅丧失了个人的前途和自由,而且给他的家人和亲人带来了痛苦,造成父母脸面无光,家属暗自落泪,新力憔悴,惨淡凄凉。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珍惜自由,珍惜幸福,只有想清楚,才能真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努力工作的同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做到三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口洁、手净、脚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用自身的行动诠释廉洁的含义,用人民的利益续写廉洁的故事。

廉洁是一种正气,更是一种风气,当一个集体里廉洁的风气盛行时,这个集体势必会欣欣向荣的发展。当廉洁的风气在机关里盛行时,政府的服务管理功能一定会提高,团队的凝聚力会更强。作为一名老党员,身体力行,弘扬廉洁的正气,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1年优选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四】

“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在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在工作和生活中放松了思想,导致行为偏差,犯下悔恨一生的错误。

《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通过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配以相关党规党纪链接,揭示了党员干部在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及产生原因。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通过这本书,我深入了解了党规党纪,以及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丰富了自身的法纪法规知识;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定了拥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深刻领悟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的道理,增强了自身的纪律意识,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勤于学习,牢记使命,长鸣警钟,才嗯那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警惕。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循着《警示录》中列出的违规违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违规违纪通常始于思想的堕落和精神的腐化。比如第一章政治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中,唐某身为共产党员,在工作和家庭遇到挫折和磨难时,未能坚持用理论武装自己的思想,修炼自身的道德品质,磨练自己的意志,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勤学则心清,心清则身正,身正必廉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悲痛教训,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保持自身思想的纯洁,在实践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自觉接受监督,慎独慎初防微杜渐。“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方面。

《警示录》中多少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潜规则在党员干部中发展蔓延,归根结底是因为缺少一种硬约束,只有将权力放置于监督的眼光之下,时时接受党和群众的检验,在能保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从而达到“不逾矩”的崇高境界。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带头艰苦奋斗,争做廉洁勤政表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自抗战时期开始,艰苦奋斗便是我党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正是因为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好作风,我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一次次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然而,当下有些党员干部却丢掉了艰苦奋斗的好作风,精神懈怠,作风漂浮,失去了革命者该有的干劲和闯劲。

廉洁不仅是党员干部的责任和良心,更是传统美德,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的精神,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正所谓:“官有所畏,业有所成”,《警示录》的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自律和慎独,心怀危机意识,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规、怕失职渎职、怕沉湎于安乐。只有懂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才能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顺群众之所愿,为民心之所盼。

2021年优选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五】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在开展经济建设之外,全面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担当、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中央部署要求,加强组织政治学习,开展从严治警及“回头看”专项整改工作,政治生态环境为之焕然一新。但是在如此“正能量”并“高压”的形式下,仍然发生了杨云生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体现出了肃清流毒“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警醒了我们对权力的痴迷膜拜、对金钱的贪婪放纵以及对享乐主义的沉溺,必源于自身理想信念的动摇、必源于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必源于党性宗旨意思的丧失。所以,我们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认清肃清流毒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分析杨云生等反面典型的危害,彻底摒弃“与我无关”的错误思想,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奠定夯实的政治思想根基。

一、以反面典型为鉴镜,夯实理想信念。杨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本在于思想意识的淡漠、权力傍手的迷失以及享乐主义的腐化。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德不配位,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政治学习、松懈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彻底忘记了自身从警从政的初心、忘记了党和人民给予的使命。因此,我们要深以为戒,牢固树立自身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夯实自身拒腐防变的防线,耐得住辛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高尚而坚定的理想信念引领自己,始终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鞠躬尽瘁、不负丹心。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忘初心使命。通过不断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自身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各级党委号召,落实市局和分局部署的各项部署要求;将学到的东西融合到实际工作中,切实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思想,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加深自己的文化涵养,从而实现自身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公仆之心对待群众,从而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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