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十

2024-06-17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十(精选6篇)

1.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十 篇一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 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部门每月抽查一次。(4)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3.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6.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潮南新发中英文学校

2017年2月6日

2.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十 篇二

关键词:校园安全 突发事件 校车 教学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11(b)-0229-01学校是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崇高领地,广大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安全是学校甚乃至全社会的头等大事,只有老师和同学们都安全了,才能保证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发展的顺利进行。可是近些年来接二连三发生的在校学生“突发事件”为我们敲起了警钟。如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怎样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这一系列问题,确实值得全社会的深思与关注。

1 国外学校应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1.1 美国学校应急管理措施

作为一个世界强国,美国在学校应急事件处理方面从不示弱,美国教育部为各类各级学校制定了相关的指南:(1)提供一个有组织的、系统的管理方案来帮助学生和家长;(2)让教师知道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帮助学生;(3)指定合作计划,分配职责;(4)应急管理的重要成员包括学校双亲和社会其他成员;(5)提高学校与社会、社区公众安全的信息和交流,从而构建强有力的合作关系;(6)高效的法律制度维护学生利益。

1.2 日本的安全教育宣传

在日本,政府和社会都十分重视安全教育的宣传。76%的学校已经对学生如何应对意外事故进行教育。此外,不仅给日本居民编写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手册,还用外文给区域内的外国人免费发放相关资料,提供了很多实用性的建议。如:将大型的家居固定在墙上,家中准备手电筒以饮用水和压缩食品,电视媒体也经常播放相关的实况或模拟训练。45%的学校建立了防范监视系统,遇到险情,一按装置,学校即可接收到信息。另外日本政府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日,1月份还有消防日,每到这两个节日,全国都会有数以百万人参与防灾演习,甚至连日本首相和内阁大臣也要参加。我们震撼于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看它的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要看他能够让全体国民在灾难来临之前,之中和之后所表现出来的镇定,处事不惊,游刃有余和有条不紊的防范和解决处理一切事宜。全民安全教育经验告诉我们,在当今任何一个飞速发展的国家中,增强安全意识,锻炼应急技能是全体人民必备的能力,我们应该学习日本这种广泛宣传,积极灌输,高度重视,措施有效的安全教育方式,使全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保持高度警觉并持续关注。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开设相关必修课程,并做一些有针对性的防治演习。在这方面,日本的教育和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当然这种效仿和借鉴不能只是表面上的,而应该从师生乃至全社会的内心深处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2 反思教育管理弊端,保障教育管理质量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校园”这个概念。有的人认为校园即学校围墙以内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师生出现的安全问题,学校应负起主要责任。从中国历史上看,学校所被赋予的使命感、责任心而言,要想全部推卸责任并非易事,因此,我们应该给学校一个广义的释义,即学校师生所发生事故之处,方能涵盖校园区域内才是。因此从广义的校园安全来看,要想提高学校安全管理的质量,要从如下的三方面着手:学校、家庭和社会。

2.1 加强学校管理制度

(1)校长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综合管理的领导者,对校园安全的预防、维护以及善后处理有着指挥和指导的责任,所以校长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应该各尽其职,责任到人,每个学期开始前应做好学校设备设施的保管, 维护,维修等安全问题,若遇到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好协调应急工作。

(3)教师的职责。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提供详细的资料可供参考。也可以利用课间让教师亲生参与消防演习,比如使用灭火器或消防通道的疏散等,老师的现场版演习,给围观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效的安全教育课。除此之外,教师本身的品德是养成儿童品格的重要因素,身教重于言传,加强教师尤其是幼儿教师的师德培训是刻不容缓的。因此一些幼儿教育杂志提出了对幼儿教师的十二点要求:立志多一点,做事多一点;嘴巴甜一点,眼界宽一点;理由少一点,心地善一点;脑筋活一点,微笑真一点;感情深一点,行动快一点;说话轻一点,脾气小一点。

2.2 家庭的职责

有些家长一味的追求孩子的成绩,关注孩子在班里的排名,确忽视了孩子其它方面的教育,导致现在的孩子性格孤僻,不合群,容易和别人产生冲突,遇到事情不会积极和老师家长沟通,自我独立处理事情能力差,依赖性强,不遵守学校的规矩等,这些都会增加孩子未来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并且对积极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作为家长,就必须关注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在人际关系上,教导孩子多关心他人,尊重他人,友爱同学,包容别人的缺点,听从师长指导。在心理上,多培養孩子们自信,自强,自爱和勇敢、正义的精神。家长要以身作则,言谈举止大方,成熟,稳重,热情。

2.3 社会的责任

教育,不单指学校的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更是教育中的重要环节。而校园安全和这三者的教育是息息相关的。但是我们看看现在的社会教育和风气给我们的孩子传递了什么样的信息呢?

(1)过分强调学业的结果,忽视形成结果的过程,导致学生学业压力大,挫折感强,这是一种追求成绩而放弃德、体、美、劳的教育后果,对个人,对社会的危害性事很大的。(2)网络、电视、电影、娱乐媒体,对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夸张及报道,会对那些辨别能力较差的学生起到反面作用,导致很多青少年误入歧途。(3)社会结构的转变,使得人情淡薄,自私自利,对社会冷漠,谁也不信任谁,谁也不关心谁。就像这则小故事:有这么四个人分别叫,Everybody(每个人),Somebody(某些人),Anybody(任何人)和Nobody没有人)。一天,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做,Everybody(每个人)相信Somebody(某些人)会做的。这件事情Anybody(任何人)都会做,但是却Nobody(没有人)做,Somebody(某些人)很生气,因为这是Everybody(每个人)的事。Everybody(每个人)让为Anybody(任何人)会去做,但是Nobody(没有人)意识到Everybody(每个人)都不会去做。结果,当Nobody(没有人)去做这个。Anybody(任何人)都能做的事情时,Everybody(每个人)指责Somebody(某些人)。

3 结语

最后,让韦唯的那首《让世界充满爱》的歌声再次响起来,再次感动你的心灵: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参考文献

[1]孙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8.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报告 篇三

近期校车事故的频频发生,给无辜的儿童和家长造成了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损伤。尽管我园目前未安排校车接送,但也因为此事给我园敲响了警钟,我园会引以为戒,为使广大家长放心,我院按照上饶市教育局部门颁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特制定本园“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说明”如下。

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1)推进安保工作。聘用保安人员或选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防范能力强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同时安排教职员工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

(2)完善安保设备。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处置异常情况。为值守保安和门卫配备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落实管理措施。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巡逻。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与其它学校密切配合安全保卫工作,并学习其它兄弟学校优秀的安保经验。

2、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周边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时,认真对学校防范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进行排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等时段,主动邀请交警部门派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安全通行,严防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教育

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教育,围绕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防范教育,切实将防范技能、安全常识传播到每一位师生,提高广大学生和教师的自防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发放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涉校涉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学校幼儿教师管理规定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崐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4.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一)为对我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机动车(含学校、幼儿园自有和租用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加强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和《责任与处罚》等六个部分。

(二)根据《关于规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的通知》(深宝府办[2005]94号)的精神,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第二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

(一)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二)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三)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五)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六)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七)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八)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九)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

(一)学校、幼儿园应当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街道辖管学校报街道教育办备案,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与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3.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4.学校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宝安区接送师生的车辆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一)

1.校车许可证;

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

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

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5.“大三小六”性能检测证明;

6.校车座位安排表;

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

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

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宝安区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二)

1.校车驾驶人证;

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

3.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

4.当地区级公办医院体检证明;

5.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6.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宝安区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该表格式见附件三。

(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表格见附件四。

(七)宝安区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表格见附件五。

第四章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

(一)区教育局对学校校车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校车管理混乱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学校全区通报批评;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做出教育行政处罚。

(二)区教育局年终对各学校全年校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不得参加当年的规范化、优质化督导评估。

第五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

(一)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应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区教育局应对社会公布校车安全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听和处理来自社会有关校车安全的投诉。

(三)各学校应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学校的校车投诉电话张贴在校车的后方玻璃上,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区教育局在全区统一聘任10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街道教育办在街道范围内聘请1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各学校根据需要聘任兼职校车监督员。校车监督员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区教育局报告校车违规情况。

(五)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应在接到有关校车违规投诉的三日内就投诉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交警部门和校车安全监督员。

(六)建立校车安全监督奖励制度,设立专用经费对工作出色的校车安全监督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章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学校单独进行或由街道教育办统一组织进行。

(四)街道教育办每年可组织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通知学校不再续聘。

第七章 责任与处罚

(一)学校、幼儿园未将使用校车情况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未按规定查验校车的,由区教育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行政处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责令停办。

(二)学校、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由区教育局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在宝安从事学校、幼儿园管理事务。

(三)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在宝安从事学校、幼儿园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车超载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1次的,区教育局责令学校辞退校车驾驶员并对该校、该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警告处分;被查获2次的,区教育局对该校、该园的校长、园长给予撤职处分。

5.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十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和相关校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好丁字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校车基本情况

目前丁字中心学校服务2个街道辖区,共有寄宿制中学2所,小学9所,公办幼儿园1所。已开通规范校车接送的五所学校:集镇小学4台35座校车;双湖小学1台19座校车;中心小学1台19座校车;新河小学1台19座校车;公办幼儿园3台19座校车。

二、强化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1、(丁字湾街道)组长: 谭建荣谢定伟

副组长: 王彬(兼资料员)冯伯双盛卫星 李 婷

成员: 黄刚义雍旭胡佩玲 袁学文 李建超

陈志敏黄志胜

2、(书堂山街道)组长: 谭建荣周昕

副组长: 王彬(兼资料员)文虎曾国辉

成员: 黄刚义雍旭胡佩玲袁学文

谢恩周旭

(一)、认真学习“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长政办发〔2012〕14号”,《望城区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乘车管理细则》,全面贯彻落实《望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望城区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本着“积极工作、相互协调、明确责任、重在落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全力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层层明确责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融入各科教学之中去,利用校会、班队会、晨会等平台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对车主、司机及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校车管理手册》,结合学校和线路实际,统筹安排,科学管理,实名制安排座位,争取达到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四、实施规范管理,细化具体措施

1、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校车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乘车学生分布及行车线路示意图、学生安全教育等规章制度上墙。

2、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尽快熟悉管理业务,把工作做实做细。

3、落实校车管理校长总负责,分管学校领导具体负责,班主任、校车司机和照管员层层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4、落实例会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车主、司机和照管员工作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并做好记录工作。

5、学校与校车方签订《安全运营协议》,逐车逐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校长与分管校级领导、中层负责领导、班主任签订《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家长要与车主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学校要与每名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教育协议书》,并存档。

6、建立乘车安全警示制度:学校和班级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每日放学前1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制度。

7、实行交接单制度,执行“签单制”,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日交接工作制度》。

8、做好校车进出校门的检查工作。每天早晨,学校安排一人或几人,逐个班次对乘车情况进行验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与司乘人员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交接单上,保证交接时间人数的准确。车主认真、完整、具体填写好与学校的交接单。交接单保存规范工整,保存期为三年,存档备查。

9、将乘车安全教育纳入到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及思想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内容之中,使学生在乘车的过程中,同时也受到文明礼让、守时守信、爱护公物、团结友爱、遵守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10、实行学生乘车自治管理。班级里每个班次的学生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本班级这一班次学生的管理。每个候车点要有一名小组长,负责行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管理者会议,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将学生坐车情况纳入期末评优评比。

11、落实领导定期跟车制度。学校领导要定期跟车考察,掌握车辆运行、学生秩序、路况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大雨大风、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有冰雪路面时,学校领导要跟车考察,及时处理各种险情,确保平安。

12、及时开展安全乘车总结活动。对在乘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纠正,对表现突出的人和事要及时表彰。每学期都要开展评选优秀小乘客、优秀小车长、红旗校车等活动,并且将红旗校车的情况反馈给区教育局校车和主管部门。

13、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乘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档案做到资料详实准确、管理有序,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并保管。

14、制定学校乘车安全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预案。

15、制定学校乘车安全工作计划。

16、完善校车审核查验制度和通报制度。对校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

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区校车办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7、落实联合管理制度。配合各部门负责校车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校车规范运营督查,各负其责。

18、重新查验校车《校车通行证》、驾驶员证件、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是否做好校车日常维护工作、是否配齐应急救援装置。

19、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制度》

(1)、每周一次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每月以校为单位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

(2)、学校充分利用板报、班报、广播等手段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学校每周召开一次乘车小组长会议,总结乘车情况并对小车长进行培训。

20、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乘车学生分组明确,设有乘车小车长,小组长。

(2)、每月初进行一次学生乘车人数的统计和调查,核实签字报中心学校。

(3)、校车必须按学校有关要求接送学生,定点定位停靠停车。

(4)、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每月跟车实地考察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5)、乘车学生要排队上下车,秩序井然,保持车内卫生,乘车时不许把手臂、头伸出车窗外。

(6)、落实学生乘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1、设定好学生校车停靠点和校内停车点。

以上未尽事宜待今后工作中充实。

丁字中心学校

6.《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篇六

醉驾入刑

2011年5月,《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飙车行为入刑后的正式罪名为危险驾驶罪。

2013年1月起,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开始施行。由于新规从驾驶证考试申领、驾驶人及驾驶证审验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管理规定,因此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规将计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处罚力度也大大加强。遮挡号牌、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都要一次扣除12分,史上最严交规也让驾驶人有了更强的安全意识。

2004年3月,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我国开始实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2004年6月,一汽轿车召回38000辆马自达6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发布后的第一起汽车厂商主动召回的案例。

从召回效果来看,涉及产品缺陷的厂商均能按时完成召回计划,召回率均达到8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94%以上,达到了预期制定的目标。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使国内汽车企业与海外汽车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不仅海外汽车生产企业实施了汽车召回,中国品牌车企也开始有了更多产品召回的案例,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最有力的保障。

“三包”指:包修、包退、包换,这个概念在家电、手机等产品中早已普及,但汽车“三包”的出台却一拖再拖。早在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委托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展开有关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期起草和调研工作,之后博弈10余年,共经历9版意见稿、4次公开征询意见和50余次激烈讨论,直到2013年《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才正式颁布。

如今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汽车“三包”规定,可以说是一个各方利益妥协的产物,虽然退换车条件的苛刻、专业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缺失、维权成本较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但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汽车消费市场方面依然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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